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标准

2024-10-11

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标准(共7篇)(共7篇)

1.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标准 篇一

南宁市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备案程序

一、招标人资格备案所需材料如下:

1、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按法律规定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是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并有专门的招标组织机构; ②有与招标工程相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 ③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的能力; ④有审查投标人资质和业绩的能力; ⑤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有从事同类工程招标的经验;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2、招标人委托代理协议;(不具备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招标人,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招标,招标人与中介机构签定委托代理招标协议,招标人与中介机构代理招标,招标人与中介机构签定委托代理及招标协议,并报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复印件1份)

3、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二、招标信息发布所需材料如下:

1、招标申请报告;

2、招标公告(公开招标所需材料);

3、招标代理、编制标底协议;

4、招标申请表;;

5、项目报建表(复印件1份);

6、建设资金到位证明(原件1份)。

7、图纸审查备案表(复印件1份);

8、发改委计划批文或备案表;

9、邀请招标资格证明(邀请招标所需材料)(原件1份)

三、投标企业资格预审

1、投标企业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表、项目经理证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入桂承接单项工程施工备案(在自治区建设厅办理);

4、外地来邕企业资质登记备案(在市建委建管科办理)。

四、招标文件备案

1、公开招标的资格预审文件及评审报告;

2、招标文件;

3、工程量清单(采用工程量清单);

4、上限控制价(采用工程量清单。

五、开标、评标、定标

项目招投标全过程。

六、核发中标通知书

1、招标情况报告;

2、中标企业的投标书。

七、合同审查

1、中标通知书;

2、双方签订的合同;

3、廉政责任书。

八、办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市招标办

5501992

2.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标准 篇二

20世纪90年代, 欧美发达国家的供应链管理理论逐步形成, 我国学习借鉴供应链管理相关概念和实施经验基本是在2000年前后。众所周知, 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谈判等等, 而招标只是采购方式中的一种, 公开招标又仅仅是招标方式之一。目前已在企业管理中受到广泛关注并日益予以重视的供应链管理的关键就是通过协调企业内外资源来共同满足业主需求。当我们把供应链上各环节的企业看作为一个虚拟企业同盟, 而把任意一个企业看作这个虚拟企业同盟中的一个部门时, 同盟的内部管理就是供应链管理。只不过同盟的组成是动态的, 根据市场需要随时在发生变化。

有效的供应链管理可以帮助实现四项目标:缩短现金周转时间;降低企业面临的风险;实现盈利增长;提供可预测收入。让我们再来看看供应链管理的七项原则:即根据客户所需的服务特性来划分客户群;根据客户需求和企业可获利情况, 设计企业的后勤网络;倾听市场的需求信息, 设计更贴近客户的产品;时间延迟;策略性的确定货源和采购与供应商建立双赢的合作策略;在整个供应链领域建立信息系统;建立整个供应链的绩效考核准则等。

综上所述, 供应链管理不仅仅是要保证花费适当的成本采购到适当的产品和服务, 同时, 能够与供应商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对于企业来说无疑更为重要。这样的“战略合作伙伴”不仅仅能够保障采购方的供应, 同时, 长期合作伙伴关系的建立将使供应商实现规模销售, 无形中降低采购方和供应商的总成本。世界先进企业的采购管理早已经将简单的交易关系转变为战略伙伴关系。在这一先进管理理念的形势下审视招标, 尤其是公开招标则纯粹属于简单的一次性交易范畴, 属于采购管理的初级模式, 明显不能适应供应链管理乃至现代企业管理的理念要求。

应该说我国在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立法初期, 对于采购管理乃至供应链管理还普遍缺乏认识, 过于强调招标的采购模式, 尤其是过于强调公开招标的模式。招标模式之所以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普遍采用, 前提是成熟的市场能够提供有效的竞争环境, 特别是公开招标还要加上一个前提, 即市场能够确保充分的诚信。我国近些年开展的招标实践证明, 很大部分货物、工程、服务是不存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的, 因此笔者认为, 我国目前绝大多数企业的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并不能保障企业的利益, 甚至会损害企业的利益。

二、公开招标的不确定性分析

众所周知, 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存在诸多不平衡, 诸如“城乡发展不平衡、东西部发展不平衡、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不平衡”等等。受诸多不平衡因素影响, 同行业间的企业规模、技术力量、管理水平、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很大的差距, 经常会出现同一种产品由于一定差异性的存在, 价格竟有天壤之别。此外, 由于企业长期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极易导致多品牌产品的共存, 从而使企业在备件库存、维修服务管理上都会处于不利地位。相反, 如果某类重要设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只采购两三家的产品, 既能保持供应商的竞争态势, 同时也会降低仓储和服务成本。

三、公开招标的危害性分析

公开招标的激烈竞争特性造成投标人更多的采用低价中标, 但在目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 投标商恶意低价中标的情况时有发生。更加令人担忧的是, 低价中标的长期影响将是提供优价优质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将受到低质低价的冲击被迫逐步淡出投标, 能够满足长期战略合作要求的投标人越来越少, 竞争性大打折扣, 最终损害的还是招标人的长期利益。另外,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向更高层次转型的阶段, 企业对工程、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品质要求越来越高, 价格已不再是最关键的影响因素。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最终选择了质量一般价格最低的工程、产品和服务已与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企业的切身需求背道而驰。

四、结论与建议

以上阐述并非想要否定公开招标的积极意义, 只是想说明招标方式的选择更应该从企业供应链管理的实际出发, 合理采用更适合企业实际的招标方式, 而不能完全局限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所有招标都应首先考虑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实践证明, 公开招标更适应于竞争充分的成熟产品, 技术要求和参数指标能够比较容易界定和量化, 并且能够提供相同产品的供应商较多的情况。也就是说, 公开招标的范围应当远远小于其他采购方式的范围。

国外的经验告诉我们, 邀请招标在欧美等发达国家被广泛使用, 但我国现行的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更加推行公开招标而不是邀请招标, 主要原因是现行的市场机制和制度体系亟待完善, 建议相关行业部门能适时加强相关制度和机制的建设, 鼓励在相关行业特别是生产企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适时修订相关的法规和制度, 从而有效地利用招标杠杆更好地带动企业乃至整个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

摘要:我国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了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情形, 但从近年来许多企业公开招标的结果来看, 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与关于企业生存发展至关重要的采购管理乃至供应链管理的现代管理理念仍有诸多影响和制约因素。本文从公开招标的局限性、不确定性和危害性等方面分析公开招标对企业采购管理的不利影响, 为相关企业正确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 以及法律部门继续完善招标投标法律规定提供有益的经验和参考。

关键词:招标,管理,影响

参考文献

[1]王志毅.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0问[M].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 2013.

3.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标准 篇三

      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51103_1046549757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农林牧渔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河北

采购项目 :高碑店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 HBXJ022015ZFCG0452 采购人名称: 高碑店市农业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 武会深宋春鹏李海涛 电话(传真): 0312-559071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保定市七一中路 84号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 薛征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刘伟涛、张帅 电话: 0312-5075320 电子信箱: hebeixingji@163.com 采购内容:

一标段:辛立庄镇 40个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总面积 67447亩,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辛桥乡 37个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总面积 66663亩,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标段:张六庄乡 36个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总面积 58393亩,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标段:泗庄镇 39个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总面积 50620亩,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标段:肖官营乡 33个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总面积 39748亩,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标段:东马营镇 29个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总面积 32077亩,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标段: 农村土地承包 经营权确权登记系统管理平台和硬件系统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七标段投标供应商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业务范围包括地籍测绘;

(3)七标段投标供应商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软件产品 需具备自主开发软件的著作权证书或二次开发的软件需有授权证明;

② 软件产品需 得到农业部或河北省农业厅认可;

③ 硬件系统设备 如为授权代理商,则授权代理商在开标时需出具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④ 硬件系统设备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允许一家代理经销商参与投标; ⑤ 接受联合体投标。

(4)省外供应商,应当在省内设办事机构;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投标供应商可对所有标段提出报名申请,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5年 11月 3日 ~2015年 11月 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14:30-16:30)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碑店市五一南路尚品东方北侧)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请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根据报名标段情况,提供相应盖公章复印件份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

3)、提供 测绘资质证书;

4)、七标段 提供自主开发软件的著作权证书或二次开发的软件需有授权证明 ;

5)、七标段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需出具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6)、省外供应商提供在 省内设办事机构的相关证明;

7)、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8)、被授权人身份证;

9)、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 /套

开标时间: 2015年 11月 25日 09: 30分

开标地点 : 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项目联系人: 刘伟涛 张帅

联系方式: 0312-5075320 传真: 0312-5075345

4.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标准 篇四

:WSZC(Z)2018-116 号 万源市殡葬管理所火葬场环保标准化改造采购 招 招 标 标 文 文 件 件 采购机构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采购单位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中国· 四川· 达州(万源)

万源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018 年 年 9 月

目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25

第四章

投标人、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 力要求

.........................45

与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45

第五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47

第六章

评标办法

..........................................................58

第七章

合同文本

..........................................................70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万源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受 万源市殡葬管理所(采购人)委托,拟对“ 万源市殡葬管理所火葬场环保标准化改造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WSZC(Z)2018-116 号 注意:本项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的项目编号与本招标文件的项目编号为不同编号,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时以招标文件的项目编号为准。

二、招标项目:万源市殡葬管理所火葬场环保标准化改造采购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本次招标拟对万源市殡葬管理所火葬场环保标准化改造采购进行采购,有关具体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①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有效法人资格。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该项目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2018 年 9 月 21 日至 2018 年 9 月 28 日 9:00-17:00(北京时间)期间通过万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万源市殡葬管理所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万源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万源市河西万兴路政务大楼七楼 邮

编:636350 联 系 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818-8508896

2018 年 9 月 20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最高限价 333 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现场演示 √无

□有,请投标人自行准备现场演示所需设施。合同分包 √不允许

□允许

应满足

要求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份。资格性审查 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评标前进行资格性审查 7 投标保证金 交款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即报名截止时间到达指定账户,以银行到帐为准,且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金 金

额:人民币600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

交款方式:只接受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款,汇款时请注明具体项目编号“WSZC(Z)2018-116号” 收 收 款 人:万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保证金专户 到账查询:登录万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交易主体系统,从采购业务栏目“查看保证金”模块中查看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填写要求: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保证金虚拟子账号,以确保保证金的安全、有效、准确。未按模块中显示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退 退

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定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后放弃投标的供应商,将《报名截止时间后放弃投标情况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交给交易中心交易组织股,按照程序和相关规定退还。评审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资格性情况、符合性审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审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站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之时起,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万源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0 履约保证金 金 金

额:中标总金额的5%。

收 收 款 人:万源市财政局 帐 帐

号:2317

5821

0902

6407

234 开 开 户 行:工行万源市支行 缴纳方式:非现金方式缴纳,在采购人处开具《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并注明“WSZC(Z)2018-116号履约保证金” 退 退

还:合同履行完毕,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凭《履约验收报告》原件、《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原件(缴纳履约保证金时采购人已开具),按照《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表》(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的程序和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是

√否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 5 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采购文件的解释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招标采购单位享有。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标细则、标准,由采购人负责解释。除上述内容,其他内容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供应商询问、质疑 1.供应商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标细则、标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请向采购人提出。

2.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及中标结果提出询问或质疑的,请向采购机代理机构提出。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复。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及备案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及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15〕27 号)相关规定,进行合同公告及备案。采购文件咨询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818—8508896 二、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 万源市殡葬管理所。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

标的集中采购机构是 万源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简称“招标人”)。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3)通过万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报名获取了招标文件并按规定有效缴纳了投标保证金。合格的投标产品 4.1 参加政府采购所投标的产品,必须是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产品涉及到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必须是已依法获得了该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得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

4.2 若投标产品为需要安装软件才能正常工作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正版软件安装使用,不得安装使用盗版软件。

4.3 除非招标文件要求采购进口设备,否则只能用国内产品投标报价;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国内产品的质量、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需求,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可以参与采购竞争。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6.1 核心产品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

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6.2 核心产品 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3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4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6.5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的构成 7.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

10(3)投标文件格式(4)投标人、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与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5)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6)评标办法(7)合同主要条款 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8.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万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做出澄清或者修改,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8.3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4 本采购项目开标前,应由招标采购单位按相关法律政策规定书面通知投标人的事项(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更正等),招标采购单位均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万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投标人若未能关注并及时在上述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将自行承担对其不利的后果。

9.答疑会和现场 踏勘 9.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本采购项目报名截止时间的次日 9:00-12:00 和13:00-17:00(北京时间)为供应商现场踏勘时间。但踏勘中出现任何意外事故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如中标后,不得对场地现状提出异议,不以场地存在瑕疵为由拒绝履行所约定的各项义务 9.2 供应商现场踏勘所涉及的安全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10 .投标文件的语言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

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0.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2.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3.联合体投标 13.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3.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

13.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3.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3.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3.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附表”第 2 项规定。

14.知识产权 14.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4.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4.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

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4.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5.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3)在本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 20%(建议在 10%-20%区间)。

15.2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见投标文件格式“技术部分”要求。

15.3 。

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见投标文件格式“售后部分要求”。

15.4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具体见投标文件格式“商务部分”要求。

如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

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

15.5 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投标文件格式 16.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6.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投标保证金 17.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7.2 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附表”第 7 项规定。

17.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编号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17.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6)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7.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投标有效期 18.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8.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9.1 投标人应当按“投标人须知附表”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等。投标文件封面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制作,并在其投标人名称处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9.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9.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逐处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9.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9.5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19.6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有下列情形的除外,由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文件规范性方面根据情况进行扣分:

(1)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的地方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2)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在投标文件内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投标文件的 外 包装 及其 密封、标注、盖章 20.1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共二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字样,并清楚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如有)、投标人名称、投标日期。

20.2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或投标人印章(密封以投

标文件不外露直视为限,盖章以直线封口至少有一个章为限)。

20.3 未按 招标文件 要求进行 投标文件的 外 包装 及其 密封、标注、盖章 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但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拒绝,由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文件规范性方面根据情况进行扣分(以开标的结论为依据):

(1)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密封完好,完整标明了投标人及投标项目名称,虽未完全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标注,但不影响公平竞争的。

(2)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投标文件的递交 21.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1.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编号、包号(如有分包)与按规定获取(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编号、包号(如有分包)必须一致,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1.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成功缴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2.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20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23 开标 23.1 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3.2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参加开标活动。

23.3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

23.4 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3.5 开标结束后,招标采购单位 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足 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23.5.1 资格性审查无效投标条款 【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阐述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除本表条款外,投标文件其他偏差均列为细微偏差,不得作为无效投标依据】

序号 审查 因素 审 审

准 1 资格性 审查(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应交未交或未按要求交投标保证金的。

(2)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的。

(3)投标人、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条件及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未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人、投标产品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及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

(5)未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第 6 条。

(6)联合体投标不符合要求的:①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未按规定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②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的,或同时参加两个(含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的;③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负责投标事务的一方与联合体协议中明确为负责投标的全权代表方不一致的。

注:在资格性审查时,除以上条款外,投标文件其他偏差均列为细微偏差,不得作为无效投标依据。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到场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宣布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

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工作人员将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投影在屏幕上(如使用投影仪),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

(4)签字确认开标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开标记录。

(5)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不予以受理:

(1)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履行签到手续的。

(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或邮寄投标文件的。

(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4)《开标一览表》未单独封装、字迹潦草不能辨认或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

(5)在开标会现场有故意损毁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等扰乱开标秩序行为的。

(6)印制和签署、密封和标注等拒收投标文件的情形详见本章“第 19-21 条”具体规定。中标通知书

26.1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站上公告之时起,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在 10 个工作日内自行到万源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若无异议则视同接受此种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方式)。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 签订合同 27.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合同分包 28.1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28.2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

28.3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8.4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8.5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附表”第 4 项规定。

29.合同转包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

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履约保证金 31.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1.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给予失信行为记录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1.3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人单方面原因(自然灾害和国家政策因素除外)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2)中标人提供的货物经质量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查实有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现象的;(3)中标人在售后服务中,被查实有被采购人举报服务质量问题且不妥善处理的。

合同公告备案 详见“投标人须知附表”第 16 项规定。

履行合同 33.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验收 34.1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负责。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但委托验收不能免除采购人应当承担

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的,验收服务费及验收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不得由供应商支付。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34.2 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4.3 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应及时签署验收报告(壹式叁份,采购人存档壹份、中标人壹份、履约保证金退还附件壹份)。

资金支付 35.1 采购人出具履约验收报告确认履约验收合格后,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和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支付政府采购价款。

七、投标纪律要求 36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7 询问、质疑、投诉 37.1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 21 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37.2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质疑书内容格式应符合相关规定,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十、质疑书格式及内容”。

九、其他 38 其他 38.1 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六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十、质疑书格式及内容 容

质 质

供应商:(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

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

被质疑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供应商)认为_______(质疑项目及编号,第几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使我单位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现向你单位提出书面质疑。

质疑事项:。

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 或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或主要负责人(公章)

****年**月**日

注: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供的相关资料(1)质疑书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如果涉及更多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 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3)营业执照复印件 1 份(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 份;(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 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6)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

十一、报名截止时间后放弃投标情况说明

投标 单位(盖 章)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间

金 金

额 ¥:

元(大写:)

投标保证金退入单位

开户行名称

账 账

授权人联系方式 姓 姓

联系电话

报名截止时间后放弃投标情况说明(如 有佐证资料则附后)

交易中心组织股意见 交易中心分管领导意见 交易中心主要领导意见

十二、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验收结束后递交)

中标单位名称

(盖 章)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缴纳履约 保证金时间

金 金

额 ¥:

元(大写:)

履约保证金 退入单位名称

开户行名称

账 账

授权人联系方式 姓 姓

联系电话

交易中心(业务股室及单位 意见))

采购单位(业务股室及单位意见)

财政采购监督股室意见 备注:履约保证金退还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 投标人须知附表第 10 项” 规定执行。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封面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 分 包 号:

(如有)

投标人名称:

投 投 标 日 期:

****年**月**日

正本或副本

二、投标文件正文顺序

投标文件请按以下顺序编序号,分部分编制并编列页码:

1、目

录(自制)

2、综合评分所需资料索引表(可自制)

3、第一部分——报价部分 4、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5、第三部分——售后部分 6、第四部分——商务部分 7、第五部分——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注:各相应部分中的内容应按顺序编序号对应描述或提供,如其中项没有需要提供的,请分别注明“没有”或“不需要”。

第一部分—— 报价部分

(一)投标报价承诺

万源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本公司作为“

(项目名称)

” 编号:

采购项目的投标人,郑重承诺: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报价,不高于市场平均价,且与本次投标前一年内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最低报价相比,比例不高于XX%。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期:

****年**月**日

28(二)开标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第 包 序号 货物名称 制造商家及 规格型号 数量 投标单价(万元)

投标总价(万元)

交货 时间 是否属于进口产品 备注

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5.河南省政府采购项目公告标准范本 篇五

* * *(招标采购单位)关于 * * *(项目)的招标公告(标题)标书编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受******委托,就******(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包括具体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 招标文件售价: 其他有关事项: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其他有关事项: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其他有关事项: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网址:

标书款汇款地址:(如需要的话)汇款银行及帐号:(如需要的话)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招标采购单位)年 月 日

附件二:

河南省政府采购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格式)

* * *(招标采购单位)关于 * * *(项目)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 * ****(采购代理机构)受******委托,就******(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资格预审。

一、邀请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二、邀请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包括具体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四、资质预审材料提交信息: 资质预审材料开始接收时间: 资质投预审材料接收截止时间: 资质投预审材料接收地点: 资质投预审材料接收人: 其他有关事项:

五、邀请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网址:

(招标采购单位)年 月 日 附件三:

河南省政府采购信息更正公告(格式)

* *(招标采购单位)关于* *(项目)的更正公告(标题)* * ****(采购代理机构)受******委托,就******(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已于 年 月 日在***(媒体)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由于 原因现发布更正公告。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原招标项目名称: 原招标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原公告媒体: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网址:

(招标采购单位)年 月 日 附件四:

河南省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公告(格式)

* * *(招标采购单位)关于 * * *(项目)中标公告(标题)标书编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受******委托,就******(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包括具体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等)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 评标地点: 评标委员会名单:

五、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项目中标金额: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网址: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6.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标准 篇六

第一条 为了确定本省范围内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规模标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国务院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原国家计委令第3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50万元人民币或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三条 根据实际需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可以会同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本规定确定的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提出调整意见,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7.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标准 篇七

LZZFCGGZ(2019)

4002

省网编号:

***0

0 2020 年离退休人员“两节”慰问品

采购项目

泸州市纳溪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泸州工投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共同编制

专业国际化·服务本土化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 第三章

投标文件主要格式..................................................22 格式 1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22 格式 2 开标一览表封面格式:................................................23 格式 3 投标函..............................................................24 格式 4 承诺函.............................................................25 格式 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7 格式 6 开标一览表.........................................................28 格式 7 分项报价明细表......................................................29 格式 8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0 格式 9 中小企业声明函......................................................31 格式 10 诚信情况承诺函.....................................................31 格式 11 技术偏离表.........................................................33 格式 12 商务偏离表.........................................................34 格式 13 类似项目业绩表.....................................................35 格式 14 项目实施主要人员情况表.............................................36 格式 15 项目实施和售后服务方案............................................37 附件 16: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承诺函.....................38 附件 17: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函...........................39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40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41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43 第七章

评标办法.........................................................43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模板)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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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

页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泸州工投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泸州市纳溪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的委托,拟对2020 年离退休人员“两节”慰问品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LZZFCGGZ(2019)4002(投标以此编号为准)。

二、项目名称:2020 年离退休人员“两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9.2 万元)。

四、招标项目简介:

序号

注1

2020 年离退休人员“两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41000 个 详见“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的资格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内容。)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 要 求,采 购 人 或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将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环保:http:// 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投标产品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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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

页 9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9000.00 元(大写:玖仟元整)。、交 款 方 式 :

以 注 册 用 户 身 份 登 录 泸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http:///),使用投标人帐户通过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缴费链接自主选择相应银行,以网银方式向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保证金,不接受其他方式的缴款。

2.1 转款凭证上需注明:xxx 项目投标保证金,转款户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转款账号必须与投标人网上注册的银行账号一致。

2.2 凡已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五家金融机构之一开通企业网银的,可采用“网上银行在线支付”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3 如果供应商未开通上述网银(或网上银行在线缴费不成功),则可选择“网银或柜面转账”方式交纳工本费或保证金(根据央行规定,跨行转账业务在每个工作日下午 5 点后或法定节假日期间停止运行),严格按照系统提示的收款人账号信息交纳工本费或保证金。

2.4 投标人完成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后,如遇交费成功 1 小时后系统仍未显示“已交纳”信息等系统延迟情况,应在线及时查询付款进度并按提示联系技术人员作相应处理,否则将承担被拒绝投标的风险。

3、投标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2019 年 12 月 19 日 9:00 点前(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对逾期未缴纳保证金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投标文件中需包含转款凭证回单(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兹证明递交了投标保证金。

4、根据《泸州市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办法》〔泸市财采(2015)15 号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退还按以下程序进行:

4.1 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后 2 个工作日内(采购失败的项目于开标当日),向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书面提交填写完整无误的保证金退还申请。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代理机构书面提交来的保证金退还申请后 3 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有非中标供应商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4.2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代理机构向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保证金退还申请。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代理机构提交来的保证金退还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所缴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份数 1、资格性投标文件(纸质)一式 2 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1 份); 2、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纸质)一式 5 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3、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纸质)1 份; 4、投标文件电子版(U 盘)1 份。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投标文件的印制、签署、密封以及标注 详见本章 18、19 条的内容。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答疑会、现场考察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现场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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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

页 14 招标文件、开标、评标咨询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830-2688532 15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纳溪区财政局采购股)备案。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公司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转代理费回单复印件到泸州工投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 系 人:梁女士 电

话:0830-3150753 地

址:泸州市西南商贸城 17 区四层 C3。供应商询问、质疑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期为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供应商逾期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供应商质疑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一次性提出。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纳溪区财政局采购股。招标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费用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计算,本项目采购代理费共计:7300 元。代理费用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名:泸州工投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合江分公司;开户行: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自贸试验区支行;帐

号:***9。工本费发票

需要开具项目工本费收据或发票的,须提供转款回单和介绍信并加盖公章,在泸州市西南商贸城 17 区四层 C3 财务室办理。

注:本前附表以外的相关内容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如有矛盾,以本附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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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

页 二、总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项目。

2.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泸州市纳溪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泸州工投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合格的投标人 (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2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3 向泸州工投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了招标文件。

4.投标费用 (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实质性要求)

5.1 提供相同品牌 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提供相同制造 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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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

页 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2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第三章 投标文件主要格式;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 第七章 评标办法;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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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

页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四川政府采 购 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要求领取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书面通知时不得拒绝。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 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本次公开招标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投标人若对本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8.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项目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并能让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8.3 所有问题的答复,将迅速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方式提供给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应以传真、信函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上述文件。

8.4 投标人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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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12.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2.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

12.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2.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2.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2.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本次政府招标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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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

页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4.1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

14.1.1 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14.1.2 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14.1.3 在本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 20%(实质性要求)。

14.2 开标 一览表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格式 6)。

14.3 资格性投标文件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14.3.1 严格按照“第五章”要求的全部内容提供。

14.4 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部分,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4.4.1 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 7); 14.4.2 投标人简介; 14.4.3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 8); 14.4.4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 9)(如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声明函签字盖章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其投标产品中的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不能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4.4.5 诚信情况承诺函(格式 10)。

14.4.6 项目实施主要人员情况表(格式 14)

14.4.7 技术服务应答:投标人须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技术、质量保证和服务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主要内容应包括(如涉及):

(1)

提供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2)

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佐证材料);(3)

技术偏离表(格式 11);(4)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4.8 商务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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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1)

商务偏离表(格式 12);(2)

类似项目业绩表(格式 13); 14.4.9 项目实施及售后服务方案(格式 15)。应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实施方案、人员配置、时间进度、供货安排、售后服务等内容。

14.4.10 对应综合评分表具体要求提供能够提供的相关承诺或证明材料; 14.4.11 其他有利于招标人或者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注:1.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因投标文件格式形式不规范或者内容不齐全导致为无效文件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6.2 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编号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16.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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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6)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资格性投标文件纸质版一式 2 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1 份);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纸质版一式 5 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4 份),投标文件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开标一览表纸质版 1 份,所有投标文件电子版(U 盘)1 份。应当分别注明投标文件编号、所投包号(如有分包)、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详见第三章格式 1 和格式 2)。

18.2 若正本与副本内容出现差异时,则以正本为准;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3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当清楚工整,不得出现字迹潦草、表达不清等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情形。任何修改、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4 投标文件正本必须使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和盖章,其投标单位盖章应为鲜章),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有效。

18.5 投标文件应统一使用 A4 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目编码以方便评审专家查阅。

18.6 投标文件电子版须包含资格性投标文件、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和开标一览表,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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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作为 PDF 格式文件,并拷贝到空白 U 盘中,U 盘表面应标注供应商名称;投标人递交的电子版与纸质版正本不得出现实质性不一致(如内容不齐全、模糊不清等)的任何情形。

注:投标文件电子版制作的参考方法: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完毕后(签字盖章完毕并检查无误),先按页码逐页(包括封面)进行彩色扫描,扫描完成后再将纸质版正本胶装成册,扫描形成的图像文件依序制作成一个 PDF 格式文件。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将其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所有资格性投标文件副本、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正本、所有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副本、开标一览表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版(U 盘)分别用密封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前不得启封;如有分包,各包投标文件应按前述要求分别单独封装,并注明包号。

19.2 在密封袋封面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如有分包)、投标人名称及“资格性投标文件”“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详见第三章格式 1 和格式 2)。

19.3 每一密封件上应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19.4 如果未按前款规定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拆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注:资格性投标文件可一个包装((含正副本)),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可一个包装((含正副本)),电子文档一个包装,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一个包装。如果资格性投标文件或技术服务 性投标文件过厚,可以多套密封,但须在每套密封上注明“

共 共 X X 套,此为第 X X 套”,招标文件要求现场查验的原件不需要单独密封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20.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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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

页 20.3 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19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

22.2 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22.4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2.5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出现上述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22.6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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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

页 22.7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2.8 无论何种原因,在开标时没有宣读的报价在评标时不予考虑,泸州工投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3.开标程序

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23.1.1 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3.1.2 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3.1.3 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23.1.4 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查询。

24.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5.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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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

页 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6.中标通知书

26.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投标人成交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

26.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5 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公司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转代理费回单复印件到泸州工投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梁女士,联系电话:0830-3150753。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签订合同

27.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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