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补贴标准

2024-08-03

养猪补贴标准(共12篇)

1.养猪补贴标准 篇一

养猪有补贴吗

20养猪有补贴吗?年养猪是有补贴的哦,2017年生猪补贴的力度又会发生怎样的变化?请看下面吧!

规模补贴标准和补贴数额:

①生猪养殖规模3000头以上的,补贴80万。

②生猪养殖规模到2999头的,补贴60万。

③生猪养殖规模1000到头的,补贴40万。

④生猪养殖规模500到999头的,补贴20万。

动物防疫补贴及相应补偿

①这些重大动物疫病疫苗免费

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政策。

上述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养殖场(户)无需支付疫苗费用。

②因这些重大动物疫病扑杀,补偿损失

国家对因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发病的动物及同群动物,布病、结核病阳性奶牛实施强制扑杀。

对因上述疫病扑杀畜禽给养殖者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助。

③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每头80元

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给予每头80元的补助,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

④病害猪损失每头补贴800元

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和无害化处理费用予以补贴,病害猪损失财政补贴标准为每头800元,无害化处理标准为每头80元。

此外,还有6大项补贴可以申领

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农业部罕见地发布了生猪生产的顶层设计性文件——《全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也就是“十三五”生猪生产规划。

2017年会秉承20,生猪养殖补贴政策并不会减少,依然会有多种补贴等待认领。

①良种工程项目与相关补贴

农业部计划实行良种补贴政策,在天津、河北等省市和黑龙江农垦、广东农垦实施生猪良种补贴政策,中央财政对使用优良种猪精子液体进行品种改良的养殖场户给予补贴,每头能繁母猪按照每年使用4份精子液体进行补贴。

②调出大县奖励政策与相关补贴

《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会对统计数据达到规定标准的县予以奖励,数据涉及生猪调出量、存栏量和出栏量。

每个县的奖励资金原则上不少于100万元,主要用于规模化生猪养殖场的猪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治理的支出,养殖大户购买种公猪、母猪、仔猪和饲料等的贷款贴息和保险保费补助支出,生猪防疫服务费用支出等。

③标准化养殖项目

标准化养殖项目支持适度规模生猪养殖场进行标准化改扩建,包括节水设施、节料设备、清粪设施、漏逢地板等改造,实施自动化环境控制等。

标准化畜禽养殖示范场创建成功后,可以获得一定的补贴,每个改建、扩建项目单位补助资金规模在50万元~100万元之间不等。

④生猪育种补助政策

生猪育种补助政策的主要目的是支持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开展联合育种,对生产性能测定、遗传物质交流、遗传评估、大数据平台建设给予补贴。

但鉴于目前行业的实际情况,能够搭建属于自己的育种平台的养猪场或养殖企业仍在少数,基层养殖户能从这项政策中直接受益的程度并不高。

⑤生猪养殖保险政策

生猪养殖保险政策施行已经有一段时间。

例如能繁母猪保险、育肥猪保险、生猪价格指数险。

这些险种都被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范围内,作为惠农政策的一部分,帮助参保的养殖户在遭遇疾病、自然灾害、行情剧烈波动时挽回部分损失。

⑥废弃物综合处理项目

完善有机肥生产、使用补贴政策,继续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项目,支持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引导形成规模适度、农牧结合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机制。

加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政策。

2.养猪补贴标准 篇二

1 吸取上轮调控教训

一位行业人士说:“希望此次调控能吸取2008年的教训”。2008年的调控, 直接造成2009-2010年的价格低迷, 严重影响到养殖户。2008年, 由于疫病等因素的影响, 国内生猪供应量明显减少, 猪肉价格大涨, 有关部门出台能繁母猪补贴、能繁母猪养殖保险等多项扶持政策, 全国能繁母猪存栏量迅速攀升, 出栏生猪数量供过于求, 使2009-2010年猪肉价格低迷。另一位业内人士还指出, 生猪调控需要一个准确的数据统计体系, 各个部门的数据不一致, 难以对市场进行有效的引导, 调控的效果也就不尽如人意。

行业权威人士说:“按统计数据, 猪肉价格同比上涨50%以上, 闹得人心惶惶, 其实2010年猪肉价格太低, 猪粮比价降到5:1以下, 养1头猪亏700多元, 如果考虑当时的亏损状态, 目前猪肉价格的实际涨幅并不算高, 决策部门调控需要谨慎”。他们建议, 如果有关部门要发放扶持生猪养殖的补贴, 应该向规模化的养猪场倾斜, 鼓励猪肉加工企业自建猪场, 规模化养猪场和大型猪肉加工企业自建猪场养殖数量相对稳定, 不会暴增暴减, 而且应对疫病、研究和判断生猪市场供应量的起伏能力更强, 也方便政府部门调控, 走出猪肉价格暴涨暴跌周期的可能性更大。

2 冻肉难以平抑价格

生猪价格在2011年6月底超过40元/kg的历史高点后, 有意见认为, 应该增加冻肉储备的数量, 这样在猪肉价格大涨的时候, 可以平抑市场价格, 业内人士对此并不以为然。

一位行业权威人士说, 2009年政府部门向市场投放了20万t左右的储备猪肉, 也就起到了几天的效果, 因为对于中国每年庞大的猪肉消费量来说, 20万t也就够1天的消费量。中国目前每年猪肉的产量和消费量在5 000万t左右, 平均每天消费约14万t猪肉。

业内人士指出, 承担中央冻肉储备的是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 加上各个地方政府的冻肉储备, 数量究竟有多少不得而知, 估计不会多, 也就能够全国人民吃上几天的量;而且即便冻肉储备数量大幅增加, 也难以有效平抑市场价格。

3.养猪补贴标准 篇三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2012年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实施指导意见,2012年继续对全国所有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场(户)予以补贴,每头补贴100元,湖北省属于中西部地区,其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60%,地方财政负担40%。

为切实落实好这项惠农政策,湖北省畜牧兽医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加强补贴政策、补贴办法及程序的宣传,设立专线咨询和举报电话;同时,积极组织做好能繁母猪数据统计与核查,对县级部门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确认,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并将于2012年10月19日前,会同财政部门将县级情况统计表和省级情况汇总表联合上报到农业部和财政部审查核实。

据悉,2012年能繁母猪补贴资金兑现方式将由县级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形式直接兑付到养殖场(户)。暂时不具备“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地方,将采取直接发放现金的方式兑现。

4.养猪补贴标准 篇四

1补贴条件

从事创新创业活动毕业两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职业(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以上学生租赁经营场地领取营业执照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自主创业奖补 。

2补贴标准

从事创新创业活动毕业两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职业(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以上学生租赁经营场地领取营业执照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自主创业奖补。

3所需材料

创办企业或个人在银行开设的基本帐户等。同时报送录有上述大学生创业奖励人员名单及居民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名称及时间、毕业学校及时间、银行基本帐户等信息的电子文档。

4申请流程

申请材料经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初审后,于每年6月30日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上报推荐对象名单及相关材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申报对象进行调查核实,并签署意见;经审核后将审核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15天。

5大学生创业补贴优惠

提供创业贷款支持

自主创业大学生在企业注册所在地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按规定给予贷款贴息;对已成功创业且带动就业5人以上、经营稳定的创业者,可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贷款再扶持。鼓励有条件的区建立大学生创业贷款信用担保机制。

给予房租补贴

大学生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且租赁房屋生产经营的,按照每月1800元的标准给予房租补贴,最长不超过24个月。将在校大学生房租补贴政策的办理权限和补贴发放一并下放到各区。当前正在享受房租补贴的在校大学生仍按原规定执行。

扩大创业扶持范围

5.重庆高温补贴标准 篇五

当气温超过37℃时,人长时间在户外劳动或处于酷热之中,身体承受能力差,极有可能中暑,严重时还会威胁生命。因此,按照相关规定,在酷暑中坚持在高温天气中执行岗位工作的工人,应予发放高温补贴。可是高温天气中劳动的你,知道自己应该享受哪些补贴吗?

“高温补贴?从来没发过,要是领导来工地检查,兴许能发个饮料、毛巾什么的。”重庆一处建筑工地上,记者发现很多农民工对高温补贴不甚了解。

据大学网介绍,不仅仅是农民工,还有快递人员、清洁工,实际上能领到现金形式高温补贴的很少。他们中的很多人不知道有高温补贴的政策,甚至还会对包工头在三伏天给买一瓶冰红茶感激涕零,觉得遇到好老板了,却不知道自己丢掉了应得的权利。

根据《重庆市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规定,重庆高温补贴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和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不含33℃)以下室内作业的人员,高温天气期间,工作场所温度在33℃以上35℃以下的,高温补贴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35℃以上37℃以下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37℃以上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40℃以上高温工作人员每月最多可领20元/天的补贴(劳动者已经依法享受高温作业岗位津贴的除外)。重庆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5-9月份共5个月,每个月高温认定天数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气温为准。

重庆高温补贴发放时间:每年5-9月份

发放标准:一般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中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具体规定如下:

(一)高温津贴发放范围

凡在建筑工地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包括生产工人和管理人员),均应按本通知规定享受高温津贴。

(二)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一般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中度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高温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应在施工合同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本通知规定的标准。

(三)高温津贴发放办法

劳动者的高温津贴,由施工企业按劳动(劳务)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支付周期或期限足额支付;没有约定的,每月支付一次,于次月同劳动者工资一并支付。发放高温津贴应当做好记录。

高温补贴五大关注热点

1、用人单位不得以发放清凉饮品为由,拒绝发放高温补贴。市安监局表示,以清凉饮品冲抵高温补贴,不合乎现行办法。办法明确规定,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2、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3、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4、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记录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及高温补贴发放情况,并至少保存二年。

5、员工遇到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的,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每到夏季,高温劳动权益保障都会成为一个热门话题,而高温补贴即老百姓俗称的高温费的发放更是牵动众多职工的心。天气越热,越是要加强防暑降温工作,而高温补贴发放更要合情合理合法。那么下面我们来说说重庆市高温补贴发放的相关内容。

20重庆市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及相关提醒

1、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的5到9月份。

2、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一般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中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为一般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为中度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为强度高温天气。

3、高温补贴发放对象

判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4、高温补贴不能计入最低工资

高温补贴是要纳入工资总额的,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5、降温饮料等防暑物资不能算高温补贴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降温饮料充当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应以现金的形式发放。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6、用人单位不发高温补贴,员工可以投诉

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7、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员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以确保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8、劳动者因高温作业中暑的,可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9、其它高温福利

国家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

6.浙江高温补贴标准 篇六

浙江高温补贴标准2016: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

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10元/月。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注意:防暑降温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该发的钱要发,该做好的高温天劳动保护也必须做好。

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等职能部门要求: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保护工作。

具体来说,单位要做好哪几件事?

1、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就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

资料共享平台

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要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

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积极改善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还要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们,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注意: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3、还有一项重要规定

7.安徽高温补贴标准 篇七

我省高温津贴标准5年未变

根据207月4日实施的《关于我省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皖人社发〔〕34号) 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记者了解到,这一标准已经5年没有调整了。

每天10元被指“杯水车薪”

在合肥从事快递工作的小赵告诉记者:“我们的收入都是和我们的业务量挂钩的,和天气无关。高温津贴没听说过,如果必须要等到35℃时,一天才10块钱的话,从现在物价来看,那也太少了吧,连个西瓜都买不到。”

“我感觉高温津贴标准有点‘过时’了。”合肥白领文员张小姐认为:“虽然我们工作环境有空调,但高温天气下,我们上下班成本都明显提高了很多。现在城市那么大,上下班路上被各‘烤’一个小时是常事,像这几天只能选择打车或开车。所以高温津贴应覆盖到所有劳动者。”

我省5年未接到一例投诉

记者从省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局了解到,我省高温津贴制度实施五年来,该局未接到一起关于高温津贴方面的投诉。

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一方面是该项政策还有很多劳动者并不熟知;另一方面则是因为高温津贴标准相对较低,很少有劳动者会为一天十元这样的“小事”去和东家撕破脸,对簿公堂,这在很多人看来是得不偿失的行为。

合肥城管督查环卫工高温津贴发放 呼吁商家加入清凉驿站

近日,合肥持续高温天气,户外作业的环卫工群体引起社会关注。凤凰安徽从合肥市城管局获悉,自26日起,合肥城管部门启动高温工作预案,要求当天气预报最高气温超过40℃时,环卫工全天停止户外作业。同时,全市300多家清凉驿站面向环卫工人开放,城管部门也呼吁更多的沿街商家能够为环卫工人纳凉休息提供方便。

自7月25日开始,市城管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赶赴各区,看望慰问高温下作业的环卫工人,发放防暑降温物品。市城管局要求,要切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物品和药品的发放工作,在环卫道班房、环卫驿站和一线工作的场、队、所内配备防暑降温用品或发放到个人,便于作业人员随时取用;组织开展高温季节突发情况应急救援专项培训,确保应急救援措施人人知晓。

高温补贴及时足额下发了吗?每名环卫工人领到手了吗?据悉,针对高温补贴发放情况,城管部门负责人将到各个区对防暑降温工作进行督导,督察高温补贴发放情况,严格执行省高温津贴标准,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时,向户外环卫作业人员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津贴标准每人每个工作日不低于10元。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户外环卫人工清扫保洁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停止当日10:00-16:00时间段的户外环卫人工清扫保洁作业。

针对夏季高温事故易发等情况,要合理安排生活垃圾收运工作,加强安全驾驶和规范操作教育,做好高温季节垃圾收运人员的防暑降温、安全保障工作。适当调整年老体弱环卫作业人员的工作岗位,保障夏季作业人身安全。

合肥市城管局采取多种措施,为环卫工送清凉。近年来,在社会各界关注支持下,合肥城管局开展了环卫驿站建设工作,兴建了一批环卫工人歇脚点,先后有300余家沿街店铺加入“环卫驿站”,主动为周边环卫工提供纳凉歇脚地。但相对于全市上万名环卫工人而言,“环卫驿站”数量仍然偏少。在此,市城管局也呼吁更多的沿街店铺和商家加入“环卫驿站”。有意向的商家可联系市城管局环管处联系电话0551-63731061。

安徽省人社厅要求各地发放高温津贴

7月24日,省人社厅针对全省持续高温,要求各地发放高温津贴。今年我省高温津贴仍沿用2011年发布的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季节津贴。高温季节津贴计入工资总额,在企业成本中列支。在高温天气期间,企业应遵守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实际,合理安排职工工作,减少或停止高温时段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8.济南高温补贴标准 篇八

20济南高温补贴标准

年济南高温补贴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2016年济南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为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保证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进行,经研究,适当提高我省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月;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亦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正常劳动的天数折算发放。

二、企业现执行的防暑降温费低于上述标准的,改按上述标准执行;生产条件特别艰苦且有支付能力的企业,经省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同意,可适当提高发放标准。

三、防暑降温工作季节性强,企业应合理安排夏季职工工作,适当调整高温、露天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和作息时间,避开高温时段,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和生产安全。

山东高温补贴标准仍然沿用标准,即: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20,山东省《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对高温补贴标准规定如下:

“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劳动保障部门提醒:高温下工作应发放高温补贴。高温补贴不得列入最低工资中。

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当气温超过35摄氏度时,企业应依据劳动合同中签订的内容,视工种和工作环境的不同,向职工发放高温补贴。但目前有个别企业在发工资时虽然名义上发放了高温补贴,但却将高温补贴金额计入最低工资中,侵害了职工利益。

济南非高温作业工作者也有4个月高温津贴 金额相对少一些

济南市气象台发布于7月23日的高温黄色预警还没有解除,预警发布期间,济南最高气温35~36℃,就连最低气温都高达29℃,不仅如此,相对湿度也高达60%~80%,走在街上,我们都是移动的蒸包……

难熬的夏天里,老板能多给发点工资吗?关于高温津贴这个事儿,就算老板不想发,劳动保障部门也不会同意……从7月17日至9月29日,济南市劳动监察支队都要持续检查企业是否发放高温津贴。

记者咨询了劳动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如果你的工作性质不需要顶着烈日忍者高温在户外工作,单位也要发放高温津贴,只不过金额相对少一些。根据《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45号)规定,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高温天气是指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的天气。以下是劳动者应有的权利,要记住:(小)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工作;(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11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不过,用人单位采取空调降温等措施,使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的,以及因行业特点不能停工或者因生产、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不适用这三项规定。

9.山西高温补贴标准2015 篇九

2015山西高温津贴标准

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从2013年起,高温津贴发放由省人社厅、财政厅(晋人社厅发〔2010〕99号)规定的按天计算改为按月计算。结合我省气象特点,每年6、7、8三个月,由用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在岗职工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240元。

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津贴增加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高温津贴从成本中列支,计入工资总额。

对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的,劳动者有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山西省各级劳动监察部门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按标准发放高温津贴,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

关于企业高温津贴工作有关问题解答

一、为什么要设立高温津贴?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夏季高温中暑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危害问题已愈来愈引起各级政府和广大劳动者的关注。我区夏季高温、高湿天气发生频率较高,时间较长。从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的目的出发,既要保护用人单位在整个夏季的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又要保障劳动者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身体健康,有必要设立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属于特殊工资性津贴。特殊工资性津贴是对员工在特殊劳动条件下工作所付出的额外劳动消耗和生活费用以及身体健康损害所给予的物质补偿。我区实施高温津贴政策,对于保护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卫生权利,维护其家庭实际生活水平,稳定用人单位在高温条件下工作的员工队伍,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享受高温津贴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区实际情况,享受高温津贴的具体条件主要综合考虑两方面因素:一是高温,即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的;二是高湿。因我区属低纬度地区,南濒热带海洋,北为南岭山地,境内河流纵横,热量丰富,气候湿润,且有雨季与热季重叠的特点,尽管年内气温达到35℃以上的日历天数不如一些高纬度地区,但由于雨、热同季,在太阳辐射、大气环流等因素综合作用下,高温季节期常有高湿现象伴随(即又闷又热),且持续的时间长。从劳动安全卫生角度看,此时人体汗液不易蒸发,同样易导致人体体温调节失衡。

以上两个因素中,前者国家已经明确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而后者由于主要取决于劳动者的工作环境或用人单位所采用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水平等,目前国家尚未做出统一规定。实践中建议各用人单位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依法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的形式予以明确为宜。

三、使用农民工、聘用工特别是环卫一线工人的单位是否也要支付高温津贴?

答:实施高温津贴政策是一项地方劳动标准,也是政府“关注民生”的行政性举措。因此,我区境内各类企业无论采用何种用工方式,都有义务认真执行。

环卫一线工人按劳动合同制度管理,绝大多数长期在室外露天作业,农民工也相对集中,他们的辛勤劳动已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因此,考虑到环卫一线工人的工作特殊性,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这次实施高温津贴将环卫一线岗位纳入其中。

四、非全日制用工是否支付高温津贴?如何支付?

答:用人单位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用工的,也要依照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由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在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就业,因此其高温津贴应按小时折算支付。

五、为什么高温津贴标准不做统一规定,用人单位应如何把握确定?

答:实施高温津贴政策是一项社会管理工作,必须适应各类不同用人单位的情况。我区规定“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200元之间”,这是综合考虑劳动者在特殊劳动环境下付出额外劳动消耗所必须的最低补偿以及各类用人单位资金承受能力而采取的积极措施,有利于用人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灵活确定内部各类岗位(人员)不同的津贴标准。

企业各类人员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应依法通过内部规章制度或专项集体合同予以明确规定。

六、此次高温津贴与有些企业一直以来按规定发放的高温(岗位)津贴是一回事吗?

答:不是一回事。这次实施的高温津贴,是根据我区夏季高温(高湿)天气发生频率较高,持续时间较长的特点而设立的,属季节性发放的津贴;而以往有些企业以往发放的高温(岗位)津贴,是计划经济时期在国有企业中根据行业、企业、工种的不同,为高温岗位的职工常态工作时的额外补偿而设立的,属岗位性津贴。由于历史的原因,以往实施的高温(岗位)津贴范围小,数额低,其功能后来被逐步弱化,目前大部分企业已在内部工资改革中将其归并到其他工资单元了。

七、高温津贴是否计入最低工资标准?高温季节加班时是否可计入加班工资基数?

答:按照国家《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

根据上述精神,在国家和自治区没有明确规定之前,高温季节加班可暂不将这部分津贴计入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但必须按照加班时间折算另行支付高温津贴。折算月制度工作时间的工作日应为20.83天。

八、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企业或岗位,可否将高温津贴核入计件单价或工资提成比例内发放?

答:这种做法比较繁琐,涉及到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及企业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产品市场份额以及经济效益等。再加上高温津贴仅是季节性发放的特殊津贴,因此实际操作起来很容易模糊“额外补偿”的概念。一旦发生争议,不便举(取)证。因此实践中还是按额外劳动消耗补偿的原则处理为宜。

九、高温、高湿环境下因工作中暑,是否算工伤?有何具体规定?

答:凡是工作时间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引起的高温中暑,都属于工伤,经申请工伤认定后,应享受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第二款规定支付费用。

十、机关事业单位是否纳入高温津贴的实施范围?

10.4050社保补贴标准多少 篇十

一、社区就业补贴标准

1.4050失业人员享受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补贴。

2.4050人员按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的50%领取医疗保险补贴(其余部分由个人承担)。

3.给予农村劳动力工伤保险补贴。

二、用人单位招用补贴标准

1.招用4050人员的单位可获得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补贴。

2.招用随军家属的单位可获得养老、失业、工伤和医疗保险补贴。

3.招用农村劳动力的单位可获得工伤保险补贴。

三、灵活就业补贴标准:按灵活就业人员现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累计不超过1年的养老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应缴额度50%的补贴。

四、社区就业服务补贴标准

1.4050人员从事社区岗位就业的,按每人每月15元标准给予补贴。

2.对各区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保管本市户籍失业人员档案,按每份每年1元标准给予补贴。

五、职业介绍补贴标准

1、介绍4050失业人员就业的,补贴100元;介绍特困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的,补贴150元;介绍农村劳动力就业的,补贴80元。

2、村(居)劳动保障工作站或村委会介绍本村农村劳动力就业的,补贴100元。

六、岗位补贴标准:被企业录取的4050人员每人每月可领取80元补贴。

七、退出失业登记补贴标准:因就业原因,在信息系统内为失业人员办理退出失业登记的,每个补贴10元。

八、人力资源市场专场招聘会补贴标准

1.对全市性(含市、区联动)的专场招聘会,每场补贴0元;

2.各区、县级市(含区、街联动)等分市场组织的专场招聘会,每场补贴5000元。

4050社保补贴相关问题解答

一、4050人员是什么意思?4050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吗?

【回答】:4050人员是指处于劳动年龄段中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本人就业愿望迫切、但因自身就业条件较差、技能单一等原因,难以在劳动力市场竞争就业的劳动者。一般只要符合条件即可申请4050社保补贴。

二、4050社保补贴政策还有吗?申请4050社保补贴需满足哪些条件?

【回答】:204050社保补贴政策还有,但不同城市申请40540社保补贴条件不同,具体请拨打12333进行详细咨询。

三、4050社保补贴不予申请情形有哪些?

11.天津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篇十一

2016年6月起,各地气温越来越高,天津5月30人最新气温达到35度,成为今年以来气温最高一天。6月起,广大劳动者有望增加一笔津贴收入,因此,在酷暑中仍然坚持在高温天气中执行岗位工作的工人予以发放高温补贴。

2016年天津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高温津贴标准也因地而异,具体由各省根据实际确定。

天津市职工日平均工资是多少?

目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还未公布20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2016年天津高温补贴标准可暂按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232元,月平均工资为4686元标准执行;

高温津贴提高到每人每天26元

按规定,气温超过35℃,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在发放防暑降温费的基础上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据了解,天津高温津贴标准已建立起了动态调整机制,职工高温津贴日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2%,按日计算,按月发放。20天津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686元,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据此计算,今年的日高温津贴为:4686(元)÷21.75(天)×12%=26元。

需要提醒的是,高温津贴应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给职工,用人单位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

那么,天津在高温环境作业的劳动者,可获得多少高温补贴呢

天津高温补贴标准是每人每天26元,以每月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计算,26元×21.75(天)=565.5元,因此,据此计算,天津高温补贴每月职工可拿到565.5元,天津高温补贴时间为6月至9月,职工总共可拿到565.5元×4个月=2262元高温补贴

高温福利还有这些

1、达37℃以上,下午暂停工

日最高气温达到39℃以上,当日应当停止户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户外露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12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法,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2、孕妇工作环境不能超33℃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工作及温度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工作。

3、工作中暑致死视为工伤

劳动者因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引起中暑,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016年广东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企业不依法发放高温补贴将面临处罚

高温补贴是什么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高温津贴是工资!不是福利!

高温津贴只是一项福利,企业可发可不发?针对不少企业甚至劳动者存在的这一观念误区,广州市人社局提醒:

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最高面临1万元罚款;未足额发放的,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

单位不发高温津贴怎么办?

12.深圳高温补贴标准 篇十二

深圳高温补贴何时领?

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和《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从6月起,我市用人单位要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今年的发放标准和往年的一样,仍为每人每月150元。违规用人单位将面临最高1万元的罚款。

也就是说,6月份开始就可以领高温补贴了,每人每月150元。一般可以领到10月。

什么样的情况才可以领高温补贴?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这些情况你需要注意:

1、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

2、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3、每年6月至10月的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

4、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深圳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50元

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和《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从6月起,深圳用人单位要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今年的发放标准和往年的一样,仍为每人每月150元。违规用人单位将面临最高1万元的罚款。

据深圳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此外,按照规定,每年6月至10月的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高温补贴将计入你的工资

随着炎炎夏日的到来,6月起劳动者的工资可能会多出一笔高温津贴。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至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值得注意的是,绿豆汤、清凉茶等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上一篇:国庆节安全稳定大会讲话稿下一篇:义务捐款的倡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