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材料目录(个人)

2024-09-24

申请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材料目录(个人)(共9篇)(共9篇)

1.申请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材料目录(个人) 篇一

课堂教学情况(包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教学态度、教学能力、教学水平、教学艺术、教改等情况、成绩)任现职以来,本人不断坚持认真学习研究探讨教育学、心理学,掌握不同年龄段学生的心理特点,做到教育学生有的放矢,力争取得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教育效果。能认真学习所带学科和新课程标准,掌握重点难点、明确教学目的和要求。深钻细研教学内容,做到传授知识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刻苦研究科学先进的教学经验与方法,认真学习《内蒙古教育》、《教学月刊》等资料,了解教育教学的新动向,牢牢把握先进的教育信息,通过开展教

学示范观摩课,达标课和教学座谈等项活动,废止注入式,采用启发式,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探讨摸索教学方法,使自己的教学业务能力和水平有了不断的提高。学生的接受能力也有了明显的好转。在教学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素质,始终坚持文化知识和业务理论的学习,虚心请教,不断总结教学工作中的经验教训,经常深入学生,调查研究,切实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处理解决存在的问题。本人所代科目,由于能认真做到备、讲、批、辅、改等项工作。注重培养特长生和转化学困生工作,所代班级学生的学习成绩一直令人满意。-8-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研究、教材建设及其它科研情况 任职以来,本人一直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和《课程标准》,结合自身素质和所代年级的课程,在广泛挖掘学生潜能的基础上,灵活使用教材,因材施教,积极探讨适合学生实际情况的教学方法。由于本人认真钻研业务,充分发挥了应用的水平,在教学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取得了满意的成绩。任现职以来对实验室的建设情况 无-9-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或获奖的论文(译著)、教科书、艺术作品及教研、教材建设等成果 发表时间、刊物、期号或授奖时间、机构、等级 2008.12 《教苑新论》 一等奖 本人撰写部分 全部 本人职责 主编 总字数 1300字 名 称 《小学语文教学与 素质教育》-10-本人总结 任现职以来思想政治表现,教学、教研、科研、班主任工作对学生 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履行职责的情况、成绩 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处理存在的问题,关心他们健康成长,同时利用业佘时间进行家访,与家长取得联系,共同配合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和学习情况。在班主任工作中,特别注重加强特长生的培养工作和学困生的转化工作,取得了卓有成效的业绩。受到了 学校、家长和学生的一致好评。在工作中,我总是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为人师表,从不计较个人的名利得失,工作精益求精,圆满完成学校 交给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在工作中,我爱岗敬业,刻苦认真,能深入细致地钻研教材,分析学生,学习各种先进 的教育教学经验,并结合自己的教学实际,创造出“激发兴趣,发展思维,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的综合教学方法,使学生既掌握了知识,又提高了表达和写作能力。本人签名:贾春海 2010年5月10日-7-本人总结 任现职以来思想政治表现,教学、教研、科研、班主任工作对学生 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履行职责的情况、成绩 本人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科学发展观”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认真学习并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积极投身于教学改革,为人师表,发扬敬业奉献精神,倾心于学校,着力于教学。为提高自身素质和自身修养,使

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能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和《课程标准》以及先进的教学经验,大胆尝试,不断地更新教学方法。按照新的《课标》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细致地编写教学计划和进度计划。在教学中,精心备课写案,设计教学内容,力争上好每一节课,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始终注重教研教改的整体实施,积极参加学校、教研组组织的各项教研教改活动,虚心学习、不断探索、吸取新的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本人一直担任语文教学及班主任工作,作为班主任,首先要切实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养并养成学生良 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因此,经常组织学生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等丰富多彩的主题班队会活动,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发展。经常深入实际,走进学生宿舍了解-6-任 现 职 以 来 的 主 要 科 研 成 果 成果表现 目前完成情况 本人承担任务 科研项目名称 起止年月-11-指 导教师提 高情况 能指导教师学习《新课程标准》,掌握各年级所规定的教学内 容。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内蒙古教育》《教学月刊》等资料,了解教育教学发展的新思路。推荐有经验的教师执讲示范课,并指导中青年教师的教学,观看教学录像,进行教学座谈,探讨教学经验和 方法,把学到的好方法运用到自身的教学中,加以尝试,使教师的教学能力有了明显的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大有进步。指导研究生情况 学校 管理及 社会兼 职情况 身为班主任,本人时时处处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在实际工作 中,首先注重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各项活动。在工作中,相互学习、交流经验、同步发展。同时,经 常通过谈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净化学生的言行,使学习风气越来越浓,好人好事层出不穷,为学校的整体教育教学工作奠定了 良好的基础。-12-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获县级以上奖励情况 获奖时间 授奖单位 奖励内容(荣誉称号)任现职以来其它方面获县级以上表彰奖励情况 获奖时间 授奖单位 奖励内容(荣誉称号)-5-任现职以来完成教学工作情况(由学校教务部门审核并在备注栏内盖章)备 注 授课学生人数 总学时数 周学时数 讲授 课程 授课专业、年级 起止年月-4-教研组、年级组、科或系评议、审查意见(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及能力)贾春海同志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八荣八耻”。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教育的法律法规,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师德、育人教书、工作勤奋。他始终坚持文化知识和业务理论的学习,能认真细致地专研教材、虚心学习、总结经验、改进教法。积极参加教研 教改活动,所代科目成绩,令人满意。在教学中,特别注重加强特长生的培养和学困生的转化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 果,使学生的素质教育得到全面的发展和提高。他自任职以来,通过函授、培训、自学等各种途径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知识渊博,教学经验丰富,是我 校语文教学工作的带头人。

同意晋升为中学高级教师。

负责人: 2010年5月10日-13-

2.申请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材料目录(个人) 篇二

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申报材料要按照证书原件、教育教学工作、教育教学成绩、教研科研成绩等四大类整理。

一、中、高级职评材料

1、《中小学中专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

2、考核优秀证书、综合类表彰证书、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包括校长岗位培训及提高培训证书)、普通话合格证书、计算机合格证书等。

3、教育行动研究报告或教育叙事一篇(申报中级的,提交教育教学经验总结一篇);班主任工作或其他管理工作总结一份;《学校审核材料鉴定表》一份;支教工作证明材料(其中2006年以来的支教人员提供完整的《合肥市城镇中小学教师支教工作登记表》、支教工作总结、任教学科课程表等材料)。

4、提供任教学科教育教学成绩及获奖证书(注:按文件规定的完整材料提供八项中的最强项,最多不超过3项)。

5、提供紧密结合本学科教育教学实际的教研、科研论文及有关获奖证书(注:按文件规定的完整材料提供八项中的最强项,最多不超过3项)。

二、教师职务资格认定材料

申报人员须提供:

1、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普通话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合肥市大中专毕业生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及《合肥市大中专毕业生认定专业技术职务汇总表》。

3、申请认定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的还须提供本人任教3年的实证材料(在岗证明、教学计划、教案等)、学校专题报告及考核合格证明。

-1-

附件4:

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学校审核材料鉴定表

学校盖章:时间:年月日

承诺:以上所写内容完全属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职评小组成员(7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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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合肥市中、小学教师申报资格考试报名表

说明:

1、“教师资格”是指:初中、高中或其它种类教师资格;

2、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取得学历情况要填写所有学习经历(按时间先后 顺序填写);

3、本表内容要如实填好后,务必夹在《评审表》中,随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4、本表共贴一寸照片三张,黑白彩色皆可。

一寸照片(粘贴)

一寸照片(粘贴)

3.高、中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篇三

一、量化赋分推荐的原则

(一)实行按岗推荐申报的原则;

(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重师德、重能力、重贡献、重平时工作业绩的原则;

(四)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平时考核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五)向教育教学一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倾斜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各推荐单位要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专家评议小组、民主监督小组。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班子成员组成,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工作职责:全面负责对高、中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工作的领导,负责审定量化赋分推荐办法,负责审定综合量化赋分结果,审核拟推荐人选意见等工作。

专家评议小组:由分管教育教学校长、教务处主任、教育处主任、人事科长和有关学科带头人等专家组成,分管校长任组长,组员中中层以上干部不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工作职责:在领导小组的领导

下,负责制定、征求意见、修改量化赋分推荐办法,负责对参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工作业绩、贡献等内容进行客观评价,汇总量化赋分,并向领导小组提出拟推荐人员。

民主监督小组:由党组织、纪检、民主党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骨干教师等组成,党组织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对推荐过程实施全程监督,接受申诉,保证客观、公平、公正。

三、量化赋分的内容(一)定性评价量化赋分内容

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工作业绩、贡献等。

(二)定量评价量化赋分内容

教育教学年限,现资格年限或任现职年限,教学工作量、教案、教学业绩,班主任工作年限,综合荣誉、专业奖励、论文著作,学历,考核结果等。

四、量化赋分推荐的办法(一)定性评价办法

1、教师职业道德评议:主要由教师(单位教师较多的,可由本学科教师和其他部门业务相关人员)进行投票评议,原则上同意票数超过三分之二以上方可推荐。同时,还要适当听取学生及家长的意见。

2、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工作业绩、贡献评议:主要由专家评议小组对申报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工作业绩和贡献,进行客观公正的民主评议,主要根据平时教学效果、工作量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量化赋分。论文著作的量化评价要区别对待,对高校教师,要作为必要

条件,制定量化考核标准,适度提高其质量要求;对中小学教师不作硬性要求,可作参考。

(二)量化赋分及权重(满分130分)

1、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业绩、贡献评价赋分(50分): 由专家评议小组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常规工作检查情况,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业绩、贡献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教师职业道德10分;近两年来课堂教学、教案、作业批改、学生管理、教学成绩、学生评教、教育教学工作量和考核等30分;教育教学兼职10分。

2、年限、学历赋分(38分): 教学年限20分、聘任年限10分、学历8分。

3、任现职以来奖励赋分(37分): 综合奖励10分、教学奖励8分、班主任奖励6分、教学成果奖励13分。

4、其他赋分(5分)。

五、量化赋分推荐的程序

(一)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专家评议小组、民主监督小组。(二)召开专业技术人员(或教职工)大会,公开空缺岗位、申报数额。

(三)制定量化赋分推荐办法。(四)个人申报,组织审核。

(五)个人述职,民主推荐,专家评议,量化赋分,名次公示;

(六)根据综合量化赋分名次,领导小组确定推荐人选。(七)填报材料,单位将个人申报材料中的《山东省中小学、中专教师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A3纸型),在本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

(八)报送材料。

六、其他有关事项(一)关于干部兼课问题

申报教师职称的中层以上干部,要有一定量的教学课时。(二)关于小学超高教师的量化赋分推荐问题

小学超高教师的量化赋分推荐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参照本指导意见制定具体的量化赋分推荐办法,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区为单位组织实施。(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

1、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的人员;

2、近三年考核有一次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人员;

3、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4、近两年未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

5、近两年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以上的人员(正常产假除外);

6、从事有偿补习或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谋利益的人员;

7、不符合省市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的人员。(四)量化赋分推荐办法的制定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教师特点和教学实际,参照本指导意见,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通过民主集中制,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评审高、中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的推荐办法。

本指导意见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推荐高、中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细则

附件:

推荐高、中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量化赋分细则

一、学历赋分

1、硕士8分、本科6分,专科4分、中专2分。

(1)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其学历赋分在相应学历分值上再增加1分;

(2)后学历不满3年不赋分;

(3)党校、干函大学历,结业证、课程班毕业证不赋分。

二、年限赋分

教学年限:教学工作年限,每年1分,累计不超过20分。任现职年限: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每年1分,累计不超过10分。取得职称资格未聘年限,每年0.5分(学校自行掌握)。

兼职年限:任现职以来的班主任、兼课的年级组长及中层以上干部每年1分,累计不超过10分;学科组长、备课组长每年0.5分,累计不超过5分。以上各种兼职,同不累计赋分。

支教年限:任现职以来,市区教师在边远地区或薄弱学校任教年限,每年1分,累计不超过2分;由城镇学校调到农村学校5分,由省市规范化学校调到普通学校3分,援疆、援藏、援边一年以上教师3分。不累计赋分。

考核:任现职以来,考核优秀等次,每年赋1分,累计不超过5分。

三、综合表彰奖励赋分

(一)综合奖励名称

优秀教师、十佳教师、百佳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拔尖人才,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记三等功,先进工作者等。

(二)按表彰奖励等级赋分

1、省政府表彰或省人事厅与省教育厅联合表彰10 分;

2、省教育厅、市政府表彰或市人事局与市教育局联合表彰8 分;

3、市拔尖人才、市级五一劳动奖章赋6分,记二等功赋6分、三等功赋4分;

4、市教育局、县区政府赋4分;

5、县区教育局赋2分;

6、镇政府、办事处赋1分;

7、教育办、学校赋0.5分,累计不超过1分。综合表彰奖励赋分,限最高一项,不累计赋分。

四、教学奖励赋分

(一)奖励名称

教学能手、优质课(精品课)、说课、课件等。

(二)按奖励等级赋分

1、教学能手:

省级8分、地市级6分、县区级4分、乡镇2分、直属学校1分。

2、优质课:

省教研室一等5分、二等4分、三等3分; 市教研室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 县区教研室一等1分、二等0.5分; 乡镇、直属学校一等0.5分。注:

(1)在全国、省、市级公开课分别按2分、1分、1分赋分,相应等级的课题组课题研究中的优质课,分别按1分、0.5分、0.5分赋分。

(2)高校精品课负责人赋4分,参与者赋2分;

(3)高校教学团队成员:国家级3分、省级2分、校级1分。

3、说课、课件、录像课、优秀教案: 国家级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 省级一等1分、二等0.5分、; 市级一等1分、二等0.5分; 县区级一等0.5分;

各级电教优质课、课件按同级教研室标准折半赋分。教学奖励赋分,限最高一项,不累计赋分。

五、班主任奖励赋分

(一)奖励名称

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大队、中队),先进班集体,走青春路、做育花人。

(二)按奖励等级赋分

1、优秀班主任:

(1)省级赋6分、市级赋4分;

(2)市教育局赋3分、县区教育局赋1分;(3)乡镇、直属学校赋0.5分,累计不超过1分;

2、优秀辅导员(大队、中队):按优秀班主任标准折半赋分。

3、走青春路、做育花人:

市 级: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 县区级:一等2分、二等1分、三等0.5分。

4、先进班集体:

省级赋4分、市级赋2分、县区级赋1 分。班主任奖励赋分,限最高一项,不累计赋分。

六、教学成果赋分

(一)奖励名称

教师素质大赛、优秀辅导(指导)奖、课题研究、论著。

(二)按奖励等级赋分

1、教师素质大赛:

国家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 省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市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区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镇教育办、县区直属学校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

2、优秀辅导(指导)教师奖:

国家级一、二等2分;省级一、二等1分;市级一、二等0.5分。

注:(1)仅限数、理、化、生、信息等奥赛及英语、技能、创新设计大赛辅导奖,累计不超过2分。

(2)其他市级以上辅导奖赋0.5分,不累计赋分。

(3)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辅导教师奖,国家级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省级一等2分、二等1分、三等0.5分。

3、课题研究、论文、著作、教科研成果:

(1)课题研究先进个人、优质课论文获奖0.5分,累计不超过1分。

(2)参加课题研究,经专家鉴定(由规划办或社科办组织鉴定的)揭题有结果的,主持人及其他人:

国家级课题4分、2分;省级课题3分、1分;市级课题2分、1分;县区级及其它市级以上各级教育行政业务部门鉴定揭题有结果的课题1分。

(3)公开发表论文(同时具有ISSN和CN刊号,主要刊物名称:人民教育、中国教育报、山东教育、现代教育导报(省级)、济南教育,大学学报,中小学各科有关教学杂志等,限第一位)

国家级赋4分、省级赋3分、市级2分; 《济南教育》赋1分;《现代教育》按市级赋分。

注:发表在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汇集上的不赋分。(4)获奖论文(限第一位)中国教育学会学科委员会: 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省教研室、国家教科所:

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市教研室(市教科所、省教科所、省教育社):

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

县区教研室:一等奖0.5分;

省市级教育学会:按省市级教研室论文折半赋分。(5)著作

与学科教学有关的著作:主编5分、副主编4分、编委2分。参编教材:

部级统一审定教材,主编5分、副主编4分、编委参编者2分; 省级统一审定教材,主编4分、副主编2分、编委参编者1分;

市级、校内公开出版教材,主编3分、副主编2分、编委或参编者1分;

正在使用的未公开出版的地方教材、校本教材,主编、副主编1分、编委或参编者0.5分。

教辅用书:

省、市教研室组织参编者每本1分,总分不超过2分。(6)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

省级:一等4分,二等3分,三等2分(省教育厅颁发的); 市级: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市教育局颁发的); 区级:一等1分,二等0.5分;

教科研部门、其他教育业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折半赋分,累计不超过1分。

注: 教学成果赋分,其中教师素质大赛奖、优秀辅导奖各限1项;课题研究、论文、著作、教科研成果,中小学(中专)教师限1项,高校教师限3项。

七、其他赋分

4.申请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材料目录(个人) 篇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校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推动教学科研水平和办学质量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山东省《关于严格掌握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的意见》等,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山东师范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第二条

本任职资格条件适用于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师。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三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风端正,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遵守学术纪律。任现职期间考核结果在合格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从下年起延迟申报:

(一)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或受学校通报批评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职称考试舞弊,谎报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5年以上。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

— —

严重者,取消现任教师职务资格。

第四条

外语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熟练掌握一门外语(从事外语教学工作的教师须熟练掌握第二外国语)。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

(二)符合山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及《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文件规定者,提供证明办理手续可予免试。

第五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开展教学、科研工作所需的运用计算机的能力和获取、运用网络信息方面能力。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规定模块的合格证书。

(二)符合山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文件规定者,提供证明办理手续可予免试。

第三章 申报教授资格条件

第六条

正常晋升教授学历、资力要求

(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45岁以下教师,须具有博士学位,任副教授职务满5年;40—45岁的外语、艺体类教师,学历条件放宽至硕士学位,但须任副教授职务满8年。

(三)45岁以上教师,具有博士学位,且担任副教授职— —

务满5年;或具有硕士学位,且担任副教授职务满8年;或具有本科学历,且担任副教授职务满11年。

第七条

教学业绩、成果要求

(一)申报教学型、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要系统担任过2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材料齐全(包括讲稿、教学总结、考试分析等)。

申报教学为主型教师,要承担全日制本科生必修课的主讲任务。年授课时数在320课时以上(以课程表为准,以下同)。教学质量考核成绩优秀。

申报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要承担本科生必修课的主讲任务。年授课时数在108课时以上,或达到学院教师平均授课时数,教学质量考核优秀。

申报科研为主型教师要承担本科生或研究生的必修课或选修课的主讲任务。年授课时数在36课时以上,教学质量考核为良好及以上。

(二)硕士学位点学科的教师,应作为指导教师培养过硕士研究生。非硕士学位点学科的教师,须指导过青年教师或进修教师,成绩突出。

(三)申报教学为主型和教学科研并重型教授应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连续两年课堂教学质量测评结果处于学院同专业教师总排名的前1/3,教学督导成绩优秀,且未出现任何教学事故。

2.承担校级及以上教改立项或质量工程项目(前三位)。3.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4.获得学校优秀教学奖称号。5.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能手称号。

— —

6.指导学生参加各专业类竞赛(按照学校相关文件予以认定),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

第八条

科研业绩、成果要求

(一)教学为主型

具备下列1、2或1、3条件(同一成果、获奖、项目按1项计算;发表论文、出版著作均应为独立或第一作者,以下同):

1.在SCI、EI、C类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且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2篇;或主编1部国家级规划教材(本人撰写15万字以上,以下同)、或主编2部本专业高水平教材(其中1部获得国家、省级有关部门奖励)、或独立完成1部学术著作,且在SCI、EI、C类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

2.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二位,三等奖首位。

体育专业教师指导的学生获得国家及以上比赛集体项目前六名,个人项目前三名。

3.主持省级教学改革或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或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省级科研项目2项。

(二)教学科研并重型 具备下列1、2或1、3条件

1.人文社科类教师在A类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B类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B类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且在C类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B类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且出版学术著作1部;或在C类刊物上发表论文5篇;或在C类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且出版学术著作1部。

— —

理工类教师在SCI、EI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或在SCI收录期刊上发表2区及以上论文1篇、或出版学术著作或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或获1项国家发明专利(独立完成或首位),且SCI、EI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

文理交叉学科的教师参照人文社科和理工类教师的条件执行。学科教学论教师在C类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其中1篇须发表在《课程教材教法》上;或在C类刊物及《课程教材教法》上各发表1篇,且出版学术著作1部。

音乐、美术类教师在B类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C类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且有3件作品发表在美术专业核心刊物或入选省级以上正式展览,或3篇音乐专业论文发表在省级以上正式期刊或有3件音乐原创作品、音像制品在音像出版公司出版发行(1部著作可替代2件作品)。

2.人文社科类教师获教育部高校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前五位、二等奖前四位、三等奖前三位;或获其他省部级成果奖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二位、三等奖首位;或教育厅高校科研成果一等奖首位。

理工类教师获国家级奖励;或获教育部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五位、二等奖前四位、三等奖前三位;或获其他省部级成果奖励一等奖前四位、二等奖前三位、三等奖前二位;或获教育厅高校科研成果一等奖首位。

体育专业教师指导的学生获得国家及以上比赛集体项目前六名,个人项目前三名。美术类教师作品在省级以上专业美术作品展览中获奖二等以上奖励。音乐类教师个人或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专业大赛获一等或国家级三等以上奖励。

— —

3.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者主持省部级项目2项。

(三)科研为主型

具备下列1、2或1、3条件:

1.人文社科类教师在学校规定的A类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B类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或在B类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且在C类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B类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且独立完成1部学术著作;或在B类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且在C类刊物上发表论文5篇;或在B类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且在C类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同时出版学术著作1部。

理工类教师在SCI、EI收录期刊上发表2区及以上论文1篇,且在SCI、EI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或在SCI、EI收录期刊上发表2区及以上论文1篇,且出版学术著作或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同时在SCI、EI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SCI、EI收录期刊上发表2区及以上论文1篇,且获2项国家发明专利(独立完成或首位),同时在SCI、EI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

2.人文社科类教师获教育部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二位、三等奖首位;或获其他省部级优秀成果一等奖前二位、二等奖首位。

理工类教师获国家科学技术奖;或获教育部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二位、三等奖首位;或获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前二位、二等奖首位。

3.主持完成国家级项目1项。

— —

第四章 申报副教授资格条件

第九条

正常晋升副教授学历、资力要求

(一)获得博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满2年。

(二)获得硕士学位,担任讲师满5年。第十条

教学业绩要求

(一)申报教学型、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要系统担任过1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材料齐全(包括讲稿、教学总结、考试分析等)。

申报教学为主型教师,要承担本科生必修课的主讲任务。年授课时数在320课时以上。教学质量考核成绩优秀。

申报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要承担本科生必修课的主讲任务。年授课时数一般在108课时以上,或达到学院教师平均教学工作量要求,教学质量考核优秀。

申报科研为主型教师要为本科生或研究生开设一门必修课或选修课。年授课时数在54课时以上,教学质量考核为良好及以上。

(二)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过研究生、青年教师等。

(三)申报教学为主型和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应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任讲师以来连续两年课堂教学质量测评结果处于学院同专业教师总排名的前1/3,教学督导成绩优秀,且未出现任何教学事故。

2.承担校级及以上教改立项或质量工程项目。3.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4.获得学校优秀教学奖称号。

— —

5.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能手称号。

6.指导学生参加各专业类竞赛(按照学校相关文件予以认定),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第十一条

科研业绩要求

(一)教学为主型

具备下列1、2或1、3条件:

1.在SCI、EI、C类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且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2篇;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或主编1部或副主编2部本专业高水平教材,且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2篇。

2.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省级教学成果三等奖前三位。体育专业教师指导的学生获得国家及以上比赛集体项目前八名,个人项目前六名。

3.主持校级教学改革或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或主持教育厅科研项目1项;或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前二位;或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前三位。

(二)教学科研并重型 具备下列1、2或1、3条件:

1.人文社科类教师在B类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C类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或在C类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且出版著作1部。

理工类教师在SCI收录刊物上发表2区及以上论文1篇;或在SCI、EI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出版学术著作1部、或获1项国家发明专利(独立完成或首位),且在SCI、EI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文理交叉学科的教师参照人文社科和理工类教师的条件— —

执行。学科教学论教师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篇,其中1篇在C类刊物上发表;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且出版著作1部。

音乐、美术类教师作为第一作者在C类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且有3件作品发表在美术专业核心刊物或入选省级以上正式展览,或有3篇音乐专业论文发表在省级以上正式期刊或有3件音乐原创作品、音像制品在音像出版公司出版发行(1部著作可替代2件作品)。

2.人文社科类教师获教育部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或获其他省部级优秀成果一等奖前四位,二等奖前三位,三等奖前二位,或教育厅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前二位,二等奖首位。

理工类教师获国家级奖励,或获教育部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六位、二等奖前五位、三等奖前四位;或获其他省部级成果奖励一等奖前五位、二等奖前四位、三等奖前三位;或获教育厅高校科研成果一等奖前二位,二等奖首位。

体育专业教师指导的学生获得国家及以上比赛集体项目前八名,个人项目前六名;或教育厅主办单项比赛获集体前三名、个人第一名。美术类教师作品在省级以上专业美术作品展览中获三等以上奖励。音乐类教师个人或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专业大赛获二等或国家级优秀以上奖励。

3.主持教育厅项目1项;或承担省部级项目前二位;或承担国家级项目前三位。

(三)科研为主型

具备下列1、2或1、3条件:

— —

1.人文社科类教师在A类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B类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B类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且在C类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B类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且出版著作1部;或在C类刊物上发表论文5篇;或在C类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且出版著作1部。

理工类教师在SCI、EI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或出版学术著作1部,且在SCI、EI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获1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独立完成或首位)且在SCI、EI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

2.人文社科类教师获教育部高校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前五位、二等奖前四位、三等奖前三位;或获其他省部级成果奖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二位、三等奖首位;或教育厅高校科研成果一等奖首位。

理工类教师获国家科学技术奖;或获教育部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五位、二等奖前四位、三等奖前三位;或获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四位、二等奖前三位、三等奖前二位;或获教育厅高校科研成果一等奖首位。

3.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

第五章 申报讲师资格条件

第十二条

晋升讲师学历、资力要求

(一)具有学士学位,任助教满4年。

(二)获得硕士学位,任助教满2年。

(三)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第十三条

教学业绩、成果要求

— —

1.独立担任过1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

2.承担过1门以上课程的辅导、答疑、课堂讨论、习题课、实验课等教学工作,专业课和实践课教师还须指导过学生的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教学环节,教学效果良好。

3.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综合考核在良好以上。

第十四条

科研业绩、成果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SCI、EI、C类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2篇,其中1篇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且参加编撰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或教材,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2.参与教育厅项目1项,且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

3.获得教育厅奖励1项,且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

第六章 破格申报教授资格条件

第十五条

申报条件

在符合第二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第三章第七条教学业绩和成果的前提下,须取得博士学位2年以上或者任副教授职务3年以上(40岁以下须具有博士学位)。各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其中至少有2个考核结果为优秀。

第十六条 评审条件

同第八条第(三)科研为主型教师申报教授条件

— —

第七章 破格申报副教授资格条件

第十七条

申报条件

在符合第二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第三章第十一条教学业绩和成果的前提下,任讲师职务满3年以上。各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其中至少有2个考核为优秀。

第十八条

评审条件

同第十一条第(三)科研为主型教师申报副教授条件

第八章 破例申报教授资格条件

第十九条

为了创造有利于青年教师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和学术梯队建设,选拔和培养优秀青年教师。对学术发展潜力大并在教学科研领域取得突出业绩的青年教师实行破例申报。破例申报限于教学科研并重型和科研为主型教师。

第二十条

申报条件

年龄在40岁以下,任副教授满5年、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方可申报。取得博士学位2年以上或者任副教授职务满3年但不满5年的人员申报,须同时符合破格申报条件。

第二十一条

评审条件

教学科研并重型,符合第三章第七条,且符合第八条中

(二)规定的相应条件要求,其中第3主持项目要求:任期内立项并主持完成国家级项目1项。

科研为主型,符合第三章第七条,且符合第八条中

(三)规定的相应条件要求。

第二十二条

评审程序

学校公布岗位数,教师个人经所在学院职称领导小组同— —

意后申报,经同行专家学术成果鉴定和学校专家组评议通过者,推荐到省高评委评审。破例申报严格把握质量和水平,宁缺勿滥。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根据岗位设臵和工作需要,对教师的政治思想、工作实绩、研究水平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在此基础上综合掌握,科学评价,择优聘任。

第二十四条

教学为主型教授、副教授限于长期从事公共课教学工作的教师申报。科研为主型教授、副教授一般限于研究中心、研究所中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教师申报。对广大教师要提倡和鼓励教学科研并重。对申报教学为主型或科研为主型教授、副教授要严格掌握。

第二十五条

长期在教学第一线、教书育人成绩突出、深受学生爱戴、获得过省部级主管部门评选的优秀教师等称号的教师,评审教授、副教授资格,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聘任。

第二十六条

任副教授职务满十五年和年龄在55周岁以上的副教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双肩挑”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可适当减少。

第二十七条

教师经学校批准参加培训进修、在职攻读学位期间,若符合任职条件,可申报相应职务。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延期时间不计入任职年限;自费公派,出国期间不计入任职年限。

第二十八条

学院可以在充分体现学校职称改革的基本精神,方向要求的前提下,根据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目

— —

标任务,制定不低于本条件的具体的任职资格条件。

第二十九条

从海外引进的具有突出成就的高层次人才申报高级职务资格,按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等见附录。

第三十一条

本任职资格条件自2013年9月1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其中有关教学、科研等条件分别由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处和科会科学处负责解释。

— —

一、有关教学、科研条件和获奖的特定解释和要求

(一)著作:指公开出版发行(有ISBN书号)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专著、校注、译著等(不含各种字典、辞典等工具书及各种辅导性参考书)。

(二)论文:以山东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海外引进高层次人才不作要求),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行(有ISSN或CN刊号)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不包括增刊、专刊、论文集等)。被SCI、SSCI、EI、A&HCI、ISTP、ISSHP收录的国际会议学术论文。

(三)奖励包括教学和科研奖励。项目包括教学和科研项目。项目均应为任现职期间立项。

(四)科研项目:按《山东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山东师大校字„2012‟33号)执行。

(五)教学项目:包括教改立项、质量工程等教学研究和教学建设项目。

(六)教学质量考核,依据课堂教学评估成绩和教学督导成绩进行评定。

(七)表彰奖励:主办单位须是政府或政府相应的职能部门,表彰奖励的内容须与本人所从事的工作相一致,获奖须有相应的奖励证书。

二、本条件若干问题的说明

(一)本条件中凡规定的学历、年限、数量(目)、等

— —

级等概念均含标识的学历、年限、数量(目)、等级。如,本科以上含本科,5年以上含5年,1项以上含1项,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等。

(二)本专业工作年限:一般从毕业参加本专业工作后起计算至申报同一年年底止。后学历获得者可从申报者人事档案记载开始的员级资格起计,经学校批准全脱产学习时间可计算。

(三)关于时间界限:申报人员的年龄、任职年限、学历学位取得时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论文论著公开发表出版时间、科研成果通过鉴定(或完成结项)的时间,均截止到当年申报材料前。申报高一级职务时,现任职务评审通过之日到学校聘任前产生的成果业绩(经证明评审现职务时未提交使用该成果业绩)在校内推荐评审时可作为成果业绩提交,如通过学校推荐到上级主管部门评审,须按上级主管部门对成果业绩的时间界定要求执行。

三、人文社科类学术刊物分类目录

A类:《中国社会科学》,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一区的学术期刊。

B类:《求是》,《新华文摘》(主体转载),《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刊发2000字以上的理论文章,SSCI二三区、A&HCI(艺术与人文引文索引)学术期刊,以及我校规定的较高层次学术期刊(附后)。

C类:《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校文科学术文摘》(主体转载),《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中国教育报》、《法制日报》、《经济日报》、《大众日报》(理论版)刊发2000字以上的理论文章,SSCI四区学术期— —

刊,ISSHP(社会科学与人文会议录索引)收录,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集)刊(不含扩展版),港澳台地区和国(境)外学术期刊。

附:较高层次学术期刊目录

哲学研究、经济研究、政治学研究、社会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教育研究、历史研究、文艺研究、音乐研究、美术研究、外语教学与研究、新闻与传播研究、中国法学、中国语文、中国行政管理、中国电视、中国图书馆学报、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南开管理评论、经济评论、文学评论、外国文学评论、体育科学、考古、世界历史、艺术百家、心理学报、管理科学学报

四、其他

(一)理工类教师申报教授职务,须不少于三篇第一作者成果,其余可为通讯作者。凡提交有多位作者且有通讯作者的文章,无论提交者是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如果双方都是山东师范大学在职人员,必须提交一份对方亲笔签名的授权声明:“我作为第一(或通讯)作者,同意XXX作为通讯(或第一)作者发表在XX刊物XX年X期上的XXXX论文作为其个人职称申报材料提交,我今后将不再用该文章作为个人业绩材料用于职称评审。”

(二)音体美等学科专业教师申报职称所提交的专业作品、获奖等相关材料,须同时提交本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意见。

5.申请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材料目录(个人) 篇五

关于规范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浙政职办〔2001〕2号

各市、县(市、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省(部)属企业,省级有关厅(局):

为进一步规范各级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提高专业职务评定质量,根据全国和我省政工职评工作的有关规定,特对报送政工师、高级政工师评审材料作如下统一要求:

一、报送材料

(一)初次参评(含确认、平转)政工师或高级政工师材料

1、《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一式4份。

2、《申报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综合情况表》(表格附后)。申报政工师的一式15份,申报高级政工师的一式20份。符合政工师任职资格确认条件的人员,提供《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见习期满确定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表格附后)一式4份,不再填报《申报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综合情况表》。

3、申报者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来撰写的思想政治工作类代表论文3篇,一式2份,并附正式出版报刊原件一份。非正式出版的,须提供单位证明。

4、所在单位思想政治工作曾受到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或被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推介的,须填写《经验推介情况表》(表格附后),并附相关说明材料一式2份。

5、所在单位或个人曾获县(团)级以上荣誉称号的须送相应证书或奖状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原件由政工职评部门审核后退回。

6、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原件由政工职评部门审核后退回。7、1978年12月3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须提供职称外语统一考试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原件由政工职评部门审核后退回。(申报政工师提供C级证书,申报高级政工师提供B级证书)

8、未满45周岁的申报者,须提供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原件由政工职评部门审核后退回。

9、《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原件由政工职评部门审核后退回。

10、所在单位属企业性质的,须提供《企业基本情况表》(表格附后)一式2份。所在单位属事业性质的,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一式2份。(其中自收自支、差额拨款、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还须提供岗位指标文件复印件一式2份)

(二)助理政工师(政工师)晋升政工师(高级政工师)材料

1、《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晋升表》一式4份。

2、《申报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综合情况表》。申报政工师的一式15份,申报高级政工师的一式20份。

3、申报者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来撰写的思想政治工作类代表论文3篇,一式2份,并附报刊原件一份。非正式出版的,须提供单位证明。

4、担任助理政工师(政工师)以来,所在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受到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或被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推介的,须填写《经验推介表》,并附相关说明材料一式2份。

5、担任助理政工师(政工师)以来,所在单位或个人曾获县(团)级以上荣誉称号的须送相应证书或奖状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原件由政工职评部门审核后退回。

6、担任助理政工师(政工师)以来,近三年的《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考核登记表》各一份。

7、助理政工师(政工师)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2份。

8、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原件由政工职评部门审核后退回。9、1978年12月3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须提供职称外语统一考试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原件由政工职评部门审核后退回。(申报政工师提供C级证书,申报高级政工师提供B级证书)

10、未满45周岁的申报者,须提供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原件由政工职评部门审核后退回。

11、《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原件由政工职评部门审核后退回。

12、所在单位属企业性质的,提供《企业基本情况表》一式二份。所在单位属事业性质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一式2份。(其中自收自支、差额拨款、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还须提供岗位指标文件复印件一式2份)

二、材料装订(一人一个档案袋)

下列评审材料须按顺序标注页码并装订成册,一式2册。

1、《评审材料目录》(表格附后)

2、《证书原件审核表》(表格附后)

3、思想政治工作代表作品复印件

4、《经验推介情况表》及相关说明材料复印件

5、集体荣誉证书复印件

6、个人荣誉证书复印件

7、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8、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9、职称外语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10、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书复印件

11、岗位培训证书复印件

12、《企业基本情况表》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不须装订入册的材料有:

1、《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或《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晋升表》

2、《申报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综合情况表》

3、《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考核登记表》。

三、报送办法及时间

1、各类原始评审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由各级职评部门分级负责审核。各县(市、区)职评部门负责审核申报初级专业职务,及推荐中级专业职务的原始评审材料;市职评部门负责审核市直属部门的申报材料,及推荐高级专业职务的原始评审材料;省级有关单位负责审核本单位的原始评审材料。各级职评部门在报送、推荐政工人员的评审材料前,须填写《证书原件审核表》。

2、政工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报送时间,由各市及已建立中评委的省级有关单位另行通知。

3、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的评审材料,报送时间截止申报年的9月30日。

此文件与前发文件有不符的,以本文件为准。

附:(表格请到“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1、《申报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综合情况表》

2、《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见习期满确定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3、《经验推介情况表》

4、《企业基本情况表》

5、《评审材料目录》

6、《证书原件审核表》

7、《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6.申请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材料目录(个人) 篇六

我园为了鼓励教师提高自身的学历、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提升教师专业水平,经园长办公会研究特制定以下职称评定细则。

一、评定条件

(一)工作年限:

1、刚参加工作未满一年的教师视为未聘级。

2、在园工作1——3年的教师方可申请评定幼儿园二级职称。

3、在园工作3——6年的教师方可申请评定幼儿园一级职称。

4、在园工作6年以上的教师方可申请评定幼儿园高级职称。

(二)学历证书

1、高中(中专)及其以上学历方可申请评定幼儿园二级职称。

2、高中(中专)及其以上学历(年满40岁以上的教师)方可申请评定幼儿园一级、高级职称。

3、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方可申请评定幼儿园一级、高级职称。

(三)必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书。

(四)教师上学年期末目标考核等级必须在二等以上方可申请。

(五)因自身责任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影响幼儿园集体声誉的事情发生,在三年内不得晋升职称。

(六)凡参加双流县教育局《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并取得职称的教师,幼儿园职称在其基础上升一级。

以上评定条件缺一不可。

二、申报职称材料:

(一)《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份。

(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一份。

(三)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四)普通话证书复印件一份。

7.申请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材料目录(个人) 篇七

陕人发 [2005]44

各市(杨凌示范区)人事局、教育局,省级各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加快建设一支适应实施素质教育的小学优秀教师队伍,促进我省小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在深入调查研究,总结我省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陕西省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实施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映,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〇〇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陕西省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

(三)基本掌握教育小学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胜任班主任和少先队辅导员工作。

二、小学一级教师

小学二级教师任教三年以上,或者高等师范学校及其他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表明能履行一级教师职责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新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好。

(二)具有正确教育小学学生的能力和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经验,教育效果良好。

三、小学高级教师

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五年以上,经考核,表明能履行小学高级教师职责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文化专业知识,教学经验比较丰富,并能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教学效果显著。

(二)掌握扎实的小学教育理论,善于根据小学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教育效果显著。

(三)具有指导教学研究的能力,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或者指导小学一、二、三级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并在培养提高教师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成绩。

(四)任现职以来综合考核为优秀。

(五)根据省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的意见》,晋升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原则上要有两年在农村小学任教的经历。

晋升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者除具备以上条件外,不同类型学校、教研机构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城区小学、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 480 计划学时以上;精通业务,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特别显著,教师评议优秀率、家长评议优秀率、校委会评议优秀率各须达到 90% 以上;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有突出专长和丰富经验,并取得显著成绩;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教育观念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具有独立制作多媒体课件的能力,在教学方法研究、改革和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成绩卓著;能独立完成或指导县区级以上范围内的教学研究工作;能承担市级以上范围内的示范课;至少有二篇学术论文在市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指导培养青年教师二名。

(二)农村小学(含中心小学)

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 360 计划学时以上;精通业务,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教师评议优秀率、家长评议优秀率、校委会评议优秀率各须达到 90% 以上;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

力和基本的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能够主持或指导学科教研活动,承担县区级以上范围内的示范课;至少有一篇学术论文在市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

(三)教研机构

任现职以来,主持并完成本学科的一项以上教研课题,深入学校指导研究不少于 60 天,每年不少于四次示范课或学术讲座,在市级核心刊物上发表不少于四篇教育教学、教研论文;市级教研究室的教研员,应在完成上述任务的同时,还应承担并完成一项教改课题,至少有两篇论文在省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

第六条 对在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省级以上先进(优秀)教育工作者、劳模、优秀班主任,在申报评审小学高级教师中可不受学历和任职年限的限制。

第七条 在任职期间获得两次以上省级教学能手者,可破格晋升小学高级教师。

第八条 小学高级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条件

小学高级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除必须具备中学高级教师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

(一)至

(四)条和

(五)条中之一者。

(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所教课程与所学专业一致。

(二)有连续担任五年以上班主任经历,综合考核为优秀。

(三)熟练掌握所教学科的新课程标准,具有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经验丰富,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四)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勇于探索,大胆创新,教学经验得到推广,效果显著,在县(市、区)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五)任现职以来取得下列成果和奖励:、在省以上教育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三篇或出版专著五万字以上。、获得省级以上先进(优秀)教育工作者、劳模、优秀班主任。、获得两次以上省级教学能手。

第九条 凡经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未获通过人员第二年不能申请职务评审。

第十条 按照“结合实际、量化标准、科学规范、激励先进”的原则,由各市人事职改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制订切实可行的综合考核办法,并报省职改办备案。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二年内不能申请职称评审:

一、拒绝承担教学、班主任工作;或不能保质保量履行现岗位职责,严重失职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又无改进的;

二、弄虚作假、谎报学历或工作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的;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的。

第三章 评 审

第十二条 评审组织建立及工作职责、评审组织

(一)各市、县(市、区)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整或重新组建教师职务评审委员库。评委库评委委员要由思想政治与教育教学水平高、教书育人成绩显著的教师和专家组成。评委委员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报各级人事职改部门批准。

(二)市、县(市、区)三级分别设立小学教师职务中、初级评审委员会,从评委库中确定评委委员,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原则上由本届执行评委推荐选举产生。各级评审委员会组成应在评审工作开始前由教育行政部门提名,报同级人事职改部门批准。

中省企事业单位所属的小学,可以委托地方代评,具备条件的省级厅(局),也可设立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并报省职改办批准。

(三)小学高级评委会不少于 15 人,小学初级评委会不少于 11 人。

各级评委会根据工作任务可下设学科评审组,成员五至七人,组长由评委会成员担任,成员由本专业具有较高水平的教师、专家组成。

(四)学校应成立推荐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和教师组成,组长由学校领导担任。成员在教师推荐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集中群众意见后差额选举产生,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二、工作职责

(一)学校评审推荐领导小组负责审查考核申报材料。对申报人是否具备任职资格进行评议,写出综合考评意见,报(市、区)评审委员会。

(二)县(市、区)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小学一级、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报同级人事职改部门批准;负责提出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推荐意见,报市评审委员会。

(三)市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地区小学高级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省级厅(局)负责本部门本系统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四)各级评审委员下设的学科评审小组负责对本学科教师的任职资格进行评议,并将评议意见和投票结果送交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委员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评委出席,评审时先全面阅读申报材料,在此基础上充分讨论评议,然后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获得与会评委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8.申请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材料目录(个人) 篇八

申报评审实施细则

为使《贵州省中学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通[2007]86号)的推荐条件具有较广泛的涵盖面,具有一定的量化标准,易于操作,使评审进一步具体化、规范化,并在一定程度上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现结合贵阳市中学教育实际,对《贵州省中学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提出以下补充说明:

一、关于第七条“教学业绩和教学效果”的说明:认真执行课程方案,面向全体学生,所教学生学科成绩须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所教学生学科统考成绩,区别市、区、县(市)中学,推荐评审高级职称及格率有两届超同类学校平均及格率10个百分点,或平均分超10分(部分学科及格率已达到90%,平均分超过90分的,及格率、平均分须超过以上及格率或平均分);或与同类学校平均水平比较,及格率、平均分有两年相对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或5分以上。在乡镇中学任教的有两届在本校、本乡(镇)三个及三个以上平行班中名列第一,评中级有一届达到上述水平。

2.所教高中学生学科会考成绩,评高级省、地(州、市)示范性高中有两届会考及格率达到98%,且优良率超同类学校平均优良率,其它高中有两届会考及格率达到92%,且优良率超同类学校平均优良率,评中级有一届达到上述水平。

3.推荐评聘中学体育学科教师职务,评高级初中有两届体育升学考试平均分超所在考点平均分,并且考生成绩达到体育总分60%分数的不低于95%(或考生成绩B等以上人数达到90%);评中级有一届达到上述水平。

4.以上第1、2、3项所提供的成绩必须经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经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学校分类如下:示范性高中为一类,一般高中分类为;市教育局直属中学为一类;区、县(市)属中学为一类;乡镇中学为一类。

5.凡由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区级监测考试成绩,由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自行认定,并附全区成绩统计表供查实。

二、职业中学文化课教师推荐评聘中学教师高、中级职务,教学业绩和教学效果,参照第七条执行,文化课教师按所任教学科推荐评聘相应的教师职务资格。

三、关于第九条2款和第十条款2款的说明:含担任德育员、心理辅导员、科技、艺术类辅导员,团队干部三年以上,所带的学生集体及教师本人获得的相关先进称号。

四、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指云岩、南明、小河三城区及各区(县、市)示范性中学。县、乡(镇)中学教师指金阳新区、花溪、白云、乌当、息烽、开阳、修文、清镇等八个区(市、县)其他中学、乡镇中学。

五、关于第九条6款和第十条6款的说明:含同级先进集体的直接责任人或直接管理人员。

六、关于第九条7款和第十条7款的说明:含所指导的学生集体获得该款的相关奖项并附学校证明。

七、企事业子校教师推荐评聘中学教师职务,按其系统和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的类别和等次进行认定(验证原件时,需附系统和部门表彰文件材料)。

八、破格评高、中级职务必须通过答辩和现场考核听课程序(提供相关课堂教学录相带)。

九、各学校(单位)推荐人员提供的论文、教育教学经验总结、文章、著作等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指导性、实效性,需经学校组织评审小组认可,并提出评价意见,填报《论文评价意见表》。

十、根据社会力量办学的实际情况,民办学校推荐评聘中学高级、中级教师职务时,应符合《贵州省中学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黔人通[2007]86号)。

十一、如果在评审中出现汇报材料不准确的情况,有关初审人员必须指出更正。

9.申请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材料目录(个人) 篇九

土建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

3.个人述职报告(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4.参评论文(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个人工作成果及业绩情况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6.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科研成果情况及鉴定材料(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8.国家注册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9.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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