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交易公证书范本(共8篇)(共8篇)
1.房产交易公证书范本 篇一
2016年放弃房产继承公证书范本
放弃房产继承权声明书范本:
声明人:_____,男/女,_年 _月 _日出生,现住 __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 本人是被继承人____的。被继承人_____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市因____去世。死亡后在_____遗留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我是他的法定继承人之一,但本人经慎重考虑后决定:
完全自愿放弃对上述财产中属于 遗产的继承,今后决不反悔。声明人:________ __年___月___日
在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继承权公证时,公证员就上述告知书的全部条款已向我(们)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解释,我(们)对上述告知书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上述告知书全部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公证人:_________ __年___月___日
2.房产交易公证书范本 篇二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作为原告提起行政诉讼的“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人”的条件,应当符合《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即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对其权利义务产生影响。原告张某与陈某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债权效力所及范围只限于特定的债务人;债权从性质上讲属于对人权,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当事人行使请求权。张某对陈某享有债权,就是属于对人权。而被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对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许可,是物权变更行为,物权属于对世权。张某对陈某以刘某名义出售的不动产,不享有所有权,也未设置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因此张某对该房产不享有追及力。所以,原告张某与被告房屋登记机构许可交易的不动产之间,没有法律上的直接联系。是否许可该不动产转移,对原告向第三人陈某实现债权,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张某不符合作为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参加行政诉讼的条件,不具备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裁定驳回原告张某的起诉。
一、该房属于陈某与刘某的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本案中登记在刘某名下的房屋是属于陈某和刘某的共有财产。
二、登记机构不能为死者办理交易过户登记
我国《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所谓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刘某去世后,其民事行为能力自动终止,继承开始。其财产应由继承人继承,在办理继承转移登记后由新的权利人与第三人蒋某进行房产交易才符合《继承法》和房产交易的有关规定。陈某以刘某名义出售房屋无法律依据,房屋登记机构给蒋某直接办理权属登记是错误的。按照《物权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继承或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第三十条规定,依照第二十九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所有权人死亡后,未按照规定申请继承登记,直接以产权人名义申请交易过户的转移登记,造成登记错误,这类案件实践中比较常见,法院一般会判决撤销转移登记。
发生这种登记错误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继承后又要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下,当事人为图省事,少交继承登记发生的手续费、公证费等相关费用,直接以被继承人名义办理过户交易手续;二是继承人有多人的,其中某个继承人为了侵占其他继承人的份额,直接以被继承人名义办理交易手续,试图一人独占全部售房款;三是继承人有多人的,其他继承人默许一个继承人以被继承人名义办理交易手续,后来由于家庭内部或继承人内部纠纷和矛盾出现,其他继承人再明确表示反对;四是依据其他部门出具的文件或资料办理登记手续,后来发现该文件或资料错误而导致登记错误;五是债务人将房产证、身份证、土地证等资料交给债权人,后来债务人死亡,在债务人的被继承人没有办理继承登记的情况下,债权人持有关证件直接以被继承人名义办理过户手续。
三、蒋某的权利应受到保护
张某与陈某之间的借贷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债权债务关系,且张某未对陈某与其妻共有的房屋设定抵押,因此对陈某处置的房屋无优先受偿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法通则意见》第九十六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如果蒋某系该房屋的善意有偿取得人,则其合法权益应该受到保护。《物权法》中关于善意取得的条件也对蒋某的权利予以了认可。
四、不告不理
我国行政诉讼实行“不告不理”原则,即当事人不起诉,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受理。本案中,房屋登记机构未尽审查职责,违法办理了房产权属登记,其具体行政行为存在过错。张某不具有作为利害关系人的诉权,但如果与此过错存在利害关系的行政相对人没有向法院起诉,法院不能主动受理,即只有当事人起诉,法院才受理。
3.房产继承过户公证为先 篇三
财产分割应在先
据了解,房产继承产权变更过程有别于财产赠予等其他财产转让方式,因此在房产继承过户时,与之相关的过户程序,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以及所需承担的费用等均与之有着明确的区别。
那么,如何办理房产继承过户呢?
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展表示,房产继承过户涉及到产权变更等,与房产证上加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他解释说,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顾名思义,继承房产过户则是至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房产继承首先要做的就是财产分割。法律专家表示,在遗产分割时,必须确定遗产部分。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继承。对此,《继承法》第二十六条已有明确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意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在确定遗产之后,便可进行财产分割步骤。为了节约时间,专家建议家庭成员可事先协商。“我爱我家”权证法务部经理渠福琴表示,继承人对共有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
继承公证必不可少
不管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在办理房屋产权变更之前,都必须进行继承公证。
王展表示,在房产继承的流转过程中,房产继承公证书具有法定的最高效力,能够为房产登记机构所直接采纳,同时也能杜绝潜在的纠纷风险。他说:“公证的目的是防止某些人提供虚假证明、隐瞒真实情况而产生矛盾纠纷,从而起到保障交易安全的作用。”
据了解,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相关材料可见表)。渠福琴表示,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本人到公证处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在外地的,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在国外的,在驻在国的中国大使馆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需要提醒的是,在继承公证过程中,为了确定房产的实际价值,需对其进行市值评估。上海德佑地产房贷部门经理杨永俊表示,评估机构可由申请人自行选择,也可以委托公证处指定的机构,但前提是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地段、楼层、房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市值评估。
有人提出,如果由申请人申报一个与市场价十分接近的价格,能否为公证处采纳?答案是否定的。杨永俊解释说,自行申报的市值数据缺乏客观依据,公证机关一般不会采用。
在继承公证环节中,会涉及到两部分费用,即公证费和评估费。上海公证处有关人士表示,房产继承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需要注意的是,公证费是根据收益额的多少来缴纳,假如一套房产价值200万元,继承人所继承的部分为25%,即收益额为50万元,那么其承担的公证费为1万元。此外,房产评估费一般按照评估市值的千分之一来收取。
产权变更手续简单
房产继承产权变更手续并不复杂。
在取得房产继承公证书之后,便可前往房产所在的交易中心办理产权变更手续,从而实现继承。在办理这项手续时,其过程相对比较简单,上海市徐汇区房产交易中心有关工作人员解释说,只需提供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继承公证书、房产证等材料即可。下面两种情形需要提供其他证明,如果继承人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专家表示,由于目前我国尚未征收遗产税,所以房产继承产权变更过程中不会产生税费,记者在咨询上海市静安区房产交易中心纳税窗口之后得到的答复证实了这个说法。但业内人士表示,这交易过程中还是会产生一些费用,只是金额很小。渠福琴告诉记者,就上海而言,费用主要包括工本费、交易登记费、印花税等三项,共计110元。
4.房产委托公证书 篇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处
委
托
书
委托人:**,男,一九九五年五月十一日出生,身份证号码:**,现住:**
受托人:**,男,一九九五年五月十一日出生,身份证号码:**,现住:**
受托人是我的父亲,我购买了位于**房产一套。现在我要办理该房产的房产证等手续,因我在北京市工作,不能亲自办理上述事项,故全权委托受托人**为我的代理人办理如下事项:
一、该房产的房产证办理事项;
二、房产证办理过程中其他相关手续。
受托人在委托权限内签订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我承担。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自签订本委托书之日起至
****年**月**日止。
受托人:
二○○六年四月二七日
公 证 书
(2018)**字第*号
申请人:**,男,一九九五年五月十一日出生,身份证号:**,现住:**
公证事项:委托
兹证明委托人**于二○一八年四月十七日来到我处,在本公证员的面前,在前面的《委托书》上签名,捺手印,并表示知悉委托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
**的委托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证处
公证员:
5.房产公证书房管局是否备案 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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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书
()××字第××号
继承人:×××,男,××××年×月×日出生,住××省××市××街××号。被继承人:×××,男,××××年×月×日出生,生前住××省××市××街××号。查×××于××××年×月×日在××(地名)死亡,死亡后在××(地名)留有遗产房屋×间,死者生前立有遗嘱。根据死者遗嘱,死者×××的遗产应由×××继承。北京市××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年×月×日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为您提供的房产遗赠公证书样本。篇二:房产公证的流程及需准备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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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产权公证流程:
1、公证申请
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2、公证受理
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3、公证审查
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4、出具公证书
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房屋产权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
房产公证不同类型须提供不同的材料
1、房产买卖合同公证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retype/zoom/0088d69d6f1aff00bed51ee5?pn=2&x=0&y=1275&raww=168&rawh=44&o=png_6_0_0_135_1148_126_36_892.979_1262.879&type=pic&aimh=44&md5sum=69a0ce7dab33190d61a467c708e065b4&sign=9c26ce7978&zoom=&png=10776-20508&jpg=0-0“ target=”_blank“>点此查看
出售方(房地产经营单位)应提供下列材料(可一次性报公证处备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预售许可证》、《建筑许可证》、《建设许可证》、投资项目计划表、《开工许可证》、《房地产证》或《土地使用合同》或用地红线图、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件、签订合同的公章式样及签字人的签名式样、代收房价款的银行名称及帐号等。
购买方应提供下列材料:购买方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购买方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购买方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代理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供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支付房价款的有关凭据等。
如申请办理房产转让合同公证,转让方必须领有房地产证。
2、房屋租赁合同公证
出租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公民身份证件或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代理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供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房地产证;公民出租房屋,须提供《房屋出租许可证》,法人出租房屋,须提供《房屋出租经营许可证》等。
承租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公民身份证件或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八个人身份证件;代理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供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等。
3、房产赠与合同公证
当事人申请办理房产赠与合同公证,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申请。当事人应携带房产赠与合同,填写房产赠与合同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供有关材料。赠与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赠与人的身份证件;房地产证等。受赠人应当提供本人的身份证件等。
4、房产委托公证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retype/zoom/0088d69d6f1aff00bed51ee5?pn=3&x=0&y=1275&raww=168&rawh=44&o=png_6_0_0_135_1148_126_36_892.979_1262.879&type=pic&aimh=44&md5sum=69a0ce7dab33190d61a467c708e065b4&sign=9c26ce7978&zoom=&png=20509-&jpg=0-0” target=“_blank”>点此查看 委托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应亲自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房产委托公证申请表,提交载有明确期限和权限的房产委托书,并提供下列材料: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房地产证》或房产买卖合同书;委托人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等。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房产公证的作用
将公证纳入房产管理活动体系,使公证成为房产交易的必经程序,对房产市场的培育和房产交易活动的健康发展及交易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具有促进和保障的作用。
(一)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真实性
民事行为的真实性包括两层意思:一是该行为确系行为人所为;二是行为人所为确系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在房产交易中,交易人亲自实施交易行为基本上没有问题,即使出现问题也容易被发现和纠正;问题较多的是交易人的行为基于其对交易物的错误认识所为。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和因受欺诈而陷于错误认识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为非真实意思表示,属可撤销民事行为。据此,房产交易中购房人基于房产商不真实的宣传而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和受让人因对房屋瑕疵不知情而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均不为真实意思表示。而此类情况在目前房产交易中大量存在,只是由于大多当事人对法律不熟悉,误以为自己已在合同上签名盖章,就无法改变既成的事实了,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交易行为的情况还不多。随着社会法律知识的进一步普及和律师业务的进一步拓展,这方面的诉讼必将大量增加。而房产交易如经公证,通过公证机构严格、详细的询问、告知、审查程序和证据提留措施,使交易人诚实、详尽地交流相关情况,全面、具体地表达自己的意见,确保意思表示的真实性,能有效地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
(二)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合法性
房产交易涉及的法律较多,其行为不仅为专门的房地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范,同时也为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继承法、婚姻法和公司法等法律所调整。确保房产交易行为合法,难度最大的是保证交易行为不与任何法律规定相抵触。而绝大多数交易人不可能具有这样高的法律水平。把公证作为房产交易的必经程序,让具有全面掌握并正确理解相关法律规定能力的专业法律人对交易行为进行审查,可确保交易行为的合法性。篇三:房产公证书范本实例及有效期探讨与研究
房产公证书范本实例及有效期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是公证机关的一项传统业务。房产属于不动产,根据(公证暂行条例)和(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房产公证一般应当由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涉外及涉港澳的房产公证由司法部批准的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管辖;涉台房产公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指定的公证处管辖。□◆房产公证书样本范例
房产遗赠公证书样本
公证书
()××字第××号 继承人:×××,男,××××年×月×日出生,住××省××市××街××号。
被继承人:×××,男,××××年×月×日出生,生前住××省××市××街××号。
查×××于××××年×月×日在××(地名)死亡,死亡后在××(地名)留有遗产房屋×间,死者生前立有遗嘱。根据死者遗嘱,死者×××的遗产应由×××继承。
北京市××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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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公证书()хх字第хх号
兹证明赠与人ххх(男或女,хх年х月х日出生,现住хх省хх县хх乡хх村)与受赠人ххх(男或女,хх年х月х日出生,现住хх省 хх县хх乡хх村)于хх年х月х日来到我处(或在хх地),自愿签订前面的〈赠与合同〉,并在我的面前,在该合同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ххх与 ххх签订上述〈赠与合同〉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хх省хх市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хх年х月х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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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房屋买卖合同公证书
(______)___字第___号
兹证明______与______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了前面的《城市私有房屋买卖合同》。
公证处:__________ 公证员: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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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多久,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
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二、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三、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
□◆专家疑难解答
房产公证书相关问题? 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父亲现在单独住一处房产是我个人所建(私房),此房没有房产证,父亲的户口在我自己家。现在父亲要写一份公证书,想公证下今后若此处房产拆迁还有个人户口补偿这块和我兄弟姐妹没有关系,拆迁所有都归我所有,这个应该怎么写? 中顾网律师解答:
写个赠与合同,到公证处公证就可以。
相关法律知识:
如何办理房产证?-房产证办理流程和费用
--房产证办理流程和费用
两种方法:
一、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
二、自己办理房产证
办理房产证注意:
无论是期房还是现房,都存在办理房产证的问题。
您可以选择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
您也可以选择自己办理房产证。如果贷款银行要求委托代办,就不能自己办理。
自己办理房产证可以省去代办费用1000元左右。
自己办理房产证可以免除代缴的风险。
自己办理房产证需要花费时间和体力。
您需要提前了解自己办理房产证的程序和要求。
一、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
适用条件
为了节省自己的时间和精力,您可以选择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
在使用银行按揭贷款的情况下,部分银行在《住房按揭贷款合同》中强制加人要求开发商协助将房产证收押的约定,这种情况下只能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
即使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您仍然可以选择,是由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代收代交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等税费,还是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仅办理房产证申请手续,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等税费由您自己来缴纳。
办理流程(一)适用范围: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代收代交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等税费的情况适用
第一步:签订委托协议
通常《购房合同》中有关于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条款,这个条款本身就可以看作是一份单独的委托协议。此外,很多开发商还会要求购房人在《购房合同》以外另签一份委托其代办房产证,并同意入住前将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交给他们的委托书。
有些时候,开发商会把办理相关手续的事务委托给专门的代理公司或律师办理。
此时,您也可以选择,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仅办理相关手续,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等税费由您自己来缴纳。注意事项:
委托代办的协议中应明确约定:
1.开发商应该于什么期限内办理房产证(如果是两证分离的地区,一定要注明《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当然如果因为行政原因,本地暂时无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只能让步了);2.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应当于什么期限内提供缴纳相关税费的正式收缴凭证;3.约定一旦因开发商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办理或办证发生错误的情况时如何处理,最好明确约定可以退房或不退房,但开发商应赔偿全部房款x%的赔偿金等明确的违约处理方法;4.约定如果贷款银行扣押房产证和《购房合同》的,购房人如何核验房产证,因为这种情况下购房人往往只能看一眼房产证;5.约定办理抵押登记的事宜,有些银行不扣押房产证,仅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的手续是否由开发商办理以及如何办理等事宜也应当约定清楚;6.约定代办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法,并要求提供正式的开发商盖章的收据。
如果《购房合同》对此没有详细约定,请一定要在这份委托协议中争取加入这些条款。
第二步:缴纳房产证代办费、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印花税
办理收房入住手续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要求您缴纳这些费用。注意事项:
1.在交钱之前,请您了解一下这些税费的收缴标准,以便核实开发商计算是否正确,可参见本书附录十一。2.交钱之后,请您一定保留好收款凭证,并一定要求收款单位盖公章,不要收白条。
第三步:按照约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代交上述税费之后,申请办理房产证,并办理抵押登记后,您就可以领取房产证了。如果贷款银行扣押房产证和《购房合同》,您一定要找机会仔细核验房产证上的记载,一旦存在记载错误,应及时要求更改。
注意事项:
1.仔细核对证书的数量,如果约定取得两证,一定要核验是否齐全;2.仔细核对房产证的记载,尤其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重要信息,如与合同约定不符,要求开发商说明原因;3.核对他项权利一栏记载的抵押事项;4.索要缴纳税费的正式发票。
办理流程(二)适用范围:自己缴纳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等税费的情况适用
第一步:签订委托协议
通常《购房合同》中有关于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条款,这个条款本身就可以看作是一份单独的委托协议。此外,很多开发商还会要求购房人在《购房合同》以外另签一份委托其代办房产证的委托书。有些时候,开发商会把办理相关手续的事务委托给专门的代理公司或律师办理。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同办理流程一中的第一步。
第二步:缴纳房产证代办费
售房人住的时候,开发商会要求您缴纳。注意事项:
交钱之后,请您一定保留好收款凭证,并一定要求收款单位盖公章,不要收白条。
第三步:自己到相关部门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缴纳的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或代理公司的办事人员。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注意事项:
请保证及时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根据法律规定,这两笔款项的缴纳凭证是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因此如果您不能及时缴纳会影响到您获得房产证。
请一定保留好缴纳税费的正式收缴凭证,并及时交给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以便他们下一步的申请工作。第四步:按照约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篇四:房产委托书 公证书样板
委 托 书
委托人:
1姓名:xxxx 性别:男 份额:100% 身份证号码:xxxx 受托人:
1姓名:张xxx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xxxx 2姓名:毛xxx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xxxx 的房产,现委托上述人员为我的代理人,任何一人均可单独以我的名义在代理期限: 20xx年0x 月 0x日至 20xx年08月07日内,办理如下事项:
1. 到银行开立账户,申请转按揭贷款(又称赎楼贷款),开立账户、领取和保管存折,办理所开立账户的存取款及转帐业务,签署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划款委托书、贷款合同、房地产买卖补充协议等办理转按揭贷款所需签署的相关文件,并将上述贷款放在业主或受托人指定的账户上。2. 到银行办理赎楼(还清银行借款)、终止授信额度及办理关闭随借随还系统等相关手续,在有关文件上签名,并领取《 房地产证 》、《 房地产买卖合同 》、购房发票、保险单、贷款借据、还款凭证、付清楼款证明书等相关资料。到保险公司申请办理退保手续,并在保单遗失证明等相关关文件上签字领取退保费用。
3. 到银行或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上述房产的资金监管手续,收取或者指定账户收取监管资金,并签署办理资金监管手续所需要签署的申请、资金监管协议及相关文件资料。
4. 到银行或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上述房产的房款解除资金监管手续,签署办理解除资金监管手续所需要签署的申请及相关文件资料。
5. 到担保公司办理与赎楼贷款或赎楼贷款担保相关的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表》、《服务协议》、《反担保保证书》、《借款借据》、《委托贷款合同》、《委托贷款担保保证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6. 到国土局办理上述房产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及领取《房地产证 》、《 房地产买卖合同 》等相关事宜;申请办理商品房《 房地产证 》及签署相关资料、办理相关手续并领取《 房地产证 》。7. 转卖上述房产、签署《 房地产买卖合同 》、领取《 房地产证 》、办理公证、办理房产过户等。8.收取上述房产售楼款全部或部分放在受托方或业主帐上,偿还上述向银行赎楼借款并在有关文件上签名。到保险公司申请办理退保手续,并在保单遗失证明等相关文件上签字领取退保费用。9.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办理该房产的抵押贷款和保险手续,签署相关文件及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借款借据等;并将该笔贷款放在受托人_2_账户上。
10.到国土局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并签署抵押物价值确认书等相关资料及领取《 房地产证 》等相关事宜。11.办理上述房产的物业管理、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有线数字电视、网络等过户以及变更的相关手续。
12.到银行办理申请提前还清楼款、打印上述房产的还款记录欠款清单,复印《 房地产证 》及《 借款合同 》以及领取相关资料。
13.到产权登记部门办理产权数据变更及领取修改记录单,到国土局办理撤件、退文、变更手续及领取《房地产证 》,并签署相关文件。
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法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我均予承认。受托人有转委托权,并均可独立办理以上事项。
委托人:
20xx年xx 月0x日 我(们)(50%)、(50%)拥有位于深圳市 龙岗区横岗镇xxxxx,房产证号:深房地字
篇五:房产买卖委托公证书样本
委 托 书
委托人:xxx,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住址: xxxxxxxxxxxxxxxxxxxx,身份证编号:xxxxxxxxxxxxxxxxxx。委托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身份证编号:xxxxxxxxxxxxxxxxxx。
受托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我们委托人系夫妻关系,位于xx市xx区xxxxxxxxxxxxxxxxxx号(权xxxxxxx)房屋属我们委托人共同所有。现因我们事务繁忙无法亲自到成都市相关部门办理手续,特全权委托xxx办理如下事项:
一、出售或出租上述房屋,与买方签订上述房屋的买卖合同、查档,并代收售房款、按揭款或租金。如果买方以按揭的方式购买此房,协助买方办理有关按揭的一切事宜。
二、到xx市房产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协助买方办理上述房屋的买卖、产权过户、领取产权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转移登记及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事宜。
三、缴纳维修基金,并办理维修基金的转移登记等相关事宜。
四、办理上述房屋抵押担保借款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抵押登记、公证保险、注销抵押登记等)。
五、如果此房拆迁,受托人有权办理拆迁的一切事宜(包括领取终结房款、拆迁安置等)。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供我们的个人资料,签署相关文件我们均予以承认。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 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结之日止。
委托人:
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成都蜀都公证处谈话笔录
谈话时间: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谈话地点:成都市成捷房产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谈话人: 记录人:贺文君
当事人:胡绍珍,女,一九六三年十二月十五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成都市武侯区晋阳路422号83栋1单元1楼1号,身份证编号:***566。
陈生高,男,一九六五年十二月二十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四川省泸县
石桥镇红山村五社2号,身份证编号:***159。问:你们申办何种公证? 答:申办委托书公证。
问:你们为什么办理上述公证? 答:我们要出售房屋。
问:你们是否签署有上述委托书?
答:我们于2006年9月25日签署了上述委托书。
问:你们现在神志是否清醒?是否自愿?有无欺诈、胁迫等违背意愿的情形? 答:清醒,自愿,无欺诈、胁迫等违背意愿的情形。问: 你们的婚姻状况? 答: 已婚。
问:委托原因?
答:因我们事情较多,无法亲自办理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晋阳街道中央花园三期83幢1单元1楼a号(权0882042)房屋的相关手续,特申办上述公证。问:委托事项?
答:出售或出租上述房屋,与买方签订上述房屋的买卖合同、查档,并代收售房款、按揭款或租金。如果买方以按揭的方式购买此房,协助买方办理有关按揭的一切事宜。到成都市房产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协助买方办理上述房屋的买卖、产权过户、领取产权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转移登记及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事宜。缴纳维修基金,并办理维修基金的转移登记等相关事宜。办理上述房屋抵押担保借款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抵押登记、公证保险、注销抵押登记等)。如果此房拆迁,受托人有权办理拆迁的一切事宜(包括领取终结房款、拆迁安置等)。问:委托谁去办理? 答:委托何小平办理。
问:上述房屋是否被查封、赠与、转让或存在其他权属纠纷?
答:无上述情况,如有虚假我们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问:上述房屋如何取得的?
答:上述房屋是我们委托人共同购买所得。
问:对于受托方办理委托事项所签署的文件如何约定?
答:对于受托方办理委托事项所签署的文件,我们均予以承认。问: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答:受托人有转委托权。问:委托期限为多久?
答: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结之日止。
问:公证处证明在你们在委托书上签名的真实性,你们应保证委托事项的真实性
和自愿性,你们是否清楚明确其法律意义? 答:清楚、明确。
问:你们提供的上述陈述及提供的材料是否属实? 答:完全属实。
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提供虚假证
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你们是否清楚其法律意义? 答:我们完全清楚其法律意义。
问:请仔细核对以上笔录,有无补充? 答:已核对,无补充。
当事人:
委 托 书
委托人:谢大芬,女,一九六五年八月五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成都市金牛区星河路89号10栋2单元 12号,身份证编号:***729。
受托人:何小平,男,一九七九年八月二十三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四川省南部县盘龙镇兴盛街19号,身份证号码:51***31011。
因我事务繁忙无法亲自办理位于成都市金牛区九里堤交大智能小区五期10幢2单元6楼b号(权0813347)房屋的结按手续,特全权委托何小平为我的代理人,到银行代为办理上述房屋的结按手续,注销抵押登记,领取产权证和国土证及办理上述房屋的退保手续并代收保险费。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供我的资料,签署的相关文件及缴纳的合法实际的费用我均予以承认。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结之日止。
委托人:
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成都蜀都公证处谈话笔录
谈话时间: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谈话地点:成都市成捷房产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谈话人: 记录人:贺文君
当事人:谢大芬,女,一九六五年八月五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成都市金牛区星河路89号10栋2单元 12号,身份证编号:***729。问:你申办何种公证? 答:申办委托书公证。
问:你是否签署有上述委托书?
答:我于2006年9月25日在成都市签署了上述委托书。
问:你现在神志是否清醒?是否自愿?有无欺诈、胁迫等违背意愿的情形? 答:清醒,自愿,无欺诈、胁迫等违背意愿的情形。问:委托原因?
答:我欲办理位于成都市金牛区九里堤交大智能小区五期10幢2单元6楼b号(权0813347)房屋的结按手续,因为工作较多没有时间办理,特申办上述委托书公证。
问:委托事项?
答:到银行代为办理上述房屋的结按手续,注销抵押登记,领取产权证和国土证及办理上述房屋的退保手续并代收保险费。问:委托谁去办理? 答:委托何小平办理。问:上述房屋如何取得的? 答:上述房屋是我购买所得。
问: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时所签署的文件及缴纳的费用如何约定?
答: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供我的资料,签署的相关文件及缴纳的合法实际的费用我均予以承认。问: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答:有转委托权。问:委托期限为多久?
答: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结之日止。
问:公证处证明在是你在委托书上签名的真实性,你应保证委托事项的真实性和
自愿性,你是否清楚明确其法律意义? 答:清楚、明确。
问:你提供的上述陈述及提供的材料是否属实? 答:完全属实。
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提供虚假证
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你是否清楚其法律意义?
答:我完全清楚其法律意义。问:公证书如何交付?
6.房产交易公证书范本 篇六
关键词:房产,继承法,公证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其遗留下来的房产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由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的所有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在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的
继承是继承人依法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民事法律行为。现实生活中,部分老年人为了避免子女们日后为争房产发生纠纷,会想到提前要求其中的一些子女办理放弃继承公证。这种理解是错误的,这涉及到继承开始时间的问题。我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第一条也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开始。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拥有房屋产权的房主在世,有权处理房产的是其本人,其子女是没有处分权的。只有房屋所有权人死亡以后,继承才产生法律效力。
二、被继承人生前对所属房产具有合法产权
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地作为遗产来继承。像这样的财产必须分割以后属于被继承人个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遗产。
(一)一方的财产及婚前个人财产的界定,是否有婚前财产约定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其关键点就是法律上的结婚时间,即当事人到婚姻登记部门登记结婚的时间。男女各自的婚前财产都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对婚前财产的理解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认定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是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是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也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像是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的继承,所继承的财产在婚后才予以分割,该财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是在婚前就已经取得其所有权,所以应认定为其个人婚前财产。
2.在没有书面约定的前提下,夫妻各自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是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有财产的。这是与旧的婚姻法截然不同的规定。
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婚前财产约定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应该具体审查双方主题是否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申办协议是否是双方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内容是否理解、自愿等一系列问题。首先订立夫妻财产约定的当事人双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当事人应亲自办理公证,不适用代理。第三,当事人意思表示要真实,
(二)夫妻共有财产,产权如何划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中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夫妻之间共有的房产,夫妻一方死亡后,如夫妻二人以前没有对共有财产作出权属约定的话,首先应分出一半产权为被继承人配偶的财产,剩余一半才能视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操作中,其中一半产权属于继承遗产,另一半产权属于被继承人的配偶赠与给子女。而如果夫妻二人以前对房屋产权有作出权属约定的话,则应该区分其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公证处是否有权利直接采用。
三、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及遗赠的区别
继承权的发生根据有两种:一是法律的直接规定,另一是合法有效的遗嘱的指定,即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中规定了在继承开始后,首先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而如果事先订立有遗嘱或者遗赠的,则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事先订立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则就应该优先按照协议办理。故在实际的遗产继承中,遗赠扶养协议是优先于遗嘱继承的,遗嘱继承又是优先于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的继承。《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应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此外,丧偶的儿媳对公、婆,丧偶的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就要注意扶养关系的形成事实。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留下的有效遗嘱或者遗赠的内容要求,确定由遗嘱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过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有效的遗嘱共有五种形式,氛围口头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遗嘱的形式不同,其效力也不相同,其中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能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立遗嘱人应在自己意识清晰的时候,有两个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在没有任何外来压力的情况下,清楚表白自己的真实意志,如有必要,最好进行遗嘱公证。公证遗嘱是五种遗嘱形式中效力最高的遗嘱。
遗赠是指被继承人以遗嘱方式表示在其死后将其遗产的一部或全部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的法律行为。遗赠是单方的、无偿的法律行为,只须遗赠人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可成立,并不需要征得受赠人的同意。
遗赠与遗嘱继承相同之处:二者都是遗产所有权的转移,这种转移也都是在遗嘱人死后开始。二者的区别为:遗嘱继承人继承遗产,同时负责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受赠人只接受遗赠物,并不接受遗赠人的债务。
四、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不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对转继承做出了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特点有: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必须早于死亡的继承人的死亡时间;转继承的继承人范围包括死亡继承人的全部继承人,而不限于晚辈直系血亲;转继承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转继承实际是两个继承法律关系。例如:甲与乙共同购买房产一处,二人只有一个儿子丙,后来乙突然去世,乙的父亲早年死亡,乙死亡以后,乙的母亲丁也去世,生前没有做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现甲女士想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实际操作中,这套房产属于甲乙二人的夫妻共有财产,现乙死亡,且未留下有效遗嘱,根据《继承法》第10条的有关规定,按法定继承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并且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是平等的。所以,首先将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中的50%产权划分出为甲所有,其余的50%产权是乙的遗产,甲、女儿丙和乙的父母共同享有继承权继承。因为乙的父亲先于其死亡,乙的母亲后于他死亡,这就产生了法律上所讲的转继承,乙的母亲丁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丁的法定继承人继承。甲想把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必须在丁的所有法定继承人及其儿子丙都做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
我国《继承法》第十一条中对代位继承也做出了有关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其主要特点为:只适用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代位人必须未丧失继承权;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在代位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不受辈数的限制。养子女及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例如:甲和乙只有一个女儿,女儿婚后生育一子。2005年儿子不幸去世,2008年甲又去世,那么甲的法定继承人为其配偶乙及父母及女儿的儿子,女儿的儿子属于代位继承其母亲应继承的份额,而女儿的丈夫是没有代位继承权的,只限于晚辈直系血亲。
在公证实践中,还应着重注意对遗产及其继承人范围的调查核实。在办理法定继承公证时,应注意通过户籍管理部门、被继承人和继承人所在单位、街道、邻居或其他知情人进行调查、核实,防止遗漏合法继承人。
注释
7.房产交易公证书范本 篇七
关键词: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绿色证书;市场机制;外部性
一、引言
与世界其他国家的能源战略类似, 中国的能源政策有一个明显的导向,就是化石燃料的替代能源开发。包括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利用,例如风电、太阳能、水电、核能等。自2006年《可再生能源法》正式实施以来,可再生能源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时期。但在飞速发展的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一些问题。相继出台的一些具体政策,对于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均有着一定程度的制約。
德国、美国以及荷兰等可再生能源市场发达的国家,配额制是保证可再生能源市场又好又快的发展的一项基本政策。从目前国外成功的配额制实施情况来看,与配额比例相当的可再生能源电量可以在各地区(各电网)间进行交易,这种交易过程是通过绿色证书来实现的。绿色证书交易机制在荷兰等可再生能源发达国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极大的促进了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
本文首先分析绿色证书交易制度较之政府直接调控的优点,再通过建立一个二元主体模型分析绿色证书交易对资源优化配置和降低总量成本的作用。然后利用拉格朗日函数证明绿色证书交易可以提高费用分配的效果,使发电产业治污成本最小化。最后针对绿色证书交易机制在激励可再生能源产业技术进步方面存在的缺陷提出相应的政策,达到促进技术进步以及总量目标提高的效果。
二、文献综述
在国内已经实施的相关节能减排政策中,排污权交易制度与绿色证书交易制度有着很高的相似度,都是一种将配额指标市场化的手段,不同之处仅在于排污权交易制度是为了抑制污染物的排放,而绿色证书交易制度是为了促进清洁的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因此,对于已实施的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借鉴有助于研究未实施的绿色证书交易制度。唐受印(1990)率先在国内提出了排污权交易的构想。胡平生、袁磊(1998)对排污权交易进行了反思,提出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核心是使厂商利益最大化而不是减少污染量,完全靠排污权交易市场进行调节并不能有效地达到减排的目的。其核心思想是不能单纯依靠市场机制的调节,也要适当的进行政府的间接调控。张志耀、丁玉魏、张海明(2000)排污权交易制度对经济优化的作用,突出的是通过配额指标的流通优化资源配置。宋国君(2000)深入剖析了总量控制的含义和特点,分析了我国总量控制与排污权交易的关系,通过对比美国的排污权交易政策,讨论了实施总量控制和排污权交易的步骤和意义。
在美洲和欧洲等国家,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已经实施了将近十年,通过了解分析外国的立法现状并总结其成功的经验,可以使我国在设计该制度时有规律可循,少走弯路,以便制定出符合我国实际的配额制模式。姜南(2007)分析了美国、澳大利亚、日本以及欧洲各国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提出了在设计绿色证书交易制度的设计中需要重点考量的问题,即界定可再生能源的种类和技术范围、总量目标制度以及绿色证书的立法建议三个问题。
由于绿色证书在国内尚属新生事物,仅在近几年有部分文献对绿色证书的交易制度做了一些概括的介绍。典型的如董力通(2006)对绿色证书交易市场的建立做了一定的描述,重点在于绿色证书的概念,调控方式以及定价机制,而对于绿色证书究竟能为可再生能源产业带来多少积极作用,并未进行详细的阐述。而本文则重点从绿色证书的积极作用方面做了详细的论述。
三、绿色证书交易制度概述
1.绿色证书交易制度的概念
提到绿色证书交易制度,首先要解释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概念。可再生能源配额制(RPS)的基本含意是,在国家(或者地区)电力建设中,要求可再生能源发电必须达到一定比例。配额制对整个可再生能源产业的调控是通过市场机制实现的,它使得可再生能源在电力市场中以最低的成本来开发电力。与其它激励措施相比,配额制更强调市场的作用。而市场的这种作用是通过绿色证书来实现的。
绿色证书是一种可交易的,能兑现为货币的凭证。绿色证书是指对可再生能源发电方式进行确认的一种指标,绿色证书代表一定数量的可再生能源的发电量。绿色证书交易系统是指专为绿色证书进行买卖而营造的市场,在这个市场中,绿色证书的持有者(多指可再生能源发电商)能够与承担指定配额义务的绿色证书需求者交易绿色证书。通俗的理解就是未完成可再生能源配额指标的发电商通过购买绿色证书来作为弥补完成配额指标。
2.绿色证书的价值内涵
(1)对于整个可再生能源发电产业来说,绿色证书的价格包含了其高于非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的差额。绿色证书的交易实现了这种成本差额在整个发电产业的均摊,使得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而天生具有的成本劣势,转移给其他由于能源种类和技术条件优势而具有成本优势的发电厂,扮演了公平竞争的维护者。
(2)绿色证书的价格应反映由于替代非可再生能源带来的环境正效应。绿色证书购买者(未完成目标配额的发电商)实质上比其他完成目标的发电企业更多的给社会带来了负外部性,也就是更多的污染了环境,提高了社会治理环境污染的成本。因此,他必须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也就是购买绿色证书。这就实现了非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负外部性内部化,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非可再生能源发电对环境的污染,也使可再生能源的相对正外部性的优势得以发挥,为可再生能源在能源市场中的公平竞争创造了条件。
(3)绿色证书作为政府激励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工具,承担着一定的实现政策效果的使命。因此其价格的变动范围是有一定限制的。绿色证书的价格不能过低,否则将导致绿色证书的需求者自愿接受购买任务,缺少技术革新以降低自身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的动力,导致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政策激励失效;而价格过高也将增大企业压力,同样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四、绿色证书交易的二元主体经济分析
假设整个可再生能源产业由两类企业A和B构成绿色证书二元市场,这里的二元A和B所代表的是可再生能源行业中的劣势企业和优势企业,如图,P1为绿色证书的价格。MCA和MCB分别代表两企业的可再生能源边际发电成本曲线,B企业相对发电成本较低,或效率较高,有明显的相对优势(这种优势有可能是由规模效应或技术水平带来的)
1.绿色证书对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
如图,在相同的配额额度的条件下,B企业达标的成本要更低,即MCA>MCB。在MCA曲线上,超过M点之后,发电的边际成本高于绿色证书的价格,因此,A企业倾向于以相当于Q1Q0KM面积的价钱购买B企业超额完成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Q0-Q1),而这一过程正是通过绿色证书的交易来完成的。同理,在MCB曲线上,N点之前,发电的成本低于绿色证书的价格,因此,B企业倾向于将额外的发电量转化为价格更高的绿色证书售出。
如果没有绿色证书交易机制而单纯靠配额制来推动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发展,企业的成本会大大扩大,例如传统的火力发电企业,或小规模的发电企业,有的存在技术上的局限,有的受到规模经济的制约,如果强制此类企业完成可再生能源得配额任务,可能会由于规模过小导致的规模不经济造成资源的利用不充分。而通过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和绿色证书的互相转化,既鼓励了可再生能源优势企业生产的积极性,又使可再生能源劣势企业寻到一条成本更低的途径来完成配额任务,避免了由于强制配额导致规模过小而引起的资源利用不充分,优化了电力生产资源的配置。
2.绿色证书对降低总成本的作用
在未引入绿色证书而实施单纯的配额制时,可再生能源的发电总成本为OLQ0+OKQ0。引入绿色证书后,成本变为OMQ1+ONQ2。
(OLQ0+OKQ0)-(OMQ1+ONQ2)=MLQ0Q1-NDQ0Q2
綠色证书的供给为NKQ0Q2,需求为MKQ0Q1
当绿色证书交易市场为非均衡状态的时候,
(1)MKQ0Q1
(2)MKQ0Q1>NKQ0Q2,供不应求时,绿色证书的价格会在供求关系的作用下上升,使MKQ0Q1变小,NKQ0Q变大,直至价格达到均衡价格P0。
当绿色证书交易市场达到均衡状态的时候,可再生能源发电总量恰好达到国家规定配额目标,此时Q1+ Q2=2 Q0,绿色证书的供给等于需求,
即: MKQ0Q1=NKQ0Q2
显然, MDQ0Q1=NDQ0Q2
因此, MLQ0Q1-NDQ0Q2=LMD
LMD即为绿色证书市场均衡时所减少的发电总成本。由此可见,绿色证书会在市场机制的调节下达到使可再生能源发电总成本下降的效果。
五、绿色证书交易机制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进一步推动
在配额制下,政府在现有配额完成的情况下提高配额指标,是可再生能源进一步发展的标志。上图显示了配额指标提高后,绿色证书交易市场的动态变动过程。
起初市场均衡价格为PO,绿色证书供求达到平衡,AQ1Q0F=FQ0Q2B。而P0过低使得绿色证书交易失去对可再生能源产业的激励作用。政府采取政策提高配额总量之后,单个企业的目标配额相应地由Q0增至Q’。
由于此时绿色证书需求量大于供给量,AQ1QE>EQQ2B,绿色证书价格有上涨趋势,由P0升至P。绿色证书交易市场再次达到均衡。而在这一过程中,由于厂商购买绿色证书不经济,因此厂商趋于提高技术,降低成本,以此来继续完成配额指标。
因此这项政策激励了单个厂商降低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促进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当然P'的数值需要政府斟酌考虑,若其值过低,将仍然不能达到激励劣势企业降低成本,发展技术的目的;若其值过高,劣质企业没有喘息的时间和余地,生存压力过大,也不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罗云辉;《过度竞争:经济学分析与治理》[M];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4
[2]《可再生能源发展报告2007》[R].;中国统计出版社. 2007
[3]姜南;《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研究》[D];2007
[4]董力通;《电力市场下我国实行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研究》[D]. 2006
[5]范丹;《我国创建排污权交易市场及寡头垄断市场交易探讨》[D]. 2007
[6]张学刚,李颖;《排污权交易的经济分析》[D]; 2007
8.拆迁户办房产证委托公证书样本 篇八
委托人:
1姓名:xxxx 性别:男 份额:100% 身份证号码:xxxx 受托人:
1姓名:张xxx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xxxx 2姓名:毛xxx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xxxx 的房产,现委托上述人员为我的代理人,任何一人均可单独以我的名义在代理期限:
20xx年0x 月 0x日至 20xx年08月07日内,办理如下事项: 1. 到银行开立账户,申请转按揭贷款(又称赎楼贷款),开立账户、领取和保管存折,办理所开立账户的存取款及转帐业务,签署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划款委托书、贷款合同、房地产买卖补充协议等办理转按揭贷款所需签署的相关文件,并将上述贷款放在业主或受托人指定的账户上。2. 到银行办理赎楼(还清银行借款)、终止授信额度及办理关闭随借随还系统等相关手续,在有关文件上签名,并领取《 房地产证 》、《 房地产买卖合同 》、购房发票、保险单、贷款借据、还款凭证、付清楼款证明书等相关资料。到保险公司申请办理退保手续,并在保单遗失证明等相关关文件上签字领取退保费用。3. 到银行或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上述房产的资金监管手续,收取或者指定账户收取监管资金,并签署办理资金监管手续所需要签署的申请、资金监管协议及相关文件资料。4. 到银行或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上述房产的房款解除资金监管手续,签署办理解除资金监管手续所需要签署的申请及相关文件资料。5. 到担保公司办理与赎楼贷款或赎楼贷款担保相关的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表》、《服务协议》、《反担保保证书》、《借款借据》、《委托贷款合同》、《委托贷款担保保证书》等相关法律文件。6. 到国土局办理上述房产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及领取《房地产证 》《 房地产买卖合同 》、等相关事宜;申请办理商品房《 房地产证 》及签署相关资料、办理相关手续并领取《 房地产证 》。7. 转卖上述房产、签署《 房地产买卖合同 》、领取《 房地产证 》、办理公证、办理房产过户等。8.收取上述房产售楼款全部或部分放在受托方或业主帐上,偿还上述向银行赎楼借款并在有关文件上签名。到保险公司申请办理退保手续,并在保单遗失证明等相关文件上签字领取退保费用。9.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办理该房产的抵押贷款和保险手续,签署相关文件及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借款借据等;并将该笔贷款放在受托人_2_账户上。10.到国土局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并签署抵押物价值确认书等相关资料及领取《 房地产证 》等相关事宜。11.办理上述房产的物业管理、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有线数字电视、网络等过户以及变更的相关手续。12.到银行办理申请提前还清楼款、打印上述房产的还款记录欠款清单,复印《 房地产证 》及《 借款合同 》以及领取相关资料。13.到产权登记部门办理产权数据变更及领取修改记录单,到国土局办理撤件、退文、变更手续及领取《房地产证 》,并签署相关文件。
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法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我均予承认。受托人有转委托权,并均可独立办理以上事项。
委托人: 20xx年xx 月0x日 我(们)(50%)、(50%)拥有位于深圳市 龙岗区横岗镇xxxxx,房产证号:深房地字篇二:委托买房公证书样本.委 托 书
委托人:
受托人:
关于我和我丈夫 购买位于上海市 室房屋事宜,因我们无暇办理与购买该房屋的相关事宜,故委托 代表我们夫妻,以我们的名义办理如下事宜:
一、代为签订该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房款;
二、代为办理银行贷款申请手续并签订借款合同;
三、代为进交易中心办理该房屋的交易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交易税、费;
四、代为办理物业、水、电、煤气、有线电视、宽带等的过户手续;
五、代为领取以我们为权利人的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
六、代为交房并收取房屋钥匙及结清水、电、煤气、有线电视及物业费等费用;
七、除以上所列事项之外,如有其他与购买该房屋有关的手续需要办理的,也
一并委托。
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受托人办妥上述所有委托事项时为止。
委托人在上述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均予以承认;由此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均由我享受和承担。
委托人:
日期:篇三:房屋公证委托书大全
委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号码:
受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购买位于上海市 路 弄 号 室房屋的相关事宜,特委托受托人 为本委托人的代理人,就上述房地产代表本委托人办理下列附录中所列的第项(共计 项)事项,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受托人在上述代理权限内就上述房地产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及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委托人均予以认可。
上述委托的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本委托书之日起至受托人完成委托事项之日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附录:
壹、代为签订定金协议
贰、代为签订房地产预售合同/房屋交接书/预售合同权益转让书/出售合同/买卖合同 叁、代为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房地产转移登记
肆、代为签订房地产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办理转按揭相关手续 伍、代为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陆、办理有关合同公证,领取公证书 柒、代为领取上述有关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地产权证》 捌、代为支付房价款
玖、代为支付上述房地产买卖过程中应付之相关税费(包括向物业管理部门支付物业管理 费、维修基金等费用)拾、代为收楼
拾壹、代为办理购买上述房地产过程中的其他相关事宜 拾贰、维修并管理房屋
拾叁、代为进行房地产出租、签订出租合同、收取租金、办理与出租有关的文件登记备案 手续,并领取《备案证明》 拾肆、代为办理还贷手续、代为办理退保手续
委 托 书
委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号码:
受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拟在上海购买/出售/出租本委托人名下的房屋,因故无法亲自办理上述房屋购买/出售/出租事宜,特委托受托人 为本委托人的代理人,代表本委托人办理下列附录中所列的第
项(共计 项)事项,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受托人在上述代理权限内就购买/出售/出租本人名下房屋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及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委托人均予以认可。
上述委托的期限自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附录:
壹、代为签订定金协议
贰、代为签订房地产预售合同/房屋交接书/预售合同权益转让书/出售合同/买卖合同 叁、办理有关合同公证、领取公证书
肆、代为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伍、代为签订有关房地产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办理还贷、退保、办理转按揭相关手续 陆、代办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房地产抵押登记及其变更、注销登记 柒、代为领取《房地产权证》、《房地产登记证明》 捌、代为支付房价款
玖、代为收取房价款
拾、代为支付上述房地产买卖过程中应付之相关税费 拾壹、代为交房 拾贰、代为收楼
拾叁、代为办理房地产买卖过程中的其他相关事宜
拾肆、维修并管理房屋
拾伍、代为进行房地产出租、签订出租合同、收取租金、办理与出租有关的文件登记备案 手续,并领取《备案证明》
委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号码:
受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出售位于上海市 路 弄 号 室房屋的相关事宜,特委托受托人 为本委托人的代理人,就上述房地产代表本委托人办理下列附录中所列的第项(共计 项)事项,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受托人在上述代理权限内就上述房地产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及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委托人均予以认可。
上述委托的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本委托书之日起至受托人完成委托事项之日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附录:
壹、代为签订定金协议
贰、代为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合同权益转让书
叁、代为办理买卖合同/预售合同权益转让书公证、领取公证书 肆、代为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预购商品房转让预告登记
伍、代为办理还贷、退保手续、代为办理转按揭相关手续(包括签署有关合同、文件并办理公证)
陆、代为办理变更或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 柒、代为收取房价款、承兑银行票据 捌、代为交房
玖、代为支付上述房地产买卖过程中应付之相关税费 拾、代为办理房地产买卖过程中的其他相关事宜 拾壹、代为办理上述房屋水、电、煤及物业过户手续
委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号码:
受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拟在上海购买房屋,购买房屋座落限于上海市,购买房屋座落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另行商议决定,房价款无限额。因委托人无法亲自办理房屋买卖的相关事宜,特委托受托人
为本委托人的代理人,代表本委托人办理下列附录中所列的第项(共计 项)事项,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受托人在上述代理权限内就购买上述房屋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及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委托人均予以认可。
上述委托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附录:
壹、代为签订定金协议
贰、代为签订房地产预售合同/房屋交接书/预售合同权益转让书/出售合同/买卖合同 叁、代为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房地产转移登记
肆、代为签订房地产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办理转按揭相关手续 伍、代办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陆、办理有关合同公证,领取公证书 柒、代为领取上述有关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地产权证》 捌、代为支付房价款
玖、代为支付上述房地产买卖过程中应付之相关税费(包括向物业管理部门支付物业管理 费、维修基金等费用)拾、代为收楼
拾壹、代为办理购买上述房地产过程中的其他相关事宜 拾贰、维修并管理管理房屋
拾叁、代为进行房地产出租、签订出租合同、收取租金、办理与出租有关的文件登记备案手续,并领取《备案证明》
拾肆、代为办理还贷手续、代为办理退保手续
委 托 书篇四:房产买卖委托公证书样本
委 托 书
委托人:xxx,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住址: xxxxxxxxxxxxxxxxxxxx,身份证编号:xxxxxxxxxxxxxxxxxx。
委托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身份证编号:xxxxxxxxxxxxxxxxxx。
受托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我们委托人系夫妻关系,位于xx市xx区xxxxxxxxxxxxxxxxxx号(权xxxxxxx)房屋属我们委托人共同所有。现因我们事务繁忙无法亲自到成都市相关部门办理手续,特全权委托xxx办理如下事项:
一、出售或出租上述房屋,与买方签订上述房屋的买卖 合同、查档,并代收售房款、按揭款或租金。如果买方以按揭的方式购买此房,协助买方办理有关按揭的一切事宜。
二、到xx市房产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协助买方办理上述房屋的买卖、产权过户、领取产权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转移登记及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事宜。
三、缴纳维修基金,并办理维修基金的转移登记等相关
事宜。
四、办理上述房屋抵押担保借款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
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抵押登记、公证保险、注销抵押登记等)。
五、如果此房拆迁,受托人有权办理拆迁的一切事宜(包
括领取终结房款、拆迁安置等)。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供我们的个人资料,签署相关文件我们均予以承认。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 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结之日止。
委托人:
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成都蜀都公证处谈话笔录
谈话时间: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谈话地点:成都市成捷房产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谈话人: 记录人:贺文君
当事人:胡绍珍,女,一九六三年十二月十五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成都市武侯区晋阳路422号83栋1单元1楼1号,身份证编号:***566。
陈生高,男,一九六五年十二月二十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四川省泸县
石桥镇红山村五社2号,身份证编号:***159。问:你们申办何种公证? 答:申办委托书公证。
问:你们为什么办理上述公证? 答:我们要出售房屋。
问:你们是否签署有上述委托书?
答:我们于2006年9月25日签署了上述委托书。
问:你们现在神志是否清醒?是否自愿?有无欺诈、胁迫等违背意愿的情形? 答:清醒,自愿,无欺诈、胁迫等违背意愿的情形。问: 你们的婚姻状况? 答: 已婚。问:委托原因?
答:因我们事情较多,无法亲自办理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晋阳街道中央花园三期83幢1单元1楼a号(权0882042)房屋的相关手续,特申办上述公证。问:委托事项?
答:出售或出租上述房屋,与买方签订上述房屋的买卖合同、查档,并代收售房款、按揭款或租金。如果买方以按揭的方式购买此房,协助买方办理有关按揭的一切事宜。到成都市房产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协助买方办理上述房屋的买卖、产权过户、领取产权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转移登记及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事宜。缴纳维修基金,并办理维修基金的转移登记等相关事宜。办理上述房屋抵押担保借款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抵押登记、公证保险、注销抵押登记等)。如果此房拆迁,受托人有权办理拆迁的一切事宜(包括领取终结房款、拆迁安置等)。问:委托谁去办理? 答:委托何小平办理。
问:上述房屋是否被查封、赠与、转让或存在其他权属纠纷?
答:无上述情况,如有虚假我们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问:上述房屋如何取得的? 答:上述房屋是我们委托人共同购买所得。问:对于受托方办理委托事项所签署的文件如何约定?
答:对于受托方办理委托事项所签署的文件,我们均予以承认。问: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答:受托人有转委托权。问:委托期限为多久?
答: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结之日止。
问:公证处证明在你们在委托书上签名的真实性,你们应保证委托事项的真实性
和自愿性,你们是否清楚明确其法律意义? 答:清楚、明确。
问:你们提供的上述陈述及提供的材料是否属实? 答:完全属实。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提供虚假证
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你们是否清楚其法律意义?
答:我们完全清楚其法律意义。
当事人:
委 托 书
委托人:谢大芬,女,一九六五年八月五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成都市金牛区星河路89号10栋2单元 12号,身份证编号:***729。
受托人:何小平,男,一九七九年八月二十三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四川省南部县盘龙镇兴盛街19号,身份证号码:51***31011。
因我事务繁忙无法亲自办理位于成都市金牛区九里堤交大智能小区五期10幢2单元6楼b号(权0813347)房屋的结按手续,特全权委托何小平为我的代理人,到银行代为办理上述房屋的结按手续,注销抵押登记,领取产权证和国土证及办理上述房屋的退保手续并代收保险费。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供我的资料,签署的相关文件及缴纳的合法实际的费用我均予以承认。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结之日止。
委托人:
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成都蜀都公证处谈话笔录
谈话时间: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谈话地点:成都市成捷房产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谈话人: 记录人:贺文君
当事人:谢大芬,女,一九六五年八月五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成都市金牛区星河路89号10栋2单元 12号,身份证编号:***729。问:你申办何种公证? 答:申办委托书公证。
问:你是否签署有上述委托书?
答:我于2006年9月25日在成都市签署了上述委托书。
问:你现在神志是否清醒?是否自愿?有无欺诈、胁迫等违背意愿的情形? 答:清醒,自愿,无欺诈、胁迫等违背意愿的情形。问:委托原因?
答:我欲办理位于成都市金牛区九里堤交大智能小区五期10幢2单元6楼b号(权0813347)房屋的结按手续,因为工作较多没有时间办理,特申办上述委托书公证。
问:委托事项?
答:到银行代为办理上述房屋的结按手续,注销抵押登记,领取产权证和国土证及办理上述房屋的退保手续并代收保险费。问:委托谁去办理? 答:委托何小平办理。
问:上述房屋如何取得的? 答:上述房屋是我购买所得。问: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时所签署的文件及缴纳的费用如何约定? 答: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供我的资料,签署的相关文件及缴纳的合法实际的费用我均予以承认。问: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答:有转委托权。
问:委托期限为多久?
答: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结之日止。
问:公证处证明在是你在委托书上签名的真实性,你应保证委托事项的真实性和
自愿性,你是否清楚明确其法律意义? 答:清楚、明确。
问:你提供的上述陈述及提供的材料是否属实? 答:完全属实。
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提供虚假证 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你是否清楚其法律意义?
答:我完全清楚其法律意义。问:公证书如何交付?
答:我已委托受托人办理委托事项,你处在出具公证书后交予受托人即可。问:以上记录,请你认真阅读,有无修改、补充? 答:无。篇五:房屋买卖委托公证书
1、房屋产权过户根据地方各有不同,有些只需要登记产权证人签名,有些同时需要审查产权人的婚姻状况,若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产权人配偶共同签字。目前,后者情况较为普遍。
2、委托书的内容各地产权处的要求也不完全一致,但大致包括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委托书
委托人:?申请人a?,性别:?a性别?,身份证编号:?a身份证号? 受托人:?申请人b?,性别:?b性别?,身份证编号:?b身份证号? ?申请人a?与?申请人b?系夫妻关系,二人共同拥有坐落于?房屋地址(?《房屋所有权证》号:?房产证号?)的房屋,经二人协商一致,欲出售该房。因委托人?申请人a?工作繁忙,特委托受托人代为出售上述房屋的相关事宜: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提前归还银行贷款;
2、代为领取该房屋的《他项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3、与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4、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
5、代为向派出所申请该房的户籍关系核查情况证明;
6、查档、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7、代收房款及协助买方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等相关手续;
8、办理交房等相关事宜;
9、到产权处(或税局)交纳相关税费及手续费;
10、代为办理上述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过户相关手续、交纳相关费用;
11、若上述房屋出现无法买卖交易的情形,受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办理撤销上述房屋买卖交易的相关手续并领取产权证及相关退费。
第二条 委托期限:?委托时间?。
第三条 受托人?有无转委托?转委托权。
第四条 在委托权限内,受托人所实施的一切法律行为委托人均以予承认,委托人对委托的法律行为及产生的后果已充分了解,并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 本委托书经签字后生效,并向******公证处申请公证。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合同份数?份,公证处保留一份。
委托人(签字):
签订时间:
3、房产证号及地址通常还是要写明确的,对于房产的处理办理公证具有一定的严格性。
4、建议在办理委托公证的同时,要将你父亲的身份证、户口册等原件寄回,如果原件无法寄回的,可以同时办理一个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否则即便办理了委托书公证在办理产权过户时也可能因没有你父亲的身份证而被拒绝(这是《房屋登记管理办法》上产权变更登记需要的材料的要求)
欢迎参阅:hi.baidu.index_jsp 公证委托:公证委托是具有法律认证效力的,所以必须委托人和受托人手持身份证原件在公证处公证人员在场的前提下,而且我们的是房屋买卖效力授权公证委托,是必须持有房产原件的。有些苛刻的省份还必须持有贷款合同原件。
公证授权委托和一般委托区别在于,一般的委托可以是手写的,可以是没有第三在场的。何为公证呢!是指国家公证机关,何为授权呢!是指必须有授权对象的证明或是证明材料(当然公证机关还会保存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你在公证授权委托办理完成之后,要通过正规快递公司把公证授权原件快递你的母亲。复印件无效的(因为复印件的伪造性太高了,房屋买卖是不予采用的)。
最后,你再做公证授权的时候,要指明:一下项目。
壹、代为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
贰、代为支付/收取房价款;支付房价款时,将境外汇如之美金兑换成人民币。叁、代为支付一切涉及上述房地产转让应支付的各项费用。
肆、代为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或注销手续。
伍、代为办理相关文件公证手续。
陆、代为办理房地产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柒、代为办理房地产买卖及抵押的其他相关一切事宜。
捌、代为签订《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玖、代为收楼/交房、管理及维修房屋。
拾、代为签订租赁合同、代为办理租赁登记手续、收取租金。
拾壹、在委托人子女成年之前,代其子女办理房地产买卖手续。
不然授权项目不全的话,后续还是会很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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