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贵阳住房公积金

2025-01-24

操作贵阳住房公积金(共5篇)(共5篇)

1.操作贵阳住房公积金 篇一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1年工作总结

2011年,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住建厅的指导下,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与市政府签订的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措施抓落实,促进了各项业务的快速发展,通过中心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前三个季度住房公积金的各项业务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2011年1-10月各项业务目标完成情况

1、归集住房公积金22.55亿元。截止到10月31日,归集住房公积金达22.55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25%,比去年同期增长达32%。

2、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1.35亿元。截止到10月31日,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1.35亿元。完成目标任务103%,比去年同期增长11%。

3、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10.4亿元。截止到10月31日,提取金额10.4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4%,比去年同期增长22%。

4、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逾期率为0.07‰。10月末中心个贷逾期率为0.07‰,远远低于国家控制的标准。

5、住房公积金的沉淀资金的运用率可达90%以上。截止到10月31日,中心国债余额0.3亿元,住房公积金定期组合存款5.5亿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55亿元,住房公积金的资金运用率达84%。

二、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不断推出新举措,切实做到便民利民

1、推出《贵阳市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担保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为今后提高贷款发放效率,规范房开企业管理,有效防范风险提供了制度保证。目前已与25个楼盘签订了相关协议。至10月31日,共受理申请571户,金额14548万元,已发放494户,金额12537.8万元。从受理到放款所需时间平均在15个工作日左右,大大缩短了办结时限。

2、经二届四次管委会审议,通过了《贵阳市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的暂行规定》,为进一步扩大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面和受益面,有效支持我市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等个人解决住房问题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目前,此三类人员已经可以开始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

3、积极推出“商转公”业务,让更多的职工受益。自去年10月以来央行已经连续五次提高了住房贷款基准利率以来,商业贷款利率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差逐步扩大,这样,原来办理了商业贷款的职工的贷款利息支出大幅增加,还款压力变大,为缓解职工的还贷压力,从8月22日起中心突破原有的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仅限现房的限制,将条件放宽至期房均可办理此项业务。通过“商转公”,职工可大大降低利息支出,让职工能够充分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惠。

(二)建立地方性立法,加大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力度

今年,中心与市法制局联手,起草了《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经二届四次管委会讨论、9月19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目前,该办法已获准通过,从2011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的制定,对于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如“个人缴存者”(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以及自由职业者)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问题、对于加强对脱缴、欠缴单位的制约与强制性、对职工伪造证件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强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执法地位,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和诉求渠道及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力度等都将起到极大的推进作用。

(三)规范完善信贷政策,个人贷款业务稳中有升

2011年,由于国家加大了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个人住房贷款的政策要求,规范和完善贷款有关政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实现稳中有升的平稳态势。一年来,中心在结合贵阳实际并借鉴银行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要求,调整完善相关信贷政策,主要是调整了贷款额度、二套房贷政策、住房套数认定等具体执行口径作了调整和明确,同时加强了对委贷银行和中心员工的政策学习培训,积极引导媒体正面对政策调整进行宣传,从而确保了政策的有效衔接和平稳过渡。

(四)加强资金运营管理,确保资金保值增值。

2010年,中心增值收益达1.13亿元。今年,由于国家连续调整了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导致今年的增值收益有大幅减少。针对这一情况,中心积极应对,一是采取拓宽贷款品种、加大贷款发放力度的方式,二是采取将沉淀资金及时转存定期存款,提高资金使用率的方式,预计中心今年的增值收益能顺利完成与市政府签订的目标任务。

(五)创新对外服务方式,服务品质明显提高。

1、推出政务公开新举措,采用邮寄方式向职工发放对账单。2011年元月,首次向全市20余万职工发放了《新年贺卡暨对账单》,不仅向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送去新年的祝福,更重要的是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明确告知职工。7月中旬,中心改变以往由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到中心领取对账单的形式,而改为以邮递的方式发送到单位及个人手中。此项举措,既扩大了职工的知情权,增加了我们工作的透明度,便于广大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监督,也极大地方便了单位与职工。

2、加快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的推广与办理。2010年底,中心推出了网上业务,即单位及职工可以在网上办理实时查询及住房公积金业务预申请业务。今年,中心加大了对此项业务的推广与应用,进一步拓展了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方式方法,提高了我中心网络服务平台的服务质量,提升了我们的服务水平。当前已有7.4万个用户使用过此系统,其中单位用户2722个,个人用户7.15万,网上申请业务1567笔。

(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影响力

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和受益面,切实维护职工的住房保障权益,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市政府“让制度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的要求,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为契机,中心认真制定了开展住房公积金制度宣传活动方案,并于11月起,采取新闻媒体集中、立体式报道的方式酝酿宣传氛围,加大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宣传力度。截止11月15日,已播出电视栏目4期、电视采访3 次,参与广播电台播出节目3期,发布政策消息13篇;共有新华网、人民网、网易、搜狐等40余家网络媒体转发了有关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消息共100余条。下一步,中心还将通过开展上街宣传、参与热线节目、手机短信宣传、公积金政策进企业进社区、政策培训等多种宣传活动,努力将公积金政策普及到千家万户,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知晓率。

(七)加强机构队伍建设,管理服务效能不断提高。

1、加强对干部队伍的培训力度。2011年,中心加大了对职工的培训力度,主要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培训,中心先后派出一名县级干部参加市委党校的县干班学习,两名后备干部参加青干班学习、两名科级干部参加新任科级干部培训班、6名干部参加执行力培训班、5名职工参加公务员初任培训学习,从而达到逐步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的目的。二是对业务技能的培训。一方面中心不定期组织对职工进行新政策、新产品的培训与学习,提高对政策的把握与熟悉程度,另一方面也分期分批地安排职工到外地或其它单位去学习考察,今年就先后安排了五批人员前往外地学习考察,以努力提高我们的管理水平及服务水平。

2、加大干部职工轮岗力度。2011年元月,中心对全体干部进行了交流轮岗安排,既有从机关处室到管理部的,也有从管理部到机关处室的,形成了业务岗位和管理岗位的互换,共涉及中层及一般职工、临聘人员28人。至此,中心自2008年成立管理部以来,仅正式职工中就有57名干部职工进行了轮岗交流,共占中心总人数的72%。

3、加强对委托银行的考核,提高协作能力

自2009年12月,中心下发了《贵阳市住房公积金金融委托业务考核办法(试行)》,提出对各住房公积金金融委托业务进行考核。今年,按照文件要求首次对各家银行2010的住房公积金委托业务进行了考核。通过考核,梳理出了在公积金业务办理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一步理顺了与委托银行的关系,强化了对各协作银行从事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人员的管理,对于简化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服务质量提供了保证。

(八)搞好党建工作,提升中心的凝聚力与向心力

根据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中心以 “我是共产党员、我为贵阳增光、我为职工多服务”、“创百佳效能处室、争百优服务标兵”增比竞赛活动及中心“流动红旗窗口”及“服务标兵”评比为抓手,以“转变作风大帮促、服务基层先锋行”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三个建设年”及“四帮四促”活动。同时,为隆重庆祝建党90年周年,中心还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活动庆祝党的生日,如积极参加省建设厅组织的文艺汇演,召开中心庆祝建党90周年纪念暨创先争优表彰活动,对评为先进基层党支部及优秀党员进行表彰等,以弘扬党的优良传统,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爱国爱党热情。今年“七一”,中心机关党总支被评为省级“五好”基层党组织,中心机关党支部被评为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中心城区管理部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百佳效能处室,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王淑晶同志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中心城区管理部副主任刘畅同志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党员及百佳服务标兵。

这些活动的开展,极大地激发了职工比学赶超的工作热情,增强了中心的凝聚力与向心力,塑造了中心团结协作、积极向上的健康良好形象。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在今年的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也看到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信息化建设已逐渐不能适应目前的业务发展需要;二与相关部门间的协作联动性不足;三是宣传工作还要进一步加强等等。

2.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实例 篇二

2009-03-25

简介: 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实例在购房散户时代到来时,银行按揭与公积金贷款是大多数买房人首选的购房资金来源,于是经常遇到一些买房人询问住房公积金如何办理,手续是否繁琐?日前,记者亲历了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实例

在购房散户时代到来时,银行按揭与公积金贷款是大多数买房人首选的购房资金来源,于是经常遇到一些买房人询问住房公积金如何办理,手续是否繁琐?日前,记者亲历了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整个过程,其实,公积金贷款较之以前在程序上又简化了许多,在半个月的时间内,记者顺利地办完了所有手续,希望这一过程能给购房人一些帮助。

第1步 首先签订预售合同

我在东四环附近某项目房产选定了一套总价30万元的商品房。开发商要求首付10%,于是相约次日带齐钱和其他有关材料签合同。回家后和家人商量好用公积金贷款27万20年。6月16日(星期五)带着三万块钱和身份证、户口本前去开发商处。首先研读了《北京市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双方签字后,交三万块钱换来一张预付房款发票,身份证和户口本由售楼小姐复印并留下复印件。《预售契约》共四套,分两正两副,因为都要留下由开发商去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预售登记。所以先给了我一套复印件,约好下次来时就可以拿去一套做完预售登记的正本了。临去的时候忽然想起报纸上曾经看过一篇关于买房上保险的文章,就问售楼小姐开发商是否给我做担保,售楼小姐出去请示了一下经理,不一会儿回来说可以,我于是满意而去。

第2步 公积金贷款需要担保

6月19日(星期一)一大早就给单位负责公积金的同事打了个电话,得知我们单位的公积金贷款必须到位于方庄芳城园三区18号楼的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归集部去办,同事还提醒我这段时间身份证和户口本最好随时带在身上,并且多复印几份,以备不时之需,我听后点头照办。

下午寻到了公积金中心,先领了四份《借款申请表》和两份《收入及公积金交存证明》,然后公积金中心的工作人员审核了我的身份证、户口本和《预售契约》,问我有没有担保,我说开发商答应给我做担保,工作人员指出口说无凭,必须得找开发商写一个书面的担保证明。我一想也对,于是返回开发商处,还好负责人在,预售登记也做完了,他就给我写了一个证明,大概意思就是开发商愿意给我做担保。然后盖上了开发商的章。他把《证明》和一套《预售契约》的正本原件给我,还另外给了我一堆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书复印件、审计过的会计报表、连续两年的年报和近期的月报表,说是银行审核需要,就省得再跑一回了。回家后仔细研究了《借款申请表》和《收入及公积金交存证明》,把能填的先填上了。

第3步 公积金贷款要办抵押评估

6月20日(星期二)上午我找到单位同事,询问了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帐号,我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编号、我的上月末交存公积金余额以及我的月公积金交存额等相关材料,补填在了那两份表上,然后拿着其中的《收入及公积金交存证明》去人事处盖了章。

下午带着填好并盖完章的两份表以及前天开发商开的担保证明以及身份证、户口本、《预售契约》来到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审核完毕,给我开了一份《抵押物评估通知单》,让我到隔壁仅6步之遥的康正房地产评估事务所去办评估。进了康正,评估员留下了《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并指导我现场填了一张《评估调查表》,然后留存了《预售契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通知我6月27日带2500块钱来取结果。

第4步 去银行办理借款

6月27日(星期二)上午去康正交了钱取了一式三份评估报告,再拿上身份证、户口本、《借款申请表》、《收入及公积金交存证明》、《担保意向证明》、《预售契约》原件等相关材料转身回到公积金中心接受复审。工作人员复审合格后把材料退还给我,另外给我开了一张《调查通知单》,然后指定我去旁边的工商银行方庄支行住房业务科办贷款,两分钟后我就已经出现在银行里了。住房业务科的同志热情地接待了我,我把所需的材料(计有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两份;《预售契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评估报告》原件两份;《借款申请表》四份;《收入及公积金交存证明》两份;《调查通知单》一份)连同当初开发商给我的一堆年报、月报一古脑儿地交给了业务科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很快就看完材料并给了我五份《收押合同》、五份《借款合同》和两份《委托转账还款授权书》,并指定我到楼上的分理处开一个活期存折。

下午先把所有的《借款合同》和《收押合同》填好然后找开发商盖章,接着开了一个活期存折并把存折帐号填在《委托转帐还款授权书》及《借款合同》上,然后下到住房业务科把《收押合同》、《借款合同》和《委托转帐还款授权书》一并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让我回去等通知,说很快就可以放款了。

6月30日(星期五)上午接到银行电话,通知款已经放了,让我一个月后选一个星期四去银行取合同,并提醒我别忘了往存折里存足够的钱,银行每月定期转走。

第5步 办完所有手续别忘了拿正式合同

7月3日(星期一)上午赶到开发商处,他确认银行已经把钱划入了他的帐号。我把当初他给我开的三万元预付房款的发票给他,他给我开了一张总房款的房屋买卖发票。最后的“战利品”应该是:《收押合同》一份、《借款合同》一份、《借款申请表》一份(以上材料一个月后去银行取走)、《北京市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正本原件一套、正式的房屋买卖发票一套。公积金贷款就此基本搞定,就等拿钥匙了。

怎么样,挺简单的吧,很多事情看似麻烦,其实真做起来还是很顺畅的。需要说明的有几点:①您的档案如在人才交流中心,那么文中的《收入及公积金交存证明》除了要盖人事部门的章,还要盖人才交流中心的章。②您买的要是经济适用房,那就更简单了,都不用做评估,公积金中心直接给您开出《调查通知单》奔银行就行了。③您的开发商要是不给您做担保,甚至您找不到任何担保单位,您就还得去保险公司买一份财产险,保险公司在公积金中心设有代理点,所以也不费事。

3.黄石市住房公积金操作指南 篇三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公司从2008年8月开始建立公积金账户,目前每月缴存100元,其中公司缴存50元,员工个人缴存50元,公司和个人缴存部分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归员工个人所有。员工可登陆黄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输入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000000)查询公积金余额情况(因从公司将款项转入公积金中心到公积金将款项分配到个人账户需要较长一段时间,所以在网站上查询的余额与实际的会有一些出入),为帮助员工全面了解公积金相关知识,现将相关法规及操作流程介绍如下:

第一部分:公积金贷款

一、贷款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公民,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在职职工。

二、借款人基本条件

1、具有黄石市(包括大冶市、阳新县)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件;

2、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建、修住房合同(或协议)或自建大修住房批准文件;

4、所购、建、修住房的首期付款或自有资金不低于全部价款的30%或50%;

5、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房屋保险或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人或受托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个人贷款必备材料

借款人根据要求将填写好的《黄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连同以下证明材料交黄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部门: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及婚姻状况证明(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2、借款人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经济收入证明及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证明(提供原件)。

3、购买住房的,应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自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必须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购买住房的须提供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二手住房评估价的50%)的首期付款发票或收据,自建、大修住房的自有资金不低于50%(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5、抵(质)押物清单,所购房屋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有具备评估资质部门出具的抵押估价证明。

6、保证人同意提供借款担保的书面文件及资信证明。

7、贷款人及受托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经办人员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及证明材料进行核对,复印件与复件相符的在复印件上加盖“此件与原件相符”印章并由借款人签名并加盖手印,确证复印件的真实性,原件退还借款人。借款人应与经办人当面在《黄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上签名、加盖手印。

四、申请贷款贴息对象与条件以及申请材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对象为已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的自住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成员为3人及以下家庭低于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4人及以上家庭低于120平方米(含120平方米);且在本市无其他自有产权的房屋。

2、借款人在申请贴息前已按借款合同约定正常还贷1年以上,未发生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未按时归还贷款本息行为。

3、借款人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或借款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患有重大疾病(有医保除外)或者家庭遇其它重大突发事件造成还款确有困难的。

4、借款人或配偶在申请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

5、借款人在申请日前应当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但发生下列情况的除外:

(1)借款人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重新就业的;

(2)借款人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正常退休手续的。贴息申请所需材料:

1、由借款人填写并经家庭有收入成员工作单位审核盖章的《黄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审批表》;家庭成员无工作单位或无收入来源的,由所居住社区或街道审核盖章。

2、借款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证明。

3、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期房需出具《房屋确权证》、不动产发票。

4、授权银行按月扣划贷款本息的卡折。

5、借款人或家庭成员在申请时未重新就业的,需提供《失业证》或《再就业优惠证》;已办理退休的,需提供《退休证》。

6、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证明书、低保户出具低保证明。

7、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二部分:公积金提取

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及所需材料

1、当年购买自住住房需提供材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审批表》、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二手房为房屋买卖契约)、转让(销售)不动产无形资产发票(二手房为付款凭条)、契税缴税发票、房屋产权证(已在商业银行按揭的提供有效他项权利证明);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提供材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审批表》、身份证、户口本、市(县、区)级规划建设用地许可证、土地使用证、规划建设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竣工报告、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3、离休、退休需提供材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审批表》(或单位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离(退)休证或具有效力的离(退)休证明文件;

4、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需提供材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审批表》、身份证、户口本、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所在社区末就业证明(或失业证),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或《伤残等级证》;

5、出境定居需提供材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审批表》、身份证、户口本、职工护照、外国领事馆届留签证、公安机关出具的出境登记卡;

6、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需提供材料:《住房公积金提前还贷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身份证、还款凭证;

7、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需提供材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审批表》、身份证、户口本、夫妻双方单位(社区)住房状况证明、缴租发票、房屋租赁证及夫妻双方工资收入证明;

8、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需提供材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审批表》、身份证、户口本、《黄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存折或银行卡存取明细、社区证明;

9、职工死亡需提供材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审批表》(或单位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身份关系证明、医学死亡证明或殡仪馆火化证明。

10、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外地户口、本地农村户口、本地城镇户口年满45周岁)需提供材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审批表》、身份证、户口本、单位接触(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

说明:以上除《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审批表》外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1份),《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审批表》可在人力资源部领取,另公积金提取需职工本人(特殊情况除外)前去办理,不能代办,因款项分配到个人账户需要较长一段时间,所以公积金提取需要延后两至三个月办理。

第三部分:公积金转移

一、调入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建立手续后,新工作地的管理中心向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出具新账户证明及个人要求转账的申请(接收函)。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向调出单位核实后,办理变更登记和账户转移手续;原账户已经封存的,可直接办理转移手续;

二、账户转移原则上采取转账方式,不能转账的,也可以电汇或者信汇到新工作地的管理中心;调入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可将职工账户暂时封存。

三、需提供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新单位开户证明、新单位接收函。

黄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黄石市杭州路52号(青少年宫车站),电话6367500、6366100

4.操作贵阳住房公积金 篇四

一、申办条件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开户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二、办理程序

1.单位登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2.点击“申报人员”,选择“单位用户”注册,注册并激活账号;

3.申报用户登录,承办单位选择“国土局”,事项名称选择“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

4.点击“我要申报”,准确填写单位名称和电话;

5.点击“填写表单”,按规定填写《厦门市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申请表》,提交后获得申报号码;

6.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办结;

7.申报用户登录,点击“申报查询”,在“查看”下点击“办结发文”,用A4纸横向打印《厦门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银行开立账户需提供的其它材料(请向开户银行咨询),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三、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单位新增职工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申请单位持《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经单位盖章)直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

5.操作贵阳住房公积金 篇五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0年10月

前 言

杭州住房公积金网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对外开放,系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为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高新(滨江)管理部]和铁路分中心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公积金网上对账、政策指南、政务信息公开等内容,亦是广大缴存客户办理网上对账、网上业务及其他操作的网络平台。网络正在成为公积金中心向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服务以及公众及时、方便地获取公积金信息的重要渠道。

为了向单位客户提供更优质便捷的服务,我中心于2009年年底开始研发杭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业务系统),经过半年多时间的开发测试,定于2010年10月底正式对外推出。网上业务系统主要包括职工登记、减少、补缴、调整等业务功能,通过该系统,单位足不出户就能为职工申报办理相关缴存业务。希望网上业务系统的开通,能够给客户办理公积金业务提供更多的方便,同时欢迎广大单位和职工提出宝贵的意见与建议,让我们的公积金网上业务更好地于服务大家。

目 录

一、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系统介绍...............................................................................1

(一)网上业务系统简介...........................................................................................................1

(二)网上业务办理时间...........................................................................................................1

(三)网上业务申请流程...........................................................................................................1

二、系统安装...........................................................................................................................2

(一)获取网上业务系统安装程序...........................................................................................2

(二)准备好程序安装的系统环境...........................................................................................2

(三)安装网上业务系统和建行网银外联平台.......................................................................2

三、系统登录...........................................................................................................................2

(一)启动外联平台...................................................................................................................2

(二)启动网上业务系统...........................................................................................................5

四、系统简介...........................................................................................................................5

(一)主界面...............................................................................................................................5

(二)相关功能简介...................................................................................................................6

五、系统管理...........................................................................................................................8

(一)单位网上对账...................................................................................................................8

(二)职工信息同步...................................................................................................................9

(三)批量业务文本格式下载.................................................................................................11

六、变更登记——职工登记.................................................................................................12

(一)职工登记.........................................................................................................................13

(二)批量职工登记.................................................................................................................16

七、变更登记——职工减少.................................................................................................18

(一)职工减少.........................................................................................................................19

(二)批量职工减少.................................................................................................................20

八、变更登记——漏缴补缴.................................................................................................22

(一)漏缴补缴.........................................................................................................................22

(二)批量漏缴补缴.................................................................................................................24

九、变更登记——少缴补缴.................................................................................................26

(一)少缴补缴.........................................................................................................................26

(二)批量少缴补缴.................................................................................................................28

十、综合查询.........................................................................................................................30

(一)职工登记信息查询.........................................................................................................30

(二)职工补缴信息查询.........................................................................................................32

(三)职工减少信息查询.........................................................................................................33

(四)职工缴存明细查询.........................................................................................................34

十一、网上业务操作注意事项.............................................................................................35

(一)单笔业务.........................................................................................................................35

(二)批量业务.........................................................................................................................36

十二、常见问题及处理方法.................................................................................................37

一、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系统介绍

(一)网上业务系统简介

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以下简称网上业务)是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向缴存单位推出的业务办理网上申报系统,主要包括:职工登记、职工停缴、各类补缴以及调整等业务功能。

为确保数据传输安全性,网上业务采用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中国建设银行合作的住房公积金专用网银盾(以下简称专用U-key)实现申报认证,并在单位开通网上业务时统一配发。

网上业务的推出,旨在向缴存单位提供更多便捷的业务办理途径,以及在确保业务处理安全、准确、及时的前提下提供更为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网上业务办理时间

网上业务申报按住房公积金业务月度进行,即: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止,每天办理时间为9:00至16:30。

如20日遇节假日的,网上业务申报将提前至节前最后一个工作日止。

(三)网上业务申请流程

1、开通

(1)单位开通网上对账业务后,登录杭州住房公积金网()“网上业务——单位业务”,打印《杭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开通申请表》(一式三联),加盖公章。

单位尚未开通网上对账业务的,可先办理网上对账新用户注册,完成后打印《杭州住房公积金网单位会员注册申请表》,同时打印《杭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开通申请表》(一式三联),加盖公章后一并办理。

(2)单位代理人持上表、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窗口提出申请。

(3)中心审核通过后,单位代理人持网上业务开通申请表、本人身份证至建行指定窗口,办理专用U-key和客户端程序安装光盘的申领手续。(4)单位在本地PC机自行安装专用U-key和客户端程序,按提示步骤操作完成。

2、终止

(1)单位登录杭州住房公积金网()“网上业务——单位业务”,打印《杭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终止申请表》(一式三联),加盖公章。

(2)单位代理人持上表、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窗口提出申请,经中心审核后办结。

二、系统安装

(一)获取网上业务系统安装程序

银行办理U-key的同时,将提供给您用于安装网上业务系统程序的安装光盘。

(二)准备好程序安装的系统环境

为了正常稳定地使用网上业务系统,您需要准备:

1、能够链接互联网的电脑。

2、电脑操作系统为Windows 2000 server、Windows xp、Windows server 2003 简体中文32位操作系统或以上版本(但Win7和Vista系统除外),其他配置为Internet Explorer浏览器(IE6.0)、密钥长度必须128位、Office2003或以上版本。安装时,操作系统用户要有管理员权限,并不定期清理IE浏览器临时文件。

(三)安装网上业务系统和建行网银外联平台

参见建设银行《杭州住房公积金系统建行网上业务平台安装指南》。

三、系统登录

(一)启动外联平台

银行企业外联平台是中心网上业务数据进行安全传输的电子通道,网上业务的正常申报办理需要依托银行企业外联平台,因此,您需要在使用网上业务的同时,务必保持银行企业外联平台处于运行状态,否则,您的网上业务无法正常向中心进行提交。

1、将安装程序安装完成后,您会在电脑桌面上看到网上业务客户端、建设银行企业的外联平台和外联平台配置的快捷方式图标。

您先将建行网银盾U-key插入电脑的USB端口(首次运行需对建行网银盾进行初始化设置,以及外联平台的配置,详见银行网银盾安装说明),然后双击“外联平台”图标等待外联平台的响应。

2、建行网银盾将弹出输入口令窗口对话框,您需要录入网银盾口令,该口令为您在设置建行网银盾时设置的密码,录入后按确定键。如忘记密码请联系网银盾的发放银行或致电建行客服电话95533。

3、弹出的证书信任对话,选择“是”。

4、如果看到系统显示以下界面,则说明外联平台启动成功,您可以接着启动单位网上业务系统。

需要说明的是,在办理网上业务时您需要保持该窗口打开,以使得外联平台通讯保持连接。如果您觉的该窗口妨碍您的操作,可以点窗口最小化按钮将窗口最小化到任务栏。

5、双击单位网上业务系统图标进入杭州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管理系统。

(二)启动网上业务系统

双击单位网上业务系统图标,系统将会出现“杭州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管理系统”登录界面。网银账号由系统自动获取配置文件中的内容,您无须修改或录入。输入交易密码后,根据单位需要勾选“登录是否同步更新本地数据”,然后点击“确定”按钮,即可进入单位网上业务系统,点击“退出”按钮则退出登录界面,取消该次登录。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您在不同电脑首次进行登录时,请将勾选中以便将中心业务系统中您单位的缴存职工信息下载至您的电脑中,此外您可自行选择是否在每次登录时更新您电脑中的职工缴存信息。单位缴存职工(包括正常与停缴人数)数量较多时,在登录界面勾选“登录是否同步更新本地数据”,对您登录系统的时间会有一定的影响,可在登录后通过“系统管理”功能下的“职工信息同步”对本地数据进行更新操作。(同步更新本地数据相关内容详见第五章

(二)职工信息同步)

四、系统简介

(一)主界面

登录后系统弹出“欢迎进入杭州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管理系统”的提示信息,将此提示信息关闭后,出现“杭州公积金网上业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业务)的主界面窗口。

关闭提示信息窗口后显示网上业务的主界面包括四个菜单:系统管理,变更登记,综合查询和帮助菜单。

(二)相关功能简介

1、“系统管理”功能菜单下面共有四个下拉选项,包括单位网上对账、职工信息同步、批量业务文本格式下载以及退出系统。点击单位网上对账则可直接链接单位网上对账系统进行单位及职工详细的缴存信息查询等操作;职工信息同步则是对最新的职工缴存基础信息更新至您的电脑中;批量业务文本格式下载则提供给您进行批量业务导入时,所需文件的相关录入内容及格式;退出系统可安全退出网上业务系统。

2、“变更登记”功能菜单,可供完成该菜单下的八个下拉菜单相应功能,分别为:职工登记与批量职工登记、漏缴补缴与批量漏缴补缴、少缴补缴与批量少缴补缴以及职工减少与批量职工减少。

①职工登记、漏缴补缴、少缴补缴和职工减少是网上业务的单笔处理模式,该模式是指单位在网上业务系统逐一录入相关信息,录完当次业务数据后再提交系统处理。此业务模式下系统界面分成两个窗口栏,左边为录入栏,右边为数据显示确认栏,左边录入完成点“录入”按钮后可在右边待确认队列中显示该条记录,在未对该次录入数据进行最终提交确认前可对该次录入记录进行删除,点击“确认”键并选择提交后无法再对录入信息进行变更。

②漏缴补缴、少缴补缴以及职工减少业务由单位在网上业务系统录入并提交系统确认,经系统处理确认提示信息返回成功后即时生效,您可即时至综合查询菜单查询该业务相关处理信息。

③批量职工登记、批量漏缴补缴、批量少缴补缴和批量职工减少是由单位先下载批量业务的导入模版excel文本格式,在自己本地电脑上将所要操作的业务在下载的文本格式表格中录入相应信息,录入完成后将该excel文件导入系统处理并批量发送业务的模式。该模式下在未对该次批量导入的数据进行确认提交前可对该次导入记录进行删除或重新导入,点击“确认”键并选择提交后无法再对导入信息进行变更。此外,该模式下系统返回批量发送成功后的记录您需要十分钟左右的时间方可至综合查询里查询该业务的相关处理信息。

3、“综合查询”功能菜单下面共有四个下拉选项,通过这四个下拉菜单可查询单位网上业务系统里相应业务提交系统处理后的相关信息,包括职工登记信息查询、职工补缴信息查询、职工减少信息查询和职工缴存明细查询。

4、“帮助”功能,可提供给您整个单位网上业务系统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方便您使用该系统进行相关业务的办理。

五、系统管理

系统管理包含四个功能:

1、单位网上对账

2、职工信息同步

3、批量业务文本格式下载

4、退出系统

(一)单位网上对账

点击“系统管理”菜单下的子菜单“单位网上对账”,若您单位对账系统与网上业务系统的登录密码相同则直接进入单位网上对账系统,如两个系统的登录密码不一致则系统会提示相应信息,界面跳转至您需录入单位客户号与密码的单位对账系统登录界面。

通过该菜单可查看您单位的各类公积金缴存信息等操作。该对账系统的功能和您通过杭州公积金网站登录的单位对账系统是一致的。

(二)职工信息同步

选择“系统管理”菜单下的“职工信息同步”,在此界面上点击“同步”按钮后显示如下图所示的界面,点击“取消”按钮则关闭职工信息同步界面。在该界面上有对职工信息同步的内容进行了描述,方便您了解该功能的执行内容等相关信息。

您可以使用该功能将您电脑上的职工缴存基础信息与公积金业务系统数据库里的职工缴存基础信息进行实时同步更新,使您使用的网上业务系统内职工缴存信息与中心业务系统的数据保持一致。

若您单位只申报漏缴补缴或少缴补缴业务,该两项业务对您职工的缴存基础信息不会发生任何影响,无需进行数据同步。

若您单位申报了职工减少或职工登记业务,此时需视您的需要进行数据同步。如职工已提交了职工减少业务并且处理状态显示为成功的职工在未进行数据同步前,您在“综合查询”菜单下的“职工缴存明细查询”里该职工的缴存状态仍显示为正常,而进行同步后该职工的缴存状态将会显示为停缴。而对于在“职工登记信息查询”里显示的状态为成功的职工信息在未进行数据同步前,您进入“职工缴存明细查询”时将无法检索到该职工的缴存信息,并且也不能进行该职工的漏缴补缴或少缴补缴业务等其它业务,只有通过“职工信息同步”功能进行同步后该职工缴存基础信息才能更新至您电脑的本地数据库中,您才可以通过“综合查询”里的“职工缴存明细查询”检索到该职工的相关信息,并且可以对该职工进行漏缴补缴或少缴补缴业务等其它业务。

如单位申报职工登记、减少业务的频率较高并且同时将会申报新登记职工的漏缴补缴的,可通过此功能进行职工缴存信息的即时更新或在登录系统时打勾选中“登录是否同步更新本地数据”。

数据同步的速度取决于您所使用的网络环境以及单位缴存职工的数量(缴存职工人数包括正常与停缴的职工人数),数据量大的单位同步更新的时间也会相对较长,因此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来选择是否要进行数据同步。

(三)批量业务文本格式下载

对于本系统中可进行的各类批量业务,需运用统一的文本格式进行操作。客户可在此菜单下载相应的批量业务空白文本格式文件。

请根据您的需要选中相应表格后点击“确定”按钮,即可按您指定的路径保存好格式文件,下载文件成功后按您指定保存文件的路径打开下载的空白格式文件,接着就可以根据该文件所列项进行申报数据的填写了。您在填写过程中可参考批量业务文本格式下载功能中对于相应表格的填表说明,以提高您填写表格的效率,并确保您填写的数据能够被成功导入至网上业务系统。

请您一定要注意在处理时不要对文件内的各单元格格式进行变更,如不小心改变了单元格格式,请将诸如月均工资、资金性质、缴存比例、补缴金额等数字类单元格格式设置成常规,其他诸如姓名、身份证号码、个人客户号、起始年月、截止年月等设置成文本格式。同样也不要改变文件内单元格字段的排布顺序结构,排布结构的改变将导致该文本无法实现正确的批量业务办理。

六、变更登记——职工登记

职工登记用于单位新增职工或调入职工时所发生的缴存登记业务。职工登记业务通过单位在网上业务系统录入后提交系统确认,系统处理后提示此次提交确认的总人数与总月缴存额,但此时并不代表该业务已经即时生效且也并不是所有该次申报登记的人员均能实际登记成功,需经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对该次职工登记人员进行审核、处理后方可生效。您可通过“综合查询”菜单下的“职工登记信息查询”查询该业务的处理状态。职工登记处理状态分为待确认、处理中、成功和失败四种状态,其中“成功”或“失败”的记录为中心工作人员已经处理完毕所返回的结果,状态为“待确认”或“处理中”的则表示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对该笔业务还未进行处理或者正在处理中。一般您可于提交系统处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查询该业务的最终处理状态。

(一)职工登记

选择“变更登记”下的“职工登记”,系统打开如下图所示的职工登记界面,该界面分成左右两栏,左栏为数据录入栏,右侧为数据显示确认界面。

您可以在左栏的界面里根据业务需求依次录入新增职工或调入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月均工资。

若为非统一缴存比例单位则另需逐个录入每一个申报职工的单位缴存比例,录入后系统将自动计算出单位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以及合计月缴存额。按“录入”按钮,经系统提示录入成功后,您可进行下一个职工的登记信息录入,直到所有的职工登记信息都录入完成。按“清除”键则对该次录入信息进行清空处理,该操作不会对本次录入的信息进行提交也不会清除之前录入的任何信息。

当您完成所有职工登记信息的录入工作后,可以点击右下侧“查询待确认记录”按钮,对刚才所录入的所有职工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确认人数和月缴存额无误后点击“确认”按钮,系统将提示如下:

若系统给出的人数与月缴存额与您录入的相符,则可以点击“是”的按钮,以确认本批职工登记信息,系统返回此次实际确认的总人数与总月缴存额。确认后,您将不能对该批数据做任何的修改或删除操作。

如果您对系统提示中所列人数与金额存在异议,请选择“否”,并通过点击“查询待确认记录”,更新您该次提交的职工登记记录,您可以对更新后的待确认记录列表内的记录再次进行核对,若仍有异议的请核对您的凭证与系统录入有无差别,修正录入内容核对完成后再确认该次业务。

若发现存在录入错误的信息后,您可以采用以下的方式来进行修正:使用鼠标选中需要修改或删除的记录,然后点击“删除”按钮,系统直接删除选中的记录,随后,您可以在左侧的数据录入栏里重新录入职工登记信息。

在您完成职工登记信息确认后,中心工作人员将会看到您提交的职工登记信息,我们将在1个工作日内尽快对这些登记信息进行核实、处理,并向您进行反馈或核实相关信息。您可以通过“综合查询”中的“职工登记信息查询”功能,查看您申报的职工登记信息或者中心反馈的处理结果。

职工登记功能注意事项:

1、职工姓名长度限定在5个汉字以内,超出5个汉字长度的姓名将无法录入系统。若18位身份证号码不符合系统设定的校验规则,系统将提示相关信息,请您核实身份证信息后再进行数据录入,以免造成因录入错误而需至我中心柜面进行职工身份信息修改,从而产生不必要的手续。如果资料核对无误确实需要以该姓名(长度超出5个汉字)或证件号码(不符合系统校验规则)进行登记的,需至我中心柜面由中心业务人员进行登记。

2、证件号码录入位数不为15位或18位,或录入号码错误的,系统会提示如下图所示的出错信息,将证件号码录入正确就能继续操作。

3、当录入的月均工资小于最低缴存基数或大于最高缴存基数的,系统会提示相关信息,在提示信息中同时列出当前最低与最高缴存基数,将此提示信息关闭后缴存基数将自动调整为当前最低缴存基数或最高缴存基数。

4、月均工资允许录入小数位数保留两位的数字,但小数位数超过三位系统会提示如下图所示出错信息且不得继续操作,需将月均工资调整到两位小数(含两位)范围内方可继续操作。

5、录入的月均工资以全角方式进行录入的,系统会提示“输入的月均工资格式错误”,需其改成半角方式进行录入方可继续操作。

6、月均工资不能为零或是负数,否则系统会提示出错信息,需将其改成正数方可继续操作。

7、非统一比例单位录入的单位缴存比例范围为5~12%,录入的比例低于5%或高于12%时,系统将直接把录入比例修改成5%或12%。

8、本次业务中有当前录入职工证件号码与待确认队列记录中证件号码一致情况的,系统会提示如下信息,该记录不得再次进行重复录入。

9、提交时系统未提示录入成功而提示“存在正常缴存账户”时,表示该职工在中心存在正常缴存账户,需核查清楚若为重复操作则无须再次录入,若确实需要进行职工登记业务的,您需等该职工的先将正常缴存账户办理职工减少业务后,方可操作该职工的登记业务。

10、对于职工登记后需办理其他相关业务的,请注意业务办理时限,(详见网上业务办理时间)职工登记需留存1个工作日的时间待中心业务确认后方可生效,如该职工办理登记业务后还需办理补缴或减少业务的,请提前操作登记业务,在1个工作日之后才能办理该职工的补缴或减少业务。

(二)批量职工登记

进入“系统管理”下的“下载批量业务文本格式”功能,选择“批量职工登记表格”进行空白表格的下载。下载完成后进入文本格式文件所在的文件夹,打开文件按要求将表格中所列的项目填写完整并保存。

在“变更登记”的下拉菜单里点击“批量职工登记”,在批量职工登记界面中,您可以看到右下角 “从Excel导入”的按钮,点击该按钮,系统跳出需要您选择导入文件的地址对话框,请您选中填写完成的职工登记导入文件,点击确定后,文件将被自动导入系统。

导入的同时,系统会检查文件内容,使导入的数据符合职工正常登记的基本要求。如果导入的数据中存在不满足导入条件的,整个文件内所有职工登记记录都不得导入,请您根据相关提示信息将数据调整到合理范围内再进行导入,导入成功后系统会提示该次导入的总人数及月缴存总额。

在您未确认之前可对此次导入的数据进行重新导入或单条记录的删除操作,确认无误后点“批量发送”按钮,就将该批数据发送至中心业务系统进行批处理,中心业务系统接收数据成功后系统将提示信息“批量发送成功”,此时您将不能对该批数据做任何的修改或删除操作。

批量职工登记功能注意事项:

1、非统一比例单位录入的缴存比例范围为5%~12%,统一比例单位录入的缴存比例应为单位的当前缴存比例,若录入的缴存比例不在合理范围内,导入系统时会提示错误信息且不得导入。

2、如遇职工的姓名及证件号码无误但无法导入的,将该职工的相关信息从表格内整行删除(请不要使用清除功能,需将整行删除)后,其他职工的登记仍可继续进行批量导入操作,该职工则需至中心柜面进行办理职工登记。

3、其他错误提示信息及处理方法参见职工登记注意事项。

七、变更登记——职工减少

职工减少适用于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包括职工离(退)休、调出、辞职、解聘、辞退、开除、死亡等)时的申报。

(一)职工减少

选择“变更登记”下的“职工减少”菜单,打开如下图所示的职工减少界面,该界面分成左右两栏,左栏为数据录入栏,右侧为数据显示确认界面。

在左栏的界面里选择资金性质后录入个人客户号,系统自动显示该客户号相对应的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以便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您再选择相应的减少原因,按“录入”按钮,经系统提示录入成功后,您可进行下一个减少职工的信息录入。您也可以按“清除”键则对本次录入信息进行清空处理,该操作不会对本次录入的信息进行提交也不会清除之前录入的任何信息。

您在完成所有减少职工的录入工作后,本次录入数据可以通过点击右边窗口栏中的“查询待确认记录”按钮将之前所录入的记录以列表的方式进行显示。

当您需要修改录入的数据时,可先使用鼠标选中需要修改的记录,然后点击“删除”按钮,系统直接删除选中的记录,随后您可以在左侧的数据录入栏里重新录入职工减少信息。

当您确认减少的职工人员与您想申报的职工减少人员一致,点击“确认”按钮则将该次职工减少信息提交至系统进行处理。系统提示如下图所示信息,当您觉得系统给出的减少人数或月缴存额与您实际提交的不符,可以选择“否”,返回后点击“查询待确认记录”列表,以更新待确认记录列表,您可以对更新后的待确认记录列表内的记录再次进行核对,若仍有异议的请核对您的凭证与系统录入有无差别,修正录入内容核对完成后再确认该次业务。

当核对确认无误时,您可以点击“是”,系统会将按您该次确认的结果向中心申报,并即时完成职工减少的操作,操作完成后提示对话框如下图所示,该提示出现后代表此次业务已成功提交至中心业务系统,并且中心业务系统已处理成功,您将不能对该批数据做任何的修改或删除操作,即时可在“综合查询”的“职工减少查询”里查到相关减少信息。

职工减少功能注意事项:

1、在该次提交的职工信息中如存在同一职工第二次录入时,系统会提示“存在相同的记录”,此时需核查录入信息的正确性,确为重复录入的,则需清除本次录入的信息。

2、若您所录入的职工在该单位缴存状态已为停缴状态,系统将弹出职工已减少的提示信息,并列出已停缴的个人客户号。

3、对于选错减少原因代码的记录可在待确认队列中进行删除后重新进行操作。

(二)批量职工减少

进入“系统管理”下的“下载批量业务文本格式”功能,选择“批量职工减少表格”进行空白表格的下载。下载完成后进入文本格式文件所在的文件夹,打开文件按要求将表格中所列的项目填写完整并保存。

选择“变更登记”下的“批量职工减少”菜单,打开批量职工减少界面,选择资金性质后在该界面的右下角点击“从Excel导入”按钮,系统跳出需要您选择导入文件的地址对话框,请您选中填写完成的职工减少导入文件,点击确定后,文件将被自动导入系统。

导入时系统会检查文件内容,使导入的数据符合职工减少的基本要求,同一批导入的数据中只要存在不满足导入条件的,整个文件将不得进行导入操作。您可根据相关提示信息将数据调整到合理范围内再进行导入操作,导入成功后系统会提示该次导入的总人数及月缴存总额。

导入后系统在界面上显示导入文件中所包含的职工相关信息,并显示导入文件中的个人客户号在公积金系统中相对应的姓名与证件号码,若导入文件中的姓名(或证件号码)与公积金系统中的姓名(或证件号码)核对不一致,则在界面上的核对结果栏里注明不一致的内容,在最终确认提交时系统会有如下图所示的提示信息。

若发现有数据核对结果不一致的,请您务必先核查清楚。如确认中心登记信息有误的,请联系中心进行核查或至中心柜面办理该职工的个人身份信息修改业务,待信息修改正确后再进行提交。若您直接选择“是”进行提交,则仍以中心登记的个人客户号所对应的信息办理为准。如导入文件填写错误您可以选择“否”,系统会回到导入界面,您核对清楚并修正后再重新确认。

在您未确认之前可对此次导入的数据重新导入或进行单条记录的删除操作,确认无误后点击“批量发送”,则该批数据发送至中心业务系统进行批处理,中心业务系统接收数据成功后系统提示“批量发送成功”。该提示出现后您将不能对该批数据做任何的修改或删除操作,并代表此次业务已成功提交至中心业务系统,正在等待中心业务系统的处理,一般可在十分钟后通过综合查询的职工减少查询功能查到相关处理结果的信息。

批量职工减少功能注意事项:

1、系统如提示诸如“个人客户号长度不正确”、“姓名为空”等提示信息,则表示批量导入时职工减少信息存在不被许可的错误,需重新核对修改正确后才能成功导入。

2、其他事项参见职工减少注意事项。

八、变更登记——漏缴补缴

漏缴补缴适用在单位与职工建立合法劳动关系后未及时为职工办理缴存登记而发生的全额补缴业务时的申报。

(一)漏缴补缴

在“变更登记”的下拉菜单里点击“漏缴补缴”,打开如下图所示界面,该界面分成左右两栏,左栏为数据录入栏,右侧为数据显示确认界面。

您在左栏的界面里选择资金性质后录入个人客户号、补缴起始年月、补缴截止年月、月均工资与缴存比例,系统会对该职工的月缴存额与相应年月产生的补缴金额进行自动计算,按“录入”按钮经系统提示录入成功后,您可进行下一个职工的漏缴补缴信息的录入。按“清除”键则对本次录入信息进行清空处理,该操作不会对本次录入的信息进行提交也不会清除之前录入的任何信息。

您在完成所有职工的漏缴补缴录入工作后,点击右边窗口栏中的“查询待确认记录”按钮可将该次所有录入的记录以列表形式进行显示。

点击“删除”按钮可对此次录入待确认队列中选中的记录进行单条或全部记录的删除。如某职工漏缴补缴录入信息需要修改的,可先使用鼠标选中需要修改的记录,然后点击“删除”按钮,系统直接删除选中的记录,随后您可以在左侧的数据录入栏里重新录入职工漏缴补缴信息。

当您点击“确认”按钮可将该次职工漏缴补缴信息提交至中心业务系统进行处理。系统提示如下图所示信息,当您觉得系统给出的漏缴补缴总人数及总补缴金额与您实际提交的不符时,可以选择“否”,返回后点击“查询待确认记录”列表,以更新待确认记录列表,如再次核对仍有异议的请核对您的凭证与系统录入有无差异,修正录入内容核对完成确认无误后再点“是”系统会将该次最终确认提交的信息进行反馈,如下右图所示,该提示出现后代表此次业务已成功提交至中心业务系统并已处理完成,您将不能对该批数据做任何的修改或删除操作,即时可在“综合查询”的“职工补缴信息查询”里查到相关信息。

漏缴补缴功能注意事项:

1、提交时系统未提示录入成功而提示“存在重复补缴的年月”时,表示该职工在系统中或此次补缴录入的待确认队列中已存在相同年月的补缴信息,系统对于重复补缴不予认可,请核查清楚若为重复操作则无须再次录入,若为补缴年月录入错误只需更改为录入正确的补缴年月即可。

(二)批量漏缴补缴

进入“系统管理”下的“下载批量业务文本格式”功能,选择“批量漏缴补缴表格”进行空白表格的下载。下载完成后进入文本格式文件所在的文件夹,打开文件按要求将表格中所列的项目填写完整并保存。

选择“变更登记”下的“批量漏缴补缴”菜单,打开批量漏缴补缴界面,选择资金性质后在该界面的右下角点击“从Excel导入”按钮,系统跳出需要您选择导入文件的地址对话框,请您选中填写完成的职工漏缴补缴导入文件,点击确定后,文件将被自动导入系统。

导入的时候系统会检查文件内容,使导入的数据符合职工漏缴补缴的基本要求,同一批导入的数据中只要存在不满足导入条件的,该文件就不能进行导入操作,您可根据相关提示信息将数据调整到合理范围内即可进行导入,导入成功后系统会提示该次导入的总人数及总补缴金额。

导入后系统在界面上显示导入职工的相关信息,并显示导入文件中的个人客户号在公积金系统中相对应的姓名,若导入文件中的姓名与公积金系统中的姓名核对不一致,则在界面上的核对结果栏里注明不一致的内容,在最终确认提交时系统会有如下图所示的提示信息。

若发现有数据核对结果不一致的,请您务必先核查清楚。如确认中心登记信息有误的,请联系中心进行核查或至中心柜面办理该职工的个人身份信息修改业务,待信息修改正确后再进行提交。若您直接选择“是”进行提交,则仍以中心登记的个人客户号所对应的信息办理为准。如导入文件填写错误您可以选择“否”,系统会回到导入界面,您核对清楚并修正后再重新确认。在您未确认之前可对此次导入的数据进行单条记录的删除或重新导入操作,确认无误后点击“批量发送”,则该批数据发送至中心业务系统进行批处理,中心业务系统接收数据成功后系统提示“批量发送成功”。该提示出现后您将不能对该批数据做任何的修改或删除操作,并代表此次业务已成功提交至中心业务系统,正在等待中心业务系统的处理,一般可在十分钟后通过“综合查询”的“职工补缴信息查询”功能查到相关处理结果的信息。

批量漏缴补缴功能注意事项:

1、系统如提示诸如“个人客户号长度不正确”、“姓名为空”、“起始年月(或截止年月)格式错误”、“起始年月大于截止年月”、“起始年月(或截止年月)长度错误”、“月缴存额与计算的月缴存额不一致”、“月均工资错误”、“存在重复补缴”、“补缴金额不能为零或负数”等提示信息,则表示批量导入时职工漏缴补缴信息存在不被许可的错误,需重新核对修改正确后才能成功导入。

2、其他事项参见职工漏缴补缴注意事项。

九、变更登记——少缴补缴

少缴补缴适用在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缴存比例或缴存基数后需补缴实际应缴的比例或基数对应的月缴存差额的补缴业务。

(一)少缴补缴

在“变更登记”的下拉菜单里点击“少缴补缴”,打开如下图所示的少缴补缴界面,该界面分成左右两栏,左栏为数据录入栏,右侧为数据显示确认界面。

您在左栏的界面里选择资金性质后录入个人客户号、补缴起始年月、补缴截止年月、已缴月均工资、应缴月均工资、应缴缴存比例和已缴缴存比例,系统会对该职工的补缴金额进行自动计算,按“录入”按钮经系统提示录入成功后,您可进行下一个职工的少缴补缴信息的录入。按“清除”键则对本次录入信息进行清空处理,该操作不会对本次录入的信息进行提交也不会清除之前录入的任何信息。

您在完成所有职工的少缴补缴录入工作后,点击右边窗口栏中的“查询待确认记录”按钮可将该次所录入的记录以列表形式进行显示。

点击“删除”按钮可对选中的记录进行单条记录的删除或全部删除,如某职工的少缴补缴录入信息需要修改的,可先使用鼠标选中需要修改的记录,然后点击“删除”按钮,系统直接删除选中的记录,随后您可以在左侧的数据录入栏里重新录入职工少缴补缴信息。

当您点击“确认”按钮则将该次职工少缴补缴信息提交至系统进行处理。系统提示如下图所示的信息,当您觉得系统给出的少缴补缴总人数及总补缴金额与您实际提交的不符时,可以选择“否”,返回后点击“查询待确认记录”列表,以更新待确认记录列表,经再次核对仍有异议的,请核对您的凭证与系统录入有无差别,修正录入内容核对完成确认无误后再点击“是”,系统会将该次最终确认提交的信息进行反馈,如下右图所示,该提示出现后代表此次业务已成功提交中心业务系统并已处理完成,您将不能对该批数据做任何的修改或删除操作,即时可在“综合查询”的“职工补缴信息查询”里查到相关信息。

少缴补缴功能注意事项:

1、提交时系统未提示录入成功而提示“存在重复补缴的年月”时,表示该职工在此次补缴待确认记录内存在重复补缴的年月,需核查清楚若为重复操作则无须再次录入,若为补缴年月录入错误只需更改录入正确的补缴年月即可。

(二)批量少缴补缴

进入“系统管理”下的“下载批量业务文本格式”功能,选择“批量少缴补缴表格”进行空白表格的下载。下载完成后进入文本格式文件所在的文件夹,打开文件按要求将表格中所列的项目填写完整并保存。

选择“变更登记”下的“批量少缴补缴”菜单,打开批量少缴补缴界面,选择资金性质后在该界面的右下角点击“从Excel导入”按钮,系统跳出需要您选择导入文件的地址对话框,请您选中填写完成的职工少缴补缴导入文件,点击确定后,文件将被自动导入系统。

导入的时候系统会检查文件内容,使导入的数据符合职工少缴补缴的基本要求,同一批导入的数据中只要存在不满足导入条件的,该文件不能被许可进行导入操作,您可根据相关提示信息将数据调整到合理范围内即可进行导入,导入成功系统会提示该次导入的总人数及总补缴金额。

导入后系统在界面上显示导入职工的相关信息,并显示导入文件中的个人客户号在公积金系统中相对应的姓名,若导入文件中的姓名与公积金系统中的姓名核对不一致,则在界面上的核对结果栏里注明不一致的内容,在最终确认提交时系统会出具如下图所示的提示信息。

若发现有数据核对结果不一致的,请您务必先核查清楚。如确认中心登记信息有误的,请联系中心进行核查或至中心柜面办理该职工的个人身份信息修改业务,待信息修改正确后再进行提交。若您直接选择“是”进行提交,则仍以中心登记的个人客户号所对应的信息办理为准。如导入文件填写错误您可以选择“否”,系统会回到导入界面,您核对清楚并修正后再重新确认。

在您未确认之前可对此次导入的数据进行重新导入或单条记录的删除操作,确认无误后点击“批量发送”,则该批数据发送至中心业务系统进行批处理,中心业务系统接收数据成功后系统提示“批量发送成功”。该提示出现后您将不能对该批数据做任何的修改或删除操作,并代表此次业务已成功提交至中心业务系统,正在等待中心业务系统的处理,一般可在十分钟后通过“综合查询”的“职工补缴信息查询”功能查到相关处理结果的信息。

批量少缴补缴功能注意事项:

1、系统如提示诸如“个人客户号长度不正确”、“姓名为空”、“起始年月(或截止年月)格式错误”、“起始年月大于截止年月”、“起始年月(或截止年月)长度错误”、“月缴存额与计算的月缴存额不一致”、“月均工资错误”、“存在重复补缴”、“月均工资(或补缴金额)不能为零或负数”等提示信息,则表示批量导入时职工补缴信息存在不被许可的错误,需重新核对修改正确后才能成功导入。

2、其他事项参见职工少缴补缴注意事项。

十、综合查询

综合查询包括职工登记信息查询、职工补缴信息查询、职工减少信息和职工缴存明细查询。其中职工补缴信息查询结果包含漏缴补缴与少缴补缴业务内容。以下为您介绍各查询功能模块:

(一)职工登记信息查询

选择“综合查询”下的“职工登记信息查询”菜单,出现如下图所示分成上下两栏的界面。

录入业务年月,点击“查询”按钮,在以上界面显示该业务年月内网上业务系统提交的每批职工登记信息相关内容,不区分单笔模式或批量模式。对每一条记录都以列表形式显示以下内容:业务流水号、总笔数、成功笔数、失败笔数、待确认笔数及登记日期,并在每条记录旁边有个“全部”按钮。每一批次提交系统处理均会产生一个唯一的业务流水号,点击每类业务笔数会在下界面栏里显示该业务流水内的职工登记相关信息,点击总笔数或“全部”按钮则将该业务流水号下不同状态的所有记录在下方明细界面显示。

在下界面里有个状态栏,分成待确认、处理中、成功和失败四种状态。其中待确认指单位提交了职工登记信息但中心业务人员尚未对此信息进行核查处理,该登记信息尚未生效。处理中表示中心业务人员正在对此记录进行核查处理,待核查处理完毕该记录便会生效。生效后的记录状态为成功或失败,成功代表职工登记信息成功提交至公积金系统;失败代表职工登记信息未成功提交至公积金系统,该职工被系统拒绝登记,并且会注明相关失败原因。只有状态显示为成功的记录才真正完成了职工登记的申报业务。

在下界面栏里的“导出excel”按钮,可提供您所查询职工登记信息的明细结果导

出并保存至本地电脑。

如在下界面里出现某记录以黄色高亮显示,则代表该职工登记业务的申报日期与中心业务人员的处理日期不一致,需对该职工实际处理成功的业务年月加以关注,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进行职工漏缴补缴操作。

(二)职工补缴信息查询

点击“综合查询”菜单的子菜单“职工补缴信息查询”,出现如下图所示分成上下两栏的界面。

录入业务年月,点击“查询”按钮,在以上界面显示该业务年月内在网上业务系统里提交的每批职工补缴信息相关内容。包括少缴补缴与漏缴补缴,不区分单笔模式或批量模式。每一批次提交系统处理的补缴记录均对应一个系统内唯一的业务流水号,对每一条记录都以列表形式显示以下内容:业务流水号、补缴类型、总笔数、成功笔数、失败笔数及登记日期,并在每条记录旁边有个“全部”按钮。点击每类业务笔数会在下界面栏里显示该业务流水号下相应状态下的相关信息,点击总笔数或“全部”按钮则将该业务流水号下包含所有状态的记录在下方明细界面显示。

补缴业务单位提交成功后一般直接生效,状态分成功和失败两种。状态为失败的记录只针对于批量导入的补缴业务,相关失败原因会在查询的下方明细界面上进行显示。只有状态显示为成功的记录才真正完成了职工补缴的申报业务。

在下界面栏里的“导出excel”按钮,可提供您所查询职工补缴信息的明细结果导出并保存至本地电脑。

(三)职工减少信息查询

点击“综合查询”菜单的子菜单“职工减少信息查询”,出现如下图所示分成上下两栏的界面。

录入业务年月,点击“查询”按钮,在以上界面显示该业务年月内网上业务系统里提交的每批职工减少信息的相关内容。对每一条减少记录都以列表形式显示以下内容:业务流水号、总笔数、成功笔数、失败笔数及登记日期,并在每条记录旁边有个“全部”按钮。点击每类笔数会在下界面栏里显示该业务流水号下相应状态的相关信息,点击总笔数或“全部”按钮则将该业务流水号下包含所有状态的记录在下方明细界面显示。

职工减少业务单位提交后直接生效,状态分成功和失败两种。状态为失败的记录只针对于批量导入的减少业务,失败原因会在下方明细界面上进行显示。只有状态显示为成功的记录才真正完成了职工减少的申报业务。

在下界面栏里的“导出excel”按钮,可提供您所查询职工减少信息的明细结果导出并保存至本地电脑。

(四)职工缴存明细查询

选择“综合查询”下的“职工缴存明细查询”菜单,出现如下图所示的职工缴存明细查询界面,您可以通过本功能查询到您单位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明细信息,即在您电脑的本地系统里所存储的缴存职工明细数据。

您可通过录入个人客户号、姓名、证件号码、缴存状态和资金性质等查询满足某一个或某些条件的记录,如不录入查询条件,默认情况下系统会自动查询出您电脑中所存储的所有正常或停缴的含公积金和公积金补贴资金性质的职工缴存基础信息。

十一、网上业务操作注意事项

(一)单笔业务

1、对于单位的资金性质只有一般公积金的,在界面上选择资金性质选项默认一般公积金且不可进行选择,若单位存在一般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补贴两种资金性质的则可对资金性质进行选择。

2、录入个人客户号时,由于录入错误或该客户号为他单位的个人客户号系统会有相应提示信息,将其录入正确的个人客户号即可操作。

3、如需删除待确认列队里的记录时必须在前面打勾选中,且单次只能删除一条记录或全部记录,对于勾选多条记录而非全部记录的删除操作无效。

4、在操作职工补缴或减少业务时,系统如果没有显示对应职工的信息,或提示“该职工不存在缴存关系或不属于此单位”,则表明系统在本地的职工缴存基础信息中查询不到相关的记录。出现这样的情况是由于系统本地数据不完整或录入的职工缴存关系确不在此单位。若该职工确为您单位的缴存职工则可以通过进行“职工信息同步”来获取该职工的缴存信息后再进行相关操作,可参见第五章

(二)职工信息同步。

5、当录入的月均工资小于最低缴存基数或大于最高缴存基数的,系统提示相应信息后,自动将缴存基数调整至当前最低缴存基数或最高缴存基数。

6、月均工资允许录入小数位数保留两位的情况,但小数位数超过三位系统会提示如下出错信息且不得继续操作,需将月均工资调整到两位小数(含两位)范围内方可继续操作。

7、月均工资不能为零或是负数,否则系统会提示出错信息,需将其改成正数方可继续操作。

8、当您需要对职工以前进行补缴,其月均工资低于或高于以前最低或最高缴存基数,而以前最低或最高缴存基数与当前不一致时,需到中心柜面由中心业务人员为您办理,否则系统将默认按当前最低或最高缴存基数进行月缴存额与

补缴金额的计算。

9、补缴业务中的起始年月与截止年月均不得大于或等于当前业务年月(当前业务年月在界面上以红色字体显示); 截止年月不得小于起始年月; 录入的格式为四位数字的年份以及两位数字的月份(如:2010年8月在系统中需录入201008);格式录入错误或其他原因错误系统会提示相应出错信息,录入正确的年月即可操作。

10、录入的月均工资、起始年月或截止年月以全角方式进行录入,系统若提示格式错误,需将其改成半角方式进行录入即可。

11、对于补缴业务录入的缴存比例范围请遵循以下规则,录入的缴存比例不在合理范围内导入时会提示错误且不得导入:

①非统一比例单位的缴存比例范围为5%~12%。②统一比例单位的缴存比例范围分成两类情况:

(a)若单位当前缴存比例在8%~12%的,录入的范围为8%~12%;(b)若单位当前缴存比例在5%~7%的,则录入的范围为单位当前缴存比例~12%。

12、成功提交的业务,您将不得再进行任何修改或删除操作,您能即时在综合查询里查询相关信息。如需对该数据进行修正,只能再次通过业务申报进行调整。

(二)批量业务

1、对于批量导入的表格各单元格式不要进行变更,所有录入项应为半角状态进行录入,否则在进行导入操作时可能会发生错误。

2、表格记录与记录中间不得留有空行,若表格最下面原有记录被清除的,最终导入时需将该行进行整行删除,光清除内容不进行整行删除操作,在导入时可能会提示错误信息。

3、在导入界面选择的资金性质需与表格内填写的资金性质相符,否则无法进行批量导入操作或不能按您所预期的进行处理。

4、系统的错误提示信息一次针对整个文档中该条记录所对应的职工录入信息的第一个错误,若该职工在填写表格时同时发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系统设置的错误,需将第一个错误更正后再次导入时才会得到相应的错误提示信息。

5、系统如提示诸如“不存在缴存关系或不属于此单位”、“个人客户号长度不正确”、36 “姓名为空”、“存在相同的记录”、“不存在缴存关系或不属于此单位”、“起始年月(或截止年月)格式错误”、“起始年月大于截止年月”、“起始年月(或截止年月)长度错误”、“月缴存额与计算的月缴存额不一致”、“月均工资错误”、“存在重复补缴”、“月均工资(或补缴金额)不能为零或负数”等提示信息,则表示批量导入时您填报的信息存在不被许可的错误,需重新核对修改正确后才能被系统认可且进行导入操作。

6、当录入的月均工资小于最低缴存基数的,月缴存额在计算时应按当前最低缴存基数计算;月均工资大于最高缴存基数的,月缴存额在计算时应按当前最高缴存基数计算,否则导入会提示错误信息且不得导入。

7、对于补缴业务录入的缴存比例范围请遵循以下规则,录入的缴存比例不在合理范围内导入时会提示错误且不得导入:

①非统一比例单位的缴存比例范围为5%~12%。②统一比例单位的缴存比例范围分成两类情况:

(a)若单位当前缴存比例在8%~12%的,录入的范围为8%~12%;(b)若单位当前缴存比例在5%~7%的,则录入的范围为单位当前缴存比例~12%。

8、对于批量导入的业务,系统提示发送成功后,您将不得再进行任何修改或删除操作,此外您需要等待10分钟左右才能在综合查询里查到该笔业务返回的处理情况。

十二、常见问题及处理方法

1、在网上对账系统里打印申请表时,系统未自动弹出打印窗口,可能是您的电脑IE浏览器设置中禁止了弹出窗口这项功能。您可将此项功能取消,或直接点击被拦截的提示信息选择“临时允许弹出窗口”或“总是允许来自此站点的弹出窗口”,自动打印窗口即可打开。

如果您对IE浏览器设置不熟悉,或不想改变IE设置,请您稍等片刻,稍后在网页上会显示打印及下载申请表的列表选项,可在该列表中选中需要打印的申请表进行打印或下载至您的电脑上再进行打印。

2、安装时最好关闭如类似于360卫士、瑞星等防火墙软件,如未关闭就安装,在运行时跳出是否允许时务必选择同意,否则程序将不能被完全安装,从而影响网上业务系统的操作。

3、客户端程序设定安装在您电脑的C盘,安装程序时C盘的剩余空间需不小于300M,否则安装可能将无法完成。

4、若您的单位对于网络管理比较严格且有较大限制,将会导致安装或使用过程因无法访问建行或中心网站,不能进行正常操作,需由单位信息技术部门事先对本单位的网络端口进行设置后才能完成安装并进行网上业务系统的操作。

5、如果您的电脑上曾经用过建行的网银盾,系统内已存在另一网银账号,则在启动公积金网上业务的外联平台,要求录入网银盾密码前,会弹出一个让您选择网银盾证书的窗口,您只需选中您当前插入电脑的网银盾证书号即可。

6、若您在网上业务系统提交业务所采用的模式为批量处理模式的,请在批量发送成功后等待综合查询里反馈结果,待查到结果后再进行下一文件的发送,否则系统可能无法对后一文件进行处理。

7、在您提交系统处理某业务后,不论单笔处理模式或批量处理模式,在综合查询里10分钟后如仍无查询到该笔所提交的业务,请再等待20分钟,如仍无记录可致电中心96345进行咨询。

8、如果提示以下界面,其原因可能是建行网银服务器需要一定的时间处理一次交易,请单位经办人稍后再试(一般为15分钟以后),若在15分钟后仍然提示返回数据出错,请与中心联系,将由中心人员负责联系处理该问题。

9、录入职工信息系统提示录入成功的同时可能会跳转页面至网上业务系统之外,客户只需再次从任务栏点击网上业务窗口即可。

10、若在提交时服务发生中断或其他网络异常,系统提示“从服务器接收数据失败”的信息,请您按以下操作执行:

①如您所做的操作为单笔模式的,请您等网络稳定后点击“查询待确认记录”查看提交是否成功。

(a)点击查询后返回结果提示“数据库查询无记录”,则可至“综合查询”查询该笔业务是否存在,若已存在表示该笔业务提交成功,若无此次提交的记录则需要您再次进行录入确认提交系统处理;

(b)点击查询后返回结果显示待确认记录仍然存在待确认队列中,则先至“综合查询”里查询,若“综合查询”里无该记录则需重新点击“发送”按钮进行提交,若“综合查询”里已存在相同记录,请将该待确认队列中的记录全部删除。

②若您所做的交易为批量模式的,请您等网络稳定后(一般为15分钟以后),再至“综合查询”里查询该笔业务是否存在。

(a)若已存在则表示批量发送提交成功,将批量导入业务窗口关闭即可;(b)若在“综合查询”里查无此记录需与中心联系进行核查,经中心核查后确认无此记录的再次提交“批量发送”。

11、在批量业务文本格式下载时,系统如提示如下图所示提示信息时,表示在您电脑的该文件下存在相同的文件名的文件,系统询问您是否仍然下载至此,若选择“是”则会用现在新的文件替换您原先在本地已存在的文件,选择“否”可取消这次文件下载,待您安置好本地文件内的同名文件后可再行下载。

12、批量导入表格时系统提示如下图所示信息,您应将导入的表格进行保存关闭后再重新导入。

13、在编辑批量文本格式下载的excel表格,完成各业务表格内所需项的录入工

作,如您所使用的office软件高于2003版本的,将文件另存为时,请选择“excel97-2003工作簿”进行保存,否则在系统因无法识别您的导入文件,将提示如下图所示信息。

14、对于网上业务系统无法进行操作而需至柜面办理的业务,所需资料与相关手续同一般柜面业务。

* 网上业务系统客户端安装及操作等问题,市中心本级及高新(滨江)管理部缴存登记单位请拨打咨询电话:96345-1,铁路分中心缴存登记单位请拨打咨询电话:56728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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