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考试违规违纪处理规定

2024-06-30

中共陕西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考试违规违纪处理规定(精选7篇)

1.中共陕西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考试违规违纪处理规定 篇一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管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规范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是指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者由其会同有关行政部门确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举行的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关的考试、职业准入资格考试和职业水平考试。

本规定所称应试人员,是指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参加考试的人员。本规定所称考试工作人员,是指参与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包括命(审)题(卷)、监考、主考、巡视、评卷等人员和考试主管部门及考试机构的有关工作人员。

本规定所称考试主管部门,是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有关行政部门以及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考试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或者学会等。

本规定所称考试机构,是指经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各级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单位。

第四条 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

第五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监督。各级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考试管理权限依据本规定对考试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地方各级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依据本规定对应试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其中,造成重大影响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由省级考试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考试机构或者由省级考试机构进行认定与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相应行业的考试主管部门。

第二章 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第六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三)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的;

(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五)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六)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

(七)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

(八)在考试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

(九)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其中有第(三)项至第(八)项行为之一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三)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四)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

(五)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六)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七)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八)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收、发送与考试相关信息的;

(九)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八条 应试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视情节轻重,按照本规定第六条或者第七条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他人;

(四)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第十条 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第三章 考试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第十一条 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其继续参加当年及下一考试工作,并由考试机构、考试主管部门或者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处分:

(一)不严格掌握报名条件的;

(二)擅自提前考试开始时间、推迟考试结束时间及缩短考试时间的;

(三)擅自为应试人员调换考场或者座位的;

(四)提示或者暗示应试人员答卷的;

(五)未准确记录考场情况及违纪违规行为,并造成一定影响的;

(六)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考场秩序混乱或者所负责考场出现雷同试卷的;

(七)未执行回避制度的;

(八)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 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试机构、考试主管部门或者建议有关部门将其调离考试工作岗位,不得再从事考试工作,并给予相应处分:

(一)因命(审)题(卷)发生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或者取得相应证书的;

(三)因失职造成应试人员未能如期参加考试,或者使考试工作遭受重大损失的;

(四)擅自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带出考场或者传给他人的;

(五)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的;

(六)擅自更改、编造或者虚报考试数据、信息的;

(七)泄露考务实施工作中应当保密信息的;

(八)在评阅卷工作中,擅自更改评分标准或者不按评分标准进行评卷的;

(九)因评卷工作失职,造成卷面成绩错误,后果严重的;

(十)指使或者纵容他人作弊,或者参与考场内外串通作弊的;

(十一)监管不严,使考场出现大面积作弊现象的;

(十二)擅自拆启未开考试卷、答题纸等或者考试后已密封的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等的;

(十三)利用考试工作之便,以权谋私或者打击报复应试人员的;

(十四)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 考试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有关规定,造成在保密期限内的考试试题、试卷及相关材料内容泄露、丢失的,由相关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处理程序

第十四条 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当场发现的,考试工作人员应当查实情况、如实记录,收集、保存相应证据材料,当场告知其记录内容,并要求本人签字,拒绝签字的,由两名考试工作人员如实记录拒签的情况。违纪违规记录经考点负责人签字认定后,报送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

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使用的物品,应当填写收据暂留保管。

第十五条 在评卷工作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根据评卷专家组意见认定为作弊试卷,并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同一科目试卷答案文字表述、主要错点高度一致,或者错同数量达到一定比例的(即雷同试卷);

(二)未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三)有第六条第(三)项、第(五)项所列情形的。

第十六条 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在对违纪违规的应试人员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复核违纪违规事实和相关证据,告知应试人员作出处理决定的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试人员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的,由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制作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及时送达被处理的应试人员。

第十七条 被处理的应试人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八条 考试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考试工作人员因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分不服的,可以依法提出申诉。

第十九条 有本规定所列违纪违规行为并受到相应处理的人员,省级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按照本规定2年内或者3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期限,应当自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之日起,按周年计算。

被处理的应试人员可以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报名,但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人事部2004年10月20日颁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同时废止。

2.中共陕西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考试违规违纪处理规定 篇二

处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第一节 指导思想、适用范围和原则

第一条 为建立中国铝业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管理与公司职工依法维权相结合的监督约束机制,规范对职工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促进公司科学发展,依照《公司法》、《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铝郑州企业所属各单位及子公司,与中铝郑州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的全体职工。由中铝公司总部任命的领导人员,按中铝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依照本规定进行处理。国家和上级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条 对违纪违规职工的处理,应当坚持“谁管辖、谁处理”的原则。

对违纪违规职工的处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 1 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对违纪违规职工的处理,应当与其违纪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的原则。

对违纪违规职工的处理,应当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规、手续完备的原则。

第二节 处理的方式

第五条 对违纪违规职工的处理方式分为:

(一)批评教育。包括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二)问责处理。包括责令检查、停职检查、责令辞职、免职。

(三)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条 批评教育、问责处理和纪律处分都是对职工追究责任的方式和手段。

批评教育适用于违纪违规情节轻微的情形。

问责处理适用于不够纪律处分,但涉及领导干部、影响较坏的情形。

纪律处分适用于确有违纪违规事实,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情形。

第七条 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的适用对象为全体职工。问责处理的适用对象为公司总部、板块公司处以上干部和实体企业中层以上干部(以下简称领导人员)。

问责处理可单独使用,也可与纪律处分合并使用。第八条 责令检查,是指责令领导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做出检查;停职检查,是指临时停止领导人员所担任的职务;责令辞职,是指责令领导人员辞去所担任的职务;免职,是指免去领导人员所担任的职务。

降级,是指降低职级(岗级);撤职,是指撤销有领导职务职工的现任职务。

第九条 受问责处理的职工,取消当年评选先进或优秀人才资格。

受停职检查处理的职工,在停职检查期间,职级和薪酬待遇不变。

受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职工,职级不变,改任非领导职务,薪酬待遇按所在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两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领导职务。

第十条 纪律处分的影响期间分别为:警告、记过、记大过影响期间为半年;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影响期间为一年。

受纪律处分的职工在处分期间内不得评选先进或优秀人才,不得列为后备干部,不得提高工资档次,不得晋升职级。受降级处分的,降低一个职级(岗级)。

受撤职处分的,降低两个职级。无相应岗位的,由所在单位安排临时工作,根据其所从事的工作发给适当的劳动报酬。

受留用察看处分的,其所担任的一切职务自然撤销,按企业所属地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受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的,所在单位同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十一条 受纪律处分(除解除劳动合同外)的职工,在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没有再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处分自动解除。职工在处分期间有重大立功行为且受到政府部门或公司总部表彰的,原处分决定单位或上级单位可直接做出提前解除处分决定;处分解除后,其评选先进、推荐后备干部、晋升职务、提高工资档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受到降级、撤职处分的,处分期满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和原待遇。

受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的,三年内不得录用,三年后重新录用的,不得担任职能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不得从事重要、关键岗位的工作;重新录用后再次违纪违规受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的,一律不得再录用。

第十二条 职工违纪违规应受到降级、撤职处分的,在 决定处分时,本人职级发生变化的,在现任职级上降级或撤职。

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在给予其撤职处分时,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职。

第三节 处理的运用规则

第十三条 对违纪违规职工,应综合考虑违纪违规情节、违纪违规后果和认错态度等因素,判定情节轻重后作出处理决定。

职工的违纪违规行为可分为情节较轻、较重及严重三种。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问责处理;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或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留用察看或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第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分则中规定的两种及以上违纪违规行为,需给予处理的,应当合并处理,按应当受到的最高处理加重一档给予处理。

第十五条 职工违纪违规应受到处理的,在处理决定作出前已经退休(不含内退)的,不再给予处理。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理:

(一)主动交代本人违纪违规问题的;

(二)主动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的违纪违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三)主动上交违纪违规所得或者赔偿损失的;

(四)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五)被调查期间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或者加重处理:

(一)在共同违纪违规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

(二)拒不退还违纪违规所得或者拒绝赔偿损失的;

(三)强迫、唆使他人违纪违规的;

(四)伪造、销毁、隐匿、转移证据材料的;

(五)串供或者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六)包庇同案人员或者打击报复检举人、证人及其他人员的;

(七)有其他干扰、妨碍组织调查行为的;

(八)处分期间内发生新的违规违纪行为,需给予处分的。

第十八条 具有规定的从轻或者从重处理情节的,在相应的处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或者较重的处理。

具有规定的减轻或者加重处理情节的,在相应的处理幅度以外,减轻或者加重一个处理档次给予处理。

第十九条 单位或部门违纪违规的,根据个人在违纪违规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理。

第二十条 单位或部门违纪违规中,有关责任人员的区 分:

(一)直接责任者,是指对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及造成的后果起直接或决定性作用的人员。

(二)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对其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及造成的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对其处理的标准,一般应比直接责任者低1至2个档次。

(三)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应参与决定的事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对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及造成的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人员。对其处理的标准,一般应比直接责任者低2至3个档次。

第二十一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违反本规定受到处理的,建议所在党组织给予相应的党纪处理。

第四节 对犯罪职工的处理

第二十二条 职工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一律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其中因过失犯罪被宣告缓刑的,视情节给予撤职、留用察看或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第二十三条 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判构成犯罪但免予刑事处罚或被判处管制、拘役的,视情节给予撤职、留用察看或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第五节 附加处理第二十四条 对受纪律处分的职工,应当扣减其当年的绩效工资或奖金。受警告处分的,扣减其当年百分之五的绩效工资或奖金;受记过处分的,扣减其当年百分之十的绩效工资或奖金;受记大过处分的,扣减其当年百分之十五的绩效工资或奖金;受降级处分的,扣减其当年百分之二十的绩效工资或奖金;受撤职处分的,扣减其当年百分之二十五的绩效工资或奖金;受留用察看处分的,扣减其当年百分之五十的绩效工资或奖金;受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的,扣减其当年百分之百的绩效工资或奖金。

第二十五条 职工违纪违规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应当责令清退;职工因违纪违规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令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对违纪违规职工的附加处理,由人事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办理。

第六节 调查处理的权限和程序

第二十七条 公司各级监察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程序对违纪违规行为负有调查处理的职责和权力。尚未设立监察部门的,由实际履行监察职能的部门负责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

上级监察部门发现应由下级监察部门调查处理的违纪 违规行为,可责成下级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必要时也可直接调查处理。

人事、财务、审计等职能部门若发现职工有违纪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向同级监察部门提出调查处理建议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第二十八条 对职工的违纪违规行为,由监察部门组织或委托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初步核实。经初步核实,认为存在违纪违规事实,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违纪违规事项,由监察部门负责立案调查,其他有关职能部门配合。

第二十九条 在立案调查中,监察部门认为被调查人在职或继续履行职责可能出现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在报请总经理会议等具有处理决定权的机构(组织)审议批准后,可暂停其职务。

第三十条 对违纪违规职工给予批评教育,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对需要调查处理的事项进行初步核实;

(二)经初步核实,认为存在违纪违规事实,需要给予批评教育的,由监察部门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后办理。

第三十一条 对事实清楚的,监察部门在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后,可不经过初步核实,直接给予批评教育。

第三十二条 对违纪违规职工给予问责处理,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对需要调查处理的事项进行初步核实;

(二)经初步核实,认为存在违纪违规事实,需要给予问责处理的,由监察部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三)由总经理会议等具有处理决定权的机构(组织)对处理意见进行审议,作出处理决定;

(四)将处理决定以书面形式送达有关单位和被问责人,并在一定范围内宣布;

(五)人事部门将处理决定等材料存入职工人事档案。第三十三条 对违纪违规职工给予纪律处分,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对需要调查处理的事项进行初步核实;

(二)经初步核实,认为存在违纪违规事实,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办理立案手续;

(三)对被调查人员违纪违规事实做进一步调查,包括收集、查证有关证据材料,并形成案件调查报告;

(四)将调查认定的违纪违规事实告知被调查人,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并采纳其合理意见;

(五)监察部门根据调查认定的违纪违规事实提出处分意见;

(六)由总经理会议或具有处理决定权的机构(组织)对处分意见进行审议,作出处分决定;

(七)将处分决定以书面形式送达有关单位和受处分人,并在一定范围内宣布;

(八)人事部门将处分决定等材料存入职工人事档案。第三十四条 受到问责处理或纪律处分的职工,如对处理(处分)决定不服,可自收到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监察部门提出申诉。上一级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受理并复核,并在接到申诉六十日内将复核决定书面答复申诉人。在上一级监察部门未作出改变原决定以前,仍然按照原决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对违纪违规职工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的,应征求工会组织意见,工会组织可依法协助受处分职工提出申诉或劳动仲裁。

第三十六条 板块公司、实体企业的违纪违规职工处理情况,应按照管理权限于每季度末向上级监察部门报备。

第二章 分则

第一节 违反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 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违规操作、违章施工、违章指挥,或者不按照技术标准、质量要求进行生产,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工作不负责任,致使国家、企业财物被非法侵吞、盗窃、诈骗、丢失、损坏、变质、浪费的;

(三)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给国家、企业消费者利益造成危害的;

(四)违反计量法规和企业有关制度,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伪造计量数据、利用计量器具作弊的;

(五)弄虚作假,谎报业绩,骗取奖励的。

第三十八条 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健康保障方面,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交通和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致使人员伤亡;或者发生爆炸、火灾、翻车、建筑物倒塌、有害物质泄露、原材料流失、设备损坏、产品报废以及其他事故的;

(二)不认真执行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导致环境破坏、污染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不认真执行健康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导致放射性污染、急性职业病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在组织生产活动时,缺乏周密布置,对可能发生的问题未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导致严重后果的;

(五)在事故发生后,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本来可以避免的损失未能避免或者致使损失扩大的;

(六)对事故隐瞒不报或谎报,或者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三十九条 在签订、执行合同的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违反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受到国家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

(二)不了解对方资信情况,盲目与之签订合同,或者擅自改变合同,或者未签订合同即预付货款,致使国家和企业遭受经济损失的;

(三)违反规定,未经授权或批准,擅自超越权限签订合同,给企业利益造成危害的;

(四)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合同不能履行,被对方追究违约责任,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发现对方违约给企业利益造成危害,不及时加以纠正、制止,或者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企业利益加以保护,致使企业遭受经济损失的。

第四十条 在产品营销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从事产品营销活动,被国家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

(二)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致使被消费者索赔或者被国家行政执法机关处罚的;

(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有害产品,给用户或消费者造成财产损失、人身伤害,使企业声誉和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

(四)不对市场进行调查,或者未经批准,盲目经销,给企业造成损失的。

第四十一条 在物资采购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购进假冒伪劣产品以及其它不符合规定标准商品的,或者购入商品的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的;

(二)发现购进的商品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不及时采取措施,以致延误索赔期的;

(三)购入商品的数量超过实际需要,造成严重积压、浪费、变质、失效的;

(四)违反关于招标投标、电子商务管理方面的法规及企业有关规定购买商品的。

第四十二条 在技术引进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因提供虚假论证材料,使不应引进的技术得到批准的;

(二)盲目引进,造成引进技术长期闲置,或无法使用的;

(三)引进技术的性能或指标达不到规定要求,给企业造成损失的。第四十三条 在统计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拒报、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

(二)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三)屡次错报统计资料,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领导人员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或强令、授意统计部门、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

(五)对拒绝、抵制篡改统计资料或者拒绝、抵制编造虚假数据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的。

第二节 违反财务、资产和投资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四十四条 在会计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或私设会计账簿的;

(二)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三)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

(四)不按照规定建立、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接受监督或不如实向监督管理部门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情况的;

(五)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会计资料的;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 15 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会计资料的;

(六)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会计资料的;

(七)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行为的会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第四十五条 在财务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转移、截留国家和企业收入,收入支出不纳入本单位财务账内,或者私设“小金库”的;

(二)以联营合资、兴办其他产业或建立其他经济实体等方式,非法转移利润的;

(三)违反规定,坐收坐支或搞资金体外循环的;

(四)隐瞒资产不入账,造成账外资产的;

(五)虚报冒领,骗取专项拨款或补贴的;

(六)将公款以个人名义存放的;

(七)在收益分配中,侵占企业资产收益的;

(八)违反规定抽逃资本金或擅自冲减资本金的;

(九)不按规定进行成本核算,随意核销费用,乱挤乱摊成本的;

(十)财务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账目管理混乱的。第四十六条 违反国家票据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不按照规定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发票,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二)故意使用伪造、变造、虚假的票据的;

(三)签发空头支票或者故意签发与预留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四)签发无可靠资金来源的汇票、本票,骗取资金的;

(五)在开具票据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六)冒用他人的票据,或者故意使用过期、作废的票据,骗取财物的;

(七)付款人同出票人、持票人串通,骗取财物的。第四十七条 违反资产管理工作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在资产重组、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赁、联营或者与外商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以及向境外投资过程中,将国家资产或本企业资产非法转移到个人或其他企业名下的;

(二)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串通作弊,致使资产评估结果失实,给国家或企业造成损失的;

(三)不按规定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不如实填报报表,隐瞒真实情况,致使国有资产或企业资产流失的;

(四)违反规定,低价出售、低价折股、无偿处置国有 资产或企业资产的;

(五)违反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规定,擅自泄露、转让重大科研成果,造成国家或企业知识产权流失的;

(六)违反有关土地和房地产管理的规定,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

(七)对国有资产或企业资产的管理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

第四十八条 在涉及资金运作的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个人或少数人决定、进行大额度资金运作,或者违反报批规定及程序进行资金运作的;

(二)违反规定对外投资、融资、参股、借款的;

(三)违反规定对外提供经济担保的;

(四)违反规定在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在境外金融机构存款或变相存款的;

(五)违反规定出让银行授信额度、为他人代开信用证的;

(六)违反股票、债券、外汇及其他有关金融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

(七)违反规定进行期货交易的;

(八)违反规定进行委托贷款,或者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理财的;

(九)违反资金授权管理制度,越权授权办理资金支付的。

第四十九条 在投资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未履行规定的投资决策程序的;

(二)对投资项目未进行必要、充分可行性研究论证的;

(三)越权审批或者擅自立项扩大投资规模和生产经营规模的;

(四)未履行规定程序超概算投资的;

(五)对投资项目未进行有效监管,发生损失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

(六)以个人名义使用企业资金从事投资业务的;

(七)故意将投资业务化整为零分解报批或备案,从而规避监督和审批权限规定的;

(八)在从事投资业务中与有关方恶意串通,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

(九)违规擅自批准投资业务或以权谋私,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

第五十条 在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预结算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在没有基础资料的情况下,擅自批准或决定进行工程设计;对违反工程建设设计规范做出的错误设计,未经审核就擅自批准;将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交给不具有相 应资质、资格的单位或个人;未按程序审批而随意变动设计方案的;

(二)在施工中不遵守规定,没有设计图纸,擅自同意施工;违反程序,擅自修改已批准的设计方案或技术规格、图纸;将施工任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资格的单位或个人的;

(三)违反有关规定,将工程项目发包、转包、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

(四)违反工程建设预结算管理规定,工作失职,或者弄虚作假,导致企业利益受到损害的;

(五)违反施工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或者不按照技术要求施工,造成工程隐患,导致事故发生的;

(六)在施工、验收工作中,对工程项目不进行严格的质量监督、管理和检查,放任损害企业利益行为发生,导致严重后果的。

第五十一条 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对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予招标,或者采取将项目化整为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

(二)参与招标的人员透露标底,或者泄露其他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三)参与招标的人员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企业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四)招标单位或个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或者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全部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

(五)编制招标文件故意列入歧视性条款或具有倾向性的技术条款,影响招标工作公正进行的;

第三节 违反政治、组织、人事纪律及其他

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五十二条 违反政治纪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违反法律规定组织参加集会、游行、示威、募捐、签名等活动,组织参加制作、散布反对政府的宣传品,或者以提供财物等方式支持反对政府活动的;

(二)组织、参加民族分裂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三)组织、参加严重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的罢工活动;

(四)组织、参加邪教组织或者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非法组织的。

第五十三条 拒不执行上级机构的规定,或者制定与上级机构颁发的规定相违背的内部规定,并且予以实施的。

第五十四条 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组织任免、分配、调动、交流决定的。

第五十五条 领导人员在组织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决策严重失误,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

(二)对本单位、本部门发生的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失于监督,或者发现问题不制止、不纠正、不查处或拖延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对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问题处置失当,致使矛盾激化,造成罢工或者其他重大事件,严重影响生产经营以及社会正常秩序的,或者在发生重大事件时不及时解决,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作为出资者代表对控股或参股公司中损害本企业利益的行为失察或者发现后不予及时反映和制止,或者超越授权范围行使职权,使本企业权益受到损害的。

第五十六条 在选拔任用管理人员的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不按提拔任用条件、任职资格和工作程序选拔任用管理人员的;

(二)透露领导班子或人事管理部门酝酿、讨论人事任免情况的;

(三)在人事考察工作中敷衍塞责或者隐瞒、歪曲事实真相的;

(四)在选拔任用工作中,利用职权对他人打击报复或者营私舞弊的;

(五)采取请客送礼、谎报业绩、拉票贿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非法手段,为本人或为他人谋取职务的;

(六)工作失职,造成用人失察或者失误的。第五十七条 在职工的调动、分配、晋级、调资、付酬、奖励、处罚、考核、考试、招聘、录用、职称评定、在职培训以及在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管理工作中,违反国家或公司有关规定,或者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第五十八条 违反国家关于劳动用工的法律、法规以及企业有关制度,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给职工的经济利益、人身安全、身心健康造成损害的。

第五十九条 违反国家信访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组织、串联、煽动集体上访,影响社会、企业和谐稳定的。

第六十条 违反保密制度,失密、泄密、窃密的。第六十一条 在监察、审计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拒绝或者故意拖延提供与监察、审计事项有关资料的;

(二)提供虚假资料,或者转移、隐匿资产,干扰阻碍监察、审计的;

(三)隐瞒或虚报财务收支及与监察、审计事项有关经济活动情况的;

(四)拒绝对监察、审计部门所提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的;

(五)拒不执行监察、审计决定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审计建议的;

(六)监察、审计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营私舞弊的,或利用监察、审计职权打击报复的。

第六十二条 违反外事纪律及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在国(境)外期间,触犯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或不尊重当地的宗教习俗,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涉外活动中违背国家政策或者损害国家尊严、利益的;

(三)未经授权擅自代表公司与外方达成口头或书面协议的;

(四)临时出国(境)团组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擅自变更路线的;

(五)违反规定办理出国手续,或者擅自组织出国(境)考察、学习、培训团组的;

(六)发现在国外工作的人员出走不归,不及时采取措施,不向上级部门报告,或者为出走人员出走提供方便条件的。

第六十三条 违犯劳动纪律和工作纪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擅离职守,贻误工作的;

(二)经常迟到、早退、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三)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调度和管理,影响生产或工作的;

(四)在生产岗位或工作岗位打架斗殴,寻衅闹事,影响生产或工作正常进行的;

(五)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私人事务,或者利用单位的设备、材料以及其他条件为个人创收的。

第四节 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行为

第六十四条 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的。

第六十五条 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谋取私利,有以下行为之一的:

(一)私自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从事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入股;或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二)接受或者索取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不正当利益;

(三)违反规定兼任下属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的领导职务,或者经批准兼职的,擅自领取兼职工资或者其他报酬;

(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五)利用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

第六十六条 违反国家和公司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接受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宴请或者营业性娱乐、健身活动的;

(二)将应该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在本单位、下属单位或其他关联业务单位报销的;

(三)本人及亲属接受下属单位或关联业务单位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的;

(四)用企业资产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借婚丧喜庆、患病事宜敛财的;

(五)违反规定建房、购房,或在其中侵犯企业和职工集体利益的。

第六十七条 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其他亲友以及身边工作人员的;

(二)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学习、培训费用的;

(三)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出国(境)旅游、探亲、留学、定居,索取或者接受资助的;

(四)为配偶、子女及其他有利益关系的人经商办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谋取利益的;

(五)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的;

(六)将国有资产委托、租赁、承包给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友及其他有利益关系的人经营的;

(七)按规定本人的配偶、子女应当实行任职和公务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第六十八条 侵犯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在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中违反民主管理制度,谋取私利的;

(二)按照规定应当公开、公示的事项而未公开、公示的;

(三)在职工利益分配中,不依据有关规定,暗箱操作、有失公平的;

(四)为谋求业绩,违反劳动、安全、社会保障等法律法规,忽视职工安全卫生保护,危害职工生命、健康的。

第六十九条 奢侈浪费、违反职务消费的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违反规定购买或者更换小汽车、新建和装修办公楼、添置高档办公用品的;

(二)用公款支付或者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购置住宅、住宅装修、物业管理等生活费用的;

(三)超过规定标准报销差旅费的;

(四)使用信用卡、签单等形式消费,不提供原始凭证和相应情况说明的;

第七十条 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将国有资产或企业资产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出售、折股、转让或无偿处置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

(二)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收购其他企业或个人的资产的;

(三)擅自抵押、担保、委托代理的;

(四)以个人名义用企业资产、资金、技术、专利注册公司或投资参股的;

第七十一条 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

(一)贪污、侵占、私分公共财物的;

(二)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或者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的;

(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以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予回扣、手续费的;

(四)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

(五)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和企业规定,索取或者收受各种名义上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或私分的;

(六)通过他人的职务行为,为第三人谋利,从中索取或收受财物的;

(七)收受下属单位和关联业务单位现金、贵重物品和有价证券的。

第五节 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及妨害企业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七十二条 违反社会主义道德或妨害企业管理秩序,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有包养情人、通奸行为的;

(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

(四)嫖娼、卖淫、组织卖淫或为卖淫提供场所等便利 条件的;

(五)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参加赌博,赌资较大或影响恶劣的;

(七)违反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的;

(八)搞封建迷信活动,扰乱生产、工作、社会生活秩序或骗取财物的;

(九)盗窃公私财物的;

(十)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以及诬告、陷害他人的;

(十一)以殴打、体罚、非法拘禁等方式,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

第三章 附 则

第七十三条 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后,公司总部、板块公司、实体企业方能实施本规定。

第七十四条 公司境外企业应当依照所在国(地区)的法律法规,参照本规定,依法制定本企业职工违纪违规处理规定。

第七十五条 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涉及职工违纪违规处理 30 的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七十六条 本规定发布前,已结案的案件如需进行复核的,适用原有规定;尚未办结的案件,适用本规定。

第七十七条 本规定未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照本规定给予处理。

3.中共陕西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考试违规违纪处理规定 篇三

经济管理专业复习重点

一、名词解释

1、管理的人本性:任何管理都要以人为中心,把提高人的素质、处理人际关系、满足人的需求、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性的工作放在首位。

2、管理的创新性:管理本身是一种劳动,不仅能参与创造价值,而且能够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创造新的生产力。

3、管理主体:是管理活动中按一定规则建立起来,掌握并实施公共权力的国家机构体系。

4、管理的战略观念:指管理主体在管理实践中从全局和长远出发,对管理客体和管理过程进行总体谋划的管理观念体系。包含全局性观念、综合性观念、长远性观念、创新性观念。

5、协调:指管理者对管理活动中各个要素之间的问题和关系进行协商和调节,使之相互配合,步调一致地实现管理目标的活动。

6、激励:指管理者通过各种方法去激发人的动机,使人产生一种内在的动力,迸发积极性和创造性,朝着组织确定的目标奋发努力的过程。

7、国内生产总值(GDP):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

8、金融监督:指中央银行对货币流通和资金融通状况的监测、预警和督导。

9、财政政策:指一国政府行为为实现一定的宏观经济目标而调整财政收支规模和收支平衡的指导原则及其相应的措施。

10、货币政策:是指中央银行为实现其特定的宏观调控目标而采取的各种控制和调节货币供应量及利率,进而影响宏观经济的方针和措施的总和。

11、“精神革命”:泰罗认为工人和雇主双方必须认识到提高劳动生产率对双方都有利。为此要解决管理部门和工人的良好合作关系,共同为提高劳动生产率而互相合作。

12、例外原则:是指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把一般的日常事务授权给下级管理人员去处理,而自己保留对例外事项的决策权和控制权,如有关企业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人事任免权等。

13、行为科学:是指应用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及其它相关学科的成果,来研究管理领域中人的行为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规律性的一门科学。研究人类行为产生的原因及人的行为动机的发展的变化规律,目的在于有效调动人们的积极性,推动人们努力实现组织目标;研究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群体、群体与群体的关系,目的在于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使人们的主观能动性得到充分的发挥。

14、非正式组织:以感情逻辑为标准,要求遵循人群关系中形成的不成文的非正式的行为准则,并强调它与正式组织相互依存,对生产效率有很大影响。

15、公平理论:美国行为科学家亚当斯提出来的一种激励理论。侧重研究工资报酬分配的合理性、公平性及其对职工生产积极性的影响。认为对一个职工的激励是他的投入对报酬砼他了解的其他职工的投入对报酬的比率的函数。

16、“诱因”:是指组织为了补偿个人牺牲而提供的各种刺激,包括物质、社会(威望、权力、参与决策等)。“牺牲”:是指个人为实现组织的目标而提供服务、时间等。

17、系统:是处于一定的相互关系中的与环境发生关系的各组成部分的总体。集合性、相关性、目的性、层次性、整体性、环境适应性。

18、权变理论:是指以系统观点为依据,研究一个组织如何根据所处的内外部环境可变因素的性质,在变化的条件下和特殊的情境中,采用适用的管理理论和技术,提出最适合于具体情境的组织设计和

管理活动的一种管理理论。

19、“经济人”:人是理性的动物,追求经济上的利益,会由于经济的激励而为达到组织的目标努力工作,同时自己也达到满足。

20、“社会人”:不仅是单纯追求经济收入的“经济人”,而且追求人与人之间的友情、安全感、归属感和受人尊敬等。必须从社会、心理方面寻找提高工人劳动生产率的方法。

二、简答题

1、什么是管理的目的性?

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制度,推进国际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管理主体在管理过程中能够其主动支配作用的条件。

①具有一定的权力,即支配权、职权、公共权力、影响权。

②具有一定的能力,即协调、控制能力,组织、指挥能力,影响、号召能力。

③管理主体要在管理活动的各要素中处于主导地位。

3、管理客体的人的特性与作用。

管理客体的人的特性主要表现在个性、社会性、能动性。

作用表现:是管理决策的参与者与执行者;反馈信息的原发者和传递者;管理文化的创造者和体现者。

4、经济系统与其他系统的区别

重要区别是具有生产性,是生产物质产品、创造物质财富的系统。使生产为人民造福,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需要。

5、权变思想在管理中的作用。

①有利于管理思想的不断更新

②有助于指导管理者的管理实践活动

③有利于管理理论的不断完善。

6、从上个世纪90年代以后,党的十四大到十八大,都提出了要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种基本经济制度被界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我国经济之所以走得快,走得稳就是因为既有公有制又有非公有制这两条腿。

7、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搞好宏观调控的必要性

①为了弥补“市场缺陷”,有必要搞好宏观调控。

②为了维护市场秩序,有必要搞好宏观调控。

③为了维护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有必要搞好宏观调控。

④为了维护公正分配和国家整体利益,有必要搞好宏观调控。政府的调控既不能越位,也不能缺位。市场的作用既要发挥,又要加以驾驭和调控。

8、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

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9、影响社会总需求的因素

社会总供给水平、货币供应量、财政收支状况、价格水平、人均收入水平、对未来经济发展和经济水平的预期。

10、经济周期中复苏阶段的主要特征

市场逐步活跃,生产持续恢复,物价稳步攀升,资本周转加快,利润不断增加,就业日益增多。

11、现代企业管理理论的主要特征

理论研究中充分吸收和运用了现代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如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运筹学及电子计算机。对于管理理论的研究不在局限于一些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或其他专家,形成了一只庞大的职业队伍。各类专家从不同的领域、不同的角度对管理理论所形成的学派,说法和叫法不统一。

12、简述泰罗的科学管理理论。

①谋求最高的工作效率,②谋求取得最高效率的重要手段,③要求管理人员和工人双方实行重大精神变革。

13、简述差别工资制度

包括3个方面内容:①通过对工时研究和分析,制定出一个标准定额。②采取一种“差别计件制”的刺激性报酬制度,按照工人是否完成定额而采取不同的工资率。③工资支付的对象是工人而不是职位,即根据工人的实际工作表现而不是根据工作类别来支付工资,这样既可以克服磨洋工的现象,又可以调动工人的工作积极性。

14、简述非正式组织的积极作用。

促进信息传递。影响非正式组织成员协作意愿,维护正式组织内部团结。保护个人人格和自尊心。

15、简述梅奥的人际关系论观点。

①工人是复杂的社会系统的成员,是“社会人”,②在企业里,除了正式组织之外,还存在非正式组织。③生产效率与工作条件、工作方法没有直接关系,生产效率的高低主要决定于人的工作态度即士气,士气越高生产效率越高。管理当局要通过对职工满足度的提高来激励职工的士气。

16、简述五项修炼基本内容

①自我超越,包括建立个人“愿景”、保持创造性张力、看清结构性冲突、诚实地面对真相、运用潜意识。②改善心智模式,③建立共同愿景,④团体学习,⑤系统思考。

17、简述制定企业经营目标的原则

可行性原则,关键性原则,激励性原则,④调节性原则。

18、简述企业经营管理基础工作的内涵及特点。

企业经营管理基础工作是指企业各项生产经营业务中最基本的记录、数据、标准和制度。特点:科学性、客观性、全面性、前期性。

三、论述题

1、论述宏观调控的基本原则

①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并为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②管理的主体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律规范、法定的程序进行管理,明确界定各级政府的职责与管理权限。③要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

④管理目标和政策必须体现公众利益,并与公众的接受程度相适应。

⑤决策必须建立在民主化与科学化、法制化的基础上。

⑥宏观调控必须突出重点,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⑦政府各系统、各部门、各要素之间要协调一致。

2、简述宏观经济运行规律

①组织构成的总体性。宏观经济具有复杂的组织构成。包括各个产业、部门、各经济单位;各个地区、各个城镇及经济单位;包括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各个环节;包括国有集体、私有等各种经济成分;包括企业、市场、居民户、政府部门。

②经济总量的平衡性。在宏观经济运行中的所谓总量平衡,主要是指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在总量和结构上的基本平衡。

③产业结构的比例性。产业结构是指一个国家各个产业间及其内部各部门间生产规模的比例关系和投入产出的关系。一般包括一、二、三次产业的结构、产业间及各次产业内部的部门结构、地区结构、产业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等。

④经济发展的周期波动性。宏观经济运行不可能总是保持高速增长或平稳运行,总会产业一定程度的周期波动。尽可能减少经济周期波动的震幅和损失,是政府应发挥的作用。

3、论述宏观调控服务。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核心职能是服务。宏观调控服务,是指国家政府为弥补市场缺陷、为促进市场发育、为维护市场秩序,为企业平等竞争,为尽可能地发挥每个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为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从而提供安全、信息、科研、教育、公共产品、环境保护和社会保障等多方面的调节、调控与服务。

4、论述我国政府的经济职能转变(为什么说在经济转变中,关键的转变是政府职能的转变?)我国有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中,面临着许多重大的转变,其中包括政府职能的转变、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资源配置方式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等。在这些诸多转变中,最关键的转变的政府职能的转变。

十二五规划指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政企分开,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加强行政问责,改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完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提高政府公信力。

5、论述“十二五”规划建议中指出的战略内容要求。

①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构建扩大内需长效机制,促进经济增长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②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作用。③坚持吧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④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⑤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

6、论述法约尔的一般管理理论。

①经营和管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经营是指导和引导一个整体趋向一个目标,企业经营包括技术活动、营业活动、财务活动、安全活动、会计活动、管理活动。管理只是其中一种,包含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②管理的一般原则:劳动分工、权力和责任、纪律、统一指挥、统一领导、个别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人员报酬、集中、等级制度、秩序、公平、稳定、创新、团结。

7、联系实际谈谈法约尔一般管理理论的实际意义。

答:

1、人员的团结。法约尔指出:团结就是力量、企业的领导人员应努力保持职工队伍的融洽和谐团结。

2、权力和责任。权力与责任应当对等,有了责任就必须给予权力,否则这项工作也难以顺利完成。

3、统一领导。未达到同一个目的,各项活动只能在一位领导和一项计划下进行,它是保证行动的统一,力量协调和集中努力方向的关键。

4、公平。法约尔把公平理解为亲切、友好和公正。用

这种态度对待职工,可以激励职工热忱地履行他们的职责。

5、首创精神。法约尔指出,企业职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是企业力量的源泉,必须鼓励职工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

8、结合实际分析人的需要层次理论及管理对策

马斯洛把人的需要分成五种: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社会交往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需要。马斯洛需要层次论认为,人们需求是依次要求、依次满足的,是递级上升的。这种需要是按先后顺序发展的,满足了的需要不再是激励因素。以上五种需要,人们并不能都得到满足,往往是等级越低者越容易得到满足,等级越高者越不容易满足。马斯洛认为人们在特定时期总有某些个别的需要发挥特别作用,并处于主导地位,其他级别的需要处于从属地位。

9、论述巴纳德的组织平衡论(试用组织平衡理论论述企业深层发展的条件)

①组织的对内平衡。它是指通过把创造出来经济和非经济诱因有效地配给各个成员,保持各个成员的“诱因”和“牺牲”的平衡,从而确保成员协作积极性的过程。

②组织的对外平衡。它是指组织作为一个整体不断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的过程。

③组织的对内平衡和对外平衡相辅相成。组织平衡时,组织才能生存和发展。否则,组织成员就会离开组织自寻出路,其结果将导致组织的瓦解。所以,组织平衡是组织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

10、当前我国企业发展受到哪些突出矛盾的制约?基于这些矛盾,我国企业的转型升级需要实现哪些最主要的目标?

⑴制约:①资源和环境约束日益加深。②劳动力、土地等要素综合成本上升导致传统优势迅速下降。⑵①通过进一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实现企业增长动力转型。改变以往主要依靠扩大要素投入和生产规模的粗放式增长模式,通过技术创新、工艺创新和产品创新不断提高企业创造附加价值的能力。②通过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加强企业形象和品牌建设、提高生产效率等途径,全面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竞争新优势,实现企业发展能力转型。

4.中共陕西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考试违规违纪处理规定 篇四

2.物质的定义:物质是标志客观存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应。

3.实践的客观物质性:实践是物质性的活动。构成实践活动的诸要素,即实践的主题(人)。实践的对象(物质)和实践的手段(工具等),都是课感知的客观存在;实践的结果是客观的;实践的水平、广度、深度和发展过程,都受着客观条件的制约和客观规律的支配。所以,实践是同主观认识活动想区别的感性物质活动。

4.辩证的思维的方法:辩证思维方法是人么正确进行理性思维的方法。主要有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抽象与具体、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等。

5.社会意识的内涵:社会意识是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是社会存在的反应。她既包括社会意识的各种形式,也包括社会心理与自发形成的风俗、习惯。

6.人民群众的含义:人民群众从质上是指一切对社会历史发展起推动作用的人们,从量上说是指社会人口中的绝大多数。

7.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行:商品的二因素是游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所决定的。生产商品的劳动的二重性就是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具体劳动是生产不同产品的不同性质和不同形式的劳动。马克思也称之为有用劳动。抽象劳动是撇开了劳动的具体形式的无差别的一般的人类劳动,即人的体力和脑力的消耗。

8.世界货币的职能:是指货币在世界市场上作为一般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和社会财富的代表发挥作用,这是货币的各种职能在世界范围内的延伸和扩展。

9.资本积累的含义:为了使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实现扩大再生产,资本家就需要不断扩大自己的资本规模即单个资本增大。实现单个资本增大的直接途径是资本积聚和资本集中。

10.苏联模式的基本特征:其一:在发展战略方面,以高速度发展国民经济为首要任务,在重工业为发展重点,实现从农业国到工业国的转变。其二,在经济体制方面,形成了单一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形式的所有制结构和排斥市场机制、完全采用行政手段的国度集中的指令性计划经济模式。其三,在政治方面,苏联的基本特征主要表现为权利过度集中的权利结构和缺乏法制规范的权利运行方式。

11.实事求是的科学界定:“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

12.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理论的内容: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1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含义:第一,我国的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第二,我果断呃社会主义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

14.洋务运动的历史作用及其失败的原因:作用:第一,在客观上促进了中国早期工业和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第二,成为中国近代教育的开端。第三,引起了社会风气和价值观念的变化。原因:首先,洋务运动具有封建性;其次,洋务运动对西方列强具有依赖性;最后,洋务企业的管理具有腐朽性

15.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组织形式及其代表性组织: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形式:(1)优惠贸易安排(2)自由贸易区(3)关税同盟(4)共同市场(5)经济联盟(6)完

全经济一体化。代表组织(1)欧洲联盟(2)北美自由贸易区(3)亚太经济合作组织

1.形而上学的否定观:这种否定观与辩证否定观相对立的。这种否定观认为:其一,否定式外在的否定;其二,否定式主观任意的否定,绝对的否定即不包含肯定的否定。

2.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的关系:真理原则与价值原则存在区别:其一,真理原则侧重客体性;价值原则侧重主体性。其二,真理原则表明人的活动的客观制约性,价值原则表明人的活动的目的性。其三,真理原则体现了社火活动的统一性;价值原则则反映了多样性。

3.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解放思想是指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打破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1解放思想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本质要求,是实事求是的前提条件2解放思想是常提常新的事情2解放思想是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保证。

4.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中非公有制成分等。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必须遵循的又一条基本原则。鼓励的原因:

(1)非公有制经济在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中的地位和作用决定的(2)非公有制经济在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5.基础群众自制制度:基层民主是我国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各阶层人士,在城乡基层政权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自制组织中依法行驶的民主权利,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民主权利,渗透到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具有全体公民广泛和直接参与的特点。中国的基层群众自制制度,是在新中国成立后的民主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党的十七大首次基层群众的自制制度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基本范畴。

6.坚持百花齐放、百花争鸣的方针:双百”方针反映了文化发展的内在规律。要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发扬学术有艺术民主。尊重文化发展规律,尊重文化工作者的创造性劳动,调动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注意区分学术问题、思想认识问题和政治问题。提倡和保护学术民主,思想认识针对性引导,文化艺术争鸣切磋。

7.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含义:和谐社会,是人类对社会发展理想状态的一种描述,是古今中外人们梦寐以求的理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含义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六个方面既包括社会关系的和谐,也包括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体现了民主与法治的统一、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活力与秩序的统一、科学与人文的统一、人与自然的统一。

8.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第一,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第二,维护世界多样性,促进国际关系民主化和发展模式多样化。第三,树立新的安全观念,努力营造长期稳定的国际和平环境。第四,推动和建设持久和平与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

9.中国同盟会成为中国第一个资产阶级政党:1905年8月20日,中国同盟会成立大会在日本东京举行。大会通过了《同盟会章程》,明确规定以“驱除鞑虏,恢复

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为革命纲领,中国同盟会成为中国第一个资产阶级政党。此后,以同盟会为中心将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

10.延安整风和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在全党的确立:从1942年春天起,中国共产党在全党范围内开展了整风运动。1942年2月,毛泽东先后做了《整顿党的作风》和《反对党八股》的演讲。此后,作风学习在全体干部和党员中普遍进行。

11.《论十大关系》的发表:这个报告论述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存在的重工业和农业、轻工业,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国家、生命单位和个人,中共和地方,汉族和少数民族,党和非党,革命和反革命是和非,中国和外国等十大关系也即十大矛盾,提出了解决这些矛盾的基本原则。《论十大关系》是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开始探索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标志;为中共的八大的召开作了理论准备。

12.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要求:是人们在网络生活中为了维护正常的网路公共秩序需要共同遵守的基本道德准则,是社会公德规范在网络空间的运用和扩展。第一,正确使用网络工具。第二,健康进行网络交往。第三,自觉避免沉迷网络。第四,养成网络自律精神。

三、1.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真理:真理是行动的指南,是事业成功的保证。客观世界发生变化,真理也随之发展。需要发展真理,必须进行理论创新。坚持认识和实践的统一,必须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真理观,努力做到以正确的理论为指导,正确的理论来源于实践之中,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所以说要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真理。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通论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创新,不断在实践中探索前进,是我们的治党治国之道,是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之道。理论的创新源于实践又指导实践。重视理论创新,是我们党的一个根本特点,也是我们的党的一个重要政治经验。

2.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一个历史过程,即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的具体实际日益结合的过程。第一次飞跃的理论成果是毛泽东思想,第二次理论飞跃的理论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遵义会议后,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过程中,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保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创立了毛泽东思想,第一次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总结国内外正反两方面社会主义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初步回到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首要问题,逐步形成了建设中国社会主义的路线、方针、政策。创立了邓小平理论,开辟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推进了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三个代表”深化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形成了“三个带白哦重要思想,从而进一步推进了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创立了科学发展观,继续推进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发展过程。

3.改革开放是一场新的伟大革命:它包括对内改革和对外开放两个方面。对内改革首先从农村开始,对外开放是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改革开放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内容,不是对原有政治、经济体制的细枝末节的修改,而是对其进行根本性的变革。它不是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否定,也不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革命,而是社会主

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改革开放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新探索,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照搬。事实证明,只有社会至于才能救中国,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

4.抗日战争胜利的意义:第一,抗日战争的胜利,彻底打败了日本的侵略者,捍卫了中国的国家主权和领土的完整,是中华民族避免了遭受殖民奴役的厄运。第二,抗日战争的胜利,促进了中华民族的觉醒,是中国人民在精神上、组织上的进步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认识到中国共产党是领导中国各族人民争取民族民族和人民解放的坚强核心。第三,抗日战争的胜利,促进了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弘扬了中华民族的伟大精神。第四,抗日战争的胜利,对世界各国争夺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维护世界和平的伟大事业产生了巨大影响。

5.科学的评价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决议》实事求是的评价了毛泽东的历史地位。毛泽东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战略家和理论家。尽管毛泽东一生中犯过错误,但他一生中功绩远远大于他的过失。功绩是第一位的,错误是第二位的。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想结合的产物,是马列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反战,是被实践证明的关于中国革命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

6.公共生活中法律规范的作用:(1)指引作用,维护社会秩序、预防犯罪是法律的根本目的。(2)预测作用,告知人们某种行为所具有的、为法律所肯定火否定的性质以及它的所导致的法律后果,是人们可以预先估计到自己行为的后果,以及他人行为的趋向和后果。(3)评价作用,是指法律所具有的、能够评价人们行为的法律意义的作用。(3)强制作用,是指法律能又能用国家强制力制裁违法和犯罪,保障自己的一实施的作用。(5)教育作用,是指法律所具有的、通过其规定和实施而影响人们的思想,培养和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引导人们依法行为的作用。

7.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改革开放重要经验的论述: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重要经验,必须长期坚持。最重要的是,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始终确保改革正确方向;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一切从实际出发,总结国内成功做法,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勇于推进理论和实践创新;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胆子要大、步子要稳,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促进,提高改革决策科学性,广泛凝聚共识,形成改革合力。

8.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论述: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1)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2)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3)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4)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支撑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9.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论述: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

5.中共陕西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考试违规违纪处理规定 篇五

一、简述西方政治学说史的分期原则和具体依据,请划分出西方政治学说史的发展阶段并分别确定其起始点及其代表著作。

答:西方政治学说史分期原则:西方政治学说的发展有其自身的特点,这样就使政治学说史的分期有与社会历史发展阶段不同之处。具体说,政治学说的发展,如同任何社会意识的发展一样,有其相对的独立性,有其自身发展的特点和联系。它“不仅由当时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发展状况所决定,而且还受前人思想的影响”。因此,西方政治学说史与西方社会通史的发展阶段“并不是完全同步的”。这就是所谓的“大体上同步,又不完全同步”的观点。

西方政治学说史分期具体依据:给西方政治学说史分期,只需以一种与主导观念存在根本性差异且对后来社会产生重大与持久影响的新政治学说的诞生为依据。这里强调的是“一种新政治学说的诞生”。所谓“新”,就在于与原有的主导观念存在着根本性的而且不是一般性的、具体性的差异,就是在于能引起理论基础、基本观念上的一次根本性变革。

由此可以把西方政治学说史分为:古代、中世纪、近代与现代四个阶段。1.古代政治学的起点是柏拉图政治学说。其代表作是《理想国》。

2.中世纪政治学说的起点是奥古斯丁政治学说。其代表作是《上帝之城》。3.现代政治学说的起点是马基雅维利政治学说。其代表作是《君主论》。

4.现代政治学说的起点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其代表作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共产党宣言》。

二、简述柏拉图的“哲学王”思想。

答:柏拉图把人的品德看成政治的基础,他认为一个城邦的好坏,有赖于人的品性。他认为,维护城邦制度,建立理想国家,光有等级制度和法律是不够的,还必须保持公民的完美的品性。在他看来,要做到这一点,只有赖于哲学家。柏拉图把哲学家看成是“真正完善的人”,其原因在于哲学家有知识,哲学家是知识最高深的人,也是品性最优秀的人。柏拉图认为,把知识、美德和权力结合起来,集于一身,才能治理好国家。柏拉图提出:“除非哲学家们当上王。。否则国家是永无宁日的。。”这就是柏拉图的哲学王思想。

三、亚里士多德的政制(政体)思想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亚里士多德把政制按两种不同的标准各分为三类:第一种标准是以德性的高下分配权力,也称为正宗政体,计有:一是由一人掌握最高权力的称为君主政体;二是由少数掌握最高权力的称为贵族政体;三是由多数人掌握最高权力则称为共和政体(民主政体)。第二种方式以财富多少为标准,也称为非正宗政体(或称变态政体),计有:一是僭主政体,为贵族政体的变态,只照顾僭主的利益;二是寡头政体,为贵族政体的变态,只照顾少数寡头的利益;三是平民政体,为共和政体的变态,只照顾多数穷人的利益。亚里士多德认为,三种变态政体都是不良的政体,对任何社会都不适宜。至于三种正宗政体,亚里士多德则主张要视社会的实际情况来决定。

四、简述波利比乌斯的混合政体学说。

答:为了防止国家的腐化、保证国家安全、波利比乌斯提出了混合政体的主张。混合政体就是结合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三种正常政治形势的因素和优点。他认为罗马的政治制度就是一种混合政体的典型,罗马的制度从来不是单纯建筑在某一种政体因素的基础上的,而是包含了三种政体的要素,各要素都平等地具有各自的最高权力。他认为罗马的制度中存在着一种各个权力相互制约、防止对方无限扩张的关系。波利比乌斯赞扬这种独特的政治形式,认为它持续的保证了罗马国家的强大和稳定。他断言,如果国家由各种权力互相帮助、互相牵制,那么无论在什么危急的时候,都可以成为一种很坚固的团体。除了这种体制外,再也不能找到更好的体质。在他看来,任何单一形式的政体都容易趋于极端,从而走向腐败,不利于国家的稳定和巩固。因此,只有做到以权力牵制权力,在君主制里加上“人民”这个因素,以避免权力专横和蜕变的趋向,才能保证国家的稳定。

五、西塞罗的自然法理论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西塞罗认为,组织国家的目的,就是要挽救人类的堕落,使人类归于自然善良状态。人类法所依据的准则就是永恒的自然法。人类法的“正义”体现出自然法的“永恒正义”。西塞罗法律思想的主要特点,就是把自然法、神法、人类法以及表现在法律里面的正义混为一谈,并把这些概念最后统一理性。人的共同性和共同理性是西塞罗法律思想的基础。其政治目的和他的国家学说一样,不过是要给奴隶主阶级的法以一个神圣的地位和理性的依据,力图通过它来调节奴隶主阶级各阶层之间的关系。

六、简述奥古斯丁的“双城之说”。

答:奥古斯丁认为,人类,像我们所了解的那样,划分许多城邦和民族,但圣经则将人类区分为两种社会,所有的人在所有的时代都属于这两个社会,也就是上帝的城邦和世俗的城邦。称它们为城邦只不过是比喻。他认为上帝的城邦是这样的一种社会,即“它在上帝意志的安排下。。。已经具有最优秀的权威,并在其一切善行方面都是完备无缺的”。世俗的城邦就是世俗的国家。奥古斯丁从人的精神和肉体的对立出发,讨论了两种城邦的起源、性质和目的。由于两者的起源、性质和目的的不同。他认为上帝之城高于世俗之城,精神高于肉体。在世俗之城只有相对正义,在上帝之城才有永恒的、普遍的正义。也由于两种城邦的目的不同,天上和低下的和平也不相同。

七、托马斯.阿奎那的政治学说对后世有何影响?

答:阿奎那政治学说对后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为了摆脱基督教危机,阿奎那力图将亚里士多德主义与基督教融合起来,使信仰和理性都找到了各自的归宿。这一温和的、调和色彩的理论,奠定了阿奎那在西方思想史上的权威地位。阿奎那不仅在中世纪具有崇高的地位,而且到20世纪,在西方兴起的“新托马斯主义”中,再次显示了托马斯主义对后世的巨大影响。

八、马基雅维利人性论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注重实际,从人的历史和现实的经验出发,研究政治问题是马基雅维利政治学说的一个特点。与其他人文主义者一样,人性论是马基雅维利政治学说的理论基础。他正是从人性恶说出发,构筑他的政治学说大厦的。他认为,人类天生都是自私自利、见利忘义的,人类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满足自私的欲望.从古至今,所有的人都是无一例外地收到利欲驱使,毫无社会道德可言。人类既然自私自利,当然有欲望,而欲望是无穷无尽的。因此,他认为欲望为人类一切行动的动机。马基雅维利将人类政治生活的心里基础看成是物欲。

九、简述马基雅维利的政治学说对后世的影响。

答:对于马基雅维利的政治学说,无论是褒是贬,有一点却毋庸臵疑,即他是政治学说史上最有影响的思想家之一。他对政治学发展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他使政治与道德分离,拒绝用道德解释政治变革,而强调政治的本质是权力;二是他使政治与宗教分离,拒绝用神学束缚政治观念,而强调从人、人性出发研究政治。正因如此,马基雅维利与古代、中世纪的传统政治观念划清界线,成了近代政治学的奠基人。

十、布丹的主权学说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布丹从人类的历史经验出发,解释国家和主权问题,他承袭亚里士多德的观点,认为国家是从家庭发展而来的。国家的最高权力和家长的权力等同,一家之中,家长占统治地位,一个国家也必须具有至少无上的主权。他第一次确定了“国家”和“主权”两个概念之间的联系,将主权看成是国家最本质的特征,是超乎公民之上,不受法律限制的最高权力。布丹认为主权具有绝对性、永久性和不可分割性三种特性。主权的绝对性是指他的至高无上、不受限制,主权高于任何权利,不受法律的限制,不仅不受前人制定的法律限制,也不受主权者自己制定的法律的限制。主权的永久性是指他不受时间、任期的限制。主权的不可分割性是指主权的完整性,一国之内的主权只能完整地存在于一个人、少数人或多数人手中。

十一、格劳秀斯是怎样发展主权理论的?

答:格劳秀斯是在研究国际法中讨论国家和主权学说的,为了建立主权理论,格劳秀斯首先阐述了国家起源问题。他提出双重原因:一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天然要求;二是人们各自处于自利动机,在理性的昭示下,自愿订立契约,组成国家。格劳秀斯认为:“所谓主权,就是说它的行为不受另外一个权力的限制,所以它的行为不是任何意志可以任意视为无效的”。主权包括颁布法律、司法、任命公职人员,征收捐税,决定战争与和平问题,缔结国际条约等权力。由于他是在国际法范围内研究主权问题,因此他又把主权的对内最高权力和对外独立两种特性交错在一起。既要解释对内主权,又要解释对外主权。

十二、简述格劳秀斯的国际法理论。

答:阐述国际法理论是格劳秀斯学术研究的主要任务。他同样把自然法说成是国际政治的基础,认为应该按自然法的原则处理国家间的关系。国际法存在的前提是国家主权。其主权学说的重点在于,认为主权原则主要用于调整国家间关系。国际法是“支配国与国相互交际的法律”,是维护各个国家的共同利益的法律,它的目的在于保障国际社会的集体安全,正如“一国的法律,目的在于谋求一国的利益,所以国与国之间,也必然有其法律,其所谋取的非任何国家的利益,而是各国共同的利益。这种法,我们称之为国际法”。国际法不一定是一切民族共同承认和遵守的,往往是一部分民族承认,另一部分民族还不承认,但由许多民族共同承认和遵守是适当的。只有国际法才能规范各国间的关系,维护国际社会的和平。

十三、简述斯宾诺莎的自由观。

答:斯宾诺莎认为,人们缔结契约组成国家时,必须放弃部分自然权利,但交出的只是部分权利,没有人会愿意或被迫把他的天赋的自由思考判断之权转让与他人的。因此,想法子控制人心的政府,是暴虐的政府。“政治的真正目的是自由”。斯宾诺莎 在呼吁思想自由和信仰自由的同时,强调必须给予这种自由相当大的限度,而不危及国家的安宁或统治者的权威。一方面,他指出公民自由不包括煽动颠覆国家的言论;另一方面,他区分了自由行动之权和自由思想之权,斯宾诺莎提出思想自由,行动守法。他的自由观是以抽象的人性论为出发点,以抽象推理的方法论证其政治观点。十四、十七世纪英国政治学说的主要贡献有哪些?

答:十七世纪英国政治学说的贡献有三点:(1)摧毁了封建神权对知识的垄断,建立了以理性为核心的现代观念体系;(2)财产权成为了斗争的核心,私有制被确认为不可动摇的社会基础;(3)国王与议会的斗争为思考新的政治模式提供了天然的参考。

十五、哈林顿关于选举法理论的主要内容及其对后世的影响?

答:哈林顿希望通过轮流执政的方式把平等带到主权的行使之中,从而保证了权威。选举法要保证层层选举,并实行秘密投票的选举制度。他主张建立两院制的代议制政府,上院负责提出议案,下院表决,两院都没有完全的立法权。哈林顿的上述主张对于后来的分权思想,以及欧美等国家政治制度的建立都有积极的影响。

十六、简述霍布斯的国家学说。

答:霍布斯的国家起源说以人性恶论为前提,以契约为形式,确立起人造国家的原理。在他看来,国家是充满艺术性的创造,是“人造的人”。他觉得人造的构造和国家的构造是相似的:主权是灵魂,官员是关节,赏罚是神经,资产是财富和实力,人民安全是事业,公平与法律是理智和意志,和睦是健康,**是疾病,内战是死亡等等。“人造国家”的提出破除了“神造国家”的迷信。在强调国家的人为性的同时,他还使国家成为道德世俗至高权力的象征。既然国家是必然选择、唯一出路,因而也成了判断是非的唯一标准,在国家之前,没有所谓善恶、正义和非正义的概念,国家是道德的基础;国家也是最高权力的象征,国家产生之后,代表主权的人或集体成为主权者后,其余的人就都成为了臣民。霍布斯的国家起源说基本上奠定了资本主义国家的法理基础。

十七、霍布斯在主权学说中规定的主要内容及其对后世的影响?

答:霍布斯规定的主权者的义务:(1)主权者不得让渡自己的权力,以保障权力的完整;(2)主权者要教育人民不要见异思迁,使人民正确了解这些基本权利的根据和理由,不要不尊敬或不服从主权者,甚至不能有不义的企图;(3)主权者要制定良法,正确执行惩罚;(4)要平等施法;(5)要甄选良好的参议员。

十八、洛克的政治学说对后世有何影响?

答:洛克的政治学说成为近代西方政府理论的基础,他的天赋人权观、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法治原则、人民主权等成为基本的政府原理。洛克政治学说对后世的影响深远而深刻,具体表现在:(1)规范了资产阶级的政治道德,奠定了资产阶级意识形态;(2)设计了资本主义国家的整体模式和有效的运行机制。

十九、简述伏尔泰的社会改良思想。

答:伏尔泰在反对教权的同时,也对专制权力进行批判。但在社会发展观上他不主张暴力革命和激进的变革,而是主张通过自上而下的社会改良实现对政治与社会的改造。他反对国内政治**,为英国革命辩护,这反映了伏尔泰在法国建立开明君主 制思想。但对赋有正义使命,能够引导社会走向健康方向发展的政治革命,他又持肯定态度。这反映了伏尔泰开明君主论中的时代进步倾向。

二十、孟德斯鸠对三权分立和分权抗衡的政治制度是如何设计的?

答:孟德斯鸠认为,任何一个国家都存在三种权力: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如果把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到一个人或一个机构手中,自由就不复存在;同样,司法权同立法权合而为一,自由也不复存在,而三种权集中在同一个人或机构手中,则一切都完了。因此,必须将国家的三种权力分别臵于不同的机构中,由不同的人分别行使。孟德斯鸠极力反对一国之中一个人或一个机构掌握至高无上的权力。他认为只有把政府权力分散到不同机构和阶层的手中,并通过彼此的渗透和相互制约,才会产生宪政与自由。对于三种权力的归属及其内在关系是:(1)立法权由全体人民掌握;(2)行政权应该掌握在国王的手中;(3)司法权应该独立。三者间不仅分立,而且相互渗透,实现权力对权力的制约。

二十一、孟德斯鸠的政治学说对后世有何影响?

答:孟德斯鸠政治学说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影响同等重要:(1)在研究方法上。他的历史主义和整体主义研究方法,对后世影响很大。他的比较政治研究和思路,至今仍有指导意义;(2)在自由主义政治理论上,他把自由与政治相关联,提出现代宪政制度的基本组织原则,在自由主义政治理论发展中功不可没;(3)在分权与制衡理论上,对近代以来的政治实践和政治思想产生了直接而深远的影响。

二十二、简述卢梭的社会契约论。

答:卢梭的社会政治哲学的出发点是自然状态。他认为在自然状态下,原始人之间是不易发生危险和争执的,但是随着人的独立生活变得日益困难,人们将改变原始自然的生存方式,通过缔结某种契约而共同生活在一起,用共同的力量来护卫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由于通过这种契约的结合而与全体相联系的个人,不过是在服从自己,因而不至于丧失个人的自由与独立。卢梭认为这就是国家的起源,也是社会契约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契约的条款决定了社会契约的性质和内容,尽管这些契约没有被正式宣布过,但它们是被默许的。

二十三、简述卢梭的主要政治理论成就及其大致内容。

答:卢梭的政治学说的成就是多方面的:(1)社会平等观。平等思想是卢梭政治学说的核心。他揭示了社会不平等产生的根源,提出消除不平等的种种办法,并且详尽阐明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2)社会契约论。(3)人民主权论。卢梭在近代西方政治学说史上第一次完整地提出了人民主权说。他坚持人民主权是完全绝对的,完全神圣,完全不可侵犯的。

二十四、潘恩是怎样认识政府与社会的?

答:潘恩将政府与社会区分开来,然后探讨政府产生的问题。他认为,人民在自然状态中寻求幸福就必须组成社会,但由于人性的弱点使社会出现无法解决的问题,这样就需要成立政府来克服社会危害。因此,政府的产生是人们邪恶所致。潘恩认为一个理想政府应该是:(1)主权属于人民的政府;(2)形式上代议民主制政府;(3)“积极”的政府。

二十五、杰斐逊关于民主共和国理论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杰斐逊民主共和国理论:首先,共和国应该是一个有限政府;其次,除保持联邦政府三权分立外,还要保持联邦和州及地方政府的纵向分权;第三,发展教育事业,推动人民监督的实现;第四,完善选举法制度,体现民治政府的原则;最后,对当时美国还提出了其他一些很重要的政治原则,如军权服从文权。

二十六、汉密尔顿和麦迪逊关于联邦制理论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联邦派认为只有成立统一强大的联邦政府,才能发展工商业和统一国内市场,并积极发展对外贸易。联邦党人通过代议民主制找到了解决疆域与民主政体之间矛盾的办法。他们还强调建立一个既强大同时又体现共和国原则的政府:首先,从必须建立一个限权政府出发,阐述了三权分立的思想;其次,他们认为,原来联邦中行政首长的权力太小,而且缺乏实现的必要手段;第四,三权中最弱的,而且最易受到损害的权力是司法权。综上所述,联邦从代议民主政体出发勾画了即将要建立的美国联邦政府基本权力构架。其目的是通过三权分立这一基本政体形式来实现一个有限政府。

二十七、康德关于非暴力反抗理论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首先,康德将原始契约视为一项理性的观念,是对组织国家的程序合法化的说明,而否认原始契约的发生乃是一个历史事实;其次,他认为更改有缺陷的国家宪法是很有必要的,但只能通过改良的方式,而不是革命的方式去完成;第三,康德的着眼点是以进化代替革命。

二十八、简述黑格尔的国家学说。

答:黑格尔认为国家哲学的任务在于探索国家的本质。他区分了社会和国家,指出契约论的根本缺陷或错误,在于混淆了国家同社会的根本区别,并指出契约论所建立的共同体其实并不是真正的“政治国家”,而是“市民社会”。这样,契约论不可能把国家的本质揭示出来。他认为构成国家本质的东西是“国家政权力量”。国家作为一个有机体存在的合理性。个人可以要求权利和法律上的平等,但应以不损害国家及其代理人的权威为前提,他认为国家是一种机体,在现实中反映了政治制度。这种制度与国家的本质紧密相连,国家制度不是任意出现和创造的,而是由国家的本质所决定的。政治制度首先是国家组织和国家内部关系的有机生命过程。应当把国家权力划分为三个部分:(1)立法权;(2)行政权(包括司法权);(3)王权。

二十九、伯克政治学说的内容所具有的社会意义是什么?

答:伯克政治学所具有的社会意义有三点:(1)人的理性是有限的。这是伯克政治学说的基础、起点和重要内容。“人的理性是有限的”这一否定式定义包含了深邃的智慧,并被现代人认为是人类知识的基础。因为只有这样,个人才会充分的理由独立作出判断,从而获得自由;(2)传统社会纽带家庭、伦理、宗教具有恒久的价值。当社会、物质主义已经不能概况人们的需求,人们开始追求天然情感,即去家庭、社区和所属的阶层中去寻找生活中的天然联系;(3)社会演进的方式必然通过革命吗?伯克的回答是否定的。他认为,革命的方式不是必然的,改良的方式也不失为良策。后世的理论在构建社会演进的模式时愈来愈力不从心,因为社会证明它是一个巨大复杂的工程,渐进的方式也许更符合理性要求。

十、边沁政治学说的特点是什么?其学说对后世有何影响?

答:边沁政治学说的特点是功利主义理论。边沁的功利主义是一种把个人利益看作人类一切行为的依据和社会发展的动力的哲学理论学说。他把一切现存的社会关系 和政治关系都归结为功利关系,并从属于功利关系。最大幸福、功利计算、虚构说和后果原则构成了边沁功利主义的主要观点。

对后世的影响:边沁使功利主义从抽象的概念转化为应用于社会批判和改革的社会理论,这是他的最重要的贡献。在边沁之后,奥斯丁创立的分析法学派完全继承了边沁的功利思想。尽管功利主义有理论上的不足,但这种思想潮流却迅速地影响了欧洲思想界,并推进了社会的改革。

十一、简述贡斯当的自由观和宪政观。

答:贡斯当认为,只有就是一切,并将只有看作现代社会的一个成果,他确信立宪制度能够保障公民的各项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和思想自由,保障对所有权的尊重和避免任何独断专行。贡斯当对宪法高度信任,他认为,宪法是从非法制度向合法制度过渡的政治工具,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是确定分权,赋予政权以合法性及保障自由的手段。

十二、密尔关于代议制政府理论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密尔认为,人民存在一个从奴役到自治的过程。最好的政府就是在于它能提供必要条件,以教育人民做好这一过渡。他认为,代议制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这是因为它维护个人权利,并促使人民最高的道德和智力的发展。在大国中,最近似的民治政府就是代议民主制。密尔认为,政府的职能是需要高度技能的活动,因此需要有经验和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来从事这些活动,民众没有资格选择这些人,但每一个政府都有一个“最终控制权”,这一权力在民主制中必须掌握在人民自己手中。但人民不能直接运用这一权力,而是通过定期选举的代表来控制政府的运作,使其为公众利益服务,议会在密尔眼中成为了一个协商机构,是一个反映人民要求的机关,也就是有公共事务的所有意见进行辩论的地方。

十三、托克维尔关于“新专制主义”的特征是什么? 答:托克维尔的“新专制主义”两个特征:(1)在这种专制下,存在着无数相同和平等的人,每个人都离群索居,只关心自己及家人,对他人和国家漠不关心;(2)在这群人之上,耸立着一个只负责保证他们的享乐和照顾他们一生的权力极大的监护性当局。它类似一种父权,指挥公民的几乎所有活动并形成新的专制。

一、论述题

1、西方国家的政体是什么?

2、论述国家学说是什么?

3、1、三:

四、选择题

6.中共陕西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考试违规违纪处理规定 篇六

第一条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口头警告并责令其改正: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室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时限交卷的;

(三)不按规定座位就坐的;

(四)考试中左顾右盼或者窥视他人答卷的;

(五)在考室内吸烟、喧哗、传递物品,或者有其它影响考室秩序行为的;

(六)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第二条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一)有第一条所列行为之一,经口头警告无效的;

(二)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的;

(三)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四)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

(五)夹带、偷看参考资料的;

(六)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

(七)不在考场安排的考室考试,或者未经允许擅自离开座位、考室的。

第三条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资格:

(一)证件不全、过期或者无效的;

(二)证件不符且无办证机关出据的有效身份变动证明,经查证不属于替考的;

(三)在考试期间使用电子辞典、手机等电子及通讯工具的;

(四)利用上厕所之便在考室外传抄答案的。

第四条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一)抄袭、帮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三)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草稿纸,或者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室的;

(四)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五)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收、发送与考试相关信息的;

(六)找他人冒名顶替、以他人身份或者互以对方身份参加考试的;

(七)偷换、涂改他人答卷的;

(八)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

(九)偷盗、出卖试卷的;

(十)与考务人员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十一)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有第(四)项至第(十一)项行为之一的,5年内不得参加军队文职人员招聘考试。

有第(八)项至第(十一)项行为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考生应当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考务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视情节轻重,按照第三条或者第四条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扰乱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务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他人;

(四)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7.中共陕西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考试违规违纪处理规定 篇七

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2012级入学考试试题

考试说明:不同于以往的考试,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取消了圈定范围,取消了考前培训,参照全国研究生招生办法,指定了复习教材。《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入学考试复习资料》(政治理论部分),本书编写组,2011年11月版。另一本为专业课复习参考书。

考试采用闭卷考试。考试题型为:

判断题、单选题、多选题、论述题。客观题,题目无法记录,都在参考书里。论述题题目考点为: 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劳动的二重性阐述。论“两个必然”趋势的判断。还有一道题,记不清楚了。

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2011级入学考试试题 试题:(100分)

一、简答题:(5题,每题6分,共30分)

1、帝国主义的经济实质。

2、马克思主义产生的思想理论来源。

3、人民民主专政理论中民主和专政的关系。

4、中国共产党执政后必须解决的两大历史性课题。

5、党在社会主体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二、辨析题:(3题,每题10分,共30分;辨别正误并简要说明理由)

1、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时相互对立的分配原则。

2、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

3、世界的真正统一性在于它的存在性。

三、论述题:(2题,每题20分,共40分)

1、列宁新经济政策的基本内容和实质。

2、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

考试科目:政治理论

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2010级入学考试试题 试题:(100分)

一、简答题:(5题,每题6分,共30分)

1、毛泽东在井冈山斗争时期提出关于工农武装割据的思想。

2、新民主主义的政治、经济、文化纲领。

3、现阶段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面临的历史性课题.4、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5、邓小平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概括。

二、辨析题:(3题,每题10分,共30分;辨别正误并简要说明理由)

1、把社会各方面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会改变党的性质。

2、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

3、我国的经济特区不具有社会主义性质。

三、论述题:(2题,每题20分,共40分)

1、毛泽东关于着重从思想上建设党。

2、正确认识和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之间的关系。

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2009级入学考试试题 试题:(100分)

一、简答题:(5题,每题6分,共30分)

1、马克思是怎样论述生产与消费的关系的?

2、独立自主内涵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3、简述邓小平关于“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思想。

4、简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基本观点之间的内在联系。

5、实施“走出去”战略有何重大现实意义?

二、辨析题:(3题,每题10分,共30分;辨别正误并简要说明理由)

1、《共产党宣言》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正式诞生的标志。

2、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之间不存在根本矛盾。

3、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主要就是借鉴和吸收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成果。

三、论述题:(2题,每题20分,共40分)

1、在十月革命以后,特别是实行新经济政策期间,列宁对苏俄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有哪些理论思考?

2、“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怎样创造性地回答“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

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2008级入学考试试题

考试科目:政治理论

一、简答题:(5题,每题6分,共30分)

1、马克思主义产生的思想理论来源是什么?

2、在人民民主专政理论中,民主和专政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3、简述邓小平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概括及理论和实践意义。

4、如何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5、试述中国共产党执政后必须解决的两大历史性课题。

二、辨析题:(3题,每题10分,共30分;辨别正误并简要说明理由)

1、世界的真正统一性在于它的存在性。

2、革命统一战线最根本的问题是政策和策略问题。

3、当代资本主义的新变化是对马克思主义揭示的人类社会发展基本规律的否定。

三、论述题:(2题,每题20分,共40分)

1、列宁关于新经济政策的基本内容和实质是什么?

2、现阶段如何贯彻依法治国方略?

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2007级入学考试试题

考试科目:政治理论

一、简释题:(共5题,每题4分,共20分)

1、实践的基本特征

2、物质

3、跨国公司

4、“三步走”的发展战略

5、科学发展观

二、辨析题(共4题,每题10分,共40分:辨别正误并简要说明理由)

1、规律是人认识的结果,所以规律是主观的

2、资本的价值构成决定资本的技术构成

3、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

4、允许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就不可能达到共同富裕。

三、论述题(共2题,每题20分,共40分)

1、试述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关系,并结合当前我国社会发展的实际谈谈如何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2、试述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关键在于坚持与时俱进。

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2006级入学考试试题

考试科目:政治理论

一、简释题:(共5题,每题4分,共20分)

1、真理的相对性

2、劳动的二重性

3、经济全球化的含义

4、“一国二制”的构想

5、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二、辨析题(共4题,每题10分,共40分:辨别正误并简要说明理由)

1、哲学基本问题的理论意义是为人们提供划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标准。

2、所有制的实现形式不仅要由所有制来决定,还要由生产力发展水平要求来决定。

3、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就是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

4、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

三、论述题(共2题,每题20分,共40分)

1、试述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对立,并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谈谈如何坚持辩证法、克服形而上学。

2、试述如何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

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2005级入学考试试题

考试科目:政治理论

一、简释题:(共5题,每题4分,共20分)

1、意识的能动作用

2、社会生产力

3、劳动力商品的价值

4、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5、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二、辨析题(共4题,每题10分,共40分:辨别正误并简要说明理由)

1、否定就是扬弃

2、价格对价值的偏离,是对价值规律的否定。

3、走群众路线就是一切由群众说了算

4、党的执政能力就是各级党委及其领导干部的领导能力。

三、论述题(共2题,每题20分,共40分)

1、试述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及其实践意义。

2、为什么说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

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2004级入学考试试题

考试科目:政治理论

一、简释题:(共6题,每题5分,共30分)

1、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

2、剩余价值

3、党的思想路线

4、社会主义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5、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主要特征

6、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

二、辨析题(共6题,每题5分,共30分:辨别正误并简要说明理由)

1、真理就是指事物的客观规律

2、人的思维是至上的,又是非至上的。

3、加快资本周转可以带来更多的剩余价值,这表明流通过程可以产生剩余价值。

4、衡量我国现阶段所有制结构改革的成绩,就看非公有制经济成份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的大小。

5、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不是一党制,而是多党制。

6、革命是解放生产力,改革是发展生产力。

三、论述题(共2题,每题20分,共40分)

1、试述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辩证关系的原理,并用这一原理说明我们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2、党的十六大报告是如何论述“创新”的?

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2003级

考试科目一:政治理论

一、简释题(每题5分,共30分)

1、物质

2、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总路线

3、社会保障

4、“三个代表”

5、南南合作

6、社会主义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内容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

1、实践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2、简要说明经济全球化的二重性。

3、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三、论述题(每题20分,共40分)

1、怎样理解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本质要求?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辩证关系是什么?

2、试述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

中央党校2010级在职研究生入学考试复习练习题 《政治理论》练习题 一类:

1、马克思主义产生的思想理论来源

2、“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三大规律认识的深化

3、人民民主专政理论中民主和专政之间的关系

4、帝国主义的经济实质

5、当今世界多极化呈现出的主要特征

6、毛泽东在井冈山斗争时期提出的关于工农武装割据的思想

7、新民主主义的政治、经济、文化纲领

8、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9、中国共产党执政后必须解决的两大历史性课题

10、现阶段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面临的历史性课题

11、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12、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13、我国对外开放的基本途径和方式

14、现阶段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党的建设

15、邓小平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概括 二类:(辨别正误并简要说明理由)

1、世界的真正统一性在于它的存在性。

2、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

3、矛盾的统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

4、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

5、当代资本主义的新变化是对马克思主义揭示的人类社会发展基本规律的否定。

6、我国的经济特区不具有社会主义性质。

7、把社会各方面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会改变党的性质。

8、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是相互对立的分配原则。

9、革命统一战线最根本的问题是政策和策略问题。三类:

1、列宁关于新经济政策的基本内容和实质

2、正确认识和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之间的关系

3、贯彻依法治国方略

4、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

5、毛泽东关于着重从思想上建设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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