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镇贫困人口问题研究(共12篇)
1.我国城镇贫困人口问题研究 篇一
一、城镇化进程中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矛盾凸显
当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时期。2013年,我国的城镇化率已达53.73%,这个成绩可喜可贺,表明我国的城镇化建设水平已经超过世界平均水平52%。然而透过这个表象反映出另一实质性问题是我国在城乡二元体制的长期束缚下,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公共服务水平非均等化状况日益明显。因此,53.73% 的城镇化率只是名义上的,我国有2.6亿农民工,如果按照户籍人口,把城乡居民在政府提供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差异也纳入核算的话,实际城镇化率大概只有35%-36%。户籍问题把我国的农民工挡在了享受城市化成果之外,他们是被城市化、伪城市化的。因此,我国迫切需要摆脱过去片面追求城市规模扩大、空间扩张的旧模式,积极推进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的新型城镇化,新型城镇化的本质与核心在于实现人口城镇化,也就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
2012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6261万人,比上年增加983万人,增长3.9%,其中外出农民工16336万人,举家外出的农民工3375万人。在农民工就业结构上,仍以制造业、建筑业和服务业为主,然而受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影响,被统计为城镇人口的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在就业与居住方式、社会福利和价值观念等方面与城镇居民的不统一,造成产城融合不紧密,产业集聚与人口集聚不同步。而且城镇内部出现新的二元矛盾,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人问题日益凸显,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诸多的风险隐患。
二、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必要性及意义
新型城镇化道路是未来实现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必然路径,它强调全面提升以公共服务为核心的质量内涵,要求城乡一体,集约高效、协调发展。并且有着“社会公平、以人为本、政府主导、统筹兼顾”的明确原则。因此,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有很大的必要性及意义。
(一)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我国农业人口基数大、农业水土资源紧缺,城乡二元体制的束缚使得土地规模经营难以维系,传统农业生产的劳动率提升空间较小,这是我国“三农”问题的根源。随着农业人口逐步向城镇转移,农民人均资源占有量会相应增加,也将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和机械化,提升农民生活水平,并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实现。
(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有效途径
2012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917元,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3.10,而国际上城乡差距的平均水平是1:1.5,这表明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十分显著,必然要求我国加大统筹城乡发展的步伐,增强农村发展活力,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据近4年的《农民工调查检测报告》数据显示,自2009年以来,外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都保持在10%的增幅,截至2012年年末,农民工月收入水平为2290元,比上年提高241元,增长11.8%。因此推进农业人口有序转移,不仅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问题,更为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提供了有效途径。
(三)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促进人口流入城市健康发展的有力支撑
目前我国农业转移人口的流向还是在广东、浙江、江苏等地区,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务工的占30.1%,在地级市务工的占34.9%,这些城市中的建筑、采矿、市政、环卫、陪护等方面的绝大多数岗位都由农业转移人口来填补,他们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推进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能够改善他们在就业和居住环境,其获得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上的各种福利待遇,也是有效提升农业转移人口人力资本和就业能力的关键,能够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配置,逐步消除“民工潮”带来的脏乱差现象,促进流入地持续健康发展。
(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实现社会和谐、全面进步的重要保证
城乡二元结构下,农村人口与城镇居民经济社会地位长期不平等,容易造成心态失衡而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进入城市后,他们仍然是缺乏归属感的弱势群体。只有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保证农村转移到城市的居民依法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能够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保证社会的和谐稳定,保证各项公共事业全面发展。
三、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困境
(一)制度性歧视
城乡二元体制带来了二元就业制度、二元社会保障制度、二元教育制度、二元公共事业投入等在内的一系列社会不平等,固化着已经形成的城乡利益失衡格局。农业转移人口的身份无法被城市社会所认同,农民工不能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各种社会保障和福利,直接限制了其整体素质的提高,缩减了农业人口人力资本的培育和积累程度,制约着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二)经济上受限
农业转移人口的经济实力薄弱,收入水平较低,且受限于其自身素质,他们中的大多数只能进入次级劳动力市场,从事的工种技术含量低、劳动强度大,待遇也低。同时,由于城市公共服务附属于户籍制度,农业转移人口只能够享受城市非排他性公共服务,城市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也基本上不对他们开放,农业转移人口仍未被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如果外出农民工举家迁入城市 ,付出的市民化成本,会远高于普通市民,使大多数农村人口对城市望而却步。
(三)政府职能和动力不足
在目前制度体系下,城市政府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的负面问题非常明显, 由于基本公共服务的统筹是以地方供给为主,满足公民权利的公共物品供给呈现区域化不均衡,且加大城市资源承载和运行保障压力,导致政府推进市民化能力和动力不足。此外农业转移人口与其他人才移民和投资移民相比,就业能力与收入的相对低下使相关城市政府认为,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必然加大实现充分就业的难度,也加大政府社会保障的财政负担。
(四)农业转移人口自身意愿不强
首先,农业转移人口自身的文化技术资本存量不足,这造成大多数农业转移人口在资本积累、职业发展、法律维权、人际互动、心理承受能力等方面,尚不能满足城市社会要求,其次,农业转移人口群体仍然长期游离于城市政治生活之外,利益诉求不能在城市公共政策的制定中得到充分反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市民化的意愿。
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市民化各种影响因素的具体分析,要破解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中的难题和矛盾,其基本思路应该从全面、科学认识城乡二元制度内部关联出发,寻求统筹兼顾,整体有效的解决路径,配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中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的方案,本文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统筹城乡经济发展,促进稳定就业
在城乡二元社会管理体制尚未根本改变的情况下,农村劳动力流动转移的新型城镇化机制仍存在矛盾。为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首先要大力发展城市经济,依靠技术和资本优势带动农村经济的协调发展,注重第三产业,扩大内需,为农业转移人口进城就业创造更多的机会,使农民在城里有长期稳定生存的手段。
(二)建立成本分担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应建立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首先对成本承担主体和支出责任进行合理分析、科学界定。如政府要加大在市民化方面的财政支出,承担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在义务教育、就业、保险、医疗、保障性住房以及市政设施等方面的公共成本。企业要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制度,加大职工技能培训投入,依法为农民工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用。
(三)完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参与机制,加快融入进程
2.再就业:城镇贫困人口解困良方 篇二
城镇贫困人口知多少
所谓城镇贫困人口的界定,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城 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 适当考虑水、电燃烧费用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来确定的。因此,对我国贫困人口状态 的计算也仅仅是一个大概而已。
据中华全国总工会政策研究信息统计处提供的数据,2000年全国特困职工(包括在职职 工、下岗职工和离退休职工)人数为521.9万人,按国家统计局统计的2000年家庭平均人口 3.14人计算,特困职工家庭人口为1319.5万人。再加上失业、无业人员中的贫困人口和传 统的民政“三无”对象,全国贫困人口应不低于1800万人。
中华全国总工会的统计表仅仅从职工这方面去进行统计的,而国家统计局分析的数据则 从2000年全国平均贫困线为每人每年2310元,月人均193元。按各省贫困标准统计,全国城 市贫困人口为1870万人,约占非农业人口的4.76%,占城市人口的3.9%。民政部经国家 统计局批准于2000年8月~10月,在全国组织开展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的摸底调查 工作。摸底以各市、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依据,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 准的,无论是否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均作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进行统计。全国享受最低生 活保障平均水平在130元~150元的人口在1740万人。
城镇贫困人口多源于传统的采掘、制造、建筑和商业等行业。国家统计局2000年所报数 据显示,社会服务业的贫困发生率为6.01%,建筑业为5.52%,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为3 .48%,煤矿采掘业为3.49%,纺织、军工等制造业为3.8%。地区性同样表现得突出, 中部地区的贫困发生率4.8%,西部地区为3.7%,而东部地区为1.54%。民政部2000年 的统计资料,东部地区的上海、北京、江苏等7省市共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54.7万人,占 全国保障对象的11%,占7省市非农业人口8952万人的1.7%。中西部24省市区1700多万人 ,占了全国保障对象的89%,占24省市区非农业人口22266万人的6.7%。
解困离不了再就业
再就业是解除城镇贫困人口的关键一环,但再就业形势不容乐观。一方面国家进行产业 结构调整,不少国有企业纷纷倒闭破产,大批职工下岗失业,全社会可供的就业机会与实际 的需求相差甚远,2001年全社会提供的就业机会约900万到1000万个,而实际劳动力供给高 达1400万人到1600万人;另一方面农村劳动力已经大批量地涌进城市,城镇就业形势变得异 常地严峻,从今年农村人口涌进城市来看,至少有近千万的农村劳动力在城市里就业。虽然 国家和地方对再就业工作进行了大量的协调和组织,但实际情况与想象的有着相当大的差距 ,近年来逐步下降的再就业比例就可见一斑,1998年为50%,1999年为42%,2000年为35% ,2001年再就业率继续走低,不少地区估计近期2002年的再就业形势很难有好转。
全社会对再就业工作的支持力度的有限也是再就业难以在预期里有所增加的不容忽视一 条。现在有不少下岗职工反映,一些地方的业务部门不肯执行促进再就业的优惠政策,各种 名目繁多的行政收费仍然很多,使优惠政策流于形式。而职工对再就业存在的观念上置后, 严重地影响了再就业的进度。现在在一些城市中,政府为下岗职工花钱买岗位,但有不少下 岗职工并不领情,造成了一些靠争取来的岗位被人为地闲置,造成了新的岗位空缺。职工素 质的低下也是影响再就业的一个“瓶颈”,现在的企业在用人上需要的是具有相当技术的劳 动者,但有不少下岗职工不具备这些要求,因而在新一轮人才竞争中处于劣势。由于在劳动 力市场上难有作为,便长期困在家里,成为城镇贫困人口的一员。现在不少用工单位甚至于 包括一些国有企业,利用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形势,在吸纳下岗职工时往往采取不订合同 、不缴纳保险、同工不同酬等做法,以获取廉价用工所带来的利润,致使许多再就业职工收 入低且不稳定,社会保险关系难转移,使再就业问题雪上加霜,城镇贫困人口的解困也就成 了一句空话。
“两个确保”“确”而难“保”
现在,国家对下岗职工采取“两个确保”政策,但落实起来具有一定的难度。截止2000 年底,全国城镇登记失业人员595万人,目前因各种条件限制,实际上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 的仅有220多万人,占37%。事实上,在下岗职工多、财政困难的地方,根据地方财力来确 定最低生活保障线,降低了保障标准,人为地缩小了保障面,据民政部统计,2000年底,全 国实际纳入生活保障范围的人数为381.8万人,约占低保对象的1/4,占全国城镇人口的比 例不到1%。
据全国总工会对200家破产企业的29万名职工调查,破产程序启动后,有32%的职工领 不到基本生活费。拖欠职工工资现象相当严重,有些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长达几年也不能兑现 。2002年是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高峰期,据预测,约有200多万职工出“中心”,但 多数企业无力支付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所需支付的经济补偿和拖欠的工资、养老保障金、失 业保险金、医疗费、集资款等。据江苏省劳动保障厅统计,在全省下岗职工的国有企业、集 体企业中,具有支付补偿金和偿还债务能力的占35%,有63%的困难企业无力进行偿债。部 分职工的基本医疗得不到保障,江苏省约有50%的职工不能按规定报销医药费,一些患病职 工因此而债台高筑,个别大病患者因无钱就医而陷入困境。
“应保尽保”社会“第一要务”
国家对下岗失业人员和生活有困难的家庭实行“应保尽保”的政策,旨在起到社会保障 体系的“最后屏障”的功效。但事实上,在一些地方在“低保”工作计算家庭人均收入时都 被视同有“应得收入”,甚至于对一些处于劳动年龄段的失业人员均按最低工资标准这一“ 虚拟收入”计入其中,使得本应纳入低保范围的困难职工未能纳入。主要原因是地方财政困 难多,低保资金缺口较大,加之大多数企业因经营艰难而无力运作。
受经济发展水平和工作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各地贫困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不同,贫 困程度也差异很大。在经济发展较快的东部地区,也同样存在一些贫困人口,在浙江省贫困 人口仅为1.5%以下,在上海、北京等一些发达城市都在5%以下,这些地区的低保人口大 体上能吃饱穿暖,他们怕的是教育、医疗、住房等支出增加带来的困窘。中西部地区困难程 度则比较严重,湖南省城市低保对象人数已超过了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的数量;湖北省的贫困 率为9.5%,武汉三镇为11%;青海省困难职工占职工总数的26%;在一些欠发达的城市应 纳入低保范围的人数在8%~12%。面对如此庞大复杂的城市贫困群体,“应保尽保”说起 来容易做起来有相当大的难度。
关注城市低收入群体生活已被明确列为中央和各级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随着改革的不 断深入,社会保障制度也将不断完善,政府将投入更多的财政用于社会保障,从而扩大社会 保障的覆盖面。2002年中央财政共安排社会保障性支出860亿元,比2001年增长28%。其中 ,2002年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补助由去年的23亿元增加到46亿元。同时在确保失业人 员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的同时,调剂近30亿元作为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稳固地筑建社 会保障的“最后屏障”。
3.我国城镇贫困人口问题研究 篇三
【摘要】:
近年来学术界对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讨论更加深入,在破解城镇化发展这一难题上,学者们分别从城镇化存在的问题和城镇化公共政策建议入手,进行了更加细致且基于不同学科背景和研究视角的探讨,给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城镇化 问题 建议 文献综述
【正文】:
一、引言:
“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优化城市化布局和形态,加强城镇化管理,不断提升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城镇化可以有效促进经济增长,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战略举措,人口的城镇化是当前我国城镇化建设的核心任务。在讨论城镇化滞后的原因时,有学者指出是由许多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的县域城市和中心镇发展滞后导致。在更高层次上推进城镇化发展,全面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必须坚持走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城乡互促共进的城镇化道路。也有研究指出城镇化不是中国农村发展的全部,在处理好农村城镇化所涉及的各个方面问题的同时,还需要提升新农村建设的水平。同时也有学者从统筹城乡发展的角度来看待城镇化问题,中国的现代化必须坚持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这是我国的必然选择。近期对于中国城镇化建设进程中面临的问题及应对策略的讨论围绕下文中几个方面展开。
二、城镇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问题
近几年来,一些地方打着“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旗号,盲目拉大城市框架,滥占耕地、乱设开发区,不断扩大城市面积。部分地区在“经营城市”的理念下,大肆追求土地增值的收益,进一步助长了多占耕地和不合理拆迁的行为。失地农民增多和一些地方后续社会保障跟不上,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另一方面,促进农民工在城市落户的制度仍未建立,导致“土地城镇化”速度快于“人口城镇化”速度。若按此模式继续推进城镇化,失地农民的数量还会大量增加,农村人口人均占有耕地资源的数量将进一步减少。农村人口的减少慢于农村耕地的减少,不仅危及国家的粮食安全,而且势必进一步加剧解决“三农”问题的难度。
2、户籍制度与社会保障问题
根据“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研究”课题组的估算,截至2009 年末,中国由农业户籍转为城镇户籍的人口总量约为1.7 亿。与此同时仍有大量的农民工流动到城镇,却没有获得城镇户籍。在城乡关系演变过程中的第三个阶段“农村转变城市”阶段中,农民早已脱离了农业生产,成为完全的工人,却仍然没有城镇户籍。与此相对应,就业、子女上学、社保、住房等诸多问题更是异常复杂,使尚且戴着农民工帽子者始终处于被歧视的状态。黄祖辉指出,在现行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下,中国农民至少具有社会身份、社区身份和职业身份三种身份,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城乡综合改革要以农民身份的“三分离”为前提,以土地制度、社保制度、产权制度、住房制度改革的“四配套”为重点,谨防户籍改革流于表面。
在社会保障方面,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社会保障存在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不配套、不完善,医疗保险运行机制不合理,现行的社会救助制度不完善和社保基金支付压力加剧等问题。以吉林省为例,城乡社会保障差距依然较大,尽管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但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看病难”虽然得到一定缓解,但费用筹集依然困难,社会救助标准低并且资金来源单一等问题突出。造成城乡社会保障差距的原因主要是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薄弱,农业投入少、科技含量低,农民收入偏低。为此有学者提出,应该加快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尽快健全多层次的城乡医疗保障体系,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制度和建立多元化筹资渠道,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和水平。
3、农民工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
目前,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人数已超过1亿人,但大部分农民工在城市的就业岗位不稳定,流动性很强,农民工社会保障滞后的问题也很突出,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纳入保障范围的工作刚刚起步,养老保险尚未纳入统一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范围。很多录用农民工的企业都没有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其录用的农民工提供法定的保险。值得关注的是,当前对广大农民工和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欠帐,虽然降低了目前的企业运营和城市发展成本,但是将构成对未来社会保障体系的巨大压力。
三、城镇化的公共政策建议:
1.城镇化的国外经验借鉴
国外城镇化经验告诉我们,当城镇化率达到50% - 60%时,社会矛盾往往集中多发,大多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就业不足、贫富差距拉大、住房短缺、交通拥堵、能源短缺和环境污染等问题。发展中国家的城镇化应该避免出现这种情况或缩短出现这种状态的时间。国外发达国家推进城镇化的策略方面,共性的有产业服务化、城市群建设、逆城市化(郊区
化)和重视农业及农村发展,但也有学者指出要防止我国出现城市病,指出推进城镇化的关键在于提高城镇劳动者的收入,在吸引外资和劳动保护之间寻求一个平衡,农地和农村改革必须和城镇化战略紧密联系起来。
2.城镇化需要做好城镇规划
推动农村城镇化进程不仅要立足于具有支撑作用的产业,产业集群式发展更应成为迫切而重要的选择。在此过程中,应当转变以往地方政府竞争体制下以行政区划为基础的做法,建立城市之间的整体协调机制,在城市群内编制统一的城镇建设规划,建立合理、完整的城镇体系。有研究指出,工业灾害发生在城市人口密集区本身揭示了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城市规划问题,不仅涉及技术层面,还在于过于强调经济挂帅而忽略了城市规划作为公共政策的公共属性。城市规划偏重经济利益的考量,不惜牺牲公共安全。城市规划的内容偏离社会公平,城市规划的合法性基础薄弱。有学者对义乌区域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互动关系进行研究,指出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的互动,本质上是区域空间内的城镇资源与农村资源如何实现优化配置、加快区域经济发展的问题,在加快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同时,也加快了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进程。
城镇化问题研究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将会不断深入,从而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城镇提供积极的建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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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开宝. 区域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互动研究———以浙江义乌市域为例[J]. 城
4.我国城镇贫困人口问题研究 篇四
一、城市贫困人口现状 „„„„„„„„„„„„„„„„„ 1
二、城市人口贫困的带来的社会问题 „„„„„„„„„„„„2
三、城市人口贫困的原因 „„„„„„„„„„„„„„„„ 3
(一)企业职工下岗 „„„„„„„„„„„„„„„„„„ 3
(二)城市收入差距扩大 „„„„„„„„„„„„„„„„„ 4
(三)子女教育费用增加„„„„„„„„„„„„„„„„„„4
(四)高昂的医疗费用 „„„„„„„„„„„„„„„„„„ 4
(五)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5
四、解决城市贫困人口的对策 „„„„„„„„„„„„„„„ 5
(一)通过扩大就业渠道,实现脱贫„„„„„„„„„„„„„ 5
(二)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5
1、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5
2、扩大保障范畴„„„„„„„„„„„„„„„„„„„„ 6
3、增加社会保障资金筹集方式 „„„„„„„„„„„„ 6
(三)加大对贫困家庭实行教育救助„„„„„„„„„„„„„ 6 结语„„„„„„„„„„„„„„„„„„„„„„„„„„„6
城市社区中贫困人口的现状、原因
与脱贫措施研究
【摘要】贫困是各个历史时期不可回避的一个社会问题,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贫困人口由农村转入城市,出现了城市贫困人口。由于社会制度的变
革、经济体制的转型、社会分配制度的改变等原因,城市贫困人口的数量不断增加。本文立足社会实际,探讨城市贫困人口的现状,寻求贫困人口脱贫的措施与手段。
【关键词】贫困人口
现状 措施
贫困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个社会深刻的社会问题。广义的贫困包括经济上的生活困难,获得生活物质资料的能力不足,享受社会政治文化权利的缺失等。我们通常讲的贫困是针对经济收入方面而言的狭义贫困。人们经常用货币单位对贫困进行划分,狭义贫困指经济上的物质生活生产资料缺乏从而使得日常生活水平低于社会标准的贫困,城市贫困人口一般指人均收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人口。据8月5日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城市发展报告No.4》,中国的城市贫困人口这个数字是5000万人。
城市贫困人口现状
20世纪90年代前,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农村,城镇贫困人口数量较少。根据世界银行1992的《中国减少贫困战略》研究报告表明,1982年农村贫困人口的比例达到28%之多,以当时的人口总量推算出农村的贫困人口为2亿多,而城市的贫困人口数量为4万左右,比例仅占2%左右。1989年,城市贫困人口大约0.4%,数量不到100万。20世纪90年代以后,中国城市贫困人数量呈现上升的趋势,中国贫困问题的焦点由农村转入城市。伴随改革开放深入与开展,社会结构迅速调整,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国有企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出现了一批城市下岗职工,他们与部分离退休的老年人、长期伤残人员构成了现价段的城市贫困人口。2007年3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无法定扶养人的社会救济人员,即传统上的“三无人员”为89.8万,占低保总人数的90.3%。还有大量从农村涌入城市务工的农民工,他们面临着低收入,无社会保障的社会问题,也极易成为城市贫困人口。
城市人口贫困带来的社会问题
据2008年8月开展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摸底调查,以各地区最低生活
保障为标准,只要是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无论是否享受低保的,都视为城市贫困人口计算,全国标准的平均水平为130-150左右,保障人数约为1382万。城市贫困人口的经济收入低直接导致了他们物质生活条件较差,缺乏医疗保障,看病难,子女上学难的问题突出。城市贫困人口的不断增加,也给社会带了许多问题。城市贫困人口作为社会劳动力不能充分发挥其资源优势,制约社会生产的发展,对社会供给造成影响。这部分人经济能力较低,社会消费能力低下,对社会消费需求的扩大也产生了负面影响。其次,日益增加的贫困人口严重的束缚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另外,随着城市贫困人口的增加不利于社会的稳定,极易造成社会犯罪,危害社会团结安定。
城市人口贫困原因
造成城市贫困人口的因素很多,既有社会经济体制及政策变动的原因,也贫困家庭人员组成方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1、企业职工失业下岗
中国社会的发展有自身的特殊性,80年代以前我国的企业以国有企业为主,改革开放以后,由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开展,社会结构转型,经济结构调整,计划经济时期的各种弊端逐渐暴露出来,国有企业效率低下,缺乏市场竞争力,国企的大量存在已经不能跟上社会经济发展的脚步,国有企业中部分职工因自身的技能与素质不高沦为下岗职工,而再就业也成为一个难题。在社会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竞争越来越激烈,对职工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因为知识水平有限,技术能力不强而下岗的工人因找不到合适的就业机会而成为城市的贫困人口。失去赖以生存的工作,直接导致他们生活的困顿,社会的贫富差距也逐渐拉大。
2、城市收入差距扩大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较之过去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我们国家人口众多,及历史遗留下来的种种问题,仍有部分居民生活处于较低的水平。我国实行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社会分配制度,伴随经济的发展,资本、技术等其他要素参与分配,使得企业的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薪酬进一步提高,社会成员的收入扩大。垄断行业的收入比其他竞争性行业高出许多,根据相关部门统计,在电力、烟草等行业的职工工资是其他行业的5-10倍。而工资阶层承担的个人所得税比例高达50%,占总人口20%的富人阶层还不到10%。
政府没有在税收、经济补贴和其他政策上做大的调整来平衡收入水平的差距。
3、子女教育费用增加
为了不让子女输在起跑线上,大多数家庭不论收入的高低,都愿意在子女教育经费上进行大投入,使得教育费用成为城镇居民生活面临的一大难题。现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学费已经免除,但许多家庭仍要面对种类繁多“杂费”,如补习费、赞助费、住宿费等。根据审计署09年的一份报告显示,06-07年之间,全国的19个城市教育部门和学校违规收取择校费、补课费等5.02亿元。很多家长为了让孩子在将来的社会中更有竞争力,不惜花大量的金钱培养孩子的其他特长。从幼儿园开始学舞蹈、学画画、学钢琴,高额的培养成本使很多家庭不堪重负。并且近年来的出国留学热高温不降,有的家庭宁可背负债务也要将孩子送出国外学习。
4、高昂的医疗费用
我国目前的医疗保障体制还处于发展探索的过程中,看病难、看病贵是许多家庭的一个重负。2010年,在医院门诊看病的病人的每人每次平均医药费用为166元,住院的人均费用超过了6193.3元。一次生病住院的费用相当于城镇居民年人均收入的1/3。对于那些常年患病的人,医药费更是压得他们无法喘气,累及家庭。在现行的医疗体制中,患者与医院之间信息不对称,加之现在虚高不下的药品价格,大处方药品的大量存在,使患者因看病而成为城市贫困人口的一员。
5、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
社会保障包括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等方面。我国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用于维持贫困人口的最基本生存,不能满足其发展的需要。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下岗职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尚未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本质是要面向全体社会成员,实际上我国社会保障范围比较小。根据相关部门统计,2003年参加社会社会养老保险的有1.3亿人左右,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只有440万人,仅占登记失业人员的57%,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不到7000万人,参保退休人员不到2500万,都远低于实际应参保人数。
解决城市人口贫困的对策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至实施以来,成为维持居民最低生活的保障。承担着扶贫帮困的社会重责,但社会救助体系还未完善发展,法制还不健全,社会反贫工作程度还比较低,社会力量在反贫工作中的积极性还未充分发挥。为了解决城市人口的贫困问题,应该加快社会救助体系的全面发展,以社会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社会互助为辅,配以相关的优惠政策,集中社会的多方力量,使城市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解决贫困人口的对策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通过扩大就业渠道,实现脱贫
加强贫困人口的技能培训,提高贫困人口素质和劳动竞争力,为实现其下岗再就业提供保障。改变传统“授之以鱼”的救助方式为“授之以渔”增强贫困人口自身的“造血”功能来帮助贫困人口摆脱贫困。
政府应当重视对下岗职工的职业培训,加大资金的投入,对贫困劳动者实行免费培训。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提供各种用人单位所需的技能培训。扩大培训的规模,提高培训就业面,以适应越来越多的下岗职工再就业的需要。同时还要增强“创业意识”培训,改变以往“没面子”“眼高手低”的思想,帮助下岗职工树立正常的劳动价值观,增强他们的信心。帮助他们进一步树立创业意识和竞争意识,掌握就业所需的各种技能,了解国家扶持下岗职工再就业方面的优惠措施,增强职工综合能力。政府应当在政策上扶持贫困人口实现再就业,为小企业提供小额贷款,解决其资金缺口同时在税收政策予以适当减免,支持小企业在建成初期的发展。
二、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1、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加快养老保险、医疗卫生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形成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以保障企业失业职工的基本生活需要,确保企业的离退休工人养老保险金的及时足额发放,保障职工能享受到基本的医疗服务,促进企业改革和社会团结稳定。
2、扩大保障范畴
健全覆盖全社会的保障体系,把应参与社会保险的企业员工、城市农民工、还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都纳入保障的范畴,做好集体企业和私企以及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的工作。
3、增加社会保障资金筹集方式
为丰富社会保障资金的充足,政府应该充分调动社会的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来保障社会保障资金的供给。将社会公益组织看成是政府社会保障领域的合作者。政府可以积极提倡社会捐助,设立各种公益组织推动社会保障的全面发展,对实行捐助的企业予以政策的优惠,来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投入保障金的筹集。政府应积极寻求资金来源的多元化,降低社会保障金运行风险。在加强积极征缴与努力寻找新的基金来源渠道的同时,严格审查各项社会保险金,严禁挪用滥用,来保障基金的安全性。
现有的社会保障立法不全,各地区部门之间规则制定不统一,保障的范围有限。加快建立一个完整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法律刻不容缓。
三、加大对贫困家庭实行教育救助
对于贫困家庭子女的学费及杂费可以适当的免除,保证家庭贫困的孩子都能有受教育的权利。对于高等教育的巨额学费,是许多家庭的沉重负担,高学费的门槛阻挡了许多贫困学子的求学梦,这不能不说是社会的悲剧。社会与学校应该加大对这部分学生的教育救助,可以是以奖学金的形式发放一定数额的补贴,还可以提供他们更多勤工俭学的机会,让他们通过自己的双手为自己赚到学费。结语
5.我国城镇贫困人口问题研究 篇五
关键词:流动人口,社会管理,管理模式,管理框架
一、相关概念概述
(一) 流动人口的定义
目前关于流动人口的定义学界尚未有明确界定, 但不同学科从不同的角度对流动人口加以探索和解释。人口经济学认为流动人口是指进入户口地以外的其他地区从事社会经济活动但常住户口保持不变的人口, 强调经济活动是人口流动的最根本和最主要的影响因素;行政管理学以是否拥有常住户口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认为流动人口就是不改变常住户口但会在常住户口以外某地区滞留的那部分人口群体;人口学对流动人口定义更为宽泛, 认为只要是不改变常住地的各种人口移动都是人口流动, 都形成流动人口;从国际人口迁移的角度来看, 只有在一定地理区域内短期居住的居民才是流动人口, 流动人口仅仅是人口迁移变动的一种特殊形式而已;等等。各地区政府在不同时期对流动人口进行调查统计时对流动人口的界定也千差万别, 各地区不同时期流动人口统计口径的不一致足以说明。
立足于我国国情, 吴瑞君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对流动人口进行定义:宏观上来看, 只要在不改变常住户口地的前提下跨越一定地界范围的各种移动人口都算作是流动人口;微观上来看, 某一特定地区的流动人口包括流入人口和流出人口两部分。学者张庆五认为流动人口是指临时离开户籍所在地, 跨越一定的辖区范围前往他地且不时回返的人口。张淑红、李波阳等认为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越一定的行政区域范围, 在某一地区滞留生活, 从事各种社会活动的人口总数, 也称暂住人口, 等等。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及现行的各种经济政策, 诱使流动人口规模逐年扩大, 而相对落后的户籍管理制度又使得这些人口无法转化成迁移人口。因此, 流动人口是我国“二元”体制下特有的人口现象, 是指户口登记地保持不变而经常性居住地发生变动的人。人口流动已成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化加速发展进程中最为显著的特征之一, 流动人口这一庞大的社会群体越发引起关注, 也对社会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 流动人口管理的定义
以往学术界、政府部门等对人口流动这一现象的研究和关注较多, 而流动人口社会管理近年来才日渐引起关注, 高春燕在《中国人口管理现代化研究》 (2006) 中将流动人口的社会管理界定为:对流动人口事件和人口行为实施管理的过程, 或者说是对流动人口行为和人口事件进行的社会管理。也有学者认为“国家对流动人口的管理, 就是政府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授权, 对人口流动过程中涉及的人、行为、事件进行组织、协调和约束、调控, 依法处理涉及流动人口的违法犯罪, 保护流动人口和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秩序”。该界定不仅重视流动人口社会管理中政府的组织约束职能, 而且强调政府在其社会管理过程中对流动人口的保护作用。也有学者认为不同时期流动人口社会管理的内涵也是不同的:计划经济时期的流动人口社会管理基本上以户籍制度为核心, 以限制人口流动为目的, 强调防范和治理;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流动人口社会管理以法律法规为依据, 以统一的人口管理制度和信息技术为基础和支撑, 强调管理和服务, 更符合时代发展和流动人口现状的需求。
理论界在不同时期对流动人口管理内涵的界定基本是以当时期政府对流动人口管理政策为依据, 但总体来说流动人口管理概念界定紧跟时代经济发展的步伐, 其指导理念由控制防范逐步转向协调服务。
二、国内外外来流动人口管理的政策和模式综述
(一) 国外迁移人口管理典型模式
流动人口是我国严格户籍制度下的特有“产物”, 而国外不受户籍制约, 通常将人口流动称作人口迁移。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的迁移人口管理模式相对于国内来说比较成熟, 欧洲的移民政策和法律化的制度保障值得借鉴, 美、日两国户籍与福利分开有利于国家迁移人口的管理, 对于我国户籍制度改革及流动人口管理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民事登记制度是欧洲国家普遍采用的人口管理制度:以自由迁移为原则, 以人口的实际地址 (常居住所) 为依据, 对诸如出生、迁徙、婚姻、死亡等重要事件标注登记, 以此作为人口管理和社会福利的依据, 并通过将该制度法律化保证其彻底实施。近年来欧盟更是采取了更彻底的移民融合政策, 力图给予移民在长期居住、家庭团聚、入籍等各方面国民待遇。生命登记制度和社会保障号制度使美国实现了对迁移人口的有效管理:居民诸如出生、死亡、婚姻生命自然信息由前者记录, 而社会保障号制度顾名思义是居民拥有各种保险、接受教育、享受其他福利等社会保障的重要依据, 对人口迁移、纳税、选举等内容进行记录。分工明确的“双制度”有利于迁移与流动过程中人口信息的管理追踪, 更为其社会管理和社保制度的实施提供依据。日本跟美国一样也是通过“双制度”———户籍簿制度和住民票制度, 实现了对迁移人口的有效管理。户籍簿用于登记和公证身份, 采取“家庭卡片” (记载个人与其他家庭成员间的社会关系) 和“依人编制” (记载个体的重要身份事项) 相结合的方式记录人口出生、婚姻、死亡、遗产继承等信息, 类似于国内的“户籍卡”。户籍簿制度主要是以家庭为单位, 而居民票制度则主要是以个体为单位, 类似于国内的“暂住证”、“居住证”, 功能上与美国的社会保障号制度相似。
(二) 国内流动人口管理研究进展
从宏观层面上看, 陆杰华、王茗萱将国内流动人口管理与福利保障相结合, 将国内流动人口的管理大致分为四个阶段:1958~1984年为明显分割的城乡人口管理体制阶段, 1985~1994年是以防范式治安管理为主的阶段, 1995~2000年主要是以参与式综合管理为主, 而2000年以来, 流动人口的社会管理强调服务与管理并重。尹德挺、黄匡时从更宽泛的角度将国内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分为三个时期:1984~1989年的开放政策时期, 1989~2000年的管制政策时期以及2000年至今的融合政策时期。
从微观省市层面上看, 傅崇辉以深圳流动人口管理政策转变过程为线索, 勾勒出流动人口管理模式的发展历程并将其按时间大致划分为三种模式:1984~1999年, 以治安防范为政策目标的“防范型”管理模式;2000~2005年, 以多元政策为目标的“综合型”管理模式;2006年至今, 具有广泛社会整合力的“福利型”管理模式。这三种模式概括了我国流动人口管理的实践经验, 既相互区别, 又具有一定的内在联系。侯佳伟、宋健等学者通过对北京市流动人口管理政策法规的分析得出, 从户口管理、就业、住房、从计划生育等各方面来看, 北京市流动人口管理总体上来说是实现了“允许流动———规范管制———支持融合”的发展转变。张玮以时间为轴线, 在分析改革开放以来上海市外来人口政策法规的演变基础上认为:上海市外来人口政策的演变与经济发展和人口状况密切相关, 外来流动人口管理由单一的管理为主向管理与服务并重转变, 突出“控制人口, 但不控制人才”的城市人口发展战略。
从各地区试点来看, 国内流动人口管理的典型模式大致有四类:治安管理拓展型 (以北京为代表) 在强调“治安优先”基础上强化“服务与管理”;专业机构协调型 (以浙江嘉兴为代表) 通过成立单独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部门, 试图通过沟通协调机制解决流动人口教育、卫生、社保等问题;大人口机构统筹型 (以无锡为代表) 强调“大人口”观, 通过强化某一机构功能进而协调其他各部门行为来实现对流动人口的综合管理;“积分入户”居住证型 (以深圳市为例) 对持有长期暂住证的人员赋予“户籍居民”身份, 享受“户籍居民”待遇, 是对现有户籍管理体制的一种大胆创新。
无论是宏观层面、省市层面, 还是地区试点来看, 我国流动人口管理阶段和模式都处于发展和探索时期, 目前并没有形成统一成熟的模式, 但国内流动人口管理总体上实现了由单一的防范管制向全面的综合服务管理过渡。国外迁移人口管理的经验和启示只能提供参考, 我国区域间、城乡间发展差异化明显, 全国各地流动人口的社会管理更不能“一刀切”, 流动人口的社会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必须在各地不断实践和完善的过程中逐步实现由地方到省市再到全国的有效管理。
三、外来流动人口社会管理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 管理机制滞后, 管理理念落后, 管理方式不适应新的形势
全国流动人口管理综合治理体制尚未形成, 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财政投入不足且不均衡。流动人口主要以地方政府部门依据地方政策实施管理, 既有的高统筹层次的流动人口管理机构建而不实, 部门协调功能较弱, 全国范围内统一权威、多层次的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机构还未形成。受传统“二元”经济制度影响, 流动人口管理主要还是采取户籍性管理模式, 不能与城镇户籍人口享有相同的住房、就业、社保等权益, 依然是城市中的“边缘群体”、“问题群体”。
(二) 外来流动人口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不系统
全国范围内统一权威的流动人口管理法律体系尚未形成, 现行流动人口法律制度多以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为主, 而且管理法规和规章政出多门, 规章条例之间“打架”现象严重;既有的法律法规、流动人口政策等对流动人口等概念界定、权利保障等方面的规范性、系统性和针对性不明确, 难以满足现阶段流动人口复杂化和多元化的需求。
(三) 人口信息化制度建设滞后, 网络体系不健全
目前, 全国范围甚至全省范围内流动人口基本信息联网尚未实现, 以静态管理为主的流动人口属地化管理原则使大部分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和流出地基本信息不对称, 在流动过程中个人信息处于“真空”状态。这一现状不仅阻碍了对流动人口在流入地与流出地之间的双向管理, 也使管理部门很难根据流动人口的信息和特征, 为流动人口提供职业培训、社会保险等全方位的公共管理和服务, 成为制约流动人口社会管理的关键因素。
(四) 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未得到完全保障
建国以来逐渐形成的“二元”户籍制度阻碍使得流动人口的基本社会权益无论是从国家的宏观政策层面还是具体实践操作层面上都与城镇户籍人口存在明显差别和较大差距。改革开放以来区域、城乡发展差距加大等因素又使得流动人口规模逐年增大, 近年来基本公共资源、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对流动人口这一群体影响并不明显。通过改革户籍制度、社保制度、就业培训制度、住房保障制度等进一步完善城市流动人口的公共服务体系是保障流动人口这一特殊而又庞大的社会群体合法权益的最基本途径。
四、外来流动人口社会管理的框架设想
2013年流动人口占全国总人口比重已超过六分之一, 总数量达到2.45亿, 而且呈现出持续增长的趋势, 解决流动人口的社会管理问题迫在眉睫。借鉴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对迁移人口的登记管理、信息管理、人口调控、社会融合政策等方面的成功经验, 结合我国特殊和国情流动人口管理的历史经验及管理现状, 设想我国的外来流动人口社会管理的基本要点应包括:对流动人口实施管理并提供服务、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应承担的主要责任。保障外来流动人口最基本的就业、居住、社保、教育等权益, 为外来流动人口提供治安、培训等管理服务是相关政府部门最基本的职责。全国范围内统一权威的流动人口管理政府机构、继续探索和深入已开始实践的外来人口“居住证”制度、对外来人口社会管理实行类似国外“移民制度”的管理等等是必要的配套措施和解决办法。
6.贫困人口慰问信 篇六
贫困人口慰问信篇一贫困山区的朋友:东风化雨山山翠,政策归心处处春。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市委、市政府向奋斗在脱贫攻坚工作一线的各级脱贫攻坚工作者及你们的家人,致以亲切的节日慰问和美好的新春祝愿!20xx年,市委、市政府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重大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断强化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我市脱贫攻坚取得首战胜利,实现了34075人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完成了19484人易地扶贫搬迁目标,实现35个贫困村退出贫困序列。一年来,全市脱贫攻坚的同志们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实际、深入贫困村、深入贫困户,精准识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克难,扎实苦干,为全市脱贫攻坚首战胜利作出了积极贡献!市委、市政府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道一声同志们辛苦了!2018年,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深化之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之年。全市脱贫攻坚的同志们肩负神圣使命和重大责任,大家要全面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扶贫开发的重要战略思想,牢固树立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基本方略的工作原则,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紧扭住目标抓落实,紧紧扭住精准抓落实,紧紧扭住增收抓落实,紧紧扭住项目抓落实,紧紧扭住合力抓落实,紧紧扭住责任抓落实,紧紧扭住问题抓落实,撸起袖子苦干实干,确保全面完成5万贫困人口脱贫、3.9万人易地搬迁脱贫、91个贫困村脱贫退出,XX区整体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大事难事看担当。在新的一年里,希望你们把贫困群众的殷切期盼当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千方百计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具体问题,为全市脱贫攻坚工作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最后,祝愿你们及家人新春愉快!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xxx xx年x月x日
贫困人口慰问信篇二贫困山区的小朋友们:你们好:我们同在一片蓝天下,共同分享着这个世界。世界上没有真正的贫穷,也没有真正的富。请相信我,只要努力地学习,以后才能富有。如果你们想认识我就,就请接着往下看。我叫田晨曦,住在安徽省XX市的一个11岁的小女孩。我在蚌山小学上学。我在学校是一个活泼、开朗的人。希望可以和你交朋友。说到学校,我就要很自豪地告诉你们:学校里组织过少年警校,可惜我没被选上,因为名额实在有有线,我又报名地太晚,所以没被选上。我听外人说这个活动只有我们学校举行过呢!我的爷爷是这个学校的数学老师,现在退休了。每天都在我有空闲时,就给我做几张试卷。如果你们可以到这里,我会当你们的导游,给你们介绍有很多名声的地方,还可以带你们到那里玩。再和你们玩上大半天,让你们找到梦寐以求的快乐,而且这种快乐,不一定会遇到很多次,这是属于小朋友之间天真无邪的快乐。只要你们记住:世界上没有真正的贫穷。让我们一起携手度过难关吧!请你加足马力,闯出你们人生的这片雨季,因为等待你的将是一片晴朗的天空。虽然你们的人生落后了,但一颗好胜的心还未落后!我希望你们以后可以给我打电话给我,与我聊聊天、谈谈心,我是非常乐意的。我希望这封信可以化作一种小小的动力,在你们灰心丧气时,可以帮你们一把。祝你们身体健康、学习更上一层楼。xxx xx年x月x日
贫困人口慰问信篇三亲爱的农民工朋友们:中秋明月夜,万家团圆时。值此中秋佳节来临之际,我们谨向全省广大农民工朋友及你们的家人致以节日的问候和美好的祝福!亲爱的农民工朋友,你们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和社会进步的推动者。你们以朴实、智慧、勤劳的本色和不屈不挠、勇于进取的时代精神,在平凡的岗位上辛勤劳动、奋发有为,为把海南建设成为中外游客的度假天堂和海南人民的幸福家园无私奉献、建功立业,谱写了一曲曲壮美的劳动者之歌,赢得了全社会的认可和尊重。在这次抗击超强台风“威马逊”的斗争中,农民工朋友作出了不可磨灭的突出贡献,甚至付出了宝贵的生命。我们将永远铭记从事环卫工作的农民工邓育军、利友香夫妇的感人事迹,让他们的敬业精神在琼岛传扬。亲爱的农民工朋友,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十分关心你们的工作和生活。多次强调“全社会都要关心关爱农民工”,视你们为“国家的功臣”,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政策措施,维护和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省委、省政府也先后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入发展新时期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等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权益的规定,并将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列为20xx年省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力求广大农民工朋友工作有着落、生活有保障、精神有家园。省总工会作为你们最可信赖的“娘家人”,对农民工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摸
贫困人口慰问信篇一贫困山区的朋友:东风化雨山山翠,政策归心处处春。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市委、市政府向奋斗在脱贫攻坚工作一线的各级脱贫攻坚工作者及你们的家人,致以亲切的节日慰问和美好的新春祝愿!20xx年,市委、市政府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重大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断强化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我市脱贫攻坚取得首战胜利,实现了34075人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完成了19484人易地扶贫搬迁目标,实现35个贫困村退出贫困序列。一年来,全市脱贫攻坚的同志们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实际、深入贫困村、深入贫困户,精准识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克难,扎实苦干,为全市脱贫攻坚首战胜利作出了积极贡献!市委、市政府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道一声同志们辛苦了!2018年,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深化之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之年。全市脱贫攻坚的同志们肩负神圣使命和重大责任,大家要全面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扶贫开发的重要战略思想,牢固树立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基本方略的工作原则,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紧扭住目标抓落实,紧紧扭住精准抓落实,紧紧扭住增收抓落实,紧紧扭住项目抓落实,紧紧扭住合力抓落实,紧紧扭住责任抓落实,紧紧扭住问题抓落实,撸起袖子苦干实干,确保全面完成5万贫困人口脱贫、3.9万人易地搬迁脱贫、91个贫困村脱贫退出,XX区整体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大事难事看担当。在新的一年里,希望你们把贫困群众的殷切期盼当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千方百计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具体问题,为全市脱贫攻坚工作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最后,祝愿你们及家人新春愉快!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xxx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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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人口慰问信篇三亲爱的农民工朋友们:中秋明月夜,万家团圆时。值此中秋佳节来临之际,我们谨向全省广大农民工朋友及你们的家人致以节日的问候和美好的祝福!亲爱的农民工朋友,你们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和社会进步的推动者。你们以朴实、智慧、勤劳的本色和不屈不挠、勇于进取的时代精神,在平凡的岗位上辛勤劳动、奋发有为,为把海南建设成为中外游客的度假天堂和海南人民的幸福家园无私奉献、建功立业,谱写了一曲曲壮美的劳动者之歌,赢得了全社会的认可和尊重。在这次抗击超强台风“威马逊”的斗争中,农民工朋友作出了不可磨灭的突出贡献,甚至付出了宝贵的生命。我们将永远铭记从事环卫工作的农民工邓育军、利友香夫妇的感人事迹,让他们的敬业精神在琼岛传扬。亲爱的农民工朋友,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十分关心你们的工作和生活。多次强调“全社会都要关心关爱农民工”,视你们为“国家的功臣”,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政策措施,维护和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省委、省政府也先后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入发展新时期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等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权益的规定,并将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列为20xx年省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力求广大农民工朋友工作有着落、生活有保障、精神有家园。省总工会作为你们最可信赖的“娘家人”,对农民工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摸
清了农民工的底数和分布情况,为更好地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创造了条件。20xx年是“服务农民工”主题年,我们想方设法从劳动就业、技能培训、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卫生、文体活动、子女就学等方面真心实意地为广大农民工朋友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我们将通过建立覆盖全省260万职工和农民工的奉献基金的长效机制,让一切对社会作出奉献的职工都得到应有的关怀。省总工会热忱欢迎广大农民工朋友加入工会组织,欢迎你们回家,工会就是你们的家。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反映你们的心愿和诉求,旗帜鲜明地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让你们更多更好地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亲爱的农民工朋友,海南的建设发展离不开你们,海南的美好未来召唤着你们!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全省人民一道,以主人翁的姿态融入海南改革发展大潮,自强不息、勇于进取,艰苦朴素、团结友爱,加强学习、提高素质,珍惜岗位、敬业奉献,诚实守信、依法务工,为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和灾后重建工作,推动海南科学发展、实现绿色崛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衷心祝愿农民工朋友中秋快乐,阖家团圆,工作顺利,幸福安康!xxxxx年x月x日
7.我国城镇贫困人口问题研究 篇七
我国人口流动的特点和引发的社会问题
摘要:流动人口是一种广义迁居人口,利用四普资料抽样数据和1995年全国1%抽样调查资料,本文研究我国人口流动分类和原因,流入流出地的分布,流动人口的年龄性别构成,婚姻状态、文化、职业分布等,以及人口的流动对社会造成的问题。
关键词:人口流动,社会问题,流入和流出。
流动人口是指往来无定,行踪无影、川流不息的。我国的流动人口,特指人们为了追求一种新的价值观,向往更美好的生活方式、居住方式和工作环境,自发组织自愿参加的一种以流往城市或城镇为主要流动地,以寻找工作机会或改善生活质量为主要目的的“准”迁移活动,和迁移不一样的是,他们是不改变户籍的“人户分离”人口。
人口流动是人口在短期离开后又返回原居住地的现象,一般指离家外出工作、读书、旅游、探亲和从军一段时间,未改变定居地的人口移动。人口流动不属于人口迁移,比人口迁移更为普遍和经常,流动的人口不能称为移民。人口流动分为周期流动和往返流动。
在考察中国的流动人口问题时,我认为,还必须注意近几年来日益显现的一些新变化:
1.流动人口的数量规模持续扩大。自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国来自乡村的流动人口估计在1.4亿人到1.6亿人之间,其中异地流动的劳动力在1.2亿人以上;城市流动人口(不转城市户口的市民异地就业或生活)无统计数据,但估计至少占城市人口的5%以上约2000—3000万人左右。上述合计约1.8亿人左右,即全国有近15%的人口处于流动状态。不仅如此,中国流动人口的规模还在持续扩大。
2.流动人口的结构日益复杂化。过去的流动人口基本上是农村人口,现在扩展到城市人口;过去流动的基本上是劳动力,现在扩展到未成年人及未就业人口和退休人员;过去基本上是个体流动,现在举家流动(未成年子女)的现象在增加;过去流动人口主要是壮年劳动力,现在主要是青年人,尤其是农村青少年正在成为中国流动人口中的主体。
3.流动人口的流向走向多元化。过去是单向的农村流向城市,现在则扩展到城市之间的互动及城市向乡村的流动,是双向或者多向的流动。
4.流动人口的追求不断向上攀升。过去的人口流动一般基于务工创收,以单纯的经济利益为目标,现在的流动人口在继续追求经济收益的同时,还开始追求社会公平正义及要求平等享受当地人的权益;过去乡村劳动力进城务工不以成为城市人为目标,现在的流动人口则开始要求平等地融入当地社会。
5.流动人口维权意识在逐渐觉醒。由于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流动人口的权益受损现象严重,其自身的维权意识也在急剧增强,通过罢工、上访、诉讼乃至极端的方式来寻求维权的案例在增长;同时,流动人口关注的也不再仅仅是经济权益,还包括社会保障权益与政治权益。流动人口尤其是农民工权益受损的现象,已经引起政府与社会各界的严重关注,也采取了多项政策措施来解决流动人口问题,如政府强势介入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强化劳动监察,推进工伤保险等制度,探索农民工养老、医疗保险等制度,这些做法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已有政策还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流动人口问题,仍然无法保证流动人口与当地居民享受各种平等的权利,这是中国现阶段面临的一个重大的挑战。流动人口权益受损的现象及其正在发生的新变化,要求国家对此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并从社会发展进步的视角和基于公平、正义、共享的原则来寻求新的、系统的解决方案。
我国人口流动的特点如下:
第一,流动人口以年轻劳动力为主。流动人口年龄主要集中在15—45岁之间,占流动人口80%以上。
第二,流动人口文化程度以初中以上为主。第五次人口普查表明,流动人口中初中文化程度的超过一半,远远高于流出地农村人口初中文化构成比重。第三,流动人口以非举家流动为主。流动人口平均带动能力为1.11人,流动过程中的带动能力还比较小。
第四,流动人口以低收入为主。流动人口月均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占90%以上,其中有接近45%的流动人口月收入在500元以下。
第五,流动人口的基本生活条件较差。流动人口的主要居住方式为集体宿舍、自租房和与家人租房为主。
其中流动原因可分为工作调动、分配工作、务工经商、学习培训、投亲靠友、退休退职、随迁家属、婚姻迁入和其他。其中,流动的原因可以分为经济型迁移和非经济型迁移。经济型流动(包括工作调动、分配录用、务工经商)在劳动力年龄流动人口中表现更加明显。从1987年1%人口抽样调查的数据来看,劳动年龄人口的流动原因为“务工经商”占33.41%,婚姻迁入占26.67%;1990年的四普数据中,流动原因为“务工经商”的劳动年龄人口比例上升到56.62%,“婚姻迁入”的比例下降到12.86%;五普数据中,约有近六成的劳动力年龄流动人口以务工经商为主要流动目的,这高出全国10个百分点。
在我国,人口流动的类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形式:
一.从地域来看。表现为地域间的从农村到城镇,内陆到沿海,从北向南,从西向东。人口流出的优点是:1.减轻劳动力对生产资料和环境的压力,加快人口城市化进程;2.将新的思想观念输入到农村,促进农业生产和当地乡镇企业的发展。人口流入的优点是1.增加劳动力,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2.增加产业竞争性,激活当地的生产和科研,提高企业产品和科研的质量。人口流出的缺点是:1.地域性人才流失,会使流出地域、流出单位受到影响:2.人才流失,讲部分专业技术带出本土,造成资源流失。人口流入的缺点是:1.劳动力过剩,增加城市就业压力;2.增加环境压力,住房紧张;3.给治安带来很多不安定因素,加大一些政策实施的难度。
二.从产业流动来看。表现为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和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流动的势态。其优点是产业间、行业间、职业间劳动力和人才的流失,才为死板、凝滞的企业和社会经济注入活力,形成了由市场对劳动力和人才进行重新配置的格局。这有利于劳动力自身发展和进步。缺点是
造成高层次劳动力人口缺失,由生产性行业转向非生产性行业,由专业性职业转向管理、商业、服务性职业工作流动,形成了“宁从商、从政,也不从教、从工、从事科研”的现象。
三.从流动人口的性别看。地域性流动中,男性是主流;从职业和行业看,女性
多于男性;从流动人口年龄看来,男多在15~34岁,女多在15~24岁。其中,该流动形式的优点是大量的年轻力量涌入城市,使得城市劳动力得到满足,使得城市注入新生力量和活力,推动城市现代化建设和发展进程。缺点是青壮年男性女性的流入,使得空巢家庭、留守儿童的产生,造成了农村老龄化加剧和劳动力不足,对农村儿童的身心发展产生不良影响。
由于中国流动人口是一个结构日益复杂的庞大群体,解决其社会保障问题也有很大难度。因为牵制因素太多,流动人口结构也很复杂,既不可能一蹴而就地纳入一个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来加以解决,也不可能单独为流动人口设计一种特别的制度安排。综合考虑,相关政府对于解决人口问题的设想如下:
一..遵循公平、共享、统筹、渐进原则。一方面,公平、共享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价值取向,也是这一制度发挥其解决社会问题、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缓和乃至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等独特功能的基石,解决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问题必须真正体现出这一价值取向。
二.分层分类的制度设计思路。中国的流动人口规模庞大,还在不断壮大之中,不仅如此,流动人口结构的复杂化及其内部的不断分化,在社会保障制度尚未走向全国统一或者明确由国家层级来负责建设时,政府就必须面对结构复杂且还在分化之中的流动人口群体考虑多元化的制度安排,即分层分类设计相应的社会保障方案。
三.明确责任分担并强化政府与雇主责任。责任分担是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的基础。由于流动人口结构复杂且仍在分化之中,责任分担的具体化也需要分层分类加以考虑,城市化的流动人口与季节性的乡村流动人口应当分别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并按照当地居民的责任分担机制来划分责任,对于归属尚不明确的流动人口群体,则应当强化政府与雇主的责任。
四..明确分段计算养老保险权益。对流动人口而言,最复杂也是最重要的社会保障权益是养老保险权益,虽然中国政府已经明确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目标是全国统一的制度安排,但现实表明,由地区统筹走向全国统一还面临着诸多困难,因此,流动人口的养老保险权益不能指望在地区分割统筹的条件下能够得到保障,也不能消极等待全国制度统一时再加考虑。
五.要在现实国情的条件下解决好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问题,客观上还需要有相关的配套改革与政策措施。
综上所述:人口流动已成为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一股不可逆转的潮流,它是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经济发展不平衡和劳动收益差距的表现,同时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劳动力寻求自我价值实现的现实体现。面对这种波澜壮阔的大规模、大范围的人口流动,我们应本着客观的,务实的态度,按照市场经济和城市化发展的要求,努力做好疏导与引导工作,改革我国现存的与市场经济和城市化发展不相适应的户籍制度,制定严格的人口流动管理与劳动者权益保障条例与法规,有步骤、有计划、有规定的流动调整。
【参考文献】
1.佟新,《人口社会学》(第四版),第五章,第十一章,北京大学出版社。
2.人民日报20010329
8.海南省贫困人口脱贫问题及对策 篇八
关键词:海南省,贫困人口,问题,对策
20多年来, 海南省作为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保持着稳定、快速、健康的发展势头, 已从建国初期的国防前哨站发展成为今天的国际旅游度假胜地。截至2012年底, 海南省GDP实现2855.3亿元, 人均GDP达到5147美元。特别在2009年, 海南省抓住机遇, 全力推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 站到了一个新的发展起点上。然而, 仍有一批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 无法享受经济发展带来的各种益处, 目前海南省贫困人口数为75万余人。这表明, 减少贫困人口、缩小贫富差距仍然是海南省未来发展面临的重大挑战。为此, 本文从海南省贫困人口脱贫中存在问题入手, 提出对策建议。
一、海南省贫困人口脱贫中存在问题
截止2012年底, 海南省共有20个行政区划。从贫困人口数量来看, 截止2011年底, 海南省为响应国家号召, 把更多低收入人口纳入扶贫范围, 因此将扶贫标准从1393元增加到2650元, 提高了90.2%, 贫困人口从2010年的40.5万人增加到2011年的75.3万人, 占全省总人口的8.29%。尽管多年来海南省在脱贫工作进程上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与《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 (2011-2020年) 》 (以下简称《纲要》) 总体目标还有很大差距, 脱贫工作依然存在一些现实问题, 主要表现在:
(一) 贫困人口所在地区自主发展能力低
过去长期实行的救济式扶贫让海南贫困地区“习惯”等待国家援助资金, 靠上级财政拨款, 要扶贫资金, 而不是自力更生求发展, 自主发展能力低。2011年, 海南省五个国家贫困重点县 (市)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05251万元, 而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达699741万元, 支出是收入的6.65倍, 财政赤字达594490万元, 财政自给率平均只有15.04%, 同比海口市2011年财政自给率61.28%, 相差46.24个百分点。在财政自给率指标上, 财政自给率超过20%的县 (市) 只有五指山市, 为22.18%;临高县和保亭县两者财政自给率基本持平, 分别为17.25%和17.92%;白沙县的财政自给率最低, 仅为9.02%;排在倒数第二是琼中县, 为10.00%。贫困地区要从根本上摆脱贫困, 关键在于自主发展水平能力的不断提高。海南省贫困地区财政自给率的低下, 将拖累该地区公共产品供给、科教文卫、社会福利事业的向前发展, 从而无法真正摆脱贫困。
(二) 绝对贫困人口生存水平低下
在贫困程度的测算上, 恩格尔系数是一个区域内衡量居民生活水平高低的指标, 可以直观反映该区域贫困人口的生活质量, 是研究贫困问题不可缺少的重要数据。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的标准, 恩格尔系数在59%以上为贫困, 50-59%为温饱, 40-50%为小康, 30-40%为富裕, 低于30%为最富裕。以2010和2011年为例, 2010年海南省最低收入户、困难户和低收入户三者的食物支出和总支出之比为60.83%, 2011该数据为58.03%。纵向比较, 2011年海南省贫困户恩格尔系数为58.03%, 相较于2010年60.83%, 下降了2.8个百分点, 反映了海南省这两年尽管仍存在绝对贫困人口, 但在脱贫工作上还是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横向比较, 2010年和2011年海南省贫困户恩格尔系数分别为60.83%和58.03%, 均高于同年全国41.1%和40.4%的水平, 分别多出19.73个百分点和17.63个百分点, 说明海南省贫困户的生活水平落后于全国平均生活标准, 处于绝对贫困状态, 基本生活缺少保障, 生存受到一定威胁, 绝对贫困人口生存状况不容乐观。
(三) 贫困人口所在地区公共服务供给投入偏低
作为中国最大的经济特区, 海南省在经济、旅游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果有目共睹, 但是公共服务供给的脚步明显跟不上社会经济的发展。一段时期以来, 海南省各级政府片面追求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 在公共服务供给方面投入的经费明显偏低, 不符合科学发展观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要求。2011年海南省地方财政用于医疗卫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4.78%,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为8.70%, 此两项指标合计占财政支出比重为13.48%, 比人均国内生产总值3000-6000美元阶段国家31.4%的平均水平, 低了17.92%。社会保障与就业、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投入不足会使扶贫重点县 (市) 贫困人口生活水平难以提高, 生活质量难以保障。
二、海南省贫困人口因地制宜脱贫的对策
随着2009年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及《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 (2011-2020年) 》的发布, 海南省委省政府应抓住历史机遇, 根据海南省贫困人口脱贫中存在问题, 结合海南省发展实际, 选择新的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脱贫对策建议。
(一) 以资源优势促转变
针对当前海南省绝对贫困人口生存水平低下的问题, 海南省应整合贫困地区现有的资源优势, 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通过发展促使绝对贫困人口生活水平的根本转变。总的来看, 海南省贫困地区具备以下几个资源优势:一是土地和气候资源。海南省贫困县集中在中部五指山脉区域, 实有耕地面积17.07万公顷, 且海南省地处热带, 农田终年可以种植, 部分农作物可实现一年2至3次收获, 是我国发展热带高效农业的最佳地方。二是矿产资源。海南省目前探明矿种共有88种, 矿石产地320处, 大部分都分布在贫困地区。此外, 位于省级贫困重点县 (市) 东方市、以天然气产业为主的化工城已初具规模, 其资源可成为推动海南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三是交通便捷。海南省环岛高速公路1999年全线通行, 贯穿白沙、昌江、东方、乐东等6个国家、省重点县。另外, 粤海铁路的开通以及海口、三亚两座国际机场建设的不断完善, 都表明海南具备了较为完整的海、陆、空交通网络。只要充分认识、利用和发挥好这些自身资源优势, 必将带动海南省贫困地区经济发展, 从而提高贫困人口的生活水平。
(二) 集中扶贫资金着力综合开发
在资金使用上, 建议把各类扶贫资金集中起来, 按照资金使用的不同途径, 提高比例投入到贫困地区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发展、科技推广和卫生、文化等事业上。其次, 要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 负责统一协调各类扶贫资金的投放和使用, 保证重点扶贫项目的实施。同时, 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在下拨专项资金的使用上, 改革海南省原有的项目审批制度, 变上报审批为上报备案, 适当地给贫困地区更多的自主权, 从制度层面增加贫困群体获取生存和发展的机会, 扩大他们的选择面, 使其能够长期稳定地生活下去, 直至脱贫致富。最后, 海南省政府还应从反贫困的有效治理出发, 将脱贫工作重点放在关注和解决社会公平和政府转型问题, 努力实现公共服务的长效供给和安全保障。
(三) 与时俱进创新扶贫开发模式
随着2009年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 旅游业被确定为海南省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旅游扶贫在全省得到了重点发展。将国际旅游岛建设工程与脱贫工作有机结合, 以旅游开发为载体, 可以创造出以全行业旅游扶贫动员为特色的海南省旅游扶贫模式。其中, 2012年经国务院批准在海南省新设立的地级市行政机构三沙市, 可作为旅游扶贫的重点项目, 以海南省政府为主导, 合理编制三沙市海洋相关规划, 加强海洋环境保护, 结合三沙市自然资源特点, 从生态的角度, 以高端岛屿开发为理念, 走可持续发展的路线, 发挥海南省政府创新职能角色, 对三沙市旅游业的发展给予适度的政策扶持, 在财政补贴、银行信贷、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适度的优惠, 以旅游扶贫来拓展贫困人口的发展空间。
(四) 重视科技教育事业
脱贫工作还应重视海南省贫困地区科技教育事业, 加强人力资源建设。推进素质教育, 大力发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 进一步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成果, 逐年减少新文盲的数量, 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和人口素质。要建立健全科技推广服务体系, 转变机制, 稳定和壮大农业科技队伍, 开展科普教育和科技下乡服务活动, 传授农技知识, 推广实用技术, 形成多方面、多层次的科技培训体系, 指导广大农民获取农技知识, 真正掌握科学务农技术, 成为能工巧匠和生产经营的领头人。政府要正确引导剩余劳动力转移, 从事产品的储运、加工、销售及其他服务性行业, 采取积极措施, 鼓励各类人才参与贫困地区的开发建设。
综上所述, 海南省现阶段贫困是由多个问题合力形成的贫困恶性循环。要想解决当前问题, 必须对脱贫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有充分的认识, 以此为前提, 透过多种视野, 选择符合《纲要》要求的对策建议来解决上述问题。通过政策和具体项目的实施, 向反贫困目标迈进, 逐步缩小贫困地区与非贫困地区、贫困群体与非贫困群体之间的差距, 最终从量变积累成质变, 贫困现象得以消除, 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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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廖宇航.海南省城镇贫困现象初探[J].农村金融, 2012 (2) :76-79
[3]吴珏, 谢祥项, 范士陈.国际旅游岛背景下海南旅游扶贫策略研究[J].特区经济, 2011 (5) :156-157
[4]卫留成.关注光鲜数据后的贫困[J].决策探索 (上半月) , 2010 (7) :82
9.城乡贫困人口现状调查报告 篇九
按照市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扶助贫困群体,建设幸福延安”调研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县及时安排部署,由县委农工部牵头,扶贫、民政、街道办等部门参与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就我县贫困人口情况汇报如下:
一、贫困现状
xx位于延安市南部,属省级贫困县,总面积4182平方公里,辖8镇2乡 1个街道办事处3个社区服务中心、240个行政村,总人口1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1.2万人。2010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5497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5498元。
1、农村贫困现状
按照省定1600元的贫困标准,我县农村贫困人口约2.4万人,其中位于洛河峡谷及支流等重点区域19687人、贫困村数128个、辖320个自然村;按照市定1800元的贫困标准,我县农村贫困人口
2.6万人,其中位于洛河峡谷及支流等重点区域21090人,贫困村数128个、辖320个自然村;非重点贫困村中的贫困人口约4910人。
我县农村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在高塬沟壑、洛河峡谷及支流葫芦河等流域,这些地区生存条件较差,主导产业尚未形成,扶贫难度很大。我县农村贫困人口经济收入主要以种植业为主,占全部经济收入的90%以上,从事种植业的贫困人口约85%以上;养殖业占全部经济收入的2%、从事养殖业的贫困人口为5%;工资性收入占全部-1-
经济收入的7%,其中从事服务业的占3%,外出务工人员占7%。农村贫困人口中60岁以上占24%、45岁以上占48.3%、18岁以上占88.4%、16岁以上的89.3%.农村贫困人口中60岁以下高中及其以上学历占
5.7%、初中学历占38%、小学学历占37.3%、文盲19%。
农村贫困人口中享受养老保险8081人、低保7140人、救助10640人。2000年以来,移民搬迁35处、931户、4291人,脱贫2.152万人。
2、城市贫困现状
按照生活保障线标准,我县城镇“三无”人员166人;有一定劳动能力和不固定收入,但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贫困居民2665户6653口人,下岗职工370人,失业人员436人,零就业家庭46户,分别占贫困人口5.6%、6.6%、1.7%,因灾、因病生活困难的家庭292户,城镇贫困户中经营性收入26.5%,工资性收入73.5%。无住房户居民633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共有2005户,5240口人。
3、贫困主要原因
目前,我县城乡贫困因素很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农村贫困人口贫困原因:一是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条件差,主导产业尚未形成。我县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高塬沟壑、洛河峡谷及支流葫芦河等流域区域。这些地区资源缺乏、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恶劣,没有形成主导产业,有近30%的农户用水、吃粮、花钱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难,暖而复寒、饱而复饥的情况也较为严峻,刚刚脱贫不久的群体抗灾能力弱,稍有变故就可能重新返贫。二是贫困人口
多,整体素质差。贫困人口由于知识贫乏,文化水平低,现代科技意识、商品意识不强,自给自足思想严重,再加上大多体弱多病,劳动能力弱,外出务工受限,发展产业项目受限,创收门路非常有限。三是财政投入强度偏低,扶贫成效巩固较难。国家扶贫项目覆盖面偏小,资金投入较少,如今年连片开发的三个贫困村,每村100万元的资金量,50%用于贫困户的产业扶持,30%用于基础设施建设、20%用于村容村貌整治。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整治的资金只有50万元,只能用于贫困村最需要解决的问题,而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一年的扶贫结束了,扶贫成效并不明显,一旦没有了国家的支持,现有的成果将很快恢复原状,更难以巩固提高。
城镇贫困人口贫困原因:一是部分企业倒闭,下岗职工增加,并且这一群体大多年龄偏大,职业技能不符合社会需要,再就业难度大,无收入来源。二是城区失地农民,从业难,生活无来源。三是部分家庭因灾因病致使家庭负债,生活困难。
二、采取的主要政策措施
近年来,县委政府十分重视贫困人口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对城乡贫困人口扶贫优惠政策,大力实施扶贫开发,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大病救助等工作,使扶贫、居民生活保障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农村扶贫开发工作。2001-2010年,全县累计投入扶贫资金3793.08万元,共启动实施扶贫重点村72个,农村安全饮水9处,集雨窖灌3394眼;组织实施贫困人口搬迁931户4291人、危房改造78户355人;投放扶贫贴息贷款6390万元,建立互助资金协会11个,投入社会扶贫资金3146.84万元;组织培训转移输出贫困户
剩余劳动力1036人,农民实用技术培训4万多人次,这些有效地改善了贫困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全县贫困人口由2000年的2.63万人下降到 0.478万人(按1196元贫困标准)。二是城市居民生活保障工作,城镇居民截至目前共有2005户,5240口人纳入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占城镇人口的3.1%。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723.8万元,实现了困难居民保障全覆盖,做到了应保尽保。并积极开展了各项救助工作,临时救助126人,发放救助金41.8万元,大病救助121人,发放救助金72.2万元。积极组织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开展各种职业技术、家政培训,组织引导无业居民再就业。
三、意见和建议
1、加大财政投入,着力改善农村基础条件。自然条件差是我县贫困的一个重要原因,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工作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地区生存环境仍然是重中之重。政府在工作决策、安排资金项目时,首先要优先照顾到人的生存环境问题,要千方百计帮助贫困地区搞好基础设施规划,加快农业基本建设特别是农田水利、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水、电、路综合治理,不断优化农业生产条件,这是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基础。加快发展老区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逐步提高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和整体水平,这是实现农民增收的保证。同时,加大小额信贷、互助资金支持力度,重点解决贫困人口发展生产资金短缺问题。
2、实施移民扶贫,改善恶劣生存环境的人口居住条件。对那些自然资源匮乏、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极差、交通不便的贫困地区人口实施移民搬迁。按照市上统筹城乡发展要求,移民搬迁必须向县城、重点镇、社区集中,而我县重点镇、社区主要集中在塬面乡镇,而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川道乡镇,计划在洛河峡谷地带规划一些社区,把移民搬迁的重点向川道社区辐射。
3、加大对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和教育扶助的力度。加大对农业科技培训的投入,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使大多数贫困人口掌握一至二项实用技术和操作技能,为贫困农民发展生产和外出务工创造条件。对贫困农户子女就读全日制普通高校的,每学年给予一次性补助或提供助学贷款,以此进一步缓解低收入农户的子女教育费用压力,促使贫困家庭子女改变命运,真正解决低收入家庭的脱贫问题。
10.我国城镇贫困人口问题研究 篇十
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
为有效缓解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垫资压力和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按照《XX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市扶贫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河北省卫计委、扶贫办等15部门《关于推进健康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冀卫发〔2016〕33号)、沙河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沙字发〔2016〕15号)和《邢台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邢卫〔2017〕62号)等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减轻农村贫困大病患者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二、工作目标
组织对“健康扶贫管理数据库”里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和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和低保对象中,罹患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7种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上述7种疾病确定我院为定点医院,我院成立救治专家组,实行单病种质量控制,控制费用总额,加强质量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分病种、分批次对患有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进行集中救治。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医疗救治。
1.成立救治专家组。我院成立大病救治专家组(见附件),为我市每一位救治对象制定初步诊疗方案,明确疾病治疗方式和救治流程。
2.制定诊疗方案。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已发布的相关疾病诊疗指南规范和临床路径,结合我院实际,按照“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制订符合我院诊疗服务能力、具体细化的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优先选择基本医保目录内的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和药品、耗材等,严格控制医疗费用。
3.优化服务流程。建立疑难、重症病例会诊、远程会诊、转诊、巡诊机制,实施转诊备案管理,通过对口支援、巡回医疗、派驻治疗小组、远程会诊、转诊等方式开展救治。对于需要转诊的患者,严格按照分级诊疗转诊流程进行转诊。
4.加强质量控制。强化医疗质量安全意识,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开展单病种质量控制,按照相关病种临床路径要求,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
5.严格执行“一站式”结算。农村贫困大病患者在我院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设立绿色通道,积极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由各保险、救助经办管理机构直接向医疗机构支付相应费用,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付医疗费用,确保救治对象方便、快捷享受到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待遇。
(二)提高医疗保障救助水平
1.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住院报销比例。严格按照我市医保局规定,住院医疗费起付线降低50%,住院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90%,非转诊住院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30%。大病保险取消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起付线,封顶线提高到每人每年50万元。2.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对因患7种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在我院就医合规费用,经基本医保按政策报销后,合规医疗费用个人年自付超过1000元以上部分,医疗救助资金按70%的比例进行救助,累计限额不超过2万元。住院救助不设起付线,救助限额为7万元,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在累计限额内救助80%。经住院救助后,超出部分按90%比例救助,最高救助限额为20万元。对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住院救助比例和限额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3.发挥政策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健康扶贫商业保险等制度的衔接保障作用。对报销后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患者,要及时落实相关救助政策,并积极引导社会慈善资金予以帮助。
(三)加强信息管理。
我院安排专人负责,于每月5日前将我市罹患上述7种大病的贫困人口救治及救助信息报送至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及市卫生计生局、民政局和扶贫办。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7年8月8日-2017年8月31日)。根据各病种诊疗指南和临床路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诊疗计划,组建专项救治专家组,针对救治对象制定具体诊疗方案,为集中救治工作做好准备。
(二)实施阶段(2017年9月-2018年10月)。优化服务流程,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便捷医疗服务,保障医疗救治质量,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切实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治经济负担。
(三)评估阶段(2018年11月-2018年12月)。11月15日前为我院自查自纠阶段,医务科联合医保科、财务科对上述7种大病进行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整改。待市卫生计生局对专项救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是推进并落实健康扶贫工程的重要内容,是实施精准扶贫、确保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的重要举措。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细化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
(二)强化协作,落实责任。各科室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做好救治工作,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做好救治工作台账和数据信息的动态管理。医务科将7大病种纳入临床路径管理,药剂科检查基药使用情况,保障基药供应,医保科督导其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并做好救治工作台账和数据信息动态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沟通。
(三)广泛宣传,总结提高。办公室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通过院内公众号、微信群、院内显示屏、宣传栏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有关政策。科室护士要做好宣教,使患者及家属了解国家政策,缓解住院垫资压力,减轻心理负担。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推广典型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和引导作用。
11.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工作情况汇报 篇十一
一、领导重视,全面部署
为做好此次关于全镇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全面核查工作。我镇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于3月2日召开朵什镇20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全面核查安排部署会,要求各村,各驻村工作队及双联单位抓紧时间组织人手进村入户进行核查,明确工作时间节点,切实把贫困户的家底盘清,把真正贫困的群众纳入扶贫系统,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
二、积极行动,进展情况
我镇根据文件精神积极制定《朵什镇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全面核查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我镇包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双联干部和村“两委”人员根据核查内容对全镇10个行政村全部农户进行了入户调查摸底,情况如下:
(一)对未纳入建档立卡的农户情况核查。全镇通过入户摸底大排查,针对收入处在贫困线边缘,住危房、患大病等农村低收入家庭,尤其是由于种种原因农户未提出申请或在民主评议时没有纳入扶持范围的,为主要考虑对象,逐户调查摸底,通过村上开会确定,我镇没有新纳入建档立卡的农户。
(二)对20xx年、20xx年脱贫户情况核查。帮扶责任人对我镇所联系的20xx年、20xx年脱贫户严格按照《甘肃省贫困退出验收办法》的贫困户脱贫标准,核查脱贫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及“两不愁、三保障”是否达到脱贫标准,是否按照“七个一批”的脱贫路径,落实了帮扶措施,是否存在“数字脱贫”、勉强脱贫,是否存在群众有疑问、不认可、“被脱贫”现象等内容,我镇并未发现不符合脱贫标准的脱贫户。
(三)对不符合建档立卡标准的农户情况核查。我镇包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双联干部按照文件精神,主要针对富裕户纳入扶持对象,基层干部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等问题,将不符合识别标准进入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主要包括拥有消费型小轿车、出资办企业或持有企业股份、拥有商品住房或商铺、有财政供养人员四类情况)进行逐户调查摸底。同时接到国家审计署驻兰特派办反馈我镇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存在1条不符合贫困人口认定标准疑点数据问题,石沟村村民张x云,身份证号6xx8,于20xx年8月14日入股甘肃羊皮筏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核查,张学云为我镇石沟村张文森之子,为2017年预脱贫户,张学云现就职于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兰州办事处,注册甘肃羊皮筏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同事魏龙庭借用张学云身份证注册,该公司只注册了名称,注册资金为同事房产证抵押,张学云未投入资金,且公司无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无资金运作。此与反馈不符,不属实。我镇精准扶贫户符合建档立卡标准,压减后剩余贫困户没有不符合识别标准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四)对各类档案资料是否齐全情况核查。镇扶贫工作站于2017年3月6日至10日对我镇10个村进行督查。采取到村委会检查资料和入户的方式进行,对 “853”挂图作业、各类文件归类、精准扶贫工作相关文件资料等进行查看,档案资料和国家扶贫开发信息业务管理子系统的相关数据及建档立卡数据信息与行业部门数据、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随后进行入户,询问户内基本情况、帮扶责任人是否入户、对扶贫政策是否知晓,并查看资料袋内资料是否齐全。从督查情况看,我镇各村对精准扶贫工作较为重视、工作扎实、落实到位,但个别村也存在数据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影响了全镇的精准扶贫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2.我国人口问题与可持续发展综述 篇十二
【摘要】人口问题是制约我国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也是我国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关键性障碍。在对我国人口问题成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探讨人口问题的种种表现,进而阐述我国在人口问题上采取的解决办法。说明重新审视并处理好人与自然的矛盾,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理性选择。
关键字:中国人口问题、可持续发展、计划生育
前言
我国人口问题十分严重 ,人口因素很难自发地与社会其他要素相适应 ,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全面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 ,解决了生育率与死亡率不对称性的矛盾 ,解决了物质资料再生产与人类自身再生产不平衡性的矛盾 ,解决了家庭生育计划与社会适度人口不一致性的矛盾 ,促进了人口因素与其他社会因素的协调与可持续性发展。但是由于计划生育的实施也带来了不少的问题,比如性别比例的严重不对等和老龄化等一系列的问题。近年来,学者和专家针对这个问题作了不少的研究和讨论。
人口安全是一种新的国家安全观。2003 年6 月12 日,在中国人口学会和中国人民大学口发展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人口、社会与SARS”学术研讨会上,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张维庆在《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报告中明确提出:“不仅要关注国家经济安全、军事安全、信息安全,而且还要更加关注人口安全”,这是中国学者和中国政府率先提出“人口安全”这一概念,也升华了人们对人口问题的认识。
“ 适度人口 ” 即“最优人口 ” ,指既未“过剩 ”也非“ 不足 ” 的“ 最理想 ” 的人口规模和人口增长率。一国(或地区)这样的人口规模和人口增长率 ,可以使该国(或该地区)获得最大(或最优的)经济利益和社会福利。
影响我国人口迅速增长的原因:
在我国建国初期为什么我国的人口会增长的如此迅速,学者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综合起来可以分为传统观念因素和现代政策因素。
传统观念因素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耕文化在我们的思想上已经根深蒂固,尤其是一个靠精耕细作的农业大国,多一个人是相当与多一份劳动力,而其中的支出无非是多一双筷子而已。因此产生了人多办事好的传统。
同时,在古老的中国,小农经济与宗族制度联姻,孕育出传统的中国文化――儒家文化。儒家文化是一个庞大的体系。生育文化是其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中国封建社会是一个 “家天下” 的社会, 皇权依赖于族权,国法得意于家法,统治奉行 “独尊” 的儒学, 在 “治国” ,“齐家”两方面都与生育文化密切相关。用孟子的话说: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 这样, 孝也就是 “传宗接代” , 传宗接代, 无子不孝的伦理道德,千百年来形成了人们生育观念的思维定势,已不再是迫于社会群体规范成为个体的自觉要求, 这种生育观为中国人口迅速增长提供了伦理道德基础。
现代政策因素
在现代政策方面影响我国人口快速增长的因素主要有以下三点:第一, 我国建国初期实施按人头分配粮食住房和补贴的政策, 同时人工流产和绝育受到谴责和禁止;第二, 50年代末期马寅初人口理论受到严厉批判, 从此, 人们对人口控制谈虎色变, 噤苦寒蝉;第三, 60年代盛行 “人手论” 径直鼓励人口迅速增加,在 ‘大跃进’ 运动中,人口多被说成是好事。人口越多, 手也越多, 便越可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第四,“文化大革命” 中无政府主义盛行, 人口增速失控, 从1965—— —1970年连续5年创平均增长2.6%的记录。人多给我们带来的挑战
首先是人口流动和分布的挑战。人口数量问题一直是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但目前的问题并非如何进一步降低生育水平,而是如何让已经生活在国土面积上的人口拥有更好的生活。人口流动和城镇化是改善人们生活水平的最直接的方式。事实上,我国正在经历着世界上最为迅速的城镇化过程,目前城镇化率为 43 %, 今后 20-30年时间内还将有超
过 5亿的人口从农村转移到城镇。农村人口向城镇地区转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无法阻止的历史潮流, 但我国目前城镇的公共服务体系并没有为农村人口进城做好准备,同时,农村也没有充分考虑到大量青壮年劳动力进城之后对新农村建设所带来的挑战。因此, 人口的流动和重新分布是关系中国今后发展的重大问题,国家应该从战略的角度加以考虑和解决。
其次是提高人口素质的挑战。我国人口素质有了极大的提高,但与世界上发达国家相比,人口素质的差距仍然很大,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落后至少 4年。目前, 我国每年约有 20-30万肉眼可见先天畸形儿出生,各种不健康人群规模巨大,心理和精神性疾患明显增加,地方病患者达 6000万人左右, 智力残疾人达 544万人。2000年 15岁以上人口受教育年限只有 7.85年,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仅为 4.63%。农村劳动年龄人口中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比例高达 47.6 %。重学历教育轻劳动技能培训问题突出。很显然, 我国的人口素质难以满足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的要求, 人口素质低已经严重影响到社会的文明与和谐和国家的综合竞争能力。
第三是人口加速老龄化的挑战。中国目前虽然还不是世界上最严重的人口老龄化国家, 但老龄化的速度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快的国家之一。预计到 2017年, 中国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将超过 10 %, 达到 10.42 %;2025年达到 13.59 %;2030年达到 16.59 %;2035年会 20.13 %%。人口加速老龄化会降低生产性人口比例,加大消费性人口比重,增大劳动力成本,降低储蓄率, 并进而影响到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
第四是劳动年龄人口就业的挑战。我国劳动年龄人口的增长速度已经减缓,但目前仍然处在劳动年龄人口最为丰富的时期。考虑到城镇化的影响之后,我国目前仍然需要每年为近2000万左右的城镇新增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到 2010年,我国劳动力总量将达到 8.3亿人, 城镇新增劳动力供给 5000万人,但就业岗位预计只能新增 4000万个左右,劳动力供给大于需求的缺口将继续存在。同时, 劳动力供需之间的不匹配现象日益突出, 一方面是对生产性人员的巨大需求无法得到及时的满足, 另一方面则是高校大学毕业生越来越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结构性失业问题不断加剧。日益加剧的结构性就业矛盾不仅是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而且也对经济的持续增长带来严峻挑战。
第五是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挑战。自 20世纪 80年代以来,大多数省区的出生婴儿性别比一直居高不下, 2009年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高达119.45。造成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主要原因是人工选择性别的结果。持续升高的出生人口性别比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必然会对将来的婚姻和家庭形成严重冲击,进而影响到社会的稳定。要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 关键是要逐渐改变人们对男孩的性别偏好,消除性别不平等,提高妇女的地位。
计划生育——人口问题的良药?
一、政策成果
中国人口出生率在 1970年为 33.43, 2002年下降到12.86;自然增长率在 1970年为 25.83, 2002年下降到 6.45; 妇女总和生育率在 1971年为 5.4 ,2000年人口普查得到的妇女总和生育率只有 1.22。尽管人们普遍认为低年龄组人口的漏报可能使这一数字低估了实际的生育水平,但考虑到漏报因素后,2000年的总和生育水平也不可能超过 1.8。
二、政策的负面影响
由以上可以看出计划生育政策为我国的人口控制作出了非常大的贡献,但是在政策实施30年后的今天,我们也不难发现由于计划生育政策而产生的一系列的问题。尤其是独生子女的问题。
(一)独生子女政策及其现状
学术界也广泛展开对独生子女现象的不同领域、不同程度的研究:风笑天教授曾根据统计数据把我国独生子女人口的发展经历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979 年到1984年,这六年是独生子女人口增加最快的时期,年均增加独生子女约440 万,1979 年时为610 万,1984 已达2817 万;第二阶段从1985 年到1989 年,这五年是独生子女人口增加最慢的时期,年均增加独生子女仅为150 万左右,远远低于前一阶段;第三阶段是从1990 年到1994 年,这五年年均增加独生子女约220 万;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翟振武教授指出,未来的家庭将是倒置的金字塔型。截止到1995年,我国累计独生子女数达到8000 万人;到1997,累计独生子女数达到8800 万。城市多一点,农村少一点。今后,中国没有兄弟姐妹的独生子女人群会越来越多。按照中国现行的独生子女政策,未来的中国城市会形成相当多的“421”家庭:四个老人,一对父母,一个子女。
(二)独生子女比例过高给人口安全带来的隐患
中国疾病监测和伤害流行病学调查指出,全国每年大约四千万中小学生遭受各种意外伤害,因意外伤害造成的儿童死亡占儿童死亡总量的26.1%,并且这一数字在以每年7%
~10%的速度上升;翟振武根据1990 年的全国生命表推算认为全国独生子女家庭中至少有432 万家庭的孩子在25 岁之前夭折,有968 万家庭的孩子在55 岁之前死亡;桂世勋教授认为至少有8%~9%的独生子女在55 岁之前因患病或其他原因非正常死亡; 个人建议与意见
虽然计划生育政策在我国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同时也给我们的社会的健康发展带来了一下负面的影响,要实现可持续发展,那么我们就必须让这些滞后的因素尽量保持在可控制的范围之内,那么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做一些什么是来控制或者弥补它产生的负面影响呢?
第一,人口政策要遵循人口发展规律。任何政策都应遵循客观规律,人口政策也不例外。我们在制订人口政策时,既要考虑人口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也要考虑人口自身的协调发展,使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的人口结构合理,比例协调。年代实行的“一孩化” 政策,不仅没有达到进一步控制人口增长的目标,而且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人口结构的不协调。作为一个人口高速增长的国家,要在短时期内扭转这种趋势,必须考虑人口增长的惯性,考虑国民的可承受能力,使之 “软着陆” 才是最佳选择。
第二,人口政策要与社会、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我们在制订人口政策时,首先应关注所有人的全面发展,在此基础上正确处理人口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人口与社会发展的关系、人口与资源发展的关系、人口与环境发展的关系。但是,我国 年代以来实行的人口政策,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只有人口生育政策的内容,没有人口与社会、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要求。人口政策的这一缺陷,给随后出现的生育以外的人口问题的解决带来了困难。
第三,人口政策要有科学的人口理论为指导。没有科学的理论,就没有科学的政策,就没有科学的行动。在我国,人口理论的研究受政策的影响较大,在理论与政策的关系上,不是政策依据理论来制订,而是理论为现行政策服务,为现行政策找根据。独立的、理性的理论研究和思考较少。马寅初的 《新人口论》 受批判以后的很长一段时期,人口理论从社会科学的研究领域销声匿迹,很少有人研究或发表人口理论的文章。马寅初和《新人口论》平反后,人口理论研究得以繁荣,但又基本上形成了一边倒的倾向,不同的声音很少。有的文章脱离中国的历史和现实,不负责地宣称中国的适度人口是 9亿,甚至 6亿,好像中
国的人口问题就是控制生育问题,而且越少越好。— 年间实际工作中出现的 “一孩化” 政策,与这种理论氛围不无关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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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金小桃、周海炜,“治理理论视角下的新时期人口问题综合治理”,《人口学刊》2007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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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王国强,“关于完善我国人口政策的思考”,《人口与计划生育》2005年1月 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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