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生态规划(8篇)
1.北安市生态规划 篇一
《六安市旅游总体规划》
2008年10月,《六安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初稿形成。经过一年的时间,2009年10月10日,市政府和安徽省旅游局共同组织了评审会,《规划》通过专家组评审。12月4日,《规划》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专题规划。总体规划包括了规划总纲、资源评价、发展目标战略、空间规划、重点项目策划、线路规划等21项内容。专题规划包括重点景区概念性规划、徒步旅游规划、自驾车旅游开发、区域旅游合作等7个专题研究。规划时间段为2009-2020年,分为近期、中期和远期三个时段,近期指2009-2010年的夯实基础阶段;中期指2010-2015年的品牌确立阶段;远期指2016-2020年为全面提升与成熟阶段。
规划总体战略目标明确:一是打造全省一流旅游目的地。以大别山为品牌的综合独立旅游目的地,全国知名旅游目的地;二是大别山旅游的代表性区域;三是面向专业化市场的国际特色旅游目的地。挖掘旅游发展的独特优势
制订《规划》依托的是我市旅游资源的分布和存在的优势。那么我市发展旅游具有哪些优势?记者了解到,从总体旅游资源空间分布特征看:我市可分为①北部古文化区。该区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寿县为代表,古城文化和楚文化资源丰富。②南部生态红色区。该区地处大别山脉地区,地质、水库、森林、动物等自然旅游资源数量众多,品位等级也较高,有六安大别山国家地质公园、天堂寨国家森林公园、白马尖主峰景区和万佛湖风景区。红色革命旅游资源丰富,共有国保单位2处;③中部服务与文化区。六安市区近几年发展很快,同时拥有较为丰富文物资源,可以作为整个皖西旅游区的中心服务区。因此,我市旅游资源从总体上看,具有较多的优势,旅游资源数量多,种类齐全;其中以大别山国家地质公园为代表的原生态、地质遗产资源具有绝特性;以“刘邓大军千里跃进大别山”为主打的红色旅游资源具有品牌性;以安丰塘、淠史杭等水利工程为代表的古代和现代水利水文化资源拥有独具性;以寿春古城、八公山为代表的历史人文旅游资源具有珍稀性。
构建绿蓝红古特五大产品体系
《规划》中明确我市旅游目的地功能定位,即以绿色山水为骨架、红色资源为主线、古文化为底蕴、地质遗产及民俗文化为特色,构建绿、蓝、红、古、特五大产品体系,围绕“四环五区”,即四纵二横六条干线形成的四条交通环线和城市、天堂寨、万佛湖、白马尖、寿县五大重点开发片区,在规划期内,力争把六安市打造成为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功能完善、能适应多类型、多层次游客需求的综合型旅游目的地。
规划期内,围绕绿、蓝、红、古、特五大产品体系,我市还将着力塑造品牌旅游产品。同时明确旅游目的地产业定位,力争在近期即至2010年,使旅游业成为第三产业的龙头产业,六安市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达到GDP的5%以上。中期:2015年,达到GDP的6%,把旅游业培育成六安市的支柱产业。远期:2020年,达到GDP的8%,旅游业成为六安市的富民产业和强市产业。
“123456”空间布局结构清晰“123456”,即一条环城游憩带、两个旅游集散中心、三大旅游区、四条环形旅游线路、五大旅游功能区、六条旅游发展轴。这构成了六安旅游发展总体空间布局结构。
一条环城游憩带。由金安、裕安两区之主城区外围部分组成。主要包括独山革命旧址群、横排头、九公寨、黄巢尖、龙井沟、苏埠老街、双墩汉墓、皋陶墓等。两个旅游集散中心。主城区——旅游集散主中心和城市旅游目的地;舒城县城——旅游集散次中心。
三大旅游资源区。南部大别山生态与地质遗产型旅游区;中部城市休闲型旅游区;北部古文化体验型旅游区。
四条环形旅游线路。①“六安城区——皖西大裂谷——万佛湖——舒城——合肥”南部小环线;②“六安城区——独山——红石谷——霍山县城——磨子潭——万佛湖——合肥”南部中环线;③“六安城区——金寨县城——斑竹园——天堂寨——白马尖——磨子潭——万佛湖——合肥”南部大环线;④“六安市区——寿县县城——淮南八公山——合肥”北部环线。
五大旅游功能区。①以天堂寨为中心的红色生态旅游区;②以白马尖为中心的大别山主峰体验旅游区;③以万佛湖为中心的湖泊休闲旅游区;④以寿州古城为中心的历史文化旅游区;⑤以主城区为中心的城市休闲旅游区。
六条旅游发展轴。①六武高速旅游发展轴;②六潜高速旅游发展轴;③六毛公路旅游发展轴;④寿六公路旅游发展轴;⑤合六叶高速旅游发展轴;⑥金霍舒旅游发展轴。
另外,规划还就旅游发展区域扩散与区域协作提出六大协作翼,即以交通线路为依托,以资源内涵一致性为基础,以产品差异化互补为战略,与周边泛巢湖旅游圈、鄂豫皖三省红色旅游协作圈、省会经济圈其它区域相互协作,形成六大旅游协作翼:①北部:淮南八公山;颖上八里河。②东部:合肥包公祠;三河古镇。③东南:庐江汤池金孔雀温泉。④南部:岳西鹞落坪;潜山天柱山。⑤西南:罗田天堂寨;麻城、红安红色旅游景区。⑥西部:商城金刚台;新县金兰山;信阳红色旅游景区。分布实施阶段目标
在确定总体战略目标后,《规划》中明确了阶段目标。
一,近期目标(2009-2010):着重夯实基础。力争将旅游业作为第三产业龙头产业和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进行培育,加大投入,重在建设。在高速公路出口、铁路站场与核心景区之间修建高等级连接道路,全面提升旅游地的可进入性。集中力量、调动各种社会资源,加快重点景区建设,增强旅游地的整体吸引力。确立六安主城区集散中心地位,丰富城市旅游产品体系,完善游览观光、信息查询、交通集散、商务休闲、购物美食等综合功能。把六安建设成为以大别山为品牌的综合独立旅游目的地和省内一流旅游目的地。为六安旅游实现跨越发展、奋力崛起打下坚实基础。二,中期目标(2011-2015):着重创建品牌。确立旅游业支柱产业地位,把六安从旅游大市向旅游强市推进。通过创建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和世界地质公园进行品牌提升,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旅游发展的大环境;推动关联要素产业发展,构建大旅游产业格局;培育市场主体,形成几个大旅游集团,增加市场竞争力;面向华东、华中和中原三大市场,与周边强势旅游产品进行串联,形成两至三条跨区域精品线路,参与大区域旅游竞争,促进六安旅游全面提质增效,把六安建成大别山旅游的代表性区域和辐射全国的知名旅游目的地。三,远期目标(2016-2020):着重优化结构。对旅游业进行结构优化升级,从数量增长向效益提升转变,让旅游带动工业、农业、服务、金融、房产等发展,成为富民产业和强市产业。加强资源保护力度,以可持续发展作为旅游地发展指标。旅游产品沿着观光——休闲、度假——专项产品转型,目的地营销从大众旅游市场深入到特色专业化细分市场,利用世界地质公园、六安国汉王陵大遗址保护园、寿县楚都古城、大别山生态旅游等具有市场号召力的品牌,设计专项旅游产品和线路,着重开拓汉文化圈市场和欧美市场,打造国际特色的专业化旅游目的地。
记者从市旅游局了解到,为确保规划的成果得以应用,规划的内容得以落实,我市将开展具体工作,加大重点旅游项目的策划。一是针对国家政策性扶持资金,组织编制好国家重点扶持的旅游项目,积极上报争取政策性资金的支持。二是针对市场发展潜力大的项目,组织编制好旅游重点招商项目库,积极寻求投资主体。同时,我市将开展六安市旅游形象的征集和推广、六安市旅游商品和纪念品研发、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等工作,加快旅游发展。
2.北安市生态规划 篇二
小城镇发展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是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落实城乡统筹的关键环节。既往以经济价值为取向、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传统发展模式,使得小城镇建设生态规划严重滞后,存在资源开发不合理、土地浪费、生态环境建设薄弱等问题。新型城镇化强调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如何将生态思想融入小城镇规划,寻求小城镇生态化发展的策略和方法,是新型城镇化建设实践中值得探讨的问题。
2 户县秦渡镇规划背景
2.1 城镇概况
秦渡镇,简称秦镇,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户县东部,距户县县城13km,距西安城区22km。镇域总面积为49.8km2,辖55个行政村,总人口5.3万。秦镇是本地一个传统的农业大镇,以种植小麦、玉米为主,兼有瓜果经济作物以及养殖业等其他多种经营。
2.2 城镇发展优势
2.2.1 区位优越
户县是西安国际化大都市的副中心城市,是西咸都市圈的重要组成部分,处于西安城市总体规划中未来主导发展方向之一。秦镇地处户县东大门,是户县距离西安最近的一个小城镇。秦镇向北可达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向南可达西安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向西联接沣京工业园区,向东邻近三星电子信息园(见图1)。优越的区位条件给秦镇带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2.2.2 自然环境宜人
秦镇地处关中平原腹地,南望秦岭,东临沣河,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地表有沣河、苍龙河流经,地下水资源充沛,土壤肥沃,农副产品丰富。含山带水、气候温和、自然资源和农业优势为秦镇生态化发展提供了较好的条件基础。
2.2.3 历史文化底蕴深厚
秦镇是陕西关中闻名遐迩的历史名镇,曾是西周丰京所在地,历代交通商贾汇集,形成风貌独特的古镇格局。“文王故里”“千年古渡”“商贸重镇”“九楼十三堡”等形成秦镇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留存至今的有秦镇老街、旧式门店、南城门楼、关帝庙、城墙遗址等古风古迹。源于沣河两岸优质稻谷磨浆制成的秦镇米皮是本地著名特色小吃,被列入陕西省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2.4 交通便利
秦镇现有西户公路、西汉高速公路通过,与西安及户县县城联系便捷;西户路是穿越镇域东西的主干道路,在户县城镇体系规划中确定为城市空间发展主轴。镇域内主次道路纵横交错呈方格网布局。此外,西安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规划中的地铁15号线将从户县东进,沿西户路设有2个站点位于秦镇镇域。西咸大环线高速公路规划线路将沿西北—东南方向从秦镇镇域穿过(见图2)。
2.3 城镇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2.3.1 城镇化发展动力不足
产业发展是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动力。目前,秦镇农业发展现代化水平不高,产业链欠缺;乡镇企业布局小而散,科技含量低,缺少深加工、附加值高的产品,缺少现代新技术产业,未形成集群优势;第三产业不发达,产值比重偏低。
2.3.2 城镇功能不完善
秦镇基本上还是职能较为单一的传统小城镇,以地方性行政管理和集散贸易等传统的农村中心地职能为主,发展水平低,经济实力弱。镇域村庄分布分散,规模较小。公共服务设施水平不高,城镇特色不鲜明。
2.3.3 生态环境缺乏整治
秦镇现有生态环境整治滞后,沣河沿岸土地利用方式落后,缺乏科学规划。堆场占用、垃圾弃置、污水排放等,造成沣河及其湿地生境退化现象呈现破碎化趋势。乡镇企业治污技术落后,污染源分散,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问题日益突出,制约城镇可持续发展。
2.3.4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匮乏
历史文化遗产是古镇特色的宝贵资源,但秦镇老街至今未得到有效保护,遗存的老式砖木结构店铺和民居历经岁月风雨侵蚀已残损严重,城墙遗址等历史遗存也面临损毁、消亡的境地。古镇风貌日益萎缩,历史文化特色正逐渐消失。
2.4 上位规划导向
按照西安市政府出台的《大西安三个副中心城市规划》(2012年)战略意见,户县将成为大西安的副中心城市之一,定位是高新技术产业的拓展区,秦岭北麓旅游服务基地和山水宜居城市。规划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以能源化工、机械制造、农副产品深加工为支柱的产业布局;承接西安产业,加快产业转型;构建板块经济,推进园区建设;巩固特色产业,建设重点项目。
作为户县与西安联接的重点镇,秦渡镇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应以此为导向,通过土地流转和置换,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效益;引入现代产业,实现错位、集约化发展;建设宜居环境,吸引人口聚集。一方面对传统农业进行改造更新,向产业化、生态化发展;另一方面通过建设产业园区、引入新技术产业增加城镇“造血”功能;同时积极保护和充分利用自身的生态与文化资源,保障城镇生态健康,延续并彰显城镇的文化特色。
3 户县秦渡镇概念性规划理念与结构布局
3.1 规划目标
充分发挥古镇优势,以生态理念为指导,以历史文化为特色,以现代农业与现代科技产业为支撑,以商贸服务及生态宜居为保障,探索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将秦渡镇建设成为生态环境品质优良、历史文化气息浓厚,集生态农业、现代产业、商贸旅游、文化休闲于一体的城乡统筹示范镇。
3.2 规划理念
(1)将生态可持续思想融入到规划建设的各个层面,保护、修复生态环境,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发展生态产业,形成水、田、城、园协调共生,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小城镇格局。
(2)保护并延续古镇空间格局,传承与发扬城镇历史文化内涵,合理利用与开发历史文化资源,以独特的地域文化彰显城镇特色,促进文化旅游发展,带动地方经济。
(3)以现代农业和现代科技产业两大功能为支撑,提升城镇产业功能,完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聚集城镇商贸功能,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城乡关系。
3.3 规划结构
充分利用秦镇现状条件,与上位规划相衔接,确立城镇发展主轴,形成活力集中的城镇中心以及功能明确的板块布局,呈现“一心、两轴、两带、三板块”的城镇总体格局(见图3)。
“一心”:依托西安市轨道交通规划的地铁站点,利用公共交通引导土地利用混合开发,形成城镇商贸核心区,并辐射周边形成布局紧凑、功能复合的城镇空间。
“两轴”:沿穿越镇区的东西向主路西户路形成生活主轴,沿轴发展生活商贸区;利用南北向规划主干道形成产业主轴,沿轴发展现代农业示范区及现代产业园区。
“两带”:结合河流整治、岸线规划,沿沣河形成滨河景观生态保护带,沿苍龙河形成乡土景观生态保护带,维护河流生态环境,营造城镇滨河景观。
“三板块”:以规划中的西咸大环线为界,以东主要为建设用地,形成商贸居住及产业园区板块;以西主要为非建设用地,作为现代农业板块。
根据村庄人口、用地等现状条件及规划建设要求,将现有村庄聚落划分为拆迁集中安置、改造更新、保留提升、逐步迁并等几种类型。通过村镇建设用地适度聚集和土地置换,农业用地保持总量不变,约占镇域面积的66%。
4 户县秦渡镇生态规划策略与方法
4.1 整体生态格局构建
基于景观生态学视角,完善基质—斑块—廊道的景观空间格局:保护农田资源,挖掘农业特色,以农田景观形成镇域绿色基质;由各类公共绿地(公园广场、街头绿地、居住区绿地等)形成城镇建设区中镶嵌的绿色斑块;由河流及滨河绿带、道路交通防护林带和农田防护林网构成绿色廊道体系,发挥其水源涵养、雨洪调蓄、生物多样性保护、污染物过滤、防止水土流失等维护自然生态过程的多种功能,多条廊道穿越绿色基质并将各类斑块相互联系,向城镇建设区输送生态效应。
进一步对维护区域生态系统结构和过程的健康及安全具有关键意义的景观元素进行判别,通过景观安全格局途径建立完善生态基础设施。它包括连续完整的山水格局、河流水系及湿地系统、绿道系统等关键景观元素的空间分布和联系,是一个多层次的、连续完整的网络,是城镇空间发展格局和空间形态的基础。确立由基本农田、河流湿地、防护林带及乡土文化景观等相互联系构成的生态基础设施,使之成为秦镇土地开发与建设的限制性框架。
4.2 生态功能区划
生态功能区划是根据区域生态系统类型、生态环境敏感性和生态服务功能的空间分异规律将区域划分成不同生态功能区。它是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及持续利用的基础,为生态保护、生态建设及环境管理提供依据。根据本地区生态环境特点,秦镇镇域的生态功能区划可分为农业生态功能区、城镇生态功能区和河流湿地生态功能区。
农业生态功能区是城市的粮食、蔬菜、瓜果、畜禽、肉蛋等农产品供给地,积极发展绿色及有机农业生产基地,探索生态农业模式;进行农田林网绿化,大力推广节水灌溉;限制化肥农药的施用强度,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城镇生态功能区是以城镇集中建设区为主体,对城镇功能和二、三产业进行合理布局,加大公共绿地建设,进行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建设生态住区;集中建设产业园区,发展循环经济,推广生态环保产业,实行清洁生产。
河流湿地生态功能区是指沣河及沿岸湿地,作为城镇生态敏感区,具有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功能,采用人工方法恢复和重建湿地,处理好植被、水环境和土地合理利用的关系,控制房地产开发用地不得越过河流廊道保护控制线。
4.3 河流生态保护与修复
沣河发源于秦岭北麓,是渭河的一级支流,“长安八水”之一;秦镇位于沣河中游段,是周丰镐文明的起源地。沣河及其湿地生态环境的破坏直接影响到渭河的水生态乃至区域城镇的生态安全。作为秦镇重要的自然资源,沣河具有生态和人文双重价值,保护并改善沣河沿岸生态环境,对于保障城镇可持续发展、塑造城镇景观、提升城镇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4.3.1 建立河流生态廊道
划定河流生态廊道保护范围,严格控制沿岸建设(见图4)。河道两侧50~100m范围为河流保护带,以河滩湿地恢复为主;“多自然型”生态堤岸采用堤路结合形式,堤防缓坡面覆盖灌草植被。河流保护带外侧100~300m范围为植被缓冲带,以防护林绿带为主,结合滨河绿地设置少量小规模景观休闲设施。与沣河流域治理总体规划相协调,实施包括防洪、环保、景观、市政等各子项目的河流综合治理工程。
4.3.2 沿岸湿地生态恢复
采用人工技术恢复和重建湿地是河流沿岸生态恢复的重要措施,包括湿地生境恢复、湿地生物恢复及湿地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恢复技术。可在河滩修建缓坡状湿地,种植湿地植被,促使泥沙沉积、保护河滩,为生物提供栖息地。根据生态演替原理选择适宜的先锋植物,构造种群和生态系统,实行土壤、植被与生物同步分级恢复,逐步恢复生态系统。
4.3.3 完善滨河生态绿地
沣河沿岸规划建设滨河绿地,注重植被的多样性、立体性和观赏性,与河流湿地衔接,形成水生—湿生—陆生过渡的生物栖息地。设置观景台、休息亭、栈道、游廊等亲水设施,为市民及游客提供观鸟、垂钓场所,形成以郊野景观、湿地景观为特色的滨河生态景区。
4.4 产业引导与功能布局
大力增强产业支撑能力是实现秦镇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将城乡统筹、产业经济、现代服务业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以农业生态自给、工业生态循环、服务业生态发展有机结合的生态产业体系,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在规划结构及生态格局基础上完善用地功能布局规划(见图5)。
4.4.1 现代农业区
现代农业板块主要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推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进程,把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资源培育和高效利用融为一体。积极探索林粮、林果间作的立体农业模式,种、养、加结合的复合生态系统模式,延伸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积极发展农业绿色经济,形成由农、林、果、渔、花卉、生态旅游等构成的产业结构新格局。
设置农业科技园区,通过现代设施工程与农业科技的展示示范,以及农业文化、农业历史、农业博览等功能的组织和园林化的整体布局,使之成为集科学性、文化性和艺术性于一体的现代农业观光展示区。以生态农业为基础,利用农业生态科技本身具有的知识性、趣味性和参与性,与观光农业、休闲农业、体验农业相结合发展农业生态旅游。开发葡萄庄园、有机农场、市民农园(认领、耕作、采摘等活动)、农业智慧谷(青少年课外实践基地)、休闲农庄等设施,使更多市民、游客在观光农田景观的同时,了解农业知识、参与农事活动、体验农村生活,品尝、购买农产品等开展一系列特色休闲活动。
4.4.2 商贸居住区
商贸居住板块主要设置集中安置区、高端社区、行政办公、综合商贸、医疗、教育、文化体育、休闲娱乐设施等。以公共交通为依托,实行土地综合开发与混合利用,从规划布局、建筑设计、技术策略等各层面,体现节能、低碳、绿色,探索可再生能源开发及资源循环再生利用。开发生态住宅及绿色住区,配备完善的生活服务设施,创造多样化的公共活动绿色空间,提升居住环境的生态品质。
对于古镇区部分,保护并选择性修复城墙、城门、古街、古建、古桥、古井等文物古迹或历史遗存,延续传统空间格局,突出“古风古韵”。结合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积极发展商贸和旅游,增强城镇活力,促进文化复兴。
4.4.3 产业园区
产业园区板块设置产业园、科技园,以及养老示范产业园、文化创意产业园等,构建以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现代产业体系,发挥其产业集聚和产业生态效应,推动产业生态化发展。大力发展高新技术环保产业,包括环保设备与材料制造、绿色产品生产、资源再生等主导产业群。探索生态园区模式,通过对园区基础设施和企业的绿色设计、清洁生产、污染预防、能源有效使用及企业内部合作,建设园区生态链和生态网,使不同企业之间形成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的产业共生组合,降低单位GDP(下转66页)的物耗能耗,促使生产过程的废物、污染物实现资源化和排放减量化。
4.4.4 滨河生态休闲区
充分挖掘沣河自然人文旅游资源,开发沣河水景,再现沣河古渡风情。根据生态、文化、美学价值设置滨河公园,开展规模适度的休闲旅游项目。例如沣河沿线可开发滨河景观带、田园风光带、乡土文化区、休闲活动区等项目。发展水生态修复示范及水生态文明示范为一体的科技旅游产业,开发以旅游观光、娱乐休闲、避暑养生为特色的田园滨水风情游。通过建设沣河生态景观区,强化生态与景观功能,以环境效益提升秦镇社会经济效益。
5 结语
生态可持续发展理念应作为秦渡镇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中之重。农田景观与河流湿地是秦镇重要的生态资源,古镇格局与历史文化遗存是秦镇独特的人文资源,将自然生态景观修复与历史文化延续有机结合,将生态环境保护与发展生态产业、开发生态旅游有机结合,在此基础上推动现代农业与现代科技产业形成城镇化建设强有力的支撑,促进城乡社会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摘要:文章针对既往小城镇建设中缺乏生态规划环节、生态建设薄弱的问题,以新型城镇化建设倡导的生态文明理念为基点,结合陕西省西安市户县秦渡镇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概念性规划,探讨小城镇生态化发展的规划策略与方法。提出发挥古镇自然与人文资源优势,将生态可持续思想融入到规划建设各个层面,以整体生态格局构建为基础维护城镇生态安全,确定生态功能区划,进行河流生态保护与修复,引导产业发展及功能布局,促进城乡社会、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以期为同类型城镇生态规划提供借鉴。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生态规划,秦渡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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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北安市生态规划 篇三
关键词:陶山镇;生态公益林;现状;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S7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0432(2014)-14-73-1
1 陶山镇生态公益林现状
陶山镇地处瑞安市中西部,下辖122个行政村,3个居民区,全镇总人口13.2万人,全镇土地面积204661亩,其中林地面积97501亩,森林覆盖率30.42%,林木绿化32.86%。现有生态公益林面积28669亩,分布在社下村,河山头村,荣祥村等20个村,2005年该镇与20个相关村签订重点公益林管护责任书,面积约28669亩。实行林业监管员分村包干,层层抓责任落实,护林员分片管护。严格生态公益林资金使用管理,对生态公益林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控制生态公益林费用支出,生态公益林管护成效良好,在生态公益林区内没有发生严重的森林火灾、乱砍滥伐、森林病虫害现象。
2 管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 公益林管护队伍薄弱
生态公益林主要采取一家一户的管护方式,没有一支专业护林员队伍,管护难度大,难以达到严管林的效果。基层乡镇林业站人员少,力量薄弱,不能适应林业分类经营管理的需要。陶山镇现在编的林业人员为7名,真正管理的林业人员仅为4名,村级护林员32个,年工资仅为6000元。护林员的积极性不高,后备力量薄弱。
2.2 监管员和护林员素质不高
管护人员是从当地老百姓中选拔出来的。村级护林员多为小学毕业,文化水平低且年龄偏大,难以胜任高难度的管护工作。加之受教育程度和生活阅历不同,导致个人素质参差不齐。2.3 监管员和护林员对林业政策、法律、法规认识不够
监管人员缺少林业法规政策和林业技术知识学习,有的监管员应对突发事件束手无策,面对矛盾纠纷、违法案件时,不能做出正确的处理,仅凭个人感觉和经验处理突发事件。
3 如何加强生态公益林的管理工作
3.1 加强公益林管护队伍的建设
提高林业从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从而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林业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业务水平,使护林员都能掌握病虫害踏查、调查等基本常识及森林调查的基本方法、森林火情监测及扑救、滥砍盗伐现场保护和侦破处理基本作法,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水平。
3.2 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科学管理对提高造林保存率、提高生态效益起着重要的作用。从技术层面讲,主要是抓好病虫防治、肥水管理、防晒防冻,建立技术规程,搞好技术培训普及等;从监护层面讲,重点是社会公益林的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奖惩激励机制的建立,宣传警示标志的设置等,要逐一到位,不可疏漏;从法制保障层面讲,在抓好相关法律宣传基础上,充分发挥森林公安的主体作用,抓好森林防火、林权纠纷处理和伤树毁林、盗砍盗伐等案件的侦查、惩办。
3.3 加大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
提高广大群众对林业的防护意识,加大对生态林业区巡山护林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滥砍滥伐、毁林开垦的违规行为。积极开展林业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防火宣传工作,协助管理人员做好责任区内森林病虫害防治,保护好责任区内古树名木和野生动植物。而且还要加大管护力度,做好病虫害预测预报和护林防火,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禁止在生态公益林地开垦、采石、筑坟、挖沙和取土等活动。
3.4 调整生态公益林
任何资源都存在保护与利用的矛盾,生态公益林的保护也不例外,为了更好地使生态公益林得到保护,也要考虑地方经济发展的因素,如果山区农民强烈要求做出经济发展的调整,而该生态区位的重要性又不是太强,则可以将生态公益林调整为商品林,避免挫伤林农植树发展林业积极性,这样既可保证其稳定性,又能减轻管护工作的压力。将公益性较为重要、森林质量较好的商品林调整为生态公益林,保证生态公益林整体面积得到保持稳定或增加。
3.5 加大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力度
采取封山育林的方式为主,避免人畜干扰和破坏。对于公益性较为重要的生态区域,且交通便利,可以实行人工造林的区域,通过人工种植优良乡土阔叶树种,实施林分改造,提高林分质量。加大对生态公益林建设投入,扩大生态公益林面积及提高生态效益。
4 结语
生态公益林对于生态环境平衡,满足人类生态需求有着重要的意义。要加大生态公益林建设力度,着重解决管护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采取各种强有力的措施,从而保证当地的生态建设。
参考文献
[1] 谢家冬.清流县生态公益林管护模式改革的实践与建议[J].林业经济问题,2011,(04).
[2] 王静波,孙立明.生态公益林管护的问题以及对策分析[J].绿色科技,2011,(07).
[3] 韩郸.贵州省公益林管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林业调查规划,2012,(03).
[4] 金万俊,方春子,赵庆春,陈兴加,郭述铭,周长生,张洪彬,孟凡华.浅谈生态公益林建设[J].吉林林业科技,2000.
4.六安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 篇四
(一)高速铁路两侧建筑与最外侧轨道中心线距离不应小于50米;
(二)铁路干线两侧建筑与最外侧轨道中心线距离不应小于30米;
(三)铁路支线、专用线两侧建筑与最外侧轨道中心线距离不应小于15米;
(四)铁路两侧围墙与最外侧轨道中心线距离不应小于10米,围墙高度不应大于3米。
(五)铁路两侧的高层建筑、高大构筑物(如:水塔、烟囱等)、可能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危险品仓库和厂房与轨道中心线的距离须经论证并经铁路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
(六)在铁路道口、桥梁、隧道、高切坡路段附近进行建设的,须符合铁路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五十一条 沿城市高压架空线,建筑后退电力线地面投影的距离在满足电力安全相关规范的前提下,并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一)在电力线保护区(高压走廊)范围内不应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
(二)建筑距各级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宜小于表六规定:
表六 建筑退让电力架空线距离指标表
电压等级 (KV)500KV330KV110-220KV35-110KV35KV 以下
建筑后退 ( 米 )30 米20 米15 米8 米5 米
在市中心旧城区,执行上表规定确有困难时,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会同电力、环保部门核定。
第五十二条 建筑后退蓝线、绿线的距离,除退红线距离应大于第五十七条规定要求且满足有关规划另有规定外,按下列要求确定:
(一)建筑高度在24M(含)以下的建筑后退距离不应小于5米;
(二)建筑高度在24M-100M(含)的建筑后退距离不应小于10米;
(三)建筑高度在100M以上的建筑宜适当加大后退距离,具体标准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酌情确定。
第五十三条 在村镇、城镇范围以外的公路规划红线两侧应划定隔离带,除规划另有规定外,隔离带宽度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高速路,国道,两侧各不宜小于50米;
(二)一级公路,两侧各不宜小于20米;
(三)二级及以下等级公路,两侧各不宜小于10米;
(四)公路红线和隔离带内,不应新建、改建、扩建建筑,但可耕种或绿化。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开挖沟渠、埋设管道、架设杆线、开辟服务性车道等;
(五)沿穿越村镇、城镇的公路两侧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可按村镇、城镇规划进行管理,但建筑后退公路隔离带的距离不应小于5米。
第五十四条 建设用地的围墙退让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除特殊要求外,围墙中心线后退30米级以上道路红线不少于2米,后退30米以下级道路不少于1米。
(二)围墙后退相邻建设用地的边界,视相邻地块权属等情况确定:当界外为已征用地,围墙中心线可与用地线吻合;当界外为未征用地,围墙基础不得逾越地界;界外是耕地时,围墙中心线后退地界不少于1米,今后如相邻土地征用,围墙可重新按征地界线建设。
(三)除特殊要求外,大门及单层门卫设施,后退30米级以上道路红线不应少于3米,后退其它等级道路不宜少于2米。
第七章 建筑高度
第五十五条 建筑的高度必须符合建筑间距、日照、消防、城市景观设计等方面的要求,同时应符合本章的规定。
第五十六条 在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中确定的风景区、历史风貌保护区和历史地段等特定区域的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改建建筑物,建筑的高度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确定的建筑控制高度或建筑限制高度,尚无规划指导的,应进行景观分析后提出高度控制和保护措施。
第五十七条 在有净空高度控制的飞机场、气象台、电台、无线电微波通道及其他有净空限制的地区内新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其控制高度应符合有关净空高度限制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 在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以及风景名胜区周围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的,建筑高度应当符合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风景名胜区保护等的有关规定,并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详细规划没有作出规定或者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当按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编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城市设计或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视线分析,提出控制高度和保护措施,并会同文物保护等有关部门批准。
第五十九条 在城市重要景观地段新建或改建建筑物,其建筑控制高度应遵循“显山露水”的原则。应先编制城市设计方案,进行视线分析,提出控制要求,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议后具体核定。
第六十条 在重要国家机关、涉密机关、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等机关、单位和涉及国家安全的重要设施周边进行建设的,应当符合因国家安全需要而规定的高度控制要求。
第六十一条 其他地区对建筑工程的高度有特殊要求的,应符合有关的特殊规定。
第六十二条 沿城市快速路及主、次干路两侧新建、改建建筑的高度控制,除满足有关规定(如: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城市防灾专项规划等)外,还宜符合下列规定:
(一)沿路一般建筑的控制高度(H)不宜超过道路规划红线宽度(W)加上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S)之和的1.5倍,即:H≤1.5(W+S);
(二)沿路高层组合建筑的高度,宜按下式控制:A≤L(W+S);
式中:A—沿路高层组合建筑以1:1(即45度)的高度角在地面上投影的总面积,L—建设用地沿道路规划红线的长度,W—道路红线宽度,S—沿路建筑的后退距离。
第六十三条 建筑临接两条以上道路的,可按较宽的道路规划红线计算其控制高度。建筑直接临接广场、河道、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在计算控制高度时,可将广场、河道、电力线路保护区的二分之一宽度计为W值。
第六十四条 多、高层住宅的层高宜为 2.8米 ,不宜高于 3.6 米。
第六十五条 沿城市道路的居住建筑基地的围墙 高度不大于 2.2 米 ,并应透空设置,其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内应设置一定宽度的绿化带。
第八章 绿地控制
第六十六条 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城市绿地应严格控制,不得挪作他用。确因特殊需要,需要改变其用地性质的应严格按有关规定报批。
城市绿线范围内,不应建设与绿地规划无关的项目。配套附属建筑应以低层为主,管线工程必须埋地建设。
第六十七条 防护绿地包括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绿带、防护林、城市组团隔离带等。防护绿地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 产生有害性气体及污染物的工厂应按相应的专业规范要求设置卫生防护林带,且宽度不小于50米;
(二) 水库四周的绿地宽度应不小于30米;
(三) 防风林带宽度不得小于80米;
(四) 城市垃圾处理场应按相应的专业规范要求设置卫生防护林带,且宽度不宜小于300米;
(五) 古树名木以树干为中心周边宜留出不少于半径20米的保护绿地。
第六十八条 道路绿地包括行道树绿带、分车绿带、交通岛绿地、交通广场和停车场绿地等。道路绿地设置应符合CJJ75—97《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的要求。
第六十九条 在城市主要景观道路、快速路和主干路外侧应设置绿化景观控制带(又称道路绿化景观带),可以设置停车泊位等硬质地面,但面积不得超过道路绿化景观带的30%。新建道路绿化景观带按以下规定控制:
(一) 城市主要景观道路两侧建设用地退线不小于20米,作为城市道路绿化景观带。
(二) 快速路两侧建设用地退线不小于15米,作为城市道路绿化景观带;
(三) 城市主干路两侧建设用地退线不小于10米,作为城市道路绿化景观带。
第七十条 道路绿化景观带的绿化计入城市公共绿地,但不计入居住区绿地和建设项目附属绿地。
第七十一条 建设用地内的绿地宜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布置,并应注意保留和利用用地内已有的树木和绿地。
第七十二条 滨临水体的绿带应结合地形与岸线设计,形成有特色的滨水景观绿带,并应在道路和水面之间形成透景,使水体、绿带有机地组织到沿路景观之中。
第七十三条 居住区公共绿地的设置按GB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版)执行,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组团级公共绿地面积不应小于总用地面积的4%;小区级(含组团级)公共绿地面积不应小于总用地面积的7%;居住区级(含组团级和小区级)公共绿地面积不应小于总用地面积的10%。
(二)每块集中绿地面积不应小于400平方米,宽度不得低于8米,且必须满足不应小于三分之一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范围之外。其中绿化面积(含水面)不宜小于总绿地面积的70%。
(三)鼓励居住区公共绿地向公众开放。
(四)沿城市道路两侧的公共绿地或绿化隔离带,不在建筑基地范围内的,不应作为小区集中绿地计算。
第七十四条 一个街区内的集中绿地可按规定的指标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综合平衡。在符合整个街区集中绿地指标的前提下,可不在每块建筑基地内平均分布。集中绿地宜沿城市道路布局。
第七十五条 各类建筑基地内绿地面积占基地面积的比例(绿地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居住区绿地率不应小于35%;
(二)商业、金融、交通枢纽、市政公用设施等单位,绿地率不宜小于20%;对环境有大气、噪音污染的厂矿企业单位,绿地率不应小于30%;
(三)工业、仓储等单位,绿地率不宜大于30%;
(三)机关团体、文化娱乐、体育、卫生、教育科研、设计院、部队等单位,绿地率不宜小于35%。
属于旧区改建,绿地率可酌情降低,但不宜低于5个百分点。属于风景区周边控制范围内的,绿地率应提高5个百分点。
第七十六条 鼓励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垂直与平面相结合的绿化。
(一)屋面(含架空层、半地下库房)绿化面积(每块面积不应小于100平米)可折算成地面绿地面积计入绿地率。其折算公式:F=M*N
确能保证公众可达性的屋顶绿化可酌情提高核算指标,h≤1.5的屋顶绿化可计入公共绿地面积;
(二)垂直绿化按立面面积30%计入绿地率;
(三)地面停车位宜增加树阵式绿化,并宜设置雨水渗透设施。
第九章 建筑停车及地下空间
第七十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及居住区必须配置与其规模相应的停车位。不同性质类别建筑(群)的(非)机动车停车位指标按下表执行(本表停车位指标不包括单位拥有的专业车队所需机动车停车位)。建设项目配建的停车场(库)建成后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也不得被占用或停用。
第七十八条 停车位面积应按以下确定:
小型汽车露天停车场 25~30平米/车位;
小型汽车室内停车库 30~35平米/车位;
小型汽车路边停车带 16~20平米/车位;
多层机械式停车应按产品样本和设计图纸核算;
摩托车停车位 3~3.6平米/车位
自行车停车位 1.5~1.8平米/车位
机动车停车位控制指标以小型汽车为标准当量按下表换算:
车型 微型汽车 小型汽车 中型汽车 普通汽车 铰接车
换算系数 0.7 1.0 2.0 2.5 3.5
第七十九条 鼓励地下停车,其中:居住区地面停车率应不宜大于15%。办公停车地面停车率不宜小于15%,大于30%,并符合相关专业规范。地面停车位可与树阵式绿地相结合。
第八十条 建筑的使用性质发生变化时,必须按其使用功能依照本规定重新配置停车位。
第八十一条 停车场与城市道路相交的出入口通道和城市道路宜采用正交布置,如斜交则交角不宜小于75度。出入口应符合行车视距要求,宜右进右出。
第八十二条 禁止建筑基地向快速路设置开口,限制建筑基地向主干道设置开口,鼓励建筑基地向次干道、支路设置开口。
第八十三条 各类建筑基地机动车出入口位置距相邻城市主、次干道交叉口红线交点不宜小于50米,距桥、隧道的起坡线距离不宜小于50米。
第八十四条 配建停车场(库)的建设必须与其相配的建筑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未按规划要求建设停车场(库)的,不予进行规划验收。
严禁改变停车场(库)的使用性质。
第八十五条 地下空间利用应与地面建筑、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管网、地下文物及其它地下构筑物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鼓励同一街区内公共建筑的地下空间按规划进行互通设计。
地下通道的设计应与地上、地下建筑密切配合,出入口应安排人流集散用地,其面积不应小于50平方米。
第八十六条 新建、改扩建的以下建设项目应进行交通影响分析:
(一)大型城市交通设施(例如铁路客货站场、公路客货站场、客货运码头、物流中心、公共汽车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大型加油站、公交枢纽等);
(二)在城市主、次干道上施工并对交通有严重影响的市政工程项目;
各类需封闭道路的工程项目;
(三)各类大型市场;
(四)在城市快速路及主干道路两侧、主次干道交叉口四周、城市出入口道路、交通繁忙等地区,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米的公共建筑(含高层居住)或建筑面积大于5万平米的居住区;
(五)城市规划部门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对城市交通有严重影响的其他建设项目。
第八十七条 商业设施、文娱场所、医院、交通枢纽等建设项目,应当在用地范围的适当区域内,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增配符合城市规划、道路交通管理要求的装卸货泊位、出租车上落客泊位、旅游巴士停车位或者救护车位。
第十章 建筑与环境景观控制
第八十八条 各类建设工程在编制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方案时,应标明用地周边一定范围内的现状地物地貌,建筑立面及色彩应进行多方案比较,注意与相邻空间环境的协调。
第八十九条 鼓励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开放空间,公共开放空间包括广场、绿地、通道、核定指标以外停车场(库)等供公共使用的室内外空间。其奖励标准参照第二十四条执行。
第九十条 旧城风貌区宜保持原有城市肌理、路网格局和街道空间尺度。旧城历史风貌保护区内翻建、改建和新建项目应满足以下规定:
(一) 建筑外观应保持传统风貌样式,骑楼翻修、改建应按修旧如旧的原则进行保护。
(二) 新建低层商业建筑的山墙无窗且完全按原有传统风貌复原时可连接建造,但应符合消防要求。
(三) 底层商业建筑经规划论证许可后可沿规划道路红线建设,但建筑物的基础、台阶、管线、阳台及所有挑出物不得超越规划道路红线。
第九十一条 市区主次干道两侧、沿河湖水系、风景区周围建筑(含新建及改造)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沿街的立面和空间造型设计应符合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确定的原则,并与城市夜景景观设计同步考虑;未制定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的,沿街建筑的建筑红线在符合有关退让规定的前提下,应形成整洁有序的城市界面和富于变化的街道景观;
(二)沿城市主干路、临水及临绿地界面的阳台宜进行封闭设计,建筑的阳台、雨篷、凸形封窗不宜突出建筑控制线;
(三)沿街建筑立面上设置烟囱、空调室外机等设施时,应对上述设施进行统一隐蔽处理或美化;
(四)太阳能热水器应与建筑一体化设计;
(五)沿街建筑附着商业招牌、广告必须统一设置;
(六)建筑色彩的主色调应符合规划要求,鼓励使用原质材料色彩。
第九十二条 建筑与城市道路红线之间不得设置锅炉房、厨房间、污水池等有碍城市景观、市容卫生的附属设施。
配、变电室、泵房宜布置在地下室或底层,确需独立设置的,要根据消防、噪音、间距等规定进行布置,其外部形象应与周围景观环境相协调。
沿道路的无特殊需要的围墙应采用透空式设计。
第九十三条 居住建筑景观须符合以下要求:
1、居住建筑连续展开长度不宜大于80米。
2、新建住宅应成片规划,形成居住小区或居住组团,尽量避免零星插建。
3、同一住宅建筑群体的风格、造型、色彩宜协调统一,并在此基础上,体现单幢住宅建筑的标识性。
4、涉及已建住宅建筑外部造型、色彩的改变,必须以楼幢为单位整体设计,并应保持与周围环境的协调统一。
第九十四条 鼓励建筑群体组合空间环境设计。新建低、多层住宅宜采用坡顶屋面,高层建筑顶部必须对视景与夜景作重点设计。鼓励屋顶绿化。
第九十五条 限制沿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建设商业设施,鼓励沿支路建设商业设施,鼓励建设商业内街。
(一)带状商业设施(总体长度与平均进深比大于3:1的)允许建设长度占其所临道路长度的比例,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根据该道路的性质分别控制为:
对外公路 快速路 主干路 次干路 支路
10% 10% 30% 40% 70%
(二)沿城市次干路和支路的商业设施为内街形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酌情提高其长度占其所临道路的比例;
(三)沿街商业设施退让道路红线距离大于规定距离2倍以上的,可不纳入上述计算范围。
第九十六条 沿街建筑室外装修应满足下列规定:
(一)应满足城市色彩控制要求,不应为突出自身而使用刺激性色彩或擅自改变原有建筑色彩;
(二)沿街建筑立面装修不应增设突出建筑的立柱、台阶等;
(三)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上不应作悬挑装修;
(四)室外装修不应增加使用面积,屋顶装修应符合有关间距、景观等的规定。
第九十七条 设置城市雕塑应按照城市规划实施,雕塑选址不应影响城市交通和交通视线,方便公众观赏。交通性广场不宜设置城市雕塑。
雕塑和小品设计应考虑设置环境的人文景观、自然景观和尺度、色彩、质感等因素。
第九十八条 设置广告、招牌、指示牌应当遵循安全、美观的原则,并应符合建筑交通、消防、通风、采光安全等的要求,空间造型应与环境相宜。
(一)道路红线内悬挑的灯箱、广告、招牌与人行道的净空不应小于3米;
(二)与人行道垂直方向立柱布置的,其净空高度不应小于2.5米,总高度不大于3.7米;不应侵入车道;立柱不应影响行人交通;
(三)沿道路布置的落地灯箱、广告、指示牌,宜沿道路侧面平行布置,并压缩占道路横断面的宽度;
(四)在道路交叉口和绿化隔离带内不应设置影响交通视线的灯箱、广告、招牌、指示牌。主、次干道两侧严禁设置影响行车安全的闪烁照明;
(五)城市纪念性建筑、教育设施、政府行政用地、军事用地、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应设置商业性广告。住宅建筑上不应设置广告牌。
第九十九条 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同时应符合《六安市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第十一章 村庄建设
第一百条 本章所指村庄是六安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村庄,不包括市、区政府因城市建设需要进行控制的村庄。需要进行控制的村庄范围由市、区政府划定。村庄建设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当符合相关的国家及安徽省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第一百零一条 村庄建设规划应符合区域村庄布点规划,并做好与城市各专项规划的衔接,处理好村庄建设与城市发展的关系,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第一百零二条 村庄建设应当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要求,各项建设应符合经批准的村庄规划,未编制规划或规划未经批准的,其村庄建设不予审批。
第一百零三条 村庄建设必须坚持“统一规划、集中建设、合理布局、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
第一百零四条 村庄规划和建设应加强对山体、河道、古树名木、有历史价值的建筑物、有特色的村庄风貌和空间格局等人文自然环境的保护。
第一百零五条 村庄选址或新发展区要避开风口、地质和洪涝灾害区等对村庄有安全隐患的区域。
第一百零六条 村民住宅建设应按规划、有计划地逐步向城市(城镇)和中心村集中,加强旧村改造和空心村整治,引导撤村并点。
(一)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村庄,应当按照城市规划统一进行改造。村民居住形式应为城市型住宅小区。
(二)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其村民住宅应在规划确定的居住用地内进行建设,宜集中建设以多层建筑为主的村民住宅小区。
(三)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的村庄,应按照集约用地的要求,集中建设农民新村。
第一百零七条 村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应依据经批准的镇(乡)总体规划或村庄布点规划,并在村庄建设规划中予以界定。建设用地规模的确定同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村庄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不宜超过90平方米/人;外来人口数量较多的村庄人均用地指标可适当增加,最高不超过110平方米/人;
(二)村镇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为规划范围内的建设用地面积除以常住人口数量的平均数值。人口统计应与用地统计的范围相一致;
(三)农村村民每户住宅用地的面积标准不宜超过120平方米/户;地形较复杂地区不超过160平方米/户。
第一百零八条 村庄各类建设用地的比例构成应符合表八的规定。
第一百零九条 应严格控制村镇工业用地比例,新增工业应布置在城市规划确定的工业用地内。
第一百一十条 居住用地的选址应符合经批准的村庄建设规划,农村村民住宅宜集中统一布置,成片改造和新选址村民住宅区应尽可能采用城市型住宅小区布局,不宜采用联排式或双拼式布局,限制独幢式住宅。
第一百一十一条 村庄内主要道路路面宽度不宜小于7米,宅间小路路面宽度不宜小于3.5米;消防车通道可利用交通道路设置,并应与公路或城市道路相连通,消防通道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160米;村庄室外公共停车位应按不少于3个/百人设置。
第一百一十二条 村庄公共设施项目的配置应符合表九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三条 成片改造和新选址村民住宅区以及非村民住宅的建筑管理标准按本规定第五、六、七章执行。其他村民住宅建筑管理按本章规定执行。
第一百一十四条 村民住宅建筑工程(含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害相邻建筑的正常使用和安全。不得骑压和影响相邻建筑基础。
第一百一十五条 在满足一百一十六条规定的前提下,新建低层住宅与其相邻建筑外墙之间的距离小于等于30厘米时,视为与相邻建筑进行拼接建设。
第一百一十六条 村民住宅建筑容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村民住宅建筑面积控制指标为:大户(≥6人)建筑面积不得超过250平方米;中户(4--5人)建筑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小户(≤3人)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50平方米。村民住宅人均建筑面积宜控制在40平方米以内。
建筑密度和容积率的控制要求,各区可结合本地村民住宅宅基地管理情况制定。
第一百一十七条 村民住宅建筑间距除必须满足日照要求并符合消防、卫生、环保、防灾、工程管线和建筑保护等要求外,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
(一)相邻住宅山墙间距不小于1.5米。建筑成组布置总长超过45米或因交通、防火需要,应留不小于6米的公共通道。相邻房屋山墙开设有门窗的,山墙间距应不小于4.5米;
(二)相互平行布置的住宅间距:朝向为南北向(方位角小于等于45°)的,不宜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25倍;朝向为东西向(方位角大于45°)的,不宜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1.15倍;且住宅建筑间距不得小于6米;
各区可结合本地村民住宅建设实际情况,制定间距控制标准。但必须满足:朝向为南北向(方位角小于等于45°)的,最小不得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1倍;朝向为东西向(方位角大于45°)的,最小不得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1.0倍;
(三)村民住宅相互垂直布置的住宅间距,不得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0.9倍,并不得小于6米;
(四)因火灾、洪灾等不可抗力造成房屋结构受损,需要原址重建的住宅,其重建高度不得大于原建筑高度、建筑间距不得小于原建筑间距,建筑形式应与周边建筑相协调。
第一百一十八条 村民住宅建筑退让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住宅主入口外墙后退村庄主要道路不应小于3米,宅间小路不应小于2米;退让交叉口处各方向道路不小于4米;住宅非主入口外墙后退村庄主要道路不应小于2米,宅间小路不应小于1.5米;退让交叉口处各方向道路不小于4米;
(二)住宅退让城市道路、河流、山体、电力线、铁路以及各类地下管线的距离应符合本规定第六章要求,有关规范另有控制要求或村庄建设规划已有规定的,按最高值控制。
第九十四条 村民住宅建筑建筑层数不超过5层,建筑高度不得大于15米。
在上款规定范围之内,各区可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建筑层数及高度控制的具体要求。
第一百一十九条 在文物保护单位、建筑保护地段周围及风景名胜区规划控制地段的新建、改建村民住宅,其建筑高度和退让应符合文物保护和建筑保护的有关规定,并按批准的村庄建设规划执行。
第一百二十条 当村民住宅界外是空地或与其它非住宅建筑相邻时,建筑退让和间距应按本文第六章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村民住宅与非住宅建筑的正向间距不应小于10米,山墙间距不应小于6米。
第一百二十一条 村庄道路应根据各项用地的功能、交通流量,结合自然条件与现状特点,确定道路交通系统,并有利于建筑布置和管线敷设。村庄道路通车净高不应小于4.5米。
第一百二十二条 村庄范围内各类管线宜结合道路布置,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自道路中心线向道路两侧,各类管线的设置次序宜依次为排水管、给水管、通信管、燃气管、电力沟(管);
(二)各类管线宜在道路红线范围及道路两侧建筑退让部分布局;
(三)各类管线工程的建设,应当控制在规划安排的管线位置范围内,不得占用其它管线的规划位置。
第一百二十三条 村庄建设应妥善处理好现状管线的原地保护或迁移重建;如确有必要,应根据相关规划要求允许管线或管廊穿越村庄进行布置。
第一百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占用管线走廊和压占地下管线进行建设。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一百二十五条 本规定实施前已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且仍在有效期内的建设项目仍按原“一书两证”执行。
第一百二十六条 本规定由六安市规划局负责解释,并定期进行增补。本规定若有重大修改须报六安市人民政府审批。
5.吉安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7 篇五
吉安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7-2020)规划纲要文本
一、对上一轮总规的评述
1996年,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院编制了《吉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年)》。1996版总规的近期规划期限为2000年;远期规划期限为2010年。1996版城市总体规划将城市性质确定为:江西省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京九铁路沿线以电子、农林产品加工为特色的综合性工业城市和贸易旅游口岸。规划预测近期(2000年)城市人口规模为28万人,近期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26.5平方公里;预测远期(2010年)城市人口规模为45万人,远期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43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吉安市所辖的5个街道和白塘、禾埠、兴桥、长塘、樟山、河东、天玉等全部7个乡镇,以及吉安县所辖的敦厚、永和、高塘、横江、曲濑、凤凰等6个乡镇,合计共5个街道和13个乡镇(此处的乡镇与街道均为2000年行政区划调整之前的乡镇与街道)。城市总体布局采用“双环、方格路网、多中心、轴线串接和山环水绕”的组团式城市布局形式,具体分为三大片区(河西、河东、河南),九大组团。
1996年版总规产生于城市蓬勃发展时期,影响较为深刻,城市建设效益明显。该规划在近期年限内是可行的,城市建设基本上按其实施。将现状调研的统计数据与上一轮总规的近远期预测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发现,至2006年,城市建设用地的规模与1996版总规所预测的2006年城市用地规模大致相当,且稍微超前,这表明城市空间发展的动力达到且超过了规划预计的速度和水平。
1996年版总规在实施过程中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主要特征为吉安市中心城区城市骨架开始拉开,表现在如下几点:
(1)机场搬迁成功,城市中心地区释放大量空间,为中心城区的建设与完善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2)吉安大桥建成通车,城市东西联系加强。(3)河东片区从无到有,发展迅速。
(4)北部吉州工业园区、河东经济开发区及南部的吉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吉安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开发势头良好。1996年版总规在编制和实施过程中仍有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1)规划中的城市外环路未形成,导致大量过境交通穿越城区,对城市干扰很大。
(2)规划对生态问题考虑较少。规划在禾河、赣江交汇处神岗山周边布置大量工业与仓储用地,两水交汇之处的生态与景观地位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规划中的燕子窝大桥(未实施)也会对禾河两岸生态湿地造成较大的破坏。(3)规划对中心城区工业用地的处理过于保守,使得工业用地较为分散,且三类工业用地较多,中心城区环境质量较差。
(4)开发时序没有明确表达,导致城市四面出击,对提升城市竞争力不利。
二、本次总体规划修编背景及动因
1、国家“中部崛起”政策的大力推进
随着国家“中部崛起”政策的逐步落实,大量的资金、技术和项目都可能进入中部,这给吉安市加快发展创造了有利的外部条件,也给吉安中心城区的空间结构和产业布局提出了更高的前瞻性要求。
2、国家梯度战略下的产业转移
中国东南沿海地区经过多年的发展,产业布局开始发生变化,产业结构正在进行升级换代,部分产业开始向内陆区域转移。而吉安紧邻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闽东南金三角,正处于三大沿海地区的经济辐射圈交汇处。国家梯度战略下的产业转移政策为吉安市中心城区带来重大发展机遇。
3、外部重大基础设施的开工建设
目前,京九线和赣粤高速、井冈山高速已建成通车,井冈山机场也已启用。另外吉衡铁路、泉南高速公路、大广高速公路以及吉安绕城高速公路也正在加紧建设之中。外部交通条件的改善将对吉安中心城区的城市建设起到重大的促进作用。同时,峡江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的建设,对中心城区的城市发展也有着深远影响。
4、行政区划的调整
2000年5月11日国务院批准吉安地区撤地设市,成立地级市——吉安市。吉安市由一市、两区、十县组成,其中涉及到中心城区的有吉州区、吉安县和青原区三个区(县)。原吉安县的曲濑乡划入吉州区;原吉安市管辖的河东街、天玉镇,原吉安县管辖的值夏、新圩、东固、文陂、富田以及原吉水县管辖的富滩合并为青原区。行政区划调整将会导致城市空间基本格局的变化,这就要求城市总体规划及时地予以跟进并进行优化调整。
5、城市发展的内部需求
吉安市正处于城市化和工业化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以旅游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也正在迅猛发展之中。这要求城市总体规划在功能设置、空间安排等方面做出积极应对,须更新观念,放眼未来,加快规划调整,以其满足城市发展的内部需要。
三、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吉安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由江西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而成,其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一)市域城镇发展战略
市域城镇发展战略:适度非均衡发展战略、园区建设推动战略、城镇可持续发展战略、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二)市域城镇发展目标
城镇发展目标:逐步建立起以中心城区为核心、县城为支柱、小城镇为基础的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等级规模协调、职能分工明确、空间布局合理的开放式、网络型的城镇体系,促进全市城乡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全市城镇化发展快速推进。预计2010年、2020年市域总人口分别为485万和520万人左右。规划近期城镇化率年均递增1.6-2个百分点,2010年城镇化水平达40%左右;远期城镇化率年均递增1-1.1个百分点,2020年城镇化水平达50%左右,接近或基本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建设适宜人居的山水园林城市为目标,全面提高城市建设质量,健全与完善路、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和科、教、文、卫等社会服务设施,形成富有地方特色、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系统和城市环境。
(三)城镇体系结构规划
1、等级结构 吉安市城镇等级层次体系由市域主次中心城市、县域主次中心城市、重点建制镇和一般建制镇组成的四级六类城镇体系网络。(1)市域中心城市:吉安,市域副中心城市泰和、井冈山。(2)县域中心城市:县城,县域副中心城市为发展基础良好的原县城所在地城镇组成。(3)重点建制镇。(4)一般建制镇。
2、规模结构规划
吉安市城镇体系规模结构表
城镇规模 2005年近期(2010年)远期(2020年)
数量 城镇人口 城镇名称 数量 城镇人口 城镇名称 数量 城镇人口 城镇名称
>50万人 1 68-73 吉安中心城(其中敦厚15-18万))
20-50万人 1 32.53 吉安中心城(吉州、青原)1 50-52 吉安中心城(其中敦厚10万)2 40-43 泰和、吉水
15-20万人 2 30-32 泰和、吉水 5 78-82 新干、永丰、永新、遂川、安福 10-15万人 2 22.50 泰和、吉水 3 32-33 新干、永丰、永新 0 5-10万人 7 49.87 新干、永丰、遂州、吉安、永新、万安、安福 3 26-28 遂川、安福万安 3 18-20 井冈山、万安峡江
2-5万人 2 5.07 峡江、井冈山(包括茨坪、夏坪)4 12-14 井冈山、峡江龙市、巴邱 3 9-10 龙市、巴邱、八都
1-2万人 4 7.06 巴邱、龙市、浒坑、洲湖 6 8-9 八都、七琴、浒坑、藤田、洲湖等 16 18-20 永阳、万福、固江、阜田、白沙、禾市、螺溪、马市、七琴、藤田、浒坑、洲湖、雩田、值夏等
<1万人 96 29.80 八都、藤田、文竹、值夏等 约80 26-27 固江、盘谷等 约70 22-25 固江、盘谷等 ∑ 112 146.83 100 184-194 100 255-265
注:规划中心城指吉州、青原城区和吉安县敦厚城区。
3、职能结构规划
江西省吉安市域城镇职能规划表 名称 城 市 性 质 城市职能建设重点
吉安市 赣中南中心城市和旅游、商贸服务中心,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加快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积极培育发展电子、食品、医药产业;以市场建设为重点,大力发展商贸业;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快速、便捷的交通网络和赣中南物流中心;发挥名城优势,弘扬庐陵文化,创建滨江生态城;突出井冈山门户功能,建成现代旅游服务中心;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物流、人才流、信息流、能源流和金融流优势,提高城市服务功能,增强凝聚力和辐射力。
吉安县(敦厚)吉安市中心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医药、食品、高新技术和物流为主的产业基地。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积极主动融入中心城区,加速推进工业化进程;以建设园林城市为目标,全面提高城市质量和管理水平。
泰和 吉泰盆地的副中心城市和重要的交通枢纽,以食品加工、水泥生产为特色的工业城市。强化龙头企业建设,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加工业和建材业制造业等;充分发挥井冈山旅游集散地功能,促进“大井冈山”,旅游业发展;完善社会服务设施,加大教育投入,加强金融、保险、商业等服务业发展,强化大吉安的副中心作用。井冈山 全国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和生态旅游城市。绿化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质,弘扬井冈精神,建设融革命传统教育、度假休闲为一体的旅游、会务中心;着力培养食品加工、旅游工艺品制造业,发展旅游相关产品的深度加工;完善配套服务功能,提高综合接待能力;完善景区及对外交通网络,繁荣第三产业,发挥旅游服务中心作用。吉水
中心城市群的北部门户,工贸型的滨江生态城。
优化产业结构,壮大提升食品、轻工、林化等支柱产业;大力发展信息、咨询、教育、卫生保健等现代服务业;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注重滨江绿化建设,提升吉水城市综合功能。
新干 以盐业、机电工业为基础,以青铜王国和红桔之乡著称的滨江花园城市。
发挥邻近南昌和新余的区位优势,加速推进工业化进程,重点培植食品、药材、建材玻璃、盐和盐化工等支柱产业,并逐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强市场网络建设,繁荣商贸流通业,重点发展以商墓文物为主的旅游业;提高城市竞争力,美化环境,建造滨江花园城市。
峡江 以玉笥山为品牌,以赣江风貌、田园风光为特色的生态休闲城市和赣江水利枢纽。提升工业整体素质,重点发展食品、药化、建材和现代物流业;以玉笥山生态旅游为龙头,弘扬地方文化,加快繁荣第三产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加快发展的环境基础。永丰
以绿色食品和制药为特色的历史文化丰富的园林城市。加快发展制药、食品、林化等支柱产业,扩大市场份额;弘扬悠久的历史文化底蕴,加快发展科技教育事业,促进信息化进程;美化城市环境,建设园林城市。
遂川 以发展加工工业为主导,以商贸流通和红色旅游服务为重点的生态城市。以企业集团为龙头,大力发展建材、食品、医药、家具及羽绒服装业;利用边际优势,发展商贸流通,积极培育旅游业和现代服务业;美化城市环境,建设园林生态城。万安 赣江水利枢纽、能源基地和山水旅游城市。做强水电、水产品、机械和化工等优势行业;以市场化和社会化为方向,发展旅游、信息、中介、社区服务等新兴行业;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绿化城市环境,构建山水旅游城。
安福 以农林产品加工为主的工贸城市和武功山旅游服务中心。优化产业结构,建设食品、医药、化工、建材、矿产五大工业体系;依托武功山和孔庙等旅游资源,融入“井冈”旅游圈,并为吉安西部的旅游开发做好后勤服务;加快第三产业发展,深化教育和科技体制改革,实现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变。
永新 赣湘边境红色底蕴深厚的工贸型生态旅游城市。壮大药化、机电、电子、建材、化工、食品、旅游、陶瓷等优势工业;发展红色旅游,加快专业市场建设,大力开拓信息、咨询等现代服务业;完善基础设施,优化环境,建设生态旅游城。
砻市 以陶瓷生产为主的旅游城、井冈景区北部的服务中心。
巴邱 赣江水利枢纽和生态旅游城。
4、空间结构规划
以空间布局规划为纽带,实施城镇化战略意图,增强城镇化与工业化的互动机制。以产业空间布局为基础组织城镇空间结构,以城镇空间规划引导经济要素的合理配置和经济运行环境的全面改善。构筑“三心”(中心城区、泰和、井冈山)和“一带”(京九沿线城镇发展带)点轴聚合发展总体空间格局,整体形成“一核带双极、主轴贯南北、次轴振两翼”的“蝶形”城镇主体架构。
(四)市域交通规划
1、铁路:以京九铁路为“一纵”,以泰井铁路及其东西延伸线——吉(安)衡(阳)、吉(安)南(丰)铁路为“一横”和分文铁路为支线,构筑以京九铁路为主骨架、“一纵一横一支线”的网络布局,确立赣中南铁路枢纽地位。完成京九铁路既有线路电气化改造。
2、公路:以南北向的大(庆)广(州)高速、樟(树)吉(安)高速公路和东西向的泉(州)南(宁)高速、泰(和)井(冈山)高速和吉(安)东(馆)高速公路形成“两纵三横”高速公路骨架,建设中心城区环城高速公路,成为全省高速公路的重要枢纽。配套建设高速公路出口通道,形成东西南北七个出口,均由高速公路与外部区域保持快速联系。围绕高速公路骨架,构筑由国道、省道和绕城高速公路构成的“四纵三横加二环”的市域内部公路干道网络。提升公路等级,提高公路通达范围。形成以高速公路为主骨架,国、省道为主干线,县乡道为支线,干支相连,城乡通达,快捷便利的公路网络。县(市)城区半小时路程上高速,中心城区1小时到达全市域范围内的主要城镇。规划期末中心城区一环为快速路,105国道新干——泰和段和吉安——宜春公路按一级公路标准改造建设,国道、“四纵三横”公路主干道及连接线、其它主要旅游公路按二级以上公路标准改造建设,县、乡公路按三级油路标准进行完善建设,农村公路网基本达四级公路标准。
3、内河航运:对赣江航道吉安段进行综合整治,建设峡江水利枢纽、石虎塘航电枢纽、井冈山水利枢纽,对禾水河、泸水河、乌江、孤江、遂川江五大河流进行疏浚整治。重点建设吉安港集装箱码头、吉安港石溪头货运码头、峡江港王家村货运码头、新干港河西综合码头、万安湖旅游码头。
4、航空:按4C级标准完善井冈山机场改造升级,新建厦坪直升机场。
(五)市域重大基础设施规划
1、电力规划
开工建设井冈山电厂Ⅱ期和万安水电站5#机组。兴建峡江水利枢纽、桐木堑水利枢纽、永丰水利枢纽、龙王庙水利枢纽、井冈山水利枢纽、石虎圹航电枢纽、东谷水电站,将吉安建成江西省主要的电力生产基地之一。在有条件县、市发展小水电,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的建设。加强电网建设。形成以500KV与江西电网相联络,以220KV为主网架的网络。规划近期建设500KV区域中心变电所1座。远期吉安供电区内每个县、市有一座以上220KV变电站,配套建设220KV送配线路。
2、通讯规划
加快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体系、信息标准体系、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努力形成标准统一、资源共享、安全有效的机制,实现信息高速互联互通。
1、邮政:形成科学、合理、快速、高效的物质流通网络,构建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邮政通信体系。全面推进城镇住宅楼房通邮工作。
2、电信:加快市域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信息网络运行速度,扫除电信覆盖盲区。积极发展计算机局域网、宽带网建设,并与国际英特网互联,逐步建立全球范围内信息共享和查询的高速信息网络。
3、广播电视:全市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100%。完善光缆和微波传输网建设,市广播电视中心的节目可通过光缆和微波传送到每个乡镇和村。全市有线电视网与全省联网,并且能同internet及其它网络互通,形成大容量、宽频带、数字化的广播电视节目的综合数据信息双向传输的宽带网。
3、给水规划
建立有效的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体系,基本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保证饮用水安全。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增加工程供水能力,以满足各行业用水需求。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及节水型社会建设。
4、排水规划 重点城镇应逐步完善城镇的排水系统,由雨污合流过渡到雨污分流,规划期末应建设城镇污水处理站。一般建制镇和乡集镇可实施雨污合流制。
(六)综合防灾体系规划
1、防洪排涝:完善赣江流域防洪体系,进一步提高防洪除涝能力,重点加固赣江大堤,使赣江干流重要堤防能安全防御类似1962年型的特大洪水。中心城区防洪标准近期50年一遇、远期100年一遇。中心城区排涝标准按十年一遇一日暴雨一日排出设防。禾水河、孤河、遂川江、乌江、泸水等主要支流的堤防工程基本达到20年一遇以上的防洪标准。建立现代化的洪水预警预报、洪水调度、防汛抗旱系统。完成万安水利枢纽按100米运作的后续工作,建设峡江、井冈山、桐木堑、永丰水利枢纽和石虎圹航电枢纽。
2、消防:加强各级城镇消防规划的编制,坚持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全社会的消防意识,增强抗御火灾的能力,以适应保障安全的需要。县城以上城镇按责任区4-7平方公里/座的标准建设消防站;建制镇应建立消防站。进行消防通道、通信、设施的建设。
3、人防:认真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建设方针,立足适应打赢高技术局部战争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积极探索人民防空建设的新路子;加强人防工程建设力度,扩大人防工程建设规模,逐步缩小与人防工程实际需求的差距,形成以指挥工程为核心、人员掩蔽工程为主体、医疗救护工程和防空专业队工程等专用工程相配套的较为完善的人防工程防护体系,提高在高技术局部战争条件下城市人民防空能力。达到能应付现代战争及重大灾害事故,有效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目的。
4、地质防灾: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对可能发生滑坡崩塌的主要地段全面规划、突出重点。防治目标是减少人员伤亡,避免经济损失,提高预报成功率,促进地质环境和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
(七)开发管制
1、城乡土地利用
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各类用地严格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配置。耕地总量实现动态平衡,土地资源保护和开发取得明显成效,土地生产力和综合效益大大提高,对农副产品的需求得到保证,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显著提高;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6%以上,生态环境进入良性循环;实现耕地总量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双向控制达标,达到建设和谐、平安社会,人居环境安全、舒适、优美的要求。科学规划城镇居民点用地,逐步降低城镇人均用地标准。2010年和2020年,除井冈山市区外,中心城区和所有县城人均用地均应降至100平方米以内,其它城镇人均用地均应有显著控制和减少。
2、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进一步做好名城、名镇(村)、历史保护街区、文化遗址和文物保护单位等历史文化遗产的资源调查、申报和保护工作,充分发挥行政部门对其保护、监督职能。经批准的各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要认真编制保护规划,划定历史文化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和重要的地下文物埋藏区的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确定保护重点和保护措施,在保护区内严格禁止与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无关的各种工程建设。所有涉及历史文化遗存保护的建设项目严格按国家的法定程序进行规划、论证和报批。
3、区域空间开发管治
依据空间管治强度划分为三类区域:
(1)严格保护区:对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水源地、生态脆弱区实行严格保护,严禁与保护无关的各类建设;
(2)控制开发地区:主要包括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其核心区和缓冲区不得从事开发活动。核心区和缓冲区以外的参观游览区在保护前提下经批准可进行合理适度建设;
(3)规划引导和调控地区,主要包括城市规划区、农村居民点、和通道地带等,其建设与开发建设必须符合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符合相应技术规范要求。
4、环境保护 以提高区域环境质量为目标,逐步削减和控制工业和生活污染。实现城填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与人民生活初步富裕的现代文明相适应的环境目标。
大气环境质量符合国家二级标准,主要水系环境质量控制在国家II到Ⅲ类水标准(其中各县市城镇饮用水及峡江、吉安市珍贵鱼类繁殖保护区水质达Ⅱ类水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控制在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各适用区域相应标准内。中心城区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井冈山市达到一级标准。
5、生态建设
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保证生态功能区用地需求。切实保护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林地,加快矿山的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全面整治水土流失,实施封山育林措施,开展流域治理,减少水土流失,坡度在25度以上的耕地全部退耕还林还草。新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区)。建立西阳山自然保护区在内的12处自然保护区、10个森林公园,总面积为190万亩。进一步加强井冈山、武功山等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
四、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修编的规划期限为2007—2020年,分为近期、远期两个阶段:近期规划期限为2007—2010年; 远期规划期限为2011—2020年。
五、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
(一)城市性质
赣中地区的中心城市,区域交通枢纽,井冈山红色旅游之都,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二)城市规模
1、城市人口规模
规划预测2010年吉安市中心城区人口为53万人,2020年吉安市中心城区人口为73万人。
2、城市用地规模
规划预测2010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52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为98平方米/人;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76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为104平方米/人。
3、规划建设用地范围
本次规划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如下: 河西片区:东至赣江西岸;南至新村、宋家、神岗山;西至路口、庙背、普塘、大溪、曾家;北至淇塘。
河东片区:东至菱塘、大塘、胜利、云江;南至横江;西至赣江东岸;北至梅林。
河南片区:东至京九铁路;南至社前、连山、梨塘;西至罗家、塖上、对门、店下;北至瑶前。
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约76平方公里。
4、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
本次规划中,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等同于市区界限。
六、城市综合发展目标
(一)社会经济战略目标
1、社会经济总体目标
在规划期内,吉安市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是:
第一,建设实力、效率吉安。全面推进经济市场化、农业现代化、工业新型化、第三产业完善化,产业结构不断升级。全市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快速增长,综合经济实力有较大提高。第二,建设创新、创业吉安。依靠科学技术兴市,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推动科技创新和全民创业。
第三,建设生态、和谐吉安。在加速实现城镇化、信息化的同时,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倡导生态文明,提升吉安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全面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安定。
2、社会发展目标
(1)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一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规划至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为28—30平方米,至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住宅使用面积达到30—36平方米;规划至2010年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6%,达到13000元,农民年人均收入年均增长7.1%,达到4600元;规划至2020年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000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9000元。(2)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为目标,全面提升市民素质。
以九年制义务教育为基础,形成幼儿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及成人教育相协调、空间布局合理的教育网络体系。至2010年,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7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9%;至2020年,在巩固提高高中阶段教育质量,发挥高等教育优势的基础上,青年人受高等教育比例达25%。提高人民群众科学文化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保障居民思想道德水平适应社会进步和发展的需要。
(3)积极实施“科技兴市”战略。
依托吉安的科技优势,加快吉安高新技术产业园的建设,突出抓好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工作,促进科技优势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变。(4)加快城市文化发展。
以满足人民精神生活需要、提高城市竞争力为目标,继续发扬地方传统文化的精髓,鼓励文化创新,开发先进文化产品,积极建设和改造文化设施,努力形成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精神保障。规划至2010年,每千人拥有文化活动场所12平方米;至2020年,每千人拥有文化活动场所20平方米。(5)医疗卫生事业应以改善现有医疗条件为目标。
规划至2010年,万人拥有床位与医生数分别达到30床与15人;2020年,万人拥有床位与医生数分别达到55床和30人。加快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合作医疗,逐步改善农村群众的卫生状况和生存状态,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90%以上。(6)积极发展社会保障事业。规划到2010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确保全市基本养老保险人数突破23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19万人、工伤保险覆盖人数达20万人;规划到2020年,逐步将城镇各类劳动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解决好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险问题,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7)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城市功能全面提升,努力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性障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取得明显实效。
3、经济发展目标
吉安市经济发展分以下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近期):
在未来五年内,全市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显著提高,初步实现由农业主导型经济向工业主导型经济的跨越。至2010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500美元以上;财政总收入达到61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0%;实际利用外资年增长率15%;外贸出口年均增长3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5%。第二阶段(远期)规划远期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3000美元;财政总收入达到11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7%;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12%;外贸出口年均增长25%;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年均增长12%。
(二)住房需求及建设目标
居住用地尽量成片完整布置。旧城区的居住区改造遵循“加强维护,合理利用,调整布局,逐步改善”的基本原则,对现有住宅应作适当改建,配置公共设施,增加绿地,逐步改善居住和交通条件,完善市政设施,提高城市的综合功能。新建住宅尽量按照现代化居住区的设计和开发模式进行集中建设,根据居民生活不同层次的要求,分级配套各级公共服务设施,为城市居民创造优美、舒适、便捷的生活居住环境。2007—2010年中心城区需增加住房面积约267万平方米;2011—2020年中心城区需增加住房面积约787万平方米。
(三)综合环境生态目标
1、生态建设目标
建设完善的城市生态调控系统和健康生态休憩系统,促进生态环境向绿化、净化、美化的可持续生态系统演变。将吉安市中心城区建设成为以蓝色水网、绿色山岸为基质的,生态环境优美、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和谐的独具特色的滨水生态城市。
2、环境建设目标 污染状况得以减轻,生态保护得以加强,实现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水零排,工业园区不达标污水零排放,城区内不达标污水零排放,城市中心区有毒有害气体零排放,生态环境建设达到“一流的水质、一流的空气、一流的生态环境、一流的人居环境、一流的绿色生态保护和建设机制”的目标。
七、城市总体布局
(一)城市规划区范围
1、城市规划区范围
为给城市未来预留足够的发展空间,同时考虑到绕城高速公路等外部交通的改善对中心城区的促进作用,本次规划扩大了上一轮城市规划区的管辖范围。扩大的规划区范围包括了城市水源保护地、需要纳入城市规划管理的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区、重要的生态保护区域以及重要城乡统筹涉及区域。
本次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吉州区所辖的古南、永叔、文山、习溪桥、北门、白塘6个街道,禾埠、兴桥、长塘、樟山、曲濑5个乡镇;青原区所辖的河东街道和天玉、值夏2个乡镇以及富滩镇的固山、张家渡、棠溪、社山,文陂乡的渼陂、西竺、沙湾、甲先、文陂、小水;吉安县所辖的敦厚、永和、凤凰、横江4个乡镇以及梅塘乡的裴家。城市规划区总面积合计879平方公里。
2、城市规划区的构成
吉安市城市规划区又可划分为规划市区和规划近郊区两个具有不同建设管理特点的区域:
规划市区:在本规划中,规划市区东起青原区的田心、平湖、浒岗、吉安县永和镇的南安、龙山、彭家塘、永安;西至吉州区的淇塘、大塘、新民、罗塘、罗家坊、大巷、瓦桥、彭家坊、吉安县敦厚镇的竹山、南街;北起吉州区的大江边、青原区的临江,南至吉安县社前、连山、梨塘。规划市区面积约240平方公里左右,其中包括了大量的江湖、山体等非城市建设用地。
城市近郊区:指规划市区外围的以郊区农业生产为基本特点的农村区域。在本次规划中,扣除规划市区范围,即为规划近郊区范围,面积约为639平方公里,城郊比为:1:2.66。
(二)城市建设用地评定
1、自然条件(1)地形地貌评价
规划建设区域内的地形基本格局为:赣江由南向北贯穿本市,将市区分为东、西两岸,西岸偏南部又有禾河自西向东汇入,总体上呈现“两水三岸”的格局,赣江两岸地势各自逐步向赣江倾斜,用地地貌自江面向两侧依次分为河谷平原、冈阜台地、低丘、高丘、低山5种类型。其中低山主要分布在河东片区天玉镇东南部与吉水县的分界线上,高程在400—560米之间。低山自北向南依次为天玉山、旗岭、鸡公山、班鸠岭。山体纵横交错,岩性复杂,坡度起伏较大,不适宜做建设用地。
规划用地范围内高丘分布在天玉镇东部和南部及河东街道南部,高程在200—400米之间,坡度大于25°,多与低山相接或镶嵌,丘间发育树枝状水系。不适宜做城市建设用地。
低丘是规划用地范围内分布最广、面积最大的一种地貌类型,几乎覆盖整个河西片区,河东片区也有小范围分布,其高程在90—200米之间,坡度在6°—25°之间,适宜做城市建设用地。
冈阜台地:成带状沿赣江及其支流两岸分布,高程在50.5—90米之间,坡度在3—5°之间,适宜做城市建设用地。
河谷平原:成带状沿赣江及其支流两岸分布,高程<50.5米,坡度<3°,但因为河漫滩地基承载力较差,部分地区在洪水淹没区范围内,需要进行一定工程措施后才能作为城市建设用地。(2)用地地质灾害评估
依据江西地质工程勘察院提供的地质灾害评估报告,以及吉安县国土局、县建设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提供的《吉安县2006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河东片区的平湖,草坪桥——毛家防洪大堤防治带,河南片区的渡头一带,河西片区的易家——螺子山山脚防洪大堤防治带,是地质灾害易发区,不适宜作为城市建设用地,宜作为城市禁建区进行控制。墨江头,周家岭——肖龙岗,真君山——杉竹山,天华山——禾埠新村,神岗山,永和镇蔡家村、锦湖村属于地质灾害较易发区,规划建议在一定工程措施的基础上才能作为城市建设用地。
2、其它重要边界条件(1)峡江水利水电枢纽工程
正在建设中的峡江水利水电枢纽工程位于峡江县巴邱镇上游4公里处,根据《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规范》(DL/T5064—1996)以及江西省人民政府赣府厅字<2004>20号文件《关于在峡江水利枢纽库区范围内停建永久性设施的通知》,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库区淹没范围为“自文峰镇的墨潭至吉安县永和镇永安村的舍上,50.5米以下区域”。为了减少库区居民和单位的淹没损失,禁止在库区淹没范围内搭建永久性设施(包括建房、基础设施建设等),在建工程一律停止建设。
(2)基本农田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主要分布在城市近郊。(3)水源保护区、山体水体保护区 水源保护区包括地表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山体水体保护区包括老虎坑水库、稠塘湖水库、禾河等河湖湿地及其周围防护区域,以及真君山、天华山、西垅山、螺子山、天玉山等高程超过100米和具有良好植被状况的自然山体。
(4)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重要生态廊道区
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主要有青原山风景名胜区,钓源古村保护区,吉州窑遗址保护区,娑罗山森林公园、渼陂古村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廊道区包括中心城区各组团之间的绿色隔离地区、沿主要河道两侧区域形成的绿化通廊地区等。
3、城市建设用地综合评定
通过对吉安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范围的综合用地分析,规划拟采用多因子叠加分析的方法确定城市综合建设用地范围,在综合分析用地的自然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土地利用状况、诸多工程及非工程边界条件影响、土地开发成本与效益以及综合生态环境影响等众多因子的基础上,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城市用地进行适宜性区划,划分为三类。
一类用地:高程50.5米-90米,坡度15°以下的地区,用地的自然条件比较优越,能适应城市各项建设的需要,一般不需要或者只需稍加工程措施即可用于建设用地。这类用地具有地形平坦、规整、坡度适宜,地质条件良好,没有被洪水淹没危险,自然环境条件较为优越等特点。河西片区、河东片区、河南片用地中的大部分用地均为一类用地。
二类用地:只须采取一定的工程措施,改善条件后才能修建的用地,它对城市设施或工程项目的分布有一定的限制。包括高程为90米-200米、坡度为15°-25°的地区;最高蓄水位以下的可建用地。
三类用地:包括高程>200米、坡度>25°的地区,不适合建设的用地。包括用地条件较差,现阶段工程技术难以解决的或者需付出巨大代价的用地以及生态敏感地区。禾河和赣江行滞洪灾害危险地区、禾河和赣江城市水源涵养林属于三类用地。
(三)城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为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增加市生态系统中的自然景观、防治和减少生态灾害、加强生态系统的调控、土地资源的可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需提出相应的环境目标和用地开发限制要求。通过制定不同的土地使用限制规则,对土地利用实行控制和引导,提高土地利用总体效益。(1)禁建区
禁止建设区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山体水体保护区、自然和人文保护区的核心区、峡江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库区淹没区以及地质灾害易发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在城市近郊区。水源保护区包括地表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根据《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其范围为市自来水厂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的赣江、禾河水域,沿取水点一侧的滩地以及迎水面堤脚向背水面延伸100米的陆域。
山体水体保护区包括老虎坑水库、稠塘湖水库、禾河等河湖湿地及其周围防护区域,以及天玉山、真君山、天华山、西垅山、螺子山等自然山体。
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有青原山自然保护区、钓源古村保护区、吉州窑遗址保护区、娑罗山自然保护区、渼陂古村自然保护区。其核心区域为禁建区。
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在河西片区的易家——螺子山山脚,河南片区的渡头一带,以及河东片区的平湖一带、草坪桥——毛家,规划建议将其纳入禁止建设区。(2)限建区
限制建设区包括一般农田用地区,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的控制区,重要生态廊道区以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中划定的灾害较易发区等。一般农田用地区包括中、低产田、零星农田菜地等。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的控制区包括渼陂古村自然保护区、青原山自然保护区、钓源古村保护区、吉州窑遗址保护区、娑罗山自然保护区的控制区。
重要生态廊道区包括中心城区各组团之间的绿色隔离地区、沿主要河道两侧区域形成的绿化通廊地区等。
地质灾害较易发区有真君山——杉竹山,天华山——禾埠新村,神岗山,墨江头,周家岭——肖龙岗,永和镇的锦湖村、蔡家村,规划建议将其纳入限制建设区。(3)适建区
适宜建设区为高程50.5米-90米,坡度15°以下的地区,且经过综合用地条件评定的适宜城市建设的区域。
(四)城市发展用地选择
综合考虑到吉安市中心城区三大片区联动和紧凑发展的基本要求,规划期内可选择的城市发展方向有:
河西片区向南发展至新村、宋家、神岗山;向西发展至路口、庙背、普塘、罗家坊;向北发展至曲沙。河东片区铁路以西地带适当向南北方向扩展,北至沙芜,南至老虎坑水库;铁路以东部分向南发展至横江,向东发展至菱塘、大塘、浒岗、云江,向北发展至临江。
河南片区向西发展至罗家、塖上、对门、店下;适当向南发展至社前、连山、梨塘。另外将京九铁路以东与西陇山以南的用地作为远景城市发展方向。
(五)城市空间基本格局
赣江、禾河在中心城区交汇,将整个城区自然划分为三大片区:河西片区(吉州区),河东片区(青原区),河南片区(吉安县敦厚镇及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各个片区内部又被河流、绿地、主干道、过境公路等分隔为若干组团。整个城区呈现“一城三片,两水三岸,多中心多组团”的城市空间格局。
(六)片区功能定位
河西片区:集中心城区文化、娱乐中心,行政中心,商业金融服务中心为一体的综合型片区;
河东片区:集旅游休闲、教育科研、商业贸易以及生态居住为一体的,具有滨江特色的新型片区; 河南片区:工业型片区。
(七)城市布局结构
本轮规划延续上轮规划中的城市布局结构,采用“双环、方格路网、多中心多组团、轴线串接”的城市布局形式。
八、城市建设用地布局规划
(一)城市建设用地现状及分析
吉安市中心城区包括河西(吉州区)、河东(青原区)以及河南(吉安县及吉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三大片区。
河西片区现状大致呈带状分布,平行赣江展开。路网为三纵(吉州大道,井冈山——105国道,滨江路)、六横(大桥西路——吉州大道、韶山路、鹭洲路、阳明路、吉福路、军民路)格局。
河东片区现状开发规模较小,用地主要集中在105国道——青原大道两侧。目前片区内工业和仓储集中在铁路东侧,居住和商贸集中在铁路以西。
河南片区现状主要由敦厚镇、吉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两部分组成。敦厚镇与吉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位于西垅山以北。以105国道为界,国道以西为敦厚镇所在地,路网方正,以君山大道为界,北部为行政、商业、文化和居住区,南部为吉安县工业区;国道以东为吉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布置各类工业以及少量商业与居住用地。现状用地平衡表详见第十九节附表二。城市建设用地现状存在如下的问题:
(1)三片区之间的交通联系特别是河东片区与河南片区的交通联系不足。河西片与河东片由赣江隔断,主要通过井冈山大桥和赣江公路大桥以及吉安大桥三桥连接;河西片与河南片之间由禾河隔断,相互间只有105国道禾埠桥一条通道;河东片和河南片之间除了一座铁路大桥以外则尚无直接联系通道。
(2)城市建设沿赣江、井冈山大道、青原大道展开,结构松散,形态不集中。
(3)城市用地布局混杂,功能调整及用地置换任重道远。主要体现在两方面:城市型用地与农村型用地混杂;工业用地与生活居住用地混杂。
(二)规划建设用地布局原则及用地平衡
1、规划用地布局原则
结合吉安市中心城区的实际情况,规划用地布局的原则如下:(1)支持社会与经济的协调发展;(2)支持生态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3)强调城市交通与城市用地的整合;(4)强化城市用地的空间—时序配置。
2、规划建设用地平衡表详见第十九节附表二。
(三)各类用地布局
1、居住用地布局
规划居住用地面积为2032.36公顷。各组团内部均布置一定规模的居住用地。居住用地尽量成片完整布置,且在布局上与工业用地或者第三产业用地相结合,使居住与就业岗位之间具有便捷的联系。
2、公共设施用地布局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面积为1290.07公顷。公共设施的配置在空间分布上力求均衡,在各个片区及组团都应该设置足够的片区级及组团级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就近提供居民所需的各种服务。同时也应该加强市一级的大型公共设施的建设,提升档次和质量,能够与吉安市中心城区城市的规模和旅游城市的要求相符合。
3、工业用地布局
规划工业用地面积为1866.56公顷。
规划中心城区内工业集中布置于四大工业园区:吉州工业园区、河东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吉安工业园区、吉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对现状零散分布的工业,应通过调整迁往集中的工业园区;一时难以搬迁的大型企业要加强环境建设。
四大工业园区应统筹发展,按“异地办厂、各自纳税”的思路进行整合。吉州工业园区内工业性质较为综合,重点以电子信息、机械制造业为主,兼顾纺织服装业、食品业的发展。河东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规划以机械工业为主,适宜大企业布局,以综合性工业区为发展目标。吉安工业园区:规划其中工业性质以食品、电子等一、二类工业为主。吉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重点发展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广、环境污染少的生物制药、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
其中吉州工业园区与河东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位于城市主导风向上风向,不宜布局大气污染类企业;吉安工业园区与吉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位于城市水源上游,严禁布局水污染严重的企业。
4、仓储用地布局
规划仓储用地面积为109.99公顷。仓储用地布局应与城市的对外交通建设相联系,便于货物的储运、中转和流通;集中布置仓储用地,改变现有仓储规模小,数量多,分布零散的现状;对石油、易燃易爆的化学品等,应根据安全防护的要求,设立专门的危险品仓库,确保城市安全。
5、绿化用地布局 规划城市绿地面积915.20公顷,其中公共绿地761.65公顷,人均绿地面积12.04平方米/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02平方米/人。均匀分布公共绿地,合理配置生产绿地与防护绿地,加强附属绿地的建设管理,全面提高城市绿化率;在绿地系统整体布局上突出“四个结合”,即:大环境绿地与城区内中小型绿地相结合,开放型绿地与经营型绿地相结合,历史文物保护与园林绿地建设相结合,线型绿带与块状绿带相结合;在河道整治中应首先重视生态保全和培育工作,以恢复自然生态状态,尽可能减少人工活动的过分入侵。
九、综合道路交通规划
(一)综合交通发展战略
(1)以快速路为骨架,构建城市机动车交通走廊;(2)以通道建设引导各片区整体协调发展;(3)以公交优先支撑主城区发展;
(4)以规划引导和法制建设保持土地利用与城市交通协调发展。
(二)对外交通
1、对外交通布局原则
(1)完善城市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2)处理好铁路、高速公路、城市道路相互之间的关系;(3)遵循共享共建原则,避免重大基础设施的浪费。
2、重大对外交通设施布局 1)公路建设
(1)高速公路主通道建设
积极加快中心城区对外交通的建设,形成两纵两横的高速公路主通道(两纵为:赣粤、大广高速公路,两横为:泉南高速公路、抚吉高速公路),构建绕城高速公路系统,形成途经青原山——泰和县万合镇——泰和县石山乡——吉安县横江镇——吉州区曲濑、兴桥、长塘、樟山四乡镇——吉水县文峰镇的中心城区绕城高速公路。近期完成青原山以西——吉安县永和镇——吉安县凤凰镇绕城高速公路,远期将该段绕城高速作为城市外环路。当前,要加强福建泉州至广西南宁高速公路(广昌——萍乡段)和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武宁——吉安段)的规划建设工作。(2)公路网络建设
加快中心城区外环路建设,并将105国道改道至青原区以东,经永和大桥过赣江,经吉安县吉安南站站前路与西垅山路相接。(3)农村公路建设 按照“先通达、后通畅、再网化”的原则,加大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投入,加快建设速度。规划加强通村水泥路的建设,基本实现村村通水泥路的目标,在此基础上,加强乡与乡、村与村之间的公路网络建设,形成四通八达的农村公路网。(4)公路站场规划
为适应公路运输和中心城区的发展需要,应加大站场建设,进一步改善旅客的乘车条件和环境。规划拟在河西片区新建规模均为100万人/年站的城南站和城北站(属二级站),改善原站场的交通设施与服务水平。2)铁路建设
(1)京九铁路电气化改造
为了适应国家能源政策的调整以及满足国家环保政策的需要,提高京九铁路的运输能力,规划对京九铁路既有线路进行电气化改造。(2)吉井铁路的建设
吉井铁路位于吉安市西南部,为吉衡铁路的东段,目前正在建设中,其东起京九线上的吉安南站,往西经吉安县、泰和县、永新县至井冈山厦坪,规划建议加快吉井铁路的建设速度。(3)铁路站场规划 吉安站:位于河东片区,京九线上现有区段站。规划对其进行相应改造,以满足吉井铁路建成后客、货运输的要求。
吉安南站:位于吉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东侧,为京九线上中间站。规划对其进行改造,以满足吉井铁路建成后及客、货运输的要求。3)航运、水利水电设施及港口建设(1)航道及水利水电设施
根据赣江现状情况和吉安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赣粤运河及国家水利电力部门的规划,对赣江航道吉安段进行综合整治。拟对赣江进行渠化,市域范围内规划建设峡江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建设通航建筑物,回水至青原区河东街杨家谭自然村附近;规划建设石虎塘航电枢纽,回水至泰和枢纽;规划建设泰和水利枢纽,回水至万安大坝。(2)沿江旅游风光带建设
整治渠化赣江航道,根据赣江沿岸的资源现状,建设一批串珠状的、突出文化上个性和形象上魅力的沿江重点景区,绿化、美化赣江航道岸坡,加强港口建设,对各渡口统一管理,避免对景观造成伤害。(3)港口 重点建设吉安港集装箱码头、吉安港石溪头货运码头,使其融入赣江中游港口群,达到全省港口中等偏上水平,使中心城区水运优势得到充分的发挥。
(三)城市交通
1、城市交通发展战略
(1)土地利用和交通协调发展的战略
吉安市中心城区城市交通与土地利用整体协调发展的根本在于构建复合型网络交通,促进各片区之间相互联系,以公共交通为导向来进行城市空间布局和土地利用规划。(2)道路网络体系发展战略
因地制宜完善、优化各片区道路网,加强各片区联系通道的建设,形成与城市布局结构相匹配的新型道路系统。同时要进一步的完善干道网系统,重视支路网建设,理清道路功能分级,加强停车设施建设,加强交叉口渠化,提高路网总容量。(3)公共交通发展战略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引导合理交通方式结构;充分发挥城市公共交通的作用,提高公共交通的可达性和服务水平;加大公共交通枢纽建设力度;建立各片区、社区与各级就业中心、商业中心之间便捷的公共交通服务网络,以客流集散中心为核心,组织不同等级的公共交通客流走廊线路,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公交线网的覆盖率与公交服务水平,引导居民选择合理的出行方式,分流潜在的小汽车交通需求,在机动化过程中构建合理的交通结构体系。
2、城市公共交通规划 1)公交线网布局措施
(1)规划城市中心区的公共交通线路网的密度,达到3—4公里/平方公里;城市边缘地区的公共交通线路网的密度达到2—2.5公里/平方公里。
(2)市区线、近郊线应紧密衔接,各线的客运能力应与客流量相协调。
(3)公交线路走向与主要客流方向一致,以满足乘客换乘要求,乘客换乘系数不应大于1.3。
(4)客流量大的线路尽可能组织直达公交运输,使服务区内乘客换乘次数最少。
(5)市区公共汽车主要线路的长度宜为8—12km。
(6)尽可能按线路最短原则布设线路,公共交通线路非直线系数不应大于1.4。(7)线路分布均匀,消除公交空白区;线路上客流分布均匀,充分发挥运输工具的作用。2)公交站场布局方案
规划加强城区公交站场建设。设置1个调度中心,3个公交总站。规划设置一个具有综合性功能的调度中心,含车辆调度、培训、车辆修理、清洗、停车、保养等功能,规划设在河西片区城南中心区的军民路与井冈山大道交叉口东北侧。
规划在三个片区各设置一个公交总站,每个公交总站占地面积约1公顷。其主要功能为车辆二级以下保养修理、发班调度、一般清洗等。其中河西片区公交总站:对原有公交公司进行拓展和改建。河东片区公交总站:设在片区东南侧,靠近铁路处。河南片区公交总站:设在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站路口。
3、自行车交通
(1)在次干道及以上等级的道路上,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实行物理隔离,消除相互干扰,保证自行车交通的安全和通畅。(2)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公共交通进站时对自行车交通的妨碍和威胁。(3)改变机动车停车占用自行车道路资源的状况,道路资源的分配体现公平性与合理性。
(4)保证非机动车道的合理宽度,保持路面平整。
4、步行交通
(1)人行道:完善支路的人行道建设,同时加强停车管理和交通执法,拆除违章建筑,清理马路市场、配合停车设施规划将人行道还路于人,建立连续完整的步行空间。
(2)人行横道:除了在道路交叉口处设置人行横道以外,为了保证行人交通安全,避免因行人随意穿越干路而影响干路的车速,在相邻两个交叉口的路段中间加设一条人行横道。
(3)道路交叉口:改造交叉口设计,增设安全岛和高质量的行人安全过街设施。
(四)城市道路系统
1、道路等级规划
城市道路等级可分为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支路三级,其中: 城市主干道间距一般在800~1200米之间,红线宽40~70米,其中60~70米宽道路为景观大道。城市次干道是连接主干道和支路之间的道路,可汇集适量的非机动车,间距一般为600~1000米之间,红线宽25~30米。
规划城市支路红线宽15~22米,主要承担市内短距离交通。
2、道路网布局规划
中心城区城市道路网布局采用“双环、方格路网、轴线串接”的布局形式。
(1)城市环路系统
城市环路系统由城市外环路和内环路构成。城市外环路主要由北环路、西环路、南环路和东环路闭合组成,在城市外围形成一个联系各片区的快速交通干道系统,分流城区机动车交通的压力,并作为过境交通绕城的主要道路。外环路全长60公里,道路红线宽度为26米,为双向六车道,两块板形式。
城市内环路主要由大桥东路——井冈山大桥——大桥西路——井冈山大道——禾埠大桥——井冈山大道——君山大道——吉太路——永和大桥——青原大道闭合组成。内环路全长34.60公里,道路红线宽度为40—70米。(2)城市主干道 城市主干道呈方格网路网形式,干道与环线相结合,以适应各片区用地发展格局。
河西片区主干道为五纵九横,五纵自西向东依次为兴贤路——天华西路、吉阳大道——天华大道、吉州大道、井冈山大道、沿江大道。九横自北往南依次为发展大道、凤山大道、金庐大道、大桥西路、韶山路、阳明路、吉福路、军民路、吉祥路。
河东片区主干道为三纵七横,三纵自西向东分别为滨江大道、青原大道、梅林大道,七横自北往南分别为通源大道、水运一路、大桥东路、金竹路、公略路、赣江大道、水库路。
河南片区主干道为六纵四横,六纵自西向东依次为白云路、富川路、井冈山大道、创新大道、火炬大道、拓展大道,四横自北向南依次为庐陵大道、君山大道、京九大道、西陇山路。
(五)城市道路交通设施
1、城市广场
规划设游憩集会广场8处:分别为河西片区人民广场(已建)、城南新区广场、吉州工业园广场、河南片区庐陵广场(已建)、文天祥广场(文天祥公园以南);河东片区滨江广场3处,各广场面积约为2~6公顷。规划设交通广场1处,为吉安火车站站前广场(已建)以方便旅客集运,占地面积为6.0公顷。
2、城市桥梁系统规划
规划新建3座赣江城市桥梁。分别为永和大桥、石溪头大桥、高速公路大桥。规划新建5座跨禾河的城市桥梁,分别为神岗山大桥、新禾埠大桥、庐陵大桥、白云大桥、环路大桥。规划近期完成高速公路大桥、神岗山大桥、新禾埠大桥、庐陵大桥、永和大桥的建设,远期完成白云大桥、石溪头大桥以及环路大桥的建设。
3、公共停车场
规划在中心城区内设置机动车停车场15处,每个停车场所用地1~5公顷不等。
4、公共加油站
公共加油站按1200~1500米服务半径分散布置在交通干道两侧,同时在城市各主要出入口也设置了加油站,规划共设置14个加油站。
十、重大基础设施布局
(一)给水工程规划
1、规划原则与目标 规划原则:以现状城市供水状况和需求为依据进行统一全面规划;改造和建设新水厂的同时,注意节约用水;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合理超前建设,提高供水的安全性与可靠性;发挥管网最佳输配水能力,合理调整管网布局,以求经济运行,降低制水成本。
规划目标:增加城市供水规模,满足吉安市经济发展和新城建设用水要求,解决好缺水区域的水量及水压问题,远期城市供水普及率达到100%;规划各片区给水管网联网,远期城市供水主干管成网成环,保证供水的可靠性;选择最优的近、远期给水工程规划方案,节约能耗和水资源,提高水质标准,满足城市生活饮用水要求;为规划期内各项给水工程建设提供依据。
2、用水量预测
规划近期至2010年,城市人口53万人;规划远期至2020年,城市人口73万人。供水普及率100%。依据中心城区历年城市用水量状况及总体规划修编用地布局,并参照类似城市用水指标,预测中心城区规划年综合用水定额为: 2010年为450升/人·日,2020年为500升/人·日;单位建设用地综合用水量指标:2010年为0.5万m3/km2·d,2020年为0.55万m3/km2·d。取两种方法预测数据的平均值作为2010年及2020年城市需水量的依据。则近期(2010年)城市需水量为:25万立方米/天;远期(2020年)城市需水量为:39万立方米/天。规划水源为赣江和禾河水;规划水厂近期保证五岳观水厂投产和完善现状吉安县水厂设备;远期据用水规模,适时建设五岳观水厂二期工程和吉安县水厂二期工程,在此基础上还需修建新水厂7万m3/d的规模;根据当地情况,可考虑在河东片区增加彭家山水厂,以满足远期用水要求。区内供水干管逐步由枝状改造成环状;严格执行《水法》、《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和《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中水源卫生保护规定,并制定相应措施,以保护供水水源。
(二)排水工程规划
1、规划原则及目标
城市排水老城区采用雨、污合流制,新建区采用雨、污分流制;根据地形、水系,合理进行雨水分区,使雨水能就近排入水体;充分利用现有管渠、沟塘,根据地形条件,高水高排,低水低排,减小泵站规模;合理进行污水分区,合理确定污水处理厂位置,减少提升泵站数量,近、远期结合,分期实施;减少水污染,保护水环境。
2、污水工程规划
城市污水量参照类似城市的估算方法,取城市需水量的80%,近期(2010年):污水量为20万m3/d;远期(2020年):污水量为32万m3/d。根据吉安市的实际情况,中心城区被赣江和禾河划成三个天然的排水区域,建议分别在三个区分期建设污水处理厂,采用生化处理方法处理城市污水。近期,加快建设吉安市骡子山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考虑二期工程的建设。同时,在河东片区和河南片区分别建设处理规模为4万m3/d的污水厂两座,分别位于河东片区的滨江大道以南、梅林大道以东以及河南片区的瑶前,为远期发展留有空间。另外,在吉安县境内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设工业污水处理厂。远期,在近期的基础上使污水处理厂规模达到32万m3/d,使得污水处理率逐步由40%上升至70%,直至90%以上。污水厂尾水排放根据受纳水体水质确定。
进一步加大排水管网系统建设和改造,基本建成雨污分流的城市排水系统即:污水设施及主干管,充分利用地形,合理布置,尽量采用重力流,避免不必要的压力流;充分考虑与周边地块的相互关系,保证周边地块和本地块的排水畅通;规划的管位安排、管径大小按远期需要一步到位,避免重复建设。老城区按截流式合流制布置污水管网,尽可能利用已建的污水设施及已有管线,同时将现状企业及村庄的污水排放与规划管线相结合,以便于分期实施,在此基础上对规划区的污水系统进行适当调整;新区污水管道与排水管道分开独立布置,与规划道路同期建设。
3、雨水工程规划(1)雨水量计算
6.北安市生态规划 篇六
为促进水产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转方式调结构,进一步完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度,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根据国家和省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需要,在科学评价水域滩涂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力的基础上,科学划定各类养殖功能区,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保护水域滩涂生态环境,设定发展底线,稳定基本养殖面积,保障渔民合法权益,确保有效供给安全、环境生态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实现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渔民的发展总目标。
二、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因地制宜。根据全市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结果
和水产养殖产业发展需求,形成我市养殖水域滩涂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总体思路。根据农业部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大纲的具体要求,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制定本区域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管理的具体措施,科学编制规划。
2.生态优先、底线约束。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科学开展水域滩涂利用评价,保护水域滩涂生态环境,明确区域经济发展方向,合理安排产业发展空间。将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保护或公共安全“红线”和“黄线”区域作为禁止或限制养殖区,设定发展底线。
3.合理布局、转调结合。稳定淡水池塘养殖,调减水库网箱围栏养殖,发展生态养殖,支持设施养殖向工厂化循环水方向发展,发展稻田综合种养,实现养殖水域滩涂的整体规划、合理储备、有序利用、协调发展。
4.总体协调、横向衔接。将规划放在区域整体空间布局的框架下考虑,规划编制要与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同时注意与本地区城区、交通、港口、旅游、环保等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避免交叉和矛盾,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三、工作内容
(一)规划范围。规划中的养殖水域滩涂是指我市管辖水域滩涂内,已经进行水产养殖开发利用和目前尚未开发但适于水产养殖开发利用的所有(全民、集体)水域和滩涂。已经进行水产养殖开发的水域滩涂面积超过 1 万亩或养殖年产量超过 3000 吨的县(市、区),需独立编制本行政区域规划。根据渔业统计数据,我市 13 个县(市、区)都符合独立编制规划条件。同时,市本级也要编制全市区域范围内的总体规划。
(二)规划依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 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6〕1 号)、《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赣农办字〔2017〕12 号)等文件精神进行规划。
(三)规划期限。2016 年至 2030 年。
(四)基本功能区划。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分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
1.禁止养殖区
(1)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展水产养殖。
(2)禁止在港口、航道、行洪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等公共设施安全区域开展水产养殖。
(3)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水体开展水产养殖。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从事水产养殖的区域。
2.限制养殖区
(1)限制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外围保护地带、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功能区开展水产养殖,在以上区域内进行水产养殖的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2)限制在重点湖泊水库等公共自然水域开展网箱围栏养殖。重点湖泊水库饲养滤食性鱼类的网箱围栏总面积不超过水域面积的 1%,饲养吃食性鱼类的网箱围栏总面积不超过水域面积的 0.25%。各地应根据养殖水域滩涂生态保护实际需要确定重点湖泊水库,确定不高于农业部标准的本地区可养比例。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养殖区。
3.养殖区
包括池塘养殖区、湖泊水库养殖区和其他养殖区。池塘养殖包括普通池塘养殖和工厂化设施养殖等,湖泊水库养殖包括网箱养殖、围栏养殖和大水面生态养殖等,其他养殖包括稻田综合种养和低洼盐碱地养殖等。
(五)规划成果。规划的主要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件和编制说明等,其中规划文本和图件为报批材料,编制说明为报批材料附件。规划文本按照规划编制大纲的要求编写,规划图件包括养殖水域滩涂总体现状图、养殖功能区规划图等,图件应标明各水域滩涂的四至范围、区域功能等。图件比例尺和幅面:一般为
1:50,000,或根据行政区域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图件比例尺,幅面
一般为 A3,坐标系与投影等参照本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四、工作安排
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2018 年 10 月底前完成县级规划编制工作,并以县(市、区)政府名义发布;11 月底前完成市级规划编制工作,并以市政府名义发布。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编制准备。组织成立市级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县级领导小组与技术指导组。市级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主要职责是统一部署编制工作,提出编制基本要求,审定工作方案;协调解决编制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审定规划成果。技术指导组由领导小组推荐的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论证工作方案,协助资料收集和分析工作,对编制工作中的矛盾和重大问题提出解决建议,评审专题研究成果和工作成果。编制工作由各编制单位(市、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自行与具备编制能力的科研院校(所、公司)协商,签订规划编制合作协议,共同开展。
2.编制起草。各编制单位与合作单位收集分析有关资料,并开展必要的实地调研、勘查测量和专题研究。专题研究成果经技术指导组论证后,由编制单位汇总完善,并按照编制大纲的内容和要求编制规划,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编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组织召开技术指导组会议论证,并由领导小组审定。
3.协调论证。规划征求意见稿在征求有关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意见后,由编制组继续修改完善,形成规划评审稿。成立由各有关部门和研究单位的专家组成的规划评审专家组,按照有关评
审方法、程序进行评审,并提出意见。编制组根据评审意见修改
完善并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形成规划送审稿。
4.上报批准。规划送审稿由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上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由本级人民政府颁布施行。经批准的规划应向社会公开,并报上一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规划编制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任务抓紧抓好。
2.增强工作合力。国土、水利、环保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农业部门,及时准确提供水域滩涂养殖规划编制所需的各类资料。对编制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要及时商讨,提出解决方案。
3.保障工作经费。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量大,涉及面广,质量要求高,为确保工作顺利完成,各级财政要按有关要求及时妥善安排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经费,保障规划编制工作正常开展。
7.淮安市交通发展战略规划浅析 篇七
1 淮安市交通发展现状与评价
1)公路网。a.公路网发展水平。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高等级公路的比重只有12.62%,高等级公路比例偏少,路网等级结构不尽合理。b.干线公路网运行特征。淮安市国省干线公路总体运行一般,部分干线公路服务水平较低。因此今后淮安市要扩大国省干线公路规模,提高技术等级,扩充车道数,以改变淮安市国省干线部分公路服务水平较低的状况。2)公路场站。淮安市场站数量少,等级低,规模小,不能满足淮安市未来发展需要,且布局不合理,未能与水路、铁路等其他运输方式形成有效的统一协调,衔接度欠缺。3)航道网。淮安市航道网建设滞后,除京杭大运河等少数内河航道是四级以上航道外,其他基本上都是四级以下内河航道,航道网等级结构不合理,低等级航道偏多,缺少高等级航道,具有合理层次结构的航道网结构尚未形成。4)港口。目前,淮安港尚未形成科学、合理的港口布局,从港口选址、码头布局、装卸工艺配套等方面缺少系统全面的论证。沿河各港口的码头布局不够合理、功能定位重复,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良竞争,削弱了总体竞争力。5)铁路。由于铁路少,淮安市与周边的联系不方便,到扬州、南京要绕道海安,到连云港要绕道新沂,到安徽要绕道徐州或南京;还有目前新长线的铁路质量低,旅客列车行车速度慢,且运输班次少,绕道运输多,在途时间长,不能满足人们的出行需求。6)管道。淮安市目前有一条淮安—连云港的卤水输送管道,每年输送盐卤的能力为365万m3,极大地促进了对淮安市域内丰富盐矿资源的开发利用。
2 淮安市交通发展剖析与认识
淮安市交通发展的SWOT分析如表1所示。
3 淮安市交通发展原则和目标
1)基本原则。
为了促进淮安市交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妥善处理好与交通发展相关的各种关系,需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交通发展与淮安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各种交通方式发展相互协调;淮安市域内交通发展相互协调;交通发展与自然相互协调;交通发展与交通安全、科技创新相协调。
2)战略目标。
以交通引导淮安市社会经济发展为出发点,形成规模适应、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层次分明、技术先进、四通八达的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构建高效、畅通、快捷、安全、功能齐全、现代化的综合运输体系,形成一体化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确立淮安作为江苏省重要交通枢纽地位,成为能够辐射周边2 000万人口的苏北腹地中心城市,保证淮安“富足、和谐”的发展。
4 淮安市交通发展战略
4.1 加快建设一体化的交通基础设施
交通设施一体化的基础是规模巨大、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的交通设施。淮安市仍处于交通发展初级阶段,扩大交通基础设施规模,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等级,扩大交通通道的容量,是构建淮安市交通基础设施网络的关键。同时,淮安市将很快融入到长三角及连云港的发展当中,因此,必须重点建设与连云港、长三角方向联系的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做好交通网络衔接。
4.2 加快建设一体化的综合运输体系
加快建设一体化的综合运输体系的具体举措:大力发展水运和铁路,重点发展水运,从而促进多式联运加快发展;继续加强公路建设,建立以公路为基础的综合运输体系;加快旅客运输系统建设,建立起与连云港、南京都市圈等地便捷的快速客运系统;加快淮安现代物流业发展,构筑苏北区域物流中心。
4.3 加快建设一体化的交通信息管理系统
淮安市交通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以建设淮安市区域公共信息设施为基础,以电子政务为龙头,以信息服务为切入点,大力推广和应用信息技术,用信息化带动全市交通运输领域改革创新,实现交通行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具体举措:建设全市公共信息设施,全面推广电子政务,提高全行业信息化水平;统一信息标准;建立基础信息数据库;安全保障信息系统及信息智能化;提供优质的公共信息服务。
5 淮安市交通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5.1 交通网络优化行动
5.1.1 交通网络对外衔接
1)公路网对接行动。
往南京方向:宁淮一级、宁淮高速;往扬州方向:京沪高速、金湖—宝应(S331)、金湖—汜水(S332)、洪泽—泾河、施河—曹甸、流均—西安丰;往连云港方向:淮连高速、老张集—灌南(S236)、涟水县城—灌南(S235);往盐城方向:徐宿淮盐高速公路、涟水县城—苏嘴(S234)、涟水—芦蒲、洪泽—楚州(S328)、涟水—羊寨(S329);往宿迁方向:徐宿淮盐高速公路、京沪高速、宁宿徐高速公路、G205、S325、洪泽—泗阳(黄圩)、武墩—泗阳(新袁)、新集—沭阳(S326);往安徽方向:宁淮一级、宁淮高速、金湖—铜城、盱眙—明光、钱巷—平安、古桑—张铺、盱眙—半塔、马坝—铜城。
2)航道网对接行动。
京杭运河淮安段:京杭运河是国家水运主通道,也是淮安市航道网的纵向主轴。京杭运河淮安段向北紧靠宿迁,向南直连扬州。目前,淮安段是整个苏北运河水深最浅、航宽最小、等级最低的瓶颈航段。盐河淮安段:盐河是江苏省干线航道网规划连接京杭运河和连申线的一条干线航道,是淮安市以及苏北地区最便捷的出海航道,也是连云港重要的集疏运通道。淮河出海航道:淮河出海航道是江苏省干线航道网规划的“一横”,主要由洪泽湖南线、苏北灌溉总渠、淮河入海水道、通榆河、灌河组成。淮河出海航道是河南、安徽、江苏三省间的省际通道,也是河南、安徽与苏、浙、沪地区煤炭、大宗物资运输的经济航线和淮煤出海的捷径通道。金宝航线:金宝航线连接淮河和京杭运河,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输水河道,也是安徽、河南等地煤炭、建材运往苏南、浙沪地区的捷径。淮沭新河:淮沭新河连接淮安市与宿迁市,是两市之间经济社会联系发展的水上较重要的客货运输通道。
5.1.2 交通线路内部优化
交通线路内部优化的行动计划:提高市区与各区县、重点乡镇联系公路等级水平,强化向心功能;服务主城区扩展,强化环线功能;增加高速公路连接线,改善网络连通;增加主城区与古城区连接线,加强城市组团联系;提高东西向高等级公路,完善路网结构。
5.1.3 交通通道容量扩充
淮安市最重要的交通走廊有两条,一条是宁淮连交通走廊,一条是京沪交通走廊。今后要提高通道内基础设施等级水平,扩充通道容量,发挥交通走廊对淮安市发展的引导拉动作用。
5.1.4 港站枢纽功能强化
为将淮安建成江苏省重要交通枢纽,首先需要将淮安的枢纽港站设施规模做大做强,故要高标准高起点的规划建设淮安港站枢纽设施,提高港站设施的规模水平,真正形成交通枢纽,发挥枢纽经济作用。
5.1.5 旅游交通系统建设
1)重点建设具有旅游特色的环湖公路;2)逐步建立旅游信息发布系统。
5.2 公路快客系统研究行动
确立公共快速交通优先的发展思路。依托公路、采用BRT技术,是现阶段快速客运的理性选择。规划淮安市对外快速公交网络,利用淮安市对外交通走廊布置BRT线路,实现与连云港、徐州都市圈、南京都市圈、苏锡常都市圈以及大上海为龙头和长三角都市圈便捷的联系。
5.3 信息标准统一行动
5.3.1 统一电子政务系统建设标准
全市建立一体化电子政务系统,实现政府交通部门和大型港口、枢纽之间的网络交互办公,建立一体化的政府公众信息服务系统,信息网络实现宽带化,网络间实现高速互联互通,重点开展认证服务、质量监督服务、交通经济信息服务。各区县间形成统一的电子政务系统建设标准。
5.3.2 统一基础数据库建设标准
制定统一行动计划,开展对重要交通系统要素信息资源的收集,充分利用已有数据信息,补充缺少的信息,按照标准的信息格式处理、存储。建立完整的基础信息数据库,并按照一定的共享机制来实现跨地区、跨行业的信息查询、获取等功能。整合信息资源,加快行业基础数据库建设,建成公路、港口、航道、营运车辆、船舶、从业人员、交通科技等基础信息数据库。
摘要:对淮安市现状公路网进行了分析和评价,通过对淮安交通发展的SWOT分析,确定了淮安市交通发展的原则和目标,并提出淮安市交通发展战略,据此提出了淮安市交通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关键词:交通发展,原则,目标,战略,行动计划
参考文献
[1]江苏省交通厅.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研究(2001~2020)[S].
[2]江苏省交通厅.江苏省干线公路发展规划研究(2003~2020)[S].
[3]江苏省交通厅.江苏省内河航运发展战略研究(2003~2020)[S].
8.漫谈生态水利规划 篇八
何冰(以下简称何):我个人觉得这些现象是气候变化引起的,而造成的结果则应该归结到涉水设施不完善和城市化脆弱性上面。北京前一段时间也出现了“陶然逐波,机场观澜”的现象。
从第一个角度来看,简单地说一次降雨在地面上能产生多少雨水量是不准确的,因为不同的降雨形成的地表径流是不一样的。能否形成地表径流,形成多少,一要看它降在什么地面上,二要看降雨强度及其量的多少。一般降雨强度及其量比较小的话就会直接下渗,并不形成地表径流,在流域自然坡面上,有50%左右的降水会渗掉,只有一部分会形成地面径流;城市化后由于地面硬化及城市管网化,减少了下渗量,入渗的比较慢,形成的径流相对就比较大,且汇集速度快。另外,城市化后,河道功能发生了改变,减少了调蓄作用,径流在某些特定的低洼地区大量汇积,从而造成局部区域水量剧烈增加。一般来说,城市一年降雨量约60%左右都能够形成地表径流,一天的降雨量达到约六个东湖的水量是有可能的。因为,在“热岛效应”、季风气候与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下,极端气候事件频繁发生,东湖作为城中湖的水量本身也不是特别大,而且武汉地区亚粘土较广,渗透系数小,暴雨强度比以前大了很多,水也就容易在地表积蓄,从而,出现武汉一天就下了约六个东湖水量的情况。
目前,由于城市化进程中涉水设施不完善,对于水文特征变化的应对能力不足,造成了类似城市水害的频繁发生。
记:水利史专家周魁一教授给我们讲过这么一个段子,说是王安石变法的时候有人建议把梁山泊的水排干变成良田,王安石觉得有道理,但是又顾虑失去蓄水之地,旁边就有个官员说在梁山泊旁边再挖一个湖。这是一个笑话,但是我们现在就在做着类似的事情。现在建的各种水库大坝,无非就是挖一个更深的湖,把一些浅湖的水汇集,但解决不了根本问题。今年长江中下游大旱的时候上游的三峡水库加大了下泄流量,达到121.2亿立方米,但对武汉及周围地区来讲,两周还不如一天的降雨有效果。从水利的角度我们应该如何思考这个问题?
何:从大流域上不好说,毕竟我自己的关注点是在一个城域的范围内。现在一个地方的水资源大概有降雨、过境水、地下水、外调水等,但最主要还是靠当地降雨所产生的地表水。从降雨来说,过去有一个说法叫“一片天对一片地”,一个地区的水资源量大概就那么多。现在的城市化或者说城镇化的过程中,我们把太多本该属于水的土地给占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水有那么大的量就需要有那么大的地来盛着。过去有个提法叫“退耕还林”,现在叫“退耕还湖”,还湖干什么?就是调配水资源。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匀,不可能每天都下雨,它就是有时候不下,有时候下暴雨,这就必须有相应的“调节”措施,而自然的调节措施就是河湖。现在我们把太多的河道、湖泊给开发了,自然就没有这个调节功能了。
现在习惯说“九龙治水”,实际上是把水利的某个单一功能给放大了,做成了主要目标。我认为水利是一个“道”(编者注:是指哲学意义上的“道”的概念),是一个综合的,不是说某一个最好,而是综合最好。我们现在总结的水利有六个主要功能,即:水安全,主要是指防洪排涝,解决水多的问题;水资源,解决水少的问题;水环境,解决水质的问题;在前三者的基础上构建水生态;然后是水景观以及水经济。在过去防洪排涝,城市内的多归市政部门,城市外的归水利部门;水生态的水质部分归环保部门,动植物归林业部门;城市内的水系规划也多属于城建和园林。城建是下不到水里的,他不了解水下的环境,自然做不了水生态;而水利又只管城市外防洪排涝,不管岸上的事,不进城,所以造成了“九龙治水”这样的一个弊端。俗话说“有一利就有一弊”,从哲学角度来说,换个角度未必还是最好的,一个东西越亮,它的背面可能越暗,当我们强调某一方面功能时,是否也去考虑考虑可能受影响的另一方面。所以,我觉得,第一,我们缺少的是在一个区域内涉水事务的综合考虑;第二,缺少的是流域内以城乡行政区划为界定范围的中观层次规划;第三,缺少一套对公共资源的“哈定悲剧” 的应对平衡。(编者注:“哈定悲剧”即公共资源悲剧,最初由哈定提出。说的是当草地向牧民完全开放时,每一个牧民都想多养一头牛。因为多养一头牛增加的收入大于其供养成本,明显这是有利可图的。虽然对于单个牧民来说,他增加一头牛是有利的。但是如果所有的牧民都看到这一点,都增加一头牛,那么草地将被过度放牧,从而不能满足牛的需要,导致所有牧民的牛都饿死,也叫作公共资源悲剧。)城市化意味着现在的自然资源已经不能承载传统的水土资源利用模式,考虑到类似的生存和发展,如果继续沿用传统的这种思维模式是不是能够持续?我们看到的河湖水体污染,其实都是表象,我们需要考虑的是“以一种什么思维方式来协调水土资源”。比如,北京花了数百亿建设北京奥运水系,按理来说应该已经治理的差不多了,为什么一下雨还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这里当然有气候变化等不可控制因素,但是不是存在涉水体系和规划理念不尽合理等更深层的问题?
记:撇开其他体系原因不谈,对于奥运水系治水理念中的“雨污分流”,您是怎么看的?
何:我认为雨污分流是必须的。北京是个严重缺水的地方,奥运水系在采用“雨污分流”的同时,借助奥运湖充分利用雨洪实现了水资源的良性循环,解决了自身的水资源需求。雨洪利用是一个集收集、储存、过滤、再利用的循环过程,而雨洪利用的前提就是雨污分流。由于生活污水相对比较均衡,有多少人就有多少污水,所以污水处理厂可以做生活污水处理;雨水不是均衡的,要么没有,要么很多,是不可控的,它需要有一个调蓄工程,先调蓄起来再净化处理,循环利用。我们现在城市里面的排水系统只有传统市政的排污系统,缺少雨洪调蓄和雨洪利用的体系,奥运水系中的治水理念值得我们学习。
记:但是现实中我们并没有用奥运水系中的治水理念来治水,我们该如何看待现实中的做法,如何去改变它?
何:人类对自然界的期许到底是什么?把自然界变得完全风调雨顺那是不可能的,自然界有它自身的规律。可我觉得我们已经不像以前那样遵循自然的规律去做事了,我们实际上是在改造后的自然,问题是改造后的自然它是不是可持续?所以,在面对这些问题的时候,关键是我们的这套体系在制定的时候它是不是相互适宜的、综合的。我们现在的很多做法不是综合治理,就像我们大家都喜欢水,于是挖了个湖,挖了个湖以后没水,就上别的有水的地方调过来,这是一个很简洁的方案,但却不是最优的、可持续的方案。如果我们没有可调的水怎么办?或者说我这样做对别人是不是有害?漓江就是特别明显的例子,“桂林山水甲天下”,为了深度开发旅游资源,桂林建了一个“两江四湖”,但是没好水,于是从漓江的上游建了一个渠道把水引过来,大概十几到二十几天换一次水。旅游是有污染的,中国传统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可我们现在是有了污染就把它排到别人家,“己所不欲”却给了别人。我们现在是“我”想好,“我”这儿没水就把别家的水引过来,引过来后别人那可能会有一些变化,然而有多大变化不知道。水调过来后“我”就把自己这儿该处理的污水通过水循环排到下面,这样实际上是把“我”应该承担的责任转嫁给了下游。真正解决问题,我觉得需要调整的是治水模式。
做城市规划的习惯于“把吃水布置在城市河流的上游,把排水布置在城市的下游”,如果把城市放在流域上一起来看,就会发现这就好像猴爬树一样,向下看都是笑脸,向上看都是猴屁股。怎么讲?你向上看都是人家的排污口,因为你的上游是别人的下游,但同时你又把你的污水排给了别人。我觉得要破解这种问题,流域共建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城市要把自己“家”里的事搞清楚,这就是水权的问题。
记:为什么不能形成一个全国性的大流域规划?
何:据我了解有这样的大流域规划。但问题是宏观规划需要中观、微观规划支撑和实现,在城市层面这样的综合涉水规划还比较少,做水资源规划的只考虑把水资源规划做好,做防洪排涝的人只考虑把防洪排涝做好,但是好加好未必就是更好,因为水功能本身可能就有矛盾。现在缺的是在城市层面把涉水功能放在一个平台上,让其各项功能形成综合最好、综合最优。
记:那单从防洪来看,您觉得现在的城市防洪应考虑到哪些问题?
何:城市防洪,我觉得实际上是一种社会职责,每一个部门都承担一部分。有人就说北方前两年降雨少,缺水,这两年雨又下的特别多,河湖蓄水量还远远不够,这是为什么?这是我们排的太厉害,排的时候没有综合考虑。我觉得,一方面是“资源利用问题”,当洪水来的时候考虑的多是它是“灾”,没想到它也是“钱”,也是“资源”,所以我们的河道修的很宽,行洪能力很强,当洪水来的时候,我们把可以作为资源的洪水排到了下游,当我们想去利用的时候发现水没了。另一方面是“流域共建问题”,洪水排到下游实际上是一种灾害转移,因为整个流域体系防洪标准是一致的,这个地方由于城市化建设防洪标准提高后,自身防洪安全没问题了,但下游地区可能就有问题了。要解决这个问题既有流域的问题,也有城市的问题。从流域系统而言,像“三峡”这类工程我觉得多了好,因为有了这样一个调蓄库,才可能对水资源进行调配。问题是我们现在调水的工程只讲调水,防洪的工程只讲防洪,水环境的工程只讲水环境,缺少一个大区域范围内进行系统的调配。
我们试图在做一个有思想的城市河湖水系规划。河湖是载体,通过城市的河湖水系来解决几件事:水安全,防洪排涝的问题;水资源,解决区域水资源的调配和高效利用问题;水质的问题,怎么样实现水质好;水生态,怎么构建健康的河湖生态系统、水景观,怎么打造滨水宜居环境;在整个体系的最上层还有一个水经济问题,要建得起养得活,谁来出资,谁来维护,这就涉及到水土资源整合的问题。实际上滨水资源的稀缺性所带来的高价值,水利部门没有享受到,现在滨水土地给你去建设,建设之后土地升值,可以将一部分收益返回给水利部门。所以我们做的就是用土地升值来建设,水资源的循环来养护。现在城市治水既有技术问题,更多的是思维方式的问题。水是近于“道”的,治不好水是我们治水的观念可能存在问题。哲学是解决90%的问题,技术是解决10%的问题,治水是个哲学问题,我们缺的是治水的智慧,不是技术。
记:对于水资源的利用我们现在还面临这样的状况,几乎所有城市的地下水都存在超采现象,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何: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我认为既有管理方面的问题,也有认识方面的问题。
管理的问题是管理不严,抽取地下水最经济、又没人管,所以大家都抽。
认识的问题是大家没有意识到地下水超采的危害,认为地下水取之不尽,又没有危害。地下水并非取之不尽,抽完了就没有了,所以现在井打的越来越深;同时,地表水与地下水有紧密的联系,随着地表水污染,同时也加剧了地下水的污染。还有,随着地下水的下降,地下漏斗越来越大,地质构造中水的张力没有了,土壤中的空隙越来越小,一方面地表沉降越来越明显,另一方面回灌、补充地下水越来越难。地下水超采造成的环境问题许多是不可修复的。
记:地下水它的压力是地底下形成的,这个压力一破坏我们就恢复不了了,那么,地表水是靠什么力渗到地下去的?在下渗的过程中会不会受到地下水压力的抵抗?
何:简单讲地表水是靠重力下渗的,在下渗过程中会受到地下水的影响。
记:深层地下水与浅层地下水有什么关系?
何:在一个大的区域内,深层水与浅层水肯定是有紧密的关系。就比如一些古老的河床,它其实可能就有地下河,在某些地方被挡住了,它就会涌上来,涌出地面形成地表河流,而另一些地方出现断层,它就会向更深处流动。比如过去用的DDT农药,几十年已经不用了,但是从抽取的深层地下水中还是能检测到,说明它就是渗下去的。
记:有资料说郑州也缺水,一个紧挨在黄河边上的城市还会缺水吗?
何:郑州是个严重缺水的城市。它是这样算的,看的是人均水资源量。郑州市多年平均降水量635.6mm,人均水资源量不足200m3,只有全国的十分之一。而黄河水是一个公共资源,黄河流域的水权问题基本上已经明确了,已经分配到沿黄各个城市,每个城市有多少水是有指标的,郑州是不能随便抽取的。
记:您提到您未来的研究方向是基于城乡水务一体化思想的生态水系规划与实践。您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呢?
何:我们试图在城乡或者区域这样一个中观尺度范围内,不仅从水利,更多的是从城市建设、环境、生态的角度来系统考虑涉水问题,把涉水问题作为一个体系来考虑,我们叫“城乡水务一体化”,城乡涉水问题协调好了,相关涉水功能问题也就解决好了。
实际上这里我们说的水务叫“城乡涉水事务”,不同于习惯上的市政给排水。为什么要说城市与乡村呢?实际上城市化进程中,城市把许多事情转嫁到了乡村,把农村的水资源调到了城市,把城市的污水排到了农村。在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城市是强者,农村是弱者,因此在规划中就应该兼顾两者的权益,我们叫做“城乡统筹和流域共建”。
记:从生态的角度看水及涉水事务,以这个理念来建设一个系统,从科学上看这个体系的可行性有多大?
何:从生态的角度看水及涉水事务,是在涉水问题规划中充分考虑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的因素,是更加注重生态和可持续发展,它既符合哲学的辩证思想,又符合系统论的科学原理,我们认为在城乡这样的中观区域,建设“城乡水务一体化”这样一种符合生态理念的系统是完全有可能的。
记:如果将城市周边的水系建成自然化的小流域内的蒸发和降雨的循环,将城市下水设施建设成类似于法国那样的水平,包括一个整套的雨水收集利用体系,一个郑州市大概需要多少投资?
何:我不好把法国的涉水设施水平与国内比较,因为标准、措施和系统等无法比较,但可以举个例子,比如郑州,郑州生态水系规划建设投资大概一百多个亿。我说的是基于规划的投资,既不是一次性投资,也不是近几年的投资,而是一个远景规划估算总投资。实施过程中,既可以采取水土经济方式市场解决,也可以采用政策补贴方式杠杆撬动,当然也可以利用自然的修复能力——比如树木绿化种植小苗——慢慢形成。
记:那如果将整个黄河流域恢复到理想的生态环境下,您估计一下需要多少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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