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职务通知

2024-10-24

免除职务通知(共8篇)

1.免除职务通知 篇一

职务任免通知

在现实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通知,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那么你有了解过通知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职务任免通知,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职务任免通知1

公司各部:

因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研究做出如下人事任免决定:

1.免去朱业务经理职务,任命李为商丘、驻马店等地区业务经理,负责商丘、驻马店区域的客户开发、客户维护、客户管理等相关事宜。

2.免去张物流部主管职务,任命崔为物流部主管,负责物流部的人员和业务管理,保证物流部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门业有限公司

20xx年11月1日

职务任免通知2

公司各部室: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对以下同志进行人事任命,现予以公布:

聘任为xx总经理助理,协助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计划、财务、审计、预决算、招投标等财务管理,负责计划财务部工作;

任命xx为工程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免去市场开发部副经理职务;

任命xx为安全运行部副经理(挂职)主管公司安全工作;

任命xx为市场开发部副经理(挂职),主管客户服务服务工作;

特此通知。

xx公司

20xx年9月24日

职务任免通知3

关于公司架构调整和人事任免的通知各部门、门店:

目前根据门店不同业态及不同区域的分布,现对公司架构作以调整,实行xx区域分公司管理模式。全公司分为五大部分,xx总部;xx女子百货;xx市;x区金好来;xx餐饮公司。经公司研究决定:

任命xx为执行总经理;免去xx超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任命xx为巩义区xx超市区域总经理;免去xx超市有限公司营运部、xx企划部经理职务。

任命xx为巩义区xx超市区域副总经理,负责协调巩义区xx超市及xx女子百货所有外协事务;免去xx超市有限公司防损部经理职务。

任命xx为xx女子百货总经理;免去xx女子百货店长职务。

任命xx为、上街区金好来区域总经理;免去xx金好来超市有限公司xx商品部经理职务。xx金好来餐饮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xx兼任。

原办公室、行政职能xx区

xx超市

二〇xx年十月十四日

2.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篇二

关于做好教师职务评审工作意见的通知

沙教发〔2011〕 号

各中小学、成教中心、幼儿园:

为了更好地体现各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教师在职务评审工作中德能勤绩情况,做到民主、公开、公平,规范我街道教育系统教师职务评审的工作标准,根据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青岛市2011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11]157号)及崂山区教体局《关于做好2011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崂教发【2011】70号)要求,现就我街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评审中的常规工作做统一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评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对象须是在我街道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教育中心)从事教学、教研与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与用人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在职在岗人员。当年9月30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能参加本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二)具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要求的教师资格。

(三)符合《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112号)、《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112号)、《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意见的通知》(鲁教职改字[1987]9号)中规定的任职条件。

(四)符合《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要求,195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初中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须具备大学本科学历。通过继续教育取得后学历的教师,须在取得学历后继续任教3年以上。

(五)计算机应用能力及其他要求的相应能力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申报程序

申报评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各学校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限额,严格按照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申报材料公示、主管部门审核的程序办理。

三、有关问题

(一)关于改系列及学校新调入人员评审问题。改系列申报其他相近系列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并取得符合拟申报职务要求的职称计算机证书(原资格已有要求并参加考试取得证书的,如符合拟申报职务要求,可提供原证书)方可推荐申报,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对学校新调入人员,须在本学校连续工作满两年,并符合申报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方可推荐申报评审。在该校两年间所取得的工作业绩相应计入考核量化范围内。

(二)关于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问题。经正式批准设置中学高级教师岗位的小学、幼儿园,在空岗内可推荐部分优秀的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资格。小学(幼儿园)教师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应从严掌握,实行条件和岗位数额双控制,须符合下列条件:⑴任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5年以上;⑵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专科及其以上学历;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获得过市地级以上劳动模范、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教学能手称号之一。

(三)关于说课评估问题。申报晋升中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和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人员都需进行说课评估,说课评估的成绩作为评审依据之一,当年有效。说课评估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四)关于到农村支教问题。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或相对薄弱学校支教经历的中小学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晋升教师职务。

(五)关于教育教学业绩问题。各单位要将教育教学业绩作为教师职务评审的重要内容,对获得与教育教学有关的荣誉称号、开过公开课、获得过校级考核优秀、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以及从事班主任工作时间长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晋升教师职务。

(六)关于课堂教学展示课。凡申报教师职务人员均应参加由所在单位组织的课堂教学展示,展示评价结果作为单位择优推荐的重要依据之一。申报人员讲授课堂教学展示课的章节内容应按教学计划进行,尽量避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四、考核量化

(一)民主评议10分:其中自我评价2分,全体教师评议5分,学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评议3分。

(二)学历:国家承认的、符合教师专业技术评审要求的毕业证书;赋分按最高学历计,不得重复计算。

第一学历:研究生5分,大本4分,大专3分,其他2分; 最高学历:研究生4分,大本3分,大专2分,其他1分。

(三)教龄:每年0.5分。

(四)任职年限:每年0.5分。

(五)荣誉:除上级部门明确的可终生享用的荣誉外,其他均需任现职以来取得;同一类别荣誉按最高级赋分,不得重复计算。

1.劳动模范、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学能手、拔尖人才:国家级:10分,省级:6分,市级:4分,区级2分;

2.学科带头人、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优秀共产党员、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国家级6分,省级:4分,市级:2分,区级1分;其他单项荣誉积分减半。

(六)任现职以来并且在职称评审推荐学校任职的班主任、基层管理负责人及领导干部,给予一定加分,兼职按最高职赋分,不得重复计算。

班主任每年0.3分;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级部长等每年0.2分; 正校级干部:每年0.5分,副校级每年0.4分,中层正职每年0.3分,中层副职每年0.2分。

(七)任现职以来举行的公开课、承担的教育教学研究任务、发表的论文等,给予一定的量化积分,但同一类别不得重复计分,均按最高项计。

1.公开课: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1分,区级:0.5分;研究课、观摩课等,积分减半。

2.优质课比赛、教学课件比赛、教师技能或专业大赛等:国家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省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市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区级:一等奖0.5分。3.承担研究课题的负责人:国家级:2分,省级:1.5分,市级1分;成员计分减半。

4.出版发行并具有正式书号的教育教学著作、集子,第一作者或主编,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2分,第二作者或其他,积分减半;在有正式刊号的报纸、刊物上发表的与教育教学相关的论文、文章,第一作者: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1分,第二作者,积分减半。

(八)任职以来,其他需计入的量化积分。

五、有关要求

1.各学校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职责意识、服务意识、质量意识和效率意识,切实加强对教师职务评审推荐工作的领导,按上级部门统一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评审推荐办法,深入探讨建立科学合理的评审机制,对于以往评审范围和评审办法中明显不符合实际,消极作用明显的要及时调整。要进一步强调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对课堂教学、班主任工作的评价比重,引导广大中小学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到课堂教学工作中,努力建立以能力、业绩为导向,重在社会、业内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使用机制,为广大教师和教育教学中心工作服好务。

2.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评审推荐的政策、程序和纪律,严格审查核实申报材料,严格控制申报人员范围,严禁不从事教学、教研工作的人员申报教师职务。要进一步加大教师职务评审推荐工作的透明度,重视民主监督,确保评审推荐工作的公正、公平。要严格执行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对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青人社发[2010]9号),对弄虚作假,提供假数据、假成绩、假论文、假成果、假获奖证明或伪造学历、任职经历、任职年限等情况的,取消其申报晋升的资格,五年内不准其再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对有关组织和个人擅自扩大评聘范围,把关不严,甚至为申报人员提供假证明材料的,对负有责任的组织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至撤销职务的党纪处分或警告至撤职的行政处分。

3.为了更好地体现公平原则,为其他教师提供评审机会,凡本在终端评审未通过的教师,第二年不得继续推荐申报。

4.该《通知》为指导性意见,各校可根据学校实际,对需进一步细化的地方补充相关条款,制定学校相关规定,并通过教代会通过后实施;如上级文件调整,执行上级文件规定。

3.免除职务通知 篇三

关于聘任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我公司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如下:

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1、化工工艺高级工程师 田文泽

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1、化工工艺工程师

陈胜前 侯文泉 詹同举 袁和平胡灯新 程 格 花齐放 章文权 桂治虎 陆国富 卢文健 李叶桃 虞 峰 王俊来 周敬东 汪泽标 朱云南 沈 涛 刘 峰

2、化工机械工程师

符晓升 汤 雷 章 健 汪世祥 陈小佐 张步荣

3、电气工程师

余世淼 石 光 万以兵 汪祥云

4、计算机工程师 何 伟 张 竞

5、化工防腐工程师 吴招瑞

6、土建工程师

徐国强 方玉成 章建中 翁金明 杜平李应贵

7、质量工程师 朱 萍

8、环保工程师 孙明华

9、安全工程师

刘春峰

10、会计师

何仲华 汪 海 潘四清 陈 琤 冯静玲

11、统计师 姚志新

12、档案馆员 王慧婷

13、经济师

王维根 程堂高 包正华 王 霞 唐科智 沈明权

14、农艺师

张 祥

15、美术师

陈 林

三、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1、助理工程师

黄 荣 张玉清 卢 刚 陈 辉 毕 静 王文莲 曾 霞 高贤克 郑小青 刘亮亮 张 傲

2、助理经济师

盛业伟 王 立 汪新生

3、助理会计师

徐开祥 任 巍 丁丽萍 李 虹 张淑明 梅丽春 吴任京 郑敏娟

4、档案助理馆员

陶海燕

四、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1、技术员

朱道华 朱武陵 吴胜兴 齐敦平王 莉 方铜生

邹建新

2、会计员

钟显之

3、统计员 王伟华

陈琤同志聘任时间从二O一一年元月一日起;郑敏娟同志聘任时间从其取得任职资格次月起;其余同志聘任时间从二O一0年元月一日起至二O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特此通知

铜陵市铜官山化工有限公司

4.免除职务通知 篇四

各小学、幼儿园:

根据南教综[2010]89号文关于印发《南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加强岗位职数管理工作,现将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聘任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已确认小高任职资格,尚未聘任的对象。

二、申报时间:截止2月26日,逾期将视为自动弃权。(星期六照常上班)

三、考核时间:2月27日上午8:30核对材料;2月28日上午8:30进行现

场论文及信息技术考试。个人述职应提供书面材料。

四、积分依据:经教代会通过的《水头中心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量化积分方

案》。

五、聘任职数:本次拟聘任小高职数28人。

六、未尽事宜由中心校小高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水头中心学校

5.免除职务通知 篇五

2011-1-7 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市职称办对职称工作的安排和要求,现将我市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象及基本条件

1.全日制院校毕业生,毕业的专业与从事工作一致或相近,经考核合格后可初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中专毕业,见习期满,可初定“员”级职务;

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可初定“员”级职务;或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直接初定为“助理”级职务; 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可初定为“助理”级职务;

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并参加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取得合格证,可初定中级职务; 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中级职务。

2.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等大中专毕业生(五大生),现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专业对口,单位愿意聘用的人员,与正规大中专毕业生一样,经考核合格后初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3.医卫系列人员根据卫生部、人事部卫人发〔2000〕462号和卫人发〔2001〕164号规定,不再进行初定工作,实行执业资格考试制度。4.所学专业学历与评聘任职资格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时,一般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这种情况可通过参加继续教育,取得本专业大专专业证书后初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5.专业证书不是毕业证书,不能作为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依据。6.档案、户口、人事关系等不在我市,但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一年的专业技术人员,经确认劳动关系后,可在我市办理初定手续。

二、申报材料要求

1. 《初定呈报表》中,“所在部门考核意见”栏要按“德识能绩”四个方面进行严格考核,详实填写。

2.在递交《初定呈报表》时,应同时提供毕业证书、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养老关系证明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3.申报会计、教师等有关专业的人员,需同时提供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4.凡未办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人员,应在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的同时办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三、申报方法

各单位将符合初定条件的人员统计汇总后,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职称办)领取《初定呈报表》,地点:市政府大院综合楼420、421室,咨询电话:58686500、58173520。人事关系在人才中心的人员,相关手续到人才中心办理。

今后的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常年办理,一般每月办结一次,不再重新发文通知。特此通知

6.关于邓长灵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篇六

关于邓长灵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股室:

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同意

邓长灵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教育股副股长职务; 林昌敏同志任人事股股长,免去其办公室主任职务; 谢机洪同志任人事股副股长;

许春叶同志任人事股副股长;

龙伟金同志任招生办副主任,免去其教育股股长职务; 张其和同志任职教成教股股长,免去其教研室副主任职务; 张良喜同志任教学仪器站站长,免去其安全股股长职务; 罗继喜同志任安全股股长,免去其教研室副主任职务; 梁德宽同志任安全股副股长,免去其勤工办副主任职务; 赖展夫同志任勤工办主任,免去其教学仪器站站长职务; 陆小剑同志任教育股股长;

成红梅同志任教育股副股长;

邓景幕同志任教育股副股长;

陈筠凤同志任财务基建股副股长;

免去曾垂裕同志人事股股长职务(享受副主任科员待遇); 免去廖世军同志人事股副股长职务(保留副股级待遇); 免去黄观荣同志招生办副主任职务(保留股级待遇); 免去黄成利职教成教股股长职务(保留股级待遇); 免去阙炳奎同志勤工办主任职务((保留股级待遇);

免去杨玉简同志监察内审股副股长职务(保留副股级待遇)。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日

报:罗成干副市长

7.免除职务通知 篇七

关于做好2012全省高等学校教师

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12‟4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2012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现就•通知‣落实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落实•通知‣精神,准确把握•标准‣问题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近期已经下发,•通知‣是做好今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今年的工作十分紧迫,各学校要抓紧组织学习•通知‣,研究制定本校的工作方案,科学开展工作。

2011年全面启用省人社厅修订的•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系

—1—

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新•标准‣更符合当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实际,是评审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的主要政策依据。各地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按照新•标准‣做好中高级职称的评审与推荐工作。

二、关于知识更新培训问题

为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省人社厅组织了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有关培训的具体办法和要求,按•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2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12‟ 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转发省人社厅2012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函„2012‟26号)执行。

三、关于参加水平能力测试问题

开展教育教学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是教师职务评审的关键环节,是申报高、中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测试成绩当年有效,未参加测试或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搞二次测试,当年不得申报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有关测试工作的具体办法和要求,按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申报高校、中专和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教育教学水平能力测试实施办法‡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13号)文件执行。

四、关于加强直聘工作管理问题

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聘任的高等学校,要根据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规范直聘工作程序,认真开展直聘工作,—2—

不得随意更改直聘办法和规定,严格掌握聘任标准,评审条件不能低于全省标准,更不能因人而异。各直聘高校要在科学合理设置各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前提下开展工作,专业技术人员按岗申报,学校按岗择优聘任。实行直聘的高校聘任人数不能突破岗位数,要坚决杜绝评审相应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各直聘高校要加强直聘工作管理,及时将学校开展专业技术职务直聘工作方案,上报省教育厅核准备案。对于严格执行省里有关规定,认真开展直聘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反映良好的高等学校,省里要予以表彰;对未按省里有关要求,违规操作,问题突出的高等学校,省里不予备案,不予兑现工资,不办理聘任手续,直至取消直聘资格,并在全省通报批评。直聘结果要及时报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备案。

五、关于合理确定参评人数问题

各高校要在上级主管部门已经核定的结构比例和岗位限额内,按学科、专业搞好设岗,制定设岗方案;已经制定了设岗方案的,应按照变化的情况做进一步完善;各高校要在搞好科学合理设岗的前提下,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根据设岗方案和已聘任情况,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和学科、专业发展目标,有计划地科学使用。按岗合理确定参评人数。

六、关于评审、推荐问题

各级评审委员会要严格按照•黑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要求开展评审工作,严肃评审工作纪律,规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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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工作程序,认真做好评审前的专家培训工作。采取多种途径加强对评审委员会的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根据工作需要,对评审委员会和专家队伍进行必要的充实和调整,把业务能力强、公正无私具备条件的优秀人员吸收到专家队伍中来。认真组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注重实效,避免走过场,继续坚持基层推荐“五公开、一展示、一测试”制度,阳光操作、公开透明,确保推荐和评审质量。

七、关于严惩学术腐败问题

1.严肃申报资格审查制度。各高校和省教育厅都将组织专门人员成立审查小组,对所有申报人员逐一进行严格的申报资格审查。对申报者的学历、学位、任职年限、外语和计算机成绩、论文、著作、教学、科研成果等及其佐证材料,均要进行认真地检查核实。

2.增加工作透明度。各高校在推荐时,要建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省级评委会评审结束后,其评审结果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一周,并及时将未通过原因通知所在学校人事部门。

3.严肃处理造假者。对于经调查核实确属为弄虚作假者,要按省人社厅有关文件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关于日程安排问题

1.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安排,今年全省高校专业技术职务评(直)聘工作从7月开始启动。任职时间从2012年9月1日算起。直聘高校和具有评审权的学校要在全省统一规

—4—

定时间内完成今年的专业技术职务评(直)聘工作。

2.各直聘高校于9月底前上报直聘工作方案核准备案,12月15日前上报直聘工作总结和直聘结果。

3.省高校教师职务评委会将于9月17—19日接收评审材料(地点另行通知),非直聘高校要在9月15日之前完成学校的推荐和评审等工作,并做好上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报告和评审材料的全部准备工作。

4.委托评审、同级改职等审批工作,将于9月10日前办理结束。

5.拟通过“绿色通道”或申报工程、农业、会计、审计、统计、经济等系列高级职称人员要在7月30日之前到省教育厅职改办办理相关手续。

其他有关政策按省人社厅•通知‣执行,具体问题另行通知。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主题词:高等学校 专业技术人员 职务评聘 通知 黑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2年7月13日印发

共印100份

8.免除职务通知 篇八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中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市直相关教育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陕人社发[2016]15号)文件中有关教师职称评审要求,结合教师队伍实际,现将我市2017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对象

全市公办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研室、电教馆(站)、青少年活动中心和教师进修学校等在职在岗,并符合晋升教师职称(职务)条件的教师在空岗编制范围内可以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凡在我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任教或在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临聘人员,且符合晋升教师职称(职务)条件的教师,可以参照公办学校教师评审程序,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二、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3.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职,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

4.申报人员任现岗位近5年以来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申报高级教师、一级教师须有1次以上为优秀等次。

5.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年均不少于72学时(其中少先队辅导员年均少年队专业培训不少于24学时)。6.身心健康。

(二)业务条件 1.三级教师

(1)基本掌握教育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较好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3)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幼儿园、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并考核合格。

2.二级教师

(1)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或者参与组织学生社团活动,教育效果好;

(2)熟练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培养技能,教学效果好;

(3)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4)具备硕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幼儿园、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并考核合格;

(5)任教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00课时以上(幼儿教师独立承担过教育教学任务),每学年均能承担校内公开教学或活动。

3.一级教师

(1)具有较强的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思想实际和年龄特征,进行思想道德教育;

(2)比较扎实地掌握所教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专业知识技能较强,能结合教学开展课外实践活动,教学效果好;

(3)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4)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幼儿园、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5)在乡镇以下学校、教学点任教,或具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支教经历的教师,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评审;城镇中小学教师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6)申报一级教师职称(职务)者除具备以上条件外,不同类型学校、教学研究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①高级中学(职业中学):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能够熟练掌握一门专业技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技术课的理论教学和对学生的实习实训指导任务,实训指导课年均不少于120学时)。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成绩显著,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有一定的班主任工作经历或者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活动;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成绩良好;参与完成1项县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完成1项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教育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每学年均承担过校级以上示范观摩教学或活动。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②初级中学: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80学时以上(农村初级中学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00学时以上)。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成绩显著,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有一定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历或者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活动;在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成绩良好;参与完成1项县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完成1项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教育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每学年均能承担校级以上示范观摩教学或活动。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③小学:具有中等师范学校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480学时以上(农村小学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经验丰富,有突出专长,有一定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历或者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活动;参与完成1项县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完成1项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教育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每学年均能承担校级以上示范观摩教学或活动。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④幼儿园:具有中等师范学校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承担过各年龄段幼儿教育教学工作。工作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幼儿道德启蒙教育工作方面经验丰富,有突出专长,有一定的班主任工作经历;参与完成1项县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完成1项园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教育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每学年均能承担园级以上示范观摩教学或活动。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⑤教学研究机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的县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在公开出版的教育刊物上发表的教科研论文不少于2篇。每年深入学校指导教育教学累计不少于40天;执教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不少于2次。单位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⑥教师进修学校: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160学时以上,能够出色完成教学任务;主持完成县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在公开出版的教育刊物上发表的教科研论文不少于2篇。每年承担校级以上的示范课或观摩课不少于2次。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4.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思想实际和年龄特征,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特色;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改进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能发挥教育教学带头人的作用,在指导和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有硕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幼儿园、小学、初中累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20年,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6)在乡镇以下学校、教学点任教,或具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支教经历的教师,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评审;城镇中小学教师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7)申报高级教师职称(职务)除具备以上条件外,不同类型学校、教学研究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①高级中学(职业中学):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高级中学及职业中学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能够熟练掌握一门专业技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技术课的理论教学和对学生的实习实训指导任务,实训指导课不少于120学时);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成绩显著,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有一定的班主任工作经历或者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活动;参与完成1项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完成2项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教育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承担过县(区)级以上的示范观摩教学,或者在县(区)级以上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或者教育教学工作获得县(区)级政府奖励;培养、指导至少2名二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②初级中学: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80学时以上(农村初级中学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00学时以上);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成绩显著,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有一定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历或者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活动;参与完成1项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完成2项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教育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承担过县(区)级以上的示范观摩教学,或者在县(区)级以上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或者教育教学工作获得县(区)级政府奖励;培养、指导至少2名二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③小学: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480学时以上(农村小学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60学时以上);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经验丰富,有突出专长,有一定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历或者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活动;参与完成1项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完成2项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教育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承担过县(区)级以上的示范观摩教学或活动,或者在县(区)级以上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或者教育教学工作获得县(区)级政府奖励;培养、指导至少2名二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④幼儿园: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承担过各年龄段幼儿的教育教学工作;工作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幼儿道德启蒙教育工作方面经验丰富,有突出专长,有一定的班主任工作经历;参与完成1项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完成2项园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教育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承担过县(区)级以上的示范观摩教学,或者在县(区)级以上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或者教育教学工作获得县(区)级政府奖励;培养、指导至少2名二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⑤教学研究机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的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在公开出版的教育刊物上发表的教科研论文不少于3篇;培养和指导二级、三级教师不少于5名,并取得一定成绩。每年深入学校指导教育教学累计不少于50天;执教县(区)级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不少于4次。单位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⑥教师进修学校: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160学时以上,能够出色完成教学任务;主持完成市级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在公开出版的教育刊物上发表的教科研论文不少于3篇;培养和指导的二级、三级教师不少于3名,并取得一定成绩。每年执教的县(区)级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不少于2次。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三)破格条件

对业务水平高,业绩贡献大的优秀教师,在符合业务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的基础上,可不受学历、年限的要求,破格申报上一级职称(职务)。

1.二级教师符合下列两项条件者,可破格申报一级教师。(1)公开出版教育教学专著1部或在公开出版的教育刊物上发表教科研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1篇;

(2)参与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并主持完成县(区)级课题不少于2项;

(3)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奖励的第一完成人。

2.一级教师符合下列两项条件者,可破格申报高级教师。

(1)公开出版教育教学专著1部或在公开出版的教育刊物上发表教科研论文不少于4篇,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2篇;

(2)参与省级以上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并主持完成市级课题不少于2项;

(3)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奖励的第一完成人。

(四)激励条件

1.男满58岁,女满53岁的乡村教学点一线教师,符合基本条件和业务条件应予以优先照顾,可以突破岗位设置限制申报晋升一级教师和高级教师。每个教学点限报1人。

2.为了落实省委三项机制奖励激励政策,体现对三级三类骨干教师、各类优秀教师优先晋升政策,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凡获得市级优秀教师、市级教学能手的教师在符合基本条件和业务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优先申报一级教师;凡获得市级学科带头人及以上(汉中名师、陕西省优秀教师、陕西省教学能手、陕西省学科带头人、陕西名师等)其中一项及以上荣誉者符合基本条件和业务条件,可以突破岗位设置限制,优先申报晋升一级教师。凡获得陕西省学科带头人及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符合基本条件和业务条件可优先申报晋升高级教师。

三、申报程序

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职称申报程序及方法,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个人申请。申报人写出书面申请,向学校提交反映本人品德修养、教学质量、学术水平等方面的材料。

(二)学校推荐。学校审核材料真实性,采取量化考核等办法,择优推荐评审对象,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7天,节假日顺延)。

(三)测试答辩。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人员必须符合相应教师职务标准条件。严格按照2016年新颁布的《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规则》(附件1)执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达到良好以上等次的,方可参加本职称评审。2017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申报高级、一级教师职务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工作,统一委托给县区教育、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市直教育单位申报高级、一级教师职务人员,参加所在地县区教育、人社部门组织的测试答辩。组织实施时,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派人全程现场监督指导。

(四)免测试答辩。任现职以来获省市级(含市级人社、教育部门联合表彰的)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特级教师、汉中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311人才等与教育教学能力密切相关荣誉称号的教师申报高级、一级教师职务可免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测试答辩达到良好以上人员及符合免试条件人员,可参加本职称(职务)评审。优秀等次2年内成绩有效,良好等次申报当年成绩有效。在山区学校(具体范围由县区教育、人社部门严格确定)工作,累计从教时间男满30年、女满25年,至今仍在山区教育教学一线任教的教师,可免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免试人员需填写《汉中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免试审批表》(附件4),并附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山区学校从教时间证明。

(五)答辩方式方法

1.各县区教体局务于10月15日前以书面文件报送能力测试答辩实施方案,并附《2017年汉中市教师职务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人员花名册》(附件3,一式两份)和免试审批表。

2.各县区组织实施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工作,由本人申请,分学段学科统一组织实施,以现行各年级、各学科的教材内容为准,职业中学以本校现用教材为准。测试答辩部分以说课的方式进行,其中备课60分钟,说课15分钟,答辩5分钟,答辩顺序、课题采取抽签方式进行。成绩由说课答辩成绩和教案评价成绩组成。各学科组评委由3名以上同行专家组成,设定一名组长。评委库按实际各学科组1:3的比例建立,评委人选原则上应是高级教师,优先从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汉中名师和特级教师骨干体系中确定。答辩命题本着便于直接交流,有利于考核答辩者业绩能力、学术水平的原则由评委根据说课情况进行命题。3.各县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工作结束后,要按比例确定良好以上等次申报人员,并将拟通过能力测试答辩申报人员和免于测试答辩申报人员在县区教育网上公示7天(不含节假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行政隶属关系逐级推荐上报。

4.对经能力测试答辩推荐的申报人员达不到参加测试答辩人员淘汰比例的,职称评审材料不予接收。

四、评审实施办法 2017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职务)推荐、申报、评审工作从9月底开始,2018年元月底结束。遇有特殊情况,时间顺延。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0月份):各县区安排职称评审工作,各学校及有关教育单位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文件要求,对符合评审条件的教师,研究推荐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人员,并将校内公示后参加测试答辩人员名册上报县区教育部门汇总。

第二阶段(11月份):县区教育、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好中小学、幼儿园高级、一级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工作。实施时间需提前申报,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测试答辩工作。

第三阶段(12月份):组织测试答辩通过和免试人员填报《2017年汉中市教师职称晋升申报评审表》(附件5),并整理提交有关材料。各县区组织审核申报人员材料,确保材料完整规范。按规定时间向市教育局报送材料,材料上报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补交印证资料。评审材料报送时间:2017年12月25日,市直教育单位;12月26日,镇巴县、留坝县、佛坪县、开发区;12月27日,南郑县、洋县、略阳县;12月28日,西乡县、勉县、宁强县;12月29日,汉台区、城固县。

第四阶段(2018年元月份):分别召开全市高级教师、中学段一级教师和小学(幼儿园)段一级教师职称评审会,评委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评议,量化打分,投票表决。

第五阶段:向市职改部门报送通过评委会表决的材料。各县区自行安排辖区申报二级教师、三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市直教育单位教师申报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同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材料同时报送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五、材料报送内容(一)个人申报材料

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高级教师人员年龄、任职年限、论文、科研成果等计算时间均截止2017年9月30日,应报送下列材料: 1.《2017年汉中市教师职称晋升申报评审表》。

2.《2017年汉中市教师职务申报人员综合情况登记表》(附件7)。3.《2017年汉中市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测试答辩成绩登记表》(附件6),免于测试答辩的,须装入免试审批表和荣誉证书复印件。4.教科研课题资料或校本研修资料。

5.推荐申报人员校内公示证明(一人一份,注明公示时间、范围、反映,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6.申报人如系正副校长,须同时报送中小学校长任职文件和相关培训证书。7.个人工作业绩报告或思想工作总结一份。

8.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包括:①教师资格证;②学历证(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学历证书,提供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所有毕业证书,且由高学历到低学历排序);③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④现任职务聘任书;⑤继续教育证书及专业培训证书;⑥奖励(荣誉)证书;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证。⑧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9.申报职称人员须提交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以县区为单位单独上报。各学校、幼儿园(单位)负责人要对原始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学校(单位)负责人对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在合格复印件上签名、签注意见和审核日期、加盖公章,方视为合格、有效。无学校(单位)负责人签名和县区教育部门盖章的一律不认可。

(二)县区报送材料

各县区在报送教师个人申报材料的同时,须报送以下材料:

1.报送2017年汉中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空岗表(附件2),此表将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须加盖教育局、人社局公章)。

2.分别报送高级、一级教师职称晋升申报评审表(附件5)一式两份(样表统一在汉中教育网下载,不得修改表式及各栏大小,统一用Excel。下载地址:汉中教育网公告栏)。同时用U盘报送该表电子文档或发送电子邮件。邮件地址:hzjsgzk@126.com。

3.报送2017年教师职称评审材料分专业统计表(附件8)。

4.报送对所有推荐人员的农村任教、支教情况认定的专文一份。须载明姓名、现在学校、在农村任教或支教学校及时段。必须是教育局领导签发(局属学校由校长签发)的正式上报文件。

5.本县区推荐申报人员公示结果说明一份。写明公示时间、方式、范围、结论,县区教育部门盖章。

六、相关事项

(一)关于教科研课题或校本研修任务。教科研课题支撑材料,必须有政府部门或教科研机构出具的立项通知书和结题证书,包括课题研究实施方案和结题报告等过程资料。校本研修支撑材料,必须有个人校本研修三年规划及个人研修计划,校本研修实施阶段完整的过程记录原始资料和总结报告,各阶段资料由学校、县区、市直单位审查真实性、有效性,并加盖公章。材料一旦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更改。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可作为校本研修成果,仅是支撑材料之一,不能代替校本研修所有的材料。

(二)关于班主任经历或社团活动经历。申报一级教师职务,任二级教师期间必须有连续2年以上或累计4年的班主任工作经历;或者连续2年以上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活动(学校认定的),且指导学生获得县级(含县级)以上表彰奖励或授予学校集体荣誉或教师个人获得校级以上荣誉。

申报高级教师职务,任一级教师期间必须有连续3年以上或累计5年的班主任工作经历;或者连续3年以上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活动(学校认定的),且指导学生获得市级(含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或授予学校集体荣誉或教师个人获得县级以上荣誉。

(三)关于培养、指导至少2名二级教师。由申报高级教师职务的教师所在学校和培养指导的2名二级教师,分别出具证明或学校聘书等材料,并由被指导教师签字,学校盖章。

(四)其它有关条件。持后取的大专或本科学历参评,均须于所教专业一致或相近。持后取大专学历参评,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9年,方可申报一级教师职务。持后取大专学历参评,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持后取本科学历参评,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方可申报高级教师职务。

(五)关于参评教师近一学年本人教案。参评教师近一学年本人教案不再作为评审材料上报。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的申报人员,说课答辩时提供近一学年本人手写教案,作为测试答辩教案评价成绩的依据之一。

(六)关于工作量问题。申报人员工作量指学年实际完成工作任务量,统一折算为总课时量填报。教研人员须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要求,将下基层指导工作、上示范课及教研教改工作开展、完成情况在评审表中逐年详细填写。

(七)关于专业培训证书问题。申报高级教师、一级教师须上报聘期内参加专业培训证书,包括国培、省培、市县集中培训、网络远程培训,近五年内须达到240学时。

(八)关于破格晋升问题。中小学优秀中、青年教师破格晋升一级、高级教师职务,要严格按照破格条件,按要求上报书面的推荐报告。对符合正常晋升条件的人员,不得按破格报送。

(九)关于激励条件说明。为落实省委三项机制奖励激励政策要求,根据《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汉政办发[2016]13号)通知精神,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教师倾斜,2017年重点照顾边远乡村教学点教师;根据陕西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骨干体系建设的意见》(陕教师[2013]28号文件)及评选陕西省教学能手、陕西省学科带头人通知精神,获得三级三类骨干体系相关荣誉的个人与职务晋升、岗位聘用等有机结合起来,为鼓励骨干教师更好的发挥示范、辐射、引领作用,2017年职称评审中体现优先申报政策。符合激励条件的晋升职称的教师必须是近10年来获得市级以上政府表彰奖励及汉中市教育局和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表彰的先进个人。各县区可根据符合激励条件晋升职称的教师情况,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确保科学评审,公平评审,维护教师队伍建设大局稳定。报送材料时须将落实激励条件申报晋升职称的情况上报市教育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各县区及学校可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对2017年教师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再进一步细化、量化,更加利于择优推荐,不准制定与职称评审相违背的土政策。让广大教师了解职务评审政策新规定、新要求,要重新制定聘任方案,认真解答释疑,理顺思想情绪,引导教师正确对待教师职称评审。

(二)精心组织。各县区教育部门要周密安排,认真组织能力测试答辩,加强报送材料审核和规范,提高职称工作水平。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要公开本次职称评审的政策依据、申报人情况、推荐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不含节假日),对照评价标准,认真推荐审核。对评审过程中反映的人和事,要认真调查核实。

(三)严肃纪律。对不符合职称申报规定程序,谎报教学业绩、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的,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申报人、证明人、审核人当年评审资格,并将所有造假及参与造假者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对所在学校通报批评。

联系人:张增发

谢晓群

电话:2626674

电子邮箱:hzjsgzk@126.com

附件: 1.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规则

2.2017年汉中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空岗表

3.2017年汉中市教师职务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人员花名册

4.2017年汉中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免试审批表

5.2017年汉中市教师职称晋升申报评审表

6.2017年汉中市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测试答辩成绩登记表

7.2017年汉中市教师职务申报人员综合情况登记表

8.2017年教师职称评审材料分专业统计表

汉中市教育局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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