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竣工决算审计(精选12篇)
1.财务竣工决算审计 篇一
(一)建筑安装投资经我局对工程造价审计认定为55361811.20元,财务审计认定为58238280.21元,相差2876469.01元,原因有三:其一、该项目于 年、和由原业主 省升钟水库配套建设分局分别与各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约定水泥、钢材由业主统一组织,统一供货,工程价款结算分别按250元/吨和 元/吨办理。地震后,建材大幅度涨价,水泥和钢材实际购买价远高于合同约定的结算价,据市升管局账务反映其采购价与合同约定的结算价之间有材料价差2494969.84元;其二、近年来,因为电价调整形成用电价差332808.17元;其三、工程造价审计时有绿化工程费用48691.00元未计入其中。以上三项合计2876469.01元在财务决算审计时一并计入了投资完成额。
(二)市升管局在报送我局审计的财务决算报表“其他待摊投资支出”预列支了工程竣工验收费用1644040.00元,其中渠系清淤及维修费用993640.00元,资料整编费用330000.00元,验收工作经费320400.00元。审计组提请市财政局同意后将该费用计入了投资总额,待实际发生后,市升管局应将相关原始票据补送我局审计,根据审计情况再进行相应的决算结果调整。
2.财务竣工决算审计 篇二
一、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与审核现状
(一) 建设单位编制建设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现状及原因
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方面的财务管理相对较弱。主要原因包括:
1.不少建设单位主观上忽视对基本建设财务的管理, 注重争项目、争进度, 不注重内部财务管理。
2.由于建设项目具有阶段性, 造成了基本建设会计人员紧缺、业务素质相对较低, 难以有效地对基建项目进行内部财务监督。
3.财政性项目投资的实施基本上以建设工程指挥部形式来管理、实施, 而指挥部的管理人员由各相关部门临时抽调组成, 人员职责定位不明确, 专业性不强, 流动性较大, 造成主体地位不强, 工作协调相对较难。
4.相关管理部门重程序、轻实质, 未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在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环节审核, 受人员、专业、技术等方面限制, 审核监督力度没有完全发挥职能作用。项目实施过程中, 建设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对工程进度、工程变更等方面的管理流于形式, 导致随意变更联系单位、跟包等现象普遍, 造成工程投资超标。
(二)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建设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现状
目前, 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上都在从事建设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业务, 并以财政性投资业务为主。审核工作现状主要表现为:
1.从事建设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的相关人员对审核过程涉及的建设工程知识了解较少, 导致建设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告中的“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及其明细表”等所反映的内容与相关规定不相符合, 进而影响了会计信息。
2.审核程序差异较大。现场勘察建设工程实际情况等程序履行不到位, 甚至根本不去现场勘察。
3.由于目前尚没有专业的建设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执业准则或执业指南, 导致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建设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业务工作底稿没有统一标准, 建设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作底稿及报告格式差异很大, 甚至出现没有审核总体计划和具体计划底稿等情况。
二、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概算总额与概算组成问题。未对概算的内容与实际建设成果进行一一比较与核对, 未关注是否存在将不属于该工程项目的建设内容挤占建设成本的情况。
(二) 待摊投资的确认及其分摊问题。建设项目的待摊投资超标且未履行审批手续等问题, 有些会计师事务所关注不够, 影响了交付使用资产的真实性。目前, 相关法律制度尚未对待摊费用分摊率及其分摊范围作出强制性规定, 待摊投资分摊方法的选择往往带有随意性, 造成待摊费用分摊率及其分摊范围有较大差异, 给交付使用单项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
(三) 未严格审核转出投资支出。有些会计师事务所在审核过程中, 没有仔细核查项目配套的专用道路、专用通讯设施、送变电站、地下管道、专用铁路线、专用码头等投资的产权归属资料, 尤其是未按项目财务隶属关系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相关资料的审核。
(四) 未全面审查待核销基建支出。有些会计师事务所在审核过程中, 没有对每一涉及借记“待核销基建支出”科目所对应的会计凭证实施全面审查, 以确认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对于不符合规定的会计处理, 没有审核调整。
(五) 未重视基建项目工程变更的问题。有些基建项目工程变更管理的法律制度的规定, 在实际建设管理中没有得到严格执行, 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单位很少关注或披露上述违规情况, 导致有些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时, 直接引用工程造价结算审核报告中所确认的金额, 未重视建设工程变更的合法性。
三、建议与对策
(一) 加强财政资金投资项目管理, 提高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水平。转变监管方式, 突出关口前移, 重点要加强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和概、预算的审查力度;加强对咨询评估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二) 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督力度。规范和完善设计变更联系单制度;制订相应的监督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项目概预算委托评审办法、工程变更管理、基建预算编制、中介机构管理、项目支出管理等, 进一步规范项目投资的日常管理。
(三) 加强财政资金投资基建项目的财务管理。依托信息化管理手段, 对项目立项审批、项目数据库、年度计划上报、年度预算编制、资金审核拨付、财务核算等全过程, 实行信息化管理。加强工程结算、财务决算的管理, 积极探索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制度。
(四) 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管理
1.对实际投资与概算总额及其构成进行对应审查。在对投资和设备投资等内容进行审核时,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以财政部门批复的结算价格作为列支依据, 关注其与概算的比较, 以工程量及单价为基础进行审核。严格预备费的使用界限, 关注其支出是否属于预备费开支范围, 对于不属于预备费开支范围的, 必须予以核减。做到实际投资与概算总额及其构成的一一对应审查, 以确认实际投资是否存在超概算范围等情况。
2.有效确认待摊投资及其分摊。待摊投资的确认必须抽查相关会计凭证, 确认是否属于本项目待摊投资支出列支范围, 重点关注资本化利息计算范围、计算时间是否正确, 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支付是否符合规定等;区分能够直接计入单项工程的待摊投资支出和无法直接计入单项工程的待摊投资支出, 对于不能直接计入单项工程的待摊投资支出, 需按照合理的分配方法分摊计入各单项工程。
3.准确界定转出投资和待核销基建支出。在确认转出投资和待核销基建支出时, 应当根据《财政部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获取相关资料, 并关注其审批文件是否符合规定, 范围有无擅自扩大, 转出投资和待核销基建支出核算是否与批复文件相一致。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转出投资和待核销基建支出一律进行调整。
4.关注建设工程变更的法律效力。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时, 应重点关注工程变更报批权限规定。在引用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单位出具的工程造价结算审核报告时, 需审核有无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工程变更支出计算在造价结算内或单独列示在结算审核报告说明中予以说明。如发现建设工程变更不符合法律规定, 应当建议建设单位补办相应审批资料, 建设单位不愿办理或无法办理的, 应当在竣工财务决算报告中进行保留意见处理或在报告说明中予以详细披露。
此外, 基本建设财务专业性较强, 所跨知识领域较大, 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与其他企业会计制度不同, 因此, 从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人员不仅要熟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基建会计核算, 还要熟悉基建相关法律制度和基建程序, 应加强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审计方面的专题培训, 提升从业人员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与审核等方面的专业技能。
参考文献
[1]李卫民.新时期对做好水利基建财务管理工作的思考[J].财政监督, 2011 (20) .
[2]李军.浅谈高校基建竣工财务决算管理[J].现代商业, 2009 (18) .
3.浅议小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篇三
摘 要 随着国家的建设的发展,企业的总体投资规模的扩大,小型项目(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的数量也急剧增加。对应一个大型企业来说,由于小型项目名目繁多、工期短以及单项资金投入相对较少等原因,往往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容易出现“失之于宽”的局面。为充分发挥审计的功能与作用,切实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笔者参加了小型项目进行了全面的竣工决算审计,下面结合竣工决算审计的实践经验,探索总结小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的新方法。
关键词 小型项目 决算审计
一、简化程序,突出重点
同重点工程、大型项目相比,小型项目因其具有“小”的特性,所以在审计程序上应进行简化处理,可按照项目实施的过程进行审计,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加强项目建设前期管理工作的审计
根据工程建设前期的关键点,有重点、有目的地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可代替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等阶段的工作进行审计。审查以上资料是否齐全,是否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是否有相关部门审批等。通过审计,找出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理顺了建设项目前期管理工作程序,促使项目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二)加强项目竣工决算财务报表编制的审计
此项审计要重点审查“交付使用财产清册”是否按规定编制,清册各要素的填列是否齐全,填列的内容和数据是否真实、合规,账表是否一致,数据汇总是否正确。通过“交付使用财产清册”与财务明细账的账表进行核对等符合性测试,不仅可以充分反映被审计单位资本性支出的基础工作状况,同时为评价报表编制所涉及到的财务、预算、工程管理部门及二级单位等诸多部门和环节的作业衔接性、流畅性提供依据,而且通过审查账表的一致性和报表归集合理性,为进行投资概算分析提供准确数据。
(三)做好项目投资及概(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
在工程结算审计的基础上,要着重进行概算对比分析,查证超支和节约的原因。一是审查各种资金渠道投入的实际金额是否属实,有无建设资金不到位问题,不到位原因及造成的影响;二是概预算总投资和实际投资完成额是否属实,调整概算是否合规,列入决算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其它投资核算是否真实、准确;三是工程建设项目有无超标准、超规模和乱上项目、搞计划外工程或者将工程款挪作它用等问题;四是查明有无自行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和搞概算外工程等。通过分析对比,从源头上发现并整改企业在资本性支出项目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保证项目建设规范运行,建设资金合法使用。
(四)加大项目建设成本的审计力度
工程建设成本审计是竣工决算审计的主要内容,也是查找问题的主要部分,但对如何将管理审计融入到竣工决算审计,值得我们在工作中不断地摸索、实践和总结。
搞好成本审计,一定要重点审查总成本构成是否真实、合规,核算是否正确,工程建设总成本有无节余或超支,有无将不应列入建设成本的开支列入建设成本的情况。一要审查建安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包括安装设备、非安装设备及工器具等)和其他投资核算是否真实、正确;二要审查各项购置费用是否控制在经审批的概算之内,其他费用,包括材料价差、管理费、财务费等的分摊是否合规;三要审查建设单位是否按照概算及有关制度对建设成本正确归集,单位工程成本是否真实、正确。通过审计,认真查找并整改成本核算中存在的问题,规范工程成本核算,正确归集费用项目。
以上是小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基本程序和方法。小型项目因其“小”,施工时间短,可在全年小型项目结束时集中归结为一个审计项目,编制审计方案时力求简单、具有普遍适用性。对全年的已竣工小型项目审完后,将审计结果形成综合审计报告报上级审查。不能因其“小”而不予重视,在审计时注重效率和效果,对小型项目的审计力求准确、及时、简化。
二、灵活运用方法,注重审计质量
竣工决算审计是综合性审计项目,从其内容来看,它所涵盖范围十分广泛,既涉及对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作出评价,又涉及对工程、设备管理、概算投资以及结算进行监督和分析。因此,审计内容的专业性不仅要求审计人员具备一般审计基础知识和经验,还要求具备一定的工程设计、施工、采购、验收等方面的知识。否则,如果在审计评价时对问题的把握和分析驾驭能力不够,从而做出不恰当或不全面的审计结论,将直接影响审计质量,背离了审计宗旨和目标。
为规避审计风险,应处理好财务和工程专业协调和配合,做到工程审计与财务审计相结合。审计项目实施前,要对人员专业结构进行认真、细致的分析,有效调配审计资源,合理分工合作。同时,把握好重要性和谨慎性原则。对于收集到的大量信息和资料要分析判断,不可主次不分、轻重不分,那样既耗费精力又达不到预期效果。对怀疑存在的舞弊行为或事项,对一些隐蔽性较强的项目进行审计时,不仅要注重外在形式的合规性,还要合理运用职业判断,按照内审操作规程,以政策为准绳,循序渐进地将情况了解清楚,以提高审计工作的准确性。
4.财务竣工决算审计 篇四
【摘要】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是会计师事务所近年增长迅速的审计业务之一,与传统财务报表审计相比,在审计目的、审计程序等方面具有独特性,对审计人员的专业综合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2016年,财政部发布了《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等一系列基本建设项目财务法规,本文针对新规要求,探讨了审计人员实施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步骤及重点等内容。
【关键词】基本建设项目 竣工财务决算 审计程序 审计效率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工业化、城镇化的迅速发展,特别是十六大后城镇化的发展进程的加快,各类城镇保障性住宅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政府性投资项目的数量与规模达到了一个高峰。2016年,财政部先后出台了《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重点规范建设工程的财务管理、成本控制以及竣工财务决算。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独立审计机构,接受委托执行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是会计师事务所近年来迅速增长的审计业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目的,是确保建设资金的使用合法、合理,防止高估冒算,促进建设单位节约资金,为评价建设资金的使用绩效提供依据。为达到这一审计目的,深入了解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程序及审计重点,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有着重要意义。
一、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程序
(一)接受委托后的初步工作
通过查阅资料、踏看现场,调查了解建设项目的相关情况,形成调查记录,评估建设项目是否具备执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条件,以及存在重大??题的可能性。
(二)取得决算资料并审查其完整性
包括立项文件、可研报告、初设报告、概算及概算调整批复、造价审核报告、审价定案表、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竣工图、设计变更、工程量变更、各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各种合同协议、财产移交清单等。
(三)对项目建设程序的审计
一是项目的建设程序是否规范,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二是应该进行招投标的事项是否进行了招投标。
三是工程变更是否具备合理的依据、程序是否规范。
(四)对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情况的审计
一是建设单位或项目核算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二是对基本建设项目是否严格实行单独核算,且将核算情况纳入建设单位的会计账簿体系和财务报表,是否存在账外账、多套账等违反会计法的情况。
三是建设项目的预算管理情况,项目资金预算的编制项目是否合规,核算管理及进度管理是否按照批准的项目概(预)算执行。
四是财产物资的管理是否严格,如建立物资档案、定期清查、对盘盈盘亏情况及时申报处理等。
五是工程价款结算的办理是否及时,是否在规定期限内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资产交付使用的手续是否办理。
(五)对会计资料的审计
1.检查会计科目设置情况。如,项目的建设成本是否分别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其他投资支出进行核算;
2.审查建设成本的合法性、真实性,检查各种支付凭证能否作为入账依据。抽查建筑安装工程的结算,抽查比例不低15%,重点关注超概算金额较大的单位工程;审查设备、材料运杂费和采保费的核算情况;审查待摊投资支出的列支内容和分摊情况;审查其它投资支出的列支情况。
3.审查各项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存在长期挂账、清理不及时的情况,有无变相挪用、挤占建设资金的情况。
4.检查是否存在基建收入、索赔、违约金等收入,其账务处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财务会计规范。
5.审查工程款的结算情况。工程款的支付是否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和工程款结算流程,工程质量保证金是否按照约定预留,且不超过结算总额的5%。
6.审查建设资金来源情况。如:资金是否到位;是否依法筹集资金,使用贷款融资的,贷款利息的计算和支付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挤占、挪用等情况,是否存在明显的不合理支出。审计人员应考虑执行分析性程序。
7.审查尾工工程。依据概算和工程形象进度,核实尚未完工工程量是否符合概算、完成尾工工程所需要的支出是否合理。
8.审查资产交付情况。
(1)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是否及时移交资产、办理交付使用手续,是否按照批复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对账务进行调整。
(2)对非经营性项目形成的资产,是否按照规定分为待核销基建支出、交付使用资产价值、转出投资进行账务处理。
(3)资产的移交是否真实、合法,是否账实相符,根据所交付资产的不同类型采用不同的审核方式:房屋、建筑物、不需安装的设备,逐项核实;需要安装的设备,抽查比例不低于50%;工器具、备品件、办公及生活家具,关注其移交手续是否合规,对移交手续不合规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抽查,查明有无虚交或账外资产等问题。
9.审查结余资金。对于非经营性项目,是否按照规定在归还贷款后,及时上缴财政,可执行以下审计程序:盘点核实各项货币资金,查明是否存在小金库;审核库存材料盘亏情况,查明是否存在隐瞒、转移、挪用;核实债权债务的真实性,是否通过往来挂账转移结余资金。
二、重点关注对新法规的变化内容的审计
2016年,财政部颁布了《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以及《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自2016年9月1日起开始正式施行。已实施十余年的《基本建设财务规定》(财建[2002]394号)同时废止。
本次财政部颁布的新法规对基建财务核算和管理的规定有较大的变化,审计人员应了解新旧规定的适用和衔接,重点关注建设单位是否正确执行了新法规定,包括:
(一)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程序和编制依据是否合规
审计内容包括:编制时间是否是在项目完工或试运行合格后3个月内编制完成;决算未经审计前,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是否仍然在岗;决算编制前,是否已进行了财产物资清查盘点,各项账务处理已全部完成;决算的编制依据是否完整,包括可研报告、初设和概预算文件、相关合同协议、财务会计资料等;决算内容是否完整,包含了决算报表、财务决算说明书、财务决(结)算审核情况及相关资料。
(二)建设成本中是否包含规定不得列入成本的支出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明确规定了不得列入建设成本的七项支出,包括:超过批准建设内容的支出;非法摊派与收费;无合同协议依据支持的支出;没有取得合规发票、没有责任人和审批签字的支出;由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供货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工程报废损失,及未经批准的损失;项目达到验收条件之日起3个月后的支出;不应当由项目负担的支出。
审计人员应当关注建设成本的入账依据必须具备合规发票这一新的规定。在以往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中,常常存在工程款、设计费等支出由于各种原因未及时支付和结算,建设单位在未取得对方单位开具的发票的情况下,依据工程结算书、合同等文件确认建设成本和应付款的现象。按照这一新的规定,在对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时,审计人员对此类没有开具发票的支出,不能确认为项目建设成本。
审计人员还应重点审核是否存在项目达到验收条件之日起3个月后发生的开支。《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规定,项目竣工价款结算一般最迟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完成。严格对支出时间的审计,有利于预防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价款拖欠等现象,维护社会经济的有序和平稳运行。
(三)业务招待费的开支比例
财建[2016]504号文规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项目业务招待费,列支金额不能超过项目建设管理费的5%,而已废止的财建[2002]394号文规定的比例是10%。显然,国家进一步深化改革、防止腐败的举措更加细致和严密,审计人员应掌握相关国家法规与政策,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采用检查支付依据和审批手续、重新计算等审计程序,核实业务招待费支出。
审计人员还应关注财建[2016]504号文对建设管理费(原“建设单位管理费”)的限制性规定,以《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为标准审核建设管理费开支的合理合法性。应注意的是,财建[2016]504号文修改了建设管理费的总额控制数费率,从原来的七级费率改为六级,并提高了各级费率,如工程总概算1000万元以下级的建管费费率,从原来的1.5%提高到2%。
(四)代建管理费的列支
财建[2016]504号文规定了代建管理费和建设管理费原则上不能同时列支,如果确实需要列支的,则两项之和不能高于按照总额控制数费率计算的建设管理费总额。
会计师事务所常常会接受政府委托,审计政府招标的代建制项目,审计人员应关注基建项目成本核算的新规定,审核代建制项目是否同时列支了代建管理费和建设管理费,是否超过了允许列支的控制限额。
(五)尾工工程和结余资金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对尾工工程作出了规定,并修改了非经营性项目结余资金的使用规定。对尾工工程,审计人员应关注尾工工程预留的必要性,以及预留投资比例是否在批准的项目概(预)算总投资的5%以内;对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项目结余资金,是否在归还贷款后的规定期限内(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缴回财政,是否擅自截留结余资金。
三、提高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效率的措施
一个基本建设项目的完成,往往长达数年,相应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涉及的?Y料和程序繁杂,审计周期也比较长,为提高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审计效率,降低审计风险,审计人员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做好业务承接时的风险评估
在承接审计项目时,审计人员应从自身和客户两个方面评估承接项目的可行性。一方面,应了解建设项目是否具备审计条件,另一方面应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如,委派的审计人员是否熟悉基本建设程序,是否具备相应的工程知识等。
(二)做好审计工作计划
根据对建设单位和建设项目的了解,安排和组织具有胜任能力的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程序,明确各项审计程序的执行时间、复核控制等内容,并确保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有充足的讨论和交流。
(三)做好与建设单位的沟通与协调
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具有综合性、复杂性的特点,竣工财务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合理合法性与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息息相关。要做好财务决算审计,有效地执行审计程序,需要取得建设单位的理解和配合,如,及时获取审计所需的各种资料,现场勘查的时间安排等。因此,审计人员应加强与建设单位的沟通,重视审计沟通函的使用,从而提高审计效率,防范审计风险。
参考文献
5.竣工决算审计方案 篇五
一、竣工决算审计的具体方案
(一)审计的主要方法
审核内容及目标决定了审计的主要方法,审计内容包含竣工决算报告所涉内容、项目建设程序、决算是否存在问题、手续是否完善、费用开支是否合理规范、是否资料齐备等进行审核。我们拟定主要方法如下:
1、做好审前调查工作。
审前调查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成败的先决条件,我们确保在按照规定的时间内把审前调查搞深、搞透、搞细,以全面掌握审计项目的基本情况。在审计开始之前应对所审计项目开展深入细致的审前调查,对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立项批复、概预算执行、招投标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曾经出现的重大变更以及项目实施单位的基本情况等通过查阅资料、踏看现场做到心中有数。高速公路的建设具有投资大、施工单位多、隐蔽工程复杂等特点,圆满地完成竣工决算审计,真实地反映建设项目,最大程度地节约国家投资,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如果没抓住重点,确定正确的审计目标,整个审计过程将全盘皆输。
2、根据项目实施的主线展开审计。
即从项目的立项、征地、设计、招投标、合同、变更、承发包、监理、质量、工期、验收、环保、竣工文件等要素中合理分解事前、事中、事后等阶段予以审计有关程序、手续、资料齐全性以及资金开支的合理性等。
3、用先进软件实行计算机审计是提高审计效率的重要手段。
我们的会计师、工程师们熟悉电脑操作,并可使用殷雷、广联达、斯维尔、同创、鹏业等工程软件以及WORD、EXCEL等软件。让各种专业软件的充分利用增强了审计手段,提高了审计质量,也是紧跟审计信息化建设的步伐。
4、对重大变更工程资金变化重点关注。
如对地质情况变化大的项目、软基处理、设计变更大的项目等予以重点关注资金变化情况,全盘掌握有关图纸、签证、工程洽商等技术经济内容,以客观真实的予以审计。
(二)审计的主要程序及注意事项
1、现场采用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程序获
取审计证据,对被审计单位编制的竣工决算报表进行细致审核。
(1)通过检查方法收集审计证据的,取得与审计事项相关的会计资料、承诺书、会议记录、文件、合同等资料,以及审计人员编制的汇总表、调节表、分析表等材料。
(2)通过监盘方法收集审计证据的,编制实物资产盘点清单和现金、有价证券盘点表等材料,并由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签名。本次审计对于所有实物资产,包括现金、有价证券、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均实施监盘。
(3)通过观察方法收集审计证据的,编制观察记录,注明观察的事项、内容和结果等情况。
(4)通过查询方法收集审计证据的,取得被查询的单位或者个人的书面答复材料或者口头答复记录,并注明查询事项、内容、方式和查询结果等情况。
(5)通过函证方法收集审计证据的,取得被函证单位或者个人的回函,编制函证记录,注明函证事项、范围和回函结果等情况;本次审计对于银行存款、借款(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重要的债权、债务需实施询证;抵押、担保等重大或有事项也是询证的重要内容。
(6)通过计算方法收集审计证据的,编制计算表或者计算工作记录,注明计算的事项,所根据的相关数据,计算的方法和结果等。
(7)通过分析性复核方法收集审计证据的,编制对比分析表、比率分析表和趋势变动表,分析说明异常变动项目、重要比率或者趋势与预期数额和相关信息的差异情况。
2、在实施阶段的过程中,我们将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1)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是否得到充分有效执行。
(2)项目投资、初步设计及概(预)算的执行情况。
(3)项目建设资金来源、支出及结余等财务情况。
(4)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决算)及工程合同执行情况。
(5)项目已交付使用资产情况。
(6)项目收尾工程的未完工程量计算及所需投资情况。
(7)竣工工程概况表、竣工财务结算表及说明书、交付使用财产总表及明
细表等编报审核情况。
(8)内部控制制度设计是否合理并有效执行。
(三)审计工作计划
审计工作计划分四个阶段实施:
1、第一阶段:准备及预审阶段
(1)接到招标人的审计委托业务后,由公司指派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特点提出项目组成员方案经过批准后成立项目组(该项目则严格按照该投标书分阶段配备人员,详见《拟派人员基本情况表》。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分析结果和项目实际情况,项目组工程造价咨询人员应及时提出项目服务建议,在公司编制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方案的基础上,由项目负责人编制具体的咨询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方案。
(2)项目负责人将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进行初步沟通,了解项目竣工结算的基本情况,并获得单位编制的项目竣工决算报表、项目竣工决算书及其他相关基础资料。
(3)就被审计单位的项目竣工基本情况初步评价审计风险,确定针对重大风险拟实施的审计程序。
(4)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编制所需资料清单及所需明细表。
(5)被审计单位根据要求,准备决算基础资料,如“交付使用财产明细”等等。
2、第二阶段:现场审计实施阶段
该阶段,结合所了解的情况和评估的风险,制订具体的审计计划,实施现场审计。同时,以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为基础,要求施工单位按竣工决算报告编制的相关规定完成有关文件编制。
(1)项目负责人向财务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具体了解内控、工程、财务等各方面的情况。
(2)审计人员系统地整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所有的各类合同、技术、工程结算文件、施工图纸和各种变更与签证、竣工图纸、财务报表及有关报表等
(3)审计人员围绕审计重点,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将实施包括对内部控
制制度执行情况和效果有效性测试以及报表科目实质性测试。
(4)审计人员认真核对帐目,并组织开展实物资产盘点工作及债权债务函证工作。核查各类投资费用,如征地、建安工程、设备及工器具购臵、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清理拨入资金,核实资金支付及使用情况;清理工程物资,含设备及材料,并做好供料的清理及退料工作。
(5)审计人员根据审核情况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3、第三阶段:整理工作底稿、编制重大问题情况表
(1)项目组成员整理工作底稿,编制重大问题情况表。
(2)项目经理、主审会计师、主管本项目的高级经理、副主任会计师就重大问题开会讨论商定解决方案;必要时,由会计师事务所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并决定对问题的处理意见。
(3)就重大问题与被审计单位充分沟通,征求被审计单位对重大问题处理办法的意见。必要时,将直接与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沟通,以利于妥善解决问题。
4、第四阶段:整理资料和出具审计报告
(1)对已审的竣工决算报表、竣工决算书进行整体合理性分析复核,如发现情况应有原因说明。
(2)复核竣工决算报表内各数据间的衔接关系,报表与附注数据的对应关系。
(3)完成竣工决算财务及造价方面的重点审核,并完成审计报告的最终编制。
(4)与被审计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征求被审计单位对初步审计结果的意见。
(5)审计结果经被审计单位确认后,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二、质量保证措施
根据交通部2007年4号令《交通建设项目委托审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我们制定一套完整的业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业务的执业质量。
1、在安排外勤审计人员时考虑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胜任程度,不委派和要求审计人员从事他们所不能胜任的工作。依靠联合体较富经验的对交通公路基建工程预决算审计经验积累,以及拟派称职合格的审计师、会计师、造价工程师队伍,全力完成审计业务。
2、在实施审计过程先针对审计业务制定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3、按照审计准则要求编制要素完整的审计工作底稿并完整记录审计过程实施的审计程序。
4、通过严谨细致的审前调查,主抓项目实施的主线开展,关注造价变动的重大变化结合有关技术软件的应用、以及对基建程序、手续等分析评价,通过配备强大的技术力量,能够保证审计服务正常、准确、及时的完成。
5、审计人员常驻现场,做到随叫随到,有求必应,密切配合业主工作。审计工作有目标、有重点、有方法,责任到人,通过全过程、全范围审计工作并密切配合业主以达到审计要求目标。
6、审计工作实行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高级经理、业务经理、项目经理分级质量控制制度。各级管理人员都负有对下一级业务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的责任。
7、对于重大事项的处理存在意见分歧时,首先咨询包括事务所内部或外部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事务所风险管理部技术支持人员,在适当的层次上进行讨论,如果仍然未能妥善解决意见分歧的,由审计项目负责人和签字主任会计师协商,将意见分歧的内容以及内部讨论情况向事务所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由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并决定对问题的处理意见。
8、实行审计工作底稿三级复核制,由高级经理、项目负责人负责一级复核工作,审计风险管理部、外派复核员负责二级复核工作,签字主任会计师、独立复核副主任会计师负责三级复核工作,经三级复核确认所有重大问题均已解决后才能签发审计报告。
9、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将始终保持独立性,恪守独立公正原则,严格保密制度及信守廉洁公约,严格按照业主的要求加强保密工作,不向无关人员透露与该工程有关的任何情况。如发现重大问题,我们将与被审计单位进行妥善沟通,必要时,我们将直接向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报告,以利于妥善解决问题。
三、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的内容
我们编制的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将包括以下内容:
1、竣工决算报表的审计情况。
2、基本建设程序的执行情况。
3、项目投资、初步设计及概(预)算执行情况。
4、建设资金来源、支出及结余等财务情况。
5、工程价款结算(决算)及工程合同执行情况。
6、交付使用资产情况。
7、收尾工程的未完工程量及所需投资情况。
8、竣工工程概况表、竣工财务结算表及说明书、交付使用财产总表及明细表等编报审核情况。
9、内部控制制度审计的情况。
6.竣工决算审计服务方案 篇六
我们将力求在公正合理、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尽可能的为贵单位节约建设资金,竭力保证按照贵单位的要求和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保质按期地完成审计任务。
一、确定项目审计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
我单位授贵单位委托保证项目误差率不超过正负1.5%,保证质量的主要措施如下:
1、配备品德品质好、业务精湛、经验丰富的审计人员;
2、对送审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验证;
3、认真考察市场材料价格、设备价格以便对其进行确认;
4、对造价咨询成果执行我公司“三级复核制度”,以确保咨询成果质量;
5、我公司对造价咨询成果在误差范围内,超出部分由我公司承担赔偿。
二、审计依据
1、 (一)工程招标文件、标底、投标书、评标报告、中标通知
(二)工程施工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质监合同及其他有关合同、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
(三)工程施工图纸
(四)国家主管部门及地方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定额和工程技术经济规范
(五)项目立项有关批复文件、批准的设计概算书和修编概算书 (六)与工程项目相关的市场价格信息、同类项目的造价及其他有关的市场信息
(七)其他法律法规
(八)委托单位对于该项目审计的要求
2.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有关项目进行现场查勘核实,准确界定各施工单位的施工范围和造价。
三、审计过程
1、检查结算书的工程量是否与实际数量相符。审核工程量计算是否与施工设计图纸相符,工程量计算是否符合规定的计算规则。
2、检查结算书的选套单价与投标报价是否相符。主要审核定额或单价的套用是否合理:
3、核查甲供设备、材料用量是否与实际数量一致;
4、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是否存在重复计算的现象。
5、审核结算书的编制形式是否符合清单规范的要求。
(1)现场踏勘。审计人员在审核过程中,应通过委托人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以下项目进行现场查勘核实:
①分部或分项工程;
②实际施工用料偏离结算的工程项目;
③变更设计的工程项目;
④必须丈量的工程项目;
(2)审计取证。审计人员在审核以下情况时,应当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规程》的规定,获取准确的证据:
①变更工程设计;
②建设单位提供材料和设备;
③施工中使用的工程材料或设备的价格与规定不符
(3)审计内容签证。审计人员审核基本建设工程结算以下情况时,应当按《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规程》的`规定,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获取必要的签证:
①施工情况与图纸不符;
②实物工程量与图纸不符;
③施工用料发生变化;
④施工情况与施工合同不符。
(4)审计结果确认。审计人员对该工程造价按专业分别从单位工程直接费、取费等方面依次经过全面审计汇总后,编制结算审计表:
然后,就审计后的意见以书面形式全面系统向委托方(建设单位)汇报初步审计结论,根据会审情况形成审计结论。由委托方通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审计结论进行四方校对确认工程量及工程造价,经四方确认完后对审计结果无异议,审计人员应提请其签字盖章确认。
三、报告编制
(1)根据对工程结算的审计结果,得出准确的审计结论。重点审计工程造价的确定是否合理、客观,是否严格执行合同和相关规定,对于不合理得造价严格核减,就核减项与施工方明确并签认。及时就施工方确认和不确认事项,向建设方提出意见及建议。就审计结论向建设单位征求意见,出具项目审计报告。
(2)审计组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根据委托方要求定期向委托方汇报审计进度及结果;重大问题及时形成专项报告请示委托方,并适时调整工作状况,满足现场审计需要;
(3)在出具最终审计报告之前审计人员汇总整体审计情况向委托方专题汇报,出具最终审计报告送达委托方。
四、审计费用
7.财务竣工决算审计 篇七
1. 竣工决算的构成
公路工程竣工决算的主要构成部分包括决算表和结算表, 其中项目工程决算的各项工作一般是由项目执行机构负责, 建设单位负责对其进行审核;工程竣工结算表形成后需要由不同的机构负责, 包括承包单位负责编制、监理单位负责复核、项目执行机构负责对其进行审核等。结算表编制完成后, 监理、项目执行机构对其进行审核确认没有问题后, 施工单位将其上报业主, 业主则结合该结算表, 按照建设项目汇总编制, 最终形成公路工程竣工决算表。
2. 编制根据
编制工程决算时, 需要根据竣工资料来进行, 它是在各项施工活动中逐步形成的信息, 要求其是原始资料, 其包含的内容十分丰富, 如项目评审文件、批复文件、批准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设计图、竣工图、计量报表、工程验收资料、工程变更设计图纸、图纸审核资料等。其中竣工图是极为重要的方面, 其较为详细、直观的反应出了工程具体实施后的基本内容, 包括工程所处的位置、工程量、基本结构、规格、竣工的公路等级标准等。制定竣工图的基本流程是先收集设计施工图、变更图等, 并将其进行对比分析, 实现工程的实际测量, 真实准确的编制到竣工图中。如果存在临时设施工程, 无法在竣工图中标志出来, 可以编制进计量支付报表中, 并附带详细的说明, 包括其在竣工图上位置、内容等。竣工图中的各项细节内容需要按照规范清晰明确的标志出来, 包括文字说明、数据、线性图案等, 并严格按照比例出图。竣工图底稿完成后, 需要经过各个级层人员的复查后, 递交至业主和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避免出现遗漏的项目。
3. 竣工决算的编制要点分析
竣工决算编制主要是由竣工结算、竣工决算构成的, 一般是施工单位结合工程量的详细内容编制出结算表, 决算表则需要先全面收集各个合同段编制出的结算表, 再进行汇总、整理后制定, 具体内容如下:
3.1 结算表
首先需要编制出各项结算表, 包括设计变更登记表、设计变更明细表、各种结算明细表、计日工明细表、价格调整内容表、索赔资金表、奖惩金额表、专项暂定金支出明细表、后期工程明细表、报废工程明细表、施工材料消耗表、工程量清单结算表、标底合同结算费用转换表。其中标底合同结算费用转换表, 其标底费用转换需要建设单位负责, 公路工程施工各阶段的费用必须科学合理的编制, 再由建设单位对各项表格进行整理, 编制成投资控制情况比较表及工程数量情况比较表, 需要注意的是标底合同转换表中的建安费暂定金额, 需要与各结算费用中的其他支付相对应, 主要包括点工、工程保险费、索赔费用、价格调节、专项暂定金、奖惩金额、尾款利息等;工程保险费应划分至其他项, 另外临时道路的施工费用、养护费用、临时供电设施、电讯设施、临时工程的维修和拆除等, 均需要划分至临时工程项目。
3.2 决算表
决算表在编制时需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即工程量清单决算详情表、设计变更详情表、建设项目概况表、已经批复的概预算转换表、投资控制内容对比表、工程数量对比表、机械设备购进表、工具购进表、器具购进表、其他费用汇总表、人工及材料消耗表。在编制概预算转换表时, 需要根据交通主管部门批准的概算来开展转换工作, 已经批准的概算项目需要适当调节, 将交叉工程、计划利润、税金等项目去掉, 上述的支出则划分至对应的具体施工环节中, 包括路基、路面、桥梁等, 适当总结各个名目的内容, 预留的费用需要根据一定的比例划分至建安费预留经费、设备购进预留经费及其他预留经费中, 保障工程量清单格式或者实施转换后的费用能够和概算项目保持一致或者能够一一对应, 便于比较。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还需要根据合同内容及施工图设计情况, 对施工情况进行检查, 核实工程的数量及各项金额, 即采用分级管理的方式进行复测确认工作。
4. 审计工作的现状及要点
公路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包含了重要的审计工作, 一般来说审计过程是业主先进行审核, 审核完毕后, 材料递交至财政部门, 少数情况下财政部门会亲自审计, 一般是委托专业审计部门进行审计。竣工决算编制工作完成之后, 编制人员需要先对其进行严格的自审, 再交由负责人进行审核, 最后开展竣工决算审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竣工决算审计, 未实施竣工决算审计的工程项目, 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审计人员在开展竣工决算审计的过程中, 需要公平公正、认真谨慎, 有主有次, 并具有扎实的业务能力, 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 如决算审核人员工作随意, 态度不佳, 决算资料缺失等, 使得审计工作质量不佳, 导致现在各项工程的审计结果一般为扣减。审计人员扣减出的项目、数量等, 需要第一时间计算出其各项数据, 包括成本、利率等, 分析其合理性, 判断其是否应该扣减等。如果情况较为复杂, 或者无法独自进行断定, 则需要先将详细情况及个人的意见均汇报至领导, 再行处理。工程的审计工作完成后, 需要不断地进行分析总结, 积累经验, 提高审计技能水平, 优化审计工作的质量。
总结
公路工程的特点在于投资巨大, 工程任务艰巨, 施工时间长, 建设过程中包含的环节众多, 内容丰富, 其各项支出极为繁琐, 在财务方面应强化各项管理。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阶段, 需要做好各项决算的编制、审计工作, 才能使得成本更低, 保障建设单位的合法利益。本文仅从一般的角度分析了公路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的编制及审计的工作要点, 实际的工作中, 还需要财务、审计人员结合企业自身的特点及工程的实际情况, 制定有针对性的决算编制方案, 做好质量控制, 有效提高管理水平, 降低成本, 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 强化建设单位的核心竞争力, 使其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良好的发展状态。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公路工程已成为十分常见的建设项目, 国家对其也极为重视, 在各个方面给予了极大的支持。良好的社会形势使得各类施工企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其在获得更多发展机遇的同时, 也需要面对强大的市场竞争压力, 需要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项目竣工决算编制及审计工作属于财务管理中极为重要的环节之一, 其直接关系到建设单位的实际经济利益, 需要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 以减少成本, 优化企业经济效益。本文简要地说明了公路工程竣工决算的主要构成, 包括决算表和结算表, 并分析了其编制的依据、要点及竣工决算审计工作的现状, 为公路工程的管理人员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与借鉴。
关键词:公路工程,竣工决算,编制,要素,审计,方法,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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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谢江勇.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成本造价有效控制与管理措施分析探讨[J].中外建筑, 2009 (5) :180-182
[4]石琰.如何做好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和审查[J].黑龙江交通科技, 2012 (6) :120
8.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若干问题的思考 篇八
关键词:竣工财务决算;建设项目;建设对策;建设财会
一、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一)认识不到位导致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意识薄弱。建设单位较重视项目建设,建设期间往往比较抓紧,工程完工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建设工作已取得业绩或成果,因此项目完工交付后普遍存在松懈状态,忽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历史遗留问题影响竣工财务决算的及时编制。2005年中心成立之初,建设单位移交给中心核算的214个项目中相当大一部分已经竣工,有的项目甚至是2002年已建成投入使用,由于项目建设资金没有保证、资料不齐全、管理不规范及工程超概算超计划等原因,影响竣工财务决算的及时编制。
(三)项目办、临时机构等机构撤销、基建管理人员变动加大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困难。基建机构承担着工程建设的重担,工作压力大,无暇顾及竣工财务决算工作。工程交付使用后,项目建设单位机构撤销、人员解散调离后,无人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而时间拖得越久,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工作难度也就越来越大,逐渐形成久而不办的现象。
(四)会计人员素质影响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质量。由于项目建设往往是短期的一个过程,单位负责人不太重视基建财务工作,忽视会计人员的素质,如学校往往会启用总务处主任之类的非财会人员做为报账员,即便是财务人员,也有相当部分的报账员对基建财会知识不了解,综合素质不高,影响了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质量。
(五)项目建设期和使用期限划分不清影响成本核算的准确性。一些项目在投入使用几年后尚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基建贷款、管理费等待摊费用不能准确界定成本期间时限,建成后未长期办理交付手续前发生的各项费用继续列入成本,多项目同时共建情况下各种公共费用的摊销方式也存在较大争议等问题,都影响着竣工财务决算数据的准确性。
(六)公益性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接收单位难以落实。建设单位往往认为自用的固定资产应该入自己单位账,但公益性的资产,如城市道路、管网、桥梁、康庄路等使用人为民众,虽然是国家投资,但不应属自己单位的资产,竣工财务决算报告中的接收单位也就难以落实。
(七)工程规模小(如小巷工程)或使用专项资金建设的项目有不同于一般工程建设项目的特殊性。这类项目往往规模小、金额少,未做立项、可研、初设等,未经发改部门批复建设,仅依据资金文件或预算、计划实施,项目非单纯建设,有部分为培训、维护管理等等的专项费用发生,项目结束后,部分项目甚至无实际资产交付。这类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与审批都难以按正常办法进行。
二、解决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问题、困难的对策及建议:
(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要引起足够的重视,要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在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后,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经批准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对受历史原因影响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项目,应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强有力的工作班子,进行深入调查,对完工项目进行清理,研究解决困难的对策,补办竣工财务决算和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二)出台制约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建议政府出台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制约机制,将工程建设单位的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工作列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中予以考核,把工程财务决算作为工程整体绩效来评估,作为工程评优的一项硬性指标。同时明确建设单位、管理监督部门的职责,明晰责任,并责成各部门清理建设项目,管理监督部门要切实负起管理监督职能,加大督促力度,指导、督促各建设单位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办理好固定资产交接手续,促使建设单位积极做好项目完工后的后续管理工作。
(三)寻求部门帮助,加强内部协作。在竣工财务决算未批复之前,临时指挥部或基建办不得撤销,项目负责人及财务主管人员也不能调离,对编制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应积极寻求发改、财政、建设、主管等部门帮助,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间的配合,单位内部基建、财务、总务等各部门之间的协作,认真做好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
(四)加强人员教育,提高综合素质。各部门各单位应切实抓好财会队伍的业务建设,多渠道、多形式加强会计人员基本建设财会知识的培训,加强会计人员教育力度,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定期开展工作交流,通过学习、交流更新知识,进一步提高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质量,强化核算和监督,完善和落实各项基建会计管理制度,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
(五)夯实基础工作,提高决算质量。强化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基础工作,在编制报告前进行合同清理、债权债务清理、资产清理及竣工结余资金清理;对概预算与会计核算口径对应分析;确定项目竣工三个月后为竣工财务决算基准日;采用按概算分配率或按实际分配率的方法分摊管理费和借款利息等无法直接计入项目的公共费用,准确计算建设成本,提高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的质量。
(六)合理列支投资,落实接收单位。根据《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基本建设非经营性项目发生的不能形成交付使用资产而等待核销的特殊支出,如城市绿化等应列入待核销基建支出,而城市道路、地下管网、桥梁、康庄路可形成资产部分的投资支出应最终形成固定资产。资产可交付国资公司等,确定其为业主的地位,由国资公司进行管理或由国资部门授权(委托)其他职能单位代管,一方面落实资产的所有者,另一方面推进国有资产的管理与经营。
(七)政府投资项目出现的某些特殊情况,政府有关部门应进行调查研究,通过地方立法或出台政策,完善、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办法和措施,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绩效。针对规模小、非纯粹建设的工程项目,可考虑出台竣工财务决算特殊的编制和审批办法,简化编制方法,降低决算审批权限,20万元限额以下的,可考虑由主管部门审批,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作者单位:龙泉市会计委派管理中心)
参考文献:
[1] 张伯平,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中的问题分析[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8年18期
[2] 胡冰洋,浅析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编制方法[J],现代经济信息,2009年13期
9.单位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实施方案 篇九
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程序及管理情况审计、项目资金使用及工程投资审计、工程结算审计复核、交付使用资产及收尾工程审计、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概预算执行情况、工程建设管理情况、项目五制执行情况审计等。具体包括:
(1)项目建设程序及管理情况
审查是否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并经审批同意;审查项目是否履行投资项目核准手续;审查项目是否依法取得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手续、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水土保持评价与审批等。是否存在未取得相应支持性文件先行开工建设的情况。审查项目前期工作是否符合当地政府相关法规、政策,是否存在政治风险。
(2)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及监控
①检查项目资金来源是否与项目审批文件、公司章程或投资协议一致; 审核资金账户开设和资金流转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检查境内外所有账户的开立是否经过批准,资金出入是否严格按照合同和账户管理协议规定的用途和路线执行,是否存在挪用资金的现象;是否履行严格的款项支付审批手续,是否对资金安全执行过程控制。
②审核资金使用及管理的合规性:据以付款的原始凭证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审批,是否合法、齐全,是否按合同规定支付预付工程款、备料款、进度款,支付工程结算款时,是否按合同规定扣除了预付工程款、备料款和质量保证金;是否存在设计概算外的其他工程支出;工程建设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等各项费用支出是否存在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问题;投资借款利息资本化计算是否正确;建设单位管理费是否超过执行概算,及开支范围是否合理。
③检查材料、设备、临时建筑物、器具的处理作价是否合规,基建期收入是否入账,查明有无小金库;对大额债权债务发生额进行抽查,审核各项债权债务 的真实性(与工程物资采购、工程款结算结合起来进行),有无转移、挪用建设资金和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等问题,审核呆账、坏账的处理情况;对金额达到20%以上的债权债务账户进行询证。
(3)工程结算审计
根据国家建设项目审计规定,竣工决算一般实施以下方面审计:
审查单项工程结算资料是否真实、合法、合规、完整;审查工程结算计价依据、工程类别、招标文件、承包、发包合同是否合法、有效、真实、完整和齐全;审查施工图、竣工图、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会审记录,工程进度表、设计变更资料、现场签证等是否真实、合理;审查工程量计算是否符合规定的计算规则、是否准确,分项工程预算定额选取是否合规,选用是否恰当;审查工程取费是否执行相应计算基数和费率标准,利润和税金的计算基数、利润率、税率是否符合规定;审查设计变更洽商单的内容、变更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设计变更处理办法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规定,设计变更增减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审查施工单位材料结算是否按实际价格计算,是否经建设单位认质认价,建设单位是否参与材料质量和价格的比选,价格和确认手续是否合理合规;审查单项工程是否存在高估冒算,虚报工程价款;审查单项工程结算是否多计重计,增大工程造价,是否随意变更工程内容,提高工程造价;审查工程结算超批准执行概算建安工程费用和相应基本预备费的,是否报上级公司审批;审查设计(勘查)、监理、招标代理等专项咨询服务类合同结算,有无未按约定完成委托事项,有无多结算合同价款的情况;审查与工程结算相关的其它情况。
(4)交付使用资产情况
审核交付使用资产的真实性、价值确定的正确性、质量合格性;审核尾工工程列入的合理性,核实预留费用的真实性;查验移交资产相关产权证明文件,并获取产权证明复印件,以确定移交资产权属是否清晰。对于未取得产权证件的资产,提请被审核单位书面说明原因;对移交资产进行核实。
(5)决算报表编制审核
审核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的编制依据和方法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财务
管理规定;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所列有关数字是否齐全、完整、真实、勾稽关系是否正确。结合建安工程价款结算审计情况,关注建设单位是否已按审定的数字列入竣工财务决算,做到账账、账证、账表、账实相符;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编制是否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内容是否完整、齐全等。
(6)概预算执行情况
审核概算的编制和审批是否体现“合理确定”原则,概算的执行是否体现“有效控制”原则:通过工程结算资料与批复概算进行明细对比,分析概算执行情况;重点审核建设单位对实际投资比概算超支或节约30%以上项目的差异说明,核实建设项目超概算的金额,分析原因,并审查是否存在执行概算外项目和单项超概算情况,有无超出执行概算范围投资和不按概算批复的规定购置自用固定资产,挤占或者虚列工程成本,非生产性设施超规模、超标准建设等问题;获取概算外项目增加项目和概算甩项项目的相关批文;核实概算调整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包括概算调整的原因、各项调整系数、设计变更和估算增加费用等。
(7)工程建设管理情况 1)审查工程进度控制情况
审查施工许可证、建设及临时占用许可证的办理是否及时,是否影响工程按时开工;审查是否有对设计变更、材料和设备等因素影响施工进度采取控制措施;审查进度计划(网络计划)的制定、批准和执行情况,网络动态管理的批准是否及时、适当,网络计划能否保证工程总进度;审查是否建立了进度拖延的原因分析和处理程序,对进度拖延的责任划分是否明确、合理(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处理措施是否适当;审查有无因不当管理造成的返工,窝工情况;审查对索赔的确认是否依据网络图排除了对非关键线路延迟时间的索赔。
2)审查工程质量控制情况
审查有无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是否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对会审所提出的问题是否严格进行落实;审查是否按规范组织了隐蔽工程的验收,对不合格的处理是否适当;审查是否对进入现场的成品、半成品进行验收,对不合格品的控制是否有效,对不合格工程和工程质量事故的原因是否进行分析,其责
任划分是否明确、适当,是否进行返工或加固修补;审查中标人是否存在转包、分包及再分包的行为。
3)审查工程投资控制情况
审查是否建立、健全设计变更管理程序、工程计量程序、资金计划及支付程序、索赔管理程序和合同管理程序,其执行是否有效;审查支付预付备料款、进度款是否符合施工合同的规定,金额是否准确,手续是否齐全;审查设计变更是否按照工程设计管理程序办理,对于重大设计变更如影响到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和其他公众利益等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设计变更,以及设计变更、非生产性设施需要扩大规模或提高标准的设计变更是否上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隐蔽工程中发生的现场签证,施工单位是否提前通知监理、法人单位进行签证,是否存在事后签证现象;审查基本预备费的列支项目,有无与基本预备费的列支范围不相符的内容;审查发放工程奖励(赶工奖、节点奖、节油奖、催运费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审查概算管理车辆购置费使用情况,是否存在超概算超标准购车情况。
(8)基建项目“五制”执行情况
10.财务竣工决算审计 篇十
为了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监督,提高竣工决算的质量,正确评价投资效益,总结建设经验,改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特制订《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一九九二年先对国家按合理工期组织建设的重点项目进行试点审计。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告审计署,以便进一步完善该办法。
审计署国家计委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试行办法
竣工决算审计,是基本建设项目审计的重要环节,加强对竣工决算的审计监督,对提高竣工决算的质量,正确评价投资效益,总结建设经验,改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有着重要意义。为了使竣工决算审计规范化,特制订本试行办法。
一、审计范围:新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根据竣工验收办法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其竣工决算应经过审计机关进行审计。
二、审计方式、方法: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由审计署根据国家计委下达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计划,制订竣工决算审计计划。地方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局制订竣工决算审计计划。在建设项目初验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及时通知审计机关,审计机关派出审计组,根据基本建设投资管理有关法规和现行财经制度,采取就地审计方式,按审计程序实施审计。审计机关原则上应在一个月内提出书面审计意见,发送被审计单位和组织竣工验收的计划、主管部门及有关地方政府。
建设单位应向审计组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如: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或扩大初步设计,修正总概算及其审批文件;项目总承包合同、工程承包合同、标书,工程结算资料;历年基建投资计划、财务决算及其批复文件,工程项目点交清单,财产、物资移交和盘点清单,银行往来及债权债务对帐签证资料,根据竣工验收办法编制的全套竣工决算报表及文字报告等。
三、审计主要内容:
1、竣工决算编制依据,审查决算编制工作有无专门组织,各项清理工作是否全面、彻底,编制依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对遗留问题处理是否合规。
2、项目建设及概算执行情况。审查项目建设是否按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各单位工程建设是否严格按批准的概算内容执行,有无概算外项目和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的问题,有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经济损失。
3、交付使用财产和在建工程。审查交付使用财产是否真实、完整,是否符合交付条件,移交手续是否齐全、合规;成本核算是否正确,有无挤占成本,提高造价,转移投资的问题;核实在建工程投资完成额,查明未能全部建成,及时交付使用的原因。
4、转出投资、应核销投资及应核销其他支出。审查其列支依据是否充分,手续是否完备,内容是否真实,核算是否合规,有无虚列投资的问题。
5、尾工工程。根据修正总概算和工程形象进度,核实尾工工程的未完工程量,留足投资。防止将新增项目列作尾工项目、增加新的工程内容和自行消化投资包干结余。
6、结余资金。核实结余资金,重点是库存物资,防止隐瞒、转移、挪用或压低库存物资单价,虚列往来欠款,隐匿结余资金的现象。查明器材积压,债权债务未能及时清理的原因,揭示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7、基建收入。基建收入的核算是否真实、完整,有无隐瞒、转移收入的问题。是否按国家规定计算分成,足额上交或归还贷款。留成是否按规定交纳“两金”及分配和使用。8、投资包干结余。根据项目总承包合同核实包干指标,落实包干结余,防止将未完工程的投资做为包干结余参与分配;审查包干结余分配是否合规。
9、竣工决算报表。审查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10、投资效益评价。从物资使用,工期,工程质量,新增生产能力,预测投资回收期等方面全面评价投资效益。
11、其他专项审计,可视项目特点确定。
四、审计处理:
审计机关根据现行法规实施审计,并提出书面审计意见。对审计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做出审计处理决定。对概算外的工程投资支出所增加的投资均不得列入竣工决算,由建设单位投资包干结余分成或项目投产后的自有资金及主管部门拨款解决。对虚列尾工工程,隐匿结余资金,隐瞒或截留基建收入和投资包干结余以及以投资包干结余名义分基建投资问题,均应做调帐处理,并就其情节,按其违纪金额处以20%以下的罚款。罚款从自有资金中支付,没有自有资金的由主管部门代付。在竣工决算审计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11.财务竣工决算审计 篇十一
关键词:国有企业;财务决策;决算审计;审计质量
做好国有企业的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既有助于促进企业规范会计核算、堵塞管理漏洞;也有助于出资人掌握真实信息、提升监管水平。但审视国有企业过去的财务决算审计工作,不难发现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背离了出资人实施财务决算审计的初衷。因此,亟需进一步创新和改进地方性国有企业的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提高企业的财务决算审计质量。
一、审计委托要坚持公开招标
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一般由国资委委托中介机构实施,中介机构的选骋由国资委从其建立的中介机构备选库中抽签选取或直接指定。这种选骋方式尽管不再需要花费时间与精力开展资格审查,有利于提高工作速度,但限制了充分竞争,人为地地排斥一些潜在的、有竞争力的中介机构参与企业的决算审计服务,特别是有些地方国资委建立的备选库中可供选择的中介机构数量与其所监管的国有企业数量相当,当企业的决算审计在年初岁末同时铺开时,基本无选择余地;另外,由于没有按规定建立起合理的进入与退出机制,中介机构一旦入选备选库,就能连续数年承揽审计业务,致使其缺乏提高审计质量的动力与压力。要打破中介市场的行政壁垒,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节约决算审计费用及提高审计质量,就应废除现有的从备选库中选骋中介机构的做法,取而代之以公开招标等充分体现竞争择优要求的方式来确定财务决算审计的中介机构,真正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开放的中介服务市场中采购质优价廉的审计服务,除了节约费用、提高审计质量外,还有助于培育健康的中介市场竞争秩序,减少中介机构选骋过程中的权力寻租。2011年6月成都市国资委在全国率先取消了建立5年的中介机构备选库,以公开招标等合理方式来选择为监管企业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中介机构,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二、审计内容要突出国企特色
地方国资委的相关文件规定,财务决算审计的主要内容是对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会计报表附注及国资委要求的其他重要财务指标或专项审计事项进行审计,发表审计意见,并出具财务审计报告。由此可见,财务决算审计的内容还局限于对企业财务事项的验证,主要为提高监管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服务,与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类似,未能体现国有企业的特色。当前,地方性国有企业还普遍存在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投资决策流程较随意、内部控制制度欠健全、风险防范意识较淡簿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国有企业很难实现持续健康发展。作为一年一次、花费不菲的年终财务决算审计,理所当然应是一次全方位、多角度、高层次的综合性审计,不应局限于传统的财务报表审计,更重要的是要在促进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企业内部内控机制、加强企业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出应有作用。故应赋予财务决算审计新的定位,积极推进财务决算审计的内容由以财务报表为主向以财务报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并重转变。
三、审计过程要加强动态监控
监管不严是造成财务决算审计质量不高的主要原因。地方国资委在完成财务决算审计的业务委托后,往往只注重于对财务决算审计报告本身的复核验收,而对决算审计过程及审计工作底稿缺乏应有的跟踪管理、专业指导和监督检查,这种监控模式很难起到保证审计质量的作用。因此,地方国资委及外派监事会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对决算审计工作实施全过程的动态监控,促使中介机构勤勉履职、规范履职、依法履职。在决算审计开始前,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审计准则变化情况以及经济形势的新趋势、新特点,对决算审计中应重点关注的领域和注意事项,向中介机构作出提示,提出要求,给予指导,督促中介机构结合企业的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并对项目组成员进行恰当分工和指导监督,避免审计计划流于形式。在决算审计实施中,应督促中介机构严格履行审计程序,充分关注控制测试结果是否支持风险评估结论。在决算审计结束后,应对中介机构的审计报告及工作底稿等业务资料进行深入分析,审查和评价其审计程序是否合适、审计证据是否可靠、审计意见是否恰当、审计建议是否可行、审计报告是否规范等,评估决算审计工作的整体质量及存在的问题。通过加强对决算审计工作的全过程监控,促使中介机构切实完善执行内部质量控制制度。
四、审计报告要推行公开披露
在中介机构的观念中,一般都认为上市公司的审计风险大,国有企业的审计风险小甚至可以忽略不计,因而在国有企业的审计中自觉或不自觉地放松了对质量的要求。究其原因,是国有企业的审计报告往往只呈报少数单位,不需对外公布,缺乏社会公众的监督及相应的影响力,导致审计质量的问题与缺陷很难被发现。因此,推动国有企业建立信息公开披露制度,不但能督促企业管理层不敢懈怠工作,而且能促使中介机构勤勉履职,可以起到一箭双雕的效果。这从理论与实践上来说都是行得通的,国有企业从本质上来说与上市公司一样都是公众公司,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国有企业的国有股权没有具体量化到个人,而是由各级国资委代表本级政府及社会公众持有。根据委托代理理论并站在企业经营者的角度来看,社会公众、各级政府及国资委都是委托人,企业经营者及承担企业审计业务的中介机构都是代理人。作为代理人受一定经济利益的驱动,在完成代理责任的同时也同样的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代理人很难完全忠实于委托人。要降低这种委托代理风险,关键在于解决信息的不对称。因此,在条件成熟的适当时候,地方国资委可以而且应当参照上市公司信息公开披露准则的要求与做法,探索建立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披露的平台与规则,向社会公众定期公布与披露包括决算审计报告、公司治理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在内在相关信息,这不但有利于提高中介机构的执业质量,也有利于加强国有企业的反腐倡廉建设,提升国有企业的规范化运作水平。
五、审计缺陷要严格责任追究
处罚不力也是造成当前地方性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审计质量不高的主要原因。要提高审计质量,除了公开披露审计报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外,还需要行业协会及地方国资委在监管制度建设与执行上下狠功夫。一是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这是审计质量控制机制的核心但往往也是现实中最薄弱的一环,有制度没有认真贯彻执行或责任主体不明确,有的甚至根本没有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审计质量而言,明确控制标准是前提,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是保障。二是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三是要从严惩处审计违规行为。对决算审计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以及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要对相关的中介机构和负有直接责任的注册会计师作出应有的处理、处罚,取消其今后承揽国有企业审计评估业务的资格,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参考文献:
[1] 孙 迪.浅谈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与内部审计的关系[J].经营管理者,2015(4)
12.财务竣工决算审计 篇十二
关键词:高校,基建项目,财务决算,编制
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基建财务工作中的重要环节, 是综合反映建设项目资金来源、投资使用和投资效果的总结性文件, 是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重要依据, 对总结基本建设过程的财务管理工作、检查竣工项目设计概算和建设计划的执行情况等都具有重要作用。
一、高校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高校基建管理比较重视项目建设环节, 竣工时的财务决算工作则相对薄弱,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财务决算编制不及时
近年来, 高校基建任务十分繁重, 项目当年完工后立即准备下一年的基建任务, 时间紧、任务重, 无暇顾及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 因此有的项目投入使用一年, 甚至几年尚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移交手续, 已完工程未纳入学校资产的核算管理, 出现了资产管理的“真空”现象。学校的建设资金来源不能及时核销, 使财务报表中在建工程数额偏大, 会计信息失真。
(二) 财务决算编制内容不完整、数据不准确
工程项目建设周期较长, 平时疏于工程资料的收集和管理, 到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时, 部分工程资料已经丢失, 导致决算数据无法填列, 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内容不完整。
竣工财务决算是全面反映项目建设全过程财务情况的文件, 建设成本不仅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 设备、工具、器具、家具等设备投资支出, 待摊投资支出及其他投资支出等。而有些高校在进行项目成本核算时, 不注重已批准概算的内容, 将一些非概算、超概算的内容纳入建设项目成本中核算;还有一些高校账务系统设置不完善, 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不高, 会计科目使用混乱, 资产价值归集不合理, 导致编制竣工财务决算不准确。
二、高校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 对财务决算重要性认识不足
高校高度重视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项目的建设过程及项目的竣工交付使用, 积极督办项目论证、立项报告、规划报批、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 认为基本建设管理主要就是争取项目、争取资金、抓好建设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而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重视不够, 认为工程项目已经交付使用, 办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只是手续而已, 对学校工作没有多大影响, 甚至有部分高校认为编制竣工财务决算不但不能给学校带来任何收益, 审核竣工财务决算时还要支付一笔审核费, 得不偿失。
(二) 工程项目财务资料不完整
高校许多工程都是“8.31工程”, 为了赶在新生入学前使用, 来不及按照有关规定在政府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就仓促上马, 造成工程资料先天性不足;在建设过程中, 没有指定专人保管资料, 通常由工程管理人员兼管, 没有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 工程管理人员档案管理意识淡漠, 责任心不强, 导致建设过程中资料的遗失;基建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后, 没有做好资料移交工作, 造成工程资料不全。
(三) 工程结算审核速度过慢
1. 高校为了节省投资, 在与施工单位
签订合同时, 都约定工程竣工后, 工程结算必须先经过工程监理初审、学校工程甲方代表和审计处复审, 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独立的社会中介机构终审, 大型项目还有可能再次委托另一家社会中介机构审核后作为竣工财务结算的依据。在审核过程中没有约定各个阶段的审核期限, 工程结算审核一拖再拖。
2. 合同签订时不够严密, 对工程价款
约定不明, 部分合同条款内容含糊, 由于甲乙双方所处位置和利益角度不同, 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认识上的偏差和纠纷, 常常在工程结算审核过程中为了工程量的计算、定额的套用、费用的计取等产生争执, 导致工程结算审核搁浅。
3. 建设施工过程中, 许多工程变更签
证和材料核价时只有口头承诺, 没有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等到项目竣工施工单位编制工程结算时, 再后补手续, 存在写回忆录的现象, 难免不产生扯皮, 影响了工程结算的及时审核。
4. 目前建筑市场鱼龙混杂, 挂靠现象
严重, 项目经理只要交纳部分管理费用就可以借用建筑企业资质参加招投标, 中标后建筑企业不关心工程项目管理, 由项目经理临时聘用管理人员, 这部分管理人员流动性大, 工程竣工后各奔东西, 无法保证工程结算的及时提报。
(四) 缺乏编制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经验
在新校区建设前, 高校每年只有一两个单项工程, 资金来源单一, 会计核算简单, 面对建设资金多元化、数十个基建项目、投资上亿元的新校区建设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 基建财务管理人员感觉到力不从心;再者部分基建财务管理人员没有经过相关的业务培训, 对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较生疏, 再加上新校区建设周期长, 常常出现基建财务人员及工程管理人员轮岗、工作调整调动, 影响了财务管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更增加了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难度。
(五) 基建财务人员专业性不强, 会计核算不准确
在建设成本核算过程中, 基建财务人员不能熟练掌握《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导致竣工财务决算数据不准确:
1. 基建项目财政拨款一般都能按照
单项工程项目下达, 而单位自筹拨款和银行贷款资金由事业财务按照整个新校区建设下拨, 在单项工程之间分配这些资金时往往带有主观性和随意性。
2. 直接将征地费用作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以单项资产形式移交, 没有将征地成本分摊到新建项目中。
3. 将设备购买成本和安装费直接计
入设备投资科目, 而不是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将设备购买成本计入设备投资科目, 将安装费计入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
4. 将基建部门购买的办公用家具直接计入设备投资而不是计入其他投资。
5. 借款利息支出没有严格界定建设
期, 而是将所有基建财务支付的银行借款利息计入建设成本;将财政贴息资金作为基建拨款处理, 而不是冲减利息支出, 虚增了建设成本。
6. 待摊投资分摊方法带有随意性, 没有保持一贯性, 导致单项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不准确。
7. 将应计入转出投资科目, 产权不属于学校的专用设施投资支出作为本单位的资产移交, 虚增本单位资产。
8. 将应计入待核销基建支出的取消
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费列支在项目建设成本中, 作为本单位的资产移交, 虚增本单位资产。
9. 项目竣工后没有及时办理验收移
交手续, 后续发生的维修费和设备配件更换费用在项目中列支, 加大项目建设成本。
1 0. 将不属于项目概算内容的教学用房配套教学设备、学生公寓家具搭车支付, 纳入项目成本列支。
三、完善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建议
(一) 提高对财务决算重要性的认识高校基建财务要加大宣传力度, 使校
领导和基建管理人员都认识到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重要意义, 提高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思想认识。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是一项专业性、知识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 涉及基建、财务、资产等部门, 高校要加强组织领导, 制定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办法和规程, 对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工作进行绩效考核, 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工作小组, 精心挑选知识结构、能力结构、理论水平与编制决算相适应的人员参加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明确任务和责任, 推进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进程。
(二) 夯实编制财务决算的基础
做好基建项目财务核算是准确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基础, 高校基建财务人员要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 在考虑编制竣工财务决算与建设项目概算内容对接的基础上, 科学设置账务系统, 会计核算内容要遵循《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为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奠定良好基础;高校基建财务人员要注重业务学习, 不仅要加强基建财务理论学习, 还要了解工程造价、合同管理、招投标、建筑法规等相关知识;高校主管部门要组织基建财务人员进行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培训, 不断提高基建财务人员素质, 提升编制人员的专业技能;高校基建管理人员还要走出去, 学习兄弟高校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经验和做法。高校基建财务人员在加强会计核算的同时, 在建设初期, 应设置各类台账, 登记单项工程的主要指标, 以减少在项目完建后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工作量, 为及时做好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打下扎实基础。在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前,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配合, 做好各项财产物资及债权债务清理工作, 做到账账、账证、账实、账表相符。
(三) 规范基建项目资料管理
要建立健全基建档案管理制度, 强化高校基建管理人员
基建档案意识, 明确基建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确保基建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考虑到基建项目建设周期长的特点, 各类工程资料容易遗漏、散失, 从项目建设开始, 就指定既懂建设工程专业又懂档案专业的人员, 按照单项工程对基建资料进行专门管理, 逐份收集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资料。
(四) 严格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
高校要加强工程招投标工作, 要优选经济实力强、企业科技文化含量高、作风扎实、管理有方的施工单位参加投标, 要做好报名施工单位考察工作, 对他们的资质、业绩、信誉等方面进行考核, 对在本校发生过管理不善、配合不力的施工单位要列入“黑名单”, 以提高工程结算审核速度, 及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
(五) 切实发挥跟踪审计的作用
很多高校在基建管理中采用了跟踪审计的做法, 要充分发挥跟踪审计的参谋作用, 要求跟踪审计人员全过程参与学校建设, 指导起草施工招标文件, 审查招标文件的编制是否严密、周详, 审查工程量清单是否准确, 审查工程合同是否合法合规。通过跟踪审计对发生的变更签证及时审计, 杜绝事后审计的互相扯皮, 加快工程结算审核速度。高校审计部门要加强工程结算审核协调工作, 对工程结算审核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纠纷, 要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协商, 及时解决问题, 避免矛盾激化, 推进工程结算审核工作。
四、结束语
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程, 只有高校领导精心组织、严格管理, 基建财务人员、工程管理人员、档案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通力合作、密切配合, 才能保质保量及时完成此项工作。
参考文献
[1]李艳.编制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探析[J].企业研究, 2012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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