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文明执法专项活动总结

2024-09-05

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文明执法专项活动总结(10篇)

1.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文明执法专项活动总结 篇一

Xx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

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国人口发〔xxxx〕xx号)和国家人口计生委、xx省人口计生委关于人口计生系统开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秭政办发〔xxxx〕xx号关于《xx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特制定xx计划生育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法治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集中治理全镇人口计生系统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开展文明执法,推进便民维权,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和行风建设、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活动,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依法维权、优质服务的理念,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杜绝违反群众工作纪律,杜绝乱收费、乱罚款问题,杜绝重大侵权案件,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群众满意度有新的提高。专项活动宗旨在重点解决以下问题:

(一)防止和纠正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对待群众态度蛮横生硬、非法留置群众、扣押群众财产,侵犯群众权益,造成群众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问题。

(二)治理乱收费、乱罚款和不符合规定收取押金、保证金,搭车收费,滥征社会抚养费、滥用行政处罚权,弄虚作假等问题。

(三)纠正技术服务不规范,违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与人员执业许可规定开展技术服务,违反计划生育手术常规施术等问题。

(四)解决群众办事难,行政效率低下,办理《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生育证》审批等工作中刁难群众,不落实政务公开,程序繁琐,推诿扯皮。甚至利用职权推销保险、药物、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

(五)解决不兑现法定的计划生育奖励、优待,违规向群众收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费用,不依法落实手术并发症患者鉴定及补偿等问题。

(六)纠正执法主体不规范,解决不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具体执法工作,超越法定权限进行执法等问题。

(七)清理规范性文件,解决违反法律规定限制公民权利、增设群众义务等问题。

(八)纠正执法程序不合法现象,规范执法程序,明确处罚标准,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人口计生系统基层文明执法长效机制,镇政府成立全镇人口计生系统依法行政和利益导向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开展这次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镇委副书记、常务副镇长xxx任组长,xxx为副组长,各村(居)委主要负责人和从事计生工作的负责人以及镇相关部

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计生办,具体负责专项活动的日常工作。各村(居)及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工作专班,加强对专项活动和人口计生系统基层文明执法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xx年x月x日至xxx年x月xx日)。对全镇人口计生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印发实施方案。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协助做好宣传,创造有利环境,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要结合”阳光计生行动”、鼓励广大群众参与有奖举报、行风评议等活动,鼓励广大群众监督人口计生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自查和清理阶段(xx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x日)。镇、村及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次活动所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认真查找和梳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清理规范性文件。在自查和清理工作中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要认真听取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整改和建章立制阶段(xx年x月xx日至xxx年xx月xx日)。对于梳理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等形式,明确整改方向和重点,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开展整改。要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明确处罚标准,建立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相应制度,加强执法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主动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整改阶段,要重点处理信访积案和行政侵权案件。规范性文件清理后,要向社会公布。x月上旬,镇、村(居)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要求,对本地

本部门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并向县人口计生系统依法行政和利益导向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自查报告。

(四)总结验收阶段(xxx年x月x日至2x年x月x日)。x月下旬,镇将组织专班,对全镇人口计生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自查各检查,接受县级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开展文明执法专项活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实践,是推进人口计生系统依法行政便民维权工作的重要举措。各村(居)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并为专项活动提供保障条件。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狠抓落实,下大力气和真功夫,务求取得实效。加大相关行政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和守法意识。

(二)讲究方法,督促落实。要从信访反映的执法突出问题入手开展专项活动,认真研究建立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的制度和机制,镇人口和计生等部门要深入到乡镇、村、社区指导工作,加强检查,逐项督促落实整改任务。对于不积极开展专项活动、敷衍了事的单位,要提出批评。对于发现的违法行政问题,要查清事实,严肃追究责任,必要时,有关人员调离执法岗位。

(三)舆论引导,健全机制。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对于发现处理的违法典型案例,要在系统内予以通报批评,同时也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宣传专项活动取得的成效和先进典型,树立人口和计划生育等执法部门的良好形象。要注意总结、评估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工作动态、阶段工作进展、典型案例。要

继续深入推进便民维权活动,将“抓紧”与“抓好”、稳定低生育水平与依法行政统一起来,建立文明执法的长效工作机制。

2.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文明执法专项活动总结 篇二

全国计划生育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市人口计生委高度重视,迅速采取三项措施贯彻落实全国计划生育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

(一)印发方案,加强组织领导。于5月11日印发了《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豫人口〔〕43号),成立了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领导小组,主任、党组书记孟宪臣任组长,副主任刘绍杰、纪检书记薛勤功任副组长。

(二)开展文明执法培训考试,提高基层执法人员执法水平。组织全市文明执法教育培训,要求各级认真学习,制定具体学习计划,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学习有关法津法规及相关政策、制度。同时印发《市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学习资料》,将于6月份对各级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学习情况进行抽查和考试,对考试不合格者暂停其行政执法资格。

(三)突出重点,搞好五个结合。一是与进一步加强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相结合。开展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促进廉政勤政;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依法行政;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促进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深入开展便民维权活动,促进社会和谐。从今年开始,在政风行风评议中对位居当地第一名的市县区,对人口计生委主任和分管领导作为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集体奖励6万元;对位居当地前3名的市县区作为先进集体进行表彰;申报国优县必须连续3年进入前3位,申报省优县必须连续3年进入前4名,对当年名次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次年取消国优、省优称号;对位次居后15位的在计划生育考核中降低一个类次,并取消一切评先资格。

二是与开展对计划生育弄虚作假、乱收费、乱罚款和党员、干部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工作结合。继续深入开展以治理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为重点的“三项治理”活动;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计划生育弄虚作假乱收费乱罚款和党员干部违法生育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豫人口〔〕33号),重点查处弄虚作假、乱收费乱罚款和党员、干部违法生育等行为。认真查摆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个方面的弄虚作假问题;坚决查处纠正各种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抓好文明执法的薄弱环节,解决重点、难点、热点问题。

三是与加快信息化管理相结合。我市已经用3年时间,先后在5个县市区和两个省辖市进行试点,设计出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管理系统”软件,该系统软件主要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针对征收社会抚养费和行政处罚两大系统,承办人、审核人和审批人三个角色,立案、告知、决定、分期缴纳、结案等五大主要执法环节,以及相关的55种执法文书进行了规范,实现了行政征收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网上审批和办理。

四是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化工作相结合。强化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技术服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全面加强技术服务质量管理,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手术常规,确保计划生育手术安全和手术质量。加大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工作力度,提高技术优质服务水平,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手术知情同意制度,规范开展节育手术随诊服务。加强对退出育龄期妇女宫内节育器取出服务,把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全程服务措施落到实处。积极开展孕前妇女免费健康体检试点工作,依据上级要求,规范做好健康体检,为优生优育出生缺陷干预做好服务工作。

3.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文明执法专项活动总结 篇三

各村(居)委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实施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三年三步走”战备,切实提高我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根据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转发省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统一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的通知》(韶人口计育[2011]1号)的精神。按照省、市对此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决定2011年5月中旬至6月下旬在全县范围内统一开展一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现就开展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活动,进一步摸清本地区流动人口底数和变动情况,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档案,落实流出与流入地双向服务管理职责,重点解决信息沟通不畅,协调配合不力的突出矛盾,切实改变流动人口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查环查孕落实率和社会扶养费征收率“三低”现状,提升“两无”活动工作水平,建立健全“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一盘棋工作机制,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资源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是把好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的发证关。作为流出地,各村居委会

六是做好县内镇外、镇内村(居)外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信息通报工作。对于县内镇外的信息通报,各乡镇按市统一下发的表册进行登记;对镇内村外的通报记录,各乡镇每月一次的工作例会记录和村(居)每月上报的流动人口月信息变更报告单中体现出来。

七是完善镇、村计生例会记录和会议纪要。镇、镇计生例会记录和会议纪要,一定要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内容,流动人口的出生、“四术”、孕检、办证等情况要在每月的三级例会中反映出来,工作成效和责任制落实情况要写入会议纪要。

三、实施步骤

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工:动员部署,营造氛围(2011年5月中旬)

1、制定活动方案。各村居委会要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成立专项活动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做到保障经费、合理安排人力,明确岗位责任,分人分地段开展活动,安排部署专项活动。

2、营造宣传氛围。各村居委会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对本次专项活动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力度,要在主干道、市场等显眼的路段悬挂宣传横幅,并召开动员会议,县广电台积极配合好此次专项活动,深入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为推动专项活动深入扎实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3、健全工作网络。进一步加强县、镇、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

信息进行核对,区别不同情况录入(变更),并通过padis工作平台交换信息。

第三阶段:集中验收,总结提高(2011年6月10日前)

1、集中验收。在村居委会组织自查的基础上,镇上组织力量,对各村居委会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集中验收,重点检查:清查活动组织开展情况;五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检查验收采取不招招呼、随机抽取样本点、走访相关单位(人群)、填表打分的方式进行。未达到清查要求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效果仍不明显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2、总结通报。各乡镇要注重挖掘专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及时上报活动进展情况和各类动态信息,6月5日前将专项活动总结材料与各类统计表报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县上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表彰先进。

四、组织保障

为确保我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司前镇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活动的日常荼,并协助领导小组

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要探索建立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联合执法的新体制新机制,对处理难度大的案件,要加大与户籍地联合执法,多部部协同查处的力度,有效规范生育秩序。各村居委会要完善村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区域协作制度,加强与流出地的信息沟通、服务互动和管理协同,形成“一盘棋”服务管理新格局。

各村居委会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制订具体的活动计划和时间表,要从人、财、物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确保此交专项活动不“走过场”,使此次专项活动取得实质成效。

4.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文明执法专项活动总结 篇四

房地集团:

按照市国资委、房地集团“关于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基础信息百日核查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天岳恒公司积极组织认真贯彻落实,现将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基础信息核查专项工作总结呈上。

一、核查工作开展情况

2010年9月6日公司收到房地集团《关于转发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基础信息百日核查专项工作的通知》(京房地办字[2010]156号文件)后,领导十分重视,并作出贯彻落实的重要批示。9月8日成立由公司领导牵头,房产经营部、经营办、安保部负责的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基础信息百日核查专项工作机构。9月10日公司召开各分(子)党支部书记、主管房屋租赁负责人、安保人员和劳资人员参加的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基础信息百日核查专项工作会议。会议首先传达了市国资委《关于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基础信息百日核查专项工作的通知》和房地集团《关于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基础信息百日核查专项工作的通知》。针对上级关于开展“百日核查”专项工作的部署要求进行了动员,进一步明确了在原已采集、登记,建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基础信息台帐的基础上,切实做好“核登、核销、核准、核全”四项工作,并要求各分(子)公司核查人员在做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核查工作中,认真细致确保信息准确完整,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完成《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来京人员信息登记表》和《综合数据分析汇总表》的统计工作。在这次“百日核查”专项工作中我们的主要做法:1.领导重视,建立相应工作机构,专人负责。2.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提出要求确保信息完整。3.在时间紧、范围广、工作量大的情况下,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合理安排作出正确决策。经过公司全体核查人员积极努力精心工作,圆满完成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基础信息核查专项工作。我们认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信息是动态的,应当把此项工作纳入企业的日常管理之中,及时掌握变化情况,真正做到“核登、核销、核准、核全”。

二、综合数据分析 1.流动人口情况

(1)流动人口总数:912人:其中男性561人,占总人数62%;女性351人,占总人数38%。

(2)流动人口人员区域分布在本市的:其中西城区250人、东城区193人、海淀区73人、朝阳区236人、丰台区140人、远郊区20人。

(3)流动人口年龄结构:16岁以上906人,16岁以下6人。

(4)流动人口年龄结构:研究生以上0人,大学本科25人,大学专科119人,高中283人,初中434人,小学42人,不认识字9人。

(5)流动人口岗位分布:其中单位负责人18人,专业技术人员56人,办事人员23人,商业、服务人员672人,生产运输工人143人。

(6)党员28人,占总人数3%;团员122人,占总人数13%。

(7)民族分布,其中汉族889人,蒙古族4人,回族6人,满族8人,壮族1人,土家族1人,布依族1人,侗族1人,达斡尔族1人。

2.出租房屋情况

(1)出租房屋总量120处,总建筑面积37226平米。(2)建筑类型:其中平房2906平米,楼房14728平米,地下空间17246平米,其它2345平米。

(3)建筑性质:其中住宅20162平米,写字楼6337平米,临时建筑2818.4平米,生产建筑1316平米,其它6592平米。

(4)产权类型:其中单位37226平米,个人0平米。(5)用途:出租包括生活居住5422平米,日常办公2000平米,商用6249平米,仓储119平米;居住、办公、生产、商用一体3980平米,其它19455平米。

(6)居住人口数量620人。

以上是我公司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基础信息百日核查专项工作简要总结及数据分析统计。

北京天岳恒房屋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5.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封面 篇五

和文书格式

常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

目录

一、照顾再生育

(一)再生育审批程序和文书格式------------------1

(二)撤销再生育审批程序和文书格式------------23

二、生育服务联系单

(一)办理程序和文书格式----------------------35

(二)撤销程序和文书格式----------------------40

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申领程序和文书格式----------------------43

(二)撤销程序和文书格式----------------------50

(三)宣传无效程序和制度----------------------53

四、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和文书格式--------------56

五、收养登记中计划生育出证程序及文书格式------89

六、《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和查验程序及文书格式------------------94

七、因计划生育事项进行生育能力或严重影响婚配情形鉴定程序和文书格式99

八、因计划生育事项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和文书格式-----------------104

九、病残儿医学鉴定程序和文书格式------------107

十、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程序和文书格式----

6.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文明执法专项活动总结 篇六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对创先争优活动高度重视,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紧密围绕中央确定的“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总体要求,创新载体、突出特色、立足实际、注重实效,狠抓党组织“五个好”创建工作,形式多样地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通过开展活动,局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和党员队伍素质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提高,为进一步促进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现将2010年—2012年以来我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组织领导,保障活动开展

局党组始终高度重视,一直把创先争优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做到了常抓不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每年都定期召开县人口计生局创先争优活动工作会议,对活动的开展进行安排部署,统一全局广大党员的思想认识,提高大家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认识。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杨立波为组长,各分管副职为副组长,相关股(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做到组织、机构、人员、制度、经费“五落实”,为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三是周密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县人口计生局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海计育字[2010]16号)、《县人口计生局“创佳绩、做贡献、保增长和长、促翻番”活动实施方案》(海计育字[2011]8号)、《县人口计生局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海计育字[2011]36号)、《县人口计生局关于调整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海计育字[2011]37号)等专件,同时还把创先争优活动纳入全局每年的工作要点,确保创先争优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二、多策并举,提高活动效果

将创先争优活动与人口计生工作有机结合,与机关党建工作有机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坚持突出实践特色,以教育为主,着力构建“和谐计生”,不断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使人口计生改革与发展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一是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举办业务培训班、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班子成员授课和自我学习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0周年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省委书记张庆黎在省委理论中心组会议上有关“两个环境”讲话精神等,使我局党员干部深入领会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引导大家把思想和行动自觉地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当前的工作大局上来,统一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确保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推进,顺利开展。二是开展“敬业爱岗、岗位奉献”活动。围绕全局中心任务,大力实施“堡垒工程”,全体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工作,开展爱岗敬业、比学赶帮活动,努力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通过开展活动,全局上上下下形成了比学习、比服务,人人争当人口计生事业发展排头兵的良好工作局面,既增强了党组织的战斗力,又培养、树立了一批学习意识强,综合素质高,理想信念坚,在工作岗位上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优秀共产党员。三是开展党员认责承诺和岗位公开承诺活动。认责承诺和公开承诺是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方式,全体党员干部分别对照“五个好”和“五带头”的工作目标,结合本职工作,认真制定党员认责承诺和岗位公开承诺书,并通过政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班子成员重点围绕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在统筹谋划、开拓创新、务实清廉、率先垂范等方面做出承诺,普通党员重点围绕适应形势需要,在爱岗敬业、提高能力、创优创效等方面做出承诺,党总支围绕为群众办理的具体事实好事做出承诺。四是开展撰写

心得体会活动。每年都开展撰写创先争优活动心得体会活动,不但要求党员要撰写心得体会,同时还要求不是党员的同志也要撰写心得体会并由本人亲笔手写后上交,所有心得体会均经活动领导小组进行审查把关,防止心得体会流于形式,促进了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五是开展“亮牌示范”活动。在面向群众的服务型“窗口”部门(政策法规股、流动办、县直计生办、技术站)实行挂牌上岗,通过摆座牌佩戴工作卡等方式公示干部职工的照片、姓名、工作科室、职位、以及工作职责等信息亮明职务身份和岗位身份。所有干部职工在工作时间佩带统一规格的工作证,亮明身份,明确职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六是开展“阳光计生”活动。以“阳光计生”行动为载体,深化政务公开,规范便民服务措施,积极推进“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在政务公开栏内把计划生育工作职责、政策法规、办事程序、服务承诺、投诉渠道等内容向社会公开,及时为群众提供服务,接受社会监督;开通“12345”阳光计生服务热线,方便群众咨询、投诉,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效地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七是大力开展计生利益导向政策。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我们把计生惠民政策的落实作为服务群众的具体体现,截至目前,共为全县农村符合奖励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按标准发放奖励金62.5万元;为48对自愿放弃生育二胎的夫妇发放奖励金9.6万元;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发放3000元一次性奖励金累计29.7万元;为678名奖扶、特扶对象发放奖励金116万元;为256户计生家庭发放小额贷款贴息20万元;奖励落实率均为100%。2010年—2012年,共募集生育关怀救助公益金60余万元,全县计生“三结合”帮扶计生家庭996个,落实帮扶资金30余万元;救助计生贫困家庭363个,发放救助金51.01万元;救助贫困女孩799人,发放救助金26.9万元;“金秋助学”活动累计资助计生困难家庭大学生73名,发放助学金共计23余万元。通过落实计生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和开展计生惠民活动,全县独生子女父母领证率逐年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不断增强。

三、加大督查,确保活动质量

为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促进各个阶段的活动不走过场,局创先争优活动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对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安排的各项工作运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点评,督查情况和点评情况及时张贴在政务公开栏,接受群众监督,力争将创先争优活动做新、做实、做精、做活。定期对党员认责承诺和岗位目标承诺兑现情况进行考评,坚持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切实让先进党员有荣誉感、一般党员有紧迫感、后进党员有危机感。对于按照承诺事项承诺时间完成工作任务的及时给予表彰,没有按照承诺事项和承诺时间完成目标任务的,除督促提醒外,并给予通报批评。活动小组对各项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认真解决问题,确保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活动取得的成效

一是促进了基层组织建设。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机关党员干部都感觉身上有责任,工作有动力,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二是保证了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机关党员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显现,形成了“人人争先进、事事创一流”的工作氛围,促进了各项重点工作的有效落实。三是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通过转变工作方式,我们的工作得到了群众的充分理解,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四是使计生工作进一步良性发展。自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不断增强,全县独生子女父母领证率逐年提升,群众对计生工作满意率不断提高,继2010年,2011年连续两年荣获全县民主行风评议第一名后,在今年上半年行风评议中再次名列前茅。

五、存在问题和不足

7.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文明执法专项活动总结 篇七

年初计划

2012人口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总体要求,以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进一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着力推动人口计生工作的综合治理,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现结合我乡实际安排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加大工作力度,推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迈上新的台阶。一是根据国家、省、市人口计生委要求和区人口计生工作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部署,在全区继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今年海石湾镇、花庄镇要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年内争取创成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争取能获得国家、省人口计生委的授牌。二是继续开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行动和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案卷评查工作,加大对基层行政执法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力度。拟定于今年4-6月份,对全区人口计生系统行政处罚和社会抚养费征收案卷进行评查,对案件卷宗进行统一规范,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有奖举报制度,不断加大对违法生育查处力度。全面实施对计划外生育的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突出对违法生育、政策外怀孕和“两非”案件的举报,鼓励群众实名举报,要求各乡镇、街道广泛宣传、长期张贴,确保有奖举报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区人口计生局对重点

案件进行直查,对一般案件实行转办,乡镇、街道对区上转办的案件要组织精干力量直接查处,不得转至村、社区,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

(三)进一步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严格党纪政纪处理。各乡镇、街道要集中人力物力,积极开展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活动。对家庭确实困难的,要签订分期缴纳协议书。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坚决申请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不断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率。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省计生委《关于共产党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纪律处分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对违法生育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进行党纪政纪处理。各乡镇、街道要认真核实社会抚养费征收和党纪政纪处理情况、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数据,及时掌握全区行政执法工作进展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四)继续坚持政务公开,不断增加人口计生工作透明度。区、乡、村三级要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以人口出生、利益导向、违法生育处理处罚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敏感问题为重点,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推行政务公开,不断深化行政权利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加强督促检查,促进依法行政、阳光施政。

(五)继续开展整治“两非”工作,逐步改善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局面。加强对“两非”行为的整治力度,把“两非”检查贯穿到经常性工作当中实行动态管理,每季度要组织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全区医疗保健机构、计生服务机构和药店全面检查一次,督促落实B超检查和出生实名登记制度,对查处“典型”案件给予相应加分。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负责、部门协同配合、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联合检查、严厉打击、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利益导向及群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制约等长效工作机制,加强

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对象的管理,从源头预防和遏制“两非”行为的发生。

(六)继续完善和落实计划生育审查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的审查。认真贯彻《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推动各级和各有关部门继续完善和落实计划生育审查制度,将遵守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作为提拔任用干部、推荐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委会等候选人,评选各类劳动模范和先进个人的一项基本要求,实行“一票否决”。加大对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的查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干部队伍素质。加强人口计生执法队伍的建设。计划在3份和8月份举办两期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着力提高区、乡两级计生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学习作风,进一步增强计生系统的行政效能,提高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程度。

(八)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根据工作进展和依法行政工作实际,不断改进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坚持多措并举,采取重大案件直查、信访事项督办、违法行政限期整改等多种方式,深入实际发现和解决问题。拟定于5月份开展一次全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检查,认真总结和全面评估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进展情况,指导乡镇、街道自查自纠、整改提高。

(九)深入基层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政策调研。深入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就依法行政、性别比治理、综合治理、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工作进行调研,每个执法人员

写一篇调查报告,争取拿出一个有利于促进工作开展的规范性文件。

三、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人口计生部门要高度重视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责制,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建立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及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建立长效机制。要继续坚持上门宣讲制度,开展便民维权活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面实现诚信计生。如出现群体性事件、媒体采访曝光事件、进京到省上访事件和重大行政应诉案件等,要在1小时内上报区人口计生局。对隐瞒不报和不按时上报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对重大违法行政案件和屡禁不止的违法行政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三)强化监督检查。要善于把握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深刻认识当前面临的“两个基本矛盾”,认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的监督职能,随时发现和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提高监督的时效性,要把监督检查与加强教育、健全制度、查办案件有机结合起来,提高监督检查的整体效能。

8.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文明执法专项活动总结 篇八

专项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全省统一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的通知》,推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盘棋”,实现人口管理与社会管理均衡推进。根据文件要求,2016年5月下旬至6月底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活动”)。现结合我镇实际,提出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活动,推动流入、流出两地进一步落实流动人口双向管理职责,提高流动人口动态管理能力;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推进均等化服务,促进社会融合;摸清全员流动人口底数和变动情况,强化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应用,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档案,提高人口数据质量;进一步做好流出人口已婚育龄夫妇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做好流入人口查环查孕工作,协助流出地做好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和反馈、政策协调通报等协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一盘棋”工作机制,为大埕镇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活动对象以流入本辖区内的全员流动人口和流出本辖区的户籍人口为此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对象。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保障活动有序开展。镇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专项活动的组织工作。我镇根据县的活动安排制定计划,部署落实专项活动各阶段的工作安排。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解决活动的人、财、物投入,把专项活动纳入例会和层级动态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促进服务管理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清查,落实双向管理职责。一是以流入本地的全员流动人口为本次专项活动清理清查对象,由镇计生办主导,部门联动,集中力量,在全镇范围内,对出租屋、企业厂区宿舍、商铺、市场等重点地段和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等重点人群,组织开展全面的清理清查活动。采集、复核和更新流入人口信息,全面掌握人口流动和婚育信息变动情况,按要求提交有效信息通报,提高全员流动人口、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建档率和人口数据质量,针对性地做好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和政策外怀孕补救措施落实、查环查孕、社会抚养费征收等重点工作。二是全面清理核实全员流出人口信息,加强与流入地的联系,摸清流出人口具体去向和结婚、生育、孕检以及避孕节育情况。三是对于应落实未落实长效避孕措施、政策外怀孕或政策外生育后未征收社会抚养费的重点流入、流出人口对象,要主动加强与对方协作配合,并充分利用联络站、计划生育协会等平台,开展细致、有效的思想动员和说服工作,促使相关服务管理措施的落实,严格控制政策外多孩生育,提高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率和及时率。要将“四术”和孕检、办证等情况纳入每月流入、流出人口的出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

(三)加强统筹,落实综合治理责任。一是加强信息交互共享,以省信息系统为核心,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流动人口信息准确度上,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定期召集派出所、卫生院等单位参加计生例会,及时通报、分析综合治理责任的落实情况,着重在入学、入户、办证、租房、用工、产检等环节的责任落实情况实行动态监测、综合评估,促进综合治理责任有效落实。

(四)优化手段,提高服务管理水平。一是充分利用宣传服务阵地设施,通过政务公开、宣传栏、告知书、咨询服务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提升流动人口对现居住地管理服务的归属感。二是明确管理责任。加强对流入人口网格区域责任包干落实情况的检查。三是建立区域流动人口信息交互制度。对市场、企业等重点单位当中工作地和居住地分离的流动人口,建立起区域内街道间信息采集交互的工作机制,提高流动人口纳管比率和信息准确度。四是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组织专项执法行动,充分利用计划生育行政手段,规范开展计划生育违法处罚,强化用工企业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加快全员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加强培训、指导,提高社区专干信息操作能力,梳理明晰辖区服务管理人口的数量和结构,规范开展全省信息系统和PADIS子系统的录入、查询、核对和反馈工作。

(五)加强协作,稳步推进区域“一盘棋”。充分发挥省系统信息协查通报反馈的优势,扎实做好人户分离人员、流动人口户籍地与现居住地之间的信息交流,实现户籍地、居住地之间信息无障碍通报接收。进一步深化区域间婚育、服务、政策信息的互通力度和违法怀孕生育处理的协作力度,有效遏制流动人口违法生育。

(六)服务均等,完善流动人口利益导向。一是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全覆盖。充分发挥流动人口计生协会优势,开展流动人口孕前健康检查服务,实施流动人口关爱行动,采取普查、上门、定点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提供更加便捷的药具服“双查”服务和宣传咨询等其他免费的计划生育服务。二是继续推进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突出抓好流动人口一孩生育登记备案的宣传和受理的工作,广泛开展流动人口计生困难家庭帮扶,维护其合法的计划生育权益,增强他们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三是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根据上级确定的监测点,对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的工作、生活、就业、居住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为人口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四、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5月26日至5月31日)。我镇根据县的安排制定活动方案,落实部门和村居职责,开展宣传活动,召开动员会议,确保专项活动“有方案、有部署、各村按照镇部署制定本村清查人员、有经费、有检查”的路线方案。明确清查的时间、地点和进度,要重点面向广大流动人口,开展针对性强、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集中宣传服务活动,大力宣传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应当享受的合法权益、均等服务,宣传流动人口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和政策规定等,以宣传促服务,为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清理清查阶段(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组织开展清理清查。流出地与流入地应密切配合,广泛深入地开展管理互补、服务互动、信息交互等各项活动。同时做好对重点流动人口对象的服务管理工作,以进一步巩固服务服务活动成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7月1日至7月15日)。对专项活动进行小结,查漏补缺,梳理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在7月30日前整改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完善制度,明确职责。要以专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工作例会、层级动态管理、信息采集通报管理和绩效考评等工作责任制度,实行责任包干、落实到人,夯实经常性工作基础。

(二)精心计划,狠抓落实。镇计生办和各村要结合实际,制订具体的活动计划、时间安排表和责任分工,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好专项活动,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有检查。各村要根据本辖区流动人口居住时间的特点,灵活安排上门清查时间,以提高信息采集的及时率和准确率。

(三)明确重点,突破难点。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流动人口信息准确度上,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集中力量实行重点突破,各村要集中力量突破每块责任区,不留死角,有效突破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和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工作难点。

(四)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强化开展流动人口工作的服务意识和法制观念,尊重和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落实做好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坚持管理于服务之中,坚持宣传教育为主,引导流动人口自觉履行计划生育义务。防止因简单粗暴的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损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杜绝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案件发生。

(五)加强检查,确保成效。专项活动期间,镇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督查小组,到各村检查指导专项活动,并对活动开展情况定期发出督查通报。

9.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文明执法专项活动总结 篇九

黎村镇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和“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要求,以严格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为切入点,以增强人口计生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为重点,全面实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在落实执法工作程序化、执法文书规范化、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的基础上,强化行政执法岗位培训,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提高了全镇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保证了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我镇本着“合法、有据、可行”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实施了《黎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执法责任制监督检查制度》、《错案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在人口计生系统内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界定镇计生办的职权范围,将各项职责按照主管和协管的不同责任,层层分解到镇计生办以及每个执法岗位的执法人员。在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的同时,层层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书》,做到有其岗

必有其职,有其职必有其权,有其权必有其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

黎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办公室

10.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文明执法专项活动总结 篇十

务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

为进一步广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一系列指示精神,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计划生育舆论宣传氛围,为确保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开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新局面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各级要抓住当前的时机,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春季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线,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这一中心任务,以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知识等为主要内容,引导群众自觉树立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男女平等、养儿防老不如致富防老等科学、文明、进步的新型婚育观念,提高社会各界对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的认识,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具体要求

这次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注 1

重宣传与服务相结合,与开展以“双进”“双建”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为载体的“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相结合,多渠道、全方位、广覆盖地开展宣传教育,力争取得最佳的舆论效果。

一要抓好集中宣传。将这次宣传活动融入到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查体服务活动之中,组织电影放映队和文艺宣传队,深入村居,送计划生育电影和文艺节目下乡,让群众在丰富多彩的娱乐活动中受到教育。要组织宣传服务人员设立宣传站点,摆出展牌,为群众开展计划生育政策咨询、免费技术服务等活动,向群众免费发放计生宣传折页、避孕药具等资料。同时,要集中扎制配置音响设备、悬挂标语牌匾的宣传彩车,深入到各个村居进行巡回宣传。

二要抓好培训宣传。乡村两级要充分利用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的有利时机,依托乡村人口学校、人口文化大院等阵地,对广大育龄群众普遍开展一次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生殖保健知识等内容的培训,培训中,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有奖知识竞赛活动,激发育龄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要抓好环境宣传。要《关于优化人口计生户外宣传环境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对人口文化一条街的宣传栏、阅报栏、黑板报、版牌、橱窗、固定宣传标语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凡内容和形式不符合当前要求或相对陈旧的,应及时

更换复新,各乡镇驻地不少于20条标语,各村居不少于5条,切实营造主题鲜明的社会宣传环境。

四要抓好媒体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现代传媒工具,在开办好各种栏目的基础上,对当前计划生育方面的重点、难点、亮点等,既要增加报道的深度和广度,还要提高新闻和专题报道的质量,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面。要进一步加大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的宣传报道力度,市里将定期进行通报。

三、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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