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村通电证明

2024-09-28

行政村通电证明(精选7篇)

1.行政村通电证明 篇一

论行政证明行为的不可诉性

摘要:行政证明是行使证明权而非行政权的行为,行为结果不会直接影响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行政证明,在诉讼法上的意义仅仅是为法院审理案件提供证据。故此类行为不具有可诉性,不应当成为法院司法审查的对象。

关键词:行政证明行政权 证明权不可诉

一、行政证明的概念及性质

在日常语言中,证明有以下两种含义:第一,用可靠的材料来表明或 断定人或事物的真实性。第二,指一切导致内心确认或者否定某种状态的事实或者情况。1前者表达的是动词属性上的含义,后者表达的则是证明的名词性含义。行政证明正是从动词意义上来使用“证明”一词。所谓行政证明,即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的行政主体,对法律上的事实、性质、权利、资格或关系进行甄别和认定,并将甄别和认定的结论以某种形式(如认定书等)予以表现的行为。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为了稳定社会秩序,行政证明行为充当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目前,我国行政法学者对其进行专门论证的较少。关于行政证明的性质也众说纷纭,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将行政证明行为界定为一种准行政行为。所谓准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相对人运用行政权所作的,仅以观念表示为内容的行为。2此种观念表示,并非重新创设公法上之权利义务关系,而系仅就存在的或形成之权利义务关系,予以观念上之认识或澄清而已。虽有加强法律效果之作用,要与创制权利义务关系之行为本身有别。3故有的学者将行政证明行为表述为:国家行政机关单方面

作出的,自身不直接产生特定的法律效果,但对行政行为有直接影响,并间接地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4

第二种观点将行政证明行为作为一种具体的行政确认行为。有学者认为,根据法律规范和行政活动的实际情况,行政确认主要有如下1【英】戴维M沃克:《牛津法律大辞典》,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版,第1608页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1月第2版,第183页 3 胡建淼主编:《行政行为基本范畴研究》,浙江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58页黎国智:《行政法词典》,山东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82页。

五种具体形式:确定、认定(认证)、证明、登记、鉴证等。5

第三中国观点认为行政证明行为是行政处理的一种形式。行政处理,是指行政主体应相对人申请或依职权处理有关特定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并且认为,行政处理的形式很多,主要有征收、发放、登记、许可、鉴定、命令、证明……。6

还有学者认为行政证明从属于行政措施7,也有人认为是一种行政许可。8

以上几种观点,有一共同之处,即都将行政证明行为界定为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从属于其他一些行政行为。归根结底,行政证明行为是一种行政行为。

笔者认为,行政证明行为并不是行使行政权的结果,不同于通常意义上的行政行为。

二、行政证明的主要类型

三、行政证明的不可诉性

四、行政证明纠纷的救济途径 5

6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1月第2版,第283-284叶必丰:《行政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79-182页皮纯协主编:《中国行政法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12-114页杨中文、胡东主编:《行政法学》,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91页

2.行政村通电证明 篇二

督导组在凉山组织召开了农村通信民生工程工作会, 听取了凉山电信、凉山移动、凉山联通等基础电信企业农村通信民生工程建设现状及困难、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汇报和凉山通信发展办公室工作情况汇报。据基础电信企业申报, 凉山已全面完成2015年80个自然村通电话、808个行政村通宽带任务, 目前正开展证明材料收集工作;财政补贴资金得到有效使用。督导组对凉山“自然村通电话、行政村通宽带”农村通信民生工程项目推进情况予以肯定, 并要求各企业积极克服各种困难, 继续推进民生工程建设, 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 确保民生工程持续顺利推进。

督导组先后赴凉山德昌县乐跃镇新塘村、红星村、大户村, 甘洛县新茶乡响水村现场了解“自然村通电话、行政村通宽带”站点建设、投资、运行维护情况, 深入当地村民家了解宽带使用情况, 并就如何更好地提升信息化应用、服务于当地农村经济发展与村干部、相关企业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交流。走访中, 督导组还对农村中小学通宽带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 并研究支持继续推进农村中小学通宽带工程实施。

3.论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考量因素 篇三

一、行政诉讼的性质和目的

行政诉讼是一种司法审查,所要解决的纠纷是行使国家权力的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冲突。行政诉讼的最根本的目的就是限制行政机关的权力、保障公民权利。这样的目的,使得行政诉讼在证明标准上对行政机关要求要高一些,行政相对人的诉讼证明标准则要低一些,以保证公民的合法权利不至于被强大的行政权力所湮没。

在三大诉讼中,刑事审判的本质是通过司法权对国家与公民个人之间最严重的利益冲突的法律裁决,国家以严厉的手段对罪犯予以惩戒,犯罪人可能面临的后果不仅是财产上的损失而且有可能丧失人身自由,甚至被剥夺生命,因此刑事诉讼本身所涉及的利益的性质决定了要采用高度的证明标准。民事诉讼是当事人由于私权的争执而引起的。这种诉讼所指向的多是财产性权,即使民事案件出现误判其后果也远不能与刑事案件相比,诉讼的成本及纠纷的持续对秩序价值的危害也要求国家尽快结束诉讼。过高的证明标准显然不利于及时终结诉讼。行政诉讼是一种司法审查,所要解决的纠纷是行使国家权力的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的冲突。行政行为对相对人可能造成的损害主要集中于财产性权利,对相对人人身的侵害最严重的是拘留,行政行为对相对人名誉等的损害比刑事处罚所带来的后果要轻得多。但与民事案件相比,行政行为可能造成的人身强制是民事主体无权实施的,其后果也比民事纠纷严重得多。行政审判所具有的司法审查性要求行政主体以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行为的合法性,但是行政管理对象的广泛性和复杂性要求行政主体要有较大的裁量权,过高的证明标准可能使行政主体过分谨慎地行使职权,不利于行政目的的实现。所以行政诉讼的证明标准应比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低,但应比民事诉讼高。

二、行政案件的类型

行政行为种类繁多,虽然这么多的行政行为有一定的共性,但是其差异性也是不可忽视的。从影响行政相对人权益角度分类,可将行政行为分为授益性行政行为和损益性行政行为;从行政行为的适用有无灵活性为标准,可将行政行为分为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从行政程序的启动方式分类,可将行政行为分为依申请行政行为和依职权行政行为。不同类型的行政行为应当有不同的证明标准,行政诉讼确定统一证明标准是不科学也不现实的。相比较而言,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强制执行案件的证明标准要高一些,行政许可案件、行政裁决案件的证明标准可低一些。严厉行政处罚案件可适用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标准,而一般行政裁判案件和行政许可案件可适用优势证明标准。

三、证明的难度

对于证明的难度有两个层面上的理解:一是不同的案件证明的难度不同,这是由于行政管理实务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决定的。对于调查取证较困难的案件,可以确定较低的证明标准,对于取证较容易的案件,可以设定较高的标准,这样一方面能提高行政诉讼的效率,另一方面也能降低行政诉讼的成本。二是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的举证能力不同。行政主体在行政程序中具有绝对优势掌握做出行政行为时的事实和证据,故应为行政机关的举证设定较高的标准,而对于处于弱势一方的行政相对人,调取证据的难度较大,故应对其设定较低的证明标准。这也是基于诉讼平衡性的考虑。

四、行政诉讼的结果对行政相对人权益影响的大小

一定的诉讼行为,会引发一定的诉讼结果。不同的诉讼行为引发的诉讼结果是有差异的,这种差异反映出事实本身不同的重要程度。诉讼结果越严重,事实本身就越重要,对当事人的权益影响也就越大,适用的证明标准也应该越高。行政诉讼结果会对行政相对人的权益作出处分,有的涉及的权益是巨大的、甚至有时比刑事处罚影响的权益更大,如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吊销许可证、吊销营业执照等,象这样涉及行政相对人巨大权益的行政诉讼,证明标准自然应当高。而对行政相对人权益影响较小的行政诉讼,适用的证明标准就低。

五、举证责任的大小

为了保持诉讼的平衡,就要使有能力提出证据的负担更多的举证责任。在行政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力量对比是显而易见的。一方是强大的行政机关,拥有行政权,而且这种行政权是具有强大执行力和既定力的。他能够掌握很多行政相对人根本没有办法掌握的证据。因此,在行政诉讼中,除了行政裁决、行政赔偿、行政合同等少数的行政行为需要行政相对人负举证责任外,其他的行政行为的举证责任都在行政机关。这样,行政机关也就需要适用更高的证明标准。

六、诉讼的价值追求

在现代诉讼中,“公正、效率”是任何诉讼都必须具备的价值追求。“公正”作为法律的第一生命,是诉讼价值的首选,但并不意味着可以不计成本地忘我追求。诉讼是一种高成本的投入活动,在进行一种诉讼时必须考虑投入的成本与产生的正义的比值,以及人们对这种正义的期待程度,从而对公正与效率的比重进行合理的搭配。当如果在诉讼中的投入超过或等于权利人可能获得的利益,权利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本身来说就毫无意义。所以民事诉讼的价值结构中,效率具有重要的地位,在满足一定公正的前提下降低诉讼证明标准,适时结束诉讼是符合效率追求的。

在行政诉讼中,公权力对私权力所具有的压倒性优势极易造成对相对人权益的侵犯,而且这种侵犯的权益不仅包括财产权还包括人身权。行政诉讼的司法审查性总体上要求其将公正性放在优先位置,所以行政诉讼的证明标准理应高于民事诉讼,但从保护行政效率的角度出发,其证明标准又不需要达到刑事诉讼的高度。

4.行政村通电证明 篇四

举证责任可以说是一个比较古老的法律概念,究其渊源,它最早出现在罗马法民事诉讼中。 1990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首次把举证责任引进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理论在法学界上被称作“诉讼制度的脊梁”,它是一种法律推定制度,即一方当事人无法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则将承担败诉的责任的一种法律制度。其包含有两层含义:一是指有关当事人提供证据的责任;二是指举证人提供证据后使之证明案件某个方面或全部事实的责任。民事诉讼的一般证据规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从《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来看,行政诉讼的一般证据规则是行政机关对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而不是由提出诉讼主张的原告举证,但原告对是否存在具体行政行为及该行为与其有利害关系负举证责任,即“被告负举证责任。”它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行政诉讼制度“民告官”的特色。可以说,掌握了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精髓,也就掌握了打开行政诉讼制度的钥匙。

一、被告在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及证明标准

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源于民事诉讼举证责任,但因为两种诉讼程序性质、形式和特征存有诸多不同,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是以“谁主张,谁举证”为一般原则,以“举证责任倒置”为特例。例如《民法通则》中规定的特殊侵权案件举证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的医患纠纷的举证。

而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在《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被告对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据此,当被告行政机关不能证明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时,就由被告承担败诉的后果,原告并不因举不出证据反驳行政机关认定的事实而败诉。例如,某县一啤酒批发店被该县卫生监督部门罚款,其罚款的原因是该批发店销售了质量不合格的啤酒。该批发店不服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将该县卫生监督部门告上法庭,被告、原告对所销售啤酒的质量是否合格举不出确凿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最终法院以“证据不足”判决被告败诉。这是一个典型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案例,此判决充分体现了行政诉讼法的目的。其判决是有理有据的。这是因为:首先,行政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必须依法行政,严格遵守“先取证,后裁决”的原则,不能恣意妄为、凭空裁决;其次,本着有利于保护原告的合法利益,当被告不能证明其行为有事实根据时、就要做出有利于原告的判决,以防止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利益遭受违法行政行为的损害。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包括两个方面内容,即一方面要求被告提供事实根据,另一方面要求被告提供法律依据。被告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具体行政行为以外的问题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即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是“谁做出具体行政行为,谁举证”的原则。其理由:一是被告承担举证责任与其诉前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要求相吻合。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原则要求具体行政行为的做出必须建立在持有充分证据和法律依据的基础之上,应遵循先取证后裁决的合法程序。既然如此,那么在行政机关作为争议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后,理应由其承担举证责任,证明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正确性;二是由被告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可以强化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宪法规定了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作为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管理权时同样也要依法办事,否则行政机关将会被推上被告席,承担败诉的结果。所以,由被告负举证责任可以强化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三是行政机关掌握国家权利和强大的资源,由行政机关负举证责任更能节省社会成本;四是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有助于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控诉权。虽然在诉讼中,原、被告地位平等,但在诉前作为国家行政机关与管理相对人是不平等的,他们之间是~种领导和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被

5.电脑一通电就自动启动 篇五

问:我的电脑使用已两年有余,最近因为CMOS故障更换了电池(原电池电压已经降为0.3V),新电池换上后出现了一接通电源(不按主机电源开关)就自行启动,但开机后一切都正常。拔掉各种外设,仍不能解决问题。请问是什么原因?

答:这种现象与主板BIOS设置有关,BIOS的电源管理设置中有一项 “Restore AC Power Loss”的设置,它的含义是在交流电断电并恢复时,系统是否重新上电,应设置为“Disabled“,

如果这一项设置没错,那就可能是电源或主板有质量问题了,请逐一更换检查。

如何关闭键盘上不用的按键

问:我的电脑键盘4个方向键上方有3个圆键,它们分别起“关机”、“休眠”、“重启”的作用,虽说这是一个独特的设计,可我为此伤透脑筋:一不小心就误按了其中某个键,特别是玩游戏用方向键时。有什么办法把键盘的此功能关掉?

6.千里通电话打一成语 篇六

千里通电话打一遥相响应

【跬步千里】:跬步:半步。走一千里路,是半步半步积累起来的。比喻学习应该持之有恒,不要半途而废。

【令骥捕鼠】:驱使千里马去追捕老鼠。比喻任用有才能的人承担他所不能胜任的工作。

【牛骥同槽】:指牛与千里马同槽而食。比喻贤愚不分。同“牛骥同皂”。

【牛骥同皁】:指牛与千里马同槽而食。比喻贤愚不分。亦作“牛骥同槽”。

【千金买骨】:花费千金,买千里马的骨头。比喻招揽人才的迫切。

【千金市骨】:花费千金,买千里马的骨头。比喻罗致人才的迫切。

【千金之堤,溃于蚁漏】:堤:堤坝;溃:崩溃。一个小小的蚂蚁洞,可以使千里长堤溃决。比喻小事不慎将酿成大祸。

【千金之堤,溃于蚁壤】:堤:堤坝;溃:崩溃。一个小小的蚂蚁洞,可以使千里长堤溃决。比喻小事不慎将酿成大祸。

【千里不绝】:绝:断,断绝。千里不断。比喻道路绵延不断,非常漫长。

【千里莼羹】:千里湖里莼菜做的汤,味道鲜美,不必用盐豉做调味品。泛指有地方风味的土特产。

【千里共婵娟】:婵娟:指月亮。千里范围内的人共享明月。比喻不同地域的人共同享受同一样的良辰美景。

【千里寄鹅毛】:比喻礼物虽然微薄,却含有深厚的情谊。同“千里送鹅毛”。

【千里馈粮,士有饥色】:馈:赠送。缺粮时从千里之外送来,难免士兵挨饿。比喻远粮不解近饥,远水不解近渴。

【千里神交】:相隔千里,精神契合。指友情深厚。

【千里始足下】:走一千里路,是从迈第一步开始的。比喻事情的成功,是从小到大逐渐积累起来的。

【千里眼】:眼睛能看清一千里外的东西。形容目光敏锐,看得极远。

【千里姻缘使线牵】:指婚姻是由月下老人暗中用一红线牵连而成。同“千里姻缘一线牵”。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个小小的蚂蚁洞,可以使千里长堤溃决。比喻小事不注意会造成大乱子。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堤:堤坝;溃:崩溃;蚁穴:蚂蚁洞。一个小小的蚂蚁洞,可以使千里长堤溃决。比喻小事不慎将酿成大祸。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走一千里路,是从迈第一步开始的。比喻事情的成功,是从小到大逐渐积累起来的。

【千里之路,不可直以绳】:千里长的路,不能够要求它像绳子一样直。形容人和事物各有不同,有优点也有缺点,不能用一个标准来衡量。

【驱骥捕鼠】:驱使千里马去追捕老鼠。比喻任用有才能的人承担他所不能胜任的工作。

【日行千里】:一天能走一千里。形容速度惊人。

【输泻跳蹙】:泻:很快地流;蹙:紧迫。形容水流湍急,一泻千里。

【跛鳖千里】:跛脚的鳖只要半步也不停留,也能走千里。比喻只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很差,也能成功。

【不远千里】:不以千里为远。形容不怕路途遥远。

【苍蝇附骥】:骥:千里马。苍蝇附在千里马的尾巴上,可以很快地到达千里之外。比喻依靠别人的声望而成名。

【苍蝇附骥尾】:骥:千里马。苍蝇附在千里马的尾巴上,可以很快地到达千里之外。比喻依靠别人的声望而成名。

【尺寸千里】:千里远景,如在尺寸之间。形容登高所见。

【尺幅千里】:一尺长的画幅,画进了千里长的景象。比喻外形虽小,包含的内容很多。

【寸步千里】:寸步:指距离非常短。虽然相距只有寸步,却如同千里之隔。比喻相见非常困难。

【惮赫千里】:惮赫:威震。威震千里。形容声威极盛。

【道远知骥】:骥:千里马。路途遥远才可以辨别良马。比喻经过长久的锻练,才能看出人的优劣。

【伏尸百万,流血千里】:伏在地上的尸体有一百万,流出的血淌了一千里。形容死伤惨重。

【附骥尾】:附着在千里马的尾巴上。比喻仰仗别人而成名。常作谦词。

【附人骥尾】:骥:千里马。依附在千里马的尾巴上。比喻依附他人而成名。

【鸿鹄高飞,一举千里】:鸿鹄:天鹅。天鹅高高飞翔,一飞千里。指人有雄才大略。

【骥伏盐车】:骥:千里马。指才华遭到抑制,处境困厄。

【拒人于千里之外】:拒:拒绝。把人挡在千里之外。形容态度傲慢,坚决拒绝别人,或毫无商量余地。

【决策千里】:决定千里外战役的胜利,形容卓越的军事运筹才能。

【决胜千里】:坐镇指挥千里之外的战局。形容将帅雄才大略,指挥若定。

【决胜于千里之外】:坐镇指挥千里之外的战局。形容将帅雄才大略,指挥若定。

【吾家千里驹】:千里驹:日行千里的马。我家的千里马。夸赞自家优秀的子侄。

【燕昭市骏】:指战国时郭隗以古代君王悬赏千金买千里马为喻,劝说燕昭王真心求贤的事。

【遥亘千里】:亘:横贯。指远隔千里。

【一举千里】:一飞就是一千里。比喻前程远大。

【一举万里】:比喻前程远大。同“一举千里”。

【一瞬千里】:瞬:指极短的时间。一眨眼的时间就一千里路。比喻人进步或事业进展迅速。也形容速度很快。

【一息千里】:一息:一口气儿,喘一口气的工夫。喘一口气的工夫就一千里路。形容速度极快。

【一泻百里】:形容江河水势奔流直下,流得又快又远。同“一泻千里”。

【一泻万里】:形容江河水势奔流直下,流得又快又远。同“一泻千里”。

【以附骥尾】:骥:千里马。苍蝇附在千里马的尾巴上随着千里马跑至远方。比喻因沾别人光而成名。

7.通电螺线管磁性强弱实验的探索 篇七

1 对原演示实验的分析

①如图1所示,原演示实验的器材。电流表、线圈、电键、弹簧、挂码,滑动变阻器、导线。

②具体操作情况及原因分析

该演示实验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很难达预期效果,弹簧并没有出现预期当中的拉长、再次拉长、又明显拉长和进一步拉长。在大多数的操作中,出现的情况是:要么弹簧感觉不到被拉长,要么在增加线圈匝数、加大电流、插入铁芯后,挂码一下子被线圈吸住。

原因分析:

(1)该实验对弹簧的弹性要求高,弹力太强或太弱均不行,而要选择弹性适当的弹簧则较困难。

(2)弹簧悬挂的高度要求很高,太高、太低均不行。

(3)改变线圈匝数时,一般只用大、小两个线圈,而两个线圈匝数差别太多。

(4)通过滑动变阻器来加大电流时,由于电流增加的不稳定,也会出现上述结果。

(5)最关键的问题是:在通电螺线管产生的磁场中,场中各点的能量密度正比于各该点磁感应强度的平方,这也就意味着:通电螺线管对挂码的吸引力,并不仅仅是随着距离的减小简单地呈常数关系的反比增加,而是呈平方比增加,从而导致一旦出现挂码被吸引、弹簧被拉长的现象后,挂码就会一下子被线圈吸住。

2 对新演示实验的探索

①实验设计思路

(1)针对原演示实验中存在的设计与操作的缺憾,优化设计方案,改进实验装置,提高演示实验效果。

(2)克服上述原因分析中提出的问题,利用杠杆原理,通过弹簧秤的读数变化,在固定距离下研究通电螺线管磁性强弱的变化。

(3)利用磁性“同性相斥”的原理,设计实验装置。

②仪器装置及说明

(一)利用杠杆原理的实验装置

如图2所示,在杠杆的左端用棉线挂一钩码,在杠杆的右端等距离处用棉线挂一弹簧秤。通过棉线调节钩码与线圈的距离,距离控制在2cm左右,如果距离太大,就会影响演示实验的效果,距离太小,在操作上会带来一些不便。弹簧秤另一头用手拉住,在实验过程中要控制杠杆始终保持平衡。

(二)利用磁性“同性相斥”原理的实验装置

如图3所示,把实验思路改为“同性相斥”:取一枚钮扣状磁铁和一截木棍,把磁铁的磁极与通电螺线管磁极相反的一面固定在木棍底部,这样就造成磁铁的磁极与通电螺线管磁极相同的面相向,把此实验装置放入量筒内,注入水,量筒用铁架台固定。

用此实验装置还有一关键之处:木棍与磁铁的平均密度要略大于水的密度(目的是当磁铁受到斥力时能较容易浮起)

③操作步骤及现象

①利用杠杆原理的实验

(1)按图2所示组装好实验装置。弹簧秤读数为F1。

(2)合上电键,由于通电螺线管产生的磁场,弹簧秤读数为F2,F2>F1。

(3)线圈匝数增加后,再合上电键,弹簧秤读数为F3,F3>F2>F1。

(4)利用滑线变阻器逐步加大电流,弹簧秤读数为F4,F4>F3>F2>F1。

(5)在通电螺线管内插入铁芯之后,弹簧秤读数为F5,F5>F4>F3>F2>F1。

②磁性“同性相斥”原理的实验

(1)按图3所示组装好实验装置。

(2)合上电键,由于通电螺线管产生的磁场的磁极和它相向的磁铁的磁极相同,造成同性相斥,使得试管内的木棍浮起一定高度。

(3)线圈匝数增加后,再合上电键,结果发现试管内的木棍 浮得更高。

(4)利用滑动变阻器逐步加大电流,结果发现试管内的木棍随着电流的增加又缓缓上升。

(5)在通电螺线管内插入铁芯之后,发现试管内的木棍进一步明显升高。

上一篇:学生补课安全协议书下一篇:最美风景800字的初中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