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年度评定范文

2024-06-30

社区矫正年度评定范文(4篇)

1.社区矫正年度评定范文 篇一

淡竹乡2011年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依据省、市2011年社区矫正工作的总体总署和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我乡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今年我乡的社区矫正工作本着以控制重新犯罪率为首要标准,确保上海世博会安保稳定为目标,努力提升社区矫正监管水平,促进我乡社会和谐稳定。目前,我乡登记在册的社区矫正对象有14名,其中简管1人,宽管1人,异地委托管理1人。全年,新增矫正对象8名,期满解矫3名。经过一年的工作,现将一年来的主要汇报如下:

1、组织召开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次,其议题分别为“布置社区矫正排查工作,切实维护春节期间社会稳定”、“全力做好建国62周年安保工作”。

2、重建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重新招募矫正志愿者8名,积极发动责任心强的离退休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加入矫正志愿者行列,切实发挥矫正志愿者工作队伍实际作用。

3、组织各类排查工作三次,重点对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目前生活、工作、家庭情况进行全方位摸底,通过综合各方面信息对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内心动态做出评估。

4、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对矫正对象重新犯罪风险进行

预估,开展心理测试工作,对部分矫正对象进行心理评估。

5、开展入矫宣告会8次,宣告人数8名,规范入矫宣告程序。

6、与乡属企业以合作社开展广泛的沟通,为矫正对象营造安心踏实的工作环境,预防在经济危机面前,矫正对象因不能忍受巨大的经济压力而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7、每季度召开一次动态分析会,第四季度动态分析会目前正在筹备中,计划于12月13日召开。

8、组织集中公益劳动3次,组织集中法制教育11次。

9、接受社区矫正对象电话汇报123人次,接受社区矫正对象书面汇报材料78份。

10.走访社区矫正对象23人次,其中对重点关注对象进行单独思想教育12人次。

11、“三防”工程扎实推进,制定了方案,落实了责任,并且全面滚动排查,逐人评估,做到了严控外出,确保安全,重点管控,专人负责。

12、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快速运行。为充分发挥新系统在世博安保工作中的作用,认真将有关矫正对象的基本信息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中,及时启动运行。

以上就是我乡各项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2011年我乡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一定得进步,推动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我乡范围内的阶段性发展,同时总结各项经验教训,为

下阶段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提供理论支持。针对我乡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成绩与教训,我乡必将进行深刻的总结,同时对下阶段工作的开展提出全新的要求。

第一、提高工作责任心,严防死守。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做人思想教育的工作,要想真正的将矫正对象重新拉回正途就需要我乡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提高责任心,时刻以维护我乡社会整体稳定为出发点做好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按照县司法局以及年度工作计划要求有条不紊的开展各项工作,严防死守,积极主动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避免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危害我乡社会稳定。

第二、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掌握动态。日常管理工作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根本一定要做到一丝不苟的开展和执行,促使养成矫正对象定期汇报的习惯,同时,在组织各项活动时,绝对不能马虎了解,要细致的观察矫正对象的各项表现,及时分析和调查,避免因情况掌握不及时而引发重新犯罪情况。

第三、时刻警惕,发现苗头及时介入。要时刻铭记社区矫正工作的特殊性,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被眼前的假象迷惑,要透过表面看到本质,加强各项应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介入,绝对不能轻信问题可以避免,主动出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我们相信,在各级领导的不断帮助和指导下,在我们自

身不断的严格要求下,我乡社区矫正工作在明年一定能取得更好的成绩,交出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

淡竹乡司法所

2.社区矫正年度评定范文 篇二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近年来,肃州区司法局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职责规范化”的要求,紧紧围绕“不让一人重新犯罪”的工作目标,以“真情帮扶、爱心感化”为基础,坚持“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综治部门具体领导、相关单位协作配合、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的原则,强化各项措施,安置帮教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认真做好出狱所人员的接送。

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出狱所人员接送及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肃州区司法局对出狱所人员的接送管理高度重视,努力抓好接送工作的“五个环节”。一是统一思想,积极沟通。为增强全局人员对“两劳”释放人员接送工作的责任感,肃州区司法局先后召开了局党组会议、各科(室)负责人会议和全局干部大会,认真学习讨论,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有效提高了全局干部对出狱所人员接送工作的认识。在此基础上,局党组班子主动到酒泉监狱进行座谈,相互了解情况,对如何做好接送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安置帮教管理股与酒泉监狱狱政科进行了多次沟通,了解了肃州区籍服刑人员的

基本信息。同时,向省内各监狱、劳教所通过电话、发函等形式,进行了沟通联系,为做好接送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工作基础。二是对出狱所人员接送前做到“三个见面”,接送中实现“三个对接”,接送后做到“三个及时”。接送前“三个见面”,即:司法局具体负责人与监狱负责人必须见面,就交接工作进行沟通,及时了解肃州区籍服刑人员的基本情况及释放时间,为后续工作打下基础;司法所工作人员与具体帮教人员必须见面,落实接送办法和帮教措施;安置帮教责任人与刑释人员亲属必须见面,了解家庭情况,做好思想工作,动员他们一同前往监所接回出狱所人员。接送中实现“三个对接”,即:档案材料对接、刑释人员对接、帮扶协议对接,形成出狱所人员从监所释放到安置帮教管理科、司法所、社区帮教责任人及回家环环相扣、严密无缝的对接。接送后做到“三个及时”,即:及时进行首次谈话,详细介绍全区安置帮教的各项优惠政策, 增强刑释人员对接受安置帮教的认识;及时进行帮教,讲解有关法律知识,要求他们真正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提升生活信心;及时进行安置,对农村户籍刑释人员积极帮助落实责任田,对城市户籍刑释人员由社区帮助申请低保,对有意愿自主创业的刑释人员鼓励、引导和协助其自谋职业,对无家可归的刑释人员由安置帮教管理科联系到区过渡性安置企业进行安置。

在酒泉监狱及肃州区看守所的大力协助下,对刑释人员逐个办理了交接手续。各司法所与社区帮教人员、刑释人员家属共同对本辖区刑释人员进行首次谈话,签订了帮教协议,办理了登记手续,最后将刑释人员送到家。无家可归的刑释人员直接送到过渡性安置企业,为他们购买了生活必需用品,安排了吃住和工作。自4月1日以来,我区已接送刑释解教人员43名,占到了已出狱人员的91.5%。

二、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切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一是安置帮教办公室根据已衔接的刑释解教人员的具体情况,在实际工作中,把帮教对象划分为重点帮教对象和一般帮教对象,进行分类帮教。对已融入社会、生活比较稳定、在固定收入来源且无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的人员,简化帮教措施;对刚刚回归社会、无固定收入来源、思想情绪波动较大的刑释解教人员,逐个上门,面对面开展帮教工作,从思想帮教入手,掌握思想动态。二是建立健全了必访、必帮、必控制度,全面了解掌握动态,加强线索收集。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情况做到了“五个清楚”,即罪名清楚、回归日期清楚、服刑期间表现清楚。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手段、落实帮教措施,做到了“政治上给予信任、政策上给予优惠、服务上给予方便、发展上给予支持、经营上给予指导、生活上给予帮助”。三是加大教育引导力度。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对他们进行非强制性的引导、帮扶和教育,用

真情鼓励他们重新扬起生命的风帆,帮助他们获得社会的认同和树立个人尊严,有效的维护了肃州区社会稳定。2011年肃州区共接受刑满释放人员116人,帮教116人,帮教率为100%;安置89人,安置率达75%。截止目前,我们协助民政部门已为85名刑满释放人员落实了最低生活保障,成功化解了刑满释放人员赵建斌的上访事项,协助工商、税务、财政等部门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刘英等5中刑释人员减免了相关费用,发放了优惠贷款。

三是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努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为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区、乡两级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全部实现了“五有”,即;有健全的机构、有完善的制度、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专职的工作人员、有必备的办公设备。一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肃州区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肃州区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对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进行了规范。二是规范文书档案管理。我们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情况,印发了《关于社区矫正对象建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按照矫正对象具体情况实行“一人两档”的档案管理模式,即区“社区矫正办公室”建立正式档案(侧重原档案),各司法所建立副档(侧重管理、矫正等动态档案),为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建立起了详实的工作资料库。三是全面落实矫正措施。我们根据省上《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办法》,鼓励每个司法所创

3.社区矫正年度评定范文 篇三

关键词: 社区矫正 立法 机构建设

内容提要: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促进罪犯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6年来,通过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矫正工作者的努力实践,社区矫正制度作为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改革成效明显,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逐渐突显。本文拟通过对社区矫正工作推行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剖析,思考和探讨改革的方向及推进措施,以期加强和完善社区矫正制度。

我国的“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主要针对的对象是社区范围内的假释、监(所)外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等罪犯。

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以下简称“两院两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并确定北京等6省(市)为首批试点地区。2005年,“两院两部”联合发文,将试点范围扩大到18个省(区、市)。到2007年,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已在全国24个省(区、市)的102个地(市)展开。2009年随着《关于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的出台,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国铺开。6年来,党中央对这项工作十分重视,2004年《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初步意见》和2008年《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均对这项工作提出明确的要求。各试点地区党委、政府也给予了充分重视,在人力、物力上作了相当大的投入。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密切配合,社区矫正工作者努力实践,社区矫正制度作为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改革成效明显,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逐渐突显,本文拟通过对社区矫正工作推行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剖析,思考和探讨改革的方向及推进措施,以期加强和完善社区矫正制度。

一、目前社区矫正工作推行中存在的几个问题

(一)社区矫正工作立法滞后

“矫正”一词是一个舶来品,社区矫正在国际上已经历了100多年的历史。从1878年美国马萨诸塞州波士顿市的制鞋匠约翰·奥古斯塔为救助一名酗酒犯争取了在社区监管最终导致了第一部缓刑立法的诞生.到1973年,美国明尼苏达州颁布了美国历史上第一部社区矫正立法。迄今为止,国际上实行社区矫正制度的国家基本上都有自己的法律规定,只是在法律规范的形式上有所不同。有的国家制定有专门的社区矫正法律,最典型的是美国。到1996年,美国相继有28个州通过了社区矫正或类似于社区矫正的地方性法规。有的国家在专门的刑事执行法律中对社区矫正活动作出详尽的规定,社区矫正是其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如德国的《刑罚执行法》、俄罗斯联邦的《刑事执行法典》等。有的国家有单行的社区矫正

法律规范,如新西兰的《假释法》、芬兰的《社区服务法》、日本的《缓刑执行保护观察法》、《犯罪者预防更生法》等。

我国在2003年推行社区矫正工作,依据的是“两院两部”联名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司法部下发的《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6年来,各省(市、自治区)也相继出台了一些规定。但即使这样,仍然没有真正解决社区矫正的法律问题。目前我国的《刑法》和《监狱法》规定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执法主体是公安机关,而“两院两部”的《通知》要求社区矫正的工作主体是司法机关,在操作中就出现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执法主体”和“工作主体”的分立问题。“两院两部”的《通知》事实上既不属于行政法规也不属于司法解释,但正是这个缺乏充分合理性的《通知》在实践中却优于法律,如此也给之后的各项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因此,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立法刻不容缓。

(二)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建设存在问题

根据“两院两部”的《通知》和司法部的《暂行办法》要求,在街道(乡、镇)成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具体负责各项日常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司法所工作人员成为社区矫正工作主体与法律规定的执法主体身份不符暂且不说,就是司法所本身的内部机构建设、人员配置均存在着很多问题。司法所作为我国基层政法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等职能。但是,随着工作要求的提高、工作范围的扩大、工作职能的增加加上本身建设还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又承担起社区矫正的职能后,目前司法所的机构建设对于要完整、准确和有效地履行非监禁刑罚执行的职能,确保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准确性、有效性及其公信力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一是司法所的模式和待遇问题。目前的司法所有三种模式,一种是街道、乡镇的内设所,一种是街道、乡镇与司法局共建的混合所,一种是司法局直属所。在后两种模式中,均存在工作人员分属乡、镇和司法局管理的情况,司法所所长的职级待遇也不相同。有的所长享受副乡、镇长的待遇,有的是科员待遇,工作人员待遇也偏低。司法所的人员包括司法所长的任免、调动存在着管理权限不明确或达不到双重管理的要求。二是司法所工作人员配置问题。一方面结构不尽合理、素质参差不齐,存在文化程度偏低、法律专业素质不高的问题。另一方面工作人员力量配备不足,而且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编制混乱。有公务员身份的,有事业编制的,也有临时聘用的人员。三是司法所的基础建设尚未到位。办公用房紧张,必需的执法装备如执法用车、警戒具、通讯器材缺乏保障。四是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不到位。根据规定,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由上下配套解决,事实是往往上面的经费到位了,下面的配套经费却迟迟没有着落。

(三)社区矫正工作各机关职责不清、协调不够

按照目前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工作职责涉及到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但因法律规定含糊、“两院两部”通知笼统,使得各有关部门职责不清、权限不明。社区矫正是我国现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体现,也体现了我国犯罪观的进步,是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具体实施中则要求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扩大非监禁刑的适用。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相当一部分法院由于审判任务重、人手紧缺、麻烦费时等原因消极应付、机械执法,认为该项工作与法院关系不大而敷衍搪塞、怠于配合,使得法律规定的各种非监禁刑比例较低,假释适用率整体也不高。检察院是法律的监督机关,也应当是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者,但实际工作中,检察院履行该项职责中未完全到位,或认为与己无关,或停留在书面上。公安机关虽然是法律上的执法主体,但由于和工作主体规定不一致,再加上警力的紧缺无暇顾及这项工作,责任难以切实尽到位。而监狱的部分领导和同志则存在着“各管一段”的想法,在工作指导、矫正人员交接及其它工作衔接上还存在着诸多问题,没有做到无缝对接。社区矫正组织

本身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想法,因此地方政府与社区群众的认同度不高。

(四)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不到位,缺乏影响力

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是指社区矫正执行机关根据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服刑过程依法进行监督、考察和管理,以保障刑事判决和裁定得到严格执行的具体活动。在美国,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有一整套的制度,如对矫正对象登记报到、分类,风险评估,资格权利的限制和剥夺,社区服务,奖惩制度等均是制度中的内容。而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建设还存在一系列问题:一是制度规定不完整,且比较概括。对于主要的方面有规定,但很多具体制度缺乏明确规定,社区矫正不能达到事事有法可依的状态。二是制度缺乏统一性,除了全国统一的《通知》、《暂行办法》外,各省的制度规定五花八门,具体制度和做法不尽相同。

此外,社区矫正作为一个新的理念,在重刑观念根深蒂固的中国,它的引进和试点必然对一些传统的观念产生强大的冲击力,在中国必然有一个本土化的过程。社区矫正工作推行6年来,国家和有关省份虽然作了一些宣传,然而并未达到最佳效果,因此很多群众根本不了解什么叫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更不了解社区矫正为何物。

4.社区矫正年度评定范文 篇四

泰山社区今年将创建平安和谐社区,将迎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考核,为在巩固原有成绩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社区工作,以高标准来推进创建工作,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社区二〇〇九年度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创建“宜居社区和宜创业发展社区”为目的,以服务居民、造福社区为出发点,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努力把联和社区营造成为管理有序、环境优雅、治安良好、人际和谐、文体活跃、服务优质、健康向上的新型社区。

二、创建目标

紧紧围绕广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现代化大都市和高标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任务、总目标,着力提高社区文明程度、居民现代文明素质和生活质量,广泛动员、组织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社区三个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现代文明社区。

(一)组织坚强

1.建立健全社区党支部的组织,使党组织在推进社区建设工作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内各类无主管企业、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外来人员、未就业毕业生中的党员实行属地管理;通过设立“党员社区活动联系卡”等形式把社区内党员组织起来,发挥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有专职、兼职的基层党务、团务干部和社区少先队辅导员。

2.通过民主选举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原则切实担负起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的职责,能结合本社区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创建文明社区的具体计划并逐步推进、实施,创建文明社区各类文件、档案资料安全。

3.社区党支部和居民委员配备合理,工作制度健全,工作作风民主,领导班子成员无违法违纪行为,在社区居民中有较高的威信。

(二)管理规范

1、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推进社区建设的要求,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构架,明确联和社区职能,逐步理顺社区与社区成员单位的关系,设定社区城市管理专职人员,建立责权利统一的社区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依法管理社区公共事务。认真完成推进联和社区建设的公益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重点做好社区管理工作,积极配合民政、劳动保障、公安、司法、工商、城管、卫生、计生、环保等职能部门加强社区管理。

3、确保劳动保障“五到位”: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要机构、编制、经费到位;管理服务职责到位;管理服务职责到位;扶危济困维权到位;文体活动场地设施到位;宣传教育工作到位。

4、整合社区资源,积极为居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把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发动居民群众广泛参与社区民主管理,不断提高社区管理水平,群众对社区管理和服务认同度高。

(三)环境优美

1.重视环境改善和生态保护,积极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教育居民自觉养成珍惜自然资源、保护文物古迹、无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和良好的环境保护意识,将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使“三废”和噪声治理、排放符合国家地方法规。

2.结合“十年一大变”计划,配合区有关部门在联和社区打造“一个中心文化广场”,把社区内绿化、道路、灯光、景点等提升高一个新水平。

3.按照创建绿色社区的标准,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使联和社区成为“绿色社

区”。社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路灯亮灯率达到95%以上,主要街道设有残疾人无障碍通道,街头小景建筑布局合理,效果良好。

4.辖区内市容整洁、美观,无“六乱”现象。积极协助城管部门清拆违法建

筑,整治飘蓬、防盗网,规整“三线”、危房改造和清理地面、立面、天面垃圾杂物任务。

5、积极做好文明社区创建工作。社区内的宣传栏及时维修、更新,宣传栏

内的公益宣传所占比例不低于70%,其余商业广告内容应合法、健康。

6、认真落实除“四害”工作,四项指标全部达标;垃圾站、池(箱)设臵

规范,实行垃圾上门收集,逐步实现垃圾分类处理;居民不养家禽;各类公共场所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持有卫生许可证,卫生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医疗机构持有执业许可证,守法经营,无非法行医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健康教育活动,辖区居民健康状况良好。

(四)秩序优良

按照综治委关于开展创建“安全社区”的标准和要求,努力把联和社区建设

成为社会稳定、治安良好的安全社区。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落实,建立社会治安联防队伍,积极开展治安防范工作,群防群治工作组织机构健全,人员、制度、经费落实。社区设有警务室,社区内刑事治安案件发案得到有效控制,刑事案件发案不超过总人口的7‰。不抚养未成年人投诉率(起/万户)<1.5,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率(人/万人)<0.5。没有发生重、特大恶性案件、带黑社会性质及流氓恶势力等犯罪团伙案件;积极开展“无毒社区”创建活动,“黄赌毒”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没有“黄赌毒”窝点和制假、售假窝点。

2.开展技术防范,有效控制社会面的治安情况,建议在2年内,社区内安装电视闭路监控系统,实施24小时监控。同时,动员居民家庭安装自动报警系统。

3.整合社区力量,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网络,成立社区综治协会,发动社区企业、物业单位与社区警务室、治安员、出租屋协管员和义务护街队,形成了治安联防联动网络。

4.加强与社区警务室联系;加强义务护街队管理;加强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管理;加强人民矛盾调解和矛盾排查调处;加强对居民法律宣传教育;加强帮教工作,有效防止“法轮功”顽固分子聚集滋事和捣乱破坏活动;使联和社区成为“无重大刑事案件、火灾事故和重大群体性案件,刑事发案率控制在总人口的7‰以内,辖区内群众的治安满意率在70%以上。

5.开展法制进社区活动,利用各种阵地和形式,在居民群众中深入开展法制教育,使社区居民成为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6.开展创建“无案件发生楼”活动,使社区80%以上楼栋成为“无案件楼”。

7.做好计划生育基础工作,全面开展避孕节育知情宣传,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计划生育率达到95%以上,查环查孕率达95%以上,避孕有效率达90%以上;群众对避孕节育服务的满意率达80%以上;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日常管理,对外出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证率达90%以上;外来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验证率达85%以上8.人民调解工作机构和信息网络健全,制度落实,处理重大、突发性、群体性纠纷措施得当,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无重大群体纠纷,无民事纠纷,无民事纠纷转刑事案件;无违法集体请愿、静坐、闹事、罢课、游行示威和上访事件;无集体公开修炼“法轮功”和“法轮功”顽固分子公开滋事等严重政治事件。

9.积极开展创建“安全社区”活动,创安工作组织健全,措施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并重。居住小区有门卫值班、来访登记、巡逻等安全防范制度。居民群众的安全满意率达到80%以上。

(五)服务优质

1.社区范围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完善,社区服务场地落实,且按规范建设无障碍设施。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达到使用面积80平方米标准,建有“星光老年之家”的社区,能正常开展活动,满足居民群众的需要。

2.社区服务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经常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效果明显。根据社区居民的需求,积极开展社区科教服务、文体服务、法律服务、卫生服务、计生服务和家政服务等,并积极推进社区服务市场化、社会化和产业化。

3.建立并发展社区义工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互助)服务活动。社区义务工作者登记注册人数达到本社区居民总数的5%以上,且80%以上的义务工作者每月至少参加1次义务服务活动。

4.积极配合市社区信息网络建设,广泛利用计算机网络、电话服务热线和城市信息服务终端系统,整合社区服务和信息与实体资源。社区设电话热线服务,促进社区服务的大众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提高社区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六)文化活跃

1.社区有室内社区文化活动场所,有户外文化活动场地,无占用、挪用社区文化活动场所现象。社区建有图书阅览室、阅报栏、宣传栏、公益广告牌等社区文化设施和宣传阵地。

2.加强社区体育运动场地、设施建设,有室内、室外体育场地设施,有一定数量的体育健身器材,人均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15人以上;建立社区体育组织,经常组织居民开展健身活动,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大于45%。

3.建立社区文体活动骨干队伍,有3-5名文化活动辅导员,经常组织居民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社区文体活动,每年都能举办社区大型文体活动2次以上。

4.积极配合开展“扫黄打非”工作,无不良文化制品、非法出版物及非法文化经营场所。

(七)教育落实

1.采取多种形式,坚持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贯彻落实中央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诚信建设为重点,广泛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大力开展民主法制教育、健康教育和科普教育。

2.认真研究社区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针对不同对象的特点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联合起来,增强实效性;关心青少年的成长进步,有针对性地开展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关心下一代工作机构组织健全,措施落实,效果明显。

3.注意发挥离退休老党员、老教师、老工作、老劳模的积极作用,开展社区思想政治工作的合力,扩大覆盖面,思想政治工作深入、扎实、有效。主动聘请来自不同单位、不同行业的社区辅导员、联络员和宣传员,建设社区教育骨干队伍;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社区”活动,依托社区内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建立健全社区教育阵地网络,逐步在社区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提高社区居民的综合素质。

4.认真做好“法轮功”练习者的教育转化工作根据社区特点,开展创建“学习型社区”、“绿色社区”、“卫生社区”、“花园式单位”、“花园式小区”、“科普示范社区”等特色社区活动。做好刑事释放教人员的帮教转化和安臵工作,转化率在90%以上。

(八)风尚良好

1.积极开展适合居民群众特点、方便居民群众参与的“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家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系列活动。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实践广 “一约三则”和市民“十不”行为规范系列活动,并结合社区实际进行细化。社区内有“一约三则”、“十不”行为规范宣传画、宣传牌、宣传专栏,有专题教育、有实践活动。

2.广泛组织社区公益、慈善活动和形式多样的互助活动,关注弱势群体,在社区形成热爱集体、环保惜物、见义勇为的社会风尚,形成邻里团结、互敬互爱、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良好人际关系。积极开展评选“文明楼宇”、“文明家庭”等活动。

3.革除陋习,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积极开展“三讲一树”活动,居民养成良好的日常生活习惯。4.在联和社区居民中推出一批亲切可信、说服力强的先进典型;对社区内存在的不良现象和不良风气及时组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弘扬正气,打击歪风,树立文明新风尚。社区民众积极参与无偿献血、扶贫济困等公益活动。

(九)机制健全

1.建立健全社区建设领导责任制,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把社区建设摆上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工作的突出位臵,确保社区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2.结合联和社区实际,制订社区党组织工作责任制、社区居民代表会议事制度、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制度和社区居委员会民主监督制度,使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创建措施

(一)组织保障

1.建立社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社区建设中遇到的重大的问题。

2.联和社区居委会成立创建文明社区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具体创建工作。组长:韦昌越,副组长:钟伟雄,成员:李祯祥、周伟礼、钟笑娴、钟顺森。

(二)经费管理:

社区建设改造所需经费,数额很大。社区居委会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作。主要预算如下:

1.拟建灯光球场(一个篮球场):10万;

2.拟建社区公共卫生间:2万;

以上经费拟向相关部门申请补贴。

(三)人力保障

1.按照居委会职能、配备相关人员,跟踪工作进度。

2.社区居委会应经常性开展培训活动,努力提高人员综合素质,以适应社区工作的需要。

泰山社区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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