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地证明书办理(共9篇)
1.原产地证明书办理 篇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瑞自由贸易协定)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自2014年7月1日起,依照中瑞自由贸易协定和质检总局有关规定,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可以向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签发中瑞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现将中国—瑞士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有关签证要求通知如下: 咨询办理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明了解更多信息,请移步右上方文档贡献者 联系咨询
一、凡申请中国—瑞士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出口产品,必须符合中国—瑞士自贸区原产地规则及签证操作程序和原产地标准。
二、凡办理中国—瑞士自贸易优惠原产地证书的申请人,需预先在检验检疫机构办理备案手续。申请签证时,必须提交《中国—瑞士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申请书》、按规定填制的中国—瑞士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出口商品的商业发票、提单副本及必要的其他单据。
三、中国—瑞士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采用统一规定的格式,其填制要求见证书正本背面所列的填制说明。中国—瑞士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应当于货物出口前或出口时签发。
一、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明概述
(一)进口国
瑞士
(二)办理方式
1、原产地证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used in FTA between CHINA and SWITZERLAND
(三)签证产品 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明的办理,限于已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给予关税优惠的产品,这些产品必须符合《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区原》。咨.询.办.理 136-2236-3672 0755-2517-5858QQ 46934/9848
(四)证明文字
原产地证书和原产地声明内容均以英文填写。
二、原产地证书签证须知
(一)申请书
申请书的项目应如实填写,与证书相同的栏目应与证书内容一致。填制重点同FORM A。
(二)证书编号
证书编号填写在证书的右上角。
中国—瑞士证书编号须填写证书种类识别字母“S”,其余部分可参考Form A证书号的编排方式。例如:S14470ZC20390038。
(三)证书填制
第一栏:
填写出口人合法的全称、详细地址和国名,地址必须详细到街道。
该出口人必须是在我局完成备案登记的公司。
第二栏:
填写收货人合法的全称、详细地址和国名,地址必须详细到街道。最终受货人不明确时该栏可以填写“TO ORDER”。
第三栏:
填写离港日期、运输工具号、装运港和卸货港。
离港日期前可加打“ON” 或“ON/AFTER”表示确切的出货日期或随后几天可能的出货日期。
运输工具号不祥可简单打运输方式,如:“BY SEA” 或“BY AIR”。
根据需要可加打运输路线,如:“SHENZHEN VIA HONGKONG”。
卸货港必须是瑞士港口。
第四栏:
备注栏
第五栏:
按顺序填写货号编号,最多不得超过20项。如多于20项应另申请一份证书。第六栏:
填写包装上的运输唛头及编号。
唛头上不得有境外制造的字样,不得填写“见提单”或“见发票”等。
唛头是图案形式的可采取贴唛。将唛头复印粘贴到证书的第五到十栏空白处,不能出边框,不能覆盖。一页贴不完可贴在第二页,以此类推。
第七栏:
列明每种货物的详细名称,并使其能与发票上的货名及H.S.编码上的货名相对应。注明包装数量及包装方式。货物无包装,应注明“散装(IN BULK)”或“裸装(IN NUDE)”。唛头上注明是挂装的衣物,可打总“件数(PCS)”。
第八栏:
对应第七栏的货物名称注明六位数的协调制度编码(H.S.编码)。
注明申报货物享受优惠待遇所依据的原产地标准。
(一)如货物完全原产,填写“WO”。
(二)货物含有进口成份,但完全由已经取得原产资格的材料或部件生产,填写“WP”。
(三)货物符合产品特定原产地标准,填写“PSR”。
第十栏:
注明货物数量的计量单位。计量单位应依据发票所列的销售单位为准。如:“公斤”、“台”、“件”、“双”、“套”等。
第五栏的货号、第七栏的品名、第八栏的H.S.编码、第九栏的原产地标准及第十栏的计量单位要一一对应。
2.原产地证明书办理 篇二
今年5月,长沙的徐女士顺利生下个大胖小子,然而等她想到要给孩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早就过了1个月的有效期。新版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出台近一年,12月18日,湖南省妇幼保健院发布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出台以来的常见误区。如果像徐女士这样忽略了办理时间,时间如果拖至孩子出生后6个月以上,必须出具亲子关系证明。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大产科主管护师赵敏提醒各位新手爸妈,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应在婴儿出生1个月内完成。因特殊原因出生后6个月以上仍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而申请首次签发,经确认新生儿在该院出生的便可以签发,但是必须提交法定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新生儿取名不能使用生僻字
市民孙耀方(化名)是大学语文老师,想让女儿叫孙瞐,寓意为“美丽的样子”。但是“瞐”字是生僻字,结果上户口时被告知无法录入。
赵敏解释,按照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婴儿的名字必须在8000余字的通用规范汉字表内,生僻字及繁体字不能上户口,必须符合派出所上户口系统要求。“有些字我们用电脑能打得出,但派出所的系统不会认可。”赵敏举例说,比如“菓”“浤”“珮”“澔”“浵”等字,就是她在日常办理工作中遇到过无法录入的字。
“出生医学证明”上的生日不能随意更改
另一种误区是,部分家长想让孩子提前入学,因此动了改出生日期的念头。刘女士的女儿生于9月,为了能提早上学,她希望能够把“出生医学证明”上的日期改成阴历生日,遭到了拒绝。
“新生儿已经办理出生人口登记,不能够换发出生医学证明。”赵敏表示,想把出生日期从公历改为农历,或是任何随意更改,都是不允许的。
(摘自 潇湘晨报)
3.办理原产地证书常见问题解答 篇三
一、出口到哪些国家的中国货物可以办理普惠制产地证?
答:目前给予中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有:法国、英国、爱尔兰、德国、丹麦、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芬兰、瑞典、爱沙尼亚、立陶宛、塞浦路斯、拉脱维亚、波兰、匈牙利、斯洛文尼亚、捷克、斯洛伐克、马耳他、瑞士、列支敦士登、挪威、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乌克兰、土耳其、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出口至上述国家的具备中国原产资格的货物,可申请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即GSP FORM A。
二、通过电子签证系统申请签证,已收到审核通过的回执,接下来该如何申请签发产地证书。
答: 请携带申请书、出口发票及产地证书前来产地证签证窗口签证。
三、如何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原产地证明书申报员的变更,需备哪些资料?
答:需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原产地证明书申报员授权书》(表格在http://的表格下载区中下载),同时公司出具变更说明,内容为申报员的变动情况(以上资料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
四、授权签字产地证者,现需办理注销,需要哪些相关资料?
答:注销产地证授权签证人,需由申请人出具注销说明(说明中需注明公司注册号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五、如何办理后发证,办理后发证需提交哪些资料?
答: 办理后发证, 需提交后发说明(内容为办理后发证的原因)、报关单退税联的复印件(上述两份资料均需加盖申请人公章),并将证书中的申请日期设定为当前日期。
六、货在异地出,应在哪里办理产地证?
答: 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通常应向申请人所在地的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签发产地证。
七、公司的营业地址变更, 应如何在检验检疫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答: 办理产地证注册内容的变更需提交如下资料: 公司变更说明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八、公司想变更产地证备案的签证印章, 需办理哪些手续?
答: 申请人应出具变更说明, 说明中应包括原有的印鉴,现欲使用的印鉴,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九、出口到哪些国家的货物可申请FORM E?
答: FORM E 指的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性原产地证书。目前,输往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文莱、印度尼西亚、越南、缅甸、老挝、柬埔寨、菲律宾等东盟国家的的中国货物可申请在我局签发FORM E。
十、公司已在检验检疫机构注册,接下来该如何申请FORM E?
答:FORM E采用电子签证的方式。请参照证书背面的说明和FORM A做法。
十一、产地证证书丢失,怎么办?
答:应先在《中国国门时报》登载遗失声明,然后在电子签证中用重发证的形式发送至我局申请签发重发证(重发证的证书号应使用新号,申请时期与签证日期应为当前日期),待收到审核通过的回执后,持国门时报的回执、更改/重发申请书(在http://的表格下载区中下载)、报关单退税联复印件及空白证书至我局制证签证。
十二、唛头或品名描述内容太多,证书上打不下,怎么办?
答:如果是唛头内容过多,可在证书第六栏打上SEE ATTACHMENT,同时将唛头打在A4纸上作为附页,来我局刷单签证时一并带来,经审核,我局签证人员将在证书与附页之间加盖骑缝章。注:应在附页上加注ATTACHMENT字样及证书对应的证书号并加盖同证书上一致的印章。
如果是第七栏的品名描述打不下,应先在证书中注明总品名,总包装数并在总品名与总箱数间加打DETAILS SEE ATTACHMENT。其余操作同上。
十三、申请签发产地证的企业要如何办理注册?
答:见我局网站产地证注册流程图。
十四、货物有经途香港,客户要求证明未在香港加工,如何在普惠制产地证中体现?
答:请向香港中检公司申请,由香港中检公司在签好的普惠制产地证书上加盖“未再加工证明”签章。
十五、证书已签发, 但需要变更证书内容,如何办理?
答: 在电子申报中用更改证的形式将新的证书发送至我局, 收到审核通过的回执后,持更改/重发申请书(在http://的表格下载区中下载)、原证书、新证书及出口发票至我局办理变更。
十六、同一票货,可同时申请FORM A 和一般原产地证吗?
答:可以。
十七、出口到韩国、印度的货物是不是可以申请办FORM A?
4.一般原产地证明书 篇四
一、产地证明书的含义与作用
产地证明书是由出口国政府有关机构签发的一种证明货物原产地或制造地的证明文件。它主要用于进口国海关实行差别关税,实施进口税率和进口配额等不同国别政策的依据。产地证明书是出口商按进口商的要求提供的,有着多种形式,其中应用最多的是原产地证书和普惠制产地证,通常多用于不需要提供海关发票或领事发票的国家或地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证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简称原产地证书,又称普通产地证书,是证明本批出口商品的生产地,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的一种文件。它由商务部统一规定和印制,并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签发。如果信用证或合同对签证机构未作具体规定,一般由检验检疫总局出具。
(一)原产地证书的申请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出口企业最迟于货物出运前3天向签证机构申请办理原产地证书,并按签证机构要求提供已缮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证明书》(样例5-15)一套,并随附出口货物商业发票一份及签证机构所需的其他证明文件。
(二)原产地证明书的内容和缮制方法
原产地证明书的内容和缮制方法原产地证明书共有12项内容,除按检验检疫总局指定的号码入证书编号(Certificate No.)以外,就其各栏目内容和缮制要点逐项介绍如下。
1.Exporter(出口商)此栏包括出口商的全称和地址。信用证项下的证书,一般为信用证受益人,托收项下的是卖方。
2.Consignee(收货人)填本批货物最终目的地的收货人全称和地址。信用证项下的证书一般为开证申请人,如信用证有具体规定,应按要求填写。
3.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运输方式和路线)应填装运港和目的港的名称,并说明运输方式。例如,From Shanghai to London by sea。如要转运,须注明转运地。例如,By s.s.from Shanghai to London W/T Hongkong。
4.Destination port(目的港)按信用证或合同规定的目的港的名称填制,也可同时列出国家或地区名称。例如,New York Port U.S.A.。
5.For certifying authority use only(供鉴证机构使用)本栏供检验检疫局根据需要加注说明,如补发.后发证书等事项。
6.Marks and numbers of packages(唛头及包装件数)按信用证中规定的内容进行缮制,且与发票和提单的同项内容一致,不得留空。
7.Description of goods, 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商品名称.包装件数及种类)填写具体的商品名称.包装件数和种类,如散装货物用“In bulk”表示。
8.H.S.Code(H.S.编码)H.S.是海关合作理事会《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英文缩写。商务总和海关总署根据H.S.分类编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的目录对照表》,规定了商品名称和编码。本栏应按该规定填入,不同商品应分别标明不同的H.S.编码。
9.Quantity or weight(数量及重量)依据发票和装箱单有关内容填写。重量应注明毛重和净重。例如,G.W.40 000 kg,N.W.38 000 kg。
10.Number and date of invoices(发票号码及日期)按发票实际号码和日期填写,月份应用英文缩写表示。例如,DEC.3, 2003。本栏内容填写完毕,从第6项开始用“*”符号打成横线表示结束。
11.Declaration by the exporter(出口商声明)出口商声明已事先印就,内容为:“下列签署人声明,以上各项及其陈述是正确的,全部货物均在中国生产,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规则。”在本栏仅填入申报地点和日期,加盖申请单位章,并由经办人签字,签字与图章不能重叠。
5.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 篇五
(一)概念
原产地证明书(Certificate of Origin)是一种证明货物原产地或制造地的证件。在国际贸易中,一般不用海关发票或领事发票的国家,要求提供产地证明,主要供进口国海关掌握货物的产地国别,以便实施相应的贸易措施及作为调控依据。
(二)出口原产地证明书的格式与说明
﹡出口方(Exporter):填写出口方名称、详细地址及国家(地区),其中出口方是指具有对外贸易出口经营权的单位,也就是指经外贸主管部门正式批准,并经中国工商管理局注册批准的专业外贸公司、工贸公司、一部分自营出口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等企业的正式名称,一般填写有效合同的卖方,要同出口发票上的公司名称一致。地址部分要填写详细地址,包括街道名称、门牌号码等。此栏要注意不能填境外的中间商,即使信用证有此规定也不行。
﹡收货人(Consignee):最终收货方的名称、详细地址及国家(地区)。收货人的名称一般是出口合同中的买方或信用证上规定的运输单据的被通知人。若进口商或信用证要求此栏空白则可以接受不填,或填为“To order”或“To Whom it may concern”(致有关人)。
﹡运输方式和路线(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运输方式填写海运、空运或陆运;路线应填写启运地、目的地和转运地,并应与提单所列内容一致
﹡目的地国(地区)(Country/region of destination):货物最终运抵目的地的国家、地区或港口,一般与最终收货人或最终目的地港的国家或地区一致。
﹡仅供签证机构使用(For certifying authority use only):为签证机构使用栏,签证机构根据需要在此加注。例如:证书更改,证书丢失,重新补发,声明XXX号证书作废等内容。
﹡运输标志(Marks and numbers):也称唛头,此栏内容应与信用证或其他单据所列的同类内容完全一致。可以是图案、文字或号码。当内容过长,可占用第7、8、9、10栏;如无运输标志,要填“no mark”或“N/M”。
﹡包装种类和件数、货物描述(Description of goods, 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填写货物的数量、包装种类及商品名称。商品名称要具体详细,货物数量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时,应用括号加注英文数字。如货物是散装,填写的商品名称后要加注“散装”(in bulk),所列内容应与信用证或其他单据保持一致。该内容填完后要在其后面加结束符号“****”或“××××”,以防伪造或添加。
﹡商品编号(H.S.Code):四位数的H.S.税目号与报关单一致。
﹡量值(Quantity):出口货物的量值并与商品计量单位联用,若以重量计算的则可填打重量,但要注明毛重或净重。
﹡发票号和发票日期(Number and date of invoice):必须与商业发票的同类内容完全一致,为避免月份、日期的误解,月份一律用英文表示。
﹡出口方声明(Declaration by the exporter):此栏为出口方声明、签字盖章栏。申请单位在签证机构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时,必须对手签人签字与公章进行登记注册。手签人员应是本申请 单位的法人代表或由法人代表指定的其他人员,并应保持相对稳定,手签人的字迹必须清楚,印章使用中英文对照章。手签人签字与公章在证书上的位置不得重合。此栏还必须填写申报地点和日期,其申报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日期。
﹡签证机构证明:所申请的证书,经签证机构审核人员审核无误后,由授权的签证人在此栏手签姓名并加盖签证机构印章,注明签
署地点、日期。注意此栏签发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日期(第10栏)和申报日期(第11栏),因为如早于发票日期和申报日期则不符合逻辑上的时间 关系。
什么是原产地证明书?原产地证的内容和作用?
什么是原产地证明书?
原产地证明书是证明商品原产地,即货物的生产或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是商品进入国际贸易领域的“经济国籍”,是进口国对货物确定税率待遇,进行贸易统计,实行数量限制(如配额、许可证等)和控制从特定国家进口(如反倾销税、反补贴税)的主要依据之一。原产地证明书一般有三大类:第一类是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第二类是一般原产地证明书;第三类是某些专业性原产地证明书。
一般原产地证简介
1、什么是一般原产地证
一般原产地证,即我们常说的CO(CERTIFICATE OF ORIGIN),是原产地证的一种,其是用以证明有关出口货物生产地、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是在国际贸易行为中证明货物 “原籍”的证书。在特定情况下进口国据此对进口货物给予不同的关税待遇。在我国,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规定的出口产品均可申请办理一般原产地证明书。
办理原产地证的注册登记须知
1.填写《申请一般原产地证明书注册登记表》;
2.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及
中资企业:进出口经营权资格证书/登记证有效复印件
外资企业:批准证书有效复印件
3.进行资格审核合格后,予以编号、登记、发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注册登记证》。
2、一般原产地证的作用
在国际贸易中,世界各国根据各自的对外贸易政策,普遍实行进口贸易管制,对进口商品实施差别关税和数量限制,并由海关执行统计。进口国要求出口国出具货物的原产地证明,已成为国际惯例,因此一般原产地是进行国际贸易的一项重要证明文件,归纳起来,具有以下几方面的作用:
(1)确定产品关税待遇,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工具;
现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从不同国家进口的商品,均使用不同的税率,而关税方面的差别待遇是根据货物的原产地决定的,一般原产地则是各国海关据以征收关税和实施差别待遇的有效凭证。
如在进口国与出口国的政府之间定有关税协定,用条约形式规定了协定税率(AGREED CUSTOMS RATE),或两国之间条约上规定了最惠国条款(MOST FAVORED NATION CLAUSE),买方往往要求卖方提供有效的产地证明书来证明进口货物的原产地确系缔约国才能获得相应的税率待遇。
(2)证明产品内在品质或结汇的依据
在国际贸易中,一般原产地还起到证明商品内在品质、提高商品竞争力的作用。如在国际市场上持有中国原产地证的丝绸比持有其他不产丝绸国家产地证的丝绸更能卖好价。此外,产地证有时还是贸易双方进行交接、结汇的必备单据。如买方在申请开信用证(L/C)时常要求提供一般原产地以确保其自身利益,银行也常以产地证作为信用证(L/C)是否解付的重要凭证。
(3)进行贸易统计的依据
各国海关都承担对进出口货物进行统计的职责,原产地证则是海关籍以对进口货物进行统计的重要依据。
进入九十年代,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非关税壁垒形势日益严重,数量设限、反倾销等贸易磨擦不时出现,作好一般原产地签发工作对维护我国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利益,缓解我国与有关国家的贸易磨擦具有重要作用。
(4)货物进口国实行有差别的数量控制,进行贸易管理的工具
世界各国根据其贸易政策,为保护本国工业生产和国际贸易竞争需要,往往对某些货物实行限制,制定一些进口货物数量控制措施,例如:进口配额、许可证制度、反倾销、反补贴制度。为实行这些控制制度,首先需确定进口的货物是来自哪个国家,然后确定这批货物是否受到进口数量限制,是否需持有进口许可证,是否要冲销配额及征收反倾销、反补贴税„„产地证也就成为实施这些制度的重要工具。
3、原产地证书的作用
原产地证明书(CERTIFICATE OF ORIGIN)是出口商应进口商要求而提供的、由公证机构或政府或出口商出具的证明货物原产地或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原产地证书是贸易关系人交接货物、结算货款、索赔理赔、进口国通关验收、征收关税在有效凭证,它还是出口国享受配额待遇、进口国对不同出口国实行不同贸易政策的凭证。
4、原产地证书的类型
根据签发者不同,原产地证书一般可分为以下三类:
①商检机构出具的原产地证书,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检验检疫局(CIQ)出具的普惠制产地证格式A(GSP FORM A);一般原产地证书(CERTIFICATE OF ORIGIN)。②商会出具的产地证书,如: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CCPIT)出具的一般原产地证书,简称贸促会产地证书(CCPIT CEERTIFICATE OF ORIGIN); ③制造商或出口商出具的产地证书;
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应该提供哪种产地证明书,主要依据合同或信用证的要求。一般对于实行普惠制国家出口货物,都要求出具普惠制产地证明书。如果信用证并未明确规定产地证书的出具者,那么银行应该接受任何一种产地证明书。现在我国多数出口商习惯于使用贸促会出具的证书。
5、原产地证书如何申请
根据我国的规定,企业最迟于货物报关出运前三天向签证机构申请办理原产地证书,并严格按照签证机构的要求,真实、完整、正确地填写以下材料: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加工装配证明书申请书》;
(见附页)此处显示一份《一般原产地证明书/加工装配证明书》图5-1(国际商务单证103)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一式四份;
③出口货物商业发票;
④签证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文件。
6、原产地证明书的主要内容:
⑴ 进出口商的名称及地址;
⑵运输方式及航线;
⑶商品唛头和编号;
⑷商品名称、数量和重量;
⑸证明文字等。
7、原产地证明书的填写
⑴产地证书的编号(CERTIFICATE NO。)
此栏不得留空,否则证书无效。
⑵出口方(EXPORTER)
填写出口公司的详细地址、名称和国家(地区)名。若经其他国家或地区,需填写转口商名称时,可在出口商后面填英文VIA,然后再填写转口商名称、地址和国家。
⑶收货方(CONSIGNEE)
填写最终收货人名称、地址和国家(地区)名。通常是外贸合同中的买方或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如信用证规定所有单证收货人一栏留空,在这种情况下,此栏应加注“TO WHOM IT MAY CONCERN”或“TO ORDER”,但此栏不得留空。若需填写转口商名称时,可在收货人后面加填英文VIA,然后再写转口商名称、地址、国家。
⑷运输方式和路线(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
填写装运港和目的港、运输方式。若经转运,还应注明转运地。
例如:通过海运,由上海港经香港转运至汉堡港,应填为:
FROM SHANGHAI TO HAMBURG BY VESSEL VIA HONGKONG。
⑸目的地国家(地区)(COUNTRY/REGION OF DESTINATION)
填写目的地国家(地区)。一般应与最终收货人或最终目的港(地)国别相一致,不能填写中间商国家名称。
⑹签证机构用栏(FOR CERTIFYING AUTHORITY USE ONLY)
由签证机构在签发后发证、补发证书或加注其他声明时使用。证书申领单位应将此栏留空。一般情况下,该栏不填。
⑺运输标志(MARKS AND NUMBERS)
填写唛头。应按信用证、合同及发票上所列唛头填写完整图案、文字标记及包装号码,不可简单填写“按照发票”(AS PER INVOICE NUMBER)或者“按照提单”(AS PEER B/L NUMBER)。货物如无唛头,应填写“无唛头”(NO MARK)字样。此栏不得空留,如唛头多,本栏目填写不够,可填写在第7、8、9栏内的空白处,如还是不够,可用附页填写。
⑻商品描述、包装数量及种类(NUMBEER ANDD KIND OF PACKAGES;DESCRIPTION OF GOODS)
填写商品描述及包装数量。商品名称要填写具体名称,不得用概括性表述,例如服装、食品(GARMENT、FOOD)等。包装数量及种类要按具体单位填写,应与信用证及其他单据严格一致。包装数量应在阿拉伯数字后加注英文表述。如货物为散装,在商品名称后加注“散装”(IN BULK)字样。有时信用证要求在所有单据上加注合同号码、信用证号等,可加注在此栏内。本栏的末行要打上表示结束的符号(**************),以防加添内容。
⑼商品编码(H。S。CODE)
此栏要求填写HS编码,应与报关单一致。若同一证书包含有几种商品,则应将相应的税目号全部填写。此栏不得空留。⑽数量(QUANTITY)
此栏要求填写出口货物的数量及商品的计量单位。如果只有毛重时,则需填“G.W.”。
⑾发票号码及日期(NUMBER AND DATE OF INVOICE)
填写商业发票号码及日期。此栏不得空留,为避免对月份、日期的误解,月份一律用英文表述,如2004年3月15日,则为: MARCH。15,2004。
⑿出口方声明(DECLARATION BY THE EXPORTER)
填写出口人的名称、申报地点及日期,由已在签证机构注册的人员签名并加盖有中英文的印章。
⒀由签证机构签字、盖章(CERTIFICATION)
填写签证地点、日期。签证机构签证人经审核后在此栏(正本)签名,并盖签证印章。
8、原产地证书的更改或重发
对签证机构已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当申请单位需要更改其内容时,申请单位应书面申明理由,提交已更改的产地证,并退回原证书正本。
对签证机构已签发的原产地证明书遗失或损毁,申请单位应书面说明遗失或损毁的原因,提交重新填制的产地证书副本或复印件。第一次做外贸单子,原产地证明的事。对方说我们给他开具原产地证明,他们才打预付款,是合理要求吗。
2011-8-18 18:06
提问者:wanghu1985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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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和深圳一家贸易公司签的合同,我们制造,他们出口。但是签合同的时候不太懂,说我们需提供原产地证明,他们才打预付款,可我们去问了检验检疫局和贸促会,说只有产品生产出来以后,装运前才能开具。我们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没预付款我们也没发生产,请外贸高人指点迷津。谢谢!
2011-8-18 18:30
满意回答
1)建议你要先了解清楚产地证的定义、类型和应用等基础概念;
2)对应你们所生成的产品或出口地(欧盟?东盟?)以及合同或L/C来准备产地证,切忌将一般原产地证和普惠制原产地证混为一谈;
3)你们是生产厂家,那么肯定就是有你们来提供这个原产地证明
4)在具体外贸操作时,可在发货之后不太长的时间内补办。
5)外贸公司的做法有点不合道理,还没听说过预付款前就出具原产地证的第一次做外贸单子,原产地证明的事。对方说我们给他开具原产地证明,他们才打预付款,是合理要求吗。
2011-8-18 18:06
提问者:wanghu1985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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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和深圳一家贸易公司签的合同,我们制造,他们出口。但是签合同的时候不太懂,说我们需提供原产地证明,他们才打预付款,可我们去问了检验检疫局和贸促会,说只有产品生产出来以后,装运前才能开具。我们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没预付款我们也没发生产,请外贸高人指点迷津。谢谢!
2011-8-18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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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议你要先了解清楚产地证的定义、类型和应用等基础概念;
2)对应你们所生成的产品或出口地(欧盟?东盟?)以及合同或L/C来准备产地证,切忌将一般原产地证和普惠制原产地证混为一谈;
3)你们是生产厂家,那么肯定就是有你们来提供这个原产地证明
4)在具体外贸操作时,可在发货之后不太长的时间内补办。
6.原产地证明书与检验证书 篇六
原产地证明书与检验证书
原产地证明书。原产地证明书(certificateoforigin)是一种证明货物原产地或制造地文件,也是进口国海关 核定进口货物应征税率的依据。产地证一般分为普通产地证和普惠产地证以及政府间协议规定的特殊原产地证等。上述 产地证虽然都用于证明货物的产地,但使用范围和格式不同。•普通产地证,又称原产地证。在我国出口业务中使用的原产地证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CertificateofOrigin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它是证明出口货物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原产地规则》,确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的证明文件。这种文 件是进口国海关对该进口货物按何种税率征收进口税的依据。•普惠制产地证。普惠制产地证(GeneralizedSystemofPreference CertificateOfOrigin)是普惠 制的主要单据。凡是对给予我国以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的国家出口的受惠商品,须提供这种 产地证,作为进口国海关减免关税的依据。其书面格式名称为“格式 A”(FormA)。但对新西 兰须提供格式 59A 证书(Form 59A),对澳大利亚不用任何格式,只须在商业发票上加注有关 声明文句即可。在我国,普惠制产地证书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欧洲经济共同体纺织品产地证明书。这种产地证明书的英文全称是 EuropeanEco—nomicCommunityCertificateofOrigin(TextileProducts),简称 EEC 纺织品产地证。对欧洲联盟国家出口纺织品时,通常都需要提供这种特殊的原产地证明书,供进口商进口报 关用。此种产地证在我国是由出口地省级外经贸委(厅)签发的。除上述几种产地证外,在对美国的出口中,一般使用原产地声明书(declaration。fcoun•try oforigin),此 声 明 书 有 三 种 格 式 : 第 一 种 格 式,也 称 格 式 A,是 单 一 国 家 声 明 书(singlecountrydeclaration),声明商品的原产地只有一个国家;第二种格式。也称格式 B,是 多国家产地声明书(multiplecountrydeclaration),声明商品的原材料是由几个国家生产的;第 三种格式,出称格式 C,是非多种纤维纺织品的声明书,亦称否定式声明(negafvedeclaration),适用于主要价值或主要重量是属于麻或丝的原料,或其中所含羊毛量不超过 17%的纺织品。也可使用由贸促会签发的原产地证明书。检验证书。检验证书(inspectioncertificate)。是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口商品实施检验或检疫后,根据检验检疫结果,结合出口合同和信用证要求,对外签发的证书。检验证书是出入境检验 检疫机构对外签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直接关系到对外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和争 议各方的利益,其作用是多方面的。其中包括凭以向
7.网上签发原产地证明书操作规范 篇七
一、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签发
(二)性质:责任清单
二、设定依据
2004年9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6号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第十七条:出口货物发货人可以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所属的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及其地方分会(以下简称签证机构),申请领取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在中国贸促会的授权下,自治区贸促会、桂林市贸促支会、梧州市贸促支会、玉林市贸促支会、北海市贸促支会、贵港市贸促支会、钦州市贸促支会、凭祥市国际商会具有同等审批权。
四、办理条件(条款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第十八条:出口货物发货人申请领取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应当在签证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按照规定如实申报出口货物的原产 地,并向签证机构提供签发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所需的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第十九条:签证机构接受出口货物发货人的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审查确定出口货物的原产地,签发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对不属于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口货物,应当拒绝签发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
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签发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机构另行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第二十条:应出口货物进口国(地区)有关机构的请求,海关、签证机构可以对出口货物的原产地情况进行核查,并及时将核查情况反馈进口国(地区)有关机构。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一)实施对象:根据《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签发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出口货物发货人(以下称“申请人”)可向其所在地签证机构和签证代办点注册登记。
(二)实施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第二条适用于实施最惠国待遇、反倾销和反补贴、保障措施、原产地标记管理、国别数量限制、关税配额等非优 惠性贸易措施以及进行政府采购、贸易统计等活动对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
六、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注册登记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完整准确填写的《申请原产地证书注册登记表》 2.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对外贸易经营者出口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保税区企业开展国际贸易批准文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5.《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6.含进口成分的商品应提交《含进口成分产品成本及加工工序明细单》、原材料零部件的采购发票或进料登记表、进口货物报关单等;
(二)申请人申请原产地证书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原产地证书申请表》 2.已填妥的原产地证书;
3.出口货物的商业发票、装箱单;
4.签证机构根据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供的信用证、货运提单等其他佐证材料。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
1.情况属实、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2.需核查货物的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八、办理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免费。
十、咨询、投诉电话
自治区本级的咨询和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1-5595545 投诉电话:0771-5772835 附件:1-1.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签发审批流程图
8.原产地证明书办理 篇八
1.台湾原产地证明书(ECFA证书)
2011年1月1日起,企业持《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简称ECFA)项下的优惠原产地证书,出口到台湾的货物将获得关税减免的优惠。《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是台湾与大陆自2009年年中开始,经过多次商谈达成的一项重要协议,已于2010年9月12日生效,其中早期收获清单将于2011年1月1日起付诸实施,届时列入清单的约800项产品将逐步降关税,三年内全部降为零,包括大陆对台湾开放的产品500多项,台湾批准大陆的产品5大类267项,含石化类、机械类、纺织类、运输类等产品。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英文为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简称ECFA;台湾方面的繁体版本称为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原称为两岸综合性经济合作协定或称两岸综合经济合作协定(英文简称CECA,即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Agreement)(咨询办理tel 159 2012 9451QQ463 408 647林小姐)
2.普惠制原产地证书(FORM A 证书)
目前给予中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共有39个分别为: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卢森堡、比利时、爱尔兰、丹麦、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瑞典、芬兰、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塞浦路斯、马耳他、保加利亚、罗马尼亚、瑞士、列支敦士登、挪威、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土耳其、美国(除美国外,其它39个国家均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
3.《亚太贸易协定》(原称《曼谷协定》)原产地证书(FORM B 证书)《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根据《亚太贸易协定》的要求签发.在协定成员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证明文件,签证依据为《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及《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签发和核查程序》。目前,《亚太贸易协定》成员国为:中国、孟加拉国、印度、老挝、韩国和斯里兰卡。
4.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E 证书)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要求签发的、在协定成员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证明文件,签证依据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及其《签证操作程序》。东盟成员国为: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
5.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中巴优惠贸易安排)原产地证书(FORM P 证书)
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是根据《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计划的协议》的要求签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协定成员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证明文件,签证依据为《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及其《签证操作程序》。
6.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F 证书)
中国-智利自贸区原产地证书是根据《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的要求签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协定成员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证明文件,签证依据为《中国-智利自贸区原产地规则》及其《签证操作程序》。
7.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N 证书)
9.原产地证明书办理 篇九
注册号码
注册日期
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
证明书注册登记表
申请企业名称:
填表人郑重声明
本企业了解本注册登记表内已填写的全部内容。所有内容及呈交的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并保 证做到: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及其《实施办法》和《关于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对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 原产地证明书》项下的产品进行管理,使之符合我国的原产地标准。
二、出口产品在中国工厂加工、生产并完成最后检验及出口包装。
三、在新产品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之前,向签证机构及时申报。
四、随时准备接受签证机构的监督检查,保证提供所需资料、文件的真实性。
如有违犯上述保证,本单位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及其《实施办法》 和《关于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接受惩处。
附件一:
企
业 中文 名
称 英文 企业地址
企业性质和贸易方式
工商执照号码
批准经营出口机构名称 批准经营出口文件号码
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中方负责人姓名: 职务: 电话:
外方负责人姓名: 职务: 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手签人
姓 名 职 务 手 签 笔 迹
申请企业签署证书印鉴 签证机构审核意见及印鉴
品 名(中英文)
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产品清单
HS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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