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置规定

2024-11-10

瓦斯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置规定(共3篇)

1.瓦斯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置规定 篇一

XX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置预案

为预防或尽可能减少接种后异常反应的发生,及时调查、处置和上报可能出现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现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XX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政府负责、社会参与;强化监测、科学防控;加强宣传、综合治理;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的原则。

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定义

(一)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在预防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发生的可能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且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反应。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分为:一般反应、异常反应、疫苗质量事故、实施差错事故、偶合症、心因性反应、不明原因等。

(二)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同一时间、同一接种地点和/或同一种疫苗、同一批号疫苗发生的2 例以上相同或类似的疑似异常反应事件。

(三)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使用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

(四)以下情形不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1、因疫苗本身特性引起的接种后一般反应;

2、因疫苗质量不合格给受种者造成的损害;

3、因接种单位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给受种者造成的损害;

4、受种者在接种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者前驱期,接种后偶合发病;

5、受种者有疫苗说明书规定的接种禁忌,在接种前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未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情况,接种后受种者原有疾病急性复发或者病情加重的;

6、因心理因素发生的个体或者群体的心因性反应。

三、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事件的分级

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遵义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事件分级,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事件分为:

1、一般事件:在预防接种后发生的,可能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医学事件,非群体性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事件,无人员死亡,未引起公众高度关注。

2、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群体性反应,两个以上相同或类似疑似异常反应病例在时间、地区和/或接种的疫苗方面相关,引起公众高度关注的事件,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等。

3、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事件。

四、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在镇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和医疗救治小组。

1、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

组 长:杨宪

成 员:阳平、周雪、陈大双、罗小兰、吴天会

诊断小组负责我乡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技术指导、调查、诊断和处置工作。诊断小组成员应服从安排,随时待命。

2、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小组。

组 长:杨宪

成 员:阳平、周雪、陈大双、吴天会、周兴林

医疗救治小组负责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医疗救治、处置和及时上报工作。

各卫生室负责对发生的可疑异常反应病例进行及时诊断、治疗和处置。

3、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实行“属地管置、就近处置”的原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在第一时间全力救治辖区发生的疑似异常反应病例。疑似异常反应的诊治按《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执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大都为过敏反应,一般进行抗过敏治疗即可。如出现休克,肾上腺素为首选急救药。治疗如很快好转、恢复,无需入院。如病情较重,技术力量不足,可向上级申请技术援助或立即送上级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五、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的报告

(一)报告范围 报告的范围为预防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发生的所有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包括一般反应、异常反应、疫苗质量事故、实施差错事故、偶合症、心因性反应、不明原因等。应特别关注以下病例:

1、注射部位出现脓肿(细菌性或无菌性);

2、被卫生人员或公众认为与免疫接种有关的需要住院的病例;

3、被卫生人员及公众认为的与免疫有关的死亡病例;

4、群体性心因性反应;

5、被卫生人员或公众认为与免疫接种有关的其它严重或不寻常的医学事件。

(二)报告内容 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儿童监护人姓名、现住址、接种疫苗名称、剂次、接种时间、发生反应日期和人数、主要临床经过、就诊单位、临床诊断、诊断单位、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日期等。

(三)责任报告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医师和卫生服务站村医。

(四)报告的时限及方式

1、一般事件的报告

(1)发生疑似异常反应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对症治疗的同时,要立即通过电话报告仁义乡乡人民政府,同时向县卫计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2)所有发现的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病例(包括一般反应)均应做好登记工作,并对资料进行汇总、分析上报。

(3)接种单位因异常反应或事故与接种对象或监护人发生纠纷时,立即报告乡人民政府,同时应向县卫计局报告。

2、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除比照一般事件进行报告外,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应在事发第一时间及时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报告后,及时审核信息,当确认信息真实无误后,立即向卫计局报告,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应规定(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进行网络直报,并分别完成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

3、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除比照一般事件进行报告外,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应在事发第一时间及时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报告后,及时审核信息,当确认信息真实无误后,立即向卫计局报告,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应规定(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进行网络直报,分别完成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

六、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的调查处置

(一)一般事件的处置 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接到异常反应发生的报告后,立刻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置。根据报告内容,核实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基本信息、发生时间和人数、临床表现、初步诊断、疫苗接种等情况,完善相关资料,做好深入调查的准备工作。

1、判定为一般反应的,做好登记工作并密切观察;给予对症治疗、处置;

2、初步判断为个体发生异常反应的,立即通知镇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进行调查诊断,联系救治小组及时进行诊治,如果需要技术援助,立即向上级提出请求,并协助上级调查处置;同时保存所有可能与异常反应发生相关的物证(疫苗、注射器等)。

(二)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的处置 发生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封存接种点本批次疫苗,暂停该接种点免疫活动,同时加强其他接种点异常反应监测,按照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的症状特点和诊断标准,开展病人筛选,并立即向上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报告。首先应根据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的概念和分级标准判定是否为一起群体性接种反应。如已确定是一起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及时判明事件的性质、发生原因,需要采取的改进措施,保持公众对接种疫苗的信心。如果需要技术援助,立即向上级提出请求。

1、群体性心因性反应:发生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时,应立即暂停接种,在尽快消除疑虑,隔离管理的前提下,迅速开展以下工作:

(1)了解掌握病情,及时选派当地有影响的临床、流行病学专家进行现场调查,掌握发病情况和可能的诱因,及时处置首发病例。

(2)妥善处置和治疗患者,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合理解释;可采用心理疗法,用语言暗示并配合适当理疗或按摩,催眠疗法、解释性心置疗法,引导患者及其家长正确认识和对待致病的精神因素,帮助其认识疾病性质。

(3)若诊断明确后,应避免重复检查和不良暗示,并对症治疗。

(4)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对事发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领导、儿童家长、学校老师,特别是在群体中起“核心”作用的人物,进行心理卫生知识的宣传;相关单位要向儿童家长耐心解释本病发生的原因,答复问题应明确肯定,解除可能有任何后遗症的顾虑。

(5)尽快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减少紧张气氛,缩短“非常状态”的时间,尽快使学习、生活转入正常化,有利于病例症状消失后回到一个安全的环境,不致再发。

(6)防止人为渲染,在调查和控制事件的过程中,要防止宣传媒体和人员的盲目参与,扩大事态,参加现场调查的人员应保持镇定和良好的秩序,以防人为的渲染、扩大,加重患者的心理负担。

2、接种事故:因造成接种事故原因多样,有用错疫苗、剂量过大或重复注射、接种途径错误、接种部位错误、继发感染、接种技术不规范、接种对象选择不当等。因此,在发现接种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停止接种、及时调查、查明原因,并采取针对性治疗措施,积极救治患者。

3、质量事故:当怀疑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与疫苗或注射器材质量有关时,需保存相应的样本,以便后期开展相关检测。立即停止接种,并向上级报告。

(三)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的处置 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立即暂停接种,封存接种点本批次疫苗,采集相关标本进行检测,动员家属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尸体解剖,确认死亡原因,必要时请法医参加,判定死亡与预防接种的因果关系,对偶合死亡的事件,也要做好解释工作,妥善处置,及时公布调查结论,防止少数别有用心的人造谣惑众,保持公众对接种疫苗的信心。

七、宣传沟通

在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在县卫计局和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其他职能部门的配合下,在做好医疗救治和流行病学调查的基础上,做好与媒体、受种者或监护人、公众的宣传与沟通,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解释,化解事件当事者双方的矛盾和冲突,减少或平息社会负面影响,使当事者能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或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程序配合做好事件的调查、取证、鉴定和处置工作。各单位应按照《卫生部关于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的要求,客观、公正地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信息的发布与通报工作。减少事件的社会不良影响,形成有利于事件处置的良好社会氛围。

XX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8年8月10日

2.瓦斯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置规定 篇二

为认真开展《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贯彻落实工作,要求各煤矿企业组织全矿职工进行一次全员学习培训。目前,我县共有煤矿矿井三对,核定年生产能力均为15万吨/年,均为生产矿井。根据省、市、县安全监管局文件精神,组织矿井职工开展了《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宣传贯彻培训。对组织厂内35名留守人员《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宣传贯彻培训。同时,我局组织县局涉煤监管人员共6人开展了《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宣传贯彻培训。截至目前,全县共390人接受了《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宣传贯彻培训。

二、自查自纠,查漏补缺

我局拟于近期组织全县三对煤矿集中开展一次自查自纠行动,逐条对照《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的具体内容进行查漏补缺纠偏。切实建立和完善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瓦斯防治责任制度、通风瓦斯分析制度;严格按标准和程序开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切实做好瓦斯防治基本参数考察;认真制定瓦斯防治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采掘部署管理,确保掘、抽、采、保平衡协调;严格按照矿井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确定年度生产作业计划,不得超过矿井通风能力和瓦斯防治能力安排生产作业计划;建立健全瓦斯防治专业化队伍,确保“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对达不到《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要求的`,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落实。

三、强化监管,督促落实

我局将结合监管计划,拟集中开展一次贯彻执行《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的专项监管执法活动,对《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认真督查,有效确保《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落实到位。

★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规定

★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方案

★ 瓦斯治理心得体会

★ 小儿感冒的并发症与防治

★ 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

3.瓦斯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置规定 篇三

为贯彻落实(岳维稳办〔20**〕4号文件精神,现我乡基层维稳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按照“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总体要求,以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积极预防化解各类矛盾、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为重点,组建以乡党政干部和村两委班子成员为主体、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的基层维稳应急处置队伍,进一步加强基层维稳应急处置机制建设,不断提升维稳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乡党委、政府负责全镇维稳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工作,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所在行政村维稳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工作,组建规模适度、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的维稳应急处置队伍,满足基层维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2、结合实际,改革创新。建立健全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和应急处置相互衔接、相互支撑的工作机制,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勇于创新,不断开创全乡基层维稳应急处置工作的新局面。

3、一岗双责,形成合力。落实乡、村等基层组织及工作人员的维稳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维稳应急处置专业力量的重要作用,坚持专群结合、联防联动,坚持依法处置、规范行为,建立健全各方协调协作机制,形成维稳工作合力。

二、工作内容

(一)组建队伍。目前,乡、村整合现有力量,完成乡、村维稳应急处置队伍组建工作。乡成立以党政干部为主体、公安派出所民警、专职治安巡防员、基干民兵等参加的不少于30人的维稳应急处置骨干队伍;村组建以“两委”班子成员为主体、村级综治协管员、治安瞭望员、基干民兵、村民组长等参加的人数不少于15人的应急处置队伍,并由乡维稳应急处置组统一指挥。各村要注重发挥“两代表一委员”、老党员、老村干、老教师、部队退役人员、民兵预备役等人员的作用。企事业单位、学校等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加强维稳应急处置力量建设。

(二)明确职责。基层维稳应急处置队伍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具体承担本辖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是:

1、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积极做好化解、疏导和教育稳控工作。

2、参与维稳信息收集上报。对工作中排查、分析、掌握的可能引发不稳定问题的重大矛盾纠纷隐患等,及时做好上报工作。

3、做好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作。发生突发事件,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了解并报告相关情况;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解释、安抚现场人员情绪、劝导疏散围观群众等先期处置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升级;协助维稳应急专业力量做好相关工作。

(三)健全机制。

1、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参与乡每半月、村每周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及各专项排查、集中排查活动,积极做好社会矛盾调处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升级。

2、完善涉稳信息收集研判机制。加强涉稳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加强对突出问题和重点人员情况的动态掌控,实现预知预警、预防预控。

3、完善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健全完善处置突发事件具体预案,加强值班备勤,做好各项保障和准备工作,建立健全符合基层实际和实战要求的维稳应急处置工作体系。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基层维稳应急处置队伍建设,是应对基层矛盾多发、维稳应急处置专业力量相对薄弱、维稳工作机制不够完善等情况的有效措施。各村、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加强基层维稳应急处置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健全基层应急处理机制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的一项重大责任,加强领导,加大投入,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维稳应急处置机制。

(二)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全乡维稳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乡成立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各村、各单位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加大对基层维稳应急处置机制建设的投入,保障其工作正常开展。要按期完成维稳应急处置队伍组建任务。

(三)强化措施。要围绕基层维稳应急处置队伍的职责定位和工作着力点,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处置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组织经常性的教育、培训和演练,实现“队伍在基层组建、处置在基层开展、问题在基层解决”,不断提升基层维稳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乡维稳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工作指导和工作调度,并适时开展检查验收。

区在市政府、市应急办的正确指导下,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服务了XX区又好又快的发展,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应急管理组织体系不断加强

我区把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大力推进全区应急管理领导机构、指挥机构、办事机构的建立健全,不断加强领导,规范设置,建立体系。区政府还在领导班子分工中明确了应急管理工作的分工,做到有主管、分管和协管,进一步加强了区政府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此外,区应急办加大力度,督促指导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根据人事变动进行及时调整,强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指挥力度;规范了各乡镇办和区直有关单位应急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设置;要求各村、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明确落实具体人员负责应急工作,构建了全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管理工作组织网络。

二、应急预案管理体系不断完善

区应急办严格按照《预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强督促检查,对预案实行动态管理。去年6月,区应急办对各单位下发了应急预案的修订通知,截至目前为止,我区修定区总体应急预案1个,专项应急预案23个,部门预案30多个。12个乡镇办、53个社区64个村、102家规模企业全部根据各自职责修订了相关预案,预案体系初步建立。为了加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积累实战经验,全区全年各级各单位共组织各类应急演练达20多场次,其中我区与市应急办联合组织的6月25日九兴鞋业消防火灾大演练得到了市级领导的高度肯定,其他县市区的兄弟单位领导也进行了现场观摩。

三、应急处置和保障能力不断加强

1、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近几年,我区充分依托公安、消防、武装等骨干队伍,科学整合全区应急力量,积极构建综合应急队伍、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和义务志愿者队伍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目前我区已建立区级综合救援大队1支100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10支共500多人,仅区公安分局的社会安全应急处置队伍就有5支超过100人。应急志愿者130人,各类应急专家10人,全区应急救援及处置力量不断提高。

2、推进应急保障设施建设。区财政把防灾、减灾、消防、森林防火、社会安全和公共卫生等应急经费列入预算。今年,我区下拨1300多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建设:城东乡卫生院完成规划设计,渡头桥卫生院正在办理相关手续,石桥乡卫生院完成规划用地,高崇山、火车站卫生院住院楼主体竣工。消防大队营房改造300万元,民政局募集资金108万元,物资110多万元于10月28日在黄家山体育馆进行了发放。

3、加强预测预警和快速响应系统建设。区应急办加强与各专业指挥机构联系,强化区应急办指挥协调职能。区应急办充分利用区政府网站和双清报,快速发布各类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和响应指令,及时启动预案,调动全区迅速响应。

四、应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建立应急值班制度。区应急办通过积极争取,在区政府一楼配备了一间应急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定了应急值班制度。二是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明确了信息报送范围、内容、方式、时间和具体要求。三是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区应急办对各乡镇办、区直相关部门信息报送情况实行通报,将迟报、漏报、虚报、瞒报的单位报区委、区政府进行严肃处理。

五、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不断推进

我区牢牢树立“预防为主、预防与处置并重”的应急管理理念,突出事前的防范和整治,把风险隐患排查及整改作为一项常规工作,经常性、长期性地来开展。一是迅速部署开展排查行动。今年3月,我区部署了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全月共排查出31处隐患,整改到位26处。8月份,全区由政府正、副区长带队分为8个小组对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重要消费品安全等进行了大排查,共排查出27处安全隐患,并全部整改到位。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对排查工作不力,造成事故发生的,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应急知识宣教活动不断深入

我区采取设置宣传栏、印发宣传单、悬挂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应急知识宣教活动,力促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六进”(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营造了良好氛围。一是加强机关干部的应急管理培训,我区组织各级各部门全年学习应急知识20余次。二是广泛开展应急常识宣讲活动。5月12日,我区根据制定地《XX区应急宣传周活动方案》,组织了十一个单位在邵水东路青龙桥附近开展宣传,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11000余份。三是抓好专项安全知识教育。教育系统在中小学校开展了地震、流感防治等常规性安全知识教育,卫生部门开展了各类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安监、经信部门开展了行业安全人员岗前培训,提高专业救援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区公安、消防、水利、畜牧、环保、交通等部门亦相应举办了各类应急抢险救援和防灾减灾等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据统计,全区全年累计开展各类应急科普宣教活动20多场次,印发各类应急宣传资料10万份。10月份,步步高、东风步行街、金百汇商业中心的部分经营户因生意清淡,窜通起来上访闹事,区应急办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组织区直相关部门耐心细致地对他们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暂时稳定了他们的思想动态。

七、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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