企业管理制度调研报告

2024-09-06

企业管理制度调研报告(8篇)

1.企业管理制度调研报告 篇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总“两个普遍”要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非公企业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根据省总工会领导关于开展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调研的指示精神,最近,我们赴武汉、襄樊、荆州、宜昌、十堰等市,通过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检查工作台帐、走访企业等形式,对台商投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了

专题调研。通过调研,基本上掌握了全省台商投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现状。现将调研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台商投资湖北的基本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湖北始终是台商投资祖国大陆的重要省份之一。据对武汉等市的调研统计显示,截至目前,全省共注册台资企业xx家,投资总额xx亿美元,实际投资近xx亿美元。以电子、高新技术等领域为主,主要涉及光电子、机电、机械制造业、轻工纺织业、化学工业、食品业、医药业、文化教育和现代服务业等行业,从业人员达到6万多人,包括统一集团、远东集团、顶新国际集团、多普达等岛内著名企业陆续投资湖北。从1987年至今,台商在武汉投资已有23年的历史。随着两岸关系逐渐缓和,汉台交流交往日益密切。武汉市现已形成以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吴家山台商工业园、武汉黄陂台港农民创业园,即“两区两园”为龙头的对台招商引资平台,初步构建起该市台商投资密集区的总体框架,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台商企业前来投资兴业。目前,台商投资湖北呈现出以武汉市为中心,向襄樊、荆州、宜昌、十堰等城市幅射的态势。据了解,台商投资湖北80%的企业能够正常生产,规模以上(200人)的企业60%按照《工会法》的要求建立了工会组织,工会干部普遍为兼职。台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由于台商投资企业发展势头良好,职工平均工资普遍高于所在城市最低工资,即使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最激烈的时候,湖北台商投资企业也没有出现大批停产倒闭和大面积裁员现象,没有发生大的劳资纠纷,总体上处于稳定发展的态势。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减弱,已有不少台商投资企业踊跃增资扩股,显示台商投资企业对未来湖北的发展充满信心,成为推动湖北经济发展的助推器之一。

二、台商投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主要情况

台商投资企业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物。与独资企业、合资企业等其它类型非公企业一样,台商投资企业投资祖国大陆,既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也面临着管理理念的差异和经营模式的选择。因此,尽管海峡两岸政治制度不同,意识形态对立,文化理念不同,但依法经营,采取管理民主化,融洽劳资双方关系的意识或观念在多数台商经营管理者中逐渐形成共识,体现在管理过程之中。随着台商投资湖北规模的逐步扩大和企业持续发展,如何维护台商投资企业职工劳动经济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逐渐成为各级工会组织面临的重要课题。总的看来,在各级工会组织的指导和帮助下,台商投资企业能够按照《工会法》、《劳动合同法》、《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湖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湖北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本着“注重实效、逐步推进、共谋发展、合作共赢”的原则,结合企业特点和实际,初步建立了民主管理制度,与企业管理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在落实职工劳动经济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持企业和职工队伍稳定,实现企业与员工“双赢”,推动企业健康发展上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初步建立了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

据调研统计,约有70%的台商投资企业按照《湖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规定要求,建立了以职工代表大会或员工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其中,25%的台商投资企业建立了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45%的企业建立了员工大会制度。

武汉顶益食品有限公司在组建工会以后,配备了专职主席,把民主管理作为重点工作大力推进,建立了以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先后3次修订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等规章制度,为公司开展民主管理提供制度保障。每年都按照程序和规定,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除了由企业负责人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公司经营情况,还对职工关心的问题作出解答,做到凡公司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相关制度等重大事项,都经职代会讨论通过,被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树为《湖北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标准(试行)》试点单位。武汉万兴汽车零件制造有限公司每年召开2次职代会,组织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公司工作报告、经营情况报告、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情况等事项,审议总经理述职报告,对职工代表提案进行解答和落实,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完善工作计划和考核管理办法,对职工关心的问题,工作中的难点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公开和商定,较好的落实了职代会基本职权。公司注重提高职工代表的综合素质,定期对职工代表进行培训,不断提高职工代表参与企业管理、决策和监督的能力,客观反映职工意见和要求,正确行使民主监督和管理权力。这两家台商投资企业都参加了武汉市总工会组织开展的民主管理星级评估活动,被评为3星级民主管理单位。目前,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已有9家台商企业被评定为民主管理星级单位。通过参加民主管理星级评估活动,规范了台商投资

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落实了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保持了企业和职工队伍稳定。

湖北匡通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始终把职工代表大会作为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重要载体,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坚持把企业规章制度、规范内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向职代会报告,争取职工代表的理解和支持,请职工代表投“赞成票”;把企业生产经营、技术革新、节能降耗等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凝聚职工的智慧,请职工代表投“建议票”;把职工“五险”、福利、协商工资标准,解除职工劳动关系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情况向职工代表报告,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请职工代表投“表决票”,有效的落实了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湖北比迪比鞋业有限公司、荆州昌兴纺织有限公司、襄樊东昇机械有限公司、湖北大川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旺旺集团湖北总厂等企业通过建立职代会制度,为职工参与企业管理、决策和监督搭建平台,融洽了劳资关系,保持企业平稳发展。

与此同时,召开员工大会是我省台商投资企业民主管理比较普遍的形式。绝大多数建立了员工大会制度的企业每年至少召开1次员工大会,由企业负责人向全体员工通报生产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新年工作规划,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如十堰进连发橡塑公司每年召开5次员工大会,通报企业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等方面情况,安排部署生产任务。

(二)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建立了厂务公开制度。

台商投资企业能够从实际出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厂务公开制度,使之成为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在落实职工知情权上发挥了积极作用。武汉顶益食品有限公司从集团到公司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和支持企业实行厂务公开。由总经理、总厂长担任厂务公开领导机构负责人,管理部门、生产部门、行销部门主管主抓,把建立健全厂务公开机制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列入公司管理的重点。对厂务公开的原则、内容、程序、时间、形式等做出具体规定,做到内容规范之后再公开,推动厂务公开制度化。在公开的层次上,实行集团、公司、各部门三级传达制。然后,由各部门按照各自公开的项目内容再对基层员工进行公开。公开途径是高层会议、《顶新通讯》和《E周刊》。公开内容涉及到企业生产经营、产品质量、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劳动报酬、职工培训、员工奖惩等方面情况。通过职工代表大会、OA系统、员工恳谈会、集团局域网络、《益书人生》、公司宣传栏等方式进行公开。各部门利用班前班后会,工作例会等形式进行传达贯彻,随时在公告栏中公开。还结合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把与职工利益相关的事项进行公开,让全体员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状况,提出合理化建议,监督各项措施的执行。去年以来,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高层与基层单位探讨应对市场竞争策略,汇集员工智慧,凝聚员工力量,制定中长期发展策略,推动企业持续发展。

武汉万兴汽车零件制造有限公司制定了《公司厂务公开实施管理办法》,加强厂务公开制度建设,坚持完善“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工会协调、各司其职、广泛参与”的厂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它纳入工会工作目标管理和生产经营责任目标管理,设立了厂务公开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公开程序、形式和内容,保证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力丰针织有限公司从2007年开始建立了厂务公开制度。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吸收职工代表参加。每月公开各车间、各小组生产指标完成情况,各车间、各小组定期将每个职工的生产指标完成情况实行公开,按照工会和职工代表与公司行政领导协商的工资标准计算方法,每个职工可以测算自己当月收入情况。公司厂务公开专栏随时对企业重大决策、重要活动、生产运营情况进行公布,让职工知厂情、解厂事、分厂忧,形成上下一心共创和谐发展的局面。

宜昌明珠钢球公司,对每一道生产程序的工作时间、工作量进行测算后向所有职工公开,根据职工完成情况确定每个岗位的最低工资,让职工根据自己工作时间就能算出每月能拿到多少薪酬。近年来,通过实行公开,企业没有因工资问题发生劳资纠纷。宜昌猇亭正大有限公司不仅公开了职工薪酬状况,而且公开了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让职工知道自己的工资收入和将来能享受的社会各项保险情况。

通过实行厂务公开,台商投资企业实现了“四个转变”,一是从部分公开向全面公开转变,把营业利润、采购成本特别是影响企业利润的薄弱环节,全都进行公开,让员工既了解生产经营情况,也了解存在问题。二是从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变。推行民主管理取得的效果使企业经营管理者认识到厂务公开是落实员工知情权、监督权的最佳形式,如武汉顶益食品有限公司正在推行的IPM就是基于员工了解生产设备存在的问题后,大力推行的全员设备自主保养,就是员工参与公司生产经营的具体体现。三是从定期公开向随时公开转变。武汉顶益食品有限公司由高层会议定期传达向各层级多种会议、公告栏、局域网络、《E周刊》、《顶新通讯》等多种形式随时传达,保证员工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四是从公开结果向公开过程转变。湖北比迪比鞋业有限公司用全过程公开取代以往的结果公开,增强了公开效果。

(三)基本建立了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劳动报酬是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核心所在。近年来,湖北省各级工会组织按照全总和省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始终把推动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的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设,作为党委政府主导的维权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全面推进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得到广大台商投资企业的响应。据在宜昌调查显示,12家台资企业中,有11家建立了工会组织,10家签订了集体合同,9家签订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湖北匡通电子有限公司、凯普松电子科技(宜昌三峡)有限公司、宜昌正大有限公司等企业与工会每年签订《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女职工专项保护合同》,公司与职工都签订了《劳动合同》,以文本形式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各单位、各车间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和生产、安全、设备等奖励分配明细表,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和分工会主席审核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发放。通过进行平等协商,保障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

2008年以来,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根据省总工会的统一部署,台资企业积极参加“共同约定”行动,企业承诺不裁员、不降薪。如湖北匡通电子有限公司在协议书中承诺: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做到不裁员,努力改善生产经营条件,扩大生产规模,力争在现有职工基础上新增岗位500个。千方百计提高生产能力,稳定职工队伍,做到不减薪,职工人均工资在上年基础上增长15%以上。加大企业经营销售和资金运转力度,做到每月15日以前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好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学习培训等合法权益。企业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裁员、降薪的方案必须经职代会审议或经过平等协商决定。力丰针织有限公司开展“双爱双评”活动,营造民主平等的和谐氛围。为了使企业职工安居乐业、以厂为家,树立企业主人翁精神,公司行政领导、法人代表、工会负责人,每年组织职工代表举行一次“双爱双评活动”,让职工对企业老板说心里话,老板对职工谈企业规划,“职工当老板、老板当职工”的换位思考活动。与此同时,工会主席每年代表职工和企业老总就职工工资和各项福利进行平等协商谈判,近年来,企业员工工资每年平均增长10%左右。旺旺集团湖北总厂公司工会通过集体协商,确保了员工的生产、生活和文化娱乐活动的开展,为全体员工办理了养老保险、医疗险、工伤险、生育险、失业险及重大疾病险等,缴费方式按照国家政策执行。2010年上半年,武汉顶益食品有限公司为全体员工足额缴纳了各项保险费用。凯普松电子科技(宜昌三峡)有限公司通过工会组织与企业行政沟通,宣传《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在2008年底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上,讨论、修改了公司制定的涉及职工权益的各项管理制度,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和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合同,对职工工作时间、职工劳动报酬和保险等做了明确规定,实现企业与员工“双赢”。

(四)建立健全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其他形式。

在30%没有建立职代会、厂务公开、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等民主管理制度的台商投资企业,基于诚信、务实、创新的经营理念,纷纷采取了其它形式推行民主管理,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取得良好效果,为建立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夯实了基础。这些民主管理的其他形式主要包括:一是员工恳谈会。2003年以来,武汉顶益食品有限公司每周召开一次公司员工恳谈会,建立公司各部门主管与员工的交流平台,收集员工的意见和建议,2007年以后,建立员工满意度平台,由劳资部门主持恳谈会,侧重于了解员工利益诉求,一周内反馈解决问题的意见。二是员工座谈会。在员工恳谈会的基础上,召开每月一次的各部门员工座谈会,全面了解一线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建立意见箱。设立总经理、工会、心友信箱,定期或不定期收集员工的意见,采取解决措施。四是建立心灵氧吧。为员工搭建心灵援助桥梁,成立心理健康援助、困难帮扶、法律维权小组,随时解决员工的思想问题。五是成立职工伙食委员会。每月召开1-2次,了解员工对伙食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提高食品卫生和质量。六是建立规范的会议制度。对公司的管理月会、经营月会、绩效月会、安全月会、训练月会、品质月会、人事月会、共识会等进行规范,每月对公司的经营策略、业绩达成、品质状况、人员训练、安全生产等执行情况进行公布与检讨,向员工公开,落实员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8年来,先后收集员工提出的各类意见和建议1000多条,采纳了600多条。七是劳资双方平等对话。武汉万兴汽车零件制造有限公司拓宽民主管理渠道,创建企业与职工沟通交流直通车。定期组织总经理与工会主席会晤,总经理与员工代表沟通会、开展座谈与访谈、员工问卷调查活动,做到重大决策事项向员工通报,保证公司信息渠道畅通无阻,较好的解决了以往信息不对称问题,让员工及时了解企业发展状况,增强对企业的归属感。八是召开生产经营例会。丹江口市阿里山农业高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邀请职工列席每周的生产经营例会,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九是通过工会主席、人事经理等征求职工意见。派恩汽车空调公司制定的《员工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专门征求工会意见后下发执行。达峰软轴公司的《员工管理规定》、《质量考核办法》都通过工会征求员工意见,经员工讨论修改后执行。十堰薇薇新娘婚纱摄影公司只有12名员工,通过人事经理与员工个别谈心沟通。十是通过办简报、宣传栏与员工沟通信息,通过工会组织开展活动搭建员工与经营管理者沟通平台。如兴勤(宜昌)电子有限公司等通过采取这种形式,增进劳资双方相互理解和信任,共同促进企业发展。

三、台商投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由于台商投资企业的特定背景,既有不同文化价值观的差异,更有意识形态的碰撞,对台商投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产生负面作用和影响。当前,台商投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存在着九个方面的问题。

(一)对于台商投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在认识上存在着误区和偏差。有的地方领导侧重于招商引资,在为企业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时往往忽略了对企业违规的监督和处罚,对于台商投资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重要性缺乏正确认识。相当多的台商投资企业经营管理者认为企业管理制度中已经包括了管理民主化,实行民主管理多此一举,对于建立民主管理制度存在抵触情绪,不支持工会开展民主管理,有的甚至拒绝建立民主管理制度。有的企业工会干部缺乏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责任感,对推动台商投资企业建立民主管理制度存在畏难情绪。有不少年轻员工对企业的依赖程度明显降低,参与民主管理的意识淡薄。

(二)台商投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制率不高,覆盖面偏低。由于台商投资企业在理念、认识、操作等方面的原因,民主管理制度建设进展缓慢,与台商投资企业迅速发展的态势形成强烈的反差。具体表现就是民主管理制度建制率不高,覆盖面偏低,整体上呈现出不平衡的发展态势。其中,大型企业好于中小企业,投资武汉的企业好于投资其它城市的企业,效益好的企业好于效益差的企业。人数较少的小型企业是建立民主管理制度的死角。台商投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制率低于全省非公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制率,离省纪委推动企事业实现厂务公开全覆盖的目标要求有很大差距。

(三)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制率低,作用发挥不理想。虽然《中外合资企业经营法》明确规定,所有合资企业必须成立董事会。但我省台资企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制率却很低。如十堰市被调查的14家台商投资企业,只有1家企业工会主席进入监事会。由于现行法律缺乏硬性规定,多数台资企业,没有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职工代表在董事会、监事会中缺少话语权,作用发挥不够好。

(四)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设质量有待提高。尽管台商投资企业劳资双方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和专项合同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这种低层级的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往往难以保障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调查显示,有不少台资企业职工工资不能随企业效益增长而提高,企业利润挤占工资严重,工资分配、工资调整,劳动定额的确定没有让劳动者参与,有的企业没有依法执行加班加点规定,超时劳动现象比较严重,严重损害职工合法权益。接受调查的职工普遍要求提高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质量。

(五)台商投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运作不规范,效果不明显。尽管初步建立了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但由于不少台商投资企业对贯彻《湖北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湖北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标准(试行)》的执行力不够,台商投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运作不规范,如职工代表大会程序有待规范,职权难以落实。有不少企业没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职工代表巡视制度、提案征集制度、重大事项表决制度等配套制度,职工代表在职代会闭会期间难以正常行使职权。有的企业员工大会只给予员工低层次的知情权,没有落实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有的企业职代会没有充分发挥作为厂务公开主要载体的作用,存在随意性,明显重形式轻内容。有的企业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运作不规范,履约率不高,效果不明显,职工不满意。

(六)有关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完备。当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法制建设明显落后于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的实践。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出台一部关于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法律法规,对于包括非公企业在内的所有企事业单位职代会职权、厂务公开内容等作出明确规定,使得台商投资企业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感到无所适从,影响台商投资企业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如《公司法》只规定了国有公司的董事会中要有职工代表,其他非国有公司董事会中没有要求有职工代表,这种法律缺失制约了台资企业推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由于现行法律法规缺乏刚性规定,台商投资企业特别是一些跨省的连锁企业,难于开展民主管理工作。

(七)有的企业工会组织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调查显示,台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率不高,再加上95%以上的工会主席都是兼职,主要从事行政事务工作,所谓“端人家的碗,受人家的管”,决定了台资企业工会组织对企业行政存在较强的依附性。有不少台资企业经营管理层不支持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有的甚至人为对工会工作粗暴干涉。因此,处于从属地位的工会主席主观上不敢依法维权,客观上也不愿意替职工说话办事。导致有的企业职工不知道工会主席是谁,发生争议时不知道找谁来维护自身权益。由于台资企业工会没有把民主管理作为工作重点,开展民主管理工作既缺少经费,又得不到企业行政的支持,难以发挥工会作为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组织者的作用,履行协调劳资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

(八)台商投资企业职工代表的综合素质不适应新形势下开展民主管理工作的需要。台商投资企业大多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职工代表培训制度。导致许多职工代表综合素质不高,不熟悉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不了解民主管理基本知识,不具备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能力,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参与企业管理、决策和监督的需要,在推动台商投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中发挥作用。

(九)上级工会对台资企业工会的业务指导不够。台资企业选举出职工代表参加其控股的中方企业职代会,但台资企业与中方控股企业在生产经营方面关联度不大,这部分职工代表在控股企业职代会上难以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由于中方控股企业工会作为上级工会对台资企业工会业务指导不够,地方工会与台资企业工会又缺少工作联系,不少台资企业工会基本上处于“无上级”工会指导的工作状态。

四、进一步加强台商投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的对策建议

适应台商投资湖北迅速发展的新形势,加强台商投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刻不容缓。针对台商投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存在的上述问题,我们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台商投资企业民主管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台商投资企业尽管在我省非公企业中所占的比例不大,涉及的职工数量不多,但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形势十分严峻。有鉴于台商投资企业的两岸关系背景,我们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提高对加强台商投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把加强台商投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与促进两岸关系发展结合起来,与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结合起来,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结合起来,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和工会组织推动台资企业建立民主管理制度的大局意识,提高台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民主参与意识,增强做好台资企业民主管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悲观失望和急于求成两种极端情绪,树立求真务实的态度,排除各种阻力,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妥善处理好优化投资环境与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的关系,围绕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的目标,遵循依法推进、循序渐进的原则,扎实深入推动台商投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

(二)全面贯彻落实“两个普遍”要求,切实维护台商投资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针对台商投资企业这个“建会建制”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全总“普遍建立工会组织,普遍开展工资平等协商”要求,把“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落到实处。把推进台商投资企业“建会建制”作为各级工会组织的重点工作。贯彻落实“双措并举,二次覆盖”,把提高台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率和覆盖面作为加强非公企业工会组建工作的突破口,深入开展“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做到在筹建台资企业的同时,同步筹建工会组织,夯实开展民主管理的基础。大力加强台商投资企业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改变有的台资企业工会主席身兼数职、难有作为的现状。结合贯彻《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湖北省企业工会条例》,按照《湖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操作规范》,把推动台商投资企业开展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设,作为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的重点,组织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活动月”活动,围绕工资集体协商,进一步规范平等协商程序,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台商投资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和履约率,维护职工在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三)加大对现行民主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力度。根据台商投资企业崇尚依法经营的理念,适应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大趋势,积极争取得到党委宣传部门、台办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把宣传普及现行法律法规关于民主管理的有关规定,作为当前推进台商投资企业建立民主管理制度的重要措施。深入宣传《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湖北省企业工会条例》、《湖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湖北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广泛普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知识,在增强宣传效果上狠下功夫。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使包括各级地方行政领导、台资企业经营管理者、企业职工等在内的整个社会全面了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明确规定,增强贯彻落实《工会法》、《湖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形成有利于台资企业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社会氛围。加大对台商投资企业落实民主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的执法力度。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争取工商、税务和劳动保障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加大对台商投资企业贯彻执行《公司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中外合资企业经营法》、《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通过加大执法和检查监督力度,督促台资企业依法建立民主管理制度,落实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

(四)建立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按照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关于加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推动台商投资企业建立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职工代表大会运作程序,落实职代会基本职权:一是听取企业经营和发展情况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审议通过经过协商的集体合同草案。三是讨论通过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方案等重大事项。四是监督集体合同及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措施落实情况,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及厂务公开情况。五是依法选举、监督和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及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委员会)成员。六是推荐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职工代表巡视制度、提案征集制度、重大事项表决制度等制度,落实职工对企业发展方向、经营状况的知情权,对企业具体生产经营的参与权,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表达权,对职工福利执行情况安全生产、劳动环境改进和职工奖惩情况的监督权,提高台商投资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水平。台商投资企业必须公开以下事项:一是企业规章制度。二是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和履行情况。三是职工提薪晋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和工资、福利、资金分配方案、职工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四是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措施,职工培训计划,奖惩情况等。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作为实现厂务公开的主要载体作用。

(五)建立健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按照《公司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台商投资企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督促指导台商投资企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进入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综合素质,履行代表职工履行参与企业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职责。落实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反映职工合理要求,监督企业财务情况、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等权力。

(六)加快推进民主管理立法进程,健全完善依法推动台商投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的法制环境。适应包括台商投资企业在内的非公企业迅速发展的新形势,加快推动民主管理立法进程,是加快推动台商投资企业建立完善民主管理制度的重要途径。在加大对现行法律法规中有关民主管理的规定的执行力度的基础上,要加快推进民主管理立法进程,尽快出台全国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条例,对非公企业实行民主管理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健全完善依法推动台商投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的法制环境,推动台商投资企业依法建立民主管理制度,在法律架构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七)加强对台商投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的分类指导。各级工会组织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支持下,调整工作思路,转变工作作风,把在台商投资企业建立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作为各级工会组织的工作重点,按照《湖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湖北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作标准(试行)》规定,针对台商投资企业的规模、大小,采取不同的方式推动台商投资企业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在已经建立了职代会的台资企业要进一步巩固规范,提高职代会工作质量,充分发挥作用。对于没有建立职代会的台商投资企业,要加强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指导企业建立职代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加大对台商投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典型经验的总结和宣传推广力度,推动台商投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加强对台商投资企业工会工作的指导。督促台资企业配好工会主席,如果条件允许的话,要争取配备专职工会主席,为台商投资企业开展民主管理提供干部保障。与台资企业建立正常的工作联系,安排下达工作任务,进行检查指导,加强对台资企业工会干部的业务培训,提高其履行职责的综合素质。

(八)加强对台商投资企业建立民主管理制度的理论研究和思考。要针对台商投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把握新形势下台商投资企业民主管理的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从理论上解决台商投资企业能否建立民主管理制度,如何建立民主管理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通过理论创新推动台商投资企业建立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实现厂务公开全覆盖。

(九)健全完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其他形式。建立完善台商投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贵在创新。要在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围绕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职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推动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的目标,按照有利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原则,有利于促进台商投资企业健康发展的原则,在台商投资企业健全完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其他形式,进一步丰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增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针对性、时效性、可操作性。

(十)建立台商投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目标责任制。对于台商投资企业建立民主管理制度要实行目标责任制。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把台资企业建立民主管理制度纳入党政主导的职工群众利益维权机制建设,作为和谐企业创建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作为企业和企业经营者评选先进、获得荣誉称号的基本条件之一。定期组织对台商投资企业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进行督查整改,以实名制进行通报,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促进工作目标落实。根据检查考核情况,实施奖励和责任追究,调动各地推动台商投资企业建立民主管理制度的积极性。

(十一)加大对台商投资企业职工代表培训力度。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总工会等10部门联合制定下发的《关于加强职工代表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对台商投资企业职工代表培训工作。针对台商投资企业的特点,把《工会法》、《劳动合同法》、《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湖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湖北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标准(试行)》、《湖北省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控制程序》等作为培训重点,创新培训形式,增强培训效果,探索建立职工代表培训长效机制,全面提高职工代表参与企业管理、决策和监督的综合能力,夯实台资企业民主管理的基础。

2.企业管理制度调研报告 篇二

随着钢结构运用领域的不断扩大, 建筑钢结构市场迅速增大, 建筑钢结构产业正在变成国民经济的主要产业之一。上世纪90年代年, 我国钢结构每年的加工量仅100多万吨, 到2007年, 全国建筑钢结构总量达到1000万吨左右, 增多了10倍;钢结构房屋, 从90年代年建造300万平方米, 发展到目前的年建造2400万平方米, 增长了8倍。

业内人士认为, 2010年至2012年, 我国的钢结构产业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钢结构市场前景广阔。国家“十一五”时代建筑钢结构的发展目标是:争取获得每年建筑钢结构用钢量占全国钢材总产量的3%。2015年建筑钢结构的发展目标是:争取每年全国建筑钢结构的用钢量达到钢材总产量的6%。专家瞻望, 随着建筑钢结构产业的技术瓶颈的不断攻破, 从现在到2020年我国建筑钢结构总量将以每年6%-7%的速度增多, 我国建筑钢结构每年的工程量将至少达到3000亿元。

随着全国各地钢结构建筑的蓬勃兴建, 一大批有实力的钢结构生产和安装企业承担了国内重点大型钢结构工程的建造和安装, 其施工安装能力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行业新技术、新工法、新设备层出不穷。钢结构配套产品齐全, 加工设备制造企业发展迅速, 满足了钢结构行业的需求。建筑钢结构产业的发展与我国的经济发展程度和发展速度联系度很大, 我国建筑钢结构企业主要分布在上海、苏杭、天津、粤闽和北京等五大地区。近年来建筑钢结构企业开始跨区域大规模扩张, 多数建筑钢结构企业的资本投入大多流向提高产能、扩大规模、区域扩张等用途, 而没有输送到创新技术、改进工艺、添置设备、研发材料等方面, 真正具有研发、设计、制造、施工一条龙能力的企业为数并不多。

尽管我国建筑钢结构产业发展势头很好, 但是钢结构市场的急剧增长和企业规模的快速膨胀也给行业的发展带来许多的问题, 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由于钢结构市场具有较高的成长性, 导致很多企业对这个市场盲目乐观, 加之企业进入钢结构行业门槛较低, 部分地区钢结构企业出现盲目上马的现象。这不仅造成行业产能过剩, 也使市场出现了无序竞争、恶性竞争的现象, 其结果是加工和安装企业竞相压价, 加上钢材价格上涨, 造成企业效益逐年降低。

2.我国建筑领域钢结构的广泛应用起步较晚, 开始于上个世纪90年代末期。随着我国钢产量的增长, 钢材供应紧张局面缓解, 大型公共建筑使用钢结构的情况才逐渐增多, 因此, 我国钢结构产业尚不够成熟。多数中小型钢结构加工厂和施工安装企业是近年来发展起来的, 企业的生产管理流程、质量保障体系都不够规范, 产品质量和管理工作不能适应市场的需要。

3.由于行业发展经历较短, 因此行业缺少专门的培训机构和培训力量, 钢结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缺乏, 生产一线没有专门的技术岗位要求, 关键岗位操作人员经常流动, 操作技术不稳定, 导致产品质量难以保证。这些问题在中小企业尤为突出。

4.由于市场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 市场出现无序竞争, 钢结构产品和工程优质不能优价, 导致企业缺乏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积极性, 装备相对落后, 计算机管理水平、劳动生产率与先进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距离。

5.由于建筑钢结构在我国是个比较新的行业, 政府主管部门对这个行业的了解还不够深入, 相关科研院所对这个行业也不够关注, 导致建筑钢结构行业科研立项不足, 国家拨付的研发资金不够, 标准及应用规范、规程缺项、滞后;标准及规范修订周期太长;钢材标准与工程设计、施工规范规程衔接不上, 影响了整个产业的发展。

6.行业协会的作用和功能远未到位。特别在规范和引导市场秩序、服务企业、开拓钢结构市场、标准规范的编制修订和专业人才的培养等方面仍有大量工作要做。

如何对钢结构行业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 如何与时俱进地使我们的行业管理跟上行业快速发展的步伐, 这是摆在我们行业协会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也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为此, 我们对整个行业进行了一次比较深入的调查研究, 特别是结合学习借鉴先进国家钢结构行业管理的方式和手段, 对我国钢结构企业和行业的现状进行分析, 在此基础上探讨对我国钢结构行业更为有效的管理模式。

一、日本钢结构行业的管理经验

中国建筑钢结构市场尽管近年来发展迅速, 但与日本和欧美发达国家相比, 在管理水平、技术水平、质量控制等方面存在很大差距。中国建筑钢结构市场规模巨大、结构复杂、企业众多、发展迅速, 如果不能进行有效的管理, 必然引发大量的质量问题、安全问题和市场问题。管好快速发展的中国建筑钢结构产业和市场, 需要借鉴发达国家管理钢结构市场的成功经验, 提高我国钢结构企业的管理水平, 缩小我们与发达国家的距离。

日本钢结构的制造质量和安装水平在国际上是享有盛誉的, 其中日本钢结构的认证制度, 对建立科学合理的钢结构企业生产管理体系, 完善质量保证制度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为此我们对日本钢结构 (日称铁骨) 生产工厂资格认定制度进行了调研。

日本钢结构的生产工厂在20世纪70年代处于大发展时期, 为保证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规范钢结构生产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提高钢结构产品的生产质量, 日本政府以日本行业协会为基础, 组织相关专家、教授及相关行业协会于1977年制定了“钢结构制作工厂资质评价标准及方法”, 对生产企业进行了J、R、M、H、S五个级别的分级评定。该标准及方法文书, 对各级别企业从质量管理体系中人员配置、资格认定、检测手段、生产设备的配置及管理, 企业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配置资格、设计工艺、技术图纸及档案的规范和管理, 企业内人才教育及培训, 产品的适应范围等方面, 都做了详尽的要求和规范。并根据市场的发展和要求, 分别于1982年、2000年、2009年多次做了修订。

为保证上述标准及方法公开、公正、公平的实施, 又制定了“钢结构生产企业资质评价规程”和“钢结构生产企业资质评价业务指南”, 详尽具体地规范、指导企业申请、评价、审定、发证各环节。这两个文件由日本国土交通大臣发布, 作为法规性文件执行。同时为具体执行实施上述文件, 日本国土交通大臣在全国指定“……株式会社和日本铁骨评价中心”等两家单位, 组织协调进行日本国内、外国企业的评价工作 (该机构组成及工作原则见“大臣指定日本铁骨评价中心”) 。

评价过程是由该中心协助企业先按规程提出书面申请, 经评价中心协调受理后, 由该中心协调抽选专家和相关协会 (例电焊协会) 派入申请企业严格按标准及方法进行评价和考试、考核。考核结果文件由评价员及企业负责人签名报送到评价中心的评审委员会, 经评审委员会评审认为符合标准 (不符退回重评) 后, 委员会主任签审核意见并署名, 再由评价中心负责人 (社长) 复审签名盖章报送。审核结果由日本国土交通厅最后审定, 并由国土大臣签发生产资质证书。

这一认证过程在日本行业协会的组织和协调下,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文件执行。通过对钢结构企业系统有效地评价, 落实了资质标准, 全面改进了企业生产、质量和人才的管理, 造就了日本钢结构制造企业高质量、高效率的科学严谨的生产体系和生产能力, 形成了日本2500家钢结构生产企业的梯形结构, 适应了国际、国内的需要, 具备了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

日本的行业认证工作与我国的企业资质评定都是行业管理的一种方式, 相似之处在于都是根据企业的生产能力、管理水平、人员素质划分不同的等级, 以便市场和业主根据工程的规模和难度选择加工和安装的企业, 在尽可能经济的条件下保证工程和产品的安全和质量, 从而保障行业市场的稳定和秩序。不同之处在于中国的资质认定以法人或集团法人为评价单位, 而日本则以生产地点为单位, 被评价的企业其生产地点的地址是唯一的。同一个企业, 被评价的生产场所以外的生产场所不能共享被认定的生产资格。也就是说, 异地建设的厂房、分公司等等都不能共享被认定的生产资格。这样, 也就不可能出现其他企业通过挂靠共享资质的问题, 因此企业级别所代表的管理水平和生产能力更为真实可靠。

二、日本认证制度在我国企业的实践效果

我国部分大型钢结构企业为了开拓日本市场, 也进行并通过了日本相关的行业认证。据我们了解, 目前有精工钢构、松尾钢构等六家企业通过了日本钢结构的相关认证。为了了解日本认证制度对企业管理所产生的作用, 我们对国内取得日本认证资格的企业进行了调研。我们调研的企业包括:上海松尾钢结构有限公司、长江精工钢结构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和济南莱钢钢结构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

从对调研企业的考察来看, 整个认证评价过程要求企业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 企业的管理流程和生产工序需要做出很大的改变, 评价标准对企业员工、特别是操作人员素质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因此实施认证的整个评价过程对企业产生了巨大影响, 极大地促进了被评价企业生产管理水平、质量保障能力和人员素质的提升。

生产日本本土的所需的构件或日本公司海外承包工程所需的构件, 必须取得日本相应的生产资质。但是, 通过完成认证过程, 企业感到其生产管理水平、质量控制水平、技术操作水平、市场开拓力度和经济效益均提高了档次, 促进了企业发展。

从调研的情况来看, 我国目前取得日本生产资质的企业, 无论是国营、民营, 还是合资企业, 均是根据企业实际状况和业务需要决定开展认证活动的。由于国内企业没有开展日本认证评价的先例和经验, 所以这些企业开展认证活动的方式一般都是:先取得与其合作的日本相应企业的支持, 聘请日本专家 (3-7人) 进厂担任顾问或相应的职务, 利用他们对标准的理解和实施过程的经验, 对企业严格按日本的行业标准、办法和规程进行规范、改造和培训, 完成上述工作后经由专家向“日本铁骨评价中心”按相适应的级别进行书面申请。评价中心接到申请后组织专家对申请企业进行初评, 以判定申请级别是否合理, 然后再正式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等法定程序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评审, 最后颁发证书, 对中国企业的评价过程和日本本土企业评价过程完全一致。

此外, 日本评价标准对企业操作员工和各类管理人员, 从人数及资格上均有具体的要求, 因此在评价实施过程中需要先对上述人员进行培训, 然后通过日本严格的相关考试取得认证标准所需要的资格。进行这种考试或考评促进了整个企业人才素质的提升, 带动了企业技术水平的提高。例如焊工是钢结构生产企业的重要工种, 所有取得资质的企业中焊工不仅要通过日本基本标准[A-2 (3) ]的考试, 还要通过日本高级[S-2 (3) ]标准考试。而通过严格的培训和考试, 被考评的员工成为了企业新的技术操作和生产管理的中坚力量, 从而保证了高难度、高精度的新技术产品的生产和质量, 使企业的品牌效应得以体现。

近年来, 由于中国市场的钢材价格和加工价格均低于日本本土市场, 因此日本的工程承包企业越来越愿意将钢结构的构件加工包给中国企业, 条件就是要获得日本相关的行业认证和评级。我国参加日本相关标准评级的企业在获得认证通过以后, 都能够比较成功地进入日本市场。我们调研的这三家企业在取得日本钢结构生产资质后, 充分利用了这个优势积极开拓其他国家市场。他们在申请其他国家市场准入证的评审过程中, 仅仅做部分适应整改, 就顺利取得了这些国家或地区的准入资质, 目前均已承担相关的工程项目。

如日本的松尾钢构是日本在华的独资企业, 他们加工的产品基本都是日本产品。经济危机以后, 他们开始承揽欧美工程, 为欧美市场的工程加工构件。由于日本的行业认证过程和要求都比较严格, 所以在此基础上, 他们能够比较顺利的通过欧美的市场的认证, 成功进入他们的市场。目前松尾钢构的日本产品仅占全部产量的15%, 70%是为欧美国家生产的产品, 另外15%为东南亚国家和澳洲市场生产。

通过对企业的调查使我们认识到, 日本钢结构的认证制度之所以能够推动日本钢结构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使日本的钢结构产业生产水平和产品质量居于世界前列, 其认证制度有以下几个重要特点:

第一, 日本的这个认证制度对生产流程、管理制度和质量保障体系都有详细的要求, 他们通过这样一个法规性的认证制度, 将一整套科学合理的生产流程、管理制度和质量保障体系以一种半强制的方式普及到了全行业的企业, 从整体上提高了整个产业的基本素质, 整个行业所有企业的生产方式和管理水平都因此得到了全面的提高。

第二, 这个认证制度对生产一线重要岗位的操作人员能力有明确的要求, 从而从操作人员的基本素质上保证了企业的生产能力和质量水平。从调研结果来看, 一个优秀的企业, 必须有一批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和一批掌握高新技术的一线操作人员。日本严格的考试、考评和培训制度, 以及详尽具体的评判标准是保障企业拥有高素质员工的重要手段。在日本的评价体系中, 所有人员不仅要符合国家的基本入门标准, 还必须要符合在这个行业工作的行业专门标准, 取得专门的资格证。这一要求推动了企业的岗位培训和严格的岗位考试与考核, 全面提高了企业生产一线员工的素质, 为企业承接高技术、高难度、高水平的工程打下坚实的的基础, 为企业的生产和施工质量提供了最基本的保障。

第三, 由于这套认证制度在生产和管理各个关键点都有细致详尽的规定, 在推进相关标准的过程中, 需要所聘专家从现场管理、工艺管理、设备管理等方面严格详尽的对标准及方法进行介绍, 并身体力行深入现场进行指导。在这一过程中, 无论是管理人员、检测人员还是现场施工人员, 在学习和执行标准的过程中, 逐渐地改变了自己的行为习惯, 适应了科学严格的操作规程和要求, 逐渐将强制的质量要求变为自觉的行为意识, 建立了良好的行为习惯, 在生产过程中能够自觉地执行各工艺环节的质量要求, 确保质量的稳定性。这种行为习惯的养成对企业来说是一种极为可贵的财富, 这种科学严谨的企业文化对企业学习掌握先进的生产和管理模式也能起到推动作用。

三、我国钢结构行业开展企业相关认证的建议

从这次调研的结果来看, 我们认为有两个问题需要分别解决, 一是引入日本钢结构的认证制度, 解决我国钢结构企业走出去的问题;二是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建立自己的钢结构企业认证制度的问题。

1. 与日本认证机构合作开展中国钢结构企业的认证和复检工作。

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 在国家的鼓励和支持下, 国内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开展对外投资, 对外投资带动了国内设备的出口, 设备出口也带动了国内施工和安装企业的境外工程建设。同时国内大型钢结构企业的不断发展, 越来越多的中国钢结构企业开始具备对外承包工程的能力。

钢结构的构件生产和施工, 事关使用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各国对生产和施工的资质都有严格的要求。参与境外钢结构的生产和施工, 都需要取得当地政府的认证。在我国, 由于比邻日本, 而且日本又是钢结构产业比较发达的国家, 相对其他国家, 承接日本工程和工程构件生产的企业相对多一些, 有一些认证方面的经验。另外, 由于日本认证制度比较严格, 取得日本认证资格之后, 再取得其他国家认证相对容易。

在这次调研过程中, 我协会与日本钢结构评价中心进行了沟通, 双方认为可以在资质认证的标准、认证方法、信息交流等方面进行交流和合作。合作的重要内容是中方行业协会参与中国企业申请日本钢结构企业资格的资质评价和认证过程, 以及企业取得认证后的复审工作。在认证过程中, 由中方行业协会向中国企业提供咨询、帮助以及协助进行中日双方之间的沟通, 降低企业的认证成本。

我们协会在此过程中, 不仅可以帮助更多的国内钢结构企业取得开展境外业务的资格, 并在复检工作中大大降低企业的费用, 同时可以在此过程中学习、借鉴日方的成熟经验, 在引进消化日本行业管理制度和手段的同时逐渐形成一个适合我国行业状况的规范、规程和认证体系。

为此, 协会已与日本钢结构评价中心签署了合作备忘录。然而要真正开展好这项工作, 还需要成立一个专门机构, 具体落实合作协议的起草和执行。其人员将做为日本评价中心的评价员助手, 参与评价工作, 在工作中消化、学习相关的标准、规程和方法, 以便形成自己的咨询和培训体系, 组织开展对企业的认证咨询服务。

2. 建立我国钢结构企业的认证评价制度

通过对日本钢结构行业认证体系及企业认证实践的调研, 我们感到:一个严格的行业资质认证标准和认证程序对钢结构行业的发展是非常必要的, 能够促进钢结构生产企业管理水平、质量水平、技术水平等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 缩小与世界先进国家同类行业的差距, 有利于企业的市场开拓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也能够帮助企业实现立足国内、走向世界的战略目标。

随着建筑市场对钢结构需求量的快速增长, 大批生产企业不断涌入建筑钢结构行业, 一个以大型企业为龙头、中小企业为主体的庞大的企业集群已经形成, 并在快速发展, 创立一个能够被行业认可, 能够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合理竞争的行业管理模式、规范和方法是目前行业急需解决的问题。

日本的认证制度虽然有其科学性和合理性, 但是有很多地方和中国的情况相差较远, 在标准规范等方面与中国的要求不一致, 难以适应中国建筑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另外, 日本的认证费用过于高昂, 一般中小企业如果没有境外项目, 难以承受这种认证成本。因此, 我们需要根据中国的国情, 研究制定自己的认证制度。

当然, 在这个制度制定的过程中, 我们也需要参考借鉴国外发达国家, 特别是日本的先进经验。借鉴日本钢结构行业成熟的管理经验, 学习先进国家行业管理模式, 积极稳妥做好引进、学习、准备等工作, 逐步系统地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钢结构生产企业资格认证制度, 对于钢结构行业来说, 不仅非常必要, 也非常紧迫。

关于我国钢结构行业认证制度的建立, 我们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需要考虑:

第一、建立相对完整的钢结构企业评价体系。我们认为可以由协会牵头, 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适应我国国情的, 兼顾不同类型 (重钢、轻钢) 、不同结构、不同地区的钢结构企业的评价体系, 这个评价体系的基本结构可以参照日本现行的行业评价系统, 主要包括:

(1) 钢结构企业等级划分及评价标准;

(2) 钢结构企业等级评价的实施办法;

(3) 钢结构企业资质等级评价的申请办法。

第二、建立钢结构企业评价体系的应与一线操作人员培训及考核相配套。这个考核制度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企业认证的标准中要有对企业各类人员的基本要求, 以及对关键岗位人员资格的强制性要求。并且还需要学习先进国家经验, 建立健全一线操作人员培训及考核制度, 这个制度由行业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职业资格系列组成, 包括:

(1) 设立一个基本入门的通用标准;

(2) 根据行业特殊要求和特点, 设立若干个专业标准;

(3) 针对焊工这个钢结构生产企业的重要工种, 还可设立更高一级的等级考核。

实施这项制度, 需要组织专家编制 (或引进) 教材, 并指定专门的培训机构协助进行人员培训。在进行培训基础上, 由协会组织考核 (或考试) 。

第三、建立对钢结构企业实施评价的组织机构。要保证我国钢结构行业企业资格认证制度的有效实施, 并能得到绝大多数企业的支持和认可, 企业的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严格按照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在政府尚未形成这样一个机制时候, 我们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的行业管理和企业协调的作用, 组织并推动该工作开展。目前看来, 由协会牵头组建一个专门的评价机构是十分必要的。该机构任务主要是:

(1) 组织有关机构培训师资力量和评价师;

(2) 组织钢结构企业参与评价;

(3) 对申请评价的企业进行前期的咨询与培训;

(4) 按相关标准和实施程序对企业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进行全面审评。

整个评价过程, 应坚持评、审、批三者分开, 而该机构的工作应主要放在评与审的组织和协调上。在建立专门的评价机构的同时, 建议再建立评价专家数据库, 根据认证过程的需要和企业生产过程的需要提供不同的帮助和支持。

第四、实施认证的主要原则:

(1) 考虑我国钢结构产业目前正处于急剧发展阶段, 整个行业门类众多, 市场广阔、企业增长迅速, 生产技术日新月异, 因此评价制度的制定宜简不宜繁, 应由易到难逐步推进, 突出重点, 不宜事无巨细过于琐碎。应考虑评价标准的兼容性, 重点放在建立科学合理的生产管理流程和可靠有效的质量保障体系等关键环节上, 不宜提出过于具体的装备要求和过于专门化的技术要求。评价标准应由简到繁、由浅入深, 在实施的过程中, 根据实际情况逐步修订完善。

(2) 考虑到我国钢结构企业众多, 地域特点各不相同, 应考虑先在产业比较集中的地区先进行试点 (如长三角地区) , 在取得经验后在分区域进行逐步推广。在逐步推广的过程中, 因地制宜地对评价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3) 在日本的评价标准中, 被评价的企业地点是唯一的, 其企业的评价等级不覆盖企业的分支机构, 这一点与中国企业的评价方式有很大的不同。这种方式能够比较精确地反映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生产能力, 有利于保障企业生产产品的基本品质。在我国钢结构的评价制度的制定上, 我们可以借鉴这种方法, 解决我们企业快速扩张带来的产品质量不稳定、无保障的难题。

参考文献

[1]陈禄如.我国钢结构行业发展现状与前景.中国钢结构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

[2]刘万忠.我国钢铁行业发展的现状及趋势.中国钢结构协会常务副秘书长

[3]李世俊.中国建筑用钢的现状与发展.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副秘书长、钢铁工业首席分析师

[4]《我国钢结构产业化发展浅析》 (“考试大”网站结构工程师编辑整理)

3.企业管理制度调研报告 篇三

“7S”是整理(Selrl)、整顿(Selton)、清扫(Selso)、清洁(Selketsu)、素养(Shltsuke)、安全(Safety)和节约(Save)的简称,是一种非常有效的企业管理方法。随着社会的发展,“7S”管理被越来越多地应用到职业院校学生管理工作中,成为校企合作和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只有了解社会需求,才能帮助学生更好地完成身份转变,成为社会有用的人才。为了更好地作出尝试和改革,我们要深入了解企业对从业人员职业素养提出的迫切需求,通过到合作的企业中进行调研,一方面,了解学习企业目前的“7S”管理制度及管理成效,另一方面,了解企业对员工职业素养的要求及培训情况。

一、企业“7S”管理制度

通过对汽车行业4S店走访和调研,实地了解企业的管理制度、企业对员工专业知识及个人职业素养的要求。结果显示:“7S”已经普遍成为企业的日常管理制度,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和质量,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提升了员工的职业素养;相较于专业知识,企业更重视员工的综合素养,如吃苦耐劳、责任心、团队协作、职业道德、服务意识、礼貌修养等。

(一)企业日常管理模式

1.管理制度。每天小检查、每周大检查、每月一次总结。

2.早会。每天早上8点半早会,各个部门都同时开会,进行仪容仪表、任务公布、卫生环境检查。

3.工作流程。培训考核合格上岗,工作各环节签字确认,责任落实到个人,处罚依据明确。

4.工作内容。工作岗位精细化设置,考核标准详细准确,工作环境内有明显的提示。

5.小组晋级和员工评优。考核评比,奖惩制度明确。

(二)管理效果

企业将“7S”方法体现到实际工作中的每一个流程中,并将其转化成统一的标准和制度,使之成为员工工作的标准化指南,让员工做事更有规范、更有标准,工作更有效率,资金使用更加合理,人员编制更加科学,降低了成本,提高了劳动效率和企业收益。

1.人力成本方面。企业员工普遍存在素质良莠不齐的现象,如何进行高效统一的管理,必须有严格的组织纪律作为基础,事事做到有据可循、有理可依。工作流程清晰,職责清晰,岗位清晰,每个员工的工作量都控制在科学合理的范围内,要求员工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守则,培养自己严于职守的工作作风和自觉的服从意识。不仅大大节约了人力成本,也减轻了员工的工作压力。

2.节约开支方面。按照“节约”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使用方案,有计划地使用,最大限度地延长了物料的使用寿命,减少盲目使用的浪费,从而降低成本,降低费用;每日工作总结,工作精确度推进,随时掌握物资耗费情况,随时调整,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使用制度。

3.日常清扫维护方面。按照“清扫”原则,将日常工作环境单位维护作为常规工作,工程部由被动维修变为主动保养,减少了事故发生,延长了设备使用年限,提升了员工及客户的满意度。

4.员工满意度方面。在这种制度下能够实现责任划分,员工明确自己的工作内容以及考核标准,对工作有更多的把控度,工作满意度更高,从思想和行动上接受“7S”管理制度,员工能自觉地实践“7S”质量管理,从而达到了行为自觉、知行合一。

5.团队协作。企业是一个系统的有机体,它的运行需要所有员工的共同努力和相互支持。但是现实中,影响团结协作的因素很多,在目标明确和职责要求清楚的情况下,每一位员工之间要互相理解、支持和帮助,勇于承担责任,养成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高尚品质。

二、学生管理方式调研分析

了解本校学生实际情况、对综合素养的认识,从中发现学校教育在学生管理、学生行为习惯、综合素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总结经验,为今后高职学生管理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依据和借鉴。

(一)调查内容

一方面,企业求贤若渴,迫切需要高素质专业技术型人才;另一方面,高职学生是否对目前的就业形势、用人单位的要求深入了解,是否认识到本行业需要自己具备什么素质,目前情况如何,从而有目的地进行学习和提高,学校的现有教育模式、内容、方法及手段是否能够满足学生的需要,这些都是学校进行素质教育改革必须了解和掌握的信息。通过对合作企业的在校实习生以问卷、面谈等方式进行调研,得到调研结果。

(二)调查结果

1.学生对行业的了解。大部分学生表示当前就业形势严峻,对自己的行业不太了解;行业发展前景一般,不清楚、漠不关心;毕业后打算从事本专业的学生占一半左右:大部分同学认为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一样重要,但是不知道怎么去提升自己的职业素养。

结合上述得出结果:学生能够客观认清就业形势和就业素养;对自己的专业认识比较少,对行业没有过多关注,不愿长时间从事本专业。

2.学生对学校教育的感受。大部分学生对教学方式方法比较满意,实训课程比较丰富;目前的模式基本能够达到企业的用人标准;学校的课程及课程内容与企业的对接程度有一定的差距:大部分学生选择不清楚职业素养的相关内容;实践教学对将来的就业有帮助,社会实践活动认可度不高。

综上所述,学生对高职教育教学改革中的理实一体化比较认可,学校所学基本可以与企业需要对接:大部分学生对职业素养有需求,但所学的内容与实际就业后的需要还存在一定差距。

3.学生目前情况。一是宿舍情况:清洁情况较好,没有明显垃圾。但整理程度较差,物品杂乱。二是课堂情况:课堂纪律较好,但着装不统一,学生操作积极性不强,两极分化比较明显,工具整理不规范。三是实训结果:实训场所设置简单,标识不明显。

总结上述情况,学生目前的生活学习状况确实存在一定的问题,是高职教育一直以来致力改善的目标。究其根本原因,大学提倡多元化发展,鼓励每个学生找到自己的发展方向,所以管理模式既统一也具体。统一的部分是学校的规章制度,具体的部分每个学生的特点不同,在遵守规章制度的情况下,自由发展,没有固定模式,导致很多学生在各个方面没有标准和目标,自我管理能力越来越差。

4.调查结果分析。经过两方面的调研,一方面,明确了企业更重视员工的个人综合素养,深入了解企业的“7S”管理对员工的日常管理模式和用人需求;总结企业的日常管理模式哪些值得我们学校学习与借鉴。另一方面,总结本校学生的实际情况、学习生活以及个人职业规划得如何,积极引导学生更好更快地适应工作环境,完成从在校生到企业员工的角色转换。

三、对“7S”管理引入高职院校学生工作的思考

通过企业实习考察、调研,了解企业的日常管理模式,从调研可知,学生从在校生到企业员工的角色转换还需要一段不短的距离,也为“7S”管理在高职院校学生工作中的应用提供了途径。

(一)标准化管理

标准就是规范,企业“7S”管理以翔实的规范要求作为支撑,制定严格统一的奖惩机制对员工进行管理。首先,针对企业本身的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岗位,形成企业整体的科学管理机制,根据不同岗位制定与之切合的标准;其次,员工通过培训强化对标准的掌握,并深刻理解标准的重要性。

(二)流程化管理

奖惩机制的重点工作就是流程化管理,事事做到有据可循,件件做到有迹可查。其中包括早会、晚会、安排工作、上班都在考核之中。任何一个工作环节都必须做好记录并签字确认。这就大大提高了员工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养成细心、严谨的工作习惯。

(三)团队化管理

学生分成多个小组,开展工作。形成自己各具特色的团队文化,通过团队建设,增强凝聚力和竞争力。同时,小组队员之间进行评比,让小组成员不断提升自我。

4.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篇四

一、医院领导组织、设备、人员齐全。要成立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配备专职疫情管理员及通讯、网络报告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转。镇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院内及辖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传染病网络报告及管理。

二、所有临床科室规范建立工作日志。门诊建立门诊登记本,病房设立出入院登记本,检验科、影像科建立登记本,对所有就诊、住院、检验(查)病人信息进行详实登记。

三、所有临床科室均要配齐传染病登记簿、传染病报告卡,并按照填卡要求规范填报。防保站建立汇总传染病登记本,对辖区内所有报告传染病病例进行登记。各科室使用统一下发的传染病登记簿、报告卡。

四、传染病报告严格实行首诊负责制。首诊医师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规定报告病种),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临床科室每日上午、下午下班前一小时将传染病报告卡报送防保站,疫情报告管理人对卡片进行审核,并在传染病登记簿上登记。

五、防保站负责本院及辖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传染病卡片收集、核对、管理和网络直报工作。对收到的卡片经核对无误后将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录入网络直报系统。

报告时限:

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以及其他暴发的传染病疫情时,首诊医师要立即报告防保站,疫情报告管理人应立即报告医院领导并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按规定报告传染病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六、医院成立疫情核查小组,负责每旬对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进行核查。对漏报、迟报的卡片要及时补报、订正,对已报卡片信息与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检验、影像登记)核对,信息保持一致。核查记录每月报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报告管理人每旬对网络直报系统中的重卡、订正卡片与原始纸质报告卡片进行核对,保证纸质卡片、汇总传染病登记簿与网络报告卡片信息相符。

5.企业内控制度自查报告 篇五

企业开展内控制度自查活动,进一步健全建立内控管理机制,提高工作效率。那么企业内控制度自查报告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企业内控制度自查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

企业内控制度自查报告范文篇1 公司自上市以来,董事会一直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注重改进和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在浙江监管局辖区内曾率先引入符合有关条件和专业能力很强的四位独立董事;人数所占比例为公司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并较早设立了董事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每年能按有关规定正常开展活动;为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提供机制和工作平台。

报告期内,为加强和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公司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成立了以董事长聂忠海为组长的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通过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制定详细的专项工作实施计划;对照公司治理现状进行自查,形成了《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于XX年6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布。同时设立并公告了专门的电话、传真和网络平台听取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2、按照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自查事项和公司《关于内部控制体系基本规范》,已重新修订及制定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关于外派董事、监事的管理办法》、《关于控股(参股)公司的管理办法》、《关于内部控制体系基本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实施细则》、《公司关于累积投票实施细则》、《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并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同时,公司还在《“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中对每一项需整改的内容明确了由董事牵头的责任落实人。日前,已经制订或正在制订的内部控制制度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制度》、《公司财务预算管理》、《职务授权制度》、《危机管理、风险防范制度》等。这些制度的制订,将为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内部控制体系和保证正常运作提供良好的基础。

4、公司一直遵循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所制订的《公司关联交易的管理办法》,对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等作了详尽的规定。公司每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依照公司《公司关联交易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告,并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5、公司章程中还明确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基本原则、提出和审议程序、公告披露等。报告期内,公司没有除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严格遵守、履行相应的审批和授权程序。对照深交所《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内部严格控制、审核对外担保的事项,从未发生违反《内部控制指引》的情形。公司财务处理实行审慎原则,负责进行审计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及上海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连续多年来均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建立了对高管以《公司高管年薪考核方案》为依据,以公司经营责任目标为主要内容的考评、激励和约束机制。相关的奖励制度从上市之初就建立起来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地进行修改和完善,实施至今。报告期内,公司四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高管年薪考核方案》(XX年修订),在该方案中修订了具体考核指标,进一步明确了公司高管人员的责权、薪酬之间的约束机制。

7、四届二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出的“健全完善内部审计机构”的议案,主要内容有:(1)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直接向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汇报工作;(2)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具体开展工作;(3)公司内部审计机构隶属部门暂挂董事会办公室,待基本条件成熟时设立为独立的部门;(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配置一名负责人,职级建议为公司处级。内部审计机构工作人员不低于三名,在XX年底前基本到位;(5)公司监事会在公司内审功能的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以及执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公司内部审计实施细则》的情况实行有效的监督。

8、XX年9月14日浙江证监局监管处有关领导来公司就“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进行了现场回访检查,对公司进一步深化公司治理提出了意见及要求。浙证监上市字172号《关于对杭汽轮公司治理情况综合评价和整改建议的通知》的文件中对我公司自上市以来,在公司治理结构、三会决策制度、内控制度、会计核算、信息披露方面作了充分的肯定,但同时指出:公司应进一步完善内审部门的人员构成和职能,充分发挥内审部门的作用。

目前,公司高管层已按照监管部门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出的“健全完善内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和要求基本落实了整改,XX年一季度末已按有关规定成立了隶属董事会领导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基本具备开展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公司内部控制的监察的职能。

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自我评价:

1、公司已基本建立了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基本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基本能够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基本能够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

2、公司建立的风险控制系统基本健全且行之有效,基本能够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3、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审计制度),基本能够实现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错误,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的目标。

对照深交所《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工作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要求。

企业内控制度自查报告范文篇2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泰长财”)作为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艺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XX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XX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精艺股份《XX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有关内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恒泰长财指派担任精艺股份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就精艺股份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等有关事项与精艺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内部审计部等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查阅了精艺股份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相关资料、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投资者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相关文件以及其他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业务管理规则等,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多方面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并对精艺股份《XX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逐项核查。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的主要单位包括: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精艺万希铜业有限公司、广东精艺销售有限公司、芜湖精艺铜业有限公司、飞鸿国际发展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有:组织架构、企业文化,人力资源、制度建设、资金活动、资产管理、销售管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管理、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期货套保、风险投资等业务。

(1)组织架构

公司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为主体、规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战略规划设置了与公司生产经营和规模相适应的组织职能机构和二级产业管理模式,建立了相应的授权、检查和逐级负责制度,贯彻了不兼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形成了相互制衡机制,保证了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指令的贯彻执行,保障了公司运营的规范有序运行。

(2)企业文化

随着经营形式的变化,公司以“为员工提供适合培育才智发现的多元化、包容的环境,创造并传递创新知识,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型多元化产业集团”为企业愿望,秉承“尊重知识、认同价值、责任分清、利益共享”的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实现了公司持续、稳健、和谐发展。

(3)人力资源

公司建立和实施了较科学的聘用、培训、教育、考核、奖惩、晋升、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对人员引进、劳动合同订立、考勤管理、薪酬结构、绩效奖惩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形成了有效的激励机制。

(4)制度建设

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需要,XX年度公司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进一步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5)资金活动

针对资金管理工作,公司及各重要业务子公司均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资金使用审批、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管理等方面。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做好资金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资金使用符合合理性、效率性、安全性的原则,确保为公司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6)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登记、管理、处置以及相关财务核算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严格的登记、管理及记录,严格控制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护固定资产安全。

(7)销售业务

各销售机构在管理层的指导下,对行业和市场进行深入的研究和预测,在此基础上,按照公司项目发展战略和总体运营目标,制定、调整销售计划和销售策略,确保销售业务的顺利进行。

(8)财务报告

公司财务部门直接负责编制公司财务报告,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政策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完成工作,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针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公司按照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在审计基础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公司财务报告不存在重大差错。同时,对于财务报告的信息披露工作,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的制度执行,在此过程中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及时的登记监督,保证公司财务信息不会提前泄露。

(9)信息披露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传递范围,做好对信息的合理筛选、核对、分析、整合,确保信息的及时、有效。利用EAS、ERP系统、内部局域网等现代化信息平台,使得各管理层级、各部门、各业务单位以及员工与管理层之间信息传递更迅速、顺畅,沟通更便捷、有效。

(10)子公司管理

6.财务报告管理制度 篇六

总则

1.为真实反映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规范财务报告的编制和管理;及时准确地提供财务信息,了解公司的整体发展态势,促进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主要对企业月度财务报告的编制、报送和管理作出规定,会计决算报表按照财政部及公司关于会计决算的有关规定执行。

财务报告内容

1.各公司须按月按规定格式编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格式见附件)及财务状况说明。其中财务状况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主要公司经营业绩说明;预算完成情况及增减因素简要分析;主要业务收入与成本升降因素简要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情况。

2、各广告公司须同时报送当月刊载一览表、媒体监测明细表。

财务报告规范要求

1.各公司的财务报告必须经财务总监(或财务负责人)和公司负责人审阅后方可报出。

2.财务报告质量要求。

(1)财务报告必须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资料可靠。(2)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统一表式填列有关财务报告;做到内容完整,即各种报表的项目、金额、备注、附注等均应填写完整、齐全,不能遗漏。

(3)正确填列报表数据,确保表内、表间勾稽关系正确无误,做到账表相符,表表相符。

(4)信息可比。即编制报表所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揭示方法保持相对稳定,保证前后各会计期会计口径一致性和可比性。

(5)编报及时。即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报出。报送方式

1、各公司的财务报告采取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达的方式统一报送集团

2、财务报告的电子文件名统一为“(某某公司)0701财务报告”,前两位数字表示,后两位数字表示月份。

报送时间

1.各公司应于月度终了10日前上报月度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

7.企业管理制度调研报告 篇七

一、衡阳市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应用现状

1. 被调查企业总体概况。

衡阳市是老工业基地, 工业门类齐全、企业众多、基础雄厚。本次被调查的企业涵盖钢铁冶炼、管材深加工、输变电制造、有色冶炼及精深加工、汽车及零配件、盐卤化工及精细化工等六大重点产业, 企业包括华菱管线、水口山、特变电工、中钢衡重、建滔化工、湘衡盐矿、风顺车桥、亚新科、泰豪汽车、合力叉车、天雁机械、燕京啤酒、紫光古汉等大中型企业和其他中小型企业, 还包括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等金融企业。从企业性质来看, 国有企业36家, 占样本总数的35%;集体企业4家, 占样本总数的4%;外商投资企业6家, 占样本总数的6%;私营企业56家, 占样本总数的55%。从企业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职能来看, 工业企业70家, 占样本总数的68%;建筑企业4家, 占样本总数的4%;商业企业6家, 占样本总数的6%;服务企业18家, 占样本总数的18%;金融企业4家, 占样本总数的4%。从企业行业属性来看, 制造业58家, 占样本总数的56%;建筑行业8家, 占样本总数的8%;公用事业6家, 占样本总数的6%;采矿业6家, 占样本总数的6%;能源类企业4家, 占样本总数的4%;化工行业4家, 占样本总数的4%;零售业4家, 占样本总数的4%;通讯行业4家, 占样本总数的4%;交通运输业2家, 占样本总数的2%;金融业2家, 占样本总数的2%;物流业2家, 占样本总数的2%;图书出版业2家, 占样本总数的2%。

2. 企业内部控制机构的设置情况。

衡阳市的大部分企业都设置了内部控制机构, 如衡阳华菱钢管有限公司 (华菱管线) 设置管理创新部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 并由管理创新部和审计部对执行效果进行检查;南岳油泵油嘴有限责任公司 (亚新科) 于1999年成立内部控制管理部, 承担企业管理和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两种职能;衡阳市建滔化工有限公司 (建滔化工) 虽没有专设内部审计机构, 但集团公司总部设有财务部和审计部, 每年对所属的六十多家二级企业轮流进行审计。在金融类企业方面, 中国农业银行内部控制机构的设置为总行一级法人 (下设内部控制合规部、审计局) ———省级分行 (下设内部控制合规处) ———市级分行 (下设内部控制合规办) ———支行 (有专人抓内部控制工作) , 整个系统内部控制部门实行垂直一体化管理, 层层对上级负责。

3.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情况。

通过走访和问卷调查, 发现衡阳市大部分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都比较健全, 如在我们走访调研的企业中, 只有2%的企业未建立职务分离制度, 只有2%的企业未建立授权审批制度和会计控制系统, 只有4%的企业未建立预算制度、财产保全制度及内部控制报告制度。调研组还了解到大部分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都有一个整体框架, 如亚新科以财务控制为主引进COSO内部控制理念。华菱管线管理创新部制定整体内部控制制度, 各部门再根据总体要求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细化, 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建滔化工每个部门的职责都很清晰, 根据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 内部审计机构定时进行内部审计。

4. 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分析。

通过调研, 调研组从会计核算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这三个方面对衡阳市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分析。其中, 会计核算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两者的执行情况相对理想, 执行情况较好和很好的企业在这两方面均达到70%以上, 但是仍有4%的企业未建立会计核算制度。相比之下, 内部审计制度建设还不尽如人意, 虽然在这方面做得很好和较好的企业超过50%, 但是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的企业却达到31%。

5. 内部控制制度目标的实现情况。

样本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目标的实现总体情况如下:70%的企业完全实现或基本实现了内部控制的各个目标, 其中, 完全实现或者已达到80%以上目标的方面有保护资产安全与完整、防止舞弊和错误发生、保证会计信息可靠性与完整性、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提升道德品质。但分别还有24%和22%的企业未实现维护经营安全和防范企业风险的目标。此外, 有18%的企业未实现保证经营效率和效果的目标、15%的企业未实现保证经营信息可靠性与完整性的目标。这说明衡阳市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还不够理想, 各类企业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以及机构和人员的设置等方面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只有尽快缩小差距, 才能更好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6. 内部控制方法应用效果情况。

通过实地访问和问卷调查, 发现在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控制系统、预算控制、财产保全控制、风险控制、内部报告控制以及电子信息技术控制等八个方面的应用效果较好, 经评分获得很好或者较好等级的企业达到60%以上, 只有电子信息技术控制这一指标未达到60%, 但反映为很好和较好的企业也达到59%。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效果比较理想的有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全控制这四个方面, 在这些方面应用效果评价为很好和较好的企业达70%以上。但是, 也有27%的受访企业未建立电子信息技术控制体系, 这说明衡阳市企业在电子信息技术控制方面存在缺陷, 有待改进。

7. 绩效指标评价体系建立情况。

许多企业都建立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将绩效指标与员工薪酬挂钩, 取得了较好的激励效果。例如华菱管线设置一套财务指标, 构建评分体系, 每月都进行考核, 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每月工资、评先和淘汰的依据, 工资薪酬的40%与学历、职称挂钩, 60%看表现。又如亚新科在财务考核方面, 公司总部规定一个工资总额, 各部门按计件工资分配, 列入成本, 不从净利润中提取奖金和福利基金。在金融企业方面, 工商银行衡阳支行的绩效指标评价体系比较科学, 分别按传统业务和新兴业务进行考核。还有一些银行根据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二、衡阳地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

1. 衡阳地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发展不平衡。

从调查的情况来看, 虽然衡阳地区大部分企业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 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很不平衡。从企业性质来看, 外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较健全, 应用效果较好, 如亚新科以财务控制为主引进COSO内部控制框架;国有大型控股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优于民营企业, 如华菱管线由管理创新部从整体上制定内部控制制度, 各部门再根据企业总体要求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细化, 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特变电工、中钢衡重、水口山、建滔化工等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 内部职能部门的职责都很清晰, 并在集团公司总部的领导下实施内部审计。其他中小企业大部分属民营企业, 内部控制制度多数不健全, 有4%的企业未建立授权审批制度和会计控制系统;4%的企业未建立预算制度、财产保全制度及内部报告制度;31%的企业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

2. 内部控制制度相对健全, 但执行效果整体欠佳。

调查组分析了一些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效果欠佳的原因, 归纳起来主要是: (1) 基层员工控制意识淡薄, 控制方法不够科学; (2) 企业内部各部门利益未协调好, 往往因冲突和矛盾影响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3) 企业文化做得不是很到位; (4) 地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导致缺乏足够的财力支撑。

3. 预算控制和电子信息技术控制是所有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薄弱环节。

调查结果表明:在预算控制方面执行很好的企业仅占25%, 27%的企业认为自己执行一般, 6%的企业认为自己执行较差, 27%的企业未建立电子信息技术控制体系, 20%的企业信息化管理较弱等, 这说明衡阳市企业在电子信息技术控制方面比较欠缺, 有待提高。

4. 高管层对内部控制重视程度不够。

调查中发现, 有些企业高层领导内部控制意识薄弱, 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在增强员工的凝聚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方面的作用缺乏应有认识, 以致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不完善。还有些企业的领导层眼光短浅, 单纯从成本方面考虑问题, 认为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会增加企业的开支、增加经费影响企业经济效益。甚至有个别企业领导认为过严的内部控制会阻碍经营活动的开展。

5. 内部审计监督力度不够。

调查中发现, 大部分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弱化, 未能发挥内部审计应有的职能。就内部审计机构设置情况看, 只有少数大型企业建立了与财务同级别的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 部分企业虽设有内部审计机构, 但其隶属于财务部门或纪委, 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 难以发挥监管作用, 甚至有些企业未设立内部审计机构。

6. 企业的风险控制不到位。

在调查中发现, 金融业、建筑行业风险控制相对较好, 采矿业多数企业未建立风险控制机制, 风险控制效果较差。外汇风险是有外汇业务企业必须随时关注和承担的一项风险。衡钢集团和建滔化工由于受到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 外汇损失较大。由此他们认识到, 外汇风险的诸多因素及其变动企业虽然很难掌控, 但及时掌握外汇信息, 可以避免或减少风险, 将损失减少到最小。

7. 会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调查中发现, 衡阳地区企业的会计人员学历、职称层次总体水平偏低。从会计岗位从业人员学历结构来看, 在被调查企业的会计人员中, 本科以下学历的占71%, 本科学历的只占29%, 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只占总人数的2%。从会计岗位从业人员职称结构来看, 具有高级会计师以上的占总人数的4%, 会计师职称的占总人数的32%, 助理会计师及以下的占64%, 总体专业素质偏低。

三、建立与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建议

1. 加强对内部控制的宣传力度, 提高各级人员对内部控制的认识。

首先, 政府部门应负责组织对衡阳地区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提高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对内部控制重要性的认识。公司高层对内部控制的重视是企业内部控制执行效果好的关键, 如果企业高层管理人员重视内部控制, 会对企业所有员工产生示范效应, 带动员工认真执行既定的控制制度和规章;相反, 如果高层管理人员不关注内部控制, 即使再好的内部控制制度也会失效。其次, 由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组织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 明确各自岗位的内部控制要求, 并加强各岗位人员之间的沟通与协调, 尽量减少各控制主体与受控制对象之间的摩擦, 当每一个岗位的成员都达到各自的内部控制目标时, 企业内部控制的整体目标就会实现。

2. 健全内部控制机构, 建立统一的企业管理信息系统。

企业应该设置健全的内部控制机构, 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自始至终的控制。还需要对内部各机构间、各经办人员间控制职能和管理权限进行合理划分。同时, 建立统一的管理信息系统, 通过该系统, 企业内部的员工能够清楚地了解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 知道其所承担的责任, 并及时取得和交换他们在执行、管理和控制企业经营过程中所需要的信息。这就是说, 企业应按控制系统的功能识别使用者的信息需要, 在此基础上收集、加工和处理信息, 并将这些信息及时、准确地传递给企业内部的相关人员, 使他们能够顺利履行职责。

3. 实行全面预算控制, 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应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控制: (1) 下达各项指标并确定各自的责任。 (2) 加强对预算执行的授权及监控。 (3) 加强对预算执行的分析与调整, 对未完成预算的, 分析其原因, 并采取改进的措施。 (4) 强化对预算执行业绩的考核, 对预算执行情况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对预算执行情况差的单位进行处罚, 确保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与有效性。 (5) 加强预算控制。在我们走访的企业中, 衡钢的预算控制就做得较好, 在衡钢, 大到生产设备, 小到办公用品都有一套严格的预算控制。对于超过预算的采购, 除要说明原因、经过严格的调查审批外, 还要纳入部门的绩效考核, 对经常超过预算的部门, 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

4. 找准关键控制点, 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

由于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受到效益—成本原则的制约, 不可能面面俱到, 因此, 抓住关键的控制点是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有效执行的核心所在。关键控制点是指业务流程和单位经济活动中那些容易产生风险的环节。要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 首先, 收集与风险相关的信息, 对内外部风险进行评估, 确定企业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 包括整体风险承受能力和业务层面的可接受风险水平。其次, 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等, 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排序, 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最后, 根据风险水平相应调整公司经营策略, 将风险纳入可控范围。

5. 强化内外部监督, 督促企业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监督体系, 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内部监督分为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 日常监督是指公司对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常规、持续的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是指在公司发展战略、组织结构、经营活动、业务流程、关键岗位员工等发生较大调整或变化的情况下对某些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将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结合起来, 将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结合起来, 将事前、事中与事后审计结合起来, 形成合力, 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的内部监督体系。内部审计是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力量, 单位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的缺失是造成内部控制实施效果不理想的主要原因。因此, 首先, 企业应建立一个相对独立的、由董事会直接领导的内部审计机构, 使之对企业内部控制发挥监督作用。其次, 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作用, 借用外部审计力量, 聘请注册会计师开展独立审计, 对企业的财务报告进行评估, 规范企业会计核算, 强化会计控制。最后, 发挥政府在建立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方面的引导作用, 财政、税收、工商等执法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增强威慑力。政府各职能部门合理分工, 相互协调, 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和制衡机制。

6. 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是一种新兴的审计技术和方法, 目前这种方法在一些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如美国、加拿大及欧盟的多数国家得到广泛应用, 是西方发达国家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一种新趋势。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是指企事业单位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及其实施的效率效果进行自我评价, 以更好地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的一种方法。其基本特征是关注业务流程和控制成效;由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共同进行;全员参与;用系统化的方法开展评价活动。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有助于及时发现管理过程中那些容易发生错弊的关键环节, 从而及时制定改进措施;使企业员工积极参与内部控制评价和贡献合理化建议活动, 从而都受到“过程教育”, 增强内部控制意识;使内部控制的精神渗透到更为广泛的管理活动中, 内部控制环境得以改善, 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氛围。

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可以促使企业各级人员重视内部控制, 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 促使企业强化法人治理结构, 促进管理制度完善, 形成管理的良性循环。企业必须定期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及时发现执行中的问题, 对于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 给予奖励;对于无视或逾越控制的人员, 坚决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并与职务升降挂钩。只有做到压力和动力相结合, 才能最终达到内部控制的目的。

7. 加强业务培训, 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应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1) 加强会计人员的岗位培训, 强化会计人员对内部会计控制重要性的认识, 使他们规范会计核算, 有效地进行会计控制。 (2) 鼓励会计人员提升自己的学历档次, 提高综合素质。 (3) 激励会计人员努力学习专业知识, 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4) 提高会计人员计算机运用水平, 使其熟练地掌握电算化会计内部控制知识, 防范计算机系统风险。 (5) 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培养会计人员敬业爱岗精神, 使之在工作中形成自我控制、自检自律的内部控制制约机制。

摘要:目前我国理论界研究企业内部控制理论的较多, 而研究某一地域企业内部控制的实际效果的较少;实际工作中制定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较多, 但发挥作用好的并不多。本文根据对衡阳市企业内部控制实施现状的调查, 分析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 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立与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具体对策。

关键词:企业内部控制,激励机制,约束机制

参考文献

[1].Hao-Zhi Yan, Ruey-Fen Liou.Seleetion of internal control genes for real-time quantitative RT-PCR assays in the oomycete Plant Pathogen PhytoPhthora Parasitiea.Fungal Genetics&Biology, 2006;6

[2].李享.美国内部控制实证研究:回顾与启示.审计研究, 2009;1

[3].Reilly David.Cheekson Internal Controlspayoff.Wallstreet Joumal, 2006;5

[4].Amy Bomis.Learning to Love sarbanes-oxley.Business week, 2005;11

8.证人危险报告制度刍议 篇八

关键词:证人保护 人身危险 预防性保护

在我国刑事诉讼的司法实践中,证人不愿出庭作证,始终是一个阻碍诉讼实践发展的突出问题,虽然针对这一现象,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新刑诉法》)以及随后制定的相关司法解释都做出了大幅度的增改,初步建立了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体系。但是,根据司法系统的反馈,《新刑诉法》实施以来证人出庭作证情况仍不容乐观,证人出庭作证率并未显著提高,①其中尤为重要的原因就是对证人的保护制度制定与执行得不完善,证人因害怕威胁、恐吓及打击报复,拒绝出庭作证,而预防性保护制度的欠缺,则是造成证人保护不到位的重要原因之一。证人危险报告制度,着眼于一定条件下的"防患于未然",为刑事证人提供提前以及同步的有效保护,才能真正消除证人作证的后顾之忧,真正使证人的权利义务得以平衡。

一.证人危险报告制度的内涵

(一)证人危险报告制度的本质

证人安全问题在各类诉讼中均普遍存在,但在刑事诉讼中尤为明显,由于大多数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是基于严重的社会危险性而被予以起诉,诉讼结果将决定其重大的人身利益甚至生命,嫌疑人、被告人对于己不利的证人施以侵害的可能性比其他诉讼更大,常见的就是在暴力案件及有组织犯罪中。值得一提的是,在一些经济类犯罪案件中,由于证据不易发现、容易灭失,案件处理结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证人证言,证人受到人身危险的比率也很高。根据刑事司法的实际情况,大部分打击报复证人的案件都不是突发的,罪犯在施以实质性的侵害行为之前都有过威胁、恐吓的举动,在证人保护计划相对完善的国家,这种情况可以引发一系列积极的措施,但我国习惯于在证人确已被侵害之后再用追究加害者刑事责任的方式对证人予以保护,不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以至于错过预防时机,给证人留下无法消除的痛苦,同时也会使他们对法律失去信心。

(二)证人危险报告制度的必要性

首先,证人危险报告制度对于保护证人人身安全、促进证人作证,进而提高刑事指控的成功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据司法实践统计,证人如果拒绝作证,刑事案件中控方指控的成功率会大幅度下降。没有人知道,到底有多少犯罪案件因为证人受到威胁而"蒸发"掉。②其次,证人危险报告制度是维护证人合法权利的必然要求。法律要求证人出庭作证,是国家与证人之间的一种"隐性契约",③法律许诺在你出庭作证时,法律将保证你的安全,保障你的人身和财产利益不会因此而受到损失。根据权利与义务均衡原则,法律设定公民有出庭作证义务,同时就应当确定公民行使该项义务时应当享有的权利以及权利的保障手段。最后,证人危险报告制度可以维护法律权威,促进制度的良性循环,要使"作过证的人还会作证,没有作证的人愿意作证",营造一个"证人社会"。④如果司法机关对打击报复证人的行为预防无方、惩治不力,势必会使潜在的证人对法律权威性产生怀疑而不敢作证,导致恶性循环而使证人作证陷入窘境。

二.证人危险报告的具体程序

(一)主体

刑事证人是指除当事人以外了解案情并向公安司法机关作证的诉讼参与人,⑤司法实践表明,刑事案件的被害人作为当事人,最为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能够最大限度地为指控罪犯提供关键信息,因此也常常成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予以威胁、恐吓及打击报复的对象,所以本文所述证人,也包括容易二次受害的被害人。

(二)对象

证人可以向公检法三机关中任何一个报告危险,具体由哪一机关最终予以评估并对证人加以保护是司法机关内部移送的问题,这一点是必须明确的。《新刑诉法》对证人保护的主体只作了笼统的规定,没有规定具体分工以致于职责不明,笔者认为,依据我国的司法实践,可以确定以公安机关为主、法院和检察院为辅的模式。

(三)适用阶段

从保障证人权利的角度出发,凡是在诉讼过程中,证人认为其本人或者近亲属、其他与证人身份或生活上有密切利害关系的其他人存在人身安全被侵害的危险时,就可以向公检法机关报告,具体从立案侦查开始到判决生效为止的任何时间。

(四)适用条件

作为刑事诉讼的证人,其出庭作证所顾虑的因素无外乎人身权、财产权可能会遭受不法侵害,《新刑诉法》将"侮辱"也纳入侵害行为,即明确了对名誉权的保护,但本文所述"危险"仅包括对人身安全的侵害可能,因为依据日常理解,名誉权、财产权以及证人作证可能遭受的法律安全上的侵害,⑥不可称之为"危险",且大都是没有先兆、不可预防的,造成损害后可以通过救济及时纠正并恢复到被侵害前的状态。

(五)启动

证人可以向公检法三机关中任一机关提出申请以报告危险,一般情况下应采用书面形式,载明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证明"危险"的证据以及希望采取的保护措施等有关内容,信息不足的部分可以由被申请机关予以指导或代为补齐,由申请人签字。

(六)终止

证人在申请过程中主动提出终止或已经遭受侵害导致不能作证的,都会终止程序,公安机关经审核认为证人提供虚假信息或不足以证明危险的存在、证人态度不合作从而可能严重影响保护工作的开展的,也会导致程序的终止。

(七)救济

"无救济则无权利",如果司法机关无正当理由对证人的危险报告申请予以拒绝,或者启动程序后存在不作为、过错、过失等不当行为的,《新刑诉法》未规定救济途径则会导致证人权益受损,不利于消除证人作证的顾虑。当证人遇到以上情形时,可直接向被申请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个没有证人的社会,决不可能是一个法治的社会;无人作证,一个人根本不可能通过司法过程最终获得正义。"⑦没有证人就没有诉讼!证人危险报告制度作为刑事证人保护的预防性措施,是现代刑事证人保护的基本要求,有利于保障证人顺利参与庭审、保证司法公正,其构建可以为我国刑事证人保护制度的研究提供一定的借鉴,也是注重人权保障在刑事诉讼领域内的具体体现。

注释:

①2013年06月25日版的《河南商报》题为《新修订<刑事诉讼法>施行半年 证人出庭作证仍很少》的报道。

②何家弘主编.证人制度研究[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

③吴丹红.证人为什么不出庭[N].法制日报,2006-01-05。

④何家弘主编.证人制度研究[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

⑤陳光中.刑事诉讼法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⑥法律安全上的侵害主要指证人因为作证而受到公安和检察机关的不正当追诉,陈瑞华教授对此有过专门的阐述,参见陈瑞华:《法治视野下的证人保护》,载《法学》2002年第3期。

⑦马少华.证人社会[N].中国青年报,1998-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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