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投稿提交说明(精选6篇)
1.英文投稿提交说明 篇一
申请实习登记,由拟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向常州市律师协会提交下列材料(《实习申请表》一式四份、其余材料一式两份):
(一)申请实习人员本人填写的《实习申请表》,贴足一寸
近期免冠照片;
(二)申请实习人员与拟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
签订的《实习》协议;
(三)律师事务所制定的实务训练计划,应包括《申请律
师执业人员实务训练指南(试行)》中规定的业务基本技
能训练(应由实习指导律师签名、事务所盖章);
(四)申请实习人员法律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
复印件(证书下发前凭加盖司法考试办公室公章的考试
分数条)、学历证书复印件;
(五)申请实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非实习地户籍人员应
当提交常州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暂住证复印件
(六)原先有工作的人员,还必须提供辞职证明。原在国
家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国有企业工作的,应提
交有人事权的机构批准其辞职的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
复核);申请实习人员原为非国有性质企业的,应提交原
单位出具的辞去原职的证明原件;申请实习人员无业的,应提交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乡镇政
府出具的无业证明原件;是大学应届毕业生的只需提供
双向就业协议或行政工作介绍信;
(七)原单位开具的离职原因和品行良好证明原件;
(八)档案存放证明原件,应注明是律师事务所集体存放
还是个人存放,以个人名义存放的药注明托管的期限;
(九)申请实习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未受过刑
事处罚的证明材料;
(十)申请实习人员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十一)拟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及指导律师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说明;
(十二)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律师)实习告知书;
(十三)是党员的提供组织关系接转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十四)申请人承诺书。
所有材料一律使用A4纸,提交复印件的需要原件核对。
2.英文投稿提交说明 篇二
1、筹备申请书
发起人自制:说明申请筹备成立社团的理由(必要性)、现具备的条件(可行性)、已开展的前期调研准备工作、成立之后要达到的目的(宗旨、目标)、业务范围、如何运作(初步工
作思路)。如筹备成立行业协会,还应当对本行业现状、存在问题及协会的作用作简要介绍。
2、筹备成立社团申请表
民政部制:(1)筹备组织负责人、筹备发起人或发起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栏须由本人签字认
可,如已在筹备申请书上签字盖章的可不再重复签字。(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栏须由主
管单位盖章认可。
3、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社团的批文
业务主管单位制:(1)批文的内容主要包括两项:一是同意筹备成立社团,二是同意作为业
务主管单位,按照《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2)批文的形式须是正
式编号红头文件,函件、便签不予受理。
4、发起单位或发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基本情况介绍
发起人自制:身份证明:(1)公司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有工商部门上
年检合格标志。(2)事业单位提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须有编制部门上
年检合格标志。(3)民间组织提交民间组织(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法人登记证
书副本复印件,须有民政部门上年检合格标志。(4)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介绍:说明发起人或发起单位在本行业、本领域的业务范围、工作业绩、实力及影
响情况,是否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
5、章程草案
发起人自制:参照民政部印发的章程示范文本,结合实际制作。为规范和阅读方便快捷,请
按照范本的顺序起草,不要打乱顺序,条款不能减少。
6、办公住所使用权证明
发起人自制:租赁的提交租赁合同,自有产权的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借用的提交借用证明并
附借方的产权证明或使用权证明。
3.英文投稿提交说明 篇三
一、材料目录:
1、《湖南省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表》;
2、证明性文件;
3、综述资料;
4、主要原材料研究资料;(注册申请时不需要提供,由申报单位保存,如技术审评需要时提供。)
5、主要生产工艺及反应体系的研究资料;(注册申请时不需要提供,由申报单位保存,如技术审评需要时提供。)
6、分析性能评估资料;
7、阳性判断值或参考区间确定资料;
8、稳定性研究资料;
9、生产及自检记录;
10、临床评价资料(原件);
11、产品风险分析资料;
12、产品技术要求;
13、注册检验报告(原件);
14、产品说明书;
15、包装、标签样稿;
16、符合性声明。
二、材料说明:
(一)申请表
申请人需通过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系统在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等项目应与所提交的已完成预评价的产品技术要求、检测报告等纸质申报资料内容一致。
网上申报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带有核对码的申请表,申请人再打印下载。网上申报地址:http://222.247.53.198:8090/qiye/logoff.do?formAction=logoff);
(二)证明性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按照《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审批》的境内医疗器械申请注册时,应当提交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申请审查通知单,样品委托其他企业生产的,应当提供受托企业生产许可证和委托协议。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应涵盖申报产品类别。
3、经办人员身份证明及授权书。
(三)综述资料
1、产品预期用途。描述产品的预期用途,与预期用途相关的临床适应症背景情况,如临床适应症的发生率、易感人群等,相关的临床或实验室诊断方法等。
2、产品描述。描述产品所采用的技术原理,主要原材料的来源及制备方法,主要生产工艺过程,质控品、校准品的制备方法及溯源(定值)情况。
3、有关生物安全性方面说明。由于体外诊断试剂中的主要原材料可能是由各种动物、病原体、人源的组织和体液等生物材料经处理或者添加某些物质制备而成,人源性材料须对有关传染病(HIV、HBV、HCV等)病原体检测予以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其他动物源及微生物来源的材料,应当提供相应的说明文件,证明其在产品运输、使用过程中对使用者和环境是安全的,并对上述原材料所采用的灭活等试验方法予以说明。
4、有关产品主要研究结果的总结和评价。
5、其他。包括同类产品在国内外批准上市的情况。相关产品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及临床应用情况,申请注册产品与国内外同类产品的异同等。对于新研制的体外诊断试剂产品,需要提供被测物与预期适用的临床适应症之间关系的文献资料。
(四)主要原材料的研究资料
主要原材料研究资料包括主要反应成分、质控品、校准品等的选择、制备及其质量标准的研究资料,质控品、校准品的定值试验资料,校准品的溯源性文件等。
(五)主要生产工艺及反应体系的研究资料
主要生产工艺包括:工作液的配制、分装和冻干,固相载体的包被和组装,显色/发光系统等的描述及确定依据等,反应体系包括样本采集及处理、样本要求、样本用量、试剂用量、反应条件、校准方法(如有)、质控方法等。
(六)分析性能评估资料
1、体外诊断试剂的分析性能评估主要包括精密度、准确度、灵敏度、特异性、线性范围或测定范围等项目。应当对多批产品进行性能评估,对结果进行统计分析,以有效地控制产品生产工艺及产品质量的稳定。
如注册申请中包括不同适用机型,需要提交在不同机型上进行上述项目评估的试验资料及总结。
如注册申请中包含不同的包装规格,需要对不同包装规格之间的差异进行分析或验证。如不同的包装规格产品间存在性能差异,需要提交采用每个包装规格产品进行的上述项目评估的试验资料及总结。如不同包装规格之间不存在性能差异,需要提交包装规格之间不存在性能差异的详细说明,具体说明不同包装规格之间的差别及可能产生的影响。
2、校准品应当提交完整的溯源性文件。
3、质控品应当提交在所有适用机型上进行的定值资料。
(七)阳性判断值或参考区间确定资料
应当详细说明阳性判断值或参考区间确定的方法或依据,说明确定阳性判断值或者参考区间所采用的样本来源,并提供阳性判断值或参考区间确定的详细试验资料及总结。
校准品和质控品不需要提交阳性判断值或参考区间确定资料。
(八)稳定性研究资料
包括至少三批样品在实际储存条件下保存至成品有效期后的实时稳定性研究资料,并应当充分考虑产品在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不利条件,进行相应的稳定性研究。应当详细说明稳定性研究方法的确定依据及具体试验方法、过程。
(九)生产及自检记录
提供连续三批产品生产及自检记录的复印件。
(十)临床评价资料
1、临床试验。需要进行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申请人应当参考有关技术指导原则开展临床试验,并提供以下临床试验资料:
(1)伦理委员会同意临床试验开展的书面意见。
(2)临床试验方案:由各承担临床试验的主要研究者签名、临床试验机构盖章、统计学负责人签名及单位盖章、申请人盖章。
(3)各临床试验机构的临床试验报告:各临床试验机构的试验报告应由临床试验机构签章;报告封面包括试验用体外诊断试剂的通用名称、试验开始日期、试验完成日期、主要研究者(签名)、试验机构(盖章)、统计学负责人签名及单位(盖章)、申请人(盖章)、申请人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告日期、原始资料保存地点。
(4)对所有临床试验结果的总结报告:总结报告由临床试验机构的牵头单位或者申请人完成,封面内容与各临床试验机构的临床试验报告的封面内容相同。
(5)临床试验报告附件:临床试验的详细资料,包括临床试验中所采用的其他试验方法或者其他诊断试剂产品的基本信息,如试验方法、诊断试剂产品来源、产品说明书及注册批准情况,临床试验中所有试验数据(需由临床试验操作者、复核者签字,临床试验机构盖章),主要参考文献,主要研究者简历,以及申请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等。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目录中的产品,应当提交相应的临床评价资料。依据相应指导原则(如有),通过对涵盖预期用途及干扰因素的临床样本的评估、综合文献资料、临床经验数据等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对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性能进行的评价资料,以及所使用临床样本的来源信息。
3、校准品、质控品不需要提供临床试验资料。
4、本部分所称临床试验机构盖章是指临床试验机构公章。
(十一)产品风险分析资料
对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寿命周期的各个环节,从预期用途、可能的使用错误、与安全性有关的特征、已知和可预见的危害等方面的判定以及对患者风险的估计进行风险分析、风险评价和相应的风险控制基础上,形成风险管理报告。应当符合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
(十二)产品技术要求
申请人应当在原材料质量和生产工艺稳定的前提下,根据申请人产品研制、前期临床评价等结果,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文献,按照《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的有关要求,编写产品技术要求,内容主要包含产品性能指标和检验方法。
(十三)产品注册检验报告
具有相应医疗器械检验资质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注册检验报告和产品技术要求预评价意见。有国家标准品、参考品的产品,应当使用国家标准品、参考品进行注册检验,并符合相关要求。
(十四)产品说明书
申请人应当按照《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的有关要求,并参考有关技术指导原则编写产品说明书。
按照指导原则编写的产品说明书应当提交一式两份,并提交两份产品说明书文本完全一致的声明。
(十五)标签样稿
应当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的要求。
产品外包装上的标签必须包括产品通用名称、申请人名称、生产地址、产品批号、注意事项、储存条件及有效期等。
对于体外诊断试剂产品中的各种组分如校准品、质控品、清洗液等,其标签上必须标注该组分的中文名称和批号。如同批号产品、不同批号的各种组分不能替换,则既要注明产品批号,也要注明各种组分的批号。(十六)符合性声明
1、申请人声明本产品符合《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和相关法规的要求;声明本产品的类别符合《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和《体外诊断试剂分类子目录》的要求;声明本产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提供符合标准的清单。
2、所提交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符合性声明应由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十七)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三、经办人员和申请材料要求
1、经办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医疗器械注册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要求。原则上应为企业注册申报人员。
2、申请表为湖南省医疗器械行政审批系统自动生成的打印版,申请表仅需一份,企业应在申请表中签字盖章。
3、生产企业在提交注册申报资料时,应同时提交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表、产品技术要求及说明书的电子文本(Word格式),其内容须与纸质文件的内容相一致。电子文本可通过移动存储设备(U盘)形式提交。
4、申报资料应按材料目录排列有序,装订整齐。首页应为材料目录,包括每项资料的一级和二级标题。每项资料应单独编制页码,并加封页,封页上注明产品名称、申请人名称,右上角注明该项资料名称。各项资料之间应当使用明显的区分标志,并标明各项资料名称或该项资料所在目录中的序号。每项资料超过2页的加盖生产企业骑缝章。
5、申请材料中同一项目的填写应一致;
6、申请材料应真实、完整、清晰、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或复印,不得涂改。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公章。
7、申报资料受理后,企业不得自行补充申请。
8、企业应自行保存1份注册申报资料备查。
四、不予注册的情形:
对于已经受理的注册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作出不予注册的决定:
1、申请人对拟上市销售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进行的研究及其结果无法证明产品安全、有效的;
2、注册申报资料虚假的;
3、注册申报资料内容混乱、矛盾的;
4、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与申报项目明显不符的;
5、申请人逾期未提交补充资料的,技术审评机构终止技术审评的;
4.英文投稿提交说明 篇四
及材料提交、证书换发注意事项
一、年度报告书填写说明
“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年度报告书的相关内容请按照以下要求如实、规范填写:
(一)法人登记事项。反映的是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核准的相关事项。原则上,监管信息系统中该内容是自动显示的。
(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当年度是否认真按照《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相关业务。
根据情形不同,应分别填写:
1、当年度进行了设立登记的,应填写:XXXX年度,我单位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设立登记的规定,办理了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
2、当年度进行了变更登记的,应填写:XXXX年度,我单位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变更登记的规定,办理了事业单位法人(填写办理的变更事项,如名称、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经费来源、举办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等)变更登记。
3、当年度进行了证书补领的,应填写:XXXX年度,我单位 — 1 —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证书补领的规定,办理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
4、参加了2012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的,应填写:2013年度,我单位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年度检验的规定,按时参加了2012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且年检合格。
5、当年度办理过以上多项登记管理业务的,应填写:XXXX年度,我单位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了事业单位法人(填写相关登记管理业务,如设立登记、变更登记、证书补领或年度检验)。
(三)业务开展情况。填写当年度事业单位法人按照已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的基本情况,包括开展业务活动的项目,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等。
(四)资产损益情况。根据本单位的《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决算表》或《利润表》的相关数据,填写单位本年度与上年度相比的资产增加或减少情况。
具体格式为:XXXX年度,我单位上年度结余万元,本年度收入万元,其中,财政收入万元;本年度支出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万元。我单位本年度净资产为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了万元(减少了万元;没有增减变化)。
填写时应注意:
1、要保证填写的数值符合下列公式:
上年度结余数+本年度收入数-本年度支出数=本年度结余数。
2、格式中若数值为0,则不用描述,如:若事业单位上年度没有结余,则不用填写“我单位上年度结余为0万元”,直接从本年度收入填写即可,以此类推。
(五)绩效和受奖惩情况。填写本单位受到有关部门的奖励、表彰(暂定市以上)或批评、惩处情况,不包括针对职工个人的奖惩情况和部门内的小型评比。
(六)接受捐赠资助及其使用情况。填写在财政拨款和业务收费以外,其他社会各界组织和人士无偿捐赠的资金和财产的数量、方式,以及按照规定使用的情况和结果;没有接受捐赠的填写“无”。
(七)涉及诉讼情况。填写本单位当年度是否存在涉及诉讼的情况:若存在则按照实际如实填写;若不存在则填写“无”。
(八)社会举报投诉情况。填写本单位当年度是否存在社会举报投诉的情况:若存在则按照实际如实填写;若不存在则填写“无”。
(九)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情况。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当年度是否严格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及时有效的对本单位当年度办理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或年度检验进行了信息公开并备案。若事业单位在填写本项内容时,发现
本单位当年度还有登记管理信息未公开备案的,应当先通过“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信息公开备案”功能对相应的登记管理信息进行公开备案后,再进行年度报告公开工作。
1、当年度进行了设立登记信息公开备案的,应填写:XX年XX月XX日,我单位通过(填写公开的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可填写网络、公开栏、办事大厅、报纸、电视台等)对设立登记信息进行了公开备案。
2、当年度进行了变更登记信息公开备案的,应填写:XX年XX月XX日,我单位通过(填写公开的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可填写网络、公开栏、办事大厅、报纸、电视台等)对(填写相应的变更事项)变更登记信息进行了公开备案。
3、当年度进行了2012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信息公开的,应填写:XX年XX月XX日,我单位通过(填写公开的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可填写网络、公开栏、办事大厅、报纸、电视台等)对2012年度年检信息进行了公开备案。
4、当年度进行了多次信息公开备案的,结合上述要求综合填写。
(十)其他情况。填写其他需要年度报告公开的材料。
二、相关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开应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及其扫描和
上传的注意事项:
(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的电子扫描件(用原件进行扫描,格式为jpg或pdf,大小不超过2M);
(二)举办单位确认的上一年度末的财务报表的电子扫描件,其中,财政拨款、财政补贴事业单位提交决算后的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提交资产负债表2和利润表(分别扫描,格式为jpg或pdf,大小不超过2M);
(三)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的电子扫描件(格式为jpg或pdf,其中多页的要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大小不超过2M);
(四)住所证明。在提交时,根据住所权属的不同,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方式提交相应的住所证明:
1、使用自有房屋的,应提交房屋产权证的电子扫描件(格式为jpg或pdf,多页的要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大小不超过2M);
2、使用租赁房屋的,应提交有效期内租期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所有者的房屋产权证明的电子扫描件(格式为jpg或pdf,多页的要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大小不超过2M);
3、无偿使用他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者的授权使用证明及房屋产权证明的电子扫描件(格式为jpg或pdf,多页的要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大小不超过2M);
4、无偿使用他人租赁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承租人的授权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产权证明的电子扫描件(格式为jpg或pdf,多页的要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大小不超过2M);
5、使用国家划拨的房屋的,应提交上级部门的授权使用证明的电子扫描件(格式为jpg或pdf,多页的要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大小不超过2M)。
(五)有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的电子扫描件(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除外,格式为jpg或pdf,多页的要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大小不超过2M);
(六)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还须提交举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和使用国有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的电子扫描件(格式为jpg或pdf,多页的要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大小不超过2M)。
三、证书换发注意事项
5.英文投稿提交说明 篇五
用电客户申请用电业务提交资料说明
一、用电申请包括以下业务类别,用户选择并作出申请。
□ 新装□增容□更名或过户□分户□并户□减容□暂停□暂换
□ 迁址□移表□改压□改类□暂拆□销户□复用
二、用电客户在办理用电业务时,应根据供电局要求份数、种类提交以下资料:
(一)《用电申请书》、《客户用电报装表》。
(二)用电地址权属证明材料或用电项目批准文件。
1、用电地址已有建筑物的,权属证明材料一般是指
(1)《房产证》或《房地产权证》、《集体土地房产证》、《宅基地使用证》。
(2)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文件(如《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使用证》);
(3)载明房屋所有权、房屋或土地使用权内容的生效裁判文书(如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或仲裁机关的裁决书或调解书);
(4)登记备案的房地产或房屋买卖合同或该类合同的预告登记证明文件;
(5)载明房屋所有权、房屋或土地使用权内容的公证书;
(6)房管部门的租簿或租赁合同等。
2、新建建筑物权属证明材料。
新建建筑物权属证明材料一般是指: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附件:座标用地规划红线图);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件:建筑功能指标明细表、报建工程审核书)。
3、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立项批文等批准文件或列入绿色通道建设项目的证明文件。
列入绿色通道建设项目的证明文件一般包括省、市(县级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表、加盖行政机关重点建设项目绿色通道专用章的文件等。此处所称的重点建设项目绿色通道专用章,一般指省、市(县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者省、市(县级市)建设管理部门(一般指建设厅、委、局)加盖的绿色通道专用章。
(三)用电客户的身份证明材料
1、单位用电客户的身份证明材料
(1)公司、企业: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2)社会团体:《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3)机关、事业单位、其它组织:上级单位(组建单位、主管单位等)证明文件;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其成立的文件;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证照、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
2、自然人用电客户及用电客户经办人的证明材料:一般指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护照、驾驶证、户口本、回乡证。
(四)有关用电设备的及时性资料和图纸
1、住宅小区用电:住宅小区用电负荷表、建筑规划平面图、住宅小区阶段实施说明、四至图、总平面图复印件(A3纸)。
2、非住宅小区用电:建筑规划平面图、四至图、总平面图复印件(A3纸)。
三、用户办理变更用电(新装、增容以外)申请,一般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用户申请办理过户的还应提交:
1、原用户和新用户分别或者共同签署的过户申请书;
2、居民用户房屋变更户主的证明文件;
3、新用户的身份证明资料。
(二)用户申请办理分户的还应提交:
1、分户各方共同签署的分户申请表;
2、分户各方签署的同意分户并负担分户工程费用的协议;
3、各新用电主体的身份证明资料;
4、业主与租客之间的租赁合同。
(三)用户申请迁址的还应提交:
1、新用电地址的权属证明材料;
2、用户承担迁址工程费用的承诺文件。
(四)用户申请暂停的还应提交暂停的用电设备清单。
(五)用户申请移表的还应提交:
1、承担移表产生的工程费用的承诺文件;
2、用户书面承诺提供计量装置放置场所并承诺其对放置场所享有使用权,并愿无偿提供。
(六)用户申请该类的,还应提交新用电项目的证明文件或批准文件或用电地址物业用途改变的证明文件(如住改商的规划批文)。
(七)用户申请一户一表改造的,还应提交:1)一户一表改造申请书;2)申请人与供电局签署的《供用电合同》及可证明存在供用电合同关系、专用变压器归其所有的其他证明文件;3)同意缴纳一户一表改造费用的承若书;4)统建楼房一户一改造住宅用户用电明细表;5)申请人确认的客户代表(一户一表住宅客户)《授权委托书》,管理单位或业主委员会;6)供电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用电客户提交上述资料应当注意如下事项:
(一)用电客户提供的资料应为原件和复印件,核对后退回原件。
(二)用电客户确认提供的资料。
(1)单位用电用户提交供电局保存的复印资料必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用户单位印章。
(2)非单位用电用户提交供电局保存的复印资料,供电局申请人必须在复印件上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由申请人签名。
(三)受托人办理报装业务时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内容包括:授权委托的权限、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的期限。
6.英文投稿提交说明 篇六
高新区各单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责任书》电子版已发至各自上报的电子邮箱,请注意查收。提交资料指标内容以此次电子版发送为准,各单位提交资料负责人要严格按照资料培训时的相关要求搜集整理资料,切忌乱而无序。工作时如有疑问,请与创建办资料催报人员工作沟通联系。
此外,针对此次发送的电子版目标责任书在此作以下进一步说明:
该《目标责任书》共分两部门:
第一部分为提交审核材料:该部分根据郑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材料审核要求,必须于本月12日下午6:00前,结合文字材料要求及时提交到区创建办进行资料审核,由区创建办于13日上午上报至市创建文明城市领导小组材料审核组进行审核验收。第二部分为相关要求:该部分包括《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整治指挥部责任分工》中所涉各本单位的创建工作任务,其中,各指挥部要求的材料审核部分,由各自指挥部牵头,自行分解搜集整理,以备市各项指挥部迎检考核。区内各指挥部涉及的材料审核部分,区创建办不再进行收集提交上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加紧急通知:接市创文指挥部临时通知,各单位提交材料负责人在提交资料时,除提交纸质版原始文字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提交表》表格外,仍须提供每项小指标目录、每项小指标1500字的活
动情况汇报报送至创建办。(即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材料三种:小指标目录、小指标《提交表》、小指标1500字情况汇报)
附件:
1、报送材料《目录》格式
2、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材料提交表(样表)
高新区创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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