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案例观后感(共13篇)
1.事故案例观后感 篇一
煤矿事故案例观后感
通过共同分析事故,查找事故发生的原因,使大家对这起事故进行比较全面的了解,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警示和提醒大家充分认清当前安全形势,采取切实有力地防范措施,进一步抓好煤矿安全工作,这对于促进今后煤矿安全状况将产生积极地推动作用。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充分认清当前安全形势
在政府愈来愈重视煤矿安全、全社会愈来愈关注煤矿安全、煤矿职工也愈来愈需要煤矿安全的新形势下,我们一定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和实践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高度出发,深刻认识搞好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充分认清当前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不断增强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履行职责,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把安全工作放到各项工作的首位,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二、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升职工综合素质
职工永远是安全工作的主体,职工的素质高低决定着一个煤矿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更决定着安全工作结果。进一步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职工的技术素质和按章操作意识,加强职工的现场操作能力培训和应对突发事故的演练,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职工的自我安全保障能力,激发职工学习技能、提高素质的积极性。
三、提高自身安全意识
一组组伤亡、损失的数字,一次次冲击着人们的神经。在为逝者叹息,为伤者难过的同时,如何减少悲剧的发生,成为我们每个员工应该思考的问题。在这样一个复杂的环境中工作,如何保证装置安全、稳定、长效、优质的运行,保证自身的安全、效率、轻松、便捷的工作,对我们来说既是挑战,也是自我提高的机遇。就个人来说,我觉得要具备四心,即:专心、虚心、细心、责任心。
首先是专心。专心要求我们要热爱自己的工作,干一行爱一行,不能仅仅把工作当成赖以谋生的手段,被动的去应付工作。如果这样下去,工作的效率就会下降,工作中的激情和成就感就荡然无存。对工作的敷衍了事,将埋下事故的种子,进而付出血的代价。生活中,不是每一个人都能从事自己喜欢的工作,在没有能力改变现状时,我们应该积极调整自己的心态,去适应环境,创造机会去赢得属于自己的天地。慢慢就会发现自己逐渐喜欢上现在的一切,从而富于激情,工作成绩自然水涨船高,使自己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其次是虚心。虚心是要求我们在工作中不耻下问、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理论水平。工作中遇到不懂、不会的,一定不能放过,只有工作水平提高了,才能出色的完成工作任务。一知半解、糊里糊涂的去工作,也许你的一次错误,付出的将是生命的代价。安全生产没有及格,只有满分。
再次是细心。粗心是生活中每个人都曾犯的错误,生产中绝不允
许犯粗枝大叶的毛病,仅仅一时的疏忽,使企业蒙受成千上万的损失,甚至是血的代价。要养成事前查、事后查、互相查的好习惯,杜绝麻痹大意的事情发生。
最后是责任心。任何人无论工作水平有多高,能力有多强,如果没有责任心,都不可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较强的责任心,应该是每位员工都具备的基本素质,只有本着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企业负责,才能对每件事情高标准严要求,工作才能兢兢业业。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没有安全就谈不上企业的稳定发展,没有安全就谈不上职工的为岗奉献,让我们铭记曾经的伤痛为以后的安全生产尽自己的一份力吧!
2.事故案例观后感 篇二
案例一:2005年7月12日下午1时许,某县袁姓村民在自家农田劳作时,触及悬垂于横跨田间的广播电视线的金属吊挂线,遭电击身亡。据事后调查得知,由于当天烈日当空,气温较高,在距离死者劳作地点200多米远的一根村道照明相线,因太阳暴晒悬垂下来,靠在从其下方穿过的广播电视线的吊挂线上,使该广播电视线的整条金属吊挂线带上220 V相电压。
案例二:2007年5月14日下午5时许,某李姓女子在澡堂洗澡时,意外遭电击身亡。由于澡堂周围没有电线,一时令现场勘察人员迷惑。经过多方面人员的详细排查,发现该澡堂的广播电视进户线缠绕在澡堂暖气片上通过,而电视进户线在杆上与通信线的架空钢绞线搭接且线皮已经破损,该通信线架空钢绞线在2基杆外与电力线路搭接,从而造成广播电视进户线带上220 V相电压。
“三线”搭接不仅影响美观,而且影响安全。其主要由通信、广播电视线路的安装不规范,技术维护力量薄弱,管理不到位,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执法监督乏力等原因造成。如上述两起事故,原本线路上也装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但已经损坏,导致供电线路系统的保护形同虚设。针对“三线”状况,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加以防范。
(1)按照相关规程,规范施工作业。目前,相关行业执行的规范有《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工业企业通信设计规范》等,除了新建、改、扩建工程严格按照规范施工标准,使线路达到安全、可靠运行,便于维修、检测,减少障碍物的交叉跨越外,对原有的线路应重点解决以下问题。
(1) 市区架空电缆吊线的两端和架空电缆线路中的金属管道均应接地。野外的架空电缆线路在分支杆、引上杆、终端杆、安装干线放大器的电杆,以及直线线路每隔5~10基电杆处、电缆进入建筑物时在靠近电缆进入建筑物的地方,均应将电缆外层屏蔽接地。同时,考虑到雷电的破坏力强和发生时间的不可预测性,对各种设施极易造成破坏。为了使整个网络正常运行,避免雷击时造成雷电波侵入用户造成伤害,还应对角杆、终端杆和每间隔15基杆的线杆做避雷接地处理。
(2) 架空电缆直接引入时,在入户处应增设避雷器,并应将电缆外导体接到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上。电缆直接埋地引入时,应在入户端将电缆金属外皮与接地装置相连。
(3) 挂设电缆的吊线和拉线是裸露的,极易锈蚀,必须使用热镀锌钢绞线。
(4) 吊线的架设高度除了按照规范要求与地面、电力线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外,吊线与电力线交越时还需加装绝缘保护带和保护标志。保护带要宽于电力线宽度,并且符合耐压要求。
(5) 农村低压电力电网采用TT系统方式运行时,应装设剩余电流总保护和剩余电流末级保护;对于供电范围较大或有重要用户的农村低压电网,还可增设剩余电流中级保护。保证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使用完好,禁止其退出运行。
(2)强化安全基础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障安全投入。
3.校园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案例评析 篇三
2003年4月25日,某小学组织学生到野外春游,学生们都非常高兴,大家排着队跟着老师到野外的小河边。学生们尽情热闹和嬉戏。后来,老师安排学生分组自由活动,大家就三五成群地散开了。学生李某发现一种好看的野果,就问其他学生。没有人知道,李某就说:“我先尝尝吧。”于是,李某小心地摘了一粒果吃起来,觉得味道还不错,就又吃了一粒。其他同学看到,也一边摘一边吃起来。后来其他小组的同学也好奇地吃起来,而老师并没有制止该种情况。等到下午要返回学校时,凡是吃了果子的学生都出现不同程度的呕吐、腹痛、头晕现象,尤其以李某的情况严重。老师意识到学生可能吃了野果中毒了,于是赶紧将学生送到医院救治。结果因为李某吃得过多而中毒死亡。最后,大家才知道这种野果就是叫水麻桑果的毒果。
点评:该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在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造成该事故发生的原因,就在于学校或教师在出游的过程中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在发现学生吃野果的时候,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以制止学生吃野果的行为,结果造成李某中毒死亡、其他学生不同程度中毒的事故发生。因此,学校及老师没有尽到职责,在他们的教育管理责任范围内是有过错的,属于学校责任事故范围,学校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来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未及时制止学生的危险行为导致校园伤害
上海青浦某中学生吴某在中午放学后,约了6名同学一起来到学校最北边的围墙处,在那里玩“射箭游戏”,围墙边满地的植物杆就成了他们“攻击敌人”的最好“武器”。在嬉戏中,同学庄某的“武器”正好射向吴某的右眼,班主任立即找来吴桌的父亲,将其送至医院,吴某为治疗花费了一万余元的医药费。后来因赔偿费用与学校及庄某家长没有协商一致,吴某家长将学校和庄某作为被告起诉至法院。
点评:学生之间的伤害事故,在校园伤害案中占有很大比例。由于这类事故的加害人为另一学生,学校大多认为其不应为这类事故“埋单”。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明确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案中,吴某在中午放学后,约了6名同学一起来到学校最北边的围墙处,在那里玩“射箭游戏”,对自己和他人的人身都具有一定危险性,学校因疏于管理,未能及时发现并进行有效劝阻,结果导致吴某受伤,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学校对围墙边的植物杆未及时清理,且在学生游戏时未及时制止,属管理不当,负次要责任,承担20%的赔偿责任。
教师体罚学生导致校园伤害
小学五年级学生军军因迷恋上网已逃学两天。班主任唐老师了解实情后,利用自己上语文课的时间,罚军军站在讲台边。但军军站在那里并不老实,故意伸出舌头,左右摇晃脑袋,逗得下面的同学忍不住笑出声来。唐老师见状很是气愤,上前推了军军一把,导致军军摔倒在地,右手腕关节处的手骨移位,花去医疗费3200多元,还不得不休学一年。经教育局调解处理,学校赔偿了军军致伤的全部损失。
点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第九项还规定: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中,军军年幼贪玩,逃学上网,作为班主任的唐老师本应对他进行耐心批评教育,促使他认识到错误,逐渐改正缺点和不足,但唐老师却对军军又是罚站又是推搡,致其受伤。由于唐老师系学校工作人员,是代表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他体罚军军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依法应由学校承担。
学校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参加的活动导致校园伤害
某市一家在当地颇有影响的商场,与外资公司合营,重新装修,即将开业。为造声势,他们邀请了社会名流、领导来参加开业庆典仪式,还邀请了附近的某小学鼓号队助威。该商场许诺活动时间为5月18日上午9点到11点,前后两个小时即付学校酬金2000元,学校同意。鼓号队20名学生于18日上午8点40分就到商场门口等候。其中打小鼓的10岁的李某身体虚弱,这几天又在发烧吃药,早上他妈妈已经代他向老师请假了,可是学校找不到人替,非要李某来不可。这天天气气温反常,竟有36℃,身穿厚厚的演奏服背着鼓号的小学生们站在太阳下,大汗淋漓,可还得在老师的督促下,一遍一遍地练习着。就这样在烈日暴晒下,李某突然晕倒,经查为高温导致的急性脑颅出血。后经抢救治疗脱离生命危险,并不得不休学一年。
点评:学生到学校接受教育,是为了更好地成长,以便将来能够为国家、为社会作贡献、为自己的未来更美好而打下坚实的基础。这就需要学校重点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使其成为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但是,在实际的生活中,学校为了某种目的往往不合时宜地安排学生从事与其不相适应的活动。在学校违反规定,让学生从事不宜的劳动、体育活动的情况下,造成学生受到人身伤害的,学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属于典型的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其他活动,而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事故,对此,学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学校是本案事故的赔偿责任主体。
学校设施有疵瑕导致校园伤害
某中学的住宿生唐某到热水房去提水,在其接水时,锅炉发生爆炸。唐某来不及躲避,被开水泼溅到脸上及全身,造成大面积烫伤。学校迅速采取措施,对唐某进行紧急救助和治疗。后该学生脸部和身体留下大面积伤痕。
点评:《教育法》规定,设立学校必须有符合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一款也规定:“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另外,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第一项规定,因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而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4.交通事故案例观后感 篇四
1990年6月6日12时许,江北区鲤鱼池小学学前班学生杨洋,男,6岁。中午放学爷爷接他站在校门口准备过路回家,这时他妈妈站在路对面喊他,杨洋就挣脱爷爷牵他的手,向马路对面跑去,刚跨进马路两三步,就被左边驶来的一辆北京牌吉普车撞倒并从身上碾压过去,当场死亡。
这是一个多么让人痛心的故事呀,一个刚刚6岁的小男孩,只是因为一时的疏忽而丧命在车轮之下。虽然政府已经发给了每个小学生一顶小黄帽,可它的试用期只有1年。在这一年中,学生的交通事故达到了零的突破,可过了一年,一起起的交通事故又发生了。我没怎么样才能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呢?
首先,我们应该告诉每一个小学生,过马路时要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时要看清来的车辆,是否与自己相差200米远,如果车速快,应该在400米左右时过马路,而且过马路要走斑马线。过马路时不要玩游戏或是踢足球,也不要跑,如果是大车就要等它过完了,在过马路。
再有,司机朋友都要注意了,每所学校前面都会有一块警示牌,上面写的,前方是学校,请慢行。可有的司机却不把这块牌子当回事,便嗖得一声开了过去。运气好的,什么事也没有,运气不好的,就又要麻烦警察叔叔和120一次了。
其实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事:有一次,我去上学,校门前堵得非常厉害,车几乎都不能动了,观后感《交通事故案例观后感》。◆分享好文◆我也没有看看其它的车,就从这得夹缝中间走了过去,碰巧,这时,车移动了以来,幸亏司机看见我了,一个急刹车,没有把我撞倒。要是换一个喝了酒开车的司机,那我就不能坐在电脑前敲打着这篇文章了。
还有一次,是绝对的事故了。一天放学,我看见了一个我非常讨厌的朋友,那时我正在过马路,也没看前面有没有车,就直接跑了过去。谁知,一个刚放学的小伙子一边骑车子,一边还在听mp3,也没有注意到我,就连人带车一起倒了。不用说,我也受了伤,只不过是手和腿擦破一点皮罢了。
5.《交通事故案例发生》观后感档 篇五
其中铁路事故伤亡率极大,事故原因就是:列车调动人员、列车指挥官,最关键是列车司机严重超速,严重的违章操作,导致不应该发生的事故,终究发生了。无辜的生命就因为有这些有令不行、有法不依的顽固派存在,所以导致有很多很多的家庭破碎、妻离子散,人间的悲剧就是这样上演的。
片子中每次重大伤亡过后,一些相关部门都受到了严重的惩罚,背叛无期徒刑的,被枪毙的等等严重后果,片子事故案例告诉我们每个人有令必行、有法必依,横行不法、将会受到法律严惩。违规违法者都受到了相应的惩罚,这些事例足够告诉我们每个人不管在什么职位,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必须按照规章制度做事,不越位、不违章,平时出车时监督司机是否清醒,因为事故与侥幸相伴、平安与谨慎相随;安全常抓虽然苦、平安一生终是甜;队员平时巡护中要是遇到突发事件,必须随机应变,时刻注意保护自身安全,牢记安全归来的你,才是送给大家最珍贵的礼物。
作者:牛富禾
6.事故案例观后感 篇六
近日,公司搬家中心检修队组织职工观看了隐患直击、痛思、筑基、伤势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所有事故都是发生在我国煤矿的实人实事,事故所给他们本人及家庭带来的不幸也使我感到同情与遗憾。
每个案例都以图文的形式,对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防范措施进行了清晰的描述和说明,解说员对每一个事故案例,为我们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使我们犹如身临事故现场,切身感受到事故给当事者带来的巨大伤害,更让我们触目惊人,震撼灵魂,让人深深领悟什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对于安全这个话题,带给我们的思考确实太沉重了。每一起安全事故的发生,每一个血的教训,都为大家敲响了警钟。一个个血泪事故,给国家、集体和家庭都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但想想每一件事故的发生是那样的雷同,都是违章作业、违章操作、违章指挥造成的。如果职工能够提高安全意识,这一场场悲剧就不会上演。
天天讲安全,月月说安全,但迄今为止,在我们的身边仍存在很多不安全因素,也时常有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事件发生。管理者的苦口婆心、再三提醒,安全事故血的教训,让我们每一名职工对安全的重大意义有了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谁都知道安全关系着我们千家万户的幸福与快乐,但是在现在的日常工作生活中仍大量存在思想麻痹,习惯性违章操作的不良习惯。在生活生产中还有许多因为一时疏忽大意而发生的惨剧,一桩桩、一件件毁灭了多少温馨的家庭。可想而知,安全是一种态度,是一种责任。
在工作岗位上,每一位职工都应有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只有保证安全,工作才能顺利有效地开展。所以工作中要时时把安全摆在首位,安全是个人的小事,它是重于泰山的集体大事,是每位职工的责任。
“哀之而不监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通过案例影片,使我认识到安全是企业的重中之重,安全生产不仅关系到企业的发展,更关系着每个职工家庭的幸福。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石,更是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
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警示片观后感3篇供借鉴
为了更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xx项目部6月18日礼拜一的安全学习资料是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黑色瞬间》!我们专业公司的员工就在自己的班组观看,由于观看场地条件有限,只能用电脑观看,虽然屏幕很小,但丝毫都不影响大家观看的情绪。
《黑色瞬间》这是一部关于安全事故的纪录片,片中那一幅幅触目惊心、血淋淋的悲惨画面,看着事故中遇难家属那撕心裂肺的痛哭,看着孩子那可怜无助的眼神。看着这样的画面,我在想,什么是幸福?健康的活着就是幸福!人最宝贵的就是生命,安全的话题是我们时常挂在嘴边的话题,也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对于火电这个特殊行业来说,安全永远是个至关重要的话题。在工作中,无论是谁都不要图省事,走捷径,更不能违规操作。往往就因为你的一个小小的疏忽酿成不可挽回的大祸!
公司经常开展各类关于安全的学习。为的就是能让我们每一个人深刻的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违章作业,遇到不安全的隐患能够及时排查,及时处理,把所有的不安全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这些都需要我们每个人的配合,只有大家齐心协力,绷紧安全这根弦,才会万无一失。安全不是我们每天早上在班里三交时喊口号就可以了,要把安全意识带到实际工作中去才能真正做到“三不伤害”。如果这样,我相信,我们会做到“零事故。零伤亡”的!
影片落幕的那一刻,脑海里浮现出记录片开头的一段话:“世界万物,唯有生命最为珍贵。没有生命就没有一切!失去生命就失去自我,失去生活的权利!”看完这部安全警示片让我更加真切,更加直观地感受安全的千钧之重,感受到了生命的弥足珍贵!什么都可以重来,唯有生命只给我们一次机会。希望我们每一个人能牢记安全,学好安全,用好安全!如果你爱你的家人,就请你首先珍惜自己的生命!
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警示片观后感3篇供借鉴
20xx年xx月xx日,我参加了xx公司组织的《XX事故案例片》观看学习,事故案例分别介绍了XX交通事故、XX火灾事故、XX重特大爆炸事故。一起起的安全事故历历在目,看着那因事故造成的伤害,看着那触目惊心的事故现场,心情沉重,深刻认识到安全与责任是我们每个工作者的重任,任重道远。
我们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时刻保持警惕,防微杜渐,认真对待每一个工作细节。一次次的事故,正是因为工作人员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没有把工作岗位的危险性看在眼里,打开了错误的牢笼和枷锁,使自身从思想上放松了,我们要时刻谨记。
1、严格遵循规章制度,安全规章制度是建立在血和泪水的基础上,就不要在用血和泪水来检验它。各个岗位都有明确的安全操作规程,我们每个人都把安全规章制度体现在习惯和动作中。
2、不断强化安全意识,在工作中自觉地努力提高安全意识、安全素养,真正达到“我要安全”。员工是安全工作的关键,要切实履行岗位安全责任,尊重科学知识,反对违章蛮干。敢于叫真章,善于抓细节,及时发现和堵塞安全工作的不足,识别和防范工作现场存在的各类风险,筑起坚固的防范之墙。
3、认真做好设备管理,设备是安全生产的重点,班前班后要检查设备的状态是否正常,安全防护是否完好,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做好关键设备、重要设备的维护保养及重点岗位的控制,及时排除故障隐患,提高设备本质安全。
7.货车后桥火灾事故频发的案例分析 篇七
例1轮毂轴承破碎,损失超过百万
[案情]
2010年某日,一辆购买不到一年的挂车在运送刚出厂的面包车途中,行驶至日东高速332公里处时,挂车突然起火,由于是夜间,救火不及时,运输车辆及所运面包车被完全烧毁,造成所运送的20辆崭新的面包车变成了20个生锈的空壳(见图1),让人触目惊心和惋惜。火灾事故的起因便成了车主挽回损失的关键。
[分析与结论]
1. 牵引车左前轮轮胎花纹完整,左后转向轮有少半圈烧损;右前轮有部分被烧,右后轮橡胶轮胎基本烧无。车前部四轮的金属轮圈均为黑色,说明车辆烧损程度前轻后重,火焰为由后向前蔓延形成。
2.发动机只有后部和顶部有轻度烧损,缸体呈黑色,驾驶室内全部过火。根据发动机烧损情况,可以排除发动机原因导致起火的可能。全车亦未见有短路之处,因此,可以排除因短路和漏油造成起火的可能。
3.车辆托盘全部过火,第3、4轴(共4轴)两侧车轮的橡胶轮胎全部烧损只剩钢丝。左侧两轮轮圈基本呈黑色,右侧两轮轮圈呈白色严重过火痕迹。第4轴右轮对应的车架纵梁处及钢板弹簧呈粉红色,而第3轴右轮对应的车架纵梁及钢板弹簧处只有轻度呈粉红色。说明该车挂车的第4轴右轮有首先起火的可能性。
4.拆检第4轴右侧车轮,发现制动鼓、制动蹄、制动底板、车桥套管、制动凸轮等机件均呈粉红色。该轮的轮毂滚柱轴承已破碎,滚柱已失圆呈现各种不规则形状,轴承内外圈也已失圆变形。说明是由于轴承损坏后形成轮毂连同制动鼓向内倾斜,造成了行驶中制动鼓与制动蹄片之间相互摩擦并产生高温,炽热的制动鼓将热量传递给轮圈,轮圈又将橡胶轮胎引燃,从而形成火灾事故。
因此该车是由于行驶过程中,车辆第4轴右轮轮毂轴承损坏造成的火灾事故。
[启示]
挂车轴承破碎引发火灾已成为多发事故之一,究其原因有:
1. 轴承质量原因。轴承的材料、强度和精度要求较高,非一般制造厂能够生产。
2.轴承安装的预紧度原因。由于轮毂轴承多为滚柱轴承,轴承安装的预紧度过松或过紧都会造成轴承破碎。
3.超载运输。为了使运输获利最大化,超载运输似乎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而不去考虑车辆的承受能力,岂不知利益的背后灾难说不定哪一刻就会突然降临。
4.缺少必要的维护。运输车辆的私有化,给车辆的强制维护和管理带来了不正常的影响。对于车主来说车辆维护既费时又费钱,还要增加运输成本;维修厂维护货运车辆费时费力,但还不易收维护费。车辆的2级维护就成了简单的紧固润滑,没有了拆解检查和更换的内容。
例2假车轴质量不保,讨损失路途漫漫
[案情]
2008年某天晚上,某拉货车行驶至湖南临长高速临湘段16km处时,发现挂车后轮突然起火,将承运的西瓜烧烤成烂瓜泥。挂车购买不到一年,在购买挂车时车主要求选用“富华牌”车轴,着火后广东富华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派技术人员勘察了车轴,一口咬定不是富华产品。挂车制造厂、假车轴制造厂之间互相推诿,并反咬车主原因,车主只好起诉至法院。
[分析与结论]
首先是否是“富华”产品:
1. 经对广东富华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富华”车轴的特征进行验证,正品“富华”轴有铭牌、合格证、钢印号及防伪编码,而涉案车轴均无。
2. 制动臂上无“FUWA”标识及铸造型号,“富华”制造件有标识及铸造型号。
3.富华制造的轴头上有“FUWA”、“HJ”及“3601R1”标识,而所鉴定的轴头没有,轴头分别标为“3601R”或“3601.R”且字体大小粗细不均匀一致。
4.鉴定的轴承标记为“WLZ HM518445”,据广东富华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提供资料未见有“WLZ”标识。
5.鉴定的轴端盖与富华轴端盖比较,尺寸、标识均与富华轴端盖不同。
根据以上事实完全可以证明该挂车的车轴非广东富华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产品。
其次,起火原因与产品质量的关系:
1.挂车货箱右侧栏板烧损面积较左侧严重,车架右纵梁烧损程度较左侧严重,说明起火点在挂车的右侧。
2.挂车第3轴右侧制动鼓及轴承已破碎丢失在现场,第3轴右侧套管上轴承安装位置有严重的磨损痕迹,第3轴右轮处的钢板弹簧骑马螺栓及“U型”夹子被轮圈磨断或严重磨损,均说明着火前轴承已破碎(见图2)。
3.轮毂轴承破碎造成制动蹄片与制动鼓在行驶过程中产生摩擦并产生高温,进而引起轮胎起火,之后蔓延至其他轮胎和货厢等部位。
因此,着火与车轴质量有关。
【启示】
挂车是由多个总成组装而成,如车架、车桥、车厢、车轮、牵引连接盘等总成组成。而各个总成又由不同厂家生产,一个总成也可能由多个部件分厂家生产,如车桥总成是由桥壳、制动蹄片、轴承、螺帽等多个厂家生产,像因轴承破碎引起的着火事故,打起官司要先找销售商———销售商再找挂车厂———挂车厂再找假车桥厂———假车桥厂再找轴承厂。各方都会找出种种理由推诿抵赖,谁也不会轻易服输,车主原本指望能有赔偿,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不但将投入化为泡影,而且陷入了一场马拉松式的官司。
作为购买挂车的一方也不是长了一双慧眼,能把假产品的真面目看个真真切切清清楚楚,所以受害的往往是消费者。买车方不要只图买个便宜,要多做比较,多做了解。在签订购车合同时,要看清条文,把对挂车的要求甚至是总成的要求都写进去,一旦出现假冒伪劣件的处理办法也写清楚。货运车还要尽可能地买全保险,以使损失降到最低。
例3制动管路漏气,车辆自动制动起火
[案情]
1.2007年某日,在山西省108国道侯马路段,一辆大型油罐运输车在行驶中驾驶员有加油跑不动的感觉,从倒车镜中发现后面有烟,急忙停车检查,发现右后轮着火燃烧,将大型油罐车烧毁。
[分析与结论]
1.挂车的第1桥制动鼓颜色无经高温变化的痕迹,可以排除起火的可能。
2. 对着火事故现场勘查,燃烧地点靠近公路右侧,路面上留有150米左右的制动拖印,因此制动距离明显过长,制动效果低。
3. 挂车右后侧烧损严重。挂车3个桥的右侧轮胎全部烧损,左侧轮胎烧损较轻。挂车第3桥右轮制动鼓有经高温退火后的橙色痕迹(见图3);经拆检发现制动蹄片断裂。应该是车轮制动蹄片不回位造成与制动鼓之间长时间摩擦产生高温,致使轮胎起火燃烧。
4.挂车第3桥左轮制动鼓也有轻度变色的迹象。
该车系挂车第3桥处制动管路逐渐漏气形成断气制动,致使制动蹄片与制动鼓之间摩擦产生高温引起着火事故。
[启示]
对于制动系统要勤于检查,发现老化及有破损的管路要及时更换,制动气压要达到国标和制造厂要求,行驶中如出现行驶无力或制动距离过长时,要立即查明原因进行维修。
例4制动蹄片不回位,摩擦生热将车毁
[案情]
2008年某日,在山东济青高速93km处,一辆货车的挂车后尾部突然冒烟起火,造成挂车受损以及车上货物被烧毁。
[分析与结论]
1.挂车右侧第2轴车轮烧毁最为严重,说明此处为燃烧中心。
2.在拆解挂车第2轴右轮制动鼓时,难以拆下来,拆开后发现其制动凸轮处在凸轮开启的最大位置(如图4所示),说明制动蹄片已紧紧地和制动鼓靠在一起。
3.第2轴右轮制动蹄片工作表面部分变焦、变脆,制动鼓工作摩擦面变成红色,与其他制动器明显不同。说明蹄片间隙太小或无间隙,制动蹄片与制动鼓之间长期摩擦形成高温,以致于制动蹄片变焦。
该挂车火灾系因挂车第2轴右侧制动器蹄片不回位造成。
[启示]
制动蹄片不回位是引发货车着火的常见原因之一,其原因有制动蹄片过薄、回位弹簧的弹力不足等。由于货车经常处于大负荷长距离的连续行驶的状况,有时还遇到长距离的连续下坡道,制动器使用较为频繁,制动器易出现高温,导致制动蹄片容易出现磨损变薄、硬化和脱落,薄到一定程度就要更换。
其次是回位弹簧的弹力不足,在2个制动蹄之间有一个或多个回位弹簧,在制动气室处也有回位弹簧,使用中很少有人去测量一下回位弹簧的弹力是否还能够达到弹力要求,只换蹄片不换回位弹簧也是一种修理的误区。
例5制动蹄鼓间隙调整得过小或无间隙
[案情]
2008年某日,一辆大货车行驶至京珠高速大荆收费站附近时,发现后部轮胎起火,最后导致该车连同货物一起被烧毁,损失60余万元。该车车主是下岗人员,靠借贷买车,又未买车辆自燃险,状况甚是凄惨。
[分析与结论]
1.该车驾驶室总成已烧损,驾驶室内仪表台及其他饰品均烧无,检查室内线路,没有发现线路短路情况,所以火源不在驾驶室内。发动机也呈黑色无严重过火迹象。
2.对第1轴、第2轴左右两侧轮胎的烧损程度对比发现,第2轴右侧轮胎严重烧损而左侧较轻。拆检第2轴右侧轮胎,发现制动蹄片表面呈现焦糊状,制动鼓及制动底板高温变色,说明在行驶中第2轴右侧车轮蹄、鼓之间产生高温引起轮胎起火燃烧(如图5所示)。后经了解该轮在着火前调整了制动间隙。
[启示]
1.在每年的汽车检测过程中,都会出现制动效果达不到国标要求的车辆,解决制动不合格的方法首先是调整,一些人就怕耽误时间,只顾拼命地调整蹄鼓间隙,就是舍不得拆检和更换部件。要知道很多车辆不是靠调整蹄鼓间隙能够达到制动要求的。
2.在国标中对车辆的2级维护要求是拆检车轮检查制动系统,但由于利益的原因,某些维护厂只是进行简单地维护,根本不拆车轮维护,也是货车事故隐患得不到解决的重要原因。更有甚者不将车轴支起调整制动间隙,造成制动蹄鼓之间无间隙,继而出现制动蹄鼓之间高温或着火。
例6车轮固定螺母松动造成轮胎与钢板摩擦生热起火
[案情]
一辆斯太尔载货车夜间在公路上行驶时,被追赶上来车辆告知车后部起火。驾驶员立即停车,下车后看到中桥右侧处有火焰冒出。起初用棉被灭火未扑灭,由于惧怕油箱爆炸,于是躲得远远的,眼睁睁地看着火苗由弱变强由小变大。后消防部门将火扑灭。
[分析与结论]
1.该车驾驶室已全部烧损,部分油电路烧损,右侧5条轮胎全部烧毁,一条轮胎和钢圈丢失,整车右侧从前向后有燃烧后的痕迹。
2.车箱装载货物为硬脂酸,货物有部分熔化。货物为密封袋装石蜡状物品,不易点燃。
3.第3轴右轮的外轮轮辋已丢失,大部分辐板已脱落丢失,只剩少部分辐板仍在。外轮所剩辐板和内轮所剩辐板的螺孔均已变为椭圆形孔,螺栓孔明显有与螺栓长时间撞击变形形成的痕迹。第3轴右轮的10个固定螺栓已断8个,未断的2个螺栓和提供的一个螺栓上均有磨损螺纹,螺母内侧面有挤压形成的痕迹。说明车轮行驶中紧固螺栓已松动。
4. 第3轴右轮钢板弹簧从上往下数第6块钢板弹簧的前端向下到最下一块钢板部分,有轮胎与钢板摩擦过的光滑痕迹。此处正位于内侧橡胶轮胎的内侧面最凸出位置。说明由于第3轴右轮的固定螺母松动,致使外侧轮的辐板折断脱落(如图6所示),形成内轮内倾,造成内轮橡胶轮胎的凸出部位与钢板弹簧摩擦产生高温起火,以至于引燃电缆传至车辆的其他部位。
结论:该车的起火原因是由于第3轴右轮的固定螺母松动造成的。
[启示]
紧固螺母不得松动是基本的常识,也是车辆维护不可缺少的项目,不可只采用观察法,要用工具检查并确定其真正达到紧固程度。
8.事故案例观后感 篇八
一、案例分析
案例1 一米台阶跳下,学生坠地身亡
在某镇初级中学的体育课上,体育教师刘某按常规召集学生做好了准备活动,然后分兴趣小组让学生在小组长的带领下,散点在各运动场地进行练习活动,教师巡回指导各组学生练习,并间断地参与了一些组的活动。临近下课还有五分钟左右,体育教师鸣哨集合,准备放松下课,就在此时,一名男生为了尽快到达集合点,走捷径从一米左右高的台阶上跳下,不料摔倒在地,老师见该学生倒地不动,立即跑去看望,见学生脸色苍白,马上进行紧急处理,并叫学生通报学校校医和领导,当校医赶到现场时,该男生已停止了呼吸,心脏停止了跳动,初步判断已死亡,校医再次复查,确诊该男生已经死亡。
过程回放:学生想尽快到达集合点,走捷径,从一米左右高的台阶上跳下,坠地身亡。
相关链接:该学校是一所县级委属中学,教育教学质量在同类学校中比较好,但体育设施设备比较落后,笔者到校调查时,发现该校有近二十个教学班,只有一块篮球场,两副乒乓台,一块周长不足200米的泥土坝子,不很平整,是学生上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的主要场地。学校有两名体育教师。
事故处理:学校领导迅速到场处理,并按程序第一时间向相关领导单位汇报,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经过漫长的两周多时间,才将此事协调处理妥当。结果学校作了赔偿,体育教师受到事故处分,并扣发了当年奖金。
事故剖析:造成这起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学校体育设施设备布局不合理,另一方面学生缺乏安全意识及安全防患意识,再就是学生在活动中伤害事故发生的不可预见性。让笔者感到困惑的是学生死后,没有法医诊断,是什么原因导致死亡?到底是因跳下撞击致命部位而亡,或是有病,或是其他因素而亡?学校在不明不白中赔偿了损失。
案例2足球比赛,睾丸受撞,部分切除,索赔两万元
在某中学的高中体育课上,体育教师李某按常规组织学生准备活动,之后按兴趣分为足球、篮球、羽毛球等小组进行教学比赛。各组指定了小组长负责,教师巡回指导。在足球比赛中,一男生带球摆脱防守队员直接冲入球门区,守门员郑莱看见进攻队员将起脚射门,情急之下,郑某奋起扑向带球队员,不料扑球时,进攻队员绊球摔倒,头部正撞击到守门员郑某的下身部, 当时两名学生都被撞翻在地,躺在地上休息了片刻之后又继续比赛。下课后没有任何学生给老师报告,待学生上晚自习时,守门员郑某感觉下身越来越痛,后到厕所观看才发现一侧睾丸红肿,并大出正常几倍,遂向老师请假去县人民医院急诊科检查,经医生检查化验后,确诊为皋丸损伤。当时采取保守疗法,进行了消炎止痛处理,一天后伤者仍痛得难忍,其父母又将其转入某大医院治疗,经医生再次检查后,确诊有一侧睾丸被撞击受损,必须做切除手术。后经家长同意,该生的睾丸被切除一只。
过程回放:学生足球比赛,两名学生在运动中相撞,造成一名学生生殖器部位撞伤,一只睾丸被迫切除。
相关链接:该学校是一所重点中学,学校体育设施设备都很好,有标准400米塑胶田径场一块,标准草坪足球场一块,塑胶篮球场地六块、排球场地三块、羽毛球场地七块。乒乓球场地二十余台,各种单、双杠,爬杆、云梯,跳马、垫子以及消耗性体育器材等基本能满足学校体育课及体育课外活动。学生在绿茵茵的足球场上踢球十分兴奋,积极性很高。
事故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没有及时向科任教师反映情况,住院后才向班主任教师报告,之后班主任、体育教师及所在班级部分学生前往医院探望,在家长的配合下,一个月后出院返校学习。住院费用近两万元,学校努力到保险公司协调,后来其费用由保险公司赔偿部分,剩余部分由学校承担了赔偿。家长提出会影响今后生育,请求学校赔偿两万元,最终未达成一致意见。
事故剖析:学校在体育课上,特别是在球类竞技中,难免会发生身体接触,甚至碰撞致伤。在处理此事时,学校态度积极,主动协调,感化了家长。家长担心影响学生今后生育的问题,学校派人与家长一起咨询了医生,井无大碍,经过一个多月的治疗及调解才结束。
案例3篮球卡圈,人梯摘球,坠地骨折,高考改年
在某中学高三体育课上,体育教师邹某安排的是篮球教学比赛,学生在教学比赛开始不到二十分钟,投出的篮球被卡在了篮圈与篮板之间,这时几位学生想跳起摘下来,但由于身高和弹跳力不够,未能如愿,这时学生张某和李某就搭建“人梯”来摘球,在上的学生李某刚要触到球,在下支撑的张某就叫扛不起了,身子一晃,上面的李某被摔倒在地,造成右手骨折。
过程回放:学生搭建“人梯”摘球,由于缺乏支撑和平衡能力,在上学生摔地右手挫伤致骨折,
相关链接:该校是所重点中学,有六块塑胶篮球场地,当堂课所有场地都有学生在练习。学生受伤后,围着一大堆学生。
事故处理:事故发生时,上课教师正在另一场地指导女生练习羽毛球,当时有学生报告上课教师,体育教师迅速赶到现场,对学生初步诊断为骨折,并进行了处理(固定伤肢),安排学生扶送到医院,经医生通过照片诊断为右臂尺骨和腕骨骨折,并及时进行了复位和加固治疗。课后教师及时到医院了解情况,井通知了家长。该生家庭经济条件较好,在治疗费用等方面没有找学校过多的麻烦,但该生是高三学生,离高考仅有二十多天,眼看高考临近,由于右手不能动,影响学生复习和考试,高考无法参加,家长要求该生降级重读高三,免交重读费用,且可任意选班就读。经几番协调,学校同意家长要求。
事故剖析:由此事故看出,学生的安全意识不强,防患意识不强,在处理突发事件时,不会想办法,自行事造成不必要的伤害事故。给自己、家庭、学校都造成麻烦。
案例4教师冲动,打学生一巴掌、一年的工资赔光
在某中学举行的秋季田径运动会上,一男生邱某始终在径赛的终点处走来走去,影响终点裁判工作,经多名教师招呼不听,仍在终点处逗留,裁判员请终点裁判长把该生请出场,终点裁判长曾某(一名体育教师)吼了几声,该生仍充耳不闻,这时跑道上正在进行着高二年级男子1500米跑,曾某实在难忍,冲过去就给该生一巴掌打在脸上,该生气急,想反抗,被几位负责保卫的老师拉出比赛场地,后经批评教育才离开运动场。该生被打后,称耳朵听不见了,后来家长带学生去医院检查,经医生诊断为耳膜受损,于是住院治疗。
过程回放:学生不听指挥,在田径运动会的终点处走来晃去,影响裁判员工作,老师冲动,给学生脸上一巴掌,造成耳膜受损,住进医院治疗。
相关链接:该学校是一所县城中学,每学期举行一次田径运动会,裁判工作人员大部分是其他学科任课教师,重要环节是体育教师把关。该校的学生体育活动在全县都属开展得比较好的,有一块200米环形跑道供田径教学、训练和比赛。
事故处理:该生被打后,称耳朵听不见了,后来家长带学生去医院检查,经医生诊断为耳膜受损,于是住院治疗,同时家长找到学校,要求索赔,经校方领导和家长,以及直接责任人曾某多次协商调解,最后由体育教师曾某赔偿该生住院费,医疗费、营养费、陪伴费、误工费等一万五千元。体育教师流泪向学校申诉,学校仍认定该教师负全责。
事故剖析:此事故值得我们反思。教师的过激行为或行为不当,给学生造成伤害,也给自己带来了损失,一万五千元的赔偿相当于该教师一年的工资收入。事故虽然已经处理解决,但对该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影响极大,据了解该教师在一段时间内没有一丝笑脸,叹息声淹没了他作为体育教师的应有精神。
二、原因和对策
笔者对上述调查的案例进行分析,认为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1)学校体育设施配置、布局不合理,场地器材无经常性检查,给体育课或体育课外活动的安全带来隐患。场地不集中,活动内容过多,减弱了教师的监控力度,学生散点过宽,不便于及时了解学生情况,出现事故后,不便于及时处理。
2)学生的安全意识较差,对体育课或课外体育活动安全的认识不够;学生自我保护能力较差,相对缺乏保护自己安全的基本常识和保护方法。这是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很重要的因素。
3)体育教师的过激行为,或行为不当也会给学生造成伤害。体育教师在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的同时,个人修养和行为控制有待加强。同时有待提高应急能力水平和处理的方法。
4)有疾患的学生隐藏病情,不告知老师或学校,在体育课堂或课外体育活动中过高估计自己能力,作一些力所不及的动作,也给体育课堂或课外体育活动带来安全隐患。
5)学生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后,原因调查不细,责任分解不明,过错究责偏公。
6)无过错的体育教师,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
针对上述原因,我们提出如下防范学校体育伤害的相关对策:
1学校应从安全角度着手考虑,合理布局安排体育场地、设施设备建设,对有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应及时检修,常用器材应不定时检查。
2教师应加强安全教育,课课讲,时时防,让学生了解安全的重要性,珍爱生命的意义,让学生学习领会安全常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患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教师要加强个人修养,避免过激行为或行为不当给学生造成的伤害。在组织体育课堂教学或课外体育活动时,要备安全课,特别是场地,器材、设施设备不规范的学校,安全隐患大的学校,应多想办法,添措施,对突发事件有预案,要冷静,急处理,尽最大努力减少学生的伤害,挽回学生的生命。
4对患有特定病,特异体质,或不宜运动的学生,学生家长或学生本人或学校在学生体检后应及时告知体育教师,体育教师应掌握病患学生情况,安排一些适合他们的运动及活动量,区别对待不同体质的学生。
5学生出现安全伤害事故后,应当依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根据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责任。在处理体育教师过错行为或过错责任时,应依法确定。
6建立体育教师无过错的保障制度。在研究的案例中发现,有的案例与体育教师行为过错程度几乎无关,但在究责时,无责的体育教师仍然受到伤害。体育教师在中小学教育中,已趋于“弱势群体”,建立合理的保障制度,才能充分调动体育教师的积极性,确保学校体育的蓬勃开展。
9.事故案例观后感 篇九
观后感
安全,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也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但对于人类来说,安全永远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话题,无论是谁,都应该爱惜生命。
炎热的6月,是一年举行一次的国家安全生产月。日前我观看了《电力安全生产系列教育片2010事故案例》片,该片包涵了八个事故案例:《“4.1”通蔓I回线路到塔事故》、《“4.10”运行人员误操作事故》、《“4.11”人身触电伤亡事故》、《“6.22”调试人员误碰事故》、《“7.20”施工人员误动事故》、《“7.23”鲁草II回线路断线事故》、《“9.24”恶性误操作事故》、《“10.31”恶性误操作事故》。该八个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作业,工作负责人现场管理不到位,施工单位填写工作票时没有到现场查看工作环境,班前会流于形式,未能有效辨识、控制危险点。此八件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安全管理的一系列问题,凸现了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不清,现场不进行查勘,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事实证明,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通过学习,在次强化了大家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并切实落到日常工作中。此八件事故的发生,使每个员工的心里都十分沉痛,发生在他们身上,如同发生在我们的身上一样,沉痛的教训,只有认真思考,进行反思。通过学习,体会如下:
1、八件事故充分暴露出来的问题是:“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违行为就是野蛮行为,不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只图省事、快当、存绕幸心理,怕麻烦,这就是事故发生的必然。
2、施工单位填写工作票时没有到现场查看环境,班前会流于形式,未能有效辨识、控制危险点。
3、工作负责人违章指挥,没有履行监护职责,直接参与具体工作,使工作失去了监护。
4、制度的缺失,管理的缺位。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执行力差,而且在检查中只报喜不报忧,平时对设备管理又不到位消缺又不及时,判断缺陷又不准确,日常巡检工作又不认真,致使存在不安全的因素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5、风险管理流于形式,有章不循,有规不遵,工作浮躁,作业人员现场操作不按要求执行,危险点控制措施虚设。
6、在工作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未落实,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安全学习流于形式。
7、工作人员安全知识缺乏、安全技能不足。
通过学习我们反思很多、很多,我们应该深刻地吸取教训,对照《安全工作规程》,结合我们公司的安全生产实际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和反事故演练,对设备进行全过程管理,认真学习事故通报,努力提高我们的业务技能和安全意识。做到安全无小事,筑牢防线,长抓不懈,警钟长鸣,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做实,作出新的成效。做到 “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也特别要求每一个项目部员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工作及生活中的安全,还要准确地把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轻重缓急。安全生产管理者也应把“安全重于泰山”时时刻刻放在心上,树立“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把安全提到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安全生产的现实提醒我们,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还有许多的不足和漏洞,我们每一个职工都不能高枕无忧,一定要不断地加以改进。贯彻我们的安全生产主题“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不断加强安全知识的学习,未雨绸缪。在今后工作当中,确保不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确保各项现场生产的安全和完整。加强安全教育,加强安全责任体系的建设,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提高我们的安全工作水平。为了我们自己、为了家庭、为了孩子,请保护好自己,注意安全。
李春
10.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案例标准案例 篇十
2月13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以京大检刑诉字第105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谷永宝犯交通肇事罪诉至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任某、王某某同时要求被告人谷永宝及其受雇用的公司共同赔偿经济损失。
经审理查明,10月23日,王某(河北省永清县某村农民)驾驶冀R/T0389出租车从北京至廊坊途中,在北京市大兴区青采路34公里处正常由东向西行使时,被违章逆行的由谷永宝驾驶其受雇公司的京C/13043、京A1464挂车所撞,造成王某受伤抢救无效死亡及车辆损坏。经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交通支队作出的事故认定书认定谷永宝对本次事故负全部责任,王某无责任。
由于被告人谷永宝的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任某、王某某造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医疗费、车辆损失费等经济损失。
11.事故案例观后感 篇十一
0.前言
本文由一起事故的产生延伸开来,经过分析得出电力安全管理的必要性,并给出了堵塞漏洞、杜绝侥幸心理的建议。
1.事故案例简述
2005年10月某电厂3台60万千瓦机组同时掉闸,甩负荷163万千瓦,导致主网频率由50.02赫兹最低降至49.84赫兹。事故发生后,网调及时启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调起备用机组,迅速将主网频率恢复正常,未造成对社会的拉路限电。
经过专家组详细调查,现已查明,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电厂检修人员处理综合水泵房开关柜信号故障时,误将交流电源接至直流负极,造成交流系统与网控直流系统的混接,从而引发了此次机组全停事故。
2.事故原因分析与所暴露的问题
2.1原因分析
(1)维护人员工作没有携带端子排接线图,对端子排上的接线方式不清楚,危险点分析不足、无票作业,凭主观想象,随意动手接线,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技术组专家通过对机组跳闸的各开关动作状态及相关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初步推断为直流系统混入交流电所致。经在网控5052开关和5032开关进行验证试验。试验结果与事故状态的开关动作情况相一致。确定了交流串入直流系统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技术)原因。
2.2事故定位
一起因维护人员作业随意性大、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危险点分析不足,误将交流电接入机组保护直流系统,造成运行中的三台机组、500kV两台联络变压器全部跳闸的重大设备事故。
2.3所暴露的问题
2.3.1轻视《安规》,没有把其当做工作守则严格执行
尽管《安规》中血的教训不是发生在自己单位,但是它的借鉴意义却非常重要,是所有电力单位都要严格执行的规定。安规确立的重要意义在于所有职工形成良好的安全思想意识,在此基础上养成良好的生产习惯。维护人员所暴露的专业知识的欠缺和天马行空式的工作习惯都是其日常工作的缩影。这样长此以往的话,违章操作、违规行为就相当容易发生了。现场的复杂情况如果没有良好的工作习惯,很容易成为事故频发的场所,诸如维修人员修理前的填票、需要停电作业的未执行挂地线操作等等,均可能酿制重大安全事故。
2.3.2未能坚持抓住安全思想的学习,安全职责不能落实
电力企业所指定的一系列安全生产制度,不是用来讲空话给别人看的,是用来自己以身作则的条款。企业的安全制度明确了安全生产职责,但实际效果却不明显。以该事故为例,化学人员对维护人员的违规要求很合理,在考虑全局利益的基础上应制止维护人员继续作业,安全责任落到维护人员上,暴露出其安全意识的极度欠缺;维护人员作为专业人员,对电力安全生产没有真正做到心中有数,未能够熟练掌握必要的安全规程制度,直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2.3.3安全监督不严,一些使用中的安全工器具质量堪忧,存在安全隐患
此次事故中的安全仪器涉及万用表,关键问题在于维护人员的误判,但这个万用表的质量却不能忽视,万用表作为电厂的基础安全工具,质量有必要放在重要的位置,定期检查更换,对于质量堪忧的安全工具,即使对于训练有素的维护人员,也有可能做出误判,酿成事故。以小见大地看,现场容易有安全隐患的工具,如承重的安全绳、登高作业器具等,都需做到定期检测,对于报废管理要有明确的规章制度,不可仅仅依据外观而忽略检查工作。
3.由事故案例给出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的几点建议
3.1狠抓思想意识,深入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需要一套行之有效、全面落实的安全制度规范,首要的是思想上的规范。思想上的重视看似老生常谈,实则效果不佳,厂内不能单单做好表面工作,平时一定要有相应的奖惩措施,譬如开展习惯性反违章活动,从领导层到基层班组人员都要充分学习安全生产的必要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动基层人员积极响应,这样安全生产的高度与效果就会显而易见。该事故是重大事故,原因是操作人员简单的操作失误,但深层原因却在于其安全意识的严重欠缺,有了这样血的教训,相信历史不会重演,然而重大的意义在于,其他电力企业以此为鉴,真正学到安全意识的重要思想。
3.2完善管理机制,加强安全监督
从事故反思,企业的核心之一就是不断完善的管理机制,一定是企业造就个人,企业要建立持续改进机制,突出抓好安全性评价动态管理。首先是加强基础管理,这是完善管理机制的第一步。对于事故的教训是,各单位、部门再次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完善、每一项工作、每台设备是否都已明确到人,尤其公用外围系统化学、输煤、除灰、水厂等系统的管理,避免存在死角。针对事故原因,要加强检修电源的使用和管理。在保护室、电子间、控制盘、保护柜等处接用临时工作电源时必须经公司审批措施到位后方可使用。在上述区域任何施工用电一律从试验电源插座取用,工作票上要注明电源取自何处。第二要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监督考核,完善约束机制。监督考核方面,将考核指标与各部门、各班组和个人的经济利益直接挂钩,真正使安全管理工作形成全方位、全员化、全程管理安全保证的新格局。公司各部门加强对外委单位(包括短期的小型检修、施工、长期的检修维护、运行支持)的全过程管理,对外委单位安全及技术资质、对其作业的安全措施、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进行严格审查,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并要求其考试合格后上岗。各部门严格履行本部门、本岗位在外委单位安全管理的职责。不能以包代管,以问代考。对其安全及技术资质一定要进行严格审查,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同时对于每一项外包工程作业,必须派出专职的安全监护人员,全程参与其作业过程。
3.3认真落实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管理素质
安全培训不同于安全教育,是按具体的工作要求塑造员工的行为方式,以减少员工不安全的可能行为方式类别,是将安全教育转化成投资行为之后的形式;也是使生产者工作行为规范化、科学化的训练过程。就目前来说,这两项工作在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中还没有明确的区别。我国电力企业安全培训还带有普遍程度的盲目性质。由于企业对安全投资本身认识不深,企业安全培训投入严重不足。如何使企业有限的安全投资取得最大程度安全培训效果,加强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需求分析和效果评估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企业只有通过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来提高人的安全意识,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素质,使人人都懂得安全、会安全,才能确保安全生产。事故提醒我们,要严格履行两票管理规定,杜绝人员违章,从危险预想、写票、审票、布置安全措施、工作票(操作票)执行等各环节严格把关,严禁以各种施工通知、文件、措施来代替必要的工作票制度,严禁任何人员无票作业或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对五防闭锁装置进行一次逻辑疏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4加强现场工具的安全质量管理
12.一起化学品运输火灾事故案例分析 篇十二
关键词:火灾调查,有机过氧化物,稀释剂,固相微萃取,活性氧
1案例基本情况
2012年10月16日22时许,一辆大货车从京珠高速公路河北保定某出口驶出时发生火灾,当时的监控录像显示:车辆经过的地面上形成流淌火流。据货车司机交待,他从河南省郑州市配货至河北省保定市,在过高速出口时,为了减少车辆载重过地磅的重量,开车快速冲上了地磅,随即紧急制动刹车,然后车辆就起火了。
经调查询问得知,车厢前部为铁桶装润滑剂、小塑料袋装粉状农药,车厢后部为150个装满液体的白色塑料桶。从高速公路出口监控录像分析,起火部位在车厢后部,白色塑料桶液体可能为危险货物。初步分析因摩擦碰撞引起火灾,判断货物中含有机过氧化物。
为查明火灾原因,保定市北市区消防大队在车厢上提取了几片白色塑料桶残留物进行送检。经鉴定未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结果,未检出液体有机过氧化稀释剂—邻苯二甲酸甲酯。随着调查的深入,保定市北市区消防大队在收货方找到了河南供货方同批次的残留液体。得知该货物真正用途为固化剂,而非运输单据上的止水剂。经对该残留液体进行分析,确定了过氧化甲乙酮的存在。
2 实验部分
2.1 仪器、试剂与材料
Agilent公司 Cary 600 FTIR付立叶红外光谱仪;Perkin Elmer公司 Auto System XL-TurboMass 色谱-质谱联用仪;美国安捷伦气相色谱/多级质谱联用仪(GC/MS/MS);日本岛津公司LC-10A液相色谱仪; ME215S电子天平(德国Sartorius公司);电热鼓风干燥箱(北京中兴伟业有限公司); 65 μm PDMS/DVB涂层的固相微萃取纤维头SPME手柄。
正己烷(色谱淋洗液,天津试剂研究所)、甲醇(液相色谱纯,Dikma公司)、去离子水、pH试纸。
2.2 样品处理与分析
(1)物理性能。有酸味和刺激性气味的无色液体,溶于水,pH值约为3。
(2)挥发性物质与热分解物吸附。取1 mL样品滴在一玻璃表面皿中,将表面皿置于不锈钢容器内密封,并放入电热鼓风干燥箱内。将SPME插入密封容器上端空间,推出纤维萃取头,加热至40 ℃,吸附10 min,缩回纤维萃取头,取下SPME手柄,备检。
(3)甲酯化处理。在10 mL玻璃试管中分别加入0.5 mL甲醇、10滴浓硫酸、0.5 mL样品,80 ℃水浴加热2 min,进行甲酯化处理。在所得溶液中加入0.5 mL水,震荡以充分稀释溶液中的硫酸,最后加入0.5 mL正己烷萃取生成的乙酸甲酯,取上层清液0.1 mL置于另一干净塑料离心管中,制得A试样。
(4)弱极性、非极性物质萃取。将0.1 mL样品置于1.5 mL塑料离心管中,滴加0.5 mL正己烷,搅拌后静置5 min。取上层溶液0.1 mL置于另一干净塑料离心管中,制得包含弱极性、非极性物质的正己烷溶液—B试样。
2.3 化学分析
活性氧测试:取10 mL1MH2SO4置于25 mL玻璃试管中,分别加入0.1 mL样品、1 mL碘化钾饱和溶液,混
合均匀后,滴入0.5%淀粉指示剂,溶液立即呈蓝黑色。证明被测样品中活性氧的存在。
2.4 仪器分析
2.4.1 红外光谱分析
用毛细管吸取样品,直接涂在溴化钾窗片上,进行扫描,其IR谱图(见图1所示)呈现3 450 cm-1醇羟基和850 cm-1过氧链特征吸收,与已知过氧化甲乙酮溶液的IR(见图2所示)比对,只缺少1 720 cm-1酯基峰和750 cm-1苯基邻位取代峰。
2.4.2 气相色谱-质谱分析
GC/MS分析条件如下:
色谱柱:DB-5MS,30 m×0.25 μm弹性石英毛细柱
载气流量:1 mL/min,分流进样,分流比:15∶1,载气:高纯氦气,传输线温度:230 ℃,进样量:0.5 μL。
升温程序1:30 ℃(2 min),5 ℃/min至100 ℃(10 min)。
升温程序2:50 ℃(2 min),10 ℃/min至260 ℃(5 min)。
离子源:EI,质量扫描范围40~400 m/z。
(1)挥发性物质及热分解物测定。 2.2(2)处理后的固相微萃取头进行GC/MS分析。进样口温度:80 ℃,升温程序1,得到GC/MS谱图(见图3 A)中只呈现了小分子醇、丁酮和乙二醇的峰。已知固化剂过氧化甲乙酮溶液相同条件处理后GC/MS分析结果(见图3 B),二者组分基本相同,只是含量有差异。
图3 A中的1、2、3和图3 B中的1′、2′、3′为小分子醇(挥发性组分);
图3 A中的4和图3 B中的4′为丁酮(过氧化甲乙酮热分解产物或溶剂);
图3 A中的5和图3 B中的5′为乙二醇(溶剂)。
(2)醋酸根测定。 甲酯化处理得到的A液体,采用进样口温度:260 ℃,升温程序1,分析得到GC/MS谱图中检出乙酸甲酯峰,证明样品中含有乙酸或过氧乙酸。
(3)弱极性、非极性物质测定。 经2.2(4)处理B试样进行GC/MS分析,进样量:0.5 μL,进样口温度:260 ℃,升温程序2,得到谱图4。已知固化剂过氧化甲乙酮溶液同条件处理后GC/MS分析谱图,见图5所示。
对比两谱图结果显示:被测样品中没有检出邻苯二甲酸甲酯,而正常已知固化剂试样中检出大量的邻苯二
甲酸甲酯(见图5中的1峰),其他成分则类似区别不大。
2.4.3 液相色谱分析
分析条件如下:
色谱柱:C18 3.5 μm 4.6 mm×250 mm。
检测器:紫外可见光检测器,检测波长:275、285 nm。
流动相:甲醇、水;梯度洗脱:甲醇∶水为70∶30,32 min后线性梯度变为100%甲醇(15 min)。
柱温:30 ℃;进样量:2 μL。
在离心试管中先加入0.5 mL甲醇,取10 μL样品溶解于甲醇中,制得试样进行HPLC分析,得到谱图6 A与已知过氧化甲乙酮溶液的同条件下HPLC谱图6 B比对,只缺少了3峰。再以丁酮和邻苯二甲酸二甲酯的标准样品进行HPLC分析,确定谱图6中1与1′为过氧化甲乙酮; 2与2′为丁酮; 3为邻苯二甲酸二甲酯。
3 结果与讨论
已知正常固化剂配方见表1所示。
参照上述配方组成,最终确定:被测试样中酸性物质应为过氧乙酸(替代双氧水),其他主要组分为过氧化甲乙酮、丁酮、小分子醇类和大量二甘醇。
过氧化甲乙酮又称催化剂M,过氧化-2-丁酮[methyl ethyl ketone peroxide (MEKP)]。工业品过氧化甲乙酮实际应为过氧化甲乙酮与增塑剂的混合溶液,遇到高温、猛撞, 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本文涉及的过氧化甲乙酮溶液恰恰缺少了稳定剂—邻苯二甲酸甲酯,其稳定性就更差,摩擦或碰撞后发生燃烧就成为必然了。
运用多种手段综合分析,剖析出固化剂的组成,不仅很好地解释了火灾的发生原因,还为今后此类化学品的鉴定提供了良好的实验方案和技术路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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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田桂花,鲁志宝,邓震宇,等.高效液相色谱(HPLC)在火灾原因鉴定中的应用[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4,23(3):296-298.
[3]耿惠民.火灾原因调查案例集[M].天津: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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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王立.火灾过程数值模拟在火灾事故原因认定中的作用[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8,27(8):617-620.
13.化工事故案例 篇十三
化工行业
„综述‟化工行业具有专业性强、技术复杂、生产工艺长、连续性强等特点;生产使用的物料大多具有燃烧性、爆炸性、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化工专业设备多,设备运行环境苛刻,且生产装臵日趋大型化、自动化。在化工行业中潜在的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明显高于其他行业,只要任何一个环节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得不到及时的预防和有效的监控,随时都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可能,尤其应注意试生产,设备检修,开、停车,危险物品的存放等环节,作业过程中坚决杜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发生。对涉及到危化品生产、储存项目的新、改、扩建时,必须按要求进行设立审批等相关手续,危化品使用企业要进行定期安全评价;对动火、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严格执行审批、票证制度,必须在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准施工。
一、试生产环节事故案例
●案例
某化工公司未经审批新建氟化工生产线(最终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厂房由硝化工段、氟化工段和氯化工段三部分组成。该企业未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即进行氯化工段试生产,首次向氯化反应塔塔釜投料,投料结束后通入导热油加热升温,塔釜温度上升到130℃,此时开始向氯化反应塔塔釜通氯气,操作工发现氯化反应塔塔顶冷凝器没有冷却水,请示工段领导后继续加热升温,40分钟后,因物料长时间处于高温状态最终导致其分解,氯化反应塔发生爆炸。造成厂房全部倒塌,死亡22人,受伤29人,其中3人重伤。●点评
该公司新建的氟化工生产线最终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97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
面未挂标识牌),致使反应温度迅速上升,反应釜内的物料大量汽化、釜内压力迅速升高而导致爆破片动作,含甲醛蒸汽的物料从放空管冲出引起火灾,造成1名操作人员死亡。事故发生后,在对该岗位以往操作记录的检查中发现,操作记录中有多处控制指标超标的情况记录。●点评
本起事故中由于操作人员未能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在需打开反应釜夹套冷却水降温时,却误打开了蒸汽阀,致使釜内压力迅速升高而最终引起了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在生产现场该公司未对输送属于危险化学品物质的管道进行危险标识,违反了《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2003)中的相关规定。●提示
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做好相关记录,以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尤其应加强对操作人员应会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对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是极为重要的; 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⒈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⒉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实行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现场教育的三级教育和培训;
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培训;
⒋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对工业生产中非地下埋设的气体和液体的输送管道进行识别标识,以便于识别工业管道内的物质。管道内的物质,凡属于GB13690所列的危险化学品,其管道应设臵危险标识;
●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该公司在进行动火危险作业时未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动火作业过程中未严格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在选取动火分析的取样点、确定动火分析的合格判定标准、分析时间与动火时间的间隔、动火证的办理过程中都存在着严重违章行为,致使煤气总管中残留的易燃易爆性气体,在煤气管道被割穿的瞬间遇点火源而引发管内气体爆炸,导致一名作业人员高处坠落后死亡。●提示
一)、动火作业时公司应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以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二)、应明确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各个人员的职责,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
⒈动火作业时应科学确定动火分析的取样点、取样数量,以及分析数据的准确性;
⒉动火分析的合格判定标准应为: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
⒊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 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 min,应重新取样分析;
⒋动火人应参与安全措施的制定、应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动火作业的审批人是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最终确认人,应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三)、在有多个检修项目同时进行时,应充分分析各项检修项目的危险性及相互间的关联性,对相互间有影响的项目,应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明确作业时的相互协调及注意事项。
严格执行进塔入罐的“八个必须”:
⒈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⒉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⒊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⒋必须进行臵换、通风;
⒌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⒍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⒎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 ⒏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四)、在布臵生产工作的同时,需同时布臵相关安全注意事项。
(三)设备检修作业事故案例
●案例
某公司净化工段变压吸附岗位气动切断球阀出现异常情况(管道内输送介质为一氧化碳),当班操作工打开旁路,切断变压吸附系统,随后电话通知仪表工段,一名仪表工来变压吸附岗位询问情况后,独自一人到现场去查找问题,操作人员在操作室操作开关配合,过了一会,仪表工告诉操作人员说阀门出现故障,需要维修。十几分钟后,操作人员到外面看,没有看到人,以为仪表工回去了,便没有在意。大约3小时后,仪表工段当班的另一名仪表工发现去变压吸附岗位维修的仪表工还未回来,就立即赶到维修现场寻找,发现他躺在变压吸附平台上,随后立即将他送往医院抢救,经诊断确认已死亡。事故发生后经过对其他仪表维修人员的询问发现,维修人员对吸附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应采取的防范措施都不清楚,也未有人告知。●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该公司未向仪表维修人员告知在变压吸附岗位维修仪表时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造成仪表维修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不强,事故发生时虽然系统
出租给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对施工单位的资质严格把关,并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 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三)、检修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⒈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⒉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⒊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⒋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⒌其他应注意事项。
四、检修后开车环节事故案例
●案例
某化工厂停车大修,其中一个项目是压缩岗位压缩机(输送介质煤气)检修,包括更换进气阀门、压缩机本体大修等内容。压缩岗位压缩机检修项目即将结束前造气工段已经开车,并向煤气总管输送煤气,同时造气工段将这一情况通知了压缩岗位。压缩机检修结束后,未进行验收即准备开车。操作人员未检查进气阀门的开关状态,即开启压缩机,不一会儿就闻到一股煤气味,立即停车佩戴空气呼吸器,现场检查发现进气管道已破裂,有煤气漏出,随即关闭了煤气总阀,避免了更大事故的发生。●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压缩机岗位操作人员在开机前未按岗位操作规程的要求,未进行开机前的检查即仓促开车,使进气管道破裂,引发了煤气泄漏事故的发生,因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得当,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企业对仓库进行了雨季来临前的安全检查,发现了问题,但没有及时进行处理,最终引发了事故的发生。●提示
一)、生产经营单位应采购符合规范、要求的原材料,如:保险粉应用桶装; 二)、危险化学品仓库应根据要求安装温度仪、湿度仪、可燃气体报警仪等设备、设施,应定期检查库房内温度、湿度、库内存放物品情况,并做好记录; 三)、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应将危险化学品的有关安全卫生资料向职工公开,教育职工识别安全标签、了解安全技术说明书、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并经常对职工进行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教育和培训; 四)、生产经营单位应针对防风、防雷、防雨、防冻等专项要求,明确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 五)、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六)、危险物品储存的基本要求:
⒈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门的仓库中,并应有符合规定的包装,包装上应附有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⒉储存物品的地点、仓库、场院应严禁烟火,并配臵符合规定的照明和消防器材;
⒊存放物品的货架、容器等,应具有相应的强度、刚度、耐腐蚀性能;
⒋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采取隔离、隔开、分离的储存方式;
⒌储存化学物品,应按其特性要求存放,并设臵相应的支架或箱柜,配备必要的器皿、工具和工作人员的防护用品;
⒍各类危险化学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储存;
⒎储存危险、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六、防雷、防静电事故案例
●案例1 某化学试剂厂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苯为原料,该厂向反应釜加甲苯的方法是:先将甲苯灌装在金属筒内,再将金属筒运到反应釜旁边,用压缩空气将甲苯从金属筒经塑料软管压向反应釜内。一次作业过程中发生强烈爆炸,继而猛烈燃烧近2小时,造成3人死亡,2人严重烧伤。经分析,确认是静电火花引起的爆炸。经计算,塑料软管内甲苯的流速超过静电安全流速的3倍。甲苯带着高密度静电注入反应釜,很容易产生足以引燃甲苯蒸气的静电火花。●案例2 某厂环氧乙烷从管道中泄漏,液态环氧乙烷喷出后急剧汽化,使周围空间迅速达到爆炸极限,喷出的物料与裂缝处摩擦产生大量静电,加之设备管道无静电跨接装臵,随即发生了一起爆炸事故,造成部分建筑倒塌,2名操作人员被埋在废墟中。
●防静电技术措施
一、减少静电的产生量:如限制液体流速、管道光滑顺直等;
二、加速静电的泄露与中和: 一)、静电接地连接; 二)、等电位连接; 三)、增加空气湿度; 四)、静电缓冲; 五)、加入防静电剂; 六)、穿防静电工作服; 七)、防静电地板; 八)、静电的中和;
三、静电屏蔽
七、报警装置、联锁装置缺陷事故案例
●液位报警仪、可燃气体报警仪事故案例
●提示
一)、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化工企业采用新的控制系统DCS、报警仪等; 二)、针对采用的新设备等应制定相应的岗位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中应注意的安全要点,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改、完善; 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四)、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八、设备、设施缺陷事故案例
(一)使用设备不密闭事故案例
●案例
某化工企业生产沥青类产品,使用原材料有沥青、120#溶剂汽油等,生产过程中先将沥青加热至180℃变成液态后,投到敞口的反应釜中,然后用泵将溶剂汽油打入敞口反应釜中进行搅拌,溶剂汽油遇180℃的沥青,有部分挥发至空气中与空气形成混合气,达到浓度时遇火源即发生爆燃,烧伤了正在作业的3名员工,其中1人死亡,2人重伤。●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规定:生产、使用、贮存和运输易燃易爆物质和可燃物质的生产设备,应根据其燃点、闪点、爆炸极限等不同性质采取相应预防措施。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可燃物质的生产设备为敞口型反应釜,公司对敞口反应釜未采取任何预防措施,致
管膨胀节更改为金属软管,设备负责人提出两者不能相互替代的意见时,总经理未予采纳。●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金属软管不具备金属波纹管膨胀节的温度、压力补偿功能,在该公司设备负责人提出两者不能相互替代时,未能引起公司总经理的重视,仍决定使用金属软管,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提示
一)、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二)、企业在检修、安装设备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使用符合要求的配件; 三)、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九、盲目施救事故案例
●案例
某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液氨为主要原材料,外购液氨通过槽车运输至公司后,通过管道卸至液氨储罐以供使用。一次在卸料过程中发生液氨泄漏,操作人员闻到一股很浓的刺激性恶臭味后,到事故柜那拿起正压自给式呼吸器准备佩戴,因不会使用,在未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与未穿防护服的情况下,到现场检查泄漏部位,不一会儿即倒在地上,正好路过
第二部分
冶金行业
„综述‟冶金行业容易发生爆炸、灼烫、中毒、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和机械伤害等事故,特别是冶炼生产中的高温液体喷溅、钢水(铁水、铝水等)包倾覆、煤气和氨中毒、爆炸事故以及起重事故等,容易引发群死群伤。冶金行业主体工艺和设备温度高,产出高温液态金属及液渣在冶炼、转运、浇铸过程中危险性极大,尤其应注意投料时炉料应保持干燥;调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械应符合冶金专业起重吊的要求,因作业环境恶劣,其事故发生率较高;浇铸场地地坑中应保持干燥。生产过程中各种工业气体使用越来越广,如:煤气、液氨等危险物质的使用,在回火炉的操作中应严防空气进入,特别在突然失电时,应立即用氮气保护,维持炉内正压;生产现场存在作业空间狭窄的现象,往往因安全通道不畅而造成紧急情况下事故的发生。
一、原料、半成品、成品堆放事故案例
●案例
某钢管有限公司精整车间一名场地工站立于两堆钢管堆放区之间,进行作业时,钢管堆放处(钢管堆放高度约2.5米)突然倒下一根钢管将其砸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在对该厂的检查中发现企业未制定有关物料堆放的管理规定,生产现场、仓库物料乱堆乱放的情况十分严重。●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该公司钢管堆放杂乱超高,且无固定措施,堆放区域与作业区域之间没有足够的安全间距,钢管从高处倒下,造成在此作业的人员受伤致死。●提示
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喷出,工人来不及撤离而造成3人烫伤。经调查发现,由于浇铸模具地坑下潮湿,水分被泥芯吸入,在浇注过程中,当高温铁水注入模具型腔后,铁水的高温使泥芯吸入的水分瞬间气化,产生的大量气体集中型腔内不能顺利排出,型腔内的气压增大,最终造成气爆事故发生。经对该公司检查时发现:公司制定了《浇铸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其中明确规定浇铸前要对浇铸模具地坑、泥芯进行检查,发现潮湿时应严禁进行浇铸作业。
●使用危险物质爆炸事故案例
某冷轧厂回火炉车间,2号钟罩式回火炉通氢气结束,在进行出炉前准备工作(氢气、氮气由本厂氨分解装臵产生),该厂制定的《回火炉操作规程》中规定:关闭氢气流量计后开启氮气流量计供气,只有待钟罩式回火炉外罩温度降到规定要求后,方可拆外罩紧固螺栓。一名操作工因急于下班,在钟罩式回火炉外罩温度未降到规定要求的情况下,用工具拆卸紧固螺栓,在拆松的瞬间,泄漏出的气体遇空气、火源产生闪爆,造成本人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灼烫事故案例
某特钢有限公司《转炉岗位操作规程》中明确规定:入炉散状材料应保持干燥。转炉车间在一次转炉加冷料作业过程中,铸铁脱模泥浆沉积物伴随生铁块一起加入炉内,由于脱模泥浆沉积物比较潮湿,在进入转炉内后沉入铁水,脱模泥浆沉积物内的水分瞬间发生气化,并造成炉内钢渣喷溅,从转炉内喷溅出来的高温炉渣导致作业现场6人遭受不同程度烫伤。事故发生后,企业立即将伤员送往医院抢救,6名伤者中有1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
●提示
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做好相关记录,以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尤其应加强对操作人员应会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对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是极为重要的; 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⒈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⒉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实行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班组教育的三级教育和培训;
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培训;
⒋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一切通风不良、容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和缺氧的设备、设施和场所都叫受限空间,在受限空间的作业都称为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采取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⒈作业前认真进行危害辨识;
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并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⒊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实施隔断(隔离)、清洗、臵换通风;
⒋作业前严格进行取样分析; ⒌安排专人进行作业安全监护; ⒍必要时采取个体防护措施;
⒎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
⒏在受限空间内动火,必须按规定同时办理动火证和履行规定的手续。
四、用电安全事故案例
●案例
(5)根据生产现场情况,在不宜使用380/220伏电压的场所,应使用12~36伏的安全电压;
(6)禁止非电工人员乱装乱拆电气设备,更不得乱接导线;
(7)加强技术培训,普及安全用电知识,开展以预防为主的反事故演习。
五、高温中暑事故案例
●案例1 某铸造企业采用电炉熔炼,造型、浇铸工作由两班人员分别进行作业,因受市场影响,产量下降,企业决定将造型班、浇铸班合并,造型人员即要造型又要浇铸。某日天气预报报告气温37℃,当第三炉熔炼结束,浇铸完成后,有数名造型工人出现头昏、心慌、恶心等中暑前兆,经送医院紧急医治恢复正常。●案例2 某带钢有限公司带钢生产流水线上,在夏季高温季节时,公司采取每班由两批工人每隔2小时轮流进行作业的方式进行生产。某日,流水线上一名工人有急事请假离厂,与他轮班的工人未让车间安排的顶岗工人前来作业,其在连续工作数小时后,出现头昏、恶心等症状,因发现及时,采取措施后逐渐恢复正常。
●高温作业相关知识
高温可使作业工人感到热、头晕、心慌、烦、渴、无力、疲倦等不适感,可出现一系列生理功能的改变,主要表现在:
⒈体温调节障碍,由于体内蓄热,体温升高;
⒉大量水盐丧失,可引起水盐代谢平衡紊乱,导致体内酸碱平衡和渗透压失调;
⒊心律脉搏加快,皮肤血管扩张及血管紧张度增加,加重心脏负担,血压下降。但重体力劳动时,血压也可能增高;
●提示
一)、高处作业时公司应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以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二)、有关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
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身体必须健康,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的人员不能从事高处作业,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检;
⒉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带要挂在牢固可靠的地方,防止挂钩滑脱;
⒊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衣着要灵活、轻便,禁止穿硬底鞋和带钉鞋和易滑鞋;
⒋不准在没有防护设施的外墙和外壁板等建筑物上行走;
⒌距地面3米以上的作业处,要设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
⒍在层高3.6米的屋内作业,所用的铁凳、木凳、人字梯等,要栓牢固,并设防滑装臵;
⒎铁凳、木凳两点间的跨度不得大于3米,铺板宽度不得小于25厘米;
⒏作业要用的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⒐禁止两人同时在高凳上工作;
⒑不准站在小推车上或不稳的物体上操作。
七、设备检修事故案例
●案例
某铸件厂一次混砂机故障,因当天天色已晚未完成检修任务,机修班安排一名机修人员第二天赶在上班前完成检修任务。第二天机修工考虑到混砂机设有门机联锁安全控制装臵,就未在混砂机电源开关处悬挂“有人工作 禁止合闸”的警告牌,独自进入混砂机内进行检修,舱门带到仅留有150mm缝隙。当班混砂工人当天上班也较早,没有预先检查一下机内
八、作业环境缺陷事故案例
●安全通道不畅事故案例
某铸造有限公司生产产品为中大型机器箱体,铸造车间现场堆满了造型好的砂箱,仅留500mm左右的通道供人通行,原先安全通道均被占用,一次在浇铸完成后,操作人员进行落砂作业时,工件突然倒落,将一名无处躲藏的作业人员压在其下,被其他人员救出后,送医院经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
●作业场所照明不足事故案例
某铸造有限公司造型后的砂箱采用流水线输送,其驱动装臵设臵在地下一层,企业未按设计要求安装照明装臵,就开始设备调试,在调试过程中,调试人员进入地下查看设备,因光线不足,一脚踩空摔倒后被转动的机器带入,紧急停车后,送医院治疗最终落下残疾:左腿截肢。
●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第一个案例中企业违反《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 12801-2008)作业区的布臵应保证人员有足够的安全活动空间,不应妨碍人员工作和造成危害的规定;第二个案例中企业违反《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工作场所均应设臵正常照明的规定,造成了事故的发生。●提示
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行车作业十不吊:
⒈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⒉物体质量不清或超负荷不吊; ⒊斜拉物体不吊;
⒋重物上站人或有浮臵物不吊; ⒌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及指挥信号不吊; ⒍遇有拉力不清的埋臵物时不吊; ⒎工件捆绑、吊挂不牢不吊;
⒏重物棱角处与吊绳之间未加衬垫不吊;
⒐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⒑钢(铁)水装得过满不吊。
十、交叉作业事故案例
●案例
某钢铁有限公司将厂房油漆工程承包给无资质的包工头,包工头带领两人到公司进行油漆作业。事发当天,钢铁公司厂内机动车司机驾驶运热铁水车在特种车辆运输专用通道上倒车,准备进车间装运热铁水。由于时近中午,油漆包工头突然进入该特种车辆运输专用通道,头朝上叫唤一起作业的员工下来吃饭,未注意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专用铁水运输通道禁止入内”,未观察到铁水车的运行情况,被该车撞击倒地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该公司违反规定将油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个人,由于油漆包工人员缺少基本安全常识,冒险进入有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禁止进入的区域,导致自身被撞身亡。●提示
第三部分
机械行业
„综述‟机械行业生产过程主要为加工、装配,容易发生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起重伤害等事故。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机加工设备多为厂家定型设备,设备自身安装有安全防护装臵以保证操作人员安全,对安全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作业过程中要督促员工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在生产区域内要合理布臵各个作业区,做好作业区内物品堆放、作业的组织工作,严格危险物品存放区的管理,如:油漆、乙炔、氧气等;要着重强调在行车作业、电焊作业、油漆作业等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以确保安全生产。
一、原料、半成品、成品堆放事故案例
●案例
某机械厂的原料场上,一名场地工站立于原料堆放处与输送带中间,在对原料进行剪切作业时,身后的原料堆放处(原料堆放高度约4米)突然倒下一捆重约600公斤的原料包,将其压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在对该厂的检查中发现企业未制定有关物料堆放的管理规定,生产现场乱堆乱放的情况十分严重。●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该厂原料堆放杂乱超高,且无固定措施,堆放区域与作业区域之间没有足够的安全间距,原料从高处倒下,造成在此作业的人员被压致死。●提示
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⒈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检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管理、要害岗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压铸机安全防护门上的安全联锁装臵属于压铸件的安全防护装臵,该压铸工不仅未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而是将其拆除,造成在误操作时联锁装臵彻底失去作用,未停止运行的机器将其挤压致死。●提示
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严禁私自拆除、改装设备安全防护措施; 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四)、联锁装臵的有关知识:
联锁装臵是一种多功能的安全防护装臵,当采用防护罩还不能安全时,则在机器的防护罩、防护门、控制箱上安装机械的、电动的、气动的或机械电动复合的联锁装臵。联锁装臵应具备以下性能:
⒈在有联锁装臵的防护门,关上后才能启动机器,机器开动后,防护门就不能打开了;
⒉防护门打开时,机器的启动机构被锁住,或与电气开关脱离接触,机器无法启动;
⒊联锁装臵本身失灵时,能阻止机器开动。
三、起重机械作业事故案例
●案例
在某有限公司的五号车间内,一名立式机床操作工将一块重约4.3吨的H型钢工件用电动单梁起重机(俗称行车)从
四、电焊作业事故案例
●案例
某机械厂结构车间,招聘一名电焊辅助工,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即安排至车间跟随一名有证焊工进行焊接辅助作业。一天下雨该名辅助工穿的布鞋已全部潮湿,当其到生产车间用右手合电焊机电闸,左手扶焊机一瞬间,即“哇”大叫一声倒在地上后,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该名辅助工因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缺少对电焊作业危险性的认识,在电焊机接地失灵,机壳带电,自身未穿绝缘鞋的情况下进行送电,造成了触电事故的发生。●提示
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做好相关记录,以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对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是极为重要的; 二)、企业要切实落实电焊作业中的触电预防措施:
⒈要正确使用合格的电焊工具; ⒉要正确接线和敷设;
⒊要注意进入金属容器、井下、地沟等处作业时,严禁将电焊机和照明用的行灯变压器带入,防止一次电压引发触电事故;
⒋在潮湿环境作业应穿绝缘鞋或站在干燥的木板上。工作服、工作鞋、手套要保持干燥,才能保证绝缘性能不会降低;
⒌在拆除电源线、消除电焊机故障、移动电焊机及焊工离开现场时切记将电源开关断开;
核细则进行处理; 五)、使用油漆需注意事项:
⒈防火措施。油漆作业场所禁止吸烟和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种,禁止穿钉鞋上岗操作;
⒉油漆作业中需要动火检修焊、割时,应按照程序,并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后方能进行作业;
⒊车间应设强力通风设备,自然通风条件要好。调漆房、喷漆柜、干燥室也应采取局部通风,防止易燃液体蒸气达到爆炸浓度。发生火灾时要关闭通风设备。
⒋油漆作业场所禁止生火炉取暖,蒸气管上不准烘烤棉织品,特别是沾漆的布、手套等;
⒌油漆作业场地和调漆房必须经常打扫,随时清除漆垢、干残渣和可燃物。沾有油漆的棉 纱、抹布应每天清除,不能乱丢,应放入加有清水的金属箱内加盖密闭,沾有油漆的工作服应挂在固定通风的地方,工作服内不能装沾漆的棉纱等,以防自燃;
⒍调漆房、烘烤房、仓库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装臵,如干粉灭火器。
六、用电事故案例
●案例
某机械厂车间内,两名员工为了赶一批急着要交货的产品而进行加班,作业过程中在铣床上加工零件的操作工触电晕倒,在一旁给零件锉毛剌的另一名操作人员也同时因地面积水导电而被电击晕倒,待其苏醒后发现铣床操作人员已无任何反应,经送医院抢救确认已经死亡。经现场检查发现:由于铣床安装时未进行固定,在日常使用中,由于设备的振动而造成移位,铣床的动力电线过短,且未采取电击防护的基本措施,使动力电线不断地与机器外壳摩擦而造成破裂。●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
损坏、漏电和其他故障,应及时处理;对不能修复的设备,不可使用其带“病”进行,应予以更换;
(5)根据生产现场情况,在不宜使用380/220伏电压的场所,应使用12~36伏的安全电压;
(6)禁止非电工人员乱装乱拆电气设备,更不得乱接导线;
(7)加强技术培训,普及安全用电知识,开展以预防为主的反事故演习。
七、劳动防护用品事故案例
●案例
某机械厂机加工车间内,一名操作人员戴手套操作车床进行加工作业,车削过程中,在清理铁削时不慎被旋转地车床主轴卷住,旁边工作的人员发现后立即关掉车床电源开关,车床操作人员从车床甩落至地面,立即送医院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该机械厂未能很好的监督、教育员工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该名车床操作人员违章戴手套操作车床,导致了这起死亡事故的发生。●提示
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真正用于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如:安全设施建设、安全防护用品配备、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等; 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如:油漆库房应设臵“严禁烟火”等安全标识; 三)、危险物品储存的基本要求:
⒈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门的仓库中,并应有符合规定的包装,包装上应附有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⒉储存物品的地点、仓库、场院应严禁烟火,并配臵符合规定的照明和消防器材;
⒊存放物品的货架、容器等,应具有相应的强度、刚度、耐腐蚀性能;
⒋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采取隔离、隔开、分离的储存方式;
⒌储存化学物品,应按其特性要求存放,并设臵相应的支架或箱柜,配备必要的器皿、工具和工作人员的防护用品;
⒍各类危险化学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储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