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罚款制度

2024-06-26

质检罚款制度(精选11篇)

1.质检罚款制度 篇一

颐龙湾项目工程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处罚制度

第一节 总则

1.为规范施工单位承包人的施工行为,加强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保证现场各项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从而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生产安全。遵照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条款,特制订并执行《监督管理处罚规定》。

2.本规定以监督施工单位按设计、规范、承包合同、发包人及监理的要求完成合约内容,规范施工单位承包人的施工行为为目的。

3.本规定适用于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管理,施工单位对分包单位参照本规定执行。

4.对每发现的一次违规行为的处罚只执行一次,不得重复处罚。

5.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发现施工单位有违规行为后,先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若无响应,或不按要求整改并强行施工的情况下,均按以下罚款条例执行。

6.施工单位按本规定受处罚后并不免除按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二节 细则

(安 全 生 产 文 明 施 工)

一、施工单位管理人员

1、须持证上岗而又无证者,每人次罚款¥200元;在职不在岗者,每人次罚款¥200元。

2、三级安全教育每缺一人罚¥200元,管理人员加倍,施工单位未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的一次罚¥500元。

3、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罚款¥1000元及其以上。

4、不按监理单位要求更换不合格人员者,每人次罚款¥500元。

二、施工准备及总平

1.施工现场的库房、机械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模板、脚手架、加工场地、办公室、厕所等布置,须严格按照监理批准的最新现场总平面图中位置布置,不按照规定的位置布置,不按整改通知限定的期限进行整改,以每处为单位,每处罚款¥500元,并按整改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500元,罚款总额累加。

2.建筑垃圾不按照现场总平面布置位置堆放,不按时外运或垃圾堆放场已满,不及时外运,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并按整改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500元,罚款总额累加。

3.废旧材料不按照现场总平面图布置位置堆放,不按时外运或废旧材料堆放场已满,不及时外运,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并按整改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500元,罚款总额累加。

三、物资材料管理

1.物资材料三证不全、未经送检或报审验收就擅自使用的,每次罚款¥500元,并无条件拆卸,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500元,罚款总额累计计算。

四、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1、在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罚款1000元及其以上。

2、施工前未对工人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讲解,罚款500元及其以上。

3、电工或用电设备操作人员酒后上岗,罚款200元/次。

4、大型机械无安全备案证,未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罚款1000及其以上。

5、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高空抛物者,不按安全规范违章施工,每人次罚款¥50元,管理人员每人次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

6、在施工现场穿拖鞋或凉鞋的工人、高跟鞋、打赤膊等,每人次罚款¥50元,管理人员每人次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

7、施工现场在楼层内随地大小便,以每人每次为单位,罚款¥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500元,罚款总额累加。

8、施工现场周围及楼内的建筑垃圾不及时清运,以每层或每10平方米为单位,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并按整改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500元,罚款总额累加。

9、现场内的污水排放,包括基坑、施工现场地表面、厕所卫生间、沉淀池(化粪池)等,不及时清理排放,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并按整改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500元,罚款总额累加。

10、现场内的临时施工线路敷设,必须使用合格的电力电缆埋地敷设,架空或挂墙须按规范敷设,接入设备或配电箱的电线电缆要规整,否则按照电缆数或不规整处,罚款¥500元,并按整改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每根或每处,罚款¥500元,罚款总额累加。

11、按照有关规定,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不符合要求,如:无工作零线端子、无保护接地端子、非三相五线制、非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无盖、配电箱无箱门,无防雨措施等,以每一项或每一条为单位,罚款¥500元,按整改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每一项或每一条,罚款¥500元,罚款总额累加。

12、施工用电电箱不符3C认证要求,箱体电器破损严重,PE线未与变压器中性线直接连接的、现场未按有关规定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每项罚款¥500元,罚款总额累加。

13、现场临时用电未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原件破

损和不满足要求的电器原件。配电箱,开关箱内堆放杂物,配电线路未采取保护措施。以每一项或每一条为单位,罚款¥500元,按整改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每一项或每一条,罚款¥500元,罚款总额累加。

14、施工现场,非专业电工私自乱拉乱接电线者,每人每次500元。

15、“四口”“五临边”防护不合格,以每一项或每一条为单位,罚款¥200~¥500元,按整改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造成高空坠物的以每次罚款¥200~¥500元。

16、各施工单位在易出现安全事故的地方无安全警示标志或未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罚款¥200—¥500元。

17、施工现场应在规定的位置设置灭火器和消防沙池,破坏现场消防设施的或破坏现场安全警示牌、文明施工标牌及设施的,以每一项或每一处为单位,罚款¥200~¥500元,按整改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18、脚手架未按批准的方案进行搭设的,脚手架基础没有按规定平整夯实,垫木板以,局部下沉施工通道不畅通的,脚手架所有的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支模架立杆不垂直或纵横间距大于专项方案要求5%的,脚手架施工层未铺满脚手板、脚手板绑扎不牢固,未每隔四步架作封闭防护,脚手架使用荷载超过设计安全网,不按通知限定期限整改,罚款¥200~¥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19、现场施工机械设备无防护罩、防雨棚(如:电锯、电焊机等),以每一台为单位,罚款¥200元,按整改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每一台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20、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方案未编制,审批或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擅自施工(搭设)的,罚款¥200~¥500元,发生多次的累加处罚.2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搭设)过程不按专项方案组织施工(搭设),遇专项方案脱节:关键工序、结构与方案不符的,罚款¥200~¥500元,发生多次的累加处罚.22、塔式起重机吊钩或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而继续使用起生机械各种限位,限载装置不全或失灵,罚款¥200~¥500元,发生多次的累加处罚.23、施工单位不按监理单位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单位可对施工单位承包人罚款¥200~¥500元。

24、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监理单位出具的整改通知单组织整改,并由监理进行督促和落实,对整改内容逐条进行验收,监理方根据整改回复单进行复查。凡出具的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后经复查仍达不到合格要求的,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1000元。

25、对发出的整改通知单不按时间回复的,整改回复但大部分未整改的,有回复但整改无行动的,罚款¥200元。

26、对同一类别或同一项次隐患,反复发生达3次以上的,罚款1000 元/次。

27、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出现的质量、安全事故,或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媒体的暴光或政府等有关部门的通报批评,形象和声誉造成损失的,罚款1000 元/次。

28、对于不服从各级监督人员的正确领导、管理、指挥决定的,并且恶意辱骂监督人员的,罚款500元,对殴打监督人员的罚款1000元及其以上,并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工 程 质 量 控 制)

1、特殊工序、关键工序不编写作业指导书,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不向建筑队作书面技术(工艺)交底,罚500元/次。

2、质保资料收集整理不能与工程进度同步,且问题较多,罚500元/次。

3、组织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不遵循作业指导书,不按技术交底要求及施工图纸或规范要求,罚500元/次,4、建设单位单位工程部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各分项工程进行正式验收时,检验批工程未达合格,罚500元/次,5、组织分项工程施工,不遵循样板引路制度,罚500元/次。

6、每道工序施工完不组织自检及无自检记录可查,罚500元/次,7、上道工序不合格交下道工序,而上道工序接受者,罚500元/次,8、砼浇筑出现质量问题:如浇砼前不清理模板,不湿润模板,施工缝不处理,砼不养护等,罚500元/次。

9、砼出现爆模,轴线移位,罚500元/次。

10、拆模后的砼出现蜂窝,漏筋及孔洞等质量问题,罚500元/次。

11、干砖上墙,干砖抹灰,使用隔夜或凝水泥砂浆等质量通病,罚500元/次。

12、装饰、装修等工程出现质量通病,罚500元/次。

13、监理员发现问题及时向责任施工队及有关人员提出建议,反映情况,至写出书面整改通知,而责任施工队或有关人员不予处理或不接受者罚500元/次,因此而发生事故,按有关规定加重处罚。

14、砼搅拌不进行计量或计量不准确或对出机砼随意加水,罚500元/次。

15、“试块”不按规定制作,养护、试压,罚500元/次。

16、“试块”试压结果达不到设计要求,不及时向有关人员及部门反映,甚至

弄虚作假,导致问题重复出现,罚款1000元/次

17、水泥、钢筋等不及时取样,送检,而用在工程上,罚500元/次。

18、购买钢筋、水泥无出厂证明或质量证明文件使用者,罚500元/次,强行使用者罚款1000元/次。

19、大宗材料达不到标准使用,罚1000元/次,20、质检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不负责任,发现问题不及时向责任施工单位及监理部提出建议和反映情况,并无资料可查,罚500元/次。

一、钢筋分项工程:

1、未按图纸正确制作和安装钢筋;每次罚款500元。

2、浇捣砼时,没有派两人以上进行踩踏零乱钢筋的整理复位工作;每次罚500 元。

3、梁钢筋骨架尺寸小于设计尺寸,钢筋偏位过大(大于5CM的),不及整改 的;每处罚款500元。

3、钢筋焊接送检试验不合格的,每个接头试件罚款500元;现场目测检查外 观质量不合格的,每个接头罚款500元。

4、钢筋绑扎出现质量问题:如钢筋规格、直径、数量、间距、保护层厚度、锚固长度、搭接长度不够,钢筋接头未错开等,不及时整改的罚500元/次。

5、浇筑砼时钢筋位置不正确,浇完砼后梁筋、柱筋、墙筋移位。罚500元/部位

6、箍筋末端未弯成135°,罚500元/次。

7、梁主筋进支座长度不符合设计要求,弯起钢筋位置不准确。罚500元/次

8、板的弯起钢筋和负弯矩钢筋位置不准确,施工时踩到下面。罚500元/次

9、绑扎板的钢筋时没有尺杆画线,板钢筋不顺直、位置不准。罚500元/次

10、绑扎竖向受力钢筋时没有吊正,搭接部位绑扎少于3个扣,绑扣用同一方向的顺扣。罚500元/次

11、绑扎接头和对焊接头不符合要求。罚500元/次

二、模板分项工程:

1、未按要求材料进行加工、安装模板的;每次罚款500元。

2、模板制作安装误差超过允许偏差值;每处罚款500元。

3、发生爆模30cm以上的,一处罚款500元。

4、未经同意砼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私自提前拆模的;每次罚款2000元。

5、拆柱模时,未经同意擅自拆除剪刀撑;每次罚款500元。

6、未及时清理板上木屑、垃圾和浇砼前封好柱口、检查口;每次罚款500 元。

7、未经同意私自拆除后浇模板;罚款2000元。

8、墙身超厚,角模与大模板缝隙处跑浆,模板上口标高不准确。

模板企口处错台,涨模、跑模。每次罚款500元。

9、拆除模板时不按程序文件进行,用大锤敲击,砼墙面及门窗等处出现裂纹。

若模板与墙面粘结时,用塔吊吊拉模板,将墙面拉裂。每次罚款1000元。

三、混凝土分项工程:

1、砼表面局部缺浆粗糙,出现结构内的主筋,副筋或箍筋露筋、蜂窝、孔洞、夹渣、麻面一般缺陷每处罚款500元;严重缺陷每处罚款1000元。

2、严禁用振动棒长时间撬挤钢筋和模板,经现场监理人员制止不听的;每次罚款500元。

3、混凝土浇筑完毕后,没有在12h以内加以覆盖和浇水,浇水次数没有保持砼有足够的湿润状态,养护期少于7d。每次罚款500元。

4、砼结构内有空腔、局部无砼、蜂窝特别大。罚款1000元。

5、墙体和柱体烂根:砼浇筑前,没有均匀浇筑10cm水泥砂浆。罚款500元。

6、洞口位置变形。罚款1000元。

7、缝隙与夹渣层:施工缝处杂物清理不干净或未浇底浆振捣不实等原因,造成缝隙、夹渣层。罚款500元。

8、梁、柱连接处断面尺寸偏差过大,罚款500元。

9、现浇楼板面或楼梯踏步上表面平整度偏差太大,楼板面和楼梯踏步有脚印;每发现一个脚印,罚款500元。

四、砌砖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罚款500元

1、砌筑用用砖和砂浆不符合设计和建设单位要求的,罚款500元。

2、砌筑方法、砖墙砌筑形式(三顺一丁)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0元。

3、砖墙灰缝宽度和水平类缝砂浆饱满度不符合要求、有透明缝、瞎缝、假缝的,罚款500元。

4、砖墙的转角处和交接处没有同时砌筑,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没有砌成斜槎的,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的,罚款500元。

5、没有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设置圈梁和构造柱的,罚款500元。

6、拉接钢筋没有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设置,且植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0元。

五、抹灰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罚款500元,六、防水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罚款500元

1、防水材料不符合要求强行使用的,罚款500元。

2、施工方法不符合要求,罚款500元。

3、防水涂料厚度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罚款500元。

七、门窗安装工程不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罚款500元

八、栏杆、护栏及安全玻璃安装工程不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罚款500元。

九、给水、排水安装工程不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罚款500元。

十、电器安装工程不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罚款500元。

其他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奖罚标准待后另定。对本规定未述及的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由粤建监理部、建设单位工程部和施工单位共同商定,施工单位不得有任何异议。

粤 建 监 理 部

2011-3-24 10

2.质检罚款制度 篇二

【关键词】高校图书馆 超期罚款 违约金

【中图分类号】G258.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10-0039-01

早在1918年,北京大学图书馆就有超期罚款制度,在1981年和1987年国家教育部(教委)的相关文件中都明确规定图书馆可以对违章读者罚款。但在2002年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中取消了关于罚款的规定。

当前认为图书超期应该罚款的理由:是由于经费和资源有限,为使有限的资源满足读者无限的需求,大学图书馆必须通过专业水准的文献采购制度、流通制度、罚款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来加快文献的流通,保证文献有较高的利用率,最终实现读者的需求,从而支持所在大学的教学科研任务;罚金制也在教导人们,特别是年轻人,须为自己的违规行为负责,尊重他人使用公共财产的权益,懂得去遵守法令规章;超期罚款还可以强迫读者对所借书尽快利用,加大图书流转速度,发挥其更大功效。罚款制度还和读者情况、社会环境密切相关。如果一个图书馆的藏书量和年增图书可以无限制地任意加大,那么根本没有必要制定任何超期罚款制度。显然,在其它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一个图书馆的生均藏书量和生均年增新书的数值越大,文献保障率也就越高,超期罚款制度相对也可更宽松。我国大学图书馆的图书复本量一直较大,虽然没有准确的统计数据,但凭经验估计一般在3-5本左右,甚至更多。在最近几年,教育部通过基本办学条件评估更加促进了对大学图书馆的投入,图书馆经费大幅增加,进而使图书馆新增图书数量加大,这无疑会使图书采购的复本量增加。因此,在书架上普遍有其它复本可供借阅的情况下,对读者征收超期罚款就没有太多意义了。

“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只有行政机关才能依法行使。高等院校作为一个文化事业单位不具备行使此权力的主体资格,其下属部门图书馆更不具备这个身份。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图书馆罚款确实不具有合法性。既然高校图书馆与读者之间所形成的法律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那么,高校实现制定的图书馆规则可视为民法上的“格式合同”,其确定的民事权利和义务,应为双方所遵循。比如高校任何一位在籍的大学生皆有借阅读书的权利,但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在校大学生在享有借阅图书权利的同时,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比如按期还书、不得乱写乱画、不得丢失等等。与此相对应的就是,高校图书馆就享有对其违法借阅义务的行为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教育或者惩戒的权利。但这一权利不应是行政管理权或者是行政处罚权。而大学生因自己的借阅行为所产生的责任也不应是行政法上的责任,而是民事责任,而民事责任在合同领域的一个体现就是违约金制度。

通过前面的分析,以法学理论为依据,根据图书馆管理工作的实践,宜将目前通行于各高校的图书馆罚款规则进行相应的修正。可以将高校图书馆对逾期还书的读者所实施的“罚款”变更为违约金,而大学生读者逾期还款的行为在本质上合同法上的迟延履行行为。如此一来,既可以保持高校图书馆这一合理措施,又能对其违法性进行修正,使其“名正言顺”,从而维护在校大学生读者的平等借阅权和保护公共的图书文献资料。

高校图书馆对借阅超期的读者进行罚款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一直存有争议。图书馆对此应慎重处理。图书馆可以加强制度宣传,减少读者借阅超期的发生,灵活处理借阅超期问题,细化罚款规定,并尽量通过其他方式处理超期问题,避免“一罚了之”,同时加强与读者的沟通。通过这些措施,图书馆既可以保证文献资源的利用率,维护读者使用文献资源的平等权利, 又可以缓解因罚款而造成的图书馆与读者之间的紧张关系。

参考文献:

[1]张继.图书馆“超期罚款”行为的合法性探析[J].图书馆建设,2009,(08,)17.

[2]程愚,邓友诚.试论“过期罚款”的废止[J].图书馆建设,2007,(01):61.

作者简介:

3.考勤、管理规章制度与罚款 篇三

1:服从酒店的各项规定,无条件服从部门管理人员的工作按排。员工休息实行单休制,每周休一天,由各部门安排。

2:每位员工上、下班时必须签到记时,严禁代人签到,违者给予处罚。如因病假、事假等原因未能上班的,应向上级领导报告,应备有病、事假条,以备核查。事假必须提前报告上级,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3:严格执行酒店规定的请假制度,员工应请病假事假2天有部门负责人批准,2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事假应提前请假并送事假条,病假需有正规医院的证明,如不请假作旷工处理。4:准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按规定着装,佩带好工号牌,准时参加班前会,迟到1分钟/元,半小时以上作全天旷工。1月内迟到5以上者做开除处理。

5: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2天基本功资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3天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予以辞退。6:不得任意调休,换班,如遇到特殊情况需填写调休单,经经部门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调休,换班。否则按旷工处理。员工离职需要提前20天打报告。

罚款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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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迟到,不早退,迟到(1分钟/1元),迟到半小时作旷工处理。

2.不准在工作时间佩带过分夸张的项链,戒指,耳环及其他的饰品,不留指甲,不涂指甲由,女员工不准染发或留披肩发(长发要盘起),男员工不留胡须,不留长发,不准违反着装规定。(5元)

3.不准在上班时间饮酒,吃零食,做私事,上班时间不准打私人电话,不串岗不扎堆说笑,打闹,抽烟,不用电话聊天。(10元)

4.不准在店堂内说脏话和吵闹,不在工作场所大肆喧哗,应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10元)

5.不随意污损酒店墙壁和公物,保持酒店内环境整洁。(10元)

6.不准在对客服务时说“不”或“没有”,并要说明原因,不准遇见宾客不打招呼或视而不见。(20元)

7.不准开无人灯,自来水及空调,不浪费酒店的原材料及低值易耗品(20元)

8.不准在岗位上立姿不正,抱臂,抄身晃动身体或倚靠家具,墙壁。(5元)

9.不准不执行工作指令和领导安排的工作(20元)

10.不准搞挑拨离间搞不团结,影响工作(50元)

11.不翻阅宾客的书报,资料等任何物品,不准索要小费,不收受客人的礼品。(20元)

12.不在宾客面前做不规范的动作(打哈欠,伸懒腰,剔牙挖鼻剪指甲等)(10元)

员工守则

1严格按要求使用酒店各种硬件用具,爱护酒店所有物品,不得随意乱拿、使用、糟蹋酒店物品。

2要团结友善、互相帮助、吃苦耐劳,努力做好酒店的各项工作。

3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严把质量关,做到宾客至上,信誉第一。热情服务,做到“请”字当头“谢”字不离口。不准向客人索要小费,对客人赠送的礼品及小费要婉言拒绝,无法拒绝的要按规定上交,要及时上交客人所遗留下来的物品。

4要对于宾客的投诉要认真对待,恰当地解释,但不得和宾客争吵,辩解,无法解释和解决的要及时汇报,服务过程中,既要彬彬有礼,热情,周到,又要不卑不亢,有礼有节。5认真做好本岗位的安全卫生工作。端庄大方,服装要整洁,鞋要洁净,讲文明、懂礼貌,做好每一个细节,为企业的良好形象而奋斗。按规定站立,不倚不靠,工作中不看闲书,杂志,工作时间不抽烟,不吃零食,不干私活,不准在餐厅用餐,不准用客用杯子喝水,收台时不准吃客人吃剩下的食物,不准聚堆或用电话聊天,不准私自会客,不准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吵闹,造成后果另作处理。

6严格要求自己,做好上级领导指示的各项工作,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做好每一个细节。7按时上、下班,不旷工,不擅离职守,不私自调班,上班时不串岗、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工作无关的事,如有违反当天按旷工处理,如发现,按旷工1天处理。不做私活、不会客、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和调度,按时完成任务,不得无故拒绝或终止工作。

8制服与工号牌的管理:酒店视不同岗位的职务发给不同的制服和工号牌,员工上岗工作时必须穿着制服和正确的佩带工号牌。所穿制服必须保持整齐、清洁。定期更换制服,若有损坏或遗失,将按有关规定办理。员工离店时,必须将制服交回有关部门。制服柜锁匙如有遗失、被盗,应向领导报告,由本人赔偿损失后补发。员工离店时,应将有关证件交回部门领导。

9检查携带的物品:员工上班时不得将包裹及其他物件带进酒店寄存,更不得将有害的物品或禁止阅读的书刊带进酒店,下班时不得将任和物品携带出酒店,员工若须将酒店物品拿出酒店外,需单位领导同意。

10:1:上、下班不准确签到或带人签到者。2:不修仪表,不穿整齐的制服和工号牌,首饰佩带不应夸张及乱带。3工作态度不认真,不按操作规程做或不履行职责。4不按手续和制度处理业务。5工作不负责任而引起客人不满。6因工作失职而造成灾、伤和其他事故。7工作时间看电视、听收录机、看淫秽书刊。8工作时间内串岗、饮酒、大声喧哗。9在酒店内随处吐痰、丢杂物、果皮等。10在酒店内打架、争吵、粗言秽语,赌博。未经允许使用提供给客人的设备、设施、用品。11将未用设备挪为他用。违反安全规则和保密守则。12上下班无故迟到或早退、旷工。下班未经同意私自带酒店的东西回去。重者扣发薪金,轻者批评教育。

11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早退或 旷工、无心工作。旷工达三天以上者。2对上级不尊重不礼貌,违反或不服从上级的工作指令和工作调动。对抗正确的业务督导,煽动他人破坏或企图破坏正常的工作秩序。3对宾客粗暴或不礼貌,对他人施加暴行,威胁或勒索。4蓄意损耗:损坏酒店或客人物品。拿取或偷食酒店或客人食品,将客人遗失物品据为己有,盗窃客人物品。擅自携出或企图携出酒店物品。5代客人在酒店外买本店有售的商品,令酒店造成经济损失,在酒店内私售私人物品。6利用工作之便索贿受贿、贪污或企图贪污酒店的钱物。7制造谣言或恶意中伤本酒店声誉或其他员工。行为不端,作风不轨,丧失人格、店格和国格。8重者降职、轻者停职处罚。

12盗窃酒店、宾客或同事的财物。向客人索取小费或财物。收受贿赂或向人行贿。上班时

睡觉。触犯国家任何刑事法律。重者解雇,轻者劝其退职。

13安全守则;注意防火、防盗,如发现事故苗头或不正常现象,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保安部,并及时查找处理,防患于未然。2班前、班后要认真检查不安全因素,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酒店、宾客、员工生命财产安全。3禁止客人、小孩在店内玩火、玩电、玩水,避免意外事故发生。不准把无关人员带进工作场所,不准在值班室留客住宿。4如发现形迹可疑、犯罪人员或精神兵患者,应及时报告直接上级,抓紧处理。

4.质检罚款制度 篇四

常 蒋 煤 业

2012年2月

安全生产定额罚款制度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山西各级煤炭安全监察部门的文件、指示精神要求。我矿两委召开2012有关安全生产的专题会议;主要是针对矿井安全生产工作中,所涉及的“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认真对待,不知从安全教育培训上下功夫,更重要的是要从杜绝不安全生产的根源上下功夫。为此,会议决定:“严反”生产过程中的“三违”现象,消灭“人”的不安全行为,加大对“三违”人员的罚款力度,各级领导都有罚款、制止“三违”的指标;使全矿形成一种人人抓安全,人人管安全,自觉遵章守纪,按章操作的良好习惯;从而,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二、组织机构

组长:秦翠平(矿长)

副组长:崔进堂、(生产矿长)、李反修(法人)、张爱兵、贾雷兵(副矿长)。

成员: 刘京国、宋电龙、王程亮、贾建平、三、定额罚款标准

矿长:600元

生产副矿长:500元

安全副矿长:500元

机电副矿长:400元

运输副矿长:400元

安全指挥中心负责人:400元

工程师:300元

安全监控室主任:300元

防治水科科长:300元

督查科科长:300元

安全技术科科长:300元

通风科科长:300元

信息科科长:300元

探放水队队长:300元

隐患处置队队长:300元

合计:

四、运作方式及保证措施

1、程序:抓“三违”-----现场认证-----现场要求立即改正并进行批评教育-----班后安全指挥中心开具罚款单-----当事人签字-----罚款单给被罚款当事人一联、转财务一联、安全指挥中心及罚款人各一联(在当月工资中扣除)------设立财务安全教育专项资金------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2、保证措施:(1)、矿财务及其他部门领导不得弄虚作假,随意安排从财务科把被罚款当事人当月罚款取消,否则,已经发现,按双倍罚款数额支付。

(2)、所有罚款已经开出只要手续、程序、认定合乎法律、法规及本规定,不得废除。

(3)、如果被罚款当事人感觉不合理,可以向矿两委提出书面申请要求重新审查;经矿两委确定批准后,按照矿规定程序进行重新审查;处理结果按照矿两委决定办理。如被罚款当事人,因罚款报复罚款人,经确认后,双倍罚款,直至开除矿籍;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事件,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山西长治县雄山常蒋煤业有限公司

5.质检稽核制度 篇五

为规范管理,使催收工作有序、良好的开展,更好的激发公司全体员工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提高工作效率和保证催收质量,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正常开展催收工作的各部门、各岗位。

2、权责:

2.1稽核小组代表总经理对各部门、各岗位行使监督权、检查权、奖惩权;

2.2稽核检查各部门、各岗位是否按公司各项相关规章制度、程序文件、管理办法、作业流程、催收质量要求等规定进行催收工作;

2.3对稽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有督导改进和奖惩建议权;

3、稽核小组组织架构

3.1稽核小组直属总经理,对总经理直接负责。

3.2建立以稽核小组组长,稽核专员为组员的稽核小组; 3.3稽核小组人事任免由公司总经理或稽核小组组长决定;

4、稽核内容

4.1催收员个案审阅,完成品质问题个案沟通。4.2监听催收录音。(不定时抽检,频率不低于4条/次、3次/周)4.3监督外访案件。(不定时抽检,频率不低于3件/次、2次/周)4.4组织、参与质检培训。

4.5整理各批次案件稽核,定期汇总。4.6重点个案跟踪、预警、建议改善。

4.7提出质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善建议。

5、稽核作业程序

5.1稽核小组根据稽核任务对相关部门、催收员进行稽核。5.2被稽核部门、催收员要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供稽核组查阅。

5.3稽核组将稽核事实客观记录,并形成合理的处理结果及建议(建议、奖励、处罚、责令改正等),并及时报请总经理批准后通知相关部门、催收员。

5.4对于处理结果中友责令整改要求的,稽核组在整改期限到后3个工作日内在次稽核,并将再次稽核结果如实上报。

5.5在稽核过程中检查出严重违规行为的,由稽核组当场形成处罚意见书,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在报请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处罚。当事人拒绝签字的由其直接上司确认后签字。

6、处罚规定:

6.质检部规章制度 篇六

质检部作为公司的纪律检查部门,必须以身作则,严于律已,奖罚分明。认真履行其责任,公平、公开、公正处事,以达到服务公司、服务员工之目的。

一、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各部门领导不在时,质检部行使总经理权力,对任何事情均处有处理和裁决权;

三、坚决服务总经理管理,必须对总经理负责,无条件向总经理提供任何可行性真实材料,不得假公济私,徇私舞弊、掩盖事实等,在总经理的指导下,对企业的管理工作作出全国监督

四、以公平、公开、公正的质检部处事准则和宗旨,力求员工满意,实事求是平等为目的;

五、反映问题必须具备可靠性,真实性和时效性,对营业问题必须作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上报,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事情进行瞒报,不得因任何个人得失,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影响;

六、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套取谋求个人利益(如门票、现金等);

七、除总经理之外,对任何人人都有监督、监察权,必须一视同仁。秉公执法,不得在任何时候以权谋私,公报私仇,不得有半点私心和不公;

八、员工与质检人员之间有相互制约、监督权,任何个人均对质检部有实情投诉权;

九、认真履行和行使自己的职权,时刻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责任感,养成良好的质检职业道德观;

7.质检部管理制度 篇七

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一、质量方针和管理目标 二、质量体系审核 三、各级质量责任制 四、质量否决制度 五、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六、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 七、质量验收制度 八、仓库保管制度 九、出库复核制度 十、不合格产品及退货产品管理制度 十一、质量事故报告、质量查询和投诉管理制度 十二、售后服务管理及用户访问制度 十三、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十四、质量记录管理制度 十五、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 十六、人事教育培训制度 十七、执行情况考核制度 十八、特殊产品专项管理制度 一、质量方针和管理目标 1、抓好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是公司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搞好经营工作和服务质量的关键,必须切实加强业务经营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和业务素质,确保商品质量,提高服务质量。 2、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分类细则》及《经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医疗器械商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使用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3、医疗器械经营必须认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满足医疗卫生发展的需求,坚持质量第一,依法经营,讲求实效的经营方针和营销策略;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为医疗卫生和人类健康服务,为灾情疫情、为工农业生产和科研服务的宗旨,树立“用户至上”的方针。 4、建立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抓好商品的质量验收,在库养护和出库复核等质量管理工作,做好在售后服务过程中用户对商品质量提出的查询、咨询意见的跟踪了解和分析研究。把公司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与部门经济效益挂勾。把责任分解到人头,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应追究个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实行逐级质量管理责任制。 二、质量体系审核 1、为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制定企业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并指导、督促制度的实施,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对器械质量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为第二责任人,公司质检部为第三责任人,具体负责公司经营各环节的质量工作。 2、公司设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质检部,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公司内部对医疗器械经营质量具有裁决权,对经营部门质量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对公司商品质量进行检测、判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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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述

质检部是在总经理授权下对酒店员工遵章守纪、行为规范、工作质量(含服务质量)、完成任务进行全面管理的部门,依据酒店质量标准、部门岗位职责以及各项管理制度,对酒店的全部人员、全部时间和全部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出现的.问题督促整改,为总经理提供服务质量等方面的信息、数据和建议。部门职能有1、健全酒店质量管理体系,制订酒店全面质量管理方针、目标,并组织实施。2、负责制定、完善酒店质量标准,组织策划开展酒店全面质量管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的质量意识。3、对酒店日常生产经营服务工作进行质量检查,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纠偏并监督整改。4、对各部门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并代表酒店进行相应的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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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酒店质检管理程序与制度 篇八

为了加强酒店管理,在工作中找出问题,解决问题,达到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及全面优质服务的目的,特制订本制度。

一、质量检查管理体系

酒店实行三级督导体系,即酒店级、部门级、班组级。

1、值班经理、各质检人员、常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指派的其他员工属于酒店级督导人员,代表常务总经理或总经理行使检查督导职权,有权对酒店各部门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操作程序、服务程序和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服务质量监督和检查。

2、部门经理、主管属于部门级,有权对本部门各个业务分部门进行全面的质量监督和检查。

3、领班属于班组级,负责对本管区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4、保安部有权对员工履行酒店安全规定及员工通道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酒店质检范围及内容

(一)各设施、设备及用品

设施、设备包括:酒店建筑物、酒店内部装修,及各种配套的设备;计算机管理系统、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监控系统、排水处理系统、电力设备系统、电梯控制系统、通讯设备、音响系统、供热系统等。用品包括了各部门的办公用品、员工制服、客用品(如布草、房间用品、餐具等)

(二)服务形象

1、礼貌礼仪

包括电话礼仪、接待礼仪、谈吐、礼貌问候、仪容仪表等

2、卫生

包括食品卫生、服务人员个人卫生、设备的清洁维护、酒店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等。

3、服务态度

包括微笑服务、有亲和力的语气和动作。

4、服务的技巧和技术

包括接待艺术、语言艺术、应变处理、推销艺术、投诉处理等

5、服务项目

主要指的是向客人提供的服务是否满足客人在酒店中的需求。意即顾客满意度

6、服务效率

服务效率是否达到并保持与酒店星级相一致,是否做到方便、快捷

7、部门培训

部门培训是保证员工能始终如一地提供优质服务的前提条件。

8、员工自律

包括考勤、公共区域行为等一切涉及到酒店员工手册纪律制度的行为要求,通过对员工行为举止的约束,保障酒店日常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食品饮料

仓库及营业区域内食品饮料摆放是否美观、合理并达到卫生要求;保持期限与正常的周转时间是否冲突,是否变质。

(五)安全状况

主要包括设备设施的运行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服务项目及程序逻辑是否违反安全规定,防火设施的设置和保养情况;破坏及盗窃事件的发生及处理措施是否得当等。

(六)专项质检:质检部根据酒店总经理、酒店经营过程发现的问题,设立每周专项质检。质检内容涉及到本质检制度第二项“酒店质检范围及内容”。

(七)大型会议接待/VIP接待质检:酒店接待的十桌以上宴会、80人以上会议或雅间重要VIP接待,质检部需介入,收集人员意见反馈等。

注:详细质检范围及内容附表

三、责任人的认定

1、服务质量问题责任人原则上应为该项服务的具体实施人;

2、共同实施的服务质量问题责任人为全体实施者;

3、无法确六服务实施人的服务质量问题责任人为各部门分管此项工作的领班、主管或经理;

4、扣分值达5分及以上服务质量问题,酒店级督导人员有权要求部门经理作出书面解释或追究连带管理责任,连带责任扣分原则上不应高于责任人扣分之一半,经常务副总经理批阅后由人力资源部存档作为管理人员考核依据。

四、质检处理规定

(一)处罚程序

1、质检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酒店内所有部门的营业场所、办公场所、所有员工按照《员工手册》、《质检管理制度》等其它管理手册规范进行检查监督。

2、质检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有违反或不符合上述规范要求的行为和现象有直接处罚权。

3、一般情况下,质检人员发现轻微违纪现象,将当场指出,违规员工或部门须服从并在短时间内改正,特殊情况下时,不超过两个工作日进行改正。

4、质检员在工作中对违规问题将给出书面的质检报告,指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给出整改时间,并由当事人签字认可。

5、在整改期过后,再次发现类似问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屡教不改者将送交常务副总经理

进行重处。

6、一般质检过程中产生的处罚单须报常务副总经理签字订可,财务部配合执行。

7、质检部按早、中、晚三个班次进行随机质检,每天至少保证2个小时的质检。质检部当日质检汇总截止下午17:00,当日18:00之前将质检通知单反馈至相关部门。

8、每周一例会连同行政总值班情况进行通报以,并将一周质检报告张贴于公告栏内。质检部下发的质检通知单,于每月底统一汇总至总经理处,人力资源部牵头召开质量分析会。质检报告统一由人力资源存档备案。

五、质检实施办法

(一)成立质检委员会

1、质检委员会成员原则上由各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组成。在质委会成员有事不能出席检查时,由其授权人参加。

2、质检委员会成员有义务服从质检部质检员的安排,配合检查工作。

3、质检委员会分组进行,每组成员不少于三人(包括人力资源部质检员)。

(二)质检时间

1、定期质检:

1)一般质检时间为每天下午14:00—16:00之间;

2)全店联合检查时间为每周一,具体检查时间根据当天实际情况拟定。

2、不定期:质委会成员可根据个人情况,不定期的进行质检抽查,并形成报告。

(三)质检报告

1、每个质委会小组在检查的当天须制作质检报告,以反映当天质检中发现的问题,并便于及时跟进。

2、日质检报告由各小组组长完成后,报人力资源部质检员,由质检员对报告进行汇总,并于每周一上报常务副总经理。报告中所列需整改的问题由质委会小组组长及质检员共同跟进,由各部门配合执行。

3、质检报告统一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案。

六、质检员工作规范

1、着装整齐,注重仪容仪表,礼貌礼节规范;

2、准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

3、认真仔细检查各部门工作,做到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

4、对于出现的问题要认真作好记录;

5、严格按照酒店的相关规定、制度进行质量检查和处理;

6、严格遵守酒店各项管理制度;

7、当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8、上班时间不得将外部人员带入酒店工作区域参观;

9、严守酒店机密;

10、认真耐心为员工解答疑问;

11、遇到休息日时,要将未办完的工作交接给酒店规定之人;

12、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进行操作;

附:

1、质检项目明细表

9.质检部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篇九

为了加强车间质量检查工作的力度,更好的开展各项检查工作,防止出现漏检等有损公司声誉的情况发生特以此制度为依据人性化开展工作。

一.质检部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及破坏各车间的管理制度。工作期

间佩戴质检臂章,统一地佩戴在左臂上。如有违反第一次提出警告,如有再犯给予50元经济处罚并开会通报批评。

二.检查人员行使自己的权力时不受外在条件制约影响,检查员有权向违反规定的部门

和操作者开具罚款单。处理违反规定可直接下罚款单交主管领导签字后即可生效。检查人员违反规章制度于车间工人同样接受应得的处罚。

三.外协外购件检查员应按照本公司图纸和有关规定进行工作,检查员对进厂外协外购

件应做到每件必检,发现不合格产品及时联系采购部进行调换,如发现大批不合格产品的情况必须汇报领导和总经理,对于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员和供应商进行经济上的处罚。由于检查员在工作中疏忽大意造成出厂设备外观质量损毁公司形象的事故,处以20-100元经济处罚。工作中禁止与供应商发生利益关系,一经发现交予公司总经理处理。

四.焊接检查员对结构件及小件部分检查时应严格按照图纸检查,如图纸与实物不符应

及时汇报主管领导各部门沟通得出整改措施。结构件完成后由车间班长进行报检,检查员对部件进行检查并画出不合格部位让车间操作者修改,检查员在工艺卡上盖章证明产品合格。对于不合格产品禁止盖章签字如有违犯一切后果由检查员自己负责。如有车间操作者违反检查制度对画出不合格部位不进行修改者,第一次提出警告并令其整改如有再犯者处以20-100元经济处罚并通报批评。质检人员由于疏忽漏检者第一次给予警告,如有再犯处以20-100元经济处罚并通报批评。

五.铆工检查员检查时应严格按照起重机制造标准和图纸给出的标准进行检查,如图纸

与实物出现不符或不合理应及时汇报主管领导各部门沟通解决。车间班长报检进行报检,检查员对其进行检查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告知令其整改,合格后在工艺卡上盖章。对于不合格产品禁止盖章签字如有违犯一切后果由检查员自己负责。如有车间操作者违反检查制度对不合格部位不进行修改者,第一次提出警告并令其整改如有再犯者处以20-100元经济处罚并通报批评。质检人员由于疏忽漏检者第一次给予警告,如有再犯处以20-100元经济处罚并通报批评。

六.机加检查员检查时应严格按照图纸检查,如图纸与实物不符应及时汇报主管领导各

部门沟通得出整改措施。检查员做到每件必检不允许不合格部件组装到设备上。发现不合格品标记并告知操作者让其整改,合格后在工艺卡上盖章。对于不合格产品禁止盖章签字如有违犯一切后果由检查员自己负责。如有车间操作者违反检查制度对不合格部位不进行修改者,第一次提出警告并令其整改如有再犯者处以20-100元经济处罚并通报批评。质检人员由于疏忽漏检者第一次给予警告,如有再犯处以20-100元经济处罚并通报批评。

七.装箱检查员装箱检查应按照技术部下发的装箱单进行点检发运。检查员做到每台设

备必须亲自装箱检查,点件完成后由安装人员现场进行清点。如果安装人员不在场由检查员和装箱人员进行装箱。严令禁止多装和丢落部件。如安装部门让多带零部件必须由总经理或车间生产厂长和质检部负责人签章检查员才允许装箱发运。质检人员由于疏忽多装和丢落部件的现象第一次给予警告,如有再犯处以20-100元经济处罚并通报批评。

八.除锈喷漆检查员检查按照起重机制造标准和规定进行工作,外观质量是企业的形象

严令禁止外观质量不合格产品出厂。检查员必须做到每台设备亲自检查,车间班长报检后进行检查,不合格部位令其整改合格后在工艺卡上签字盖章。对于不合格产品禁止盖章签字如有违犯一切后果由检查员自己负责。如有车间操作者违反检查制度对不合格部位不进行修改者,第一次提出警告并令其整改如有再犯者处

以50-100元经济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处以200元经济处罚并通报批评。质检人员由于疏忽漏检者第一次给予警告,如有再犯处以50-100元经济处罚并通报批评。

九.无损检测检查员检查焊缝时严格按照起重机无损检测标准规定执行,无损检测属于

起重机安全问题责任重大,不允许个人或者单位部门干预。检查员严格按照标准规定操作,不允许漏检失误,车间操作者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报检探伤,对于不合格焊缝令其整改,整改后进行复检合格后签字盖章生效。对于不合格部位操作者不采取措施整改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出给予100-200元经济处罚并承担一切后果。如检查员有疏忽漏检的行为,所有的责任有检查员自己承担。

十.车间总检检查工作无定期的到现场临时抽检,发现问题及时给出处理意见。监督检

查员日常工作,有权利处罚检查员和操作者。每台设备检验记录都要亲自过目,对于检查员提出的异议给予解答。总检受检查员和车间工人监督,如有欺上瞒下隐藏事实真相现象发生,一经查出给予100-200元经济处罚同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交予公司总经理处理。

十一.公司鼓励有责任心的员工,车间操作班组能够主动遵守质量检查规定,并且在一

个季度内无质量事故质检部在罚没资金内取出部分奖金给予奖励以激励员工积极性。质检部人员在工作中及时发现错误并能及时上报解决挽回公司经济损失的情况下,按照挽回公司经济损失的2%对个人奖励。

质量检查部

10.品管部质检员绩效考核制度8.1 篇十

1、目的明确品管部质检员月度绩效考核制度,提高质检员工作责任心、积极性,以确保产品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2、适用范围

本条制度用于品管部各岗位质检员。

3、相关职责

3.1品管部主管:负责依据本制度对相关岗位质检员进行考核。

3.2品管部经理:负责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批,对考核工作中的异议进行仲裁。

4、考核指标

4.1检验正确率(40分)

4.1.1制程中发现的来料批量不良,经调查属于进料质检员误检、漏检的,每发生1例扣除进料质检员5分,发生2例时扣除进料质检员20分,发生2例以上时,进料质检员当月绩效工资减半发放或进行调岗处理。

4.1.2后工序发现的制程批量不良,若调查属于前工序质检员误检、漏检的,每发生1例扣除责任工序质检员5分,发生2例时扣除责任工序质检员20分,发生2例以上时,责任工序质检员当月绩效工资减半发放或进行调岗处理。

4.1.3客户投诉退货环节发现批量不良时,经调查质检员负有误检、漏检责任的,对责任质检员扣除20分,必要时当月绩效工资减半发放或进行调岗处理。

4.1.4若因质检员误检、漏检而引起客户退货或投诉的(非批量),对责任质检员扣除2分/次。

4.1.5批量介定:

4.1.5.1批量在4-15件时,不良比例≥50%为批量不良;

4.1.5.2批量在16-50件时,不良比例≥30%为批量不良;

4.1.5.3批量大于51件时,不良比例≥15%为批量不良。

4.1.6质检员月度检验正确率每降底1%扣除5分。

4.1.7质检员月度检验准确率=后工序发现不良数量/检验批次总数量,数据来源各类《检验报表》、《不合格品处理单》、《销售退货检验报表》、《现场返工/返修单》。

4.1.8各岗位质检员月度检验正确率目标值为:进料质检员月度检验正确率≥95%;外协质检员月度检验正确率≥99%;加工班组巡检员月度检验正确率≥90%、测试组最终质检员月度检验正确率≥98%;其它各岗位质检员月度检验正确率≥95%。

4.2工作态度(平时考核)

4.2.1质检员不服从主管的工作安排,对主管安排的工作拒不执行的(若对主管安排的工作有异议,及时与品质主管或品质经理进行沟通,经同意可以不执行的除外),发生1次扣除10分,发生2次时相关质检员当月绩效工资减半发放或进行调岗处理。

4.2.2因质检员工作态度恶劣,引起同事或其它部门投诉,经调查属实,若是由质检员责任引起的,扣除10分/次;对特别恶劣的调离岗位。

4.2.3质检员发现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者,发现1次扣除10分,发现2次时对相关质检员当月绩效工资减半发放或进行调岗处理。

4.2.4质检员填写报表时弄虚做假的,扣除10分/次;报表填写不完整、不规范,扣除2分/次。

4.3工作及时性(平时考核)

4.3.1因检验工作不及时,影响到班组生产进度的,扣除5分/次,影响到车间生产进度的,扣除10分/次,影响到出货进度的,扣除20分/次。

4.3.2发现质量事故未及时处理或上报者,扣除5分/次。

4.3.3对不合格品未及时标识、跟踪处理或对处理结果进行验证者,扣除5分/次。

4.3.4报表、总结(周、月)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扣除5分/次,特殊情况除外。4.3.5没有及时完成主管指定的工作任务,扣除5分/次。

4.4规章制度(平时考核)

4.4.2未参加早会扣除10分/次,早会迟到扣除5分/次。

4.4.3违反其它厂规厂纪:若引起公司警告处理或罚款5-50元的,扣除5分/次;若引起公司记过处理罚款51-100元的,扣除10分/次;若引起公司记大过处理罚款100元以上的,扣除15分/次。

4.6S管理(平时考核)

4.5.1质检员未做好自己负责区域的6S工作,发现一次扣除2分,公司检查发现6S不合格,发现一次扣除5分;

4.5.2没有按操作规程使用量具(设备仪器)或误操作导致量具(设备仪器)损坏的扣除15分。

4.5.3加分项:

4.5.3.1合理化建议奖:现行工艺流程改革提高品质、效率、其它有效降低成本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1~20分(以报告形式、总经理审批主管为准);

4.6 及时率考核

4.6.1 及时率依据计划统计数据为准;

5、考核规则

5.1每月质检员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包含检验合格率40分,平时考核50分;检验及时率10分,根据上述指标进行扣分,每大项分值扣完为止。

5.2每月扣分具体情况记录于《质检员绩效考核记录表》,月初汇总于《质检员绩效考核表》。

5.3依据月度绩效考核分数,结合公司绩效奖金划分等级制度和工资系数,给质检员发放当月绩效工资。

5.3.1考核指导系数:

从合格到半年考核系数为0.7;

半年到一年考核系数0.8;

工龄满一年考核系数1.0;

工龄满两年或连续3次达到“优良”等级的考核系数为1.1;

工龄满三年或连续3次达到“优秀”等级的考核系数为1.2;

班组长级别的考核系数为1.3;

主管级别的考核系数为1.5;

5.3.2系数的考核内容包括:岗位、个人技术(包括各项国家承认的技术等级认证、文凭)、对公司特殊贡献、工龄、工作责任心、公司组织的技术考试、部门领导点评的平实表现和年终评比等方面多项考核。

5.3.3系数的增长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并注明增长系数的具体依据,报公司管理部门考察汇总,经确认情况属实并签署管理部门建议,最后由总经理批准执行。

5.3.4由制造部对员工全方位、多层次的考核,考核结果每月(绩效考核表)存档。

5.3.5月度考核是年终奖考核主要依据。

5.3.6基础奖金等级划分按如下条款:

按现行奖金提取方式提取

5.3.6.5绩效奖考核基础金额计算方法:每月总产量×奖金比例÷实际岗位总人数X个人考核分数百分比×个人岗位系数。

5.4请假天者,当月绩效工资减半发放;请假4天以上者,当月无级差工资。(休假不计算在内)

5.5考核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品管部经理进行仲裁。

5.6试用期质检员不参与本绩效考核。

5.7本制度解释权归上海格什特螺杆科技有限公司品管部。

6、相关记录

《质检员绩效考核记录表》

《质检员绩效考核表》

上海格什特螺杆科技有限公司

——品保部

11.质检部管理制度 篇十一

1、各种报表及记录要认真填写,由相关人员进行及时整理归档,有遗漏或丢失的,扣责任人10分。

2、记录要求需要编号或记录批号,如要手写添加时要及时记录,如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责任人5分。

3、保持记录的清洁和平整,不允许乱写乱画。

4、不认真贯彻执行检测操作规程,没有保证各项工艺参数处于受控状态,无直接损失的扣责任人10分,有直接损失的扣责任人20分。

5、记录内容要真实,完整,不缺项,相邻表格中即使是相同内容也不能点省略号。

6、记录上的数字、关键符号、关键字填写错误更改时,要采用画线更改方式,在错误的地方画线,把正确的内容写在旁边;其它记录或图表更改时,还要注明更改日期,并签名。保持被更改内容清晰可鉴。

7、按时填写现场记录和图表。如确实因忙于工作未能及时填写的,应在下班前补填完整。如下班时没有及时填写扣责任人5分。

8、对于新员工,随其学习负责人员要向其传达本规定的内容。

9、车间记录不许擅自复制、摘录和外传,未经允许不许带出车间。如公司内部人员需要查阅时,要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限定的场所内使用。违反上述要求人员,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10、检验单一式四份,第一份检测人员整理存档,第二份给部门负责人,第三份给仓库,第四份给送样部门,如果自己取样,则第四份销毁。

11、未按工艺要求操作或控制出现重大事故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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