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会计委派制问题的客观分析

2024-08-01

对会计委派制问题的客观分析(精选5篇)

1.对会计委派制问题的客观分析 篇一

对现阶段国有企业实行会计委派制的若干分析

2006-12-8 8:39 贺湘 叶媛秀

摘要:实行会计委派制是会计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会计领域出现的诸如会计信息失真、国有资产流失等一系列问题。为了充分发挥会计委派制的作用,实践中必须逐步建立与该项制度的适配机制,从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外部环境治理及完善相关人员管理等方面综合推进。关键词:会计委派制;会计监督;制度建设

会计委派制又称会计人员委派制,是政府部门和产权管理部门以所有者身份,委派会计人员代表政府和产权管理部门监督国有单位或集体企业资产经营和财务会计情况的一种会计管理制度。目前此项工作试点已在全国范围有序稳步展开,本文试图从国有企业层面对会计委派制推行过程中的存在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一、会计委派制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会计信息失真是会计委派制提出与推行的直接驱动因素

会计委派制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为会计委派制的提出与推行提供了直接的驱动力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国有企业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日渐分离,经理人员拥有越来越大的经营自主权,并且完全控制了企业的财务会计系统。在“内部人”的控制下,有的企业随意篡改财务会计报告,粉饰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削弱了国家财经法规的严肃性,误导了国家宏观调控和微观决策,带来了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并进而出现会计职能弱化、会计监督乏力,可以说,这种会计秩序的混乱已经成为滋生腐败的重要源头。加之目前社会宏观调控和监督体系还不够完善,特别是注册会计师尚未发挥真正意义上的经济警察的作用,法律制度的建设也相对滞后,约束和惩戒力度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会计工作的有序性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会计信息失真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真实性已迫在眉睫。为此,中央政府决定从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系入手,试行会计委派制。会计委派制是为解决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和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等问题,以国有资产所有者身份向国有企业派出国有资产人格化代表并据此从内部约束和规范企业会计和经营行为的一种制度体系。

(二)产权主体虚置是会计委派制产生的根源

会计与产权有着密切的联系。在两权分离的条件下,经济主体的所有者向经营者让渡财产使用权而产生了受托责任,会计是与受托责任的计量和报告相伴而生的。可以说,产权是联结会计与受托责任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正是由于企业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现代企业必然产生严守制衡机制、以委托代理关系为主、体现特定经济利益关系的产权关系,即“公司治理结构”。会计所要明确和解释的就是能体现产权结构的委托代理关系所表现的委托关系。因此,从产权角度来挖掘会计委派制产生的原因,可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方面,财产所有者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需要借助于构造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来监督委托权,并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权利以满足自己获取经营者是否按照“契约”的规定履行受托经济责任情况的需要;另一方面,国家或政府作为经济管理者,有责任也有义务加强对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减少社会矛盾冲突,消除腐败现象,从而有利于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三)过渡经济是导致会计委派制的现实土壤

我国正处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时期,转变政府职能和转换经营机制是这一时代的主旋律。制度变迁的方向总是为改善资源配置而设置,制度变迁不仅会强制性地改变产权界定或利益格局,有时还会导致少数服从多数的公共选择规则,从而在本质上具有利益冲突的内涵。过渡经济完成的是从一种制度安排换到另一种制度安排的过程。我们将会计委派制的研究建立到过渡经济这一大环境下是有因可循的:第一,推行会计委派制触及到政府对会计的管理制度,因而它以过渡经济为背景;第二,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切入点是企业经营机制的变革,其核心是通过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和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而会计是产权各方籍以有效沟通的商业语言。可以说,过渡经济是孕育会计委派制的现实土壤。

(四)会计委派制的出现是政府监管的需要

从某种意义上讲,政府与市场是互补的而非替代的。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角色,不仅包括宏观经济调控,还包括微观方面对市场的规制。所谓规制是指政府利用法规对市场进行制约,它一般分为间接规制和直接规制,前者是通过司法程序实施,后者是通过行政部门实施。政府在会计市场的规范方面也分为两种方式:直接管制和间接管制。直接管制就是政府干预企业会计行为;间接管制则是政府借助于一些必要的手段,间接地介入企业会计行为。在转轨经济时期,会计信息不可能完全依靠市场机制决定出最优化的供给和需求,这时候政府的介入就成为一种现实的选择。

二、会计委派制在我国的实践

为规范会计行为、强化会计监督、根治会计信息失真、杜绝贪污受贿、避免国有资产流失,1998年1月22日闭幕的中纪委二次全会提出: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在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进行会计委派制度试点。2000年召开的中纪委四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以及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都提出要进一步推行会计委派制度试点,把贯彻实施《会计法》同推行会计委派制结合起来。2000年9月,财政部会同监察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的意见》,对试行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因地制宜,积极开展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截至二OO三年六月,全国已有二十九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百二十五个地(市)、四百九十四个县(区、市)进行了会计委派制度试点,直接或间接委派的会计人员已达六万余人。

自1998年以来,全国大部分地区和部门都相继试行了会计委派制,委派方式五花八门,从各地的试点看,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直接委派会计人员(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或会计人员),主要是行政单位和由国家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以及部分国有企业(如中国粮油进出口总公司);二是对一些实行预算会计制度的行政事业单位试行会计集中核算;三是零户统管制度,主要是乡(镇)政府下设的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零户统管”制度;四是在国有企业委派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或总会计师;五是实行公司集团内部会计委派制;六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村帐乡(镇)管(审、监)制度;七是对财政拨款的基建项目实行项目会计委派。

综观各地试行的效果来看,不管采取何种方式,推行会计委派制是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的有益尝试,促进了会计管理体制的改革,是解决目前会计领域出现的一些问题的有效举措。它明确了委派会计人员相对独立的职能地位,发挥了会计人员的职能作用,规范和加强了预算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在很大程度上堵塞了财务管理漏洞。而且,会计委派制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促进了会计工作规范化,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会计信息真实化,促进会计自身水平的提高。实行会计委派制还有利于加强对企业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促进了依法理财水平的提高,强化了勤政廉政建设,遏制腐败现象的日益泛滥。促进了效益财政建设,增强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为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等。

三、国有实行企业会计委派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法律依据和相关的行为规范,这种做法与现行的许多法律法规相冲突,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目标相违背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有权建立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第五十八条规定:“任何机关和单位不得侵犯企业依法享有的经营自主权;不得向企业摊派人力、物力、财力;不得要求企业设置机构或者编制人数”,《会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从以上有关规定可以看到,法律赋予了公司、企业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营主体相当大的自主权,可以自主配备其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因为这是其内部事务,是公司、企业的基本权利和职责。而实行会计委派制,由政府机构向其委派会计人员,与相关法律有冲突,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目标相违背。

(二)会计派出机构的权威性不够,会计监督保障力度不足

笔者认为,会计委派制的委派主体应该是财产的所有者,在实践中,应依具体情况而定。国有企业应由当地资产管理公司委派会计,股份制企业由其董事会委派会计,行政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委派会计,总之,谁是企业所有者的全权代表谁就是会计的委派部门。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国有控股企业成为国家的产权代表,体现在会计委派制度中的表现是:国有控股企业的某个部门成为会计派出机构,管理下派的会计人员。下派会计人员的直接上级为产权单位的部门负责人,而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则直接由产权单位负责人领导。这种派出模式使会计派出机构的权威地位受到质疑,出现了由内部人管内部人的现象,可想,会计监督的力度必然会大打折扣。

(三)企业内部法人结构不合理,会计监督支持力度不足

随着企业制度的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规模较大的企业集团组织机构都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设立。即应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总经理之下分别设立监事、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三者之间由上而下存在业务指导关系。而现有国有企业经营者一般都由政府任免,带有明显的行政色彩,经营者往往集董事长、总经理于一身,既是董事会决策者,又是经营班子的领导人,同时又控制了监事会,权力过于集中,使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形同虚设,财产监督的力度明显不足。

(四)企业经营者与下派会计人员责权分配不均

企业的经营者接受行政任命后,在很大程度上便拥有了所在企业的人、财、物等企业资产的使用、处置及分配的权力,是企业资源的所有者的代表,这些权力明显大于会计人员的财务监督权力挫群雄。会计人员在接受委派后,受命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全面监督,要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负监督责任。在责权利的分配中,责任明显大于权力和利益,这样,在缺乏有效评价标准的情况下,失衡的权责分配容易挫伤会计人员的积极性,不利于会计监督工作的持续开展。

四、国有企业会计委派制所存在问题的化解思路

会计委派制犹如一把“双刃剑”,在市场经济无法自我调节会计信息的供需矛盾中,发挥政府监管的职能,它通过对会计人员的统一管理,建立起以会计监督为核心,政府与市场相互作为的监督约束机制。它

应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建立与该项制度的适配机制,使会计委派制度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监管制度。从根本上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外部经营环境的治理

1.建立与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协调行为规范

会计委派制的推行具有政府经济职能和行政权力兼容的特征。政府在对市场行使经济调控职能的同时,必然会融入行政监管的手段,从而产生政府经济行为的非市场依托性,政府法规模糊性以及相互之间缺乏稳定性、配套性和层次性等复杂的现象,因而导致一定程度的市场运行秩序紊乱、影响社会资金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会计委派制与其他法律法规之间也存在一定的非协调现象,比如,《企业法》、《公司法》都明确规定了企业对会计人员的任免权,《会计法》第36条也有此类规定,其中只是强调了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国有控股公司的总会计师的任免权在国务院。因此,亟待制定与之配套的制度,把委派会计人员对委派单位和受派单位应尽的职责、权限、义务以及与受派单位的关系用法律法规的形式规定下来,并要考虑相关规定的一致性和配套性。

2.改革产权制度

产权的明确界定,是会计工作规范运行和会计信息生成的基础。现行产权制度的最大弊病是只有形式上的所有者,而无事实上的所有者。这种产权真正主体的缺位给国有企业经营者留下了很大的权力空间,无论采取何种监督方式,都会使监督力量显得单薄。因此,在塑造公有产权主体后,有必要改变竞争性产业的一元化产权结构,变一元化格局为多元化格局,使产权主体真正能行使所有者权力。

3.加强法制建设

建立国有企业经营者经济责任终身制,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企业经营者加强法律约束,强化执法力度。

4.培育职业经理人

建立职业经理人市场,建立职业经理人人才库。对国有企业经营者上岗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改变国有企业干部行政任命制,真正做到“能者上,庸者下”,改变干部只能上不能下的痼疾。

5.尽快培育会计市场。

建立如会计公司等会计人员市场,促进会计人员合理流动。如对国有企业聘用的财务总监,由产权部门在会计公司招聘,在聘用期间,按能力大小获取报酬,一旦解聘,又回到会计公司。

(二)内部法人结构治理

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有关资料表明,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市场能敏感地对公司的会计信息作出反映的情况下,企业代理人会自愿接受监督,披露信息。因此,根治公司治理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有效途径是从产权角度考虑规范化的公司治理结构。降低政府花大力气进行监管的非市场化成本。

1.规范董事会建设

在一元化的国有企业内部,董事会是最高领导机构,但董事会、总经理一人兼任或经营班子成员多是董事会成员等情况的存在使得企业董事会徒有虚名。因此,必须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董事会的建设,引进独立董事制度,变一言堂为群言堂。

2.加强监事会建设

由于监事会成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需在服务企业支取等原因,监事会在一些企业实际上已是一个摆设,并不能按产权单位的要求对企业进行监督,与日常的会计监督也不能相互支持、配合。因此,必须改变监事会人员组成与薪水支取方式,真正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3.明确界定委派人员的权力与责任

从制度上保证委派人员深入企业各个环节,有机会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从待遇上消除会计人员的后顾之忧,从激励机制上激发会计人员的积极性,从法律责任上划分监督人员的责任与经营者的责任,使责权利相匹配。

(三)建立和完善对委派会计人员的管理机制

从目前推行会计委派制的情况来看,会计人员由原来的单位负责人完全领导转变为由所有者或政府领导,这样有利于保护财产所有者利益或社会公众利益。但为了保证有效执行服务和监督的职能,同时应建立相应的委派会计人员管理制度,因为会计人员作为经济人为了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难免产生道德危机和逆向选择行为。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建立一系列机制:一是建立对会计人员的考核制度,并使报酬与会计人员正确履行其职能的风险对称;二是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规定会计人员的职责和权利的管理制度,以保证正确完成受托任务;三是建立会计人才市场,形成会计人员的自我约束机制和会计人才的良性流动机制。

(四)建立外部监督体系

外部监督体系是一种有效的评价手段,它可以通过社会监督和行政监督方式进行。如独立、公正的注册会计师审计是评价国有企业经营者经营业绩、会计委派人员监督效果的有效评价尺度,通过外部审计为会计委派效果的评价建立一个公平的环境。这样做符合国际惯例和市场经济的要求。

(五)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

会计人员自身水平的提高,是现有会计委派制度作用加强的必要条件。只有全面掌握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知识,会计人员才有可能加大监督力度,深化监督深度。

鉴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目前只要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依然存在,国家作为公法人所导致的国有企业产权主体虚置的问题依然存在,会计委派制就可行并会继续存在下去。实行会计委派制是一种见效快、费用省的好办法。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实现,建立起真正意义的现代企业制度,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推进,随着人们认识水平的提高,会计委派制将会完成它的历史使命而退出历史舞台。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关于实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的意见》

[2] 王满等。关于会计委派制的经济学思考[J].财务与会计。2001.(10)

[3] 袁晖。会计委派制存在的问题探讨[J].经济师。2002.(5)

[4] 浦战兵。我看会计委派制[J].北京财会。2003.(8)

2.对会计委派制问题的客观分析 篇二

目前, 企业委派会计的来源主要有三个渠道:1、委任本企业原会计;2、集团公司派遣;3、调任其他子 (分) 公司的会计。无论采取何种委派方式, 会计委派制在发挥会计职能、提高信息质量、预防腐败等方面都起到积极的作用。

(一) 会计人员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五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实行会计监督。”实行会计委派制前, 会计人员由各企业自行任命, 会计更多的是企业管理活动的一种方式, 会计监督几乎流于形式。会计委派制使会计工作相对独立。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依法进行会计核算的同时, 能够依法抵制企业的不合法行为, 使会计工作进行良性运转, 使会计监督职能得到了很好的发挥。

(二) 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委派之前, 由于缺乏独立的环境, 从而影响会计信息质量。会计人员属于企业内部成员, 其工资福利、职务晋升等都受企业领导层的控制, 所以会计人员与领导层合谋进行会计造假的概率就会很大, 以至于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实施会计委派制, 会计人员不受经济组织管理当局的控制, 独立地实事求是地依据会计准则和财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从而克服了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

(三) 会计人员职业素质得到提高。

实行会计委派制后, 企业对会计人员素质的要求相对更高。会计人员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 需要不断自觉地更新知识, 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企业的竞争机制也促使其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 增强会计监督的力度。会计管理机构定期对会计人员进行培训, 进行政治思想教育, 促进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 提高会计队伍整体素质。

(四) 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实行会计委派制, 为根治腐败创造了条件。实行会计委派前, 企业的开支只要领导同意, 会计人员就得办理, 甚至伪造票据报销。实行会计委派制后, 会计人员对所在企业的依附程度降低, 减少了“小金库”、虚假利润、浮夸风等现象, 也减少了的贪污挪用、权钱交易等行为。

二、企业会计委派制存在的问题

虽然会计委派制对企业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但是企业在实施会计委派制过程中, 也存在诸如对会计委派制认识不清、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委派会计缺乏“安全感”、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等问题。

(一) 对会计委派制认识不清, 给会计工作带来阻力。

会计委派制的有效运行, 需要利益相关方对其有一个清晰、正确的认识和态度。会计委派制是企业所有者为实现资产保值、增值而采取的一种管理形式。而下属企业往往把委派会计看作是上级企业对其一种直接的监管甚至是干预, 是对企业经营者的不信任, 存在较大的防备抵触心理。这都给委派会计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带来不便。

(二) 管理制度不健全, 影响会计工作的积极性。

虽然各企业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委派制的管理制度, 但仍不健全。有的企业是将下属企业原有会计直接转化为“委派会计”, 并没有管理制度跟进;有的企业在规范会计委派制运行方面出台了一些好的措施, 确保了委派制的顺利实施, 但在对委派会计人员的后续管理方面仍存在差距。特别是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会计委派制监督、约束制度和业务考核制度, 或者虽有制度, 却没能严格执行。这样势必影响委派会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 不利于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发挥其内在潜力。

(三) 委派人员缺乏“安全感”, 也制约委派制作用的发挥。

由于多数企业委派会计是由原企业会计转化而来或异地调动的, 他们与被委派企业人员、特别是领导层长期共事, 导致委派会计存在后顾之忧, 缺乏“安全感”。虽然委派会计是由上级企业管理部门对其考核, 但其升迁变动、奖金待遇、住房、子女就学 (就业) 等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都与被委派企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委派会计难从企业小团体利益中分离出来。在实际工作中, 下属企业的管理层可能通过各种方式进行“拉拢”, 力求将委派会计变为自己人。有些委派会计人员受利益的驱使, 也会为委派企业大开绿灯, 甚至帮助被委派企业共同作弊, 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从发生过的案例可以看出, 不少委派会计在收取好处后, 对侵害企业利益的行为放任不管, 结果造成企业资产流失等严重后果。

(四) 委派会计人员素质也影响委派制作用发挥。

委派会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如何, 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实施会计委派制的成效。有的委派会计思想道德、技能水平及对岗位的适应能力强, 能够摆正自己的位置, 对会计委派制理解透彻, 能够很好地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在监督与服务两个职能上找到很好的平衡点, 能够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有的委派会计虽然思想道德素质强, 但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特别是会计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 有些委派会计年龄偏大, 工作效率和业务能力跟不上, 造成被委派企业心生怨言;有的委派会计思想政治素质不强, 高高在上, 只强调监督, 不重视核算、分析、决策等服务职能的发挥, 从而大大削弱了原来作为企业领导层左膀右臂的作用, 不利于会计管理职能的发挥, 不利于会计本身的发展, 也制约了会计委派制的作用。

三、完善会计委派制对策建议

(一) 加强宣传, 提高各利益相关方对会计委派制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会计委派制是一项重大改革, 涉及利益方较多, 容易受到抵制。这就要求实施者持续不断地宣传, 引起各级领导, 尤其是高层领导人的充分重视, 可以通过报刊、文件等形式加大对会计委派制度的宣传, 同时在会议、培训等活动上组织企业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会计委派制度, 使其从思想上有更深刻的认识。

(二) 加强制度建设, 加大制度执行力度。

任何工作都要有制度做保障, 会计委派制也不例外。企业在会计委派制的实施过程中, 必须结合企业实际情况, 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 规范委派程序。一是要建立委派会计的任职资格、选拔程序、定期轮岗制度, 明确其职责和权利义务, 从制度方面保证下派人员深入企业的各个环节, 有机会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二是要建立委派会计的人事管理制度, 明晰委派会计对谁负责、谁对委派会计负责, 解除委派会计的后顾之忧;三是要建立委派会计的考核奖惩制度, 通过推行目标责任制考评制度等形式, 从遵守会计制度、职业道德、工作业绩、业务技术水平、廉政等方面做出综合考评, 对考核优秀的给予业绩肯定和奖励, 考核不合格的就地解聘, 对做出重大贡献的委派会计人员, 应向有关部门提出晋升、晋职等建议, 从激励机制上激发会计人员的积极性。有了健全的制度保障, 还要严格执行, 才能起到作用。企业要加强监督, 特别是领导层要起带头作用, 确保制度得到贯彻执行。企业可以通过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的监督, 确保制度的执行。

(三) 加强委派会计素质教育, 不断提高服务企业的水平。

会计人员自身水平的提高是会计委派制度作用加强的必要条件, 只有全面掌握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知识, 才有可能加大监督力度、强化监督深度、提高服务企业的水平和能力。一是要加强各项政策及财经法规的学习, 提高委派会计人员掌握政策、灵活运用政策的能力。会计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业务, 这就要求委派会计人员要全面细致地掌握各项政策及财经法规, 准确地把握好尺度, 以正确处理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二是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会计工作专业性、政策性强, 服务领域广, 知识更新快, 这就要求会计人员要不断加强学习, 提高业务技能。企业要营造学比赶超的良好学习氛围, 要通过继续教育、举办各种类型的专题培训、将人员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 不断提高委派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管理学识、计算机及软件应用技能;三是要加强沟通技能培养。会计委派制的目的是更好地搞好企业经营管理, 委派会计既要充分发挥会计的反映与监督职能, 又要发挥会计的管理职能, 既要坚决维护资产所有者的权益, 又要合法、客观、公正地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状况, 为企业生产、经营、决策出谋划策。委派后, 委派会计与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关系发生了变化。这就要求委派会计及时调整角色, 不断提高沟通技能, 积极发挥正面效应, 努力消除负面效应, 避免双方对立起来。

参考文献

[1]黄晓清.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研究——会计委派制理论与实践[J].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2.6.

[2]邱立全.试探会计委派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J].财会月刊, 2008.11.

[3]刘健全.企业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经济学分析[J].会计研究, 2009.9.

3.对会计委派制问题的客观分析 篇三

摘 要 本文介绍了目前企业集团实施会计委派制的过程中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 企业集团 会计委派制 问题 对策

企业集团会计委派制是指由集团向下属企业委派会计人员,对被委派的会计人员由集团进行直接管理的会计委派形式。它通过赋予会计人员相对独立的地位,在财务环节建立权力约束制度,防止会计信息失真,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目前企业集团会计委派制存在的问题

实行会计委派制度是加强会计监督和管理的有效形式,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但从笔者所在的国有企业实践来看,会计委派制并不完善,存在许多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会计派出机构的权威性不够,会计监督保障力度不足

国有控股企业的会计委派制特点是:国有企业的某个部门成为会计派出机构,管理下派的会计人员。下派会计人员的上级为产权单位的部门负责人,而国有企业经营者则直接由产权单位负责人领导。这种派出模式使会计派出机构的权威地位受到质疑,同时内部人控制的行为明显,因此会计监督力度会大打折扣。

(二)企业内部法人结构不合理,会计监督支持力度不足

目前国有企业经营者一般都由政府任免,经营者既是董事会决策者,又是经营班子领导人,同时又控制了监事会,权力过于集中,使董事会、监事会形同虚设,会计监督的支持力度不足。

(三)经营者与委派人员责权利失调,影响会计监督力度

尽管会计法对经营者的权限有很大的约束,但实际上经营者对企业资产的使用、处置及分配上仍有很大的自主权。对其经营所造成的企业亏损,国有资产流失等责任问题缺乏界定和追溯,相比之下委派会计的权力却渺小很多,他们无法深入企业各个环节,了解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

(四)委派人员在工资、福利待遇方面有后顾之忧

委派人员虽然属于集团公司,但他们的工资、福利仍然由派入单位按照本单位标准发放。这样,委派人员的待遇仍主要取决于派入单位领导对其工作的认可,这就使委派人员在约束制止违反财务规定的行为时有后顾之忧,严重影响了委派人员照章办事的工作态度,难以发挥财务监督的独立性。

二、企业集团会计委派制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受以上原因的影响,我集团公司会计委派制的作用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完善企业集团会计委派制。

(一)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对口管理各基层单位的委派人员

根据我公司实际,可以赋予公司企管部对基层单位的人事、财务管理权,使其成为委派人员的对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派出人员的调动、任免、管理、培训、考核,提出奖惩、续聘、解聘建议。

(二)完善内部法人结构,规范董事、监事会制度建设

1、规范董事会建设。在一元化的国有企业内部,董事会是最高领导机构,但董事长、总经理或经营班子成员都是董事会成员等情况的存在使得企业董事会徒有虚名,因此,必须规范董事会的建设,引进独立董事制度。

2、加强监事会建设。保证监事会成员不与监督企业发生任何经济利益关系,真正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三)赋予委派人员与职责相匹配的权力

对于委派人员在派入单位的身份、定位,集团公司应在制度上给予明确。为了突出公司委派和监督职能,对国有控股企业以委派“财务总监”的形式为好。财务总监进入企业董事会,代表国家所有者对企业财务履行事前、事中及事后的监督。

(四)在工资、福利待遇等方面给予保障

为了保证委派人员工作的独立性,他们的待遇必须与派入单位脱钩,由集团公司负责统一考核发放。从待遇上消除委派人员的后顾之忧,从激励机制上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可以根据各派入单位会计核算复杂程度、工作难度的不同,对其划分不同档次,确定工资待遇和考核系数。使委派人員的待遇与所在单位档次挂钩。企管部将业务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会计人员派往工作复杂和难度大的单位,享受较高待遇,这样既体现了按劳分配的原则,在委派人员之间又形成了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

(五)建立、完善与委派制相配套的制度措施

委派制要真正收到成效,还应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必要的制度保证和具有实际操作性的管理规程。具体措施如下:

1、资格确认制。委派人员必须符合《会计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德才兼备,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经企管部按有关程序考核确认,报集团领导批准其委派资格。

2、委派者责任制。委派人员应随时跟踪,定期汇报国有资产运行质量,对国有资产流失和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要承担相应责任。

3、业绩考核制。企管部制订考核办法,对委派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并形成书面考核结论,以此作为对其奖惩、续聘、解聘的依据。

4、奖惩制度。企管部制订奖惩措施,按考核意见和财务、审计结果对委派人员进行奖惩。

5、报告制度。规定委派人员按季向企管部作书面报告,对所在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必须及时报告。企管部针对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及时作出书面答复,重大问题上报集团领导。

6、述职制度。委派人员在年度终了或离职时,要向企管部报告工作情况。述职报告经派入单位负责人和企管部签署意见后存入本人业务档案。

7、培训制度。企管部应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多种培训形式,定期对委派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促使他们更新知识,提高业务素质。

(六)保证相关制度的落实、实施

仅有完善的制度是不够的,要确保执行,落到实处,并在执行中进一步巩固完善,才能真正使委派制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总之,在企业集团实行会计委派制,是加强财务控制和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有助于解决当前会计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全面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参考文献:

[1]段兴光,张小玲.浅谈国有企业会计委派制.企业经济.2004(1).

[2]殷文红.集团化企业推行会计委派制的几点思考.甘肃科技.2009(7).

4.对会计委派制问题的客观分析 篇四

摘要:农村信用社的会计委派制就是指其隶属的信用社把会计主管向下级分支机构进行委派,监督下级信用社的经营和财务管理状况,在会计核算工作上直接对隶属信用社负责的制度。农村信用社的会计委派制从试点到推行已经历近15年,效果明显,同时也为后期的实施工作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但是在这一制度试点推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本文从农村信用社推行会计委派制的意义出发,分析了其在推行过程中的问题,提出改善对策。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会计委派制;问题;对策

由于产权机制和监督机制不健全等因素,在机制改革时期,我国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督出现漏洞,一些国有资产逐渐流失。为此,我国开始进行会计委派制试点。会计委派制是国家利用自己的管理职能委派企业、事业单位等的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的一种制度。其表现出的特点是下级信用社的会计主管由所属的直接上级进行委派,并且经营者不得随意干涉被委派会计。农村信用社推行会计委派制可以有效防止会计信息失实,提高基层信用社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提升信用社会计人员的积极性和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实现对基层农村信用社的会计监督作用。因此,在农村信用社推行会计委派制有很重要的意义。

一、农村信用社推行会计委派制的意义

1、有利于会计监督职能的落实。会计委派制的规定是会计人员由所属信用联社统一委派,人员编制也由隶属机关管理,会计核算工作向联社负责,是完全独立的监督个体,对所在单位的会计行为按照法规制度进行监督,各方面费用使用情况得到落实。

2、使会计人员的素质得到提高,有利于农村信用社会计队伍的建设。委派会计采用公开选拔的方式,选取优秀人才进行录取,可使一些业务能力较高、责任性较强、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以及一定组织协调能力人员在队伍中突出,这不但有利于提高信用社会计人员工作积极性,而且可以防止渎职现象的出现,不断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对农村信用社的财务管理水平较大的促进作用。

3、提高行业竞争力,缩短与现代金融机构的差距。近年来会计委派制也逐渐在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应用。应用证明,会计委派制对于提高金融机构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质量以及风险防范等方面起着积极作用。当前,农村信用社发展处在发展的关键期,需要更新传统观念,引用现代金融机构先进的管理经验,推行会计委派制,对经营行为加以规范,提升管理水平,保证农村信用社在各方面的竞争中能够可持续发展。

4、实行会计委派制,能有效加强会计事前、事中管理,履行会计监督职能,有效地对经营风险进行防范和应对。委派会计可以有效地地实现对业务操作流程和工作岗位的管理,落实每个岗位所应承担的责任,强化会计监督力度,控制会计业务风险的出现;可以现场指导业务的进行,降低违规操作现象的出现。

二、农村信用社推行会计委派制存在的问题

1、相关制度不完善,部分操作流程不够具体和细化,影响了会计监督职能的实行。会计委派制还处在改革时期,相关制度还处在逐步健全阶段,新的制度还没有建成,过时的制度仍在沿用;相关部门出台的关于会计操作流程规范,还存在不统一,有些地方比较模糊的现象。

2、对委派会计的考核工作有一定难度。科学的委派会计考核制度可以调动会计人员工作积极性。有的虽然建立了许多针对强化信用社监督机制和会计的考核标准,涉及的内容繁杂,需要对委派会计的实际工作情况逐一进行监控,考核工作难度有很大难度。因此在考核的过程中很多机构都是走过场,并没有真正的落实考核制度。

3、委派会计的综合素质不高。一是考核标准的未落实,对委派会计的综合素质没有经过严格的考察;二是农村信用社由于制度落后,对会计人员的培训很少,很多会计的专业并不对口。

4、对实行会计委派制认识上不统一。这项推行制度在不少农村信用社领导中得到认可,但还有一些领导存在消极情绪。有的认为信用社领导拥有对本单位人员和财务管理状况的领导和指挥权利,当然对会计人员的任免也包括在内。推行会计委派制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信用社领导的职权,甚至还有部分人认为这是对自己工作的不信任。

三、完善农村信用社会计委派制的对策

1、完善相关制度的建立

农村信用社所在的县信用联社制定的农村信用社会计管理办法应按照所管区域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对委派会计的权利义务和工作职责明确定位,让委派会计既能在制度的规范下履行职责,又能在制度的约束下,规范自身行为。对委派会计的职责进行详细部署规范。保证委派会计在固定工作日内需完成的工作,包括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等等。

2、对委派会计实行有效管理

(1)完善的考核标准。对委派会计考核是评价其监督成效的关键,也是培养高素质会计队伍的制度保证。县信用联社对委派会计的工作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严格考核,将其工作业绩与薪资待遇挂钩,实行奖励与处罚措施,充分调动委派会计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2)建立淘汰机制,对于不能胜任或者很好履行委派会计工作以及考核不合格者,一律替换,让其形成一定的竞争意识。(3)对委派会计的失误追究责任,对于会计主管的严重失职行为要从严惩处。(4)加强对委派会计的培训。信用社的业务处于不断更新阶段,需要会计主管及时了解和熟悉新业务知识,因此,应该定期对会计主管进行培训和业务能力的考核,并在思想上进行教育,提高会计主管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3、加强委派会计的协调能力

(1)首先要让不同层次的人员对会计委派制在思想上统一认识,加大宣传力度,使相关领导和部门充分认识到推行会计委派制的意义,消除员工的消极情绪,促进农村信用社会计委派工作的顺利开展。(2)委派会计应该正确处理与本社员工之间的关系,消除隔阂,互相监督,尽快融入到被委派的集体中。

四、总结

农村信用社推行会计委派制虽然已实行多年,其对我国基层金融机构的会计核算和监督工作产生的积极作用是很明显的,但推行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需要有针对性地作出改善,委派范围可进一步扩大,试点省级联社管理部门对重点机构直接委派,促进农村信用社会计工作的高效、高质运转。(作者单位:嘉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参考文献:

5.对企业推行会计委派制的思考 篇五

一、会计委派制的实际成效

(一) 强化了会计监督职能

会计信息日益成为揭示投资效益和引导社会资源配置的重要信号, 成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和决策的重要依据。对会计信息进行会计实时监督也就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会计实时监督具有及时性和基础性的特点, 在经济决策时可进行事前监督, 在办理财务收支时可进行事中控制, 在经济业务发生后可通过财务分析与评价, 进行事后监督, 监督过程贯穿于经济活动始终, 属于一种全过程的监督。而其他经济监督形式, 如财务检查制度、稽查特派员制度、政府审计制度以及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 均属于一种事后监督, 不能满足国家宏观调控和有效管理的要求, 而实施会计委派制所起到的监督作用就具有实时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是多元化的, 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是国家有关管理部门、债权人、投资者及社会公众做出正确决策的前提和基础。但在过去的会计管理体制下, 会计人员既要代表政府监督国有企业, 同时又是国有企业的员工, 需要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 政企职责归位, 特别是企业独立法人地位的确立, 当企业利益与国家利益发生矛盾时, 许多单位的会计工作受到局部利益牵制, 越来越失去独立性和公正性。实行会计委派制后, 会计委派人员有责任、有义务为社会提供准确无误的信息。

(二) 改善了单位经营管理水平

会计委派人员来到企业后, 能够利用自身业务素质的优势, 在企业会计的建章立制和经营决策等方面提供许多帮助, 可以有效地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适应市场竞争的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增强, 使得财务管理在经济管理中基础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

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 有利于增强企业活力, 完善企业内部经营机制;有利于实行企业领导负责制, 使得财权、人权、事权协调统一起来;有利于会计工作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结合, 加强经济核算, 提高经济效益。同时, 对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植, 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 会计委派制维护了社会政治经济秩序

会计委派制在本质上是一种以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为先的强制性措施, 是一种重新确立会计人员在会计监督中应当承担的职责和行使的权利以及保证其履行职责的组织管理形式和相应措施。它的实施, 对传统会计观念的冲击, 形成一种对不正当利益的约束机制, 完善了中国特色的会计管理体制, 客观上也有效地规范了会计工作秩序、财税工作秩序、市场经济秩序等。

会计委派制的理论来自于实践, 在提出会计委派制理论之前, 我国部分地区、部分单位已经在80年代应用了会计委派的形式来解决遇到的一些问题, 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可以说, 会计委派制的实施本身就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 提出会计委派制的出发点也在于改善会计信息质量, 维护社会政治经济秩序。实践证明, 实行会计委派制是我国目前经济监督中效果最佳、成本相对较低的一项措施。它代表了一种客观需要, 符合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大方向, 符合国家和社会公众的根本利益。

(四) 会计委派制加强了会计队伍自身的建设

实施会计委派制, 有力地提高了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通过会计人员委派, 将彻底改变过去在单位内选任会计的管理体制, 实行“以考试、考核为主, 审查为辅, 择优上岗”的新机制。对不称职的人员或经考试、考核达不到标准的, 取消其会计任职资格;同时由于用人单位对会计委派人员的素质要求也不断提高, 这就要求对具备专业资格、具有会计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经过培训、责任心强的一大批专业人员, 打破专业, 部门界限, 择优委派。

实行会计委派制, 也有利于会计管理部门客观公正地去评价会计人员的工作质量, 考核会计人员的工作业绩。通过对会计委派人员的严格考核, 择优聘用, 竞争上岗和定期培训, 并把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高低、工作业绩好坏和本身利益联系起来, 这就促进了广大的会计人员自觉地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促使他们严格要求自己, 刻苦学习文化, 钻研业务, 不断地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并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从而造就了一批高素质的会计队伍。

二、保障我国企业会计委派制健康运行的对策

(一) 将会计委派制纳入法律体系

现行的会计人员聘任制是由《会计法》等财会法规制度所予以规定的, 但它在某些方面已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试行的会计人员委派制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经济法规是在一定时期制定的, 有一定的局限性, 而且, 其目的是为了保障某一方针政策的实施, 所以, 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就需要加以修订。实行会计委派制, 可以规范企业进行合法经营, 促使其致力于提高经济效益、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上来。因此, 我们有必要为会计委派制的发展提供法律依据。

(二) 加强会计委派制度建设

为了保证试行会计委派制度的顺利实施, 加强其制度建设是很有必要的。首先, 应明确界定委派会计的管理主体和委派主体。委派会计的委派主体是委派会计的派出机构, 按照“谁投资、谁委派”的原则, 会计委派制的委派主体应该是企业所有者, 企业所有者是会计人员的委派部门, 它只负责从会计管理机构中挑选会计并派往下属企业, 负责委派会计奖惩任免的最终决定, 而委派会计的具体工作应由管理机构来负责组织开展。区分委派会计的管理主体和委派主体, 不仅可以避免委派会计管理主体单一化与不同企业财产所有者法人代表多样化的矛盾, 还有利于减轻委派机构的工作负担, 明晰各机构的职责权限。其次, 应统一委派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为保证实施会计委派制工作取得实效, 委派部门应统一委派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 在充分支持被委派单位依法理财、自主管理的前提下, 发挥委派会计人员的监督作用, 保证委派会计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 正确履行职权。

(三) 提高委派会计人员的素质

委派会计人员素质是整个会计委派工作的关键点, 会计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是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由此, 我们要对会计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服务水准等提出具体严格的要求, 要制定相应的法规进行考核, 并对违反法规规定的行为提出明确的、可操作的制裁措施;要加强对委派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 使会计人员在政治思想、能力水平、业务知识等方面不断更新, 以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和满足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只有我们把工作重点放在委派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上, 才能促进整个委派会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和逐步规范。

参考文献

〔1〕赵丽.浅析会计委派制推广思路〔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08 (6) .

〔2〕张桂强.浅谈会计委派制〔J〕.商情 (教育经济研究) , 2008 (4) .

〔3〕陆丽华.完善会计委派制的对策探讨〔J〕.科技信息 (学术研究) , 2008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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