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须知

2024-08-24

档案须知(精选10篇)

1.档案须知 篇一

档案接收办理须知

更新时间:2012-9-20 14:06:00

一、办理条件:

1.已在合肥落实工作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2.因考研,出国等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3.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或与用人单位中止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4.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社会中介机构、社会团体等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5.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二、办理流程:

1.准备所需相关材料;

(1)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两年内档案仍在学校或其他就业指导中心的)凭就业报到证原件、身份证原件;

(2)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工作未满一年,从单位辞职(辞退)人员,出具原单位的辞职(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证明文件原件、原就业报到证原件、身份证原件;

(3)合肥市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出具原单位同意流动的有关材料原件(辞职、辞退、解除合同、自动离职、除名、运动员退役、退伍等证明文件)、身份证原件;

(4)外省市从原单位辞职、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要调入我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人员,档案先调入当地的人才中心,凭在合肥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原件、身份证原件、当地人才中心出具的存档证明原件;

(5)成教、自考类毕业生出具毕业证、身份证、成教类就业报到证原件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509号C区一楼安徽省教育厅窗口办理)。

2.由我中心向档案存放单位开具调档函,本人持调档函向原档案所在单位申请转档;

3.档案转入我中心后,经我中心审查,确定档案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理代理手续。

三、办理要求:

1.档案材料必须完整齐全,凡是人事档案材料不全的,补齐后方可办理代理手续;

2.档案必须通过机要件转递,个人自带的档案不予接受;

3.档案材料是复印件的,视同档案材料不全。

2.单位办理本市档案须知范文 篇二

一、办理范围和条件

1、凡与北京市西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北京市西城区人才培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签订《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的单位,均可办理单位委托存档手续。

2、存档人员的年龄原则上女不超过45岁,男不超过55岁,且社会保险手续齐全。

二、办理程序

(一)档案调入:

1、委托人事代理单位出具单位介绍信,须提供存档人员的准确姓名及档案所在单位或人才等中介机构名称。

2、由“中心”开具人才流动商调函,发《北京市流动人才登记表》。办理调档手续时,须按照《人才流动商调函》的要求办理。

3、委托人事代理单位持档案、《北京市人才流动登记表》到“中心”办理存档手续。

4、“中心”工作人员查阅档案,对符合存档条件的办理存档。对不符合存档条件的,“中心”出具《档案缺少材料告知单》,待补齐所缺材料,再办理存档手续。

注:(1)档案在学校的,参照《委托人事代理单位办理北京生源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接收及转正定级工作程序》。

(2)档案在街道的,参照《委托人事代理单位办理招工工作程序》。

(二)档案调出:

1、需将档案调出“中心”的,本人持身份证、委托人事代理单位同意调出介绍信、调入单位商调函、单位存档IC卡结清存档费办理调出手续(档案调出前要求先将保险关系、党员关系、集体户口等相关关系转出)。

2、因上学深造需将档案调往学校的,本人持身份证、委托人事代理单位同意调出介绍信、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调档函、单位存档IC卡结清存档费办理调出手续(档案调出前要求先将保险关系、党员关系、集体户口等相关关系转出)。

注:档案转出时,非本人办理须提供委托书,经办人与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经办人与委托人为直系亲属关系的书面证明。

(三)存档类别的转变:

1、集体转个人:因故离开原单位,档案需在“中心”继续存放的(须符合“中心”个人委托存档规定),本人持原单位同意转个人存档的介绍信、身份证、单位存档IC卡办理个人存档手续(非本人办理须提供委托书,经办人与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经办人与委托人为直系亲属关系的书面证明,代签个人存档协议)。

2、个人转集体:原在中心个人存档需转为单位委托存档的,由委托人事代理单位联系人持单位同意转入介绍信,原个人存档人员身份证、委托书、个人委托保存档案合同书,个人存档IC办理。

3、集体转集体:持原委托人事代理单位出具同意转出介绍信,单位存档IC卡,现委托人事代理单位同意转入介绍信,来中心办理转户手续。

4、转变存档类别时,须结清原存档类别下的存档费。

(四)档案的查阅、借用

1、查阅档案,须出具单位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的介绍信,查阅人身份证件,提供被查阅人的姓名、存档号。

2、查阅人事档案的单位须派至少两名中共党员进行查阅。

3、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4、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5、借用、查阅档案的单位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

6、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必须请示档案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才能复制。

7、人事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时,须出具单位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的介绍信,说明借档理由,经过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借出时间本市不超过一个月;外地不超过二个月。借阅人对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或向他人透露档案内容。

8、可以办理档案外借的几种情况:

(1)审定工龄须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介绍信、委托人事代理单位介绍信、存档IC卡、身份证。

3.毕业生档案户口托管、迁移须知 篇三

各学院:

2010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更好的指导毕业生开展档案户口托管、迁移工作,我处特拟写了毕业生档案户口托管、迁移的相关事宜,希望各学院务必传达给每个毕业生。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毕业生档案、户口托管

1、申请托管档案、户口在学校。因未落实就业单位,或已在单位试用但未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的毕业生可以申请托管档案、户口在学校。托管期为两年,托管期间不计算工龄。

办理程序:学生本人分别填写档案、户口托管申请表——学工处事务科、学校户籍科分别审核——签订档案户口托管协议

友情提醒:托管期满,学生应及时凭托管协议回校办理档案、户口迁移手续,或委托他人代办(必须出具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迁移手续。如有继续托管要求,应及时办理续托手续。

2、申请托管档案、户口在广西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已有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以申请托管档案、户口在广西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期限由毕业生和广西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商定,托管期间计算工龄。具体情况分两种:

(1)在南宁市区就业,学生凭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办理托管手续,报到证开到就业单位。没有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如所在就业单位可以开具接收毕业生范本(见附件),凭此证明材料可以办理托管手续,报到证开到广西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保卫处户籍科按报到地址办理户口迁移证。

(2)在南宁市区以外就业,如单位可以开具接收毕业生范本(见附件),凭此证明材料可以办理托管手续,报到证开到广西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保卫处户籍科按报到地址办理户口迁移证。

办理程序:学生本人填写托管申请表——广西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签订人事代理协议

友情提醒:现场办理时,学生需带上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材料。暂时无法提供就业证明,可以先办理托管手续,但必须在2010年6月15日前把就业证明材料补交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领取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后,应在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内,及时到广西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办理落 1

户手续;一个月后,应及时查询档案是否已到达管理部门。

3、要求把档案、户口迁回原籍。毕业生要求把档案、户口迁回原籍,不需要办理申请手续。但在审核就业派遣方案时(约于6月20日左右下发各班级),必须在报到地址栏里填写原籍人事局(市或者县的人事局)名称。

友情提醒:毕业生领取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后,应在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内,及时到原籍人才交流中心办理落户手续;一个月后,应及时查询档案是否已到达原籍人才交流中心。

◆就业单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毕业生不需要办理档案、户口托管手续,应及时把档案、户口迁移到就业单位。已签订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的毕业生,必须在2010年6月15日前把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交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将按照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上的单位名称开具报到证,保卫处户籍科按报到地址办理户口迁移证。

友情提醒:毕业生领取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后,应在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内,及时到就业单位报到并到单位所属城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一个月后,应及时查询档案是否已到达就业单位。

以上文字材料可以登录广西民族大学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公告栏查询,附件可从就业信息网下载专区下载。

网址:http://jyb.gxun.edu.cn/

档案、户口托管现场办理时间:2010年6月7-8日。

办理地点:学校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

咨询电话:0771-3263096

广西民族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一○年六月一日

附件:

用人单位接收2010届高校毕业生意见(范本)

各用人单位:

如果贵单位今年接收的2010届高校毕业生需要把档案或者档案、户口托管在我中心,请参照以下的形式出具接收意见。

一、如果选择在“就业协议书”上出具接收意见的,要求如下:

在“用人单位意见”栏写明:“同意往广西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委托广西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毕业生意见:本人同意报到证开往广西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手写名字)

二、如果用人单位为接收的毕业生出具证明的,要求如下:

证明

张三,男,2010年7月毕业于**大学**专业,同意 聘用(或录用)该名学生。同意张三的档案托管在广西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到证请开往广西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毕业生意见:本人同意报到证开往广西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手写名字)

档案、户口接收咨询电话:0771-55050***050115505220

广西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

4.毕业生档案管理和投寄工作须知 篇四

新闻发布者: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发布时间:2012-06-29 09:52:38

各学院、各位毕业生:

2012届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即将结束,为切实做好毕业生档案管理和投寄工作,请大家认真阅读本须知。

一、切实提高对档案重要性的认识

1、毕业生档案的作用

毕业生的人事档案记录着学生的个人经历,包括各个时期的学籍卡、成绩单、奖惩证明、党团资料、工作经历等,并且都是原件。当毕业生参加工作后,会面对如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养老保险办理、人事调动、社保福利、工龄计算等问题,这些方面都离不开档案。

(1)档案影响转正定级、职称评定和养老金的领取

国家规定大学生参加工作满一年后可以申请评定初级职称,转正定级,转正定为初级职称后五年可以申请评定中级职称。有很多毕业生找到工作后,没有及时到档案管理部门办理参加工作的有关手续,几年后仍是学生身份,从而影响转正定级。办理养老金领取的时候,要经过档案的审核,工龄、工资、待遇、职务、社保受保时间等都是以个人档案的记录为依据的。如,退休时需要依据档案认定个人出生时间,从而确定退休时间;需要确定个人参加工作时间,从而确定开始缴费或视同缴费的时间,以计算养老金金额。除了养老金外,其他社会保险,如领取失业金等,也与个人档案相关。有很多毕业生找到工作后,没有及时到档案管理部门办理参加工作的有关手续,几年后仍是学生身份,从而影响工龄计算和退休金的计算。

(2)档案影响日后工作调动

大学毕业后,学生档案需要经过转正定级后,才能成为干部档案,才能正常调动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

(3)考研、考公务员、出国、升学、结婚、生育等相关证明的办理

毕业生毕业后考研、考公务员、出国、升学、结婚、生育等,这些事情都需要政府所属档案管理机构开具相关证明,没有档案无法办理这些证明。

2、档案被毕业生忽视的原因

档案被忽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一是随着私企录用和管理员工时不看重档案里的历史描述,而是看重工作表现,不需要毕业生提供档案。二是一些毕业生因没有落实工作单位而不去关心档案的去向,认为等到需要用档案时,再找也是一样的。三是有的毕业生认为现在跳槽是经常的事,档案转移手续繁杂,而且放在人才中心每年需缴240元管理费,没有必要,不如放在家里或学校安全省事。四是有的毕业生选择创业或自谋职业,更不需要档案。

毕业生不关心档案,导致自己的档案管理单位无法与该毕业生取得联系,导致毕业生的档案始终处于“学生阶段”,影响工作年限计算、转正定级、职称评定和养老金的领取等。同时毕业生本人工作调动后档案管理部门也无处投档。无档案保管权的单位也很难为毕业生考研、考公务员、出国、升学、结婚、生育等出具相关证明。

毕业生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毕业报到手续,并把档案转入政府所属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存,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和应有的社会、政治待遇得到保障。把档案留在人才服务机构但一直没有理会的,只要办妥相关手续,就可将关系理顺。“私藏”在家的档案则

要尽快交回原单位或政府所属的管理服务机构,如果档案袋被打开,里面的资料就得经过相关部门核实,如果档案资料遗失,还要到原单位去补充和确认。“跳槽”人员将档案遗留在原单位长期未办理转档手续的,要与原单位协商,解决跳槽后的遗留问题,以便及时将档案转交新的单位。

3、档案投寄管理规定

为保证毕业生档案的真实性和权威性,国家规定毕业生档案不允许和毕业生本人见面,毕业生毕业后其档案由高校依据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并通过国家机密要件局寄发到报到证单位。高校依据考研学生调档函把档案通过国家机密要件局寄发到研究生培养单位。

二、认真做好档案整理装袋工作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毕业生档案整理装袋工作,应及时将毕业生的以下材料及时整理后装入指定材料袋。

派遣单位在淮北和濉溪县的只需装入小材料袋,并勾选材料清单,填写整理人与审核人等信息后贴好封条。派遣单位在其他地区的毕业生的档案需要装入小材料袋贴好封条后再装入大材料袋,并在大材料袋上填写档案转递单位详细地址。要绝对杜绝封皮和内部毕业生档案张冠李戴现象的发生。

三、档案移交工作规定

各学院应在7月10日及时将整理好的毕业生档案交学生档案室。各学院应充分利用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毕业生就业派遣系统的电子资源来整理档案,建议将所有毕业生的档案寄出地址(同系统中

报到证信息维护中的单位名称一致)填入用人单位信息维护栏中的“档案转递地址栏”内,方便档案移交清单制作。

2012届毕业生:

2012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已发放。为保障毕业生的权益,请毕业生注意以下事项。

就业报到证是证明毕业生为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唯一凭据,是毕业生户口迁移和档案迁转的唯一依据(户口迁移到报到证单位,如果毕业生需要从生源地把户口迁移到报到证单位,需提供就业报到证给生源地户籍部门开具户口迁移证,再凭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到报到证所在地户籍部门入户,档案寄发到报到证单位),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重要凭据,也是毕业生今后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的重要档案材料,所以高校毕业生应注意:

1、毕业生应及时到报到证单位报到。并督促用人单位及时将报到证放入毕业生档案(报到证是有期限的,一般为两个月),逾期报到用人单位可能会拒绝接收(有的地区编制考试需要毕业生需要毕业生报到后才有报名资格)。

2、应妥善保管自己的报到证防止遗失。一旦遗失,可以参考《2012届毕业生就业指南》(已于2011年10月发放毕业生人手一册)补办程序到安徽省政务中心申请补办。补办最长期限为两年。

3、需要近期改派的毕业生可以不需要到派遣单位报到。待改派成功后(具体程序可见《2012届毕业生就业指南》)后改变派遣单位,凭新的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安徽省生源毕业生出安徽省就业或离开师范行业就业以及已签订规范就业协议派遣到协议单位后又需要违约到新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改派需要到学校盖章。其他类型的毕

业生改派毕业生直接到安徽省政务中心(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教育厅窗口办理。务必不要回校办理。学校2012年暑假办理改派签章手续的时间为2012年7月18日和8月8日,其他暑假时间不予办理。需要返还师范专业奖学金的毕业生需要在2012年7月18日和8月8日上午10:00前到学校财务处返还师范专业奖学金后方可办理学校签章手续。开学后工作日正常办理毕业生改派签章手续。

4、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毕业生不发放报到证。如果在入学后一年内落实就业单位,可凭研究生培养单位同意放弃读研的证明和用人单位录用证明到我校办理签章后续后到安徽省政务中心办理报到证。

5.大学生毕业生档案交接单填写须知 篇五

1.交接单须打印或者用黑色水笔填写所有栏目。如果是手工填写,字迹必须端正,不允许涂改,否则请重写。

2.以班为单位,一个班的学生名单打印在一张交接单里。一式三份。学工处一份、就业指导中心一份、附在班级档案上一份。必须盖上院系学工办的章。签院系经手人的名,或者盖私章。(院系请自留一份)

3.学生档案袋的填写要求:学院名称、届、毕业生名字、性别、专业、学制、生源所在地栏目一定要填写。

6.专利申请须知和专利维权须知 篇六

一、什么是专利?

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它是国家专利行政机关依据专利法授予专利申请人在一定时间内对其发明创造成果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它是一种财产权,是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发明创造成果、独占现有市场、抢占潜在市场的有力武器。

二、为什么要进行专利申请?

一是为了保护发明创造的专有权,尊重发明人、设计人所付出的劳动,另一方面是为了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技和经济的发展。专利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其价值具有商品性,并可以进入交换领域,这就要求有一种法律制度《专利法》,将这种发明创造及其价值进行保护。

三、专利的类型包括哪些?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类型有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它又分为产品发明和技术方案的方法发明。产品发明是指一切以有形形式出现的发明,即用物品来表现其发明,例如机器、设备、仪器、用品等。方法发明是指发明人提供的技术解决方案是针对某种物质以一定的作用、使其发生新的技术效果的一种发明。方法发明是通过操作方式、工艺过程的形式来表现其技术方案的。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和方法以及单纯平面图案为特征的设计不在此保护之列。实用新型专利及申请具有无需进行实质审查、审批周期短、收费低的特点。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即产品的样式。它也包括单纯平面图案为特征的设计。

四、专利权的特点是什么?

1、专有性: 专有性也称独占性,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独占性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的权利。也就是说,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进行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否则,就是侵犯专利权。

2、地域性: 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外,指一个国家依照本国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管辖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专利权不承担保护的义务。也就是说,一项发明创造只在我国取得了专利权,那么如果有人在别国制造、使用、销售该发明创造,则不属于侵权行为。

3、时间性: 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拥有的专有权只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有效,期限届满后,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不再享有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的专有权,这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无偿使用该项技术。我国现行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分别为20年、10年、10年。

五、什么样的发明创造才能获得专利权?

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必需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①在专利申请提交到专利局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②在国内没有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它方式为公众所知。③在该申请提交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并且记载在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专利申请同申请提交日前的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

实用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能够在工农业及其它行业的生产中制造、或能够在产业上或生活中应用,并能产生积极的效果。

—1— 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与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并且不相近似。

六、不给予专利保护的情况有哪些?

专利法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①科学发现;②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③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④动物和植物品种;⑤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七、什么是现有技术?现有技术能否申请专利?

专利法实施细则中的“现有技术”一词有其特定的含义。它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或者以其它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的技术。这和专利法中所称的“已有的技术”是同一概念,也包含说明书所指的技术背景。现有技术,不再具有新颖性,因而不能申请专利。

八、什么是职务发明非职务发明?发明人、设计人和专利权人有什么关规定?

职务发明:发明人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包括资金、设备、材料、或不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完成的发明创造;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和专利权归单位所有,但单位应给予发明人奖金和报酬。

非职务发明:职务发明以外的发明为非职务发明。其专利申请和专利权归发明人个人所有,几个人共同完成的,归几个人共有。

发明人、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重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发明完成过程中,帮助进行一般性的测试、试验、加工、计算或资料整理以及进行领导和后勤支持工作的人员不是发明人。

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或专利权可以有偿或无偿转让、或继承。(而专利技术转让只是使受让方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使用该专利技术)。

专利权人:是某项专利这一知识产权的所有者,即为该项专利的专利权人。

九、什么是专利代理?

依照专利法的规定,专利申请人或其他当事人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向专利局申请专利或办理其他专利事务。专利代理机构配有专利代理人。专利代理人是经过专业培训,通过考试,并在专利局登记的、专门从事专利代理业务的人员,是既懂技术又懂有关法律的专家。专利代理人办理的业务有:①为专利申请提供咨询;②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申请专利的各种手续及各项事务办理;③代理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的各项事务;④为技术转让中的有关专利的问题咨询;⑤行专利检索及专利技术的鉴定工作;⑥其他有关专利事务。

十、专利从申请到授权要经过那些程序? 依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公布、实审以及授权5个阶段,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不进行早期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3个阶段。

(1)受理阶段。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且核实过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

(2)初步审查阶段。经受理后的专利申请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

(3)公布阶段。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5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如果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的,则申请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申请公布以后,申请人就获得了临时保护的权利。

(4)实质审查阶段。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申请人进入实审程序。如果申请人从申请日起瞒年还未提出实审请求,或者实审请求未生效的,申请既被视为撤回。

在实审期间将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进行全

—2— 面审查。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授权条件的或者存在各种缺陷的,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逾期不答复的,申请被视为撤回,经多次答复申请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实审周期较长,若从申请日起两年内尚未授权,从第三年应当每年缴纳申请维持费,逾期不缴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实质审查中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按规定进入授权程序。

(5)授权阶段。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以及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审查员作出授权通知,申请进入授权登记准备,经对授权文本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进行复核,对专利申请的著录项目进行校对、修改后,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接到通知书后应当在2个月之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在专利登记簿上记录,并在2个月后于专利公报上公告,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十一、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1)专利权人有以下权利:①制造权,②使用权,③许诺销售权,④销售权,⑤进口权、⑥标记权、⑦转让权、⑧许可权、⑨质押权、⑩起诉权。

(2)专利权人有以下义务:①充分公开其发明创造,②积极实施其专利,③不得滥用专利权,(如针对无效或终止的专利许可他人实施、控告别人侵权、在制造销售的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继续打印专利标记等等。)④按时缴纳年费。

十二、何谓无效专利?专利被无效后会造成什么法律后果?

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的专利为无效专利。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即根本没有这个专利。

十三、何谓专利权的终止?专利权终止后会造成什么法律后果?

专利权的终止是指专利保护期限已满或因某种原因使专利权失效。主要有三种情况:(1)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导致专利权提前失效;(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导致专利权提前失效;(3)专利法律保护期届满,专利权即行终止。专利权终止后,则原专利不再受专利法保护,不再具有法定的垄断性,该专利技术即进入公知领域,社会公众可以随意无偿使用。

十四、涉及专利的纠纷和违法行为有哪些?

根据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涉及专利的纠纷和违法行为有下列几种:(1)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归属纠纷;(2)专利侵权纠纷;(3)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开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费用的纠纷;(4)关于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合同纠纷;(5)关于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的纠纷;(6)关于实施强制许可和许可使用费的纠纷;(7)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8)诉前申请停止侵权、财产保全;(9)冒充专利行为;(10)假冒他人专利行为。

十五、什么是专利侵权?侵权人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专利侵权一般是指在专利权有效地域和有效期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具体的说,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的行为,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属于专利侵权。

侵权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1)停止侵权;(2)赔偿损失。

十六、假冒专利行为有哪几类?假冒专利行为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假冒专利行为也属于专利侵权行为。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专利的行为:

(一)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或者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二)销售本条第(一)项所述产品;

(三)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称为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将专利申请称为专利,或者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公众将所涉及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

(四)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五)专利权人制造的专利产品投放市场后,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故意制造、销售与该专利产品相同的产品,使公众误认为是该专利产品;

(六)其他使公众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将所涉及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的行为。

专利权终止前依法在专利产品、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在专利权终止后许诺销售、销售该产品的,不属于假冒专利行为。

十七、发生专利纠纷通过何种渠道解决?

发生专利纠纷后有以下解决途径:一是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二是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处理。

对于专利侵权纠纷、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职务发明人奖酬纠纷、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开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费用的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资格纠纷等,既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请求当地知识产权局调处。关于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合同纠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纠纷、关于实施强制许可和许可使用费的纠纷、诉前申请停止侵权、诉前申请财产保全等均需到人民法院起诉。

通过专利管理机关调处专利侵权纠纷,手续简便,周期较短,处理起来直接快捷,同时,专利管理机关有一批既有较强专业知识,又熟悉法律的执法人员,并且在长期的专利执法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有利于纠纷的尽快解决。

十八、发现假冒他人专利或者冒充专利行为,通过何种渠道解决?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人假冒他人专利或涉嫌冒充专利,都应当向当地知识产权局举报,由知识产权局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查处;对假冒他人专利行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九、专利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请求处理专利纠纷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之日起计算。在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处的专利纠纷中,大多数情况是以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之日作为时效的起算日。例如以授权公告日起算,因为专利公报公告的法律事实,可以作为推定其`应当得知`的条件,而不管当事人实际上是否得知。因此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要及时行使自己的请求权,以免丧失胜诉权。

二十、怎样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专利侵权纠纷?

(1)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请求人是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②有明确的被请求人; ③有明确的请求事项和具体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案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受案范围和管辖; ⑤当事人没有就该专利侵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一项所称利害关系人包括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专利权的合法继承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中,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提出请求;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在专利权人不请求的情况下,可以单独提出请求;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不能单独提出请求。

(2)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应当提供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并且按照被请求人的数量提供请求书副本。请求书应当记载以下内容:①请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的姓名和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②被请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③请求处理的事项以及事实和理由。

有关证据和证明材料可以以请求书附件的形式提交。请求书应当由请求人签名或盖章。

—4—(3)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处理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书证应包括两个部分:一是证明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权提出处理请求的依据,如:专利证书、专利申请文件、交纳当年度年费的收据复印件,专利实施许可或专利权转让合同书等;二是证明侵权方实施了侵权行为。物证主要是侵权产品,它是十分重要的证据,无法提供侵权产品的应当提供相应的照片资料。

二十一、专利管理机关解决专利侵权纠纷的程序有哪些?

(1)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专利侵权纠纷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在收到请求书之日起7日内立案并通知请求人,同时指定3名或3名以上单数承办人员处理该专利侵权纠纷;请求不符合条件的,专利管理机关在收到请求书之日起7日内通知请求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2)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请求书及其附件的副本送达被请求人,要求其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一式两份。被请求人逾期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处理。

(3)被请求人提交的答辩书,专利管理机关在收到之日起7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请求人。(4)专利管理机关根据需要依职权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5)专利管理机关根据案情需要决定是否进行口头审理,并至少在举行口头审理的3日前让当事人得知进行口头审理的时间和地点。

(6)专利管理机关根据请求人和被请求人的意愿进行调解,不同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由专利管理机关做出处理决定。

二十二、专利侵权纠纷中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1)对专利权本身要正确评估。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结果的胜与负,在很大程度上要看专利权人手中的专利权是否无懈可击,即专利权是否安全有效。因此,专利权人应当对自己专利权的专利性重新进行分析、评估,对该发明创造的专利性强弱做出判断,切不可因为自己已经获得专利权就认为一定胜券在握,如果是这样,在侵权处理中一旦该专利权被反诉无效,将会使自己处于被动地位,还可能造成在处理过程中败诉。

(2)可以尝试侵权警告手段。在提起专利诉讼前,专利权人向侵权方发侵权警告,这在我国专利法中并无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却被经常使用,而且还常取到较好的效果。要切实做好警告前的调查研究工作,必须在对侵权认定有绝对把握的情况下才能使用。

专利侵权纠纷的特殊性是由于专利权是技术与法律结合的产物,请求人如果不是很熟悉法律及技术,最好是请专利代理人或有专利代理资格的律师帮助,再向有处理专利纠纷职能的部门请求处理或起诉,以免走弯路,浪费人力、物力。

7.入住须知 篇七

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好!

欢迎您及您的家人入住****花园,多谢您对我们的支持与爱护。您已成为****花园大家庭的新成员,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完善的服务,为了方便您办理入住和装修手续,现将办理手续并需携带的资料、办理程序及相关注意事项知会如下:

一、办理入住手续相关资料

(一)家庭户应带资料:

A、入住通知书

B、入住会签单原件(原件在办理入住手续后将收回,请您自行留存复印件);

C、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D、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E、已填妥的《业主入住登记表》(附业主及家庭成员1寸免冠近照各2张);

(二)公司户应带资料:

A、入住通知书原件(原件在办理入住手续后将收回,请您自行留存复印件);

B、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C、工作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

D、已填妥的《业主入住登记表》(附公司法人及工作人员1寸免冠近照各2张); E、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如您委托他人代办入住手续,请您准备以下资料,并请您的受托人携带来:

A、业主委托书原件1份;(如业主不在当地,由其配偶或子女携带结婚证、户口本等证件可以办理。)

B、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C、上述

(一)、(二)两项应携带的资料。

二、办理装修手续相关资料(自交房3日后开始办理装修手续)

A、装修施工图纸1份;

B、装修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承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C、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D、装修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E、装修负责人、装修施工人员1寸免冠近照各2张;

F、如需改变建筑物主体或承重结构,申请人还应向物业管理部门提交建筑物原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及政府设计审批部门的审批证明材料;

三、入住办理程序

A、验证:请您交验《入住通知书》、《入住会签单》、《业主入住登记表》、业主身份证原件以

及其它上述入住相关资料。

B、到开发商财务处缴纳相关费用。

C、签订有关协议:请您填写并签订相关开户协议以及《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管理协

议》等文件。

D、到物业财务处交纳相关费用。

E、领取相关钥匙和其他物品。

F、验房:物业管理部门将派人陪同您一同验房,并抄录水、电、燃气、暖气等表底数。验房

后,请您填写《业主入住验收记录》。

四、装修办理程序:

A、业主、装修施工单位准备装修申请资料;

B、业主填写《装修申请表》,交验装修申请资料;

C、业主及装修施工单位缴纳装修押金及其他费用;装修施工单位填写《装修施工人员情况登记表》;

D、业主、装修施工单位、物业公司共同签订《装修管理责任书》;

E、物业公司签发《装修许可证》、《装修现场巡查记录表》、装修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 F、装修验收合格一个采暖季、雨季后退还装修押金。

五、费用收取

(一)办理入住收费;

(二)若需办理装修收费:(1、2项由业主交付,物业公司可配合装修施工单位交予业主)

(三)停车场收费

七、其他注意事项

1、请您按照《入住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到****花园物业中心办理入住手续,物业服务费自《入住通知书》上通知的入住日期开始计收,逾期办理入住手续,物业综合服务费计收时间不变。

2、您验收房屋时,请仔细查看室内设施是否妥善。如有缺陷,请详细填写《房屋验收单》,以便通知施工单位及时维修。

3、装修房屋前,请到物业管理中心办理装修申请手续,并遵守政府有关房屋装修法规。

4、为了维护物业整体美观,保证物业的保值和增值,请按指定位置购买和安装空调。

5、为了维护楼道整洁美观,请勿在楼梯间乱放杂物。生活垃圾、装修垃圾不得放于楼道内,生活垃圾须统一放于指定的垃圾桶内,装修垃圾应入袋并在指定时间搬运到指定地点。

6、为了维护物业整体美观,请勿随意在窗户、户外或外墙悬挂或安装任何广告、宣传装置或张贴宣传传单。

7、为保障您的利益,装修验收合格三个月后,请您陪同装修施工单位前来办理装修押金退还手续(1000元)。

尊敬的业主,您可能会在办理入住时,稍感手续繁琐,但这皆是为了维护您的长期利益,不便之处,敬请谅解。真诚希望与您携手,共建****花园美好明天!

****集团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花园物业服务中心

8.答辩须知 篇八

远程答辩的流程主要包括学生简介、论文陈述、应答应辩等环节。

1.自我介绍

答辩开始首先要进行简短的自我介绍,目的是对答辩者进行身份确认,只要说明个人所属学习中心、姓名、学号、论文题目即可。切忌介绍与答辩无关的事。

2.论文陈述

论文的陈述不是照本宣读论文,也不是宣读写作提纲和朗读内容提要,而是对论文内容的详细阐述,要做到论点明确,论据充分,条理清晰。论文陈述时间一般为5分钟,应重视时间的分配,把握住哪些内容要重点阐述,哪些内容只需简单带过。

远程答辩以口语为主,所以答辩过程中需要控制好音量、语调和语速。发音要清晰,语调要有急有缓,有轻有重。特别要注意考虑声音延迟的因素,语速一定要放慢。另外借助白板操作展现图表,使陈述既形象又直观,使答辩老师更易接受论述的内容。

陈述结束要注意提示老师“陈述完毕”,避免出现老师学生都不说话的场面,浪费答辩时间。

3.应答应辩

在答辩过程中,答辩老师都是本着培养学生的目的进行科学严谨的提问和善意的指导的。提问一般是考查学生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面、分析综合能力和应答能力。

第一要冷静沉着。先要集中精力听取并简单记录老师的问题,老师的提问一般为2-3个,老师提问完毕再回答,切忌老师没有说完就抢着回答。第二注意正面回答问题。对有把握的问题要以自信而流畅的语言,肯定的语气,从容地回答;对拿不准的问题,可不进行辩解,保持谦虚的态度,可以实事求是地表示,这个问题在研究过程中还未搞清楚,今后一定认真研究。第三认真记录老师的点评。答辩老师一般是在专业领域有所成就、经验丰富或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教师、专家,学生应利用好这一交流信息, 增长知识好机会。

4.答辩结束

9.按揭须知 篇九

申请贷款时贷款人需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

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港澳台通行证)夫妻双方需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无身份证的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复印件7份。

2、户口簿

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

复印件5份(户口本首页和贷款人个人页)

3、婚姻状况证明

单身人员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未、离婚证明,本人签署单身证明。已婚者提供结婚证,结婚证上的双方证件号码必须与身份证件号码一致。离婚者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复印近5份。

4、收入证明

收入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4份,借款人及配偶个人银行近三个月流水账单。

个体工商户借款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近三个月的税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银行流水账。

企业法人单位借款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近三个月的税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银行流水账。

5、方章一枚

按揭须知

申请贷款时贷款人需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

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港澳台通行证)夫妻双方需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无身份证的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复印件7份。

2、户口簿

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

复印件5份(户口本首页和贷款人个人页)

3、婚姻状况证明

单身人员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未、离婚证明,本人签署单身证明。已婚者提供结婚证,结婚证上的双方证件号码必须与身份证件号码一致。离婚者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复印近5份。

4、收入证明

收入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4份,借款人及配偶个人银行近三个月流水账单。

5、方章一枚

按揭须知

申请贷款时贷款人需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

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港澳台通行证)夫妻双方需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无身份证的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复印件7份。

2、户口簿

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

复印件5份(户口本首页和贷款人个人页)

3、婚姻状况证明

单身人员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未、离婚证明,本人签署单身证明。已婚者提供结婚证,结婚证上的双方证件号码必须与身份证件号码一致。离婚者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复印近5份。

4、收入证明

收入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4份,借款人及配偶个人银行近三个月流水账单。

5、方章一枚

按揭须知

申请贷款时贷款人需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

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港澳台通行证)夫妻双方需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无身份证的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复印件7份。

2、户口簿

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

复印件5份(户口本首页和贷款人个人页)

3、婚姻状况证明

单身人员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未、离婚证明,本人签署单身证明。已婚者提供结婚证,结婚证上的双方证件号码必须与身份证件号码一致。离婚者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复印近5份。

4、收入证明

收入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4份,借款人及配偶个人银行近三个月流水账单。

10.档案须知 篇十

2012年高校毕业生档案、户口托管须知

为降低毕业生就业成本,做好毕业生的档案、户口、党员关系的代理工作,湖北省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原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为2012年高校毕业生的档案及户口托管推出了更多优质、优惠的服务。

1、服务内容

凡在湖北省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原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办理户、档的应届毕业生将享受以下服务:

(1)本科及研究生免费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大专按政策办理武汉

常住户口;

(2)托管期限40个月;

(3)托管期内提供相关证明(如人事档案托管、计划生育、户口等);

(4)办理转正定级及职称评定;

(5)毕业生就业推荐。

2、收费标准

(1)本科生: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办理档案托管:100元(有效期

40个月)。托管到期后每年180元。

(2)专科生:当年应届专科毕业生办理档案托管:100元(有效期

40个月),托管到期后每年180元。另需办理武汉

市常驻户口:200元

(3)另:办理落户工本费10元/人

3、办理程序

(1)毕业生现场填写《户档托管登记表》及缴纳托管费用;

(2)毕业生将办理的《户档托管登记表》(一联)及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交至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备案,并办理《报到证》;

(3)毕业生凭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发放的《报到证》到学校保卫部门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口迁移证》;

(4)需要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办理落户的同学毕业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到证》、《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复印件)、武汉市职工社会保险参保凭证等 各一份(具体参照武汉市2012年落户政策要求),并于2012年11月1日前交至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统一办理相落户手续。逾期未按规定提交材料,造成因材料不全不能落户者,责任自负。

4、特别提醒

托管办理完毕的毕业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在毕业时将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湖北省创新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党委)至中共湖北省创新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党委报到,交纳党费,并参与党组织生活。

5、档案、户口的迁出

办理程序快捷、简单,档案的迁出只需个人凭接收单位调档函及经办人身份证[档案免费托管期内转出时只需缴纳60元转档费];户口的迁出只需凭接收地出具的准迁证。具体转出、迁出手续可登陆(http://)网站点击“人事代理”栏目查询。

附:户口、档案小知识

只有办理了户口(落户)的同学才能办理身份证、结婚证、计生证等重要证件;在武汉购房时,只有武汉市户口才能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

如毕业生在毕业两年内未办理落户的,户口只能退回原籍。退回原籍后如需要落户武汉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有中级以上职称同时具备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或相应的购房政策。

档案是如实记录个人学习、工作经历的重要文件,是单位招聘录用审核人才的重要依据之一,根据国家档案法的要求,毕业生档案必须保存在有档案存放资质的单位,不得存放本人或者他人手中;

档案是办理职称评定、转正定级、计算工龄、退休等手续必须出具的材料;

对毕业后未就业的大学生在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享受国家培训补贴、就业补贴时,需要档案户口管理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材料,需要档案及户口;

以上仅供参考,有任何疑问请来电咨询。

联系方式: ***50656102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一路38号就业大厦2楼

(可乘坐724、810、522、552、606、587到东一路下车,往八一路方向前进二十米即到)

湖北省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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