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简答题大全

2024-07-16

党课简答题大全(共9篇)

1.党课简答题大全 篇一

一,简答题

1:简述中国共产党的基本内涵(p5页)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2:为什么说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p10页)

党的领导地位是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中形成的,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胜利的根本保证。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要求。

3:中国共产党能够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前进的方向,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p13)第一:中国工人阶级作为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体现了社会进步和发展的方向。第二: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第三:伟大的历史使命决定了我们党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第四:中国共产党90多年的历史是一部重视文化建设的历史。

4:为什么说“三个代表”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统一整体(P14)

“三个代表”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统一整体。发展先进生产力、是发展先进文化,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基础。人民群众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创造者,也是实现自身利益的根本利益的根本力量。不断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归根到底都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不断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所以,先进生产力是基础和前提,先进文化是灵魂和旗帜,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是主题和目的。5: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P20)(1)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2)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3)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4)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6: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生命力的源泉所在(P43)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到社会主义实践,从社会主义一国实践到躲过实践,从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从社会主义革命的社会主义建设、改革,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历史充分证明,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是马克思主义生命力的源泉所在。7:简述邓小平理论的历史地位(P56-57)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二个重大理论成果邓小平理论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科学指南邓小平理论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科学指南 8:简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p58-61)三个代表: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9、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是什么?(P78页)

1、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基本观点,要求党组织的一答:○切活动都要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一切为了人民。

2、坚持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3、立志服务人民,共产党员要以立足岗位、勤恳工作、甘当人民群众的公仆为行为准则。○

4、相信和依靠人民,把人民“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和执行党的各项政策的基点和归宿。

5、努力掌握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更好地践行党的根本宗旨。○

6、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真理,伸张正义,把勇于同一切危害他们的利益的言行○作斗争作为自己的神圣使命。

7、为人民用好权、服好务。习近平多次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提出了要“取得实效”的新○要求,赋予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崭新内涵和新的更高更实的要求。10,坚持党的根本宗旨的重大意义?(P82页)

1、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坚持党的性质的本质要求。答:○

2、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取得革命、建设、改革和发展成功的根本保证。○

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现实需要。○

11、党的性质?(P83)

中国共产党既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全心全意为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性质和工人阶级大公无私特性的集中体现,是我们党区别于一切剥削姐姐政党的最本质特征。

12、请简述党的纪律的含义和特征。(P101-102页)

1、党的纪律的含义:党的纪律是指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根据党的性质、纲领和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需要而确立的各种党规党法的总称,是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的纪律是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巩固党同群众的密切联系,提高党的战斗力的重要保证。

2、党的纪律特征: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党的纪律是统一的纪律;党的纪律是自觉的纪○律。

13、请简述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意义。(P109-111页)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促进改革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推动全社会形成和保持良好风气的重要举措。○14:端正的入党动机是什么? P123 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15:申请入党的基本条件? P124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16: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的内容是什么。(P143页)

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17: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什么。(P151页)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

四、修改党的章程

五、选举中央委员会。

六、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

18:简述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P159页)

一、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二、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三、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四、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

五、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19、党员廉洁自律四条规范(p164)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第三条 坚持尚廉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2.党课简答题大全 篇二

1.什么是岩石的有效渗透率?它反映什么?①所谓岩石有效渗透率,是指当岩石孔隙为多相流体通过时,岩石对每一种流体的渗透

率;②它既反映了油层岩石本身的属性,还反映了流体性质及其在岩石中的分布。

2.影响渗透率的因素有哪些?①岩石孔隙的大小;②岩石颗粒的均匀程度;③胶结物含量的多少。

3.灭火器的性能参数有哪些?①喷射、温度性能、灭火能力、密封性能;②机械强度、抗腐蚀性能、操作性能。

4.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如何使用?适用于哪些火灾的扑救?①使用方法:首先拔掉保险销,然后一手将拉环拉起或压下压把,另一只手握住喷管,对准火源;②适用范围:扑救液体火灾、带电设备火灾和遇水燃烧等物品的火灾,特别适用于扑 救气体火灾。

5.什么是验电器?低压氖管发光指示式验电器是由哪几部分组成的?①验电器是检验导线和电器设备是否带电的一种电工常用工具,分为低压验电器和高压

验电器两种;②低压验电器又称试电笔,一般为氖管发光指示式验电器,由氖管、电阻、弹簧、笔身和笔尖等部分组成。

6.低压电笔验电时,应注意哪些事项?使用低压电笔验电应注意以下事项:

①使用以前,先检查电笔内部有无柱形电阻(特别是新领来的或长期未使用的电笔更应检

查),若无电阻,严禁使用,否则将发生触电事故;②一般用右手握住电笔,左手背在背后或插在衣裤口袋中;③人体的任何部位切勿触及与笔尖相连的金属部分;④防止笔尖同时搭在两线上;⑤验电前,先将验电笔在确实有电处试测,氖管发光才可使用;⑥在明亮光线下不容易看清氖管是否发光,应注意避光。

7.什么是投影面平行线?什么是投影面垂直线?①直线平行于一个投影面与另外两个投影面倾斜时,称为投影面平行线;②直线垂直于一个投影面与另外两个投影面平行时,称为投影面垂直线。

8.正投影的基本性质是什么?①直线的投影一般应为直线;②积聚性:直线垂直于投影面时,投影积聚成一点;平面垂直于投影面时,投影积聚成直线;③现实性:直线平行于投影面,投影现实长;平面平行于投影面,投影现实形;④类似性:直线倾斜于投影面,投影长变短;平面倾斜于投影面,投影形变小。

9.集输泵站的工艺流程包括哪几部分?原油集输站工艺流程分为两个部分:①正常生产工艺流程(收油流程、油气处理流程、外输油流程);②辅助流程(燃料油、气、蒸汽采暖伴热,加热保温;扫线,润滑油系统和污油回收系统)。

10.原油集输流程的设计原则是什么?①最大限度地满足油田长期开发的需要;②保持采输平衡,同时集输油站要有一定贮备能力;③尽可能降低集输过程中的油气损耗;④合理利用井口的剩余能量,减少流程中的动力、热力电能和燃料消耗;⑤采用先进的工艺和设备,满足净化油、水、气技术要求,提高主品质量,搞好“三废”处理;⑥综合利用,防止环境污染;⑦采用先进的自动化仪表,便于生产过程中的自动控制和管理。

11.简述离心泵的工作原理?①叶轮在泵壳内高速旋转,产生离心力,充满叶轮的液体受离心力的作用,从叶轮的四周被高速甩出,高速流动的液体汇集在泵壳内,其速度降低,压力增大;②根据液体总要从高压区流向低压区的原理,泵壳内的高压液体进入压力低的出口管线,在吸人室中心处形成低压区,液体在进口压力的作用下,源源不断地进人叶轮,使泵连续工作。

12.离心泵的主要技术性能参数有哪些?①流量、②扬程、③转数、④功率、⑤效率、⑥允许吸人高度、⑦比转数。

13.为什么离心泵启动前要关闭出口阀门?①因为离心泵当Q=0时,功率最小,因此在离心泵启动时,应该关闭排出阀,这样可以减少启动电流,保护电动机;②但当Q=0时,相应的轴功率并不等于零,此时功率主要消耗于泵的机械损失上,其结果会使泵升温,因此,泵在实际运行中流量Q=0的情况下只允许短时间运行。

14.离心泵各部分的作用是什么?①转动部分:决定泵的流量、扬程和效率;②泵壳部分:将液体的动能转为压能;③密封部分:防止泵内液体泄漏和外界空气进人泵内;④平衡部分:平衡离心泵运行时产生的轴向推力;⑤轴承部分:支撑泵轴并减小泵轴旋转时的摩擦阻力;⑥传动部分:连接泵和电动机,传递能量。

15.离心泵泵壳有什么作用?泵壳的的作用有以下几方面:①将液体均匀导人叶轮,并收集从叶轮高速流出的液体,送到下一级或导向出口;②实现能量转换,将流速减慢,变动能为压力能;③连接其他零部件,并起支承作用。

16.离心泵机械密封的原理是什么?①机械密封也叫端面密封,它是靠两块密封元件(动、静环)的光洁平直的端面相互贴合,并作相对转动的密封装置;②靠弹性构件(如弹簧)和密封介质的压力在旋转的动环和静

环的接触表面(端面)上产生适当的压紧力,使这两个端面紧密贴合,端面间维持一层有薄的液体膜,从而达到密封的目的;③这层液体膜具有流体的动压力与静压力,起着润滑和平衡压力的作用。

17.离心泵机械密封有几个密封点?①机械密封一般有四个密封点;②其中三处静密封(压盖与壳体的接合处,静环与压盖之间,动环与轴套之间)靠加密封垫或密封圈密封;③一处动密封,靠动、静密封环端面的紧密贴合来达到密封的目的。

18.加热炉的安全附件有哪些?加热炉的安全附件有①压力表、②温度测量仪表、③液位计、④安全阀、⑤报警装置等。

19.烟囱通风的原理是什么?①加热炉运行中,由于烟囱内外的气体温度不同,因而引起气体密度的差异;②温度高的气体密度小,而温度低的气体密度大,密度小的气体向上流动,便产生了压力差;③这种压力差就是烟囱的抽力。

20.简述三相异步电动机的组成结构?①三相异步电动机由定子和转子两个基本部分组成;②定子是电动机固定部分,一般由

定子铁芯、定子绕组和机座等组成;③转子是电动机的旋转部分,由转轴、铁芯和绕组三部分组成,它的作用是输出机械转矩。

3.中考物理简答题答题技巧 篇三

选择题对考查学生掌握物理概念的准确性有较强的监别作用,也便于评卷适于标准化的考试,在中考试卷占着相当的比例(约24%)。几个选择题对学生选答有迷惑,干扰作用,因此相当一部分学生对此类题解答不,常因考虑不周而致错,所以要答选择题除了平时对物理概念掌握清楚牢固外,还要懂得在选答时应用选择性推理的方法来判断答案的正确与否。

总之,对于选择题应注意审题,平时在学习中要养成对一个问题多进行反思,都必须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只有对其批驳得全面,深刻,才能对所学知识全面掌握和透彻理解。

二、填空题

填空题是物理命题考试中最常采用的一种形式,在去年中考试卷中约占24%,常见有以下几种类型:

1、直接填空题

这类填空题学生比较容易掌握,因为它可以根据自己对物理基本知识和基本规律的熟记程度直接填题。

2、推理填空题

这类填空题比直接填空题难。它必须根据已掌握的物理知识和物理规律,经过分析,判断才能填题。

3、计算填空

这类填空题在这几年中考试卷中,在填空题出现都比较容易。

4、用图题

填空题覆盖面广,它涉及物理知识的各个领域,

同学们在复习过程中应懂得归纳二年来所学物理基本知识,规律使之系统化,(这在老师的帮助下),平时应注意培养自己的理解能力,提高自身的分析问题和

解决问题的能力,认真做备考复习工作,提高复习效率,争取在中考上考出较的成绩。

三、简答题

随着课改的深入,简答题要求学生进行对物理问题的全面表述少了,本题题目主要来源于考生身边较为熟悉的物理现象和物理相关问题。让学生从学物理的角度对物理现象或物理知识进行分析,此类题目往往较为简单,考生不要放弃。题目中用到的知识一定是平时已学过的知识,平时多留意我们身边的一些物理问题,多思考。

四、实验、探究题

本大题在整张试卷中占的比例是最重的之一,考生应该给于足够的重视。主要考查实验内容和实验探究能力,其题目特点是综合性,实践性强。

此类题目考查的内容绝大多数都是课本中有过的物理实验。都是老师们上课或复习时实过或探究过的内容。这就要求我们学生在复习时,不能丢开课本,特别是课本的实验应重新进行详细的复习。丢开课本进行复习是极不明智的。

综上所述,同学们在复习时应重视课本中出现进的每个实验以及实验的各个细节。

五、计算题

4.法规与合同管理简答题、问答题 篇四

2.自愿原则:公民,法人等任何民事主体在市场交易和民事活动中都必须遵循自愿协商的原则,都有权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独立自主地选择,决定交易对象和交易条件,建立和变更民事法律关系,并同时尊重对方的意愿和社会公共利益,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或任何第三方。

3.公平原则:它要求当事人在市场活动中应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指导自己的行为,平衡各方的利益,要求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来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纠分。

4.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市场活动中应讲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追求自己利益的同时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维持双方的利益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

5.仲裁: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审理,由第三者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制度和方式。

6.诉讼:是人民或检察官请求司法官本着司法权作裁判行为

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货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债务履行的担保方式。

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交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用以担保债权的4.留置:是指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对方(债务人)的财产,当债务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并享有处置该财产得到优先受偿的权利。

5.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

6.自然人:是依自然规律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

7.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

8.接收证书:指的是业主在接收工程之后颁发给承包商的一个证书,以证明工程按照合同已经实质性竣工。

9.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民法中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一、10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但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身体有缺陷(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心理有缺陷的人不算)以及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注:是间歇性),完全精神病的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刑法中的限制行为能力人: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其有监护能力的近亲属担任他们的法定代理人。

10.履约证书:是承包商已按合同规定完成全部施工义务的证明。

11.暂定金额:是业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了数额的一笔资金,标明用于工程施工,或供应货物与材料,或提供服务,或以应付意外情况,此金额在施工过程中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变化,故称为暂定,亦称待定金额或备用金。

12.“订金”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

四、问答题

1.合同公证与鉴证的相同点与区别

答:合同公证与鉴证的相同点与区别

(一)合同公证与鉴证的相同点

原则、内容和范围、目的相同。

合同公证与鉴证,除另有规定外,都实行自愿申请原则;合同鉴证与公证的内容和范围相同;合同鉴证与公证的目的都是为了证明合同的合法性与真实性。

(二)合同公证与鉴证的区别

1.合同公证与鉴证的性质不同

合同鉴证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合同鉴证办法》行使的行政管理行为。而合同公证则是司法行政管理机关领导下的公证机关依据《公证暂行条例》行使公证权所作出的司法行政行为。

2.合同公证与鉴证的效力不同

经过公证的合同,其法律效力高于经过鉴证的合同。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经过公证后,文书还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而经过鉴证的合同则没有这样的效力,在诉讼中仍需要对合同进行质证,人民法院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3.合同公证与鉴证的适应范围不同

公证作为司法行政行为,按照国际惯例,在我国域内和域外都有法律效力。而鉴证作为行政管理行为,其效力只能限于我国国内。

2.债权人可以留置的合同限于什么合同?

答: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3.什么是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的有哪些?

答:违约责任,是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民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承包商对工程师变更工程的估价不满意,将此争议提交争端裁决委员会。争端裁决委员会作出处理决定后,承包商对结果仍不满意。按照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规定,承包商如何解决?。

5.索赔按目的划分包括哪些并说明?

答:(1)工期索赔由于非承包人责任的原因而导致施工进度延误,要求批准顺延合同期的索赔,称之为工期索赔。一旦获得批准合同工期顺延后,承包人不仅免除了承担拖延工期违约赔偿的风险,而且可能提前工期得到奖励。

(2)费用索赔费用索赔的目的是要求经济赔偿。当施工的客观条件改变导致承包人增加开支,承包人要求对超出计划的成本附加开支给予赔偿,以挽回不应由它承担的经济损失。

1.不可以通过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式?为什么?

答:担保方式。《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对方(债务人)的财产,当债务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并享有处置该财产得到优先受偿的权利。2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履行方式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什么确定履行方式?

答:履行方式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

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组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文件包括:

(1)施工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5)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4.正确的质量保修责任是什么?

答:一.因施工单位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而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施工单位负责返修并承担经济责任;

二.因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设计单位承担经济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其费用按有关规定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索赔,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负责;

三.因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质量缺陷,属于施工单位采购的或经其验收同意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经济责任,属于建设单位采购的,由建设单位承担经责任;

四.因使用单位使用不当而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使用单位自行负责;

五.因地震、洪水、台风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不承担经济责任。

5.FIDIC施工合同条件规定工程师的职权范围

(一)工程师的权利

1.质量管理方面的权力

(1)对现场材料及设备有检查和拒收的权力

(2)有权监督承包商的施工。

(3)对已完工程有确认或拒收的权利

(4)有权多工程采取紧急补救措施

(5)有权要求解雇承包商的雇员

(6)有权批准分包商。

2.进度管理方面的权利

(1)有权批准承包商的进度计

(2)有权发出开工令、停工令和复工令。

(3)有权控制施工进度。

3.费用管理方面的权利

(1)有权确定变更价格。

(2)有权批准使用站定金额。

(3)有权批准批准使用计日工。

(4)有权批准向承包商付款。

4.合同管理方面的权利

(1)有权批准工程延期。

(2)有权发布工程变更令。

(3)颁发接收证书和履约证书

(4)有权解释合同中有关文件。

职责:1.认真执行合同2.协调施工有关事宜

2.何为工程建设程序?我国的建设程序分为哪几个阶段?

答:(1)是指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各项工作都必须遵守的先后次序。

(2)工程建设前期阶段——决策分析、工程建设准备阶段、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工程验收与保修阶段、终结阶段

5.我国建设工程的保修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保修期从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算起,具体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但其最低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国务院规定的下述标准: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房屋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8.什么是“三同时”制度?

答:对环境有影响的一切基本建设项目、技术可造项目和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其中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简称“三同时”制度。

9.我国城市规划的方针是什么?

答:1.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 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

2.符合国情、勤俭建国

另一方面,我们也要考虑城市规划对城市建设的发展的指导作用,要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景发展的关系,既考虑近期建设的需要和可能,又要为远景发展留有余地,使城市规划具有一定的超前性。

10.在我国,编制城市规划时应在遵循哪些原则?

答:1.城市规划与国家和地方经济技术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2.保护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及地方特色的原则

3.有利生产、方便生活、防灾减灾的原则

4.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

12.建设工程投标报价的哪些程序?

答:1.研究招标文件

2.现场调查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4.计算或复核工程量

5.确定工、料、机单价

6.计算工程直接费

7.计算间接费

8.估算上级企业管理费、预计利润、税金及风险费用

9.计算工程总估价

10.审核工程估价

11.确定报价策略和投标技巧

12.最终确定投标报价

13.何为评标?评标委员会组成方面有哪些规定?

答:(1)评标就是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投标文件所进行审查、评审和比较。评标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2)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14.建设工程监理的原则是什么?

答: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具体要求是:

(一)符合工程监理活动性的原则:科学性、服务性、独立性、公正性

(二)参照国际惯例的原则

(三)结合我国国情的原则

15.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

(一)平等原则

(二)自愿原则

(三)公平原则

(四)诚实信用原则

(五)遵守法律、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16.什么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其适用条件有哪些?

答:(1)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履行债务不符合规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1)须双方基于同一合同互负对价债务。

2)须行使抗辩权的当事人无先行给付义务。

3)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未按照约定正确履行债务。

4)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17.什么是先履行抗辩权?其适用条件有哪些?

答:(1)指后履行的一方因为先履行的一方没有履行相关义务或延迟履行而产生的抗辩权。

(2)1)须双方基于同一合同互负对价债务。

2)须行使抗辩权的当事人无先行给付义务。

3)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未按照约定正确履行债务。

4)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18.什么是不安履行抗辩权?其适用条件有哪些?

答:(1)不安抗辩权是指合同中约定了履行的顺序,合同成立后发生了应当履行合同一方财务状况恶化的情况,应该先履行合同一方在对方为履行或者提供担保前有权拒绝履行。

a 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

b 不安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

c 先履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

d 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

22.简述工程师的权利和职责。

23.finic施工合同条件对承包商人员的有哪些规定?

答:1.承包商应提供承包人员的详细报告

2.承包商应提供的人员

3.管理人员的能力

4.承包商不合格的人员撤换

24.finic施工合同条件对争端处理如何规定的?

答: 争端处理的程序是首先将争端提交争端裁决委员会,由争端裁决委员会做出裁决,如果争端双方同意执行,否则一方可要求提交仲裁,再经过56天的期限争取友好解决,如未能友好解决则开始仲裁。

25.工程师处理索赔应遵循哪些原则?

答:1.公平合理地处理索赔

2.及时做出决定和处理索赔

3.尽可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

4.诚实守信

26.工程师应如何预防和减少索赔?

答:1.正确理解合同规定

2.做好日常监理工作,随时与承包人保持协调

3.施工过程中尽量为承包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4.建立和维护工程师处理合同的威信

27.工程师审核索赔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1)事态调查。2)损害事件原因分析。3)分析索赔理由。4)实际损失分析。

5.简答题( 篇五

一、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程序规定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现场处置措施有哪些?

(一)迅速上报路况信息,包括雾、雨、雪、冰等恶劣天气的区域范围及变化趋势、能见度、车流量等情况;

(二)根据路况和上级要求,采取分段通行、间断放行、绕道通行、引导通行等措施;

(三)加强巡逻,及时发现和处置交通事故现场,严防发生次生交通事故;

(四)采取封闭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措施时,要通过设置绕行提示标志、电子显示屏或可变情报板、交通广播等方式发布提示信息,按照交通应急管理预案进行分流。

二、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哪些规定,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

(一)建立对本单体所属机动车的使用、保养、维修、检查制度,保持车辆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

(二)教育所属人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对所属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三)单体录用驾驶人员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对驾驶人员进行资质审查和专门的道路交通安全培训、考核,建立档案,并向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四)专业运输单位和机动车较多的单位应当设置交通安全工作机构,并配备交通安全专职人员。

机动车驾驶人行业组织应当加强对个人所有的机动车和个体驾驶人的管理,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并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那些内容?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8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二、那些情形下,不予以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来历凭证涂改的,或者机动车来历凭证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三)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四)机动车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销售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五)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六)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七)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八)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一、查处机动车驾驶人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应当按照什么规定进行?

根据《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三十六条规定,查处机动车驾驶人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应当使用酒精检测仪、约束带、警绳等装备。用于收集违法行为证据的酒精检测仪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并依法检定合格,并保持功能有效。

根据《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三十七条规定,查处机动车驾驶人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

1、发现有酒后驾驶嫌疑的,应当及时指挥机动车驾驶人立即靠路边停车,熄灭发动机,接受检查,并要求机动车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

2、对有酒后驾驶嫌疑的机动车驾驶人,要求其下车接受酒精检验。对确认没有酒后驾驶行为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立即放行;

3、使用酒精检测仪对有酒后驾驶嫌疑的机动车驾驶人进行检验,检验结束后,应当告知检验结果;当事人违反检验要求的,应当当场重新检验;

4、检验结果确认为酒后驾驶的,应当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理;检验结果确认为非酒后驾驶的,应当立即放行;

5、测试结果显示为醉酒后驾驶或者受测人对测试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将受测人带至医院做血液检测,并通知其家属或者单位。

6、对醉酒的驾驶人应当带至指定地点,强制约束至酒醒后依法处理。

7、处理结束后,必须禁止饮酒后、醉酒的机动车驾驶人继续驾驶车辆,如现场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替代驾驶的,可以将其驾驶的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并将停车地点告知机动车驾驶人。

一、发生那些道路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通

过本级公安机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逐级上报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二、发生下列道路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将

道路交通事故基本情况逐级上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一)一次死亡五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

(二)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燃烧的道路交通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发生外国人及港澳台人员死亡或者造成3名以上外国人及港澳台人员重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的;

(四)高速公路上发生十辆以上机动车连环相撞或者同向1公里以内发生5起多车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

一、交通警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按照程序实施共分为哪几项?

(1)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2)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4)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5)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一、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行为信息,具有哪些情形经核实应予以消除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的;

(二)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的;

(三)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

(四)现场已被交通警察处理的;

(五)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造成的;

(六)不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要求的;

(七)记录的机动车号牌信息错误的;

(八)因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发生违法行为造成合法机动车被记录的;

(九)其他应当消除的情形。

巴彦淖尔市公安交警支队2009年其本法律法规考试试

一、制发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按照什么程序实施? 对违法行为人按照一般程序给予处罚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制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1)口头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2)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3)制作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由违法行为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上注明;

(5)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上注明。制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实施。交通警察应当在24小时内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一式二联)存档联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一、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时,严禁那些行为?

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

第十三条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时,严禁下列行为:

(一)违法扣留车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和车辆号牌。

(二)当场收取罚款不开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金额。

(三)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四)违法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

(五)非执行紧急公务时拦截搭乘机动车。

(六)打骂或者故意为难交通违法行为人。

(七)因自身的过错与交通违法行为人或者围观群众发生纠纷或者冲突。

(八)从事非职责范围内的活动。

三、一、交通警察依法扣留车辆时,对车辆所载货物如何处置?

四、第二十八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二、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应当记录那些内容?

七、(一)报警方式、报警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

八、(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间、地点;

九、(三)人员伤亡情况;

十、(四)车辆类型、车辆牌号,是否载有危险物品、危险物品的种类等;

十一、(五)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还应当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驾驶人的体貌特征等有关情况。

6.简答题,有答案 篇六

某镇一服装店自称要转让,并在店门口张贴了“清仓大处理”、“大削价”等标语。因时值冬季,该店称,原价几千元的皮大衣全部降价到千元以下销售,且数量不多,欲购从速。不少消费者为此争相抢购,李某也花了800元钱购买了一件。但事后,发现所购皮衣质量不好,便到有关商家及部门询问,原来其所购皮衣进价只需三四百元。李某为此到该服装店论理,但被告知概不退货。请问李某该怎么办?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4条第42项规定,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该服装店所谓的“大削价”,实是弄虚作假,牟取不正当利益,诱骗并且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价格法》第40条规定,对经营者的这种行为,应当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此,可以向当地价格部门反映情况,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服装店赔偿损失。

2.问:该洗衣“行规”是否合法?

王某于2008年10月20日到某干洗店干洗一件价值800余元的西服,并支付干洗费15元,取衣服时却被告知西服丢失。为此,王某要求该店按价赔偿800元。该店负责人朱某告诉王某说“凡损坏或丢失顾客衣物,顾客可按洗衣费5倍领取赔偿”,并说这是洗衣业的“行规”。请问,该洗衣“行规”是否合法?

答:该“行规”违法,不受法律保护。

首先,该“行规”属违法声明,因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按洗衣费5倍领取赔偿”的“行规”显属减轻洗衣经营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是违法声明,因而无效。

其次,干洗店丢失衣服应负保管不慎的过错责任。你去干洗衣服,与干洗店形成一种服务合同关系,干洗店收取干洗费后合同即告成立,干洗店便负有为你提供及时、保质的干洗服务,及在干洗期间对衣服进行妥善保管的义务。你的西服被丢失,其责任在于该干洗店保管不慎所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做……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你有权就该西服向干洗店索赔。同时,由于该店并未向你提供干洗服务,因而也不能占有15元干洗费,该干洗费也应予退还。

3.问:啤酒瓶爆炸原因未鉴定,商家就可拒赔吗?

不久前,王某到一朋友家赴宴,在开启啤酒时,啤酒瓶突然爆炸,将王某左眼炸伤,王某当即被送到县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1万余元。为此,王某找商家索赔。商家认为酒瓶爆炸多半属于厂家质量问题,并以王某没有申请鉴定、啤酒瓶爆炸原因不明为由,拒绝赔偿。请问,未作酒瓶爆炸原因鉴定,商家可以拒绝受害消费者的索赔吗?

答:该啤酒商家的做法是错误的,你有权向其索赔。《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11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可见,消费者获得赔偿的权利并不以申请损害原因鉴定为条件,只要消费者基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损害,均有权获得赔偿。至于该啤酒瓶爆炸是厂家责任还是商家责任,对你的索赔权行使并无影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第2款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本条

款规定了消费者享有赔偿请求选择权。因此,你作为受害者选择要求啤酒销售者赔偿,该销售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当然,若经鉴定该事故系啤酒瓶质量不合格所致,在啤酒销售者赔偿后,其有权依法向生产厂家追偿。

4.问:商家自行设定的“最低消费额”是否合法?

王某和一朋友到某茶楼喝茶,结账时,按账单王某只需付60元,但服务员却要收王某88元,并称该茶楼有规定,此处最低消费为88元。双方争执不下,最终王某只好按“最低消费”付款。请问:该茶楼设定“最低消费”合法吗?

答:近年来,一些饭店、茶楼或咖啡厅等场所都规定了顾客的最低消费额。顾客在这些地方消费,无论是否愿意,或是消费了多少,最少都要支付经营者规定的最低消费金额,超出的部分则按实际价格计算。这其实是一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王某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餐饮修理业价格行为规则》第四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以成本费加法定税金和合理利润为依据制定价格,应质价相符,不得强迫消费者接受其规定的价格。”由此可见,经营者“最低消费”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是经营者强迫消费者接受其规定的价格的行为,应认定是一种违法行为。因此,该茶楼设定“最低消费”是于法无据的。王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5.问:为躲避骑车人致使乘客受伤,责任谁担?

王某是一名公共汽车司机。几天前,王某行车到一个十字路口,前方正好是绿灯,王某就跟着前面的车往前开。这时,刘某突然骑自行车闯红灯横插过来,王某紧急刹车,刘某下车未及摔倒在地,但没有受伤,而车上一位靠过道坐的老同志张某一下栽倒在地站立不起。经医院检查,张某膝盖骨折。现在,张某让王某们公交公司赔偿损失,王某们认为赔得冤枉。请问,这损失应当由谁来赔?

答:你们公司有义务先赔付王某的损失,在赔付后有权利向刘某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王某乘坐你们公司的汽车,即与你们之间建立了运输服务合同,他在接受你们的运输服务时,你们有义务安全、准时地将他送到约定地点。在运输途中非因乘客过错造成乘客伤害的,作为服务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你们公司应当赔偿王某的损失。然而,你紧急刹车导致王某摔伤的直接原因是刘某违反交通规则闯红灯的过错行为所致,应该说,你对事故的发生没有任何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刘某对摔伤张某有过错,应当负担张某因此所造成的损失。所以,你们公司在赔偿了张某的损失后,有权向刘某索赔向张某已经支付的全部费用。

6.问:明示出售过期食品应否担责?

某校谢林等12名学生踢完足球后,去一家副食商店购买食物,见店门口挂的纸牌上写着:“本店有过期火腿肠,半价处理。”谢林便问店主是否变质,店主说刚过保质期,但不能保证没有变质。12名学生各买了两根火腿肠和一瓶饮料吃下。不料两小时后,12名学生先后腹泻,由学校送到医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3500余元。经化验,系吃了该店变质的火腿肠引起的。王某们学校受12名学生的委托找到店主,要求其赔偿医疗费用,但店主却以事先已告知是过期食品而拒绝赔偿。请问,销售者事先告知了食品已过期,由此造成的损失就可以不赔偿吗?

答:本案争论的焦点是销售者可否因其告知或明示行为而免于承担质量责任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35条规定:“销售者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产品质量责任是较为严格的责任,生产者、销售者只要从事销售产品的活动,就必须遵守其义务,而不能自动免除其义务。从这个意义上说,自己为自己免责,或通过其他途径企图使自己免除产品质量责任,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7.思修简答题 篇七

理想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有实现可能性的,对未来社会和自身发展目标的向往与追求,是人们的世界观与人生观在奋斗目标的集中体现。

理想带有时代的烙印,在阶级社会中,还必然带有特定阶级的烙印。理想源于现实,又超越现实。

理想不仅具有现实性还具有预见性。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3,如何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本质。从体现的意志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是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

从实质内容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自然规律的反映,是科学性与先进性的统一。

4,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计划生育。5,大学生活较之中学生活发生了哪些变化。

学习要求的变化,大学学习阶段,知识的广度和深度大大增加,专业方向基本稳定,需要发挥学习的自主性,创造性

生活环境的变化,进入大学以后都离开父母,甚至离开家乡,衣食住行都需要自己安排。社会活动的变化,进入大学后各种组织活动增多,各种学生社团活动丰富多彩,社会实践,社会志愿服务的机会增多。6,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党的领导原则,人民主权原则,人权保障原则,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7,大学生怎样才能树立正确的创业观。

要有积极创业的思想准备。要有敢于创业的勇气。要提高创业的能力。8,培养法治思维的有效途径有哪些。

学习法律知识。学习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是培养法治思维的前提。

掌握法律方法。法律方法是法治思维的基本要素,法治思维的过程就是运用法律方法思考,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过程。

参与法律实践。法治思维是在丰富的法治实践中训练,培养和应用的思维方式。养成守法习惯。法治思维是一种习惯性思维,与长期养成的生活习惯有很大关系。9,我国刑法规定的十类犯罪行为是什么。

危害我国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

10,中华民族具有哪些爱国主义优良传统。

8.艺术概论简答题 篇八

1、什么是艺术流派?

艺术流派是指思想倾向、审美观念、艺术趣味、创作风格相近或相似的一些艺术家所组成的艺术派别。他们既要有明确的艺术主张,还要有具体的创作实践、艺术成果和成就显著的代表人物。

2、什么是艺术作品的内容?

艺术作品的内容,指的是经过艺术家选择、提炼、加工和改造过的人类生活的外部客观世界和内部主观世界。其构成因素包括题材、主题、人物、情感、环境等诸因素,其中最为主要的构成因素是题材和主题。

3、什么是艺术批评?

艺术批评是艺术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艺术作品及一切艺术活动、艺术现象予以理性分析、评价和判断的科学活动。

4、艺术传播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艺术传播的主要方式有三种,即现场传播方式、展览性传播方式和大众传播方式。

什么是美育?

美育即审美教育,是指运用审美的方式实施教育,旨在提高人们的审美感受能力、审美创造力及审美情趣,以促进其人格的完善以及全民族整体素质的提升。艺术教育是美育的核心,也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

6、什么是艺术中的幽默?

幽默是喜剧性的一种独特形态,它把内容和形式中美和丑的复杂因素交合为一种直率而风趣的形式外化出来。幽默所引发的笑,常常带有轻微的讽刺意味。

7、书法的涵义及其艺术特征是什么?

书法是以线组合文字的艺术形式,它主要通过用笔用墨、结构章法、线条组合等方式进行造型和表现主体的审美情操。书法艺术的基本特征是:(1)线条与组合;(2)具象与抽象;(3)情感与象征。

8、什么是艺术欣赏的审美效应?3

审美效应是艺术欣赏活动具体运作的结果,也是艺术欣赏的作用和目的。艺术欣赏活动最为显著的审美效应,是能够产生共鸣;其二是能够陶冶欣赏者的情绪,净化他们的灵魂;其三是能够深化人们的哲思,提高其精神境界。

9、什么是艺术创作的物化与表现?

即艺术家将自己在艺术构思中已经基本形成的艺术意象转化为艺术符号,并以物态化的形式得以显现,使之成为具体的、稳定的、可感的艺术形象、艺术情态或形象体系的过程。

10、雕塑的涵义及其艺术特征是什么?

雕塑是一门直接利用物质材料,运用雕刻或塑造的方法,在立体(三度空间)的空间中创造出具有实体形象艺术品的艺术。雕塑艺术的基本特征是:(1)物质与技艺的统一;(2)造型与观念的融合。

二、简答:(每题10分,共50分)2

1、简述艺术与宗教的关系。(要点);

艺术与宗教在其早期是融合在一起的,而在其后的发展进程中也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二者在认识与掌握世界的方式上有着相似之处。宗教长期利用艺术来宣传宗教,客观上促进了艺术的发展,同时艺术也在不断影响着宗教。但由于宗教反科学的性质,决定了它与艺术的本质不同。

2、简述艺术主体与客体的关系。(要点)

在艺术创造活动中,艺术主体和艺术客体是一对重要的范畴,它们之间的运动形式,决定着艺术创造的总体趋势;艺术主体是指在艺术活动中的社会历史实践中形成的与审美对象相对应的具有一定创造能力的认识和实践者,艺术客体是与艺术主体相对立的诸客观审美事物,是艺术主体认识和实践的对象;艺术主体具有能动的创造性;艺术主体需要具有一定的审美和艺术创造能力;艺术创造主体与艺术客体的相互交流运动与相互作用,是艺术活动的核心,二者的相互交流运动是双向的,同时主体应处于矛盾统一体的主要方面。

3、简述艺术活动中的形象思维。

I 形象思维是艺术家在创作活动中从发现和体验生活、到进行艺术构思、形成艺术意象和意念,并将其物化为艺术形象的整个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主要的思维方式。形象思维具有很强的具象性、情感性、创造性和整体性,它以具体的形象作为思维的主要材料,以情感作为思维的中介和动力,并体现出浓烈的创造色彩和艺术家对事物的整体把握。

4、简述艺术创造中的崇高。(要点)

崇高是在实践主体提出了理解、征服和掌握现实客体的历史要求,并且已经或必将趋于实现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崇高以现实客体压倒实践主体为其外表特征;而其实质在于受到压抑的实践主体,充分激发起人的本质力量,转而征服、掌握(或趋向于征服、掌握)客体。崇高不是主客体的和谐统一的静态美,而是双方在对立、冲突中趋向统一的动态美。在这里,人的本质力量的显现,呈现为实践主体迫使现实客体与之趋向统一的过程。

5、简述艺术家应具有的修养和能力(要点)艺术家应具有的修养 :(1)进步的世界观和审美倾向;(2)广博的知识;(3)深邃的思想;(4)丰富的情感和独立的人格。

艺术家应具有的审美创造能力:(1)敏锐的感知能力;(2)丰富的想象能力

(3)精湛的艺术技能。

三、论述:(每题25分,共50分)

1、论述艺术生产的意义与特征(要点);

艺术生产,既不像一般物质生产那样,完全基于实用的目的,生产人类必需的生活用品,也不像一般精神生产那样,是一种纯粹的理论演绎和概念论证,而是将自己的主体精神和审美意识渗透于生产过程,并物化为审美产品的活动。艺术生产是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的统一。

艺术生产,就是以审美思维和审美物化为手段,进行艺术创作和制作的活动。艺术生产,是艺术掌握方式的重要方面,是艺术创制的精神实践和物质实践的统一。艺术生产包括艺术创作和艺术制作,艺术生产涵盖艺术思维的过程,但不能取代艺术思维的方式,艺术思维方式主要是对客体世界的认知和反映,艺术生产则主要是对客体世界的变革与创造。

由于艺术生产同时具有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的基本特性,因而在生产过程中就要既遵循精神生产的一般规律,也要遵循物质生产的一般规律;由于艺术生产具有与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的许多不同的特点,因而艺术生产就不能完全遵循一般精神生产或物质生产的规律,而要在此基础上,遵循与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有密切联系的、属于艺术生产特有的规律。艺术生产的规律,是艺术整体规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艺术活动多种规律中的一种。艺术生产的规律,就是在艺术规律的规范和制导下,遵循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的基本原则,按照美的规律和艺术特性的要求,创制审美产品的一般性规律。艺术生产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精神性与物质性的统一。第二,审美属性与商品属性的并重; 第三,创造性与工艺性的结合。第四,个体生产与集体生产的交叉。

2、论述艺术意境的审美特征(要点)

第一,情景交融。又可分作两个类型,其一,景中有情,即景生情;其二,情中见景,即“情生景”。(6分)

第二,虚实相生。虚实相生,是人们对于和谐美意境的创造和追求。意境,应是实境和虚境相互转化和融合的结果。(6分)

第三,意与境谐。即指主体在艺术活动中得以升华的审美精神和生命意识与作品中建构而成的具有浓郁美感氛围的交融与和谐。(6分)

9.安康杯简答题问答题 篇九

第二部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

二、问答题

1、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目的和宗旨是什么?

答: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它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

2、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效力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入、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3、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和携带哪些标志和牌证?

答:悬挂机动车号牌,放臵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机动车行驶证。

4、道路交通信号包括哪些内容?

答: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

5、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道路上,这些交通元素如何通行?

答: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6、机动车在哪些情形下不得超车?

答:①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②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③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的;

④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7、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怎么办?

答: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8、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哪些特殊通行权?

答: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它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9、非机动车在城市道路上应如何行驶?

答:应当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10、哪些交通元素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答: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它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

11、机动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该怎么办?

答:①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

②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臵警告标志。

③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迅速报警。

12、在道路上发生有人员伤亡交通事故后,驾车人应该怎么办?

答:①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②立即抢救受伤人员;

③迅速报告交通警察或者交管部门。

13、何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答:是指在投保时,购买本车以外的人员和货物伤害险,按照规定是必须购买的,否则将要受到处罚。

14、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如何处罚?

答: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臵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应如何处理? 答: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同时可给予警告或者并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牌证后退还机动车。

16、机动车驾驶人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如何处理?

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件,提供证件后退还机动车,同时可以给予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17、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犯罪的如何处罚?

答: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还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18、对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应如何处罚?

答: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9、《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道路是如何界定的?

答: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20、《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交通事故是如何定义的?

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

2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设臵和安装哪些标志?

答: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

22、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采取哪些措施?

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臵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23、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遵循哪些规定?

答: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三部分《消防法》

三、简答题:

1、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

2、火灾事故处理的原则是什么?

答:火灾事故处理应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分析清楚不放过;当事人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3、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哪个部门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4、对消防产品有何要求?

答: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

5、消防车、消防艇前往执行火灾扑救或者应急救援任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哪些限制? 答: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

6、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有哪些义务?

答: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7、对于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具有哪些要求? 答: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8、在火场热能传播的三种方式是什么?

答:在火场热能传播的三种方式是,1、热传导

2、热辐射

3、热对流

9、消防工作的“五同时”是什么?

答:消防工作与生产经营管理同计划、同布臵、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四、问答题:

1、火灾现场总指挥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有权决定哪些事项?

答:(一)使用各种水源;

(二)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三)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四)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

(五)为了抢救人员和重要物资,防止火势蔓延,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火灾现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等;

(六)调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协助灭火救援。

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哪些消防安全职责?

答:(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臵消防设施、器材,设臵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疏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责任人。

3、什么是“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答:(1)企业的法人代表要对本企业的消防安全全面负责,分管某项工作的领导和各职能部门领导对自己主管工作消防安全负责。(2)企业内各场、部、车间领导要对本场、部、车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3)班组长应对班组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同时抓好“谁在岗、谁负责”,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职工。

4、报告火警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在拨打119,报告火警时,应讲清楚着火详细地点、起火原因、火势大小、是否有人员被困等。同时,要是使用手机请不要关闭手机,是固定电话报警尽量不要远离电话,以便随时和119保持联系。

5、《消防法》中对消防设施、器材、消火栓等做了哪些规定?

答: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6、液化石油气瓶在使用时漏气怎么办?

答:气瓶漏气时应采取以下措施:①关紧阀门(角阀关紧);②湿毛巾捂住角阀;③打开窗户通风;④钢瓶搬至室外;⑤注意附近不要有明火,不要开、关电灯。

7、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答: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使用时将灭火器推至着火点附近,先取下喷枪,启开喷粉胶管,然后对准火焰边缘,打开开关,直至把火扑灭。

8、消防栓如何使用?

答:消防栓分室内室外两种,室内消防栓一般安装在楼梯间走廊和室内墙壁上,遇有火警时,拿出水带,水枪,转动消防栓开关,即可出水灭火。

9、水在灭火中起到的作用是什么?

答:水是一种来源丰富,取用方便,价值低廉的灭火剂,在灭火中获得了最广泛的应用。

10、消防栓如何保养?

答:平时应定期检查有无生锈、漏水、接口垫圈是否完好,消防栓上的螺丝应加注润滑油,保证应急时迅速开启。

第四部分《食品安全法》

三、问答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何时通过、何时开始施行?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并予公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2、《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答: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准则是什么?

答:《食品安全法》第十八条规定 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4、法律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有哪些规定?

答:《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所生产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5、法律对食品经营者储存食品有什么规定?

答:《食品安全法》第四十条规定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6、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有什么规定?

答: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条件、程序,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执行。

7、食品安全的含义是什么?

答: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8、食物中毒的含义是什么?

答:食物中毒----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9、食品安全事故的含义是什么?

答: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第七部分综合试题

三、简答题

1、急救电话的号码是什么?

答:120或999。

2、煤气泄漏时可否在泄漏场所打电话报警?

答:不能,可能会引起爆炸。

3、发生燃烧必须具备的3个条件是什么?

答:可燃物、助燃物和着火源。

4、灭火器的放臵有何规定?

答:必须放臵在易于取用的地方。

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从何时起施行?

答:2002年3月15日。

6、电工能否穿防静电鞋工作?

答:不能,必须穿绝缘鞋。

7、《安全生产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哪些单位?

答: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什么培训才能上岗操作?

答:必须经过专业部门的专业技术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才能上岗。

9、离岗6个月以上的工人重新上岗有何要求?

答:要重新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10、动车在夜间遇风、雨、雪、雾天时,须开示哪些灯?

答:示宽灯、尾灯。

11、什么样的天气情况不能从事高处作业?

答:6级以上的大风天和雷暴雨天。

12、工人有权拒绝上级的指令吗?前提条件是什么?

答:有权,前提条件是违章的作业指令。

1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多少周岁?

答:18周岁。

14、怎样识别罐装化学品的种类和其危险性?

答:查看容器外的标签内容。

15、使用电气设备按有关安全规程,其外壳应有什么防护措施?

答:保护性接地或接零。

16、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可以停工留薪,但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多长时间?

答:12个月。

17、在操作闸刀开关和磁力开关时,为什么必须将盖盖好?

答:防止万一短路时发生电弧或熔丝熔断飞溅伤人。

18、“当心滑倒”标志用于哪些地方?

答:用于地面上有油、水等易滑跌的地方。

19、铝粉是可燃粉尘吗?

答:是。

20、石灰是否是遇湿易燃品?

答:是。

21、按照人体触电及带电体的方式,触电分几种类型?

答:分3种,单相触电、两相触电、跨步电压触电。

22、什么是保护接零?

答:就是把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部分与电网的零线连接起来。

23、电火花仅仅是在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情况下产生的瞬间放电现象。这句话是对还是错?为什么?

答:错,因为电气设备在正常的工作状态下也可以产生电火花。

24、依据《劳动法》对怀孕几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答:7个月以上。

26、安全标志分为哪四类?

答: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

27、参加扑救火灾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服从谁的指挥?

答:火场总指挥。

28、因酗酒而导致负伤、致残、死亡的能否认定为工伤?

答:不能认定为工伤。

29、如果有化学品进入眼睛,首先应如何处理?

答:立即用大量的清水冲洗眼睛。

30、油罐附近的沙桶有什么作用?

答:用于灭火作用。

31、“四新”安全教育指的是什么?

答:“四新”安全教育是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时进行的安全教育。

32、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人应站在什么位臵?

答:上风位。

33、中暑的先兆是什么?

答:在高温环境下出现大量出汗、口渴、头晕、耳鸣、胸闷、恶心、四肢无力、注意力不集中、体温略有升高(不超过37.5℃)等表现。

34、绝缘手套和绝缘鞋除按期更换外,还应做到每次使用前必须作什么检查?

答:绝缘性能的检查。

35、移动某些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如电风扇、照明灯等)时,在移动前后应先怎样做才能安全?

答:先切断电源。

36、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多长时间可以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7、灰色的电器外壳表示什么意思?

答:电器外壳接地或接零。

38、当遇到高压电线断落时,周围多少米内禁止人员进入,如果已经进入,应当怎么办? 答:周围20米内禁止人员入内,如果已经入内,要单足或并足跳离危险区。

39、家具的油漆和装修材料中的有机物挥发出来的什么气体对人体有害?

答:苯、酚。

40、距离消防栓多少米以内的地段不准停车?

答:20米以内。

41、安全标志能不能代替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答:不能。

42、配电室的门应该向哪个方向开?

答:向外开。

43、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所导致的负伤、致残、死亡的,能否认定为工伤?

答:应当认定为工伤。

44、电器设备的外壳是红色的,有什么含义?

答:表示其外壳有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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