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五队中学学生请假制度

2024-10-14

灌南县五队中学学生请假制度(共3篇)(共3篇)

1.中学学生请假制度 篇一

为规范学生请假制度,强化考勤过程管理,依照《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规定,特制定**中学学生请假制度。

一、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坚持在校学习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二、学生请假须向班主任申述理由。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年级组长审批,一天以上两天以内由行政主管审批,两天以上一周以内由德育处领导审批,一周以上一月以内报分管德育校长审批,一月以上必须报校长审批。

三、学生请假一律填写请假条。请假条一式三联,一联作存根交班主备案,另一联按正常程序审批后出校门时交给门卫,若不在学校住宿需把第三联交到舍管员处。

四、学生因病因事需连续请假者,本人应提出申请,班主任审查签字,报学校审批,否则,按自动退学处理。

五、学生出校门时必须在门卫处出具请假条和学生证,否则不予放行。

六、凡请病假的学生要得到校医的证明后班主任才能作出批示,急病酌情处理。

七、进校门时要凭放在门卫处的学生证进入,若门卫处没有学生证的学生不得进入校园,并在查明原因后作出相应处理,如属私自离校的将严肃处理。

八、学生证以班为单位统一在学校档案室办理。

2.云台中学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篇二

为了加强对我校学生的管理,严肃校纪,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学校决定规范学生的请假行为,特制定本请假销假制度。

一、请假规则

1、凡学生因事、因病需要请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期满后,应立即返校销假或续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2、学生请假,原则上需学生家长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以说明缘由,在学生有充足的请假理由后班主任方予准假。

3、考试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安稳办审批。

二、请假程序

1、请假由德育处、安稳办、班主任负责管理。德育处统一印制请假条,班主任到德育处领取。

2、学生因事因病需请假离校,必须到班主任处领取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

3、请假学生要在请假条上写明请假事由,注明返校时间,班主任准假后要在假条上签署意见,并注明准假时间。

4、住校生在校期间请假离校需要填写一式三张请假条,一张交给宿管人员,一张交给门卫室值班保安,一张带回家家长签字;走读生只填写两张请假条,一张交给门卫室值班保安,一张带回家家长签字。

三、准假权限

1、学生的请假,必须由班主任审批;如果班主任不在学校由年级组长审批。

2、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四、销假

请假期满,学生返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班主任要在假条上销假,并保留请假条一学月,月底交德育处。

五、其它

1、班主任同意学生请假后,必须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否则,如果学生请假期间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要追究班主任相应的责任。

2、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一经查出,将取消该生今后的请假资格,并与家长取得联系,追究相应的责任。

3、住校生如果不请假离校或者不交请假条给宿管人员,按《云台中学学生公寓考核办法》考核该班。严禁口头请假,如果没有班主任签署了意见的请假条,宿管人员按缺住处理。

4、学生请假时数不得超过一学年授课总数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假),否则即予以休学。

5、如学生违反本请假销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3.洪泽外国语中学学生请假制度 篇三

为加强和规范对学生请假销假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

1.由请假人到班主任处领取并填写请假条。

2.班主任根据具体情况(根据情况致电请假学生家长,证实其请假事由是否真实)对学生的请假事由给予审核。

3.班主任在审核无误后在学生的请假条上签署意见,并签名。

4.若学生的请假时间包括了午休、晚寝,请假人必须拿着班主任已签名的请假条到学管办老师处审批,需离校外出,要由学管办开具出门条,办理请假和出门条的时间为每天上午的8:25到10:50及下午第一节课下到第四节课上,其他时间不办理。

5.出校门时请假人将已审批的请假条交给保安,保安审查核对无误后即可放行。

6.请假离校外出的学生需将出门条存根交予家长(监护人)或证明人签名后带回,凭此销假。

7.所有的请假,班主任处必须有详细的登记,并计入学生档案。

8、每次放假返校第一天批事假,放假日不批假。

9、病假需医院或学校医务室的证明。

二、销假

1.请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返校,并及时到学管办及班主任处进行销假登记。

2.不履行销假登记或超假的按旷课处理(从应到时间开始按45分钟一节计时)。

3.在规定时间没有到校履行销假登记的,班主任应及时跟学生家长联系,弄清学生具体情况。若情况不明又没有续假的,班主任应及时将详细情况书面汇报到教导处及学管办。

三、续假

1.请假人若因紧急事由或其他特殊情况需临时续假的,一天以内的,由学生家长亲自电话向班主任说明情况,在征得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续假。

2.若续假时间超过一天的,需学生本人或家长到校重新履行请假手续,不得连续续假。

教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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