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人事工作责职

2024-06-17

行政人事工作责职(12篇)

1.行政人事工作责职 篇一

集团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责职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集团党委有关综合治理保卫工作的部署,及时制订和组织实施工作计划。

2、落实企业安全治安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治安责任协议书,开展中途检查和年终考评工作。

3、组织开展创建“治安合格单位”“平安单位”活动,努力提高企业综合治理保卫工作水平。

4、指导、检查、督促、协调集团内的治安防范工作,布置指导企业制定和完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发现企业有违反《内保条例》规定的行为或者治安隐患,及时下达整改要求。

5、深入现场处置重大治安事件,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并编写印发《情况通报》

6、积极排摸集团内不稳定因素,及时报告市公安局内保处,取得公安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全力维护企业的稳定。

7、推进重要经济目标战时防护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参加各级人民防空演习。

8、组织企业单位保卫人员参加各种业务和职称培训。

9、加强综合治理保卫工作网络建设,发挥区域小组的作用,定期开展活动,总结推广有效的做法和活动方式,不断提高区域活动的成效。

2.行政人事工作责职 篇二

一、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推行行政指导的重要性

1. 行政指导是档案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必要补充。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经济与社会生活迅猛发展, 新的档案行政需求不断增加, 虽然档案部门在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就, 但也不可能突破立法原则与程序, 随时制定相应的法律来满足这种需求。因此, 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档案行政立法滞后、档案“法律空域”的现象, 这就需要行政指导及时灵活的补充和替代功能加以调整, 以弥补纯法律手段的不足。

2. 行政指导能有效地预防和抑制档案违法活动。

档案违法行为大多是由于档案行政相对人对档案工作不重视, 档案管理制度不完善, 档案工作人员理论水平差、业务能力低、责任心不强、对档案法律法规、工作内容和标准不了解等原因造成的。这些完全可以在违法行为没有形成或尚处于萌芽状态时, 利用行政指导的方式予以消除, 以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3. 行政指导充分体现了档案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的要求。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是档案事业的主管机构, 承担着对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 组织协调, 统一制度, 监督指导”的职能, 在档案知识、信息、政策的掌握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主体优越性, 档案部门如通过行政指导将其掌握的信息传授给行政相对人, 将会有效引导和促进档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另外, 行政指导是一种非强制性的“柔性”行为, 它的实行注重与行政相对人的相互沟通和协调配合, 并且必须获得行政相对人的同意或协助, 这种行为方式与“刚性”的行政法律行为相比更容易被人接受, 也更符合大众心理和社会需求, 从而提高行政相对人自觉守法的意识, 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形成一种相对融洽的合作关系, 体现了我们党提出的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二、我国档案行政指导工作的现状

档案部门实行行政指导有着良好的实践基础。我国档案法制工作起步较晚, 在建国后到1987年《档案法》颁布实施前, 档案工作基本上处于“法律真空”的状态。在这种情形下, 各级档案部门和档案行政人员对档案行政职能的行使基本上是通过示范、劝告、建议、协商、政策指导、提供知识、技术帮助等行政指导的方式进行的, 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当今的新形势下, 进一步开展行政指导工作, 创新行政指导方式, 加强档案行政理论研究奠定了基础。但是,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档案法制建设不断加强, 档案行政指导工作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重执法、轻指导, 档案行政指导职能被弱化;缺乏创新意识, 指导的方式单一, 方法落后;缺少理论研究, 没有意识到行政指导在档案行政管理中的重要性;行政指导执行人素质参差不齐, 导致相对人对指导缺乏信任;混淆了行政执导与行政执法的区别, 把行政指导当成强制性的行政执法活动来开展;行政指导的随意性太强, 缺乏必要的程序控制等。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 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档案部门行政职能的发挥, 阻碍档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加强档案行政指导工作的几点建议

1. 加强领导, 明确责任, 为档案行政指导提供组织保障。

《档案法》颁布实施后, 我国档案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轨道, 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等行政法律行为成为档案部门管理档案事业的重要方法, 行政指导职能在一定程度上被弱化。因此, 必须首先要在思想上和制度上提供保证。一是部门领导要从思想上认识到档案行政指导工作的重要性, 并采取有效措施促使档案部门转变重执法轻指导的行政观念;二是加强领导, 指定专门的领导和机构负责行政指导的理论研究和具体落实, 如以采取以一把手为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业务处室成员为负责人的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行政指导工作的统筹领导, 组织实施;三是明确责任, 把行政指导工作列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考核目标, 与部门的工作业绩挂钩, 保证行政指导工作的落实。

2. 健全制度, 完善机制, 加强档案行政指导工作体系建设。

档案行政指导工作形式多样, 方式灵活, 内容全面。我们只有将其制度化、系统化, 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 取得最佳效果。一是行政辅导制度。对行政档案对人进行档案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方面辅导, 使档案行政相对人对自己在从事档案工作中的权力、义务及应遵循的标准、程序有明确的了解。二是行政提示制度。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 告知或提醒行政相对人履行义务, 预防违法行为发生。三是行政建议制度。对档案行政相对人在工作中存在的制度缺失或违法化倾向, 或在处理违法行为的同时, 向当事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制发《行政建议书》, 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 督促其规范、科学、合法地从事档案工作。四是行政警示制度。对无严重后果、违法情节轻微、无主观故意等档案违法行为, 通过警示教育的方式予以制止, 让相对人认清利害关系, 自觉改正违法行为, 防止违法行为进一步扩大。五是处罚案件回访制度。对情节严重的处罚案件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设定期限进行回访, 督促落实纠违措施, 巩固行政执法效果。

3. 明确程序, 加强监督, 为档案行政指导科学化、规范化提供保障。

档案行政指导是一种行政管理方式, 它的实施必然会对行政相对人产生一定影响, 为保证行政相对人利益, 防止乱指导、瞎指导现象发生, 必须加强行政指导程序建设。行政指导一般分为针对不特定行政相对人的指导和针对特定相对人的指导。在针对不特定相对人进行行政指导时, 应通过调研, 制定出可行性方案, 然后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 经领导批准后发布实施, 并在实施后及时总结经验;在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指导时, 应先选定合适的指导对象, 征得对方的同意和配合, 然后深入调研, 拟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帮助相对人达到预期目的, 最后进行回访总结。同时, 档案行政部门在指导过程中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制作《征求意见书》、《行政提示书》、《行政建议书》、《行政告诫书》等行政指导文书对行政指导程序进行规范和完善, 以保证行政指导的合理性、合法性, 达到在行政指导过程中实现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目的。

4. 总结经验, 积极创新, 为档案行政指导工作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

档案行政指导的灵活多样性为其发展与创新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因此, 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学习借鉴、调查研究、分阶段总结等方式, 积极探索富有创新性、实用性、前瞻性和档案行业特色的行政指导模式, 不断地为档案行政指导工作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

5. 加强培训, 深入调研, 为档案行政指导提供智力支持。

3.浅议高校行政工作创新 篇三

【关键词】高校 行政 管理

进入新世纪以来,教学改革铺天盖地的进行各高校,课程考试改革,课程授课方式改革等,但是作高校重要组成部分的行政工作方面,没有主导性的文件,也没有社会的关注,只是关注了教育本身,没有关注教学的整个过程。作为高等教育与管理规律相融合的产物,高校行政工作存在人员多样性,管理复杂性,学科综合性等特点,由于高校特点决定,教学科研管理在高校中占据绝对地位,长期形成的重视科教管理,轻视行政工作,普遍认为高校行政工作就是发发文件,对外接待,端茶倒水等杂事,任何人都可以从事,没有专业技能,没有工作附加值,因而导致高校的行政工作部门多数是非专业人士,成为高校安置教职工的添头,这样导致高校行政工作不能按客观规律实行,使得管理停留在事务性性这个层面,被动接受,消极应付,仅仅作为领导的跟班,严重影响行政工作现代化的实行。

一、目前高校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

1 行政工作人员多样

高校一般都是按照政府行政工作部门制度建立,构成人员结构复杂,在机构考核、任用等方面基本上是仿效政府部门的工作方式,部分行政人员是教师兼任,各部门人员之间的权利,待遇差距较大,同时,对学术型行政人员,容易导致重行政,轻学术,弱化自己在教育体系的主要功能。

2 行政工作水平难于提高

在高校,行政工作岗位被认为是副业,在人才引进方面,重视教学、科研人才的引进,因为学生才是学校的主体,教学科研才是高校的核心,只有搞不了教学,科研能力不足的人会被调剂到行政岗位,因此,高校的行政岗位人员来自于不同的专业,基本没有接受过专业的管理学培训,他们进行工作的方式多数由老员工进行传授,在繁琐的行政工作中,积累自己有限的经验,没有创新意思,没有管理体系,整个行政工作水平难于提高。

3 行政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偏低

由于行政岗位在高校体系中的从轻地位,导致人员构成基本来源于学校自身的安排,没有做专业人才的引进,基本没有行政工作经历,再者,行政工作方面的培训几乎没有,同时,行政工作琐碎,时间不确定,服务性质等特点,使得很难在行政工作方面进行系统的培训,高校对行政工作的重视度也决定了该工作是“谁都可以做,谁都能做好”,导致整个行政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停留在一个比较低的层次。

4 机构膨胀,人员臃肿,部门间缺乏密切配合

由于建制设置是按照原有的政府机构进行配置的,行政工作分工较为细化,体制内的人员结构过多,给部门完成自身任务,相互之间缺乏配合,但是在进行相关工作又会涉及到多个部门,整个工作部门的分工细化,工作性质的综合性,让行政工作的办事效率低下,经常出现互相推诿的现象。

5 “官本位”情况严重

在行政工作中常有“官本位”情况,由于科研,教学都会受到行政工作的制约,没有较好的行政工作体系,会形成“官本位”思想,正常的科研教学工作会受到影响,符合要求的科研教学诉求难于实现,不能体现行政工作服务与科研教学的宗旨。

二、高校行政工作进行创新的必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高校取得了长足进步,对高校而言是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但是也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这需要高校在加强教育科研的软实力基础上,推进行政工作职能的改革,更好的为教学科研服务,转变观点,创新行政工作方式方法,推进高校的持续性发展。

1 进行行政工作创新是社会转型的必要要求

当前社会已经进行互联网时代,互联网+的,大数据云计算的提出对教学行业影响巨大,高校作为社会主流文化的传播场所,在社会整体变化的大环境下,不能停滞不前,需要对原有的行政工作制度进行创新,构建符合当前社会需求,符合当前教育特点的行政工作体系,走行政工作专业化的道路是提高高校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2 高等教育改革需要高校行政工作理念创新

目前高校分为应用性和研究性两个大类,将原有的大学体系重新进行了划分和规划,

高校行政工作部门需要针对当前的高校教育改革政策,对自有的行政工作制度和行政工作方法进行适应性修改,创新服务于自有学校特点的行政工作方法,原有的行政工作已经不再适应当前教学的改革,高等教育的改革不是单方面教学科研的改革,而应该是整个教学体系,教学过程的改变,因而行政工作进行创新是必然趋势。

3 高等教育发展呼唤高校行政工作理念创新

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迫切要求学校内部管理体制进行改革,进而提高高校教育行政工作效率。面对高等教育管理自身的发展与社会需求的急剧变化,高等教育行政工作要乘势而上,就必须转变理念,进行知识更新,及时捕捉和追踪全国乃至全球的教育理论和教育实践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发展动态,不断进行自我调整、自我适应,这样才能在变化了的高等教育管理中,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着力研究、解决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赢得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三、高校行政工作创新的途径

现代高校突破以往封闭式的办学模式,开放程度越来越高,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带来信息的迅速传递,高校的学术需求需要与时代同步,这就要求高校必须要创新观点,用“科学发展观”思想武装自己,健全管理体系,构建人性化,科学化,效率化的管理方式。

1 从管理对象出发,进行人性化处理

行政工作部门和师生之间的矛盾多于互相的不理解,因此在进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同时,需要多方面考虑师生员工的真实诉求,考虑不同环境下,师生、员工工作方式、思维方式的不同,在进行行政工作的目的不是为了管人,而是为了学校的持续发展,师生、员工的工作有序,通过有效的管理活动促进高校的稳定,健康发展,所以在进行行政工作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师生员工的心里状况,有的放矢。

2 要有开发的思想。

世界是开发的,作为世界的部分,高校也不能封闭,只有不断与外界联系、互动,进行不要的交流才能感知体系外的变化,教育是为了培养推动社会发展的人才,同时,社会的发展也应该推动高校持续发展,这些都需要作为行政工作部门要有开发的眼界,不能只是局限于校园内,需要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推动高校往社会化,商业化,工厂化发展,构架一个开发的行政工作体系。

3 要有服务的理念

有效的管理可以提高教学科研在学校中的效果,提升学校质量,相反,低效的管理模式不但不能发挥推动作用,甚至会阻碍学校的持续发展。作为被管理者的师生,需要在公平、有效的行政工作体系下,发挥最佳功能,因而在进行行政工作制度化建设的同时,要贯彻服务为宗旨的核心理念,用科学、有效的行政工作手段,服务好学校的发展,服务好教学科研的有效开展。

4.要有改变自身的勇气

高校行政工作主要靠经验,靠传帮带,但是社会变迁,信息的快速传递,管理的对象也在极大发生改变,不能用一成不变的经验面对日新月异的社会,过去的经验积累可以满足基本的高校管理,但是要在竞争激烈的现代社会,建设富有竞争力的高校,远远不够,需要在专业人才引进,行政工作专业知识培训上面多做功夫,用现代的思维来做行政工作,用专业化的管理技能来服务高校。

行政工作在高校中进行教育改革中占据的地位非常重要,需要作为行政工作部门思考新形式下如何创新管理体制,构建符合社会需求,符合师生诉求,高效、科学的行政工作体系。

【参考文献】

[1]郭武军《高校行政工作的重要性、意义与措施》《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7年6月

[2]国家行政学院“深化行政工作体制改革”课题组《我国行政工作体制改革的题难点和切入点》《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6年第2期

4.策划部各岗位责职说明说 篇四

一、策划部部长岗位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市场开发,营销推广策划工作,制定部门管理制度,工作职能,领导下属员工监督实施。

2、根据公司的整体经营计划方案

3、定期组织市场调研,收集市场信息,掌握娱乐市场动向,市场竞争动态,发展状况趋势,及时汇报情况,并有效针对性策划相关策略。

4、配合公司重大推广活动,配合策划整体及各部环境布置,及时提出建议及督导实施方案,协助计划顺利完成。

5、定期策划经营计划营销推广活动方案。呈:送总经办审批,与调整组识实施。

6、策划的宣转广告,统筹设计及制作,努力开拓创新创造公司良好的广告宣传效应。

7、了解工艺、美术等专门知识,掌握布场及广告宣传的专业知识,培养一支公司的策划专业队伍。

8、严格控制物料及公司策划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监督策划费用及物料的合理有效使用,减少浪费杜绝损耗。

9、定期的了解策划方案实施结果,根据不同季节、节日提出活动计划方案,适时的更变策略及时的改进措施。

10、协条各文化及团体组织关系,经常保持各外本部门密切联系,建立长期的良好协作关系。

11、协条好公司其它部门的协作关系,经常了解经营情况,善于总结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工作总结及提交建议。

12、认真完成公司及领导交待的其他工作任务。

13、根据部门的计划拟定制定本中心的、季度、月度经营/工作计划

14、根据部门总经理指派,负责拟定部门规章制度

15、贯彻实施公司及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

16、对直接下属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17、监督、审核本中心的费用支出

二、设计主管岗位职责

1、负责设计部项目的组织实施,执行项目设计的规划、分配工作及规则制定;

2、负责对本部门下属培训,协调下属之间工作上的问题,充分调动下属专业方面的最大创意能力及创意效率;

3、能独立做出概念设计方案;

4、建立设计部产品规划文档及部门开发过程中的各种规定;

5、考核部门内部员工的业绩、态度和潜力;

6、部门财务预算制定、控制以及完善激励考核制度;

7、管理设计部门,领导设计团队。

8、定期进行案例分析

三、设计专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日常宣传、策划设计制作各类户外广告、室内广告及印刷广告;(企业宣传册、vi、企业形象广告、公司内部宣传资料、标志设计制作等)、公司展览会议布置;

2、广告平面设计、制作及其它图文处理;;

3、协助其他部门人员对设计及美学方面的工作顺利完成。

4、企业宣传资料的设计、制作与创新主动的经常收集各种工作资料,多方面收集设计发展信息,丰富设计思想

5、公司其他设计文件的使用,修改、数码照相处理、公司市场活动宣传品设计等;

6、建立规范以保持设计执行高品质、高可靠性和高安全性标准;

7、按照现有规范及组织实际状况,确定并执行质量和安全标准;

8、与协作方沟通,保证各类平面项目的质量极其时间的把握,成功的验收。

9、负责设计控制的执行和维护,不断改进设计水平,以达到公司日益发展的要求。

10、利用自身的行业背景和知识,在设计和制作上有效的控制成本。

11、与协作方沟通,保证各类平面项目的质量及其时间的把握,成功的验收。对各类广告制作进行性价比优。利用自身的行业背景和知识,在设计和制作上有效的控制成本。

12、公司及上级其他临时工作任务的完成。

四、文案主管岗位职责

1.负责拟写公司一切项目的策划和方案的编制撰写、修改、把关及打印、汇报、保密等工作

2.负责商场整体形象及商场广告装饰布置

3.负责验收商场内厂商装修效果是否符合企划规范要求

4.按公司意图和要求编制工作计划

5.检查商场内所有的广告是否过期、损坏、悬挂是否正确,价格是否规范

6.负责接待媒介、广告公司来访人员,初步洽谈广告事宜

7.负责广告创意策略策划以及广告主题概念创作、广告作品创作中的语言设计;负责本部门的文件管理、对本部门的书籍、图片、资料归类管理,杜绝泄密

8、负责企划方案的撰写和加工工作

9、负责前期的市场调研与分析报告的撰写工作

五、文案专员

1.负责搜集同行业广告、媒介资料等相关资料

2.负责有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处理;

3.负责审阅广播稿和商场活动的摄影

4.负责公司一切业务的广告文案策划、广告语言的创作、修改打印、把关、汇报、保密等工作;

5.将有关业务及其开展情况的信息记录在案

6.协助文案主管完成各类宣传策划方案的设计和撰写

7.负责公司随机性的文案稿件的撰写工作

8.根据项目需要,配合相关工作

营销活动主管的岗位职责

1.市场分析与调研

2.组织产品策划会议,进行方案讨论

3.管理文案人员和设计人员,进行任务分配

4.对方案执行费用进行预算

5.组织实施策划方案

6.对方案运行进行跟踪和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7.协调与媒体及相关部门的关系

8.撰写方案实施报告,对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

9.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10.制定产品营销策划方案

策划部工作职能

一、策划部的工作宏观描述:

1.本部门是企业执行前营销的主要职能部门,工作性质“早于始,晚于终”,60%的工作应该在项目或某一事项的前期阶段,40%需要贯穿再整个项目或某一事项的各个环节中,为项目的开发和销售提供支持的平台。

2、工作内容(程序)主要分以下七个方面:

1)项目运行基础数据统计,分析,整理;

2)市场调研、策划;

3)项目投资营销策划;

4)各种资源的整合能力;

5)项目形象展示策划;

6)项目营销推广策划;

7)企业的品牌塑造及宣传工作。

二、策划部职能描述:

1)项目运行基础数据统计,分析,整理:

Ø 各种基础数据项目的分类,表格的规范。

Ø 数据的日常统计,单位时间的汇总,上报。

Ø 案场数据的分析,归类,总结。

Ø 数据的及时更新,录入。

2)市场调研、策划:

Ø宏观调查

Ø区域内外市场供、需调查

Ø竞争楼盘调查

Ø相关市场调查报告编写(包括综合及个案分析报告)

Ø相关项目的各种文案策划及推广素材积累

Ø及时掌握了解准客户需求,积累收集相关信息和资料,并对产品的定位随时进行调整。Ø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论证(内、外部环境分析及市场、技术、经济的可行性分析)

3)项目投资营销策划:

Ø项目用地周边环境分析

Ø地块区域发展现状及其趋势判断

Ø项目SWOT分析(优势、劣势分析)

Ø项目市场定位(包括形象、目标客户、功能、规划形态等)

Ø项目定价模拟

4)各种资源的整合能力

◆ 适应公司发展及项目开发、推广需要的各种优势资源的有效整合Ø广告、模型、印刷、展览设计相关合作单位甄选

Ø合作单位的管理

Ø相关数据和单位资料的统计

5)项目形象展示策划

Ø项目模型、效果图、3D动画设计

Ø楼书、海报、宣传册、纸袋

Ø项目视觉识别系统核心部分

Ø延展及应用部分(包括户外、车身等)

Ø工地环境包装设计

Ø售楼中心包装设计

6)项目营销推广策划

Ø客户群定位分析

Ø价格定位及策略

Ø入市时机策划

Ø主卖点及广告语荟萃、储备、合理运用

Ø分阶段广告策略及主题制订

Ø媒介策略及组合Ø阶段性系列公关活动策划、现场包装、组织实施

Ø推广费用预算、计划

Ø对营销推广效果的监控、评估及修正。

7)其他工作

Ø策划部架构策划及组建工作

Ø市场信息收集整理反馈

Ø公司品牌建设策划

5.行政人事工作责职 篇五

1、强化依法行政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企业法人、个体经营者需要依法进行注册登记并取得经营资格后才能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对上述经营活动进行市场监管,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监督经营者依法纳税, 依法履行合同, 对违法经营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并依法进行矛盾调解和解决法律纠纷。政府不仅要进行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 还要通过依法行政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2、强化依法行政是保证社会主义人民民主得以实现的需要。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的权利和自由必须予以保障。没有人民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法制, 没有社会主义法制作为保障, 人民民主权利也无法实现。法律体现人民的意志, 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接受党的安排和人民的嘱托, 必须严格依法行政, 牢记党的宗旨, 把忠于党和人民体现在严格执法、依法办事上, 保证人民民主的实现。

3、强化依法行政是政府与时俱进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需要。法治化程度是衡量政府是否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志。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 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 对政府的法治化程度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个合格的政府必然是法治的政府。我国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 政府和其工作人员的一切行为都是全心全意为了人民, 因此, 政府必须服从人民的法制, 政府工作人员的一切行为都要遵守法律, 严格依法办事, 通过提高国家法治化程度促进社会发展进步。

4、强化依法行政是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需要。行政决策是否正确和行政权的行使是否合法, 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的个人利益能否得到保护和最大程度实现, 只有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普遍遵守的基本准则, 完全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和法定程序行使监督、管理和服务职能, 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才能使“法治政府”建设具有基本保证, 营造出良好的法治环境, 减少矛盾纠纷, 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二、如何提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

1、加快机构改革, 明确权力清单, 规范权力运行。各级机关要重视加快机构改革步伐, 克服一切困难, 科学合理调整机构设置、职能划分、人员配置等, 强化权力清单建设, 彻底消除权寻租空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严格落实执行简政放权规定, 明确界定各级政府、组织和社会的权责, 做到放管结合, 加强后续监管和宏观调控。政府必须带头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 在社会经济运行管理中坚持“法无禁止即可为”, 以此来激发市场活力, 维护市场繁荣。

2、加强决策管理, 遵守决策程序, 提升决策水平。强化依法决策、科学决策, 领导干部是关键。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 带头学法、懂法、用法, 要善于运用法律思维去看问题、谋发展、做决定、抓落实。必须严格制定并坚决执行重大问题集体决策的法定程序, 保证做到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审查、集体讨论、公众参与, 确保决策科学合法、过程合法、责任明确。建立重大决策跟踪问效和责任追求制度, 对不严格执行决策程序的追求相关领导责任。

3、强调政务公开, 推行阳光政务, 保证公众参与。只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才能保证群众的知情权, 保证群众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 更好的实现人民民主, 因此,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落实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要按照全面、具体、真实的原则, 做到工作职责、行政依据、办事条件、决策依据、行政程序、行政过程、工作纪律、行政结果的全公开, 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与评议, 特别是涉及民生、群众关注的事项, 必须采用多种形式及时向群众公开公示。

4、强调执法监督, 加强过程监管, 规范执法行为。行政权力的行使一旦缺乏监管, 势必会导致行政腐败的发生, 影响到党的权威和政府的公信度, 因此, 必须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执法过程和行政结果的监管, 通过从上到下、从内到外全方位的监督, 使行政行为的行使必须做到有法必依, 违法必究。在执行罚缴分离、收支分离的基础上, 要着重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大事项、重要环节的监管, 对于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5、狠抓制度建设, 增强刚性约束, 保证公正执法。制度建设是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基础和保证。推进行政制度建设要突出重点, 要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 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围绕制约政府自身运行的问题去制定, 制度的提出、制定和审查都要做到有法可依, 程序规范, 保证制度的合理合法性, 并随着社会发展需求不断进行修改和完善。通过把权力装进制度这一笼子里, 增强刚性约束, 保证执法的公平与公正。

6、强化队伍建设, 增强为民意识, 提高执法能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 使行政执法面临的新领域不断增多, 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 对行政监管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严峻的形势挑战, 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通过严把准入关、加强培训管理等方式, 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政治坚定、能力突出的执法队伍迫在眉睫。要强化执法队伍的群众意识、民主意识、法制意识, 能够依法高效的行使行政职责。

7、加强立法管理, 完善法律体系, 保证有法可依。要实现依法行政, 首先要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要使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能够做到依法行政, 政府必须慎重运用立法权力, 规范立法管理, 细化立法内容, 提高立法质量, 保证所立行政法规的时效性、科学性、协调性、统一性、系统性、完整性和可操作性。要重视行政程序立法, 将行政主体纳入行政法律, 内容要涉及到立法、决策、执法、信息公开、公众参与、执法监督等方方面面, 确保对行政主体的监管。

8、完善考核体系, 优化考核指标, 坚持正面引导。要加强对政府行政单位及其管理人员行政执法、依法行政的考核, 考核细则要具体、细化, 具有可操作性。对行政单位的考核要涵盖组织领导、决策机制建立执行情况、政务公开执行情况、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和业务培训、对行政执法过程的监督管理等。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要涵盖政治思想建设、业务学习与提高、行政文书的建立归档、依法行政情况等, 适当增加执法对象的评价比重, 保证公众参与。

参考文献

[1]李力建.浅谈领导干部依法行政问题[J].法制博览, 2015 (26) .

[2]马兴无.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促进人社事业转型发展[J].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15 (09) .

[3]周向宇.提升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的对策[J].重庆行政 (公共论坛) , 2015 (04) .

6.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 篇六

摘 要 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日常工作的基本业务和环节,也是经济工作的重要基础。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整个单位的正常经济运行,做好这方面的工作非常重要。本文针对我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提出几点改进建议。

关键词 行政事业单位 会计 基础工作

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日常工作的基本业务和环节。也是经济工作的重要基础。会计信息也是行政事业单位编制部门预算的基础,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将直接影响会计工作质量。通过近几年的工作,特别是推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全县会计基础工作有很大进步,但不能否认某些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做得还不够规范,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现结合全县实际对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目前我县会计基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填制记账凭证随意化。有的把不同类型的经济业务混编在一张记账凭证上,分不清会计科目对应的是那些原始凭证;有的还随意变更会计科目名称,如将暂存款记做暂存,将银行存款记做银存、银行等;有的单位记账凭证后不附原始凭证;还有的单位在年终结账时,制作会计凭证不是将收入和支出结转“结余”科目。而是将收入和支出相对转,使“结余”科目不能准确地反映单位的结余情况;有的记账凭证印章签字不全,附件张数不填,摘要填写过于简单,使会计凭证内容不完整。

2.原始凭证审核不严格。如以白条支付;购买实物发票不填数量和单价;实物凭证只有领导签批,没有经手人签字;大额的报销单据不附相应明细清单;更有甚者有的发票竟然没有销售单位盖章。

3.会计科目使用错误。如应从职工福利费中支付的费用在公用支出中列支;应在招待费中列支的,为减少招待费,就在其他支出中列支;购置办公设备应在其他资本性支出列支的却在办公费中列支等等。

4.会计账薄、会计报表设置不规范。有的不设置总账,无法与各明细账进行核对、控制;有的以表代账;有的不严格按照国家预算支出科目设置;各债权、债务往来账不按照单位、个人设置明细账,统一记在同一科目中,使账目看起来比较混乱;单位账簿扉页的“账簿启用及经管人员一览表”不填写,打开账本不知是哪个单位的;有的单位固定资产不设置明细账只登金额不记数量,造成固定资产核算清查困难;不按正确的错帐更正方法更正賬目,就数改数,也未在更正处盖章;会计账簿中账户名称用口取纸替代;更有甚者结转上年余额将余额和借贷方发生额都转过来;会计报表只有领导签字没有盖章或只盖章没有领导签字;有的单位报表存在胡编乱造现象。

5.会计内部控制监督不健全。如有的单位会计出纳一人兼管;应转账结算的款项用现金结算;严重违反政府采购,随意购置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随意领用,没有建立领用制度,造成财产流失;会计人员不依法记账而是根据领导意见记账,出现公款旅游、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任意挪用专款等问题。

这些现象的存在使会计信息不真实,不能反映核算单位的真实财务状况,会计秩序的混乱给违法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挪用公款、贪污等案件时有发生。

为规范我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本人提出几点改进意见。

1.加强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学习,不断提高认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是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提高会计工作水平而制定的。我们的会计工作人员和各单位领导整日忙于日常业务工作,对财务法律法规的学习还很不够,从事财务工作一定要先熟悉掌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这样才能顺利的开展工作,少犯错误。

2.进一步加强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认识和重视。一个单位会计基础工作的好坏与领导的重视密切相关。会计基础工作对会计工作的经营管理影响是间接的,所以有些单位负责人就认为会计基础工作抓不抓无所谓,工作中不按规范操作,一切都是领导说了算。正因如此,就更谈不上业务的学习和知识的更新,使得单位财务工作一塌糊涂。单位领导的态度直接决定着本单位的财务运行情况,只有领导带头执行财经制度会计人员才能把账理好,作为单位“一把手”不仅自己要掌握了解会计法律、法规。还要支持会计人员按政策、制度办事,为会计人员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3.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会计工作并非人人都能干,一定要按照法律法规让持证人员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往往做不到。所以说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就显得尤其重要了。从前面提到的问题来看,只要熟悉法律规范,工作中稍加认真,好多问题是可以避免的。所以财政部门要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进一步组织以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培训,使会计人员熟练掌握各基本环节的规定和要求,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为提高单位经济效益出谋划策。

4.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制度。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是贯彻执行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保证单位财务工作有序进行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强财务工作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内部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制度,做到切实可行,便于操作。明确财务工作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立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是财务工作规范的核心。只有制定并严格执行一整套财务工作制度,规范财务工作才有保障。

5.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财政、审计和业务主管部门定期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检查和审计时,要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为会计基础工作的基本衡量标准和依据,对会计工作质量进行监督;财政业务主管部门要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试、考核,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要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对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依照财政会计法规有关规定从严进行处罚。

参考文献:

[1]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7.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做法 篇七

按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财政部决定于2006年12月至2007年6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财政部对这次资产清查工作编定了清查方案、清查办法,但笔者认为其不够具体明细,软件运作也有些欠缺,在此,笔者结合清查工作实际及2003年清产核资经验,谈一些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认识和做法。

一、财政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历史背景

(一)政府成本居高不下

随着我国公共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财政资金逐步从一般性、竞争性领域退出,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但由于近年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比较薄弱,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得不到有力的保证。表现在:资产配置不公平、超编、超标现象普遍存在;资产使用效率低,存在着闲置浪费现象;资产处置不规范,对非经营性资产投入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弱化,资产流失比较严重。以上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浪费了国有资源,增加了政府的运行成本。

(二)收入分配秩序混乱

表现在各地区、各部门在国家统一工资政策外自行出台和发放津贴、补贴,而这些政策外津贴、补贴的主要资金来源之一就是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收益。

(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缺乏有效衔接

长期以来,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乏力,资产管理改革明显滞后,资产预算安排与现有资产存量脱钩,对国有资产收益如资产处置收益、对外投资收益、出租出借收入等国有资产收益缺乏监管,对资产实物量、价值量及运行状况缺乏实物定额标准。

(四)“家底”不清

由于以上各方面的原因,至使各级财政部门掌握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数据不仅不完整、不准确,而且基本上都是静态数、账面数,实际资产变动状况没有得到准确反映,“家底”不清、账实不符的问题比较突出。一方面一些资产实际已经报废、损失或完全失去使用价值,却长期挂账未作处理;另一方面一些单位存在着大量的账外资产,没有及时入账,这些账外资产游离于有效监管范围之外,导致资产处置更加随意,流失具有隐蔽性。

二、财政部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

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家底”不清这一严重问题,通过清产核资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

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

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各基层单位、财政部门编制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

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有效的资产管理制度。

三、开展行政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加强领导是指各资产清查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主管领导要亲自挂帅;精心组织就是要抽调骨干力量,组成清产核资工作机构,包括成立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和日常工作小组,设置专门办公室,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并在物力、财力上予以大力支持,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二)加强宣传与培训,加强沟通与协调

加强宣传可通过广播、公示栏、电脑触摸屏、标语、手机短信形式向广大干部职工宣传此次资产清查的意义、内容以及具体的开展工作方式,以得到广大干部的支持、合作;加强培训就是把参加资产清查的人员集中起来学习文件方案内容、清查工作的目标、内容、具体操作方法和技巧,以提高参加资产清查人员的素质,使其清楚工作规范、掌握工作方法、熟练操作技能。同时,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清查人员、社会中介机构要加强沟通与协调,形成合力,以顺利完成清查任务。

(三)按财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方案内容包括:成立清资机构;设置资产清查办公室;抽调人员名单;安排培训学习的时间、内容、分组、分任务、分阶段情况(可列表);资产清查基准日、资产清查涵盖范围;资产清查的工作原则和工作方法以及有关的各项要求等等。

(四)落实工作方案,按方案内容分阶段、分任务全面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1.单位基本情况清理。即对应当纳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户数和编制实有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核实。

2.财务清理。即对行政事业单位本部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以及各项资金往来款项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3.财产清查。即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及债务等各项资产、负债进行全面的清理和核实。

4.建立卡片。即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边清查资产,边建立固定资产电子卡片。

5.录入填制报表。即按财政部下发的清查软件系统,录入财政资产清查基础表,再结转导入生成财政清查综合表,并审核,用A3纸打印上报。

8.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现状分析 篇八

长期以来, 民行检察监督的有关制度滞后于民行检察监督实践, 结合民行宣传工作的严重滞后, 以致影响了民行检察监督的实际效用, 也浪费了有限的民行检察资源, 使这项工作一直处于一种疲软状态。本人对2009年以来民事行政案件的检察监督情况作了一个统计, 对比如下:

从以上表格中可以看出, 法院民事案件连年上升, 与检察院对民事行政案件监督的案件数量急剧下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与反差。而同时, 当事人因不服法院裁决而不断发生的上访事件可以证明法院判决存在不公现象有增无减。遭遇这些不公时, 大部分老百姓为争取公平与正义付出艰辛努力, 但最后仍无果而终, 一些人为了讨回正义不惜倾尽家财甚至负债累累逐级上访。我们更可以想象, 由此带来两个必然的后果:其一, 老百姓对司法的公正性失去信心和信任, 对检察监督存在的必要提出质疑, 导致民行案件数量和质量每况愈下, 不尽人意;其二, 群众矛盾激化, 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二、形成当前民行检察现状之原因

(一) 再审程序设在原审人民法院不合理

按照法律规定, 抗诉一律由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 受理抗诉的该级人民法院一般作出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的规定, 再审抗诉案件能否跳出旧辙, 得到依法公正地纠正, 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①经过原审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们讨论的原裁决能否摆脱先入为主的影响, 汲纳检察机关抗诉的意见和观点;②检、法两家的关系是否融洽。实践中曾出现过某基层检察院初查过某基层法院法官涉嫌枉法裁判罪的线索, 使检、法两家冲突升级, 该法院甚至对检察院的抗诉案件到了“凡抗不改”的抵触状态。③改判一个案件意味着法官办一件错案, 法院能否克服保护主义这一情感因素;④是否具有敢于纠错的大肚, 克服自高自大的绝对审判权思想。只有同时具备这些因素条件, 再审权的真正公平才有可能, 检察监督的有效行使才成为可能。

(二) 缺少错案评议监督机制

司法实践中, 造成错案的原因不外乎两种, 一是由于法官认识偏差造成失误, 另一种是法官道德品质差, 徇私枉法造成错案。目前, 各级法院内部均有关于对法官办错案的惩罚规定, 难免是一种“手举得高打得轻”的象征性教育, 对错案出现的原因缺乏调查、分析和总结, 甚至有少数法官在“灰色因素”作用下恶意的偏向一方当事人, 偏离公正与公平, 也不影响其提拔重用, 从而在制度上不能真正有效地扼制司法不公甚至枉法裁判等现象的发生, 对错案评议 (主要包含对恶意错案承办人的惩罚) 的监督权仅置于法院内部管理, 显然是机制配置的不合理。

三、改变现状之对策

(一) 制度设计和机构设置等方式摆脱司法不公因素

通过当事人申诉或检察院抗诉而启动的再审程序, 由原审法院进行再审, 司法实践中, 这些案件的再审过程中是否能汲取检察院的意见依法予以纠正, 取决于前面所述的4个方面 (如前述) 因素决定, 如何摆脱这些因素的影响, 应该将再审权设在第三方, 即游离出对本案行使抗诉权的检察机关和对本案行使审判权的原审人民法院, 打破原审判决中可能影响案件公正性的情势, 在省级区域内设立一个独立的再审法院, 专职负责对上诉、申诉、抗诉案件 (不仅是民事的, 还应包括刑事的) 的再审工作, 从而从制度上创建一个尊重事实与法律、有错必改、能有效实现公平正义的机制。检察机关以抗诉的身份参加, 并由专人负责, 监督权由人大执行, 因为一切权力来自人民, 也受人民监督, 这也符合《宪法》原则。

(二) 建立错案评议监督机制

由人大牵头组成对案件的检查和评议工作小组, 实行不定期对申诉、上诉、抗诉案件进行检查, 分析错案形成的原因并对之进行调查, 并把错案责任纳入到作为其个人晋级提拔的参考因素和对法院年终工作评议的参考因素, 提高对“恶意”错案的案后风险, 从制度上约束某些法官, 不会、不能也不不敢草率办案、马虎办案、甚至取舍认定事实, 偏向一方当事人下判。

(三) 完善检察监督体系

将调解、执行纳入检察监督范畴是民行检察监督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为节约司法资源, 促进社会和谐, 基层法院的调解率一般是保持在50%以上, 分宜县法院民一庭一直近两年都是80%的调解率, 其中不免存在法官利用调解方式徇私情、谋私利的现象, 检察机关对此提出抗诉, 法院却以“于法无据”作挡箭牌, 使自愿调解成为没有监督的真空地带;把执行明确纳入监督范围, 部分地区对于两高签订的关于民事执行检察监督试点的文件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但是会签文件显然执行力不强, 检察机关提起监督的起点必须是申诉人的申诉, 而且适合的原因也有限地规定于六条当中。

(四) 完善支持起诉和公益诉讼制度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利益和群众集体利益的维护者, 对日趋严重的环境污染、国有资产流失、矿藏资源的浪费与流失、土地的浪费等, 都理应肩负起神圣的监护职责, 但法律的滞后甚至空白, 都使检察监督感到于法无据、难以尽力, 而扼腕叹息。我相信通过全国立法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 在实践中不断摸索, 在理论上不断探讨, 在立法上不断完善, 我们的检察监督一定会在法律体系这个舞台上演绎得更加精彩。

参考文献

[1]卢云主编.《法学基础理论》,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4年版:第397页.

[2]彭世忠, 郭剑.“民事执行的检察监督”, 载《现代法学》, 2003年10月第25卷第5期:第135页.

9.档案行政管理工作之我见 篇九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已经三十多年了,当前已经发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政府式的行政管理已与当前发展的时代不相适应。因此,依法行政得到了人们的认可。在这种变化当中,首当其冲的是档案部门。随着依法行政的逐步实行,国家推出了《档案法》,进一步明确定位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任务。当前人们也高度重视依法行政的实施,重新认识到档案行政管理职能,计划经济时期的指令性业务指导已与当前时代发展不相适应,因此务必实行依法行政。而行政档案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也不再属于一个固定的部门,同时承担着业务指导与法规的制订工作。但由于受到传统意识的影响,人们的日常行动还没有体现这种认识,特别是在当前的基层,指令性的业务指导依然占有较为重要的成分。

1. 法定的档案行政管理职能简释

依据《档案法》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地的档案事业,同时具有指导与监督当地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的责任。”[1],从中可以明确,档案行政管理主要针对的是社会档案事务,但不是管理实体档案或档案工作。也就是说这种管理主要是管事而不是管理一个单位一个部门,更不能管理当中的某一个人。也可以这样说,档案行政管理主要负责与档案工作有关的工作和事。而管理不重视结果,重点关注的是管理过程。在以前的档案管理工作中,档案工作只是重点指导一个系统一个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认为提高档案工作人员水平,使其能够做到科学管理内部档案实体,而不能准确定位行政管理的主要职能[2]。所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工作面临着大量的困难,虽然也做了大量的服务工作但却得不到相关部门的认可。

2. 如何才能做好档案行政管理工作

2.1 档案行政管理必须依法行政

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要求首先做到依法行政,档案行政管理也适用于这一点。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当中的依法包括《档案法》,但还包括关系到档案事务的一切法律法规。《档案法》具有核心地位,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开展工作中首先要遵守《档案法》,需要提出的是其中的内容和要求原则化严重,不具备明确的操作措施,所以在实行档案行政管理过程中,就不可避免地应用一切关系到档案事务的法律法规[3],只有做到上述这些,才能顺利开展各项工作,才能使档案行政管理收到较好的效果。有统计数字显示,在河南省与“档案”有关的法律法规就有十七部之多。这些与档案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全部适用于档案行政管理工作。在实际开展档案行政管理工作中发挥这些涉及到档案事务法律法规的作用,可以有效解决档案实际管理过程中出现的“不到位”问题。

2.2 档案行政管理必须遵循分级管理的原则

依据《档案法》要求,档案行政管理要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同时明确指出了不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能与权限。所以,在实际档案行政管理工作中一定要依据法律规定去落实,不然就有可能出现“越位”现象。如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在业务考核指标中把村级建档工作下发到各级档案管理部门,如果县级档案管理部门将其理解为一项重要的档案管理工作,要实行亲自入村开展指导与帮助,但其实这种做法不符合上述管理规定,没有遵守自身行政管理职能的规定,属于管理中的“越位”。而应该采取的做法是,以《档案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基础,对乡镇、民政部门的档案机构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也可以这样认为,在实际开展档案行政管理过程中,要以《档案法》为主要依据,同时结合与档案管理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开展规范性管理。真正做到分级管理,实现对档案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工作,做到这一点,档案行政管理工作就不会出现“越位”现象。

在当前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当中,都设置有业务指导与法规科,要求业务指导部门不适宜再沿用当前名称,可以改为档案管理指导处与档案指导处,主要工作就是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进行指导、奖励、培训、宣传、教育等,不再带有强制性特点。法规处的主要职责是检查档案行政管理工作、处罚工作、执法监督等,制订档案业务标准、规范、政策等文件,还具有一定的强制性特点。

2.3 增加机构,加强内部监督

要想实现依法行政的目的,首先要做好内部监督工作。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设置档案执法处,也可以称为“档案执法队”,主要负责强制性工作,其中,可以自行处理一些违法案件。法规处的主要职责就是档案行政监督、审核执法队处理一些案件的情况、制订业务标准等,负责监督同级档案馆的工作、监督下一级档案部门的工作、进行行政监督等。档案管理指导处的主要任务就是执行一些非强制性指导命令。

摘要:首先阐述了法定的档案行政管理职能,并从依法行政、分级管理以及增加机构、加强内部监督三个方面,对如何才能做好档案行政管理工作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依法行政,行政管理,执法

参考文献

[1]杨凯.浅议转变档案行政管理职能的动因[J].档案管理,2013(01).

[2]陈宏霞.也谈档案行政管理的特征[J].档案管理,2012(01).

10.律师队伍助推依法行政工作的思考 篇十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依法治国方略提到了一个更新的高度。贵州省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上,认真研究我省推进依法治省的总体思路、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做好准备,筹备好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建设法治贵州,为确保我省实现后发赶超、同步小康提供法治保障。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到2020年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02年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推进依法行政”任务、2004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第一次明确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以来,我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取得了重大成就,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打下了有力基础。四中全会公报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二、律师队伍服务于我省依法行政的现状

贵州省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广泛开展依法行政培训,部分地方政府建立了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积极推动各级各部门强化行政决策、政府立法、行政执法等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据统计,近年来,贵州各级各部门法制机构配合有关部门通过公务员通用能力培训、公务员初任培训、领导干部培训等形式,讲解依法行政知识,受训干部达数十万人次。9个市州和大部分县级政府以及部分省级行政机关逐步建立健全了行政决策机制。80%的县级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都交由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或者进行合法性审查,省公安、工商等部门建立了重大行政行为事前送法制机构审查制度。但是,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仅靠培训和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查还远远不够,律师队伍通过提供法律服务推进依法行政将成为重要和有效的途径之一。担任法律顾问、担任公职律师、组建法律服务团队、介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目前我省律师队伍服务于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方式。建立律师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是推进依法治国,促进依法行政的需要。

三、关于律师队伍助推我省依法行政的建议

1.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不是公务员,律师为政府提供的服务属于有偿服务。一直以来,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经费保障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2013年4月,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该《意见》从保障措施方面对经费保障作出明确规定,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包括法律顾问固定报酬、具体案件代理费、法律顾问室日常业务经费等)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法律顾问室对聘请的政府法律顾问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支付一定报酬。2014年1月,司法部印发了《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其中的“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提出: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推动在省、市、县三级普遍建立政府律师法律顾问团,协助政府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引导律师积极参与信访、调解、群体性案(事)件处置和社区工作等公益法律服务,服务群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该《意见》的“切实落实保障措施”中进一步要求: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将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争取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项目,探索编制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推动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可持续。

2.组建法律服务团队介入全省各新区(开发区)的规范化建设

我省应利用好已经组建的法律服务团队的专业特长和各自的优势,组织他们到全省在建或拟建的各个新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调研,对如何引领我省的专业法律服务团队到各新区开展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并积极与各新区主管部门进行沟通,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出台具体的实施意见,以助推全省各新区的规范化建设。

3.在全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司法部于2014年1月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下发了《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意见》将“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列为构建公共法律网络的主要任务之一,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法律服务业务工作之间有机协调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县(市、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法律服务点(窗口),在政府已设立的政务服务平台设立法律服务窗口等方式,集中受理和解决群众的法律服务事项,提供综合性、“一站式”服务;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在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将司法所真正打造成化解矛盾、宣传法治、服务群众的一线综合平台,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乡镇、街道全覆盖。根据司法部的《意见》,我省应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做好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及时制定本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和建设标准。我省应以遵义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试点为平台,深入遵义市及其他市州进行调研,广泛听取意见,总结经验,制定实施意见,依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以尽快构建好省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11.对当前畜牧行政执法工作的探讨 篇十一

畜牧行政综合执法是将涉及饲料、兽药、种畜禽、动物防疫检疫、奶业等专业领域的行政执法权综合到一起, 统一行使, 以充分发挥整合力量和优势。畜牧行政执法质量的好坏和效率的高低, 将直接影响畜牧行政部门的权威和行政相对人员的合法权益, 但在畜牧部门因执法体系尚未完善, 法律法规、规章多, 执法经验又不足、法律条款应用不熟练, 造成对法律条款理解不透, 对复杂案件的性质、情节认定不当, 致使表观上的执法不公平不公正。因此, 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 改革畜牧业行政执法机构, 完善法规体系, 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规范执法行为, 加强畜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为畜牧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执法保障。

1 对当前畜牧行政执法中若干问题的探讨

1.1 畜牧行政执法中的主要问题

从当前畜牧行政执法实际情况看, 影响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的因素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1 行政执法机构不健全

目前大部分地区畜牧行政管理部门没有专业执法机构。为履行市场监管义务, 只好自行组建临时性执法机构, 配备部分兼职执法人员, 但机构和人员属临时性质, 没有编制, 且执法不是其主要工作, 影响了执法工作力度。

1.1.2 执法经费没有保障

一些地方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财政困难, 畜牧行政执法经费没有列入财政预算, 经费不足导致执法工具、手段落后。尤其是为了加强兽药、饲料和畜产品质量的监管, 每年都要抽取一定数量的样品进行检测, 而检测又不能收取任何费用, 特别是对病害肉还要进行无害化处理, 检测化验经费一直未能得到较好地解决, 限制了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1.1.3 处罚执行力度不强

目前处罚执行不到位和执法对象暴力抗法的现象经常发生, 由于畜牧部门自身受条件的限制, 无法解决上述问题。另外由于执法范围限于本地, 只能对本地的生产经营者实施监督管理, 只能查处本地区生产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如果案件跨地区, 追根溯源难度很大, 无法查处异地违法生产经营者, 致使案件查处不彻底。

1.1.4 管理相对人法制观念淡薄

目前, 大部分畜牧业投入品经营户和养殖户的法制观念仍十分淡薄, 学法而不依法, 知法而不守法, 给管理工作带来很多不便。如在查处无证经营兽药案件过程中, 有时遇到违法经营当事人以没通知办证为由, 无证经营。更有甚者, 违法经营户煽动群众阻止对违法案件的查处, 为执法设置障碍。

1.1.5 行政执法保障措施不完善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指出, “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但是在平时执法过程中, 感到行政执法手段落后, 行政执法措施不力, 执法有保障但很难落实, 不能很好地维护国家法律的严肃性, 一些违法行为没有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突出体现在:一是调查取证难。二是文书送达难。一些违法当事人通知不到场, 到家中找不到人, 有些违法当事人拒绝在各种案件文书上签字, 给案件的调查、处理及有关文书的送达带来很多不便。三是案件执行难。有些违法当事人不接受行政处罚, 有些案件移交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难度也很大。

1.2 加强畜牧业行政执法的建议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 切实做到权责统一, 以下就如何做好畜牧行政执法工作提出几点建议:

1.2.1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落实执法经费

(1) 落实机构编制。没有正式的机构编制, 就无法建立高素质的执法队伍, 就谈不上提高执法水平。因此,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执法队伍的建设工作, 要落实机构和人员编制, 要把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高、认真负责的同志编入执法队伍。 (2) 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畜牧业行政执法队伍。抓好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行政执法人员站在行政管理的第一线, 其素质高低直接影响行政执法的效果, 关系政府的形象。因此, 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 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能力刻不容缓。同时要抓形象建设。 (3) 落实经费。没有执法经费或经费短缺必然制约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用执法养执法势必造成执法以罚款为目的, 影响执法效果。因此, 政府部门应把执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同时严格执行执法收支两条线制度。1.2.2加大工作力度, 开展经常性的执法检查 (1) 加强对生产、经营主体的检查清理工作。要组织对辖区内经营企业、商店的检查清理, 登记造册, 建立档案。严格行政许可审批制度, 按照”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 对违反行政许可法, 乱作为和不作为的行为, 依法、依纪追究行政许可审批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同时, 要加强许可后的监督管理工作, 彻底清除无资格的生产经营主体。 (2) 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管理, 从源头上净化市场。严把产品出厂关, 把不合格产品控制在源头, 减轻市场监管的压力。 (3) 要落实检测化验专项经费, 加大产品质量抽查力度。 (4) 加强部门协调与配合, 形成高压打击态势。要积极争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特别是公安部门的配合与帮助, 借助公安部门的特殊作用和威慑力量, 打击违法活动。尤其是大案要案的侦破必须有公安机关的配合与帮助。 (5) 要公正、文明、廉洁执法, 树立形象, 建立威信。执法人员在执行任务过程中要做到严格按程序办事, 不吃、拿、卡、要。执法、办案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杜绝暗箱操作。

1.2.3 抓好畜牧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对畜牧业法律法规的认知度, 直接影响畜牧业依法行政执法的成效。 (1) 要抓好法律法规知识普及教育。利用新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法律下乡活动等时机, 大力开展畜牧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重点做好”放心肉”等畜禽产品安全的动物检疫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 (2) 要重点抓好农业系统干部尤其是畜牧业行政执法干部的法律法规学习。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法律知识讲座, 请进来、走出去, 向广大干部传授畜牧业法律法规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 增强依法行政执法意识, 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3) 要突出抓好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学习。结合年审发证, 对畜牧业及相关产业经营者进行专门培训, 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 使其做到学法、懂法、守法。

2 对畜牧行政综合执法中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探讨

对参与农业 (畜牧) 行政综合执法的“执法官”而言, 因多数是非法律专业的畜牧专业技术干部, 难免对法律条款理解不透, 对复杂案件的性质、情节认定不当, 造成表观上的执法不公平不公正, 客观上已存在这种现象。特别是在案件复杂的情况下, 对案件性质认定、适用法律选择、以及所选择法律法规规章中有范围、幅度、种类差异等方面因素, 对“执法官”们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 如何准确把握“自由裁量权”的问题, 已成为畜牧行政执法中必须解决的核心问题。一些案件也因为对“自由裁量权”把握不当, 导致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被撤消或败诉。对此, 在畜牧行政综合执法实践中, 对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把握方法作一介绍。

2.1 可使用“自由裁量权”的几种情况

2.1.1 对处罚种类选择的自由裁量

农业法律、法规或规章中对被处罚对象的处罚种类主要有: (1) 警告; (2) 没收 (假劣农资产品、非法收入) ; (3) 罚款; (4) 吊销许可证 (生产、经营许可证) ; (5) 责令停产或停业整顿。在个案处理中, 具体选择哪种或哪几种处罚种类, 必须以事实为根据, 以法律、法规或规章为准绳。

2.1.2 对罚款幅度确定的自由裁量

目前, 涉及畜牧和与畜牧有关的法律、法规或规章较多, 基本上设定有“罚则”章节, 涉及罚款罚则中, 一般有一个幅度处罚可供选择。这有4种情况是: (1) 规定上限, 如“最高不超过2万元”或“3倍以下”; (2) 规定下限, 如“最低不少于1000元”或“1倍以上”; (3) 一个范围, 如“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或“1倍以上3倍以下”; (4) 一个范围但最高不超过多少, 如“1倍以上3倍以下, 但最高不得超过2万元”。“执法官”结合违法违规事实, 在处罚幅度范围内, 既合法又合理确定应当处罚的金额。

2.1.3 对法律适用的自由裁量

这有两种, 一是在特别法无规定的情况下, 可依据一般法;二是有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相冲突下的地方性法规, 可选择适用地方性法规。在兽药、饲料执法实践中多次遇到选择适用法律法规的情况。如2012年查获的几起有严重质量问题的假劣兽药案, 只知道其假劣兽药货物金额, 经营户拒不配合其违法所得的调查, 有违法所得但难于确定。依据其性质、情节、社会危害后果却不能不处理, 而《兽药管理条例》及《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只有“处以违法所得2~3倍的罚款, 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之规定, 而按“货值金额”怎么处理, 未作明确规定。于是依据《产品质量法》第50条中关于“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50以上3倍以下罚款”之规定对经营户的违法行为作出了恰当处理, 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这是对法律、法规适用“自由裁量”的典型案例。

2.1.4 对违法违规行为性质及危害性认定

自由裁量“执法官”的法律水平、受教育程度等方面因素, 会影响对违法违规行为性质、社会危害性认定上的差异, 从而产生适用法律法规条款时出现“自由裁量”的问题。

2.2 不适用“自由裁量权”的几种情况

2.2.1 有定性条款而无定量条款的不适用

自由裁量“法无明文规定不予以处罚”。所以只有定性条款而无定量条款, 不能对违法违规行为人作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法规或规章只对那些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罚, 而对那些性质、情节不严重、社会危害性不大的违法违规行为不予以或免于处罚。

2.2.2 无处罚幅度选择的不适用自由裁量

法律、法规或规章在处罚条款中, 对违法行为直接规定处以多少罚款, “执法官”无选择余地。在现有的涉及畜牧法律、法规或规章中还未见到处罚无幅度条款的规定。事实上, 有的违法违规行为可采用处罚无幅度立法原则, 以减少“执法官”对“自由裁量权”度的把握不当的冲突。

2.2.3 无处罚种类选择的不适用自由裁量

在畜牧法律、法规或规章中, 有的仅使用警告, 有的仅使用没收, 还有警告、没收、罚款同时使用的处罚规定, “执法官”只能就某个种类或某几个种类作选择, 不能随便使用“自由裁量权”而作出不在规定处罚种类中选择。

2.2.4 特别法有明确规定的不适用自由裁量

根据特别法优先适用的原则, 如果特别法中对同一违法事实或情节已作了处罚的明确规定, 只能适用特别法, 不能适用一般法。可在畜牧行政罚款时, 有的“执法官”却选择比特别法“高限”更高的一般法。

2.3 使用“自由裁量权”应当考虑的因素

2.3.1 以同一尺度衡量的因素

(1) 同类性质的违法违规案件。指对性质相同的违法违规案件, 如同是生产经营假冒劣质产品, 在其他情况均相同时, 因其性质也相同, 应当以同一尺度做出处罚决定。 (2) 同一时期的违法违规案件。在相同的时间内, 对同性质的违法违规行为, 应以同一尺度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3) 同一区域的违法违规案件对同性质的违法违规行为, 如果是在不同地区受到的处罚可能有差异。但在同一区域, 如同一集镇的两个无证兽药经营户, 其处罚应当相同, 才能有利于处罚决定的执行。

以上“同一尺度”是指同一标准或同一比例。如《产品质量法》第50条对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处以“货值金额0.5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之规定, 具体采用0.5倍或是3倍或者界于其中, 相对合理的办法是以产品的劣质程度确定处罚比例。如产品质量每降低20个百分点提高0.5倍处罚幅度或标准, 但不超过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最高限”。

2.3.2 以不同尺度衡量的因素

(1) 同一对象不同时期犯案。不言而喻, 对同一对象同性质的违法违规事实, 法律、法规或规章刚颁布实施与已实施多年, 可以以不同尺度予以处罚。在法律、法规或规章颁布实施初期, 可按“最低限”或“低限”处罚, 而对已实施多年后, 可按“较高限”或“高限”处罚。 (2) 同一对象屡次犯案。指对“屡教不改”的违法违规行为人, 因其性质、情节都相对较严重, 可以以不同尺度对同性质的违法违规行为人以“最高限”或“较高限”处罚。 (3) 同一时期同一区域同类性质的案件。在“三同”的情况下, 因 (1) 涉案数量; (2) 社会危害性; (3) 违法行为人对违法违规行为认识态度等差别, 可采用不同尺度, 如对涉案数量不大或社会危害性小或违法行为人对违法违规行为认识态度较好的, 可按“较低限”或“低限”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反之则按“较高限”或“高限”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4) 被处罚对象的经济承受力。畜牧行政执法还应考虑到行政处罚决定的“可执行”因素, 在遇到违法行为人的经济承受能力有限的情况下, 可以以不同尺度处理, 即降低处罚标准。如按相对“较低限”或“较高限”做出处罚决定。 (5) 被处罚对象对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认知和感知程度。由于被处罚对象的文化水平、所居住地区环境差异, 对国家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了解、理解、认识存在较大偏差, 因此可以以不同尺度, 即按相对“较低限”或“较高限”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12.行政人事工作责职 篇十二

一是抓思想,凝聚工作合力。该院专门成立了“服务三农行政检察工作领导小组”,检察长亲自抓、负总责,制定目标任务,实行台账式管理,强化督导落实,确保服务“三农”行政检察工作,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二是抓机制,促进部门联动。主动向上级院、县委、县人大报告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了该院关于涉农检察工作的汇报,县人大常委会曾两次对涉农检察进行专题评议。

三是抓平台,务求监督效果。积极搭建监督服务平台,与县人社局联合成立了“维护农民工权益维权中心”,与公安局、环保局等部门联合成立了“环境资源保护与食品药品安全联合维权中心”等维权监督组織。近两年来,通过督促人社局履行劳动监察职责,为农民工追讨欠薪280余万元;对全县环保执法情况进行监督,督促环保部门关停3家严重污染的企业、对违规排放造成农民损失的6家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帮助因排污造成损失的20家水产养殖户,追索赔偿损失120余万元。依托“两法衔接”网络平台,先后对农业、畜牧、水利等部门的4300余万元涉农专项资金,进行实时动态监督,挪用、侵占、违规发放的300余万元涉农资金,建议相关部门收回、退还或重新发放,保障了资金专款专用,真正实现了惠民、惠农。(文/周韶迅)

上一篇:理化生教研组教案检查总结下一篇:行政文员转正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