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资金

2024-08-05

信贷资金(共9篇)

1.信贷资金 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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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贷资金流向监控现状、问题与建议

施韬

摘 要:目前商业银行信贷资金流向监控主要以银监会的“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为基础框架,各行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具体措施和管理办法。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普遍面临着诸多困难,执行效果欠佳。本文建议通过改进“受托支付”管理办法,借助征信系统加强事后管理,来完善当前信贷资金流向监控。

关键词:银行信贷;资金流向;监控

当前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极其复杂,宏观调控面临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双重压力。人民银行坚持实施稳健货币政策,保持定力,加大定向调控力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以促进经济企稳回升和实现经济结构调整。在此背景下,确保信贷资金流向的合规性显得尤为重要,否则宏观调控方向很可能会被偏离,且信贷资金风险隐患也可能加大。

一、商业银行监控信贷资金流向的主要措施和管理办法

在信贷资金流向监控上,目前银行主要执行银监会规定的《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即“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据调查,各银行在“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都制定了具体措施及内部管理办法,对资金流行进行持续监控和管理。

以某国有银行为例,其主要措施有:一是完善贷款资金支付管理。对受托支付、自主支付的条件和标准及贷款资金支付所需资料进行具体明确,要求对所有项目贷款、1000万元以上的流动资金贷款的资金支付必须实行受托支付,并在信贷管理系统中进行刚性控制。同时,确定了贷款受托支付的目标必须达到90%以上,加强对贷款资金“第二手”及后续支付进行连续监测管控。二是规范借款人帐户管理。在借款人结算资金帐户外,专门开立贷款发放及专项资金帐户,建立结算资金、贷款资金及专项资金的分账管理模式,监控贷款资金合规使用。三是设置专业部门及专门岗位。一级分行在信贷管理部专门设置信贷监督执行部,作为信贷管理部的附属机构进行管理,配备专人,专司对贷款前提条件及贷款资金支付的审核监督。二级分行设置专岗,专职从事信贷监督执行工作。四是实行系统功能改造。一方面,在信贷管理系统中对贷款资金的支付管理功能进行改造,在贷款发放时,对受托支付的交易对手户名、账户、金额、用途等要素进行控制。另一方面,专门开发了对企业贷款资金流向监测的查询系统,授权监测人员按照指定条件进行查询。五是加强持续监督管理。要求在贷款发放后的5日内监测贷款资金的支付和走向情况,监督贷款资金是否按照原审批的用途合规使用。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核查整改通知书,督促经办行认真整改。同时按月对贷款资金支付监督情况进行通报,对贷款资金受托支付率、法人贷款资金支付合规率、信贷监测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率等纳入信贷管理考核指标,实行综合考核评价。

其他银行都采取了类似的措施,只不过在细节上存有一些差异。大体上的一些其他措施还有:一是建立信贷资金走款监测台账制度,对信贷资金进行逐笔监控、逐笔核实;二是建立分帐管理模式,贷款发放、支付和还款通过专门帐户办理,同时要求借款人不得通过网银、委托收款、通存通兑等方式使用信贷资金;三是加强回笼资金的异常情况监控,如发现信贷资金回流等违规行为,对客户经理给予处罚;四是实行贷款发放和支付的流程精细化管理,审查人员对借款人所提供的交易合同进行审核,放款人员审核合同要素、放款资料是否齐全;五是开展贷后检查,分为首次贷后检查、常规贷后检查、续授信贷后检查及贷后抽查。

二、当前信贷资金流向监控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各金融机构都制定了从形式上看都较为完善的办法和规定,但实际执行中存在诸多困难,执行的效果也不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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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实践来看存在诸多困难

1、实行资金集中管理的集团类企业,难以实现贷款资金监控。资金集中管理的集团企业,其下属企业信贷资金和销售收入归集到集团帐户上,统贷统支,贷款行帐户往往是零余额。由于贷款资金不是直接由贷款企业支付给交易对手,而是由母公司来负责统一调配支付,因此银行对其资金支付的真实性很难把握。此外,该类客户往往也是各行优质客户,较为强势,因而难于沟通。

2、银行被动支付信贷资金造成无法有效监控资金流向。贷款客户的信贷资金账户尚有余额的情况下,企业通过收款银行“顺进”支票提示付款,如支付对象、用途不符合提款审批意见且贷款客户自有资金又不足以支付时,银行无法以贷款用途不符为由办理拒付,从而形成贷款的被迫挪用,仅靠事后追偿,增大了银行管理的成本和难度,且追偿效果也无法保障。

3、对贷款资金真实用途的甄别存在较大困难。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银行在形式上对贷款资金用途进行了调查和核实后,很难再继续根据资金支付情况进一步核实物资采购、运输和入库等情况,仅从一般性购销合同、支付协议和相关资料来判断资金流向是否真实合理具有很大局限性。

4、贷款资金的连续性监测难度大。由于大部分企业资金收付结算量大,贷款资金的支付往往涉及不同客户、不同帐户和不同银行,给监测工作带来很大不便。银行普遍反映,信贷资金一旦跨行流出,便很难再对资金流向进行有效监测。

5、流动资金贷款额度难以准确测算。根据《流动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规定,对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总额,应根据提供的公式进行测算,并不能超过测算额度。而实际操作中,由于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核算不够规范,部分营运指标不够稳定,销售增长指标难以估算,进而导致实务中依据确定授信额度后进行倒推测算流动资金需求量的现象较为普遍。部分银行反映,如果按照公式计算,企业就没有信贷需求,基层银行只能通过人为调整一些参数进行测算。

6、非牵头行在银团贷款中很难监控资金流向。银团贷款只有牵头行才具备条件对贷款进行支付管理和用途监管,如铁道部所属的武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所承建的武广高铁项目采用银团贷款,银团成员按比例将贷款资金转到牵头行帐户,牵头行负责对贷款的集中使用、集中偿付实行监管。

7、网银等现代电子支付技术的发展加大了资金监控难度。企业可以利用现代电子支付的便利性,采用化整为零等各种办法来规避银行贷款资金的管理和监控,尤其是对于小微企业而言,资金在对公帐户与企业主个人帐户之间流转的现象较普遍,使得资金监控更加困难。

(二)从效果来看存在一些负面效应

调查发现,在当前贷款资金流向监控框架下,尤其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其贷款实际用途很难对接约定的借款用途,在时间上,由于存在诸多审核环节,也无法满足企业的及时需要。这导致企业往往被迫采用各种方式、利用各种渠道,完成银行监控的表面真实性,使得银行难以监控资金的真实流向,从而造成了一些负面效应。例如,受托支付制制度安排与企业实际经营要求往往脱节,这一方面增添了企业运用资金难度。各项监控审批制度导致贷款资金实际到位时间滞后,不能在实际节点进行支付,企业只能另行筹资付款,而银行按照合同规定再次支付后,交易对方很可能拒不退款、延迟退款或者采取继续供货,企业面临风险较大。另一方面也放大了银行资金风险。企业采用虚假合同和营业税发票获取贷款资金,资金进入虚假交易对手帐户,反而加大信贷资金风险。

三、相关建议

(一)改进“受托支付”管理办法

受托支付有利于防范信贷资金挪用风险,但如果规定的条件和标准过于苛刻,反而会增发表吧————专业论文发表组织,诚信可靠快速发表。长期有核心期刊论文转让!发表吧————专业论文发表组织,诚信可靠快速发表。长期有核心期刊论文转让!

加企业违规的风险,为此,金融机构要在贷后资金管理和企业资金运转之间寻求平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千差万别,不能千篇一律强求一致。金融机构要在把握风险底线的原则上,适当灵活确定受托支付金额的最低标准,允许企业在受托支付和自主支付之间做出选择,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便利的资金使用环境。

(二)借助征信系统完善资金流向监控管理

目前金融机构资金流向监控主要注重事前和事中管理,在事后管理上,即便发现违规现象,金融机构也只能采取有限措施进行制止,没有有效惩戒手段。如果将借款人违规使用信贷资金的情况纳入征信系统,将其作为企业诚信的一部分反映出来,金融机构就能在整体上采取有效手段,比如取消违规企业的信贷授信主体资格等,企业的违约成本就会大大增加,从而促进借款人自觉地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信贷资金。

(三)完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测算方法

按照行业或者规模的不同,进一步细化相关测算标准或者建立测算模型,适当放宽额度范围,可给出一个额度区间,以便于银行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参考文献

[1]陶士贵,叶亚飞.资金利用率、银行信贷流向及其金融风险控制[J].改革,2013,(7):58-65.[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EB/OL],中国银监会网站,http://,2010-2-20.[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EB/OL].中国银监会网站,http://,2010-2-20.[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EB/OL].中国银监会网站,http://,2009-7-27.[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项目融资业务指引[EB/OL].中国银监会网站,发表吧————专业论文发表组织,诚信可靠快速发表。长期有核心期刊论文转让!

2.信贷资金 篇二

关键词:财政金融,信贷资金,政策引导,完善机构

新农村建设要达到国家规划的目标, 需要几代中国人的共同努力, 需要政府在政策和制度上做出特殊的安排并给予政策上的倾斜, 需要财政金融等方面的资金支持。信贷资金在这一过程中应发挥怎样的作用, 专家学者都有很好的建议和论述。本文试图从激活信贷资金效应上谈点看法。

一、被称为弱势产业、弱势地区和弱势群体的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解决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 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投入, 而其中财政和金融应在资金上给予倾斜

(一)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目前“三农”和支农资金的投入现状。 (1) 受历史和现实条件的限制, 农村经济社会的二元化结构, 短期内不会有明显的改变, 并且随着务工农民进城数量不间断的增多和后代的繁衍又形成了一个特殊的务工群体, 被称为三元化结构中的“第三元”, 给已有的社会结构调整增加了难度。 (2) 处于社会最低端的贫困县和贫困农民, 短期内不可能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据有关资料显示, 目前我国还有4万个村不通公路, 一半的行政村没有用上自来水, 3亿多农民的饮水没有达到卫生标准, 60%以上的农户没有用上卫生厕所, 2%的村没有通电, 相当一部分的农村人口看不起病或因病致贫, 农民的生活质量不高。 (3) 国家对“三农”领域的投入不足。农业、农村、农民事关国计民生, 中央历来高度重视, 财政也进行了大量的资金投入, 但长期以来欠账太多, 相对而言投入不足。就狭义口径的财政支农来说, 改革开放以来, 国家财政总支出增长了15.8倍, 年递增13.7%, 而用于农业的支出和增速分别为增长7.2倍、年递增10%, 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增长速度慢于财政总支出的增长速度, 财政支出中农业所占的份额不断下降, 国家财政对非农部门的投入多, 而对农业部门的投入少。 (4) 信贷资金投入明显少于城市。我国农村贷款只占全国总量的15%左右, 城市占85%左右;农村人均贷款余额不足5000元, 城市人均超过5万元, 两者相差10倍。“十五”期间, 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年均增长24%, 而涉农贷款年增速仅12%。城市金融消费者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种类越来越多、金融福利水平越来越高, 受地域和金融机构布点影响 (这些年来, 大型商业银行纷纷退出农村市场) , 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手段科技含量低, 自助服务设施在农村地区呈空白状。 (5) 农村自身投入也不足。乡镇企业以工补农、以工建农资金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农业的主要资金来源。随着二、三产业发展, 农村集体资金主要投向非农领域, 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 乡镇企业以工补农、以工建农资金基本没有增长。农户对农业投资的积极性下降, 资金也向非生产领域转移。在生产性支出中, 农户往往偏好于短期投资, 长期投资明显不足。

(二) 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财政支付和财政投融资应该是满足“三农”资金需求的第一来源。财政支农是财政部门的天然职责。由于农村建设项目投资大、建设周期长、投资收益缓慢或效益不明显, 以及一些投入的产后效益不能分割或无直接收益, 对于考虑投资比较利益、投入成本并有固有投资偏好的其他主体是不愿意投入的。同时, 农村社会生活所需的公共产品、文化卫生和教育培训等也必须由财政直接投入。由于财政支付手段的限制, 对一些投入非常巨大且有直接收益的项目可以通过财政投融渠道来解决, 到期见效后逐步收回前期投入。这是既能解决农村暂时的资金需求, 也能从宏观上解决总需求和总供给的矛盾。

(三) 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支持“三农”应由财政资金引发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入, 财政与金融结合起来方能发挥信贷资金的聚变效应。目前财政支农资金与金融信贷资金基本上处于隔绝状态, 财政支农资金与金融部门的资金基本按各自的运行机制单独运行和管理, 无法与农村资金形成结合起来发挥彼此的作用。因项目缺乏资本金不符合贷款基本规定不能得到贷款;农村项目得不到后续的资金保障不敢贸然启动。所以政府和银行监管当局要携手, 一方面用财政投融资作为项目的启动资本金, 另一方面银行监管当局要诱导形成农村金融“洼地”, 使更多的金融机构发展农村金融业务而不局限于现有的农村金融机构。要按照农村市场需求层面, 统筹规划、互为补充, 加快构建农村信贷领域的“大三农”市场框架。统筹协调, 使得金融机构按照信贷资金的运行规律根据固有的优势适时进行投入, 用贷款解决财政投融资缺口, 同农村自身的资金一起形成投入合力, 最终导致财政、信贷资金双重变化的效果。

二、信贷资金效用的显现始终同金融机构自身效益相关联, 选准投入的着力点至关重要

目前有一个误区, 一说信贷支农就是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职责和义务。实际上, 农村金融是一个大的概念, 涉及每一个同农村经济相关联的金融机构, 尤其是国家重点启动农村市场以来, 各金融机构包括进入中国内地的外资金融机构都在跃跃欲试农村这一金融“蓝海”, 更使得信贷支农有了广阔的机构资源。从此出发, 各金融机构都有必要履行信贷支农职责, 不能只从农村吸收存款而实现投入上的“农转非”, 或者只选择比较利益高的依附国家重点投入的农村重点项目, 而应该找准各自投入的着力点, 形成全方位的信贷大投入。只有这样, 才有可能实现各金融机构自身的效益, 也才能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三农”融资难的问题。

(一) 人民银行要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作为中央银行和管理银行的银行, 在支农上, 起码有三大政策作用: (1) 完善再贷款制度, 将支农再贷款的发放对象和使用范围扩大到农村信用社以外的有业务需求的所有金融机构和农户贷款以外的农产品深加工及农产品流通等涉农企业, 并延长再贷款的使用期限、增加额度。 (2) 建立差别存款保证金制度, 对县域金融机构降低交存比例, 对其他有涉农贷款的金融机构按涉农贷款的一定比例减少相应的额度, 提高支农贷款金融机构的可运用信贷资金额度。 (3) 进行利率干预, 对各金融机构的涉农贷款限定利率上限, 特别是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上限要限制, 借此降低“三农”贷款成本。

(二) 政策性金融机构要发挥特殊作用。农业发展银行是我国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 要利用国家给予的特殊政策在做好粮棉油等收购资金政策性保障的同时, 应该真正体现“政策”导向作用。对国家扶植的项目给予信贷支持, 比如农业深度开发、农业产业化项目的初期投入、扶贫开发、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等。更为重要的是, 农业发展银行要根据商业化运作要求进行职能的调整, 可以按照商业化动作模式支持农业集体的信贷需求, 面对农业和农村积极开发新的贷款品种, 在坚持风险防范的基础上, 适当降低贷款门槛, 有选择地加大对粮棉油产业化经营企业、中长期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国家开发银行在支持国家重点项目建设上有独特的优势, 但目前主要投入的是城市建设和项目源发地在农村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我认为, 国开行也应支持农村直接受益的项目, 比如农村公路网的建设、农村城镇化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大型水利工程项目等。

(三) 商业银行要发挥效益导向作用。任何金融机构都有它的社会责任, 商业金融也不例外。但我认为, 商业金融的社会责任应同其自身的经营目标的价值取向相一致。商业金融经营追求的终极目标是盈利, 就是为股东带来增殖的价值。那么, 商业金融就是要利用这一固有的经营属性, 将信贷资金投放到投入有回报或者说投入回报率高的产业或项目上, 用信贷杠杆引导农村居民和经济体发展效益性的产业, 促进农民增收。表面上看, 这与农业、农村和农民投入起点低、收益率低、见效慢相矛盾, 但实事上, 通过投入主体的选择却能起到诱导“三农”择优发展的目的, 减少投入发展的盲从性, 通过这一“迂回”曲线发展效益性产业。包括农业银行在内的五大金融机构和地方性商业银行应集中相当规模的信贷资金投放到县域, (1) 支持县域骨干企业的优势产业的发展和县域重点学校、医院和房地产项目等。 (2) 利用城乡经济一体联动发展的作用, 支持以农村为原材料基地、城市企业和城市为主要销售市场大型涉农企业的双向发展。 (3) 大力支持和深度开发扶贫信贷、农村城镇化信贷和农业产业化信贷业务。 (4) 在满足农民传统种植养殖信贷资金投入的基础上, 研究农民增收主体市场变化, 将小额农贷系统尽快向农村种养大户、农业产业基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群体进行“技术移植”。这方面农业银行有经验和优势。近两年来, 提出了主导县域金融发展的策略。目前的问题是落实, 不但能发出去好球, 而且要能扣好农村经济中发出的好球, 真正见到效果, 特别是涉农贷款数量和质量上实现突破性增长。

(四) 农村信用社要发挥天然的地域作用。作为我国仅存的三大合作组织的农村信用合作社, 虽然不断进行机制和体制的创新, 改革开放以来不断发展非农业务, 但其网点、资金和服务优势依然在农村, 这一地域优势是其他任何金融机构都无法比的。所以要以“户”为主群体、以网点优势为主平台, 办好零售金融业务。在此基础上, 按照“三农”的实际需要推出新的信贷种类, 形成以支持农民种植养殖为基础市场, 个体工商户群体为增值市场, 农业规模化中小企业为升值市场, 积极开发大型涉农企业潜在市场的主体支农新体系。

(五) 邮政储蓄银行要发挥信贷资金的组织作用。虽然邮政储蓄改制、成立了邮储银行, 但其组织资金的平台没有实质性的变化, 其引导资金回流农村、扩大“三农”信贷资金来源的作用反而更重要了。金融管理当局和人民银行要建立督导机制, 引导邮政储蓄银行与农村金融机构以办理大额存款协议的方式将邮政储蓄资金返还农村使用。对邮政储蓄返还的资金, 农村金融机构应集中用于支农信贷投放。同时, 充分利用邮政储蓄银行可以办理小额质押贷款的政策, 鼓励邮政储蓄银行利用其点多面广的优势, 建立符合“三农”需求特点的零售业务经营体系, 同农村信用社一起成为农村零售金融的主渠道。

(六) 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其他微型金融机构应发挥辐射辖域特殊群体的作用。目前, 刚刚起步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都属于微型金融服务, 在我国尚不具规模, 是金融服务业中的“短板”。它们是为解决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落后和贫穷人群难以获得金融服务问题而兴起的一种金融形式。我认为它们应为所辖区域提供便利的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 而不能变为农村企业的主要融资金平台, 或者成为发起者变相发放高利贷的机构。现阶段主要应侧重于为特定群体提供贷款、储蓄及其他基本的金融服务, 服务对象主要包括个体工商户、小型加工运销户、规模种植养殖户、乡村经纪人、贫困人口和等普通民众各类微小型企业。国家有关部门, 特别是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当局要从关心、培育、维护角度出发, 实施优惠和扶持政策促其持续、健康发展, 允许和鼓励其他金融机构参股和这些微型金融机构集资扩股, 增加自有资金, 不断扩展延伸扩业务, 实现扩散式发展。

(七) 农村民间借贷要发挥补充作用。农村是民间借贷发育最肥沃的土壤。有人估计全国民间融资规模已达8000亿元左右。民间借贷具有正规金融所不具备的制度优势、信息优势、成本优势和交易速度优势, 是其他农村金融机构支农的一个补充途径。要通过立法, 保护正常的民间借贷, 改善民间借贷发展的市场环境和制度环境, 发挥其在民营经济与中小企业发展在短期、临时资金周转中的作用。

三、政策引导和利益补偿机制的建立是激活信贷资金持续投入的关键

信贷资金的运行规律和偿付属性决定了信贷资金的投入必须以超过存款利息、人力等成本回报为基础而进行投入的, 不可能、也不应该无偿投入, 这是信贷资金同政府财政支付及财政投融的主要区别。确保偿付, 必须强化风险防范。防范信贷风险的根本在于信贷投入主体对投资现实和潜在效益的把握、违约风险的分析以及贷款项目的甄别。目前, 我国农村资金风险规避和补偿机制很不健全, 而同时, 农村建设资金异常短缺且需求巨大,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激活信贷投入, 现实的办法是建立风险补偿机制。

(一) 发挥财政补贴的激励作用。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 在政府的权限范围内, 给予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税费优惠或其他补贴、激励政策, 减缓金融机构支农信贷投入带来的财务负担。财政贴息作为一种特殊的财政补贴方式, 是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相配合的一种形式, 它既能弥补财政资金的不足, 又能发挥银行信贷资金的优势。由政府代承贷主体支付全部或部分银行贷款利息, 一方面减少生产者的投入成本;另一方面缓解金融机构的收息压力, 在一个信贷周期内实现借贷双方共赢。这种办法实施多年, 但范围小、额度小, 受益群体小, 现在需要将这一政策导向由政策性银行扩展到为“三农”特定项目给予贷款的所有金融机构, 换言之, 就是政府确定贴息贷款项目, 只要有金融机构为其提供贷款, 就贴息。打破界限, 扩大生产者选择合作、服务金融机构的空间。对一些重点扶持领域如农业科研、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治、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可由政府承担全部利息, 实质上变为由金融机构对生产者提供无息贷款。我国业已完成了牺牲农业、发展工业的过程, 具备了以工补农、城市反哺农业, 给农业和农民休养生息和再发展机会的能力, 扩大贴息的范围和增加额度的时机也成熟了。贴息或无息贷款项目由两种选项, 一是由政府确定, 金融机构介入, 现实的情况大都是这样。二是财政和金融的互动, 由经营性金融机构经办行自主确定贷给谁、贷多少、贷款期限长短、贴息期限长短、贴息幅度大小, 然后同当地政府协商后实施用信操作。

(二) 探索适合农村特点的贷款担保方式。与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房产等易变现、易估值、易登记的不动产抵押相比, 农村抵押担保确实很难, 这也是信贷支农资金难以到位的客观原因。现实的情况是, 没有抵押和担保, 金融机构是不能发放贷款的。适合农村的特点, 我认为可以探索的担保方式有: (1) 建立和发展不同类型的担保机构。成立由各级政府出资或实际控制的贷款担保基金或公司。解决方式有两种, 一是由各级财政部门从财政支付资金中切出一块, 形成风险基金。二是由农业龙头企业牵头, 农户、财政、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参与成立新的担保公司, 最终由财政作为保证, 仅限于支农贷款的信贷联保体;更多的是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同时可以通过再担保、联合担保及担保与保险结合等多种方式将这两种模式做大。 (2) 鼓励专业合作社与企业建立信用联保机制或共同体成员的联合信用担保。可借鉴推广格莱珉模式的小额信贷方式、家庭妇女联保小额信贷等小额信贷模式。 (3) 探索实行大型农用生产设备、四荒地使用权、应收账款、仓单、林权、渔权等抵 (质) 押方式, 允许存货抵押、农副产品抵押、矿产资源使用权及林权、农业收益权等权利质押。 (4) 农村小城镇建设改造中的宅基地抵押。 (5) 农用土地抵押。通过培育农村土地市场, 建立农用土地流转机制, 引导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通过交纳地租进一步规范用土地使用者与所有者及其他方面的经济关系, 使农用土地抵押合法化。实际上, 目前农村宅基地、农用土地有买卖交易的现实需求和实际的交易, 只是不具法律效力。同时, 上述抵质押品种存在登记机关不明确的问题, 需要政府和银行监管当局予以明确。

(三) 建立支农贷款保险机制。也就是说, 利用商业保险分散、转移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 (1) 推动各类农业保险在农村地区的发展, 探索开发“信贷+保险”的金融服务产品。 (2) 财政出资, 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根据农户自愿的原则, 对参加的农业保险实行保费贴补, 对参险农户实行信贷优惠。 (3) 建立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对县级农村金融机构提供再保险服务, 在信贷出现系统性风险时提供面向县域农村金融机构的财务支持。

四、完善金融机构内部机制始终是保持信贷资金良性循环的保证

(一) 最为重要的是, 各金融机构要确立持续增加“三农”信贷投入的理念。如上所述, 要达到国家规划的建设新农村目标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和资金投入, 培育农村客户基地需要不间断的信贷扶持和持续的金融服务, 财政金融联动机制的建立和叠加效应的聚变需要持之以恒。单就信贷投入而言, 各家金融机构要校正考核和投入偏好, 按照银行监管当局的要求和央行的导向将信贷资金的合适比例和贷款规模用于农村, 特别是涉农项目, 这应作为硬性指标。同时, 各金融机构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县域经济的金融资源配置的蓝海区域, 涉农贷款有发展的空间, 只要遵循信贷规律, 按经济法则来运行就有获利空间。

(二) 适度授权并扩大对“三农”的授信。具体的用信操作是由基层金融经营机构直接办理的, 但对于大型金融机构而言, 为防止操作风险大都上收了信贷审批权限, 这无可厚非。目前的情况是, 为了便于“三农”用贷、提高办贷的效率, 需要根据不同行业、区域、客户、产品的特点, 制定差异化的授权, 尽量给予经营行审批贷款的权力。要区别情况界定不同授信条件、细化操作流程使更多的“三农”客户得到授信。一旦进入用信阶段, 再行对放款的具体客户、用信条件进行审核, 分析担保和抵质押品的担保和变现能力, 最终根据风险可控状况确定贷与不贷、贷多贷少、期限长短。使得“三农”客户贷款区别于城市客户贷款和大型客户贷款的“严授信、宽用信”, 更具操作的空间。特别是一些小额贷款要便捷灵活, 将授信和用信结合起来, 一次审批, 一次发放。农村信用社和其他微型金融机构, 可以将权力下放到具体的信贷承办人员, 实行额度管理, 只要在限额内可以不履行报批手续, 直接由经办人员实施贷款的发放。

3.信贷资金须从股市退出 篇三

在此轮大涨大跌的股市行情中,银行入市资金的规模及风险备受关注,但官方并未给出权威的数据。不过,不断有研究机构猜测银行资金进入股市的规模,对上万亿貌似有“共识”。例如,野村证券公布的测算数据显示,截至6月末,中国银行业通过表内、表外业务投资到证券市场的资金规模为1.6万亿元。

从会计科目看,银行资金进入股市有表内渠道,比如直接给证金公司授信贷款,证券公司以及投资者的股票质押贷款,以住房等消费贷款形式获得资金后直接投入股市里。上半年个人购房贷款增加1.12万亿元,同比多增1767亿元,其中不乏有流入股市里的贷款。也有表外科目渠道,银行理财产品直接购买偏股型基金,通过信托公司的伞形信托产品渠道进入股市等。表内、表外资金大举进入股市,甚至是高杠杆进入股市,是这轮暴涨行情的流动性推手。

从深层次上看,信贷资金流入股市的轨迹非常明确:央行通过降息降准、各种形式的再贷款、逆回购等手段向市场、银行释放大量流动性,银行再将这些资金投入到股市里。在银行资金、券商的融资融券、场外大量高杠杆配资,这三股流入股市的资金中,风险最大的是银行资金。

券商的杠杆融资业务规模虽然很大,但由于券商牢牢把控着平仓线主动权,除非连续跌停的股票,大部分股票都在触及平仓线时被强行平仓,血本无归的是配资需求投资者。场外高杠杆配资业务与券商融资业务差不多,道理是一样的,强平后配资的P2P平台等没有损失,血本无归的仍然是配资需求的投资者。场外配资与券商融资融券区别在监管上。券商融资融券在监管的笼子里,牢牢被监管部门盯着、管着、监控着,风险规模都能够被牢牢控制,折腾不到哪里去。而场外配资却游离于监管之外,野蛮生长,在股市赚钱效应下,更是呈现爆炸式增长,积累的风险之大可想而知,而且不可控带来的风险更是爆炸力极大。规范的P2P平台通过恒生Homs接口到券商系统,而大部分都没有接入这个系统,有的是自我开发程序,甚至采取手工操作,这些监管部门根本无法监管,连准确的统计数据都没有。

为何说风险最大的是进入到股市的银行资金呢?银行资金一是通过贷款途径进入股市,二是通过信托、理财产品进入市场,只要股市暴跌就会被彻底套牢。而银行进入股市的资金都是负债类来源,比如存款、售卖理财产品的资金等。这些资金如果被股市套牢后,要么损失要么失去流动性。银行业最大的风险往往是从存款无法提取、理财资金无法按期赎回、发生存款以及理财资金挤兑开始的。无论存款来源还是理财产品都是有期限的,到期必须刚性支付给储户或者购买者。这边要刚性支付,那边套牢在股市里的资金又回不来。银行支付风险极有可能被引爆。

无论哪个国家,对银行货币信贷资金进入股市都管制非常严格。许多国家都建有防止银行资金进入股市的防火墙。美国经历2008年金融危机后,对金融行业的管理最为严格,其中严格监管和控制银行参与资本市场的关联交易,并且对银行信贷资金进入股市也做了一些限制。

中国在上世纪90年代末期,严格限制银行资金进入股市,在信贷资金与股市中间建立了极为坚固的防火墙。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朱镕基在1996年11月4日对防止股灾的批示中要求迅速做到的第一条就是:人民银行采取措施切断银行资金流入股市的渠道。此后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严防严查严肃处理信贷资金进入股市的当事者。可以说,从那时起虽然股市几经波动起伏,但中国内地金融体系始终保持稳定,没有出现因为股市暴跌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这与信贷资金与股市之间建立强大的防火墙不无关系。

4.信贷资金 篇四

取消固定资产贷款“整借整还”,改为在必要宽限期后至少每半年还本一次,利随本清

记者从商业银行获悉,银监会近日下发了一份名为《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当前重点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银行彻底纠正固定资产贷款合同中的“整借整还”条款,改为在必要宽限期后至少每半年还本一次,利随本清。此外,通知还要求明令禁止拆分性贷款转让。

业内人士认为,由于固定资产贷款的期限较长,对资金使用监管较为困难,此举将防止信贷资金流入其他领域。但在一定程度上,将加大企业的资金压力。

通知指出,“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是对贷款发放审慎性的重要制度保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确保信贷资金投向事先约定和仔细审查过的交易和领域,要严格设定还贷条件。其中,对固定资产贷款合同中的“整借整还”条款进行彻底纠正,改为在必要宽限期后,至少每半年还本一次,利随本清的科学和审慎做法,做到风险早期发现、早期干预、早作损失度量与准备。

此前,银监会曾要求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在建成之后的项目贷款,应立即进入还本期,原则上每年应至少两次等额还本,甚至每季还本也是可以的,利随本清,以实现有能力的还款和风险的准确暴露和稳步缓释,不能再搞常青贷款,整借整还。

通知提醒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贷款转让的潜在风险。规定贷款转让在借款人、保证人不知情不签字的情况下进行,不但不符合借贷合同法的原则,也滋生了道德风险。尤其是所谓拆分性贷款转让,其实质是无监管、无约束的资产证券化粗糙翻版,只能对盲目的风险蔓延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应当明令禁止。

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抓紧抓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管控;提醒银行预先布防高风险房地产企业风险暴露;密切关注船舶制造、钢铁、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贷款风险波动状况,适时调整行业信贷政策取向,开展贷款组合动态管理;同时加强银行日常流动性管理,建立月度日均存款统计制度,至少按季开展流动性压力测试。

5.信贷资金 篇五

流通:=(AMOUNT / VOL);VAR1:=(C-REF(C,1))*流通;LLJX:=SMA(VAR1 ,9 , 1);DIFF :=(EMA(LLJX,12)2*STD(资金流量,20),LINETHICK1,COLORGREEN;} STICKLINE(资金存量>=REF(资金存量,1),资金存量 ,REF(资金存量,1),10 , 1),COLORFF00FF;STICKLINE(资金存量=REF(MID,1),MID ,REF(MID,1),10 ,1),COLORRED;STICKLINE(MID

【通达信】看长做短资金(资金流量、资金存量)-指标公式效果图

6.信贷资金 篇六

【按】为加强对项目资金的跟踪监管问效,确保项目资金发挥应有效益,由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薛昌斗同志牵头,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项目办等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项目资金的管理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现予以印发,供领导参阅。

管好用好各项专项资金是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切实改变我县贫困落后面貌,促进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我县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对改善县乡财政状况,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在管理使用专项资金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带共性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甚至成为滋生腐败的土壤,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因此,如何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已成为一道亟待破解的难题。

一、项目资金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申报程序、立项和实施不规范,缺乏透明度,部分项目立项时缺乏科学、系统的论证,出现重复建设

对项目考察论证不够严密,甚至不顾客观实际,争项目、争资金,没有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还有一些项目虽然勉强立项,但缺乏整体效应,投资数额小,又不能与其它项目资金捆绑使用,存在“撒胡椒面”的现象,最终导致项目资金使用质量不高,效益差。同一项目有来自不同渠道的资金,在使用方向、实施范围、建设内容、项目安排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重复和交叉,造成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一些项目和资金分配存在盲目性和随意性,各渠道下达的资金难以捆绑整合使用,责任不清、效应不高、投资效益不佳。同时,资金使用状况没有真正公示,群众无从监督。

(二)项目建设“四制”落实不到位

1、部分项目责任主体不明确。项目的实施基本上是成立临时指挥部和项目办公室,人员从部门选派,责任人一般由县级政府领导担任,项目完成后就被撤销,其法律责任主体不明确,容易产生短期行为,导致了使用资金的随意性和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2、部分项目业主在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审核单位的选择上重关系、轻实际工

作能力,造成工作被动。主要体现在部分项目设计深度不够,项目建设“三边”(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现象突出;在工程施工上主要存在部分工程监理不具备相应资格,业务素质低,工作不负责任,有的甚至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业主利益;部分招标代理制定的招标文件不严谨,给工程合同的签订、工程价款的决算留下隐患,有的招标代理不具备起码的职业道德,甚至出现既为业主编制工程标底又为投标施工单位编制投标预算的“既吃甲方、又拿乙方”现象。

3、工程招投标不规范。部分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串通,操纵工程招投标,通过肢解工程,以人定标,将一个两三百万元的工程分解成四、五个标段招标,让利害关系人人人有份。工程转包、业主指定分包现象也较为突出。有的工程项目不进行招投标,由实施单位直接发包,还有的项目从设计、概算、施工到竣工验收均为同一单位自行实施。

4、工程施工合同执行不严格。有的合同违背招标文件和施工单位的投标文件;有的在施工过程中多次签订补充协议,使施工单位低价中标,高价决算。部分建设单位将项目工程决算直接委托社会中介组织审核,逃避国家审计的监督。

(三)项目资金管理有待加强,违纪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1、滞留欠拨、超拨项目资金。部分资金管理部门未能及时足额拨付项目实施单位,影响项目的实施。而有的项目根本未实施,就拨付大量的项目资金;有的超规模、超进度多拨项目资金,造成项目资金流失。

2、置换项目资金。一种情况是项目申报单位领到专项资金后,不按规定组织实施,随意改变资金用途,以专项资金置换其他已投入的资金。另一种情况是专项资金“戴帽”现象比较普遍,特别是在中小项目资金审批过程中表现较为突出。

3、挤占挪用,雁过拔毛。少数部门以各种名义扣拨专项资金,层层截留,级级揩油,最后用于具体项目上的资金大打折扣。有的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将资金下拨后,又想尽千方百计从下面捞回一部分。一是采取有偿服务,以服务费的名义从项目申报单位按一定比例收回部分资金归己所用。二是以提供物资抵项目资金,赚取高于市场价格的差价。三是主管部门以培训、开会、赞助等名义向项目申报单位摊派收费、间接地“掠夺”下拨的国家专项资金。

4、虚假发票报销。从近几年部分资金报帐的情况来看,项目实施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缺乏真实性、合法性。有的项目资金就是一份油料发票或是在税务部门开据一张总发票,没有真实可信的原始依据。有的虚列工程量、虚列工程项目或以虚构劳务用工名册套取务工费等。

(四)工程验收不严格

项目建设管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其质量控制的环节很多、要求很高。很多项目的管理,都是“先搭台,后唱戏”,大都是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临时组建“项目指挥部”或者“项目领导小组”进行管理、验收。而临时组建的项目班子,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一些班子的负责人多由单位的行政负责人担任,在项目决策、概预算审查和施工管理方面都缺乏足够的专业经验。项目竣工验收时,抽调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人员均为“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员,没有引进具备相应资质的专职机构及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也没有专门的检测仪器,仅凭验收人员肉眼和感觉是很难把住工程质量关的。

(五)项目资金效益不高

部分项目实施单位以骗取国家项目资金为目的,资金到手后,不按计划实施项目;有的项目建成后,未达到设计能力,有的甚至长期闲置未投入使用。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认识上的偏差。重争取项目,轻前期准备工作;重上级资金到位,轻配套资金落实;重安排投资,轻监督管理。少数干部认为专项资金是公款,只要公用,不装私囊,就没有问题。

(二)制度不完善,缺乏操作性。现有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分类性的管理办法较多,规范性管理办法很少,原则性的条款较多,细则性的规定较少,缺乏可操作性,有些管理办法明显滞后,制约了专项资金的管理水平。

(三)监管职能缺位。各项专项资金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项目主管等部门的监管,在实际工作中出现多头监管,责权划分不明确,部门配合不协调,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现象,监督难以形成合力;专项资金透明度低,缺乏完善的举报系统,社会公众舆论没有发挥应有的监管作用;事前监管严重缺乏,主要表现在对项目立项过程监管、工程开工前执行“招投标、监理、合同管理、项目法人制”情况的监管淡化、甚至缺位;监督部门缺乏专业监督人员和手段,对项目的内部监督不到位。“外行监督内行”,不能实行有效监督,监督停留在程序和形式上,在招投标等领域甚至为腐败分子充当了保护伞和挡箭牌。专项资金的监管线长、监管面广,就目前财政、审计等经济监督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手段而言,已很难满足对专项资金的监督需要。

(四)配套资金难以到位。由于地方财政困难,难以落实配套资金和项目前期费用,项目前期费用挤占项目资金,使项目难以按进度和设计全面完成。

三、解决问题的建议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县政府成立项目资金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监管小组),由县主管财政的副县长任组长,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发展和改革局、建设局、移民局、农业局、林业局、教育局、水利局、畜牧局、扶贫办、民宗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监管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研究制定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监管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主要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立项批复、初步设计批复、招投标管理、合同审核、工程审价审计、内控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同时应成立项目资金监督网,由纪委、监察局、审计局、检察院、财政局等单位建立项目资金监督网,定期召开联席会,建立健全联席制度,不定期地开展检查监督。

(二)高度重视项目前期规划工作。项目前期规划工作,是项目建设成功的关键。一是要按照国家和省对项目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来安排项目建设内容,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搞好项目立项前的调研和评估论证。二是要坚持对涉农项目实行集中连片,规模开发,避免项目资金分散,出现“撒胡椒面”的现象。三是要严格执行项目计划。计划一经批复,应严格按照计划施工,不得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内容确需调整的,要及时履行报批手续。四是实行专项资金项目公示制度。对专项资金立项扶持的项目,县主管部门要利用相关媒体或项目实施区公共场所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三)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拨付严格遵照“按计划、按预算、按基本建设程序、按工程进度”的原则办理。特别应加大对民营企业专项资金投入的监管,防止项目资金流失。

(四)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财务监理委派制度。对项目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从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抽调懂工程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专业人员作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的财务监理,并与县政府项目资金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签订目标责任状,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由财务监理定期提供财务监理报告,工程进度款的支付须根据工程进度报告、发票和资金使用申报表并经财务监理审核签字,才能作为拨款的依据。对项目建设单位不按规定使用资金的,财务监理应及时报告财政部门,停止拨付项目资金、限期整改或中止项目执行、收回项目资金。单项工程投资总额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竣工决算必须由县审计局国家建设项目审计中心实施造价审计,以审计结论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五)严格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坚持“问责”与“问效”并重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项目实施及资金落实情况加强监管,实行跟踪问效。充分发挥监督合力,结合事前、事中、事后审计,强化审计监督;联合纪检、监察等部门及公检法等机关严肃法纪监督。严格责任追究,严肃查处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最大作用,合力打造优质高效的“阳光工程”、优质工程、民心工程和廉洁工程。由于勘察、设计单位工作深度不够或玩忽职守等原因引起的重大设计变更,勘察、设计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经监理、代建、建设等各方共同确认,分清责任后扣减相应勘察、设计费用。

7.信贷资金 篇七

一、我国农村信用社的发展轨迹

农村信用合作社 (R u r a l c r e d i t cooperatives, 以下简称农村信用社、农信社) , 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我国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78~1995年, 形成以农业银行为主导, 农村信用合作社为基础, 其他金融机构和融资方式为补充的多元农村金融体系。第二阶段:1996~2003年, 这次改革主要是把农村信用社办成由社员入股、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服务的真正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第三阶段:2003年6月至今, 逐渐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信用社管理体制。

二、制约和影响我国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运用的主要因素

传统意义上的农村信用社应该以发放贷款为主要资产, 以吸收存款为主要负债, 以办理转账结算为主要中间业务。但是近年来, 中国有不少农信社都选择把其中的较大一部分用于发展工商业等非农产业。而证券投资和工商业受金融危机冲击较大, 这样来看, 存贷差额的扩大就不难理解了。但是在笔者看来, 这是导致信贷资金供需矛盾的表面原因, 更为根本的原因是农信社面对广大农村客户普遍存在的“惜贷”心态。这种心态不仅会影响其自身的经营业绩, 而且会限制农村地区的发展, 对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存在重大的不利影响。具体来说导致农村信用社对农村客户惜贷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农业投资风险偏高。

由于农业投资风险高, 使得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投放慎之又慎。由于现在大部分农村经济仍是一家一户、自给自足的经营方式。如果遭遇自然灾害, 农民受到的损失会很大, 从而贷款成为坏账, 农信社资金收不回来的可能性也会很大。出于自身风险的考虑, 导致农村信用社在发放贷款中放不开手脚, 慎之又慎。

2、农民两级分化严重, 贫富差距逐渐拉大。

通过这几年农村的经济体制改革, 一批有经济头脑和能力的农民, 已率先发家致富, 部分农民已脱贫, 资金自给能力, 并且经营理念和理财理念得到提高, 减弱了对信用社贷款需求。但是另一方面, 部分农户由于没有学历等等种种原因, 基本生活都得不到保障, 把信用社贷款当作救济金, 有借无还, 使信用社不敢贷款。

3、信贷管理的“僵硬性”, 制约了农村信用社的信贷投入。

随着贷款责任追究力度的加大, 农村信用社实行了严格的信贷管理, 并且实行谁放款谁收回的贷款责任终身制, 信贷员放贷的积极性不高。一些信贷员认为小额农户贷款金额小、见效慢, 支持农业建设的认识还不够, 贷款办理过程中服务意识不高, 积极性不够。另一方面, 在贷款投放中利益机制和责任机制也存在不对称致使基层信用社的责、权、利不对称, 重贷款责任追究, 而轻激励机制, 这就使很多信贷员缺乏工作动力, 滋生不求有功, 但求无过的思想, 以至丧失了许多好项目贷款, 很难发挥主观能动性。

三、我国农村信社信贷资金寻求出路的主要途径

农信社资金“惜贷”和“农转非”现象, 剥削了服务农民的能力, 这不仅违背其互助性合作金融组织的性质, 也极大地影响农信社的业绩, 而且还会限制甚至阻碍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 必须及时解决这一问题。笔者建议, 应采取以下几点措施:

第一, 当地政府部门应积极激活区域的有效信贷需求。政府部门应尽力改善所辖地区的经济状况和经营环境, 通过大力发展优质高效的现代农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 带动广大农民因地制宜地发展优质高效的现代农业。不断拓展加工层次与深度, 大幅度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推动乡镇企业第二次创业。积极培育个体私营经济等政策措施, 扩大就业, 增加县域经济总量, 增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切实增加有效信贷需求。

第二, 精心打造良好的信用环境。良好的信用意识不仅需要不断的培养, 更需要精心的呵护。虽然有些困难用户, 把信用社贷款当作救济金, 但并不是所有贷户都是那样。大部分吃苦耐劳、效益较好的的农户信用度还是相当不错的。所以, 无论在农村信用社工作在基层的领导还是信贷员, 为了长远的考虑应积极主动地培养一些信用户。对于一些还款积极、无不良记录的用户, 应该重点培养。对当年还款积极、有陈欠的贷户主动培养, 而对那些无贷款户积极培养, 用主动热情的服务感化他们, 扩大信贷投放规模。

第三, 农信社应着力于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在贷款责任追究制度方面, 贷款投放中利益机制和责任机制应该对称, 基层信用社的责、权、利也应该相匹配, 只有这样才能激发信贷员积极主动地寻求各种方法做好业务, 提高信贷资金的利用率。另一方面, 在贷款责任追究的同时, 也应该有相对应的激励机制, 这样才能提高信贷员处理小额信贷的积极性。另外, 农村信用社要因地制宜地创新信贷产品, 进一步完善农户联保贷款方式, 及时解决农户为在生产经营中所需资金超过其授信额度时, 仍能取得信用社贷款支持的有效方式。在现阶段要, 依据国家支农、惠农的政策, 主动深入社区、学校和居民, 积极发展和满足客户需要的再就业小额贷款、助学贷款, 尤其是大学生助学贷款以及购买汽车、住房、大型家电等消费贷款, 拓展新的赢利增长点。

摘要: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在支持农村发展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但是当前, 我国农村信用社存贷差额逐年扩大, 使其对农村发展的效用难以发挥。本文通过对制约和影响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资金运用的主要因素分析, 从当地政府部门应积极激活区域的有效信贷需求、打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和提高农村信用社本身的竞争力等角度进行再思考, 为我国农村信社信贷资金寻求出路。

关键词: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资金,困境,对策

参考文献

[1]、马有明、张新, 《农村信用社资金运用探讨》, 西部金融, 2007 (10)

8.信贷资金 篇八

关键词:农村信贷资金;配置效率;产业差异;农村金融

中图分类号:F832;F3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62X(2016)06-0035-006

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发展的核心,是农业经济发展的最核心推动力。农村金融的发展水平直接影响着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是关系到农村经济能否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从2006年我国开始推进新农村建设起,新农村建设主要靠农村金融发展的支持,而农村金融的发展又离不开农村金融效率的提高。研究发现,农村信贷供给增加可以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增长。[1][2]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贷款规模不断扩大,这必然会改善农村资本短缺的困境,但其成立的前提是农村信贷资金的分配是有效的。[3]54然而,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存在资金投入不足和资金配置低效率的双重瓶颈,对农业和农村的投资并非是简单的注入资金的过程。[4]

前人对于农村资金配置效率的研究普遍认为农村地区资金配置效率较为低下,并且研究多集中于宏观层次。本文和已有研究相比,主要有如下创新之处:首先,本文从产业差异的角度出发,聚焦于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探索农村信贷资金配置效率,信贷资金的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的调查数据,数据可靠度较高,能够较为全面地体现农村地区农业和工业获得的信贷资金状况。其次,本文利用Jeffrey Wurgler的资本配置效率模型,不仅对信贷资金配置效率进行了实证分析,同时对政府政策导向及农村地区产业发展的布局进行了探讨。

一、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一)资金配置效率的产业差异

林毅夫(2003)指出,金融体系的功能主要在于动员资金和配置资金,并且,动员资金的功能其实从属于配置资金的功能[5],而评价资源配置效率高低的重要标准是分析资源是否流向最有竞争力和价值创造能力的产业。[6]69金融发展理论提出,一个运行良好的金融结构体系可以调整产业间的资金配置方式,提高储蓄投资转化效率,实现资金的优化配置。即资金从落后产业部门转移到高效产业部门,实现资金在不同部门的转移。部门间的资金流动以及产业间资金配置能够推进区域内产业结构的调整。农业产业作为低效部门,其生产周期长,自身存在着较高的自然风险及市场风险,同时农业投资的回报率也偏低,这些农业的“弱质性”表现使得第一产业在资金配置的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农村地区信贷资金势必更多地逐利流向投资回报率较高的第二产业。

根据国际经验,资本在两部门之间流动的一个明显演变趋势是:资本首先从传统部门流向现代部门,当现代部门发展壮大后,再回流到传统部门,并带动后者的发展。[7][8]46从政府宏观调控的角度来看,中国在经济发展初期采取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模式。政府以推进农业部门征税、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等措施,推动资本从第一产业转向第二产业,促使农村工业部门迅速崛起。由此可见,农业的“弱质性”加之政府优先发展工业的策略使得农村地区不同产业资金配置效率存在显著差异。根据上述分析,本文提出研究假说1:

H1:农村地区第一产业的资金配置效率低于第二产业的资金配置效率。

(二)自发信贷投资水平

自发信贷投资水平是不随利润变化的投资,是不同产业的自然投资水平。自发信贷投资水平可以较好地表现某一地区产业布局和信贷投资热点,同时也是不随利润变化的投资如政府类投资的一种衡量,自发投资水平越高,表明该行业需求越旺盛,信贷资金进入量越大。[6]75 一方面,从前述分析可以看出,农村地区第二产业相对于第一产业拥有较为明显的比较优势。随着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农村工业逐步兴起,第二产业对信贷需求旺盛;另一方面,政府优先发展工业的赶超策略表明政府也给予第二产业较多支持。据此,本文提出假说2:

H2:农村地区第一产业的自发信贷投资水平低于第二产业的自发信贷投资水平。

二、模型及变量的选取

(一)Jeffrey Wurgler模型

目前,主要有两种思路来解决社会总资本在不同产业间的配置效率。第一种思路是计算对各个产业资金投入的边际回报率,即判断产业增加值对资金投入的敏感程度,这种思路衡量的是资金投入到各个产业之后的差异,弊端是并不能有效反映金融机构是否能够依据产业产出情况将资金进行有效配置,不能体现资金是否流向了投资回报率高的产业;第二种思路与之相反,研究的是资金投入是否受到产业增加值的影响,也就是说,需要计算资金投入对于产业价值创造能力的弹性,如果产业的价值创造能力越强、投入到该产业的资金越多,则这种弹性越强,资金配置效率也就越高。[3]55[9]77

Jeffrey Wurgler(2000)教授运用上述第二种思路,以追加的产业资金对于产业价值创造能力的敏感程度来衡量资本配置效率。他认为,如果一个国家的资金更多地流向高成长性的产业,则该国资金配置效率较高。Jeffrey运用来自于65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面板数据测算了各个国家的资金配置效率,研究结果发现,发达国家向正在成长的产业投入较多资金,并且从衰落的产业撤回资金,从资金配置效率的角度而言,发达国家是优于发展中国家的。[10]Jeffrey Wurgler的基本模型如下:

ln=αc+ηcln+εict (1)

其中,I为产业固定资产净值年均余额,V为工业增加值,i为产业编号,c代表地区编号,t为年份,(1)式中的斜率是一种弹性,表示c地区向成长的产业追加资金投入以及从衰落的产业撤回资金投入的程度。ηc>0,表明更多的资金将流入成长性好的产业;而相对较少的资金流入成长性较差的产业;若ηc<0,表明在第t年内,表明在成长性弱的产业追加更多的投资,成长性强的产业反而得到很少的资金;若ηc=0,表明各个产业吸引资金的结果与产业成长性无关。简言之,ηc越大则意味着该地区在不同产业间的资金配置效率越高。

本文借鉴Jeffrey Wurgler模型,将模型分为变截距模型和变系数模型,以分别分析信贷资金总体配置效率以及不同产业的信贷资金配置效率。具体模型如下:

模型1:变截距模型

ln=αi+ηln+εi,t (2)

该模型允许不同个体存在着个体影响,但这种影响是用变化的截距来反映的,即只反映在自发资金投入水平α的变化上,而反映不同结构的参数η固定不变,即不同个体结构的变化不会引起反映经济结构参数的变化。

模型2:变系数模型

ln=αi+ηiln+εi,t (3)

该模型允许存在着个体影响,这种影响不仅会反映在自发资金投入水平α的变化上,也会反映在代表不同经济结构的参数η的变化上。

变截距模型与变系数模型都可分为固定影响模型和随机影响模型,它们在运用时的区别在于:当所选数据包含了研究总体的所有单位时,则选择固定效应模型较为合适;当所选数据来源于总体中的一个样本时,如果模型中省略的因素对不同个体的影响是随机的,此时,若仅对样本自身的效应进行分析,则采用固定效应模型;若想以样本结果对总体进行反映,则应该选用随机影响模型,即把反应个体差异的特定常数项看作是跨个体成员的随机分布。[11]本文在研究江苏省农村信贷资金配置效率时覆盖了江苏省所有县域,因此,将选择固定效应模型分析江苏农村信贷资金配置效率。(1)

(二)数据来源

本文江苏省农村信贷资金的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的调查统计数据;农村地区第一产业及第二产业的增加值从2000年开始纳入统计年鉴统计范围,因此,农村地区第一产业及第二产业的增加值的数据分析来源于2000—2013年的江苏省统计局网站和《江苏统计年鉴》。

(三)变量选取

本文研究的是基于产业差异的农村信贷资金配置效率,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对农村信贷资金配置效率的研究基于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差异展开。

本文以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增加值分别代表模型(2)、(3)中的V1,t、V2,t,以农业贷款代表第一产业信贷资金L1,t,由于第二产业贷款资金数据获取有难度,本文用各项贷款余额(由民营企业贷款、农户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和其他农业贷款构成)减去农业贷款获得近似的第二产业信贷资金L2,t。数据的时间跨度为2000—2013年。

(四)描述性统计

1.江苏农村各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变化分析

2000—2013年,江苏省农村地区的产业结构发展趋势是:第一产业的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呈不断下降趋势,从17.02%下降到7.93%,14年间下降了约9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的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基本稳定在50%左右。

2.江苏农村产业增加值及信贷资金变化趋势分析

表1是模型(2)、(3)中各个变量的初始数据。为了便于比较初始数据的增长率,各个初始数据的环比值趋势如图1所示。从图1中可以看出,第一产业信贷资金、第二产业信贷资金、第一产业增加值及第二产业增加值的环比值基本处于1~1.5的区间内,说明各项指标都处于稳定增长的状态。第二产业信贷资金环比值在2004年大幅度上升至1.889,可能的原因是:2004年中共中央发布的1号文件中明确提出要“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为推进乡镇企业改革和调整,对第二产业的信贷资金投放呈现大幅增加。2002年,第一产业增加值较低,这可能是由于2002年4至5月份长江中下游一带持续阴雨,江苏部分地区出现洪涝,影响了农业产业产出。从图1进一步可以看出,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信贷资金虽然都呈现上升的态势,但第二产业信贷资金增长率总体而言显著快于第一产业信贷资金增长率;同时,第二产业增加值比值大体上也大于第一产业增加值环比值。

三、实证分析结果

本文采用Eviews7.0软件进行实证研究,由于不同产业信贷资金规模及产值差异较大,可能导致横截面异方差,为了减少由此造成的影响,采用跨截面加权(Cross-section Weight)来实证检验总体资金配置效率、分产业的资金配置效率及自发信贷投资水平。

(一)农村第一产业及第二产业的总体信贷资金配置效率

本文首先基于模型(2)——固定影响变截距模型,对农村第一产业及第二产业的总体信贷资金配置效率进行分析。回归结果见表2。

回归结果显示,回归方程的R2=0.324,F值=5.50,方程的F检验的显著水平为0.010,方程的回归效果较好。2000—2013年,农村第一产业及第二产业的总体信贷资金配置效率约为0.148,这意味着当产业增加值相对于上一期增加时,信贷资金的增长率也会相应地增加,并且信贷资金增长率增加的百分比是产业增加值增长率的0.148倍,且该参数通过了5%的显著性检验。

在Jeffrey Wurgler考察的65个国家中,各国的平均资本配置效率值为0.429。Jeffrey Wurgler根据模型得出的部分国家的资本配置效率见表3和表4,从表中可以看出发达国家的资本配置效率显著高于发展中国家。同Jeffrey Wurgler的研究结果相比较,农村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总体信贷资金配置效率仍处于较低的水平。但同韩立岩、王哲兵(2005)利用1993—2002年这10年间的面板数据计算出的我国总体资本配置效率0.081相比,农村第一产业及第二产业的总体信贷资金配置效率(0.148)较高,这也反映了江苏省农村本身的发展水平相对于全国其他地区而言较高。

(二)农村不同产业的信贷资金配置效率

固定影响变系数模型的特点是可以计算出各个产业的不同系数,即产业信贷投人对利润变化的敏感程度。基于模型(3)——固定影响变系数模型,本文将对农村不同产业的信贷资金配置效率分别进行分析,回归结果见表5。

回归结果显示,回归方程的R2=0.373,F值=4.36,方程的F检验的显著水平为0.015,模拟结果较好。

根据表5的回归结果,第一产业信贷资金配置效率值约为0.121,这意味着第一产业信贷资金增长率增加的百分比是第一产业增加值增加的百分比的0.121倍,且该参数通过t检验;第二产业信贷资金配置效率值约为0.382,说明第二产业信贷资金增长率增加的百分比是第二产业增加值增加的百分比的0.382倍,且在t检验中以10%的显著性水平来衡量,该参数是显著的。由此可见,农村地区第一产业的资金配置效率低于第二产业的资金配置效率,即验证了假说1。

实证结果表明,农村地区第一产业信贷资金对第一产业增加值的变化敏感性较差,其主要原因是农业生产具有生产周期长、资金转换慢且风险大等特征,本身具有“弱质性”,而资本的“逐利性”使得资金较多地流向低风险高收益的产业。此外,政府优先发展第二产业的政策使得“农业哺育工业”,推动了农村地区正规金融机构的资金大规模转移到工业产业。因此,相对于第二产业而言,第一产业的信贷资金配置效率偏低。

第二产业是指工业和建筑业。以乡镇企业为代表的中国农村工业部门,既不同于现代工业部门,又有别于传统农业部门,成为介于两者之间的新兴部门。[12]乡镇企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不断提高,反映了农村工业化产出规模已经超过了农业产出规模,农村经济已经以非农业为主的新的特征。[13]中国农村工业的迅速崛起使得农村工业部门逐步兴起,中国农民直接参与到工业化进程中,伴随较多的资金逐利流向农村地区第二产业,这也解释了为什么以工业为主的第二产业的信贷资金配置效率高于第一产业。

(三)不同产业的自发信贷投资水平

在经济学意义上,各个行业不同的截距代表了不随行业利润变化的“自发信贷投资水平”,即不同行业的自然投资水平。[6]74[9]82如前所述,自发信贷投资水平可以体现产业调整与发展布局,同时也能衡量不随利润变化的投资。表6为变截距模型和变系数模型中截距项的回归结果,从中可以看出农村第一产业及第二产业的自发信贷投资水平。

从表6中可以看出,在两种模型下,第一产业的自发信贷投资水平分别为0.131和0.133,第二产业的自发信贷投资水平分别为0.168和0.138,第二产业的自发信贷投资水平显著高于第一产业的自发信贷投资水平,实证结果与政府优先发展工业的赶超战略是吻合的,也即验证了假说2。

第二产业增加值占总产值比重在50%左右,结合以上不同产业信贷资金配置效率和自发信贷投资两方面实证结果来看,农村信贷资金和自发信贷投资两部分资金都主要投向第二产业,而资金配置能够推进区域内产业结构的调整,正是因此第二产业比重相对增加,促进了近十几年来农村经济中第二产业的快速增长。这种现象是在一定的历史环境及地理条件下形成的。江苏省自然资源丰富,有着良好的轻工业基础,建国后江苏省的早期投资也偏重于轻工业,后期又扩展到对技术条件要求较高的机械电子和化学工业。因此,结合江苏省的自然历史条件和地理位置以及其他政治、经济的考虑,政府的政策投资导向是着力发展第二产业。结合实证结果可以说明,在农村地区第一产业信贷资金配置效率较低的情况下,第二产业仍是政府的投资政策导向,而我国现阶段“工业反哺农业的”政策在农村地区并未得到完全落实,第一产业的政府投资尚显不足。

四、主要结论与启示

本文借鉴Jeffrey Wurgler的资本配置效率模型,以江苏省农村地区为样本,运用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的调查统计数据及《江苏统计年鉴》,分析了2000—2013年农村地区信贷资金在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总体配置效率及不同产业信贷资金配置效率的差异,并进一步对农村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自发性投资水平进行分析,得出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

农村地区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总体信贷资金配置效率与发达国家相比处于较低水平,但高于全国总体资本配置效率;农村第一产业信贷资金对第一产业增加值的变化敏感性较低,而第二产业信贷资金对第二产业增加值的变化敏感性较高,这意味着农村信贷资金配置效率存在明显的产业差异,第一产业信贷资金配置效率低于第二产业。进一步的实证结果发现,农村第一产业的自发信贷投资水平较低,而第二产业的自发信贷投资水平较高,这表明在第一产业信贷资金配置效率较低的情况下,政府资金仍主要投资于第二产业,以工补农的政府政策尚未得到完全落实。

根据以上研究结论,本文得出以下启示:一方面,在经济结构转型发展时期,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需进一步提升自身的内涵发展能力,从而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从政府供给侧改革的视角,政府相关部门及金融机构应当加大对传统农业部门的财政和金融支持力度,改进财政补贴方式,提高补贴效率,优化农业信贷资金的投入结构和运营绩效,从而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村经济增长。

注释:

(1)本文中所指江苏县域,均以2000—2013年《江苏统计年鉴》中“县(市)社会经济序列”一篇所包括的县(市)为准,即包括江苏省所有县及县级市,不包括县改区。

参考文献:

[1]Valentina Hartarska, Denis Nadolnyak, Xuan Shen. Agricultural Credit and Economic Growth in Rural Areas[J]. Agricultural Finance Review,2015,75(3).

[2]Chughtai M W. Utilization of Zarai Taraqiati Bank Agricultural Credit in Rural Areas of Tehsile Rawalpindi: An Empirical Study[J]. Researchers World,2012,3(2).

[3]张兵,许国玉.江苏省农村信贷资金配置效率——基于面板数据的经验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07,(6).

[4]温涛,王煜宇.政府主导的农业信贷、财政支农模式的经济效应——基于中国1952—2002年的经验验证[J].中国农村经济,2005,(10).

[5]林毅夫.“三农”问题与我国农村的未来发展[J].农业经济问题,2003,(1).

[6]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课题组.北京市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配置效率研究——对26个主要行业贷款情况的实证分析[J].金融研究,2005,(2).

[7] 周月书,王悦雯.我国城乡资本流动研究:1981—2012 ——基于城乡资本边际生产率的分析[J].江淮论坛,2015,(1) .

[8]周月书,王悦雯.二元经济结构转换与城乡资本配置效率关系实证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15,(3).

[9]韩立岩,王哲兵.我国实体经济资本配置效率与行业差异[J].经济研究,2005,(1).

[10]Jeffrey Wurgler. Financial Market and the Allocation of Capital[J].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2000,(58).

[11]高铁梅,王金明,梁云芳,刘玉红.计量经济学分析方法与建模[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332.

[12]李克强. 论我国经济的三元结构[J].中国社会科学,1991,(3).

[13]胡鞍钢,马伟.现代中国经济社会转型:从二元结构到四元结构(1949—2009)[J].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1).

9.信贷资金 篇九

如何有效解决农村资金的需求是农村地区金融服务工作的重点。本文就当前农村资金需求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信贷措施与途径。

一、农村资金需求现状

近几年随着国家对农业的扶持,农民的收入稳步增长,经济实力有了根本性的转化,从事纯粮、棉、油生产的农户数量大幅减少,同时,与农业相关的产业化经营群体逐渐壮大,农户资金需求随之发生改变,主要呈现如下特征:

(一)由单个农户的小额、分散需求转向规模化种养业、农业产业经济组织等大额、集中资金需求

据调查估计,金华市区辖内农户由2002年31万余户逐渐减少到2009年末的24.6万余户,此前农户从事传统农业生产、购买种子、肥料、农膜、农药及农机具的所需资金基本由历年积累自给,资金需求总量不大,各农户之间资金需求的时间分布较为一致,多与农产品的生产周期相对应。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深入,农民对种养殖业意识及认识的加深,逐步形成了一些区域性地方特色的农业产业,如金华源东大臼桃、渔沛茵木、江东草莓、多湖珍珠等,一些规模化经营的种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社等多种形式的农村经济组织纷纷呈现,这些经济组织,因种养规模大、资金投入大,主导产业明晰,成为当前农村地区信贷资金需求的主体。

(二)由购买传统生产资料的小额资金需求向自主创业资金需求转变

随着城市化建设进程步伐的不断加快,农村土地征用状况持续,失地农民越来越多,有一部分农民开始走向自主创业的道路,与许多农村多余劳动力一同离开传统的农业生产,转向从事工业、运输、农产品贸易及个体工商创业等活动,资金需求也由小额农业生产型转向生产经营型,信贷资金需求呈现多样化发展态势。

(三)由解决生活温饱问题资金需求向城镇化消费资金需求转移

农村经济及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带动了自主创业农户自身积累,相当一部分农户手头资金比较宽裕,购买家庭消费品欲望较强,如家庭汽车、电脑等。此外,随着政府旧村改造、村庄整治等新农村建设活动的不断推进,农户对生活居住环境的不断提高,建房消费仍将是农户主要热点,建房消费仍将持续,特别是城效结合部,建房资金需求较大。

二、农村资金需求供给不足的原因

随着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的撤并,农村资金供求缺口很大。虽然各级政府部门及主管机构都将满足农村地区农业产业资金需求为信贷工作重点,但成效甚微。总体来看,农村资金需求供给不足存在以下几个原因:

(一)农村金融服务功能萎缩,难以满足信贷需求

商业银行信贷扩张从农村转向城市,农村信贷总量扩张不力而农合行势单力薄,经营产品模式化,采取”额小面广”的信贷投放策略的惯性做法,难以满足快速发展的农村大额信贷需求。

(二)认识不足、调查不深

对应于农村地区信贷资金需求的隐性转变,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普遍缺乏深刻的认识。部分信贷人员对农村资金需求转移后的巨大资金容量库的正确认知,片面认为农村资金需求已经饱和。一些信贷人员主动服务意识不浓,没有将贷款当作经营的产品来进行推销,没有开展市场需求调查研究。一些银行与龙头企业、产业大户等农村承贷主体信息交流不畅,不了解企业有很强烈的资金需求,仅局限于农村普通农户贷款需求不大的现状,主观判定农村资金已经饱和。

(三)农村金融贷款成本过高,限制了信贷总量扩大

信用贷款额度小,不能满足农业产业大户的需求,滞缓了产业规模化发展。同时,由于小额农贷的管理成本高和风险较大,贷款利率上浮浮动幅度较大,使许多资金需求较大的农户被高成本贷款价格挡在门外。

(四)承贷主体自身条件限制,制约了融资能力

一些特色产业为了发展和加强对外信息交流,相继成立了经济合作组织,但因不是法人单位或财务制度不健全,不符合银行贷款条件,不能给予信贷支持。农村承贷主体可供抵押的资产不具备,足值抵押品不具备,获取贷款较为困难。

(五)外部环境不佳,制约着农业贷款投放

担保机构缺位,信贷担保难现象突出。补偿机制不健全,农业保险业务发展缓慢,农业险种单一,主要品种为综合险、家财险、意外险、车辆险等,农业生产领域内险种尚未得到开发。此外,财政贴息拨补比例低,与贷款承担的风险不相匹配,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有待进一步改善。

三、解决农村资金需求缺口的信贷对策与途径

(一)转变经营观念,切实加大信贷投入力度

作为立足于农村,服务于农业的农村合作银行,要客观认识到农村资金需求发生转移且需求旺盛的事实,切实树立与农村经济共谋发展的大局观念,认真开展信贷调研工作,了解当地优势农业产业和行业。针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加大信贷服务品种的拓展,设置个性化信贷产品。准确把握农村资金需求旺盛的项目和重点企业,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对优势产业和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加大信贷投放力度。

(二)加强信贷管理和营销力度,合理配置信贷资金的需求

建立起多种形式、多样化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积极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探索“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合组织+基地+农户”复合贷款模式,建立规模投入机制和风险分摊机制。突破信贷扭保瓶颈,推进收费权、经营权、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应收账款、林权、机器设备、车辆等抵押贷款。积极开办中间业务,如信用证、委托贷款、票据、保函、代理等业务,满足不同融资需求。

(三)加强农村承贷主体自身的建设,提高融资能力

建议有关经济主管部门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现代化管理制度,培育一批符合信贷条件的优势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农业产业龙头要做到诚实守信,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完善财务制度,不断增强自身积累和实力,逐步达到银行信贷准入条件。农户通过“诚实守信”、努力发展产业、提高自身综合能力取得银行的信任和获取贷款。

(四)建立由政府主导、银行参与的农业保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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