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线损管理办法

2025-02-23|版权声明|我要投稿

国家电网线损管理办法(精选10篇)

1.国家电网线损管理办法 篇一

10kV及以下电网线损精细化管理

作者:刘志良 国网嘉祥县供电公司 2016年《工程技术》文摘版第7期

摘要:电网线损是电力企业的一项重要综合性技术经济指标,它综合反映了电网的规划设计、生产技术和运营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随着10kV及以下配电网建设及应用规模的不断扩大,目前电网总体损耗的60%以上都在10kV及以下配电网环节。因此,对10kV及以下配电网采取精细化的线损管理措施已经成为电网降损的一个关键所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10kV及以下配电网;线损;精细化管理

前言:作为供电企业一项十分重要的技术经济综合性考核指标,线损不仅是电网规划设计、生产技术以及运营管理水平的综合反映,同时对供电企业的经济效益也有着直接的影响。因此,对10KV及以下配电网采取精细化的线损管理措施已经成为电网降损的一个关键所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影响10kV及以下电网线损的因素

1.1技术线损的影响因素及其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1)配电变压器、CT、PT、无功补偿电抗器以及消弧线圈等电气设备的铁损和铜损等固有损耗;配电线路以及用户专线的线路损耗;电缆、无功补偿电容器以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的介质损耗与电晕损失。(2)电气设备的绝缘失效而造成的泄漏损失;变电所、开关房中各种二次设备、保护和控制装置以及通风消防等设备的损耗。(3)配电网中电气设备陈旧、老化现象比较严重;早期建设的配电线路的线径不合理,普遍偏小;电源点不足导致配电线路供电半径普遍偏大;配电网中一些应该淘汰、退运的高损耗配电变压器仍在运行。1.2影响管理线损的因素

管理线损具有不可预知的特点,其并无固定规律可循。供电企业对电网的管理不力以及计量设备误差等是产生管理线损的主要原因。10kV及以下配电网管理线损的主要影响因素有[2]:(1)由于电能计量装置自身精度问题而引起的计量误差,以及计量装置安装位置和安装工艺存在问题所造成的计量损失。(2)在电力营销的管理环节中,由于抄表和核算过程的差错所导致的损失,以及供电端与售电端抄表结算时间不统一所导致的误差。(3)在用电管理过程中,电力用户的窃电、不规范用电行为以及电网漏电等原因所导致的损失。

2、10kV及以下配电网线损精细化管理的实现 2.1完善线损管理机制

要实现线损的精细化管理,首先要建立完善的线损管理机制。供电企业可以通过成立由高层领导直接挂帅、主要生产部门归口管理、各相关部门及单位共同组成的线损管理专项领导组和工作组,建立起“牵头管理、分头负责、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线损管理组织体系,从思想层面和组织层面做到协调统一。其次,还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合理、可操作性强的线损“四分”管理工作方案,2.2规范线损精细化管理

(1)加强基础档案管理。要建立10kV及以下配电网完整的10kV线路以及380V台区设备台账,及时更新客户档案资料。可以说,线损“四分”管理的基础就是以闭环控制的台账管理来保证台账与实际配电网的一致性。为保证记录资料与电网建设以及电气设备变更保持一致,要对资料档案进行动态管理和闭环控制,最终确保基础档案资料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2)对理论线损的计算要加以重视。作为评估电网自然线损水平的依据,要把计算理论线损当成是实现管理降损的一项重要 工作来完成。不仅要对计算过程和结果进行严格的审核,还要 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计算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以制定出下一 步的降损措施。

(3)明确线损指标的考核责任制。要将线损指标的考核责任层层落实,一方面要从供电公司层面对相关部门以及下属各分公司进行考核;另一方面要将考核指标进行分解,将责任下达到部门内部的各班组及个人,以进行内部考核。

2.3引入信息技术以提高计量管理水平

可以通过推广应用多功能电子表、安装环网计量点、定期对电能计量装置进行轮换等方法,有效提高计量精度和计量管理水平。此外,利用计量自动化系统可以实现实时抄表管理,也能够有效提高抄表管理水平。而且计量自动化系统还能够避免传统手工抄表所造成的错抄、难抄和漏抄等问题,在技术上保证了“四分”管理的实现。

3、线损精细化管理的有效措施

要通过明确电力营销系统管理线损工作定位,加强管理线损工作,提高管理线损工作质量,努力推进管理线损统计分析规范化、精益化[4]。

(1)依托信息化手段固化管理线损工作流程,实现线损异常分析与处理、线损基础资料维护管理、设备异动变更管理等规范化、精益化。

(2)加强计量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计量装置配置水平和计量自动化水平。积极推进计量装置改造工程,全面核对计量档案,消除计量差错,提高计量准确度;加强计量运行管理,建立电能计量装置运行现场检查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3)加强抄核收管理,利用营销信息系统加强抄表例日管理,提 高计量自动化系统自动抄核电量覆盖率,减少因抄表不同步造 成的线损异常现象。

(4)强化用电检查和营业稽查管理工作。加大反偷查漏工作力度,建立常态化的反偷查漏机制,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提高反偷查漏的工作效率。完善营业稽查制度,堵塞工作漏洞,将事前预防手段和事后补救措施结合起来,有效减少电量的不明流失情况,实现营销管理效益最大化。

(5)加强用户侧无功管理。加大对用户功率因数的考核力度,提高线路功率因数和末端电压,降低电网企业的综合线损率。(6)研究新形势下的功率因数奖惩体系,建立新的无功价格机制,引导并促进用户侧功率因数的提高,降低线路损耗。

(7)加强站用电管理,规范站用电考核标准,降低站用电损耗。(8)加强谐波监测和治理。完善谐波技术监督制度严格把关非线性设备入网;加强研究谐波对计量装置的影响,积极防范其对计量准确性的影响。

结语:线损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10kV及以下电网线损管理一直是国内各供电企业尽力攻克的难题。因此,通过对全网线损的精细化分析,找出影响线损率升、降的因素,从而使降损措施更具针对性、实效性,使上海电网的线损管理上一个新的台阶。

参考文献:

[1]贺锡强.线损精细化技术管理在上海电网的实施[J].华东电力,2009(1):1-3.[2]胡培顺.浅谈10kV及以下配电网降损措施[J].天津电力技术,2006(4):47-49

2.国家电网线损管理办法 篇二

笔者从国网宁夏固原供电公司得知, 截止到2013年年终即12月31日,该公司综合线损率完成9.98%,与去年相比较综合线损率低了1.63个百分点,从数据的变化可以看出宁夏固原供电公司圆满完成了下达指标。而且这一数值是自固原供电公司成立以来首次低于10% 的大关,综合线损率再创新低。然而,我们不能忽视的是线损率是如何实现首次低于10% 这一大关的。

经实际调查得知,自2013年以来,受采集改造和窃电等因素影响,固原供电公司线损率降低困难较大,在此种情况下固原供电公司以强化经营管控为目标,

工作人员在平时工作中积极应对各种问题,不断强化公司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多措并举,全面加强对线损指标的管理。具体管理工作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线损管理工作。成立线损管理领导小组,全方位开展线损管理工作 ;二是强化线损指标管控。依据公司下达的年度指标计划,认真分解、下达各类经营指标,层层落实责任。按月通报指标完成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指标运行质量 ;三是全面加强线损管理。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和协调解决线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开展“警企联合”反窃电工作,规范用电市场。这一系列管理措施是提升线损水平的最好写照,标志着公司线损管理工作实现了新的突破。

2 固原供电公司线损管理系统需改进 的方面

虽然自固原供电公司成立以来首次低于10% 的大关,实现了综合线损率再创新低,但是仍有9.98% 的数据摆在公司面前,需要再次突破。基于此,笔者提出了固原供电公司线损管理系统中需要改进的几方面。

线损管理系统缺乏规范化的工作流程,线损工作计划管理、考核管理等工作流程尚未做到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科学、合理、规程化的管理。

线损异常的分析、查找大部分仍旧依赖于人工进行,手段形式较为单一。

线损统计公式设定缺乏时间性,容易造成历史线损统计的错误。

系统重新统计时间花费太长。系统重新统计需要对整个类别进行统计,这导致每一个数据的修正,都需要重新统计相应类别的全部数据。

信息维护和数据采集的方式过于单一,尚未实现与生产MIS系统等生产系统的信息自动连接更新。

3 线损管理系统改造原则

3.1 先进性

宁夏固原供电公司3013年综合线损率完成9.98%,在对其线损管理系统进行进一步改造时应从长远利益出发,坚持高起点、高水平的原则,以实现需求为目标, 保证线损管理系统的先进性。只有技术上保持先进性、科学性,才能保证固原供电公司在未来的五年至九年内占据主导地位。

3.2 开放性

任何系统的开发设计或是改进都不能缺少坚持开放性的原则。固原供电公司在改进线损管理系统时应采用当今较为流行的技术标准,从而使系统具备良好的兼容性,能够根据用户的变化和环境的变化适应各方面的需求。同时兼容性较强的系统能够实现与其他系统进行信息交换, 实现数据的共享。

3.3 安全性

任何系统在开发设计或是改进过程中都不能忽略系统中最为重要的安全问题。系统在开发设计时应采取严格的措施保证数据信息和其他操作的安全性,要求每一位访问系统的用户都需要验证其身份信息是否属于公司的合法工作人员,对于密码的操控只有系统管理员有这样的权利,并且系统管理员负责设置其他操作员的权限。

除此之外,系统的开发设计应充分考虑到黑客攻击事件的发生,按照“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的要求,在管理信息系统中设置电力专用隔离装置建立数据库镜像,并进行发布。

3.4 可扩展性

线损管理系统的在设计时应使其具备硬软件的扩充能力,当硬件扩充后,系统的互操作性和交互环境的兼容性,能够使软件投资得到长期的利用,从而使用户不必对软件进行修改。

4 线损管理系统分析与设计

4.1 固原线损管理系统物理架构图 如图 1 所示 :

线损管理系统的性能要求以先进性、开放性、安全性以及可扩展性要求为基础,主要组成部分包括服务器以及相关的网络设备等,其中变电站远传系统能够提供线损管理的各项应用功能,包括购、供、给等全过程的电能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

4.2 线损管理系统功能介绍

本文设计针对固原供电公司设计的线损管理系统分为总局线损管理系统和分局线损管理系统,该系统包含了系统维护、资料录入、数据录入、线损及小指标计算、数据查询、线损报表、图形输出等多个功能模块。图2所展示的即线损管理系统功能描述图。

4.3 线损管理系统软件架构分析与 设计

4.3.1 软件平台体系结构分析与设计

对于宁夏固原供电公司来说,作为宁夏电力公司下属的国有中一型供电企业,它担负着固原市四县一区人民生产生活用电、宝中电气化铁路供电及陕甘宁电网联络任务。而且使用线损管理系统的人员数量庞大,供电营业区内共设营业网点100个,因而为了实现数据的共享,本文决定采用多层B/S结构实现用户层、应用逻辑层与数据库的分离,从而更好地使用和维护系统。其中为了减轻系统维护与升级的成本和工作量,用户工作界面通过WWW浏览器来实现,从而降低用户的总体成本。

4.3.2 中间件技术

中间件既可以与Web应用在同一服务器上进行部署,同时二者也可以分别部署于不同的服务器上,因为中间件具有与平台无关性的特点。中间件的主要作用包括 :一是帮助一些高级应用完成实现 ; 二是实现与后台服务的一些调用,包括后台报表服务、公式服务或是日志告警服务等。

4.3.3 数据库设计

线损管理系统数据库的设计应保证其布局合理、层次分明,保证数据规范化、标准化、结构化,同时系统数据要具有独立性,确保数据库的设计及结构的变化不会直接影响到程序。此外,数据库时整个系统的核心,设计者在设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到其安全问题,保证数据库的安全性、可靠性,设计的系统不能因为某一数据库的临时故障致使整个系统的瘫痪。

基于此,本文采用具有高度开放性和海量数据支持能力的Oracle10g数据库, 它能够提供多种接口,并在不同编程环境中调用。Oracle10g支持TB级海量数据管理,并且能够根据系统参数的配置全面优化系统的性能和数据库,保证系统高性能的要求。

5 结语

3.浅析农村电网线损管理的措施 篇三

线损是供电企业的一项重要经济技术指标,它客观反映出供电企业管理水平的优劣。特别是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后,取消了对农村供电所的线损考核点,将农电网络的线损纳入主业统一核算和考核,如何强化对这部分线损的管理,就成为城乡同网同价后线损管理的一个新课题。笔者结合电力局农网的实际情况,就城乡同网同价后农村供电所线损管理进行了初步的调研,并提出强化农电网络线损管理的初步思路和想法,借此机会抛砖引玉与各位同仁探讨和交流,希望达到进一步强化农电线损管理的目的。

1.农村线损主要存在的原因

1.1农村的供电线路还存在着不完善的问题

一方面农村电网线路较长.又迂回曲折.供电半径多数超出合理范同;另一方面.近几年农村经济发展的很快.乡镇企业由城市转移到农村的企业增加.随之用电量增加.使变压器超出负荷,并凸显了其配置不合理的问题。配变不在负荷中心。供电线路过长。从而导致线损加重。

1.2农村基层电工综合素质较差

有一部分技术水平较低.实际工作经验不足,缺乏工作责任感.认为干多干少是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导致工作不认真,更有甚者。与居心不良的用户勾结,給供电企业造成损失。

1.3窃电现象比较严重

农村的用电户比较分散,面广、点多,线长,管理起来难度比较大。这就给了一部分不良用户窃电带来可乘之机,窃电现象时有发生,手段也越来越隐蔽、先进。

2.技术措施方面

2.1提高低压电网建设标准

农网低压供电半径的一般要求不大于500m.10kV供电线路一般不超过15km。低压电网设计要合理,无迂回、不超长,选择导线既要考虑安全性.又要考虑经济性。在资金允许的条件下。尽量选择大截面导线,以减少线损。

2.2调整三相负荷平衡

通过平衡三相负荷.减小中性线的不平衡电流.能够降低线损。按照我局管理要求.供电所要定期对三相负荷进行测试,每季度至少测试一次,在负荷高峰及负荷变化较大特殊季节要增加测试次数,根据测试结果合理调整负荷的分配.同时要制定负荷分配接线图,新装客户的接入都要按照负荷分配图的要求进行接线。

2.3加强无功管理

无功补偿是日常运行中最常用、最有效的降损节能技术措施.无功分散补偿更能实现无功的就地平衡。实行无功就地补偿。不但可以改善电压质量.而且可以减少线路无功传输。减少线路电能损耗,因此.应重视无功管理工作,积极推广三相动力用户电容就地补偿方法.以此提高用户的电压质量并减少电能损耗。这对降低供电线损,提高配网供电能力,改善电压质量都有重大意义,所以。在配电网建设与改造中应大力推广无功补偿技术.

无功补偿应按“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级补偿,就地平衡”的原则,在负荷的有功功率不变的条件下,提高负荷的功率因数可减少负荷的无功功率在线路和变压器的流通,达到减少无功功率在线路和变压器中引起的有功损耗,降低线损。提高线路功率闪数,减少无功功率的输送不仅对提高配电网电能质量,而且对降低线损也具有重要的意义。提高功率因数,减少无功损耗的途径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采取人工无功补偿提高功率因数。采用人工无功补偿,可以有效地降低电力网的线损,改善电压质量,提高配变供电能力和用电设备的出力。在低压配电网中通常采用并联电容器的方法来实现无功补偿,这样就能以最小的投资,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二是提高自然功率闪数。提高电气设备的自然功率因数,主要包括:通过合理选择供、用电设备的容量和型号;推广使用节电新产品和新技术;及时停用空载设备来减少电力网中各个部分所需的无功功率,特别是减少负载的无功消耗。

2.4变压器的经济运行

变压器的经济运行是指它在运行中.所带的负荷通过调整后达到合理或基本合理值.此时,变压器的电功率损耗达到最低值,效率达到最高值。为提高供电可靠性和适应农电网络季节性强。负载波动大的特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配变的安装地点进行凋整,根据负荷情况合理调配配变和无功补偿设备的大小和数量,解决配变过载和“大马拉小车”的不合理现象,降低实际损耗。提高配网的供电能力。

2.5电网升压

电网升压后可降低电网的电能损耗。虽然线路的导线和变压器绕组中的功率损耗与电压的平方成反比,但是变压器铁芯的功率损耗却与电压平方成正比,因配电变压器是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损耗占电网总损耗很大的部分。因此.应根据负荷的变化对母线电压进行适时调整,降低电网的电能损耗。减少重复的变电容量和采用节能型配变更换高能耗配变是一项切实可行的节能技术措施,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

3.管理措施方面

3.1加大反窃电工作的力度

反窃电丁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此项工作管理好坏直接影响该线路或线损值。目前.社会上窃电方法很多。如:欠压法窃电、欠流法窃电、移相法、扩差法、无表法窃电等。因此.我们应积极探讨新形势下反窃电工作的最佳形式和有效途径。

3.2加强农电人员专业培训.加大指导和督促力度

加强农电人员线损管理培训工作.全面掌握线损管理所需要的基本方法.并能从技术线损和管理线损两方面人手.提出有效的降损措施。加强各方面交流和学习.拓宽线损工作思路。同时开展供电所总结交流以及线损管理竞赛活动.形成“比、学、敢、超”的学习氛围,增强他们线损管理意识,培养主人翁精神,用实际行动积极开创线损管理新局面。

3.3合理布局农村配电网络

根据负荷增长的需要.增加变电所的布点,缩短供电半径.有效解决高损线路供电距离长、导线细、损耗大的问题。供电所要及时掌握营业区内负荷分布.要按季节或定期进行负荷实测.以及时调整三相负荷不平衡度,减少电能损耗。合理布局配电网络,合理选择变压器的安装位置,合理选择变压器容量,可按负荷的季节特点适时调整变压器容量.使变压器容载比保持在合理范围内.以提高设备利用率.降低变压器的铜、铁损。强化无功管理,堵漏降损。要坚持集中补偿与分散补偿相结合,对于l0kV及以上的农村综合变动力客户要合理配置无功补偿设备,以全面提高电压质量,降低线路损耗。

3.4积极开展线损理沦计算

线损理论计算是线损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手段,线损理论计算的结果就是线损管理工作的理想日标。它既是编制和下达线损指标的依据,又是考核线损管理水平的重要参照。降损节能始终是经济运行的工作主线,因此.线损理论计算是线损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手段, 有关部门必须时刻注意加强这方面工作。

3.5加强电网经济运行管理

根据负荷特点及时、合理调整运行方式。在满足电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经济运行对电网的要求,认真做好变压器经济运行分析;做好计划检修管理.减少临时停电检修,减少非正常运行方式时间,进一步降低网络损耗。同时及时关注检修进展情况,做好流程管理,在停役设备检修工作结束后尽快恢复送电,以减少电网非正常运行方式下的时间,降低电网网损。加强负荷潮流控制,提高线路、变压器经济运行水平。

4.结束语

总之,如何降低线损是一个内容丰富、牵涉面广的工作,具有技术性强、经济性强、要求管理严密、牵涉面广等特点,需要我们进一步去挖掘潜力。

参考文献:

1刘亚林,夏蕾,刘亚伟. 浅析低压电网线损原因分析及降损对策[J]硅谷, 2010, (05) .

2郑群明,陈汉洲. 如何提高线损管理水平[J]经营管理者, 2009, (12) .

4.国家电网线损管理办法 篇四

国家电网公司电网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电力体制改革、投资体制改革和电网发展的新形势,理顺关系,分清职责,明确程序,提高效率,规范国家电网公司电网规划和项目前期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电网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主要包括电网规划设计、电网五年规划及远景目标编制、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电网项目可研等内容。

 第三条 电网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按照上级规划指导下级规划、上下结合、相互衔接的原则,建立健全国家电网公司总部、区域电网公司、省级电力公司电网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三级管理体系。为进一步提高电网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原则上电网项目只有列入规划,才能开展可研工作。

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电网规划设计、电网五年规划及远景目标编制、电网项目可研管理工作。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发展[2005]266号文)执行。

第二章 电网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的主要内容

第五条 电网规划设计主要是对电网的中长期发展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论证,由区域电网公司、省级电力公司负责组织和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开展。电网规划设计内容深度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网规划设计内容深度规定(试行)》(国家电网规[20031312号文)执行。

(一)电网规划设计按年限可以分为近期规划(5年左右)、中期规划(5-15年)、长期规划(15年以上)。规划年限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年限相一致。

(二)长期规划侧重于对主网架进行战略性、框架性及结构性的研究和展望。

(三)中期规划侧重于对电网主网架进行多方案的比选论证,研究提出目标网架,确定合理的电网结构,推荐分阶段电网规划方案。

(四)近期规划侧重于对近期电网建设方案和输变电建设项目的优化和调整。

(五)电网规划设计应遵循远近结合的原则,近期规划是中、长期规划的基础,中、长期规划指导近期规划。

第六条 区域电网公司和省级电力公司在电网规划设计完成并通过评审的基础上编制电网五年规划及远景目标报告。

第七条 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是实现电网与电源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各区域电网公司和省级电力公司要依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办法》,加强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

第八条 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编制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的重要技术依据,现阶段电网项目可研内容深度暂按《国家电网公司33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项目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试行)》(国电计[2001]397号文)和《国家电网公司220千伏输变电项目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试行)》(国家电网计[2003]249号文)执行。各区域电网公司和省级电力公司应根据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精神和项目核准制要求,增加电网项目可研阶段工作内容和深度,为电网项目核准创造条件。

第三章 电网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的指导原则

第九条 电网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必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从国家电力工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引导电源合理布局,促进电网与电源协调发展。

第十条 电网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必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安全稳定为基础,遵循电网发展适度超前原则,有利于合理开发能源资源、推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适应电力市场的建立与发展,实现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满足电网运行可靠性、灵活性与经济性的基本要求。

第十一条 坚持电网统一规划,电网规划应服从国家电网公司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目标要求。特高压电网规划以区域电网和省级电网规划为基础,区域电网和省级电网规划服从特高压电网规划。坚持近期服从远期、局部服从整体、近细远粗、远近结合、滚动调整的规划原则,促进输电网与配电网协调规划、一次系统与二次系统协调规划,保证电网的整体协调发展。

第十二条 电网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应遵循国家颁布的电网规划设计和电网运行的有关规程规定,遵循国家电网公司其他有关企业规范。

第十三条 认真做好线路走廊和站址规划,规划确定的走廊和站址要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并取得地方政府的支持,予以保护。

第十四条 超前开展输变电项目前期工作。重视电网项目核准申请报告所需支持性报告的编制工作,在电网项目可研设计中同步委托开展相关专题研究。为体现电网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提高工作效率,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在电网规划的指导下,输变电项目宜采用打捆方式上报项目核准申请报告。

第十五条 积极采用电网的高新技术和设备,加快推进电网技术和装备升级,不断提高电网的科技含量和输电效率,提高走廊利用率。推行电网装备的标准化、系列化,推广典型设计。

第四章 电网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的职责分工

第十六条 国家电网公司总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建立公司系统电网规划及电网项目前期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指导区域电网公司和省级电力公司的电网规划及电网项目前期工作;

(二)负责组织论证和落实特高压电网规划和分阶段具体方案;

(三)负责组织对区域电网公司提出的区域电网330千伏及以上电网规划设计报告进行评审;

(四)负责对区域电网公司电网五年规划和远景目标进行初审,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国家电网公司电网五年规划及远景目标报告;

(五)负责公司总部投资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评审以及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编制工作;

(六)负责公司系统330千伏及以上电网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初审和上报工作;

(七)负责公司系统220千伏、110(66)千伏电网项目可研批复工作。

第十七条 区域电网公司履行以下职责

(一)在特高压电网规划成果指导下,负责组织开展区域电网330千伏及以上电网规划设计工作;

(二)负责省级220千伏及以上电网规划设计的评审工作;

(三)负责编制区域内各级电网五年规划及远景目标报告;

(四)负责区域电网公司投资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评审以及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编制工作;

(五)负责区域内省级电力公司投资的330千伏及以上电网项目的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的初审工作。

第十八条 省级电力公司履行以下职责

(一)在区域电网330千伏及以上电网规划成果指导下,负责组织开展省级220千伏及以上电网整体规划设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城市电网规划设计工作; 

(二)负责省域110千伏及以下电网规划设计及评审工作;

(三)负责省级电网五年规划及远景目标编制工作;

(四)负责组织本公司投资的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评审工作以及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的编制工作。

第五章 电网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的报审程序

第十九条 电网规划设计

(一)国家电网公司总部组织提出特高压电网规划设计报告,并组织评审;

(二)区域电网公司组织完成区域电网330千伏及以上电网规划设计报告,报送国家电网公司总部,国家电网公司总部组织评审;

(三)省级电力公司组织完成省级220千伏及以上电网规划设计报告,报送区域电网公司,区域电网公司组织评审;

(四)省级电力公司对1lO千伏及以下电网规划设计报告进行评审;

(五)国家电网公司总部统一安排地级及以上城市电网规划设计的评审工作。各区域电网公司和省级电力公司将组织完成的城市电网规划设计报告上报国家电网公司总部,总部制定并下达评审计划,评审意见报总部核定。

第二十条 五年电网规划及远景目标编制

(一)在电网规划设计成果基础上,省级电力公司编制完成省级电网五年规划及远景目标报告,报送区域电网公司;

(二)区域电网公司对省级电网规划初审后,编制区域电网五年规划及远景目标报告(含输电网和配电网),报送国冢电网公司总部;

(三)国家电网公司总部对区域电网规划初审后,编制国家电网公司五年规划及远景目标报告,报送政府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一条 电网项目核准申请报告

(一)对于规划内的330千伏及以上电网项目,项目法人在组织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后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评审;按照项目核准要求编制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经区域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逐级初审后,由国家电网公司总部将项目核准申请报告报送国家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二)对于规划内的220千伏、110(66)千伏电网项目,由项目法人组织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评审,经国家电网公司总部批复同意后,按照项目核准要求编制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并上报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对于规划内的35千伏及以下电网项目,由项目法人组织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评审,按照项目核准要求编制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并上报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第六章 电网规划滚动调整和电网规划后评估

第二十二条 电网规划通过审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性和延续性。当负荷、电源以及影响电网规划的其它重要边界条件发生较大变化,电网规划可相应滚动调整。

第二十三条 电网规划滚动调整坚持科学论证、民主决策的原则,并依照原有程序进行调整,及时编报电网规划滚动调整报告。

第二十四条 电网规划调整报告应重点阐述调整的必要性、调整内容、调整前后的对比分析等等。

第二十五条 各区域电网公司和省级电力公司应对审定的电网规划实行动态管理。本期电网规划期满后,应对电网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情况进行后评估,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电网规划水平,增强电网规划的有效性。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5.国家电网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篇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三章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第四章 生产过程环境保护管理

第五章 监督与管理

第六章 科研与宣传

第七章 奖励与惩罚

第八章 附则

为规范和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制度化管理,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国家电网公司组织制定了《国家电网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月20日以国家电网科[2004]85号文予以印发,要求系统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报送国家电网公司。

2004年2月20日

国家电网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家电网公司环境保护管理,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护公共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环境保护问题主要是:

(一)电力建设项目(包括输变电工程、火电、水电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水土保持等的影响;

(二)输变电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电场、磁场、电磁场、噪声、无线电干扰、废水、废油、六氟化硫等对环境的影响;

(三)发电生产过程中排放的烟气、废水、灰渣、噪音等对环境的影响。

第三条 国家电网公司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电网及电源建设和运营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第四条 国家电网公司环境保护实行全过程归口管理和分级负责制度;推行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制度。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本部及所属的全资、控股企业(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外的单位在承包或参与公司系统项目建设和提供技术服务时也应遵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领导小组(代行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职责)是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技信息部),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公司环境保护战略和有关重大决策;

(二)审定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规章、规划和计划;

(三)协调解决公司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国家电网公司科技信息部是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积极参与国家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和标准的制定;

(二)负责与国家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对重大环境保护问题的联系;负责国家及有关部门委托的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家电网公司环境保护规章、规划、计划及企业环保标准;

(四)负责电网及电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工作管理;

(五)协助公司有关部门对污染物排放控制与重大污染治理项目进行管理;

(六)负责组织对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公司法律部门做好环境保护纠纷的调节和处理;

(七)负责公司环境保护技术监督与环境保护统计工作;负责对公司系统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八)负责环境保护科技创新的组织实施,环保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环境保护宣传和培训的组织实施;

(九)负责公司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第八条 各区域电网公司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负责区域电网公司内环境保护的领导工作,各区域电网公司应明确环境保护工作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设置环境保护工作专职岗位。区域电网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标准,并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环境保护战略、规章、规划和计划制定本公司相关的办法或细则;

(二)积极参与地方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和标准的制定;

(三)负责本公司电网及电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负责污染物排放控制与环境污染治理的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各类环境保护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制度;负责本公司环保技术监督、环境监测和环境保护统计;

(五)负责对本公司系统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本公司法律部门做好环境保护纠纷的调节和处理;

(六)负责环境保护科技创新的组织实施,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培训及其他环境保护工作;

(七)负责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综合部门、国家电网公司委托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应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明确环境保护工作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设置环境保护工作专职岗位,在国家电网公司的统一指挥和部署下,在区域电网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本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十条 省级以下供电公司和发电企业也应明确环境保护工作管理机构和专职(责)人员。

第三章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第十一条 建设项目必须执行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遵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审批程序;涉及水土保持的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50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交流电网建设项目、位于敏感区的500千伏以下的交流电网建设项目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直流输电项目和位于非敏感区500千伏以下的交流电网建设项目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电源建设项目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十三条 电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在初步设计阶段完成;电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完成。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投资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有关批复要求进行;各级电力环保管理职能部门应参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的审查。

第十六条 建设项目在设计或施工阶段需要变更环保措施时,建设单位要行文报告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行政主管部门,同时抄报项目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未经审批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第十七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第十八条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所需的资金,包括环境保护评价和竣工验收等费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足额列入工程概算,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或挪用。

第十九条 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中应有明确的环境保护条款,并在招标工作程序中全面落实设计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第二十条 建设项目对外谈判、签订合同,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批复文件的要求。与环境保护有关的谈判工作,应有电力环境保护管理职能部门的专业人员参加。

第四章 生产过程环境保护管理

第二十一条 电网设备的运行应满足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标准与要求。电网企业对电网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工频电场、磁场与电磁场、噪声、无线电干扰,废油、六氟化硫等污染源应进行监测分析,对不能达到国家环保标准要求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根据国家有关要求进行综合治理与改造。第二十二条 发电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并按国家要求设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监测系统,做好企业的环境监测、排污费核算和环境统计工作;对不能达到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要求的项目,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综合治理和改造。

第二十三条 环境保护治理设施必须和生产设施同时运行、加强维护,达标运行;环境保护设施的检修要纳入生产检修计划,发生故障应及时修复。确需停运或拆除的,应经本单位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四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的排污费征收有关规定缴纳排污费,并积极申请使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第二十五条 在重大工程技改工作中,应按照环保的有关要求,做好设计和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五章 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六条 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全资、控股企业(公司)实行环境保护工作考评制度(具体考评办法由国有电网公司另行制定),区域电网公司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于每年12月向国家电网公司上报本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总结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等统计报表。国家电网公司每年一月发布上一公司系统环境保护工作情况通报。

第二十七条 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将本公司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环境保护工作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和环保专职人员报国家电网公司备案。

第二十八条 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全资、控股企业(公司)在评选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优质工程等活动中必须进行环境保护考核,并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

第二十九条 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全资、控股企业(公司)因发生事故或其他突然性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污染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在四十八小时内向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和上一级电网环保管理职能部门报告;对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应在发现事故后,二十四小时内向上一级电网环保管理职能部门报告。

第三十条 加强环境保护业务培训,提高环境保护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

第六章 科研与宣传

第三十一条 环保技术开发是公司技术创新的重要内容,列入公司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在电力建设与运行中积极推广应用先进、实用的电力环境保护科研成果。

第三十二条 在公司内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和标准宣贯工作,提高全体电力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第三十三条 加强国内外电网环境保护信息交流,做好对外宣传工作,积极参与国际电力环境保护交流合作。

第七章 奖励与惩罚

第三十四条 国家电网公司及其所属全资、控股企业(公司)对于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五条 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制是考核企业法人代表业绩的重要内容,对任期内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造成重大污染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国家电网公司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实施细则,报国家电网公司备案。

6.国家电网线损管理办法 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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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规范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促进电力与经济、能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节约用电管理办法》和《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力需求侧管理是指通过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引导电力客户改变用电方式,提高终端用电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和保护环境,实现最小成本电力服务所进行的用电管理活动。

第三条电网经营企业是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主体,在各级政府主导下,将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作为保证电力供应和促进电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实现企业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协调统一。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各网省公司)。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能源政策,协助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电力需求侧管理的法规、标准、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

2.制定国家电网公司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制度,指导、监督检查各网省公司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3.组织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技术、学术和经验交流,总结推广先进工作经

验,推动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网省公司在电力需求侧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需求侧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国家电网公司相关制度、办法,协助当地政府制定本地区电力需求侧管理的法规、标准、规划及政策;

2.负责编制电力需求侧管理计划,充分利用经济政策、市场机制以及技术措施,逐步淡化行政措施,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3.组织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技术的推广应用、信息交流、咨询服务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4.负责对地市供电企业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5.负责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实施的跟踪及效果评价。

第三章工作内容与实施

第七条各网省公司要建立有利于推动电力需求侧管理的电力营销管理机制,将电力需求侧管理纳入电力规划建设、电网调度运行、电力供需平衡等工作中,并作为供电咨询和客户服务的具体内容纳入电力营销管理工作的全过程。

第八条各网省公司加强对本地区调荷节电等需求侧资源潜力进行调查分析,并据此编制电力需求侧管理规划,分地区、分行业、分项目提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目标。

第九条各网省公司每年应根据电力需求侧管理规划编制工作计划,提出具体的负荷管理目标、节电管理目标和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上报国家电网公司。

第十条各网省公司要加强电力市场分析预测工作,不断提高负荷预测水平。要深入分析重点行业、高耗能行业、重要客户负荷变化规律,挖掘转移电网高峰用电负荷与提高终端能效的潜力,为选择合理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对象和目标提供参考。

第十一条各网省公司要积极采取电力需求侧管理措施和手段,引导电力

客户经济合理用电,使电力需求有序发展。每年合理有效地实现转移电网高峰负荷5%-10%,提高年平均日负荷率,科学合理提高电能在终端能源中的比重。

第十二条各网省公司应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分析峰谷分时电价、尖峰电价、季节性电价和可中断电价等政策可能引起的移峰效果,积极配合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合理的电价方案,引导客户移峰填谷,科学合理用电。

第十三条各网省公司要积极争取政府部门建立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电力需求侧管理的宣传、培训和示范项目,支持客户节电技术改造、购买节电产品和实行可中断负荷的经济补贴以及建设负荷管理系统等。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要在政府监督下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建立政府有关部门、发电企业、电网经营企业及电力客户之间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通报电网电力供需平衡情况,保证信息畅通。

第十五条各网省公司要充分利用营业厅(展示厅)、网站、客户服务电话、专业刊物、电视、广播等宣传渠道,广泛深入地宣传电力需求侧管理的知识、技术、产品和成功案例,引导客户采用科学的用电方式。

第十六条各网省公司要将电力需求侧管理作为提高优质服务水平、拓展优质服务内涵的重要举措,重视并加强对从事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技术标准及业务能力的培训,逐步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第四章有序用电

第十七条有序用电是指在电力资源短缺的情况下,利用电力需求侧管理的行政、经济和技术等手段,优化电力资源配置,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第十八条各网省公司在实施有序用电工作时必须与落实国家产业政策、能源政策、环保政策相结合,坚持社会效益与公司经济效益双赢,强化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电力资源的整体利用效率。

第十九条有序用电管理工作应以“确保电网安全,确保社会经济稳定”为目标,严格遵循“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拉路”的原则,将电力供需矛盾给社会和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第二十条各网省公司应根据本地区电网供应能力和用电需求预测情况,进行电力电量平衡并测算本地区电力缺口情况,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及电网安全运行原则,制定有序用电方案,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第二十一条各网省公司要落实《电力供需平衡预警处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建立电力供需平衡预警机制,制订电力供应应急预案,编制《超电网供电能力限电序位表》和《紧急情况拉路序位表》,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各网省公司要加强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完善、规范应用功能,扩大监控范围,用技术手段支持有序用电措施的落实。对安装负荷控制装置的电力客户,要开展基本业务和装置使用的培训工作,确保负荷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二十三条各网省公司应制定合理的有序用电工作流程,加强客户用电信息管理,强化有序用电分析和督查工作,确保有序用电方案执行到位。

第五章能效管理

第二十四条提高能效、节约用电是电力需求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网省公司应积极参与节约用电管理政策、标准的研究制订,协助政府开展节约用电工作,推广节电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提高全社会终端用电效率。第二十五条各网省公司应积极宣传贯彻国家制定的用电设备能效标准,引导客户逐步淘汰低效用电设备,使用高效节电技术和产品。

第二十六条各网省公司应加强对本地区高耗电企业单耗的监测,将监测情况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通报。与重点用电大户建立能效信息交流渠道,指导企业制定节电改造方案。严格执行国家出台的差别电价政策,抑制产品单耗高、生产工艺落后用电企业的盲目发展,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升级,提高能源利用率。

第二十七条各网省公司应积极探索利用市场机制开展能效管理工作的新途径,积极推进能源服务工作,向客户提供有关节电的技术信息咨询和培训、能效测试、项目实施等一系列服务。

第二十八条各网省公司应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推动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工程建设,引导社会采用先进的调荷节电技术、设备和工艺,营造科学合理的用电氛围。

第六章统计分析与评价

第二十九条各网省公司要建立健全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效果统计分析与评价制度,定期对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效果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价,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并将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的效果纳入评价生产经营及优质服务工作的内容。

第三十条电力需求侧管理效果评价应从社会、电力企业、电力客户等多方面综合分析,着重分析电力需求侧管理措施对实现电力供需平衡、资源优化配置、保障社会生产生活正常用电秩序、环境保护、电力市场潜力和企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

第三十一条各网省公司要建立电力需求侧管理的激励机制,对地市供电企业实施月度和考核,对在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中做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各网省公司应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家电网公司备案。

7.河南电网线损管理系统实践及应用 篇七

1.1 电网发展现状

河南电网位于华中、华北、西北联网枢纽位置, 我国首条1000kV晋东南-南阳-荆门特高压试验示范工程纵贯全省, 500kV主网架已基本形成“两纵四横”的梯形网络结构, 220kV电网基本覆盖全省各县, 全省实现“户户通电”。

1.2 电网线损管理现状

电网电能损耗 (简称“线损”) 是电力企业一项重要的综合性技术经济指标, 也反映了电网的规划设计、生产技术和运营管理水平, 直接影响电能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河南省电力公司线损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层管理、责任考核”原则, 通过修缮降损节能规划, 合理安排技术降损, 优化无功配置等一系列措施, “十一五”期间, 线损率呈稳定持续下降趋势, 降低了0.5个百分点。

2 河南电网线损管理系统建设背景

2010年, 河南省电力公司的线损电量约为114.8亿kWh, 折算人民币约为46亿元。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 河南电网节能降损空间和经济效益增长空间潜力巨大。

经过多次实地调查, 进行细致地可行性研究, 发现河南电网经过多年的信息化建设, 为数据的采集和传输提供了有力的基础保障, 各种自动化系统 (如SCADA系统、营销MIS系统等) 提供了丰富的数据来源, 为线损管理系统的建设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但就目前而言, 线损管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1) 在应用层面上没有统一的平台, 原有系统操作繁杂, 数据缺乏集成;

2) 理论线损计算精细化程度不高;

3) “四分”统计线损计算还处于初级水平;

4) 理论、统计线损结果无法进行有效对比分析等。

这些不足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该公司及时有效地跟踪、监督、促进基层单位的线损管理工作。

3 河南电网线损管理系统框架体系

河南电网线损管理系统, 在统一数据、统一模型、统一编码的基础上, 将分散于各供电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电压等级的线损计算基础数据进行集成整合, 建立统一的线损数据库, 消除了线损“信息孤岛”, 形成了一个数据集成的平台。在此平台的基础上, 线损管理系统工程以省公司和各市供电公司的调度SCADA系统、OMS系统、电能量管理系统、变电站集抄系统、电力营销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等为基础数据源, 通过标准接口设计建立数据关联, 将数据清洗、转换, 传输至企业服务总线, 供应用子系统抽取、选用。

目前, 河南电网线损管理系统实现了理论线损在线计算、线损“四分”管理、线损分析、线损指标考核与管理、降损辅助决策支持、WEB信息发布等六大应用子系统和数据集成、系统安全两个基础子系统。

系统框架体系如图1所示。

3.1 六大应用子系统的功能实现

1) 理论线损在线计算子系统。

实现了输电网、配电网、400V理论线损在线计算, 根据数据源采集系统的采集频率的不同, 支持按照不同周期进行理论线损在线计算。例如:河南高压网线损理论计算周期为15min。

2) 线损“四分”管理子系统。

实现了电网分层、分压、分线、分台区的统计线损计算, 支持按不同电量类型, 不同计算周期进行线损统计。

3) 降损辅助决策支持子系统。

提供了输电网无功优化、潮流计算、配电网无功优化、网损分摊分析、变电站经济运行、用电三相平衡优化等各项实用降损分析功能。

4) 线损分析子系统。

实现了理论线损与统计线损的对比分析、线损趋势分析、综合用电分析、数据展示、数据监测、防窃电、大宗用户用电监测等高级应用功能。

5) 线损指标考核与管理子系统。

支持线损考核制度制定、线损指标制定、指标考核、月度追踪、指标自动打分及排名等各项实际工作。

6) WEB发布子系统。

支持公文、公告的发布, 搭建了内部短消息、BBS交流平台, 建立在线知识库。

3.2 两个基础子系统的功能实现

1) 数据集成子系统。

实现电网模型管理、系统管理、系统维护、基础数据查询等功能, 为理论线损在线计算和“四分”统计计算子系统提供了标准的数据平台。

2) 系统管理与安全子系统。

实现组织结构维护、权限管理、子系统管理、日志管理等各项功能开发, 为系统运行提供安全的支撑平台。

4 河南电网线损管理系统应用情况

系统运行期间, 省公司通过线损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线损理论线损月报表、“四分”统计线损报表, 并完成线损分析月、季度报告等大量实用报告;应用降损分析子系统对所辖电网进行降损分析, 以节能降损为目标, 取得了良好的建议和决策, 同时也对配电网进行了实际改造, 取得明显的效果, 具体实际案例如下。

4.1 输电网线路改造建议

对濮阳公司输电网进行重损线路分析, 110kV澶楼线导线型号LGJ-185, 长度20km。经降损辅助分析, 在过流导线表中, 澶楼线平均损耗电量偏大, 载流量超过安全范围, 属于重损线路。供电量偏大, 线径偏小是造成澶楼线重损的主要原因, 建议将澶楼线线型LGJ-185改造为2×LGJ-300, 改变导线型号增加回路后损耗降幅7.5%, 线损率降幅7.9%。

4.2 配电线路改造实例

2011年2月, 对10kV线路营唐线进行重损线路分析, 理论线损率为8.77%, 统计线损率为10.08%, 通过洛阳线损系统降损决策系统进行模拟改造, 将该导线型号由JKLYJ-120 改为JKLGYJ-240, 线损率明显降低。

经过实际改造, 2011年3月的运行结果显示, 理论线损率为5.32%, 环比降低3.45个百分点, 统计线损率为6.2% , 环比降低3.88个百分点, 每月可降低损耗91317kWh, 预计需要20个月收回成本。

改造前后, 10kV营唐线理论线损、统计线损各指标环比如表1所示。

4.3 台变增容改造实例

对洛阳配网“西小屯3-1台区”进行重损线路分析, 理论线损5.12%, 统计线损率为7.44%, 在洛阳线损系统降损决策系统指导下, 将该区变压器容量由S7-160更改为S11-315, 理论线损降低为4.35%, 环比降低0.77%;统计线损率为5.13%, 环比降低2.31%。每月可降低损耗99654kWh预计需要7个月收回成本。

4.4 用户防窃电分析

对濮阳配网进行统计分析, 发现10kV尧30II大庆线的线损率为8.49%, 对配线公变进行电量对比, 发现某用户当月用电较其他月突变较大, 确定其为疑似窃电用户, 后经查实, 确为窃电用户, 向其追补电量40233kWh, 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9万余元。

用户防窃电实例如图2所示。

5 结论

河南电网线损管理系统从运行情况来看, 能够满足河南电力公司及市供电公司的线损统计、分析、管理、考核、辅助决策等各方面要求, 在运行期间状态良好、数据准确、安全稳定, 为线损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

随着各自动化系统的逐步上线及不断完善, 可供利用的数据源将呈现更加可靠、及时、精确和高频次的特点, 线损管理系统的应用功能亦得到更加充分地展现, 必将为省公司提供一个面向全网、科学有效的线损在线监测技术支持平台。省公司线损精益化管理水平将整体迈上一个新台阶, 为实现全社会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可持续化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参考文献

[1]李哲, 牛雨.河南电网线损管理系统试运行报告[R].郑州:河南电力试验研究院, 2011.

[2]虞忠年, 陈星莺, 刘昊.电力网电能损耗[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 2000.

8.电网智能化背景下的低压线损管理 篇八

关键词:电网系统;智能电网;低压线损;线损管理;电能输送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TM732 文章编号:1009-2374(2015)15-0135-02 DOI:10.13535/j.cnki.11-4406/n.2015.15.070

低压线损是电网智能化建设中的一项制约因素,影响了电能输送的质量和效率,过度消耗了智能电网中的电能。目前,在电网智能化的背景下,电力企业加强了低压线损的管理力度,主要是解决低压线路中的线损问题,保障智能电网的运行效率。低压线损管理需要深化电网智能化发展的影响,由此才能明确低压线损管理的价值,优化低压线路运行的环境。

1 电网智能化背景下低压线损的管理现状

电网智能化发展的过程中,对低压线损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低压线损管理应该适应电网智能化的运行状态,而低压线损管理现状表明实际的管理中确实缺乏控制性,影响了线损管理的水平。分析低压线损在智能电网中的管理缺陷,如下:

1.1 低压线损管理的随意性强

低压线损管理不规范,过于随意,没有结合电网智能化的实质需求,同时缺乏线损管理的执行力度。低压线损管理的随意性,很容易忽略线损管理中的重要信息或者低压线损管理仅存于形式,无法在根本上解决智能电网中的低压线损问题,影响了线损管理的效率。

1.2 低压线损管理机制不成熟

电网智能化发展的过程中,未对低压线损管理做出明确的规范,导致低压线损管理机制只在表面上起到约束作用,无法深入到低压线损管理的实际中。低压线损管理机制没有落实到智能电网中,管理机制不成熟是低压线损

管理中的基础问题,严重影响了低压线损管理的发展。

1.3 低压线损管理方式落后

电力企业普遍认为低压线损反馈了电能运行的经济水平,作为一项技术内容进行控制,传统的管理方式不能适应现代电网的智能化发展,不能掌握低压线损与电网运行的关系。电力企业在低压线损管理方面,过度偏重于电能收益,忽视了低压线损管理的实质。低压线损管理方式较为普遍,其在电网智能化背景下表现出了不适应的缺点。

2 电网智能化背景下低压线损管理的方法

针对电网智能化背景下的低压线损,提出几点有效的管理方法,通过落实低压线损的管理方法,降低电网低压线路中的电能损失,提高电网运营的成本。

2.1 构建低压线损管理体系

电力企业主动构建低压线损管理体系,用于解决线损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管理体系可以监督低压线路的运行,确保低压线损管理的效率。按照低压线损管理体系在电网智能化中的需求,将管理体系分为监督和协调两个部分,分析如下:(1)监督低压线损的实际管理,管理人员按照体系要求规划低压线损管理的内容,及时发现智能电网中潜在的低压线损,做好监督管理的工作;(2)低压管理体系经过协调后,掌握低压线损对智能电网的影响,协调线损管理的内容,促使其符合智能电网的需求,强调线损协调管理的重要性。

2.2 完善低压线损管理机制

因为电网智能化的发展,电网系统朝向复杂化、多元化的方向发展,越来越多的技术、工艺、设备应用到电网系统中,很有可能引起低压线损,所以电力企业应该完善低压线损管理机制,优化低压线路的运行。完善低压线损管理机制的方法,分析如下:(1)细化低压线损管理的内容,加强线损普查的力度,排查窃电、违规用电的情况,杜绝外界破坏引起的低压线损,严厉打击违规窃电的行为;(2)提高核算普查的水平,按照电网智能化的实际情况,普查当地低压线路的线损,安排线损管理工作,保障线损管理的连续性,尽量不中断线损管理工作。

2.3 深化无功补偿的应用

无功补偿是处理低压线损的一种方法,也是电能智能化背景下解决线损问题的有效途径。无功补偿可以消除低压线路中的无效功率,通过提高功率因数提升低压线路的供电效率,防止低压线路中出现电能损失。例如:智能电网中的低压线路,安装无功补偿装置,通过无功补偿装置优化低压线路,避免低压线路出现电能损耗,还能监督低压线路的运行,规避潜在的谐波危害,保护低压线路的运行。无功补偿在线损管理方面起到重要的作用,还能保障低压线损设备的安全性,以免破坏低压线路设备。

2.4 改进低压配网的结构

传统低压配网的结构无法满足电网智能化的发展,需按照电网智能化的表现,改进低压配网的结构,以此来管理低压线损。结合低压线损的管理,规划改进低压配网结构的方法,如:(1)规划低压线路中的电源点,适当增加电源点的数量,按照线路负荷规划出电源点的核心位置,线路电源点控制有利于提高低压线损的管理水平,既可以减少低压线损,还可以保障低压线损管理的稳定性;(2)改进低压配网中的变压器分配,防止出现三相不平衡的问题,促使低压配网在供电的过程中,合理处理高峰与低谷问题,也可设计双回路的配网方式,规避线路损耗。

3 基于电网智能化低压线损管理的强化措施

根据电网智能化中低压线损管理的实施,规划三点强化措施,满足低压线损管理的需求。

3.1 落实低压线损管理的基础工作

电网智能化背景要求低压线损管理遵循基础性的原则,积极落实管理中的基础工作,不仅要注重低压线损管理工作的框架,还要完善细节部分,利用基础工作控制低压线损管理的质量,为线损管理提供基础性的保障。低压线损管理基础工作落实时,综合考虑线损率与线损管理的关系,优化低压线损管理的条件,规划低压线损管理的指标,按照指标严格执行基础工作的控制,加强低压线损管理的力度。

3.2 确保低压线损数据的真实度

低压线损数据的真实度,关系到低压线损管理的水平,因此,电力企业应强化低压配网各项计量数据的准确性控制,利用技术性的计量方式,为低压线损管理提供真实的数据支持,以免出现低压线损计算错误的问题,线损数据统计的过程中,可以发现需要管理的问题点,提出准确的管理方法,解决线损的管理问题。

3.3 推进低压线损整改方案的实施

低压线损整改方案可以配合低压配网的结构设计,共同促进低压线损的管理。低压线损整改的目的是强化线损管理,深化改进低压线损管理中的缺陷,防止低压线路中出现电能流失。电力企业在低压线损管理方面推进整改方案时,既要考虑电能智能化的影响,又要树立整改目标,规范低压线损的管理。

4 结语

电网系统的智能化发展,增加了低压线损的管理压力,结合智能电网下低压线损的管理状态,分析低压线损管理方法的应用,结合线损管理的强化措施,保障低压线损管理的效率,完善低压线路在电网智能化中的应用。低压线损管理属于一项系统性的工作,需要结合电网智能化的发展需求,确保智能化发展下低压线损管理的可靠性。

参考文献

[1] 胡淦倍.配网低压线损管理的有效对策[J].通讯世界,2014,(12).

[2] 谢娟.积极探索电网降损精细化管理[J].中国电力教育,2011,(36).

[3] 林天霞.基于电网智能化的中低压线损管理研究[J].山东工业技术,2014,(20).

[4] 王娟.试论低压线损精益化管理的有效途径[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4,(24).

作者简介:曹立杰(1987-),男,山东安丘人,供职于安丘市供电公司,研究方向:线损管理。

9.国家电网线损管理办法 篇九

发布时间: 2010-04-16 14:29:2

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跨区电网输变电设备检修管理工作,合理安排跨区电网输变电设备的检修计划,提高设备的检修质量和健康水平,确保跨区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检修管理是对跨区电网输变电设备特殊大修、常规检修和需停电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的计划编制、上报、审批、实施、验收、考核等方面进行的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直接经营管理的、属国调中心直接调度管辖的跨区电网输变电设备,包括与上述设备相关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和通信等设备。凡从事跨区电网输变电设备运行管理、维护、检修工作的各级电网经营企业,包括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及其所属超高压管理处、供电局(公司)、超高压输变电局(公司)、超高压运检公司(以下简称运行维护单位),以及跨区送电电厂等电力生产企业均应执行本规定。

第二章 检修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国家电网公司生产运营部是跨区电网输变电设备检修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制订检修计划,审批检修项目,检查检修计划执行情况,考核检修工作的安全、进度和质量。

第五条 受国家电网公司委托承担跨区电网输变电设备运行管理工作的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跨区送电电厂以及国家电网公司直属超高压管理处是所辖跨区电网输变电设备检修的归口负责单位,负责编制、上报检修计划,审查检修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检修计划执行情况,并组织对重大检修项目的验收。

第六条 承担跨区电网输变电设备具体运行维护工作的各运行维护单位的生产技术部门为跨区电网输变电设备检修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编制本单位跨区电网输变电设备检修计划,制订重大检修项目的实施方案,执行上级部门批复的检修计划,监督检修项目的安全、进度和质量。

第七条 国家、区域、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电网企业的电网调度部门负责月度检修计划的汇总、编制,安排检修项目的实施时间;组织实施检修期间的系统安全稳定措施。

第三章 检修计划安排的原则

第八条 跨区电网输变电设备检修计划应根据跨区互联电网电力电量平衡情况,发电、输变电设备检修、预试周期以及线路防污工作的要求,结合设备检修项目进行编制。跨区电网输变电设备的常规检修一般安排在春季或秋冬季。检修时间为公历纪年1至12月。

第九条 检修计划的编制应全面考虑生产、基建、调度等方面的情况,统筹安排,避免同一设备重复停电,尽量缩短停电检修时间。对可采用带电作业方式消除的缺陷,应尽量安排带电作业处理;可以不停线路进行的工作,不应集中到线路停电期间进行;变电设备的检修应充分利用接线方式变化,减少线路停电时间。

第十条 跨区电网输变电设备的检修工期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特殊检修项目(如特殊大修、技术改造项目等)以及地形复杂、交通不便的输电线路检修工作,其检修工期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确定。

第四章 检修计划管理

第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生产部门应组织所属跨区电网输变电设备运行维护单位于每年9月15日前,将下一检修跨区电网输变电设备停电检修计划申请表(附表)报区域电网公司生产部门和调度部门,并抄报国家电网公司生产部门和调度部门。跨区送电电厂应将发电设备检修计划报国家电网公司生产部门和调度部门,并抄报所在区域电网公司生产部门和调度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编报的停电检修计划应包括基建部门提出的、需跨区电网输变电设备停电配合基建施工的停电计划。

第十二条 区域电网公司生产部门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编报的停电检修计划,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研究提出所辖跨区电网输变电设备申请停电检修计划表,于9月31日前报国家电网公司生产运营部及国调中心。

第十三条 国家电网公司生产运营部根据区域电网公司生产部门所报检修计划,结合跨区送电电厂发电设备检修计划和跨区电网运行方式,会同国调中心、工程建设部,研究、提出跨区电网输变电设备停电检修安排,提交10月下旬召开的跨区电网输变电设备检修计划协调会讨论确定,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下达。

第十四条 跨区电网输变电设备检修项目管理按国家电网公司跨区电网大修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跨区电网输变电设备检修计划下达后,各运行维护单位应认真执行。与国调直调系统运行密切相关的电网输变电设备的停电检修计划,并按国调中心组织制订的跨区联络线调度管理规程、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跨区电网输变电设备检修计划下达后,各运行维护单位应在每月20日前,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下达的跨区电网检修计划,将次月的月度检修计划报国家电网公司生产运营部和国调中心,由生产运营部组织、协调、国调中心统一平衡后批准执行。

第十七条 、月度检修计划经批准下达后,如需调整,运行维护单位应及时向国家电网公司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八条 跨区电网输变电设备临时检修计划的申报和批复,按国调中心组织制订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章 检修项目的实施

第十九条 跨区电网输变电设备重大检修项目应提前编制实施方案,报国家电网公司生产运营部批准后实施。检修项目管理按《国家电网公司跨区电网大修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跨区电网输变电设备停电检修前,项目实施单位应做好充分准备,制定检修方案,落实人员、工具、器材、仪器仪表、备品备件。

第二十一条 跨区电网输变电设备停电检修期间,项目实施单位应派专人全程监督,协调配合,保证检修工作按期完成。

第二十二条 跨区电网输变电设备检修项目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检修工作可能因故无法按期完成时,应及时向国家电网公司生产运营部和国调中心汇报;经研究,如确需延长检修工期时,应及时向调度部门申请延期。

第二十三条 检修工作中应严格执行现场有关安全工作规程和检修、试验的有关规程、规定。

第二十四条 检修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执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保证检修质量。

第二十五条 跨区电网输变电设备检修任务完成后,运行维护单位应及时进行总结,并将完成情况(包括检修项目内容、计划停电时间、实际停电时间、检修效果、存在问题以及整改意见)报国家电网公司生产运营部,并抄报有关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

第二十六条 国家电网公司生产运营部将跨区电网输变电设备的检修工作作为检验运行维护工作质量的主要指标进行考核,并按有关协议、规定予以奖惩。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由国家电网公司投资建设的,属区域电网公司调度部门调度管辖的输变电设备检修工作,由各区域电网公司纳入本网输变电设备检修管理范围统一管理和组织实施。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10.国家电网线损管理办法 篇十

国家电网党„2004‟42号

第一条 为推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健康地开展下去,把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落实到基层,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促进国家电网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的精神,结合国家电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电网公司文明单位(标兵)”是国家电网公司授予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能够在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发挥示范作用的单位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第三条 国家电网公司文明单位评选表彰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电网公司的发展战略,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提高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为主要任务。

第四条 国家电网公司文明单位评选表彰工作要紧密联系企业实际,重在建设、注重实效、多办实事,吸引员工广泛参与,促进以人为本、催人奋进的良好企业氛围与环境建设,推动公司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的全面进步。

第五条 国家电网公司文明单位评选表彰工作坚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统一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六条 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当把国家电网公司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同地方文明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参与并争创当地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和“全国文明单位”。

第二章 评选标准和前提条件

第七条 国家电网公司文明单位评选标准。

(一)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

1.企业工作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计划周全、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

2.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领导班子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在创建活动中率先垂范。

3.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单位内部层层落实责任制,创建活动富有本单位特色,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卓有成效。广泛开展了全体员工普遍参与的文明职工、文明科室和文明工区(班组)等文明创建系列活动。

(二)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

1.积极开展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的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企业精神,引导广大员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紧密结合企业生产、建设、经营和改革、发展、稳定,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国家电网公司员工道德规范》,努力培育企业良好的道德风尚。

4.注重发挥共青团的作用,着重抓好青年员工的思想道德教育。

(三)服务优质规范,行业作风端正。

1.深入开展国家电网公司服务理念宣传教育,强化服务意识。

2.认真贯彻落实“优质、方便、规范、真诚”的服务方针和公司《供电服务规范》等,实施服务品牌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3.积极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当地的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或行风测评中位居前列。

(四)企业文化先进,人文环境健康。

1.企业及其领导大力倡导企业文化建设,认真宣传国家电网公司企业理念,并运用理念指导工作。

2.推广应用国家电网公司视觉识别系统。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活动,提升员工、团队、企业的学习力和创造力。

3.坚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员工文化生活丰富多彩。搞好绿化、美化、净化,内外环境清洁整齐,环境污染控制指标达到国家环保标准。

4.崇尚科学,反对迷信,落实卫生防疫制度,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规定,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五)民主管理健全,遵纪守法严格。

1.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厂务公开制度,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2.队伍稳定,企业凝聚力强。治安综合措施落实,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单位内部治安状况良好。

3.员工中无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及刑事案件,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无邪教活动。

(六)管理水平领先,工作实绩显著。

1.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2.坚决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措施,安全工作出色。

3.三项责任制考核在本系统中名列前茅。

4.诚信经营,科学管理,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居于同行

业前列。重视人才工作,加快科技进步,技术创新成果明显。具体考核工作依照《国家电网公司文明单位考评指标》(见附件)进行。

第八条 国家电网公司文明单位申报前提条件。

在考核期和申报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国家电网公司文明单位”。

(一)未完成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二)未完成安全责任目标;

(三)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因企业经营决策失误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四)员工中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犯罪率超过1‰;

(五)发生影响稳定或影响企业形象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

第三章 申报、评选与表彰(略)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十三条 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在国家电网公司党组的领导下,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方式进行。国家电网公司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指导全系统创建及评选表彰工作,公司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创建及评选表彰工作的日常管理。

第十四条 各区域电网公司应加强对所属系统创建工作的指导、监督。各省电力公司是基层创建活动的直接组织者,要认真组织、具体指导、做好推荐工作,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第十五条 对国家电网公司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实行动态管理。在非评选年,各区域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要对获得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进行一次复查,由区域电网公司向国家电网公司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提出复查报告。对于工作停滞不前、出现突出问题的,应给予必要的批评警告,限期改正;对于工作严重失误、出现重大问题的,要查明情况,提出撤销荣誉称号的建议,报国家电网公司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第十六条 推荐、评选和复查工作要严肃认真、严格把关。对于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撤销荣誉称号。

第十七条 被撤销国家电网公司文明单位称号的,不得参加下一届评选。经过认真整改,符合条件的,可参加以后的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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