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清运合同范本(精选8篇)
1.生活垃圾清运合同范本 篇一
生活垃圾清运合同书
立协议当事人双方:
甲方: 孔雀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陈康(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环境保护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为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孔雀乡辖区内产生的垃圾事宜,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清理和转运。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清运地点、频次和时间
1、清运地点:甲方将位于孔雀乡辖区的生活 垃圾,交于乙方进行转运,转运至乐至县垃圾处理厂。
清运频次,由乙方确定,必须做到生活垃圾每天不得爆池,影响环境卫生。
3、清运时间:由乙方自行安排。
二、承包期限
1、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接受甲方委托清运生活垃圾的工作。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垃圾转运费用:以捆包的方式,全年分季度共 4 次,由甲方分别付给乙方垃圾清运承包费,每次按
万元结算;
2、结算方式:每季度末30号前结算当季垃圾清运费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由乙方清运。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满桶、漏桶、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可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临时履行清运义务,收到通知后乙方须配合甲方增
加垃圾清运次数。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委托清运的垃圾必须运送到垃圾厂,按照符合环保要求的标准处理,不得未经处理随意倾倒。因倾倒行为导致甲方被有关单位处罚、追偿的,则罚款和赔偿金由乙方全额承担。
2、乙方每次清运后不得有“满箱和漏箱”现象,清运完毕后需将垃圾箱(池)周边清理干净。
3、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确保安全行车,如发生因病或其他意外伤亡等安全事故,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在协议期间与他方产生矛盾,甲方应帮助协调、解决。如属乙方责任由乙方自负;
4、乙方在清运过程中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防止车上垃圾抛、冒、滴、漏,如发生 “落渣、漏渣” 等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清理干净。
5、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6、乙方如遇垃圾厂变阻等特殊原因,垃圾得不到及时清运,造成垃圾池爆库等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7、乙方要做好
319、乐石公路沿线垃圾池的管理和保洁工作,不得有垃圾不入库的现象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没有履行日常垃圾管理、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运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如甲方检查每发现一次爆库,扣罚乙方费用
元,发现一次扣罚一次。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
2、乙方每天进行生活垃圾池管理时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的,发现一次扣罚一次,扣罚乙方费用
元(特殊情况除外,但乙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生活垃圾清运合同范本 篇二
在此次会议上, 相关领导强调, 市容监管队伍的成立是集中力量来切实解决蚌埠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乱倾倒等问题, 为全市人民创造一个干净整齐、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培训活动中, 综合支队围绕执法办案、工作思路、组织纪律等方面展开了培训, 主要包括一般案件处罚程序、简易程序处罚、工作思路及注意事项、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及注意事项、下步工作讨论及工作重点区域统计、人员编组、工作纪律等内容。
最后, 相关领导强调下一步要在3个方面抓好落实:
(1) 科学安排, 周密组织。市、区两级市容监管执法队伍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加强联动, 明确分工。两级执法队伍要分成白班、夜班两班并设立公共微信群, 实行24h不间断巡查, 对重点区域蹲点守候、死看硬守, 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及时处置、及时反馈。
(2) 严格执法, 依法办案。各区中队要采取宣传教育和依法查处相结合的方法, 疏堵结合, 对乱丢乱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 严格按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157号) 和《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3.生活垃圾清运合同范本 篇三
一、居民生活垃圾的常规落地情况及对环境的影响
居民生活垃圾产生后,从其产生到最终的处理和处置环节,往往要经历三次落地。第一次落地是垃圾袋装化后从家里拿出投入小区内的垃圾桶或垃圾房;第二次落地是垃圾由环卫工人从垃圾桶或垃圾房清理到垃圾清运车上;第三次落地是垃圾清运车将垃圾清运至中转站集中并压缩。三次落地后的垃圾最后再由垃圾中转站的大型垃圾转运车辆运送至垃圾焚烧厂或填埋场进行最终处理和处置。
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忽略掉其在家庭内部厨房或卫生间垃圾筒里集中存放可能造成的家庭卫生影响,在投入到小区内的垃圾桶或垃圾房后,虽日产日清,但其对环境的影响也是非常明显的。尤其是夏季天气炎热、水果蔬菜消费量较多的时候。不仅仅局限于生活垃圾腐败发臭产生的不良气味,更有垃圾中的污水在垃圾桶内的存积以及从垃圾房门缝里恣意流出,最难接受的是病菌、蚊蝇和蟑螂的滋生与繁衍,甚至还有老鼠的进出。如此状况不仅严重污染生活环境,而且极有可能传播疾病。
因此,也就曾出现过这样的现象,在小区内设置垃圾桶本是为了保障公共环境卫生,但谁都不愿意将垃圾桶放在自家的楼道门口,特别是容易遭到居住在一楼住户的反对。
所以,能否考虑改变传统的生活垃圾落地方式,取消在居民区设置垃圾桶和垃圾房,减少生活垃圾的落地次数,甚至保证生活垃圾的零落地,将可以减少垃圾污染,保障城市环境的卫生整洁。
二、改用移动式垃圾清运操作方法
(一)移动式垃圾清运操作方法的特点
常规的生活垃圾收集方式通常都是只收集垃圾,并不收集装垃圾的容器,也就是采用固定式垃圾清运操作方法。这种方法的优点是操作比较灵活方便,车辆可大可小。缺点是现场装卸垃圾,与前面提到的垃圾三次落地的情况相同,卫生条件较差。
移动式垃圾清运操作方法可以分为搬运容器方式和交换容器(或称“桶”换“桶”)方式两种。搬运容器方式就是在收集点将装满垃圾的垃圾桶用牵引车拖曳到垃圾压缩转运站或处置场,倒空后再送回原收集点。交换容器方式又称为“桶”换“桶”方式,就是当开车去第一个垃圾桶放置点时,同时带去一只空垃圾桶,以替换装满垃圾的垃圾桶。移动式垃圾清运操作方法的优点是可以减少垃圾的装、卸车时间,卫生状况较好。缺点是由于大型容器装载时易导致较低的容积效率,在远距离运送废物时,容积利用率是影响操作费用的主要因素。
(二)广州市“车载桶装”收运系统的改革试点
广州市曾经尝试将生活垃圾和垃圾桶一起收运,进行“车载桶装”收运方式改革试点。
“车载桶装”收运系统的工作流程为:生活垃圾投入垃圾桶,垃圾桶装满垃圾后集中存放等待装车。桶装垃圾收运车运送桶装垃圾进入垃圾压缩转运站,通过卸桶平台卸桶,再通过翻桶装置倒卸垃圾。倾倒完垃圾的垃圾桶经过统一清洗消毒之后,空桶装车再次由收运车送回到垃圾桶装地点。
总的来看,广州市“车载桶装”收运系统的改革试点在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有着明显的优势,值得推广。因为取消了垃圾在居住区等设置点的现场收集与倾倒,加上垃圾桶的密闭性能较好且每天清洗消毒,垃圾收集现场的卫生环境状况明显好转,因垃圾存放导致的二次污染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
三、水力管道输送生活垃圾
近年来在国外正逐步推广使用小型家用垃圾破碎机。这种垃圾破碎机主要适合处理家庭厨房产生的脆而易裂解的食物垃圾,食物垃圾通过破碎机磨碎后随生活污水水流排入下水道系统,从而大大地减少了家庭垃圾的清运量。
水力管道输送生活垃圾方式的优点非常明显。对居民来说,可减少厨房尤其是存放垃圾桶的橱柜内的臭味,减少孳生蟑螂、细菌的可能,并有利于保持楼梯间和居住小区的卫生环境。对环卫部门和物业管理来说,改善了环卫作业环境,有效减少了垃圾产量和垃圾收运过程的二次污染,并减少了垃圾收运处理的难度和成本。在交通管理方面减少了垃圾车的数量和垃圾污水滴漏对路面的污染。在环境和资源回收方面,由于减少了厨余垃圾对可回收物的污染,提高了资源回收率,可改善填埋场和焚烧厂的处理工况,减少渗滤液、沼气、烟气等污染物的排放。
但在这种理论上的先进与诸多优点的背后,存在的问题是增大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运转的负荷,在实际采纳时显得前景并不乐观。原因在于我国一般的排水管管径较小,平时就易堵塞,一旦堵塞清通起来费工费时难度较大。如再加入粉碎的垃圾,更易堵塞,有时还会影响邻近住户。其次是我国的饮食烹调习惯于油腻很大煎炒烹炸,在北方冬季时油垢极易凝结于下水道管壁,若再加上粉碎的固体垃圾,便会使得本已嫌小的管径变得更窄小。
四、真空管道垃圾收集系统收集生活垃圾
真空管道垃圾收集系统由瑞典的一家公司发明,最早用于医院垃圾的收集。从20世纪70年开始在住宅区装配使用,目前已推广至三十多个国家与地区,在我国的上海、广州等城市也有少数应用。主要适用于高层公寓楼房、现代化住宅密集区、商业密集区及一些对环境要求较高地区。
(一)真空管道垃圾收集系统的工作原理
真空管道垃圾收集系统在每层楼及户外都有垃圾投放口,通过预先在地下铺好的管道,利用空气负压技术将生活垃圾抽送到中央垃圾收集站,经过旋风器分离垃圾与气流后,垃圾被压缩器压入密封的集装箱,由垃圾车送至垃圾填埋场或焚烧厂进行处理。运送垃圾的空气经过除尘除臭过滤后排出。
(二)真空管道垃圾收集系统的优点
真空管道垃圾收集系统就是将生活垃圾的收集过程由地面移至地下,由暴露改成封闭,由人工转为自动。
在生活垃圾的收集过程中,垃圾不用人工处理,解决了传统垃圾收集与传送过程中需要使用大量人力和物力的问题。同时又避免了传统的垃圾收运过程中,人与垃圾直接接触的现象,从而彻底免除了传统垃圾收集方式带来的恶臭异味、蚊虫鼠害等滋扰,避免了二次污染,极大地降低了疾病传播的风险,最终提高了社区环境及居民生活与工作的质量。此外,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交通压力。
(三)真空管道垃圾收集系统在我国推广的困难和阻力
由于真空管道垃圾收集系统的设备大部分为进口设备,所以建设和运行费用非常昂贵,目前在国内的应用范围十分有限。
所以,面对该系统在国外的应用现状与优势,我国还是应该争取降低其建设和维护成本,使该系统的设备国产化,尽早自主研发并推广使用既环保又高效的系统设备。相信若能克服并解决其成本问题,并加快该系统在国内推广使用的步伐,真空管道垃圾收集系统的应用必将是我国垃圾收集领域的一次飞越性进步。而且,一旦真空管道垃圾收集系统像卫生洁具和下水道构成的排水系统一样进入寻常百姓家,24小时内生活垃圾能随时投放轻松自如,可以大大提高老百姓生活质量。
五、压缩式垃圾车收运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经袋装化从居民家中被拎出来后并不投入垃圾桶或垃圾房,而是直接被压缩式垃圾车压缩收集后运至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与处置,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垃圾零落地”。
(一)“垃圾零落地”的含义
“垃圾零落地”又称为“垃圾不落地”,从字面上看不少人会把其理解成“不乱扔垃圾。”所谓“垃圾零落地”,简言之,即居民将生活垃圾直接放置到压缩式垃圾车上,区别于传统的生活垃圾收集方式的三次落地。
(二)“垃圾零落地”的好处
推行”垃圾零落地”,最主要最根本的好处在于:垃圾从居民家直接进入压缩式垃圾车,在压缩式垃圾车装满后就运送至垃圾焚烧厂或填埋场,不仅省去了垃圾在垃圾桶或垃圾房内的停留,也避免了在垃圾清运车辆上和垃圾中转站内的落地中转。这样,垃圾在从产生到最终处置的全过程中不暴露和无滞留,小区内不设垃圾桶和垃圾房,压缩式垃圾车定时定点回收并压缩,避免了相应的污染。
(三)“垃圾零落地”存在的问题
“垃圾零落地”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但它并非没有弊端,主要是不方便。原先设有垃圾桶或垃圾房时,居民倒垃圾没有时间限制。实行“垃圾零落地”制度后,垃圾桶和垃圾房被取消了,居民必须等垃圾车和清运人员来时才能倒垃圾。虽然环卫部门可以通过购买并增设高额的压缩式垃圾车、增加垃圾清运人员以及增加收垃圾的次数来方便市民,但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做到一天24小时不间断地收集与随叫随到。
哈尔滨等城市在试行“垃圾零落地”期间,就曾经发生过要么车等人或者人等车的情况,以致于不耐烦的居民把垃圾扔到路边。
(四)需多方面保障“垃圾零落地”的顺利实施
“垃圾零落地”工程,关系到千家万户。广大群众既是受益者,更是参与者。为保障“垃圾零落地”工程的顺利实施,政府需要通过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加强管理和执法力度,试点先行再全面推进,加强垃圾的分类收集减少垃圾产量等多方面的措施来促进与保障。
相信随着从生活垃圾在传统收集过程中的三次落地,到新型的少落地和“零落地”收集方式的转变,垃圾二次污染的问题将得到解决,人们将居住在一个没有垃圾污染视觉和嗅觉的美丽而干净的城市。
参考文献
[1]宁平.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2]池朝兴.广州市生活垃圾车载桶装收运方式值得推广[EB/OL].[2010-02-24].http://www.cn-hw.net/html/sort074/200706/2712.html.
[3]王代全.全面实施“垃圾不落地”整治工程 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整体水平[EB/OL].[2010-02-24]. http://www.xf.gov.cn/contents/2290/236909.html.
4.关于公司生活垃圾清运承包合同 篇四
甲方:榆林泰发祥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清运生活垃圾一事,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由乙方提供清运人员及运输车辆和工具,为榆林泰发祥矿业有限公司麻黄梁煤矿(以下称为甲方)清运生活垃圾,甲方每年支付给乙方垃圾清运费共计人民币壹万玖仟圆整(¥:19000.00)。
二、乙方负责清理甲方生活区、生产区内平板房北边、篮球场东边及门房3处具体垃圾存放点,如甲方临时增加垃圾存放点,仍由乙方负责清理,清运费不再增加。
三、乙方在清运过程中造成甲方所属电线电路、建筑设施、消防设施、标牌标示、绿化树木或其他设施损坏的,要进行照价赔偿。
四、乙方在清运时应保证垃圾不落地,清运完毕后,垃圾池(箱)周围要清理干净,地面不得留有垃圾或水迹、油污,否则,甲方另外委托其他人员打扫,所产生的费用从乙方的清运款中直接扣除。
五、乙方应做到夏天两天清运一次,其余时间三天清运一次。另外,为合理保护甲方的环境卫生治理,乙方负责清运的垃圾必须倒至距甲方四周围墙1500米之外。
六、在清运过程中,所发生一切纠纷或违章罚款、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由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甲方每年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
八、本协议共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5.垃圾清运合同 篇五
甲方: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北戴河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乙方:秦皇岛市北戴河园林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加强中心环境管理工作,规范绿化垃圾的清运,给中心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清运甲方院内绿化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工程内容:每周清运一次绿化垃圾,负责车辆运输、装卸及外弃。
二、清运地点、频次和时间
1、清运地点:甲方委托乙方清运绿化垃圾的地址为:中心院内
2、清运频次:乙方必须做到绿化垃圾每周清运壹次。
3、清运时间:提前一天与甲方联系,在确保不影响正常办公及教学情况下进行。
三、协议时间
本协议有效期为 壹年,从2013年8月25日至2014年8月24日止。
四、费用及付款方式
1、费用: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清运费为20000元/年,(大写:币贰万元整/年)。
2、结算方式:乙方出具北戴河正规税务发票给甲方,甲方以转帐方式向乙方结算。
3、工程开工后即拨付工程预付款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拨付工程余款。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配合甲方适当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绿化垃圾清运工作。
2、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确保安全、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以外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附则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2、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乙方:
6.垃圾清运承包合同 篇六
甲方:
乙方:
为确****学校的生活垃圾及时清运,甲方将生活垃圾(不含施工土、砖头、树枝)委托乙方运到市环卫所指定的垃圾处理场。经甲、乙两方协商制定合同如下,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时间:
二、甲方负责把日常垃圾按指定地点装入桶内。
乙方负责清运到市环卫所指定的垃圾处理场。
三、地址及范围:****辖区的生活垃圾。
四、清运时间:乙方清运人员要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必须在上、下午,班级活动课及时完成垃圾清运任务。垃圾装运后,乙方应将现场地面打扫干净,车上垃圾不得在行驶过程中遗漏在甲方区域的地面上。
五、结算方式:甲方应付给乙方清运费每月4000元(其中工资2400元,油费1600元),以每月发工资的形式付给乙方。
六、凡校区内的可回收垃圾一律归乙方所有(小商店除外),甲方有责任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严禁任何人在校区内捡垃圾,违者校内人员每人次罚款100元,校外人员每人次罚款200元。甲、乙双方均有权对在校区内捡垃圾者进行阻止和处罚。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可另行签补充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7.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 篇七
《指南》对卫生填埋、焚烧等主要垃圾处理技术的适用性、建设技术要求及运行监管要求做了详细规定。《指南》指出, 对生活垃圾处理与处置, 应结合当地的人口聚集程度、土地资源状况、经济发展水平、生活垃圾成分和性质等情况, 因地制宜地选择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路线, 并应满足选址合理、规模适度、技术可行、设备可靠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要求。同时, 《指南》对垃圾的源头减量、分类收集和运输等提出了指导意见。
《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
生活垃圾处理是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实施治污减排, 确保城市公共卫生安全, 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和生态文明水平, 实现城市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我国已颁布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符合国际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发展方向, 在其指导下, 我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处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是,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 城市人口不断增加, 生活垃圾产生量持续上升同处理能力不足间的矛盾日益凸显, 生活垃圾处理与管理工作面临严峻挑战。
为保障我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的不断增强、无害化处理水平不断提高, 指导各地选择适宜的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路线, 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运行和监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技术政策, 制定本指南。
1 总则
1.1 基本要求
1.1.1 生活垃圾处理应以保障公共环境卫生和人
体健康、防止环境污染为宗旨, 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
1.1.2 应尽可能从源头避免和减少生活垃圾产生,
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尽可能分类回收, 实现源头减量。分类回收的垃圾应实施分类运输和分类资源化处理。通过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 确保生活垃圾得到无害化处理和处置。
1.1.3 生活垃圾处理应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分类收
集、生活垃圾转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监管等重点环节, 落实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过程中的污染控制, 着力构建“城乡统筹、技术合理、能力充足、环保达标”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1.1.4 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应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 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和综合利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 促进生活垃圾处理的产业化发展。
1.2 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
1.2.1 应通过加大宣传, 提高公众的认识水平和参
与积极性, 扩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范围和城市数量, 大力推广生活垃圾源头分类。
1.2.2 将废纸、废金属、废玻璃、废塑料的回收利用
纳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范畴, 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生活垃圾资源再生模式, 有效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再生和源头减量。
1.2.3 鼓励商品生产厂家按国家有关清洁生产的
规定设计、制造产品包装物, 生产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可降解的包装物, 限制过度包装, 合理构建产品包装物回收体系, 减少一次性消费产生的生活垃圾对环境的污染。
1.2.4 鼓励净菜上市、家庭厨余生活垃圾分类回收
和餐厨生活垃圾单独收集处理, 加强可降解有机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1.2.5 通过改变城市燃料结构, 提高燃气普及率和集中供热率, 减少煤灰垃圾产生量。
1.2.6 根据当地的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路线, 制定适
合本地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模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应该遵循有利资源再生、有利防止二次污染和有利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实施的原则。
1.3 生活垃圾收集与运输
1.3.1 加快建设与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后续处理
相配套的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体系, 推进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的数字化管理工作。
1.3.2 应实现密闭化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 防止生
活垃圾暴露和散落, 防止垃圾渗滤液滴漏, 淘汰敞开式收集方式。
1.3.3 应逐步提高生活垃圾机械化收运水平, 鼓励采用压缩式方式收集和运输生活垃圾。
1.3.4 应加强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 重点是区域性大中型转运站建设。
1.3.5 拓展生活垃圾收运服务范围, 加强县城和村镇生活垃圾的收集。
1.4 生活垃圾处理与处置
1.4.1 应结合当地的人口聚集程度、土地资源状
况、经济发展水平、生活垃圾成分和性质等情况, 因地制宜地选择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路线, 并应满足选址合理、规模适度、技术可行、设备可靠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要求。
1.4.2 应在保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基础上, 加
强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单独收集的危险废物或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具备条件的城市可采用对多种处理技术集成进行生活垃圾综合处理, 实现各种处理技术优势互补。规划和建设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是节约土地资源、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污染控制、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处理水平的有效途径。
1.4.3 应依法对新建生活垃圾处理和处置的项目
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标准, 从生活垃圾中回收的物质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或者标准使用。
1.4.4 应保障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水平, 确保污
染物达标排放。运行单位应编制生产作业规程及运行管理手册并严格执行, 按要求进行环境监测,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1.4.5 加强设施运行监管, 实现政府监管与社会监
管相结合, 技术监管与市场监管相结合, 运行过程监管和污染排放监管相结合。
2 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的适用性
2.1 卫生填埋
2.1.1 卫生填理技术成熟, 作业相对简单, 对处理
对象的要求较低, 在不考虑土地成本和后期维护的前提下, 建设投资和运行成本相对较低。
2.1.2 卫生填埋占用土地较多, 臭气不容易控制,
渗滤液处理难度较高, 生活垃圾稳定化周期较长, 生活垃圾处理可持续性较差, 环境风险影响时间长。卫生填埋场填满封场后需进行长期维护, 以及重新选址和占用新的土地。
2.1.3 对于拥有相应土地资源且具有较好的污染
控制条件的地区, 可采用卫生填埋方式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2.1.4 采用卫生填埋技术, 应通过生活垃圾分类回
收、资源化处理、焚烧减量等多种手段, 逐步减少进入卫生填埋场的生活垃圾量, 特别是有机物数量。
2.2 焚烧处理
2.2.1 焚烧处理设施占地较省, 稳定化迅速, 减量
效果明显, 生活垃圾臭味控制相对容易, 焚烧余热可以利用。
2.2.2 焚烧处理技术较复杂, 对运行操作人员素质和运行监管水平要求较高, 建设投资和运行成本较高。
2.2.3 对于土地资源紧张、生活垃圾热值满足要求的地区, 可采用焚烧处理技术。
2.2.4 采用焚烧处理技术, 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处理焚烧烟气, 并妥善处置焚烧炉渣和飞灰。
2.3 其他技术
2.3.1 其他技术主要包括生物处理、水泥窑协同处置等技术。
2.3.2 生物处理适用于处理可降解有机垃圾, 如分
类收集的家庭厨余垃圾、单独收集的餐厨垃圾、单独收集的园林垃圾等。对于进行分类回收可降解有机垃圾的地区, 可采用适宜的生物处理技术。对于生活垃圾混合收集的地区, 应审慎采用生物处理技术。
2.3.3 采用生物处理技术, 应严格控制生物处理过
程中产生的臭气, 并妥善处置生物处理产生的污水和残渣。
2.3.4 经过分类的生活垃圾, 可作为替代燃料进入城市附近大型水泥厂的新型干法水泥窑处理。
2.3.5 水泥窑协同处置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准
入条件, 并按照相关标准严格控制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3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技术要求
3.1 卫生填埋场
3.1.1 卫生填埋场的选址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
3.1.2 卫生填埋场设计和建设应满足《生活垃圾卫
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3.1.3 卫生填埋场的总库容应满足其使用寿命10年以上。
3.1.4 卫生填埋场必须进行防渗处理, 防止对地下
水和地表水造成污染, 同时应防止地下水进入填埋区。鼓励采用厚度不小于1.5毫米的高密度聚乙烯膜作为主防渗材料。
3.1.5 填埋区防渗层应铺设渗滤液收集导排系统。
卫生填埋场应设置渗滤液调节池和污水处理装置, 渗滤液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到环境中。调节池宜采取封闭等措施防止恶臭物质污染大气。
3.1.6 垃圾渗滤液处理宜采用“预处理-生物处理-
深度处理和后处理”的组合工艺。在满足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前提下, 经充分的技术可靠性和经济合理性论证后也可采用其他工艺。
3.1.7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应实行雨污分流并设
置雨水集排水系统, 以收集、排出汇水区内可能流向填埋区的雨水、上游雨水以及未填埋区域内未与生活垃圾接触的雨水。雨水集排水系统收集的雨水不得与渗滤液混排。
3.1.8 卫生填埋场必须设置有效的填埋气体导排
设施, 应对填埋气体进行回收和利用, 严防填埋气体自然聚集、迁移引起的火灾和爆炸。卫生填埋场不具备填埋气体利用条件时, 应导出进行集中燃烧处理。未达到安全稳定的旧卫生填埋场应完善有效的填埋气体导排和处理设施。
3.1.9 应确保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建设质量。选择
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和质量保证的施工材料, 制定合理可靠的施工计划和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造成的防渗系统的破损和失效。填埋场施工结束后, 应在验收时对防渗系统进行完整检测, 以发现破损并及时进行修补。
3.2 焚烧厂
3.2.1 生活垃圾焚烧厂选址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
3.2.2 生活垃圾焚烧厂设计和建设应满足《生活垃
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等相关标准以及各地地方标准的要求。
3.2.3 生活垃圾焚烧厂年工作日应为365日, 每条
生产线的年运行时间应在8000小时以上。生活垃圾焚烧系统设计服务期限不应低于20年。
3.2.4 生活垃圾池有效容积宜按5~7天额定生活
垃圾焚烧量确定。生活垃圾池应设置垃圾渗滤液收集设施。生活垃圾池内壁和池底的饰面材料应满足耐腐蚀、耐冲击负荷、防渗水等要求, 外壁及池底应作防水处理。
3.2.5 生活垃圾在焚烧炉内应得到充分燃烧, 二次
燃烧室内的烟气在不低于850℃的条件下滞留时间不小于2秒, 焚烧炉渣热灼减率应控制在5%以内。3.2.6烟气净化系统必须设置袋式除尘器, 去除焚烧烟气中的粉尘污染物。酸性污染物包括氯化氢、氟化氢、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等, 应选用干法、半干法、湿法或其组合处理工艺对其进行去除。应优先考虑通过生活垃圾焚烧过程的燃烧控制, 抑制氮氧化物的产生, 并宜设置脱氮氧化物系统或预留该系统安装位置。
3.2.7 生活垃圾焚烧过程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烟
气中二噁英的排放, 具体措施包括:严格控制燃烧室内焚烧烟气的温度、停留时间与气流扰动工况;减少烟气在200~500℃温度区的滞留时间;设置活性炭粉等吸附剂喷入装置, 去除烟气中的二恶英和重金属。
3.2.8 规模为300吨/日及以上的焚烧炉烟囱高度
不得小于60米, 烟囱周围半径200米距离内有建筑物时, 烟囱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米以上。
3.2.9 生活垃圾焚烧厂的建筑风格、整体色调应与
周围环境相协调。厂房的建筑造型应简洁大方, 经济实用。厂房的平面布置和空间布局应满足工艺及配套设备的安装、拆换与维修的要求。
4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要求
4.1 卫生填埋场
4.1.1 填埋生活垃圾前应制订填埋作业计划和年、
月、周填埋作业方案, 实行分区域单元逐层填埋作业, 控制填埋作业面积, 实施雨污分流。合理控制生活垃圾摊铺厚度, 准确记录作业机具工作时间或发动机工作小时数, 填埋作业完毕后应及时覆盖, 覆盖层应压实平整。运行、监测等各项记录应及时归档。
4.1.2 加强对进场生活垃圾的检查, 对进场生活垃
圾应登记其来源、性质、重量、车号、运输单位等情况, 防止不符合规定的废物进场。
4.1.3 卫生填埋场运行应有灭蝇、灭鼠、防尘和除臭措施, 并在卫生填埋场周围合理设置防飞散网。
4.1.4 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应及时收集、处理, 并达
标排放, 渗滤液处理设施应配备在线监测控制设备。4.1.5应保证填埋气体收集井内管道连接顺畅, 填埋作业过程应注意保护气体收集系统。填埋气体及时导排、收集和处理, 运行记录完整;填埋气体集中收集系统应配备在线监测控制设备。
4.1.6 填埋终止后, 要进行封场处理和生态环境恢复, 要继续导排和处理垃圾渗滤液和填理气体。
4.1.7 卫生填埋场稳定以前, 应对地下水、地表水、
大气进行定期监测。对排水井的水质监测频率应不少于每周一次, 对污染扩散井和污染监视井的水质监测频率应不少于每2周一次, 对本底井的水质监测频率应不少于每月一次;每天进行一次卫生填埋场区和填埋气体排放口的甲烷浓度监测;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进行场界恶臭污染物监测。
4.1.8 卫生填理场稳定后, 经监测、论证和有关部
门审定后, 确定是否可以对土地进行适宜的开发利用。
4.1.9 卫生填埋场运行和监管应符合《城市生活垃
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 93》、《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4.2 焚烧厂
4.2.1 卸料区严禁堆放生活垃圾和其他杂物, 并应保持清洁。
4.2.2 应监控生活垃圾贮坑中的生活垃圾贮存量,
并采取有效措施导排生活垃圾贮坑中的渗滤液。渗滤液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或可回喷进焚烧炉焚烧。4.2.3应实现焚烧炉运行状况在线监测, 监测项目至少包括焚烧炉燃烧温度、炉膛压力、烟气出口氧气含量和一氧化碳含量, 应在显著位置设立标牌, 自动显示焚烧炉运行工况的主要参数和烟气主要污染物的在线监测数据。当生活垃圾燃烧工况不稳定、生活垃圾焚烧锅炉炉膛温度无法保持在850℃以上时, 应使用助燃器助燃。相关部门要组织对焚烧厂二恶英排放定期检测和不定期抽检工作。
4.2.4 性循环生活垃圾焚烧炉应定时吹灰、清灰、除焦;余热锅炉应进行连续排污与定时排污。
4.2.5 焚烧产生的炉渣和飞灰应按照规定进行分
别妥善处理或处置。经常巡视、检查炉渣收运设备和飞灰收集与贮存设备, 并应做好出厂炉渣量、车辆信息的记录、存档工作。飞灰输送管道和容器应保持密闭, 防止飞灰吸潮堵管。
4.2.6 对焚烧炉渣热灼减率至少每周检测一次, 并
作相应记录。焚烧飞灰属于危险废物, 应密闭收集、运输并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处置。经处理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要求的焚烧飞灰, 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4.2.7 烟气脱酸系统运行时应防止石灰堵管和喷
嘴堵塞。袋式除尘器运行时应保持排灰正常, 防止灰搭桥、挂壁、粘袋;停止运行前去除滤袋表面的飞灰。活性炭喷入系统运行时应严格控制活性炭品质及当量用量, 并防止活性炭仓高温。
4.2.8 处理能力在600吨/日以上的焚烧厂应实现
烟气自动连续在线监测, 监测项目至少应包括氯化氢、一氧化碳、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项目, 并与当地环卫和环保主管部门联网, 实现数据的实时传输。
4.2.9 应对沼气易聚集场所如料仓、污水及渗滤液
收集池、地下建筑物内、生产控制室等处进行沼气日常监测, 并做好记录;空气中沼气浓度大于1.25%时应进行强制通风。
4.2.1 0 各工艺环节采取臭气控制措施, 厂区无明显臭味;按要求使用除臭系统, 并按要求及时维护。
4.2.1 1 应对焚烧厂主要辅助材料 (如辅助燃料、石灰、活性炭等) 消耗量进行准确计量。
4.2.1 2 应定期检查烟囱和烟囱管, 防止腐蚀和泄漏。
4.2.1 3 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和监管应符合《生活
8.推进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 篇八
《经济》:目前东城区对于生活垃圾分类采取了哪些具体的措施?
谢申:根据《北京市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折子工程》,我区已完成45个居住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工作,逐步实现了垃圾分类流程的精细化管理,在二次分拣、分类投放、分类收集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制定了三类垃圾三条处理路线分类处理的方式。一是“厨余垃圾”就近消纳、资源再生。全区有10个小区安装并运行了厨余垃圾就地处理机,厨余垃圾可当日进行就地消纳处理,合计每日能消纳1吨左右的厨余垃圾;另外,有40个小区的厨余垃圾由政府专业收运队伍在固定的时间到各小区进行上门收运服务,并分别运送至区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和顺义新日月环保公司进行资源化处理,合计每日消纳8吨左右的厨余垃圾。二是“其他垃圾”密闭运输、有序转运。各小区的“其他垃圾”由物业公司或街道环卫所运至小区附近指定的密闭式清洁站,再由区环卫服务中心对接市环卫集团统一转运。为此,我们为小区垃圾清运单位配备了“桶换桶式电动三轮车”等运输工具,要求收运时直接用空桶换满桶,避免垃圾散装造成的二次污染、垃圾遗洒、散发异味等问题,保证运输过程的密闭清洁。三是“可回收物”就近直运、便民回收。各小区保证与一个以上的具有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可享受上门回收或送就近回收点两种再生资源回收服务;部分可回收物由区环卫服务中心与各街道办事处在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对接,走“桶车对接”直运方式,进行区县统一集中处理,进一步保证了回收效果,较好地促进了垃圾减量。
《经济》:在解决垃圾问题上,城管委有没有进行技术上的创新,在基础设施方面有没有进一步的完善?
谢申:为优先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我区以建设生态、循环、可持续的垃圾处理系统为宗旨,着力构建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在大力开展垃圾分类的同时积极投入垃圾处理设施的技术研发与项目建设,不断探索科学技术与管理机制的双项创新。
2010年初,我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中心(区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建设完工并开始试运行,日处理能力30吨。通过餐厨垃圾高温好氧发酵技术,不仅能够将餐厨垃圾中的固体物质制造成有机肥料或饲料添加剂,餐厨废油还可以交予炼油厂进行提炼,生成生物柴油,实现了“物尽其用”的资源化处理效果。
同时为解决我区北片餐饮单位相对密集、餐厨垃圾处理难,计划在北二环建设一座厨余垃圾处理站,设备处理能力为每天30吨,可满足安定门街道、北新桥街道等街道居住小区的厨余垃圾处理与消纳。
我们“牵手”河北省大厂县,筹建了餐厨垃圾处理及再生资源利用基地,引进先进的餐厨垃圾处理设备。届时,我区产生的餐厨垃圾经过区餐厨垃圾处理中心的初步加工后,将被运至该基地,进行进一步精细化处理,预计日均可处理餐厨垃圾超50吨。同时,为解决冬季落叶及绿化日常养护产生的枝叶、草末等自然垃圾的外运处理问题,我区因地制宜在北京游乐园南门和地坛公园南门设立了两处落叶打包点,通过机械挤压的方式,将区内冬季落叶等绿植垃圾压缩成35千克左右的方块,统一打包运送至基地内,沤成农家肥并制造沼气,供基地及周边居民使用,还可以用来烘干餐厨垃圾等,在内部形成生活垃圾的循环再生利用体系,达到垃圾源头减量的目标。
《经济》:生活垃圾分类已经提了很多年,但是大多数居民并没有真正做到在家里就把垃圾分好类,请问东城区是如何解决这一问题的?
谢申:小区居民卫生保洁费用由小区物业收取,本着谁收费谁处理的原则,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要列为小区物业管理的重要工作,由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小区物业要承担起居民垃圾分类的监督、组织和实施责任。区、街道和社区必须把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小区物业管理单位的具体工作内容,制定明确的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指导和考评。小区垃圾处理自成体系,进入区垃圾处理循环体系的生活垃圾必须是分类垃圾。物业管理单位必须建立小区生活垃圾管理服务站,集保洁、分类指导和收集运输于一体,推动小区分类工作落实。
另外,我们还将逐步建立起生活垃圾产生量以小区、街道为基础计量单位的管理模式。由小区物业、街道环卫所和区环卫中心三方,根据产生量进行总量结算。区和街道以每年居民产生量的平均数为基数,超量加价收费,减量少收费,分类达标免收费并奖励,通过奖励和加收费用,促进物业管理单位责任落实。
《经济》:东城区自实行新的垃圾分类措施以来,取得了哪些显著的成绩?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谢申:自我区大力实行垃圾分类、推行源头减量以来,有效促进了城区垃圾产量稳步递减,全年全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5.05万吨,比2009年同期减少2.47万吨,同期下降5.21%,垃圾减量化成绩显著,保持了五年来持续减量的良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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