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最高领导

2024-10-09

内蒙古自治区最高领导(9篇)

1.内蒙古自治区最高领导 篇一

中国历代最高领导人

2006年12月23日 星期六 17:15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是中国共产党最高领导人的正式称呼之一。

中国共产党最高领导人的正式称呼,历史上有过几次改变。

一大为中央局书记。

二大三大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四大为中央执行委员会总书记。

五大六大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六大一说为中央委员会主席)。从1943年3月20日到1982年十二大为中央委员会主席。

十二大以来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全称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简称中共中央总书记,较少称“中国共产党总书记”或“中共总书记”。

八大时期(1956年--1966年)和1980年2月十一届五中全会到1982年9月十二大也有总书记,但主要负责书记处的工作,并不是党的最高领导人。

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起,在中国的政治体制之下,中国共产党最高领导人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领导人。邓小平曾担任过总书记,但他当时并不是最高领导人。其间,最高领导人为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

中共历任最高领导人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暂不成立党的中央委员会,先组成中央局,会议选举陈独秀、张国焘、李达3人组成中央局,陈独秀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局书记,张国焘为组织主任,李达任宣传主任。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陈独秀为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陈独秀、李大钊、蔡和森、张国焘、高君宇为中央委员。邓中夏、向警予为候补委员。

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陈独秀为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中央局组成人员为陈独秀、毛泽东、罗章龙、蔡和森、谭平山(后因谭平山调任驻粤代表,9月补入王荷波)5人组成。

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陈独秀任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总书记,陈独秀、彭述之、张国焘、蔡和森、瞿秋白组成中央局并驻中央局。

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陈独秀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周总理为秘书长(未到任前,由蔡和森代理);陈独秀、蔡和森、李立

三、李维汉、瞿秋白、谭平山、张国焘7 人为中央政治局委员。

中国共产党第六届中央委员会向忠发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一说为政治局主席兼中央常委主席)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由苏兆征、向忠发、项英、周总理、蔡和森5名正式委员和李立

三、徐锡根、杨殷3名候补委员组成。

1943年3月20日毛泽东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政治局主席、书记处主席。

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主席毛泽东 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主席毛泽东 中国共产党第九届中央委员会主席毛泽东 中国共产党第十届中央委员会主席

毛泽东(1973年8月30日-1976年9月9日)华国锋(1976年10月7日-1977年8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主席

华国锋(1977年8月19日-1981年6月28日)胡耀邦(1981年6月29日-1982年9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胡耀邦(1982年9月12日-1987年1月15日)赵紫阳(1987年1月16日-1987年11月1日)(代理)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赵紫阳(1987年11月2日-1989年6月23日,实际上—5月19日)江泽民(1989年6月24日-1992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胡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首脑。每届任期为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总理负责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全体会议,根据宪法对国务院赋予的职权行事。总理产生程序:国家主席提名,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再由国家主席任免。

历任总理

政务院总理:周总理(1949年10月1日至1954年9月,当时称为“政务院”总理,之后为“国务院”总理)第一届国务院总理:周总理(1954年9月至1959年4月)第二届国务院总理:周总理(1959年4月至1965年1月)第三届国务院总理: 周总理(1965年1月至1975年1月)第四届国务院总理:周总理(1975年1月至1976年1月8日)代总理:华国锋(1976年2月4日至1976年4月7日)总理:华国锋(1976年4月7日至1978年3月)

第五届国务院总理:华国锋(1978年3月至1980年9月10日)总理:赵紫阳(1980年9月10日至1983年6月)

第六届国务院总理:赵紫阳(1983年6月至1987年11月24日)代总理:李鹏(1987年11月24日至1988年3月25日)第七届国务院总理:李鹏(1988年3月25日—1993年3月)第八届国务院总理:李鹏(1993年3月—1998年3月17日)第九届国务院总理:朱镕基(1998年3月17日—2003年3月16日)第十届国务院总理:温总理(2003年3月16日开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是国家机构中的一种。自1954年开始设立。主席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结合行使国家元首的职权,它对外代表国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第六十二条选举产生,任期五年,最多可连任两届,根据宪法规定:国家主席必须是年满45周岁并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实践上则同时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委员以上的高级干部。

宪法第三章第二节界定了主席的职责与义务。主席的主要权力包括,根据全国人大和其常委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和国务院其它组成人员、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动员令、授予国家勋章;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批准或废除与外国缔约等。

按宪法,主席职务仅仅是象征性的国家的元首。如果主席同时任别的职务,其实际权力则来自其他职务,自杨尚昆开始,国家主席一般都兼任中央军委主席或副主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如果国家主席出缺,由国家副主席继任;如果正副主席都出缺,则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代理主席职位至新的国家正副主席人选产生为止。

历任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主席

毛泽东(1949年10月1日—1954年9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毛泽东(1954年9月27日—1959年4月27日)刘少奇(1959年4月27日—1968年10月31日)

宋庆龄,董必武(1968年10月31日—1972年2月24日)(副主席代行主席的职权)董必武(1972年2月24日—1975年1月17日)(以代主席名义行主席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 宋庆龄(1981年5月16日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1982年以后)

李先念(1983年6月18日—1988年4月8日)杨尚昆(1988年4月8日—1993年3月27日)江泽民(1993年3月27日—2003年3月15日)胡主席(2003年3月15日至今)

中央军委主席,是中央军委的最高职务。

1982年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设立中央军事委员会,至此,形式上存在两个中央军事委员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和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但是两会的主席(又分别称中共中央军委主席和国家军委主席)和第一副主席除了过渡时期外均为相同的人选。由于中国社会的特有政治生活背景,中央军委主席一职的人选一般标志着一个统治时代的开始和终结,尽管理论上军委主席只是中国的最高军事统帅,实际上多数为中国的最高领导人或掌握实权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在毛泽东时代,由毛泽东担任军委主席;在邓小平时代,过渡时期由华国锋担任,之后邓小平担任直至1989年,随后就是总书记时期或称后邓小平时代。

客观上在中国,军事权力在政权完全稳定以后,中共中央主席(总书记)、国家主席和军委主席均由一人兼任。在政权的过渡时期,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有时由一个人兼任,军委主席由实权人担任。如邓小平主政后最高职务为军委主席,期间胡耀邦、赵紫阳和总书记先后担任党的总书记。1993年以后,总书记集国家主席、党的总书记和军委主席三职于一身,其中1989年6月接替赵紫阳为党的总书记、其中1989年9月接替邓小平为军委主席、1993年接替杨尚昆为国家主席。如现任国家主席、中共中央总书记胡主席为中共中央军委主席。在2005年3月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胡主席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央军委主席。毛泽东(1949年—1976年)华国锋(1976年—1981年)

邓小平(1981年—1989年11月7日)

江泽民(1989年11月7日—2004年9月19日)胡主席(2004年9月19日至今)历任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主席

毛泽东(1949年10月1日—1954年9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毛泽东(1954年9月27日—1959年4月27日)

刘少奇(1959年4月27日—1968年10月31日)

宋庆龄,董必武(1968年10月31日—1972年2月24日)(副主席代行主席的职权)

董必武(1972年2月24日—1975年1月17日)(以代主席名义行主席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

宋庆龄(1981年5月16日授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1982年以后)

李先念(1983年6月18日—1988年4月8日)

杨尚昆(1988年4月8日—1993年3月27日)

江泽民(1993年3月27日—2003年3月15日)

胡锦涛(2003年3月15日至今)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是中国共产党最高领导人的正式称呼之一。

中国共产党最高领导人的正式称呼,历史上有过几次改变。

一大为中央局书记。

二大三大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

四大为中央执行委员会总书记。

五大六大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六大一说为中央委员会主席)。从1943年3月20日到1982年十二大为中央委员会主席。

十二大以来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全称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简称中共中央总书记,较少称“中国共产党总书记”或“中共总书记”。

八大时期(1956年--1966年)和1980年2月十一届五中全会到1982年9月十二大也有总书记,但主要负责书记处的工作,并不是党的最高领导人。

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起,在中国的政治体制之下,中国共产党最高领导人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领导人。

中共历任最高领导人: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暂不成立党的中央委员会,先组成中央局,会议选举陈独秀、张国焘、李达3人组成中央局,陈独秀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局书记,张国焘为组织主任,李达任宣传主任。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陈独秀为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陈独秀、李大钊、蔡和森、张国焘、高君宇为中央委员。邓中夏、向警予为候补委员。

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陈独秀为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中央局组成人员为陈独秀、毛泽东、罗章龙、蔡和森、谭平山(后因谭平山调任驻粤代表,9月补入王荷波)5人组成。

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陈独秀任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总书记,陈独秀、彭述之、张国焘、蔡和森、瞿秋白组成中央局并驻中央局。

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陈独秀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周恩来为秘书长(未到任前,由蔡和森代理);陈独秀、蔡和森、李立

三、李维汉、瞿秋白、谭平山、张国焘7 人为中央政治局委员。

中国共产党第六届中央委员会向忠发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一说为政治局主席兼中央常委主席)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由苏兆征、向忠发、项英、周恩来、蔡和森5名正式委员和李立

三、徐锡根、杨殷3名候补委员组成。

1943年3月20日毛泽东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政治局主席书记处主席。

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主席 毛泽东

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主席 毛泽东

中国共产党第九届中央委员会主席 毛泽东

中国共产党第十届中央委员会主席

毛泽东(1973年8月30日-1976年9月9日)

华国锋(1976年10月7日-1977年8月18日)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主席

华国锋(1977年8月19日-1981年6月28日)

胡耀邦(1981年6月29日-1982年9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胡耀邦(1982年9月12日-1987年1月15日)

赵紫阳(1987年1月16日-1987年11月1日)

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赵紫阳(1987年11月2日-1989年6月23日,实际上—5月19日)

江泽民(1989年6月24日-1992年10月18日)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江泽民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江泽民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胡锦涛

历任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主席

毛泽东(1949年10月1日—1954年9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毛泽东(1954年9月27日—1959年4月27日)

刘少奇(1959年4月27日—1968年10月31日)

宋庆龄,董必武(1968年10月31日—1972年2月24日)(副主席代行主席的职权)

董必武(1972年2月24日—1975年1月17日)(以代主席名义行主席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

宋庆龄(1981年5月16日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1982年以后)

李先念(1983年6月18日—1988年4月8日)

杨尚昆(1988年4月8日—1993年3月27日)

江泽民(1993年3月27日—2003年3月15日)

胡锦涛(2003年3月15日至今)

中央军委即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简称,它是“中国共产党的最高军事指挥和军事决策机构”,它领导着全国的武装力量。

1931年中共苏区中央局在江西瑞金成立,下设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中央苏区主要领导项英、毛泽东、朱德先后任主席。同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朱德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彭德怀、王稼祥任副主席,毛泽东、周恩来、叶剑英等15人为委员,红军历史上的中革军委即由此开始。1933年5月,临时中央政府决定:增补秦邦宪(博古)、项英为中革军委委员,朱德在前方指挥作战期间,由项英代行主席职权。1934年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朱德再次当选为中革军委主席,周恩来、王稼祥当选为副主席。

1935年遵义会议后,毛泽东、周恩来、王稼祥组成军事三人小组,成为长征中军事最高决策机构,而中革军委组成人员不变。6月,中央红军同红四方面军在懋功会师,为了统一指挥两大方面军作战,中共中央召开了著名的“两河口会议”,会议决定由张国焘任红军总政委、中革军委副主席。9月,中革军委实行以毛泽东为首的七人主席团制。10月,红军三大主力胜利会师,为了适应形势的发展,中革军委进一步扩大,委员增加到23人,毛泽东任主席,周恩来、张国焘为副主席。1937年8月22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毛泽东为主席,朱德、周恩来为副主席,毛泽东、朱德、周恩来、彭德怀、任弼时、贺龙、林彪、刘伯承、张浩、叶剑英、徐向前为委员,这样中央军委又改为仅属于中共中央。

1938年,王稼祥从苏联回国后被补选为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兼总政治部主任。1943年3月,补选刘少奇为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副主席;彭德怀为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自1937年,萧劲光、滕代远、叶剑英先后任军委总参谋长;杨尚昆、陶铸、伍云甫先后任军委秘书长。1945年8月中共中央在延安召开武汉局扩大会议,会议决定成立以毛泽东为主席的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周恩来、朱德、刘少奇、彭德怀为副主席,陈毅、贺龙、林彪、叶剑英、聂荣臻、刘伯承、徐向前等为委员,杨尚昆为军委秘书长。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同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也宣告成立,毛泽东任主席。周恩来、朱德、刘少奇、彭德怀、程潜为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贺龙、陈毅、徐向前、林彪等22人为委员.1959年9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中共中央军委由毛泽东任主席,林彪、贺龙、聂荣臻为副主席,林彪主持军委日常工作,“9·13”事件后,军委撤销办事组,重组军委办公会议,军委副主席叶剑英主持军委日常工作,1973年12月,邓小平被选为军委委员;

1977年7月,在中共十届三中全会上,华国锋被追认为中共中央主席、中共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恢复了包括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兼总参谋长在内的领导职务。8月12日~18日,中共十一大召开,华国锋当选为中央军委主席,叶剑英、邓小平、刘伯承、徐向前、聂荣臻为副主席;李先念、粟裕、罗瑞卿、汪东兴、陈锡联、韦国清、苏振华、张廷发为常委;罗瑞卿为秘书长;杨勇、张震、梁必业为列席常委。1981年6月,华国锋在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上辞去中共中央主席和中央军委主席之职,胡耀邦和邓小平分别被选为中共中央主席和中共中央军委主席。

1987年11月1日,中共十三大通过了党章部分条文修正案,其中规定“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中央委员会决定”,此条规定一直延续至十六大新党章。2日,邓小平再次当选为中共中央军委主席,赵紫阳任军委第一副主席,杨尚昆为军委常务副主席;1988年4月8日,邓小平在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委员会主席;

1989年11月6日~9日,在中共十三届五中全会上,邓小平辞去中共中央军委主席的职务,江泽民当选为中共中央军委主席,杨尚昆为军委第一副主席,刘华清为军委副主席,杨白冰任军委秘书长。

1992年10月12日~18日,中共十四大在北京召开。在这次会议上江泽民当选为中共中央军委主席;刘华清、张震当选为军委副主席;

1997年9月12日~18日。中共十五大在北京召开。大会选举江泽民为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共中央军委主席;选举张万年、迟浩田为军委副主席;傅全有、于永波、王克、王瑞林为军委委员。

2002年11月8日,举世瞩目的新世纪盛会———中共十六大在北京隆重召开,在这次会议上选出了新世纪的中央军委领导班子,江泽民再次当选为中共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郭伯雄、曹刚川当选为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

2005 年03 月13 日,胡锦涛在上午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回答者:Tanworld助理 二级 8-12 13:15

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1945年6月中共七届一中全会产生)

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1956年9月中共八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

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1969年4月中共九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

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1973年8月中共十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

中共中央主席:华国锋(1976年10月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1977年7月十届三中全会追认)

中共中央主席:华国锋(1977年8月中共十一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1980年2月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选举产生)

中共中央主席:胡耀邦(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选举产生)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1982年9月中共十二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

中共中央总书记:赵紫阳(1987年11月中共十三届一中全会产生)

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1989年6月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产生)

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1992年10月19日中共十四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

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1997年9月中共十五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2002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

回答者:zys1982-助理 二级 8-12 13:17

中共中央总书记

全称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简称中共中央总书记,较少称“中堽共产党总书记”或“中共总书记”。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是 中国共产党 最高领导人的正式称呼之一。中国共产党最高领导人的正式称呼.邓小平在中共八大上当选为中共中央书记处总书记,这个职位与现在的总书记一职有着本质的区别,楼上的同志误解了。

如下例列中共历任最高领导人,是有一定权威性的。

中共历任最高领导人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暂不成立党的中央委员会,先组成中央局,会议选举陈独秀、张国焘、李达3人组成中央局,陈独秀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局书记,张国焘为组织主任,李达任宣传主任。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陈独秀为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陈独秀、李大钊、蔡和森、张国焘、高君宇为中央委员。邓中夏、向警予为候补委员。

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陈独秀为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中央局组成人员为陈独秀、毛泽东、罗章龙、蔡和森、谭平山(后因谭平山调任驻粤代表,9月补入王荷波)5人组成。

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陈独秀任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总书记,陈独秀、彭述之、张国焘、蔡和森、瞿秋白组成中央局并驻中央局。

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陈独秀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周恩来为秘书长(未到任前,由蔡和森代理);陈独秀、蔡和森、李立

三、李维汉、瞿秋白、谭平山、张国焘7 人为中央政治局委员。

中国共产党第六届中央委员会向忠发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一说为政治局主席兼中央常委主席)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由苏兆征、向忠发、项英、周恩来、蔡和森5名正式委员和李立

三、徐锡根、杨殷3名候补委员组成。

1943年3月20日毛泽东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政治局主席书记处主席。

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主席毛泽东

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主席毛泽东

中国共产党第九届中央委员会主席毛泽东

中国共产党第十届中央委员会主席

毛泽东(1973年8月30日-1976年9月9日)

华国锋(1976年10月7日-1977年8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主席

华国锋(1977年8月19日-1981年6月28日)

胡耀邦(1981年6月29日-1982年9月11日)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胡耀邦(1982年9月12日-1987年1月15日)

赵紫阳(1987年1月16日-1987年11月1日)

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赵紫阳(1987年11月2日-1989年6月23日,实际上—5月19日)

江泽民(1989年6月24日-1992年10月18日)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胡锦涛

2.内蒙古自治区最高领导 篇二

生态文明建设考验民族自治地方领导干部的创新能力

生态文明的提出不仅是对人类文明史的回顾与反思, 更是对人类文明向何去的思考。生态文明要求人类应该走向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的文明形态。

1. 生态文明的提出是对领导干部创新能力的挑战

人类文明经历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国家产生以后, 每一种文明的发展都与国家行为密切相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各级领导干部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开展工作, 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增长。发展经济需要消耗各类资源, 在生态资源转换为经济资源的过程中, 二者难以自动实现正和博弈, 需要领导干部充分发挥创新能力, 统筹协调好经济利益与生态资源利益, 但目前人与自然的矛盾十分突出;在社会利益的分配中, 需要领导干部准确识别各方利益诉求, 通过合理公正的制度安排实现相对公平的利益分配, 但越来越严重的社会利益分配不公问题正是说明了领导干部创新能力的不足。2.

2.民族自治地方建设生态文明面临若干难题

据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表明, 我国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人口的8.41%, 共建立了155个自治地方, 民族自治地方面积占全国总面积的64%, 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75%。民族自治地方资源富集, 草原面积、森林和水力资源蕴藏量以及天然气等基础储量, 均超过或接近全国的一半, 是国家的重要生态屏障。经过60多年的发展, 民族自治地方各项事业取得了巨大发展, 经济总量由1952年的57.9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30 626.2亿元, 增长了92.5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了30多倍;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了19倍, 但是由于历史和自然环境等原因, 大部分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滞后, 与其他地区差距比较大, 最为突出的是贫困问题, 贫困人口达770多万;自治地方财政收入很少, 2008年人均仅为2521.84元, 绝大多数仍是“吃饭财政”, 发展经济的渴望很强烈, 处于经济快速发展、保护生态、社会和谐发展的多难境地。

3.领导干部创新能力决定民族自治地方生态文明建设进程

根据法律规定, 民族自治地方享有以下自治权: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主安排、管理、发展经济建设事业, 合理调整生产关系和经济结构, 自主管理隶属于本地方的企业、事业单位, 管理和保护本地方的自然资源, 管理地方财政;自主发展各项文化社会事业等。民族自治地方生态文明建设需要领导干部充分行使行政权和自治权, 结合各地实际, 制定规划和方案, 通过层层落实机制, 加强制度建设。而其中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领导干部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

生态文明建设中民族自治地方领导干部创新能力不足

领导干部的创新能力决定着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但是当前民族自治地方领导干部创新能力不足, 严重制约着民族自治地方生态文明建设。具体表现为:

1.创新意识不强

创新意识是一切创新活动的前提, 是人们根据社会和个体生活发展的需要, 产生前所未有的思想或观念的动机, 并在创新活动中表现出的意向、愿望和设想。当前, 有的民族自治地方领导干部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意识不强, “不求有功, 但求无过”思想较普遍, 在经济决策中仍然将经济增长指标作为第一要务, 为了经济增长不惜牺牲自然资源和环境利益, 甚至以加剧社会矛盾为代价。2.

2. 缺乏创新方法

创新方法缺乏是制约民族自治地方领导干部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遇到的普遍问题。由于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新生事物, 没有直接可以拿来应用的方法, 需要靠领导干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但是由于缺乏创新方法, 许多民族自治地方领导提不出具有前瞻性和可行性的战略思考和方案设计, 甚至有的连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质内涵都还没有搞清楚, 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思路往往不能脱离以经济增长为中心的模式。

3. 创新环境不足

创新成果的大小多少, 取决于人才资源开发和利用的程度。领导干部必须注重人才的发现、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 营造良好创新人才环境。但是民族自治地方领导干部在营造创新环境方面存在不足, 不求更好, 只求不乱的思想还较为突出。

提升创新能力

1.增强创新意识

思想和观念是行动的先导, 创新意识在领导干部创新能力中居于影响全局的关键地位。增强创新意识, 首要的是要有危机感和使命感, 建设生态文明就是要求领导干部要本着对自己负责, 对后代负责, 对自然生态环境负责、对社会负责的责任意识,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 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有效调整各方利益, 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的多赢。

2.提升创新思维能力

创新思维是创新能力的核心和支柱。创新思维是在一定知识、经验和智力的基础上, 灵活运用各种思维方法, 创造新的思维成果的活动, 是多种类型的思维在创造活动过程中的一种有机结合。民族自治地方领导干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提升创新思维, 就是要求领导者做“有心人”, 善于学习, 学习生态文明有关知识;勤于思考, 对本地方生态文明建设有关问题进行探索, 发现并提出问题;根据有关知识, 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 并到实际中去验证, 以修正缺陷和不足, 达到更加完整、完善。

3. 创造创新环境

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每一位公民的参与, 如何发挥生态文明建设各类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决定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成败。领导干部要创造宽松的创新氛围, 允许人们大胆去试, 大胆去闯, 并为之创造条件, 同时通过建立、完善创新激励机制和制度建设, 使人们乐于创新, 从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总之, 生态文明建设对民族自治地方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要求, 只有善于学习、勤于学习, 多思考、多尝试, 不断增强创新意识、创造创新方法、营造创新环境, 才能承担起应有的责任。

3.盘点各国最高领导人自杀案 篇三

历史的牺牲者

1905年俄国革命后,爱沙尼亚仍附属于俄国。在斯钦德曼的领导下,爱沙尼亚独立运动在1929年获得成功,斯钦德曼当选为爱沙尼亚总理。尽管当时正值欧洲大萧条,斯钦德曼仍卓有成效地组建了爱沙尼亚政府。从总理位置上卸任后,斯钦德曼出任爱沙尼亚驻法国大使,在巴黎生活了8年。

回国后的斯钦德曼一直生活在自己的小农场里,寄情山水,远离尘嚣。然而,1940年爱沙尼亚又被并入苏联版图,斯钦德曼为之奋斗一生的梦想再次破灭。1941年2月5日,他收到人民委员会的审讯传票,面对信仰与尊严的践踏,斯钦德曼用手枪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祖国的牺牲者

巴西总统瓦加斯或许从未料到自己会选择这样一种方式同世界告别。他原本有另外一套完全不同的计划:建立一个完全由他掌控的军国主义国家。

瓦加斯在1930年军事政变后上台,在巴西建立了专制制度。1945年,在大声疾呼民主改革的军事精英及公众的压力下,这位大独裁者暂时摘下了总统桂冠,但在1951年大选中又重新夺回总统宝座。然而,此时瓦加斯领导的是一个完全不同的、正走上民主之路的巴西。这里产生了众多的政党,媒体也更加自由。更重要的是,瓦加斯始终没能控制住军队,并最终在军队高级将领们的一致强迫下退位。这位驰骋政坛几十年的独裁者对着自己的心脏开了一枪。瓦加斯在遗书中对巴西人民写道:“我为你们已献出自己的一生,现在我要献出自己的生命。我选择这条路是为了保护你们。我的灵魂将与你们同在,我的名字将成为你们斗争的旗帜。我迈出了成为永恒的第一步。我结束生命,为的是走进历史。”

自然的牺牲者

当然,远非所有的政治自杀者都赋予自己的死这样崇高的意义。以多米尼加共和国总统安东尼奥·古斯曼为例,他并没有竭力使自己的死成为民族和历史的财富。

古斯曼以卖水果起家成为了一名成功的商人。商业上的辉煌成绩让他深信自己在政界也能同样取得成功。然而,出任共和国总统后,古斯曼任人惟亲,他周围营私舞弊的现象非常严重。国家经济也遇到严重问题:主要出口产品糖的价格降低,而进口产品的价格由于石油危机升高。最沉重的打击是1979年席卷全国的飓风。这次灾难使20万居民无家可歸,70%的农作物遭破坏。1982年,古斯曼所在的多米尼加革命党拒绝在国会上支持古斯曼。后来,古斯曼的女婿和卫士回忆说,这种侮辱让古斯曼变得郁郁寡欢。1982年7月4日,他走进浴室,朝自己的头部开了枪。

媒体的牺牲者

功成名就的政治家往往十分看重自己的声誉,他们对批评的言论更加敏感。法国总理皮埃尔·贝雷戈瓦便是这样一个人。1993年5月1日,他的自杀震惊了整个法国。事发当天,贝雷戈瓦在纳维尔区市府办公楼会见了选民,随后由卫士陪同去散步。他们的汽车停在河畔,贝雷戈瓦用卫士的手枪朝自己的头打了一枪。4小时后,他在医院里气绝身亡。

贝雷戈瓦的朋友们认为,是他执政的社会党的艰难处境把贝雷戈瓦引向了坟墓。1993年3月社会党在议会选举中惨败后,他被迫辞去了总理职位。而在选举前夕,报界把企业家裴拉借给贝雷戈瓦18万美元一事作为丑闻公之于众。这让贝雷戈瓦的情绪受到极大影响。他辩驳说,这笔钱只是朋友的礼物,况且他已经还了一部分。贝雷戈瓦的支持者们坚持认为,既然已从政30年的他还要通过借钱来买房,这足以说明他的诚实。然而,媒体仍对此事穷追不舍,大肆渲染,搞得贝雷戈瓦有口难辩。“如果我是记者”,其助理在贝雷戈瓦自杀后说道,“我今晚肯定会失眠。”

权力斗争的牺牲者

赢得声誉需要很久,败坏声誉可能只在一瞬。叙利亚总理祖阿比在长达20年的时间里一直是该国总统阿萨德的亲密战友和朋友,但却在短短几个月里失去了政治威望,最终自杀身亡。

20世纪90年代初,叙利亚总统阿萨德计划将权力传给自己的儿子巴西勒。然而,巴西勒在一场车祸中不幸身亡。阿萨德的次子巴沙尔成为新的总统候选人。阿萨德担心政府官员和叙利亚民众对新的继承人不满,为了证实自己的能力,父子俩开始严整贪赃受贿之风。令所有人大吃一惊的是,这次运动的主要攻击对象竟是政府总理祖阿比。

4.内蒙古自治区最高领导 篇四

文|何方

2011年01月12日08:48 来源:人民网-文史频道

遵义会议确立了毛泽东在党中央和红军中的领导地位,这是延安整风时定下的基调,写进了《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从此成为历史定论。一切正式党史著作和许多老同志的回忆录,都严格遵守了这一口径。但是只要详加考察,就会看出原来这一论断并不确切,只是一种个人崇拜影响下并不合乎事实的说法。

本文原载于《文史参考》2011年第1期

封面故事:不该被历史埋没的张闻天

2011年,中国共产党将迎来建党90周年纪念。随着史料的不断发掘及对个人崇拜的打破,中共党史上存在的一些历史疑点,迷雾渐散,真相日益明晰。长期以来,张闻天的历史地位和功绩曾被忽视。中共党史普遍认为:遵义会议确立了毛泽东在党中央和红军中的领导地位。近来史学界研究成果却表明:1935年遵义会议上,当选党中央总书记的是张闻天,他与王稼祥等人力荐毛泽东指挥军队。此后几年,张闻天主持中央日常工作,对党实现从国内战争到抗日战争的战略转变发挥了重要作用。从遵义会议开始,无论瓦窑堡会议、西安事变、释放刘志丹还是反对毛泽东与江青结婚,张闻天扮演了重要角色。由于各种原因,掌权后的毛泽东对张闻天日渐疏远。从庐山会议到“文革”期间,张闻天长期受到不公正待遇。1976年7月1日,张闻天病逝于江苏无锡。正视历史,还原真相,超越政治成败的评价体系,客观看待历史中的人与事,只会有助于来者更好地把握未来,这也是实现社会公正和民主风气的应有之义。

何方:

陕西临潼人,1922年生;我国著名外交、党史与国际问题学者;1938年赴延安抗大学习,后随张闻天转入外交战线,历任驻苏联大使馆研究室主任,外交部办公厅副主任等;1980年筹办中国社科院日本所并出任所长八年;后任国务院国际问题研究中心副总干事七年;离休后研究重点转入中共党史,代表作品有《何方谈史忆人》等。

1935年的遵义会议上,张闻天当选为党中央总书记,此后几年主持中央日常工作,对党实现从国内战争到抗日战争的战略转变作出了重大贡献。但长期以来,他在这个时期的职务和所起的作用遭到埋没。

遵义会议确立了毛泽东在党中央和红军中的领导地位,这是延安整风时定下的基调,写进了《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从此成为历史定论。一切正式党史著作和许多老同志的回忆录,都严格遵守了这一口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此又加以强调和重申。长期以来,使这个问题不只是在学术界,就是在群众中也已成为一种常识。但是只要详加考察,就会看出原来这一论断并不确切,只是一种个人崇拜影响下并不合乎事实的说法。

遵义会议确立了以张闻天为首的党中央的集体领导

根据现有材料,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遵义会议确立的是以张闻天为首的党中央的集体领导。遵义会议及其以后一个时期,毛泽东作为这一集体的一员起了重要作用,但并未成为核心。确立起毛泽东在中央和党内的领导地位,起码也是三四年以后的事,遵义会议连开始过渡都谈不上。会上,只是经张闻天和王稼祥提议,毛泽东当选为政治局常委,从此进入了党的领导核心。

遵义会议决定和常委分工都规定得很明确,就是“取消三人团(即中央政治局常委博古、政治局常委兼中革军委书记周恩来以及苏联军事顾问李德——编者注),仍由最高军事首长朱(德)、周(恩来)为军事指挥者,而恩来同志是党内委托的对于指挥军事上下最后决心的负责者”,“以泽东同志为恩来同志的军事指挥上的帮助者”。

毛泽东这时只能作为会议的一个参加者发表自己的意见,而且他的意见也不见得大家都听。在讨论是否进攻打鼓新场的鸭溪会议上,竟然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否决了毛泽东的意见并撤销了他的政委职务。毛泽东也只能连夜去找周恩来,建议晚点下命令。当时那种军事上的集体领导,现在看来好像有点矫枉过正,但在没有建立起军事领导权威的情况下还是需要的,否则毛泽东就很难发挥作用。所以半年后的沙窝政治局常委会上,毛泽东还提议要发挥常委会作用,每周至少开会一次。说明他并不嫌开会多。因为这时毛泽东的领导威信还不是后来人们所说的那么高。鸭溪会议上意见遭多数否决,以及会理会议前林彪写信、彭德怀发牢骚以及刘少奇与杨尚昆发电报等不信任毛泽东军事指挥的事件,都是证明。

遵义会议是在大家要求下,经政治局黎平会议决定,由总书记博古主持召开的。说遵义会议是在毛泽东领导下举行的,只是延安整风后一些人使用的一种抽象说法。他既未召开和主持,也未作报告和结论。遵义会议后几年的中央会议,则都是由张闻天召开和主持的,前后多达137次。所以在纪念张闻天85周年诞辰前夕,王震还特意向邓力群提出建议,“请你、乔木、胡绳同志考虑,能在修改党史时,将张闻天任中央书记(特别是长征结束后)主持会议的史实载入史册”,说“许多同志似不知张闻天任中央书记多年这一历史事实。历史要真实”。

1938年以前,在张闻天担任总书记时期,只有他可以召开中央的会议,毛泽东则只能建议张闻天召开。在中央驻瓦窑堡期间,政治局和常委的多次会议,就是在毛泽东因去前方而缺席的情况下举行的。其中有些会还就重要的政治问题或组织问题作出了决定,有的事先征询过毛泽东的意见,有的只是事后通知他或者不通知。例如1936年3月晋西会议后,张闻天回到后方,毛泽东仍在前线,在这一个多月里张闻天主持召开的政治局或常委扩大会就有七次,毛都缺席。在红军渡河回陕前,毛泽东要求开政治局会议,4月28日致电张闻天,内称:“提议开政治局会议讨论新的行动方向及其他与其关联的问题。”可见,召开政治局会议是张闻天的职责,毛泽东只可提出建议而无权自行决定。

遵义会议后三四年,代表党中央同各方面联系和处理重大组织问题的,是总书记张闻天。张闻天接任总书记后,发布中央决定和指示,接受并处理各地发给中央的请示报告;派遣和任免重要干部,如长征路上派陈云、潘汉年去上海,到陕北后派刘少奇领导华北局和派冯雪峰到上海等;建立地方党委,其中成立陕甘宁省委,派李富春为书记,成立甘肃省工委,以刘晓为书记,改陕甘特委为陕甘省委,由朱理治任书记,派戴季英去陕南建立省委等,都是由张闻天主持会议通过,再电告在前方的毛泽东、周恩来的。而且连毛泽东本人的几次分工和任命,也是由张闻天建议并提交政治局或常委讨论决定的。如遵义会议后,“他决定由毛泽东同志负责军事工作”,提议毛泽东任前敌总指挥,同意毛泽东成立三人军事小组的意见,长征途中沙窝政治局常委会上提议毛泽东分工主管军事,到达陕北后的下寺湾政治局会议上,建议成立新的中央军委,任命毛泽东为主席,周恩来、彭德怀为副主席,等等。

西安事变:毛泽东要“除蒋”,张闻天主张和平解决

颇能说明问题的还有对1936年西安事变的处理。

在中国现代史上具有转折意义的这次事变,是在中共中央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的。如何正确处理西安事变,是实现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策略的关键。事变第二天的12月13日,张闻天就召开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依惯例由分工管军事和统战的毛泽东作报告。毛泽东提出了两条互有关联的主张:一是“我们应以西安为中心来领导全国,控制南京”;二是“除蒋”、“审蒋”(两天后毛泽东领衔的红军将领通电中还公开提出“审蒋”)。张闻天在发言中表示了不同意见,主张“不采取与南京对立方针”,“尽量争取南京政府正统”,“把局部的抗日统一战线转到全国性的抗日统一战线”。

后来的事变发展证明,中央执行的不是毛泽东的主张,而是张闻天提出的方针。19日的政治局扩大会议对西安事变的意见已趋于一致,通过张闻天起草的《中共中央关于西安事变及我们的任务的指示》,确定和阐明了和平解决事变的方针。会上张闻天还批评了“审蒋”的意见,说“要求把蒋介石交人民公审的口号是不妥的”。一个多月后的1937年1月24日,毛泽东在一次政治局常委会上也提到“审蒋”的口号不对。在紧急时刻,作为“第一把手”的张闻天又亲赴西安,指导谈判和研究对策。这也象征着党中央此时到了西安(这时西安及其附近集中着一大半政治局委员和四分之三的常委)。毫无疑问,毛泽东也是运筹帷幄(19日政治局会议举行的当天就起草和发出14份电报),在处理西安事变中起了重大作用。但提出方针和工作中抓总的却是张闻天。只是由于长期遭到埋没和抹杀,至今论及西安事变的书籍以及文艺作品仍然不承认他的领导作用,甚至忽视他的存在。

张闻天和毛泽东都遵守遵义会议的决议和维护会后形成的领导体制。张闻天是个一贯奉公守法和一切都要照章办事的人。他在坚持集体领导和实行民主集中制方面特别认真,可以说在中共党史上开了一代风气。他又十分尊重毛泽东,注意征求和采纳毛泽东的意见,以致王稼祥讥笑他是个“泥菩萨”,他则以“真理在谁手里就跟谁走”相回敬。但在遵义会议后几年,特别是1937年12月会议改组书记处以前三年,他却并没有把毛泽东看成领导和上级,而是严格履行总书记的职责,主持日常工作,召开中央会议,出主意,用干部,做到了“在其位谋其政”。直到1938年,还为反映许多干部的意见写信规劝毛泽东不要和江青结婚而引起毛泽东的大怒。

张闻天写信反对毛泽东与江青结婚,惹得毛大怒,当场撕信

1938年秋,毛泽东要与江青结婚,延安议论纷纷,许多老同志都有意见。原在北方局做秘密工作的王世英,当时正在中央党校学习,写了一封信给中央,说江青在上海桃色新闻很多,毛主席同她结婚不合适。信上签名的人一大串。根据地也有打电报、写信来的,比如,项英就曾电报中央极力反对。这些意见都集中到张闻天那里。中央的几位领导同志也向张反映,希望他出面做工作。

张闻天觉得为难:结婚是个人私事,别人不便干预;毛泽东的个性又极强,认准了事很难回头。但大家的意见确实很有道理,党的领导人的婚姻也不能等闲视之。考虑再三,张闻天综合大家的意见,以个人名义给毛泽东写了一封信。信写得比较婉转,大意是:你同贺子珍合不来,离婚,大家没有意见,再结婚也是应该的,但是否同江青结合,望你考虑。因江青在上海是演员,影响较大。这样做,对党对你,都不大好。毛泽东读罢勃然大怒,当场把信撕了,说:“我明天就结婚,谁管得着!”第二天就在供销社摆酒席两桌,张闻天自然不在宾客之列。“刀下留人”救了刘志丹的是张闻天,不是毛泽东

被长期误传的关于释放刘志丹的问题,可能又是一些搞个人崇拜的人为了突出毛泽东而移花接木的例子。

长征到达陕北后,纠正陕北肃反错误、释放刘志丹等人,是张闻天直接领导和亲自处理的。但是长期以来,这种决策却被说成是毛泽东做的。各种史书和回忆录都说是毛泽东听了汇报就“当即下令停止逮捕,停止审查,停止杀人”(还有更生动地描述为下令“刀下留人”),释放了刘志丹等,几乎从无人提到张闻天。

直到1985年,郭洪涛才在《张闻天初到陕北》一文中提出:“具体处理过去的冤案,释放刘志丹等同志,这些工作都是张闻天领导的。他派王首道同志办理这件事,还组成了一个五人小组,除王首道以外,有董老(负总责)、张云逸、罗迈和我参加。他亲自过问这个小组的工作,对纠正肃反扩大化错误抓得很紧。”“一个处理肃反问题,一个改变对富农的策略,我当时深感张闻天开头这两炮放得挺好,对他十分敬佩。”应该说郭洪涛的说法比较可靠。因为他是当时陕北党的负责人,红军到达陕北后第一个代表陕北党向中央常委作有关肃反情况的汇报,然后又参加五人小组。

事实上刘志丹等人也是被关押在后方的瓦窑堡的,常委在下寺湾听取汇报后即分成两路,毛泽东和周恩来去了前方,不可能直接处理此事。而是到后方的张闻天在查清后主持政治局会议通过中央《审查肃反工作的决定》,并亲自主持了为刘志丹等平反的大会,还代表中央讲了话,彻底解决了问题。毛泽东只是在1935年11月18日同周恩来、彭德怀一起从前方致电张闻天、博古,建议详细考察肃反中的问题,说“错捕有一批人,定系事实”。

张闻天不居功不争权,不独断专行,不摆领导架子。但他坚持独立思考,按原则办事,认为毛泽东错的东西也照样批评。除上述西安事变时在会上当面批评“审蒋”的口号不妥外,1936年1月31日在延长召开军事会议时,他还在书面发言中批评毛泽东瓦窑堡会议上关于军事战略问题报告(也是决议)中的一个提法,说“将保卫与扩大巩固根据地放在战略任务的第二项是不适当的”,把“打通苏联”作为战略方针之首要任务也是不对的。在他主持的中央会议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否决毛泽东的意见也不止一次。从毛泽东方面来说,还是尊重张闻天的总书记地位,而且当时对张闻天的领导也是满意的,并一再向人谈及。如到陕北后毛常对人说,洛甫这个人讲民主,开会让人畅所欲言,作总结时能把我的意见总结进去,我送他一个雅号,叫做“开明君主”(有时也说成“有道明君”或“明君”)。因而刘英就被称为“娘娘”。他因管军事,又自封为“毛大帅”。于是“明君”、“娘娘”、“大帅”,就在少数领导同志和熟人的圈子里称呼了一阵。

5.内蒙古自治区最高领导 篇五

关于印发《2010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0年3月11日信息来源:自治区政府网站

内政公办字〔2010〕2号

各盟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自治区各委、办、厅、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大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领导小组:

经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意,现将《2010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三月三日

2010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0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纪委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为目标,以推进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为着力点,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重要措施,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综合效应,为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一、加大对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宏观调控、结构调整、“三农三牧”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规范和节约用地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工作,为决策部署的落实提供有力保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切实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核准、实施、监管以及资金管理使用全过程,着重解决好工程建设信息不透明、公开不规范等问题。

二、大力加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

自治区要加强对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指导,重点是推动盟市、旗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强化区直部门政务服务大厅建设。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深入调研、全面掌握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运行情况和工作效果,研究提出对区直部门政务服务大厅和盟市、旗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进驻部门、事项、服务功能、监督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建议,为自治区适时出台《关于加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做好工作。要通过推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和办事大厅标准化建设,使之真正成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和推进政务公开的综合服务平台。尽快着手研究区直部门政务服务大厅建设问题,参照有关省区市的做法,逐一分析各部门审批事项、为民服务等方面的职能职责,提出指导建设的具体意见。适时召开全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广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盟等地区的经验和做法,达到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促进工作的目的。按照习近平副主席批示精神和崔海容副局长的指示,积极配合全政办,做好计划在呼和浩特市召开全国会议的筹备工作。

各盟市要积极整合各类公共资源,规范交易行为,尽可能将公共资源交易纳入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加大对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管理力度,实现“阳光交易”。全区尚未建立政务服务中心的旗县市区,今年要抓紧建设,力争年底前正式运转。

三、积极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积极推广呼和浩特市公共服务体系、锡林郭勒盟电子综合服务平台、赤峰市“政务直通车”等成功经验。争取用1-2年时间,在各盟市构建起四级公共服务体系:即在盟市设立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涉及法人和社会组织的各类审批事项及盟市权限范围内涉及个人的审批服务业务;在旗县设立政务服务中心、市区设立市民中心,集中办理或代理本级政府权限内的行政审批和行政事项;在苏木乡镇建立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计生、民政、土地、农牧业、司法等站所实行集中办公,城市社区设立公共服务站,为居民提供计生、司法援助、物业管理等便民服务;嘎查村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点,指定代办员为农牧民代办有关事项。

四、切实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重点加强经济社会管理职能和行政审批权力行使过程的公开,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要按照“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运行公开、行使依法、监督到位”的要求,继续清理审核行政职权、编制职权目录,绘制行政职权流程图,通过电子政务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布,把行政权力运行过程设定为规定程序,逐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同时积极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分级建立自治区、盟市电子监控平台,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控,逐步建成上下联动、覆盖全区的电子监察网络。全面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在进一步减少、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基础上,对各类行政执法活动中的自由裁量权进行清理,规范行使程序,对自由裁量弹性空间分档设限、明确标准,避免“同案异罚”等问题。

五、深入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把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重点在拓展内容、完善制度、强化措施上下功夫。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政府

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尽快梳理审核1998年以来的政府信息,不断扩大主动公开的信息容量。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有线电视等载体,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时效性。加强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的政府信息查询场所建设,方便群众查询电子和纸质政府信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明确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工作报告制度,在每年3月1日前及时公布工作报告。

六、全面加强电子政务平台建设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自身实际,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大力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提高为群众办事的效率。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平台。2010年,自治区各部门、各盟市、旗县市区政府要全部开通门户网站,有条件的苏木乡镇政府也要开通。要不断完善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便民服务、接受监督等功能,逐步扩大网上审批、查询、缴费、咨询、投诉、求助等服务范围。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发布政府信息。继续强化信访接待、行风评议、热线电话、议案提案等群众诉求渠道,简化流程,提高办结效率,进一步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七、着力加强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

要实行动态跟踪管理,继续巩固提高现有政务公开示范点的工作水平,加强对示范点的经常性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及时调整群众反映一般、工作水平不高、不能发挥示范作用的示范点。按照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分级建点的原则,在全区再抓紧建设一批能够真正经得起检验、真正发挥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的政务公开示范点。

八、努力提升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水平

进一步拓展办事公开领域,把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交、住房、食品药品监督、农资等群众普遍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业,纳入办事公开范围,明确责任主体,使办事公开成为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一项日常管理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把办事公开融入行业监督管理的具体要求中,切实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职责。

九、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6.内蒙古自治区最高领导 篇六

第一条收集各成员单位质量工作工作计划,以此为基础拟订质量兴区工作计划,提交领导小组会议审议。

第二条组织、协调、指导质量兴区活动和工作计划的实施。

第三条承担领导小组会议的具体筹备和协调工作。

第四条组织制定质量兴区的工作总体规划及分规划,经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五条根据工作总体规划、分规划及实施细则规定,按工作进度要求,组织对各部门、各盟市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领导小组进行必要的调控,及时协调、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

第六条根据各阶段工作检查结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必要时对原计划的目标值进行适当调整、增补、创新。

第七条对开展质量兴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企业和个人予以奖励,对达不到要求的予以通报批评。

第八条贯彻领导小组会议作出的决议,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决议,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进度。

第九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改进质量兴区活动的意见、建议,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参考。

第十条负责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盟市报送的信息编辑成简报,及时上报自治区政府并印发至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盟市政府。与新闻单位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树立质量法制观念,营造全社会关心质量、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

第十一条起草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具体组织考核验收,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质量兴区工作开展情况,并进行通报。

7.内蒙古自治区最高领导 篇七

是他——这个理论家出身的政治家、军事家,而不是当时仅是民族事务人民委员的斯大林,率领红军打败了英法帝国主义干涉者和白军,捍卫了新生的苏维埃共和国。

托洛茨基是新经济政策最早的提出者。

新版《列宁全集》中文版共有60卷,而《托洛茨基全集》竟达150卷之巨,内容涵盖政治、经济、外交、军事、艺术、教育等几乎一切领域……

俄罗斯“十月革命”,对那个时代和整整几代人影响重大。我们一直被告知,其领导者是伟大的革命领袖和导师列宁与他的亲密战友斯大林。我们听说过当时有个万恶不赦的反革命匪帮——托派,但不知道托派为什么是反革命,更不知道托派的首领托洛茨基实际上是什么样的人。整整几十年,人们几乎已经遗忘了有托洛茨基这个人。

在那个时期,想要认识一个真实的托洛茨基是非常困难的。

“十月革命”总指挥

列夫·托洛茨基1879年生于沙俄赫尔松省,年轻时就因为反对沙俄统治、参加革命运动而多次被捕和流放。在俄罗斯的监狱里服刑和在外国的领土上流浪,已经成了他的家常便饭。1917年他最后一次出狱,旋即被选为彼得格勒苏维埃主席、党中央政治局委员、彼得格勒苏维埃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全权负责起义事宜。

对于“十月革命”这场20世纪最重大的社会革命,托洛茨基作为实际指挥者和一线总指挥,在革命的关键时刻,处理瞬息万变的起义态势,将一次临急的革命事变推波助澜,推向高潮,取得成功,凸显了他的统帅才能、决策能力、指挥协调能力、应变处理能力。因此,他赢得了不朽的历史地位。

起义前夕,布尔什维克战胜其他党派,首次在彼得格勒取得多数议席,托洛茨基当选彼得格勒苏维埃主席。10月份,在即将起义的关键时刻被选为党中央政治局委员,并担任彼得格勒苏维埃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成为1917年11月7日当晚起义行动的总指挥,因此也是军事意义上的“十月革命”领袖,协助列宁并全权负责指挥“十月武装起义”。

从攻打冬宫的紧急命令发布,起义士兵和工人队伍的组织和紧急调动,到解除驻守冬宫的临时政府武装——士官生,一系列连续不断的重大措施,在起义情况十万火急的情况下,每一个步骤都不容多想,稍有不慎都会功亏一篑。要知道当时的布尔什维克尚未建立训练有素的正规军队,起义的队伍主要由武装起来的工人、农民和前沙皇的反战士兵组成,质素参差不齐;同时这位军委主席非行伍出身,从未打过仗,指挥起义谈何容易!但这次起义居然成功了,这充分体现了领导者的果断决策和指挥能力。

后来成为托洛茨基政治上的敌人的斯大林,当时也是起义领导者之一,对他的赞扬也溢于言表。斯大林写道:“起义的一切实际组织工作是在彼得格勒苏维埃主席托洛茨基同志直接指挥之下完成的。我们可以确切地说,卫戍部队之迅速站在苏维埃方面来,革命军事委员会的工作之所以搞得这样好,党认为这首先要归功于托洛茨基同志。”但在若干年后,当反托成为政治需要时,此类评价都从斯大林的文章中删掉了。后来成为斯大林狂热追随者的雅克·沙杜尔,当时他写道:“托洛茨基在‘十月起义’中居支配地位,是起义的钢铁灵魂。”

在“十月革命”后若干年里,托洛茨基与列宁的画像时常双双并列挂在一起,宛如双领袖;“十月革命”之后到列宁病逝之前,在布尔什维克党的历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代表大会发言结束时均高呼口号:“我们的领袖列宁和托洛茨基万岁!”可见托洛茨基领导起义成功后,威望在党内非常之高,远在其他领导人之上,为他人所莫能及,不合时宜的“万岁”,为日后他被打倒埋下祸根。

临危受命的军委主席

苏维埃政权建立之初,艰苦卓绝,人心骚动。人民精疲力竭,经济彻底破坏,生活濒于绝望,一切土崩瓦解。没有粮食,没有军队,铁路完全瘫痪,国家机器艰难运转,此外,到处有敌人的阴谋破坏暗杀活动,被推翻的沙俄旧军人正在将军们的鼓动下蠢蠢欲动,妄图卷土重来,内战即将爆发。正是关键时刻,新生的政权能否保得住?

布尔什维克的武装力量,当时在彼得格勒的工人赤卫队有4000人,莫斯科有3000人,基本上没有什么战斗力,应付一场战争简直是天方夜谭。

苏维埃政权建立军队迫在眉睫,容不得多想。关于担任军事领导的人选,列宁马上想到了托洛茨基,得到了苏维埃政府主席斯维尔德洛夫的支持。托洛茨基本想推辞,可是列宁反问道:“那么你推举一个人,请说吧!”

托洛茨基不再推托,出任军事人民委员(国防部长)和革命最高军事委员会主席(军委主席)。列宁给他的第一个任务,就是从无到有,迅速建立出一支人民的军队来。

托洛茨基很快就显示出实干家的非凡能力。

上任三把火

当时的问题十分严重:没有数量,没有兵源,没有军官,没有纪律,没有制度。

托洛茨基比谁都清楚,不摆脱以前形成的宣传,不从无政府主义中走出来,就不可能有自己的军队,就不可能有战斗力。必须让大家清楚认识到,现在不再是单纯的闹革命了,现在是执政党,就要完成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角色转换。

在最高军事统帅就职演说中,他强调——

“革命必须从第一个破坏阶段快速转变到建设阶段”;

过去的“无政府主义……”和“以自我为中心的反社会的特点”,必须坚决抛弃;

只有“工作、秩序、纪律才能挽救苏维埃共和国”。

他直言不讳地认为:“红军的组织原则与沙皇军队的组织原则是非常相似的”。

他私下明白,列宁提出要求组建300万军队的任务,这个过程中最主要的武器就是强迫动员。

因此,他采取的第一项措施,就是重塑纪律。

1918年通过《关于组织红军》的决议后,托洛茨基颁发了一系列的条令:内务条令、卫戍条令、夜战条令、纪律条令,并恢复军事法庭的死刑。托洛茨基命令:“凡策动退却的,格杀勿论,凡临阵逃脱的,一律枪毙”。他担任军事人民委员不久,就判处了海军司令夏斯特尼的死刑,大大地震慑了那些动摇观望的军官。托洛茨基对一切敢于背叛的行为都严惩不贷,甚至不得已为之,动用了残酷的“人质法”和“什一法”(“什一法”是原来沙皇军队中盛行的处罚逃兵的办法,就是命令逃兵排成队列,每数到第10个人就当场枪毙)。以此来使军队迅速恢复战斗力,由此可知当时局势之严峻,你死我活的斗争之残酷。

第二项措施,在组织建制上,他大胆改革,雇用旧军官。

1918年4月22日,托洛茨基向中央执行委员会提交了雇用沙皇军官的计划。他认为,红军中必须要有沙皇的军官来为其服务,仅有革命热情和不怕牺牲是不够的,正如工业需要工程师、农业需要农学家一样,军事专家对作战是不可缺少的,训练有素、有军事经验的旧军官总比由一个准尉做红军总司令(指在此之前的红军总司令、革命热情有余的布尔什维克前准尉克雷连柯)要更有作战能力。这个提案在党内遭到布哈林等领导人的反对,他们拒绝支持一支集中制的常备军,更不要说是一支由沙皇的将军来领导的军队。托洛茨基不仅坚持起用旧军队,而且认为原来的赤卫队很难进行正规化改造,因为“游击作风会传染正规部队”,因而坚持解散游击队和赤卫队,确立集中、统一编制的师团。这在当时无政府主义泛滥的情况下,无疑具有正面的意义。

当时按党内的分工,列宁处理政治经济事务,只间接过问军事问题。托洛茨基告诉列宁,在红军中服役的旧军官有3万多人,投敌叛变的毕竟是少数。列宁也认同他的观点:在非常危急的时刻不用旧军官是不可能的。内战的节节胜利,使列宁高度评价托洛茨基,说他用“被摧毁的旧制度的大厦上留下的砖瓦”挽救了“共产主义”。

第三项措施,建立军队的政治制度。早在“法国大革命”的时候,革命当局就在军队里设置过政治委员,目的是监督那些懂军事的指挥官,有些类似中国古代的监军。

托洛茨基建立红军后,设置了从连一级到总司令的各级政治工作制度,政治委员主要由布尔什维克的党员骨干担任。1918年6月他召开了第一届政委大会,这是因为内战期间红军对大量起用沙皇的军官不放心,要驱使他们为革命服务,但是又不能放手。托洛茨基明确了军事指挥官和主管思想工作的政委的职责。政委的主要工作是鼓舞士气、效忠上级、保证军队的纪律等。托洛茨基还发布一项指令:任何军事指示未经双方的共同授权签署都视为无效,从而阻止了沙皇军官可以在军事问题上结成派别体系的危险,形成相互牵制。政委在军事上是指挥员的下级,而指挥员在政治上又是政委的下级。但是它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如战场上的军事决定权等。

这些重大措施,对建立一支被后来证明是不可战胜的强大的军队,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托洛茨基装甲专列

革命的需要,使托洛茨基这位知识分子型的革命家,变成驰骋疆场的军事家,缔造并指挥着从无到有的红军,成为几百万军队的统帅。

当时的战线拉得很长,新生的苏维埃共和国要面对多个敌人,面对多种不同派系的白卫军队,在数十条战线同时开火,原沙俄帝国的土地上一片大乱。战线的一边是托洛茨基统帅的红军,另一边是形形色色的白卫军和来自英、法、日、美等国在北方和远东港口附近的干涉军。不可小觑这些沙俄旧军队,有西伯利亚的高尔察克,有南方的邓尼金和爱沙尼亚的尤登尼奇及弗兰格尔等著名沙俄将军,各自指挥着十几万到数十万的正规部队。而在西面,则由战争另一方同盟国的德国占领了波兰、立陶宛、拉脱维亚、白俄罗斯和俄罗斯的一大部分。

那时还没有什么现代通讯工具可言,疆域过大,战线过长,托洛茨基为此专门组织了一个装甲列车专列,列车就是他的流动办公室、流动指挥部。于是,他坐着装甲列车,冒着枪林弹雨,跟着战场走,来回穿梭。每到一处,从容指挥,很快扭转了内战初期的败局。有一次差点被炮火打中,幸得绝处逢生。当反革命军队进攻彼得堡时,当时的彼得堡领导人季诺维也夫(也是中央领导人)十分惊恐,六神无主(这事确曾使他丢脸),最后是托洛茨基率兵前来解围。其战斗生涯极其潇洒,富于传奇色彩。

当时他手下猛将如云,如伏龙芝、屠哈切夫斯基、布留克尔、叶戈罗夫等都是第一批授勋的苏联元帅,除伏龙芝逝世外,其余几位都在1937年的大肃反中以所谓“叛国罪”被判处死刑。

很多人都知道斯大林时代后期拍摄的在中国影响很大的影片《列宁在1918》,片中描述斯大林当时在前线指挥一个著名战役“保卫察里津”。说是他收到托洛茨基的一个带有“暗害性”的命令后,以蔑视的语气,捋起翘胡,抽着烟斗,从容不迫地给电报员口述回电:

“我们不理睬它。人民委员:斯大林(签名)”。此话沉着睿智、不失幽默而铿锵有力,其领袖魅力让所有人着迷。“我们不理睬它”成为时代最牛的口头语。

“人民委员”实际上就是当时苏维埃政府(正式名称为“人民委员会”)的内阁部长。影片似乎暗示斯大林是管军事的部长(国防部长),但实际上他当时是“民族事务人民委员”,而托洛茨基则是陆海军人民委员、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军委主席),即红军的统帅。是托洛茨基而不是其他人可以向所有方面军司令、战线指挥官、军事委员下指令。

红军统帅在这个别具一格的流动司令部列车专列里生活了两年半的时间,列车被红军士兵称为“托洛茨基专列”。没想到这座指挥千军万马战胜敌人的流动司令部,被以后那些要把他赶下台的斯大林派分子嘲讽攻击为“资产阶级化”和“贵族式作风”,无限上纲上线,从而成为打倒他的一个口实。

列宁曾对他的好朋友、著名作家高尔基感慨地说:“除了托洛茨基,有谁能在一年的时间里组建成这样一支上百万人的强大军队,赢得军事专家们的尊敬呢?”可见托落茨基在列宁心目中的地位以及列宁对他的高度赞赏。就在这次谈话中,列宁还告诉高尔基:“是的,是的,我知道。有人对我们之间的关系编造了一些谣言。现在谣言很多,尤其是我与托洛茨基的。”

红军建立时只有10万人的部队,到1918年末也只有50万人,其中40万人是野战部队。无论是比资源、人力还是生产能力,内战前期的红军都远不如自己的对手。然而,经过短短一两年的发展,到1919年底,红军人数达到了预期的300万人,共有7个方面军,每个方面军下辖两三支集团军,共有88支步兵师、29支骑兵师和61支航空中队。经过三年苦战,红军终于赢得了内战的胜利。苏维埃政权不仅生存了下来,而且打败了所有敌人。直到内战结束后的1925年,伏龙芝才接替了托洛茨基的军队领导职务。

8.内蒙古自治区最高领导 篇八

自治区领导深入基层慰问“三支一扶”大学生

近日,自治区人事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处长闫建平一行3人,深入中宁县余丁乡了解“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并与志愿者进行了座谈交流。

闫处长从吃、住、行等方面详细询问了志愿者们的工作生活情况以及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了解他们对的工作的看法和下一步的打算。同时,希望他们能继续干好这份工作,在自己的岗位上干出成绩,继续加强自身学习,发挥自己的所学为基层服务。对领导们不辞辛苦的看望慰问,志愿者们非常感动,并表示一定要安心服务基层,不负众望,为社会奉献自己的青春和力量。

据余丁乡党委副书记张泽军介绍,近年来,由于机构改革,乡镇干部走的走,调的调。截止目前,余丁乡领导干部总共26人,其中8名领导,18名干部,而且大多是县级部门下派的干部,人员短缺的现状给乡镇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自“三支一扶”计划实施以来,该乡先后迎来了陈媛等四名志愿者,并分别参与到宣传、新农保、财政补贴、计划生育等工作中,他们各个表现优异,受到了乡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也已成为该乡一支不可或缺的生力军。

9.党领导下在村民自治 篇九

一、我国广大农村实现自治的现实性和必要性

1、村民自治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产物改革开,在农村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体的农村经济制改革,彻底打破了过去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政社合体制经营体制的变革,从根本上确立了农民在经济上的体和自主地位,使责权利相统一经济的独立客观上决了他们必然要求拥有与之适应的政治权利,即要求拥有当家人的选择权和罢免权,对村内重大事务的决策与权和管理权,对村务运行和村干部行为的监督权,从而对民主权利越来越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和关心

2、教育水平的提高,公民受教育程度提高,自主意识增强;国家民主化的发展是村民自治兴起的直接动因。

3、中国的民主化进程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相谐而行年 月通过的宪法充分肯定了加强民主的原则精神,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经济和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

二、建立村民自治对实现社会政治稳定有积极的意义

1、实行村民自治,村民依靠自己的力量管理自己,约束己,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使许多过去以解决的问题及时得到妥善处理,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利用民主和法制的手段处理自己的问题,及时解决了农社会矛盾,有效地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2、实行村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农民从改革中得到了大利益,使他们成为维护社会稳定,支持改革的重要力,为全社会的改革发展提供了稳定的社会环境村民自治变了原来活泼不足束缚有余的秩序,维护了农村稳定,也促进了全社会的稳定。

3、实行村民自治推进了农村社会生活民主开展多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了农村社会的稳定为国家和社会生活民主奠定了基础。

三、村民自治的内容

我国宪法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一)民主选举是村民自治的基础

我国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仅对村民选举的选民资格做了一些原则性规定,没有单独制定《村民选举法》,各地为了配合它的实施陆续出台了一些各具特色的地方性法规,制定了一些实施细则。(广元情况)

(二)民主决策是村民自治的灵魂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十三条 村民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民主管理是村民自治的支点

民主管理意味着对村级各项事务的管理不再是少数村干部的专利,而是全体村民的权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组织和形式让村民直接参与村内的社会事务、公益事业、经济建设以及个人行为等村务的管理,共同决定”民主管理体现了村民在村务管理活动中的主体地位,有效落实了村民的民主管理权利,实现了村级事务管理的规范化“目前,中国80%以上的村庄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建立了民主理财、财务审计、村务管理等制度。

(四)民主监督是村民自治的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十条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

(一)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

(四)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

(五)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前款规定事项中,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所公布事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第三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四、党领导下的村民自治

(一)村民自治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原因

《村委会组织法》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 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开展村民自治活动,必须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这是因为:第一,是由党的性质和地位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党是领导一切的,这一点不可有丝毫的怀疑和任何的动摇。第二,是由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决定的。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而四项基本原则的重要之点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道路。要建成富裕、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依靠各级党委和党的基层组织领导群众去实行,实行村民自治也不例外。实际上,我国的村民自治,是党领导亿万农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造,是党的主张的法律化和制度化。第三,是由农村的工作实际决定的。一个村子就是一个小社会,既有政治工作也有经济工作,既有社会管理工作,也有大量村民自治工作,头绪多,事情杂,任务重,必须有一个坚强的组织来协调。只有党的基层组织才能有资格承担起这一任务。第四,是由推行村民自治的艰巨性决定的。实行村民自治,在我国是一个新生事物,要改变长期形成的靠行政手段和长官意志办事的领导模式,让农民自己管理自己、自己教育自己、自己服务自己,直接行使管理村务的民主权利,势必会受到传统观念和习惯势力的影响,给村民自治的开展带来种种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党的基层组织才能领导农民克服民主进程中的重重险阻。

(二)村民自治后如何实现党对农村的领导

一是当选的村民委员会依法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这是党对农村的领导得以实现的最重要的体现;二是村委会自觉接受上级党和政府在具体工作上的依法指导;三是村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功能,通过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村委会和广大村民自觉自愿地接受党支部的组织领导。

五、党领导下的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

(一)村委会与村党支部关系失调

1、村党支部严重越权,侵占村委会自治权力

有些党支部书记认为,既然党支部是领导核心,那么/大会小会我来讲,里外事情我来管,大板小板我来拍,大事小事我来定”本来属于村民自治选举出来的村委会的职责范围的工作,习惯性地由党支部包办代替,认为村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就是在挑战村党支部的领导地位,因此处处为难村委会,给村委会主任出难题,不支持村委会正常工作。

2村委会过度自治,党支部领导作用难以发挥

有些村主任简单地认为,村委会是自治组织,是全村村民选出来的,党支部是党员组成的,党支书是党员选出来的,管好党员就可以了,完全忽视了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处理不好与党支部!乡镇政府的关系,认为自己有权处理村里的任何事务,个人说了算,不愿意接受党支部的领导,也不愿意接受乡镇政府的指导,搞个人主义。

(二)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出现不协调发展

村民自治制度建设畸轻畸重、不配套,在四个民主中,只有民主选举做得较好“国家关注的主要是民主选举,立法也是围绕民主选举进行的,专家学者的研究也是以民主选举为重点,没有把它们有机结合起来,这就使四大民主发展严重不平衡”在村民自治的实际运作中,国家只是在民主选举中充分有效的发挥了主导作用,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做得较差,作用极其有限,出现了单打

一、不能整体推进的局面,影响了村民自治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

(三)乡镇政府与村委会关系异化

1、乡镇政府直接干预村委会,侵犯村民的自治权

首先,乡镇政府越权干预村民选举,通过各种手段来控制村委会的产生,如通过控制村选举委员会的产生,违法提名候选人,唱计票等环节对村民委员会的产生进行干预;其次乡镇政府违法委派指定和撤换经民主选举产生的村委会干部;再次,乡镇政府越权干预村委会的财权。有的乡镇以村民委员会财务管理能力不足、财务管理混乱为理由,实行“村财乡管”,“村财乡管”在一定时期内对于遏制村干部铺张浪费!贪污腐败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其弱化了乡镇政府同村委会之间的指导关系,强化了传统的领导关系,违背了村民自治的精神。

2、乡镇政府间接干预和控制村委会,侵蚀村民自治权

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的关系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村支部要接受乡镇党委的领导。而在党政高度一体化的乡镇权力结构中,乡镇长一般担任乡镇党委副书记,这样村党支部也要接受乡镇政府的领导,因此,村党支部实际要接受整个乡镇组织的领导。

在实践中,乡镇政府一般通过目标责任制!奖惩!工资等措施间接控制村委会“乡镇政府为了完成经济社会发展与村民税费征缴等任务,将承包责任制的方式引入到行政管理领域,实行目标责任制,所谓目标责任制,就是在压力型体制下,地方政府为了完成其发展目标,而将当年的发展目标细化分解,并与下级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要求下级政府如期完成各项指标,并严格进行考核,奖优罚劣的管理制度。这种目标责任制的管理模式在当前的中国乡镇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乡镇通过目标责任制对村干部的控制来实现对村的实质上的领导”目标责任书签订后,乡镇政府会通过一系列的手段来保证目标责任书的落实,对完成得好的村干部,乡镇一般会颁发一定的奖金、奖状、荣誉称号,甚至乡镇政府会将其招收为乡镇干部;对于完成得不 好的,乡镇政府就会通过一定的程序调整!免去或建议免去其村干部的职务“这样就迫使村干部的工作围绕着完成/目标责任书0来转,乡镇通过目标责任的签订、落实和兑现,把村牢牢地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3、村委会出现了过度自治化倾向

村委会在争取更多自治的权力时,日益显现出了力求摆脱乡镇政府管理的倾向。有相当一部分村民认为,村民自治就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村委会作为村民的合法代言人和代理人,有权决定自己的内部事务,没有必要接受乡镇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于是,他们对应当承担的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工作的职责,抱着消极、冷淡的态度,甚至与乡镇政府明争暗抗。过度自治化倾向给有关政策的执行造成了障碍。

(四)宗族势力与村民自治的冲突

宗族势力存在于正式组织:村委会之外,扮演着类似“影子村委”的角色,采取各种手段迫使村委会做出妥协以确保本族利益的事。这种“影子村委”,一方面虽可起到对村委会决策的监督、制约和纠偏作用,但另一方面,这种在村委会之外游离着的非正式的具有一定自治功能的宗族组织,扮演着“压力集团”的角色,崔村委会开展日常工作造成了严重干扰。当村委会制定、执行相关政策时,宗族势力以代言人身份介入,迫使村委会妥协和让步,做出有益于本宗族利益的决策”封闭的宗族观念和宗族势力浸润在乡村生活的许多角落,影响了村务工作的严肃性,影响着开放的民主政治在乡村的健康发展。

六、进一步增强党对农村的领导

1、以发展党内民主理顺“两委”关系,是实现党的基层组织在农村领导核心作用的关键。目前,影响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的一个较为普遍的问题,是村民自治后“两委”的矛盾和冲突问题,即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之间、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之间的矛盾问题。导致这种情况的出现,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问题还是权力之争。表面上看,这是党支部与村委会成员之间的权力之争,但实际上就我国独特的政党政治国情而言,多是农村基层党内矛盾的一种反映,因为当选的村委会成员中大部分都是中共党员,并且多是党支部委员。在我国独特的政党制度背景下,发展农村党内民主,使党员在党内事务的民主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权利率先切实得到保证,那么,“两委”关系失衡的问题,就可以找到一种符合政治发展法理的理性办法。党内民主是否落实,是直接关系村党支部领导核心地位及作用在村民自治后能否得到实现的关键。

2.切实转变村党支部的领导观念是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前提。

转变党支部的领导方式,即村党支部不再包揽具体的村务和财务管理,而交由村委会主持处理,“两委”对村里的大事所提出的意见或建议,由村委会提交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如果村党支部的提议不被通过,村党支部不强行实施,而以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会议通过的决议为准,即便是党支部的提议是正确的,也是如此。

案例:1村里打的一起官司。党支部经过调查研究,感觉如果打这起官司肯定会败诉,就在“两委”会上提议不要打,并发动党员对村民做了教育疏导工作,但村民代表大会经过表决依然决定打官司,村党支部没有强行实施自己的提议,最后官司真的败诉了。表面上看,党支部的领导似乎削弱了,说话不算数了,但广大村民通过这件事,切身感受到了党支部对自己当家作主民主权利的尊重和维护,用他们的话说“这是真民主”,从党领导广大农民进行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来把握这个问题,恰恰说明党的意图和党的领导得到了更好的实现。

案例:2建“公庙”还是建“文化广场”的决策。滨濂村的“公庙”在道路扩建中被拆除,村里为此获得了47万元的补偿费。当时村里绝大多数人都想用这笔钱建新“公庙”,并已经把这项提议交给了村委会讨论,如果这项提议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肯定被通过,并且也不违法。但村党支部经过讨论,向村委会及时提出了建设“滨濂村文化广场”的建议,并在上级党组织的支持和配合下,制定出了文化广场的规划蓝图,先后召开四次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并最后获得通过,广大村民在党支部和广大党员的教育疏导下,还主动捐款支持文化广场建设,在这种情况下,村党支部及时提出将47万元补偿费用于广场建设的建议,由村委会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后,顺利获得通过。这样,党支部就在《村民组织法》的范围内,通过自己良好的工作作风和领导方式,实现了自己的领导,使本来会导致村里封建迷信的一项决策,变成了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决策。

3、加强村党支部的自身建设是村民自治后实现党的领导的当务之急。把党支部的自身建设搞好,保证通过党内民主,首先选出一个被全体党员认可的支部书记和党支部,然后,再通过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扩大村党支部在村民代表和全体村民中的影响力。

案例:广元

七、依法开展村民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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