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供销社机构设置

2024-06-21

区供销社机构设置(精选10篇)

1.区供销社机构设置 篇一

宁波市奉化区供销社2018年部门预算

一、宁波市奉化区供销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农资、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等特殊行业的管理;指导社有企业和基层社开展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农副产品购销、日用消费品经营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现代服务网络建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

2.参与组织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综合服务社,构建“三位一体”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

3.维护供销合作社及其社员的合法权益;负责社有集体资产的管理;受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承担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等商品的储备。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供销社部门预算只含包括本级预算,无下属预算单位。

二、供销社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供销社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供销社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收支总预算744.57万元,收入全部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供销社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供销社2018年收入预算744.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4.57万元,占100%。

(三)关于供销社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供销社2018年支出预算744.5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3.82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43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3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50.0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4.54万元,项目支出130万元。

(四)关于供销社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供销社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744.57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4.57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3.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43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32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五)关于供销社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供销社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44.57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166.73万元,主要是2018年预算数不含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以及农药包装废弃物等部分专项经费尚未落实。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3.82万元,占59.6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43万元,占21.14%;农林水事务支出100万元,占13.43%,住房保障支出43.32万元,占5.8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13.82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13.67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30万元,上年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此项经费在其他科目。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98.63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9.39万元,下降8.7%,主要原因是领取企业遗属生活补助的人数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2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1.14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提高。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6.8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0.45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提高。

(6)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10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100万元,上年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此专项资金是2018新增项目。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3.32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2.17万元,增长5.3%,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提高。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1.2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0.1万元,增长9.1%,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人员当年未全年发放。

(六)关于供销社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供销社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14.5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50.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4.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因公出国(境)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关于供销社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供销社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供销社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供销社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8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的学习交流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4.公务用车运行费: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供销社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4.54万元,较2017年预算数减少4.3万元,下降6.2%。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供销社无政府采购预算。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供销社无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供销社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三、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区供销社机构设置 篇二

一、第一季度工作完成情况

1、中心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开展了机关思想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安全生产、计划生育、信访稳定工作全面启动,扎实推进,维护了“两会”期间的社会稳定。贯彻市政府全市供销社工作会议精神,分解落实了任务目标。

2、重点工作:(1)社区中心:常庄镇薛庄社区开工建设,占地6亩,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总投资200万元,目前完成土建工程80%;完成临城街道东丁社区选址、规划、签订建设协议。(2)农产品基地建设:完成周营铁佛蔬菜专业合作社的注册、挂牌工作,铁佛标准化蔬菜基地正常运行。(3)网络建设:对拟改造村级超市连锁网点进行筛选,完成2处农村超市建设,其中沙沟镇驻地日用品连锁超市2月份开业,周营镇驻地农资超市3月份开业;完成1处驻地网点改造任务,对供销社招待所整修。

二、第二季度工作计划

1、中心工作:继续抓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安全生产、信访稳定、计划生育等工作。

3.区供销社机构设置 篇三

目录

第一部分 盘锦市大洼区大洼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内设机构及职能配置

第二部分 盘锦市大洼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6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6收入决算表

三、2016支出决算表

四、2016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6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盘锦市大洼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盘锦市大洼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为“三农”服务和指导,研究制定全区供销合作发展规划。

(二)组织基层供销社业务活动,强化服务功能。

(三)引导全区人民发展生产和有组织的进入市场,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和城乡物资交流。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盘锦市大洼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三、内设机构及职能配置

根据上述职责,盘锦市大洼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5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区供销联社的公文管理、文书管理、机要保密、应急处理和机关行政事务等;负责宣传及精神文明建设的落实检查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筹办和会议事项的落实;组织有关调查研究、信息报道和起草重要文件;负责安排机关日常后勤工作。

(二)人事社保股

负责党建、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社保及老干部、信

访、纪检、统战的相关工作;负责原社属企业退休人员及军转干、退役人员的医保、养老等相关协调工作;负责系统内职工继续教育和各种培训工作;负责供销社事业单位登记年检工作;负责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项目中对上级有关部门考核内容的落实和考核材料的归档整理工作。

(三)财务审计股

负责执行财务、会计、税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机关经费的收支预算和各项资金的管理;负责系统内企业经营审计、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系统内企业供销社财务主要指标月报及决算的指导、审核、汇总上报;负责机关人员工资的发放及住房公积金、各项保险等专项基金的收缴工作。

(四)监事会办公室

负责处理监事会的日常工作,落实监事会工作职责的具体实施,协调做好监事会与其他部门的工作关系;负责协助领导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对理事会的资金使用情况,资金管理等方面开展监督,对企业兼并重组、产权变更、股权设置变更、资产评估以及重大投资项目审核等方面进行监督。

(五)指导审批咨询股

负责宣传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体制改

革、组织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基层供销社建设、各类专业合作社和协会的建设;负责“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项目初审和申报,以及集团内各项对上争取专项资金项目初审和申报。

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职工岗位安全培训、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研究制定供销系统经济发展的规划措施;负责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及综合治理工作,维护本系统的合法权益;负责全系统防灾、救灾工作。

第二部分盘锦市大洼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2016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6收入决算表

三、2016支出决算表

四、2016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6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盘锦市大洼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07.8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07.80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7.8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3.事业收入0万元。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507.80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07.8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8.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5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7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49万元。

2.项目支出400万元,主要是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收入总计507.80万元,2015年收入总计92.71万元,增加415.09万元,增加447.73%,增加原因:其他对企业单位的补贴收入和工资福利收入增加;2016年支出总计507.80万元,2015年支出总计92.71万元,增加415.09万元,增加447.73%,增加原因:其他对企业单位的补贴支出和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盘锦市大洼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财政拨款支出507.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80万元,项目支出400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财政拨款支出507.8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02.18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2万元,包括:

(1)事业单位离退休3.68万元,主要是供暖补贴和离休特需费支出。

(2)其他城市生活救助1.94万元,主要是60年代精简人员补贴。

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02.18万元,其中: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502.18万元,主要是对企事业单位补贴。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6“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初预算少(多)支出0万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增加)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6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8万元,比2015年增加0.03万元,增长0.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

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暂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建设项目贷款贴息(项):反映根据国家规定用于特定建设项目及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中西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设施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32.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

4.区农业人才农业机构现状及建议 篇四

㈠农业人才状况。全区现有各类农业技术人员172人,其中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的148人,其中具有本专业学历的82人,仅占55。

41,大专以上学历25人,占16。89。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27人,初级职称36人。中高级职称中,45岁以上的21人,占75,36岁以下仅2人。可以看出,在现有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的人员中,非技术人员较多,占44。59,在专业技术人员中,中、高、初级职称人员结构不合理,中高级技术人员年龄偏大,年青技术人员学历低、水平不高,在现有条件和环境下,技术更新难以实现,农业技术队伍整体技术水平不高,不能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

㈡农业机构现状。现有农业机构设置,特别是区农业部门,仍然延续计划经济年代的设置状况,虽经过几次机构改革,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无法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农业行政管理和技术推广服务的需求。现有的分配制度更无法调动农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农指导和服务停于表面,难以真正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乡镇农业机构直接面对农村和农民,工作量相当大,2003年的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各镇纷纷合并原有的各类农业机构,成立综合性的农业服务中心,承担农、林、牧、副、渔、农机、水利各类技术推广、服务及农业经营管理和服务,如此繁重的任务仅靠服务中心最多5个人(人事部门核编)来承担,在现有技术手段和技术水平下,是否能保证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并保质保量地完成?是否能真正促进农民增收?

㈢农业技术人才参与开发农业现状。近几年,在改革开放的政策推动下,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带动和带领农民增收致富,区委、区政府对鼓励农业技术人员到基层领办、创办示范园、生产基地制定了一些激励措施,并在相关文件中进行了明确,如《农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第24条:“鼓励各级农业科技人员离岗领办、创办农业产业化经营企业和从事农业开发,离岗期间第一年身份不变,职务(科级以上干部经组织批准同意)、工资、福利待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视同在职人员对待,并享受单位、业主和个人投资农业所享受的优惠政策。从第二年起,只保留身份。离岗合同原则上一签三年,需续签必须由组织批准”。第25条“对招商引资有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贡献大小,经区政府审定,给予一次性适当奖励”;事业单位改革当中,区委、区政府及区级相关部门也制定了相关的鼓励政策和措施,但受观念、环境、资金等等多种因素影响,目前全区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开发农业的热情还不高,示范园不多,仅区农技站、蔬菜办创办了两个推广示范园,受多种因素影响效益还不明显,个人领办、创办的目前还没有。

二、几点建议

㈠加快区、镇农业机构及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在机构设置上,彻底打破现在的机构设置框架,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有利于促进农民增收、有利于充分调动农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原则,该增则增、该并则并、该撤则撤,充分体现政事分开,职责分明,建立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管理和服务井然有序的机构体系。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岗位责任制,改革现行分配制度,不论资格大小、工龄长短、职称高低、学历高低,以能否真正履行岗位职责、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为唯一标准,能上就上,该下就下,充分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建立能充分调动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分配机制,激励农业科技人员真正到村到户到基地到企业指导和服务,以优质的科技服务促进生产发展,促进农民快速增收。

㈡切实抓好现有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现有技术基本停留于十几年前的水平,加上体制、观念、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技术人员自觉更新技术意识差,缺乏先进理论知识指导,农业生产方式、技术落后,无法适应形势的发展,更不能完成指导、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的艰巨任务。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应尽快制定鼓励技术人员更新知识的政策和具体措施,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给予支持。

㈢建立灵活的引进人才机制。不受地域、机构、编制、身分的限制,只要是人才就可以引进。同时,积极探索与农业科教院校建立稳定的、长期的人才引进、培训和技术支持的新模式、新机制,广纳人才,不断吸纳新鲜血液,保持技术的先进性。

5.区供销社机构设置 篇五

一、2011年工作回顾

(一)成绩与经验

1、强化条线管理能力,有效推动了医疗卫生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达到了年初确定的目标。依托绩效考核管理平台建设,不断探索条线具体工作与考核平台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各项工作开展的目的性、时序性明显增强,对部分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提升了行政管理的综合协调水平,形成了适度的行政管理张力。绩效考核管理平台的建立,不仅对被考核单位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对各考核部门自身工作亦有一定促进作用,被考核单位存在的问题一定程度上映射业务管理部门工作中的问题,有利于问题解决联动机制的建立。

3、促进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框架体系的初步建立,为今后全区范围管理体系标准化、规范化打下一定基础。一年来,在绩效考核细则的逐步引导下,各基层医疗机构陆续进行一些管理框架建设方面的尝试,虽有待进一步完善,但均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为今后全区范围实行科学、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体系的长足发展奠定了基础。

4、打破习惯思维束搏,扩大考核效应,初步形成“奖优罚劣、能上能下”工作局面。

(二)问题与不足

2011年是我区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工作试点之年,工作重点是适应新医改要求,建立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后的绩效评估体系,是在各项配套制度未充分确立,保障措施未充分完善的背景下,进行的一项尝试性工作,所以存在较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考核体系内部关系不清。考核对象界定范围、下拨经费

二、2012年工作思路

(一)理顺考核体系,调整考核办法

1、建立两套考核体系,分别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落实情况、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进行考核。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与对应的政府购买经费挂钩,绩效考核与单位人头经费(或药差补贴)挂钩,今后与绩效工资挂钩。

2、调整公共卫生服务购买项目与单价。在提高资金购买效率的前提下,新增或删减一批服务项目,提高或降低服务单价。彻底杜绝“空饷现象”。

3、调整考核对象,考核重心下移。考核对象统一为各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非中心以下工作内容不再列入考核范畴,加强对社区服务站的考核。

4、以关键业绩指标(KPI)与目标管理责任相结合的考核方法对服务数量进行考核,以服务及管理规范对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5、改革配套下拨经费分配制度,建立奖优罚劣分配机制,建立支付杠杠,优化支点调控机制。

(二)2012年卫生考核工作安排

1、调整准备工作

(1)3月上旬,完成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单价调整工作,做好调整后的测算工作,保留奖励经费预算空间。社卫处牵头负责。

(2)3月中旬,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社区医疗业务工作规范》、《社区管理工作规范》编写。格式参照《国家规范》。社卫处牵头公共卫生部分,医政处负责医疗部分。

(3)3月下旬,社卫处完成相关文件的拟定工作。调整绩效考核工作组,召开区绩效考核工作会议。

6.区供销社机构设置 篇六

为鼓励企业和科研单位加强研发基础条件建设,提升研发创新能力,推动我区研发机构建设,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目标宗旨。

进一步统筹创新要素的布局与建设,加快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科技研发机构,构建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符合高明区实际情况,具有创新性、开放性、集聚性和可持续性的区域创新体系,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创新效率。

第二条 资金来源。

研发机构资助经费由区财政预算安排,以补贴形式用于资助我区创新平台建设。

第三条 资助对象和标准。

本办法所指的研发机构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广东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技术创新中心、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凡享受本办法资助的研发机构,其本身或其依托单位必须是已在佛山市高明区登记注册的机构,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经科技部批准立项组建(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实验室,给予一次性资助 500 万元。经省科技厅批准立项组建(认定)的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广东省企业重点实验室,给予一次性资助 200 万元。

(二)经科技部批准立项组建(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

中心,给予一次性资助 300 万元。经省科技厅批准立项组建(认定)的广东省技术创新中心,给予一次性资助 200 万元。

(三)经省科技厅批准立项组建(认定)的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给予一次性资助 200 万元。

(四)经科技部批准立项组建(认定)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一次性资助 300 万元。经省科技厅批准立项组建(认定)的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一次性资助60 万元。经市科技局批准立项组建(认定)的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一次性资助 30 万元。

第四条 资助的受理。

资助对象达到本办法所规定申请条件的,须在符合条件之日起 6 个月内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书、机构登记注册证件复印件(正件备查)、相关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的组建(认定)的批准文件。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受理申请后,按照预算计划安排划拨资助资金。

7.区供销社机构设置 篇七

实施方案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鼓励和引入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有序推进我区乡镇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化改革,为政府供养的特困人员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推动全区养老产业健康发展,现将XX镇、XX镇、XX镇、XX镇、XX镇敬老院按照公建民营的方式进行管理。为保障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尊老、敬老、爱老、热情、周到、服务”为宗旨,紧紧围绕“资源合理配置、老人老有所养”的任务目标,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我区乡镇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改革,激发社会服务主体活力,创新服务供给方式,以适应我区养老服务发展需求,解决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不高,资源浪费严重等突出问题,进一步盘活乡镇养老机构,提升乡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改革原则

(一)保持公益性原则。

乡镇敬老院实行“公建民营”改革后,须确保服务用途不改变,承担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在确保当地特困供养对象养老需求的基础上,向本地社会失能和高龄老年人开放。同时,注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平衡,为当地老年人提供优质、完善、安全的养老服务。

(二)国有资产安全原则。

区民政局要对乡镇敬老院现有的国有资产进行资产清查和评估。清查范围包括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损益认定、资产核实等。实行“公建民营”改革后,原有的土地、房屋等国有资产的产权性质不变,运营方不得以国有资产进行抵押、贷款,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同时要加强国有资产维护,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完善服务原则。

乡镇敬老院实行“公建民营”改革后,运营方要根据服务对象人数和服务需求,按规定比例合理配置护理人员,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提升护理专业水平。要配备合理适用的护理设施、设备,为服务对象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开展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文体活动、精神慰藉等多样化养老服务,为服务对象营造安享晚年的幸福乐园。

(四)强化监管原则。

运营方要明确经营范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建立退出、续约、风险防控等机制。区民政局要建立健全管理和运营监管体系,发挥政府主管部门监管作用。

三、改革主体

此次纳入改革范围的公办养老机构包括:XX镇敬老院、XX镇敬老院、XX镇敬老院、XX镇XX敬老院、XX镇XX敬老院,共5个乡镇敬老院。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将以上养老机构统一转由有资质的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实行公建民营的管理模式。

四、改革政策

按照《XX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养老机构实行公建民营合同期一般不超过15年,我区此次乡镇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化改革合同期限为15年,为支持和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养老服务,确保养老机构正常运行,妥善安置原机构管理人员,托管期间免收养老设施使用费,托管经营前10年,原5所敬老院共6名管理员参照我区聘用人员标准由区财政全额补贴给运营方,从第11年起,区财政不再进行补贴。运营期间需要增加管理员的,费用由运营方自行承担。

五、改革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20年6月底前)。民政部门草拟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改革实施方案,报区人民政府审批,区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涉及到此次公建民营改革的各乡镇人民政府,委托区民政局对敬老院进行招投标工作。

第二阶段:招标阶段(2020年7月底前)。依据区人民政府文件,与代理机构蹉商,草拟招标文件。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依照法定程序委托代理机构进行网上公告,向社会发布招标公告,按程序开展招投标工作,确定中标企业(自然人),并签订合作协议。

第三阶段:资产交接与法人登记阶段(2020年8月底前)。区民政局负责安置好编内工作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对乡镇敬老院的资产进行清理登记,与中标方进行资产交接。资产交接清楚后需3个工作日内到相关部门完成法人登记。

第四阶段:实施运营阶段(2020年9月初)。运营方按合同约定对乡镇敬老院进行改造建设,需要改扩建或实施超出合同规定范围的事项,必须征得区民政局同意后方可实施。在达到运营标准并取得相关部门经营许可后,运营方自行开展经营活动。区民政局对敬老院日常管理、服务情况、国有资产安全实施动态监督指导,制定风险防控应急预案,对运营期间发生责任事故或入住对象满意率调查连续两年低于80%的,终止运营补贴等政策资助,并依照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并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其相应责任。

六、各司其责

(一)运营方职责

运营方作为敬老院的承包主体,必须在规定业务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在法定业务范围内对承包的养老机构享有自主、独立的经营权,运营方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运营方负责养老机构设施设备的完好,及时修缮,加强管护,并自行承担修缮、管护费用。运营方应落实政府兜底保障责任,改革后运营方应保留各敬老院总床位数的70%作为公益性床位,用于接收政府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及其他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优先保障的人群。当公益性床位闲置时可用于接收社会老年人,其收益管理由双方约定。

(二)乡镇人民政府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作为本乡镇养老机构的监管主体,应履行主体责任。XX镇、XX镇、XX镇、XX镇、XX镇人民政府分别对本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负主体监管责任,负责对运营方经营管理、设施设备、消防安全、举报投诉等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督促运营方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完善和整改,在民政局的指导下与运营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合作双方权利和义务,并将合同文本、运营法人信息及有关资料归档保存,并报区民政局备案。

(三)区民政局职责

区民政局作为本次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改革的牵头部门,要会同卫建、应急、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通过实地检查等方式对运营方的服务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建立对运营方的评估制度,定期对运营方的人员、设施、服务、管理、信誉、举报投诉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对运营方进行相应的奖励和处罚,指导帮助运营方申请国家有关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XX市XX区乡镇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民政局主要领导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区民政局、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审计局、市场监管、投资促进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具体负责XX区乡镇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加强工作合力。

区直各有关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既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加大沟通协调力度,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确保乡镇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三)依法运营管理。

运营方要认真履行合同,独立承担运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等法律责任,依法依规运营管理。区民政、财政、审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发挥好监督、服务、政策引导和业务指导作用,发现运营方有违规行为的,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对国有资产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并终止运营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区供销社机构设置 篇八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经验交流材料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意见》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近年来,我区坚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工作来抓,在推进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不断完善的前提下,努力建立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以“源头治理,重点监控,全面检测,示范建设,品牌创立”为原则,落实市场准入准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公共服务力度,使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呈现出了新面貌。

一、基本情况

1、******区情及监管机构建设情况

******下辖五乡两镇和三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35.52万人,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70.69%,农业产业在我区区域经济发展中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农产品种类主要为粮油作物、瓜果、蔬菜和畜禽产品。2010年,我区农作物播种面积******万亩,其中瓜菜种植总面积达******万亩,含商品菜******万亩,建成万亩设施蔬菜基地******处,千亩蔬菜基地******处,百亩基地******处。1 区内有农产品生产企业、饲料兽药经营企业、养殖企业、农资经营网点、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规模养殖场、农业“三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多家。我区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2002年以来,******局就成立了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挂靠在区******,虽然机构和编制没有理顺,但是一直在履行农产品日常检测工作职能,实质上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去年12月,在我们多方协调下,为进一步理顺职能,******区成立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加挂农产品质检站牌子,确定副科级事业单位建制,核定编制******人,配套办公场所、设备、人员及经费,综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执法监管和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此外,全区畜禽产品监管工作一直由区畜牧局开展,机构较为健全。

2、乡镇监管机构建设情况

2011年5月,西峰区编委正式批准在全区各乡镇、街办成立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中心,每个乡镇核定编制4-5人,办公场所、设备由乡镇配备,主要工作经费由乡镇财政供给,人员由乡镇调剂或在新考录大学生中选取,现共有专职人员34名,均为大专以上学历,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0人,含农民兽医师3人,助理农民兽医(畜牧)师7人。此外,为加大村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力度,我们在全区100个村聘任村级防疫员 2 ******名,对畜禽产品开展全方位深入监管。目前,各乡镇监管服务中心主要履行辖区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生产指导、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质量检测、政策法规宣传培训、信息报送等工作职能。具体业务接受乡镇管理和上级农产品质检站及畜牧部门指导。

二、主要做法和体会

1、社会发展和政策引导是监管机构建设的前提保障。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直接面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农产品生产源头把关和质量控制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这是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意见》中提出的深刻认识,反映了当前社会发展中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性,在我区,这种重要性表现的尤为突出,2010年,我区粮食总产量为******万吨,油料******万吨,年产鲜菜******万吨,占市场总需求的20%-40%,全区肉、蛋、奶产品分别达到******吨、******吨和******吨,这些农产品的生产就分布在各乡镇,与乡镇距离最近、关系最密切、信息流通最快,监管也最为及时有效,乡镇中有很多具体工作要么以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及其管理为中心,要么离不开这些内容,所以说,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否有效,直接关系到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与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2008年以 3 来,******市委市政府连年下发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性文件,2011年,市委市政府又出台《******市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随后,我区也出台了《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这些文件的出台,及时引导我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走上了正轨,为区乡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成立提供了前提保障,有力的促进了各项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领导支持和各级争取是监管机构建设的现实基础 从区乡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组建到正式成立,离不开政府领导和主管部门的关心与支持,也离不开区农牧部门及乡镇的积极争取和协调工作。2009年初,区农牧局牵头汇报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区成立了由政府分管区长任组长,农牧局局长任副组长,农牧局属相关二级单位负责人、各乡镇负责人、各乡镇农技推广站、畜牧兽医站负责人为成员的西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同年4月,从农牧系统抽调******人组建了******的前身——******股,协调和指导农产品质检中心(2002年临时组建)、动物检疫所、农技中心、种子管理站和各乡镇农技站、畜牧兽医站,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建立了“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为区乡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成立打下了基础。2009年,4 市农牧局为我们划拨质检经费,购置了笔记本电脑、农药电子手册和卡介质农残速测仪等相关设备,能够开展农药残留定性测定。2010-2011年,我们抓住有利时机,先后多次向市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反映区乡动物卫生防疫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引起了领导的高度重视,最终促成了各乡镇动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中心、******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和农产品质检站的建立。2011年8月,在******区财政继续保障农牧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的前提下,我们新购置RP-410农残速测仪5台,实现了农药残留定量测定。今年,市农牧局及质检部门积极争取市财政投资,将为我区各乡镇及大型超市、蔬菜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面配发农残速测仪,该项工作正在开展之中。可以说,没有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没有各级部门的积极争取,******区、乡两级尤其是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必定是空中楼阁,没有现实基础。

3、业务指导和职能发挥是监管机构建设的主要内容 2011年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全面成立以来,我们始终坚持发挥职能,有所作为的工作态度,进一步增加同各乡镇监管机构的业务联系,加强业务指导,一是构筑农产品安全预防体系,着力强化植物病虫害监测预警、公共动物防疫、农作物病虫害测报和农资“三网三制”四项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协 5 助乡镇重点抓好病虫害监测防治,开展动物疫情监测,全面及时掌握辖区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的流行规律和防控动态,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预警预报工作。二是扎实推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按照监测计划,指导各乡镇对辖区蔬菜基地、规模型家畜养殖场、农户小规模养殖场等进行检测监控,加强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三是指导标准化生产,指导和协助各乡镇对辖区“三品”基地、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种养基地全面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指导种养户科学合理使用药物,力求实现标准化示范点生产记录建档率达到100%,推动“三品”认证及品牌建设。四是加强业务培训,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各乡镇动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中心负责人和业务主办参加全区“农药经营及管理知识培训会”、“农作物种子经营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和“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等活动,发放宣传教材,引导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工作人员快速熟悉业务,开展业务。五是指导乡镇开展农业投入品监督检查,督察辖区农资经营门店落实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农资商品备案制度、进销货台账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和广大消费者利益。

三、存在的问题

1、基础建设不尽完善,一是起步晚、底子薄,基础条件差,6 车辆、办公设备、检测仪器等基本配置不足,对一些特定的农产品或者有害物质没有检测手段。二是经费保障缺乏长效机制,争取就有经费,不争取就没有经费,经费是阻碍发展的最大绊脚石。

2、人员缺乏专职性,一是缺乏专人专事,部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工作人员事务繁杂,既抓本职工作,又干其他工作,从实际上消弱了本职工作的重要性。二是缺乏专业性,由于工作人员普遍从乡镇内部调剂,加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技术性、法律性和专业性较强,部分工作人员对业务不熟悉,又缺少接受继续教育和培训的机会,人员业务水平整体需要提升。

3、工作缺乏主动性,一是基层乡镇重视不够,部分乡镇项目工作重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视经济效益,忽略质量安全,以省钱为目的,资金不倾斜,遇事推诿扯皮,缺乏责任意识。二是工作人员岗位意识不强,懒于行动,条件好了就干,条件不好就躲避,在其位不谋其政。

四、意见和建议

1、加大对基层工作经费投入。在有限的经济条件允许下,力争向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适当倾斜,加大对区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专项经费的投入,改善基层工作条件,解决监测设备、监测车辆等相关工作设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公益性监督管理工作,在监督检查、检验检测、标准化 7 推进、品牌建设、执法检查等各项工作上都是花钱的工作,项目支持力度有限,经费是影响基层工作落到实处的关键因素,也是乡镇领导不够重视的主要原因。建议上级政府及部门将该项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2、加强学习培训,增加交流机会。营造氛围,创造学习交流环境,是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工作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的主要途径,建议保障培训经费,由国家、省、市、区各级每年分批分次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负责人和骨干力量参加学习培训,经常性搭建异地交流平台,组织观摩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相互取长补短。

9.区供销社机构设置 篇九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强化我区医疗机构药械使用的监管,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秩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开展全区医疗机构药品及医疗器械质量专项整治,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医疗机构药品及医疗器械质量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单位购进、验收、贮存、养护、调配和使用行为,提升药品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水平,督促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

二、整治内容

(一)检查范围:一级以上(不含一级)医疗机构(见附件1)。

(二)检查重点品种:集中采购中选使用的药品、国家基本药物、特殊管理药品、冷藏冷冻储存药品及疫情防控用药品;

高值医用耗材、体外诊断试剂、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等。

(三)检查重点内容:

1.药品、医疗器械购进情况。重点检查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医疗器械是否严格审核供货单位;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对来货票据是否严格审查把关,票、账、货是否相符。

2.药品、医疗器械储存情况。重点检查是否设置与诊疗范围和用药规模相适应的、与诊疗区和治疗区分开的药房、药库;是否设药库;冷藏、阴凉贮存设备是否齐全;对储存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医疗器械是否按要求储存并监测和记录贮存区域的温度、湿度等数据;有无过期药品医疗器械;有无不合格的医疗器械和体外诊断试剂。

3.长期使用的大型医疗器械使用档案及使用、维护记录情况。重点核实是否定期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并记录,及时进行分析、评估,确保医疗器械处于良好状态。

4.中药饮片质量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从无相应资质单位购进中药饮片的情况;是否按规定索取相应的资质证明、合法票据(包括销售清单、随货同行单等)及相应批次产品检验报告书;购进验收记录是否完备;是否存在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行为。

5.特殊药品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特殊药品是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调配和使用;是否具有相应安全保障措施(是否设立专库或者专柜储存,专库是否设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专柜是否使用保险柜,专库和专柜是否实行双人双锁管理);是否有详细的领用记录,票、账、货是否相符;是否非法使用米非司酮等终止妊娠处方药。

6.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制定了保证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7.执行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自查报告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自查报告制度情况。重点核实是否配备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人员,建立覆盖质量管理全过程的使用质量管理制度;是否每年对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并不断修改完善质量管理措施。

8.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测工作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并及时上报;是否将药品医疗器械监测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

三、责任分工

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属医疗机构专项检查,督导各县区局专项检查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区属医疗机构专项督导,各监管所按照责任分工,负责本辖区医疗机构专项检查,落实网格化、规范化、痕迹化工作要求,摸清辖区内医疗机构现状,对医疗机构进行信用评价,健全信用档案和监管档案。

四、工作步骤

(一)实施准备阶段(8月1日-8月10日)。

各市场监管所根据《方案》要求,对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单位调查摸底,确保工作扎实开展;各医疗机构进行自查整改。

(二)监督检查阶段(8月11日-9月20日)。

各市场监管所按照检查重点内容和要求,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专项整治,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三)督导检查阶段(9月21日-

9月30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对相关医疗机构进行抽查,对各县区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并将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体系。

各市场监管所要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宣贯力度,督促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构建“购进合法、储存合理、制度健全”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体系。

(二)加快推进使用环节药品追溯体系。

各市场监管所要对药品使用单位质量控制管理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推动药品使用单位建立覆盖药品购进、储存、调配、使用全过程管理信息化系统,推进药品使用追溯体系建设,实现药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清。

(三)严格落实药品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制度。

各市场监管所要认真贯彻《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督促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对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按时上报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情况。

(四)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测工作。

各市场监管所要将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测工作纳入安全监管工作重要内容,认真研究方案,组织贯彻落实。检查结果将作为省市区药械安全监测工作联合表彰表扬的重要依据。

(五)做好总结报送。

各市场监管所及时做好专项检查记录归档和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对整治中的经验做法、创新亮点、典型案例等随时上报。请各市场监管所于9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医疗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汇总表》(附件1)报送区市场监管局药品监管科。

附件:1.XX区一级以上(不含一级)医疗机构名单

2.医疗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汇总表

3.XX市药品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记录表

4.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检查表

附件1

XX区一级以上(不含一级)医疗机构名单

1.XX市人民医院

2.XX市第三人民医院

3.XX疗养院

4.XX市XX区妇幼保健院

5.XX市XX区人民医院

附件2

医疗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月**日

项目

药品

医疗器械

备注

专项整治检查数量(家)

出动执法人员数量(人次)

立案处罚(起)

罚没款总额(万元)

其中:罚款(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万元)

货值金额(万元)

责令整改(起)

警告(起)

移交公安机关(起)

移交卫健部门(起)

附件3

XX市药品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记录表

□随机抽查

□跟踪检查

□有因检查

被检查单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序号

检查重点内容

发现问题

是否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调配及使用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设置专门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药品质量管理。

是否开展药品质量管理自查报告工作,每年向药监部门提交自查报告。

是否定期组织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及专业培训,建立培训档案。是否每年组织直接接触药品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购进药品是否查验供货单位的合法资质、购入药品的合法性,核实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资质,相关资质档案齐全,采购记录内容完整。

是否建立和执行进货验收制度,对购进药品逐批验收,建立包括药品通用名称、生产厂商、规格、剂型、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准文号、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进日期、验收日期、验收结论等内容的验收记录。

储存药品是否有专用场所和设施、设备。需在急诊室、病区护士站临时存放药品的,是否配备符合药品存放条件的专柜。

是否制定并执行药品保管、养护制度,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安全设施。避光、通风设备;配置空调、冰箱、温湿度计等温湿调控及测量设备;安全用电照明设备;采取防潮、防火、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措施。

序号

检查重点内容

发现问题

药库是否划分区域,实行色标管理(合格药品区为绿色、待验药品区黄色,不合格药品单独存放,区域红色)。是否按照剂型或用途要求分类存放;药品与医疗器械等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中药材、中药饮片、拆零药品等是否分开存放。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是否专库或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专账记录,账物相符。

是否对库存药品和陈列药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养护并做好记录。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药品,是否应按规定及时处理。

是否建立最小包装药品拆零调配管理制度,保证药品质量可追溯。药品拆零是否有裸手直接接触片剂、胶囊或者直接口服的中药饮片等无包装药品的行为;调配、拆零场所是否定期清洁消毒,保持工作环境卫生整洁;药品拆零操作、记录是否规范。

是否建立覆盖药品购进、储存、调配、使用全过程质量控制的电子管理系统,实现药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清。

是否加强对使用药品的质量监测;发现假药、劣药、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是否立即停止使用,就地封存并保管,及时向所在地药监部门报告。

检查

处理

意见

依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处理意见如下:

□1、涉嫌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2、责令你单位于年月日前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在以后严格依法经营使用。

□3、整改完成后,以书面形式将整改报告报市场监督管理局。

□4、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同级卫生主管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组织跟踪检查。

被检查单位意见:

签名:(公章)

年月

检查人员:

年月

注:本文书一式三份,二份归入市、县使用单位监管档案,一份由被检查单位保存。

附件4

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检查表

单位名称

执业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等级

□三级□二级□一级□其它

执业范围

检查重点

检查目的存在问题描述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所存供货者的资质和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文件,进货记录、查验记录和出入库记录。

是否实行统一采购;是否购进和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是否妥善保存购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原始资料。

长期使用的大型医疗器械使用档案及使用、维护记录。

是否定期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并记录,及时进行分析、评估,确保医疗器械处于良好状态。

医疗器械储存场所、设施、条件以及温湿度记录。

贮存医疗器械的场所、设施、条件是否与医疗器械品种、数量相适应,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标签标示的要求及使用安全、有效的需要;对储存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医疗器械,是否监测和记录贮存区域的温度、湿度等数据。

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情况。

重点核实是否按规定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发现的不良事件或者可疑不良事件。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是否配备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建立覆盖质量管理全过程的使用质量管理制度;是否每年对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并不断修改完善质量管理措施。

现场检查情况综述:

以上发现问题整改意见: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检查人员签名:

****年**月**日

被检查人意见:

被检查人签名:

(单位加盖公章)

10.区供销社机构设置 篇十

为推动我区医疗机构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不断提高报告质量,促进我区监测工作走上制度化、常态化。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和《XX省药械不良反应监测业务测评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测评对象

测评对象为辖区内一级(包括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其中一级医疗机构作为1个测评单位,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两项工作分别测评,最终计分取两项工作测评得分的平均值;二级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按2个测评单位分别测评计分。

二、测评时间

测评周期为1年,每年1-2月份完成上监测工作的业务测评。1月5日前各单位上报相关台账、资料,1月30日前按照《XX区医疗机构药械不良反应监测业务测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并公示评分结果。2月公布测评结果。测评结果与高质量跨越发展目标考核(食品药品安全水平)相关。

三、测评标准

根据工作职能,围绕“监测机制、报告情况、宣传培训、加分项”等四个方面开展业务测评。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四、激励表彰

为进一步激励先进、鞭策落后,将根据测评结果,对在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未按照规定报告疑似不良反应的,取消该单位当年评比资格,并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查处。

附件:XX区医疗机构药械不良反应监测业务测评评分标准

附件:

XX区医疗机构药械不良反应监测业务测评评分标准

药品(100分)

项目

指标

评分标准

分值

测评办法

监测机制

(7分)

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包括分管领导、临床、护理、药品、医疗器械等部门成员的监测网络体系,明确专(兼)职人员至少1人,负责报告的上报、管理等工作;制定包括组织机构、工作程序、考核措施等内容的监测工作制度

查看相关文件、资料。(日常监督检查现场查看)

计划总结

制定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计划、进行总结

查看当年计划及小结。(次年1月10日前报送)

个例报告

(90分)

数量和质量

36分*报告数完成率(大于36分按照36分计)

查看系统数据。

22.5分*新的+严重的报告完成率(大于22.5分按照22.5分计)

22.5

22.5分*严重的报告完成率(大于22.5分按照22.5分计)

22.5

均衡性

季度报告极差小于等于1倍季度平均值。

查看系统数据

季度报告极差在1、2倍季度平均值之间

季度报告极差大于等于2倍季度平均值

0

宣传培训

(3分)

培训工作

组织开展监测相关人员业务培训2次以上得3分,1次得2分,未开展得0分。

查看台账及影像资料。

加分项

严重报告比例

报告总数完成,严重报告比例12%

根据实际报告数据

严重占比达标,报告总数完成120%

风险评价

提出风险信号,被上级部门采纳的,1分/个

查看相关文件资料。

信息

1分/条:市以上(包括市级)网站、报刊等媒体发布信息。

查看相关文件资料。

医疗器械(100分)

项目

指标

评分标准

分值

考核办法

监测机制

(7分)

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包括分管领导、临床、护理、药品、医疗器械等部门成员的监测网络体系,明确专(兼)职人员至少1人,负责报告的上报、管理等工作;制定包括组织机构、工作程序、考核措施等内容的监测工作制度

查看相关文件、资料。(日常监督检查现场查看)

计划总结

制定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计划、进行总结

查看当年计划及小结。(次年1月10日前报送)

个例报告

(90分)

数量和质量

45分*报告数完成率(大于45分按照45分计)

查看系统数据。

36分*严重的报告完成率(大于36分按照36分计)

均衡性

季度报告极差小于等于1倍季度平均值。

查看系统数据。

季度报告极差在1、2倍季度平均值之间

季度报告极差大于等于2倍季度平均值

0

宣传培训

(3分)

培训工作

组织开展监测相关人员业务培训2次以上,得3分,1次得2分,未开展得0分。

查看台账及影像资料。

加分项

严重报告比例

报告总数完成,严重报告比例12%

根据实际报告数据。

严重占比达标,报告总数完成120%

风险信号

提出的风险信号被采纳的,1分/个

查看相关文件资料。

信息

1分/条:市以上(包括市级)网站、报刊等媒体发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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