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质量技术监督法制工作要点

2024-07-16

青岛质量技术监督法制工作要点(精选12篇)

1.青岛质量技术监督法制工作要点 篇一

X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1年法制工作要点

2011年全局法制工作要以服务“项目落实年”,开展“文明执法年”和“依法行政效能年”活动为主线,以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目标,强化执法监督和依法行政考评,完善权力运行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着力建设法制型、服务型机关,打造一支“想依法干事、会依法干事、能依法干成事”的执法队伍。

一、突出行政执法工作的服务功能,切实保障“项目落实年”顺利开展

1、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严格按照《XXXXX办法》的规定,对涉企检查严格把关,按要求到法制办备案,坚决杜绝执法扰企情况发生,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制环境;二是全力推进文明执法,制定措施,执法时必须使用文明用语,按程序办案,对进行粗暴执法的人员从严从重处理;三是规范权力运行,按照市政府要求,配合纪检检查部门制定权力运行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和规范执法行为。

2、加强行政审批。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以加强软环境建设、方便行政相对人为主要目标,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全力打造行政审批的“阳光工程”。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度工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3、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坚持科学民主的制定规范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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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做好规范性文件的预审、备案工作,按要求及时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做好实施后的评估工作。

4、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按照市政府要求,对全部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与法律法规有冲突、不符合地方实际情况的规范性文件坚决予以废止。

三、提高行政效能,加强考评和监督

5、开展“依法行政效能年”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对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给予及时纠正,并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处理。

6、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在去年取得成绩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加强案卷评查工作,要突出评查工作的广度和深度,重点在自由裁量和取证上规范案卷制作,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水平。

7、开展考评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制定《依法行政考评方案》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将日常考核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对重大案件的办理做到全程跟踪,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执法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8、严格执法证件管理。按照要求进行执法证的办理,做到主体合法,做好执法证件的年检工作,对违规违纪人员坚决取消执法资格。

9、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在去年的基础上,按照市法制办的要求做好执法人员轮训工作,培训内容以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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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执法行为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全局的依法行政水平。

五、加强法制宣传,树立良好形象

10、做好投诉举报工作。以96111为平台,着力发挥96111的品牌效应,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探索投诉举报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提高投诉举报的立案率,切实解决群众诉求。

11、加强法制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工作信息,进一步利用好《XXX政府法制》这一平台,提高在各行政执法单位的影响力,全年刊登的稿件数量不少于3篇。

12、做好法制宣传。加强普法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影响力,做好法律“六进”工作,积极引导群众合理饮食用药,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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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青岛质量技术监督法制工作要点 篇二

一、夯实基础,完善制度,努力构建适应新形势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加快完善法规规章,加强质量监督法制建设。推进整合业务职能,逐步形成质量监督工作的闭环管理。构建基础保障体系,为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二、规范管理,改革创新,不断增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有效性

创新监督抽查模式,进一步提高监督抽查工作有效性。深化生产许可改革,强化市场准入制度的源头监管作用。探索完善监管措施,切实落实检验机构监管职责。探索监管关口前移,逐步推进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

三、转变观念,扎实工作,切实发挥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监督抽查工作职能作用。贯彻落实产业政策,严格生产许可审查把关。提升检验机构能力,发挥国家质检中心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功能。

四、加强监管,形成合力,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把关能力

探索建立有效机制,推进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增强监督抽查工作的针对性。加大证后监管力度,开展部分发证产品专项整治。严格许可审查把关,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管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质量申诉、仲裁检验和鉴定工作的指导。

五、加强队伍建设和行风建设,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3.青岛质量技术监督法制工作要点 篇三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转型发展的攻坚之年,也是质监系统开展3年质量提升行动的第一年。今年全市质监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质监工作会议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质量提升行动指导意见,坚持以质量强市战略为中心,着力抓好“五个提升”,引领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为建设文明开放富裕美丽太原做出新贡献。围绕以上要求,2018年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要着重把握以下要点:

一、坚持质量为本,着力提升质量发展总体水平

1、进一步健全大质量工作机制,推动质量强市战略,继续深入开展质量强区(市、县)活动。以质量强市为抓手,坚决做到强质量、优服务,打造质量发展新高地。

2、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的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继续做好对市直相关部门,县(市、区)政府及园区管委会的质量考核工作。

3、制定出台《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明确产品、工程、服务、产业、区域、质量基础设施 的质量提升具体目标,重点在装备制造、清洁能源、消费品等十个行业,突出抓好质量创新攻关、全面质量管理等重点工作,分解工作任务,狠抓工作落实,推动我市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深入开展。

4、以名牌产品培育及评比为抓手,引导优势企业积极申报各类质量奖项。动员各县(市、区)、园区积极申报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参与国家自主品牌价值评价和发布,提升品牌价值。推广和运用精益制造、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树立质量管理标杆企业,提升我市企业质量管理整体水平。

5、开展质量品牌标杆示范行动,开展全面质量管理、QC小组、6S精益管理、卓越绩效管理等质量活动,并对中小企业进行培训,引导企业质量管理与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接轨。

6、开展质量品牌人物示范行动。开展“太原当代工匠”评选活动,营造尊重匠人的社会氛围;培育造就一批高素质高质量人才,促进质量人才队伍建设。

7、组织开展质量品牌文化示范行动。继续开展质量宣讲活动走进企业、学校、社区,“讲好质量故事、唱响质量声音”,开展免费“诊断”和服务活动。

8、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质量月”、“世界计量日、标准日、认可日”,大力普及质量法律法规和识假辨假等有关知识,营造质量发展社会氛围。

9、完善标准化工作机制,在市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 下,强化标准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协调作用,有效督促各成员单位开展标准化工作,制定《太原市标准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工作制度》。

10、推进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支持帮助我市企业对其执行的标准在“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声明公开,推荐已公开的企业标准参加山西省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活动。加大对已公开企业标准的监督检查力度。

11、开展《标准化法》宣传培训工作。采取多种形式,面向企业、社会公众、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对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的标准化法进行大力宣传。邀请专家,对《标准化法》和标准的制定、实施、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专题培训。“世界标准日”活动期间,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标准化宣传活动。

12、推进培育发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帮扶基层部门和企业做好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工作,努力帮助“晋祠大米”申报成功;组织进行“太原高粱酒”的申报工作。

二、坚持安全第一,着力提升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13、贯彻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制定学习宣贯计划,有组织、分步骤对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保单位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系统培训。

14、结合我市电梯实际状况,推动出台《太原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

15、构建特种设备双重预防风险管控工作机制。制定完善特种设备安全分级和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性文件,分类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双重预防机制,找准风险点,对重大隐患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防止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安全问题发生。

16、开展锅炉专项治理。按照《山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控制新建燃煤锅炉的注册登记;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划定范围内燃煤锅炉取缔淘汰工作;配合环保部门做好涉及锅炉污染源的普查工作;完成全部锅炉的能效测试工作。

17、进一步完善气瓶信息化工作,结合“双重预防机制”工作,以信息化为抓手,明确气瓶充装各个环节安全责任,推动气瓶充装站管理和气瓶检验工作落实。

18、以“管行业必须管安全”为指导,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聘请专家,对省城医疗行业特种设备进行专项整治,达到检查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

19、适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发展,强化对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的特种设备相关工作管理,将各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纳入监管,尤其是加强外埠驻并检验机构的监管。

20、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要求,分级制定检查计划,对公众聚集场所、危化品行业等特种设备进行检查,检查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并和专项检查相结合。

21、继续开展电梯等级评定工作,在去年的基础上,继续对电梯维保单位逐一检查,并纳入等级评定,结果予以公示,推动开展“自我声明+公开承诺”,用舆论的力量推动电梯监管工作落实。

22、加快信息化平台建设。逐步完善可追溯的特种设备信息化管理体系,建立特种设备管理云平台,实现大数据共享,为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提供依据。

23、开展对基层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提升基层安全监管水平;通过组织培训、专题学习及微信、微课堂等多种形式,强化对企业一线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

24、建立完善的特种设备督查工作机制。制定督查制度,并将督查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上级对下级的管理,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25、全面推进产品质量分类监管,突出风险管理意识和重点产品监管,强化生产企业的监管规划设计,按照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等级划分监管等级,做到分类有序、有的放矢。

26、有效运用专项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检查、飞行检查、日常监督检查等监管措施,对涉及健康、安全、环保、节能等质量安全风险较高的产品和企业保持严查严管态势,健全完善来源可 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保证监管到位。对消费需求旺盛、与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一般消费品领域及时掌握产品质量状况,明确企业主体责任,以监管倒逼提升。

27、科学制定风险监测计划,加大对环保相关产品等重点产品的风险监测频次,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有效性。同时突出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整改复查和对不合格产品曝光力度,倒逼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28、开展对车用油品的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新标准,加大检查力度,尤其是对不合格报告的后处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做到从重从严,追根溯源,决不姑息迁就。

29、围绕节能环保,开展汽车及其配件等专项检查行动。以轮胎、内饰、座椅、制动器衬片、行驶记录仪等产品为重点,对整车和配件生产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严查无证生产、不符合生产标准、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

30、对辖区内拼装、改装机动车辆的生产企业依法展开执法检查。重点打击非法改拼装箱式货运车辆的行为,对拼装、非法改装三轮、四轮机动车和非机动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行为进行严惩。对辖区内生产强制性认证机动车辆的生产企业开展认证执法检查。对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机动车辆产品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擅自出厂、销售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

31、开展对商品煤、洁净焦炭等环保相关产品质量专项整治。积极推进环境整治工作,借山西省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时机,重点整治,及时曝光不合格企业,加大惩处力度。

32、围绕保障民生计量,严厉打击利用加油机、电能表、燃气表、水表进行作弊等违法行为。

33、继续深入开展“质监利剑”和“双打”专项行动。对钢材、水泥、电线电缆、建筑装饰装修、防水卷材等建材进行整治,重点对无证生产、未经认证伪造或冒用生产许可证和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对农资产品企业无证生产和冒用质量标志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34、依托96315投诉举报热线,切实解决涉及民生的质量违法行为。

35、改善执法装备,适应当前执法打假的快速反应能力需求,为提高科技执法效果提供有效的技术和硬件支持。

三、坚持夯实基础,着力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水平

36、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新增一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社会公共计量标准。对现有61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升级提档,预计到2020年升级提档率达80%以上。服务全市治超工作,扎实做好高速公路、二级公路治超衡器的检定和管理工作。

37、开展工业计量标杆示范活动,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加强宣传,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计量工作体系,引导企业在技术创新、产品升级、工艺过程控制和产品质量提升等方面重视运用计量手段,积极采用先进的计量技术、方案,最终达到提升工业企业计量水平的目的。

38、大力发展民生计量,继续做好全市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免费检定工作,继续对家用日常计量器具实施免费检定。加强计量监管的有效性和检验的精准度,确保加油机受检率达到100%、出租车计价器检定零差错。

39、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商品包装的计量监督检查,加大对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米、面、油、牛奶、月饼等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计量检查力度,从源头保障计量准确。

40、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运用已开通的管理体系升级培训平台,对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进行网上免费在线培训,推动全市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换版升级。

41、举办“实验室开放日”活动,增强检验检测机构服务意识,提高检验检测机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42、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好我市2018 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

四、坚持苦练内功,着力提升质监改革创新水平

43、探索适应分级管理体制下的监管模式,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质量监管工作机制,加强上下联动,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目标同向、工作同步,形成监管强大合力。开展基层监管人员实务操作业务培训,提高基层执法监管有效 性。

44、梳理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在及时清理、实时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优化再造审批事项服务流程,最大限度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供“一站式”、“一条龙”、“集成化”服务;对市级重点项目开设绿色通道,与其他部门实行并联审批。同时阶段性地对行政审批前置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大幅度精简申请材料,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45、推进行政许可事项信息化管理。积极探索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促进审批事项实现“网上审批”。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依托市政府、省质监系统政务服务信息平台,完善许可项目申报、在线办理、监督管理、电子监察等四类应用系统,推进“平台受理、在线办理、限时办结、依法监管、全程监察”的网上审批系统建设,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6、做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梳理工作。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没有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的要求。

47、在市编办的统筹安排下,坚持依法依规、便民利民的原则,调研下放事项每个环节的可行性,能放尽放。同时,做好省局下放事项的承接工作,并阶段性的对下放和承接事项“回头看”,避免许可事项接不住、接不好的问题。

48、加强行政审批和证后监管效能。落实“放管服效”改革要 求,打造“六最”营商环境,在把好市场准入关的同时,有序推进审批权限和证后监管工作的衔接,对不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落实退出机制,依法撤销、吊销、注销行政许可。

49、加强法治质监建设,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理制度,严把案件关,确保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组织全市质监系统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许可案卷集中评查。

50、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组织法治质监建设宣传活动,深入宣贯新修订的《标准化法》、《计量法》等法律。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教育活动。根据省局、市法制办的要求,做好立法相关工作。

51、规范完善财务管理。结合上一审计情况,进一步加强系统财务管理;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合理有效性;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完善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建设。

52、全力完成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通过调研、大讨论、学习兄弟单位经验等,确保机构设置、职能划分科学、准确,工作无缝衔接,并按照批复后的方案,做好机构、人员等相关工作。

53、加强干部培训工作,在干部职工通用能力、专业能力等方面制定干部教育培训引导计划,为每位干部建立教育培训档案,并将培训情况与考核相结合,组织开展专业能力测试。

54、发挥内部考核工作“风向标”和“助推剂”作用,增强考核 工作的有效性,指标设置上要凸显各单位、部门特色工作。强化日常考核,通过科学设置考核内容,加强年中督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55、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工作,通过“文明礼仪大讲堂”、“道德讲堂”、“志愿者服务”等活动,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建设和谐质监。

56、深入开展双拥共建工作。坚持“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双拥工作各项标准,强化工作措施,全力开创双拥工作新局面,实现双拥创建和质监事业发展的全面胜利。

57、加大质监工作的宣传力度,围绕全局中心重点工作,加强与纸媒、电台、网络媒体的联系合作,做好大型活动及日常工作的宣传报道。完善信息工作考核机制,提升全系统的信息报送质量。

58、加强网络安全保障工作,落实网络安全责任,保障全局的网络安全。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质监局信息公开各项要求,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法受理和回复依申请回复事项。

59、加强应急值守管理,做好全年各个阶段的应急值守安排,特别是要做好重要时期和节假日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维护良好的值班秩序。60、围绕“平安太原”建设,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压实信访工作责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全力做好信访问题的源头化解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61、加强工会建设,按照工会章程,发挥工会组织联系职工群众的作用。

62、落实好老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服务好广大离退休干部。加强老干部队伍建设,发挥党支部作用,认真抓好十九大会议精神学习贯彻落实和老干部“双先”表彰大会精神落实,努力增强全体离退休党员的组织观念。

五、坚持党管质量,着力提升全局党建质量水平63、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推进机关党的建设。

64、加强思想建设、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

65、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着力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

4.工商局法制工作要点 篇四

二○○六年法制工作要点以“创一流、站排头”为目标,以“五五”普法启动为契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实施《法制员队伍建设三年规划》,开展执法办案经验交流和学术研讨活动,努力打造一支法学功底深、工商业务精、执法技能高、依法行政能力强的执法队伍,推动我局执法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工作任务及措施好范文版权所有

(一)认真总结“四五”普法工作,全面启动“五五”普法

1、召开“四五”普法工作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启动大会。在已经完成全分局“四五”普法验收工作的基础上,召开大会,全面总结我分局“四五”普法工作,表彰在“四五”普法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及个人,同时安排部署我分局“五五”普法工作的各项工作任务。

2、制定我局“五五”普法工作规划。根据上级的工作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局实际,起草制定《××市工商局××分局第五个五年普法工作规划》,确立“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和工作措施,继续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强化全体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法律素养,不断加强法制建设,坚持普治并举,使我局依法行政水平在“五五”普法期间,有更大的提高。

(二)加强法制队伍建设,推动我局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提高

尽快扭转我局法律专业人才匮乏的局面,培养一批法律专业型、研究型、高层次的法制工作队伍,并通过这支队伍辐射、带动、指导作用的发挥,推动全局执法水平的整体升位。

1、抓好法制员教育培训

(1)继续搞好法学基本理论的系统学习。按照《法制员教育培训三年规划》,继续实施法制员法律专业研究生课程研修班的教育培训。2006年安排学习的科目为:公司法、行政法、证据学、知识产权法、国际经济法、商法和律师实务。

(2)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法规学习培训。针对执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新颁布的与工商行政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适时组织开展学习培训,通过短期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及时对法制员进行知识更新和执法技能训练,提高其履行职务的能力和水平。

2、加强法制队伍管理

在我局已经实行法制员任职资格的基础上,开展法制员等级资格评审认定工作。在全分局建立起3个级别法制员梯次队伍,使一、二、三级法制员在2006年内分别达到法制员总数的10%、20%和50%。一级法制员具备依法监督处理本局重大、疑难行政执法业务的能力;二级法制员具备正确核审案件,依法监督、指导本局各类行政执法行为的能力;三级法制员具备正确初审基层工商所(分局)案件和依法监督本机构日常行政执法行为的能力。加强法制员动态管理,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形成竞争和激励的工作机制,为促进全局执法水平提高提供先导。具体工作措施如下:

(1)制定《法制员等级资格认定实施方案》。明确初、中、高三个级别法制员认定的标准和条件,确定具体的认定方法和步骤,使认定工作有章可循。

(2)组织参加全系统首次法制员等级资格评审。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参加全系统法制员等级资格认定考试,根据考试情况和工作业绩,进行法制员等级资格评审。

(3)制定《法制员各等级工作权限和职责》。明确初、中、高三个级别法制员的工作权限和职责,强化法制员的规范、监督、制约作用,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在全系统形成竞争和激励的法制员工作机制。

(4)建立法制员等级资格档案。为法制员培训、考核、晋级、任免以及日常管理提供信息和依据。

(三)总结交流依法行政工作经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总结交流依法行政工作经验。适时总结交流各单位创新执法机制、改进监管执法方式、推进依法行政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2、交流执法办案经验。在评选全分局执法办案能手的基础上,组织办案能手开展执法办案经验交流,推动办案水平的提高。

3、加强办案实践的学习交流。组织部分执法人员到本系统内执法办案工作开展好的单位,集中实习一段时间,使其亲身体验和感受执法办案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促进全局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的均衡发展。

4、开展2006年行政处罚十佳案例、十佳办案能手、十佳法制员、十佳企业登记档案的评选活动,表彰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激励大家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为经济发展服务的能好范文版权所有力。

(四)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1、结合市场巡查制开展季度执法检查。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收费等行为全方位开展监督,尤其是对“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中自查出的问题及规范改进情况、《行政处罚案件量罚暂行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2、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将新出台的《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

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以及新修订的《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纳入《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细则》当中,严格规范处罚行为。

(五)搞好调查研究,开展理论研讨

1、评选执法业务理论研究“学术带头人”。发挥工商行政法学分会理论研究阵地作用,在系统内评选一批工商行政管理行

政执法业务理论研究“学术带头人”,并发挥他们的带动作用,提高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的理论指导水平。

2、探索解决行政执法疑难问题。以法学分会为依托,组织评选出的理论研究“学术带头人”、法制工作人员和执法骨干,针对工商执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和疑难问题,进行探索和研讨,开展项目攻关,研究解决方案,破解执法难题,为保障行政执法的顺利开展,为提高法制工作水平,提供有效的理论指导。

5.2011年全省公安法制工作要点 篇五

为了促进林口林业地区公安局法制工作,在法制工作的深入、细化和落实上狠下功夫,形成我局的特色和亮点。努力推进我局公安法制工作和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以法制工作的大跨越、新跨越,促进队伍的大进步、快进步,更好地服务林业局经济社会的好发展、快发展。林口林业地区公安局制定法制工作意见如下:

一、提档升级,奋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1、认真贯彻局党委指示精神,制定本意见,明确目标、健全措施,刚性问责。

2、全面落实证据及涉案财物管理机制。涉案财物在局里统一管理。各执法办案单位要制定涉案财物台帐,对涉案财物专人管理。

3、培养创建执法示范单位及岗位标兵。在各执法办案单位中培养、选树一批执法先进典型,评选一批执法办案能手和岗位标兵。

二、多措并举,着力提升执法主体能力水平

4、进一步推广笔录和现场勘查模本,规范卷宗样式。加强培训,是广大民警都能熟练运用模本,达到卷宗的统一规范

5、开展民警执法培训。抓好法制部门自身的学习培训和全警执法培训工作,增强执法培训的针对性、实战性,不断提高公安民警的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将《公安机关执法细则》、《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常用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培训内容,开展执法培训。

三、整章建制,建立健全公安执法规章制度

6、建全并落实执法责任及追究制度。全面落实案件主办人、首接负责制度。贯彻《黑龙江省公安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明确执法过错认定标准、追究程序。对重大执法过错案件以及严重破坏执法制度的行为,跟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7、开展案件倒查工作,及时发现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跟踪整改,追究当事人责任,决不姑息。

四、履职践责,积极服务公安中心工作

8、充分发挥法制部门的规划、组织、协调、推动作用,深入广泛地开展针对解决执法突出问题等涉法问题的调研工作,当好领导决策的参谋、助手,为一线执法实践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

9、进一步把好案件质量关。在日常的审核、审批案件工作中,落实逐级审核、不同意见备案制度,及时整改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执法质量稳步提升。

10、积极开展季度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积极改进现有的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实现以年终统一考评为主到平时考评、专项考评、动态考评相结合的动态考评模式的转变,确保能够全面、客观、及时、准确反映执法工作实际状况和水平。

五、固本强基,有效提升公安法制队伍建设水平

11、认真组织开展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法制部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警风。积极开展关于法制队伍、法制工作、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果和新施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12、大力推动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按照“队建制”要求,切实加强条线指导,建立健全法制工作考核奖惩制度,确保警令畅通,运转高效。

6.青岛质量技术监督法制工作要点 篇六

1 对象与方法

1. 1审核对象青岛市海水淡化工程。审核范围主要包括: 水源选址、工艺流程、涉水产品、各工艺单元投加药剂等是否符合有关卫生要求〔2〕。

1. 2 审核方法

1. 2. 1 收集相关资料从水源选址、建设规模、总平面布置和工艺流程等多方面收集海水淡化项目的技术资料, 进行工艺工程分析, 开展项目卫生学调查。确定出厂水取样点及水质分析项目, 进行现场采样。现场调查结束后, 立即将现场采取的水样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3〕。

1.2.1.1水源选址与自然条件海水淡化厂取水泵站位于厂区以南约1.3 km, 碱厂海水湖北侧, 水源来自胶州湾海域, 取水方式为海床式取水, 取水量为25.8~26.2万m3/d。海水输水管道由取水泵站 (PS2) 向东铺设至规划安顺路, 之后沿规划安顺路东侧车行道向北铺设, 距离道路中心线6 m, 至海水淡化厂西侧区域后, 穿过青岛碱业地块进入厂区。

1.2.1.2工艺流程取水管道进海长度约为1.8km, 取水口位于0 m等深线以下。海水进入海水湖后经取水泵站 (PS2) 加压后, 沿规划安顺路铺设的DN1300输水管道被送至厂区进行处理。取水泵站前设两道进水廊道, 每个廊道上都设置一个细格栅, 去除直径>5 mm的悬浮物质。

具体流程为: 取水系统→前过滤系统→微滤/超滤系统→超滤水储罐→一级反渗透系统→二级反渗透系统→后处理工艺。其中的预处理工艺流程如图1 所示。

1. 2. 1. 3 卫生清洗消毒设施超滤工艺单膜堆需要定期清洗, 反渗透的化学清洗和冲洗系统共设清洗和冲洗膜筒, 分2 个阶段清洗: 一阶段同时清洗膜筒数量10 个, 单位膜筒容积200 L, 最小清洗压力6bar, 清洗泵使用量2 台, 备用泵数量1 台, 单泵流量40 m3/ h; 二阶段同时清洗膜筒数量5 个, 单位膜筒容积200 L, 清洗泵使用量1 台, 备用泵数量2 台, 单泵流量40 m3/ h。全工艺中水质消毒药剂均采用次氯酸钠〔4〕。

1. 2. 2 综合分析结果根据水质监测结果, 综合现场调查和工艺流程情况, 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和掌握的相关专业知识, 对照相关的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等, 对海水淡化项目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和分析。

2 结果

2.1水源卫生防护本项目水源选址位于胶州湾内海域, 据湾口大约为20 km, 其北侧1.3 km处为污水处理厂出水排放口。该污水处理厂排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5〕, 在正常情况下不会直接影响南侧海水淡化水源水质;但若排水不达标或事故情况下, 可能会对海水淡化水源水质造成不良影响。

2.2水厂选址与布局本项目所在地全年主导风向为南南东, 化学品罐区位于本项目的西南侧, 位于全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可能会对项目产生一定影响。

2. 3 工程卫生学该工程针对水源水为海水的特征, 采取了预处理 ( 前过滤工艺、微滤/超滤工艺) 、脱盐 ( 一级反渗透膜系统、二级反渗透膜系统) 和后处理工艺, 通过对原水水质的连续性中试实验分析, 计算工艺设计参数, 使出水水质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GBT 5749 - 2006) 的要求, 水处理工艺流程合理〔6 - 7〕。

3 讨论

3. 1 分析

3. 1. 1水源水的质量监测水源水是整个项目的源头和关键, 也是容易被忽视的一个方面。水源水的质量与预处理, 能否实现取水口的标准化, 直接关系到海水淡化项目的出厂水水质。

3. 1. 2 水质的日常检验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GB 5749 - 2006) 要求, 对淡化出水涉及的全部指标进行检测, 检测结果均合格, 故该水作为生活饮用水是合理的〔8〕。但供水是一项长期持续性的工作, 短期的检测结果无法确定水质的安全性, 工艺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水源水质变化、膜元件损坏及运行故障等因素, 从而影响水质的稳定性, 淡化厂更应注重后期运营的跟踪检测, 按要求开展日常监测, 以保障居民的健康饮水。

3. 1. 3反渗透膜装置可靠性运营反渗透膜是海水淡化项目中的核心装置, 膜元件的完整性是保证出水水质能达到生产要求的重要因素〔9〕。由于反渗透膜元件是非常精密的产品, 且很容易遭受机械性损坏, 例如启动和停机时, 高压泵迅速升压和卸压过程会产生巨大的剪断应力造成RO膜元件机械性破损事故; 急停车时, 原水流量、浓水流量发生急剧变化会发生水锤以及真空现象, 造成膜片表面的剥离。而膜件损坏的直接后果即为供水遭受污染, 影响厂区对市政管网的正常供水。

因此在日常运行管理工作中, 为保证反渗透膜系统能够长期稳定运行, 除应严格控制反渗透工艺进水水质之外, 要加强对运行、检修相关人员的理论与操作技能的培训考核; 严格按照生产设计要求对反渗透膜件进行定期化学清洗及维护保养, 延长膜的使用寿命, 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保证水厂的安全供水。

3. 1. 4应急预案的建立健全海水淡化运营方必须具备完善的预警机制, 管网系统必须具备快速应急处理机制及相关措施, 切实保障城市供水系统的水质安全。应根据淡化水生产工艺的特性, 建立各项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明确职责, 对可预测的情况, 应做好预防应急工作。

3. 2 建议

3. 2. 1预防性卫生监督要提前介入海水淡化项目多为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项目, 预防性卫生监督难以做到全程监督。为有效开展工作, 卫生监督部门应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 使政府重视此项工作, 并及时了解有关招商信息, 本着服务的理念, 主动开展监督, 提前介入, 及时发现问题, 减少各种卫生安全隐患。

3. 2. 2 加强项目跟踪监督将海水作为水源水, 目前没有明确的卫生标准, 为了保证水源水质满足海水淡化工艺设计要求, 在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查的过程中, 应当注意项目是否对取水处海水水质进行跟踪检测, 是否落实好各项卫生防护措施, 保障出厂水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3. 2. 3法律法规亟待完善此次海水淡化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核要点探讨, 是青岛市海水淡化项目技术层面的首次探讨, 为以后海水淡化项目卫生规范的完善提供了材料依据和技术参考。但目前我国尚未制定针对海水淡化项目的卫生规范, 海水淡化项目缺乏系统的卫生监督法律规范, 海水淡化的相关卫生监督工作也缺乏相应的依据, 导致审查工作没有具体标准, 可操作性不强。海水淡化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核工作的持续开展仍需要完善系统的法律法规支持。

摘要:目的 从技术审查层面探讨青岛市海水淡化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的审核要点, 为将来海水淡化项目卫生规范的完善提供材料依据和技术参考。方法 收集相关技术资料, 综合工程分析, 开展卫生学调查。根据调查分析结果, 对照有关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做出项目评价, 提炼青岛市海水淡化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核要点。结果水源水的质量与预处理、水质的日常监测、反渗透膜系统的稳定运行以及应急预案的建立健全是影响水质安全的重要因素。结论 建议从水源选址、平面布局、工艺流程以及卫生防护措施等方面开展卫生审查, 明确关键技术要点, 为建设项目卫生审查工作的不断完善、全面推进提供技术支持。

关键词:海水淡化,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核要点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GB 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S].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002.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T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6.

[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6.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CJ/T 206-2005城市供水水质标准[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5.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GB 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S].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004.

[6]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 17051-1997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 1997.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GB/T 17218-1998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 2998.

[8]姜忠义, 王晓进, 郑岩, 等.长海县大长山岛海水淡化厂工程卫生学评价报告[J].环境与健康杂志, 2001, 18 (6) :345-346.

7.教育局法制宣传工作要点 篇七

一、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抓制度促规范。进一步完善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制度,以制度抓学习,以制度促进规范。加强公务员学法,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将法律知识学习列入局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加强青少年学生学法,重点抓好“四落实”(计划、课时、师资、教材),一要制定教育计划,明确教育内容和教育重点;二要保证必要的法制教育课时,在品德与社会、综合实践、思想品德课程中,安排法制教育内容。进一步落实法制副校长定期到校上课制度;三要建立健全一支由分管领导、政教主任和班主任组成的法制宣传教育骨干队伍,并适时组织他们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培训,以适应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需要;四要编印适合青少年学生学习的法制宣传教育简明读本。加强教师学法,定期组织法制讲座,使广大教师既做到依法从教,又学会依法维权。

2.抓结合重质量。公务员学法要紧紧围绕工作职能,服务基层群众,以学习促进工作,在实践中提升法律素养。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要与爱国主义教育、禁毒教育、安全教育、反邪教教育、反家庭暴力教育相结合。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时,要让学生懂得公民与国家的法律关系,以及公民对国家该尽怎么样的义务和责任;在开展禁毒教育时,要让学生懂得我国法律关于持有、吸食、贩卖、运输毒品等行为的违法性及其程度,以及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在开展安全教育时,要把道路交通安全法、食品卫生法、消防法等法律的有关内容向学生讲清讲透;在开展反家庭暴力教育时,要与侵权法、婚姻家庭法的有关内容相结合,阐明家庭暴力的违法性、危害性等。通过“结合”教育,避免空洞的说教,让学生实实在在地学到法律知识。

3.抓体验提效果。对青少年法制教育要开展形式多样的体验活动,在开展法律知识理论宣传教育的同时,根据学校实际和不同年龄段学生,合理利用每周综合实践和班队活动课,有针对性的开展学法主题讨论、法制征文、少年模拟法庭表演、参观法制教育基地等活动,让学生在学法实践中受到教育,加深对有关法律的理解和运用,增强法制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二、注重学习,规范执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1.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业务的学习和培训。要按照“十二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要求,切实抓好公务员队伍的法律知识培训,重点是以今年1月1日行政强制法开始实施为契机,组织机关公务员认真学习这部法律,了解该法律在教育行政执法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精神实质,特别是要了解教育行政部门作为行政执法主体在调查和取缔非法办学中可以采取的执法措施。同时要以推行教师注册制度改革工作为契机,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和教师法等专业法律法规。以学促工,以工助学,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严格按照行政法的要求认真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行为,重点是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有关专业法律法规实施教师资格许可、教师注册、办学许可等行为,做到实体和程序都符合规定的要求,避免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发生。同时要加强行政执法行为的案卷归档工作,制定统一的法律文书格式,文书制作规范,文书中所体现的执法主体前后一致,案卷内容齐全,顺序符合要求,统一案卷编号,档案室制度健全,落实专人管理。

3.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制定和出台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时,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到事项不越权,用语规范、准确,内在逻辑结构严密、严谨,条理清楚,内容具体。在制定程序上应遵循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核、签发、公布、备案等环节的基本要求。

三、加强领导,创新方法,完善组织保障体系

1.切实加强领导。各地、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强化党政齐抓共管,部门负责实施、师生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要建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本地、本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高法制宣传和依法行政工作的成效和质量。同时要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构建各部门、各单位和全体干部师生共同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责任体系。

2.创新工作方法。要正确认识法制宣传教育在促进教育科学和谐发展、加快建设教育现代化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进一步强化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理念。要创新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成效,在法制宣传教育中,整合教育资源,注重载体设计,采取适合不同对象、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教育方法。在依法行政工作中,要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善用行政调解手段,低成本、高效率地解决行政争议,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

3.强化监督考核。各地要制定科学量化的法制宣传教育评价体系,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总体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督促各学校认真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同时,要进一步重视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把学法工作作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

8.青岛质量技术监督法制工作要点 篇八

2012年,全市统计法制教育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四大工程”建设,以正式实施企业一套表为契机,全力推进依法统计,加强统计执法,深入开展统计“六五”普法和统计教育宣传活动,为提高统计能力、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智力保障。

一、坚持依法统计,全力推进统计法治化工作水平

(一)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全市各级统计部门要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理念,努力健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和行政执法程序,积极推进统计工作中法律的有效实施。

(二)加强对统计法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区要进一步充实统计法制骨干力量,加大对统计法制工作的投入,将统计法制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做到统筹谋划、精心组织,确保各项统计法制工作落到实处。

(三)充分发挥法制工作的规范和保障作用。各县区要根据实施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统计法制工作的思路和方法。统计执法要改进方式,加大执法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统计普法要重点围绕业务工作,用统计普法促进依法统计,在依法统计中深化统计普法。要根据统计工作中出现的普遍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建立健全相关统计法律法规制度。

(四)依法规范统计行政行为。各级政府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依法规范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统计资料管理和公布、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统计行政处罚和涉外调查管理,将统计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置于法律的框架之下。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统计行政许可、审批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统计行政许可、审批案卷的规范管理。

二、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统计执法综合效能

(一)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各县区、各有关专业要将纳入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范围的企业数据上报工作作为执法检查重点,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要主动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法代填代报、违法干预企业独立上报等行为。市统计局将继续量化执法目标,定期通报统计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加大统计执法检查等法制工作的考核力度。

(二)积极规范和创新统计执法方式。各级统计机构要规范执法流程,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执法文书和案卷管理,进一步完善统计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认真执行立、结案报告和重要统计违法案件报告备案制度。要针对不同的执法内容,努力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

(三)扎实组织开展统计巡查“回头看”。我市要高度重视国家、省组织的统计巡查“回头看”工作,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确保巡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各县区要广泛深入搞好统计巡查“回头看”宣传发动,对照上级文件要求认真搞好自查,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督导检查组,对辖区内乡镇、部门单位推进“四大工程”建设、统计基层基础、各项统计数据质量、全省统计工作及基层基础工作经验交流会议贯彻落实等方方面面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强有力措施,立即整改,积极做好迎接省、市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

(一)切实推进统计“六五”普法工作顺利实施。各县区要按照《2011-2015年滨州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全年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工作重点,明确职责、措施,做到及时部署、层层指导、加强监督。同时,要加大法制宣传教育投入,确保人员到位、资金到位,扎实推进统计“六五”普法各项工作。

(二)积极搞好日常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市将重点抓好党政领导、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积极推进统计法制宣传进党校。同时,要围绕企业一套表等核心业务,突出抓好对“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单位负责人、统计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要动员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将普法教育融入统计调查的全过程,使统计调查过程成为普法过程,努力为推进“四大工程”建设提供法制保障。

(三)认真组织重要时点的统计普法宣传。各县区要充分利用 “12.4”、“12.8”全国法制宣传日、统计法律颁布日等重要时点,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开展统计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大力提高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律意识。积极配合参与省统计局组织开展的全省统计法律知识演讲比赛活动。

四、配合做好统计立法,完善统计法规制度

(一)积极配合国家、省做好《统计法实施条例》、《民间统计调查管理办法》、《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等规章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广泛征求意见,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做好统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认真研究一套表联网直报环境下统计执法程序和调查取证方法等新课题,积极探索宣传教育、督促帮助、检查指导的统计执法新方式,坚持统计执法反馈、整改、处理、提高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统计行政机关的行政指导作用。全面做好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依法明确统计参与者的权利和义务,增强被调查单位依法统计意识。

(三)做好统计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对制定的统计规范性文件进行严格的合法性审查,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法制部门及上级政府统计部门报送备案,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杜绝超出法定权限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印发,保障统计法律制度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五、强化统计法制监督,夯实统计法制基础

(一)加强对统计法制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加强对统计法制工作的督办。市统计局着力加强对县区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普法等工作的督导,直接督办上级查询的重大统计事项,强化对县区统计法制工作综合考评,及时通报情况,交流经验;加强对县区统计执法工作的指导。为了进一步提高县区统计局统计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按照省统计局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反馈意见,市统计局有计划地到县区进行统计执法检查业务指导工作;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资料

和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各县区统计局要加强案卷和文书管理,认真执行立案、结案报告和重要统计违法违纪案件报告、备案制度。

(二)健全统计法制机构,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各县区统计局要以实施“四大工程”建设为契机,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努力创造条件,加强统计法制机构的建设和统计执法人员的配备,并保证相应的普法、执法和培训经费。市统计局严格执行统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抓好统计执法检查人员的配备,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要求,继续做好统计执法检查员的资格培训、考试工作,加强统计执法力量,保障统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严格管理,切实做好部门调查及涉外调查管理工作

(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省统计局部署要求,切实做好部门、民间、涉外调查机构资格和项目审查、申报、审批和监督检查,确保统计调查规范有序进行。

(二)加强对部门、民间、涉外调查活动的监管力度。积极配合省统计局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七、夯实基础,为政府统计改革创新提供保障

(一)进一步推动乡镇统计站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滨政办字„2011‟28号)精神,进一步推动乡镇统计站规范化建设,结合统计巡查“回头看”工作的开展,对照《乡镇统计站规范化建设标准》,强化对县区、乡镇的监督检查指导验收,发现和树立好的典型,及时纠正存在的不足,扎实做好全省“示范单位”统计站验收推荐及评比各项准备工作。

(二)强化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深入落实滨州市政府办公室„2011‟28号文件精神,对照部门单位统计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对部门统计规范督导,通过建立部门统计名录库,对部门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部门进行检查等措施,进一步规范部门统计工作,更好地适应国民经济核算改革的需要。开展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继续推广市工商部门的经验,加强对农机局、海洋与渔业局两系统的指导帮助,完成两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创建任务。使全市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取得新成绩。

(三)结合企业星级管理工作的启动,协助做好企业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

八、重视人才,认真做好统计教育、职称等各项工作

(一)深入落实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制度,切实做好从业培训及考试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滨州职业学院的联系配合,在去年合作的基础上,今年扩大合作培训面,在全市开展统计从业资格培训活动,全面提高考试人员应试能力,进一步探索和总结滨州职业学院作为统计教育培训基地的教育培训模式和经验。继续严格统一组织实施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严肃考风考纪,切实提高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公信力。对符合免试条件人员严把审核关,及时予以办理证书。认真做好全市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管理系统数据库的维护及证书办理发放工作。

(二)认真做好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重点组织好对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三上”企业及全部房地产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考试,争取全市所有持证人员全部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加强培训管理,提高培训实效。坚持做好从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工作,把从业资格认定考试与加强继续教育培训有效的结合起来。

9.青岛质量技术监督法制工作要点 篇九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六五”普法的启动年。为全力推进依法治林,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印发〈2011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司发通[2011]22号)的精神,制定本要点。

2011年林业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认真学习宣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实施纲要》,按照2011年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国家林业局工作重点,扎实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推动普法工作创新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

一、立足于“六五”普法规划制定,做好“六五”普法启动部署工作

(一)“五五”普法总结。

国家林业局拟于2011年上半年开展“五五”普法的总结工作,推广各地、各单位“五五”普法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大力宣传林业战线“五五”普法工作开展好的集体和个人。各地、各单位应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做好本地区、本单位“五五”普法的总结工作。

(二)“六五”普法规划制定。

根据全国“六五”普法规划,国家林业局结合林业实际情况制定印发全国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全面启动林业“六五”普法工作。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根据当地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和林业特点,参照全国林业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六五”普法实施规划或计划,进一步细化“六五”普法工作的各项职责和任务,保障林业“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执行。

二、立足于服务现代林业发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一)服务现代林业建设,抓好重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进一步加大《宪法》的宣传力度,把《宪法》宣传教育纳入各项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加强林业专业法律法规宣传,深入开展与林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加强防范和打击以林业为载体的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

(二)结合“法律六进”活动,抓好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

继续做好林业系统领导干部、公务员,以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青少年的学法、用法工作,继续加强林农的学法、用法工作。广泛开展适合不同对象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配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有林场改革和国有林区改革,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

三、立足于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继续开展普法骨干培训工作。

国家林业局将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各地、各单位的普法机构也可以有针对性地开展本地、本单位普法骨干培训。

(二)组织开展法律意识调查。

国家林业局将开展一次以林农为对象的法律意识调查活动。

通过对林农法律意识的调查结果的归纳、分析和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组织拍摄普法短片。

按照全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关于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专题教材制播工作安排,2011年继续组织拍摄林业法律知识普及现代远程教育专题短片。

(四)认真组织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国家林业局将继续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期间组织全国林业系统的普法考试。

四、立足于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新发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一)发挥大众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以“六五”普法启动为契机,充分发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远程教育、法学院校、法制教育基地、板报、墙报、宣传专栏等宣传载体的作用,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

(二)建设法制宣传教育示范联系点。

注重发现和培育新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开展“六五”普法示范点的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五、立足于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继续加强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机构建设,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各单位要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普法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适时召开普法领导小组会,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

(二)增加普法投入,保障普法经费。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将普法经费列入经费预算中,根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需要,逐步增加普法经费,保障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顺利进行。

(三)明确组织分工,加强工作协调。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职能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承担起具体实施林业“六五”普法规划的职责,发挥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能作用。同时,要逐步建立完

10.青岛质量技术监督法制工作要点 篇十

一、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深入开展各类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培育宪法意识,弘扬法治精神,继续围绕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高全民法治意识、法律素质,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公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注重法制教育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3、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针对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土地征用、房屋拆建、就业安置、劳动用工、交通事故、医疗纠纷、食品安全、物业管理、信访稳定、社会治安等突出问题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4、积极开展主题鲜明的主题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十周年为契机,进一步丰富创新宣传教育活动内容和形式,做大做强“12·4”品牌。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7·20”农民工节、“8·1”建军节及重要法规颁布日等时机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国土资源、信访条例、治安管理、防震减灾、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铁路护路等方面法律法规教育活动。

二、以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重点,全面推进“法治焦作”创建工作

5、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法治焦作创建工作的决定》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法治焦作创建工作的决议》。4月底前全部完成“法治县市区”的启动工作。健全机制,扎实推进,力争使“法治焦作”创建工作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6、研究制定创建工作考核评估体系,纳入“五五”检查验收和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在认真调研论证的基础上,3月份制定出台法治焦作创建工作评估体系。各县市区、市直各牵头单位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出台相应的实施方案及考核细则。

7、培育典型、以点带面、多层齐动,强力推进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建立创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着力抓好创建工作联系点的业务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形成具有焦作特色的法治城市创建模式,做到“先行探索、多出经验、示范全国。”

8、大力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在现有普法宣传阵地基础上,在市区主干道、群众活动场所增建一批“法治焦作”宣传阵地,全力营造“法治焦作”创建的浓郁氛围,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创建工作的强大态势。

9、扎实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把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作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

10、认真做好全市首批“法治县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表彰和全省先进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

三、以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为标准,认真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11、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规划》通知精神,对照规划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开展一次细致的自查,查漏补缺、落实责任,确保规划目标全面实现。

12、加大对“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指导力度。3月份,制定下发全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考核细则;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的检查验收考核细则,确保检查验收工作规范有序、客观全面。

13、层层组织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4月份,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开展自查和互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提高。5月份,组织开展全市检查验收工作。

14、积极邀请市人大、政协有关领导、代表和委员,对“五五”普法规划实施和相关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听取工作汇报、组织视察活动、开展专题调研等方法,督促和推动“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

15、认真总结、积极推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先进经验,做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国家、省市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推荐工作。

四、以全面完成“双百千万”法制宣传任务为抓手,不断深化“法律七进”活动

16、继续扎实推进“双百千万”工程建设。按照“双百千万”工程阵地建设要求,上半年,高质量完成最后30%的阵地建设任务,形成覆盖城乡的法制宣传阵地网络,为群众提供方便的学法场所。

17、继续巩固“双百千万”工程队伍建设成果,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进一步发挥三支队伍的法制宣传教育作用,继续组织开展“百名法律专家讲百场”、“千名

法制骨干联千点”、“万名普法宣传员进万家”活动。

18、组织开展“双百千万”工程考核验收及总结表彰工作,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法律专家、优秀法制骨干、优秀普法宣传员。

19、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出台《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使法律知识学习逐步成为机关学习的常态内容。市县两级全年至少举办2次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公务员学法时间不低于40小时。市直各单位年内要安排2次集中学法活动,各项学法活动做到有记录、有图片、有笔记、有宣传。11月份组织全市干部法律知识考试。

20、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认真组织对合作社干部的培训教育;探索农民工法制教育机制,组织好7月份的“关爱农民工,送法进工地”活动;围绕全市新农村文化中心建设“七送”活动,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送法下乡”活动。4-5月份,集中免费发放一批《法治焦作画册》、《法制漫画集》等普法读物。

21、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各街道办事处要积极联系大中专院校,邀请法学专业学生和法律志愿者利用节假日在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实践。

22、深入开展“法在校园”活动。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在“四落实”的基础上,积极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纽带作用,充分拓展学生社团、班团队活动的载体内容,开展法制征文、法制讲座、法制主题班会等多形式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23、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组织律师联系企业、结成对子,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各大中型企业至少要举办一次法律知识培训和讲座,组织参加一次法律知识考试,开展一次职工普法教育宣传活动,构建和谐劳务关系,促进企业稳定与发展。

24、深入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突出集贸市场、医疗服务、交通运输、建筑工地等四类单位,重点抓好个体经营者和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做好对流动人员的法制宣传。各单位要利用公园、车站、集会等公共场所通过电子屏幕、宣传栏宣传法律常识,进行安全提示,维护本单位的安全稳定。

25、深入开展“法律进家庭”活动。继续抓好“妇女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发挥“法律进家庭”的主体指导作用,依托“12338”妇女维权热线开展维权周活动。继续结合市妇联开展好“六型家庭”创建活动。继续扎实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把“法在校园”活动延伸到家庭,以学生拉动家庭成员共同学法。各县市区要举办1次妇女干部法律培训,开展1次大规模法律资料发放活动,开展1次邻里矛盾纠纷化解活动。

五、以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关键,不断丰富创新法制宣传方式方法

26、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主渠道作用,继续与电视台办好《说法时间》法制节目。办好焦作普法网,不断扩大影响面,提高知名度。各县市区年内要全面建成县级普法网站。根据全国普法办要求,积极组织参加“全国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全国法制动漫作品大赛”等活动。

27、创办《法治焦作通讯》,进一步推动“法治焦作”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加强信息工作交流,增强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之间信息沟通。

28、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加大法制文艺作品的创作和推广力度,创作更多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作品,组织形式多样的法制文艺演出活动,进一步发挥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29、按照全国和全省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开展好“‘五五’普法神州行”、“法治河南中原行”大型新闻宣传活动。

六、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新要求为动力,认真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研究制定工作

30、与有关部门联合,邀请专家学者和普法工作者共同开展普法依法治理理论研究和实践探讨,形成一批优秀研究成果,为“六五”普法规划的制定提供理论基础。

31、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各相关部门和社会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开阔视野,拓展思路,集思广益,为制定好“六五”普法规划打下广泛的社会基础。

11.青岛质量技术监督法制工作要点 篇十一

2015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特种设备安全法》,按照“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十二字方针和“创新发展、真抓实干、稳中求进”的基本要求,综合运用战略思维与系统思想,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依法治特,严守安全底线,打好三大战役,着力推动改革,强化基础建设,完成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特种设备安全控制指标,不断提升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水平。围绕以上要求,全系统要着重把握以下要点:

一、严守安全底线

(一)推进依法治特。

1.完善法规标准体系。深入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按照立法计划研究协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修订,加快制订特种设备召回、报废、经营和压力管道监管等方面的相关配套制度、规章,积极推进综合性安全技术规范(大规范)的制修订,探索完善安全技术规范与标准的协调机制,着力推动地方立法和标准制修订。

2.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健全质检内外监督体系,完善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协调联动衔接机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

3.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微信等媒介,利用“六一儿童节”、“安全生产月”、“质量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宣传普及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节能知识,在全社会不断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特种设备本质安全。

4.从降低设备事故率转变为同步降低设备事故率和故障率。推进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转变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将安全监管重点前移,探索从降低电梯事故率转变为同步降低事故率和故障率。以电梯故障率作为质量与安全的契合点,试点建立以故障率为指标的电梯质量安全评价体系,为监管部门改进监管措施提供决策依据。通过开展故障率分析,查找安全隐患,倒逼维保单位和制造企业提高质量安全水平,落实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

(三)加强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置。

5.加强风险防控。突出“两防”(防重特大事故、防重大社会影响事件),建立监测、研判、预警、处置无缝衔接的风险防控体系,加强舆情监测和风险预警,及时介入、及早处置,防止特种设备事故损失和事件影响进一步扩大。

6.强化应急处置。健全应急机构,配齐配强应急人员、装备,建立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演练,提高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7.严格监督检查。认真贯彻实施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将风险管控作为监督检查的首要任务和核心目标,探索建立日常监督检 — 2 —

查与安全大检查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有效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重点做好立式燃煤锅炉隐患消除、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安全保障工作。

二、打好三大战役

(一)打好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

8.组织集中攻坚。开展一次全国范围内的电梯风险隐患排查活动,对“问题电梯”评估、建档,组织力量集中攻坚、消除隐患。特别是对“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的电梯,要通报地方政府挂牌督办,联合有关部门推动解决。推广北京、重庆等地经验,推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

9.构建长效机制。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广“96333”等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中等以上城市今年力争做到全覆盖。加快电梯规章规范标准制修订,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建立信息平台,发挥各方面作用,齐抓共管,进一步实现保障安全、为民服务的双重目标。

(二)打好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

10.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依法组织实施油气(长输)管道质量监督和安全检查,规范生产环节和检验检测行政许可工作,加强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安装过程监督检验和使用环节的监管,保障质量安全。

11.规范检验检测和风险评估。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使用环节安全检查,组织制修订有关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基本完成使用20年以上老旧管道定期检验、风险评估工作,确保检验质量。

12.强化保障措施。加大政策保障和资金支持力度,发挥技术机构的支撑作用,组建专家组指导检验检测、风险评估,解决疑难问题。

(三)打好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

13.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和定型产品能效测试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4.摸清锅炉能效状况。开展在用燃煤工业锅炉能效普查,发布全国锅炉能效状况统计结果,为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支撑,提升锅炉测试、诊断、评价等技术服务能力。

15.提升锅炉系统运行水平。推进锅炉系统运行标准化管理,开展达标试点示范,完成50个标杆锅炉房示范建设,强化锅炉运行及管理人员节能专项培训,切实提高运行人员操作技能。

16.加强部门联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高效锅炉推广、锅炉节能改造、淘汰落后锅炉等工作,做好相应的测试监测工作。

三、着力推动改革

(一)推动改革方案实施。

17.落实改革措施。进一步修改完善顶层设计方案,抓紧出台与顶层设计方案相配套的细化方案;研究制定“十三五”发展规划;加快技术检查机构建设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积极推进地市级以上技术检查机构建设。

(二)深化两项改革。

18.深化行政许可改革。全面推进简政放权,按风险程度梳理各类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子项目,分类推进生产环节和使用环节行政许可改革;在落实下放、取消行政许可子项目的基础上,及时修订、完善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加快制定出台特种设备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研究出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措施。

19.大力推进检验工作改革。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方案,积极推进特检机构整合和做大做强,不断提升特检高技术服务的专业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按照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发展方向,依据检验性质、领域分类推进检验改革,引入竞争机制,解决检验力量不足的问题。

(三)创新监管模式

20.优化安全监管体制。探索建立安全监察、技术检查与行政执法相结合的安全监管制度;加大与标准、法规、质量、执法等部门的协调力度,形成质量安全监管合力;发挥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作用,推动落实“一岗双责”;发挥行业协会、社会公众等社会力量作用,探索建立对行业协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监管制度,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加快构建多元共治的工作格局。

21.创新工作机制。在电梯、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等领域加大物联网试点应用力度,继续推进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系统,运用信息化等科技手段,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水平;在电梯、客运索道等领域推进安全责任保险,运用市场手段,建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开展老旧气瓶集中定点报废试点工

作;继续推进使用单位分类监管;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特种设备违法行为数据库,加大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力度。

四、加强基础建设

22.夯实监管基础。继续完善六大工作体系,着力完善法规标准,加强信息化建设,发挥科技大平台作用,实施基于风险的分类监管,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实施多元共治,筑牢监管工作基础,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23.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借鉴安监等部门成功经验,按照安全生产“五级五覆盖”的要求,推动特种设备监察力量向基层延伸,探索网格化管理工作模式;积极开展对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升队伍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执法水平。

24.强化基本保障。积极协调人社、财政部门,参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的做法,争取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人员岗位津补贴政策,加大对安全监管人员、经费、装备的投入,发挥队伍的积极性,保障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

12.青岛质量技术监督法制工作要点 篇十二

南法建办[2008]1号 2008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08年是“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的关键之年,我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推进平安建设,构建和谐南江”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为主线,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进一步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努力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更好地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倡导法治、促进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深入宣传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和基层社会和谐的各项法律法规

(一)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重点宣传《宪法》有关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引导公民牢固树立权利义务一致性和法律权威观念;将《宪法》宣传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培育公民遵纪守法,共创和谐南江意识,增强社会凝聚力。

(二)深入宣传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基层社会和谐为重点的法律法规。结合推进“法治南江”建设,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和有关行政实体法、行政程序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增强各级政府部门的程序意识和规范意识,确保公权力的正确有效运行,提高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和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预防职务犯罪,遏制腐败。加强对与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努力提高基层社会的自治能力,促进社会和谐。

(三)大力宣传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把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律法规放在突出位臵。通过宣传教育,既要增强人们的维权意识,又要增强履行义务的意识。结合规范公共行为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信访条例》、《法律援助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促使公民自觉遵守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德,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引导全社会形成守法律、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

二、突出重点,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六进”工作

(四)重点推进“法律进机关”活动。大力加强副科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年内全县各级各部门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不少于两次;启动评选10名“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建立10个“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的“双十”工程;研究制定“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的验收标准和推荐办法;年内在县级部门和乡镇分别培育推广一个学法用法的典型;充分利用好“南江法治网”、《司法月报》,调整充实内容,调动公务员网上学法的积极性。

(五)大力推进“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活动。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继续推广普法宣讲团送法进乡村、进社区的法制讲座和法制文艺宣传活动,推进“民主法治小区”和“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

(六)做好进城务工农民的法制教育工作。以进城务工人员集居地为重点,结合元旦、春节务工人员大量流动的时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为原则,组织开展针对进城务工人员的专项法制宣传活动,探索建立进城务工人员法制教育的长效机制。

(七)继续推进“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活动。加强与教育主管部门和共青团组织的沟通联系,落实“法律进学校”的各项任务,提高师生的法律素质。坚持发挥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同时依托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看守所等机构,开展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法制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企业职工学法阵地建设和企业法制讲师团队伍建设,探索针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形式,提高宣传教育的实效。

三、营造氛围,深入开展面向社会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八)开展“推进平安建设,构建和谐南江”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明确本宣传主题,结合“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5.25”交通宣传日、“6.25”土地日、“6.26”国际禁毒日、“119”消防宣传

日等重要节点以及新的法律法规颁布日,举办有声势、有影响、有效果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在全县形成此起彼伏、相互呼应的法制宣传氛围。

(九)围绕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在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早规划,早准备,至少要举办一次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

(十)加强对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与政法各部门、信访部门、律师协会、法律援助机构、人民调解组织的联系,形成良好的沟通和互动机制。通过新闻媒体等形式,努力向社会宣传政法机关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促进发展的根本职责,宣传政法部门各项工作以及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工作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不断增强法制宣传工作的活力。

(十一)继续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修订和完善本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细则。

四、夯实基础,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

(十二)健全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通过领导小组会议、工作会议以及定期调研、现场会等形式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考核制度以及法宣骨干和联络员例会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形成整体合力,不断扩大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覆盖面。

(十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基层法宣骨干队伍建设,力争全县各乡镇、县级各部门都有一支相对稳定,整体素质较高的普法宣传队伍。

(十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加强“南江法治网站”阵地建设,强化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网络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辐射力。继续办好《司法月报》,提高办报质量。

二00八年一月 日

报:县委、人大、县府、政协、县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法建办、县委青书记、政府张县长、政协杜主席、人大治中副主任、县委善君主任、政府刘凯常务副县长、政法委光明书记、人大翼川副主任、政协义发副主席 送:各普法领导小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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