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资金管理(共14篇)(共14篇)
1.社保资金管理 篇一
社保资金缴纳证明
医保和养老金是不能提出的,只能办转移.住房公积金你到上海工作的话是可以全额提取的。
一、职工在本省统筹范围内流动时,社会养老保险只转关系,不转基金;跨省(市)流动时,须同时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及基金转移手续。
二、职工须从流动之日起30日内,到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转移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2.经转出企业盖章、职工本人签字的《苏州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流向外地的职工,《转移单》还须经我市劳动(人事)部门审核盖章;3.调往外省(市)工作需转移基金的职工,应提供调入地社保机构的全称、地址、邮编及开户银行的全称与帐号。
三、调往外省(市)的工作人员,转移的基金为:①1997年12月底前个人帐户中个人缴纳部分累计储存额;②1998年1月1日起至上结息期末计入个人帐户的全部储存额;③以上两项储存额自本结息期起至调转月止,按省公布的社会养老保险利率计算的利息;④计入个人帐户中的本结息期储存额本金。
四、欠缴社会养老保险费的,须补缴清后方可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到外市提取公积金,凭以下三条件之一
一、户口迁移证明。
二、1、外地户口簿或外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市区户口暂住证;
2、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同时具备
三、与外地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须经当地劳动人事行政部门鉴证),办理消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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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托管
3、企业集体户口及人事档案管理
4、企业劳动事务咨询
5、企业劳动人事顾问
6、个人社会保险、公积金代缴
7、个人社会保险补缴
8、个人集体户挂靠及档案托管—市内迁移、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投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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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保资金管理 篇二
关键词:新形势,企业社保,资金管理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和发展, 我国的社会福利保障资金的管理制度也在不断地变化中, 相应的在对企业社保资金的管理制度也在不断地变化中。我国的企业社会保障资金是由社会的保险、社会的扶持资金以及社会中一些和生活有关的福利费、医药费等一些扶持资金的使用。在我国, 企业社会保障资金的建立主要是帮助一些在生活中由于特殊因素造成生活困难的人们, 在经济上给予他们一定的支持, 让他们能够享受到一些福利政策。使得弱势群体安定对于稳定我国社会的人文安定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 国家在对社会保障基金的建设和发展方面给予了大量的支持, 进而对企业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制度也有了较高的要求。在企业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制度过程中, 应该对社会保障资金的用途、综合、监管和管理都进行合理的计划和管理, 使得资金的使用较为透明化。除了加强企业本身对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之外, 企业也可以引入一些国家较为先进的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充分应用国家的一些社会保障制度政策。本文对我国企业保资金管理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诠释, 并且给予了一定的改进措施。
一、我国企业社保资金管理的现状
企业社会保障基金目的是为了保障企业职工的社会福利保障待遇,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 由缴费的单位和个人分别根据缴费的一定基数、按照基数的一定比例进行缴纳或者运用其他合法的途径进行筹集的资金, 企业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为了完善企业社会福利保障资金制度设立的专项资金库, 使得一些缺乏劳动力或者是丧失劳动力的人能够享受到来自社会和国家的一些福利政策,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缴纳社会保险费。
截至2010年, 我国的企业社会保障制度已经有了十年的历史, 企业社会保障制度在这十年中的发展对于企业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企业社会保障资金的建设在不断地扩大和发展, 企业社保资金的建立也受到了政府和企业以及社会的重点关注对象, 企业的社保资金成为了中央政府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门, 其来源主要包括:中央财政预算拨款、中央财政拨入彩票公益金、国有股减持或转持划入资金或股权资产、经国务院批准的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投资收益等。
为了切合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政策的主题, 我国的企业各项社会保险项目已经在慢慢地建立当中, 社会保险由各个地方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当前国企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归属省级的企业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属于省级统一管理, 其他一些保险有市政府或者县级统筹。作为补充性的保险基金, 企业作为这部分重要的管理主体。
二、我国企业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1. 社会保障资金监管制度不完善
在我国, 监督管理能力对社保资金使用的约束能力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 监督管理能力的缺乏导致了我国社保资金使用的约束能力越来越弱。在我国, 社会保障制度部门的主要影响是企业的高层领导、管理国家社保部门的直接负责人。社保部门的主要工作是管理和办理一些企业工作人员的退休金、养老金、医疗保险等一些社会福利保障基金。在我国, 企业社会保障工作者不仅仅具有企业的作用, 还具有政府的作用。企业社保部门在处理基本业务比如办理各种保险、审批福利资金等一些重要业务时必须要高效及时地完成工作。企业社保部门在资金的传递和管理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如今, 企业社保工作不能够高效完成, 对资金的传递和应用产生了阻碍。造成这些阻碍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企业社保资金的监管制度还不够完善, 存在着一定的漏洞, 给企业社保资金的传递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社保资金管理制度的不透明以及不规范的会计审计制度加大了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制度的难度。在我国, 在资金传递过程中有很多人运用非法手段贪污企业社保资金, 使得企业社保资金未能够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们, 反而使得一些素质不良的管理人员有机可乘。
2. 管理制度较为落后
在我国, 企业社会保险资金管理部门不仅仅是管理我国企业工作人员的养老资金、医疗资金、工伤资金、退休资金等一些与社会福利保障制度有关的一些自然基金, 还兼任着这些社会福利保障资金的办理。由于企业社会保险资金管理部门处于这个较为特殊的位置, 企业社会保险资金部门兼顾了政府和企业的双重职能。因此, 建立具有较强适用性的管理制度逐渐成为了企业社会保险资金部门所面临的较大的改革计划。如今, 我国的社会保障资金部门的管理制度还比较落后, 由于管理制度的落后, 使得社保资金的传递和运用不能够顺利地进行。在企业社保资金内部管理与控制方面具有很大的漏洞和缺陷。
三、我国企业社保资金管理问题的解决措施
1. 改善监督过程
企业社会保障资金在被监督的过程中, 财务会计制度的管理在这一过程中起重要的决定作用。因此, 要加强企业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督过程就必须加强企业社保资金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帮助企业建立一个良好的企业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制度, 在建立良好的财务制度的过程中, 企业应该将工作人员的层次进行划分, 将管理人员层次的工作任务划分清楚, 每个人负责固定的程序。明确分工后不仅仅能够加强监督能力还能够加强管理能力, 在出现问题之后能够及时找出问题所在地并且进行及时的处理。这样有利于完善企业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制度的监督过程。
2. 改善企业的考核制度
企业的考核制度对完善管理制度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 因此, 企业在改善管理制度的过程中最重要的是完善企业的考核制度。在我国, 违法违规操作企业社会保障资金的现象普遍存在, 然而较为良好的考核的制度可以避免这种现象持续地发生, 因此, 企业的考核制度需要完善。企业可以通过绩效评价对企业的职工进行考察, 让他们能够认真负责地参与企业社保资金的管理和办理的过程中, 这样既可以避免一些不良现象的出现, 还能够提高职工的积极性, 这样一来, 就能够建立一个高效的管理制度。除此之外, 我们还可以接触网络媒体等一些现代化工具对考核评价进行分析, 使得企业保障资金管理能够顺利地进行。
结语
企业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相对于国家其他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制度来说属于较为不成熟的管理制度, 在企业社会保障资金制度管理的过程中还存在着很多改善的地方, 比如说对企业社会保障资金制度督、企业社会保障资金制度的管理办法。企业可以通过加强企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过程以及完善对企业职工人员考核制度等措施对企业社会保障资金进行管理。
参考文献
[1]赵丽英.新形势下对企业管理社保资金的思考分析[J].改革与开放, 2013 (4)
[2]林梅清.解析新形势下企业社保基金财务管理的运作[J].现代商业, 2013 (3)
3.浅议社保资金在改善民生中的作用 篇三
一、我区农村社会保障现状
我区现行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主要是由农村(城镇)低保制度、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五保”制度、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制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扶贫救济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构成。
1、农村(城镇)低保制度。这是由区、财政共同出资建立,解决无劳动能力、无收入的农村贫困家庭的困难的制度安排,使他们拥有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从今年5月1日起,我区城镇低保保障标准上调至440元/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2540元/年,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上调到5000元/年,分散供养标准上调至3500元/年,确保困难群众衣食无忧,努力提升困难群众的幸福指数。1-6月份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600万元、五保供养补助 46万元、医疗救助金84万元,城乡低保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政府为主导,主要是以大病统筹为主,解决农村群众看不起病,因病致贫的困难。各级财政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由去年的人均280元提高到320元,区级财政配套资金预算安排到位。我区新农合参合人数65,422人,城镇居民医疗参保人数111,116人,区级财政补助资金556万元已在6月底前拨付到位。
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这是一种新的制度安排,目的是解决城镇无固定工作、无稳定收入和无保障非职工居民看病贵,因病返贫的问题,目前正在我处逐步推开。
4、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该制度实施时间长,制度稳定成熟,是我国以法规形式强制征缴的保险之一。2014年,全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总人数达到26,547人,综合参保率达到100%,60周岁以上享受养老金待遇人员13,499人,养老金发放率100%。足额落实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落实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资金1,63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1,141万元,本级配套171万元,征缴资金318万元;支出787万元,为推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几年的推广,我区初步建立起了社会保障体系,在帮助农民抵御风险,保障农民和城市居民生活,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我们也应当看到,我处目前的社会保障体系还存在不少的问题。
一是保障水平较低,保障效果不尽如人意;
二是资金筹措困难,政府财政投入较少,群众观望情绪较重,不愿缴费;
三是制度不稳定,政出多门,缺少法律支持,以及各种制度的互相冲突和无法衔接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社会保障制度的推广和建立。
二、以三项制度为突破 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
一是巩固提高“五保”制度。该项制度是我国实行较早的社会保障制度之一,该项制度覆盖面较广,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一是要按照政策规定,重新核定五保对象和供养标准,对符合供养标准的应保而未保的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政府每年按照人均收入和消费水平,适当提高供养标准,以保证五保人员不低于一般生活水平;二是加強敬老院的建设与管理,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快敬老院建设,可采取政府建设、民间兴办、政府民间共建等多种形式,改善敬老院软硬件设施。也可通过社会捐赠和向上争取资金,逐步改善供养人员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增加集中供养人数。随着人口老龄化高峰的来临,许多有子女无法照顾的老人,也将被吸引到敬老院,这样就能带动院办经济的兴起,敬老院的建设与管理就能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二是完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由于该项制度是以市、区为主导,有一定的参保标准。虽然如此,但我处应实行人性化管理,对那些确实因病、因灾、因教致贫而又不太符合标准的家庭,接纳进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实行动态管理,达到应保尽保,应退即退,从而使该项制度真正起到保障困难家庭基本生活的目的。而不能变成福利,只进不出,这就需要我们做过细的工作和克服畏难情绪。
三是完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合作医疗和居民医保制度。首先确定切合实际的合作医疗范围,这是完善和发展合作医疗和居民医保,全面推进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合作医疗和居民医保制度,逐步提高大病补助标准,重点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家庭和人员的困难,在条件成熟时逐步加大门诊费用的补偿额度,提高参保受益面,以此提高居民参保积极性、主动性;其次,多渠道解决合作医疗和居民医保资金,一方面政府加大投入,目前在合疗上政府已成投资主导方,有条件的也可加大投入,减少对居民酬资的依赖,也可发动社会力量,多渠道融资;目前居民医保推广工作,人们认识尚未到位,有一定的难度,但任何新生事物都有一个接受的过程,第三是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大社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医务人员的技能培训,综合利用卫生资源,可将计生与卫生服务功能合并,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建立适应居民需求的卫生服务体系,为居民提供优质价廉的卫生服务,不断提高城市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整合各种政策资源 建立统一的服务体系
目前,社会保障政出多门,有民政、计生、卫生、劳动等多个部门,由部门自行规定,存在制度上的不稳定性,普遍缺乏立法支持。所以,首先是要整合各种政策资源,这是规范社会保障制度的当务之急,也是消除居民参加社会保障不可靠想法的良药,更是在群众中树立诚信政府的必然举措。当然这是上级政府考虑的问题,但却是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经验与教训的总结;其次健全社会保障工作服务体系,在整合劳动、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的力量基础上,加强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建设。
4.社保资金管理 篇四
转载2015-09-15 16:55:12 汇聚富讯
6月25日,家住清水县的小王来到麦积区一家酒店应聘保安工作。该酒店与小王签订了1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明确约定:经双方协商一致,酒店将应缴纳的社会保险以工资补贴形式发放给小王,由其自行参加社会保险,并且还附有小王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承诺书。干了6个月后小王总觉得他与公司约定的劳动合同条款有问题。为此,他带着疑问,来到麦积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前来咨询。
麦积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小王投诉后,立即派劳动监察员对该酒店进行了询问调查,依法查看该酒店劳动用工资料时发现,该单位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同时在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确约定有“经双方协商一致,单位将应缴纳的社会保险以工资补贴形式发放给劳动者,由其自行参加社会保险”的内容,还附有劳动者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承诺书。
法律相关规定
1、《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应尽的法律义务。
2、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免除缴纳社保义务,该行为违法,该约定是无效的。在本案中虽然劳动合同中约定,酒店将应缴纳的社会保险以工资补贴形式发放给了小王,由小王自行参加社会保险的内容是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的约定,但是该约定内容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因此该条款是无效条款。
结果
对该酒店的违法行为,劳动监察员当场向酒店负责人指出,并依法对其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酒店限期为小王办理社会报登记,并补缴社会保险费。
5.社保办理管理办法 篇五
根据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社会保险缴费管理办法,有资格
申请办理社保人员为:
1、高管层;
2、连续任职两年以上(含两年)的副科级以上干部;
3、公司引进的中高级以上人才,在合同或者协议中约定缴
纳办理社会保险的;
4、本企业连续工龄5年以上的在册员工,其中,城镇户口
职工办理城镇职工社保,农村户口职工公司按国家最高标准补助;
5、在公司连续三年获得先进或者劳模的员工;
6、公司招聘的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
6.社保新旧管理办法比较 篇六
企业年金是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中的重要支柱之一,企业年金可以有效缓解基本养老制度压力,是提升养老品质的途径,同时作为现代企业构筑人才高地,提升综合竞争实力的最佳选择之一。2011年2月人社部印发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该办法是在对原《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发布5年以来,企业年金运行中存在问题及市场需求充分总结与分析的基础上,针对性地进行细化与完善的产物。
新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在条款上,对原试行办法有了新增,细化等诸多改动。通过自己的对比,我发现新管理办法的修改主要是为了两方面目标,一个是降低企业年金的管理风险,另一个是增加年金收益。本文主要对这两个方面进行论述:
降低企业年金管理风险主要通过以下两方面进行:
一、加强对理事会的监管。新增了企业年金理事会相关管理规则。新增条款主要规定企业年金理事会人员组成;职工代表、企业以外的专业人员和企业代表如何产生;企业年金理事会理事应具备哪些条件;企业年金理事会如何做出决议;理事如何对企业年金理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等,涉及条款包括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法规条款。
理事会作为基金受托人,加强对企业年金理事会的组成、设立、理事应具备的条件、议事规则、理事的责任与罚的规定,从而提高理事会行使受托职责的门槛,引导专业的法人受托机构模式,严格控制企业年金运作风险。
二、提高各类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资格的申报条件。例如新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法人受托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二)注册资本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且在任何时候都维持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的净资产。”而原办法规定法人受托机构应具备的条件是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且在任何时候都维持不少于1.5亿元人民币的净资产。
新办法中企业年金管理资格的申报条件都进行了大幅提升,以期通过对净资产门槛的提高,来保障企业基金年金的安全。
增加企业年金基金收益体现在以下变动上:
一、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比例限制的规定进行改动。新办法第四十八条法规条款提高了固定收益类投资比例,由原办法规定的不高于50%改为不高于95%,取消了国债20%最低投资比例的限制;降低了流动性投资比例限制,由23号令规定的不低于20%改为不低于5%。投资股票等权益类产品及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和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股票投资比例高于或等于30%)的比例仍维持原有比例,但取消了对股票20%的投资比例限制。新增加了中央银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万能险、养老金金产品等投资产品。
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比例的改动,既有放宽的一面也有限制的一面,虽然对固定收益类投资比例进行了放宽,取消了国债的限制和股票的限制,新增了诸多投资产品,给予投资管理人更多的投资组合选择,但新办法明确规定仅限于境内投资,出于对基金安全的考虑限制了投资的范围。
二、降低企业年金运作成本。调整审计要求,调整审计为一年可审,三年必审,管理人职责终止必审。各类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报告的提交期限延长。比如新办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投资管理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向受托人提交经托管人确认财务管理数据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组合季度报告;并应当在结束后45日内向受托人提交经托管人确认财务管理数据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报告。”而原办法规定投资管理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向受托人提交经托管人确认的季报,在结束后30日内向受托人提交经托管人确认的年报。
通过对审计和信息披露制度的更改,在保证控制风险的同时,大大减少了企业年金的运作成本,间接增加了年金收益。
7.社保资金管理 篇七
关键词:社会保障,缴费率,财政收入结构,财政支出体系,社会保障税
良好的社会保障制度在促进居民消费率的提高, 调节居民收入水平, 保障公民基本生活方面可以起到很大的作用, 有利于达到经济学上公平与效率的双重提高。在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中, 社保资金来源的问题举足轻重。目前我国的社保资金的来源主要分为三个部分:企业, 个人和国家财政。本文从理论角度分析了我国社会保障面临的资金来源的分布问题, 并提出改进意见, 以期能构建出更有效率的社会保障资金来源分布体系。
1. 我国社保资金来源存在的问题
1.1 社会保障有关问题概述
1.1.1 社会保障问题及其相关概念
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在对于我国达到社会稳定, 经济持续发展的目标具有特殊的社会职能。在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过程中, 还存在一定的问题。笔者认为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问题在这些问题中显得尤为重要。因为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在于其资金体系的完善程度, 而其资金体系的完善更多的依赖于其资金来源分布渠道的合理程度。在我国, 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主要分三个部分:企业, 个人和国家财政。本文所指社保资金来源的分布问题就是指社会保障负担在这三个方面存在的问题, 例如企业和个人承担社会保障负担不合理的问题, 以及国家财政收支状况对于社会保障资金体系的影响问题。
1.1.2 社会保障缴费率的合理性与统一性问题
首先, 我国社会保障资金来源存在的最主要的问题是目前社会保障缴费率的合理性与统一性问题。目前我国社会保障资金依然以“费”的形式存在与缴纳, 各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其征缴、管理与使用, 而不能形成在整个国家范围内统一规划, 因而存在费率不统一、缴费率偏高, 但实际缴费偏低、负担不公的现象。而企业是我国社会保障费最主要的缴费主体, 29.7%的社会保障基金都是由企业来缴纳的。因为人口老龄化, 人类预期寿命延长, 离退休, 离退职人员增多等原因, 目前我国企业的社会保障负担费用占职工工资比例逐年上升, 企业负担逐年加大。据统计, 我国2007年社会保障平均缴费率为26.9%, 个别地方高达30%以上。这么高的费率已超过国际公认的费率预警线 (20%)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费实际收缴率只有87%也正是证明了这个观点。而且, 我国参保单位结构比例失调, 全国80%以上的参保单位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事业单位, 而那些经济效益好、职工工资高、有缴费能力的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却极少参加社会保险。这些因素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社会保障资金的充裕度。
1.2 我国财政收支与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情况分析
1.2.1 财政收入结构失调的问题分析
我国94年开始进行的税制改革在很大程度上对于税制的合理性有了改善, 但在某些方面还是存在不够协调的情况。在我国, 由于种种情况, 社会保障税至今尚未开征, 而且我国税种大多是易于转嫁税负的间接税, 而直接税和直接向个人征收的税收收入, 在税收总额中所占比例较小。如表1所示 (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2011》)
目前我国经济高速发展, 其他项目资金支出的要求也在不断增加, 财政主管部门很难将足够的资金用于个人社会保障, 导致陷入社保资金不足的困境, 从而制约了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
1.2.2 财政支出结构的问题分析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1》中提供的数据, 在2010年我国的财政支出中, 总支出89874.16亿元, 其中教育支出12550.02亿元, 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9134.62亿元, 医疗卫生支出4804.18, 这三项合计26488.82亿元, 占总支出的29.4%;对比同期的英国, 其财政用于社会保险、健康和教育的转移性公共支出占到总支出的59.13%。可见相对而言, 我国的财政支出结构的资源配置职能要明显的强于改善国民收入再分配的职能。因此, 中国目前的财政支出结构是不利于收入分配的公平性的。而相比之下, 英国的财政支出结构的调节收入分配职能更强。因为其财政支出中所发生的资金转移主要是在社会成员之间的资源再分配, 他们的这种支出结构既有利于增加收入分配的公平性, 又有利于保障社会保险体制的财政平衡。我国财政支出的不合理在源头上即减少了对于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 其根本原因还是没有摆脱长期以来重视经济效率而忽视社会公平的误区, 对社会保障支出的重要性重视不够, 导致在与其他需求支出权衡取舍之间压缩削减了社会保障支出。
2. 对于社保资金来源的改进建议
综上所述, 我国目前社保资金来源是存在一些问题的。针对以上分析的问题, 笔者认为可以有以下几点改进的可能:
2.1 从缴费比例的调整角度方面, 需要降低企业对于社会保障费的缴费比例, 而适当提高个人对于社会保障费的缴费比例, 在前文中, 已经分析了我国企业社保成本过高, 而我国个人所能承受的社保缴费的空间相对较大。所以, 长期以后, 企业会因为无法承担社保成本而选择逃避社保费用的征收, 导致缴费率偏高而缴费收入偏低的状况, 另一方面, 较高的社会保障企业缴费负担不利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参加社会保障, 严重影响了保障基金的收入。而适当提高个人对于社保缴费的比例是完全可以在个人可承受范围内的, 我们可以考虑在保持个人缴费率不变的前提下, 提高个人缴费比例并将增加的缴费部分全部用于社会统筹。这样, 一方面可以弥补降低企业缴费率后形成的空白;另一方面还体现了社会保障的社会性和互济性。
2.2 加强各区域参保部门的协调沟通, 有利于扩展社保资金的来源体系, 减轻社保资金不足的压力。
《南昌铁路局社保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中提到, 其铁路局通过积极与属下县市的经办部门协调, 降低了原本规定的2008年缴费年度人均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 减少了路局失业保险费用支出, 在政策原则规范内, 既切实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 又极大减轻了企业负担。
2.3 国家应当承担隐性债务的支付责任。
计划经济体制下, 中国长期实行低工资政策, 国家对社会保障支出作了预先扣除, 保障费凝结在国有资产之中。因此, 国家变现部分国有资产偿还对“老人”和“中人”的养老金债务, 具有理论上的合理性。变现国有资产可以采取国有资产股市变现、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出售公有住房等。
2.4 就财政的支出改革角度来看, 在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中, 社会统筹部分采用了现收现付的筹资模式。
这就意味着政府是社保资金给付责任的最后承担者。那么在减轻企业缴费成本和提高个人缴费水平之后, 由此产生的社会统筹资金收支缺口, 政府就必须以财政资金予以弥补。但是, 在本文第一部分笔者已经分析过, 在我国目前的财政支出结构中, 用于地方建设和行政事业等费用的增长速度过快, 对社保资金的支持程度较低, 这更多的是由于对社会保障不够重视而造成的。笔者认为, 要保证社保资金的长期充裕, 今后就必须加强对社会保障支出的重视, 调整财政的支出结构, 压缩过度投资而且减缓行政事业费的过快增长, 将节省下来的资金用于社保资金的补充。此外, 笔者认为, 可以将一些原本就对于个人征收的如个人所得税, 遗产税的税收收入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 这样更能体现税收取之于民, 用之于民的原则, 也更容易被纳税人所理解和接受。
2.5 就财政的收入角度来看, 为了达到财政上“专款专用”, 以期使得社会保障资金更为充裕的目的, 长期来看, 必须加快社会保障税的推出计划。社会保障的“费改税”的必要性早就被很多专家学者所认同, 目前的行政收费代替立法征税的社保制度已经被证明有以下几点问题: (1) 覆盖面过窄 (2) 征缴难度大, 征收成本高 (3) 统筹层次低, 缺乏互济性 (4) 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各地自行其是, 导致挤占, 挪用现象普遍 (5) 社保资金筹集方式不统一, 不规范。只有通过立法征税的方法来规范社保资金的征收和管理, 才能使社保资金的来源更加广泛, 使社保资金更加充裕, 有利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长期稳定和发展。然而, 笔者认为, 我们在推进社会保障税的过程中也要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1) 循序渐进原则, 即必须经过理论考证和试点推广来循序渐进的进行。 (2) 拓宽筹资及融资渠道原则, 将社会保障基金的一部分存入银行, 以保证其流动性, 结余部分宜由中央政府掌握投向, 除按照规定投资于国家发行的债券外, 应当积极探索更有利的投资方式, 如在国家监管下投资于效益高、收益稳定的公共工程和公益设施的建设等, 以求得最大利益。结余部分增值或亏损情况应定期向社会公布, 接受人大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3) 适当的税率制定及财权划分原则, 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社会保障税税率宜低不宜高, 应综合全国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现阶段居民平均支出水平测算养老金及失业金等支出的需要, 并参照地区、部门统筹社保费实际情况、综合计算确定。税率应是适当和统一的, 在一定范围内浮动。而且由于社保税的开征也涉及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利益重新分配问题, 容易造成政府事权和财权的不统一, 因此必须考虑到政府间的转移支付和适当的财权划分。
结论
8.如何创新社保档案管理工作 篇八
【关键词】社保档案;管理;内容;现状;措施
一、社保档案的内容及特点
(一)社保档案的内涵。社保档案主要以文书、文件、会计凭证、音像及实物等为主,是对参保人基本资料的原始,能够有效的反映参保人履行缴费义务及享受社保待遇的真实情况。可以说社保档案是做好社保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社保档案来有效的维护合法权益,同时社保部门也需要依赖于社保档案来努力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当前社保部门管理的社保档案大致可分为六类,即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业务档案、基建设备档案和实物档案。由于档案门类不同,因此在档案材料整理归档方法上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在实际工作中,需要遵循安全保管和方便利用的原则,依照国家相关的档案管理规范要求来对社保档案进行整理和管理。
(二)社保档案的特点。(1)数量庞大。近年来,我国社保制度改革的力度不断加大,参保人员已开始向农村拓展,实现全民参保的步伐不断加快,这也使社保档案数量呈现出迅猛增加的特点,社保档案数量越来越庞大。(2)动态变化。参保人员的社保档案,在其工作发生变化时,会随着工作关系发生转移,同时个人工资发生增减变化时,各项社保缴费情况也会随之发生变化,社保档案呈现出动态变化的特点。(3)以人为本。社保档案作为个人参与社保的重要原始凭证,个个是其最基础的形成单位,因此社保档案也是维护个人利益的重要凭证。(4)规范性强。社保档案具有统一的办理程序和缴付费标准,利用规范的记录卡、登记清册及报表,所形成的材料与所属哪个单位无关,具有一致性和规范性。
二、社保档案管理的现状
(一)对社会保险档案重视不够。社保档案不仅数量十分庞大,而且工作环节繁琐,一旦对其重视度不够,那么在软硬件及人员配置方面会存在不到位的情况,相关信息管理也会出现混乱现象,存在较强的随意的性,从而对社保档案管理水平的提升带来较大的影响。
(二)社会保险档案多头管理。由于社保档案涉及面较广,不同类别的社保档案其管理部门也不同,这也导致多头管理问题存在,不同档案分属于不同的部门进行管理,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和配合,部分社保经办机构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将各类档案分开在不同科室进行管理,不遵循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而且管理方法各异,这为个人查询和利用档案带来了许多不便。
(三)缺乏专业社会保险档案的管理标准和规范。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缺乏国家標准,造成社会保险档案的各地管理办法不统一。在社会保障档案的不一样专业类别中,管理的规范和水平也不一致。哪些资料需要整理归档,如何进行整理归档;哪些资料不需要归档,如何销毁;哪些资料需要分类、分级管理;哪些资料需要集中统一管理,如何管理;客观上没有形成良好的运行机制和工作秩序。主观上也需要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制度和管理程序。
三、创新社保档案管理工作的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大社保档案工作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宣传渠道,广泛宣传社会保险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每一位公民的社会保障意识,加大对社会保险档案工作的重视程度,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对社会保险档案工作的重视与支持,加大资金及人力投入,切实解决社会保险档案工作中存在的人员匮乏、资金短缺、库房紧张等现实问题,为建设和完善社会保险档案工作创造良好氛围和有利条件。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程序,理顺社保档案工作管理机制。对每一类档案制定出相应的管理制度,构建一个完整的制度体系,做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依法建档。对各门类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移交、存档等要有一个明确的程序,做到既符合工作进程,又符合档案管理要求。平时工作中形成的文书材料、业务报表、台帐、图表、会计帐簿等,要及时立卷归档,遵循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避免社会各保障职能部门间交叉重复而造成的浪费,实现社会保险档案的集中管理。
(三)加大经济投入,使管理更加规范化。应尽快制定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办法,将社会保险档案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管理办法应就社会保险档案存储的内容及范围、档案室的配套设备、档案室的管理、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档案管理软件的开发与应用等作出较为详实的规定,以彻底改变社会保险档案管理上的无序状态,逐步形成上下管理一致的社会保险档案管理体系。
(四)大胆引进现代化信息技术。各级社会保险部门应克服资金紧张的困难,购置先进的微机设备装备档案室。在机型上在一个省内要尽力做到统一,以便为下一步计算机联网及共享社会保险档案数据奠定基础。同时应着力进行档案管理的软件开发工作,实现档案的自动快速编目及档案信息的自动检索;可以实现对档案资料的快速统计,实现系统的网上互联。
四、结束语
随着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不断完善,社保档案管理工作需要加快观念的更新,大量创新相关的标准和规范,确保社保档案管理工作效率和水平的提升,充分利用新技术和新方法,加快对社保档案管理新模式和新途径的探索工作,加快推动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刘水.浅论社保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J].劳动保障世界(理论版),2013-02-20.
[2]胡友凤.关于社保档案管理的思考与探索[J].科技信息,2014-02-05.
9.社保局内部管理总结 篇九
是实行了股室岗位责任制。本着科学、合理、相互制约的原则,按照各股室的职能职责将社保业务分解为社会保险统筹管理、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养老保险待遇管理、财务管理、社会保险稽核、社会保险信息管理、工伤保险待遇核发、生育保险待遇核发八大类业务,共细分成40个不同岗位,所有职能股室和岗位均建立了岗位责任制,真正将内控的触角延伸、覆盖至所有的股室和岗位,使每位职工对自己的岗位风险责任以及违规操作将承担的相应处罚责任有了更加清醒地认识。
是制订了业务经办内控制度。把经办业务涉及的控制内容细化为45个风险管理点,并通过制订和完善《县社会保险业务规程》、《计算机局域网管理规章制度》、《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专用票管理制度》、《审计制度》、《职权分管控制制度》包括组织结构控制、授权批准控制、保险业务记录控制等一系列业务内控制度和方法,有效地防范了各类风险,形成了制度健全、责权分明、运行有序的工作机制。
一是实行岗位职责分离。任何一项业务不能由一个人单独操作,必须由两人以上来办理,而且经办人员只能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作出处理,即每一项业务活动都必须经过具有互相制约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股室的控制环节方能完成。同时,对单位股室之间、各经办人之间不相容的岗位、职责相分离,各股室间实行业务交叉审核,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监督环节环环相扣,形成了相互监督的有效机制。如系统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都有明确的权限,数据管理人员不从事审批和处理社保经办业务,以保证信息系统仅用于授权的用途和只有经授权的人员才能操作信息系统。对参加工伤保险企业职工实名建卡建册,实行一企一案一卷,并将参保职工的档案信息录入微机,由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审计股审计终结,实行四方共管。
二是坚持层层把关审核。如对工伤人员待遇的支付,由经办人员进行待遇初审,股室负责人复核,分管领导复审,审计股审计通过,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请劳动保障部门终审才能支付待遇。对关键、基本信息的修改,实行了四维一体的修改联动机制,即经办人员对资料与微机相结合进行初步审核,分管领导确定通过,审计股复审,政策法规股终审有效的防止个人修改信息行为。在基金征收专用票据的管理方面,对作废票据实行财务、基金征收、审计、统筹联动机制,坚持四审原则,即对发现的作废票据由基金征收、财务、审计、统筹股室负责人共同审查签字,基金征收股填制“票据作废清单”并说明作废原因,经主要领导审核后加盖“作废”戳记并一式四联交由审计股保管,杜绝了不收钱就记录缴费现象发生。工伤参保实行体检准入制度。此项工作是在劳动保障局的参与下,在全市率先推行的一项制度。让参保职工到定点医院进行体检,使我局全面了解掌握参加工伤保险人员的健康状况,有效控制了非工伤职业病冒领现象;
三是强化审计监督检查。按照现行内控制度和业务经办流程,用“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个态度”,对重要的业务经办环节设置风险点和监控点,将各项保险业务置于稽查核对控制制度之下。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审计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审计股同志为成员的审计与稽核工作小组,由稽核人员定期不定期地对社保内控制度建设、内控机制运行效果、社保基金运营状况、规定的工作职责和程序履行情况等实施监督检查,并根据因果连环链进行稽查核对,如对缴费申报与审核、享受资格确认、补缴与缓缴审批等涉及基金收支的诸多环节,全过程进行控制。同时,适时对离岗人员办理业务过程中所涉及的人员、环节是否按照内控制度程序进行内部审计,从而避免了差错和舞弊行为的发生。四是大力推行轮岗交流。在对业务、财务、信息系统管理等重要岗位合理设置,全面实行基金征缴、基础数据录入、个人帐户管理、数据汇总统计、财务管理等专人负责、终身负责的基础上,着力完善了定期轮岗制度,大力推行人员定期交流,不仅避免了一些人员因长期在一个岗位工作导致思想麻痹松懈并易滋生腐败问题,而且通过轮岗交流,培养出一批工作创新意识强,能够独挡一面的复合型人材。
三是强化计算机信息系统控制。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手段,通过设立权限,建立社保机构内部控制系统,减少和消除人为控制因素,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首先,立足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提升了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控制能力。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控制,在业务信息系统中加强内控功能实行流程控制,形成了社保业务“横向分权,纵向监督”的二级稽核内控管理体系,从源头上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实现了业务、权力的相互分离与相互制约,使内控监督检查更加规范化和专业化,极大地优化了社保内部控制的软环境;其次,建立和完善“金保工程”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申报登记、基金征缴、待遇支付、基金管理、社会化管理等各项业务环节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流程衔接;第三,由于全县参保对象类型众多,情况特殊复杂,妥善保管好每一名参保职工的历史档案资料显得尤其重要。为此,我局建立了综合档案室,确定了一名专职档案管理员,专门负责收集和建立各类参保档案资料,并实行参保人员一人一卷、一企一卷和一案一卷以及微机化管理,不仅方便了参保职工出生时间、参保时间、退休时间的查询和退休待遇的计发,有效防范了单方对档案信息资料的涂改和调换,确保了信息来源的真实性。
四是推行社保信息公开化。为了方便参保人员,我局在中国电信开通了电话语音查询系统,根据语音提示操作就可以查询自己的社保情况,在党政网开通了社保政务服务公开信息,重大社保政策上网便可随时了解,既让参保人员节约了成本,节省了时间,同时,也大大增强了社保工作的透明度。
10.社保管理及劳资员个人工作小结 篇十
2011年上半年的工作已近尾声在公司上级的领导和同事的团结合作下本人在较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也在业务素质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现将这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社会保险管理
1、根据人员变动信息及时填报各类参保人员增减变动情况表办理变更登记、帐户衔接、帐户转移等手续根据各单位人员增减变动情况对股份公司和电容器公司的社保数据进行维护保证数据更新及时、准确。
2、每月10日前依据参保情况如实完成社保税的申报和缴纳。
3、收集资料整理档案为5位达到退休年龄的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对上述员工的退休工资进行审核并完成各项费用的结算。
4、及时办理各类社会保险的报销和赔付工作维护公司和员工的权益。
5、提供各类社会保险的相关资料做好社会保障年审工作。
6、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2011年社会保险缴费方案并根据社会保险缴费方案及时调整全公司员工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的社会保险基数。
二、薪资管理
1、按时审核机关后勤人员的考勤及时完成工资发放工作。
2、按照每月员工工资表各类保险费的扣缴情况编制各单位人员各项保险费单位及个人应缴数额表报公司财务部按月计提。
3、按照每月员工工资表的公积金扣缴情况及时编制公积金增减变动表报后勤部行政处以保证机关后勤人员按时足额缴纳公积金。
三、劳动关系管理:
1、按照公司规定协助用人部门领导完成机关后勤新员工的考核和岗位工资的评定。
2、及时完成员工合同的新签和续签工作并更新人事系统保证数据准确无误协助合同管理员完成劳动合同备案。
3、与社保局进行交流与沟通协助人力资源部经理处理电容器公司的员工投诉。
四、指纹考勤工作 负责公司指纹考勤系统的维护、统计和监管每月按时将员工的考勤情况反馈给各部门经理做好非正常考勤的处理工作。
五、其他工作
1、按规定对员工的探亲假审核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请假手续维护员工的休息休假的权益。
2、协助人事专员完成招聘和绩效考核工作。
11.企业劳资与社保管理及措施综述 篇十一
【关键词】企业;劳动工资;社会保险;问题和改进
引言
市场化经济体制在我国不断的发展,也在全球范围中得到额普及,我国企业的劳资和社保管理逐渐趋向模式化和规范化。劳动者和企业之间建立的一种义务、权利的关系,就是劳资关系,劳资关系主要是通过合同来表现的,通过企业和劳动者签订契约实现。社保是一种社会保障机制,主要作用是保障居民在事业、衰老或者有疾病发生的时候,应对随之而来的各种风险。不论是对于企业来说,还是对于劳动者来说,劳资和社保的意义都很重要。所以说,如何加强企业劳资和社保的管理,是现今企业面临的迫在眉睫的问题。
1、我国企业劳资和社保管理存在的问题
可以看到,现今我国企业的劳资和社保管理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得到体现:
首先是劳动者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虽然我国早在07年6月份就颁布了新的《劳动合同法》,但是不遵循《劳动合同法》的企业仍然很多,对于这些企业来说,所谓的劳资和社保只是流于形式,并没有起到实质的作用。这些企业的管理者将自己的利益和企业的经济效益放在首位,并不重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以,近几年来,拖欠工人工资、劳动者缺乏五险一金的现象非常普遍。这些企业对于自己的不良行为有各种各样的托辞,根本原因就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忽视。有些企业甚至劳动者的基本工资都难以保障,社会保险从何说起?
劳动者对自身权益的认识力度不够。很多劳动者都是知识水平和认知水平比较低的“农民工”,他们基本只知道工作和生活,对自己应该享有的合法权益知情度不高。传统的劳动思想使得他们的社会观和视野比较狭隘,对于自己的工作量和得到的工资重视程度最高,而对于自己的社会保险事宜不闻不问。大多数的劳动者认为,他们在企业中劳动,就应该受到企业的限制和管理,缺乏对自身利益保护的意识。很多的企业对他们的劳资和社保管理,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长此以往,就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
我国的企业,对于自己企业内部的劳资、社保管理制度多种多样,不尽相同。但是,近几年普遍反生的拖欠劳动者工资现象,暴露了我国企业对劳动者工资发放标准管理的不严格。对于我国的很多企业,发放工资的标准并不是用企业的经营状况作为依据的,可以看到,劳动层和管理层的工资差别巨大;由于很多劳动者没有相关的法律意识和自我权益保障意识,企业在发放工资的时候,借口各种理由克扣、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些劳动者基本处在企业的最底层,敢怒不敢言;企业发放工资的制度不够透明,劳动者往往不了解自己工资的明细,在企业中,没有完善的劳资和社保管理制度。
企业虽然知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但是由于现今的市场化经济体制不够深入,这些企业在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时候,依然沿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这就造成了很多问题。例如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缴纳的社会保险金额远远低于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缴纳的金额,这对劳动者来说是很不公平的,也造成了劳动者工作积极性的降低。
2、加强企业劳资和社保管理的策略
从上面可以看到,我国企业劳资和社保管理中存在很多问题,对于这些问题,应该积极的采取措施解决。首先应该转变员工管理观念,现今,不管是教育、商业等等其他领域,“以人为本”是非常重要的中心理念。我国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和国营企业,也都应该建立起“以人为本”的员工管理观念。领导者要积极的同劳动者打成一片,降低以往以自我为中心的错误管理方法,将关心员工,激励员工,解放员工,发展员工作为工作的重点看待。组成一栋大楼的是砖块,砖块对大楼来说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同样,对于企业来说,劳动者也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组成因素,员工的发展才能确保企业的发展。在管理工作中,为员工着想,以员工为中心,这样员工才能感受到自身的重要性,企业效益才能提高。政府和其他机构也要完善劳动者保障制度,尽量减少企业对劳动者工资、社保的拖欠、推诿等,给劳动者足够的关爱,企业的每个组成部分,在进行利益分配的时候,应该合情合理,公平公正。
现在,工资和福利已经成为评价企业水平的基本标准。企业要保证自己的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依照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最基本的。劳动者得到了自己应有的社会保险,才能树立企业的优秀形象,吸引更多高素质高水平的人才,这些是增加企业竞争力和提高整体水平的重要因素。满足员工最基本的利益,尊重员工,以人为本,是做好企业和劳动者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劳动者有了足额的保险后,就会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都大大的提高了,相应的也带来了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另一个方面,企业也要树立劳动者的“主人公意识”,以往劳动者并没有足够劳资和社保的保障意识,企业管理层的欲盖弥彰也是一方面。所以说,企业应该加强对劳动者的培训,让他们认识到,享受工资和社保是自己应该享受的利益。
在提高劳动者工作效率这个方面上,应该加强对劳动者的激励。对于劳动者来说,福利和工资是吸引自己进行工作的主要目标。企业应该满足劳动者的基本需求,在对待每个员工的态度上,做到公平公正。福利和工资是劳动者的主要收入来源,企业在进行工资福利标准制定的时候,应该以企业的经营情况为基础,结合同行业、同水平的其他企业的福利工资方法水平来进行。发放福利的方式多种多样,诸如经济性和非经济性的福利、保险福利等等,企业要结合劳动者工资水平,逐步完善劳动者的收入结构,必要的时候,可以将一部分福利转变为工资,补贴员工。除了这些方面,政府和国家也应该加强对劳动者工资和社保的管理,完善先关制度和法律法规,严惩那些剥夺劳动者正常权益的企业管理者。
结束语
12.如何做好社保档案管理工作 篇十二
一、加大社保档案重要性的宣传力度
社保档案是社会保障事业中的一个分支, 可社保档案的作用常被社会大众忽视。随着社保体系的逐步完善, 社保档案显得越来越重要, 它是记录社保工作的重要载体, 对社会保障事业现阶段或未来发展具有很大的指导作用和借鉴意义, 它的收集、整理、保存和开发利用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因此, 社保档案工作要发展, 要实现其社会价值, 首先要让社会大众从思想上认识到社保档案的重要性, 这就需要档案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 使社保档案为社会大众所了解和认识。如可以通过编写社保档案利用实例汇编成册分发给社会大众, 对社保档案的作用进行宣传;也可以通过网络, 借助社保中心的网站, 介绍社保档案工作情况以及社保档案的相关知识;或者利用广告、报刊、广播电视等各种宣传媒介等形式, 及时进行有关社保档案的宣传, 使社会大众对社保档案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加深, 从而提高每一位公民的社会保障意识。
二、建立全国统筹的社保档案管理体系
建立全国统筹的社保档案管理体系可以为社会保障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和不断完善奠定重要的基础。首先, 进一步完善社保档案管理体系, 加强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的五险合一的管理机制, 避免社会各保障职能部门间的交叉重复, 全力整合社保档案资源, 构建社保档案利用平台, 以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保档案信息资源的共享。其次, 加强对社保档案的形成、整理、保管、利用各工作环节的研究, 制定操作性强、科学统一的社保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建立和健全社保档案管理的标准体系, 统一社保档案格式, 规范社保档案记载内容, 将社保档案管理标准贯穿于社保档案收集、整理、保管、使用、销毁全过程, 达到社保档案从形成到最后销毁等一系列工作都有章可循。再次,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社保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管力度, 指导规范建档。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社保部门要相互配合、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社保档案的管理工作。最后, 档案管理软件的开发与应用要在管理制度上做出较为细致的规定, 以彻底改变社保档案信息系统的无序状态, 使社保档案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标准化。
三、加快社保档案管理信息化进程
推进社保业务档案管理信息化, 实现社保业务档案管理信息化与社保经办业务处理信息化实时对接, 做到业务档案归档实时化, 管理电子化。通过采取自动化手段, 改进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服务方式, 在实现社保业务档案规范化管理和不断提高业务档案服务效能的同时, 充分发挥业务档案主动防范风险、保证社保经办整体安全的职能, 以实现建设统一的社会保险档案信息化管理体系模式, 不断提高社保业务档案管理水平。积极利用计算机网络, 社保部门可以实现所有社保缴费的网络征收、保费的网络支付, 可以利用社保档案信息网了解社保工作状态, 实现无纸化办公, 提高工作效率;用户可以通过社保档案信息中心的网站, 输入自己的社保账号就可以查询到自己的社保缴费等情况, 轻松完成缴费、支付等所有的工作环节;通过网络, 可以和商业银行的信用档案系统、公安的户籍档案系统等进行信息交互, 实现更大范围的信息资源共享。各地社会保障部门要重视社保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加大投入力度, 努力建设社会保障档案信息网络, 建立社保档案数字档案库, 实现社保档案信息资源的共享;着力进行社保档案软件研发工作, 提高档案借阅的自动化管理水平, 改变过去手工操作的陈旧管理模式, 以便对借用者的情况、借用时间、归还时间等进行综合掌握。社会保障各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努力合作, 共同促进社保档案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
四、实施重要档案备份制度
实施重要档案备份制度, 是提高抵御各种突发事件影响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国自古以来就有对重要档案实行多套异地备份的制度, 在危害档案安全的突发社会事件和自然灾害频发的今天, 必须进一步强化风险防范意识, 更加重视实施重要档案异地备份制度, 提高灾害应对能力。采取重要文件异质异地备份保存制度, 逐步将纸质档案扫描为电子档案, 再将这些电子文件转换成其他载体如胶片、光盘等异质保存。这样既能保持微缩影像技术在档案存储方面的优点, 又能发挥计算机技术在档案开发、利用中的优势, 是社保档案管理工作理想且合理的选择。
五、提升社保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一是通过提高社会群体的档案意识, 使得社保档案管理人员能认识到档案管理的重要性, 然后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自觉性。二是对档案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 提高档案人员的专业素质, 另外社保部门还可以通过把掌握和应用档案信息技术技能水平作为衡量档案专业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 纳入各项档案人员考核范畴。三是引进高素质的专业人才, 可以通过选拔优秀人才、从社会上招聘高层次档案专业人才到社保档案部门工作。通过以上措施, 培养出一支政治素质高、档案业务精通的管理队伍。
参考文献
[1] .张瑞辉.郑淑清.加强社保档案管理推进社保事业发展.兰台世界, 2005.5
13.关于加强社保基金管理的实施办法 篇十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征收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以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等缴款缴费义务人的缴款缴费(以下统称社保基金)收入和支出管理。
本办法中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是指各级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办机构是指各级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
第三条 社保基金管理按照“单一账户、集中收付,集中审批、统一开户,翔实准确、直接缴拨,全程控制、安全完整,依法理财、严格监管”的原则,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健全基金安全管理体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增强风险防控能力,切实加强组织保障和人员管理,依法合规管理使用基金,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第二章 社保基金单一账户和定级管理制度
第四条 经办机构设立收入过渡户,组织和核算社保基金收入。经办机构可在各代理银行或人民银行国库部门设立一个一级总收入账户,用于核算各项社会保险险种的收入。
第五条 经办机构设立基金收入过渡户和支出账户,组织和核算社保基金收入和支出。
第六条 各项社保基金收入应由各缴款缴费义务人直接缴入收入过渡户;各项社保基金支出由经办机构提出申请财政部门直接支出户。
第三章 社保基金账户设置
第七条 各级经办机构开立(增设)、撤销及变更基金银行账户,应严格执行 “各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支出账户应由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集中审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开设”的规定,凡未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部门审批同意的,一律不得开立、撤销或变更银行账户。
(一)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社保基金的主管部门,各级经办机构在办理社保基金银行账户开立、撤销及变更时,应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申请,填报《社会保险基金银行账户开立、撤销或变更申请表》,经审核同意后,送市财政部门审批登记。
(二)社保基金银行账户开立、撤销及变更申请经财政部门审批登记后,经办机构应到代理银行办理相关开户手续,由代理银行报人民银行审批。
(三)经办机构应将集中审批和统一开立的基金银行账户,及时报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时抄报县审计局、县监察局备案。
第八条 社保基金开户银行应由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国家政策,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认定,订立委托管理协议。经办机构应在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开户银行范围内,依照各项险种的需要和规定的程序与代理开户银行订立委托管理合同。
第九条 社保基金的管理部门和经办机构要严格按照资金安全原则、周到服务原则、正常孳息原则与代理银行,依照相关法律和制度规定,签订并共同执行协议、合同,厘清相互之间的责、权、利关系。代理银行要严格按照契约规定,经办社保基金的收支业务。
(一)资金安全原则。代理银行应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和严密的内控机制,保证社保基金的安全完整。
(二)周到服务原则。代理银行应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各管理部门和经办机构提供高效、快捷和周到的服务。经办社保基金收支业务的人员应熟悉相关政策、制度和规定,对各类收支票据具有鉴别能力。
(三)正常利息原则。社保基金的管理部门和经办机构应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从代理银行获取存款利息收入。严禁以违规存款或投资等方式获取非常规收入或高额收益。
第十条 社保基金管理部门和经办机构,不得将社保基金存放在非代理银行以及信托投资公司和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第十一条 社保基金的管理部门和经办机构应规范社保基金银行账户管理,清理撤销所有未经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集中审批和统一开设的账户。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与未经集中审批的账户发生资金缴拨业务。各级经办机构的各项社保基金收支专用账户,应按照规定程序统一申请开设。
第十二条 社保基金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社保基金银行账户的监督管理,经办机构应建立银行账户管理档案,定期对各级经办机构的各项社保基金收支银行账户进行监督检查。凡未按规定开立、使用、变更及撤销银行账户的,应及时纠正;纠正无效的,应提请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章 社保基金收付管理
第十三条 社保基金应在单一账户和封闭账户体系内收缴和使用,各项收入和支出应严格执行集中统一核算制度,不得把社保基金账户与本单位其他账户混用,不得由一个部门同时管理核算两种不同性质的基金。
第十四条 社保基金筹集管理
(一)社保基金筹集,应由缴费义务人直接收入过渡户。按月将基金收入划入财政专户。收入户除向财政专户划转基金外,不得发生其他支付业务。
(二)社保基金应按照相关规定按时、足额筹集。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按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分别缴纳社保基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减免和坐收社保基金。
(三)严格禁止设置收入过渡户滞留或转移收入,不得通过中介机构等非社保经办机构代收、代缴社会保险费。
第十五条 社保基金拨付管理
(一)社保基金的申请拨付应坚持按部门预算、按用款计划、按项目进度和按规定程序的原则办理,并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执行。对于个别临时性用款事项,申请单位应以正式文件的形式进行申报,文件中应明确收款人、收款账号和款项用途等要素。社保基金管理部门和经办机构应依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进行审批或报请审批。
(二)社保基金支付由财政直接拨入支出户及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支出户除接受财政专户拨付的基金及该账户的利息收入外,不得发生其他收入业务。
(三)社保基金应按国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出,严格禁止设置支出过渡户。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滞留、截留、转移、挪用、挤占或坐支社保基金,不得通过中介机构等非社保经办机构代办任何社保支出项目。
(四)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拨款,应设置预算、业务、会计部门,设立经办、复核、审批岗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禁止业务、预算、会计合一,单一环节拨款和简化程序拨款以及其他制度缺失和管理不严的问题。
(五)社保经办机构要根据财政部门核定的基金预算及月度收支计划,按月填写用款申请书,并注明支出项目,在规定的期限内报送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对用款申请审核无误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基金从财政专户拨入支出户。
(六)业务部门设置经办、复核、按期审核汇总各经办机构上传的审核无误数据信息生成拨付数据,应按照三级资金审核签字制度,经办人审核、股长审批和分管副局长签字后,国库部门足额拨付。
(七)社保股收到数据后,经办人审核、股长审批和分管副局长签字后,方可进行拨付。严格禁止简化程序拨款以及其他违规管理行为。
(八)严格执行初审复核制度,办理向银行出具的支付凭证,须经财务部门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复核;代理银行在办理每一笔资金拨款时,须经三人或三人以上的审核和复核。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简化基金拨付、审核和复核手续。
(九)建立“一票拨款止付”制度。经办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严格执行各项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及管理制度。经办人员对基金支付过程中存在的任何一个风险环节和可疑问题提出质疑时,应立即停止该款项的支付,经核实确认无误后再行支付。对申请手续不全、用途不明、印章不清、凭证填制不规范的支付申请不予办理。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止付制度的执行。
第十六条 社保基金结余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除预留的支付费用外,全部实行财政专户储存或用于购买国家发行的特种定向债券和其他种类的国家债券(如遇国家新政策出台,按新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动用基金结余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直接或间接投资。
第十七条 社保经办机构应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时限和编制要求,根据本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和下一基金收支预测,编制基金预算草案。预算草案经由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汇总并报财政部门审核,并经同级政府批准后,由财政部门向劳动保障部门批复执行,同时报上级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经办机构应严格按批准的预算执行,定期分析基金收支情况,并向同级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第五章 社保基金管理与监督
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和经办机构要严格执行基金管理各项规定,增强责任意识,各相关部门应协调配合,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社保基金风险防范能力。
第十九条 经办机构应按照规范、安全、有效的原则,合理设置岗位、规范业务流程、明确管理责任,确保基金安全。
(一)合理设置会计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严格实施岗位职责分离,拨款、审核和复核等岗位分设,会计与出纳岗位分设制度。
(二)经办机构应严格记账、算账、对账等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做到凭证合法、手续完备、数字真实、账目齐全、按期分析、记账及时、按时结账、如期上划或拨付资金,及时提供资金会计核算成果,拟定资金收支计划。
(三)建立标准化业务操作规程。统一和规范业务流程的各环节,严禁由一人操作业务全过程,做到环环相扣,相互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四)按照“权有所属、责有所归”的要求,落实资金安全内部分级管理责任制、违纪违规问责追究制。实行一把手对本单位资金安全管理负全责、分管领导负具体责任、下级对上级负责、一级抓一级的资金安全责任体系,将资金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各经办环节和操作岗位。
(五)财务专用章设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在空白凭证上预盖印鉴,拨款印鉴、支票、收据经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开保管,专人使用,并登记备案。
(六)建立电算化操作系统专人、专机、专管制度,操作系统口令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禁止同一人员同时掌握操作系统口令和数据库管理系统口令,操作系统口令与数据库管理系统口令需定期更换。操作人员申请权限,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由部门负责人报处室领导审批,并在办公室备案。非系统操作员要进入操作系统进行资料查询,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在系统操作员陪同下进行。严格数据修改程序,数据信息不得随意更改,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方可修改电子数据信息。建立电子信息数据的及时保存和备份制度,坚持电子信息数据的定期查验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病毒防范工作,定期进行病毒监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和经办机构每年应定期对社保基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实现基金的全程控制和安全完整。
(一)定期对各级经办机构进行检查,抽查登记的收款信息;考核基金一级拨付退票率;核查基金专用账户管理情况,严格规范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手续及账户清零工作。
(二)定期对各家代理银行是否依据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各项支出数据,及时、准确支付的情况进行核查;对返回的支付信息、退票数据及原始凭证进行核查。社保基金在社保经办机构和银行系统流动的过程中,要坚持管理责任与资金流向同步的原则,明确社保经办机构与银行间职责,资金在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要承担资金风险责任。及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与银行进行逐笔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沟通,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三)定期与财政专户建立对账制度,建立资金支付预警报告制度,严格把握社保基金征收、支付各管理环节,确保各项社保基金按时、足额发放。
第二十一条 经办机构要健全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定期对社保基金从账户设置、制度保障、内控管理机制及内外工作程序衔接等方面进行检查,对基金管理的关键岗位和薄弱环节实施重点检查。查找制度上、程序上的漏洞,以及可能引发基金安全风险隐患的部门、岗位和环节,并及时纠正、限期整改。
第二十二条 加强对基金财务主管领导和财务会计人员在财经法规、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教育方面的学习培训,增强依法理财意识和防范基金风险的能力。对达不到任职资格要求的人员要进行离岗培训或调离财会工作岗位。要强化基金全程控制和安全完整的岗位管理,坚决防止监督缺失和管理失控。
第二十三条 经办机构应建立内控机制,强化自我监督,配合专门审计监督,主动接受行政监督,积极争取社会监督,促进经办工作依法合规,基金管理安全完整。
第二十四条 劳动保障、财政,人民银行分行,监察、审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对社保基金管理情况的监督管理。受查单位应如实提供银行账户的开立、基金收付及管理情况,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延、拒绝、阻挠、隐瞒。对违反本实施办法的,除责令违规单位立即纠正外,函告各相关单位,采取措施,减少损失,确保基金安全;对应追究经办机构有关人员责任和开户银行有关人员责任的,移交监察部门和相关部门处理;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4.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审计科年终总结 篇十四
整和保值增值,确保了百姓切身利益不受侵害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现将本年度基金审计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抓好了各科室的业务审核工作。今年以来,审计科重点对基金结算科和医保科经办业务进行了审核。对基金结算科经办的社保金补缴、基数录入、在职管理等进行检查,主要查看其业务操作是否正确,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并反馈核查结果,共检查1500余份。对医保科经办的医疗结付、生育结付、工伤保险正确性与规范性进行检查,主要查看是否属于应报范围,看报销时提供材料是否齐全,万元以上报销分管主任是否签字等并反馈核查结果,共检查1500余份。我们每月进行审核检查一次,在审核前先制定计划,报分管主任批准后,再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将审核结果书面告知科室及分管主任。同时,对相关七个科室日常业务工作量、工作内容等进行了汇总。
二是做好了城镇企业社会保险征缴情况分析编写工作。每月将城镇企业社会保险的参保人数、收缴情况、欠费情况等进行分析编写,经科室主任过目后,发送给局领导,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三是做好了特殊业务的办理工作。每月初审各科送交的在业务经办中出现的不能按现行规定正常操作的特殊业务。对各科决定先受理的,我们审计科出具意见,再交于副主任出具意见,最后交主任审批。
四是做好了各类参保证明的开具工作。特别是对户籍在外地、在我区参保的人员,我们热情为他们办理参保证明,使其父母凭其参保证明可享受新农保待遇、工伤鉴定等。
五是做好了服务手册的修订和发放工作。我们根据新出台的政策,重新修改了的服务手册,涵盖各科日常业务,并发给前来办事的人员,使其熟悉办理流程及所需要的各项手续,为参保人员提供了方便。
六是做好了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协助领导疏理规范了各业务科室的业务操作权限,为更好地开展工作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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