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发市场管理办法(精选8篇)
1.批发市场管理办法 篇一
市场管理人员守则
为规范扎路营综合批发市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一、批发市场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做到忠于职守,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公平公正,诚信无欺,文明用语,礼貌待客,热情服务,方便群众。
二、坚持原则,树立正气,敢于管理,大胆工作,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不能以权谋私,不准向经营户吃、拿、卡、要,收取贿赂,不准打击报复。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其责任。
三、协助买卖双方平等交易,秉着大公无私、公平合理、以宣传政策为主的原则调解纠纷,维护市场内良好的交易秩序。
四、凡是市场内从事业务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佩戴统一的工作牌上岗。市场内设置专职稽查员,检查监督本市场人员工作执行情况,并随时接受经营户的监督和举报。
五、为方便经营户经营,急经营户所急、想经营户所想,积极为经营户创造、提供配套服务,保证经营户的安全,维护经营户的合法权益。
六、增强主人翁的责任感、坚守岗位、工作负责,严格把关,认真执行。
市场经营户守则
一、市场内所有经营户必须按规定标准缴纳各种税费。
二、各经营户必须严格遵守批发市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统一安排,遵纪守法,争做文明经营户。
三、严格执行《计量法》,保证计量器具准确、可靠并正确使用、不准短斤少两、克扣消费者。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市场设置公平秤以供消费者复核。
四、汽车个体经营户只准在汽车上交易,如需要落地交易,需经市场管理人员批准,并在指定地点卸货。
五、遵循“自愿、公平、公正、等价、有偿、诚信、守信”的原则进行交易。
六、市场内的经营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1.蓄意串通,制造虚假供求和价格;
2.以操纵批发市场为目的,对同一种商品连续抬价或压价进行销售; 3.以其他直接或间接方式,操纵或扰乱交易秩序; 4.哄抬物价、欺行霸市、强买强卖。
5.其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正当竞争等违法经营行为。
市场卫生管理规定
一、市场保洁员必须尽职尽责,全面负责批发市场的环境卫生。
二、保洁员要保证市场内的清洁卫生,坚持每天白天随时清扫,每晚一大扫及节假日彻底清扫的制度,随时保证市场内的清洁卫生。
三、保洁员每天要清扫小区、批发市场内道路二次,收集、清除、集送市场的垃圾桶内垃圾二次。
四、保洁员每周拖抹住宅各层楼梯(含扶手)、过道二次,清扫绿化带(含附属物)二次,抹擦住宅各单元内的灭火器二次、清除住宅各层楼梯的小广告二次;
五、保洁员每月清扫辖区内公用部位天花板、四周墙体一次,抹擦公用部位窗户(小区)一次,抹擦公用电灯灯罩、灯饰一次。
六、批发市场内每半个月冲洗并消毒一次。
七、在老鼠出没的地方投放药饵,把灭鼠作为经常性的工作。
八、各住户将垃圾装入垃圾袋并扔入物管处设置的垃圾桶内。不准将垃圾摆放在门口、走廊或梯间,违者经三次劝告不听者,按违约支付100元为金论处。
九、不准乱倒垃圾、杂物、污水和随地大小便,违者按违约支付100元违金论处,并责令清扫现场。
十、辖区内任何公共地方,均不得乱涂乱画乱贴,违者应负责修复费用。如属小孩所为、应由监护人负责。
十一、凡在公共场所乱贴广告、标语、乱竖指路牌、广告牌者、除责令其拆除外,按违约支付100元以上200元以下违约金论处。
十二、凡在公共场所、走廊堆放物品或材料,或扩大营业场地,限其搬回,恢复原状,逾期者,按违约支付50元以上200元以下违约金论处。
十三、店容店貌不整洁及周边环境卫生不清洁者,按违约支付20元以上50元以下违约金,清洁严重者,报请有关部门责令其停业整顿或吊销执照。
十四、凡在公共设施、公共标志周围堆放物品或杂物者,按违约支付50元以上—200元以下违约金论处。
市场治安管理规定
一、各经营户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预防为主。管理好自己的商铺及物品,做到“谁经营、谁管理、谁负责”
二、停业后无人值守的商铺,注意关闭电源,锁好门窗、抽屉,贵重物品(手机、现金、支票、票据等)自行带走,门锁钥匙指定专人管理。
三、维护批发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严禁嫖、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违者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各经营户应管理好自己的员工,不准偷盗、吵架、打架、酗酒、滋事,不准闹无原则纠纷,不准带无关人员到商铺留宿。违者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将追究承租人责任。
五、在交易过程中,如与顾客发生纠纷,自己不能解决的,务必到物管处协调解决,不得在批发市场内吵闹,影响经营秩序严禁因不正当竞争引发的打架斗殴。
市场水电使用管理制度
一、水
1、设计安装好的供排水管理不得随意改动,如确需改装增建,应向物管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改装方案及图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对不经报批同意擅自改动的,造成的损失由其责任人承担;
2、下水管道堵塞,由管理部派人疏通,经营户内自用部分的维修及疏通费用由经营户承担;
3、爱护水表等计量仪表及公共部分管道。对人为破坏一经查实,须承担一经经济损失,情节严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4、按时交纳水费,如不按时缴纳者,自来水公司加收的滞纳金由个人自负,对因此引起的纠纷由责任人承担;
5、公共管道出现故障,应通知物管维修,请勿擅自动手,如因此造成的公共设施损坏由责任赔偿。
二、电
1、请勿对原设计电路进行拆改、维护供电设施的完整性,室内部分如需改动,装修申报时应 物管处申请拆改,经批准后并在物管处监督指导下行操作,以便维护供电设施的可靠性和安全性,确保用电安全;
2、若安装家电设备(如空调、热水器等)或特别用电的须向物管处提出申请,并接受监督指导,以免超负荷损坏公用电路设备。
3、电路出现故障应及时报物管处派人检查维修。私自作业造成公共电器 损坏,责任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造成人身事故后果自负;
4、经营户如因拆改而导致线路发生故障,应及时报物管处进行维修,以免扩大故障范围,所发生的维修费用,有经营户承担,擅自拆改线路而导致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事故由经营户承担,擅自拆改线路而导致的财产损失损失和人身事故由其责任人承担;
5、安装空调机应在物管处指导下统一安装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批发市场的整洁美观;
6、商铺空置时,经营户应注意关闭分户电源开关;
7、经营户应按时缴纳电费,如不按时缴交电费,电力公司加收的滞纳金由个人自负。对因此引起的纠纷有负责人承担。
市场文明经营公约
一、市场经营户行为规范
1、依法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并亮照(证)经营;
2、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33条至39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6条至第25条规定,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
3、落实索票索证制度,重要商品建立进销货台账,销售商品开具商品信用卡和发票等相关凭证;
4、守法经营,公平竞争,礼貌待客,不做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哄抬物价和销售不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
5、服从政府职能部门和市场开办者的依法管理,按规定摆放商品、车辆、杂物,自觉做好消防、卫生、安全等工作;
6、按规定标准及时足额交纳有关市场管理等费用。
7、发生交易、管理等纠纷时,本着谦让、合情、合理的原则和解,双方不能达成和解意见时,向市场开办者或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后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杜绝以过激语行上海他人。
8、积极响应市场开办者和政府部门的号召,为创建诚信市场做出自己的贡献。
三、市场经营十不准
1、不准欺行霸市、强买强卖;
2、不准缺斤少两、骗买编卖;
3、不准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和出售腐烂变质、假冒伪劣商品等不合格商品;
4、不准出售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上市的商品;
5、不准以任何借口拒缴、欠缴相关费用和使用假币;
6、不准私搭乱建、乱摆摊点及擅自拆改市场设施;
7、不准在通道间堆放商品和杂物影响交通和消防安全;
8、不准占道经营;
9、不准在市场内酗酒、打架斗殴、持戒行凶、聚众闹事、聚众赌博、偷窃公私财物;
10、不准在市场内乱停乱放各种车辆。本公约施行后凡进入本市场的经营户,即视为自动接受本公约。
海洋物业公司
二00七年十一月一日
2.批发市场管理办法 篇二
1 Silverlight技术简介
Silverlight技术首次出现于2007年, 后续经历了不断地升级, 现已升级到Silverlight 5, 这一技术是W indows展现架构的子产品, 在设计方面利用了跨浏览器Web技术, 可无缝运行于多操作系统或是移动设备, 同时兼容了“ASP. NET”等现有技术吗, Web内容和桌面内容的开发语言一致, 促使开发费用得到了有效降低。
2基于Silverlight技术管理软件的优势
(1) 增强了客户端用户体验
在此技术发布的同时, 微软推出了Microsoft Expression Studio这一软件与开发工具, 其作用体现在Web上创建并交付富互联网媒体体验和应用程序 (RIA) , 这一高级工具组是对Silverlight的完美支持, 在管理数字资源和内容或是用户体验方面均可实现自身构想。
(2) 增强了管理软件多媒体的表现力
综合看来, 此技术汲取了Flex的优点, 且其更偏重于程序设计, 利用其能开发出=更具交互性的互动多媒体网站, 多媒体效果更佳, 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用户体验。
(3) 提高了页面响应的时间
结合以往的经验看来, 使用传统B/S模式开发的软件时, 往往会出现峰值流量过大的问题, 基于此, Silverlight却可以进行解决, 能提高响应时间, 促使服务器的压力得到减轻, 减少了网络负荷, 不必频繁等待页面的刷新和跳转等。
3物资批发市场管理系统中对Silverlight的应用
(1) 在商户管理模块中的应用
具体说来, 借助于和ASP.NET的无障碍集成, 加之运用Dynamic Xaml控件, 促使用户于界面搜索栏输入搜索条件即可, 后续运行中, 系统会送查询关键词至后端进行搜索动作, 并借助于缩略图照片的形式呈现出符合条件的数据, 且完成搜索动作后, 结果信息会以动画的形式跳出, 对于商户的基本数据, 通过点击缩略图就可显示出来, 如租赁到期日、个人基本资料、租赁类别等, 为用户带来了全新体验。
(2) Silverlight中数据分页控件应用
综合看来, 用户在的数据较多的时候往往会希望对其能以分页的形式展现出来, 这样用户自己就可以不用上下翻屏, 操作起来更为简便。
Silverlight Toolkit3. 0技术中的Data Pager即为数据分页控件, 且具备了强大灵活的特点, 此外, 还有多种显示样式供使用, 针对此, 我们以Silverlight应用中添加对下述DLL引用时代码为例来进行分析:
System.W indows Data ( 在实现分页绑定方面提供了Paged Collection View)
System.Windows Controls Data (分页器控件DataPager所在DLL)
后续Xaml文件头部名空间声明:
Xm Ins data="clr-nam espace System.W indows Controls assembly= Windows Controls Data"
继而于当前的Xaml中放置一个Data Grid显示列表数据, 以下为其声明:
<Data Data Grid x Name=“my Data Grid”Grid Column=“0”Items Source= “{Binding}”/ >
最后声明显示样式 (Display Mode) 的效果, 对相关应用的控件数据进行绑定, 借助此方式, 即可实现数据分页显示功能。
(3) Silverlight Tree View组件的应用
在实现以树状列表方式显示层次数据的方面, 系统借助Silverlight Tree View组件等来完成, 一般在开发中用作目录表、导航栏等, System.W indows. Controls为其组件所在命名空间, 借助其能实现静态及动态Tree View, 二者中, 在实现静态Tree View的方面, 势必将用到Tree View Item的嵌套, 以其完善对复杂的层次数据的构筑。 具体运用中, 当数据库与树形控件操作结合时, 势必将变得麻烦, 开发者通过WCF来获取相应数据, 加之后续加载结点信息使用Tree View实施动态加载, 这样, 即可实现数据动态查询获取。
4结语
新时期的科技发展中, 作为一种跨客户平台、跨浏览器的技术, 微软Silverlight可以完善对多媒体体验与富交互的网络交互程序的开发和设计。 将此技术应用于物资批发市场管理系统中, 可以丰富互动的用户体验, 提高了页面响应的时间等等, 有着诸多的优势, 且有着广泛应用前景。
摘要:新时期的物资批发市场发展中, 基于企业对管理软件客户端更丰富操作与展示方面的需要, 需完善其管理等发面的功能, 而Silverlight技术具备了商户管理功能, 有着较强的适用性, 能借助对Web应用程序的建立去完善对Server端数据库中的信息的获取, 这也使得其具备了广泛的应用前景, 本文将重点分析Silverlight技术在物资批发市场管理方面的应用。
3.对批发市场“管理”两字的理解 篇三
批发市场的管理其实本和一般的物业管理师出同门,可恰恰就是在“批发市场”四个字的前提下,出现了很多不同。最为明显的两字就是“价值”这一点,因为它属于商业地产,同时又是一种流通体制下的产物,多了一份商业特性的同时又增加了一些市场因素。
我们先从一个“管”字来理解。可以清楚的看见,“管”就是一种职能和领导,既然要领导别人那么必须要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懂业务(只有懂这个业务才可以去管别人);其二,做出成绩来(最起码的一点是在可以让批发市场进行下去,让经营者来到我们的市场里)。我们可以仔细的去浏览一下全国各地招商以后失败的市场,主要的问题就是缺少一个管理者(团队),即使有了那么对于批发市场也是一知半解。最起码的一点是他们都不知道市场为什么失败,是开发商的投资成分太高受影响?还是政府不支持导致的?还是经营户因为恶意提价造成的呢?等等这些原因,只有发现了才可以对症下药,否则做壁观望,只有苦苦地等着市场的灭亡。
不知道“管”怎么知道如何去“理”呢?
再从“理”字去理解。“理”其实说白了也就是理顺各种关系,很简单,但是里面的东西却不是三言两语所能讲明的。要领悟其中的意思,首先应该明确的是建立批发市场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挣钱。大家都需要钱,管市场的人、开发商、做生意的人和围绕市场转的人,都是为了挣钱而来到批发市场。只有做生意的人挣到钱了,那么大家也就自然而然地挣到钱了。义乌的市场管理中有一个很重要的例子就是“放水养鱼”,就是这个道理。而且在批发市场中,要理顺关系也不是那么简单,作为管理者应该下放权利,建立相关的组织,协调下面的“小头头”,从而建立一张管理网。比如义乌的中国小商品城商会这个组织,力量就很强大,10分钟就可以把市政府的一个精神传递给5万生意人。
理解了管理两个字的意义以后,我觉得有一个观念也必须同时跟在这个后面,那就是服务。管理其实可以理解为服务,市场需要服务性的管理。在市场中,只有引导生意人如何挣钱才可以让他们发财做一个忠心市场的人。也只有如此,才可以指导市场做出一些有效性的政策和方案。如义乌市场的管理者在初期就经常调查个门店开业情况,对生意状况实行每周汇报等措施,这样才可以有利于市场繁荣兴旺。
4.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篇四
第一条 为加强快递市场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快递服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事快递业务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快递,是指在承诺的时限内快速完成的寄递活动。寄递,是指将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活动,包括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
第四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快递服务。
第五条 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他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六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的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辖区的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以下统称邮政管理部门)对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鼓励竞争、促进发展的原则,规范快递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快递市场安全监督管理,维护寄递安全与信息安全。
第八条 快递行业协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章程规定,制定快递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为企业提供信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促进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 经营主体
第九条 国家对快递业务实行经营许可制度。经营快递业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向邮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
第十条 邮政管理部门根据企业的服务能力审核经营许可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发放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注明经营许可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经营许可范围内依法从事快递业务经营活动,不得超越经营许可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冒用、租借、倒卖和非法转让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快递业务委托给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经营,不得以任何方式超越经营许可范围委托经营。
第十二条 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设立分公司、营业部等非法人分支机构,凭企业法人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及所附分支机构名录,到分支机构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企业分支机构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二十日内到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载明的股权关系、注册资本、业务范围、地域范围发生变更的,或者增设、撤销分支机构的,应当报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持变更后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第十三条 快递企业进行合并、分立的,应当在合并、分立协议签订之日起二十日内,向颁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合并、分立协议;
(三)上一年度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书。
合并、分立后新设立的企业法人经营快递业务的,应当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合并、分立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外商投资快递业务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以加盟方式经营快递业务的,被加盟人与加盟人均应当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加盟不得超越被加盟人的经营许可范围。被加盟人与加盟人应当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用户合法权益发生损害后的赔偿责任。参与加盟经营的企业,应当遵守共同的服务约定,使用统一的商标、商号、快递服务运单和收费标准,统一提供跟踪查询和用户投诉处理服务。
第十五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向颁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邮政管理部门提交年度报告书。
第三章 快递服务
第十六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标准,规范快递业务经营活动,保障服务质量,维护用户合法权益,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填写快递运单前,企业应当提醒寄件人阅读快递运单的服务合同条款,并建议寄件人对贵重物品购买保价或者保险服务;
(二)企业分拣作业时,应当按照快件(邮件)的种类、时限分别处理、分区作业、规范操作,并及时录入处理信息,上传网络,不得野蛮分拣,严禁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邮件)损毁;
(三)企业应当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快件(邮件)的投递;
(四)企业应当将快件(邮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
第十七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递快件(邮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邮件)外包装完好的,由收件人签字确认。投递的快件(邮件)注明为易碎品及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企业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于网络购物、代收货款以及与用户有特殊约定的其他快件(邮件),企业应当与寄件人在合同中明确投递验收的`权利义务,并提供符合约定的验收服务,验收无异议后,由收件人签字确认。
第十八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其服务种类、服务时限、服务价格、损失赔偿、投诉处理等服务承诺事项。服务承诺事项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当及时发布服务提示公告。
第十九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以书面合同确定企业与用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对免除或者限制企业责任及涉及快件(邮件)损失赔偿的条款,应当在快递运单上以醒目的方式列出,并予以特别说明。
第二十条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第二十一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与用户沟通的渠道和制度,向用户提供业务咨询、查询等服务,并及时处理用户投诉。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对邮政管理部门转办的用户申诉,应当及时妥善处理,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给予答复。
第二十二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发生重大服务阻断、暂停快递业务经营活动时,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二十四小时内向邮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告;以加盟方式开展快递业务经营的,被加盟人、加盟人应当分别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当对所有与事故有关的资料进行记录和保存。相关资料和书面记录至少保存一年。
第二十三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妥善应对快递业务高峰期,做好业务量监测,加强服务网络统筹调度,及时向社会发布服务提示,认真处理用户投诉。
第二十四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对无法投递的快件(邮件),应当退回寄件人。
对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寄件人的快件(邮件),企业应当登记,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和快递服务标准处理;其中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进境国际快件(邮件),应当依照相关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五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从事快递业务的同时,向用户提供代收货款服务的,应当建立有关安全管理制度,与寄件人的合同中应当对代收货款服务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
提供代收货款服务,涉及金融管理规定的,应当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的规定,加强快递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组织符合条件的快递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第二十七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违反国家规定,收寄禁止寄递的物品,或者未按规定收寄限制寄递的物品;
(二)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或者用户的合法权益;
(三)冒用他人名称、商标标识和企业标识,扰乱市场经营秩序;
(四)违法扣留用户快件(邮件);
(五)违法提供从事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八条 快递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扣留、倒卖、盗窃快件(邮件);
(二)违法提供从事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
(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 快递安全
第二十九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快递服务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下列物品禁止寄递:
(一)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的物品;
(二)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以及淫秽的出版物、宣传品、印刷品等;
(三)武器、弹药、麻醉药物、生化制品、传染性物品和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险物品;
(四)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
(五)流通的各种货币;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寄递的其他物品。
第三十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建立并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加强生产安全和应急管理。
第三十一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对不能确定安全性的可疑物品,应当要求用户出具相关部门的安全证明。用户不能出具安全证明的,不予收寄。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已出具安全证明的物品时,应当如实记录收寄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重量、收寄时间、寄件人和收件人名址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
第三十二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接受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经营者委托提供快递服务的,应当遵守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与委托方签订安全保障协议,并向颁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设置快件(邮件)处理场所,应当事先征询邮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意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预留相关工作场地,其设计和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机关和海关依法履行职责的要求。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国家鼓励和引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利用交通运输资源,促进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
第三十五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结合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的实际,指导和监督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制,依法对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并依照相关规定对妨害或者可能妨害行业安全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进行调查和处理。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管理,督促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定期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第三十六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建立以公众满意度、时限准时率和用户申诉率为核心的快递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指导评定机构定期测试评估快递行业服务水平,评定服务质量等级,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七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用户对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提出的申诉,并自接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答复。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邮政管理部门举报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邮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三十八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遵守本办法情况的监督检查。
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有关场所进行检查;
(二)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凭证;
(三)约谈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经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查封与违法活动有关的场所,扣押用于违法活动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物品,对信件以外的涉嫌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快件(邮件)开拆检查。
第三十九条 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并由两名或者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被检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并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监督检查过程中知悉的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当保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违反快递服务标准,严重损害用户利益,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的,由邮政管理部门处一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处理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寄件人的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对快递企业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规定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快递企业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由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 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拒绝、阻碍邮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一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邮政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上一级邮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逾期不履行邮政管理部门处罚决定的,由邮政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交通运输部7月12日发布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第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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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农贸市场管理办法 篇五
为了镇容镇貌整洁卫生,道路交通便利畅通,市场管理规范有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城镇管理和农贸市场管理的规定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就整顿镇区街容街貌,规范农贸市场管理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顿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务院、省、市有关规定为依据,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小城镇为目标,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专业人员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响应群众的意愿和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镇区脏、乱、挤、不安全的问题,改善我镇投资环境,实现城镇依法管理,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领导,便于统一部署和协调工作,镇政府成立整顿领导小组,同时为加强日常工作管理,重组镇城管中队,调配专职工作人员。
三、整顿的范围和重点
镇区街道两旁的商店,路边和人行道上摆设的摊点、停放的车辆以及农贸市场内的商店和摊位。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㈠宣传发动及登记阶段 :2月28日至3月10日 。
㈡集中整治阶段: 3月11日至3月31日 。工作中要将检查,管理,打击和建章立制有机结合,整体动作,务求取得实效。
㈢巩固提高和经常化管理阶段: 4月1日以后。
五、工作要求
第一阶段。
1、张贴整顿公告,告知整顿镇区街容街貌和规范农贸市场管理的目的意义,通知沿街所有摊点的经营者,属于农副产品的和新申请到镇农贸市场内经营的要在3月10日前到镇城管中队办理登记手续,不愿归入农贸市场内的非农副产品经营者,也在3月10日前搬入固定商店内,所有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地点。严禁沿街摆摊设点,店外店、摊外摊,随处停放车辆。
2、奖惩措施。⑴对主动登记并归入农贸市场内经营的,按登记顺序优先让早登记者挑选摊位。⑵农贸市场内的经营者免收二个月的摊位费和商店租金,仅收卫生费。⑶拒不归入商店和农贸市场内的摊点和店外店、摊外摊,没收其生产经营物品、工具,乱停放车辆等其他违规行为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罚。
3、办理登记,将经营者按登记时间先后顺序造册。整理办公场所,挂牌服务及办理内业材料,清理市场内外环境,编排好摊位和商店顺序。
4、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城管队员学习上级有关法规、条例、办法,提高执法水平,做到依法管理。
5、收费标准及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阶段。
集中统一整顿,农贸市场正式恢复营业,指定车辆停放点,动员说服仍不移入商店和农贸市场内的经营者,对拒不改正的,按有关规定强制执行。同时市场内派四名、街道派二名工作人员常驻检查管理,履行好城管职责,维持秩序,管好卫生。,尤其严禁沿街摆摊设点,店外店、摊外摊、乱停车辆及物品乱堆乱放,维持街道整洁,规范市场管理,各项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正规化。
第三阶段。
针对工作中暴露出来的不足之处,加强整改,健全制度,总结提高。
东瀚镇人民政府
6.全省卷烟市场暗访管理办法 篇六
印发《全省卷烟市场暗访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卷烟市场管理秩序,省局制定了《全省卷烟市场暗访管理办法》。现将此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落实,并以此办法的下发为契机,下大气力抓好辖区卷烟市场治理,确保实现“卷烟市场净化率达到95%”的工作目标。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一日
全省卷烟市场暗访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卷烟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烟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提高市场净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暗访,指省局组织卷烟鉴别专家每月对一个市局、三个县局所辖卷烟市场的抽查行为,同时也包含市局组织卷烟鉴别人员对所辖县级局卷烟市场的抽查行为。
第二章 卷烟市场暗访的形式与内容
第三条 全省卷烟市场暗访由省局专卖监督管理处负责,暗访组由省局专卖监督管理处指派专人负责,抽调各市县局卷烟鉴别专家参加,原则上每组的鉴别人员不少于2人。
第四条 省局每对各市、县局的暗访次数至少为2次。每个市局随机抽查30户,其中不少于10家名烟名酒店、5家汽车站或火车站内零售业户、3家无证经营户。每个县局随机抽查20户,其中不少于5家名烟名酒店、2家无证经营户。
第五条 卷烟市场暗访的主要内容: 1.是否销售假烟、走私烟; 2.是否销售外渠道烟、串码烟;
3.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是否符合合理布局要求; 4.专卖管理人员是否严格执行《烟草专卖文明执法行为规范》。
第六条 对在市场暗访中发现的问题,暗访组须做好记录,要求当事人签字确认。当事人拒绝签字的,须在暗访记录中注明。暗访组的鉴别结果为最终结果。
第七条 为确保卷烟市场暗访的真实性,暗访组在暗访时不通知当地市县局,不向当地市县局反馈结果。
第八条 省局专卖监督管理处每月底通报当月市场暗访情况,有关市县局须严肃处理暗访组发现的问题,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上报省局。
第三章 奖惩与责任追究
第九条 省局暗访结果是优秀县级烟草专卖局考核、卷烟打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重要依据,各市局须将暗访结果与专卖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挂钩。
第十条 优秀县级烟草专卖局评价标准中卷烟市场治理情况的分数,以省局暗访组检查的结果为准。其中销售假烟每户扣1分,销售走私烟、外渠道烟每户扣0.5分,销售串码烟每户扣0.25分。
第十一条 在暗访中发现3户销售假烟、走私烟、外渠 道烟的县级局,不得参加模范县级烟草专卖局评选活动。
第十二条 各市、县局要将暗访结果与专卖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直接挂钩。对暗访中未发现所管辖零售户违规经营的专管员,当月绩效考核可提高一档。对所管辖零售户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问题的责任人,当月绩效考核降低一档。所管辖零售户中一年内被省局暗访组累计查处3户的,须将责任人调离专卖管理岗位。
第十三条 各市局要高度重视暗访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违法违规经营业户;将违规户列为重点监管户,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第四章 附则
7.批发市场管理办法 篇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以下简称《种子法》) 颁布以后, 种业经营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种子企业垄断经营的格局, 将种子产业全面推向市场。新的种子市场经营机制建立, 促进了种子产业向科研、生产、经营一体化方向发展, 种子市场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种子市场经营部门多了, 经营点多了, 委托经营的小商店多了, 形成了多元的种子经营形式, 监管难度加大;二是有的经营业户缺乏专业技术知识, 不能正确指导农民合理选购;三是新品种推广不遵循试验示范原则, 不按品种审定意见推广品种;四是不按经营许可范围经营, 超范围经营现象突出;五是未审先推, 超前繁殖, 超前销售;六是种子标签制作与使用不规范。这些行为造成了种子市场上品种多、品系多, 种子纯度、净度、发芽率、种子标签不合格等现象仍然存在。这些问题制约着种子市场的有序发展, 种子案件与种子纠纷时有发生, 导致了农业生产和农民利益的损失, 直接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为进一步强化种子市场监督管理, 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从根本上消除种子质量安全隐患, 必须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管理, 采取相应的对策, 保证种子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构建和谐种子市场秩序。
1 加强种子市场管理队伍建设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 种子市场竞争不断加剧, 市场监管难度也不断加大, 要求种子执法人员既要懂得农业行政执法程序, 又要懂得农业技术、种子知识, 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法律水平, 较高的管理与服务能力, 原则性强, 办事公正, 掌握现代化办公技能, 如熟悉电脑操作技术。通过各级业务培训, 坚持培训与实践相结合, 考试与考核相结合, 提高种子行政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种子管理队伍, 做到公平、公正、科学执法, 维护农作物种子选育者、使用者、销售者的利益, 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
2 严格种子准入制度
按照《种子法》规定, 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种子经营者必须先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后, 方可凭种子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种子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种子经营准入制度, 严格审查资质条件, 对种子经营场所、加工条件、仓储条件、检验设备和种子生产能力等进行实地核查, 认真核查种子生产、检验、加工与储藏人员的资格证明, 避免以假乱真, 严禁不按要求条件和规定发证。按照《种子法》规定, 对于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 或者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以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 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 但必须办理营业执照, 并向当地种子管理机构备案, 可允许销售委托方提供的种子, 如果从非委托方进种, 则视为无证经营, 拆包零售的也视为无证经营。对于不具备种子经营资质的单位, 必须限期整改, 否则要依法予以注销、吊销经营许可证或委托代销手续。
3 加大种子质量监督管理力度
种子质量是种子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 也是农业收成和土地经营者收入高低的关键, 由于种子商店的增多, 经营的渠道增多, 经营的品种也增多, 种子来源复杂, 质量难以控制与保证, 为了防止种子案件的发生, 种子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必须到位。对种子经营市场, 要及时进行抽检, 在种子收获后播种前, 对市场上流通的种子进行春、秋两季的种子市场检查, 检查对象是种子生产大户和种子经营企业, 以全面检查和抽查的方式进行, 重点查种子来源, 查种子是否经过品种审定, 是否使用了《种子法》规定的种子标签, 是否使用了统一包装, 是否经过了统一加工和种子包衣处理, 对检查的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 对不符合种子质量标准的种子坚决不能流入市场和用于农业生产, 对于未经过品种审定的品种坚决不能进入种子市场。
4 规范种子经营行为, 提高经营人员守法经营自觉性
种子经营从业人员的法律知识、专业知识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企业信誉, 种子经营者素质越高, 守法经营意识越强的企业信誉越好。所以, 种子经营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对种子经营者进行引导与监督, 依照《种子法》规定, 约束种子经营者要自觉接受种子行政管理执法机构的监督检查, 做到在经营活动中不抢购、不套购, 不哄抬种价, 不低价倾销, 不经营未审定品种, 不侵权, 经营的品种名称要规范化, 一个品种只能有一个审定的通用名称, 防止品种多乱杂。种子管理部门要对种子经营者进行规范经营、法律知识、道德素质、种子知识、栽培技术、试验示范等业务培训, 从根本上提高种子经营者守法诚信、规范经营的自觉性, 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良好的企业信誉。
5 建立健全种子经营档案, 加强售后服务意识
在种子经营的全过程中实行档案管理制度, 经营档案中记载种子的来源、去向、数量、质量、品种审定登记号码, 购种人及销售人的姓名、地址、电话等, 要做到进、销有发票, 进、销统一品种名称, 种子标签标注内外一致, 且符合《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的规定, 种子经营档案要保存至种子销售后2年以上, 以便做好种子销售以后的跟踪服务。
在种子销售的当年要根据种子经营档案的记载, 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搞好售后跟踪调查, 做好种前技术指导, 在作物性状表现突出的时期, 做好田间调查, 及时发现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及时指导农民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6 加强种子质量纠纷的处理工作, 维护农民权益
种子行政管理工作者要认真学习《种子法》及相关的法律知识, 要有较强的专业水平和执法水平, 熟悉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规定, 懂政策, 主动介入种子纠纷的调查和纠纷调解工作中, 发现问题, 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理, 对一些难以处理的种子案件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 做出科学的鉴定结论, 给予科学的解释, 做到专业性强、政策性强、原则性强, 秉公办事, 科学公正, 依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7 严防未审先推和越区种植
近年来有些种子经营者和种植者盲目求新, 导致一些未审先推、越区种植案件的发生。未经审定的品种, 在特征特性和抗逆性、适应性等方面都存在着不稳定的变异;越区的种子由于不适应当地的气候特点, 致使种子的真实特性难以表现, 难以发挥其优良种性, 不但不能达到高产高效的目的, 反而造成减产, 给农民带来极大的产量损失, 有些损失是难以弥补的。要严禁以试验示范或订单农业的名义宣传经销推广未审定品种或越区种植不适宜当地种植的品种, 严禁违背农民意愿盲目引进和大面积推广未在当地试验、示范过的新品种。发现未定审品种及不适于当地种植的品种要严加监控, 防止流通、防止下地。对违法宣传、经营未审定品种及越区品种, 给农民和农业生产造成损失的, 必须依法严肃查处, 对屡禁不止的要从严从重处罚, 给农业生产、农民利益造成损失涉嫌犯罪的, 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利用法律武器保护种子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8加强种子标签管理
8.批发市场管理办法 篇八
关键词:实验室;检测质量;管理控制
批发市场是蔬菜流通领域的重要集散地。如何将不合格蔬菜拒之门外,逐步实现市场准入制是当前批发市场工作的难点。这就需要检测提供高效、准确的检测结果,为不合格蔬菜的处置提供有力依据。作为批发市场这点显得尤为突出。实验室管理的核心是质量控制,即将分析测试结果的误差控制在允许限度之内。笔者根据多年从事检测室检测工作的经验,针对批发市场检测室如何提高检测质量进行了初步的总结。
1 检测室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情况
国际上,ISO/IEC 1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提出了实验室质量管理需要控制的10个技术要素和15个管理要素,给出了全面、严格的要求。国内,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CL01:2006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GB/T 15481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和《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认实函[2006]141 号)等也给出了详细的要求。总体来说,检测室必须结合上述文件的具体要求,围绕开展的检测项目配备齐全、适用、相应的检测设备、人力资源、硬件设施。如采用哪种标准开展检测工作,如何配备人员结构等。这些问题都需要管理者结合自己批发市场检测室的实际情况合理、科学地研究确定,不可好高骛远,为日后的实验室认可、认证打下坚实的基础。
当前,国内不少检测实验室都按CNAL/AC01:20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和《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了计量认证和国家实验室认可,有的实验室成立了质量管理部门,配备了专职质量管理人员,但这些部门和人员大多数精力放在了体系文件的修修改改上,那些实质性的质量问题仍然存在。质量管理流于形式,实验室运作呈现“两张皮”,“一张皮”是质量管理体系,另“一张皮”是不符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实际管理运作。每当内审时,内审员的审核记录旺旺是一些不管痛痒的小问题。年度监督评审前,相关质量管理人员忙于修改文件、补记录、重审检测报告等一些应付工作。评审一结束,质量管理体系有搁置一旁。
因此,要使检测实验室的质量管理体系得到有效运行,不流于形式,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质量控制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其目的就是监视检测质量产生、形成和实现的过程中所进行的一系列测试技术和活动,并排除质量环各个阶段产生不满的因素,预防质量问题的产生。其作用是要在测试技术和活动当中去发现、掌握它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检测实验室的质量保证主要是通过各种手段内外部一种对于检测质量的信任,对外是对客户提供信任,对内是向管理者提供信任。
2 检测室人员的要求与管理
检测室所聘人员应具备其岗位相适用的能力,包括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这些人员应受过相应的教育和培训,最好有相应的技术经验和经历。如实验室认可、认证需要单位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以上职称,各检测人员必须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并且检测室应有相应的适时培训,使检测技术不断更新、提高。
2.1 岗前培训
检测室新进人员包括分配、调入及转岗人员必需进行相应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相关国家质量技术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实验室管理章程等。批发市场往往存在人员素质差、技术力量薄弱的问题,岗前培训显得尤为突出。
2.2 岗位培训
为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行,所有检测技术人员的知识、技能必须不断进行更新、提高。及时了解、掌握所从事岗位的检测动态,先进的检测技术,积极参加定期组织技术交流会、座谈会及标准和规程应用研讨会,交流技术经验。
3 仪器设备的管理与控制
仪器设备是开展检测工作的关键,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状态和准确度是进行检测活动的基本条件。仪器设备的管理包括设备的日常维护、校准鉴定以及计量器具的管理。凡是对国家规定强制性计量检定的试验仪器设备,必须按照规定的检定周期/校准间隔进行检定/校准。对无要求的设备,必须自己制定相应的校准细则进行校准,并填写相应的记录存档。对于检定/校准后的设备要明显的标识。并且还要自己有计划的开展期间核查。设备的日常维护也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但却往往被忽视。设备应存放在与其相适应的环境中使用,包括规定的温度、湿度、清洁度等。一旦发现检测、测量和实验设备偏离标准状态时,应评定已检测的结果有效性,对数据进行修正。
4 抽样和检测过程的质量控制
4.1 抽样
抽样是检测工作的基础,所有的检测结果都是以样品的物理、化学形状为依据。抽取的样品必须做到真实、完整、具有代表性。如批发市场蔬菜抽样需抽取能够代表绝大多数蔬菜性状的样品,且尽量做到少量、多点位随机取样,尽量保证样品的均一性。在制定抽样方案时,可参考相应的标准进行。如GB/ T 8855《新鲜水果和蔬菜取样方法》规定了蔬菜、水果的抽样方法。抽样过程中,要填写抽样记录包括样品的性状、来源、抽样时间等基本信息以备作为检测和溯源的依据。
4.2 样品管理
样品进入检测室后,应有人员负责相应的样品检查、登记和管理工作。主要负责检查样品是否符合抽样记录的记载,并应签字确认。之后,标识样品的检测状态“待检”、“在检”、“已检”防止混淆误用。并且要保存好复验用的备用样品。特殊样品应存放于相应的环境中,以防发生危险。样品应规定保存期限,以及保存期满后应及时处理,填写相应记录。
4.3 检测过程质量控制
检测过程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标准进行,认真填写相应的记录。如设备使用记录、环境记录等。检测前,应检查样品状态是否完好;检测仪器的功能和准确性是否符合要求;环境技术条件是否满足等。检测过程中要认真读取数值,临近合格界限边缘的数据必须进行重新检测,以验证检测的准确性。检测结束后,应对检测设备核查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并验证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如发现异常情况必须追究其原因,决定是否进行重新检测。
5 环境条件的质量控制
检测室检测区域能源、采光、取暖、通风等必须符合标准规定要求,这样才能保障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检测室标准温度为20℃,一般温度应在20±5℃,相对湿度一般应保持在50~70%。检测室的噪音、防震、防尘、防腐蚀、防磁与屏蔽等方面的环境条件应符合在室内开展的检测项目和所用检测仪器设备对环境条件的要求,室内采光应利于检测的进行。
6 原始记录及档案文件的管理
原始记录和档案文件是检测室工作开展的纪实。原始记录包含了从抽样到检测过程和结果的各个环节是检测工作的再现。检测人员必须客观、真实、规范、准确及时填写,并且严禁随意涂改。档案文件包括现行使用的标准、质量管理手册、培训记录、人员档案等要有专人规定保存,并及时填写入档、使用记录。
7 试验结果误差的控制
检测室内质量控制图是监测常规分析过程中可能出现误差,控制分析数据在一定的精密度范围内,保证常规分析数据质量的有效方法。也可采取重复实验、对比试验、能力验证的等方法来抵消实验误差对对试验结果的影响,提高检测质量。实验室内重复性试验和比对试验可以有效地提高试验人员的检测能力水平。而实验室间的比对试验则可消除实验室的系统误差,找出偏差的原因及时纠正和改进技术水平。当实验室水平上升到应当水平时,可参加认证、认可机构等组织的能力验证试验。只有通过能力验证,才能真实了解自己在该项项目中的真实水平,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8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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