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管理制度

2025-03-18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8篇)

1.煤矿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一、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1>、全矿每人拿出50元做为安全风险抵押金,依据安全情况每年翻倍兑现一次。

<2>、全矿每位干部职工只要出现一次30天以上的工伤,扣除抵押金,另补交50元。

<3>、当班出现轻伤以上工伤,班长及跟班干部抵押金扣除。

<4>、半年出现一起重伤或二起轻伤,矿长,副矿长,技术员扣除抵押金,另补交50元。

二、安全联保制度:

<1>、全矿实行井下生产动态联保制度,即当班同一现场组实行互保,同奖同罚。

<2>、奖罚:

当班出现考勤破皮伤,扣除当班安全工分,另每人罚20元。

当班出现轻伤,工伤人员扣400元,联保人员扣200元。

当班出现重伤,工伤人员扣1000元,联保人员每人扣500元。

三、反“三违”制度

1、反“三违”的目的:尽可能避免因“三违”造成的各类安全事故,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

2、反“三违”的管理方法:立足教育学习,提高全矿干部职工遵章意识,严格现场管理,狠抓制度落实,严格兑现,开展全员反“三违”。

3、反“三违”管理责任划分:主管矿长要做好职工安全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支部书记做好职工思想工作,开展好党员身边无三违”活动;主管技术员要做好职工安全理论、规程和措施的学习,提高职工的安全理论知识;跟班管理人员及班组管理干部要切实做好现场管理,落实班组各种反“三违”制度。

4、反“三违”指标落实:矿各级管理干部每月必须完成一个反“三违”指标。

5、“三违”人员处罚:一般违章罚款30元;严重违章行为罚款50---200元,并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责令做出书面检查,严重的报事故追查组分析,对干部违章指挥从重处理。

注:自查“三违”必须建档管理,并追查分析记录。

四、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1、为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总结经验,促进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必须严肃追查。

2、矿必须设事故分析追查记录本,由值班干部进行记录,少一次罚20元。

3、各班安全生产事故不得隐瞒,一经发现对班组长及跟班干部处以30~100元罚款,另三班通报批评。当班出现的生产事故由跟班干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追查分析,并填写事故分析台帐。

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当班的验收员、班长必须对本班的工程质量认真排查隐患,不得遗留隐患到下班,如当班处理不掉,应现场交接拨分给下班处理。

2、矿长及安全员对当班提出的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否则扣班10~50分。

3、凡出现隐患通知单,对责任班一般隐患扣10~50分,重大隐患扣50~200分,扣班长、验收员20~50元。

4、调度会领回的隐患通知单及罚款单必须交工区值班干部,否则一次扣领单人50元。

5、凡隐患通知单通知的隐患,在井下按要求处理完毕后,必须向调度室及矿安全管理机构汇报,否则一次扣班长20元。

6、因隐患不处理、或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合格造成的罚款全部由责任班承担。

2.煤矿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1.1 建立安全管理责任考核长效机制

实现安全生产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本保证, 在不断提高安全责任感的前提下, 全矿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 制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使每个岗位的人员都明确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 制定严格的安全考核和激励制度, 使每个职工真正体会到安全生产所带来的经济效益。矿安全办公会具体负责全矿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代表矿长行使监督权、考核权和处罚权。

1.2 建立实行管理人员下井现场留名制度

为严格落实管理人员下井现场检查责任, 下井检查时, 必须将到达现场时间、查出问题、处理情况、离开时间、人员姓名等内容记录在现场专用记录本上。

1.3 建立五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为严格落实隐患排查责任, 及时消除现场存在隐患, 针对实际情况, 建立五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 矿井重大隐患。每月由矿总工程师负责, 组织各专业根据现场生产安排进行排查, 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处理措施、落实责任人、完成时间, 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 专业隐患排查。每周对本专业现场存在隐患进行排查, 将排查出的隐患制定处理措施, 在每周生产例会上通报。 (3) 工区隐患排查。每天由工区对本单位范围内隐患进行排查, 对排查的隐患落实责任人, 认真处理。

1.4 加强思想素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人是环境的产物,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想和情感。在目前的市场形式下, 仅仅传授知识技能就指望他们搞好本职工作是不够的, 就每个人而言, 除了教会他们安全操作技能和建立健全各项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外, 还要加强思想素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培养他们的职业责任感和兢兢业业、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

2 煤矿安全检查的内容、种类

2.1 煤矿安全检查的内容

煤矿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查领导思想、查制度、查安全设置、查隐患、查事故处理。查领导思想, 是指在检查一个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时, 首先要检查领导对全生产是否有正确的认识, 是否真正关心职工的安全健康, 是否重视安全工作, 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是否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效益的关系;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 职工群众是否人人关心安全生产, 在生产中是否有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操作等。查事故处理, 主要检查单位和部门对工伤事故以及重大非伤亡生产事故和未遂事故是否按规定及时上报, 认真调查, 严肃处理, 是否做到了“四不放过”的原则。

2.2 煤矿检查的种类

(1) 专业人员检查:指专业安全人员和有关技术专业人员的安全检查。

(2) 业务保安检查:指安全管理部门牵头组织有关处室, 对业务处室保安责任内容进行检查监督。

(3) 领导巡回检查:指企业、单位、部门安全第一责任者或主要领导人带队进行的一种安全检查。

(4) 岗位安全检查:对岗位的安全检查活动, 也叫“查岗”, 是由值班领导, 班组长或安全人员进行检查。

(5) 定期安全检查:即安全大检查, 如年、季、月、节日的检查。

(6) 监督性的检查:是由国家安全监察机关或行业领导机关组织的安全检查活动。

(7) 特殊的检查:指特定的环境和条件下进行的针对性安全检查。

2.3 煤矿安全检查的工作基本要求

(1) 安全监察必须有检查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在现场接受检查。

(2) 每次检查要有准备, 有重点, 有针对性。

(3) 要有下决心解决问题的思想准备。

(4) 检查时要做好记录, 检查结束后要写出书面总结和填写“安全大检查整顿安排表”, 要有关单位研究整改, 并做好安全大检查以后的效果复查的依据。

2.4 煤矿安全检查工作手段

(1) 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既是督促手段, 也是煤炭企业常用的安全检查手段。

(2) 完善技术手段:提高安全检查质量, 提高安全检察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3) 安全教育, 培训手段:通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使职工掌握安全工作方法、安全工作的标准及知识和技能, 能安全作业, 遵章守纪, 安全上岗。

(4) 安全奖惩手段:奖惩严明是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手段, 也是上级赋予安全检查部门的权力。

(5) 信息手段:掌握安全信息是现代安全管理的需要, 也是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

(6) 组织安全竞赛手段:安全工作与其他工作一样, 要发挥典型模范作用, 表彰先进, 督促后进, 惩罚“三违”和事故责任者, 实际上是组织和开展安全竞赛活动。

2.5 煤矿安全检查的重点

煤矿安全检查工作是综合性很强、涉及面很广的庞大的系统工程, 检查工作的对象既有人的活动和行为, 又有机电设备、井下环境、自然灾害、安全设施和防护等, 还须依照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和有关具体要求, 因此安全检查工作要求检查员具有较高的技术专业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现将煤矿安全检查工作中的共性检查重点分述如下:

(1) 严查“三违”。无数血的教训告诉我们, “三违”不除事故不断。具体有:一是培训不够, 不知“三违”的效果;二是教育不深, 法制观念不强, 有侥幸心理;三是管理不严, 处罚不力。

(2) 细查隐患, 及时发现井下设备, 设施和人员活动范围内的环境中不安全隐患, 并采取措施立即排除, 是保证安全生产、预防事故的根本措施, 隐患不除迟早会出事故。

(3) 查“一通三防”安全措施的落实。“一通三防”是煤矿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 也是杜绝重大事故、实现安全状况根本好转的关键。

(4) 查特殊工种持证上岗。重点查各种司机、爆破员、后勤检查员、电工等特殊工种。

(5) 查规程编制、审批、贯彻、学习考试情况。

(6) 查工程质量、操作质量、设备完好情况。

3 结语

3.煤矿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摘要:技术管理具有超前性、规划性和指导性的特点。主要阐述了技术管理是煤矿安全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完善煤矿生产作业规程的核心;是排查煤矿事故隐患的有效手段。只有依靠科技进步,调动和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才是建立技术管理的有效保证。因此,加强技术管理工作,提高技术管理水平,改善煤矿安全技术面貌,对煤矿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技术管理;安全生产;积极性;有效保证

1煤矿安全管理时刻存在于煤矿生产管理工作之中

煤矿安全管理时刻贯穿于煤矿生产活动的全过程。涉及到煤矿生产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而煤矿生产的过程十分复杂,环节众多,要做到安全生产,就必须综合地运用多种生产技术和管理技术。

2技术管理是制定合理的开拓开采设计方案和完善的《作业规程》的核心

《作业规程》是实施开拓开采方案的基础文件,具有指导性、规范性和强制性。它规定了操作中的具体做法,是技术管理的具体体现。它的内容除了对系统和工艺要求、质量标准、劳动组织有详细明确的说明以外,还有应针对性很强的安全技术措施。如果地质条件和工程内容发生变化时,还应及时制定补充措施。目前,在《作业规程》的编写、审批、贯彻、执行方面,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值得重视。

(1)有的《作业规程》写得较为笼统,欠具体化。例如《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采掘工作面禁止空顶作业,在《作业规程》中也照写禁止空顶作业,现场条件需要工人进入无支护区进行临时支护怎么办?在临时支护没有完成前,工人在无支护区作业算不算空顶作业?

(2)有的单位为了怕承担事故责任,便将《作业规程》写得面面俱到,把一些没有实际内容根本无一点针对性的东西统统罗列进去,甚至原封不动地把《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内容也抄了进去。而且每发生一次事故,增加一些内容。这样发展下去《作业规程》会成什么样子?但对此作法似乎是谁也没有理由反对或改变。

(3)在编写《作业规程》时安全系数多大比较合适是值得研究的,安全系数过小,会出现工人按《作业规程》作业也可能发生事故;若安全系数过大,不仅会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而且易使工人产生错觉,甚至认为不按要求做也不会发生事故。久而久之,造成工作上习惯性违章,同样会发生事故。造成这些问题的产生,除了一部分人的不负责外,在编制《作业规程》时,技术管理的不规范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因此,要使《作业规程》更合理、更科学,就必须加强技术管理工作。

3技术管理是排查治理煤矿事故隐患的有效手段

在地下开采的煤矿中,客观上存在着水、火、瓦斯、粉尘、顶板等危害因素,在生产过程中采、掘、机、运、通等工序和环节配合不当就会酿成故障或事故,严重危及职工的安全。不论何种条件的煤矿,均存在着不安全的因素,只是程度的不同而已。只有通过不断排查事故隐患,全面认识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及其严重程度,明确安全上的工作要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治理措施,安排治理隐患工程,才能为预防事故奠定基础。隐患与事故密切相关,预防事故的重点,就是消灭隐患。按隐患存在的性质和状态可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长期性隐患和短期性隐患。有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隐患列为重大隐患,要重点治理。其它隐患列为一般隐患,一般隐患是动态的,暂时影响较小,但是,如果重视不够,治理不及时、不彻底,也可能上升为重大隐患直至造成事故。开采有瓦斯、煤尘、水患、自然发火和顶板问题的矿井自然是长期性隐患,这些隐患将伴随矿井开采的始终。对长期性隐患要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监测手段,实施防治措施和工程来加以治理,使其不出现危险状态。瓦斯浓度的异常和超限,井下出现CO,采掘工作面接近含水层,采煤工作面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以及过断层和老空等属于短期性隐患。对这类隐患应明确责任,加强治理措施,使其尽快消除或安全通过。短期性隐患应作为现场排查治理的重点。在排查事故隐患时,要依靠技术手段对地质条件、生产环节、开采状况等进行全面具体的分析,不仅要有定性分析,还要尽可能做到定量分析,根据理论分析和实践经验探讨隐患与事故的关联度。这样,才能得出准确、科学的依据,并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4推广新技术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最大动力

煤矿安全状况不佳,除了受制于地质和开采的特殊条件以外,还与装备和工艺落后,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素质和煤矿职工的综合素质等有很大关系。要实现煤矿安全的根本好转,必须依靠科技进步,改进采煤方法,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煤矿职工的综合素质,尽量降低劳动强度,努力改善井下工作环境,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使煤矿取得最佳经济效益。例如:在过去认为不能使用机械化采煤的煤层中发展采煤机械化;在特殊条件下采用锚喷支护;在含水冲积层下不断提高开采上限;在冲击地压煤层中实现安全开采等都有安全问题需要解决。将上述诸多问题归纳起来有两条:一是原有的部分做法和经验不能使用了,必须重新探索方法和总结新经验;二是有些要突破原有的规定,即所谓“突破禁区”,在技术上有很大风险。在技术工作中不敢创新是不对的,但对创新工作采取简单从事不顾及安全后果的做法更是不可取的。正确的做法是慎重对待创新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循序渐进地进行试验。鉴于煤矿基础理论知识较薄弱,试验和测试手段欠缺,信息资料不足的状况,提倡煤矿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合作,搞好产、学、研结合,开展技术攻关,使科研成果尽快在现场推广使用,以促进煤矿安全生产。

5建立和完善技术管理体系

技术管理同样应坚持以人为本。为了适应安全生产的需要,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从组织上充实技术管理人员,调动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当前,部分煤矿经济效益较差,甚至不能按时发放工资,影响了职工的生产积极性,造成一些工程技术人员离开煤矿向行业外流动。其次,技术工作责任较大,而得到的待遇偏低,也影响了一部分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致使有些工程技术人员产生“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不能主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三是技术创新机制和激励机制尚不完善,甚至存在干好干差一个样情形,因而使广大职工包括工程技术人员缺乏技术创新的热情。这些问题若能得到较好的解决,使广大煤矿职工热爱矿山,在工作中积极主动,千方百计开展技术创新活动,不断改进生产技术和安全技术,则肯定会对安全生产作出较大贡献。煤矿安全生产的大量事实已经说明,加强对生产技术的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建立以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责任制的技术管理体系是十分必要的。没有一套有效的技术管理机制,没有一个完善的技术管理机构,技术管理就必然带有随意性、盲目性,也必然给煤矿安全生产带来隐患。

结语:在煤矿安全管理体制和安全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要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根本好转,稳定煤矿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必须大力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李英,米晓红.基于不完全信息博弈理论的地方煤矿安全监管的博弈分析[J].工业安全与环保,2007,(12).

[2]@王凯全,应惠亚.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博弈分析[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7,(4).

4.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明确安全目标,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目标制定以为周期,主要依据山西省安委会、煤炭厅、国资委等上级部门与集团签订的安全、经济发展等目标责任书,同时结合集团安全、生产、发展的实际情况。

第三条各单位只要领导是实现本单位安全目标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目标管理负有直接责任;各单位的其他副职具体负责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目标管理工作。

第四条每个之初,集团要与各市公司、直属公司、各市公司、直属公司要与各矿(厂、处、区域性管理公司)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各矿(厂、公司)要与基层队伍(车间)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员工人人写安全保证书。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机制。

第二章安全目标责任书的内容

第五条煤矿生产单位安全指标主要内容包括:总死亡人数控制指标、百万吨死亡率控制指标、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等。

第六条地面单位安全指标主要内容包括:杜绝重大灾害性损失、杜绝恶性交通及其它事故、消灭工业生产死亡事故等。

第七条安全目标保障指标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指标、安全管理示范矿井建设达标指标、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指标、瓦斯抽采利用指标、安全培训计划完成指标等。

第三章安全目标的实施及考核

第八条各市公司、直属公司根据集团下达的安全目标,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层层定目标、定责任,严格落实、严格考核,全面实现安全目标。

第九条安全目标实现与否要作为评先评优、提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第十条根据安全目标责任书内容的要求,每个末由集团管理局安监部牵头对各市公司、直属公司实行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报集团安委会。

第十一条集团安委会根据考核结果研究决定,对安全目标实现优良的单位班子成员进行奖励,对安全目标实现较差的单位班子成员进行处罚,奖罚额度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四章附则

5.最新煤矿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牢固树立“用心做事”核心理念和“从零开始,向零奋斗”安全理念,落实和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搞好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按“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及长远发展规划,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隐患等。

各单位行政副职是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矿总工程师对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按有岗必有责,有责必落实原则,各级、各部门人员,都应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对安全工作密切配合,互相扶持。

三、各级领导和员工有责任和义务参加各种安全管理(技术)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工作能力,从而有效地遏制事故的发生。

四、各级党组织、工会负责管理者和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五、安全监察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部门、矿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负责组织开展安全检查;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负责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本企业各级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对安全职责履行好的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负责任、失职造成事故的,应按本规定分清责任进行追究。

六、保卫部门是公司消防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对易燃易爆的重点防火要害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按规定配齐消防器材,并管理到位。

七、各级领导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八、各级、各部门领导人员除应履行本制度中所列的安全职责外,还应及时完成上级或主管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工作任务,并对所属部门人员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九、违犯上级及公司有关规定的按上级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对责任人追究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外,并追究刑事责任。

十、各单位按照本制度必须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一、本制度如与国家、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会议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规定、指示,研究分析和解决我公司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隐患,保证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规范运行,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规定,公司特制定安全会议制度。

一、会议时间

安全会议制度包括安全办公会、“一通三防”例会、紧急办公会、安全例会等与安全相关的会议。

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时间定于每月的月底(若有变动另行通知),时间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通知为准。

“一通三防”例会由总工程师每月组织一次。会议召开时间由总工程师确定并安排人员通知。

安全例会每周召开一次。

其他临时性安全会议的召开时间由提议部门负责通知。

二、会议主持及参加会议人员

安全办公会议由矿长或安全矿长主持。公司四职矿长、安全副总、生产副总、机电副总、总工程师出席,生产职能部室正副经理和工程技术人员、生产区队队长及所有地面单位全体在职管理人员参加。

“一通三防”例会由总工程师主持,参加人员由总工程师负责确定并安排人员通知。

每周安全例会由安全矿长主持。公司主管生产副总、机电副总、总工程师出席,生产职能部室正副经理和工程技术人员、生产区队队长、机电

副队长等参加。

其它临时性安全会议的参加人员由提议部门负责通知。

三、安全会议内容

1、学习贯彻国家、上级有关安全文件、政策、规定、指示。

2、研究分析当前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及时制定安全管理对策及防范措施。提出解决的办法,落实到单位和人员。

3、布置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管理工作任务,安排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任务,确保安全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4、检查上次安全例会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完成好的给予表扬,完成不好的给予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重新按五定原则处理,作好会议记录。

5、对有关事故进行分析,通报事故责任处理结果和违章人员,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6、安监部负责安全会议所决定的安全管理事项进行落实和监督检查。

7、通报上级对公司“双基”验收情况及公司对各单位“双基”验收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

四、要求

1、总经办负责做好安全办公会议记录,其它安全会议有组织单位负责记录,存档备案。必要时对会议所决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上报或下发。

2、按照上级要求,随时召开有关安全方面会议,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

3、参加会议人员要提前做好发言准备及材料,在发言汇报中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提高会议效率。

4、其它安全会议由组织部门做好记录。

5、安全工作会议实行签到制,被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通知要求的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准时参加会议。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履行请假手续。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的部门或迟到、早退的人员,会议召集人按公司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管理,努力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实现安全目标,制定本制度。

一、每年依据上级下达的安全指标,结合我公司安全生产具体条件和职工队伍安全技术素质状况,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总体目标,总体目标应具有先进性、可操作性。

二、公司要将年度安全生产总体目标逐级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形成自下而上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目标与经济利益挂钩。对完不成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的单位和责任人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相关处分并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

三、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目标的落实负全面责任,各部门必须制定规划措施,保证安全目标的全面实施,执行到位。

四、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安全目标的考核,严格按规定兑现奖罚,使安全目标管理起到促进和保证安全生产的杠杆作用。

五、各级领导必须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必须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坚持生产必须安全,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六、各级领导要把年度《安全目标管理工作意见》列入到日常工作及议事日程。

七、各级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

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八、各级领导要加强现场管理,控制各类事故发生,抓好质量标准化、隐患排查与治理、培训、反“三违”等各项工作,定期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确保年度安全管理目标顺利实施完成。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投入管理,不断完善和提高安全装备水平,增强企业抗灾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04]119号)、《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财建[2005]168号)的规定,加强安全投入资金管理,提高安全投入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规范管理程序,结合铜冶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我公司安全费用按吨煤30元提取。

二、安全费用必须设立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由公司集中管理,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度结余资金可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三、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需报地方财政、税务、审计机关和煤炭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接受监督。

四、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

1、矿井主要通风设备更新改造支出。

2、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与抽放系统支出。

3、完善和改造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支出。

4、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

5、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

6、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支出。

7、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8、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9、完善和改造矿井防尘系统支出。

10、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六、职能部室在本制度规定的范围内编制安全费用使用计划上报公司,由公司企管办上报中兴公司主管部门。经中兴公司批准后,按中兴公司批准的计划安排使用,并纳入全面预算,确定项目,落实资金、完成时间和负责人。经中兴公司批准的安全费用计划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报公司审批。未列入计划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办理有关合同签订、采购订货、付款及财务决算等。

七、总工程师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安全费用计划的管理工作;各单位计划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计划编制和上报、下达工作,并与安全管理部门对项目执行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八、公司供销部按权限范围负责安全费用计划中设备、材料(统管物资由鑫龙供应部门采购)的采购和保障供应,其它任何单位不擅自采购。

九、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应与生产经营计划同时编制,应根据轻重缓急的原则,优先解决安全生产急需的重大和关键问题。

十、计划外安全生产急需项目,可先报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再报鑫龙公司计划部、安监局(安全费用项目)、生产技术部(煤炭生产项目)、机电运输部(机电设备)备案后方可实施(非统管物资)。统管物资由鑫龙供应部门采购。

十一、各单位计划中单项工程超过50万元的项目、单台(套)超过20万元的设备,必须经中兴公司有关部门组织技术论证后实施。

十二、形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程竣工和设备到货后,应及时进行验收交接。未按规定程序验收的计划项目,财务部门不得付款。

十三、财务部门设专人负责安全费用专项资金的管理,建立台帐,按规定向鑫龙公司财务部提交报表。

十四、本制度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公司以前下发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的标准化理念,强化质量基础管理,增强全体员工的标准化意识,进一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以质量保安全,构建安全质量管理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机构。从公司到基层单位逐级建立标准化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行政一把手是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设立标准化工作机构。安全监察部负责牵头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工作,各主管业务部室负责分管的质量达标专业。

二、建立健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责任体系。总经理对公司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全面负责;公司分管领导和各主管业务部室要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的专业分工对本专业负责;区队领导对本队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全面负责。

三、必须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每年年底,各专业部室要认真制订出下一年的达标规划,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报安全监察部,安全监察部审阅汇总并经安全副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研究,最终确定公司达标规划。各主管部室根据规划制订逐月分解计划,认真实施,精细达标。

四、建立质量标准化培训制度。为使员工达到规范操作、“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必须使每位员工熟知标准,因此,各单位必须建立标准化培训制度,按照员工的岗位归属,即“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质量标准化标准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对上级新修改、下发的质量标准要做到随时培训。

五、建立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严格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采掘工作面要做到旬、月验收,其它工程项目做到竣工一项验收一项。其它专业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验收。公司标准化验收要做到动、静结合,促使标准化由静态达标向动态达标转变。

六、建立质量标准化奖罚制度。为促进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每年必须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文件,确定奖罚标准,严格进行考核兑现。

七、大力开展质量标准化竞赛活动。为营造“赶优争先”质量标准化工作氛围,大力开展质量标准化竞赛活动,以点带面,全面促进标准化水平的提升。

八、积极开展质量标准化观摩、学习活动。为不断提高质量标准化水平,要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开展专业与专业、矿井与矿井之间的观摩、学习;公司要做到每半年组织一次质量标准化管理人员外出参观、学习。参观、学习要有提纲、有总结。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践行“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生产业务素质,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划分

1、公司安全科根据工作需要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并根据各部门、各单位培训需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协调、实施各项培训计划。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计划要与上级培训机构的培训计划相同。培训中心按培训计划通知人员参加培训。

2、安全科根据工作需要负责专项业务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

3、安全科根据工作需要,负责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

4、安全科按公司培训管理规定监督、考核培训机构、各基层单位的培训工作。

5、每半年必须组织1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外出安全管理考察学习,学习要有提纲,结束后要有总结。学习后要将学习取得的效果以书面材料报公司培训中心。

二、培训的组织实施

1、各单位要依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实事求是地进行科学分析,明确培训目标要求。

2、制定培训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成立培训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培训工作。

3、制定培训方案。在明确培训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培训工作重点,给合单位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培训方案。

4、制定教学计划。教学计划要明确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地点、授课教师等。

5、建立教学管理制度:安全培训教学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考试制度、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学员培训情况反馈制度、培训效果评价制度等。

三、培训内容

1、按照全员培训的原则,切实抓好公司员工培训工作,增强学习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主要培训:煤矿安全生产方针与法律法规、矿纪矿规、公司安全理念、劳动保护与劳动合同、职业道德、矿井概况、入井须知、煤矿灾害事故基础知识、井下安全作业应知应会、自救、互救与创伤急救、职业卫生保护等知识。

2、组织的其它专业培训按工种确定培训内容。

3、应知应会、手指口述和岗位描述学习内容。

四、学习安排与方法

组织开展全员培训,不断改进学习方法,拓展学习途径,完善培训教材,大力推广案例式教学,采取观看录像与教员授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

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一、事故隐患排查每月进行一次,由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及安全部、通防部、机电部、生产部、调度指挥中心、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供应部等部室领导和各专业技术人员及职工参加,分系统、分专业,逐头逐面进行分析排查,排查要有记录和会议纪要,责任要落实到人。

二、专业隐患排查每月两次,由各专业副总经理组织、带队,专业技术人员,各队长、机电队长和职工参加,分系统分专业,逐线、逐头、逐面排查、分析。排查要有记录,排查记录要和隐患内容相一致。

三、对各专业系统排查情况,要有总结报告,后面要附排查出的隐患整改五定表,隐患单位接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要有负责人签字,并写明接受意见和接受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标准要求和整改措施按时完成,将完成情况及时反馈给安监部,由安监部或相关部门根据整改情况按标准进行复查,经复查验收符合要求,此隐患形成闭合。

四、重大事故隐患要建立管理台帐,对重大隐患实行跟踪管理,隐患的内容要与排查记录和现场实际相一致。

五、隐患排查整改,坚持谁分管,谁负责,隐患整改五定原则,隐患实行闭合。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特别规定》等法规政策,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安全检查、整改、复查的力度,建立日常安全检查秩序,规范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逐步实现安全生产的本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安全检查参加人员组成为:公司领导、各科室人员。

矿井安全大检查必须由矿长带队,各专业检查必须由分管矿领导带队。

二、检查时间

矿井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各专业包括区队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

三、职责

1.矿长对全矿重大安全隐患的处理进行全面协调管理。

2.各分管副总经理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按“五定”原则落实整改。3.矿总工程师对全矿重大与较大安全隐患组织提供技术支持。4.安全科对矿井安全隐患的整改进行监督。

5.各科室对所管范围的安全隐患提供技术支持,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复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有台帐,有落实,有复查。

6.各业务部室负责专项检查的组织实施,顶板管理、防治水由生产技术部负责;机电运输由机电运输部负责;“一通三防”由通防部负责,查出的类隐患必须按“五定”原则进行闭合。

7.安全科对全矿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收集整理、监督落实整改及复 16

查工作。

四、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分为:现场检查和资料检查。现场检查内容主要有:

1、矿井各系统的能力,可靠性、安全性;

2、矿井五大灾害及其它灾害的防治措施;

3、各类安全设施、设备、仪器仪表使用情况;

4、执行作业规程、措施、操作规程情况;

5、现场操作人员规范操作情况;

6、特殊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7、现场安全隐患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实现矿井正规生产、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法规、条例和技术政策,制定本制度。

一、总 则

(一)、总工程师对公司总经理负责,主管公司技术工作和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审批工作。总工程师对重大生产问题提出的方案和措施,经公司总经理审定或上级机关批准后,由分管负责人组织实施。

(二)、按照煤矿相关技术管理规定,需由上级审批的技术方案、规程和措施等,由矿总工程师审查后,以正式文件上报请示。

二、设计审批

(一)、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及国家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需要上报政府管理部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按国家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面设计由副总工程师组织矿井设计人员进行设计,经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设计及简单的单位工程施工图设计,由通风副总工程师(防突部经理)设计,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机电设备管理、防爆设备的合理调配和使用,发挥有限机电设备效能,服务好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各有关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设备、器材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责任,确保矿用设备、器材在计划、选型、购置、使用、维护、检查中符合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矿用设备、器材遵照“谁使用,谁管理,谁维护和保养”的原则。

3、设备管理要做到安全规划、合理选型、正确使用、精心维护、标准检修、定期检测,适时改造,技术不断进步和不断升级,不断改造和提高装备水平。

4、设备、器材管理的范围为我公司所有准备购置和再用的设备、器材。设备、器材的管理业务部门为矿机电运输部门。

5、公司必须建立各种设备、设施、器材管理档案和维修、保养、检修等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并做好台帐记录。

6、涉及安全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7、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设备、器材、设施自规定之日起必须停止使用。

二、计划和选型

1、选型和计划编制是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要做到统一领导、合理规划、科学选型、周密计划。

2、计划的编制根据生产的实际需要由各部门提出需求申请计划,各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3、试验涉及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器材、新材料前必须经过论证,安全性能检验和鉴定,并制定安全措施,报公司有关部门和领导审批后试用。

三、设备、器材的使用

1、设备、器材的使用管理工作由机电运输部管理,负责设备器材日常管理,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建立设备管理制度。

2、各单位严禁随意改变设备使用器材的用途,不得拆除甩开各种安全保护装置,不得随意加工改造原设备器材。

3、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教育,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4、对维修好的机电产品由机电管理部入设备库保管。

5、对生产中使用的机电设备由各队进行维护保养,机电管理部每周二对机电设备检查验收,并评定出设备完好率,完好率超95%不奖不罚,低于95%,按一个百分点100元进行处罚。

6、对入井前的防爆矿用设备,由机电管理部防爆检查员进行防爆检查,合格后发放“入井合格证”方可入井。

7、通风矿用设备,如瓦斯监测站,瓦斯抽放站,检查监测仪器等一通三防矿用设备由通风区进行使用,管理,维护和保养,并按规定进行检测校验其工作性能,确保安全可靠。

8、对一通三防矿用设备机电设备防爆员负责检查其防爆性能。

9、对矿用器材中的高低压电缆由机电管理部进行管理,按需要进行发

放,不用的要及时回收。

10、高低压电缆的使用和维护由各单位进行现场管理,要按规定进行吊挂,定期对电缆进行绝缘测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小型电器的管理是一项非常细致而艰辛的工作,既要严,且要细,对此工作机电管理部要严抓细管,由经营办发放,机电管理部对发出的小型电器进行追踪管理,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理。

12、一通三防器材由通风区进行严格管理。如光学瓦斯检定器及便携式瓦斯检定器,瓦斯探头等,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仪器,立即进行处理。

13、其他矿用器材的管理,由主管部门制定出管理办法,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四、设备报废及处理

1、设备的报废工作由供应公司负责,财务、机电、企管等部门配合资产清查工作。

2、有以下情况可以申请提前报废:

(1)、设备老化,技术水平落后,效率低,能耗高的。

(2)、严重污染环境,噪音超标,危害人体健康。

(3)、遭受意外灾害,损毁严重,无法修复的。

(4)、有可能造成职工伤害的设备。

3、待报废设备未批准报废前,使用单位要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拆卸零部件或私自变卖。

六、制度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为防止矿井重大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稳定的发展;现矿井的顶板、水、火、瓦斯、煤尘、机电运输管理作出如下管理规定:

1、公司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2、公司必须对矿井可能存在的危害具有预见性。

3、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所需要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企业财务、供应计划。

一、矿井顶板事故预防管理制度

1、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编制工作面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作业规程必须报矿有关部室和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执行。

2、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回柱放顶,控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工作面禁止采掘作业。回柱后顶板不垮落、悬顶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必须停止采掘作业,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或其他措施进行处理。

3、采煤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严禁在控顶区内提前摘柱。采煤工作面遇到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4、用垮落法控制顶板时,回柱放顶的方法和安全措施,放顶与爆破等工序平行作业的安全距离,放顶区内支架、木柱、木垛的回收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5、采煤工作面必须经常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工作面严禁使用折损的坑木、损坏的金属顶梁、失效的单体液压支柱,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必须逐根进行压力试验。

6、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及收尾,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放顶人员必须站在支架完整,无崩绳、崩柱、甩钩、断绳抽人等危险的安全地点工作。回柱放顶前,必须对放顶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好退路。回柱放顶时,必须指定有经验的人员观察顶板。

7、采掘工作面应坚持顶板动态监测和顶板离层监测,并且有组织、领导、分析机构。

8、加强掘进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敲帮问顶、一炮三检,用好前探梁和防倒器、支架连锁,严禁空顶作业。对掘进巷道贯通要把好七关,做好防止透水、防有害气体超限、防通风系统混乱、防止放炮崩透着火、防崩坏设备、防贯通伤人、防止冒顶等工作。当两个掘进工作面相距20米(机掘50米)时,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实行单工作面掘进。

9、采用锚网、锚喷等支护时,锚杆必须做拉拔试验,必须对顶板离层进行监测,对喷体必须做厚度和强度检查,并有检查和试验记录。

10、生产技术部门要定期进行检查、记录、总结、汇报分析顶板活动规律、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

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一、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规定

1、公司制定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一年修订和补充完善一次。遇条件变化或重要人事变更,要随时修订、补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

2、公司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3、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二、现场应急预案的编制和管理

1、编制、审核和确认

(1)、现场应急预案的编制:

根据对危险源与不利环境因素的识别结果,确定可能发生的事故或紧急情况的控制措施失效时所采取的补充措施和抢救行动,以及针对可能随之引发的伤害和其他影响所采取的措施。

应急预案是规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全过程。

应急预案适用于项目施工现场范围内可能出现的事故或紧急情况的救援和处理。

——应急预案中应明确:应急救援组织、职责和人员的安排,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准备和平时的维护保养。

——在作业场所发生事故时,如何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的安排,其中应明确如何抢救,使用什么器材、设备。

——应明确内部和外部联系的方法、渠道,根据事故性质,制定在多少时间内由谁如何向企业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需要通知有关的近邻及消防、救险、医疗等单位的联系方式。

——工作场所内全体人员如何疏散的要求;

——应急救援的方案(在上级批准以后),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和不定期举行应急救援的演练,检验应急准备工作的能力。

(2)、现场应急预案的审核和确认:

由公司组织对各单位应急预案的适宜性进行审核和确认。

2、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

应急救援预案可以包括下列内容,但不局限于下列内容:(1)、目的;(2)、适用范围;(3)、引用的相关文件;(4)、应急准备。

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联系电话,组员,办公场所(指挥中心)及电话。

急救工具、用具(列出急救的器材、名称)。(5)、应急响应:

① 一般事故的应急响应:

当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应明确由谁向谁汇报,同时采取什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现场领导如何组织处理,同时,在多少时间内向公司领导或主管部门汇报。

② 重大事故的应急响应:

重大事故发生后,由谁在最短时间内向项目领导汇报,如何组织抢救、由谁指挥、配合对伤员、财物的急救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项目部门立即汇报:向内汇报,多少时间、报告哪个部门、报告的内容。向外报告,什么事故,可以由项目部门直接向外报警,什么事故应由项目部门上级公司向有关上级部门上报。

(6)、演练和预案的评价及修改:

公司还应规定平时定期演练的要求和具体项目。演练或事故发生后,对应急救援预案的实际效果进行评价和修改预案的要求。

三、发生事故的汇报程序 矿汇报程序

事故现场人或知情人→矿调度值班室→通知出险(救护队)→待命抢救(对口救援医院)→事故有扩大危险(事故现场或井下人员迅速撤离)→矿值班领导→主管安全生产领导、总工程师→矿长、书记→组织抢险救灾工作机构→向鑫龙煤业调度室汇报→事故无扩大危险(事故现场或井下人员协助抢救)→清点人数(矿灯房或井口考勤室)→清点人数(事故区队)。

四、煤矿事故紧急救援

煤矿矿井发生非伤亡事故和一般伤亡事故由矿井组织抢险救灾和恢复生产。

矿井应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煤矿事故紧急救援预案,成立事故领导小组,以及相关的事故抢险救灾指挥部、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恢复生产等工作组。

公司必须与鑫龙煤业公司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安全奖罚制度

为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牢固树立“用心做事”理念,切实落实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调动各级干部和全体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执行奖优罚劣政策,特制定安全奖罚制度:

一、安全奖惩要与安全目标管理相结合,作为煤矿安全制约、激励机制的重要手段。

二、安全奖惩的对象为各部室、各单位和全体员工,奖励要按贡献大小,体现奖优罚劣,不搞平均主义。

三、员工有以下成绩之一的,单位按其贡献大小,给以表彰、奖励。奖励按公司有关文件执行,无具体规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1、模范贯彻和遵守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在安全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

3、安全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有重大改革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

4、公司鼓励反“三违”和举报“三违”,据实举报“三违”的员工,公司将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

5、事故发生后,临危不惧,认真负责,奋力抢救遇险者,避免伤亡事故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6、事故发生后,现场采取措施得力,把事故影响降到最低限度的有功

人员给予元奖励。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处罚或追究行政、刑事责任。个人处罚或追究行政责任根据公司有关文件执行,无具体规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1、不及时排查、整改安全或尘毒危害方面存在的隐患,造成重大事故或尘毒严重危害的。

2、放松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致使安全管理混乱而造成事故的。

3、对员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上岗操作造成事故的。

4、由于设备不完善或作业环镜不安全发生事故的。

5、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6、发现事故预兆和险情,不采取防止事故的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

7、对制止违章决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人员,对揭发隐瞒事故真相的人员,对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进行谩骂、殴打及借故进行报复的。

8、事故发生后,未按规定及时上报的;或隐瞒事故真相,对责任者进行姑息包庇或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

9、对查出的“三违”人员按铜冶公司安全处罚有关规定执行。并建立三违台帐。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入井人员的安全管理,及时准确掌握入井及升井人员的情况,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特制定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一、入井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入井证。

二、入井人员必须接受入井检身等安全确认方可入井。

三、入井人员入井必须持入井号到井口考勤室进行登记,升井后到考勤室消号。

四、考勤室必须认真进行考勤,入井号要做到人号相符,严禁捎带入井号登记。

五、考勤员每班要及时登记入井人数和升井人数,并将入井人数和升井人数报调度室。

六、灯房必须每班将领取矿灯人数,报调度室。

七、调度要将入井人数、考勤室及充灯房报的人数,及时核对并汇总,发现人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安全监察部。

八、考勤室要把提前升井人员登记清楚、并记录,报调度室。

九、各单位办事员要随时掌握本单位出勤情况,每班入井与升井人数要到考勤室、灯房进行核对,做到出勤人数、考勤人数和领灯人数三对照。

十、灯房发灯必须做到对号发放,严禁乱发乱用,无牌者领灯一定要登记清楚,升井交灯后,及时消除。

十一、各单位跟班安全副队长升井后,将本班尚未升井人员向考勤室及灯房和调度说明情况。

十二、考勤室、灯房每班要把正点后两小时未升井人数核对清楚,向

调度室和安全监察部汇报,查明原因。

十三、考勤室负责核对考勤人数和领灯人数,并记录在案,发现入井人数不符,必须查明原因,做到万无一失。

十四、上级单位人员入井必须在井口考勤室登记;外单位参观人员等入井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在考勤室进行登记,升井后也要及时登记。

十五、考勤人员、灯房人员、井口接待站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本制度执行,否则,根据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

十六、所有入井人员下班后,要尽快办理消号、交灯手续。凡升井后两小时不交灯者,按“三违”论处。

十七、本制度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操作规程,作为煤矿基础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煤矿安全工作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个环节。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建立健全各工种、各岗位人员操作标准和各工序操作规程,并认真组织职工对操作规程及标准进行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涵盖从进入操作现场、操作准备到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全过程的各个操作环节。

2、安全操作规程初稿编好后,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进行会审,并根据各部门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修改补充完善。

3、安全操作规程完稿打印后,施工单位负责人要组织操作人员进行学习,熟悉后才能进行操作。员工上岗前必须认真学习三大规程,并且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定时向作业人员贯彻操作规程,明确各工程岗位对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的标准,明确违反操作程序和标准的可能导致的危险和危害。日常工作中要敦促和检查作业人员按操作规程办事。

5、新工人必须接受操作规程培训,并熟练操作规程内容和技能。并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6、井下各个施工地区必须制定安全生产作业规程,无措施或规程不得施工。

7、强化对各岗位、各工种人员操作行为的监督考核,形成闭环式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监督考核责任制,确保职工规范操作。

8、特殊工种及各岗位从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并且熟知本岗位操作标准。对现场抽查应知应会差或违反操作标准作业者,责令其下岗培训,并按规定予以处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经二次培训上岗仍存在不按操作标准和操作规程操作的,要调整该工作岗位。

9、随着生产技术水平的不断增强,增加操作规程的实用性,应通过审批后,对操作规程进行修改、补充、完善操作规程。对不合理的部分删减,对日常中的新工艺、新技术要认真研究后,补充至操作规程中。

10、安监部门对各安全操作规程在工作中实际应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有不合理的及时责令主管部门进行修改完善。

11、违反操作规程按“三违”进行处理。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事故时,必须按“四不放过”原则(原因不查明不放过;责任查不清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没有接受教训不放过)开好事故分析会,提出事故书面报告。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严格落实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员工安全责任制,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安全生产事故从严从快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的时效性,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发生工亡事故和一级非伤亡事故负有责任以及安全工作中出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工作失职的公司区队级干部及人员。

二、负有责任指负有领导责任、业务管理责任、技术责任、监督检查责任、违章决策责任、违章指挥责任、违章作业责任、业务保安责任、教育责任等。

三、处分分为七等。即: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或降职、撤销职务、留用察看、开除。同等级事故对地面单位责任人处分比井下高一个档次。

四、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或工作失误,酿成重大隐患(未遂事故),直接威胁员工生命安全的,根据铜冶公司安全管理有关文件、制度对单位领导及责任人进行处罚。

五、公司各单位各级领导因失职、渎职、决策失误、整改不力、措施不当及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原因导致重大安全隐患的将受到行政责任追究(公司领导按干部管理权限由集团公司负责行政责任追究)。

六、公司所有在岗员工,因操作不当、玩忽职守、脱岗、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原因有可能导致重大安全隐患的将受到行政责任追究。

七、对重大隐患提出后,将实行挂牌管理制,公司按“五定”原则进行整改。整改期间要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实行隐患责任追究的同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八、集团公司以上部门对矿井实施停头、停面指令的,对责任单位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对单位负责人给予行政处罚。

目 录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 安全会议制度------------------3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6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8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11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13 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15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16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8 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9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22 事故应急救援制度----------------24 安全奖罚制度------------------28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30 安全管理工作制度----------------32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34

郑兴翟沟(新密)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规 章制度汇编

6.煤矿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管理,提高煤矿安全培训质量,促进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号令)、中编办《关于明确山西省煤矿相关人员安全资格考核发证职责意见的函》(中央编办函〔2009〕11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是指在山西省境内依法取得一、二、三、四级培训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本办法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所有煤矿安全培训机构。

第三条 国家对安全培训机构实行资质认定制度。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省局)及所属各监察分局(站)依法对所辖区域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进行资质认定(其中煤矿安全培训一、二级资质由省局负责向国家局申报)和实施监督管理。凡是未取得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资质认定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不得进行煤矿安全资格培训。

第四条 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必须接受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培训资质规定的培训对象和范围,搞好安全培训工作,保证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第五条 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审批、监督和管理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总体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严格准入。

第二章 机构资质管理

第六条 煤矿安全培训机构从事煤矿安全培训活动,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培训,否则,依法追究责任。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证书不得出借、出租给其他机构或者个人。

第七条 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资质分四个等级。

一、二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经省局初审后上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安监总局),由国家安监总局评估认定、审批、颁发;三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由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评估认定、审批、颁发;四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由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站)评估认定,报省局审批、颁发。

第八条 取得一级资质证书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可以承担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生产监察员、煤矿安全监察员;中央企业的总公司、总厂或者集团公司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承担安全 评价、咨询、检测、检验工作的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和一级以下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教师的培训工作。

取得二级资质证书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可以承担各类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煤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副局长、副矿长、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煤矿企业集团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安监、生产、技术、通风、机电、运输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工作的 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和二级以下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教师的培训工作。

取得三级资质证书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可以承担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各类煤矿企业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调度、安监等安全生产区、科、队、井、外承包煤矿工程施工队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取得四级资质证书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可以承担除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以外的煤矿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上一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可以承担下一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的培训工作。

第九条 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申请一级资质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100万元以上;

(二)有专职的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

(三)有健全的机构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规则;

(四)有15名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其中至少有8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并且经国家安监总局培训考核合格的专职教师;

(五)有固定、独立和相对集中并且能够满足同期100人以上规模培训需要的教学及生活设施,其中专用教室使用面积150平方米以上;

(六)安全培训需要的其他条件。第十条 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申请二级资质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80万元以上;

(二)有专职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

(三)有健全的机构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规则;

(四)有10名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其中至少有5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且经国家安监总局培训考核合格的专职教师;

(五)有固定、独立和相对集中并且能够满足同期80人以上规模培训需要的教学及生活设施,其中专用教室使用面积120平方米以上;

(六)安全培训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 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申请三级资质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50万元以上;

(二)有专职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

(三)有健全的机构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规则;

(四)有8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不少于1年现场实践经验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其中至少有5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且具有煤矿主体专业,并经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培训考核合格的专职教师;

(五)有固定、独立和相对集中并且能够满足同期80人以上规模培训需要的教学及生活设施,其中专用教室使用面积200平方米以上;

(六)安全培训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安全培训机构申请四级资质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30万元以上;

(二)有专职的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

(三)有健全的机构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规则;

(四)有5名以上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其中至少有3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煤矿主体专业,并且经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培训考核合格的专职教师;

(五)有固定、独立和相对集中并且能够满足同期80人以上规模培训需要的教学及生活设施,其中专用教室使用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六)安全培训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 申请一、二级资质证书的,由具备一、二级资质条件的申请人将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申请书、安全培训机构设置批准文件或者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和本办法第九条或第十条规定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初审后报国家安监总局审批。

第十四条 申请三、四级资质证书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具备三级资质条件的申请人将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申请书、第三十条规定的机构档案、第十一条规定的证明等材料一式两份报当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站)进行初评,初评合格后上报 省局审批。省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专家组,按照《

三、四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认定标准(试行)》中初次认定指标进行现场评估,符合条件的,颁发《煤矿安全生产培训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二)具备四级资质条件的申请人将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申请书、第三十条规定的机构档案、第十二条规定的证明等材料一式两份报当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站),由分局(站)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专家组,按照《

三、四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认定标准(试行)》中初次认定指标进行现场评估,符合条件的,报省局审批,颁发《煤矿安全生产培训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三)凡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受理,并且一年内不再受理其资质申请。

第十五条 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资质证书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有效期满前30日内向原颁发证书的机构办理延期手续,逾期3个月不办理延期的,资质证书自行作废。

第十六条 资质证书的延期,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一、二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资质延期的,将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申请书、安全培训机构设置批准文件或者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和本办法第九条或第十条规定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报省局初审,然后报国家安监总局进行审批。

(二)三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资质延期的,将安全培训机构 资质申请书、第三十条规定的机构档案等材料一式两份报当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报省局审批;省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专家组,按照《

三、四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认定标准(试行)》中三级初次认定指标和复审考核指标进行现场评估,符合条件的,颁发《煤矿安全生产培训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验收不合格的,取消资质。

(三)四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资质延期的,将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申请书、第三十条规定的机构档案等材料一式两份报当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站)进行审查,分局(站)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专家组,按照《

三、四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认定标准(试行)》中四级初次认定指标和复审考核指标进行现场评估,符合条件的报省局审批,颁发《煤矿安全生产培训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验收不合格的,取消资质。

第十七条 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在领取资格证书后,在有效期内每年一月份必须报送培训机构登记表、上培训工作总结和本计划各一式两份,内容包括主要教学设施设备投入情况,各类人员培训情况,教学方法创新情况和工作经验等。

一、二级煤矿培训机构报送到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三、四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报送当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站),汇总后上报省局。

第十八条 已经取得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名称发生变更的,必须在变更发生一个月内到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申请变更,换发资质证书;培训范围变更、机构合并或者分立的,必须重新申请资质;停业、破产或其他原因终止业务的,注销资质。第十九条 全省建立煤矿安全培训专家库。专家库成员参与省局和各分局(站)组织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的初审、复审和日常的监督检查,参与制定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建设的有关标准、办法,工作目标和重大措施,并提供咨询服务。专家库成员参加初审、复审时要对审查结果负责。

第三章 机构师资管理

第二十条

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要按照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建设适应需要的师资队伍,不断提高专兼职教师的政策和专业水平,支持教师进行教学科研、实践活动以及再学习、知识更新的活动。

第二十一条

煤矿安全培训教师需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煤矿安全培训事业,作风正派、坚持原则、有责任感和事业心。

(二)熟悉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及下矿实习调研;

(四)一、二级资质培训教师的学历必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四级资质培训教师的学历必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五)一级资质培训教师必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等级以上职称,二、三、四级资质培训教师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六)有累计不少于一年以上煤矿现场实践经历和较丰富的安全生产经验。

第二十二条 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的教师必须接受专门的培 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执教。

一、二级资质培训机构专兼职教师必须持有国家安监总局培训考核合格颁发的《安全培训教师岗位证书》;

三、四级资质培训机构专兼职教师必须持有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培训考核合格颁发的《煤矿安全培训教师岗位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期满要及时参加复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安全培训工作。

第二十三条 煤矿安全培训教师应勤于学习,准确掌握国家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遵守培训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专职教师每年应有不少于2 周的现场调研和实践活动,并撰写调研报告,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水平。

第二十四条 煤矿安全生产培训教师每期教授课程不得超过两门,应当认真备课,结合本地区实际编写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的教案、课件,充分利用现代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授课质量,并在培训机构留存教案原件或复制件,以便于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监督检查。

第四章 机构培训管理

第二十五条 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统一制定的煤矿安全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和培训过程,要注重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不得减少、遗漏煤矿安全生产培训规定的内容和学时。

第二十六条 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要不断提升培训硬件设施与 软件水平,建立完善的学员管理、教学管理、档案管理、后勤管理和信息反馈等各项制度,保证培训质量。

第二十七条 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教学研讨活动,每年至少开展四次;每期培训班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担任班主任;严格学员考勤,实行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跟班听课制度。

第二十八条 煤矿安全培训机构从事安全培训工作的收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行业自律标准或指导性标准收费。

第五章 机构档案管理

第二十九条 培训档案是反映培训机构教学组织管理和培训业绩的主要依据,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要加强培训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为煤矿企业和监管部门提供真实、有效、完整的培训信息和数据。

第三十条

煤矿安全培训档案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机构档案,应包括基础档案、教师档案和管理人员档案。基础档案包括培训机构批文、培训机构负责人任命书、《法人证书》、培训机构章程等内容;教师档案应包括培训机构教师汇总表、培训机构教师个人情况登记表、《煤矿安全培训教师岗位证书》和学历、职称等复印件;管理人员档案包括培训机构管理人员汇总表、培训机构管理人员个人情况登记表、学历和职称等复印件。

(二)制度档案,应包括需求分析制度、教学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教学质量控制制度等。

(三)教师素质建 设与业绩考核档案,应包括教师素质建设与业绩考核评估表、教师现场调研登记表、理论(实验)教案登记表、培训机构教研活动登记表等内容。

(四)教学组织与控制档案,应包括教学档案(一期一档)和学员档案(一期一档)。教学档案包括培训机构办班计划审批表、教学大纲、课程表、班主任日志、学员座谈会记录表等内容;学员档案包括学员情况汇总表、学员培训考核档案卡、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等内容。

第六章 机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加强对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已经取得资质证书的安全培训机构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二条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辖区内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的培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和纠正培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的违法违纪行为,均有权向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或者举报。

第三十三条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对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实行动态管理,监督管理采取不定期抽查和每年不少于一次的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七章 罚则

第三十四条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工作人员在对煤矿安全培训 机构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暂扣或者吊销相应的资质证书;没有违法所得的,暂扣或者吊销相应的资质证书:

(一)未按照统一的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培训的;

(二)专职教师未经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而从事安全培训工作的;

(三)将安全培训资质证书出借、出租给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的。安全培训机构未取得资质证书擅自从事安全培训活动的,按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三十六条 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评估检查不合格继续从事安全培训活动的,给予警告,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暂扣或者吊销相应的资质证书;没有违法所得的,暂扣或者吊销相应的资质证书。

第八章 附则

7.煤矿安全管理制度 篇七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 城市中的各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对煤炭的需求量猛增, 由此也带动了煤矿行业的发展。而由于其行业本身的特殊性, 相比较其它行业而言, 该行业的管理工作更复杂, 对管理要求也更为严格。如何做好煤矿机电产业在新技术应用时期的管理, 在确保从业人员安全的基础上, 提高企业生产率和企业效益, 是当今煤矿行业企业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1 煤矿机电技术管理的现状和问题

1.1 煤矿机电技术管理现状

随着国内煤矿机电生产的方式和手段的变化更新, 机电技术管理模式在不断演变。目前已经产生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和组织机构, 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手段也被不断引入, 并朝着新的方向发展。但中国的煤矿机电设备技术管理起步较晚, 且传统的管理模式在国内煤矿行业发展中占据较长时间, 因此, 在机电技术管理的发展进程中, 还会受到一定的阻碍。

1.2 煤矿机电技术管理中的问题

当前中国的煤矿机电技术管理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1], 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a) 煤矿机电技术管理体系不够健全, 使矿井机电乃至生产管理中的秩序异常混乱;b) 管理人员对机电设备的综合管理不到位, 对准入关、调试关和检修关等各环节的把控不严格, 致安全生产事故频发;c) 机电技术操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不过硬, 企业对相关从业者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意识培养不到位, 对优秀员工不够重视等现象, 致使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不高, 技术能力和安全生产效果都较差。

2 煤矿技术管理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

2.1 煤矿机电技术管理为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煤矿企业有其自身的普遍特点, 尚属于粗犷型劳动密集行业, 其开采方式落后, 设备操作从业人员的受教育水平较低, 综合素质较差[2]。而一些私企的煤老板往往为了追求自身的效益最大化, 会在设备的应用检修和人员的安全培训投资方面做手脚, 对老旧的故障设备不及时更换维修, 让设备和人员同时加班超负荷劳动等问题都较为突出, 这些都加剧了煤矿安全事故发生现象的高发。煤矿机电技术管理的加强, 恰恰给煤矿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力保障, 使其朝着良性方面发展。

2.2 煤矿机电技术管理能大大提高机电设备的规范使用

在煤矿行业, 机电设备的使用不规范不合理是最为常见的问题。在每年高发的矿难事故责任原因调查中我们不难发现, 其中很大一部分矿难起因都是源于对机电设备的检测不及时、操作使用不规范引发的。而煤矿机电设备技术管理对其使用规范性的新要求, 能有效地减少设备在使用生产中的耗损, 在操作安全的作业基础上, 还能有效节约生存成本。足见, 煤矿机电技术管理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

2.3 煤矿机电技术管理有利于提高机电从业者的技术水平

在当代的煤矿企业中, 机电设备作为煤炭生产的重要部分, 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在不断被引进并应用到现实的生产开采中, 但人作为劳动和智慧的主体, 无论设备多么先进, 始终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一旦所应用的机电设备与现有操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不平衡, 就会引发安全隐患。杜绝这一现象出现的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加强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和业务、安全知识的学习。再配以适当的奖惩措施, 会大大提高从业者的责任意识和学习能动性, 对激发在岗人员的竞争意识和营造良好的生产环境会有很大的帮助。煤矿机电技术管理在煤矿生产中的应用, 能大幅提高机电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 有利于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2.4 煤矿机电技术管理能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一个企业的管理水平与企业的经济收益和未来发展前景有着紧密的联系, 因此, 企业管理已经成为各行业中颇受重视的方面。而在煤矿行业, 煤矿开采作为主要的利润点, 其机电设备的技术管理则应成为主要的管理着眼点[3]。机电设备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投入, 能大大提高机电安全生产的效率, 给企业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

3 煤矿机电管理的具体安全技术措施

3.1 日常安全方面的技术管理措施

坚持以预防为主的“三化”管理方针。即在新时期的煤矿机电管理中, 坚持以预防生产中的安全问题隐患为主, 将机电技术管理纳入规范化、程序化和周期化管理的方针战略。管理人员要对生产各环节进行严格查管, 其程序包括机电设备工程的安装→布置网络图→调整拟定网络图→进行安装和调试→成功试产[4]。在煤矿开采生产监管中, 管理者认真履行以下义务:a) 对入井产品设备的防爆合格证和安全标志的检查;b) 确保接线供电设计要求, 电缆放置规范, 开关整定值符合设计标准;c) 确保电气设备完好, 操作人员需技术达标, 持证上岗, 停电检修悬挂标志牌并上锁;d) 综掘机开启、移动时要指派专人查看周围是否有人逗留, 并妥善看管电缆;e) 确保作业时不缺水, 停机时必须关水。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在生产之前还需组建专门的生产管理小组并设定相关的主管技术人员,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设备和人员操作技术规范等进行安全检修和检查, 并每月定期召开会议, 对实际生产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 以维持设备正常运转, 真正做到安全生产。此外, 还应该加强对煤矿人员安全意识的培养和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杜绝违章作业, 尤其应加强开采现场的管理检查工作, 从设备的运行, 到电缆和小型电器等各个方面进行定期的循环检查, 应维持在每周至少两次的频率范围内, 在检查之后并做好日检查记录报表, 加强防范, 从而为企业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

3.2 综掘机司机操作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综掘机司机的技术能力直接影响着整个煤矿的开采安全和效率。在对煤矿机电技术管理中, 要特别重视该类人员的技术管理。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和设计开采流程进行, 岗前要经过严格培训和技术交底, 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 综掘机在移动或工作时, 严禁任何人在巷道周边[5]。在对综掘机进行检修时, 要确保停在无水干燥且支护完好的平整地面, 然后方可断电检修。

3.3 停送电方面的技术管理措施

停送电的技术管理在煤矿安全生活中非常重要。进行停送电操作的人员必须是检修电钳工亲自操作, 要持证上岗, 确保一岗两人制, 操作时要按照相关的技术操作规范程序进行, 并悬挂警示牌。在操作高压电气设备过程中, 一定要配备齐全经过打压实验合格的绝缘手套、绝缘靴和绝缘用具等防护用具, 坚持谁停电谁送电的岗位责任制原则[6]。

对以下情况严禁给送电:

a) 未查明故障原因及处理过的设备故障跳闸;b) 未盖盖和经过防爆试验的已检修电气设备;c) 停风后未进行瓦斯安全检查的工作面;d) 保护失灵的电气设备和有故障的线路;e) 在职煤矿企业针对自身实际情况规定的“停送电”制度。

给送电必须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 即无鸡爪子, 无羊尾巴, 无明接头;有过电流和漏电保护装置, 有螺钉和弹簧垫, 有密封圈和挡板, 有接地装置;电缆悬挂整齐, 设备硐室清洁整齐;防护装置齐全, 绝缘用具全, 图纸资料全;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 坚持使用煤电钻, 坚持使用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

3.4 机电检修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无论设备是否出现故障, 都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设备机器进行安全检修。在对煤矿机电设备进行检修过程中, 要掌握以下技术操作规范:

a) 移动或检修机电设备前必须先断电, 停电上锁挂牌;

b) 由岗位专职人员专人操作, 在确保没问题之后再进行给送电处理。

除了上述的一些基本技术管理控制措施外, 煤矿机电技术管理在安全生产中, 还应注重对电气焊安全方面的技术管理措施, 应严格按照“一焊一审批”制度执行。

4 结语

在中国当前的煤矿行业中, 设备陈旧和机电技术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较为严重, 严重威胁着煤矿的正常生产和从业者的人身安全, 加强机电技术管理工作, 是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因此, 企业加强对机电设备在使用中的技术管理, 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高效生产及保障煤矿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是非常重要的, 应该引起相关业内管理者的重视。但在具体的管理过程中, 还应根据自己企业的发展现状进行合理调整, 切不可盲目照搬, 以免造成更为严重的危害。

参考文献

[1]王相怀.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中的问题与解决措施[J].科技与生活, 2010, 13:194.

[2]冯洁娴.浅谈宣传工作在矿井安全生产中的作用[J].商业文化 (下半月) , 2011 (08) :57-59.

[3]任建华, 李计祥.技术管理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和地位[J].煤矿安全, 2002, 5:33-34.

[4]邓戈.煤矿机电技术管理的探索与实践[J].中州煤炭, 2009, 7:74-77.

[5]吴春举, 陈国永.浅析煤矿机电管理的创新研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上旬刊) , 2011, 8:204-205.

8.煤矿安全管理之探析 篇八

关键词:煤矿;安全管理;探析;认识

通过对煤矿安全管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习,让我掌握了所学习的关于对煤矿开采的专业技术,

一、对“安伞第一、预防为主”的认识

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从源头抓起,加强防范工作,才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造成煤矿伤亡事故的原因概括起来不外乎人的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条件和安全管理的缺陷。管理上的原因是最深层的本质原因之一,安全管理缺陷是事故发生的主要根源。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我国安全生产的指导方针,是长期安全生产工作中实践经验和教训的科学总结。

“安全第一”体现了人们对安全生产的一种认识论,这种理性认识包含两个层面。第一,它体现了人们对安全生产的价值观,它也体现了人们对人类自我生命的价值观。第二,体现了安全与生产的辨证关系。任何一个系统的设计与施工,和一个系统的有效运行,其前提是该系统处于正常状态。

“预防为主”体现了人们在安全生产的活动中的方法论,事故是由

隐患转化的危险,再由危险转化而成,因此,隐患是事故的源头,危险是隐患转化为事故过程中的一种状态。要避免事故,就要控制这种转化,严格说,是控制转化的条件,消除事故的最好办法就是消除隐患,控制隐患转化为事故的条件,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而实现安全生产的最有效措施就是积极预防,主动预防,在每次生产中都首先考虑安全因素,经常地查隐患,找问题,堵漏洞,形成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的制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之间的对立关系。

“综合治理”是以安全生产工作中提炼出的高度概括的方法论,“综合治理”更好地反映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各个生产环节,各相关部门和矿有关人员。因此,不是仅靠某个部门,某个环节,个别人就能搞好的,必须“综合治理”、“整体推进”、“标本兼治”、“重在论本”。安全生产方针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坚持“安全第一”,必须以“预防为主”,实施“综合治理”,只有认真治理隐患,有效防范事故,才能把“安全第一落到实处。事故源于隐患。防范事故最有效办法,就是要主动排查,综合治理人、机、物、环境各个方面存在的各类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必须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经营单位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度的主要的组成部分是生产经营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同时也是生产经营单位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目的, 一方面是增强,生产经营单位中的各项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感;另一方面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中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岗位生产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应该履行的职能和应承担的责任,以充分调动各级人员的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积极性和主观性,确保安全生产。

下面从两方面来谈一谈对安全管理基本制度的理解:

(一)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基本制度

煤矿企业要建立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仝生产责任制度、安全工作制度、事故预防制度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国有国法,企业也要有企业的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制度重在建立,关键在于落实,没有安全管理制度,那么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就无章可循,无章可依,安全管理就会变成一片混乱的状态,就会出现我行我素,爱怎么干就怎么干,变成没有任何约束、责任不清的局面,这样就必定干不好安全工作,必定酿出事故。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降低物的不安全能量状态,达到预防和控制事故发生的目的。所以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基本制度。

(二)必须建立安全工作制度

该制度是为落实安全工作,企业必须建立的一系列安全工作制度,其内容主要包括安全办公制度、安全调度制度、安全检查汇报制度、事故分析报告制度、班前教育制度和安全培训制度。例如:安全办公会议制度通过明确规定会议的周期(每周一次)。和内容以及通过会议能达到的目的等,通过召开安全办公会议,能够对一周来存在的安全隐患的议程、内容以及整改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可以及时地研究对策和方案进行整改,可以有效地防止事故的發生,能够制定出本企业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的解决办法和措施。

总之,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基本制度,并督促实施,是现代煤矿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有力保证。国家提出煤矿必须降持“管理、技术装备和培训三并重”的原则,将管理工作提到到很重要的位置,说明国家对煤矿管理非常重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加以贯彻落实,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要求和首要工作,是预防和控制事故发生的有力保证。

三、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

坚持“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是我国煤矿安全生产长期生产实践经验的总结,是我国煤矿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的基本原则,“管理”体现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体现了对煤矿生产进行的认识,计划,指挥,协调和控制。先进有效科学地管理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保证。“装备”是人们和自然作斗争的工具和武器,先进的技术装备不仅可以提高效率,同时还可以创造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避免事故的发生;“培训”是提高职工综合素质的主要手段。只有高素质的人才,才能用好新技术的装备和进行高水平的管理,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进行。

(一)抓好安全管理教育培训工作的落实

安全生产工作是广大职工最大、最根本的利益,党中央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这充分体现了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也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安全工作是“天字号”工程,应从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增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转变思维理念,树立安全生产,生命至上的人本思想,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

(二)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从历年来我国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分析、归纳、总结来看,事故原因不外乎一点:人、机、环境。人作为生产活动的主体,由于职业素质的原因,均存在不安全的意识性和进行性:机的不安全状态往往都是人为造成的,是人机组合所致;煤矿特殊环境,并存在着自然力的险象环境,所以说,人、机、环境就是事故隐患的载体。分析事故隐患,就要分析这三者的内在原因对和外在表现。

(三)人为因素

在现代系统安全管珲理论中,有一个“号管群管、全员管理,,的原则,它是突出安全生产大家管,人人重视,个个自觉,相互监督制止“三违”,人人有责的管理期望。理论如此,由于每个职工的安全观念、思想性格、现场素质和技术能力的差异,各有侧重。这样人即是安全生产的决定因素,又是一个活跃的事故隐患因素。

(四)环境因素

由于煤矿井下环境复杂多变,又因“水、火、瓦斯、煤层、项板”五大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事故隐患。这类事故隐患可分为长期性事故隐患利短期性事故隐患。长期性如:如水患、煤层、瓦斯、自燃发火、顶板等灾害。短期性如:地质变化、地质构造、瓦斯、煤(岩)水涌出突出异常变化,电气设备失爆、漏电等。

从以上分析发现: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隐患引发率最高、危险性最大,是事故隐患中最活跃的因素;机的因素造成的事故,是因为人对机械性能不完全了解,误操作或因机械发生故障时未得到及时维修处理达不到应有的要求。环境因素,在生产历史中已找到了有效的防范措施,除强化管理外,在开采设计,设备配置等方面,已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确保长期事故隐患不引发事故。另外,短期事故隐患引发的事故,足由于这类事故隐患的突然性所造成。原因是:在生产过程中突然遇到短期事故隐患,现场人员对事故隐患认识不及时,应变能力差,未采取防范和处理措施,从而酿成事故。

1、事故排查的重要性。实践告诉我们,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排查,治理是防止事故发生最有效的方法,根据矿井安全生产情况建立一套完善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督促落实到位,能有效的控制事故的发生。

2、事故隐患排查的关键。抓现场管理。作业现场事故隐患排查应遵守三大原则:①事故隐患未整改完善不开工生产;②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必须立即停止生产进行整改;③交接班时未处理完善的安全隐患必须向下一班交待清楚。因此,抓好事故隐患排查的关键是:抓跟班矿长的现场管理。

四、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煤矿安全管理的全部内容和生产的全过程都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任何决定、办法、措施都必须有利于安全生产。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尽职尽责,并以履行职责的好坏定奖惩。

(三)人、财、物优先保证安全生产需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齐全,安全物资保证供应,安全上该花的钱必须花,提取的安全经费必须用在安全投入上,做到专款专用。

(四)抓好煤矿职工的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参加培训的激励机制,同时制定相应的强制性培训措施,全面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和操作水平。

(五)加強技术改造,推厂新技术、新工艺,提高装备水平,实行科学化管理,信息化管理,机械化采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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