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普通住宅租赁合同

2025-02-03

个人普通住宅租赁合同(共10篇)

1.个人普通住宅租赁合同 篇一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及单位(乙方): 见证方: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省***市政府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合同内容如下: 一、出租物业坐落地点及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 市 区(县) 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住宅,房屋面积为平方米。

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见附件。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做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依据。 二、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限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未经协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约。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若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此价格不含相关税费),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同时交纳首期租金 元给甲方。

2.该房屋租金按 (季度/半年/年) 支付,支付时间为 ,以甲方实际收到为准。

3.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0.5%支付滞纳金。拖欠租金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收回此出租房,乙方须按实际居住日交纳租金并负担违约责任。

2.住宅租赁合同 篇二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住宅位置:________区(县)________街________号________小区________房号

住宅状况:结构______(楼房/平房)总使用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居室________间

租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月租金:________元

双方议定事项如下:

一、本合同为甲乙双方住宅租赁凭证。双方均应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甲方按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定的租金标准、房屋条件和有关规定核定乙方承租住宅应交纳的租金。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变动时,甲方应及时予以调整。

三、甲方负责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检查维修,保障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因甲方负责致使房屋倒塌、毁损造成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四、乙方应于当月交纳房租。逾月未交者,除补交欠租外,须另交所欠租金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六个月以上的,按合同第十二条处理。

五、乙方与第三者换房,符合有关规定的,甲方应予办理有关手续。

六、租期内乙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租赁期满,乙方又需要继续承租的,甲方应继续出租,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期内乙方有违约行为,又尚未改正的,租赁期满,甲方有权缓签或拒签新租赁合同。

七、租赁期限内,乙方同一户籍共同居住一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的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行原合同,其他家庭成员又无异议的,可以办理更名手续。

八、乙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须爱护使用,并负责保管,因乙方责任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楼梯间、门道、走廊、屋顶等公用部位,乙方不得私自占用。电梯、电视共用天线等公用设施,乙方应爱护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损坏。公用部位损坏,由责任者赔偿。

甲方检查、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拒查、拒修,因拒查、拒修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不得擅自拆改房屋建筑结构及设备,如确属必需,须事先取得甲方同意并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拆改。擅自拆改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

十、乙方承租甲方的房屋,当甲方变更时,本合同同时中止,变更后的甲方应与乙方重新签订合同。

十一、因城市建设等需要,乙方承租的房屋须腾让时,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所需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私自交换使用、出卖或变相出卖使用权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利用住宅进行非法活动的;

4.无正当理由拖欠房租六个月以上的;

5.房屋无故空闲连续六个月以上的;

6.全家迁往外地的。

十三、乙方要求解除合同时,须于一周前通知甲方。本合同中止时,双方须办理以下手续:

1.按租赁合同清点房屋及设备;

2.结清房屋租金、暖气费和应交纳的有关费用。

3.交清违约金和赔偿金。

十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造成纠纷时,甲乙方均有权诉请人民法院解决。

十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原签定的《公有住宅租赁合同》同时废止。

十六、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变动事项以及单位另有规定的,应在双方合同附记栏中写明,并由双方签字盖章,注明日期。

附记:

签订合同者

甲方:乙方:

(单位及经办人签字盖章)(签字或盖章)

3.普通房屋租赁合同 篇三

出租方(简称甲方):承租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一致同意订立租赁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中山市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

二、房屋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该房屋每月租金定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元整),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到甲方指定银

行帐户中山银行【帐号:,户名:】存入当月租金,租金转入后应及

时电话告知出租方,并保留银行回执单以便查实;或到甲方处以现金交付当月租金,甲方开具收据给乙方。

四、签订本房屋租赁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付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元整)的室内财产及履

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于合同期满时经双方按合同约定确认后退还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定时,乙方需提交以下合法有效证件:该房屋所有租住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有效身份证件、暂住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证以及相关工作单位证件等。以上证件均须提验原件,存留复印件。如因乙方提供虚假证件或证件不齐,而给甲方造成名誉或经济损

失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租赁期间,乙方使用房屋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房屋管理费、电话费、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燃气费、宽带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须

按规定时间交付租金及相关费用。如乙方拖欠租金,甲方将每天按月租金的5%加收滞纳金。如乙方拖欠租金达三天以上或逾期一个月

未缴清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即时迁出及交还该房屋给甲方,如有任何遗留物品,甲方有权作出处理,并可拒绝

退还保证金。

七、乙方使用该房屋时,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不得储存任何违禁品、易燃易爆品等物。同时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

会公德。否则如因乙方违反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或在租赁期间因使用电器、煤气等引起不安全事故及损失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

无任何关联。同时如乙方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及室内财物损坏的,乙方须负责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经济损失,否则保证金不予退

还。

八、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提前退租,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该房屋,否则乙方将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所有相关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

应赔偿责任。若甲方要收回房屋,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按本合同约定予以退还保证金。

九、租赁期间,甲方定期回访该出租房屋,负责维护房屋主体建筑等以确保该房屋的正常使用。

十、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如乙方不续租,则乙方须配合甲方带其他客户看房续租该房屋。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须结清相关费用后

退还房屋给甲方;乙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否则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十一、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二、本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承租方签名(盖章):

地址:地址: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合同于年月日在中山订立

附:(房屋物品清单、银行帐号及相关证件复印件)

4.非住宅房屋租赁合同 篇四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36040219701002091X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深圳市 南山区 龙珠大道与龙珠

六 ,房屋(间)编码为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建筑面积440301670912781、440301790720381共计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 。

租赁房屋权利: ;

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及号码: 。

第二条 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元)元)。

第三条 乙方应于 年 6 月 1 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第四条 乙方应于:

□√每月 5 日前;

□每季度第 个月 日前;

□每半年第 个月 日前;

□每年第 个月 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

第五条 乙方租用租赁房屋的期限自 2011 年 6 月 1日起至 年 5 月 31 日止。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超出部分无效。

第六条 租赁房屋用途: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于其他用途。

第七条 甲方应于 2011 年 6 月 2 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本合同登记(备案)机关备案。

第八条 交付租赁房屋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 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 2 个月元(大写: 元)。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甲方向乙方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条件:

1、合同期满

□只满足条件之一。

□√全部满足。

(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种,并在所选项□内打“√”)

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方式及时间: 。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还保证金:

第十条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屋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费;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物业管理费、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5.个人普通住宅租赁合同 篇五

深圳市房屋租赁

(住 宅)

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制

合 同 书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须知

一、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二)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包括:

1、单位

机构设立文件或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个人

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三)房屋委托他人代管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管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或者承租房屋的,受委托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

(四)共有房屋出租的,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五)出租房屋用途为住宅的,须提供出租人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的《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出租房屋用途为住宅且承租人为育龄妇女(20至49岁)的,还须提供经现居住地镇(街道)计生部门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均提供原件留复印件)。(六)房屋租赁合同。

以上

(三)、(四)所提到的授权委托书均收取原件,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认证。

二、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说明: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出租房屋不能按照条例规定登记的,当事人应持出租房屋的有关资料及当事人身份证明,到区主管机关办理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住宅)

出租方(甲方): 通信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通信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通信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通信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深圳市 区,房屋(间)编码为 的房屋(以下简称出租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住宅使用。该建筑物共 层。产权人或合法使用人为,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的其他

有效证件为。

出租房屋为(套、间),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每一延迟日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第三条 出租房屋月租金总额人民币 元(大写: 元)。

乙方应于每月 日(每季度第 个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拖欠租金超过 个月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交付出租房屋时向甲方支付(不超过三个月)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须向乙方开具收据。

甲方向乙方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条件:1、2、3、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方式及时间:。

甲方不予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情形:1、2、3、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一方违约,按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房屋租赁涉及的税款、出租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房屋租赁管理费、费;乙方负责支付出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物业管理费、费等

因使用房屋所产生的费用。

第六条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的用途,乙方将出租房屋用于居住以外的用途,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及其正常使用。

出租房屋及其内部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进行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乙方应正常、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附属的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或附属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

第九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与他人。经甲方同意转租的,转租终止期不得超过原乙方的租赁期限,乙方并保证其受转租人不得将转租房屋再行转租。

乙方擅自转租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定的各项义务,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单方依合同约定或依法律规定合法解除本合同的可以申请单方解除合同登记(备案)。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期满终止(或因其它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终止后 日内迁离出租房屋。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出租房屋,在逾期期间应加倍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如不在此房屋内居住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备案)机构调解或:□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一种,并在□里打“√”)。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以下通信地址为双方通知或文件的送达地址:

甲方送达地址:

乙方送达地址: 如上述地址未约定的,以双方当事人签署合同的通信地址作为送达地址。

送达地址未经书面变更通知,一直有效。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或文件按送达地址邮寄视为送达。如按上述地址邮寄文件被邮政部门退回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深圳市房屋租赁安全管理责任书》。

第十五条 附页内容是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生效。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须在签订后10日内到原合同登记(备案)机关登记(备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合同登记机关执 份。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登记或备案人(签章):

合同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附页)

特别提示

1、签订合同之前,当事人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经双方协商可对合同条款的内容作增删、选择、补充、填充、修改。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内容及当事人填写的内容(经当事人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视为本合同约定内容。本合同中的选择、补充、填充、修改内容以手写项的效力优先。

2、在签订合同前,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出示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拥有房地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以及能证明出租人身份或者法律资格的证明。房屋委托他人代管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共有房屋出租的,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出示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3、当事人签订、履行合同均应依法进行,不得违反法律有关程序规定或从事违法行为。

4、本合同一经签订,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须按照双方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非经法定或约定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5、合同中由当事人自行填写的内容,均应当使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用毛笔、钢笔、签字笔填写并签字或盖章确认。

6、本合同文本部分条款中有空白处(以下划线标出),可供当事人约定;还有部分条款可供当事人选择(以口标出)。

7、签订本合同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共同到房屋租赁管理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或备案。

8、租赁双方当事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相互之间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当事人都应当各自持有至少一份合同原件。

9、本合同内容发生重大变更、解除及合同文本遗失的,当事人应及时到原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10、双方当事人可就租赁期满、解除合同后如何处臵出租房屋内留臵物品进行协商,在附页中约定。

深圳市房屋租赁安全管理

深圳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印制

为贯彻执行《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进一步明确房屋租赁安全责任,加强出租房屋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性用房(包括各类商品市场及其档位、柜台)、办公用房、住宅及其他房屋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为出租屋安全责任人。

二、出租人出租房屋应当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市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委托他人出租的,业主应当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协议,约定各自的安全责任。房屋转租人、其他有实际出租行为的人和房屋出借人应当承担出租人安全责任。

三、出租人应当保证用于出租的建筑物及其出入口、通道、消防、燃气、电力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有关行政部门规定的安全标准。法律、法规规定需取得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才允许出租的,出租人应当取得。

四、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出租人应当要求其在开业前出示已办理消防手续的相关证明及工商业营业执照或者开业许可证书。

五、出租人应当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出租房屋的安全使用情况和使用性质进行查看并做好书面记录,承租人予以配合并签字;因客观原因不能亲自查看的,应当委托他人查看。

六、出租人查看发现出租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和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情况,应当向出租屋综合管理机构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报告。

七、承租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安全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使用性质;承租人发现出租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通知出租人,并同时报告出租屋综合管理机构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

八、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出租屋使用功能,利用出租屋从事旅馆业、餐饮、娱乐、网吧、作坊等经营性活动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禁止利用出租屋从事赌博、吸毒贩毒、卖淫嫖娼、制黄贩黄、伪造证件、承

印非法出版物、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窝藏犯罪人员、窝藏和销售赃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禁止利用出租屋从事传销或者变相传销、无照经营、无证开办诊所、非法行医和非法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等违法活动;

禁止利用出租屋从事无证职介、婚介、培训、房地产中介等诈骗活动; 禁止利用住宅出租屋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九、租赁双方应当协助和配合出租屋综合管理机构对出租房屋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十、出租人或承租人未依法履行安全责任的,导致他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或承租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出租人:(签章)承租人:(签章)受委托人、管理人:(签章)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出租屋综合管理所 :

(盖章)

6.个人商铺租赁合同 篇六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协商甲方愿意将经营、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达成一致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拥有经营管理及转租权的商铺,地址:化州市河西街道教育路(洪康胜屋一楼第二间),租用 8 ㎡的铺面出租给乙方,作为 雪糕批发、零售;饮料、水零售 经营场所。

第二条 租金、押金交纳期及方式

1、租用期限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支付第一个月租金 元,每月支付租金为5日前交上一个月租金。

第三条:水电费、保洁费、电话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保洁费、水电费、电话费、宽带费: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导致租赁物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四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付清所有费用,并办理有关手续后,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方可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

第五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每天按实欠租金和费用的3%收取,如拖欠租金15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2、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损毁,应负责恢复原状。

3、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子负荷的任何仪器或机械以及特殊设备,须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造成商铺或安全设施、消防设施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 甲方责任(甲方在租赁期内)

1、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的租赁房屋,并保证房屋内的水、电两通.2、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和经营权,但是,因偷盗行为及自然灾害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 租赁期间,乙方违法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八条 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签字):

承租方(签字):

7.个人商铺租赁合同 篇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职务:

联系电话: 联系微信号:

电子邮箱:

承租方(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职务:

联系电话: 联系微信号: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的规定,就乙方租赁甲方商铺开展小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商铺情况

(一)商铺基本情况

1.商铺坐落: (下称“该商铺”)。

2.产权证编号:(见附件一)。

3.权利人: 。

4.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二。

5.商铺使用性质: 。

6.甲方系该商铺的【房地产权人/拥有出租权的代管人/转租出租人】。

(二)该商铺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三、四中加以列明。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商铺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商铺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租赁用途

乙方租赁该商铺作为 使用。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该商铺租赁期为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租赁期满时即终止,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商铺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支付限期和方式

(一)双方约定,该商铺租金计算方式为:

(二)双方约定,该商铺租金的支付期限及支付方式为:

第五条 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一)甲、乙双方约定,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商铺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 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 )。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二)商铺租赁保证金的保证事项:

1.因乙方过错造成该商铺本身及相关甲方所属设施、物品的损害赔偿责任。

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时的付款及相关违约责任。

3.乙方承诺在开展经营活动之前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及审批手续,并严格守法经营。

4.乙方承诺在本租赁合同因租期届满而终止的,在合同终止以前办理完成将相关营业执照、许可证等注销或迁往他处的手续;其他任何原因终止的,则在终止之日起 日内办理完成上述手续。

5.乙方应遵守的本合同约定的消防安全责任。

6.乙方存在违反本合同任何约定的其它行为,导致应由乙方承担的违约或赔偿责任或其他费用。

7.本合同约定的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费用。

乙方违反以上第3、4、5之承诺的,甲方有权全额没收保证金;违反其他保证事项的,甲方有权直接将应由乙方承担的金额在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没收或扣除后不足以抵扣乙方应承担的金额或甲方受到的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进一步的支付或赔偿责任。

甲方应在没收或扣除保证金后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内补足保证金。

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收取的商铺租赁保证金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金额外,剩余部分应于乙方充分履行完毕全部义务后 日内无息归还乙方。

(三)租赁期间,物业管理费由 方承担。

(四)租赁期间,乙方使用该商铺所发生的水、电、燃气、停车、通讯、网络、有线电视、餐厨垃圾及废油处置,及其他与乙方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为办理营业执照、许可证及相关审批手续而进行的装修、设置附属设施及设备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其他费用承担约定:

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有权知晓乙方对该商铺的装修施工情况及使用该商铺的实际用途。

(二)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商铺的房地产权证。如果该商铺属两个及两个以上权利人共有的,则须出示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或由全体共有人作为出租方签订本合同。

(三)甲方必须配合向乙方提供办理营业执照、许可证及相关审批所需的材料,并确保其真实有效。

(四)如甲方是该商铺的拥有出租权的代管人,应向乙方出示证明其有权出租该商铺的相关权利人的书面授权材料;如甲方是该商铺的转租出租人,应向乙方出示证明甲方的出租方同意转租的书面授权材料,或由甲方的出租方在本合同上书面确认同意。

(五)甲方应于租赁期起始日前按附件三、四的标准向乙方交付该商铺,交房时双方应书面签署《商铺交付确认书》。

(六)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商铺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应尽力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商铺的影响。

(七)因甲方提供的商铺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安全要求而导致乙方或乙方的消费者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的消费者向乙方主张赔偿的,乙方在赔偿后有权向甲方追偿。

(八)甲方承诺该商铺 【已/未】设定抵押。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该商铺,并根据约定的用途对该商铺进行装修,但不得破坏商铺主体结构。乙方对该商铺的装修必须遵守装修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消防规定。租赁期限内,附件三、四所列的交房时已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的维修、保养由甲方负责,交房后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的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和保养,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二)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的权利。

(三)除本合同附件四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四)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致使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不得将该商铺供任何人进行居住。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备案)而未核准前,不得改变约定的商铺使用用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该商铺,不得将该商铺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商铺进行交换。

(六)乙方应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物业管理和与餐饮服务经营相关的规定,经营内容与许可项目范围一致,不得超越许可项目经营。同时经营过程中,积极按照T/SRCA-01-《小餐饮店管理规范》(该标准进行修订的,以最新版本为准)推动标准化建设与管理。

(七)乙方不得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该商铺,不得擅自移动或更改消防设施设备。

(八)本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合同解除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当及时将注册于该商铺的所有证照注销或迁移。

第八条 合同终止后的商铺返还

(一)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收回该商铺。其中,因租赁期限届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而终止的,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之日或协商约定之日返还该商铺;因其他任何原因终止的,乙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 日内返还该商铺。

(二)本合同终止后,乙方逾期返还商铺的,甲方有权依照合同终止时租金的 倍按乙方实际占用该商铺的天数计收占用费。

(三)本合同终止后,乙方逾期 天未返还该商铺的,甲方有权进入该商铺,对乙方未搬离的物品可放置他处保管,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返还该商铺应当符合起租时甲方向乙方交付商铺时的状态标准。乙方自行设置的设施应在返还前负责移除并恢复原状;乙方不便于移除或恢复原状的,且经甲方同意而设置的,其所有权无偿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而设置的,乙方应承担由甲方恢复原状的费用,但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五)乙方返还该商铺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九条 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一)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

(二)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按乙方实际占用商铺的时间计算:

1.该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商铺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3.该商铺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4.该商铺非因甲乙任何一方过错而导致的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5.甲方已告知乙方该商铺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6.在双方均已积极配合向政府审批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许可证及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最终未能取得审批部门同意的。但乙方此时不得擅自开展经营活动。

7.

(三)一方严重违约,非违约方依据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可行使解除权。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逾期交付该商铺的,逾期期间不计租金,租赁期从实际交房时起计,同时租期届满期限相应顺延。

(二)该商铺交付时存在缺陷,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 日内进行修复。

(三)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商铺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四)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商铺损坏,或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商铺的,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 )。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六)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

)。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七)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商铺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限期恢复原状。乙方逾期未予恢复原状的,甲方有权代为恢复,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或应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应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未付金额的 %承担违约金。其中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 天的,甲方除主张违约金外,还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乙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许可证及相关审批手续即开展经营活动,或因乙方违法行为收到政府执法部门责令停止经营通知或被吊销许可证照的,甲方除可全额没收保证金外,还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十)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违约方可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同时违约方应向非违约方按合同解除当时月租金的 倍支付违约金,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1.甲方未按时交付该商铺,经乙方催告后三十日内仍未交付的。

2.甲方交付的该商铺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或甲方交付的商铺存在缺陷,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或危及乙方安全的。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关于该商铺相关情况的证明材料及承诺存在虚假,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

4.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商铺用途的。

5.因乙方原因造成商铺主体结构损坏的。

6.乙方擅自转租该商铺、转让该商铺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商铺的。

7.乙方在收到甲方补足保证金通知后逾期 日未补足的。

8.

第十一条 通知与送达

(一)本合同相关的通知或信息传达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包括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甲乙双方之间的通知或信息传达,只要依照本合同首部注明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发送快递或电子邮件或短信、微信,即为有效送达。

(二)甲乙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的,需提前 日通过原送达方式通知对方。未及时通知的,另一方按原方式发送通知或信息传达的,视为有效送达,所导致的损害由该变更方自行承担。

(三)除了以上约定的送达方式外,甲方对乙方的通知与信息传达,亦可将书面通知张贴在该商铺的门上或该商铺内墙上,即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选择下列方式:

□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首部注明的委托代理人,有权代表合同签订方签署本合同,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代表该方与对方就合同履行中的一切事务进行联络与沟通、接收与发送通知及相关信息。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或需要变更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四)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签名或盖章: 签名或盖章:

8.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篇八

1、个人房屋出租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xx身份证号:xxx

联系方式:xxx住址:xxxxx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xx身份证号:xxx

联系方式:xxx住址:xxxxx

甲方将郑州市xxx路xx小区x#楼x#住宅用房(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期限

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二、租金、押金及付款方式: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乙方每三个月支付一次租金给甲方。在上期房租到期前十天内支付。押金为x元整。租赁期满且乙方不再租赁的,甲方在乙方缴纳水费、电费、燃气费、采暖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且确认屋内家具家电等设施没有损坏后退还给乙方。

三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该房屋用途为住宅用房,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3.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家居家电等设施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并赔偿损失。

4.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3个月检查一次,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5.房屋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燃气费、采暖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乙方使用造成的相关费用等由乙方支付。

6.乙方如不能按时交付房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不到合同期退房的,押金不退。

7.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8.租赁期满,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四、其他约定: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物品如下:(1)床铺一个(2)柜子一个(3)电脑桌一个。(5)空调一台(型号xx)(6)热水器一台(型号xx)(7)电视一台(型号xx)(8)房间钥匙两把(9)燃气IC卡一张(10)橱柜含灶具烟机一套(xx)(10)座便器、洗手盆、花洒等。(11)窗帘等

(二)当前的水、电、气等表状况:(1)水表户号xxx现为xx度;(2)电表户号xx现为:xx度;(3)燃气户号xx现为xx度。

五、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从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生效。乙方入住日为x年x月x日。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手印):xx乙方(签字手印):xx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注意事项:

1、物业服务电话:

2、注意看好家中小孩,严禁爬上外墙窗户玩。使用储热式电热水器时,为了安全请拔掉电源使用。使用燃气热水

器时,请打开窗户保持通风。如弄水到木地板上,请及时用干拖布擦干。如发生地震火灾等意外时,请从楼梯逃生,千万不要乘坐电梯。

2、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西昌市尤家屯安置小区2号门28栋15楼2号三室二厅二卫住房一套。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租房期间乙方不准转租和买卖抵押等违法行为,如有将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壹仟贰佰伍拾元整,一年租金共计壹万伍仟元整。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房租三年期满后,双方可根据市场行情协商)。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在租房期,按年先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日常的房屋水电正常使用维修费由乙方负责,太阳能维修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如在该房屋发生自然灾害(地震、房屋建筑本身的质量事故)以外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煤气费;

3.停车费;

4.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壹仟元作为押金,待解除合同后退还乙方。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二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剩余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因地震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如人为损坏因由乙方维修好或赔偿给甲方。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1)抽油机机一台;(2)太阳能热水器一台;(3)燃气灶一台;(4)天然气表一户;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度;(2)电表现为:度;(3)煤气表现为:度。第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xx乙方(签章):xx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3、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租赁合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等制定本合同,以供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自有的坐落于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首开国风美仑的1套2室1厅的房屋75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为住宿场所。

二、合同签订时,乙方应一次性付给甲方押金xx不计息,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缘故而中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一次性无息退还。

三、甲方将上述套房交付给乙方使用后,乙方必须在开始计租之日起按月应付的租金按合同的日期向甲方交纳。水电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租赁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合同计租之日为xx年xx月xx日开始。租金每月为xx。

五、合同期间,乙方保证爱惜好套房内的一切屋子结构及其装修饰物,不任意破坏,造成破坏的愿意修复原状并费用由乙方自付。

六、乙方承认在交付使用本套房时,本套房完好无损。租赁期满也必须完整无损交付给甲方。租赁结束时,乙方如需续租,须提前壹个月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时,乙方应及时退出家具、用品等,如未及时退出,则由甲方任意处理,乙方无异议。

七、租赁期间、安全问题由乙方完全自负并遵守楼纪楼规,不得影响邻里休息或在本租房内进行从事违法违纪或危害社会公德之事。

八、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的全部或部分出借、转租、顶让或以其他变相方法交由他人使用。

九、违约责任:①乙方未提前壹个月通知甲方擅自不租的,甲方有权没收其押金全部了,甲方未提前壹个月通知乙方擅自不租给乙方的,甲方除退还给乙方全部押金之外,另补偿乙方壹个月租金。②乙方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拖欠时间达xx天以上,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追收乙方所欠租金。③租赁期间,如一方确有特殊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时,须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并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支付壹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偿金。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一、补充条款:

甲方(签订):

签订日期: 乙方(签字):

代表: 身份证号:

住址:

年 月 日

4、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xxxxxxxxxx出租给乙方。建筑面积xxxxxx平方米,租金xxxxxx元/月。

第二条 租赁期限为xxxx年xxxx月,从xxxx年xxxx月xxxx日起至xxxx年xxxx月xxxx日止。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和标准,将出租的房屋及时交给乙方使用.租赁用途为居住。

第三条 付款方式为xx付一次。在本合同正式生效当日内一次性交清第一次租金共计人民币xxxxxx元。另一次性交押金xxxxxx元整。租赁期内,每半租金需提前10天支付。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应按延迟期间内乙方应交租金的xxxxxx%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租赁期间,出租房屋的自然损坏维修由甲方负责。如租赁房发生重大自然损坏或有倾倒危险而甲方又不修缮时,乙方可以退租。

3.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主,必须提前xx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xx%计算。

第六条 乙方的责任。

1.乙方依约交付租金;乙方如果拖欠租金,应按延迟期间内乙方应交租金的xx%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xx月以上,甲方可以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租金,并可收回出租之房屋,并追究违约责任。

2.租赁期间,如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xx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xx%计算。

3其它费用:合同期间内,乙方承担水、电、闭路电视等租赁期间产生的费用。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窗,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搬迁后xx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第七条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八条 免责条款:

1.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2.租赁期间,如因城建拆迁,该合同自行解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屋内设备:空调挂机 xx台,电视机xx台,土暖器xx套,油烟机xx台,燃气灶xx台,煤气罐xx个,冰箱xx个,写字桌xx个。饭桌xx_木椅子xx把,折叠椅xx把,大床xx套,低组合xx套,饭橱xx个,太阳能xx个,钥匙xx把。

第十一条 备注:(合同期满归还,遗失赔偿)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房管部门调解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出租人: 联系电话:

承租人: 联系电话:

中介人: 联系电话:

9.2014个人商铺租赁合同 篇九

商铺租赁比一般的住房成本较高如有不慎也将造成较大的损失,熟知以下这些商铺租赁合同知识将大大减少商铺租赁合同订立的风险。

调查商铺的档案

承租商铺之前,应当赴该商铺所在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确认以下几个重大信息:

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须确保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铺使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出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

2、房屋权利人,以确保与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由权利人签署租赁合同。

3、房屋是否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的,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从而导致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第三人,也会影响新承租人顺利办出营业执照。

免租装修期

商铺租赁中,免租装修期经常会出现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实际不能办公、营业,此种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装修期间的租金。但“免租装修期”非法律明确规定的概念,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免租装修期起止时间,免除支付的具体费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实际使用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等还需按合同约定承担。

租赁保证金

俗称“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因为商铺适应的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比较高,因此建议押金应当适当高一些,以免不够抵充上述费用,另外,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承租人在承租过程中,不断地拖付相关费用,押金抵扣不够的情况下怎么办?可以在合同应当约定补足“押金”的方案,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关费用后,承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支付“押金”,如果经出租人通知后一定时间内补足的话,则出租人可以单方解约,并追究承租人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合同中有此约定,则可以有效整治承租人“老赖”行为。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出租或转租商铺的,出租人或转租人应当承担以下税费:

1、出租:

营业税及附加租金*5.55%

房产税租金*12%

个人所得税所得部分*20%(所得部分为租金扣除维修费用,维修费用每次不超过800元)

印花税租金(总额)0.1%(在第一次缴税时一次性缴纳,按租期内所有总租金计算。)

土地使用税 按房屋地段每平方米征收,具体以代征机关实际征收为准。

2、转租:

营业税及附加转租收入*5.55%

印花税印花税转租租金(总额)0.1%

在实践中,商铺租赁税费德缴纳比较多样,上述标准只是法定征收标准,不同区域或许存有不同的征收方法,具体可在签订商铺合同前咨询实际代征网点工作人员。

虽然上述税费德缴纳主体为出租人或转租人,但租赁合同中可以约定具体税金

数额的承担人,此时,无论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应当清楚商铺租赁的税费金额比较高,应当慎重考虑长期税费调整增加的费用后,再行约定具体承担人,不要被某些代征网点短期内较低的税率所迷惑。

营业执照

承租商铺的目的在于开展商业经意活动,而商业经营活动首要条件就是必须合法取得营业执照,因此,在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时,许多条款都要围绕着营业执照的办理来设置,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原有租赁登记信息没有注销,从而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租赁登记,从而导致无法及时办理营业执照;

2、商铺上原本已经注册了营业执照,而该营业登记信息没有注销或者迁移,从而导致在同一个商铺上无法再次注册新的营业执照;

3、房屋类型不是商业用房,从而无法进行商业经营活动,而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

4、涉及特种经营行业(娱乐、餐饮等)的,还需要经过公安、消防、卫生、环境等部门检查合格,取得治安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后,方可取得营业执照;

5、因出租人材料缺失而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

对于上述第1、2、3、5条情形,可在合同中设定为出租人义务,并给予出租人合理宽限期,超过一定期限还无法解除妨碍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上述第4条情形,可设定为无责任解约情形,以保障承租人万一无法办出营业执照时可以无责任。

装修的处置

商铺租赁中,往往需要花费大额资金用于铺面装修,为了确保装修能够顺利进行,以及保障装修利益,在合同中应当注意几个问题:

1、明确约定出租人是否同意承租人对商铺进行装修,以及装修图纸或方案是否需要取得出租人同意等,若有特别的改建、搭建的,应当明确约定清楚,对于广告、店招位置也可约定清楚。

2、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不仅仅考虑违约金部分,因为违约金常常会约定等同于押金,数额不高,往往不及承租人的装修损失,因此,应当约定在此情形下,出租人除承担违约金外,还需要承担承租人所遭受的装修损失费用。

3、明确租赁期满时,装修、添附的处置方式。

水、电、电话线等

因商铺经营的特殊性,对于水、电、电话线均可能特殊需要,这些公共资源的供应又会受到各种因素影响,建议承租商铺前,应当先行考察是否满足使用需求,若不满足的,确定如何办理扩容或增量,以及办理扩容或增量所需费用,并在合在同明确约定相关内容,以及无法满足正常进行需求的情形下,承租人人免责解除合同的权利。

租赁登记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属于合同备案登记性质,此登记的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登记与否不影响合同本身的生效,即使没有办理备案等记,合同依然在生效条件满足时就生效;

2、经登记的案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比如,若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两个承租人的,其中一个合同办理了租赁登记,另一个没有办理租赁登记,则房屋应当租赁给办理租赁登记的承租人,出租人并向没有租赁登记的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建议及时赴该商铺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租赁备案登记。另外,大多数工商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均要求租赁合同经过租赁备案登记。

转租问题

商铺市场中经常会遇见许多“二房东”“三房东”情形,这其中就存在转租的问题。俗称的“转租”其实涵盖了法律规定的两种变更方式“转租”和“承租权转让”,依法律规定,“转租”是指上手租赁关系不解除,本手在此建立租赁关系,而“承租权转让”是指上手租赁关系,新承租人直接替代原承租人与出租人(业主)建立租赁关系。在这两种形式下,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转租必须取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同样承租权转让中,解除原租赁合同和重潜心租赁合同,也需要征得出租人同意。

2、原承租人往往向新承租人主张一笔补偿费,主要补偿装修损失等,此笔费用不属于法定承租人应承担费用,但法律亦没有明确禁止,因此,只要双方当时协商同意的,亦会受到法律保护。建议承租人在支付此笔费用时,应当考虑分批次与转租或承租权转让错作环节结合起来支付,以此降低资金风险,并可考虑将营业执照办理成功作为该笔费用退还或解除情形。

买卖与租赁

许多承租人经常担心承租商铺之后,业主将商铺出售了怎么办,其实,承租人完全无须担心此种风险,因为法律对于承租人赋予了两重特殊保护:

1、出租人在出售时,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之下的优先购买权,即若承租人在等同于其他购买人的条件下主张购买该商铺的,则业主必须将该商铺出售给承租人,以此保障了承租人的使用利益。

2、即使承租人不想购买承租商铺的,业主出售后,新的业主也应当履行租赁合同,否则,新业主应当承当租赁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其他注意事项

在承租商铺之前,需要了解该商铺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等,如果承租人将要经营的业态不符合相关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比如承租一个不可经营餐饮行业的房屋准备开设酒店,必将导致人力、财力的损失。在无法确定的情形下,承租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特别约定相关事宜作为解约条件,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违约责任。

个人门面租赁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愿将自有门面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甲方门面装修固定财产卷闸门、室内外设施齐全。

三、租赁经营时间:

租赁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限为 年。

四、租金:

1、门面月租金双方协商为 元,乙方在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门面租金。每年租金递增 ,不准拖欠和以各种理由拒交。

2、甲方提供:水电表设施齐全,供乙方使用。水电费由乙方负责,乙方按月向供水电部门或者向甲方交清水电费、不得拖欠、拒交,否则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水表底表吨位 ,电表底数度数。

五、租赁责任:

1、乙方对甲方的门面所属建筑物和装修的固定财产不得随意该拆,如乙方需装修改造门面内外,乙方自行处理好各种关系方可装修。乙方施工不得危及房屋门面安全。

2、甲方的门面室内外所有的固定财产及不固定的财产和配套设施若有损失或遗失,均由乙方赔偿和维修改造好,费用由乙方负责。

3、合同期满,乙方所增设和改换的固定设施不得拆除和损坏,一切设施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或修复,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

六、违约责任:

乙方不得将甲方门面单方面和因其他理由为由转租给他人经营和使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门面,终止乙方合同。乙方若有特殊情况,需转让门面必须经得甲方先同意,门面租金由甲方决定,对乙方无权作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和刑事责任一切都由乙方负责。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10.个人普通住宅租赁合同 篇十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__号的房屋________栋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平方米,类型______,结构等级________,完损等级_________,主要装修设备_________,出租给乙方作_________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___个月或空置_______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处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月______日交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日交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赁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缴纳房产租赁税费,缴纳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19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_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____次扣除;

3.乙方负责维修;

4. 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工料费由________方承担_____元;所有权属________方。

委托代理人:_______(签名)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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