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财产清查制度

2024-07-19

医院财产清查制度(精选10篇)

1.医院财产清查制度 篇一

财产清查制度

1、树立勤俭办学从严治校的思想,加强各种财产和物品的管理工作,延长财产及物品的使用寿命,提高办学效益。

2、对办公场所及独身宿舍的行政设备,实行个人管理责任制,由于个人原因造成丢失或损坏,由个人赔偿。

3、对公共设施,要按部门、班、组划分责任区,落实到人,全校师生必须保护有关设施的完好和清洁。

4、对被破坏的设施,如属于个人失职,由个人原价赔偿。

5、学校每年在11月份召集有关部门,组织财产清查一次。

2.财产清查总结 篇二

审批处理前借:“库存现金”、“原材料”、“库存商品”等有关财产科目,贷:“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批准处理后借:“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管理费用”(即冲减管理费用:存货的盘盈)、“营业外收入”(现金的盘盈)等科目。

(2)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盘盈作为前期差错处理,审批处理前以其净值

借:“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二)盘亏处理 审批之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累计折旧(固定资产盘亏有折旧额时)”科目,贷:“库存现金”、“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科目。批准处理后: 借:有关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借方科目如下:(1)对于流动资产的盘亏(有关科目如下:)①回收的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

②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借“其他应收款”; ③定额内合理损耗等一般经营损失部分——借记“管理费用”; ④非常损失部分——借记“营业外支出”。

(2)固定资产的盘亏,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例8-1】某中型企业在财产清查中,查明库存现金短款22.70元(见表8-1)。(1)报经审批前,应根据“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编制记账凭证,并据以登记入账,调整账面记录,使之账实相符。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22.70 贷:库存现金

22.70(2)上述现金短款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根据管理权限报经审批后,列作管理费用。应根据批复意见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现金短缺

22.7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22.70 【例8-2】某中型企业在财产清查中,查明盘亏设备一台(见表8-4),其账面原值为56000元,已提折旧为20000元。(1)报经审批前,根据“实物清查结果报告表”编制记账凭证,并据以登记入账,调整账面记录,使之账实相符。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36000 累计折旧

20000 贷:固定资产

56000(2)报经审批后,根据批复意见,盘亏固定资产列作营业外支出,应根据批复意见编制记账凭证,并据以登记入账。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盘亏损失

36000 贷:待处理账产损溢

36000 【例8-3】某中型企业在财产清查中,查明B材料盘亏10千克(见表8-4),其实际成本为1600元。(1)报经审批前,根据“实物清查结果报告表”编制记账凭证,并据以登记入账,调整账面记录,使之账实相符。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1600 贷:原材料——B材料

1600(2)经查明,盘亏B材料中有7.5千克计1200元属于定额内合理损耗,应列作管理费用;另外2.5千克计400元属于责任事故,应向责任人收取赔偿款。报经审批后,根据批复意见,编制记账凭证,并据以登记入账。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

1200 其他应收款

4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1600 【例8-4】某中型企业在财产清查中,查明盘盈A材料10千克(见表8-4),根据其单位成本确定其实际成本为2000元。(1)报经审批前,根据“实际清查结果报告表”编制记账凭证,并据以登记入账,调整账面记录,使之账实相符。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A材料

2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2000(2)经查明,盘盈A材料系自然升溢,报经审批后,根据审批意见作冲减管理费用处理。应根据审批意见编制记账凭证,并据以登记入账。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2000 贷:管理费用

2000 【例8-5】某中型企业在财产清查中,查明盘盈设备一台(见表8-4),同类设备的市场价格为78000元,根据其新旧程度估计已损耗价值为30000元。盘盈的固定资产,在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处理前,应根据“实物清查结果报告表”编制记账凭证,先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核算,调整账面记录,使固定资产账实相符。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

48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制度[模版] 篇三

固定资产管理

㈠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分类和计价

1、确认标准

1)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资形态。

2)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设备,也属于固定资产范围,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2、范围和分类

1)房屋及建筑物:指产权属于本单位的一切房屋建筑物及各种附属设施;2)专业设备:指用于业务的各种医疗仪器、设备等;

3)一般设备:指办公与事务用的设备、家具、用具、交通工具等; 4)图书:指各种专业图书、技术图书和重要杂志等; 5)其他固定资产:指不属于以上各类范围的固定资产。

3、计价

1)购入的固定资产,按购入价格,包括运输装卸、包装费用、安装调 试费和进口税金等计价;

2)新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3)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扩建发生的房屋建筑物,按其原值加上改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拆除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4)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

5)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借款利息也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6)接受捐款的固定资产,按市场同类固定资产的价格计价。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7)无偿调拨或由于医院撤并转入的固定资产,按原单位帐面原值计价;8)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计价。㈡固定资产管理原则

医院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鉴于目前医院的现状,暂设置设备科和总务科为专门的财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三帐一卡制度 财务科负责固定资产总帐和一级明细分类帐,进行金额核算;财产管理部门负责二级明细分类帐,按类别、品名、规格、型号,进行数量金额核算;使用科室负责建卡(台帐),进行数量管理。做到财会部门有帐,财产管理部门有帐有卡,使用科室有卡,便于清查核对,互相制约。

2、财产管理部门职责

设备科主要负责医疗设备的计划、采购、验收、安装调试、科学论证、内部调剂、维修保养、清查盘点及办理调拨、变价、报损、报废等有关报批手续,按档案管理要求建立设备仪器技术档案和运转日志,对大型贵重设备、仪器实行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总务科主要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保管、办理出入库手续、健全帐目、清查盘点、对报废资产核实后提出申请,定期与财务科核对,做到帐帐、帐实、帐卡相符。

3、使用部门的职责

负责本科室固定资产的管理保养、登记帐卡、清理盘点工作,做好设备 使用、维修、故障、事故等情况记录。遇有丢失、报废或因故防疫站需修理的情况及时向财产管理部门反映。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科室财产要指定专人管理,做到定期清点实物,帐(卡)实相符。

㈢固定资产购置、领用的管理

1、购置的管理

1)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充分考虑工作需要与实际可能的基础上,按

批准的计划和预算办理。

2)购置设备要按规定申报,大型仪器设备要进行可行性论证,申报中要详细说明仪器设备的价格、性能、适用范围,预测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并通过组织专家咨询等方法,对安装条件、配装能力、资金来源、技术力量和利用率情况进行综合论证。

3)对于购入、调入设备,必须按发票、调拔单、合同等组织验收,根据订货合同和发票内容及时认真地验质验量。如发现型号规格不符、性能不良、数量短少、质量不符要求或残缺损坏、缺附件资料等情况,应立即与供货单位联系,尽快解决。

4)及时办理财产建帐、入库、分配等有关手续。对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要按财产类别填写“验收入库单”,财务和财产管理部门根据发票(或调拨单)、入库验收单,登记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和台帐。

2、领用的管理

1)领用固定资产必须严格手续,由使用部门填写“财产物资出库单”一式三份,一联仓库保管留底,一联财产管理部门登帐,一联领用部门存查。

2)及时建立台帐,仓库保管和使用部门各一份,做到责任明确,手续完备。㈣固定资产处置的管理 医院对房屋建筑物、土地、车辆及单件(台)帐面价值8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的处置,须提出书面申请,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县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县财政局审批;医院对规定标准以下的资产处置,由财务科、财产物资管理部门组织论证后,报主管部门审批,并抄报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县财政局备案。

㈤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医院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终了前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固定资产的清查盘工作,由财产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并实施,使用科室共同清理,财会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清查工作人员要深入到使用科室逐一盘点核对,发现余缺及时记录,查明原因后按规定程序报批手续,待批准后调整帐卡,保证帐帐、帐物、帐卡三相符。盘盈的固定资产,查明原因后,按重置完全价值入帐,并及时调整帐卡。

㈥修购基金的提取

根据固定资产帐面价值的一定比率提取修购基金。提取比率按《浙江省〈医院财务制度〉补充规定》中规定的标准执行,制度如有更动,则执行新制度规定。

㈦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考核

固定资产的管理应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之一,目的是管好设备、用好设备、充分发挥设备应有的效能。对管理制度健全、使用合理、注意保养、保证安全、延长使用年限、提高使用效益、取得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科室和个人,应予以表扬、奖励;对管理不善、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的,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

二、库存物资管理

库存物资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药品、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其他材料、在加工材料等。库存物资按照“计划采购、定量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

㈠采购制定储备定额标准,采购人员需根据医院的物资采购计划组织订货和采购,使库存物资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性能符合医院业务活动的需要,防止积压和浪费。

㈡入库管理

物资入库前要检查货物在数量、品种、规格上是否与运单、发票及合同规定相符,认真过磅点数,同时在质量方面,仓库能检验的由仓库负责检验,凡需由技术部门协助检验的,应由技术部门负责检验。验收时如发现数量短缺、型号规格不符或有质量问题等,及时通知采购人员与供货单位联系,要求更换、补缺或退货。只有当单据、数量和质量验收无误后,物资管理部门才能入库、登帐,并将入库通知单连同发票、运单等一起送交财务部门。

㈢出库管理 各科室领用物资必须填写“领用单”并由科室负责人审查和领土完整取人签章,物资管理部门对未签字物资可拒发。保管员不得擅自外借一切医院物资。

㈣物资储存管理

物资在保管过程中,应按不同的规格、性能和形状实行科学合理地摆放,以便于发放和查验盘点。为了保证仓库安全和防止物资变质,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爆工作。在物资保管过程中,还需建立健全帐卡档案,及时掌握和反馈需、供、耗、存等情况,发现物资接近储备时,及时通知采购人员组织进货。

㈤物资的清查盘点

物资按月盘点,年终进行全面清查,检查物资帐面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检查各种物资有无超储积压、损坏、变质等情况。在清点工作中如发现盘盈、盘亏,应分析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

三、货币资金管理

货币资金主要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医院应加强货币资金管理,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银行结算办法》。

㈠现金管理

1、医院的所有收入统一由财务部门收取。

2、门诊挂号收费处和进出院收费处收取的现金当日存入银行,并注明款 项来源,不得坐支。财务科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现金缴存情况进行检查。

3、现金库存要根据国家规定实行限额管理,不得白条抵库。

4、严格按照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用途使用现金,医院对外 经济往来、到外地采购物资所需款项,除限额内允许支付现金外,应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

5、加强对现金的控制,不定期地进行现金库存检查。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做到帐帐、帐款相符。

6、强现金管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现金保管存放安全。㈡银行存款管理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立银行帐户,以办理有关存款、取款及转帐结算等业务。遵守银行的有关制度,接受银行监督,不出租、出借、套用或转让银行帐户。

2、支票、汇票由专人妥善保管,按序签发。支票、汇票印鉴由出纳和会 计分开保管。

3、医院所有支票均由财务科签发,填妥付款金额、日期、用途等有关内 容,严禁携带空白支票外出。

4、领用支票者,须妥善保管支票,并及时向财务科结报。如发生支票丢 失、被盗,应及时向财务科报告,若对医院造成经济损失,一律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领用支票者如把支票移作他用,假公济私、谋取私利的,一律按贪污论处。

5、我院已实行网上汇款,网上汇款客户证书(IC卡)是经办人员进入网上银行系统的唯一身份标识,分别由出纳、会计各保管一张,汇款时先由出纳输入,然后由会计审批,经办人员要做好IC卡密码保密,并经常更换密码。

6、及时核对银行对帐单与银行日记帐,根据核对结果由出纳以外的会计 人员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出纳和会计共同及时做好未达帐项的清理工作。

四、应收帐款管理

1、对各项应收款要进行分类明细核算,清晰反映其往来轨迹。

2、对各项应收帐款要及时清理结算,防止拖欠,减少呆帐的形成。

4.医院财产清查制度 篇四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现有教学班3个,学生有118人。全校有教职工12人,高级教师7人,一级教师5人。其中专科学历12人,学历达标率100%。校园占地面积7380平方米,建筑面积1062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51%。学校办学条件先进,有计算机室、多媒体教室、图书室、阅览室、科学实验室、劳技室、仪器室、多功能教室等专用室。同时,有面积500平方米规范的运动跑道,校园内安装有校园网络系统、监控系统。

二、清查工作实施情况

1、成立固定资产自查领导小组。至收到文件之日起,成立了固定资产自查领导小组,由吴长忠校长任组长,刘瑞祥任副组长,组员由各教师组成。由于各项资产种类多、分布较分散,根据“全面彻底”、“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和自下而上、逐级汇总、统一上报的方法,我们将自查工作细分到每位教师,学校给各组指定一名具有较强责任心、工作热情的自查员,具体负责自查摸底及登记工作。

2、分工明确,责任清晰。清查工作共分为准备、清查、总结和验收四个阶段。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是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组,工作组分为实物清查工作组、财务帐册工作组、使用台帐工作组、资料整理工作组,明确规定各工作组的责任人、组员、分工范围等。对工作任务量大、责任重的实物清查工作组又安排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精兵强将担任清查登记人员,设立四个清查工作小组,明确了各小组的清查范围及工作职责。

3、循序渐进,合理安排。本次清查的重点工作落在清查阶段和总结阶段上。清查阶段主要工作是各清查小组对全站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落实资产存放地点、资产状况等,如实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对清查中发现的需要报废、报损或作其他处置的固定资产,要求查清原因,提出处理建议。

三、资产清查结果

经清查,截止到2015年 2 月 28日,我单位共有资产7198件,价值726667.49元,其中:一类资产11件,价值397860元,二类资产52件,价值133030元,三类资产2758件,价值65010.56元,四类资产0件,价值0元,五类资产4000件,价值82751.93元,六类资产377件,价值48015元。

四、截止到2015年 2月28 日,我校财务账(核算中心学校账务)固定资产科目余额798377.51万元,与清产结果726667.49元相差71710.02元,分析原因有如下几点

1、一类房屋第一幢和第八幢属幼儿园使用,价值43500元和48000元共计:91500元

5.医院资产清查审计报告 篇五

为了规范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明确各部门的管理职责,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同时准确地反映医院的固定资产状况,保证固定资产在使用中的真实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内审科根据20XX年审计工作安排,结合医院实际,自20XX年7月15日至20XX年8月15日对医院固定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

现将审计结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审计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一)固定资产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审查

20XX年1-6月份共购置固定资产315件,总金额为6,140,875元。

其中:医疗设备181件,资产金额5,846,195元;其他设备134件,资产金额294,680元。

经审查,我院固定资产内控制度比较健全,固定资产的申请、购买、使用均经过适当授权或批准。

(二)固定资产转移、报废、处置各环节执行情况审查

20XX年1-6月份共报废固定资产179件,总金额230,249.58元;无偿调拨固定资产25件,总金额276,480元;捐赠资产1件,总金额234,978元。

经审查,上述各环节手续齐全,规范合理,账务处理正确。

(三)各科室固定资产结存情况审查

截止20XX年7月,内审科配同财务科、总务科、药学室对医院各科室固定资产结存情况进行了全面审查。

此次共实物盘点固定资产5042件,通过该措施,及时、准确掌握各科室固定资产数量及当前状态。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管理科室及使用科室无明细帐或账目不完善

根据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应建立三级账,即:财务科建立总账;管理科室和使用科室分别建立二级明细账及固定资产台账。

然而,实际资产清查过程中,固定资产管理科室(药学室和总务科)及全部使用科室均未建立明细账或台账。

建议:1.由于总务科及药械科负责全院固定资产的采购工作,了解采购后固定资产的分配情况,为便于固定资产管理,药械科、总务科应建立二级分类明细账,按资产分类、名称、规格分别设置账户,记录固定资产的数量和金额,并按资产使用科室进行归类管理。

2.各科室护士长或科室负责人应建立固定资产台账,详细记录本科室领用的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数量等。

这不仅使使用者对科室所管理的固定资产的数量、使用情况一目了然,而且也有利于本科室与管理科室核对账务,提高核算的准确性。

(二)固定资产转移随意性较大。

医院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科室间经常进行固定资产调配及转移等事项。

根据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科室间固定资产转移应事先通知财务科及管理科室,使相关科室及时调整账目,保证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然而,实际工作中,涉及科室间固定资产调配及转移事项均未通知财务科及管理科室直接进行了固定资产转移,使管理科室未能及时调整账目,造成与使用科室账物不符。

建议:科室间需固定资产转移时,应由接受科室提出申请,上报主管院领导签字后,再报至管理科室(医用设备报药械科、其他设备报总务科)和财务科进行账务调整。

通过逐级控制,真实、准确地反映各科室固定资产数量。

(三)部分科室固定资产已损坏应报废,但尚未办理手续,造成医院资产虚增。

此次审查发现,非典期间购置的传真机、落地扇、测温仪等固定资产已无法正常使用,未及时办理报废手续,使医院资产虚增,不能真实反映医院资产水平。

建议:各科室及时掌握各项资产状态,对于无法正常使用的资产,要及时填制固定产报废单,并上交相关管理科室,同时管理科室及时通知财务科办理报废手续。

通过层层审核,真实、有效地反映医院资产水平。

三、审计评价

6.资产清查制度 篇六

1.资产清查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递延及其他资产、在用低值易耗品。清查采用定期清查或不定期清查。

2.流动资产清查,包括现金、各种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和存货等。

3.长期投资清查,包括各类资产形态、各种形式的长期投资。4.固定资产清查,包括清查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

5.在建工程清查,包括在建或停缓建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含完工未交付使用、交付使用未验收入账等工程项目。6.无形资产清查,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商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使用权等。

7.递延资产及其他资产清查,包括企业、单位的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

8.资源性资产清查,包括土地、水面等资源性资产和开展经营性活动占用或租用的集体土地。

9.在用低值易耗品清查:指已列支的低于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有形资产。

10.资产清产清查的工作要求:(1)要依靠和发动群众,对集体所有的各种资产,包括账内外、库内外、地上地下、镇(街道)村组内外都要进行彻底的清查,不得遗漏;(2)在清产核资中要把实物盘点同核查财务结合起来,把清查资产同核实负债结合起来,即全面清点,以物对账,以账查物,查清资产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对账物不清的资产要进行追忆、查找,做到不留死角,不打埋伏,不重不漏;(3)对账外财产和无偿调入财产等,查不到原始价值凭证的,可比照同类财产现行购建价格,结合新旧程度,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确定入账价值;(4)各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7.财产申报制度建立 篇七

财产申报制度在国际上广泛采用,被认为是行之有效的反腐败“阳光法案”。(资料图片)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 事项的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将于近期作出专门规定,要认真抓好落实。”温家宝总理日前在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这番讲话,让公众对官员财产申报这个老话题产生了新期待。

不过,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林喆向记者再三强调:“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同于财产申报制度,它的申报主体和范围都有限制,也不对社会公开。”她同时认为,中央领导的表态无疑透露了一个积极信号。财产申报制度是有关公职人员家庭财产申报、登记和公布的制度。20世纪80年代后,这一制度在国际上广泛采用,被认为是行之有效的反腐败“阳光法案”。林喆介绍说,早在1994年,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就进入我国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但实质的立法工作并未启动。

十几年间,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一直处于“但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的状态。那么,这项国人寄予厚望的制度卡在了哪里?究竟哪些因素导致它一直未能出台?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在全国人大新闻采访会上明确表示,正在研究如何使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能起到约束作用,而且也可以切实反映实际情况。

“至于今后是否会上升为法律,这方面我们也正在进行研究。”李飞说,制定法律一定要等到条件成熟,会有一个积累经验的过程,还会参考国外公职人员财产申报的做法。

记者日前采访的几位专家表示,财产申报制度的建立,关键是要管用,有赖于一些配套制度的支撑。

“隐私权不能成为阻碍官员财产申报的理由”

2005年我国制定公务员法时,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一度成为讨论热点,但最终通过的公务员法中并无相关内容。据了解,当时有意见认为,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涉及个人投资、配偶及子女情况,有可能侵犯其隐私权,立法难度很大。

2009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侵权责任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第二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在列举的一系列民事权益中就包括隐私权。那么,官员申报财产,是否涉及其隐私权?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告诉记者,这个问题曾困扰理论界,但现在已经解决了。“公职人员的隐私权必须让位于公共利益,这是法学界的共识。”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进一步解释说,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必要性,来自于官员的职业伦理。从职业伦理看,官员和民众之间是委托代理的关系,作为民众代理人,国家公职人员必须为人民谋利益而非谋取私利,财产申报正是应有之义。

“财产申报指向的不是官员个人,而是公职身份,凡是与这个身份有关的信息,都应该申报。”王锡锌强调。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王卫国也认为,隐私权是针对普通公民而言的,只有在个人财产与公共利益无关的情况下才属于隐私,其权利受到法律保护。而官员财产则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公共利益需要优先保障,因此其隐私权也应受到限制。

事实上,我国刑法中已经规定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这项罪名。专家表示,该罪名的确立表明,国家工作人员有义务说明和解释财产来源。如果不能证明巨额财产来源的合法性,在逻辑上只能被认为是非法收入,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隐私权和官员申报财产并不冲突。”王锡锌明确指出:“这不能成为阻碍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理由。”

“财产申报是要让官员们感到无数眼睛盯着你”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建立以后,如果有人漏报虚报,该如何核查?”姜明安认为,这才是目前的主要困难。

近年来,我国对银行储蓄、证券交易等已实行实名制,金融机构之间也实现了联网,但实名制并未覆盖所有金融领域。在市场活动中,我国仍大量通行现金交易,这也导致核查困难。在2009年轰动一时的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案中,文强收受的贿赂许多都是现金,一些隐匿的财产是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才被发现。作为反腐败研究专家,林喆认为,制定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关键是要管用。“我国没有实施全民信用卡制度,这样官员就可以很容易地把财产进行转移,很容易造假。”

此外,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也还不完备。作为物权法重要配套法规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法尚未出台,这也对核查官员申报的房产是否属实带来了困难。

在配套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如果想对申报的财产进行准确核查,难度几乎相当于对申报者逐一立案调查,这显然不符合“无罪推定”的基本法律原则。

李飞表示,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要有一些配套的制度作支撑,包括个人纳税、个人信用制度等,以保证如果不去申报,也可以发现问题。“这方面我们正在研究,如何使申报能起到约束作用,而且也可以切实反映实际情况。”

而在姜明安看来,一定的技术手段固然是“阳光法案”运作的前提,但也不能要求这项制度刚一出台就是完美无缺的,应该先做起来,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8.学校财产赔偿制度 篇八

爱护公物,这是每个公民应有的道德,全体师生应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爱护公物,这也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损坏公物要赔偿这是最基本的要求。

1、损坏公物要赔偿。赔偿现金标准如下:

⑴打破玻璃,按每平方50—70元赔偿。

⑵损坏日光灯管一支,赔款20元。

⑶损坏壁灯,吸顶灯一盏,赔款30—50元。

⑷损坏凳脚一只,赔款3-5元。

⑸损坏台桌脚一只,赔款5—10元。

⑹损坏凳面一张,赔款10-15元。

⑺损坏桌面一张,赔款15—20元。

⑻损坏广播音箱一只,赔款80——100元。

(9)损坏树木、花卉,赔偿5——20元。

(10)损坏开关、接线盒盖,每个赔偿5元,安全通道灯面盖每块12元。

(11)损坏球类、图书、文娱用品、仪器等公物,视情赔偿。

(12)损坏门、窗、床、黑板、墙壁等其他公物,视损坏程度计价赔偿。

2、赔偿原则:损坏者应在当天报校产管理员核实损坏程度,核价开单据,再凭损坏价格单向校财会室一次性交付赔偿金。

3、谁损坏公物由谁承担赔偿。如查不出肇事者,室内应由班级负责赔偿,一经查清,仍由损坏者承担,并视实情,从重赔罚。

4、凡有一列情况之一者,应从重赔款处罚,直到校纪处分。

①屡教屡犯,知错不改者;

②有人证物证而拒不承认,态度恶劣者;

③策划、煽动者;

④知情不报、包庇隐瞒者。

5、对损坏公物的维修、凭赔偿发票由总务处统一安排修理。

篇二:学校财产管理规定及赔偿制度的实施办法

为了更好地管好学校财产,提高财产使用率,为教育、教学服务,做到财尽其力,物尽其用,同时进一步对学生加强爱护公共财物教育,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破坏公物为耻的好风尚,特制定学校财产管理办法及财产损坏赔偿制度的实施办法如下:

一、学校财产管理办法:

遵照“勤俭办校”的方针,对本校财产管理作如下规定:

1、教室经调整维修后,各班要爱护使用,卫生用具、锁头、课桌椅等不得随便调换。

2、要保持门窗、玻璃、墙壁的整洁完好。学生不得在墙壁上乱写、乱贴、乱敲、乱画。

3、教育学生必须爱护课桌椅,责任到人。不得随便乱踩踏,拖动课桌椅,不准在课桌上乱刻、乱写、乱涂、乱画等。

4、各班教室由班主任负责管理,每天值日生必须关闭电源、关好门窗。各部门、功能教室均由相关人员负责管理,确保财产完好无损。

5、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共设施。

6、人人必须爱护公物,遵守规定,人为损坏或破坏公物者必须照价赔偿。

二、财产损坏赔偿制度:

1、根据财产管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建立以下财产损坏赔偿制度:

①打破玻璃一块,赔偿10元。

②损坏凳面,赔偿20元。

③损坏桌面一张,赔偿30元。损坏桌子造成不能使用,赔偿70元。

④损坏门、窗(门玻璃、窗玻璃)、黑板、墙壁等公物视情况赔偿。

⑤损坏树木,按原价赔偿。

⑥损坏球类、图书、文娱用品、仪器等公物,视其单价赔偿。

⑦损坏旗台周围不锈钢栏杆、不锈钢圆球,按市场价赔偿。

⑧损坏其它公物,一律按市场价赔偿。

2、谁损坏由谁承担赔偿、赔款时间原则上应在当天,一次支付。

3、以实物抵偿或负责修理的,原则上在三天之内办好,不得拖延。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从重赔款处罚:

①屡教、屡犯、知错不改者。

②有人证物证而拒不承认,态度恶劣者。

③恶意损坏、煽动者。

④知情不报,包庇隐瞒者。

篇三:学校财产赔偿制度

一、教育师生养成爱护公物的好习惯。各班要建立爱护公物制度,建立好人好事登记簿。

二、以班级、处室为单位,专人负责管理。学校定期检查评比,将检查结果公布于众,并作为文明班队、教职工评优条件之一。

三、不得在桌凳上胡写乱画,课桌凳要责任到人,一旦损坏,照价赔偿。

四、一切公共财物若有损坏或丢失,除照价赔偿外,还应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处分。

五、财产保管人、使用人,若因失职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失,要照价赔偿或酌情罚款。

篇四:学校财产物资管理及赔偿制度

为加强学校财产管理,防止积压、浪费、降低损耗,提高教育使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产内容

(一)固定资产

1、学校的所有土地、建筑物、活动场地、设备和环境设施、交通工具等。

2、各处室、年级、教研组、班级内配备的各种电器、电脑、电教设施、文件柜、桌、沙发等物品。

3、教室内学生用课桌、凳、电器,寝室内床铺及各类电器、桌凳等。

4、图书馆、阅览室内设备及各类图书。

5、实验室、教学机房内各类仪器、电教设备、教具等物品。

6、音乐器材、美术器材、体育非易损器材等。

7、其它固定资产。

(二)非固定资产

1、各类办公用品、教具、学生实验用药品、器皿等。

2、学校正常维修购置的材料、配件及其它物品。

3、体育教学用各类易损器材。

二、财产管理

(一)财产管理与组织分工

1、学校的财产实行“归口领导、层层负责、统一管理”的原则,避免重购轻管、只用不管的倾向。

2、分管总务工作的副校长对全部财产负责,总务处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对全校财产负责管理。

3、各处室主任、年级主任、教研组长、班主任要对本部门本班级的财产负责日常管理,保证办公、教学的正常使用和财产安全。各处室主任、年级主任、教研组长、班主任为本部门、本班级财产日常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二)财产的购买、登记与领用

1、财产的购买审批程序制度

学校各部门因教学、办公需要购买设备及物品,应由处室主任填写《物品购置申请表》,并报分管副校长审核,经校长办公会同意,分管财务的校长审批签字后,由总务处购买。使用部门到总务处保管室办理出库手续,领取物品。

2、财产登记中要依照规定正确分类,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

(1)购入、调入的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或出售单位的账面原价、调拨价等记账。

(2)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根据捐赠者提供的价值凭据记账。

(3)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中实际发生的工资、材料费用等全部成本记账。

3、办公用品的领用由各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按照核定的人数统一到保管室领用。

(三)财产的年核及移交制度

1、学校的财产实行年核管理制度,以学年为一阶段(班级财产每学期为一阶段)总务处根据学校规定的配备设施目录,负责财产年(期)初配发、登记工作,学年(期)末核实验收工作。

2、处室主任、年级主任、教研组长、班主任对总务处配备的设备、用品目录单要验收签字(一式二份),并负责日常使用管理,保证一切财产的安全。

3、总务处和电教管理人员对各处室、部门财产的执行平时与集中相结合的维修制度。总务处在学期中对财产实行不定期督查制度,集中维修在寒、暑假进行,保证办公、教学的正常使用。

4、财产的年核方法及程序

①暑期放假前一个星期,各处室部门、教研组和班主任要按照总务处配发的财产设施目录清单对责任范围内的财产进行一次自查,之后总务处派人进行核实验收,并形成财产验收报告。

②每个学期结束前,图书室、体育器材室、微机室、理化生实验室管理员(保管员)要将所有领借、用图书资料或器材追回并整理盘点。学期结束最后一周教务处和总务处联合对以上部门进行财产验收年核,年核办法:

查征订目录与实际数字是否相符;查配置帐单、入库单与实物是否相符;查财物保管、使用情况看是否有损坏。根据验核结果形成验收报告。

③验收报告要写出财产遗失或破坏的数字和处理意见。(参照财产物资赔偿制度)

报告一式三份,分别送办公室和财务室各一份。

5、由于工作调动或退休等原因离开原单位,必须到总务处办理财产交接手续,否则学校一律不予办理调动有关手续。

6、特殊情况,如办公、教学等需要进行财产调整(或负责人变更)有关人员需到总务处办理变更手续。凡是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将追查原领用保管人责任。

(四)财产的报损与报废

1、学校财产报废,应由管理人员、总务处工作人员、技术人员作出鉴定,经确定无修复价值后,由相关人员书面上报,总务处签署意见,分管后勤的校长审核,最后报校长办公会同意后,方可报废(填写物品报废申请单),大型、精密、贵重设备仪器的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2、低值易耗品做到节约和爱护使用。如有损坏,及时到相关处室、年级、教研室报损,然后到总务处登记。

3、报废固定资产,不得任意销毁或转给私人,按合法程序作变价处理。变价处理在工会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其收入要上交到学校专户。

三、公物的借用与损赔

1、学校公共财产一般不予外借,因有特殊情况确需借用的须经校长批准。

2、因工作需要借用公物的应出具借据。借用期间因保管不当造成物品丢失的应照单价赔偿;因使用不当造成物品损坏的,由当事人根据损坏的程度给予合理赔偿。

3、学校教职工携公物出校门必须持总务开出的物品出门证,没有物品出门证而门卫私自放行的,一经发现扣发门卫与放行物品价值等同数额的工资。

5、非本校人员不得借用本校公物,因情况特殊确需借用,须经校长批准。

四、财产物资赔偿制度

第一条:财产、物资损坏、丢失的索赔,由总务处负责,财务室进行协助。

第二条:财产、物资在储存过程中损坏、丢失,经查明由于保管不善造成的,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保管不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摆放、取用不当;

2、收发失误;

3、由于未采取恰当措施造成财产、物资腐烂、霉变、虫蛀、鼠啃等。

4、由于未采取有效的防盗措施,造成财产、物资被盗。

5、其他保管不善的情况。

第三条:财产、物资在使用过程中损坏、丢失的赔偿,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发到个人使用和保管的工具与用品,包括各种教学用品、测试仪器、电工工具、量具、耐用文具、办公桌椅柜等,在未达到物品使用年限前丢失或非因公损坏时,由领用人自行进行赔偿。各种财产使用年限:

(1)电工工具:5年以上;

(2)三角板、圆规:2年以上;

(3)收录机:3年以上;

(4)跑表、计算器具:4年以上;

(5)办公桌椅:不能出现刻画痕迹,不得私自撬锁。

(6)其他教学设备设施按照使用年限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2、公共物品损坏、丢失,该物品的管理部门应及时确定责任人,由责任人赔偿,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由该使用或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共同赔偿。

3、学生故意损坏、丢失学校财物,由物品归口管理责任人确定当事人,由当事人赔偿;无法确定当事人的,由管理责任人赔偿。学生故意损坏的加倍处罚,并将其处罚事由通知家长(另见《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4、贵重物品如照相机、电视机、功放、摄相机、电脑、乐器等各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制定相应的使用和保养制度,由于使用和保养不当造成损坏时,由责任人赔偿。

5、图书、资料管理部门要建立借阅制度和相应的管理制度,丢失、损坏图书资料,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第四条:因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离开学校在办财产移交时如有财产丢失或损坏,应先进行财产、物资赔偿之后才可办理其它手续。

第五条:财产、物资损坏、丢失后的索赔责任及赔偿程序

资产管理干事将有关情况和应赔偿金额等写成书面报告,交总务主任签字后,交财务室,并通知有关人员到财务室交款,或从其工资中扣回其应赔偿金额,如赔偿较大不能从当月工资一次扣回时,可以分月扣回每月扣款金额不能小于该责任人当月所发工资的50%。

第六条:本校职工的亲属及来客损坏我校财产,由该职工承担赔偿责任,按照本制度对职工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赔偿款项由学校财务室统一收取,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收取赔偿款项,平时的款项应及时上交学校财务室。

9.财产管理制度 篇九

1、经费使用坚持“统一管理,保证重点,量入为出,合理节约”、“一支笔”审批和“保职工工资、保工作运转”的原则,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2、购置办公用品。一次性金额在0元以上的,必须事先请示主任同意;一次性支出在00元以上的,须经主任与副主任通气取得一致意见;大额性支出在00元以上的,须经单位职工集体研究决定。

3、差旅费报销。由出差人按规定填写出差报销单,经财会人员审核后,报领导审批。特殊情况需租用车辆,必须事先请示主任同意。

4、单位材料原则上在内部统一打印,节约耗材、纸张,减少人为浪费。因特殊情况(如出版书目等)必需在外印制的,应请示主任同意并在规定地方印制。否则,所产生的费用“谁作主、谁负责”。

5、公务接待应本着“必要、热情、简朴”原则,由主任(或副主任商主任同意)确定接待与否及接待标准,原则上不招待名酒,不找包包烟,不随意给客人购买礼品、土特产品,不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

6、公用电话由单位报账员负责管理,原则上不许用办公电话打市外电话办私事。

7、关心、慰问、探望职工(包括离退休干部)。除有规定外,凡职工生病住院以及每年春节慰问离退休干部等,室领导应以集体名义购买100元以内的慰问品前往探望、慰问。职工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或发生意外,确需经济援助的,经本人申请,集体研究,可给予适当解决。

二、固定资产管理

1、凡单价在100元以上,使用期超过一年和单价虽不足100元但使用期较长的.物品、设备等均作为本单位固定资产,按办公室进行造册登记,明确责任人进行管理。

2、凡需新购置固定资产,严格按有关规定和本单位财务管理权限进行审批把关,统一办理,造册登记,调配使用,每年清核一次。如工作变动,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3、单位固定资产不得擅自歪借和私人使用,若确属必要,须经管理财务领导同意,并严格履行借用手续,限期收回。

10.医院财产清查制度 篇十

【笔记整理】2018年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基础》考点: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 2018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各地时间都不相同,考生要决定备考,就要争取一次性通过考试!小编整理了一些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相关资料,希望对备考生有所帮助!最后祝愿所有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

一、财产清查结果处理的要求(2010单选,2009多选)

1.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和性质,提出处理建议。

2.积极处理多余积压财产,清理往来款项。

3.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4.及时调整账簿记录,保证账实相符。

【例题·单选题】(2010)对于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国家会计制度和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都有规定和要求,下列各项中,未作明确规定的是()。

A.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和性质,提出处理建议

B.积极处理多余积压财产,清理往来款项

C.落实经济责任,表彰先进

D.及时调整账簿记录,保证账实相符

[答疑编号1670070301]

『正确答案』C

【例题·多选题】(2009)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对于财产清查结果处理的规定和要求是()。

A.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和性质,提出处理建议

B.积极处理多余积压财产,清理往来款项

C.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D.及时调整账簿记录,保证账实相符

[答疑编号1670070302]

『正确答案』ABCD

二、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步骤

1.审批之前的处理

(1)据实调账:盘盈固定资产——记入“以前损益调整”

其他——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

(2)报批:查明资产差异原因,落实经济责任,将相关情况报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

2.审批之后的处理

根据审批的结果,进行会计处理,结平“待处理财产损溢”。

三、财产清查结果的会计处理方法——总原则:个人造成的损失个人承担,因为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管理费用承担,非常损失列入营业外支出——谁的责任谁承担

财产清查的结果不同,会计处理方法也不同。但不论何种财产损溢,都应查明原因,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科目设置:为了记录、反映财产的盘盈、盘亏和毁损情况,应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在该科目下应设置“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和“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两个明细科目,分别核算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待处理的损溢。

1.资产盘盈

【例7-2】(流动资产盘盈)某公司在财产清查中盘盈A材料2 000千克,实际单位成本120元,经查明属于材料收发计量方面的错误。

[答疑编号1670070303]

『正确答案』

(1)批准处理前。

借:原材料

240 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40 000

(2)批准处理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40 000

贷:管理费用

240 000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及其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固定资产盘盈应作为前期差错记入“以前损益调整”科目。

会计处理:

①确定盘盈固定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净值。根据确定的固定资产原值借记“固定资产”,贷记“累计折旧”,将两者的差额贷记“以前损益调整”。

②计算应纳的所得税,借记“以前损益调整”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③最后调整利润分配,借记“以前损益调整”,贷记“盈余公积”,两者的差额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例7-3】ABC公司于2010年6月30日对该公司全部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发现盘盈一台六成新机器设备,该设备市场同类产品价格为160 000元。该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并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答疑编号1670070304]

『正确答案』

(1)批准处理前。

借:固定资产

160 000

贷:累计折旧

000

以前损益调整

000(160 000×60%)

(2)批准处理后。

借:以前损益调整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000(96 000×25%)

借:以前损益调整

000(96 000-24 00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200(72 000×1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800

2.资产盘亏、毁损

P128注意:

如果存货的盘亏或毁损属于一般性经营损失,则其净损失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如果属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的存货非常毁损,则其净损失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例7-4】2010年12月31日,乙企业对N原材料进行盘点,发现盘亏原材料200千克,实际单位成本2.20元。经查属于计量和管理不善方面的差错。其中,属于自然损耗产生的

定额内合理损失为40元,应由保管员张某赔偿150元,属于保险公司责任范围,应由保险公司赔偿100元,余额计入管理费用。(不考虑相关费用)

[答疑编号1670070401]

『正确答案』

(1)批准处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440

贷:原材料

440

(2)批准处理后。

借:其他应收款——张某

l50

——保险公司

l00

管理费用

l90(40+150)经营管理不善和定额内损耗都属于一般性经营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440

【例7-5】2010年12月31日,乙企业对P原材料进行盘点,发现盘亏原材料300千克,实际单位成本2元,转出增值税进项税额102元。经查属于当年夏天雷击造成的毁损。其中,应由保管员王某赔偿l60元,属于保险公司责任范围,应由保险公司赔偿350元;余额l92元计入营业外支出。

书P120例7-5会计处理错误,请按讲义中会计处理记忆。

2009年新的增值税暂行条例缩小了进项税转出的范围,因为自然灾害毁损的进项税准予抵扣。

[答疑编号1670070402]

『正确答案』

(1)批准处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600

贷:原材料

600

(2)批准处理后。

借:其他应收款——王某

l60

——保险公司 350

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600

总结:

(一)盘盈处理

1.流动资产

审批处理前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有关财产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批准处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管理费用”、“营业外收入”等科目。

2.固定资产

在新准则下,固定资产盘盈作为前期差错处理,在按管理权限批准处理前,应先通过“以前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二)盘亏处理

审批之前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 “原材料”、“库存商品”科目。

报经批准后处理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借方科目如下:

①回收的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

②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借记“其他应收款”;

③一般经营损失部分——借记“管理费用”;

④非常损失部分——借记“营业外支出”

【例题·多选题】应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借方核算的是()。

A.盘亏的财产物资数额

B.盘盈财产物资的转销数额

C.盘盈的财产物资数额

D.盘亏财产物资的转销数额

[答疑编号1670070403]

『正确答案』AB

【例题·判断题】(2006)“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借方反映发生的待处理财产盘盈数额或转销已批准处理的财产物资盘亏和毁损数额,贷方反映发生的待处理财产盘亏数额或结转已批准处理的财产物资盘盈数。()

[答疑编号1670070404]

『正确答案』×

【例题·判断题】(2009)存货的盘亏或毁损属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其净损失记入“管理费用”。()

[答疑编号1670070405]

上一篇:三好学生材料事迹下一篇:采供部国庆期间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