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安装改造评审细则

2024-09-14

锅炉安装改造评审细则(共8篇)(共8篇)

1.锅炉安装改造评审细则 篇一

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总则

1.1 为了规范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评审工作,依据原劳动部[1996]140号文件《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下称《规定》)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99号文《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的规定,特制订本评审细则。

1.2 本评审细则规定了压力管道安装资格评审的依据、性质、内容、职责、方法和要求。

1.3 本评审细则适用于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安装资格许可鉴定评审。2 评审依据

2.1国质检特[2005]220号《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 2.2原劳部发[1996]140号《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2.3质技监局锅发[2000]99号《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实施细则》 2.4压力管道安装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3 评审性质与内容

3.1 评审工作应受安装单位的自愿委托,并按《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实施细则》及本评审细则的要求开展。

3.2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评审分条件初审、安装质量评审和联审三阶段。4 职责与要求 4.1 安装单位

4.1.1 必须具备《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建立质量体系,并开始正常运转。

4.1.2 向国家或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相应类别压力管道安装资格申请,并得到受理。4.1.3 约请我中心(评审机构)承担压力管道安装资格评审工作,协商签订评审协议。

4.1.4 在条件初审实施前,向我评审机构提供有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4.1.5 为评审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做好评审配合工作。4.1.6 按协议规定支付评审费用。4.2 评审机构

4.2.1 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按本所评审质量手册和评审细则规定开展评审工作,主动接受上级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指导。

4.2.2 加强对评审员的监督与管理,确保评审工作质量,做到“廉洁、高效、公正、公开”。

4.2.3 在安装单位约请我所评审并签订评审协议后,向安装单位提供评审指南和评审细则,介绍评审工作要求,同时按要求委派有相应资格评审员及特邀专家(必要时)实施评审。

4.2.4 及时完成评审报告,并报受理机构。4.2.5 协助受理机构组织的安装资格联审。

4.2.6 对申请单位的工艺技术、图纸资料、商业信息予以保密。5 评审准备

5.1申请单位在约请鉴定评审前,应当按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认真进行自查,提出自查报告。

5.2鉴定评审机构在接受申请单位的约请时,申请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已经受理的);(2)依法在当地政府注册或登记的文件(复印件);(3)已获得的其他认证或认可证书(复印件);(4)压力管道安装质量手册;(5)申请单位概况说明和自查报告;(6)特种设备鉴定评审约请函;(7)其他必要的补充资料。

5.3鉴定评审机构接受申请单位的约请,应当向申请单位提供鉴定评审指南。鉴定评审机构不接受约请,应当在约请函上签署意见说明原因,并在收到约请函的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单位,退回提交的申请资料。

5.4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在实施鉴定评审工作7日前向申请单位寄发《特种设备现场鉴定评审通知函》,并且报送受理机关和相关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5.5根据申请单位的具体情况,鉴定评审机构派出鉴定评审组,鉴定评审组长应当在鉴定评审工作开始前,向鉴定评审组成员介绍申请单位情况和鉴定评审计划,提出鉴定评审工作要求。评审程序与方法

6.1 初审和联审工作程序:包括评审工作预备会、评审工作首次会议、巡视现场和相关部门、分组审查、评审情况合议、末次会议、出具审查报告等。

6.1.1预备会议由鉴定评审组成员与申请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鉴定评审组长应当将鉴定评审计划与申请单位进行交流并且取得一致。

6.1.2首次会议和末次会议由鉴定评审组长主持,申请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关部门负责人、质量管理体系责任人员和鉴定评审组成员参加。

6.1.3首次会议的一般程序如下:

(1)鉴定评审组组长宣布开会,介绍鉴定评审组成员、受理机关和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代表,申请单位负责人介绍申请单位人员;

(2)鉴定评审组长说明鉴定评审依据、工作安排、内容和要求;

(3)申请单位领导介绍企业概况,施工业绩以及压力管道安装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情况。

(4)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安全监察机构代表讲话。

6.1.4现场巡视范围包括与压力管道安装有关的部门、场地、设施,例如档案(资料)室、材料和设备库场、预制加工场地、检验试验设施和培训设施、安装现场等。

6.1.5鉴定评审组应当根据申请单位被受理的安装许可类别、级别,划分鉴定评审小组,分组进行鉴定评审,鉴定评审人员在分组鉴定评审时,应当认真听取申请单位有关人员的说明,认真审阅提供的相关见证资料,查证有关人员和进行必要的考核,如实记录鉴定评审情况,并且就相关问题作出客观判断和正确结论。

6.1.6分组鉴定评审结束后,鉴定评审组应当进行合议,讨论并且汇总鉴定评审意见。如果个别成员有保留意见,必须在鉴定评审记录中记载。6.1.6末次会议的一般程序如下:(1)宣布开会;

(2)鉴定评审组长宣布鉴定评审意见并讲话;(3)申请单位负责人讲话;并就评审结果表示态度。(4)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代表讲话。

6.2 评审方法包括资料审查、现场检查、答辩考核等三种。7 评审实施 7.1 条件初审

7.1.1安装单位应按《规定》、《实施细则》和本评审细则要求进行自查,自我评价合格后,向原先约请的评审机构申请初审。初审前,评审机构应将评审日程与安排、评审组成员名单等向受理机构备案。

7.1.2初审由评审机构组织进行,审查组由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的评审员及特邀专家(必要时)组成,审查组人员一般不得超过4人,特邀专家不得超过鉴定评审人员的二分之一。审查组长应由具有3年以上评审经历的人员担任,审查时间一般不超过3日。

7.1.3条件初审应全面审查安装单位应具备的条件,重点是对管理者代表、责任师及项目负责人的审核、人员条件和设备条件的审查、质量体系的建立与运行情况及质量体系文件的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条件初审记录”。

7.1.4基本条件审查

⑴.具有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级别的建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GB2、GC3级的建筑业资质不作要求)。

⑵.具有适应相应类别压力管道安装需要的质量保证体系。⑶.有所申请范围内压力管道的安装业绩和安装能力。⑷.通过工程项目证明安装质量合格,安全性能可靠。

⑸.具有满足需要的办公场地、材料库房、设备库房、试验室、管道予制厂房等办公和生产条件。

7.1.5 质保体系责任人员条件审核

⑴.压力管道安装质保体系责任人员应按要求配置,管理者代表(质保工程师)、各质控系统的责任人员、各安装项目质量保证师的人员资质,按安装资格级别分别达到《实施细则》附件二“安装单位质量体系责任人员要求最低条件表”的规定,项目质量保证师的数量还应与安装单位安装队伍及安装项目相适应。

⑵.压力管道安装质保体系各责任人员职、责、权应明确,任命手续应完备。7.1.6 单位人员条件审核

⑴.从事压力管道安装人员总数量、工程技术人员数量、专业人员资格和数量应按安装资格级别分别达到《实施细则》附件三“安装单位人员资源最低条件表”的规定,其中GB1、GC2级安装单位的无损检测人员总数为人项数。

⑵.重点核查以下专业人员的资格和数量

1)从事压力管道安装人员总数及工程技术人员总数; 2)无损检测人员的持证项目、级别和数量; 3)压力管道焊工的持证项目和数量; 4)理化检测人员的持证项目、级别和数量;

5)从事压力管道安装的管工、起重工、主要设备操作人员的技术等级和人员数量。

⑶.对只进行专项安装的GB1级或GC2级安装单位(如:PE管安装专业队伍;集中供气站安装专业队伍;小型深冷装置安装专业队伍等),其人员总数、工程技术人员总数可按GB2 级或GC3级要求。

7.1.7 设备条件审核

⑴.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应有足够的工装和设备,满足所申请级别管道安装和检测需要。安装和检测设备的类别、数量按安装资格级别分别达到《实施细则》附件四“安装单位必备设备条件表”的规定。

⑵.重点审核设备管理制度、设备台帐、设备档案;现场检查设备状况及设备标牌;统计设备的专管率和完好率。设备应逐台建档管理,档案内容应包括设备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使用、维修、事故、报废等记录。每台设备均应设标牌,标明设备编号、专管人及设备完好状况。设备的专管率和完好率应达到相应要求。

⑶.对安装、测量、检测和试验用计量器具,应重点核查计量器具台帐、周期受检率、完好率及检定标识。计量器具的类别、数量、精度、完好率和计量检定率应符合相应要求。⑷.对只进行专项安装的GB1级或GC2级安装单位(如6.1.3第⑶条所述),其设备条件可按GB2级或GC3级要求。

7.1.8 质量保证体系及文件审查

⑴.审查压力管道安装单位的《压力管道安装质量保证手册》,确认安装单位已按《实施细则》的要求,参照GB/T19000-ISO9000系列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压力管道安装质量保证体系。体系应由最高管理者(法定代表人)领导,其授权的管理者代表(质保工程师)负责建立、实施和保持质保体系。质控系统、控制环节、控制点的设置应能满足申请级别压力管道安装质量的全过程控制需要。

⑵.审阅确认企业宗旨、质量方针、目标符合企业实际及长远发展需要,质量体系围绕质量方针、目标而展开,质量体系人员职、责、权明确,质量控制程序及图表清晰、完整。

⑶.审查各控制系统程序文件,内容应齐全、清楚,职责明确。特别是有关材料、工艺、焊接、检验、无损检测、理化试验、热处理、设备等方面程序文件。

⑷.审查各控制要素的作业指导书、表格和报告,内容应齐全、合理,能反映压力管道安装质量控制过程,达到质量体系管理的要求。

7.1.9 质量体系运转情况检查

⑴.检查各质控系统责任人员到岗情况和各质控系统间的质量网络关系,应符合质量体系文件要求。

⑵.查阅1-2套具有代表性的压力管道安装文件资料,了解工艺、材料、加工预制、安装、焊接、检验、无损检测、热处理、理化试验、耐压试验、气密性试验等质控系统运行情况和返修情况,并应符合质量体系文件要求。

⑶.核查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发放、管理和修订记录,确认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管理有效性。

⑷.考核责任人员对法规、标准、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熟悉和理解程度,实际工作经验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

⑸.考核专业人员(焊工、无损检测人员、管工等)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7.1.10 审查记录

鉴定评审记录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基本情况,包括资质等的确认;(2)人员基本情况,包括责任人员、安装工程技术人员、检查人员、焊接人员、无损检测人员、理化试验人员、管工等的确认;

(3)安装必需的场地、设施、设备、检测试验仪器、计量器具的检查情况,包括必需设备、检测试验仪器及其状况等的确认;

(4)质量管理体系情况,包括文件和实施等的审查;

7.1.11初审结论

(1)各小组应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安装单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沟通,并作好评审记录。在末次会议前,评审组长应召集评审员对评审情况进行合议,与申请单位负责人交换意见时,鉴定评审组应当向申请单位说明鉴定评审意见和建议,并且征求意见。如果发现申请单位存在不符合《实施细则》和本细则中有关条件要求的问题,应当与其签署《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并且得到申请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2)出现以下任一种情况,则构成不符合项:

1)质量体系文件未按照《规定》、《管理办法》要求制定; 2)质量体系现状未按质量体系文件执行,即现状不符合文件规定; 3)体系运行结果未达到预定的目标,即效果不符合目标。7.1.12 初审报告

(1)条件初审结束后,评审人员应及时完成相应评审记录,由评审组长汇总评审材料,写出条件初审报告。报告内容至少应包括:审查工作概况、审查内容、评审的许可证级别及安装范围、存在问题、审查组成员名单等。

(2)在初审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评审机构应将初审报告(一式三份)分别寄送给安装单位、受理机构,本单位存档一份。

7.2 安装质量评审

7.2.1安装质量评审在条件初审后进行,由评审机构组成审查组,审查组由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的评审员及特邀专家(必要时)组成,评审机构视具体情况,一般分2-3次进行,每次审查人员一般不得超过2人,一次审查时间一般不超过3日。

7.2.2安装质量评审主要审查申请单位安装压力管道的能力。重点是对材料、焊接、无损检测、检验等过程的审查和质量体系运行情况的审查。审查内容详见“安装质量评审记录”。7.2.3 试安装工程安装质量审查要点

⑴.具有《准许试安装压力管道通知书》及安全监察机构同意的安装审批报告,并接受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机构的监督检验。

⑵.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内容的齐全性,依据的法规、标准的正确性,安装施工及验收技术要求的明确性,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设计更改符合规定,设计单位持有相应设计资格。

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专业施工技术措施齐全、正确合理,审批符合程序要求,能有效指导压力管道安装。

⑷.材料(含焊接材料)的验收、存放、发放及材料代用符合规定,有材质证明书,并符合设计及材料标准要求。

⑸.焊接工艺评定、焊接工艺卡、施焊记录齐全,焊评应覆盖实际施焊项目,并符合要求。

⑹.无损检测执行标准、实施工艺、检测比例正确,底片合格率和底片评定正确率符合要求,记录齐全、报告正确。

⑺.管道安装整齐、走向布置合理,并与单线图一致,符合设计要求。焊缝外观质量良好。

⑻.有通用或专用检验工艺,材料检验、过程检验、耐压、气密性试验、安装质量评定等资料齐全、正确。

⑼.仪表、安全附件、辅机的合格证、校验记录、安装记录齐全正确。⑽.工程交工资料内容齐全、正确,人员签名符合规定,并符合档案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

7.2.4 试安装工程的质量体系运转审查要点

⑴.各责任工程师和项目质保师资格符合要求,并到岗履行职责。⑵.工艺文件、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审批符合规定程序。

⑶.设计更改、材质代用、超标情况处理、缺陷返修、停点质量控制、安装质量总体验收等环节的控制符合规定要求。

⑷.专业人员(焊工、无损检测人员、理化人员、管工等)有相应资格,并到岗履行职责。⑸.所有工艺文件、安装记录、检验记录(报告)有相应责任人员签字,并符合规定要求。

7.2.5 审查记录

评审人员应对分次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安装单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沟通,并做好相关记录。

7.2.6 安装质量评审报告

(1)、安装质量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组长应召集相关评审员对评审情况及安装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合议,并写出安装质量评审报告。报告内容至少应包括:工程概况、审查频次、审查情况、不符合项报告、整改情况确认意见、评审的许可证级别及安装范围、参加分次审查的评审员名单等。

(2)、在安装质量评审工作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评审机构应将安装质量评审报告(一式三份)分别寄送给安装单位、受理机构,本单位存档一份。

7.3 联审 7.3.1 联审人员组成

联审由评审机构协助受理机构组织,联审组由受理机构代表、评审员、特邀专家(必要时)组成,组长由受理机构代表担任,审查组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

7.3.2 联审内容

联审应对条件初审和安装质量评审结果进行复核,重点审查条件初审和安装质量评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受理机构代表在联审时对评审机构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具体内容可参见《条件初审记录》及《安装质量评审记录》。

7.3.3 联审报告

联审结束时,联审审查组应出具联审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申请单位基本情况、审查工作概况、审查内容、专业小组审查意见、评审的许可证级别及安装范围、审查组评定意见、审查组成员名单(注明工作单位、技术职称、职务等)。报告一式四份,申请单位、受理机构、当地安全监察机构及本所存档各一份。

7.3.4联审结论

联审组评定意见分为具备条件、基本具备条件和不具备条件三种,具体详见《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8 评审总结 7.1 整改确认

联审组评定意见为基本具备条件的,申请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存在的问题,形成整改报告提交评审机构。评审机构对申请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审查确认。

7.2 报告汇总

所有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组长应及时汇总申请单位自检、条件初审、安装质量评审、联审以及整改确认报告,形成综合报告,报告一式四份,经技术副所长审核、所长批准后,分别发送受理机构、申请单位、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本单位存档一份。换证评审

9.1换证评审时审查人员组成及审查要求同取证时的联审相同。9.2换证评审的内容 换证评审的重点是:(1)安装单位条件审查;

(2)安装的压力管道是否超出许可证批准的范围;是否存在压力管道安装工程扩散给无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的单位;

(3)安装许可证有效期限内压力管道安装质量体系运行情况;

(4)对压力管道有关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执行情况,接受压力管道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情况;

(5)现场抽查压力管道安装质量情况;(6)考察为用户服务情况和用户反馈情况;(7)考查历年安装工种有无重大质量事故。9.3换证评审的结论

换证审查评定意见分为具备换证条件、基本具备换证条件和不具备换证条件三种,具体详见《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

相关记录

1. YP/JLZ01-2005《特种设备鉴定评审约请函》 2. YP/JLZ02-2005《特种设备现场鉴定评审通知函》 3. YP/JLZ03-2005《特种设备现场鉴定评审计划表》 4. YP/JLZ04-2005《特种设备现场鉴定评审任务单》 5. YP/JLZ05-2005《特种设备鉴定评审意见征求表》 6. YP/JLZ06-2005《特种设备现场鉴定评审会议签到表》 7. YP/JLZ07-2005《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人员签名单》 8. YP/JLZ08-2005《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 9. YP/JLZ09-2005《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小组意见》 10. YP/JLZ10-2005《管理、专业、作业人员确认单》 11. YP/JLZ11-2005《主要生产、检测设备确认单》 12. YP/JLZ12-2005《人员考核记录表》

13. YP/JLD01-2005《压力管道安装许可现场评审记录》 14. YP/JLD02-2005《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评审记录》

15. YP/JLD03-2005《压力管道安装单位遵守法规情况评审记录》

2.锅炉安装改造评审细则 篇二

现场鉴定评审要则

一、单位有关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其复印件——需要提交;

2、税务登记证(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原件——需要提交;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其复印件——需要提交;

4、银行帐户开户证明原件——需要提交;

5、申请单位所有或租赁固定办公场所(确定地址)、工具配件库房和因申请改造许可所需的场地或厂房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土地使用证原件或租赁协议原件——需要提交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办公场所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申请改造C级的还要另有80平方米的改造场地或房屋);

6、单位电话号码及传真号码——需要提交固定电话交费单;

7、申请单位基本概况的文字说明(包括成立或接管日期、人员构成、体系运行、施工业绩、遵守法律法规等情况)——简单即可。

二、人员有关证明材料

1、技术负责人和质量保证工程师(等同于管理者代表)的任命文件、聘用合同、工资发放表、相关保险凭证(非必需)、身份证(非必需)、职称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均为原件)

必须聘用六名毕业证书上专业均为机械类专业或电气类专业或机电合一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至少为中专以上;六人中至少须有一人具有国家承认的高级工程师职称,三人为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改造则需四名工程师,其中两人须为专业均为机械类专业或电气类专业或机电合一专业,余两人可以非专业均为机械类专业或电气类专业或机电合一专业),其余人员可以是中专及以上学历机械类专业或电气类专业或机电合一专业的毕业生;任命其中一名高级工程师为技术负责人;任命其中一名工程师或非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为质量保证工程师,也可以由上述高级工程师兼任质量保证工程师。

2、需要提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至少须有30人持有电梯安装维修作业项目)的聘用合同、工资发放表、相关保险凭证(非必需)、身份证(非必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均为原件);

3、不少于三名质量检验人员的任命文件、聘用合同、工资发放表、相关保险凭证(非必需)、身份证(非必需);三名质量检验人员可以在上述技术人员或持证工人中任命,并最好结合工作需要及其能力。

4、关于聘用合同的说明:以上所有人员的聘用合同是指以上相应人员与申请许可单位法定代表

共6页第1页 人或负责人签定且经当地区(县)级及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签章(该人员未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须经其签章,否则无须)全职聘用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现在可以不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签章。

三、施工设备、工具、计量器具和检验检测仪器设备

1、施工设备工具台帐;

2、计量器具和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台帐;

3、计量器具和检验检测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计划

4、计量器具和检验检测仪器设备检定证书(为强制检定时)或校准记录——钳形电流表、万用表、兆欧表、百分表、转速表、声级计、水平尺、测力计、游标卡尺、钢直尺、钢卷尺、角尺、塞尺;

5、施工设备工具实物及其状态标识;

6、计量器具和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实物及其状态标识;

7、主要施工设备、工具的状态标识(小标签上有“完好、可以使用、待修理、待报废”字样表示当前状态)与计量器具和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的检定或校准标识(小标签上有“检定日期:XXXX年XX月XX日”、“检定结果:合格”即可)

四、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编制

1、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已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并且已将质量目标分解至相关部门,也制定了质量目标的考核办法。

2、特种设备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包括质量保证手册及其相关的程序文件、作业(工艺)文件。又可以分为质量保证手册、相关程序文件(管理规定)、作业指导书和记录。

3、质量保证手册(正式颁布实施)——需经编制人、审核人(须为质量保证工程师)、批准人(须为法定代表人)三人本人亲笔签名。

4、相关程序文件应当对以下各体系要素分别编制:

(1)管理职责(在手册中必须已经作出规定时无须另行编制);(2)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在手册中必须已经作出规定时无须另行编制);(3)文件和记录控制(须编制对其实施控制的程序文件);(4)合同控制(须编制对其实施控制的程序文件);

(5)设计控制(须编制对其实施控制的程序文件,未申请改造则无须此要素);(6)材料、零部件控制(须编制对其实施控制的程序文件);(7)作业(工艺)控制(须编制对其实施控制的程序文件);(8)检验与试验控制(须编制对其实施控制的程序文件);

共6页第2页(9)设备和检验试验装置控制(须编制对其实施控制的程序文件);(10)不合格品(项)控制(须编制对其实施控制的程序文件);(11)质量改进与服务(须编制对其实施控制的程序文件);(12)人员培训、考核及其管理(须编制对其实施控制的程序文件);(13)执行特种设备许可制度(须编制对其实施控制的程序文件)。

注:

1、对作业(工艺)控制程序文件应当区分安装或改造或维修这些作业过程可以分别对其编制控制程序文件,或者将它们合并在一起编制一个程序文件,但内容应当包括所申请的安装或改造或维修的控制内容。

2、编制以上相关程序文件的依据和要求是《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中的附件《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素》,并且,应当结合所申请许可项目的特性和本单位的具体情况。

5、程序文件须经编制人、审核人(须为质量保证工程师)、批准人(须为法定代表人)三人本人亲笔签名。

作业指导书(包括为保证有关程序得以有效实施控制的管理性作业指导书,如必需的施工方案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为安装或改造或维修各申请许可种特种设备各作业得以规定实施所编制的技术性作业指导书,或者称之为安装或改造或维修工艺,其须包括有规定的如开箱记录、施工记录、自检报告、交付使用单等)。作业指导书须经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或非技术负责人的技术人员)、批准人(法定代表人或技术负责人)三人本人亲笔签名。

6、记录(为各程序文件或作业指导书中所引用的各种可溯源的见证);记录的样本须经编制人、审核人(须为质量保证工程师)、批准人(须为法定代表人)三人本人亲笔签名。

五、质量保证体系运行

1、质量目标考核——质量目标考核过程及其结果的见证材料。

2、文件和记录控制——与文件编制、审核、批准、标识、发放、借阅、回收、更新、作废有关已发生的客观证据;已竣工工程的施工记录、检测检验试验报告等技术记录与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等其他质量记录。为此,文件控制需要提交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安全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等与质量工作相关的文件的发放登记(需要发放至公司相关人员),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包括质量保证手册、程序文件(管理规定)、作业(工艺)文件(如作业指导书、工艺规程等,下同)、记录(表、卡)等;需要提交宣贯学习上述文件的宣贯学习记录。记录控制需要提交已竣工工程的施工记录、检测检验试验报告等技术记录。

3、合同控制——已发生的标书签署、施工合同的签订及其评审记录;已发生的施工合同的修改、批准、签署)。

4、材料、零部件控制(供方评价记录、合格供方名录、采购计划或合同、采购材料的入库检查验收记录、材料领用单)。

共6页第3页

5、作业(工艺)控制——(可以但不限于做以下划分,但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组织准备——安装、维修作业指导书的发放及其记录、现场使用、实物保存;已发生工程项目的安装施工方案或重大维修施工方案的编制(施工队长或技术人员本人亲笔签名)、审核(技术负责人本人亲笔签名)、批准(法定代表人本人亲笔签名)、发放、执行;施工人员的组织、分工;设备、工具、器具、物资的配备;施工计划及进度安排等;

(2)安全管理——施工方案中对施工安全员的确定、安全要求的规定、安全要求交底、施工作业中的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安全守则及电工、焊工、起重工、高空作业、架子工、安装、维修等各类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责任人岗位责任制度;施工场地安全检查制度及相应记录;安装改造维修过程中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使用规定及相关记录;进场安全交底制度及相应记录;安全考核奖惩制度;施工应急救援制度;事故报告制度;事故处理制度

(3)施工作业过程——已发生工程的设备开箱清点记录、施工记录、自检记录或报告;对施工合同中的土建、起重、脚手架架设等规定可以专项业务委托其承担并已发生委托的分承包方的评价记录;合格分承包方名录;分承包工程委托协议或合同;分承包工程检测检验报告;分承包工程检查验收记录或报告)。

6、检验与试验控制——已竣工工程的施工记录及其检测检验试验报告。

7、设备和检验试验装置控制——现场核查施工设备、工具、计量器具和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实物及其检定证书(为强制检定时)或校准记录。

8、不合格品(项)控制——已发生的不合格施工项目的识别、标识、记录、评价、返工记录、返工复检试验记录或报告、监督检验报告。

9、质量改进与服务控制——内部审核见证材料、管理评审见证材料、质量会议记录、出现的质量问题记录及其所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的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服务用户书面意见反馈、走访用户听取服务反映。

10、人员培训、考核及其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可含其他相关人员)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专业技术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按照一人一档建立,需各包括目录、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复印件、培训学习记录等)。

11、执行特种设备许可制度——许可证保管、使用记录;接受安全监察和监督检查的记录及其见证材料;单位有关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应当向省、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的见证材料;向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了解以上执行情况。

12、施工业绩——提交持证至本次换证期间每一共计安装电梯台数、维修电梯台数和日常维护保养电梯台次。

共6页第4页

六、法规、规章、规范、标准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

3、《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4、现行有效所申请许可的各类电梯的定期检验规则和监督检验规则。

5、现行有效所申请许可的各类电梯的主要技术标准(电梯标准法规汇编第二版上下册)

七、试安装改造维修设备安全性能抽查

通过抽查所申请许可且经同意试安装或试改造或试维修且已竣工的机电类特种设备的部分安全性能,考察其施工能力(其并不代表对被抽查设备的监督检验)。需要提交垂直电梯的试安装和试维修各一台样机的相关材料,以及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试安装和试维修各一台样机的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包括安装合同(维修合同)、施工方案(安装或维修)、经受理同意的施工告知书、施工记录及自检报告、当地特检机构验收检验报告,与用户办理的电梯交付使用单。

试改造电梯(及今后所有改造电梯)在改造竣工后必须在轿厢内适当位置粘贴硬质板材制作的电梯改造铭牌(详见《检验与试验控制程序》和《执行特种设备许可制度控制程序》)。

九、相应特种设备施工技术文件及资料

2、特种设备施工技术文件及资料一般应包括有合同、合同评审记录(小项目安装、维修工程合同可不要求);施工方案、改造设计技术文件(当申请改造时)、重大维修技术方案;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特种设备合格证、产品总图、主要部件图、电气原理图、电器接线图、液压原理图、液压元件连接图、施工相关图样、安装及使用说明书、主要部件与安全部件合格证、型式试验报告副本、调试证书副本等产品出厂随机技术文件;改造(当申请改造时)或维修所用主要部件与安全部件合格证、型式试验报告副本、调试证书副本、安装及使用说明书;施工记录、自检报告、检测检验试验报告;特种设备施工所在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监督检验(验收检验)报告;特种设备施工竣工交付使用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用户书面意见反馈等。

十、考评相关人员

1、对评审时应到场的法定代表人、质量保证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施工班长(安装队长)、质量检验人员应分别进行考核评价;

2、考核评价内容分别如下:

(1)法定代表人——是否了解与所申请许可特种设备相关的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2)质量保证工程师——是否掌握与所申请许可特种设备相关的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

共6页第5页 能否对本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负责;

(3)技术负责人——是否掌握与所申请许可特种设备相关的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能否承担本单位所申请许可特种设备施工相应的技术审核工作;

(4)施工班长(安装队长)——是否基本掌握与所申请许可特种设备相关的法规、规章;是否掌握与所申请许可特种设备相关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施工技术;能否承担本单位所申请许可特种设备相应的施工作业;

(5)质量检验人员——是否基本掌握与所申请许可特种设备相关的法规、规章;是否掌握与所申请许可特种设备相关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检测检验试验技术;能否承担本单位所申请许可特种设备施工相应的检验检测试验工作。

芜湖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2012年8月31日

3.等级评审实施细则 篇三

等级评审迎评工作实施细则

各科室:

为了切实做好我院第三次医院等级评审工作,按照医院等级评审工作方案要求抓住工作重点。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标准严情况下,为了医院的发展,职工的利益,团结一心,凝心聚力,集中精力,全心投入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目的

1.明确工作任务、夯实职责责任;明确条款分工、明晰条款要求;明确评审要求、资料准备规范;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

2.关注工作重点,注重工作环节;抓住时间进度,保证资料质量;做好标准培训,认真指导落实;持续质量督查,不断改进提高。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医院评审领导小组,院长担任组长是医院等级评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组长负责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的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院长、职能科室主任是各自职权范围内等级评审工作的落实与督导的第一责任人。

(二)、设立评审办公室,负责等级评审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初审自评、汇总申报、验收迎评等工作。

(三)、成立迎评管理、督查小组,依据方案要求各小组应认真组织实施。

1.党、政、后勤管理组组长、副组长作为党、政、后勤管理的

直接责任者。应全面负责医院管理方面条款的学习培训,深刻领悟条款内容,完善医院党纪、政纪,相关制度、职责,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医院安全管理,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后勤服务管理,医院规划、计划,医德医风、投诉、员工违规违纪的处理、各种满意度调查等资料的上传及资料盒建立等。

2.医疗、医技、护理管理组组长、副组长作为医疗、医技、护理管理的责任者。各自负责临床、医技、护理方面条款的学习培训,完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诊疗常规、工作流程、操作规范、各种应急预案,“三基三严”培训,科室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及资料盒建立等。

3.各科室应成立科室评审实施小组,科主任任组长,是各科等级评审的第一责任人。要选定一名工作高度负责、工作责任心强、工作能力强、思路清晰的科室人员担任科室评审工作资料员,负责资料起草、录入、上传及资料的归档管理。科主任负责资料上传审核修改,全员培训、检查指导、跟踪整改。科室主任、护士长自查每周不少于一次,职能科室下科室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4.大内科、外科、医技、护理管理小组组长,作为专业评审工作的核心管理者,主要负责医疗工作的督查与指导。在医院等级评审工作中起关键性作用,决定着医院评审工作的成败,责任重大。督查出问题在系统上反馈,限定整改时限,并跟踪督导落实。每个专业管理小组组长要制定各自的评审工作计划,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每两个月全面督查一次。

三、评审工作原则

(一)谁分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追究谁;谁砸医院的锅,医院就砸谁的碗。

(二)不看你的过程如何,只看你的结果如何;不看你说了多大,只看你做了多少。

(三)不当绊脚石,争当开拓者;主体责任明辽,组织纪律严明。

(四)评审条款纳入考核,工作成效纳入分配。

四、评审工作要求

(一)各分管领导、各职能、临床、医技科室主任、护士长、科室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尽职尽责,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以严明的工作纪律,全心投入到医院等级评审工作中去。

(二)在医院评审时期,职能科室要将全院评审工作纳入科室的绩效考核中,作为主要工作内容进行考核,着力保证医院评审工作的完成。

(三)科室要将评审工作纳入科室的绩效分配考核方案,作为一种激励机制,要以大局为重,奖励那些在评审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医务人员。对那些敷衍了事,事不关己,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个别极不配合,消极对抗,自以为是,我行我素,严重影响评审工作的医务人员,离岗培训,停岗、停薪,甚至调整岗位。

五、评审阶段工作要求

(一)宣传动员阶段:核心工作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开好动员会,做好前期筹划筹备、规划计划、各项准备工作。

1.召开院务会、科主任护士长会、职工大会、科会。重点宣讲等级评审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目的是统一职工思想认识,让个人有充分的心理准备。评审工作是我院一项艰巨的政治任务,没有退路,只有一搏。他关乎着医院的生存和发展,关乎着医院的社会地位和形象,关乎着全院职工的切身利益,坚决剔除麻痹思想,扫除一切障碍,保障评审工作顺利通过。

2.建立医院等级评审领导机构、督查机构和评审办公室。各科室也要成立相应的实施组织机构,按照各自工作任务和职责职能开展工作。

3.印发《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版)》、《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版)实施细则》、《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任务分配》及各科应准备资料目录。

4.考察、招标《二级综合医院评审软件》,目的减少劳动强度,精准掌握标准,运用科学化、现代化、先进的管理工具。用一周时间对科主任、护士长、科室评审工作资料员进行培训,熟悉软件功能,配备专用网络,确定专人管理,设定管理权限、审核权限,创建模拟借记文档。

5.认真阅读各自的分得的评审条款,根据数量多少、难易程度、领悟程度,制定各科的实施工作计划。具体应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1)粗读标准建立宏观概念:组织学习《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版)》,从思想上建立宏观概念,有完整的构筑框架,熟悉条款范围,权重值,核心条款有那些,否决条款有那些,涉及专业有那些等等。

(2)精读细则吃透条款:组织学习讨论《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版)实施细则》,细则是实施评审标准的具体措施,精准理解每条细则的所有项目,项目包含那些内容和工作。

(3)深读细则草拟评审资料:深刻领悟细则项目的同时,知道我要做什么?我该怎么去做?结合医院实际,创建、制定、修订、完善各种制度职责、规范流程、常规、预案等草拟评审文献。

6.评审办公室要草拟医院等级评审申请报告书,模拟评审自评一次,按医院要求时间,向卫计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二)自查整改阶段:核心工作是熟悉标准细则,创建上传评审草拟文献资料,加强评审培训,查找评审“短板”。

1.评审资料创建要求:

(1)资料草拟:在精读吃透评审细则条款的前提下,利用医院原有资料、参考文献资料、借记软件文档资料等,由科室评审资料员进行草拟、修订、完善评审资料,经科室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资料力求切合实际、科学实用,科主任、护士长要严格把关。

(2)资料上传:修改完善的资料,由科室评审资料员负责在软件系统中进行文字录入,自行核对无误后,方可上传到系统中。

(3)资料审核:大内、外科室科主任负责各临床科室(耳鼻喉科整合到眼科;自体血回输室整合到血液透析室;碎石、乳腺室整合到普外科)上传资料的审核;康复科主任负责自己科室上传资料的审核;影像科(放射科、CT室、MRI室、TCD室)、检验科(检验、血库)、药剂科主任各自负责科室上传资料的审核;医务科科长负责(心电图、胃镜、病理科)各科上传资料的审核;院办主任负责职能科室上传资料的审核;党办主任负责各支部、考核办上传资料的审核;后勤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后勤、保洁公司、病员灶、医疗废物、太平间、洗衣房等部门上传资料的审核;保卫科科长负责安全保卫方面上传资料的审核;财务科科长负责财务、审计等财务方面上传资料的审核;护理部负责各科护理部、手术室、供应室上传资料的审核。所有的科主任审核修改后必须在系统里进行确认。

(4)资料复核:主管领导对分管科室上传的资料进行复核,符合条款要求的在系统上进行确认。对不符合要求的资料将从系统退回上传科室,科室接到退回文档资料后,应立即重新进行修改上传,重新进行审核和复核。评审办公室对全院上传的资料审核复核把关。

2.评审培训要求:

(1)评审资料培训是指《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版)》、《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版)实施细则》的培训,目的是让全体人员详细了解标准、理解标准、掌握标准、执行标准。

(2)评审创建资料培训是指科室上传通过复核确认的评审资料,这是医院等级评审培训的重点(从D→C结果过程,未培训仅P),是评审检查关键任务,是追索检查医院培训效果、职工知晓的重点内容。因此,培训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①培训覆盖率达到100%:科室培训必须履行培训签到制度,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因故未参加培训者一律从新培训,并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

②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熟悉创建要件名称、内容、要求,正确理解创建要件的目的和意义。

③培训时间要充分:按条款科学合理安排时间,工作培训两不误,时间要保证,辅导要到位。

④培训记录完整:科室培训要有记录,个人要有培训笔记,培训记录、笔记作为医院督查科室培训的主要资料。

3“三基”培训要求:

(1)基础知识培训资料:《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师分册》、《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技分册》、《医学临床三基训练护理分册》。基础知识培训按系统分为临床医技、护理两大类。

①全院培训、考试:每季度1-2次,由医务科、护理部组织。建立“三基”培训、考试签到处册,建立考试成绩册,建立培训考试档案,培训考试覆盖率100%。考试采用多样性,闭卷、开卷、口述等;不同年龄段采用不同考试方式,确保培训效果。

②职能管理方面考试:职能部门根据专业培训要求安排各自 的培训、考试方式,建立各自培训考试档案。例如:传染病、医院感染、无菌技术、消毒灭菌、医疗保险、消防安全等培训。

③科室培训考试:是“三基”培训的重点,每个月不少于1次。医、护分开培训、考试,建立各自的考试成绩册,培训考试档案。

(2)技能培训:

①徒手心肺复苏培训、考试:

A.医务科负责组建全院徒手心肺复苏培训指导专家组,负责徒手心肺复苏培训与考试考核。

B.医务科负责制定全院徒手心肺复苏培训、考试考核工作规划、计划。全面培训、重点强化,重点对象的培训、考试考核(理论、操作)合格率达到100%。

C.建立全院徒手心肺复苏培训签到册,培训覆盖率100%。②诊疗操作技能:

A.由医务科负责组建诊疗操作技能培训指导专家组。负责查体、(胸、腹、腰、骨)穿刺、电除颤、气管插管、呼吸机使用培训和考核。全面培训、重点强化,重点培训对象的考试考核(理论、操作)合格率要达到100%。

B.医务科负责制定诊疗操作技能培训、考试考核工作规划、计划。

C.建立诊疗技能操作培训签到册,成绩册。③护理操作技能:

A.由护理部负责组建护理操作技能培训指导专家组,负责60多项护理操作技能培训、考试考核。

B.护理部负责制定诊疗护理操作技能培训、考试考核工作规划、计划。

C.建立护理操作技能培训考试考核培训签到册,成绩册。4.查找影响评审全局工作的“短板”:

①各评审实施专业领导小组依据评审标准和细则要求,认真查找影响评审工作“短板”条款,特别是否决条款、核心条款(★)、一些重要必查条款,存在需要医院积极的应及时提交医院等级评审领导小组进行讨论,拿出切实可行意见。

②需要医院协调、协助解决的问题,各科汇总提交医院等级评审领导小组或评审办公室协调解决。

③重点“短板”条款要不留死角,谁分管谁负责,涉及多科的条款,由首位负责条款的科室负责督促落实。

(三)持续整改阶段:核心工作反复强化培训,重点指导落实,不断督查整改,持续改进落实。

1.强化培训:创建评审资料上传、审核、复核基本完成以后,培训的重点是如何落实条款?怎样落实条款?要有监督机制和约束机制来保障创建条款完成(仅C结果过程,也PD)。

2.指导落实:创建条款在反复培训基础上,在监督机制和约束机制的保障下,科主任、护士长反复跟踪检查指导,检查落实情况,监督使其执行正确,达到质量又提高、安全又保障、患者

得满意(仅B结果过程, 也PDC)。

3.督查整改:督查整改是评审工作的核心,是评审工作实施的关键一步,各专业小组、职能科室要反复不断的督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缺陷。要及时将督查问题录入评审软件,提出整改意见、限定时限、明确责任人,跟踪督导整改,使其工作改进明显,管理更科学规范,诊疗水平不断提高,服务能力稳步提升(A结果过程, 也PDCA)。

4.强化“三基”培训:工作核心是反复培训、全面考试考核。对年轻医务人员列为重点培训对象,重点对象要有重点培训考试考核措施,必须做到纪律严、训练严、考试严、要求严、标准高。

(四)冲刺迎评阶段:迎评阶段工作核心是查漏补缺,修复“短板”,自评自验,全面整改,完善资料,建立迎验资料档案。

1.专业督导小组、职能科室应做好督查、完善、落实不间断。督查科室评审资料的分类、整理、归档,督查科室执行整改情况,不断完善迎验资料,继续督导整改落实。

2.各科室要认真自查科室评审迎验工作的准备情况,还有那些方面没有完全整改到位,要限时整改到位。

3.做好迎验各类材料、资料、证件等等的准备工作。

六、评审验收及验收后

1.成立迎验机构,全力配合验收工作。2.做好迎验配合、服务工作。3.向上级卫技部门提交整改报告。

4.广东教师职称评审细则消息 篇四

在职称评选标准中看到,符合担任班主任年限,且具有深厚的教育理论基础,精深的专业知识,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的小学老师,可以申报正高级职称。满足在一定区域内具有指导和引领学前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高水平成果的幼儿园老师,也可以申报正高级职称。

按照国家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体系。

《方案》规定,原中学正高级教师对应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含小学评聘的中学高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副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小学评聘的中学高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副高级教师)五级、六级、七级岗位,对应高级教师五级、六级、七级岗位;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八级、九级、十级岗位对应一级教师八级、九级、十级岗位;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十一、十二级岗位对应二级教师十一、十二级岗位;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十三级岗位。

广东教师职称改革四个步骤

1.人员过渡。按照《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办法》完成现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职称人员的职称过渡工作;对原已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已聘用到相应岗位人员,直接过渡聘任到新的职称体系中对应岗位;对原已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但未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过渡聘任到新的职称体系中现聘任的对应岗位,其资格予以保留,待相应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参加竞聘上岗。

2.核定岗位。各市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管理有关规定,对中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岗位数额、岗位层级等级重新核定。

3.组织评审。学校教师根据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确定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的推荐人数,根据《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正高级教师评审工作由省里统一组织,各市根据省正高级教师评聘要求进行申报推荐。

4.学校聘用。教师职称评审通过后,学校根据岗位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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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称评选标准中看到,符合担任班主任年限,且具有深厚的教育理论基础,精深的专业知识,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的小学老师,可以申报正高级职称。满足在一定区域内具有指导和引领学前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高水平成果的幼儿园老师,也可以申报正高级职称。

按照国家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体系。

5.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篇五

十六、临床检验管理与持续改进

4.16.3

由具备临床检验专业资质的人员进行检验质量控制活动,解释检查结果。

4.16.3.1

有明确的临床检验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要求。

【C】

1.医院明确规定临床检验工作人员的资质与能力要求。从事临床检验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学历,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分子生物学实验室、HIV初筛实验室检验人员经培训考核后持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方可独立工作。

3.大型生化分析仪操作人员经过考核后持卫生部核发的上岗证上岗。

【B】符合“C”,并

1.分子生物学实验室、HIV初筛实验室≥60%员工持证上岗。

2.生化室≥80%的员工持卫生部核发的大型生化分析仪上岗证。

【A】符合“B”,并

科室负责人具备检验专业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

4.16.3.2

不同实验室组织有针对性的上岗、轮岗、定期培训及考核,对通过考核的人员予以 适当授权。

【C】

1.不同实验室组织有针对性的上岗、轮岗、定期培训及考核,对通过考核的人员予以适当授权。

2.选择并授权具有相关资质、经验丰富及较高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人员负责检验全程质量控制工作及结果解释工作。

【B】符合“C”,并

1.对授权工作实行动态管理。

2.有主管部门监督检查,评价培训效果。

【A】符合“B”,并

6.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篇六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必须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贺州学院学生手册》等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通报批评及其以上)记录。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尊敬师长,关心集体。操行成绩按《贺州学院学生手册》相关标准考核,达到良好及其以上。

(四)。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上一学年必修课平均成绩达到80分以上,各单科成绩均在70分(含70分)以上(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适当降低标准)。

(五)积极参加体育炼,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自强自立,奋发进取,能克服各种现实困难。

(七)愿意在获奖后参加学校组织的义务工作,且获奖后的当学年工作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奖学金评选:

(1)违反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道德品质恶劣;

(3)参加邪教或其他非法组织;

(4)抵制学校举办的活动,影响恶劣;

(5)通过网络等途径损害党和政府以及学校声誉;

(6)其他情形。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同时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

7.锅炉安装改造评审细则 篇七

本报讯(记者陈政)2012年7月31日至8月1日,受卫生部医管司委托,中国医院协会评价与评估部陈晓红主任带领的“2011北京地区十八家三甲医院检查”专家组一行10人,到我院进行了为期两天的现场检查。

7月31日早上8点30分,我院在学术会堂三层第三会议室举行了隆重的欢迎仪式。赵玉沛院长、姜玉新书记、于晓初副院长、陈杰副书记和张抒扬副院长出席了会议。赵玉沛院长在欢迎仪式上致辞,代表全院对专家组莅临我院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和诚挚感谢。出席欢迎仪式的还有十九位职能处室及临床科室负责人。

欢迎仪式后,专家分管理、医疗、院感、药事、护理、单病种(心内)六个组,依据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相关要求,重点就医院48条核心条款及患者安全目标的落实情况展开了严格的“追踪法”检查。在为期两天的检查过程中,走访20余个科(处)室,访谈各级各类人员近百人。

8月1日下午4点,检查专家就两天的检查情况向医院做了反馈。专家们一致认为:

一、协和医院领导和各部门对本次检查高度重视,体现了医院自身的荣誉感;

二、全院员工对办院理念高度认同,在传承协和传统的基础上,能紧跟时代步伐,不断改进;

三、全院上下深刻领会三级医院评审标准的精神和内涵,并将其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四、协和人有较强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意识,医院目前医疗质量管理和患者安全管理两大体系建设已形成协和特色并与国际接轨,为国内同行树立标杆;

五、医院护理管理体系健全,《标准》要求的各项流程落实到位、规章制度完善,护理工作充分体现“PDCA”管理理念;

六、医院

各科室手卫生设施到位,手卫生依从性强,门诊暗访调查结果显示,医务人员手卫生依从性达到95%以上;

七、心内科单病种质量控制制度建设规范、完善,流程通畅。

陈晓红主任代表检查组进行了总结。她说,我们在检查工作中深切感受到,协和医院无论在工作质量、工作水平和管理水平上都体现出了严谨、求精、勤奋、奉献的协和精神。她希望协和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改进提升,更好地落实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本次迎接检查工作得到了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各科处室负责人及联络员的积极配合支持。专家组所到之处,科室主任、联络员、医生、护士、护理员、工人、清洁工等都表现出高度的热情、礼貌、谦和,出色地展示了协和人特有的文化修养和团结协作的精神风貌,赢得了检查组专家的一致好评。在于晓初副院长的带领下,全院各科(处)室对照评审标准进行了扎实、细致的准备,从而经受住了检查专家严格、专业的检查,取得较好成绩。

8.评审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评分细则 篇八

(2011年7月6日第七届五次教代会讨论通过)

为加强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增强职称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客观公正的考核和评价每个参评教师,根据川人办[2005]57号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晋升指标划分

全体专业技术人员按初中、高中系列划分,只能在相应系列有晋升指标的前提下提出申报。

二、晋升条件

凡在有相应指标的前提下,符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的,均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评分细则

对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予以量化打分,并按分数由高到低予以推荐。

(一)个人基本情况得分

1、工龄满一年计1分(工龄=现在年份-参工年份+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满一年计1分。

2、最后学历:硕士研究生计10分、本科计8分、专科计5分、中专(含高中、中职)计3分。

3、任现职以来,考核优秀一次计0.5分。(考核优秀最多计3次)

4、普通话、计算机:超过申报职称要求的等级每项加0.5分。

5、任现职以来,担任学校校长、副校级领导、中层正职、中层副职(专业部负责人)、班主任、教研组长每学年分别计1、0.9、0.8、0.7、0.8、0.3分。(身兼数职,只按最高标准计分)(未满一学年,当年减半计分)

(二)师德考核得分(任现职以来,同时以文件为准)

1、担任班主任的所带班级被评为优秀班集体,校、市、省、国家级每次加1、2、3、5分。(按每最高标准计分一次)(最高分不超过5分)

2、获学校、区、市、省、国家级政府(含教育主管部门)优

秀教师、优秀党员(含其他党派)、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的,每次分别加1、2、3、4、6分。(最高分不超过6分)

(三)教学考核(由教务处制定细则并负责考核)

1、教学工作量

教师的教学工作包括备课、上课(含课间操、眼保健操等)、组织考核(学校组织的各种考试、承办或参与的高考等)、布置和批改作业、辅导、课外活动外,还包括学校临时性教学任务以及与教学有关的其他任务。

(1)不服从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每学期扣2分;服从教务处临时调课安排的,每次加0.1分。(最高分不超过2分)

(2)担任非本人中专、中师以及上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或未涉及学科(不含公共素质课程)的教学工作的,每学期每科加0.5分,由办公室、教务处共同认定。(每学年最多加1分,最高分不超过2分)。

2、实施教学计划

(1)学期开始时,未按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制定并提交教学工作计划(《授课计划》等),每学期扣1分。

(2)学期结束,未完成既定教学任务扣3分;

(3)未经教务处同意,擅自变更、删减课程教学内容,每发现一次扣1分。

3、教学工作六认真情况

(1)教务处、专业部或教研组集中检查教案时,无教案者,每发现一次扣2分;

(2)上课无教案者,每发现一次扣1分。

(3)教龄不满十年,或第一次担任新学科教学工作,无祥案着,每发现一次扣1分。

(4)照抄照搬他人教案或网络资料等、使用旧教案者,每发现一次扣1分。

(5)同一学科集体备课,允许使用相同教案,由教研组编写,教务处确认。

(6)教案不符合下列要求者,每发现一次扣0.2分: 教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教学目标和要求;(2)教学重点和难点;(3)教学方法设计;(4)较详细的教学过程,包括主要教学环节的设计与安排、各环节教学时间的大体分配;(5)板书设计、教具准备;(6)作业布置;(7)留有撰写课后反思的空间。

(7)迟到、早退、中途离开教室(教学现场)超过三分钟,每次扣0.5分

(8)旷课每次扣3分,不设上限。

(9)全年病、事假合计超过60个教学工作日,本不得评优晋级。

(10)教师请假,不履行请假手续或不按照学校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作旷课处理。

(11)不按学校规定,教师私自调课2节课以上的,调课主动者按旷课处理。

(12)不管理课堂纪律者,每次扣0.5分。(1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发现一次扣1分

A、教学目标不明确,或不按《授课计划》上课者;

B、教师上课为学生播放或者允许学生播放与本堂课无关的影像资料者;

C、教学内容不正确,出现明显知识性失误者;

D、未渗透德育教育,或上课期间有违师德,有与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相悖的言行者;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者;上课期间无故将学生赶出教室者;

E、仪表与教育工作者身份不相符合者,有损教师形象者;(14)实训课、专业课实验部分,不充分利用学校现有条件进行实作教学,或教师自身技能欠缺者,每发现一次扣1分。

(15)忽视教学安全,造成责任事故者,由学校视其情节扣1-2分。

(16)45岁以下教师不使用普通话进行教学者,每次扣0.1分。

(17)锐意改革教学方法,采用启发式教学、分层教学、项目

教学等,效果良好者,可由本人申请,教务处会同专业部、教研组检查并认定,报学校批准,每学期加1分。

(18)针对教师教学情况,在学生中进行问卷调查或部分学生测评中,优秀(非常满意或A等)率达95%者,每学期加1分;合格率(一般或C等)低于60%者,每学期扣2分。

(19)凡学生或学生家长向教务处、学校领导提出更换任课老师(学生四分之一以上或以班集体、班委会名义提出、家长3人以上提出),经调查落实,确系教师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原因者,每次扣5分。

(20)初中各年级平行班期末考试,班平成绩超过平行班10分以上者,任课教师加1分。

(21)凡学校订发的教辅资料,未按教学进度布置、或者未批阅者,发现一次扣1分。(作文批阅量不得低于50%,其余科目100%)。由初中部组织初中学生认购的资料,各专业部组织由高三学生自行购买、专业部统一使用的资料,按此办法处理。

(22)初中升学科目未布置适量的寒暑假作业,每发现一次扣1分;

(23)课堂课后作业,有以下现象者,每发现一次扣1分: A、未布置适量作业或者题量过大、难易失当,加重学生课业负担者;

B、不敦促学生按时交作业,或者未批改(含集体讲评)者; 作文(大作文、小作文)布置量,由语文教研组决定。

4、辅导

(1)各类自习课,按正常行课考勤。凡脱离辅导岗位,疏于管理,不认真答疑解难,发现一次扣1分。

(2)不按照安排,组织学科课外活动者,每发现一次扣1分。(3)教师认真辅导学生开展课外活动,拓宽知识面,充分发挥其特长和专业技能。凡由教务处组织,教师辅导,学生在各级学科及文体竞赛活动获奖者,按以下标准给辅导教师加分: A、国家级等次奖,加3、2、1分;B、省级等次奖,加2、1、0.5分;C、市级等次奖,加1、0.5、0.3分。如同一学生、同一项目,有

多个辅导教师,则每个教师应得加分为:总分数/辅导(指导)教师数。只计算等次奖,不计算优秀奖、优胜奖、组织奖等;团体奖按等次奖的3倍计算。(任现职以来,最高分不超过3分)

(4)命题、监考、阅卷、成绩统计和质量分析等是教师的职责。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发现一次扣1分:

A、不服从工作安排的;B、命题不认真,试卷质量差,与教学大纲(《课程标准》)不符、题量及难易度明显失当而又拒绝弥补;C、违反监考纪律或所监考的班级考风差;D、阅卷不认真;E、不按学校要求进行提前考试(考查)工作;F、不按时向班主任老师提交考试成绩;

(5)教师在学期结束时,不按时、按要求提交学期教学工作总结者,每次扣1分;

(6)学期工作总结中,无成绩统计和试卷质量分析,扣0.5分;

(7)无故不参加教研会,每次扣1分;参加教研会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开超过10分钟以上,每次扣1分。

(8)凡完成学校规定的听课量,并提交真实的听课记录者,加1分。

(9)凡教师教案中,坚持有课堂教学反思或者单元教学小结者,加1分;

(10)教师承担公开课、示范课、竞赛课及教具制作等以校、市、省、国家每年以最高分计一次。(任现职以来,以文件为准,最高分不超过6分)

A、省级及以上级别,获等次奖的,分别加3、2、1分;其余奖项0.5分;

B、市级竞赛课,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 C、校内公开课,每次0.3分。(校内公开课,只计算每学期初各教研组计划内的或学校临时组织的相关活动中的公开课,每学年只记1次)

(11)教育科研成果获市级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加3、2、1分,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加5、4、3分。(不重复

计分)(任现职以来,以文件为准)

(12)教师获得各种职业资格证书、技能证书(不含各学科教师职业规定的相应的必备技能),每项加1分。不同级别的相同职业资格证书、技能证书不重复计算。

(四)出勤、工作量考核得分(评职前三年)

1、近三年出全勤,每年计2分。

2、基本工作量是专业技术人员评职的基本条件,近三年达到学校规定的平均工作量,不计分;超工作量每期每节加0.1分,全年不超过1分,兼职教师合计计算;工作量不足但服从安排,经有关处室考核,视为满工作量;工作量不足且不服从安排,每年扣2分。

(五)其他工作计分

1、任现职以来,凡反映学校及师生的宣传报道,在市级刊物、网络上公开发表的(含图片),每篇加0.2分;在省级刊物上公开发表的,每篇加0.5分;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的,每篇加1分。(在内刊上发表或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播放的减半加分)(总分不超过2分)

2、近三年,完成学校下达的招生任务者,每年加2分。

3、近三年,无安全事故的,每年加1分。

(六)民主推荐

1、教师民主测评,以同意票/有效投票数*5计分,现场公开计票,参评者集体监督。

2、学校成立职评小组专家库,专家库成员本着充分考虑专业学科均衡性的原则,分学科分专业设置。若有些专业、学科高级教师少甚至没有,可以从本专业、学科的中级教师中选培并成为专家库成员,同时,所有专家库成员必须通过教代会同意。每年,学校将在教师代表的监督下从专家库中抽取9人组成当年的职评小组,由职评小组成员查阅参评者评职材料,复核参评者自评分。若参评者量化分数相同,校龄长者优先,若分数再次相同,由评职小组成员投票表决。

四、说明:

(一)、本细则各条考核依据为学校人事信息库或有关部门的档案资料(教职工平时应主动凭有关原件和1份A4复印件到相关处室登记〈统计表由填表人、审查人签字后连同复印件一并存档〉,在考核前未登记的不计分。)

(二)、符合破格晋升职称条件者,应与正常晋职者一同参加本细则的量化。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得允许申报:

1、不具备当年上级规定的评职硬性条件[(1)不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2)未达到规定的任职年限。(3)不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4)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未达到规定要求或不符合免试条件。(5)继续教育未达到规定的学时数并未经学校考核合格。(6)2000年及以后任教的没有1年及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乡镇学校的支教经历。(7)普通话等级不达标。(8)任现职以来,本人有有悖师德的行为。(9)没有上过规定层次的示范课。(10)不具备符合要求的论文或科研成果。(11)未能完成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量。

2、借调脱离教育教学岗位、脱产进修、病休等不在校的人员不得申报职称;

3、有违反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错误言行,情节严重的,受到纪律处分,尚无改正表现的;

4、严重妨碍安定团结、违法乱纪、道德败坏、严重体罚学生或犯有其他严重错误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等以上处分未满一年或虽满一年但仍无改正表现的;

5、拒不承担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工作调整和擅离职守、目无组织纪律、影响恶劣的;

6、伪造学历、资历或谎报成果、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除本人三年内取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外,还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人及经办人员的相关责任;因答辩等其它原因没有通过评审的,一年内不得申报。

7、任现职以来或者近五年来考核有一年未达到合格等次,或无正当理由一年以上不参加考核的;

8、有违反四川省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等师德违纪行为的;

9、出现安全责任事故造成较大影响的;

(四)、凡上级正式出文的中层以上干部和学校明确的各处室工作人员,视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合格。

(五)、按本细则量化后,从高分到低分在学校推荐指标数内依次推荐上报。若总分相同,则校龄长者优先;若再相同,则按校职评小组“赞成票”的多少依次推荐上报;若第一次票数相等,再投票表决。

(六)、本细则若与上级文件不符处,以上级文件为准。本细则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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