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中小学名师评选管理办法

2025-01-07

宜昌市中小学名师评选管理办法(9篇)

1.宜昌市中小学名师评选管理办法 篇一

名师评选管理办法

为建设好一支以名师为标杆,师风师德优良、专业技能过硬的师资队伍,经校部研究,开展我校第 二届名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名师评组长:廖建 副组长:杨福成员:兰敏 陈黩 赵家春

领导小组

王吴岭 唐夏明 谭陈兴

张 杨 郝

山明平

康丁唐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地点设在教学研究督导室,由兰敏同志任主任,唐福洁 同志任副主任,杨小刚同志任考评员。(‘名师评选”办公室负责 具体的考核工作。

二、评选范围

教学三部门在职专任教师。

三、评选条件

为充分体现名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和具备高的专业学术水平,我校名师评选严格按照下列条件进 行考评。

(一)理论、实习教师

1、必要条件

学期量化考核:以部门为单位,每学期量化考核排名均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前40%以内。

教学效果

①所教班级学生每学期期末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统考或抽考,平均及格率在80%以上。

②无重大安全和教学责任事故。

学期工作量(以每学期开始时课时统计数为准)

理论课和实习课教师一学年平均周课时不低于基本工作量。

2、充分条件(学术考评:同时满足以下三个层面的项目要求数)

学校层面:(至少达到下列单项中任何三项)

(1)在学校或参加市二级学会组织的论文比赛中荣获一、二等奖;

担任校本教材的主编(审)或参编(审)及修订工作; 在学校组织的教学业务比赛(包括板书、教案、赛课、说课、优质课、课件制作、操作技能比赛等)中荣获前一、二等奖;

指导的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专业或技能竞赛荣获前一、二等奖;

承担学校理论或实习课专题课程开发或教学模式创新,结题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担任校级精品课程或专业建设的主创人员; 担任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

获学校颁发的“先进个人”或“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 以学校教师的名义为企业解决关键生产、技术问题; 受学校委派,担任援外教学工作一学期以上。市级层面:(至少达到下列单项中任何三项)在职教学术一般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

推荐刊物:《重庆技能人才》、〈〈科学咨询》、《职教新航线》、《今日教育》。

在国家二级学会或参加市一级学会组织的论文比赛中获得一、二等奖;

主编(审)或参编(审)市级职教教材;

参加市府或市级部、委、办、局、区府组织的各项专业竞赛荣获一、二等奖;

指导的学生参加市府或市级部、委、办、局、区府组织的各项专业竞赛荣获一、二等奖;

主持或参与市级科研课题研究,结题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担任市级精品课程或专业建设的主创人员;

主持或参与的科研成果荣获市级一、二、三等奖或发明奖; 担任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工院校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分委会教研员或重庆市教委中 专教育学会学科研究会成员;

获市府或市级部、委、局、办颁发的“先进个人”或“优 秀教师”等荣誉称号;

获市府或市级部、委、局、办任命或认证的各类专家委员会成员资格;

获得“市级骨干教师”称号。

国家层面:(至少达到下列单项中任何一项)在职教学术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

推荐刊物:《中国职业技术教育》、《职教论坛》、《教育与职业》、《职业技术教育》、《教育研究》、《继续教育研究》、《教师教育研究》、《中国成人教育》、《成人教育》、《教育探索》、《教育学报》、《教育研究》。

在国家一级学会组织的论文比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 主编(审)或参编(审)国家规划职教教材;

参加国家或有关部委组织的各项专业竞赛获得一、二、三等奖;

指导的学生参加国家或有关部委组织的竞赛荣获一、二、三等奖;

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科研课题研究,结题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担任国家级精品课程或专业建设的主创人员; 主持或参与的科研成果获国家专利或发明奖;

获国务院或国家有关部委颁发的“先进个人”或“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

获得“国家级骨干教师”荣誉称号。(二)班主任

1、必要条件

学期量化考核:以部门为单位,每学期量化考核排名均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前40%以内。

带班效果(按学期计算)。

①学生违纪率:L5%以内(含受校纪警告以上处分及开除学籍);

②学生流失率:1%以内(不含因病、体检不合格和参军等原因造成的流失);

③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学期工作量(以每学期开学时带班人数统计为准):专职班主任每学年带班人数不低于基本工 作量要求。

2、充分条件(同时满足以下三个层面的项目要求数)学校层面:(至少达到下列单项中任何三项)

在学校或参加市二级学会组织的论文比赛中荣获一、二等奖;

担任校本教材的主编(审)或参编(审)及修订工作; 在学校组织的班主任业务比赛中荣获前一、二等奖; 承担学校德育专题课程开发工作,结题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所带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专业或技能竞赛荣获前一、二等奖;

担任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

获学校颁发的“先进个人”或“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 所带学生被学校评为“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受学校委派,担任援外教学工作一学期以上。市级层面:(至少达到下列单项中任何三项)在职教学术一般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

推荐刊物:《重庆技能人才》、《科学咨询》、《职教新航线》、《今日教育》。

在国家二级学会或参加市一级学会组织的论文比赛中获得一、二等奖;

主编(审)或参编(审)市级职教教材;

参加市府或市级部、委、办、局、区府组织的各项专业竞赛荣获一、二等奖;

主持或参与市级科研课题研究,结题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所带学生参加市府或部、委、办、局、区府组织的竞赛中荣获一、二等奖;

主持或参与的科研成果荣获市级一、二、三等奖或发明奖; 担任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工院校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分委会教研员或重庆市教委中

专教育学会学科研究会成员;

获市府或市级部、委、局、办颁发的“先进个人”或“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

所带学生被市府或市级部、委、办、局评为“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国家层面:(至少达到下列单项中任何一项)在职教学术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

推荐刊物:《中国职业技术教育》、《职教论坛》、《教育与职业》、《职业技术教育》、《教育研究》、《继续教育研究》、《教师教育研究》、《中国成人教育》、《成人教育》、《教育探索》、《教育学报》、《教育研究》。

在国家一级学会组织的论文比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 主编(审)或参编(审)国家规划职教教材;

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科研课题研究,结题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参加国家或有关部委组织的各项竞赛获得一、二、三等奖; 所带学生参加国家或有关部委组织的竞赛荣获一、二、三等奖;

主持或参与的科研成果获国家专利或发明奖;

获国务院或国家有关部委颁发的“先进个人”或“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

所带的学生被国家或有关部委评为“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四、申报及评选程序 1、2010年4月26日至5月7日为教师申报时间。申报通过后,在全校进行公示。教学研究督导室将 申报教师纳入过程管理范畴,为参评教师建立业绩考核档案,并适时提供争创名师条件。2、2010年5月至2012年5月为第二届名师评选活动时间,考评周期为两年四学期。

3、参评教师本人应在每年5月底以前,将教科研方面取得的学术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按要求交到教 研督导室,逾期未交者,作自动弃权处理。

4、教学三部门每学期开学3周内按要求及时提交上学期参评教师“名师评选统计表”、“全科量化 考排名表”、“教学效果(带班效果)统计表”、“学期工作量统计表”、“安全与教学责任事故说明” 到教学研究督导室。5、2012年6月为第二届“名师评选”领导小组对参评教师的评审时间。评审结果经校长办公会审查 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确认。评选出的名师从2012年下学期开始享受名师待遇,至2014 年上学期止。

6、第二届名师评选不受参评名额、参评人员年龄、学历和职称限制。

五、名师待遇及要求

1、每届名师任期两年,学校将建立名师业绩考核档案,并为名师颁发荣誉证书。

2、当选名师在任期内,其校内二次分配奖按双倍标准计发。

3、学校对当选名师实行“三优先”原则:即优先推荐参加各级各类研修班的进修学习;优先推荐参 加各级名师评选;优先配备先进的教学设施。

4、当选名师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名师称号和相关待遇。

违纪违法,受到学校或司法机关处理; 出现重大安全或教学责任事故; 工作不服从安排;

学期量化考核排名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40%以后(以部门为单位)。

六、其它

1、同篇论文在不同层面发表或获奖,在参加“名师评选”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

2、特殊个案以“名师评选”领导小组的意见为准。

3、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校教学研究督导室。二O—O年四月二十日

2.遂外名师评选和管理办法修订 篇二

值此学校二次质量提升之际,为努力实现“四川一流、中华名校”的奋斗目标,切实加强智慧教师团队建设,搭建教师专业发展平台,建立名优教师成长激励机制,深入推进名师工程的实施,培养和造就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理念超前、业绩卓著的名师,引领智慧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智慧教育事业为引领,点燃教师工作热情,建立分层管理和有利于名师成长的激励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智慧型、学者型、专家型教师队伍,推动智慧教育团队整体素质的提高,为智慧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优质教师资源。以《遂州外国语学小学校队伍建设纲要》的相关规定为基本依据,落实教师职级管理,构筑共同愿景。

二、评选条件

(一)师德修养

1、忠诚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师德修养,良好的工作、生活作风。具有发展自己、把自己打造成为“遂外名师”并在教学第一线奋力拼搏、睿智经营的主观愿望。

2、具有爱岗敬业、甘为人梯的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的精神,具有顾全大局的观念及和谐的人际关系。

3、在组内,经常以“中心人物”的方式,组织教育教学研讨活动,引领正气,使本组形成了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健康的团队精神,并取得了突出的工作成绩。

4、关心学校各项工作:对老师和学生的不良行为能直言不讳地提出批评建议并提供热心帮助,工作中能虚心接受同事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5、守望教育宁静,忠诚学校,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和目标,并为实现“四川一流,中华名校”的目标而不懈努力。

6、校龄至少三年及以上者,年年评优者优先考虑,无重大教育事故,安全事故和严重的学生流失。

(二)教育教学能力

1、具有超前的教育教学理念,深厚的知识储备和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形成自己的教育思想和教学风格。

2、有过硬的教学基本功。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教育理论和扎实的专业知识;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积极参加进修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善于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手段,熟悉教改前沿的研究动态。

3、有较高的教育教学能力。能运用先进的教育理念,采取科学的教学策略,有效组织课堂教学,改进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把传播知识与培养能力、启迪智慧结合起来,把教书与育人结合起来。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教学能力评比一等奖及以上奖次至少1次。

4、有显著的教育教学效果。在是社会各界具有较大的影响,享有较高的声望,能得到同行教师和家长的公认。承担过示范课、公开课或在全校范围内作教师和学生培训辅导报告、专题讲座效果好。

5、教学成绩突出。具有较强的教学魅力、活力和实力,近3年(2009年9月—2011年9月)学科教学质量高,在质量组内领先,教学效果显著。在学年单元和期末考试中,与同类班级相比,必须居前3名且平均分差额(同最高名次比较)在2分以内,优秀率差额(同最高名次比较)在2个百分点内(中途接班者其班级成绩有较大提高)。

6、积极指导学生参与各种竞赛,成绩显著。

7、毕业班教师所教学生全员考取川内名校,超额完成成都、绵阳升学目标。

8、在年级、教研或者质量组长、班导等管理岗位上工作务实,制度创新,能带动一个年级、教研组、质量组或者班级的的基础管理能手优先。

(三)教育科研能力

1、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对本学科的教学有独到的见解。

2、有在各级各类报刊公开发表的具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经验总结、实验报告、专业论文或论文获得县、区级一等奖以上奖励;

3、积极参与“三学一论坛”课堂模式改革,领悟其核心理念,熟悉其流程,课改示范作用好。

4、积极参与学科建设,具有学科教材解读培训能力或开发、编写校本教材的能力。

5、在组内或者学校“三学一论坛”展评中获奖者,在河东,遂宁市及以上级别获得赛课奖者优先。

(四)指导青年教师

热情关心其他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能很好发挥传、帮、带作用,对提高本校教师的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有较大贡献,所指导的青年教师在智慧育人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提升快,课改诊断效果好,教学质量优异,在区级教学竞赛中获奖。

三、名师的产生

1.自荐申报。教师如实填写自荐申报表(在校园网上下载)后于2011年9月7日12:00前,将电子稿上传到学校“FTP中心”/“教发部”/“遂外名师申报”文件夹中,以申报教师姓名为文件名。

2、成立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考核评议并提出候选人名单。由张校任组长,李校任执行组长,负责遂外名师的评审工作。

3、由行政和教职工代表组成评委,依据条件逐项评审,然后经评委会评议产生。

4、校级名师名额分配原则上每个学科名额1—2名。

5、名师的评选采取一票否决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校级名师。

(1)不顾全大局,不协作,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者;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和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

(2)凡在各类评选中提供虚假材料,被举报查证属实者。(3)班导工作无起色,班级管理混乱,班风较差,该班级一学年来在期末综合成绩评估中列年级后1/3名次者(中途接班教师其班级综合成绩发展值没有较大提高)。

(4)有“师徒结对”任务,但没有完成指导青年教师任务者。(5)不能圆满完成学校交付的各项任务者。

6、对评选出的名师,先在学校内进行公示,之后正式下文公布,颁发证书。

四、名师应履行的义务与待遇

(一)义务:

1、公开课。每学年要面向全校开一次公开课,课前说课,课后反思,并且将文字稿发表在个人教育博客上,供同行阅读,接受评论,产生良好影响。

2、论文。每学年总结1至2篇教学经验或论文,并且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教学论文评选中获奖或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下属的学会论文评选中获得二等奖及二等奖以上;

3、讲座。每学年在校或校级以上的相关教科研活动或者培训中开一次专题讲座、经验交流或者教材分析,并且将文字稿挂在个人教育博客上,供同伴阅读,接受评论,产生广泛影响。

4、读书。每学年阅读2本教育专著、2—3本文学名著(儿童文学)、征订并认真阅读1—2份专业教育教学报刊,并且做好读书笔记,各整理一篇挂在个人教育博客上。

5、博客。在中国教育人网上注册名师个人博客,每月发表2—3篇文章,真实记录自己的“名师足迹”。

6、带“徒弟”。在学校带2-3位徒弟,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指导,其徒弟的专业成长也得到广泛认可。

7、课题研究。积极参与上级或者自己的课题研究,特别是在校本研究中发挥带头作用,并且取得成效。

8、指导的学生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种活动中获奖,或者学生作品在CN刊物上发表。

9、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比赛、教学研究等活动中,获得好成绩,产生较大影响。

10、引领其他教师共同发展,领导教研组或备课组工作的潜能,在本组内,经常以“中心人物”的方式,组织教育教学研讨活动,引领正气,使本组形成了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健康的团队精神。

11、开办“名师讲坛”、“我成长的足迹”等专题讲座,让名师成为“讲师”,向青年教师传经送宝。

12、加强学科建设,积极参与校本教材的开发和编写。

(二)待遇:

1、学校统一颁发“遂外名师”荣誉证书、纪念品、每月享受500元的名师津贴。

2、“遂外名师”在岗位聘用、职称评定、选优评先、职务晋升等方面享有优先权;“遂外名师”是入选“遂外首席教师”和“遂外教育专家”的入门条件。区级以上(含区级)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评选从遂外名师中推荐产生。

3、“遂外名师”的先进事迹、教学经验、反思论文等由教发部负责汇编成集,并向社会推广,同时向上级有关刊物、媒体进行推荐宣传。

4、给予更多的专业发展方面的培训和学习机会。

六、考核评估

1、对名师实行动态管理,每届任期为一年。每年7月15日前完成名师申报,8月30日前完成考核,9月10日教师节命名表彰。

2、学年结束,名师到教发部领取有关表格,填写本学履行职责情况的书面总结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内作述职报告。

3、教发部将组织专门评价以根据平常组织活动记录情况并给出书面总结和有关教师参加的问卷调查情况予以评估。

4、每届遂外名师任期满后,上一届“遂外名师”可继续参加申报下一届的遂外名师评选;遂外名师在任期间有违反学校规定行为、无进取精神、不作为的,立即取消其“遂外名师”称号。

七、外名师管理和培养的具体措施

1、学校专门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方案的实施。组长:张仕志 执行组长:李启书

成 员: 孙丽玲 郭德旭 李静丽 徐红 钟恒 蒋康 李伟 钱仲元 罗丽 杨军 曹晓丽 李贤锭 赖文

2、制定学校相应的奖惩规定,采取相应的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其积极性,激发其主观能动作用。

3、创设良好的竞争氛围,为培养名师搭建舞台。学校开设“名师论坛”,每学期举行一次,以会议的形式组织交流经验,探索课改有效之路,总结提高成绩的方法。

4、组织多种形式的培训

(1)建立学习型组织,每学期定期组织名师报告会、讲座等活动,与全校教师就教育教学经验和方法进行讲座,使之获得成就感。名师每学期至少上一节示范课,展示自己比较成熟的高质高效的教学方法或模式。

(2)积极组织和推荐名师参加省、市级骨干教师培训,鼓励名师参加课程进修学习,不断提高其业务素养和专业水平。

(3)每学期一次聘请上级科研部门的专家或高等院校教授来校为名师开设专题讲座,对名师实行集体辅导与个别指导,充实其教育教学理论。

(4)开展校本培训,培训的目标是培养适应现代化教育需要的研究型教师,操作的基本程序:专家指导、专题研修、成果展示、反思总结。校本培训原则上每学年一个周期,周期结束调整培训方案,确定新的目标。

(5)建立名师成长档案袋,对名师进行目标、跟踪管理。学校教发部对各名师的教育教学状况,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调研总结,组织考核小组,经常性地对名师的教育、教学、教研以及青年教师的培养等各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及时地总结经验,肯定成绩,发现和解决问题,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以保证名师队伍的健康发展。

(6)名师队伍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组织一次考核和评选,及时吸收素质较高的教师加入名师队伍,对考核不合格者实行淘汰,庸者下,能者上。

(7)考核领导小组每学期对各名师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内容为方案中规定的义务和要求诸项,实行量化打分。汇总结果为名师的考核成绩,学校根据结果兑现有关待遇。

3.宜昌市中小学名师评选管理办法 篇三

发文编号:教通(2012)97号 签发人:李长春 发文编号:人通(2012)16号 签发人:宋 瑞

北京交通大学 教学名师评选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建设高水平的师资队伍,造就一批学术造诣深、教学水平高、教学质量好,胜任课程建设重任,在北京市或国内高校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教学名师,学校将结合国家级和北京市教学名师奖的评选,持续推进校级教学名师的评选工作。

二、指导思想

第二条 教学名师的培养和评选工作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德才兼备、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相结合的原则;二是以培养为重点、以评选为手段,着眼未来三级名师队伍发展的原则;三是公开公平和择优选择的原则。通过分层选拔、重点培养、责任到人、优化成长环境等管理机制,逐步建设形成一支集国家级、北京市级和校级教学名师于一体的高素质的名师队伍。

三、校级教学名师评选的基本条件

第三条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注重教书育人,求实创新,严谨治学,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高的思 想文化修养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热爱学生,投入教学,敬业奉献。

第四条 一般应为至少具有八年及以上高校教龄的教授或副教授。已获优秀主讲教师称号的教师优先推荐。

第五条 能长期坚持为本科生授课。近三年每学年独立讲授一门课程,且基础类课程(包括人文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基础类和自主选修)平均每学年为本科生授课不少于64学时,专业类课程平均每学年为本科生授课不少于48学时。承担本科生公共基础、大类专业基础或专业主干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可优先推荐受理。

第六条 能够遵循教学规律,按照现代教育思想积极开展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在课程教学中积极进行基础课程全过程管理和专业课程研究性教学方法的研究与实践。课程教学效果优秀。

第七条 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积极开展课程建设,教学档案资料齐全,有较好的教学积累。主持或参与资源共享课程、精品教材和规划教材等高水平教学建设者优先推荐。

第八条 评选校级教学名师必须依托一门校级优质课程(见《北京交通大学优质课程认证和管理办法》),一般应是优质课程建设负责人或课程建设主要参加者,并完成了大量的课程建设任务。对于课程建设还没有达到优质课程标准的现有校级教学名师,在二至三年内应加大课程建设力度,使课程达到优质课程标准,否则将不予保留名师称号。

第九条 一般应主持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近三年在教学研究核心刊物上发表教学改革论文或主编出版高质量的教材。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或教学奖励者可优先推荐。承担专业课程的教师应长期从事学术研究,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能够不断将科学研究成果和科技前沿转化为教学内容,融入人才培养的各环节中。

四、校级教学名师评选的基本程序

第十条 校级教学名师的评选每年进行一次,春季学期申报,年底公布结果。具体程序为:

1、申报。教师根据校级教学名师评选的基本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后,由学院研究推荐,统一将材料报送教务处。

2、资格审查。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学院上报的名师申请材料进行基本条件审核,并将初审通过的教师名单反馈相关学院。

3、听课。各学院组织初审通过的教师申报本的随堂公开课计划,每位教师需讲授一门课程的3次公开课;学校专家组成员分组进行听课并对讲课情况进行评价;学校汇总评价意见,于秋季学期形成听课评审意见。

4、查阅教学档案材料。各学院对初审通过的教师提交的课程教学档案材料进行审核,包括: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试卷、试卷分析、平时成绩记录等。教务处组织专家组 对学院上报材料进行评审,形成教学资料评审意见。

5、综合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教学水平、教学档案资料、学术水平、成果和论文等进行综合评审,并提出校级教学名师名单。

6、公布。经校长办公会讨论批准后公布结果。

五、校级教学名师的管理

第十一条 校级教学名师称号满三年者,本人须申请延长认证,教师只需提交申请和教学档案资料。教务处参考毕业生反馈调查、教学档案资料、同行教师反馈和评价等几方面情况进行延长认证。每次延长认证的周期为三年或六年,不申请认证的教师自动取消名师称号,教务处网站将不再显示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 到期未申请延长认证超过一年的教师再申请教学名师时,其程序等同于重新评选。

第十三条 为充分发挥教学名师的教学示范作用,校级教学名师在开课学期至少应讲两次随堂公开课,推广教学经验。

第十四条 校级教学名师在相应的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学团队建设工作中应发挥重要的作用,至少主持一门课程的建设,并重视对青年教师的培养。

六、校级教学名师的奖励

第十五条 校级教学名师获得者,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十六条 校级教学名师在推荐国家级、北京市教学名师时优先考虑。

第十七条 校级教学名师同等条件下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晋级、评优评先、推荐出国进修时优先考虑。

七、附则

4.宜昌市中小学名师评选管理办法 篇四

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教学名师)

评选办法

为认真做好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教学名师)(以下简称“省教学名师”)评选表彰工作,根据《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省教学名师”评选范围为:全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高等学校和市级及以下其他教育机构中承担教学任务的一线专任教师、中小学教研员。

已被评为国家或省教学名师的不再参加评选;校级领导(含副职和非领导职务及相当职务)、各级中小学教研室和其他教育机构中的领导班子成员、已退休或在评选年度前一年12月底已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教师不参加评选。

同等条件下,向薄弱学校倾斜,有支教或交流工作经历的教师、乡村学校教师优先。

二、评选名额

“省教学名师”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每次评选200名,其中高校40名左右;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下同)145名左右;中等职业学校15名左右。教研员不超过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评选总名额的10%。

三、评选条件

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思想素质高。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风端正,为人师表。严谨笃学,富有创新协作精神。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教育思想和教学手段先进,符合时代要求。教学内容科学合理,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研究。学生、同行评价较高,近六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一次为优秀。相关学校教师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高等学校 1.本科院校

(1)原则上需具有20年及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具有教授职称。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坚持讲授基础课程。近六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主讲课程在全省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在省内起到示范作用。

(2)学思结合,因材施教,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主动精神和创造思维。积极改进教学方法,自制多媒体课件,科学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授课效果好。能使用外语讲授课程知识要点,中文授课部分使用普通话。

(3)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成绩突出。近六年来,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过教学研究类论文3篇以上,或作为主编出版过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教学研究性专著;或作为主持人参与

10带”氛围好。能有效吸引行业企业一线技术骨干参与人才培养,兼职教师队伍水平高。

(二)中小学、幼儿园

1.坚守教学第一线。原则上,具有10年以上中小学教学经历,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六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80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中小学生主讲一门课程。教研员应有5年以上一线专任教师经历,且近六学年一直从事相关学科教学研究工作。

2.教学引领水平高。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扎实的专业知识,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教学水平高,实绩显著,形成了一定的教学特色风格,教学水平在当地教师中公认度高,在全省同学科教师中具有较强示范作用。每学年开设县(市、区)及以上高水平公开课或示范课不少于3次,教研员不少于5次(其中大市级不少于2次),并获得好评。

3.教学研究能力强。近六年来,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过教育教学研究类论文不少于3篇(教研员不少于5篇),论文学术水平较高且具有指导性和应用性;或作为主持人、核心成员(前三名)参与省级规划、教研、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并结题;或正式出版过水平较高的学术著作(与他人合著者,本人至少承担一半以上撰写任务);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获得过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

4.教学团队建设好。积极承担指导青年教师任务,在提高青年教师教学水平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省组织的内涵建设、重要赛事、教学改革等重大建设中发挥明显的学科建设能力和专业创造能力。

5.善于攻坚克难。能带头积极思考研究教学中的重点、难点,攻克薄弱环节。在帮扶学习困难学生和群体中有成功的做法和突出的表现。

以上条件中,乡村教师可适当放宽要求。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人选参照普通中小学校人选要求。

(三)职业学校

1.具有10年以上职业学校教学经历,取得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六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180学时/学年。专业课教师近六学年须有6个月以上相关行业企业实践经历,在行业企业技术领域有一定影响力。师范类专业教师须有指导中小学教育实践的经历,并有实质性工作成果。

2.注重因材施教,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注重学生职业素质培养,重视学生在校学习与实践工作一致性。教学方法灵活,能高效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率。辅导的学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较高。

3.注重教学研究,近六年来,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过本专业(学科)教学研究类论文不少于2篇(教研员不少于4篇),论文学术水平较高且具有指导性和应用性;或作为主持人、核心成员(前三)参与省级规划、教研、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并结题;或正式出版过水平较高的学术著作(与他人合著者,本人至少承担一半以上撰写任务)。

4.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创新大赛、创业大赛、文明风采竞赛、班主任基本功大赛或本人在省级以上

5.首批宜昌名师工作室简介 篇五

陈琼工作室

学段学科:小学语文

工作室地点:宜昌市西陵区铁路坝小学

主持人简介:陈琼,女,46岁,本科学历,中学高级,铁路坝小学语文教师、班主任。

1989专科毕业于宜昌师专中文系,2002年本科毕业于武汉大学基础教育系。

在教育教学中,倡导“学为第一,教助学成”教育理念,坚持教学改革,注重小组合作学习的指导,主张学生主动获取知识,注重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课堂教学采用小组合作的形式,发展学生能力,激发学生合作意识、探究精神,促进学生的可持续发展。

作为学科带头人,承担着培养青年老师的任务,多次担任新老师的指导老师,每遇到一种新的课文类型,便主动为新老师上示范课,经常与老师们在一块儿开展教研活动,互相听课、评课。新老师很快成为学校的骨干,多人获得区“教学能手”、“优秀党员”、“西陵名师”光荣称号等。

参与湖北教育出版社《作文梦工厂》、《金牌教案》编写,主持《个性化作文研究》等省市级课题研究,发表《让课堂充满生机与活力》等论文10余篇。曾参加省教育厅举办的“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培训活动,承担教学论课程教学工作,介绍语文教学及班主任工作经验。

2001年9月,被授予“全国优秀教师”光荣称号;同年10月,被选送到南京参加“国家级小学语文骨干教师”培训。2003年,湖北省教育系统教书育人先进个人。2004年5月,2为为人师表的楷模、课堂教学的能手、教学改革的闯将、教育科研的先锋。三是发挥辐射作用。通过团队成员“师带徒”的方式,积极发展工作室的外围成员,引领外围成员所在学校的数学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起到辐射。努力提升工作室成员对教学工作的管理、策划、实施的能力,刘四方工作室 学段学科:初中化学

工作室地点:宜昌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主持人简介:刘四方,男,46岁,理科学士,中学高级,宜昌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中学化学教研员。

1991年本科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化学教育专业,2004年北京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论(化学)硕士研究生课程班毕业(修业3年)。

在教育教学中,重视知识传授的科学性、系统性、趣味性以及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创造性,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逐步形成 “精讲、精练、求新、求活”的教学风格,始终把“求实、求真、求高”作为自己的教研追求。在教法上注意启发诱导,对比迁移,归纳小结;学法上注重自学讨论,探究知新,悟法开窍,力求课堂教学有效和高效。

十分注重挖掘、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提高其专业素养,助其专业发展。2007年以来,所指导的教师有1 人获全国说课比赛一等奖,1人获全国优质课竞赛二等奖;有8人获省优质课竞赛一等奖,6人获省说课竞赛一等奖。一大批青年教师脱颖而出,成为省、市和学校骨干教师,担任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多位老师成长为宜昌市学业评价组成员。

主编《新课程初中化学实验全解》、《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实验报告》《课时详解随堂通〃化学》等教育教学用书20多本。主持课程教材研究所重点课题《中学化学新课程实验设计与创新研究》和省级课题《初中化学“探究性学习”的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并顺利结题。30余篇论文在《中小学教材教学》《中学化学教学参考》等全国、省级专业杂志上公开发表,5篇论文在人大报刊复印资料《中学化学教与学》上转载。

2003年被评为湖北省教育系统教书育人先进个人,2004年被评为省级骨干教师,2005年被评为湖北省特级教师,2007年被评为湖北名师,2011年入选“国培计划”首批专家库成员。自2004年以来,一直担任人教社新课程教材培训专家组成员,主讲国培讲座、示范课和专题培训40余场。

工作室设想:名师工作室的工作重点是落实教学研究、示范引领、教师培养和示范辐射。工作室将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以课题研究为抓手,围绕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形成课题,开展研究,物化成果。搭建教师专业发展的平台,培养和打造一支学术团队。坚持自主学习与名师的示范、指导和辐射作用相结合的原则,扎实有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促进工作室全体成员的快速成长,全面提升教师素质。

王英姿工作室 学段学科:初中历史

工作室地点:宜昌外国语学校

主持人简介:王英姿,女,47岁,本科学历,中学高级,宜昌外国语学校历史教师、副校长。

6的命题、审题工作,三年参加我市数学学科的初中学业考试中考命题工作,连续七年参加宜昌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的编写,共撰写论文、案例70多篇,其中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文章12篇,22篇论文获省级以上奖励。课题研究成绩突出,先后主持参与的国家级课题有3个:2004年11月参与并主持了市九中教育部北师大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国家级实验课题《Z+Z智能教育平台运用于国家课程改革实验研究》课题研究工作,2010年1月课题通过验收;2007年7月~2010年7月主持并参与了教育部北师大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国家级实验课题“全国新世纪初中数学实验基地学校”的课题研讨;2010年9月在市十一中主持并参与教育部北师大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城市普通初中落实分层励、构建轻负高效数学课堂研究》课题的研究工作,2013年顺利结题。

几年来,先后被评为“宜昌市优秀数学教师”、宜昌市第二、第三届“学科带头人”、首届“宜昌名师”、“湖北省优秀数学教师”、“湖北省省级骨干教师”、连续多年被省教育厅聘为“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中学教师培训授课教师,2009年聘为全国新世纪初中数学实验基地网络研修活动“中心指导组”成员。曾获市授课能手一等奖、省优质课评比一等奖,10多次承担国家级、省级研讨课,深受全国教材专家好评,连续二届入选“宜昌市课改学科专家组”、连续三届入选“宜昌市中考命题组”。

先后获得宜昌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优秀实验工作者”、“宜昌市高效课堂先进个人”、首届“湖北省教育学会基础教育科研之星”和课题实验全国“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工作室目标:

1、加强区域团队建设,建立学习型组织。

2、研究学科教学创新,引领学科发展。

3、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培养培训教师。

4、转化教科研成果,提升教师的精神引领

工作室规划:

1、坚持以教师专业发展为本,提升工作室成员的师德修养、教育教学水平,引领全市初中数学教师专业发展。

2、加强课堂教学研究,探索数学高效课堂的课型及导学案,实现师生共同提高。

3、发挥工作室的教育引领和辐射作用。增强工作室工作的服务意识,贴近课堂、贴近教师,建立健全工作室工作机制,使工作室的活动规范化,科学化。

4、总结和提炼本工作室成员教学风格和特色。

工作室措施:

1、强化“叙事、课例、案例” 研究,突出“细节研究、特色研究”,引导教师把研究转化成一种工作常态、思维习惯、教学行为。

2、实行“联校制”,“名师工作室”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活动,指导、参与学校教学研究、特色研究之中,每学期指导师参与联校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不少于4次。

3、建立“跟师制”,指导师、助理师每学年各联系2—3名教学困难的青年老师,制定可行的帮扶计划,从教师品格、教学能力、学情等跟踪帮扶,力求实效。

4、开展“双课制”,指导师每学期上观摩课4节,听评联系教师和其他教师的推门课、研究课16节,帮助联系学校和联系教师研究学科教学,总结教学经验,探索教学新模式。

5、推行“助培制”,开展相关培训每学期培训至少1次以上,并实现资源共享。

6、工作室要建立各类档案,做好各项工作的记载与宣传。

范俊明工作室 学段学科:课程研究

10评为湖北省优秀教研员;2011年,被评为宜昌市市管专家。

工作室设想:工作室将力争经过3-5年努力使全市不同学段课程目标(尤其是校本课程)明晰,实验途径规范,实施策略恰当,真正达成学生个性张扬、教师课程意识提升、学校特色鲜明的目标。设想聘请一位国家课程专家,指导全市的课程建设;成立一个研究团队,从不同侧面研究,整体规划全市课程建设;组织一次专题调研,找准全市课程建设中问题及对策;下发一个指导意见,规范各学段的课程建设,统整全市课程改革;申报一个国家级课题,以课题为抓手,明确目标,全面推动全市课程建设;组建一批实验学校,以点带面,塑造典型,积累经验;搭建一组展示平台,通过展示评比平台搭建,促进相互交流,提升水平及能力;形成一系列成果:课程的类别与途径;课程建设与学校特色;课程建设与学生个性;课程评价的基本策略;课程建设与学业负担。

付全新工作室 学段学科:高中化学

工作室地点:宜昌市第一中学

主持人简介:付全新,男,51岁,中共党员,博士,中学正高职教师,宜昌市第一中学校长。

1997年湖北教育学院化学教育专业本科毕业,2006年取得华中师范大学教育硕士学位,2014年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原理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博士学位。

从教33年,课堂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主题精神和学生实践动手能力,教学中以“以人为本、准确精细、及时反馈”为教学策略,教学成绩突出,历任17届高三毕业班教学,先后9次获得宜昌市教学质量奖。

主持“高中化学学生探究能力评价”(部级)和“问题探源教学策略研究”(省级)等研究课题4个,已结题3个。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论文30余篇。其中,在中国基础教育最具影响力的核心期刊《课程〃教材〃教法》发表近万字论文2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收录3篇,分别是《简论思想品德教育的情感性原则》、《浅论教师进行化学实验创新的价值选择》、《课程改革深化背景下校本课程开发的价值取向及实现路径》。出版专著两部,《教师之旅》和《哲人哲思》。

享受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湖北省特级教师;湖北名师;中国化学会会员,湖北省化学化工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湖北省化学化工学会理事;湖北省优秀化学教师;宜昌市管优秀专家;宜昌市劳动模范。三峡大学、湖北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兼职教授;三峡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

工作室设想:一是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涵盖全市高中两个学段化学教师精英的研究团队。争取将许多宜昌市在职的有一定影响化学特级教师、正高职教师、山区县一中的教研组长或县市区教研员,吸纳为本工作室的核心成员。二是努力促进宜昌市初高中学校全体化学教师队伍素质的提高。促进宜昌市初高中化学教师队伍的专业发展,努力实现广大初高中化学教师专业思想的更新、专业动机的端正、专业知识的丰富、专业技能的增强、专业精神的提升、专业智慧的生成、专业人格的完善。三是致力于探寻学习化学学科核心意义和价值的研究。在夯实化学学科对于学生的发展和培养过程中的基础地位的同时,真正培养具有化学学科核心素养的未来

314其中一等奖2次,二等奖3次,三等奖2次。辅导9名同学在《中学语文》、《帅作文》、《语文教学与研究》等省级、国家级报刊上发表文章;指导学生参加省、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100多人次获奖,一等奖5人次,本人5次荣获优秀指导教师一等奖。在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师网上研训中,承担专题讲座;近年在学校、城区、全市、全省作报告10多场,其中省级报告有4场。

先后直接担任8位青年教师或实习生的导师,并对其他大批青年教师进行了关怀和培养。有4位教师夺得学校青年教师“五项全能”第一名,11位老师荣获学校“十佳青年教师”光荣称号;4位老师夺得“湘鄂部分省重点高中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7位老师夺得宜昌市语文优质课竞赛一等奖;2位老师湖北省优质课录像课一等奖;4位老师连续8年4届夺得湖北省高中语文青年教师优质课竞赛一等奖;1位老师夺得全国语文报刊协会“夷陵杯全国中学语文教学观摩大赛”一等奖第一名。

多年来,在《语文教学与研究》等国家级和省级刊物上发表《试论陶渊明诗文的劳动美》等60余篇20多万字的教研文章,其中,10篇论文获国家级、省级和市政府级一二三等奖;著述、主编、参编公开出版学科著作《毛泽东诗词鉴赏词典》、《高中文言文解读与鉴赏》等27部专著;负责5个国家级和省级实验课题,均已顺利结题,获得好评。

被评为学校“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导师”、“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教研组长”、“优秀党支部书记”等若干次;3次被市教育局(教委)党组(党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01年荣获“湖北省首届优秀中学语文教师”称号;2005年10月荣获中国教育学会中语会和“双促双发”研究课题专题组评为“优秀实验教师”称号;2009年8月荣获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师国家远程培训“优秀班主任”称号;

2010年8月荣获湖北省特级教师称号;2011年1月荣获湖北省教育学会“先进工作者”称号;2012年9月荣获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师网上培训片区“优秀班主任”称号;2013年9月荣获“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重大研究项目先进个人”称号;2013年10月荣获湖北省第六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2013年12月荣获湖北省课题“表达与交流教学研究”一等奖。

工作室设想:打造一支学习型、科研型、专家型团队,充分发挥其辐射引领作用,为学校语文教学工作储备人才,为学校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支持;认真研究教材及相关专业知识,更新和完备学科知识,研究高中语文教育规律和学生学习心理,搞好科研成果的课堂教学转化,以“人学”为骨架,建立高中语文教学相应模型,真正提高教学效率;深入研究国家教育政策和语文课程标准,借鉴以人教版为主的各版本教科书,最终编出有我们自己特色中学语文教材。

谢彬工作室

学段学科:高中政治

工作室地点:宜昌市夷陵中学

主持人简介:谢彬,男,51岁,本科学历,湖北省特级教师,宜昌市夷陵中学政治教师,教科室主任。

1981年中师毕业于宜昌师范,1991年本科毕业于湖北省教育学院政治教育专业。

在教育教学中,坚持“已所不欲,勿施于人”的理念,718爱华、叶慧、苏小梅、鲍芳芳、裴美洲等老师的数学教学,并取得好的成果。有4人获“湖北省优质课二、三等奖”、有1人获“湖北省电教中心录像课二等奖”、有6人获“宜昌市优质课一等奖、说课一等奖”、有多人获枝江市、学校优质课一等奖。

主编了专著《我的课堂我做主》,作为副主编,参编了《学能步步高丛书》、《规范学案》等四本教学用书。先后作为课题组长、研究组组长、子课题负责人主持了《网络环境下自主探究性学习策略的研究》等6个国家级、省级课题研究。撰写的30余篇文章在《基础教育课程》、《高中数理化》等杂志上发表或被评为国家、省市级一、二等奖。9次获得宜昌市“高考优秀质量奖”,3次获全国高中数学联赛辅导奖,2012年获宜昌市课内比教学优质课一等奖。

2011年11月被评为全国第二届教育创新先锋教师,2010年1月、2010年12月两次被评为教育部“十一五”课题《提高课堂教学实效性的教学策略研究》先进工作者;2013年9月被评为湖北省课题研究先进个人,2012年6月被聘为湖北省“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授课教师,2011年5月被评为湖北省基础教育科研之星,2010年5月被评为湖北省优秀数学教师,2005年12月被评为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学术带头人,2004年9月被评为湖北省骨干教师;2010年9月被授予宜昌市名师称号,2010年5月被评为宜昌市优秀数学教师,2006年11月被评为宜昌市第三届学科带头人,2006年8月被评为宜昌市优秀教育工作者,2002年9月被评为宜昌市第二届学科带头人;2013年被授予枝江市第四届中青年专家,2013年被枝江市委表彰为先进工作者,2012年被枝江市委表彰为优秀党务工作者,2010年被授予枝江市第三届中青年专家,2005年9月被授予枝江市优秀校长称号。

工作室设想:名师工作室以名师为引领,以学科为纽带,以先进的教育思想为指导,以创建中职学校课堂教学模式为载体,搭建促进中青年教师专业成长以及名师自我提升的发展平台,构建适合中职学校的高效课堂教学模式,使工作室成为研究的平台、成长的阶梯、辐射的中心、师生的益友。

6.评选教学名师实施方案 篇六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大力发展高等教育的决定》(云发〔2008〕17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云教高〔2008〕59号)等一系列文件精神,结合落实《关于修订<云南民族大学2009-2013年改革发展规划及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民大党发[2009]20号),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学名师的评选工作,特修订本实施方案。

一、教学名师的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承担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以及外国留学生的专业课、公共课、实验课教学任务的教师。

已获得校级教学名师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名额:各学院(含民研所)原则上每年推荐2名申报者参加全校评选(管理、教辅岗位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可参加所承担教学任务的一个学院进行申报),学校每年评选校级教学名师10名。

二、教学名师的评选条件与奖励办法:

(一)参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 师表。

2.教学效果好。主讲课程在全省高校同领域中有较大影响,讲授课程使用规范教材,教材内容新,能够反映学科发展的前沿知识。教学方法先进,得到师生好评。

3、考核中近三年学生评价均为优秀;近五年历次岗位履职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含合格)等次以上,并至少有一次考核为优秀等次。

4、努力从事学科建设和主讲课程的改革,有创新精神,能够自觉指导和帮助其他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在教师队伍建设中做出积极贡献。

5、受聘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外国留学生教学工作5年以上,开设课程2门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门为专业基础课,近五年来课堂教学工作总量原则上不低于1000学时。

6、积极参加科学研究,五年内应有下列成果之一:⑴担任省部级、国家级规划教材主编,或主编的教材获省部级、国家级奖励;⑵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的第一完成人,或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奖的前3位完成人,或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前5位完成人(以获奖证书排名为准);⑶承担校级教学研究项目主持人,或承担省部级教学研究项目的前3位成员,或承担国家级教学研究项目的前5位成员(以报批的项目立项申请书为准);⑷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4篇及以上学术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出版学术专著1部,并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及以上学术论文;或论文发表在学校认定的一级期刊及 发表在其他刊物上被SCI(光盘版)收录(以科技处认定为准)。

(二)奖励办法

1、将“教学名师奖”列入我校常设表彰奖励项目。校级教学名师一次性奖励6000元,奖金直接颁发给个人。同时提供每人文科5000元,理科10000元的科研奖励经费。

科研奖励经费由人事处负责代管。根据《云南民族大学教学名师科研奖励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核准的项目,由个人提出申请使用。

2、教学名师参加国内外高级别的学术交流活动,学校给予一定支持。

3、在获得称号后三年内每年享受20天的学术假。

4、在校报、学校网站宣传报道。

5、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三、教学名师的遴选程序:

(一)申报推荐:

1、教学名师的评选每年进行一次,每次遴选10名,教学名师评选时间一般为每学年的秋季学期。

2、凡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均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组织教授委员会,通过审核申报材料、听课(专家、邀请教学督导团成员、学生代表现场听课、评议)、召开师生座谈会等形式对申报人的教学水平、教学效果以及研究成果等进行评价,择优推荐2名候选人,候选人填写《云南民族大学“教学名师” 推荐表》,由学院统一上报人事处。

3、申报者需提交的材料:

《云南民族大学“教学名师”推荐表》、候选人附件材料(要求复印件装订成册,首附目录)。候选人附件材料内容包括: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考核情况证明、近5年教学工作量及教学质量评价证明材料、科研成果(以上材料均为复印件)、正式出版的教材、著作复印件(封面、目录、版权页及证明本人撰写部分的相关材料)。

4、光盘一张(含申报表、数码彩色照片一张,500字左右的个人介绍,500字左右的所属学科、专业文字介绍,15—30分钟讲课录像。讲课录像应能真实反映被推荐者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5、学校将在校级教学名师的评选基础上,向省教育厅及教育部推荐参加省级和国家级教学名师的评选。

(二)组织评选: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部按条件对学院推荐申报教学名师人员的材料进行汇总、审核,提交学校教学名师评审委员会组织评选。

(三)公示表彰:学校教学名师评审委员会评选出来的教学名师人选向全校公示7天后报学校审定予以表彰。

四、教学名师的管理

(一)教学名师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教学名师的日常管理。

(二)教学名师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将取消教学名师称号和相应待遇,追回已发的奖金和科研经费。

1、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在师生中造成不良影响;

2、当选后三年内学年岗位履职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3、弄虚作假,违反学术道德;

4、出现重大教学事故;

7.宜昌市中小学名师评选管理办法 篇七

为认真落实《城东区教育强区三年行动计划》和《城东区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促进学校均衡发展,促使年轻校长和教师尽快成长,实现让更多的学生接受更好的优质教育的目标,特制定我区评选“名师、名校长”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青海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促进专业型教师和教育型校长的成长,加大我区教师和校长队伍的培养力度,以“研究引领、学术涵养”为培训理念,造就一批师德高尚、思想先进、视野开阔、善于研究、勇于创新、在城东区乃至西宁市有较高知名度、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名师名校长队伍,充分发挥名师名校长在教育教学和管理中的示范、带领、辐射作用,全面提升我区两支队伍素质,促进我区教育优质均衡科学和谐发展。

二、遵循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注重实绩、群众认可的原则;坚持宁缺毋滥、动态管理的原则;坚持导向性、科学性、全面性、可操作性原则。

三、评选标准

(一)名师

1、城东区名师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必须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 人师表。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在教师、家长、学生中反响好,身心健康。

(2)掌握并积极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3)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近五年来平均每年达到72学时。

(4)具有专科以上学历。

(5)学校骨干教师且任一级教师5年以上。

(6)近五年来在学校考核中至少一次以上的优秀,其余为合格。

(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推荐:

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负有相关责任的;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违反考试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2、名师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

(1)对所任教学科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知识和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具有熟练、艺术地驾驭课堂的能力。

(2)教学经验丰富、有自己的教学特色,教学实绩在区属学校居领先水平。

(3)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掌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参与学科建设和课程改革,取得显著成绩。

(4)近三年来,在省级教育刊物发表本专业的研究论文3篇及以上(其中1篇为核心刊物)或编写出版教育专著(不含教辅材料);主持或参与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 在区级以上的范围上过2次以上公开课或示范课,或做过2次获得好评的区级以上专题讲座,或获得区级以上优秀课评比一等奖以上的教学奖。

(5)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能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对提高我区青年教师的政治思想、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有较大贡献;获得市级以上优秀教师、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学新秀之一的。

(二)名校长

1、任校长职务5年以上,工作实绩突出。

2、学校管理理念新,人文性管理突显,管理措施方法灵活,整体办学水平高,办学效益好。

3、善于发扬民主,团结协作意识强,学校各成员之间、学校与家庭、社会关系和谐,团结民主氛围浓厚,相互支持配合协调,工作效益高。

4、所在学校任职期间教学成绩总体上升;不仅为本校教师专业成长和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做出突出贡献,而且为区属学校提供可供借鉴的经验,知名度高。

5、在学目标考核中所在学校连续5年被评为区级先进学校,校长连续5年被评为区级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

6、清正廉洁,为人正派,具有开拓意识和创新精神,教师对校长的满意率达95%以上。

四、职责

(一)名师

1、成立名师工作室,有计划地指导培养3-5名青年教师,所培养的教师3年内在区级教学业务竞赛中至少有2人 获奖,或在市级及以上教学业务竞赛中至少有1人获奖。

2、必须担任本学科的教学任务,增强课程意识,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在区教研室的具体指导下,制定三年具有阶段性、科学性、可行性名师工作目标。

3、开展课题研究。针对教育教学中的问题,指导成员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室以论文、专著、讲座、公开课、研讨会、报告会、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促进学科教学理论建设,引领我区教育教学发展方向,且向全区推广,形成规模效应和社会效应。

4、每学期在校内听、评课不少于20节,上示范课不少于2节,在区级及以上范围内承担1次以上高质量的观摩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至少研读教育专著一本、并写出心得;撰写教学反思、优秀教学设计均不少于4篇;参加区级及以上培训(活动)2-3次;每年主动承担一定的教师培训任务和各类支教、送教下乡、讲学活动等2次以上,成效显著。

5、积极参与教育科研,承担区级以上课题研究任务。每年至少有1篇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获得市以上奖项或在公开刊物上发表。

6、规范档案管理,建立成员档案,进行信息化档案管理,记录成员成长足迹,为工作室的可持续性发展提供资源。

(二)名校长

1、成立名校长工作室,确立自身发展目标,制定周期内工作计划和研究项目。

2、承担教育局安排的工作室成员的培训、指导工作。通过“名校长工作室”的培养,提升成员的思想道德修养和 领导能力,拓宽教育视野,提高教育管理和创新能力,使成员的办学理念更加系统化、特色化,所在学校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有明显提高。

3、搭建优秀校长集中研修的平台。建立校长积极参与、合作研修与自主发展的工作机制,全面总结校长们的办学经验和思想,深入开展项目或课题研究。在周期内确定并开展至少一项课题研究,形成一定的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和学校管理研究成果,并在全区乃至更大范围产生积极影响。

4、指导成员做好学习记录、案例评析,总结管理方法、管理经验、管理模式,剖析其所在学校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帮助提出解决办法及实施方案。

5、培养期满时,指导成员完成个人专业成长报告,并公开发表至少1 篇研究论文。

6、带动和指导其他学校工作。以研讨会、报告会、名校长论坛、公开教学、现场指导等形式,每年承担至少2次主题展示活动,充分发挥工作室的示范带动作用。

五、评选实施步骤

1、初选。各校按照评选标准于2014年2月2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名师、名校长分类上报并填写相应申报表。

2、考核评定。由区教育局组织相关科室及专家分类评定考核,名师评定由教研室牵头,名校长评定由教育科牵头,评定时间为2014年2月底,考核时间为一年一次。

3、名师、名校长每三年考核评定一次,每次评定名师7名(语、数各2名,英语1名,其他2名),名校长2名。

六、组织与管理

1、区教育局负责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的领导管理、统筹协调,落实工作经费,积极为工作室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提供政策保障。

2、区教研室、教育科受区教育局委托,分别负责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的日常业务管理和考核评价工作,审核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工作计划,组织外出培训与考察学习,总结培训工作经验,负责在教育教学业务方面进行指导,参与工作室考核评价等工作。

3、名师、名校长工作室以三年为一个工作周期,在工作周期内实行过程性评估和任期届满终结性评估相结合。加强过程性管理,实施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及工作室主持人、成员及学员考核评价,并向区教育局提交考核报告和终结性评估报告。名师、名校长工作室每年要制定工作计划,进行工作总结,及时报告活动开展和工作进展情况,并收集整理过程性资料归档。

7、名师、名校长工作室考核对象为工作室主持人、成员及学员;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室自身建设情况、名师、名校长及成员作用发挥情况、学员培训学习效果情况、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及培训经验等。

8、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对象考核达到“优秀”等级者,予以表彰奖励;其中工作室考核为“不合格”者将摘牌取消;成员及学员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调整,同时可根据实际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任期届满时进行终结性评估,工作卓有成效的名师、名 校长经本人申请可继续命名、挂牌,对不能胜任工作或工作业绩不突出者,不再命名和授牌。

七、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为加强对名师名校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名师名校评定领导小组,组长为主管教育副区长,副组长由教育局局长及副局长兼任,成员为督导室、教研室及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

2、名师、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单位要为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在落实工作地点、保证工作时间和协调工作关系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将名师、名校长及成员完成工作室工作按每月2-4节计入工作量。

3、区教育局主管部门要为名师、名校长提供外出学习培训条件和机会,并建立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学习交流机制。

8.宜昌市中小学名师评选管理办法 篇八

一、教学设计

(一)能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维度确定教学目标。目标明确、具体、可行,体现学科、年段及学生认知特点。

(二)紧紧围绕教学目标和学情精选教学内容,正确理解和科学处理教材。内容安排合理,容量适当,重难点清晰。

(三)教学步骤清晰明了,循序渐进。教学结构完整,方法多样,具有鲜明的创新性,有利于促进学生主动参与和个性发展。

(四)板书设计简明、扼要,有利于学生把握重点,突破难点。

(五)作业设计体现差异性,学生有自主选择的空间。作业形式活泼,能与生活实践有机结合。

二、教学实施

(一)面向全体学生,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性,切实做好组织者、引导者、促进者的工作,将教师的引导与学生的自主学习有机结合。

(二)创设情境,营造民主、和谐、宽松的学习生态,师生互动多元,有效激发学习动机,提高学习效率。

(三)能针对不同层次与个性的学生,采用个别化的策略进行积极地干预。尤其关注学习困难或遭遇问题的学生,有切实可行的方法帮助他们获得提升,走出困境。

学习,学习共同体相互依赖度高。

(四)能从教师推荐的资源(网络图文资源、资料袋等)中自主选择、重组信息、发现规律,形成自己的见解并高质量表达。

(五)具有问题意识,提出的问题具有挑战性与独创性,能联系实际,及时迁移运用所学知识。

五、专业素养

(一)运用普通话教学,教学语言清晰、准确、简练、生动、逻辑严密,富有启发性和感染力。

(二)教态亲切、自然、大方,非言语行为呈现合理。

(三)富有教学机智,课堂调控能力强,做到因势利导,顺学而教。

(四)知识储备和文化积淀丰厚,专业功底扎实,无知识性错误。书写规范,工整,美观。

六、技术标准

优课的视频制作符合附件3的要求。

3.录音设备:使用多话筒录音,保证教师和学生发言的录音质量。

4.后期制作设备:使用相应的非线性编辑系统。

(五)多媒体课件的制作及录制

教师在录制前应对授课过程中使用的多媒体课件(PPT、音视频、动画等)认真检查,确保其文字、格式规范,没有错误,符合拍摄要求。

在拍摄时应针对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拍摄方式,确保成片中的多媒体演示及板书完整、清晰。

二、后期制作要求

(一)片头与片尾

片头不超过5 秒,内容包括:课程名称、年级、上/下册、版本、教师您的工作单位和主讲教师姓名等信息。

片尾包括制作单位、录制时间等信息。

(二)质量要求 1.视频

(1)稳定性:全片图像同步性能稳定,无失步现象,图像无抖动跳跃,无马赛克,色彩无突变,无丢帧,卡帧、跳帧和破帧现象,编辑点处图像稳定。无明显杂波。

(2)亮度与清晰度:全片图像明暗度适中,人物表情清晰,

(2)分辨率设定为 1024×576的,请选定 16:9。5.视频帧率:25帧/秒。6.扫描方式:逐行扫描。

(二)音频压缩格式及技术参数

1.音频压缩采用AAC(MPEG4 Part3)格式。2.采样率48KHz。

3.音频码流率128Kbps(恒定)。4.必须是双声道,必须做混音处理。

(三)封装

采用MP4封装。文件大小不超过700M。

四、提交方式

9.宜昌市中小学名师评选管理办法 篇九

徐州市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评选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名师工程”评选工作,激励广大中小学教师(校长)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加快徐州教师精英团队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徐州市“名师工程”实施意见》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评选范围和对象

徐州市名教师、学科带头人的评选范围和对象是:全市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职业中学、高等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民办学校、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的在职在岗教师。其中,195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申报名教师应为“青蓝工程”培养对象。

徐州市名校长的评选范围和对象为上述学校的现任校长。第二条

评选条件

市名教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是我市为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校长)而设立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称号。市名教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育教学和管理的专家。名教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一)徐州市名教师

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成绩显著;近3年来,所指导、培养的青年教师中有2人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奖、学术奖、论文奖,并取得突出教学成果,或有教研成果发表(市级及以上)。

5、具备与本人现任教师身份相对应的教师资格,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5年并具有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小学(幼儿园)教师须有5年、中学(中专)教师须有3年以上高级职务任职经历。中学教师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小学教师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196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小学教师申报名教师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中小学教学研究机构中教研员申报市名教师在具备上述条件基础上,还须具备下列条件:(1)担任教研员前,是所教学科的优秀教师,任教研员后,仍坚持参加中小学教学、上示范课和公开课等教学活动。(2)具有先进教学理念,教育教学改革思路清晰,成果显著,任教学科在同类市、县、区成绩处于领先地位。

(二)徐州市名校长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品德高尚,公正廉洁,作风民主,团结协作,6、担任正、副校长5年以上,其中任正校长3年以上,中学校长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和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小学校长具备小学高级教师职务,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小学校长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196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小学校长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徐州市学科带头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师职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敬业爱生,为人师表,明礼诚信,工作取得较好成绩。获县级综合奖励(市级单项奖),或在近5年内有1次考核优秀。

3、教育教学理念新,教学工作量足,教学水平在本学科领先,教学成绩在任教学校名列前茅,获市级评优课二等奖(省级评优课三等奖),或市级现代教学技能(教学基本功)大赛个人全能二等奖。

4、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近5年来,正式出版过有一定学术价值的教育教学专著(合著必须撰写1/4以上内容),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教育教学、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过1篇市级、2篇省级及以上论文(或3篇市级、1篇省级及以上论文);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中的教研人员需提供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4篇以上。主持或参与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参与者应为省级以上课题子课题负责人,且有子课题

测评;校级领导应选择本校教职工及同类型学校的校级领导进行测评,人数应不少于本校教职工总数的4/5。同意票数均须超过2/3方可推荐。民意测评通过者,经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学校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正式推荐。名校长可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提名,也可由基层学校提名,并按上述办法进行推荐。

(三)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社会事业)局(企事业办学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初审,由推荐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对正式推荐人选逐个进行全面考核,主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专家听课、查看备课记录、个别谈话、调查访问、民意测评等方式进行考核审查,并经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按分配名额向市教育局推荐。

(四)市教育局主管部门对各单位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核,组织考察组深入县(市)区、学校进行考察后,提交“市名教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局务会研究确定,并报市政府备案。

(五)被评为名教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的,授予称号,颁发证书,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条

评选的政策要求

(一)名教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评选对象,重点是长期在中小学第一线承担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工作、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和校长。在推荐评选过程中,要破除“论

间计算,均以市教育局当年评选通知发文日期为止。

(五)办理退(离)休手续或已到法定退(离)休年龄(至评选通知发文之日止)但尚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教师(校长),不在推荐评选范围。

第六条

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坚持标准,按照评选程序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选质量。

(二)县(市)、区成立的名教师(校长)推荐小组,由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教育教学专家、特级教师、名教师(校长)等有关人员组成,其中教育教学专家、特级教师、名教师(校长)不得少于总人数的60%。推荐小组人数为9-11人。

(三)凡在申报工作中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审推荐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有关责任人责任,视情给予相应处分。

(四)要加强对名教师、名校长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总结推广他们教书育人的好经验、好作风,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为促进徐州教育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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