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和承担作文

2024-06-24

责任和承担作文(精选20篇)

1.责任和承担作文 篇一

雇员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确认和承担

雇员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确认和承担

――谈不真正连带债务的适用

俞志银

〖案情〗

原告:陈利金(被上诉人)

被告:林均旺(上诉人)

被告:福建省漳平市象湖半华村民委员会(被上诉人)

2002年9月,漳平市象湖半华村为修建一条村林业公路,该村委会与林均旺签订了承包合同,由林均旺承包该村林业公路建设工程。2002年9月18日,陈利金受村委会的指派,到石钟砻(地名)指报道路界线,上午10时许,林均旺雇佣的挖掘机驾驶员在作业时,将一棵野梨树推倒,砸到陈利金的颜面部,陈利金受伤正欲跑开,又被挖掘机铲下的大石头压伤,造成陈利金身体多处部位骨折。后经医院治疗,仍给陈利金留下伤残。为此,陈利金以村委会与林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村委会与林均旺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计56798.69元,扣除二被告已支付28600元,二被告应再支付原告人民币28198.69元,并赔偿其精神抚慰金5000元。

〖判决〗

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陈利金是在受雇于村委会期间,被林均旺的挖掘机铲伤,因此判决由被告林均旺赔陈利金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法医鉴定费,合计人民币50635.21元。另一被告村委会对被告林均旺的上述债务负连带赔偿责任。林均旺不服,向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析〗

本案是一起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雇佣关系第三人损害而引发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对于原告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二被告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存在了二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二被告在本起事故中均存在过错,因此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二种意见认为,陈利金的受伤是因林均旺的挖掘机作业不当造成的,应当由林均旺承担赔偿责任,但陈利金是受雇于被告村委会,且在雇佣期间发生的,因此被告村委会要对陈利金的伤害也应承担赔偿责任。村委会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林均旺追偿。笔者同意第二意见。

笔者以为本案涉及民法上的不真正连带债务理论,所谓的不真正连带债务是指多数债务人就基于不同发生原因而偶然产生的同一内容的给付,各负全部履行之义务,并因债务人之一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人的债务均归于消灭的债务。不真正连带债务与连带债务有许多相似之处。如债务人均为多数;给付的内容相同;各债务人均负全部给付的义务;因一人的.给付而使全体债务归于消灭。但不真正连带债务有明显的特征:1、不真正连带债务产生原因必须具有不同的发生原因,即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必须基于不同的法律事实而产生;2、不真正连带债务没有共同目的。所谓共同目的,是指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多数债务人为满足债权人及为其债权提供充分担保而互为结合,联为一体,各债务均为达此目的的手段,连带债务人任何之一履行给付就使设定连带债务的目的实现。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发生纯属偶然,并非法律或当事人为担保债权实现而有意设立。3、不真正连带债务之间不存在内部分担关系,即使发生相互求偿也非基于分担关系,而是基于终局的责任承担,其性质与连带债务人的内中求偿是不同的。

就本案而言,陈利金是受雇于村委会,双方形成雇佣合同关系,陈利金在雇佣劳动期间,受到第三人的伤害。陈利金可基于雇佣关系向村委会主张赔偿,村委会应当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向陈利金赔偿各项损失。同时陈利金受伤是由于第三人林均旺的挖掘机作业过程中造成,陈利金可基于侵权关系要求林均旺赔偿。村委会和林均旺是基于不同发生原因,即分别基于违约和侵权两个独立的互不相同的法律事实而偶然产生的同一内容的给付,各负全部履行之义务。陈利金享有两种请求权,但不等于陈利金存在双重获赔,民法理论对于赔偿方面是一种补偿性赔偿,即赔偿金额限于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因此不真正连带债务存在终局责任人,所谓的终局责任人,就是指对于数个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发生应最终负责的人。因此陈利金的伤害实际是由于林均旺的侵权行为造成,林均旺是终局责任人。如果村委会赔偿了陈利金的损失后,可以向林均旺求偿。

不真正连带债务在我国的法律条文上首先出现在保险合同关系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而在其它赔偿方面,法律并没有直接加以规定。为了将不真正连带债务理论应用于审判实践,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该解释适用于2004年5月1日后新受理的一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而本案由于一、二审发生于该解释出台前,由于没有适用法律依据,法院在判决时确认了本案的终局责任人是林均旺,确定林均旺对其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村委会作为雇主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林均旺追偿。笔者以为本案在对村委会责任表述上用“村委会对被告林均旺的上述债务负连带赔偿责任”的语句有欠妥当,虽然该项内涵也表示了村委会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林均旺追偿的意思。但容易引起连带赔偿责任与不真正连带赔偿的混淆。因此对于第二项判决直接表述为村委会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林均旺追偿更为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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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责任和承担作文 篇二

一、公证员法律所承担的责任分类

(一) 民事责任

公证员在公证活动中所承担的民事责任主要指的是其活动因为违法相关规定, 或者没有依照一定程序开展而给公民造成的损失, 其责任的承担一般情况是先由公证机构对受到损失的公民或者当事人进行赔偿, 成为责任承担的主体, 而后根据实际情况, 结合公证员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或者主观意识, 对其进行一定的处罚。公证员所承担的民事责任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 根据过错的责任进行判定, 属于违约责任还是侵权责任。关于违约责任还是侵权责任的判断则需要看起与公证机构间的关系, 目前我国现有的情况下, 公证员与公证机构间的关系为侵权责任, 在过错责任的界定中应当根据公证员的行为确定其是否履行了相应的职责, 是否依照相应的程序进行公证活动的开展, 是否符合法律规章制度, 从而做好公证员的责任认定。

(二) 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主要指的是其公证行为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 因此需要对应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有时公证员的一些行为虽然不符合法律规章的要求, 但是并没有触犯我国的刑事法律, 但是在一些行为中, 如果公证员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的的规范性法规, 则会构成犯罪行为。公证人员在身份定位上是国家事业编制人员, 并非国家公务人员, 因此, 其所构成的刑事犯罪也并不属于行政体制内的责任划定, 而应当界定为事业单位公证机构的工作人员责任性质。

(三) 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指的是公证人员在公证活动中因为没有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 行政规章而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其具体的责任形式包括警告、罚款、职业停止、没收违法所得, 以及吊销公证执业证书等。其所承担的责任应当与其所违反的法律规章、所造成的损失等相适度、对称。

二、公证员法律责任风险防范

(一) 提高公证员自身素质

做好公证员法律责任的防范首先要提高公证员自身的职业素质, 其中包括以下几点。第一, 提高提高其业务水平。公证员的职责便是做好公证工作, 因此, 公证机构要对公证人员做好培训工作, 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 熟悉所运用的法律、法规, 对工作流程熟练掌握, 保证在工作中不会出现基本的流程、法律错误, 保证其工作的专业性。其次, 提高其道德品质。公证员所进行的公证活动是国家赋予其权利, 因此, 无论是公证机构还是公证员自身都应当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素质水平, 履行好国家给予的重要工作, 保证每个申请公证人的权利得以保障。第三, 提高服务精神。公证工作归根结底是一项为人民服务的工作, 公证员应当提高自己的服务意识, 履行好自己的服务职责, 让当事人享受到公证的公平、公开性。

(二) 严格公证员的公证程序

做好公证员法律责任的风险防范同样需要公证机构的监督与重视, 对公证人员的公证程序进行严格控制与把控, 做到公证程序的层层把关、环环相扣, 切实提高公证的质量, 从而让公证员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控制到最低。这其中需要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查, 以及其所申请的事项是否合法、具有可公证性, 是否真实存在, 公证机构是否决定受理, 一直到最后的出具公证书、做好资料归档工作等等都需要对其进行严格审查, 保证每一个环节的不会出现疏漏, 从而控制公证员在公证活动中的责任承担, 提高公证活动的质量与可靠性。

(三) 重视公证员的公证活动环节

做好公证活动, 降低公证员在公证活动中的责任, 需要其做好每一个环节, 保证每个环节的质量, 则能够保证最终的公证活动可靠性。比如, 做好谈话笔录工作, 保证谈话记录的详细和详尽, 同时也便于在出现任何问题的时候找到更好的责任承担证据。同时还要做好对当事人权利的告知, 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 同时也是对公务员自身的要求和监督, 让当事人参与到公证活动中的监督中, 督促公证员提高警惕, 重视自己的责任, 保证自己在公证活动中提高办事质量。这更是对当事人的尊重, 只有做到对当事人尊重, 才能保证为当事人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结语

公证行业要想做到可持续发展, 必须重视公证员的责任, 必须防范公证员在工作中的疏忽大意。公证机构要多学习新的管理经验, 提高公证员的质量管理;公证员也要学习新知识, 提高自身的办事质量;社会各界都要对公证活动进行监督与规范, 从而让公证行业更好的发展, 让公证行业更好的为人们提供可靠的公证。

摘要:公证员作为国家公证机关的工作人员具有重要的法律责任, 其中不仅包括民事方面的范围, 同时包括刑事、行政等多方面的法律责任。因此, 对于公证员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应当予以一定的重视, 并做好责任风险的防范工作。本文对公证员所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阐述, 并提出风险防范策略, 期望可以为公证事业的发展提供一点借鉴。

关键词:公证员,法律责任,风险防范

参考文献

[1]柳真女.论公证赔偿责任的过错含义及其认定[J].法制与社会, 2014, 36:83-84.

3.责任和承担作文 篇三

所谓剩余价值,就是面对一个产品或服务,消费者对它的评价和所支付价格之间的差额,也叫消费者剩余。企业的竞争不是说你给消费者创造的绝对价值最高。

中国经济在过去30多年取得的成就,就是中国企业给世界消费者创造了更多的消费者剩余。我们的产品质量可能不如美国,但为何美国的一些企业竞争不过我们,就是因为我们成本更低,这样可以留给消费者更多的剩余。

一个注重于价值创造的企业始终要记住一点,就是什么叫市场?市场是好是坏由别人说了算,不是由自己说了算的制度。企业家的工作是伺候消费者,是伺候人的人。过去历朝历代,基本上是比较笨的人伺候相对聪明的人,只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相对聪明的人伺候相对笨的人。企业家应该记住,消费者是不会感恩戴德的。不论你过去生产的东西多好,只要你从现在开始不行了,他马上就会离你而去。你做得好就能待下去,做不好很快就完蛋。

市场中你服务的客户越多,一般来讲你赚钱的能力就越大。如果你只服务一小部分客户,是不太可能赚大钱的。所以,我们一定要记住这一点——开发一款新产品,要看它的市场规模有多大。这也就是说,市场经济是一个普惠大众的经济。

我们要盯着价值创造,消费者是企业真正的老板。但是有一点,消费者可能并不明白他真正需要什么,而这就是企业家要做的事情。企业家最重要的工作是猜透消费者需要什么。在这个意义上,企业家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企业家,他要满足消费者自己都没弄明白的需求。好比乔布斯,他不直接调研,但是生产的产品能满足消费者自己都没弄明白的需求,这就是一流的企业家。一流的企业家相当于创造产业,这个产业原来根本不存在。

第二类企业家,他要满足市场上已经表现出来的需求,比如盖房子、开餐馆、造车。这类企业家思考自己怎么能够比别人做得更好一点。比如,四川菜大家都吃,俏江南在这个基础上又提高些档次。

第三类企业家就是订单生产,客户需要什么你就生产什么,满足客户的订单就可以了。

中国大部分企业家是第二类、第三类,第一类企业家很少。我们现在做的几乎都是市场上已有的东西。如果第一类企业家缺少的话,很难创造出新产业来。希望未来我们在这方面能够有一些大的作为。这就是创造价值的能力。

第二个是承担责任的能力。利润是承担责任的能力。企业只有在消费者面前培养起承担责任的能力,才能赚大钱。比如,阿里巴巴的马云要为成千上万的买方承担责任,阿里巴巴卖任何假货都会损害其声誉,如果他不能建立起承担责任的能力,这个交易平台的价值就会大大减少,未来他的前途就不那么光明。当然我相信,企业都会在错误中学习。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中国过去和未来有一个大的不同,劳动力供给将会有很大变化。过去劳动力工资几十年不变,未来会大幅度上升。

未来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只有企业留给消费者更多的剩余,消费者才会买你的东西。所以,创新非常非常重要。如果不去创新,不提高创造价值的能力,就难以在未来的市场上存活。过去我们创造的总价值不高,但是成本低,可以给消费者留下很多剩余,所以能生存。未来如果我们的企业仍不能提高总价值,不能跟美国、欧洲的产品相比,赚钱能力就会大大降低。

可以说,中国劳动力成本正在逐渐接近全球劳动力成本。中国劳动力工资不涨,全球都不会上涨,而一旦中国开始上涨,全球劳动力工资都会上涨。结果是跟过去30年比,国民收入资本所占的份额在降低,劳动所占的份额在增加。如果创造价值的能力没有提高,就是没有希望的。当然,创造价值的能力和承担责任的能力是相联系的。这两个能力建立起来,企业才有发展前途。

当然,世界上有另一种逻辑,就是强盗的逻辑。坦率地讲,中国的企业中仍然有一部分不是靠市场逻辑去赚钱,而是靠强盗逻辑去赚钱,其行为表现为不让别人干,只能自己干;表现为民营企业不是真正为消费者创造价值而赚钱,通过损害其他竞争者、损害消费者而赚钱。企业家始终要面向市场,面向客户,学会按照真正的市场逻辑去赚钱,而不是按照强盗逻辑去掠夺财富。

张维迎

4.承担责任作文 篇四

随着岁月的流逝,我也在渐渐地长大,渐渐地我学会了承担责任,责任对我们来说多么的重要。但是因为我们没有经历世道的苍凉,因而我们没有像鲁迅那样忧国忧民的责任;因为我们没有步入社会,因此我们没有养家糊口的责任;因为我们没有足够的力量,因此我们没有保卫国家的责任。

每当在我来学校的路上,总会看到一棵棵未长成的小树,将新鲜的空气送往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净化空气,因为这是它们的责任。我突然间明白了,原来我们的责任并不是做一番惊人的大事,它就在我们的身边,那就是孝敬父母。

我散步在小学校园时,听到比我们小很多的孩子琅琅的读书声:我爱祖国,我爱人民……我突然间明白了,原来我们的责任是爱祖国爱人民。这,就够了。

在学校里我听到同学们说:“我把课文都背下来了,你背下来了吗?”我突然明白了,原来我们的责任是那么的重大:刻苦学习,为以后建设祖国铺出一条闪着光辉的道路。

5.承担责任作文 篇五

仰望天空,燕子东来,鸿鹄西去,叶静于风,时间在树丫草尖上穿行,一点一滴地流逝,生命的故事由此伊始。有人无悔地说我把毕生的精力都献给了人类解放事业,绚烂,辉煌;有人感慨自己碌碌无为,单向向生活伸手,什么都不曾留下,荒废度日,空白。

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走阳光大道还是独木桥,是轰轰烈烈还是平平凡凡,都可以由自己选择。只是,活着不能只为自己一个人而活,不仅仅是一个人的事。任何一个有良心束缚的人,都不能也不应该抛弃自己本应该背负的责任,这是我们活着最基本要做的。

环顾古今,勇于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人比比皆是,他们的生命因为这份承担而更加地充实,精彩。

文天祥的慨然正气,“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是对自己满腔忠诚,爱国情怀的承担;中国女排绝地反击夺金牌是对中国人民20年期待的承担;陈键为亡友守墓37年,是对自己良心的承担!

文天祥、中国女排、陈键因为他们的承担而永载史册,万世永存,赢得世代尊敬的目光。日升日落草木枯荣,人生不过短短的数十载。相对比较之下,有的人为了及时行乐,游戏人生,把自己该承担的责任丢弃,如古代秦桧为一己私念,弃整个国家于水深火热而不顾,谋害一代忠臣岳飞,终落了个遭人唾骂,遗臭万年的可耻下场。

诚然,我们承担责任并不是为了让后人为我们立碑歌功颂德,而是遵守着我们每个人的良知。难道你忍心看着白发苍苍的父母步履蹒跚地生活而不孝养吗?难道你可以允许自己背弃对朋友的承诺吗?难道你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祖国沦陷敌手,任人蹂躏吗?不,你不忍心,你的心灵不允许你超过这样的底线,所以当事情发生时,你必须去承担。否则,你将受到别人的唾弃,良心的煎熬。

承担责任,靠的不是一句空话,一个响亮的口号,还需要我们踏踏实实地去做。把地上的垃圾捡起来,给车上的老奶奶让个座,就在我们生活的小事情中,都可以得到体现。

6.学会承担责任作文 篇六

——题记

母爱如水,父爱如山,父母对你的爱胜过一切。有时候,从父母的作为中,你可能觉得父母不爱你。但你错了,这种爱需要你去理解,爸爸妈妈,爱我就放手吧,爱我就让我承担!

前几天去天池山旅游,我们几个去爬飞来石。这时的天还在下小雨,爬山的土路上都是泥,路非常的滑。我们几个人艰难地在路上前进着,时刻注意着脚下。妈妈是先锋开路,我走在最后。哎呀!路旁的景色真是迷人,看那一棵棵水杉树,晶莹透亮的水珠挂在翠绿的树叶上,美丽至极。正在这时,忽然感觉脚下的地面软软的,这时……我还没来得及多想,耳轮中听见扑通一声,我直接摔倒在地。

想想看,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地上全是泥,转眼间,我干净的裤子上立刻沾满了泥水。我又急又气,向老妈求救:“老妈——我摔跤了!”先行大军的老妈回头看了看,冷冷地说:“自己起来不就完事了?快点跟上!”我的心头为之一震,要搁平常,老妈早该跑过来扶我起来了。看来今天这“小皇帝”是当不成了,我愣了一下,立刻爬了起来。

我检查了一下我的“受伤情况”,皮肉未受伤害,只是裤子上都沾满了泥巴。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老妈的心变了!我爬起来后继续赶路,望着老妈头也不回的身影,我顿时感觉心里凉了一半。回到宾馆后,老妈让我换上睡衣睡觉,自己拿着我的裤子进卫生间不知干些什么去了。

我换了一身短袖短裤,偷偷地来到了卫生间,只见老妈洗着我那条裤子。不久后,裤子洗好了,老妈又来到了厨房,点着了煤火,在炉子上一点一点的把我的裤子烘干,她的额头上一粒粒的汗珠滚落了下来。看到这里,我的眼睛酸酸的,怕妈妈发现我,赶紧回了屋子。躺在床上,我思绪万千,想了想今天的事情,老妈不是有意的教导我摔跤了就要爬起来吗?总有一天我要独立生活,如果不具备这样的生存条件,到时候怎么办呢?妈妈这是有意的在教育我啊!

在天池山旅游吃的饭也不怎么好吃,农家饭嘛,远远不如城市的饭菜,大鱼大肉,在那里根本就吃不到。但是,妈妈对我的这一点要求的非常严格,一天三顿饭,必须把自己的那一份吃完,不许剩下。尤其是在中午,我的米饭常常还要剩下一些,妈妈总是用那严厉的眼神瞪着我,我只好捏着鼻子把米饭吃完。我一直都在怀疑妈妈是不是太小心眼了,米饭剩着就剩着呗,干嘛非得吃完?

但是,这两天我才从网上看到一则新闻,有一个大学生,在外地留学时,学习非常优秀,但是由于大学里的饭没有家里的好,所以他吃得很少,以至昏倒在课桌上,被迫回家。老妈这是在提高我的素质啊,以后我如果真的去外地上学了,是不是也会像这个大学生一样呢,这样简直太糟糕了。另外,老妈还在培养我的节俭,勤俭节约,这是一种美德,只有这样,才能赢得别人的赞扬。唉,我现在才懂妈妈的一番苦心,想起那时天天和妈妈顶撞,现在真后悔啊!

现在我已经是十岁的学生了,比以往要更懂事一些,我就改正了一些作为。那天我和爸爸妈妈骑车去黄河滩游玩,我骑着我心爱的“白龙马”,妈妈则骑着我那小车子,爸爸骑着一辆普通自行车。走了没多长路,因为车子的不同,就有了明显的差别,我走在最前面,爸爸在中间,妈妈则落在后面,累的呼哧呼哧直喘。看到这情景,骑着“白龙马”的我浑身不自在起来,终于决定把“白龙马”让给妈妈,我往前提了提车子,忽然一个急刹车,从车上跳下来,把车子的支架踢下来,转身向后跑去,爸爸知道我的用意,故意绕过我来。我一个箭步冲到老妈跟前,扶住老妈的车把,老妈赶紧说:“没事,我骑着挺好的,你骑你的车吧!”说着还一个劲的往前走。她哪里走得了,我假装捂着胳膊说:“骑这个车我的胳膊疼,我骑不习惯。”

老妈没办法,只好束手就擒,乖乖的下了车,我骑上我的小车子,虽然没有赛车骑着轻,但我觉得骑着非常舒服,老妈表扬我说:“长大一岁,真是进步多多啊!”我心里甭提多高兴了。

7.社会责任必须承担 篇七

作为一个回国投资的海外华人, 我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发展速度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充满了自豪感和赞誉之情。海外华人华侨之所以支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 目的与外商有所不同, 除了商业利益, 华人华侨选择回国投资的根本原因是希望中国变得更加强大。因此, 在全国建立了三千多家专卖店和两个生产基地, 有自己品牌销售渠道的完美 (中国) 日用品有限公司非常愿意为中国的发展和强大添砖加瓦, 我们不仅在去年跻身全国纳税前500名, 荣列全国外资纳税第96位, 也积极参与中国的社会公益事业, 并连续投入了近1.6亿资金。

对近期频繁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 我觉得这将会对整个行业甚至国家的声誉产生深远的影响。作为一个企业家, 要在合理合法地做好企业的同时, 真正拿出企业家的道德精神,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有良心、有良知的经营企业, 回报社会, 真正地担负起企业的社会责任。同时, 在面对危及消费者生命安全和影响国家信誉的问题时, 政府要借鉴他国经验, 出台更加严厉的整改措施, 积极教育企业经营者, 从根本上杜绝食品药品的安全隐患。

8.网络名誉侵权责任认定与责任承担 篇八

关键词:网络名誉侵权;责任认定;责任承担

一、网络名誉权侵权概述

(一)名誉权的内涵。通常来讲,名誉是指社会或他人对特定自然人、法人的品德、才干、信誉和形象等方面的综合客观评价,该评价会直接影响到自然人、法人的社会地位。因而,可以说一个主体的名誉来源于社会生活,其在很大程度上又会影响主体的生活,同时间接会给其带来经济上的利益变化。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因而,法律将名誉权作为一项重要的人格权加以保护。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人们的日常生活越来越多地转向互联网,人们的名誉权在网络空间里也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

(二)网络名誉侵权的概念与特点。网络名誉侵权,顾名思义,指的时通过网络手段使得民事主体的名誉权受到侵害,其手段通常包括在网上传播下载文字、图片、声音等等。与传统的名誉侵权相比,网络名誉权与其实质是一致的,但是也产生了一些新的特点。首先表现在在网络环境中侵权的手段更加简便、效果更加迅速、影响范围更为广泛,侵权行为人往往是通过微博、微信、QQ等平台进行传播、下载有损当事人名誉权的消息、而互联网的普及性及操作的简易型,使得信息传播得更为广泛和迅速;其次,侵权主体具有隐蔽性,由于我国目前的网络并没有采取实名制,网络环境中更多的是虚拟的主体,受害人可能仅仅只能看到一个虚拟的网络主体而难以找出真正实施侵权行为的人,因而很难去找到追责主体;再次,侵权责任的界定也是比较复杂的,网络环境中,侵权行为通常涉及到网络信息提供者即网络用户还有网络平台的服务提供者以及信息转载者,因而侵权责任的界定比较复杂;最后,网络信息缺乏必要的审查机制,互联网上的海量信息没有一个官方的监管组织对信息进行审查,是否可以放在网上进行传播。

二、网络名誉侵权的责任认定

(一)网络名誉侵权的构成要件。根据在民法学界中的“四要件”理论,网络名誉侵权属于侵权行为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其认定也需具备这四个要件,并且最高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也对此进行了明确的肯定。首先,有损害名誉的加害事实,通常是指侵害人利用网络途径使得民事主体的商誉受到侵害,从而对民事主体在网络和现实生活中的经济活动造成损害;其次,要有损害后果,是指被侵害人在经济或者在精神上遭受了损失;再次,侵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直接导致了被害人损害结果的发生;最后,侵害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都应当承担责任,但是考虑到网络侵害行为的影响范围较大,应当将故意和过失的情况区分开来。

(二)网络名誉侵权的归责原则。目前我国《侵权责任法》中规定了过错责任原则(包括过错推定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结合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6条的相关规定就网络侵权的归责原则进行具体分析介绍。首先,第36条的第1款规定的是侵权行为的一般规则,采取的是过错责任原则;第36条第2款规定了是网络服务提供者的“通知——删除”义务,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没有在损害发生之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就应对损害的扩大部分承担连带责任,这里明显采取的是过错责任原则。第36条第3款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明知他人在网络上实施侵害他人的行为而没有采取必要措施时,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这里采取的也是采取的是过错责任原则。

网络名誉侵权作为网络侵权的一部分,其归责原则应该与我国《侵权责任法》中的规定是一致的,应当采取过错责任原则。生活中常见的侵害名誉权的行为通常有辱、诽谤和新闻报道严重失实,并且造成他人损害达到一定程度,很明显只有行为人在故意的情况下,才能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因此,网路环境中的名誉侵权的归责原则应该为过错责任原则。

(三)网络名誉侵权的责任主体。网络环境下的名誉侵权比传统的名誉侵权要复杂的原因就在于网络名誉侵权中涉及的主体较多,不仅有侵权行为的实施者和受害者,还有网络服务提供者和转载者。同时由于实施侵权的方式、主观目的、扮演的角色也是各不相同的,因而需要承担不同的侵权责任。弄清楚各方主体的责任,对于打击网络名誉侵权行为的发生以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具有重要意义。首先要区分提出者与上传者的责任。提出者是侵害材料的来源,而上传者没有尽到审查材料的义务,如果上传者明着上传的材料有侵害他人名誉权的事实,仍然坚持上传,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上传者没有能力识别对材料的信息,无法判断其是否具有侵权性,就应该免除上传者的责任;其次,要明确转载者的责任,如果转载者明知转载内容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内容而转载,给受害者造成了更大范围的损害,就应该承担相应责任,但是转载者的数量通常有很多,根据“法不责众”的原理,转载者的责任认定有待进一步考量;对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在前面一部分已经有论述,纵观各国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规定,主要采用的是严格责任制,笔者认为,根据我国当前频繁出现网络名誉侵权的现象,为了遏制这种现象的蔓延,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网络服务提供者必须在特定时候采取必要的措施。但是侵权信息的上传者和提出者应该承担最大的责任,转载者如果存在着主观上的故意,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应该与上传者与提供者的责任区分开来,毕竟两者的行者有很大区别。

三、网络名誉侵权的责任承担和免责事由责

(一)网络名誉侵权的责任承担方式和范围。网络名誉侵权涉及的主体较多,每个主体的责任承担方式也有一些不同。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1款,网络名誉侵权的一般规定为网络侵权人应当自己承担责任。第2款和第3款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笔者认为,网络服务提供者之所以要承担连带责任,并不是《侵权责任法》中规定的共同侵权的情况,而是基于对公共政策和社会利益的考量。

网络名誉侵权与传统的名誉侵权的实质是一样的,都是给民事主体的经济生活以及社会生活带来了不利影响。因而,网络名誉侵权的责任承担方式也与传统名誉侵权的责任承担方式类似,主要有: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偿损失。

(二)网络名誉侵权的抗辩事由。传统名誉侵权的抗辩事由主要有:权威信息来源、受害人同意、合理引用或转载、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等等。网络名誉侵权相比较于传统名誉侵权,其参与主体较多、程序较为复杂,其主要的抗辩事由还应当涉及到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法定的情况下采取了合理的措施,比如说及时尽到了“通知——删除”义务,是可以免除责任的;转载者出于善意或者是在主观上不存在故意的情况转载了相关的文字或者图片,也应该给予免责。

总结:当今世界互联网已经深入到我们生活之中,其给我们带来的影响应该辩证地加以看待。一方面我们要看到它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利用网络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事件也时有发生。对于目前愈演愈烈的网络名誉问题,我们不可忽视其影响。我国的立法虽有规定,但还不够完善。因而我们明确网络名誉侵权中的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方式,只有这样才能准确地完善我国目前关于网络名誉侵权的立法,才能使我国的法律做到与时俱进。

参考文献:

[1] 吴汉东:《侵权责任法视野下的网络侵权责任解析》载《法商研究》2010年第6期。

9.承担责任作文 篇九

它,被称为“责任”。

很久很久以前,地球上还没有火,人们过着昏天黑地、暗无天日的生活。直到有一天,一位神,带着希望的火种来到地球,从此,人类在火的帮助下告别了茹毛饮血的时代,人类文明也得以飞速发展。这位神,就是普罗米修斯。他心中燃烧的,即是带给全人类光明,带给全人类温暖的责任,正是这份责任支持他违抗宙斯的命令将火种赋予人类,支持他在高加索山的悬崖上度过了无数个日夜。

从那时起,责任,便已经在这个世界的每个角落根深蒂固了。

责任很小,小到黄香温席、孔融让梨;责任也很大,大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大到“位卑未敢忘忧国,事定犹须待阖棺”……

记得儿时,还未曾听说过“责任”二字,只知道不能踩踏草坪、要和小朋友和睦相处、过马路要“红灯停,绿灯行”,不能随地扔垃圾等。现在回想起来,这些就或许已经是一份责任,是我们应尽的一份义务,只是这种责任很小,与“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凛然相比,实在是微不足道。

如今,已经就读初二,除了孩提时代的责任外,我们还肩负学习的使命、老师的教育和家长的期盼。这一切,无不加重了“责任”的份量,而我们,则应勇敢地承担起这些责任,或许是努力学习,或许是尊重师长,或许是友爱同学,或许是爱护环境……也许有人认为这些小事无足轻重,但“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小事,正是一切的起点。立足于社会,就应让责任成为人生的原则,生活的准则。

10.学会承担责任英语作文 篇十

Yesterday, I broke a vase. This vase has been in my home for several years. I was afraid of being criticized. I didn’t dare to tell my parents. So I pretended nothing happened. But they discovered at last. It was strange that my father didn’t blame me, but teach me a lesson. He made me know that responsibility was necessary for everyone in the world. If a person was not responsible, he couldn’t do anything successful and may not be popular among the people around you. A responsible person would have the courage to undertake everything. This was what a boy should have. If I have done something wrong, I should take the responsibility.

昨天,我打碎了一个花瓶。那个花瓶在我们家很多年了。我怕被骂所以不敢告诉我父母。所以我就假装什么都没发生。但是最后他们还是发现了。很奇怪我爸爸不仅没有责怪我,反而给我上了一课。他让我知道责任感对我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是必须的。如果一个人没有责任感,他很难取得成功,也可能会让你在你周围不怎么受欢迎。一个有责任感的人会有勇气承担一切。这也是一个男孩所必须的。如果我做错了,我就该负起这个责任。

11.承担责任 享受大学 篇十一

大家上午好!

今天是值得你们铭记终身的日子。从此刻起,你们将正式开始在华东师大的学习和生活,成为这个和谐、友爱、进取的大家庭的一员。首先,请允许我代表这个大家庭所有的先来者,向各位新成员表示最热烈的欢迎!欢迎你们来到华东师大!感谢你们选择了华东师大!

对我而言,对所有的老师们而言,开学典礼的这一天是一年中最值得期待的日子。你们的到来,给校园带来了新的活力和新的希望,同时也开启了学校一个新的循环。今年入学的新同学,来自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以及港澳台地区,来自世界五大洲的60个国家。尽管你们拥有不同的背景、不同的肤色,来自不同的民族,但从今天起,你们都拥有了一个共同的身份——师大人。这意味着你们不是这里的过客,而是这个校园的主人。

师大是一个容易让人一见倾心的地方。我至今仍然清楚地记得自己背着行囊,辗转来到华东师大,面对这个充满知性、灵动和自由气息的校园时的美好感觉。但师大真正的美好,不在她的外表,而在于她的气质和传统。90年来,大夏大学“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和光华大学“格致诚正”的踏实作风,早已随着岁月,随着前辈们对大学理想的不懈追求,融入师大的血脉,并在师大人的精神深处刻下了“求实创造,为人师表”的责任和担当,铸就了只属于华东师大的大爱精神。正是在这种精神的感召下,一批批像你们一样优秀的青年汇聚于此,他们在自由的思辨中,学习知识,研究学术;在“生命的精神交往”中,培养品性,收获友谊;在与大师先贤的对话中,理解生活的意义和生命的价值。英国桂冠诗人约翰·梅斯菲尔德曾经说过:“世间很少有事物能比大学更美。”我相信师大就是这样一个美好的所在,我也相信师大的美好能够被你们所感知,并能够通过你们得到传承和发扬。

同学们,开学典礼是一场欢迎仪式,也是你们正式开始大学生活前的最后一次热身。我曾经问过不少同学,大学最吸引你的是什么?最多的回答是“自由”。的确,大学生活很自由,大学也应该很自由。但大家必须知道,自由和责任从来都是不可分割的,获得自由的前提是承担责任。在大学生活中,究竟有怎样的自由?这个问题的答案我想留给你们自己去慢慢体会和把握。在今天这个场合,作为校长,也作为你们的学长,我特别希望和你们分享的是,我对师大学生应当承担的责任的理解。

华东师大的首任校长孟宪承先生曾经把现代大学的理想总结为“智慧的创获,品性的陶熔,民族和社会的发展”,这不仅是对大学使命最为简洁的描述,也阐释了师大学子应该承担的三重责任。

在我看来,不管社会的价值观念如何变化,不管教育理念、教学方法如何改进,勤奋学习仍然是学生的基本责任,仍然是你们在未来获得成功的重要基础。希望同学们能够承担起求知问道的责任,通过学习培养能力,通过学习创获智慧。学习的更高境界是在学习中得到快乐,希望你们都能尽快修炼到这种境界,在师大充分享受学习的快乐。

大学对于一个人的意义,除了获取知识和能力,更重要的还在于实现人格的自我完善。而一所大学能够在何种程度上影响和改变一个人,既取决于大学的精神、传统和办学水平,也取决于这个人对于大学生活的参与。希望同学们能够尽快参与到师大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学术探索中学会理性思考,在阅读经典中培养人文情怀,在与老师、同学的朝夕相处中懂得尊重和宽容,在公益实践中磨砺勇气和毅力。我希望当你们毕业离开的时候,每一个人都因为参与而完成“品性的陶熔”,并因此拥有一个真正幸福的人生。

有人曾说过,“民族之魂,是从我们的大学里反映出来的”。建校以来,华东师大始终把推动“民族和社会的发展”作为自己最重要的使命。这种担当精神是我们的立校之本,而传承这种精神则是每个师大人的责任。这种责任可以是贡献国家的行动,可以是身正为范的言行,也可以是生活中简单、平凡的点滴善举。请相信,只要我们承担起这样的责任,踏踏实实地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这个社会的未来,我们自己的未来就会因此而充满希望。

同学们,你们的大学生活将要正式开始,你们将在这个美好的校园里朝夕相处,共同谱写青春的美好回忆。然而生活不会总是一帆风顺,当你在学习或生活上遇到困难的时候,请务必记得,这里有真诚关心你的同学,有乐于提供帮助的老师,有很多师大版的“都教授”,当然还有童书记和我,我们就在你的身边。

借此机会,我还想对全体新同学提出一点希望,希望你们每个人都能在大学时代给自己定下一个目标,这个目标不一定很宏大、很高远。重要的是,在之后的几年时间里,你们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实现它。而学校也一定会竭尽全力,帮助你们实现目标,帮助你们实现成长。

同学们,请承担起责任,尽情享受你们自由而美好的大学生活吧!

12.论票据代行的责任承担 篇十二

关键词:责任承担,表见代行,票据

一、构成有效代行的责任承担

有效的票据代行责任承担很明确。本人授权代行人为票据行为, 代行人在授权范围内完成了票据行为, 这样, 由于代行人所为的签章是本人的签章, 因此, 票据关系中无从得知代行人也进行过票据行为, 基于票据的外观主义, 本人必须承担票据义务以及相应的票据责任, 即使本人无力承担。后手持票人也不得要求代行人承担, 因为代行人完全按照本人的意愿在授权范围内为票据行为, 不具有可责性。

这种情况由本人承担票据责任是合情合理的, 因为票据代行与票据代理在本质上是相通的, 因此, 代理的后果同样适用于代行。在代理中, 代理人获得被代理人的授权, 为代理人的利益而为民事法律行为, 责任当然由被代理人承担。尤其是在票据代行中, 因为代行人没有体现在票据上, 而票据又是文义性证券, 要求一个票据外之人来为自己的合法行为负责, 这严重违背了公平合理的原则。除非是代行人在代行中没有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或者故意欺骗相对人, 这些情况在以下两条中讨论。

二、构成表见代行的责任承担

票据表见代行是指未经代行人授权而进行票据代行, 但善意第三人在客观上相信其有代行权, 从而与之进行票据行为, 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行人承担。在现实中, 各国均为对票据表见代理、表见代行作出明确的规定。如果不承认表见代理 (代行) , 那么不利于票据的流通, 也不利于交易安全。因为代理中遇到利益冲突, 必然会面临是选择维护被代理人还是第三人利益的问题, 综合考虑交易安全及流通, 各国一般都选择维护第三人的利益, 票据代行也不例外。

票据表见代行的理论基础是“权利表见责任理论”, 也就是法的外观理论, 它是指在交易关系中, 凡是能够识别为典型的权利、意思或主体资格等的表见形式, 且当该表见形式与交易的真实状况不相符合时, 法律为保护对外观的信赖与交易安全强制该交易发生外观为真实状况时的法律效果。因为票据本身的文义性、要式性, 使得票据的原因关系不再成为票据所关注的, 转而更加关注票据上表象的记载, 因此, 票据表见代行也就得以运转。

当构成票据表见代行时, 产生两个结果, 一是本人要承担票据责任, 二是代行人则要事后承担票据外责任。本人承担票据责任是表见代行中的最大特点, 因为表见代行中, 本人并未实际授权, 只是代行人凭借以往的交易中形成的信赖或者其他的“凭据”取得相对人的信任而为票据行为。可能有人觉得这样让本人承担责任十分不公, 但实际上这是法律所导致的公平。首先, 因为代行人手中握有“凭据”, 相对人很容易相信他是已经授权的, 如果本人没有授权或是已经取消授权, 那么本人应该尽到及时通知的义务, 正是你没有及时的通知可能的相对人, 存在过失, 所以要由你承担票据责任, 同时, 这也督促本人以后面对类似情况要及时的尽到通知、督促的义务。其次, 因为代行人不像票据伪造人一样, 代行人手中有合法的“凭据”, 相对人毫无理由不去相信, 为了保护交易的安全, 维持交易中的相互信赖, 确保交易的流通, 也必须让本人承担票据责任。另外, 相对人之所以进行票据行为, 是因为信赖本人的信誉与履行能力, 而代行人则一般没有相应的履行能力, 让代行人承担票据责任, 很可能使相对人无法得到足够的清偿, 从而日后不再与本人进行交易。

但是, 本人承担票据责任并不等于本人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因为本人与代行人之间存在授权或者代理关系, 本人可以根据授权范围的大小, 通过民事手段来求得清偿, 这样本人的权益也得以实现, 代行人也要为自己的表见代行行为承担责任。值得注意的是, 这里的责任仅是普通的民事责任, 而非票据责任。

在上文案例中, B作为公司的会计主管, 且经常代替A公司与客户进行交易, 客户也信赖B能够代表公司签发票据, B超越权限与M公司进行票据活动, 实则是票据的表见代行, 故而N公司请求A付款时, A必须无条件付款, 只是A付款后可以向B追偿。

另外, 还有一种情况, 即代行人未经授权而进行代行, 且不构成表见代行时, 被代行人可以通过事后追认的方法, 承认票据代行的效力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这种未经授权的代行与表见代行的责任承担方式有一定的相似之处, 两者都是代行人的权利方面存在瑕疵, 表见代行通过法律的强制规定成为有效, 未经授权的代行则通过被代行人的事后追认成为有效, 经追认, 即成为有效代行, 票据责任也应由被代行人承担。

三、构成票据伪造的责任承担

票据的伪造, 是指假冒他人名义为票据行为的不法行为。在这里, 是指未经授权的名义上的代行人, 以行使票据权利、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 假冒本人的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 则构成票据伪造。构成票据伪造时, 对于伪造人的责任承担方式, 存在着不同的说法。

票据上虽然有被伪造人的签章, 但由于此签章不是其真实意愿的表现, 既非其亲自所为, 又未授权他人代为进行, 故被伪造人不需要承担任何票据责任或票据外的其他责任。

笔者认为, 票据伪造人同样可以承担票据责任, 在上文介绍手书签名的形式中, 曾提到过关于用臆造的或是他人的名字签章的情况, 一种处理的方式便是直接视为签章人自己的别名, 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 票据伪造中正是伪造人将别人的姓名记载于票据之上, 所以可视作伪造人自己的别名, 由伪造人直接承担票据责任

参考文献

[1]聂飞舟.试论票据表见代理[J].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0.3.

13.责任和承担作文 篇十三

据 媒体报道,从2014年5月份开始,贷帮网事关500名投资者的1280万投资款未能如约本息偿还,在努力进行了半年追偿、沟通、法务等工作之后,贷帮网 CEO尹飞对投资人做出了“不兜底”的表态,在中国互联网金融界引爆惊雷。在2014年10月红岭也发生逾期事件,最后以红岭承诺垫付到期的债权一亿元告 终。

根 据政府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P2P平台不得提供担保、搞资金池,但P2P模式引入中国后各平台分别以第三方机构担保、保险、保证金或债权收购等各种方式承诺 债权到期后进行刚性兑付,也有少数平台认为平台属于中介性质表示不会对逾期债权进行刚性兑付,那么对于这些不承诺刚性兑付的平台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有 哪些?本文试图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分析。

一、P2P平台作为信息中介平台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可见一旦出现借款人逾期,出借人可以直接向借款人按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的约定追究借款人相关的违约责任。

P2P平台作为居间人,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可见P2P平台作为居间人承担的是没有履行或者不当履行居间人如实告知义务的法律责任,具体需根据其是否故意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是否损害委托人利益等具体情形承担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及损害赔偿相关法律责任。

二、P2P平台的如实告知义务

由于投资人分布在天南海北,投资人对借款方的信息并不是很了解,投资人更多的是依靠P2P提供的相关信息并信任平台的风控能力决定进行投资,所以平台有义务将自己获取的借款方的信息如实告诉投资人。

那 么平台是不是只要把自己掌握的信息告诉投资人就算尽到了如实告知义务呢?拉拉财富认为除了自己掌握的信息外,P2P平台还需要对借款方的相关信息进行充分的主 动调查并建立相关的贷前调查、贷中审核、贷后管理等措施降低交易的风险,换言之P2P平台如实告知义务除了主动告知自己掌握的信息外还需要承担主动的调查 及风控义务。

三、P2P平台如实告知义务要达到何种程度?

那么P2P平台的如实告知义务应该达到何种程度呢?

首 先要看平台在相关的用户协议、借款协议、居间合同及平台公示的调查义务及风控措施是否做到位了,并告知到位了。比如有的P2P平台借款标的较小,平台承诺 只会进行线上的审核作为风控手段,如通过借款人提供的征信报告、个人的收入证明、家庭的财产状况、借款用途、个人的相关信息等进行信用评级并决定是否放 标。有的平台还承诺通过自己或相关的合作方比如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其他合作机构等进行线下的尽调,通过合作机构进行贷款后项目的监督、追踪等进行风险的把 控。一般来说如果承诺的都做到位并告知到位了,就可以认为其尽到了相关责任。

但 是如实告知义务不仅是基于双方的约定,它还是法律规定的要求,就是说就算相关的合同协议法律文件没有约定,P2P平台也要尽到自己的告知及调查义务,但是 何种程度视为尽到了告知及调查义务,笔者认为可以结合标的额的大小、交易类型、交易的需要而定,具体由法官进行自由裁量。

四、P2P平台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

主 观过错主要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形,根据合同法425条规定,居间人故意隐瞒事实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当然应该承担丧失要求居间报酬及 承担给受害人损害赔偿责任,这条规定似乎表面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前提是P2P平台作为居间人主观上必须为故意,过失不在范围之内。笔者认为过失也应承担相 应的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理由如下:首先,根据合同法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 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里不管主观是故意还是过失,都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其次,P2P平台作为专门的撮合借贷交易的平台,具有专业的经验和 能力,所以其注意义务、注意能力相对于普通的居间人应该更高;再次,要求受害人证明平台主观是否是故意也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所以规定P2P平台应该对过 失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违约和赔偿责任有其必要性、合理性,事实上在司法实务中不少法院的判决也支持这一观点。

五、P2P平台赔偿范围如何确定?

笔 者认为P2P平台没有尽到居间人应该尽到的义务并造成了损害结果的发生,首先无权要求委托人支付相应的居间报酬,如果委托人在借款逾期产生前已经支付了相 关报酬的,受害人有权要求平台返还,同时平台也不得要求委托方承担其为提供居间服务发生的必要费用;那么P2P平台是否承担责任的范围仅限于丧失报酬和费 用支出的请求呢?对于给投资人造成的其他损失需不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笔者认为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承担责任范围应该结合平台、相关方的过错程 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等由法官根据具体情形裁定。

六、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民 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民商事纠纷举证责任按“谁举张谁举证”的原则进行分配,但在P2P平台居间合同争议中,笔者认为受害人只需要承担基础的举证责任,即证 明居间关系的发生,造成了损害结果等基础事实即视为尽到了举证责任,然后由P2P平台证明自己是否尽到了告知义务、注意义务、是否存在过错,实行举证责任 的倒置主要是基于P2P平台相对于一般投资人掌握信息更多,由平台举证有利于查明案情,有利于投资人利益的保护。

七、对贷帮网逾期1280万一案的法律分析

根 据媒体报道,贷帮网曾在给投资人的风险承诺书中有过保证前海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简称前海公司)出现债权逾期进行回购的内容,笔者没有见到风险承诺 书也没有见到借款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风险承诺书是否构成对逾期债权的担保不敢妄做分析,如果按贷帮网CEO尹飞的陈述贷帮网没有关于担保的承诺,那么至 少贷帮网应该就其没有尽到相关的调查义务、告知义务在其过错程度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4.承担责任初中作文600字 篇十四

蝉不知疲倦地鸣叫着,火红的太阳烘烤着大地,给夏日里懒洋洋的悠闲增添了一丝烦躁。老人们在乡间土地里悠闲地散着步,扯着家常,手中轻摇蒲扇。忽然“啪”的一声脆响,稀里哗啦的破碎声打破了这份宁静。

一个女孩看着地板上破碎的惨不忍睹的花瓶,不知所措。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有泪水漫上她的眼眶。她低低的抽泣着,无助的一下子坐在了地上。良久,良久,她才稍微平定了内心的情绪,歪着脑袋似乎想着了什么,便突然撒开腿向卫生间跑去。很快,女孩便回来了,拿来比她人还高上一截的扫帚,手舞足蹈的清理着碎片。她便将所有的碎片一股脑装进黑色的塑料袋中,一溜烟似的扔进了村门口的收废站中。

她的心剧烈的跳动着,迫不及待想要冲破她的身体,面色绯红,皱着眉头快步跑回了家中。她将整个人埋在被子中,终是控制不住大声地哭泣着,她不知道该怎么办,该怎么办呢,那是妈妈最喜爱的花瓶呀@经历了好多年历史的花瓶!她无助地哭泣着,渐渐地睡着了。

她是被父母的争论声吵醒的,满房通亮。她刚睁开眼,便被刺目的光亮刺伤了眼,脸上的泪水已经干尽,流下两行泪痕,摸上去还有扎手的感觉。父母面红耳赤地争论着,到底是谁趁谁不注意打碎了花瓶,还不肯承认!争吵之至,他们甚至扭打了起来。她哭着,跑到了父母的面前,红着脸,支支吾吾地承认道,是......是我不小心砸碎了花瓶!她不好意思低下了头,泪水就这么顺着脸庞低落了下来,她终于还是说出了事实!

她闭着眼睛,咬紧牙等待着父母的责备,或者一顿教训。但是什么也没有发生,她诧异地睁开了眼,错愕地看着父母,他们沉默着,时间像是凝固了一样。良久,母亲拉过她,将她轻轻搂入怀中,慢慢抚摸着她的后背,轻声细语道,亲爱的,我们并不想责备你,打破了花瓶并不要紧,重要的是你要勇于承担责任。说罢,她轻轻地拍了拍女孩的头。女孩脸上满脸笑容。

15.噪声扰民应承担民事责任 篇十五

我家邻居购买了1台粉碎机, 安装在门前10多米的地方, 每天从早到晚, 机器的轰鸣声吵得我们无法休息, 孩子的学习也受到影响, 我多次提出意见也无济于事。请问, 我该怎么办?

宁夏:王永利

王永利同志:

我国《环境保护法》第24条规定, 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 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不受噪声污染的义务, 有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 控告的权利。”《民法通则》第124条也明确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治污染的规定, 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 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所以, 只要经过鉴定, 你家邻居使用的粉碎机噪声确实超过了国家规定的噪声标准, 影响了周围居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他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你可以首先向当地环保部门投诉, 如果当地没有环保部门, 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要求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利。

宁夏银川市民生巷35号律师协会:李文成 (律师)

16.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 篇十六

知止不殆

被老师关注是好的,比被遗忘好。虽然这种“关注”以生气的形式表现出来,令你有些不舒服,但是一个人能为另一个人生气、着急上火,这本身就表明她比较在乎你,希望你能有所改进。她对你是有些失望,但远远没有绝望。

你没举具体例子,我不知道你让她冒火的、不喜欢的、怪罪于你的事情究竟是哪一类。既然你经常提到“工作能力”、“办事能力”,我想你应该是班干部吧,我不打算说怎么提高工作能力,只想指出工作或办事过程中最重要最可贵的一个品质,那就是责任感。顺便说一句,如果你不是班干部而老师经常交代你办事,那说明她对你其实有着超乎寻常的信任。

想要改变老师对你的看法,首先是你要改变自己的想法。从你能写信来咨询,我可以判断你是一个有反思能力的人。但从来信的寥寥数语中,我又感觉你在面对批评时有一种本能的推拒和抵抗心理。如果老师批评什么,你就喊冤叫屈,就觉得是老师错怪了,是她误会了,那在老师看来你还没有确立起一个对待批评的正确态度。你好像穿了一件防弹衣,老师批评什么,你就“弹”回去什么,所有的话都渗透不到心里面去,只是辩解“我没错我没错是你弄错了”,这是很让人懊恼的。所以我希望你能够好好反思一下自己,勇于承认自己工作中的不足,勇于承担自己应负的责任。

17.勇于承担责任的作文800字 篇十七

责任,始于生而终于死,它涵盖了人们生命历程的全部。一个人从呱呱落地起,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生命历程的变化,这种责任便由最初的爱家庭中的父母到爱学校中的老师与学生、再到爱我们身边的人、最后到爱社会上那些萍水相逢、君子之交、闻而不见之人,这是一种爱的锐变,一种爱的升华。

然而,并非所有人都能有这种思想,都能完成这种爱的升华。“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爱身边的每一个人。持之以恒,我们一定能成为一个负责任之人。

在几年前,我从佛山中学坐公交车回州城,坐车的人很多,车上的座位也早已坐满。车门又开了,一位老奶奶带着一个几岁大的小女孩走了上来,见到已经人山人海、严重超载的公交车,叹了口气,在座位上坐着的大多是二三十岁的小伙子,但是没有一个人有让座的意思,倒是一位双腿残疾的中年男子主动把座位让给了这位年过古稀的老人。那种情景,此时想起仍历历在目。

残疾之人尚能懂得拿出实际行动去爱老人、爱孩子,难道我们不知道吗?不是的,但我们没有拿出实际行动去爱身边的每一个人。也就是我们没有用行动去证明自己是一个负责任之人。

5月12日,汶川大地震震惊世界,全国人民纷纷行动起来,支援灾区人民。俗话说,“天灾无情,人间有爱”,“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当这个消息传到学校,学校领导立即号召全体师生行动起来,为灾区人民献出一份爱心。

同学们纷纷拿出自己的零用钱,1元、2元、5元、10元……有些同学把自己积蓄多日的钱捐了出来,有的把自己过年过节时的压岁钱也拿了出来。看到同学们慷慨解囊的情景我们也好像看到流离失所的人们重返家园,看到灾区的同学们高高兴兴的背着书包去上学。我想,也许这就是“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吧!尽管所做的一切都是微不足道的,但一切都是至真至诚的。

18.承担责任作文 篇十八

三、四、五年级各班的“小科学发烧友”们参加了这次活动,陈教授围绕着大家感兴趣的内容展开本次科普讲座,着重跟同学们探讨了“飞机的发展史及其装备史”这个话题。陈教授以生动形象的语言,从莱特兄弟发明飞机的事迹,说到航天史上著名的“普加乔夫眼镜蛇机动”动作,他引领着同学们思考和想象的火花,一直谈及到当今航天技术发展的现状,以及我国在航天领域取得的最新成就。陈教授在讲座中强调,高技术武器也有弱点,人的勇敢也是战斗力,他和同学们分享了自己的亲身经历,强调一个优秀的飞行员战士,除了要有勇敢忠诚的精神,还需要有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依托。

陈教授风趣幽默,趣味盎然的讲述方式得到了台下同学们的热烈回应,同学们在认真听讲之余,争先恐后地举手发言,积极主动地与陈教授进行互动。

19.浅析无效担保合同的责任承担 篇十九

无效担保合同的民事责任, 其性质属于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指的是在合同缔结过程中,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 给另一方确信该合同能够成立有效的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害时, 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缔约过失责任采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 其构成要件为:一是缔约一方违反了先合同义务;二是未违反先合同义务的一方受有损失;三是违反先合同义务一方具有过错。《民法通则》和《合同法》都对缔约过失责任作了相应的规定。

二、担保合同的审查

担保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 根据合同法中合同效力的规定, 企业风险管理部门审查担保合同的效力, 应从几个方面以下进行:

1、审查主合同的效力

担保合同是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而设立的, 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如果被确认无效, 那么各方当事人所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样也是无效的, 对担保合同来说, 主合同无效, 则担保合同也当然无效。实践中, 主合同可能是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 如果主合同是部分无效, 那么有效部分仍然存在, 担保合同的担保人仍对有效部分承担担保责任。

2、审查担保人主体资格

担保是民事行为, 担保人须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及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担保法对保证人的主体资格作了特殊规定。一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他人提供的担保无效,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担保合同未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 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是未经法人授权的企业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为他人提供的担保无效。三是国家机关和公益法人为他人提供的担保无效。此外, 公司法也对公司作为担保人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3、审查担保人的意思表示

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一致是合同的构成要件之一。在担保合同中, 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要有真实的意思表示。保证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将导致保证合同无效。担保法中保证、抵押、质押、定金四种担保均须依当事人的合意设立。如果在设立担保时, 如一方被欺诈、胁迫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将导致担保合同无效。

4、审查担保财产合法性

作为担保财产须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担保人对财产具有处分权;二是法律允许该财产作为担保物。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得作为担保财产:⑴土地所用权;⑵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⑶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⑷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⑸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⑹依法不得作为担保物的其他财产。

5、审查担保合同形式要件

依据担保法和物权法的规定, 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和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 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设立。以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和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抵押, 未办理抵押登记的, 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故在实现抵押权时, 应当依法办理抵押登记。

三、担保合同无效后的责任承担

担保合同作为从合同, 如果被确认无效, 仅意味着合同规定的保证义务不能履行, 并不表明不发生任何法律后果, 如果保证人有过错, 仍应承担相应的无效保证责任。《担保法》第5条对此做出了相应的规定。担保合同无效后, 当事人承担的是缔约过错责任。而担保合同无效, 可能因为主合同无效而无效, 也可能因为担保合同本身无效。

1、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的情况

担保合同对于主合同具有附从性, 在主合同无效, 担保合同也无效时, 首先依法确定主合同债权人和债务人的过错及其承担的相应责任, 然后确定无效担保合同中担保人有无过错,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人无过错的, 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 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 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2、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的无效的情况

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 债权人无过错的, 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 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 不应超过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3、过错责任的承担

(1) 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反法律规定为他人提供担保无效后, 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 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 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 以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债务提供的担保无效后, 除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外, 债务人、担保人、应当对债权人的损失连带赔偿责任。

(3) 以法律规定不能设立担保的财产设立担保的以及以公益设施为他人提供的担保无效后, 担保人应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4)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提供的担保未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的, 因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受限制, 担保合同无效过错属主合同当事人, 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5) 企业的职能部门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后, 根据债权人和担保人的过错程度确定责任的承担。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担保的, 根据债权人是否有过错, 由担保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由其与债权人分担所造成的损失,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需要承担责任时, 可先由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 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责任的, 由企业法人承担。

担保合同为主合同的从合同, 其产生、效力、终止都从属于所担保的主合同, 其合同责任也具有补偿性与顺序性, 主合同履行完毕, 主合同终止, 从合同不终止。无效担保人的赔偿责任也具有补偿性和顺序性,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 无效担保人赔偿债权人信赖利益的损失范围为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 该损失属主合同的损失, 其与主合同债务人履行能力及其信用直接有关。因此, 首要的、最终的责任承担人应为债务人。当主合同已适当、全面履行的时候, 债权人不存在损失, 无效担保赔偿也不复存在, 只有当主合同债权人不能清偿时, 无效担保人才承担赔偿责任, 其对于损失的造成是间接的, 责任也具有补偿性。

摘要:签订担保合同是企业同意办理担保业务的直接体现, 也是约定担保双方权利义务的基础载体。无效担保合同是相对于有效担保合同而言的, 是最典型的违反生效要件的合同。担保合同被认定无效后, 担保人应否承担责任, 如承担责任, 应承担什么责任, 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无效担保合同的责任承担加以探讨。

20.用户应主动承担安全责任 篇二十

Web 2.0的安全问题今

年一再地成为媒体焦点。此前是黑客窃取Facebook账户,发垃圾信息兜售假药; 现在则发现美国前总统比尔•克林顿、著名说唱歌手乔•巴登等人的私密Twitter消息均可通过Google搜索到; 甚至还有人注册了假账户全程跟踪发布私密消息。

在过去一年里,Facebook和Twitter出现的这些纰漏,在技术圈内掀起了不小波澜。人们开始怀疑,软件业是否有应对Web 2.0安全问题的能力。这种怀疑并非毫无道理,事实证明,解决安全问题仅仅靠软件开发商是远远不够的。

一方面,软件开发商通常都不是什么安全专家。即使某些企业中的开发人员接受过安全培训,也基本上是走马观花、学过即忘。企业和开发人员最看重的还是软件的功能特点,“是否支持密码登录”、“是否支持SSL”等等。除非栽过几次跟头、丢几次脸,否则谁也不会注意到安全性。

以Twitter为例,以前它想当然地认为自己的工程师可以解决所有问题,直到过去一年里该网站出现了“跨站脚本错误”等一连串的安全事故,才意识到这个问题有多严重。由于不想因安全问题而名誉扫地,他们已经从外面请了顾问寻找编码中的安全漏洞,也开始招聘全职人员负责产品的安全性。不过,我想Twitter现在只会像许多公司一样,发现高水平的网络安全人才是多么难找。

但另一方面,如果我们研究一下Twitter的使用情况就会发现,这些安全问题未见得都是软件平台本身的问题。例如,有人恶意侵入名人的Twitter账户,发表虚假帖子,或侵入Twitter员工的账户。虽然一些常见的威胁,软件平台都可以尝试进行防御,但出现问题的直接原因却往往在用户的使用环节上。

有些人把自己在所有网站的账户密码都设成同一个,其中很可能就有网站被黑客入侵。有些人则把密码设得非常简单,根本经不起黑客破解。还有人没能识破“钓鱼网站”,不小心把个人信息输入了虚假网页。Twitter对此很是担忧,因为它上面如Bit.ly和 Mr. Tweet这样诸多附加服务,都需要用户输入个人信息。Twitter的员工已经被要求选择安全性强的密码,而更应该做的是提醒它的用户们也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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