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公益事业计划

2024-06-18

发展公益事业计划(精选8篇)

1.发展公益事业计划 篇一

.为加强政府在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方面的职责,建立功能健全、动转高效的卫生服务体系,满足全县人民的医疗保健服务需求,提高健康保障水平。根据《大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大足县“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主要阐述规划期内卫生事业发展的战略意图及政策取向,提出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是我县“十一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推动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依据。

1、发展基础和面临的形势

1.1发展现状

“十五”期间,我县卫生事业快速、持续发展,一些重点领域的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为“十一五”时期加速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全县卫生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快速发展,改扩建面积达5.1万㎡,购进大中型医疗设备100多台件。全县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投入总量、规模,位列重庆市县级前茅,大大改善了卫生服务条件。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卫生应急能力有较大提高。建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医院传染病科。全县传染病发病处于较低水平,及时有效阻止了“非典”、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和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等重大疫情的传入,无重大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事件和职业中毒事故发生;艾滋病、结核病控制、“降消”项目进展顺利,效果明显;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全面建成,计划免疫接种率保持在较高水平,连续16年无白喉,11年无脊灰病例报告;全县孕产妇死亡率保持较低水平。——医院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医疗护理质量稳步提升。全部中心卫生院创建为“一级甲等”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创建成为“二级甲等”保健院,县中医院创建成为“二级乙等”中医院,县医院成功创建“二级甲等”医院。

——医疗收入“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成效显著。“十五”期末,全县医疗收入药品构成控制在50%以内,县医院药品收入控制在47%,县中医院药品收入控制在46%,县妇幼保健院药品收入控制在35%。

——加强行业监管,医疗市场秩序良好。在全市率先取缔医院外包科室和“院中院”。全县医疗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爱国卫生工作深入开展,成绩突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72.41%,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7.79%,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

——行业作风建设不断加强,创优争先活动成绩突出。县医院首批成功创建“全国百姓放心医院”;爱国卫生工作连续五年获重庆市爱国卫生目标管理优秀奖。

1.2面临的形势

——困难与问题。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优势不强。卫生资源总量不足,配置不合理,城乡差距进一步加大。卫生技术人才匮乏,总体水平不高。卫生政策落实不到位,经费严重不足。卫生事业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农村卫生工作基础薄弱,医疗设施条件差,人员素质低,整体服务能力不强,农民群众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时有发生,影响着农村社会的稳定和经济发展;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不健全,公共卫生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繁重,一些危害严重的传染病存在流行和爆发流行的潜在威胁,艾滋病防治形势十分严峻,儿童计划免疫工作条件差、质量不高和接种率低等问题也较为突出;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不大,一些违法行医、巫医、游医屡禁不止,不正当竞争等问题未完全解决[由网站收集整理];医疗费用增长过快问题还未根本解决[由网站公文大全收集整理],“看病难、看病贵”成为医疗行业的重点、热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亟待逐步解决[由网站收集整理];卫生投入严重不足,人均卫生事业经费是市人均卫生事业经费的五分之一且低于同期县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多年位列重庆市区、县市倒数第二,乡镇卫生院退休职工、农村卫生人员、卫生防疫、妇幼保健人员待遇低。

——机遇与优势。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始终坚持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服务宗旨,全面实施了西部大开发战略,提出建设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为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加大了卫生投入力度,实施了公共卫生保障体系、传染病急救体系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等,争取国际合作,实施了艾滋病、结核病、地方病控制等项目,为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政策和经费保障,为卫生发展创造性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卫生事业日益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目标;农村卫生、疾病控制和医疗服务公平性等问题,列入了党委政府重要工作日程,全社会关心、支持卫生发展的局面初步形成;健康第一的理念已成为共识,群众更加关心个人健康,关心环境安全,出现了不同层次的卫生服务需求,为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卫生事业快速、持续发展,卫生法制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渝西精神卫生中心、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医先进县建设、爱国卫生工作等,已纳入县“十一五”规划纲要。同时卫生部门自身对卫生事业存在的体制性、机制性和结构性矛盾进行了深入分析,初步形成了解决[由网站收集整理]问题的基本思路,为今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奠定了基础。这一系列机遇和优势,为“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2.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依靠科技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方针,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农村和城镇社区为重点,完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并提高其可及性和公平性,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适应全县经济发展水平、适应人民健康需求和承受能力的比较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居民普遍享有公平、安全、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2.2基本原则

——保持卫生事业平稳较快地发展。既要有较快的发展速度,又要有较好的发展质量;既要注重卫生服务的水平与效率,更要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与和谐。

——加快医疗卫生资源结构调整,从卫生工作最薄弱和人民群众最需要的环节入手,把农村和社区卫生作为发展重点,有效控制城镇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发展规模。

——转变卫生发展的模式,依靠严格监督管理和提高卫生人员素质,促进卫生事业持续发展。坚持以农村卫生、社区卫生、预防保健和中医药为重点,把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作为卫生发展的中心环节。改变单纯依靠扩大规模,购置大型设备发展的倾向。

——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从解决[由网站收集整理]人民群众关心的现实问题入手,更加注重医疗卫生服务公平,使人民群众共享卫生发展成果;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将维护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反对金钱至上,不顾群众利益而盲目追求单位和个人收益。

——深化卫生改革,实行政府、社会、个人共同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实施区域卫生发展规划,转换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2.2发展目标

到2012年,基本建立适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民健康需求和承受能力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缩小城乡和不同人群享有卫生服务的差距,提高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加快建立健康保障制度,农村居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高覆盖,解决[由网站收集整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国民健康主要指标达到或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不断增强卫生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

到2020年,建立更加规范、协调、效率的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更加适应的医疗保障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卫生监督执法体系,人民群众更加充分享受卫生改革发展成果,健康水平不断提取高。

——居民平均期望寿命达到73岁;——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50/10万以内,婴儿死亡率控制在23‰以内,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25‰以内;——100万元以上设备主要配置在县级医院,严格总量控制,并实行准入制;中心卫生院主要是100万元以下设备的更新换代;乡镇卫生院重点是配置常规医疗仪器设备。

——农村居民饮用清洁水达到98%。

3、主要任务

3.1基本建设

——新建红十字会医院,面积10000㎡,计划投资1400万元;

——大足县医疗康复中心10000㎡,计划投资1980万元;——新建妇幼保健院住院部,面积8000㎡,计划投资600万元、改扩建县第二人民医院医技大楼,面积8000㎡,计划投资600万元;——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面积15000㎡,计划投资600万元;农村改水改厕工程,计划投资24000万元。

3.2农村卫生

达到85%以上,规范化村卫生站2012年达到50%。

——卫生技术人员进一步优化。乡镇卫生院的医疗人员全部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其它卫生技术人员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乡村医生全部达到中专及以上学历水平。

——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12年,农民参保率达到85%以上。3.3医疗服务

——大足县人民医院成立老年病防治中心,设立专科门诊及病房建制,健全二级科室。开展心瓣膜置换、神经吻合、断肢再植、颅脑及胸腔内肿瘤切除、介入治疗技术等显微和大型外科手术的研究应用。

——建立和完善院前急救网络体系,逐步实现“120”资源共享。

——积极引进新技术、新设备。大足县人民医院添置直线加速器、X光刀等大型设备,使治疗手段向介入和微创方面发展。大足县妇幼保健院引进腹腔镜、宫腔镜等大型医疗设备和治疗技术,提高妇女病诊疗水平。

——坚持中西医结合方针,加强中医药内涵建设,发挥中医药资源优势,中医院创建“二级甲等”中医院,8所乡镇卫生院建成重庆市中医药服务示范乡镇卫生院,建成全国中医先进县。引进中药饮片加工设备和技术,建立中药饮片加工厂。协助开展全县中药材基地建设。

——初步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管理规范、方便群众、服务优质、经济实惠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龙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示范化社区卫生机构;龙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规范化社区卫生机构;在龙岗、棠香、龙水城区建立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开展惠民平价服务,医疗保健机构中平价病床数占总病床数的20%。

3.4疾病控制与卫生监督

——初步建立政府主导,体制完善,职能明确,功能齐全,责权明晰,运转高效,信息畅通,整体联动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能够熟练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整体功能居全市前列。

——建立健全疫情监测网络,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治。建立覆盖全县的公共卫生信息网、疫情报告管理网、卫生监测信息网,实现互连互通,资源共享;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建立起规范的传染病门诊,增强发现和诊断传染病的能力;控制霍乱、非典型肺炎、人禽流感、和乙型肝炎等的危害,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控制在150/10万以下。

——抓好艾滋病、结核病控制。肺结核患者和可疑肺结核病症状者转诊率达到95%,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治疗督导覆盖率达到95%,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的治愈率达到95%。

——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98%以上;乙肝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达到85%。巩固无白喉、脊灰病例报告成果。

——全面实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计划”,健康教育普及率达到98%;

——完善卫生监督网络建设。卫生监督机构延伸到全县所有乡镇,管理到村,卫生监督覆盖面达到100%,卫生许可证持证率达到95%,食品卫生监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

——实行医疗机构、人员、技术、设备准入制度,加强行业监管。

3.5妇幼保健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5%,高危妊娠管理率达到100%,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0%以上,新法接生率达到98%,高危妊娠住院分娩率达到100%;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达到90%,节育手术并发症率控制在8/万以内。

——全县0—7岁儿童管理率达到95%,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0%;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2%以下,六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达到90%,五岁以下儿童中度和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控制在5%以内,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控制在1‰以内。

4、主要措施

4.1强化政府职能,加大卫生投入

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对卫生事业实行宏观调控,加大卫生综合执法力度,实行全行业管理。政府各部门要从保护人民健康利益的高度,把发展卫生事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给予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支持与配合,解决[由网站收集整理]卫生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保证各项卫生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全面落实卫生投入政策,保证卫生投入到位。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应随经济的不断发展逐年增加,投入的重点向卫生监督执法、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初级卫生保健等公共卫生领域倾斜,每年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符合卫生规划的卫生建设项目和设备购置每年有计划的纳入财政专项预算;不断完善医疗卫生事业补偿机制,多渠道筹集卫生资源,使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4.2实行宏观调控,整合卫生资源

充分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合理调整和配置卫生资源,现有卫生资源要逐步向农村和广大群众最需要的方面倾斜,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要严格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等服务要素的准入制度。积极实施区域卫生规划,调整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的宏观布局和功能定位,达到控制总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目的,构建层次清晰、分工合理、功能明确的卫生服务体系。

4.3深化卫生改革,加快事业发展

继续深化城镇和农村卫生机构改革,探索公立医疗机构和地名卫生院的产权制度改革,积极发展多元投资主体的民营医院和私立医院,初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医疗机构并存、互补发展、有序竞争的格局,使不同所有制的医疗机构都能在医疗服务体系中发挥作用,满足不同层次群众的医疗保健服务需求;继续实行院、站、所长任期目标责任制,推行责、权、利相结合的以任务目标、医技质量、精神文明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目标管理;改革乡镇卫生院管理运行机制,实行院长竞争上岗,职工全员聘用等制度。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用工制度、分配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充满活力的管理运行机制;构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符合农民意愿的健康保障制度。

4.4发展农村卫生,推动新农建设

认真实施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巩固和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县医院、县中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建设,改善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条件。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完善医疗机构运行机制,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遏制农村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为农民提供安全、有效、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推进乡村一体化建设。认真实施乡、村医生的培训项目,加强农村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提高乡镇卫生院的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运行机制,探索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切实加强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管,努力扩大农民的受益面。加强政策宣传,增强健康意识、预防保健意识和互助共济意识,积极引导农民自愿参加合作医疗。积极探索合作医疗对贫困农民的优惠照顾政策,解决[由网站收集整理]特困人群的看病就医问题。实施《中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2001-2010年》,总结推广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经验,探索研究新的农村初保工作思路和方法,逐步建立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长效机制。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促进村容整洁和饮用水安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积极贡献。

4.5完善公卫体系,保障公共安全

加快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遵循整合资源、兼顾公平,明确职责、提高效能,健全体系、保障有力的原则,按照健全职能、落实责任、增强能力、提高水平、改善服务、转换机制上来,切实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要求,统筹县、乡镇两级疾病预防控制组织建设,健全运行管理机制,建立覆盖城乡、灵敏高效、快速畅通的疫情信息网络和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保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落实。加大疾病控制项目实施力度,利用项目管理理念、疾病防治技术等,发挥项目作用和效益,推动全县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检测能力。强化乡镇、村在疾病预防控制中的作用,加强人员培训,规范服务内容,建设与疾病预防控制相适应的三级疾病预防控制网络;要进一步加强重点疾病防治、计划免疫、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健康教育、卫生监测等工作,提高疾病预防控制的能力。

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建立县、乡镇两级分工合理,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程序明晰,监管有力,办事高效的卫生监督执法体系。进一步加强卫生法制建设,全面实施已经颁布的各项卫生法规,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开展综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建立适应社会需求,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医疗卫生新秩序,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在食品、医疗、保健、公共卫生等方面享有的健康权益。不断加强县、乡镇两级监督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提高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严格执行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规,控制社会办医、售药规模。加强医疗市场的监管,整顿社会医药市场,保障人民群众就医用药安全。4.6加强医院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逐步形成医院管理长效机制,把提高医疗质量,加强科学管理,提供安全服务,控制医药费用作为管理工作的重点,坚决取缔科室承包、开单提成、收受“红包”、小金库等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疗药械购销活动中的商业贿赂犯罪。创新卫生服务模式,继续实行医疗信息公开制度和住院“一日清单”制度,试行按单病种收费制门诊住院治病“套餐”制,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努力创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4.7坚持“中西医并重”,加强中医药工作

把中医药发展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和治疗中的作用。加强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弘扬中医药的优良传统,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在重大疾病预防、应急医疗救治、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中,注重中医药和民族医药技术的应用和推广。促进中医与西医、中医与中药协调发展,大力实施“名院、名科、名医”和“名厂、名店、名药”战略,发展现代中药产业。

4.8狠抓科技创新,优化队伍建设

坚持科技兴医、人才兴卫,充分发挥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作用,用科学技术推动卫生事业发展。抓好医疗卫生服务新项目、新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工作,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质量。要重视医学技术交流与协作,努力把县人民医院建设重庆医科大学临床教学基地,县级医疗保健机构成为市级机构指导单位。加大卫生信息化建设力度,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要结合农村实际,实施“十年百项”适宜技术推广计划,为广大农民提供适宜的卫生技术服务。

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认真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不断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创新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创造力发挥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卫生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继续抓好医务工作者的继续医学教育,采取培训深造、函授自学相结合的办法,更新医学知识,提高业务素质。要集中抓好乡镇卫生院职工和乡村医生的培训学习工作,为基层培养更多的实用型人才。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形成知荣辱、讲正气、重诚信、树新风、促和谐的医德医风,牢记为人民健康服务宗旨,自觉将行业利益和个人利益置于人民群众的利益之中,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蚀,严厉打击医药购销活动中商业回扣和贿赂行为,塑造卫生系统良好的社会形象,努力建设一支思想端正、业务过硬、作风扎实、爱岗敬业的医疗卫生队伍,为党和人民的健康事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4.9创新服务模式,逐步解决[由网站收集整理]看病难看病贵

多渠道齐头并进切实解决[由网站收集整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加强基层和社区卫生机构建设,严格转诊转院制度,合理控制病人流向,做到小病、常见病在村、在社区就诊;严格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就医选择权,加强信息沟通,增进相互理解,建立和谐医患关系;进一步优化和创新就医流程,实行人性化、个体化医疗服务,方便群众就医;大力开展优惠平价服务,使医疗机构中平价病床达到20%的比例;建立教育、制度约束、监督三者并重、惩防并举的纠风长效机制,严厉处罚医疗服务中乱收费、重复检查、大处方、开单提成和收受“红包”行为,坚决打击医疗药品、设备购销中的商业贿赂犯罪,努力维护人民健康权益。

4.10规划实施、监督与评价

4.10.1规划实施

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规划的实施,财政部门负责保障规划的正常投入,计划部门负责规划实施的协调,使规划的实施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保证规划的顺利实现。县人大依法对规划实施进行监督,县政协进行民主监督。

4.10.3规划评价

由县计经委、卫生局分别对不同阶段的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研究和解决[由网站收集整理]规划执行中产生的问题和困难,及时调整策略和方向,推动规划实施。检查评价结果报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和县政协。

【范文网】

2.发展公益事业计划 篇二

为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渠道, 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日前, 安徽省人社厅、财政厅、教育厅联合发文, 决定组织实施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计划。

该计划从2012年开始, 连续3年, 每年招聘4000个街道 (乡、镇) 、社区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公益性服务岗位, 用于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对象是安徽籍毕业2年以内、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符合招聘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 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期限为3年。工资水平参照当地同类别街道 (乡镇) 、社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确定, 年均工资不低于1.8万元。档案、人事、户籍关系等统一由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 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期满后, 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并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许良) ■

3.联想在中国启动“公益创投计划” 篇三

同时,联想启动了公益创投计划,以“让爱心更有力量”为宗旨,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公益组织,为其提供定制化的能力建设和志愿服务支持。首期将投入总计300万元的创业支持资金,用以支持15-20个公益组织,以后每年还将有持续投入。

陈绍鹏表示,联想公益创投计划,是联想企业社会责任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联想加大社会投入、引入创新公益机制的重大举措。通过计划的实施,把联想在IT技术、战略规划、人力资源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实践经验,逐步嫁接到公益组织,帮助公益组织成长为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效率机构,提升公益组织的社会效益。

4.发展公益事业计划 篇四

2011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人口计生系统会同相关部门,立足全局,扎实工作,努力开创人口工作新局面,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人口环境,“十二五”开局良好。

一、人口调控目标顺利完成

人口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1年末,全国总人口13.47亿人,全年出生人口1604万人,自然增长率4.79‰,人口计划目标顺利完成。已婚育龄妇女人数继续增加,人口计生统计报表显示,全国已婚育龄妇女27769万人,比上年增加442万人。

图1 2006-2011年已婚育龄妇女人数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顺利推进。启动第二批试点,覆盖范围扩大到全国31个省(区、市)的220个县(市、区)。为182万名农村计划怀孕的夫妇提供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地区目标人群覆盖率达78.6%;对筛查出存在影响优生相关风险的人群全部进行了针对性咨询指导。

出生人口性别比连续三年下降。大力推进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综合治理工作,强化高层倡导,举办系列专题培训和宣传活动;完善利益引导,加大对计划生育女儿户保障力度,规范合理服务、细化孕产期服务流程;加强对重点省(区)的督导,加强考核评估,制定“十二五”期间考核评估办法;联合公安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全国妇联等部门启动全国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2011年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7.78,比上年下降0.16。

图2 2006-2011年出生人口性别比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全国“一盘棋”工作机制基本建立。组织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各省法规制度逐步完善;流动人口计生协工作覆盖面不断扩大;基层人员配备、经费保障、能力建设不断增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覆盖率达到85%以上,育龄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水平不断提升,27个省实现了与国家流动人口子系统的对接,全国流动人口各类协查、通报信息的月交换量约100万条,信息反馈率、接收率达到80%以上。泛长三角、泛珠三角、环渤海和西北四大区域协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流入地和流出地信息及时沟通、服务动态跟踪协作机制进一步健全。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取得新进展

惠民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2011年将“半边户”农村居民一方纳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将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特别扶助制度,并建立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三项制度”共投入资金42.7亿元,农村奖励扶助制度受益446万人,“少生快富”工程受益8.3万户,特别扶助制度受益54.3万人。扶贫开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相关政策与人口计生政策的衔接得到加强。

图3 2006-2011年“三项制度”投入资金

图4 2006-2011年“三项制度”受益人群

说明: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以人计,少生快富以户计。

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和信息化建设成效明显。围绕中央关于加 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总体要求和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目标和任务,在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和研究机构,开展人口管理体制、人口自身发展态势、家庭发展问题、“刘易斯拐点”与经济增长持续性等课题研究。研究形成的系列成果受到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人口信息化建设迈出新步伐,全国已集中12.7亿人的个案信息。在54个地区启动信息采集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广泛开展统计数据质量信得过活动,信息质量不断提高。

科技创新和优质服务再上新台阶。人口计生科技创新发展思路和研究重点被列入《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人口计生系统避孕节育基础研究和新技术、新方法以及相关研究不断深入。6个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1个国家新药创制重大专项,2个973计划项目均已成功立项。“国家人类遗传资源中心建设项目”得到批准,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工作进展顺利。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质提速,国优单位已经达到1336个,占全国县级单位的46.7%,比上年提高7.3个百分点。地震灾区再生育任务圆满完成,截至2011年底,已有4168名妇女成功再孕,占子女伤亡家庭有再生育意愿和能力的96%,其中3194个婴儿健康出生。

依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继续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体系,做好“五五”普法总结,发布人口计生系统“六五”普法规划。指导各地开展诚信计生和万村(居)示范活动,全国已有1500 多个县(市、区)基本实现诚信计生,评选出第二批2062个全国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推动建立人口计生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启动全国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为第一批548个全国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授牌。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印发《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规定(试行)》。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组织全系统开展基层文明执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情况和农村计划生育乱罚款问题专项检查,清退违规收费,撤销违规文件,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建党90周年、建委30周年、十七届六中全会等重要活动期间的信访接待处理工作,加大积案化解和重点难点问题破解力度,确保和谐稳定大局。

宣传教育活动取得积极进展。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推进人口文化建设,举办中国家庭人口文化摄影大赛,推出一批弘扬婚育新风、倡导家庭和谐的优秀摄影作品。开展提升家庭发展能力建设研究课题,优化户外宣传环境,树立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良好形象。全面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明确“十二五”时期工作任务,落实项目经费。着力提升藏区宣传服务水平,促进藏区群众改善生殖健康,编辑出版《雪域晨曦——川滇藏人口健康促进项目纪实》。深入推动党政干部人口理论教育,强化高层倡导,在中央党校开办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示范市党政领导首届人口工作专题班。加强人口教育基地建设,建立全军和武警部队计生领导小组人口理论教育基地。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妥善处理热点敏感问题,不断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成功举办“7·11世界人口日”纪念大会、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及第二届全国十佳自强女孩评选等重要社会宣传活动。

人口发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化。积极开展高层互访和政策对话,参与国际人口事务的讨论,展现我国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经验,不断提升我国在人口领域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召开国际人口预测软件推介边会,举办中国—东盟人口与家庭发展论坛,与世界银行合作举行《中国的儿童早期发展与教育》报告发布会,组团赴韩参加第二届中日韩老年人家庭保健研讨会,与国际人口方案管理委员会合作举办发展中国家非政府组织能力国际研讨会。中国/联合国第七周期生殖健康/人口与发展项目正式启动,中日新一轮家庭保健项目启动,中德流动人口项目和政策对话项目启动,西班牙基金文化与妇幼保健子项目、中澳中西部妇女生殖健康权利项目、中日韩合作等项目顺利开展。在人口领域的双边交流和合作进一步扩大,中法、中英、中荷均就相关领域展开合作。人口领域南南合作与南北南合作取得显著进展。

三、人口计生事业保障机制得到加强

综合改革深入开展。协调将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改革纳入国家重点领域专项规划草案。研究深化综合改革的思路和路径,将综合改革与各项业务工作及国际合作项目紧密结合。总结推广基层经验,对天津、陕西、新疆、江苏无锡等地创新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模式、构建统筹协调机制、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理顺人 口管理体制等经验进行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启动第三批综合改革示范市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提高家庭发展能力,32个试点地区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全面开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

基层基础建设继续推进。人口计生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取得积极进展。县乡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取得新成效,全国60%的县站、50%的乡站实现了标准化规范化;“六千人才工程”顺利实施,“科技大练兵活动”广泛开展。实施“强基提质”工程,加强县乡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管理机制改革,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各级人口计生干部的轮训,在职学历教育顺利推进,积极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人口计生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加快职业化建设,组织加强生殖健康咨询师培训工作,为各地培养了350名师资。为2010年通过全国统考的1.8万人发放生殖健康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2011年通过全国统考的有1.5万人。

投入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经国务院同意,与财政部联合制定发布《关于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保障机制的意见》,确立了“财政为主、稳定增长、分级负担、分类保障、城乡统筹”的基本原则,将人口计生经费按照支出功能分为利益导向、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和管理运行四大类,继续坚持“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的基本要求,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合理划分人口计生经费类别,建立和完善经 费分级负担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建立多渠道筹资体制。

5.发展公益事业计划 篇五

计划

一、2017年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7年,全省住建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为统领,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为主线,深入实施百姓安居、规划提升、新型城市建设、城市管理规范提升、村镇人居环境改善、住建产业转型升级、工程建设管理改革“七大行动”,重点任务全面完成,计划执行情况良好,住建经济稳中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全省房地产业、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完成投资9725亿元,同比增长5.2%,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的17.9%。房地产业、建筑业实现增加值7453亿元,占GDP的10.3%,缴纳税收1644亿元,占全省税收收入的20.2%。

(一)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工程部署,住建领域新旧动能转换取得新进展。完成6项重大课题研究,开展“1+4”综合调研,形成一系列成果。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得到国家部委大力支持,写入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建筑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方案获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成为全国首批开展建筑业综合改革试点的三个省份之一。积极承担参与省

“10+2”重大项目,国家建筑设计创新平台已签订三方合作意向书,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形成规划中期方案。建立住建系统“四新四化”项目库,储备项目121个,总投资超过6000亿元。

(二)扎实推进“三个市民化”,城镇化发展质量实现新提升。印发人口市民化规划,协调制定非户籍人口落户、人地挂钩、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等配套文件,280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待遇得到落实,全省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60.58%、50.2%。城镇化布局形态持续优化,半岛城市群发展规划获省政府批复,“两圈四区”空间格局加快构建。中小城市和特色小镇培育效果初显,新生小城市、重点示范镇平均地方财政收入分别达到6.5亿元、3.7亿元,109个特色小镇累计带动社会投资536亿元,新增就业人口15.6万人,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20余家。城镇化试点成效明显,形成青岛绿色城镇化、威海全域城镇化、德州“两区同建”、郓城投融资机制创新等一批成熟模式,得到国家层面认可推广。

(三)突出抓好房地产调控和住房保障,住房工作呈现新亮点。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商品房销售升温势头初步得到遏制,市场总体运行平稳。全省棚户区改造开工80.37万套,基本建成64.68万套,基本建成公共租赁住房3.2万套,任务完成率分别为105.2%、197.4%和138.8%。实施公租房分配常态化,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公租房分配任务。开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1906个,惠及居民66.9万户。改造农村危房5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存量危房改造全面完成。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106万,发放个人贷款659亿元,有效支持了职工住房消费。

(四)切实提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城乡建设展现新面貌。实施规划三年提升行动,省城镇体系规划获国家批复实施,启动新一轮总体规划编制,“多规合一”试点形成初步成果。以两办文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推进城市修补生态修复和城市设计,启动“双修”项目657个。城市补短板加快推进,7个传输通道城市气代煤电代煤改造任务全部完成。交通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全省在建轨道交通线路10条、370公里,快速路通车里程达到1923公里,47万辆共享单车投入运营,建设划定公共停车位91.8万个。新开工地下综合管廊176公里,建成海绵城市面积296平方公里,新增国家园林城市(县城)6个。全面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创建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22个、城镇32个,竣工绿色建筑7800万平方米。城市管理向纵深推进,15个设区市、57个县市建立大城管机制,6个设区市、36个县市实现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全省铁路沿线环境问题治理率达到98.5%,黑臭水体治理率达到91.9%,依法拆除城市违法建设9396万平方米,均超额完成全年任务。大力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全省完成改厕449万户,完成任务的150%。

(五)加快实施转型升级,住建产业发展凝聚新优势。省政

府出台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筑业实现总产值1.15万亿元,同比增长13.8%,为四年来最高增速。龙头企业培育成绩显著,新增特级资质企业11家、一级企业150家,数量创历年之最,5家企业入选国际承包商250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实现零的突破,获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129项,创历史最佳。5个城市、26个产业基地入选国家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居全国首位。深化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供应和消费模式,积极推行住宅全装修。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治理提升行动,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房屋建筑工程一次竣工验收合格率99.9%,累计获鲁班奖37项、国优工程奖73项。

虽然全省住建事业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对标广东、江苏、浙江等省份仍有不小差距,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较为突出,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城镇化发展不平衡。半岛城市群综合竞争力不强,省会城市首位度低、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活力不足,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与经济大省地位不相称。城乡建设发展差距明显,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明显,道路硬化比例不高、清洁供暖比重较低、供水水质不稳定、污水直排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二是住建产业发展不平衡。房地产业、建筑业、勘察设计业大而不强,产业集中度偏低,龙头企业实力弱,产业融合度不高,转型升级任务较重。三是住房制度的调控保障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三四线城市房价增长较快,市场调控压力较大,动态监测、实时预警的

能力偏弱。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任务重,群众改造愿望迫切。产权住房和租赁住房市场发展不平衡,满足长期稳定居住需求的租赁住房比重低。四是规划建设管理引领城市发展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规划在引领城市转变发展方式,增强发展的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中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城市建设体系化程度偏低,设施总量不足,交通拥堵、城中看海、马路拉链等城市病较为突出。城管体制改革进展不快,城管人员配备不足,大气污染防治、污水垃圾治理等环保攻坚任务艰巨。

二、2018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总体思路和主要计划指标

(一)总体思路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省住建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为统领,持续提高城镇化质量,突出抓好住房制度、城乡规划、城管体制和建筑业等领域改革,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高城市建设水平,着力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2018年主要计划指标

1.城镇化水平。全省常住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提高1.5和1.2个百分点,达到62.08%和51.4%。

2.住房保障。全省棚户区改造开工84.33万套,基本建成23.72万套,列入国家计划的政府投资公租房(不含已按照规定盘活的公租房)分配完成90%以上,发放城镇住房租赁补贴41406户;开工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1566个、40.4万户、3432万平方米;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100万人。

3.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省计划完成城市建设投资1420亿元,同比增长8%;新开工地下综合管廊88.3公里,新增海绵城市面积184.9平方公里,新增轨道交通通车里程58公里;基本完成城市违法建设治理和黑臭水体整治任务。

4.村镇建设。全省计划完成村镇建设投资1750亿元,完成147万户农村改厕,完成新增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存量危房改造。

5.住建产业发展。全省计划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6770亿元,建筑业总产值达到1.29万亿元,同比增长12.0%。

6.绿色发展。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推广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1400万平方米;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1800万平方米以上,设区城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12%;全面推行100米以下居住建筑应用、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面积3200万平方米。

三、2018年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

(一)全面展开住建领域新旧动能转换,推动行业发展提质增效。充分发挥住建行业在新旧动能转换中的重要作用,深入贯彻全省新旧动能转换总体方案、实施规划、实施意见和住建领域新旧动能转换实施意见,推动行业质量、效率和动力变革,实现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一是开展专项行动。落实好省实施意见中需住建系统负责的“2+10”重点任务,开展空间布局、载体建设、产业升级、智慧发展、服务优化五大专项行动,分别成立工作专班,建立一套工作计划、一组推进机制、一批项目支撑,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分层部署,加快推进。二是抓实重大项目。充实住建领域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策划一批“新、好、大、实”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对入库项目在规划选址、资金支持、服务保障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强化监管,实行“一个项目一张表”,坐标管理,挂图推进。建设好威海国家建筑设计创新平台。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定期对各地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加强对重点任务、重大项目、专项行动等工作的督促检查,每月调度、每季通报、半年督查,对成绩突出的地区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进行约谈,深入宣传各地经验做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持续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三年行动,在优化空间、提升服务、改革创新、试点示范上聚焦聚力,激发动能转换新活力。一是优化城镇布局形态。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以城市群为主体

推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强化济青烟三核引领,培育烟威、东滨、济枣菏、临日4个都市区,构建“两圈四区”空间格局。加快中小城市培育、重点示范镇和特色小镇建设,研究制定指导意见,增强农业转移人口吸纳能力。二是完善市民化推进机制。健全“1+N”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转移人口融入城镇能力。强化城镇产业支撑,吸引更多农业人口到城镇就业安家。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公租房保障和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推进棚改向城市规划区内的城中村、城边村、建制镇拓展,推进就地就近市民化。三是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启动第三批省级试点,适当向中西部、产业基础相对薄弱的县市和小城镇倾斜。加大政策扶持,促进各项政策和专项试点优先在试点地区落地,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优先在试点地区布局。

(三)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持续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一是多主体增加有效供给。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建设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盘活存量住房,满足多样化住房需求。培育专业化、机构化租赁企业,支持首批32家国有企业开展长期租赁业务。有条件的城市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二是多渠道保障基本需求。实施棚改攻坚三年计划,确保完成开工和基本建成任务。加快公租房竣工分配,年底前基本完成列入国家计划开工建设的公租房分配。加快推进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确保完成任务。抓好公积金扩面,加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发挥对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制定物业服务

质量标准,扎实开展物业“标准建设年”活动。三是多措并举抓好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强化市县政府主体责任,因城施策、精准调控,防范化解风险。严格执行商品房、二手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和购房资格审核制度,落实差别化信贷税收政策,严厉打击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一是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农村“厕所革命”,年底基本实现农村地区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扩大农村清洁供暖覆盖范围,启动道路硬化“户户通”工程。二是打赢行业扶贫攻坚战。完成新增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基本完成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存量危房改造,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安全住房保障机制。扎实推进黄河滩区脱贫迁建,推动规划和建筑设计下乡,打造脱贫迁建亮点工程。乡村民居建设落实抗震措施,提高抗震能力。加大2000个省扶贫重点村工作推进力度,上半年完成规划编制,加快改善深度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三是塑造乡村特色风貌。划定全省乡村风貌分区和特色风貌带,打造多样化特色民居。强化农房建设规划管控,加强“空心村”整治改造,开展田园建筑示范,实施乡村绿化行动,提升山东乡村整体风貌。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

(五)深化城乡规划改革,充分发挥规划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作用。一是抓好重大规划布局。按照全省“三核”“多点”

总体布局,编制新旧动能转换空间布局规划。围绕“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开展城市发展战略研究。加快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规划建设,推动先行区高水平高质量发展。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围绕“5+5”优势产业集群,统筹规划产业空间载体,合理设置各类园区。二是深化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体系改革。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意见,全面开展至2035年的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远景展望到2050年。坚持全域管控、城乡统筹、陆海统筹,划定“三区三线”,落实“多规合一”。年底前各市县完成总规纲要和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积极争取县城规划建设试点。三是提升城市设计水平。制定全省城市特色风貌导引,重点打造鲁东滨海、泰沂山区、运河沿线、鲁西平原四大风貌区和山东海岸带、运河风光带等特色风貌带。推进城市设计试点,破解“千城一面、万楼一貌”难题。四是严格规划实施监管。健全规划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省规委会工作制度,出台市、县规委会工作规定。优化规划许可审批模式,实现与城市设计、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有机衔接的“立体”许可。改进规划督察机制,推广集中派驻、集体巡查和专项巡查,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实行约谈和挂牌督办。提请省政府颁布规划实施管控责任追究办法,实行规划责任终身制。

(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增强综合承载力和宜居性。一是推进基础设施扩容量。加快推进轨道交通项目,建设10条线路。各市县全面完成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济南通过国家

试点验收,青岛完成试点区域建设。因地制宜推进综合管廊建设,加快管线入廊。积极推进清洁取暖,有序实施燃煤供热清洁化改造,提高清洁能源供热比例。二是加快环境设施补短板。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部如期整改到位。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扩容,提高雨污分流比例和污水收集率,配套污泥处置设施。年内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整治。加快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配套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推广焚烧处理方式。积极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推进绿色建筑全领域、全过程、全链条发展。三是推动服务设施增便利。根据功能分区和人口分布,科学规划建设公共服务设施,打造“15分钟生活圈”。编制实施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加大公共停车场所建设力度。全面启动绿道系统专项规划编制,建设集生态、休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绿道系统。

(七)深化城管体制改革,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效能。围绕提升城市管理规范化、智能化、精细化,深入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一是加快推行“大城管”体制。深入落实省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上半年实现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和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深入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行动,按照常住人口万分之五至七的比例配备执法人员,规范执法行为。二是开展美好环境共同缔造行动。以规范秩序、改善环境、完善设施、弘扬精神为重点,开展美好环境共同缔造行动。引导居民共同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稳步推进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有条件的同步实施节能改造。

以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为载体,整体推进片区更新和环境整治,增强城市宜居性。打好拆违攻坚战,有条件的城市提前完成建成区既有违法建设治理,加快建立违法建设管控长效机制。三是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推进数字城管向智慧城管升级,年底前建成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合理布局建设防空、防灾等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备用水源地。持续抓好排水防涝,维护市政设施运行安全。

(八)深化建筑业改革,激发产业发展新动能。提请省政府召开全省建筑业大会,以建筑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为契机,加快产业转型和企业“走出去”步伐,打造“齐鲁建造”高端品牌。一是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工程质量治理提升行动,健全质量终身责任追溯机制,开展工程质量标准化创建。落实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提高抗震性能。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实施部门联合惩戒,用市场化手段规范主体行为。二是加快培育现代化建筑产业工人队伍。支持大型施工企业与建筑劳务输出市县合作建立劳务基地,组织技能培训,开展技能鉴定。制定施工现场技能工人基本配备标准,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三是深化建设工程组织方式和建造方式改革。推广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绿色建造、智慧建造,提高建筑业科技创新能力。编制全省装配式建筑设计标准和标准图集,提升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深化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施行民间投资工程自主决定发包方式。推动建筑业“走出去”,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6.发展公益事业计划 篇六

人口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长期面临的重大问题,是制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十二五”期间,是我市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坚持“四个第一”、实现“五大突破”,加快建设和谐新宝鸡的关键阶段。根据《陕西省“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市政府《关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编制本规划。

一、“十一五”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回顾

“十一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口计生工作者的共同努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迈出重要步伐,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呈现全面健康发展的态势。

(一)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预计2010年,全市总人口为375.2万人,出生率为11.9‰,自增率为

5.6‰。2006至2010年,全市年均人口出生率为10.34‰,年均自然增长率为4.63‰,分别比“十一五”人口规划低1.66和1.37个千分点,符合政策生育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圆满地完成了“十一五”人口规划目标。

(二)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势头初步遏制。“十一五”期间,我市开展综合治理,实行住院分娩、出生实名登记和孕产期全程服务制度,加大对“两非”打击力度,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势头初步遏制,基本达到正常范围。

(三)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不断加强。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稳步推进,与全国27个省64个县区签定了双向管理协议,初步建立起“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双向考核”的服务管理机制。截止2010年底,全员流动人口数据库录入13.2万流动人口个案信息。33个社区获省级人口计划生育先进社区,92个社区获市级人口计划生育先进社区。

(四)基层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基层综合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2010年末,全市12个县区晋级省级及以上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区,其中5个县区受到国家命名表彰,有58个行政村获省级计划生育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称号,76个行政村获市级计划生育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称号。

(五)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初步建立。中省计划生育“五项奖励扶助”制度建立实施,“十一五”期间,累计发放奖励扶助金2523万元,使38万人受益。落实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制度。各级政府在落实普惠政策过程中针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增多。在扶贫开发、林权改革、移民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农村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等方面,对计生家庭实行优先优惠,实施“计生家庭创业工程”。

(六)人口信息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建成宝鸡市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存储全员人口个案信息达376.3万人。2008年市本级达到省级信息化项目市建设标准。至2010年,有7个县(区)达到省级信息化项目县区建设标准。

(七)优质服务上了新水平。在坚持“三查”服务的基础上,启动农村“母亲健康工程”、“优生促进工程”。截止2010年底,全市己投入2000万元,使99万人农村育龄妇女接受免费健康检查,查出患有各类妇科疾病53.2万人,治疗49万人,其中计生系统免费治疗40万人。确定3个县为优生促进试点县,开设遗传与优生咨询室,开展优生检测,婚前教育与检查、孕产期保健。

(八)项目建设取得新进展。共投入628万元完成28个国债建设项目,投入1224.2万元完成21个2008年中央新增投资项目,投入321万元建设11个2009年中央新增投资项目,投入2216万元开工建设19个灾后重建项目。

“十一五”期间,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扎实推进,确保了人口增长低于全省水平。2009年,全市人均GDP达到21525.5元,城镇化水平上升到42%,森林覆盖率为53.78%,人口与资源、环境和谐可持续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十二五”时期人口发展主要特征和困难

“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转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面临着许多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由于“十二五”时期人口发展呈现新的特点,统筹解决人口数量、质量、结构和分布问题,统筹解决人口与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协调的问题相互交织,政府宏观调控人口发展的任务更加艰巨。首先,控制人口总量增长的压力仍然较大。由于人口发展惯性作用,“十二五”时期,将跨越我市第四次生育高峰,全市初婚人数逐年上升,生育人群高于“十一五”时期;随着新修订的《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落实和独生子女陆续进入婚育期,出生人口将出现政策性回升;稳定低生育水平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群众生育意愿与生育政策的差距仍然存在;城镇化建设的快速推进,流动迁移人口持续增加。这些因素客观上加大了对人口总量控制的难度。

其次,人口结构、人口素质、人口格局等诸多矛盾相互交织,面临新的挑战。形成出生人口性别失衡的经济、社会、文化和制度性因素还未根本改变,要使出生人口性别比继续降低,接近或达到正常范围的困难和阻力仍不可低估。2010年全市出生缺陷发生率为14‰,出生缺陷发生率仍然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妇女生殖健康水平不容乐观。儿童早期教育、青少年健康人格培养、人口道德素质、心理卫生、社会诚信亟待加强。“十二五”期间,全市城镇人口比重将首次超过农村人口,新生代农民工成为流动人口主体,公共服务均等化需求迫切;城镇人口中非户籍人口增加,人户分离严重,统筹城乡发展任重道远。

再次,增强家庭发展能力成为着力点、人口工作亟待变革。随着家庭规模小型化、结构多样化、居住离散化和关系松散化,家庭的教育、情感交流、保护与照顾、养老等传统功能弱化,独生子女家庭面临较大安全风险,迫切要求政府关注家庭的发展能力,把家庭作为社会和谐稳定的着力点,建立以家庭福利为切入点的社会政策体系。目前,人口管理服务体制不健全,权责不明、职责交错、缺位较多;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存在机制体制瓶颈,部门协作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格局尚未完全形成,惠民政策没有充分体现计划生育家庭的特惠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有效手段不足,降低出生性别比的法律和政策支持不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机制不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基数低,免费服务经费标准低,基层服务阵地建设不适应工作要求,投入不够,人员素质需要提高,在“十二五”期间均需正视和解决。

三、“十二五”时期事业发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落实“十二五”时期中央对做好人口工作的新要求,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人口均衡型”社会为目标,深化人口战略研究,完善政策体系,建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机制,实现我市人口均衡发展。推进人口发展思路和方式的转变、人口服务和管理体制机制的改革、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注重利益引导、服务关怀、宣传倡导、家庭发展能力的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和谐发展。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人口与发展相协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统一性,促进工作思路和方法的转变。

坚持综合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思路向服务与管理并重转变,工作体制向调控人口发展的“大人口”体制转变,工作机制向资源整合、政策协调、科技支撑和公共服务转变,工作方法向依法管理、利益导向、人文关怀和综合施治转变。

坚持统筹协调,注重均衡发展。坚持人口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问题,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坏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和谐新宝鸡,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三)工作目标

“十二五”期末,全市常住人口控制在390万人以内,年平均自增率控制在6.5‰ 以下。

提高生殖健康水平,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趋势。出生缺陷发生率持续降低,出生人口素质有较大提高。群众基本享有优质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服务,深化“母亲健康工程”,建立“查、治、防”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推进“优生促进工程”,全面开展婚前检查和孕前筛查。应对人口老龄化政

策体系逐步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获得较好的养老保障。人口流动与区域经济发展趋于协调,流动人口享有市民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比例达85%,人口分布更加合理。形成新型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建立和完善多层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探索建立城乡统筹协调的社会保障体系。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作风有较大改善,人民群众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

四、“十二五”主要任务

(一)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

“十二五”期间,稳定低生育水平仍然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严格执行生育政策,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城区及建制镇要严格按照省《条例》规定,实行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政策。对政策规定照顾生育二孩的对象要强化管理,严格执行只给一次生育机会的规定,实行全程随访服务和定点分娩,确保二孩生育有关政策规定的落实。抓好“三查”服务,加强孕情监测,做好出生实名登记,重点对象“三查”率达到98%以上。切实加强依法行政,严格查处违法生育问题,按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深入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建立完善以县为主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新机制

围绕建立以县为主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机制这一主线,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以综合改革为动力,以体制机制建设为抓手,突出统筹协调、依法行政、优质服务、宣传倡导、利益导向、群众自治体制机制的建立,强化县级党委政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职能,将人口管理服务纳入改善民生的总体部署,不断完善人口发展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以国家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建设为契机,认真推广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全面开展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县创建活动。到2015年末,力争全市各县(区)基本建立起以县为主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机制,85%以上的村(居)基层群众组织达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标准。

(三)加强宣传教育,普及新型人口文化

以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示范市建设为契机,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创建“计划生育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活动,倡导社会性别平等意识,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坚持“以人为本、创新思维、整合资源、务实高效、群众参与、因地制宜”的基本思路,进一步深化宣传教育改革创新工作。到2015年末,新型人口文化建设活动普遍开展,70%以上的县达到人口文化县的规范化要求。

严禁非法鉴定胎儿性别,严禁非医学需要中止妊娠。集中开展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和贩卖、残害、遗弃女婴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非医学需要的中期以上引产审批制度,推行定点分娩、出生实名登记、二胎全程随访服务,完善出生人口性别比统计监测系统。落实政府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和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的长效机制。

建立完善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利益导向机制,全面落实计划生育系列奖励扶助制度,积极实施 “计生家庭创业工程”,帮助计生家庭发展致富。

(四)加强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

按照国家建设标准和“立足实际、着眼发展、分类排队、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思路,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纳入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新建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建和改扩建13个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新建改扩建维修改造115个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在各级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下,用5年左右时间,实现全市计生服务站(室)标准化。加强技术装备配置,深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持续发展的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大力增强为广大群众提供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服务的能力。

全面推进农村“母亲健康工程”、“优生促进工程”, 县级全面建立婚前检查和孕前筛查室,开展婚前检查、孕前筛查、孕期保健等规范化服务,普及生殖健康知识和优生科学知识,农村育龄妇女人人享有基本的生殖健康检查和治疗,计划怀孕的夫妇普遍享有科学规范的孕前优生指导服务,努力降低出生人口

缺陷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同时,努力探索农村留守儿童和“窝巢”老人的社会抚养和养老机制的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五)加快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服务全局工作

坚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推进战略,提高全员人口信息系统管理和应用水平,以提高源头信息质量为核心,完善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以制度规范和项目建设为抓手,利用电子政务平台和公共网络资源,形成数据传递安全、运行成本合理的网络体系。以建设高质量的全员人口信息资源为核心,健全信息采集共享、动态监测和科学预测三大机制,建立业务上报、公文交换、信息流通、信息协同四大支撑平台,推进市、县、乡、村四级应用,形成运转高效、安全稳定、保障有力的信息化体系。

推进省级信息化项目县区和市级信息化先进乡镇、街创建达标工作。所有县区均达到省级“人口信息化先进县级”标准;三分之一的乡镇达到市级“人口计生信息化先进乡镇”标准。抓好市县人口网站规范化建设。加快数字化计生服务站建设,坚持信息引导服务。在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基础上建设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积极推进跨部门的信息共享,提高信息开发利用程度。依托省级人口数据库,在县乡两级建立人口信息公共服务中心,实现多部门一厅式办公,建立人口信息交换共享制度和人口统计协调制度。

(六)全面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实现“一盘棋”格局

认真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实现“一盘棋”格局。进一步完善以房管人、企业管理、开发区管理、住宅小区管理、双向管理、警计联防等管理模式,与公安等相关部门联系建立社区合作机制,建立“两证双合同一承诺”的新型管理机制,实现流入人口服务均等化。在流动人口集中的企业、单位、集贸市场等新型经济组织中建立计生协会达到90%以上。重视和加强城中村、城边村及新经济组织的人口计生工作,不断改进城镇社区计生工作考核办法,努力促进城乡计生工作均衡发展。

(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真正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

深入宣传贯彻“一法两条例”,普及人口计生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广泛开展“阳光计生”活动,办好12356计生服务热线,拓宽民主渠道,研究解决重点信访案件。加强计生监督和信访规范化管理,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信息发布制、违法违纪有奖实名举报制等,提高工作透明度及信访案件办结率。加强对违法生育情况的调查研究,研究制订对影响较大的违法生育案件的通报和曝光方法,努力形成依法实行计划生育、制约名人富人违法生育的氛围。深入开展创建群众满意的乡镇计生服务站活动。到2015年末,人口计生政策法规、科普知识普及率达90%以上。

(八)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

科学合理解决基层人口计生机构设置、编制和人员配备等问题,基本形成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综合执法、宣传咨询、信息技术等职业化工作队伍,逐步完善职业准入机制、培养机制、选拔任用机制、人员退出机制、人才激励机制、经费保障机制、监督评估机制。

实施“强基工程”,加强基层服务管理网络建设,选聘优秀人才充实基层队伍,落实村专干的工资待遇。全面推动县乡级技术服务人员进修实习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2015年末,全市人口计生公务员学历均达到大专以上,其中本科及以上人员不低于60%;专业技术人员大专和本科以上学历分别达到70%、30%以上,取得相应人业或执业资格的达到80%以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实施的领导

各级要充分认识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复杂性和紧迫性,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一票否决”,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将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务分解到县级,逐级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完善考核评估体系,引导基层把重点放在落实规划、提高服务与管理水平上。

(二)构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格局

成立各级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落实领导责任,定期召开例会,通报情况,沟通信息,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明确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部门职责,相互配合,定期协

作。制定经济社会政策和制度要统筹考虑,确保出台的改革措施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要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的优先优惠,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

将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纳入全市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推进市、区两级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以服务设施建设、服务设备和服务车配备、服务信息化为重点,以提升服务能力、拓展服务内容、构建科技支撑平台为突破,创新管理和运行机制,健全服务体系。2015年末,实现优质服务基本覆盖,年均创建50个省级计划生育新农村建设示范村,50%的城镇社区达到省级计划生育先进社区标准,村级(社区)以上信息网络初步健全,流动人口“一盘棋”信息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全面推行“一证(卡)通”优质服务和管理。

(四)健全投入保障机制

7.发展公益事业计划 篇七

一、基本情况

1. 机构、制度基本健全

一是管理机构健全。各单位都成立了以财务科为主的资产管理机构, 负责协调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二是基本建立了谁使用谁管理的资产管理机制, 资产后勤部门管理实物资产, 财务部门管理其他资产, 建立了定期盘点制度。三是大部分单位管理制度健全, 从购置使用到处置等环节, 实现了管理有依据, 促进了资产管理工作的不断规范。

2. 法律法规执行良好

卫生事业单位都比较好地执行了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一是大部分单位按照新的医院会计制度对2012年会计实务进行了调整规范, 较好地实现了新旧会计制度的更替。二是大部分单位账务处理及时规范。卫生监督、疾病控制中心都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 管理较好。

3. 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大部分单位资产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做到资产信息经常核对, 变动及时沟通, 保障了资产使用部门、存放地点及使用人等信息的真实准确, 使资产的使用状况和使用轨迹随查随有, 实现了资产信息的全面性和连续性。

4.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正常

卫生事业单位均积极配合财政部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 保障了资产管理系统的有效、正常运转和不断完善。一是配备专人负责。二是配备专用设备。三是操作人员水平不断提高, 为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二、市级卫生事业单位资产的特点

(1) 医疗机构资产多, 资产量大。市级卫生医疗机构2012年底资产达25.4亿元, 占卫生事业单位资产的97.7%, 人均资产29.93万元。医疗机构固定资产12.11亿元, 占医疗卫生机构资产的47.68%, 其中磁共振、CT、彩超等医疗设备48843.63万元, 其他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设备8642.87万元;

(2) 资产利用率高。表现为医疗卫生单位实际床位普遍大于编制床位, 利用率达117%, 房屋基本没有闲置用房;卫生监督和疾病控制和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设备利用率达到100%。

(3) 资产更新快。大部分医疗设备国家规定的使用更新年限为6年, 随着2012年新的医院会计制度的实行, 非财政拨款购置的资产全部提取折旧, 更新速度加快。

(4) 医院普遍实行科室二级成本核算, 对资产的管理产生了全方位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一是将收入和支出分解到医院各个科室, 作为科室成本核算的要素;二是将职工的绩效工资和资产的使用和效益挂钩, 固定资产的折旧间接成为绩效工资的要素;三是实行科室二级成本核算为国有资产管理提出了新的研究课题。

(5) 综合医院收入大, 银行借款大。综合医院2012年收入总额132, 938.57万元, 年增长达20%以上。综合医院对外借款48450.45万元, 其中:银行短期借款31980万元, 长期借款16470.45万元, 占市级医疗机构的87%。

三、卫生医疗机构收支和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 基本指标分析。市级医疗机构 (不含市级机关医院) , 人均资产29.93万元, 说明相比其他事业单位资产量大;人均负债18.94万元;人均年医疗收入14.75万元, 说明创收能力相对较高;人均医疗支出15.43万元;资产负债率平均60.71%, 属于比较合理, 风险较低;总资产周转率平均106.69%, 说明财务状况相对良好;固定资产净值率平均55%, 说明新资产大于就资产, 更新速度较快;管理费用率平均17.43%, 说明管理人员相对较少。

(2) 资产分布分析。从各个医院的资产分布情况看, 房屋占资产的比例平均为27.09%, 相对比较合理;医疗设备所占比例平均为41.17%, 说明医院医疗用资产较多。

(3) 负债情况分析。市级卫生医疗机构负债主要集中在综合医院为4.8亿元, 相对医院每年十几亿元的收入以及资产来说比例较低。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国有资产管理认识不到位

各卫生事业单位普遍存在三个倾向:一是重视收支管理, 轻视资产的管理, 突出表现为年初制定收支计划, 年中进行检查督促, 年末进行考核, 而对资产的管理使用主观上没有足够重视;二是重视固定资产的管理, 轻视其他资产的管理, 表现为在固定资产管理上比较按照规定执行, 而对债权等流动资产、对外投资、以及无形资产等就缺乏制度约束;三是热衷资产的购置, 而轻视资产的管理使用, 突出表现在大型医疗设备购置使用没有考虑医院的实际情况, 医院之间盲目攀比, 盲目购置, 造成部分资产使用率不高, 个别医院个别医疗设备购置之后很少使用。

2. 单位内部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

(1) 各单位内部资产管理制度陈旧。随着管理的不断严格和细化, 已经明显不适应当前的管理体制, 如原先的购置方式, 采购方式、处置方式等环节的相关规定与当前的省市管理制度已经不符。 (2) 管理内控制度不全, 而且随意性较大。部分单位没有闲置资产、低值易耗品、存货、药品、债权等的明细管理办法;有的医院对资产处置只明确了内部审批流程而将应属于上级的审批权限置之不理。 (3) 资产管理相关部门间协调配合、相互制约机制未建立。主要体现在医院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之间在资产盘点、核对不沟通, 盘点结果不处理, 由于各单位资产管理都实现了网络化, 因对网络的依赖, 大多数单位的财务只在付款环节设置了财务审核, 财务对资产管理的制约严重弱化。

3. 账账不符、账实不符, 核算不实, 资产不准

(1) 账账不符。医疗机构由于资产较多, 都普遍存在账账不符、账卡不符的情况, 且主要集中在固定资产财务总账和资产管理部门的明细账不一致, 主要原因是未及时进行对账, 日积月累就形成了糊涂账, 也很难认定总账还是明细账准确。 (2) 账实不符。一是普遍存在建筑物已完工使用, 有的甚至使用了多年, 也没有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估价入账和提取折旧。二是购置医疗设备多采用分期付款的形式, 实物资产已使用, 没有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计入固定资产和提取折旧。会计核算的不及时和不正确造成国有资产的不真实以及成本核算的不准确以及效益指标的不真实。 (3) 会计核算不正确, 造成资产反映不准确。究其原因:其一会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特别是在会计制度新旧交替的时候, 对一些可能存在的问题估计不足, 上级部门指导不够;其二医院使用的会计核算软件没有及时更新或者会计核算软件更新出现了问题, 特别是成本核算将药品零售价调整为进价后, 会计核算出现紊乱;其三是会计人员在将旧制度变更为新制度的时候, 没有按照新的会计制度进行核算, 单位制定的会计政策没有遵循一致性的原则。

4. 医院所办门诊部产权关系不明晰, 管理混乱

某医院有12个门诊部, 根据医院以后提供的资料看, 人员由医院统一管理, 设备由医院提供, 职工保险由医院统一缴纳, 但各门诊部资产产权关系模糊。

五、加强卫生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建议

(1) 强化培训力度, 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的认识。针对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认识不足, 建议各级各卫生主管部门每年定期强化对基层管理人员, 特别是单位分管领导、财务科长、资产管理员等的培训力度, 切实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的认识。一是明确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密不可分, 资产管理必须溶于财务管理之中, 同样财务离不开资产的有效管理, 每一笔财务的处理都是资产的管理。二是毫不放松对固定资产的管理, 同时加强对其他资产的管理, 对医院来说要切实加强药品的管理。三是明确资产管理的责任, 形成谁使用谁管理的意识。

(2) 健全各类、各项资产管理制度, 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各单位应依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令第36号) 及《卫生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 以资产管理环节为基础, 重新制定、完善包括从购置到处置等各个管理环节的规章制度, 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 真正使资产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有规可依。要树立不断更新、不断发展的观念, 对建立的管理制度要不断修改、不断完善, 才能发挥管理制度的约束作用, 促进管理工作的不断发展。建议卫生部门督促单位根据现有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制定单位内部的实施细则和内部控制制度, 建立资产使用定期报告制度。明确各单位财务是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 全面建立固定资产分类核算制度, 建立与资产管理员的账账核对、定期盘点制度, 做到账账相符和账实相符。

8.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篇八

一、陕西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建设的探索及成效

陕西省是2009年开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当年在高陵、蓝田等30个县区开展试点,2010年下半年在全省全面推开。2009—2012年,全省共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4.1万个,总投资180多亿元,其中,各级财政奖补资金66亿元,近2000万人口受益。

为做好试点工作,陕西省在中央出台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制度的基础上,出台了相关政策制度。其中,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陕西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方案》,指导全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省财政厅、省综改办联合印发《陕西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综改办)印发了《陕西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这些政策制度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奖补范围和标准、工作程序、工作考核等方面予以明确。此外,省综改办还拟制定《陕西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监督检查制度》,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省级制度体系。

同时,县(市、区)也出台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以渭南市为例,市综改办结合实际,印发了关于《陕西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贯彻意见,制定了《渭南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考核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申请资料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明确了财政奖补工作有关规定以及考核办法,统一了财政奖补项目和财政奖补资金申请文本。大部分县(市、区)均制定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方案》、《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会计核算办法》。

经过3年多来的实践,陕西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制度建设取得了极大成绩,主要成效有六点:一是明确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顺利开展指明了方向。二是规定了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程序。建立和初步完善了农民负担监管制度,加强涉及农民负担事项的监督检查,减轻了农民负担。三是明确了省、县、乡镇财政、综改部门的工作职责,使各级分工负责,权责明确,确保各项制度能够落到实处。四是明确了项目管理原则以及项目的申报、审批、施工、验收、管护等管理办法,保证了项目建设质量。五是明确了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原则,确保了财政奖补资金运行的安全高效,逐步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六是健全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公示制、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基础管理等各项制度,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稳步推进奠定了基础。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建设需要完善和解决的问题

根据陕西省集中审核及省重点检查组在西安、商洛、渭南、安康、汉中进行重点检查中反馈的一些信息,当前陕西省在制度建设方面需要完善和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筹资筹劳不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在计算筹资时上限是上年人均纯收入的2%,群众认为筹资数额年年变,一年比一年多;而且90%不需要投工,10%需要少量投工。由于奖补资金按筹资和筹劳折资总额计算,一些不需要投工或少投工的项目,项目村也想方设法将计算基数做大,多数村在筹劳时按上限或接近上限标准筹工。近几年,农村青壮年,特别是90%以上男劳动力常年外出打工,能出工的,工程又用不上,村上便以自愿以资代劳名义,变相向农民筹资,一些群众对此有意见。

2.项目管理不规范。一些县(市、区)财政奖补项目建设规划与新农村建设规划、城乡建设规划衔接不到位,存在项目选择上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一些市县区部分领导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作为地方争取资金的一个新渠道,有些已出现了改变资金用途的苗头,应引起高度重视。在项目申报上,未处理好规范操作与简便易行的关系。一些项目预决算偏差较大,未起到预算对项目的规划与约束作用。在项目管护方面,普遍将精力放在项目前期、中期以及完工上,对完工项目的日常维护缺乏行之有效的制度和办法,管护费用未落实,管护责任不明确,影响项目中长期效益的发挥。

3.资金管理有待完善。2011年前,一些县(市、区)为了争取更多的财政奖补资金,在审批项目时有意多批了一些项目,导致财政奖补资金兑现不到位。2012年,尽管省市多次强调,实钱安排实项目,但还有少数县(市、区)超财政奖补资金规模批复项目,存在财政奖补资金不能完全到位的隐患。有些财政奖补资金兑付不够及时,没有根据工程进度或完工程度分次分批兑付资金,存在滞留专户的问题,资金使用效率不高。资金拨付的随意性较大,预算执行不均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

4.监督机制不够健全。虽然在监督检查上出台了相应的措施和办法,但有的县(市、区)在一些环节实际操作中有制度和执行脱节现象。如项目申报中不是按照区域发展规划或项目库中已有项目,存在人情项目、随机项目,缺乏筹资筹劳监督机制、项目预决算审核机制和项目公示制。重事前事中检查,轻事后检查;重财政奖补资金拨付,轻资金使用效益的跟踪检查。会计核算办法不完全一致,记账科目不统一或记账不及时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会计监督职能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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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政策宣传有待深入。一些县(市、区)把主要精力放在项目上,忽视了政策宣传工作;重视了对群众的宣传,忽视了对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宣传,导致个别领导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认识上存在误区。一些县市区项目完工验收后,未竖立标识牌或标识牌内容、形式不统一等,弱化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社会效应。

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建设意见及建议

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建设框架方面,建议以中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有关政策为指导,以村民议事为前提,以群众筹资筹劳为基础,以规划编制为蓝图,以项目管理为关键,以资金管理为核心,以日常管理工作为抓手,以监督检查为保障,以绩效考核为激励约束,坚持规划先行、有序推进,先议后筹、先筹后补,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公开公示、阳光操作。分级管理,以县为主。构建制度完备、运作高效、管理规范、监督有力、成效显著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运行体系。

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建设目标上,力争用一年左右的时间,达到村民民主议事程序更加规范严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更加合规合理、审核审批程序更加规范严格、规划编制更加科学完整、制度建设更加全面有效、奖补资金分配使用更加安全高效、项目监管更加严格到位、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更加均衡有序的目标。

为此,需要制定和修改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制度。

在省级层面,修改筹资筹劳标准。一是将“人均筹资最高不得超过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修改为按绝对数确定。二是将“每个劳动力每年承担劳务的数量不得超过10个工日”,修改为每个劳动力每年承担劳务的数量不得超过5个工日,筹劳折资标准由县政府根据当地工价从低确定。三是严格方案审核。项目方案由乡镇政府初审,县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复审,主要审核项目方案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真实有效,特别是筹资筹劳合理性的审核,对不需农民投工或农民投工难以完成的,不得筹劳,防止用自愿以资代劳及以资代劳标价过高等方式变相增加农民负担,规范筹资筹劳行为。同时,修改完善《陕西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资金管理原则、财政奖补资金分配标准、财政奖补政策执行标准、项目预决算、县级报账制、乡镇报账制具体程序和要求以及市级管理职责等,要求县、乡镇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提高政府财政奖补资金占整个公益事业建设资金的比重,适当减轻农民筹资筹劳压力等。

在市级层面,应偏重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制定《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特惠制项目管理办法》,明确指导思想、原则、实施步骤以及工作要求。二是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绩效考评制度。从组织领导、政策宣传、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监督机制、信息系统使用等方面,考核县(市、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三是制定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强化市级综改办监督检查责任,明确监督内容、方式等,督促检查县(市、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落实情况。按照专业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并举的要求,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大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财政奖补的公开公示力度,防止超范围、超标准筹资筹劳及违规使用财政奖补资金的问题。四是建立综改干部培训制度。组织举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政策、业务培训班,提高人员素质。同时,着重制定和完善项目预决算及审核制度、项目库建设制度、项目验收制度、项目管护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信息调研工作制度。

责任编辑:欣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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