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5-10级)专题(共1篇)
1.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5-10级)专题 篇一
泉州实验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用任职条件
(经学校行政会、第三届教师职务评审推荐组第五次会议讨论通过)
为了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泉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泉州实验中学教职工全员聘用制试行方案》精神,制定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任职条件。
一、基本原则
1、在核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总数和岗位结构控制比例范围内,结合学校实际,科学合理地确定各级岗位数量和结构比例,实现按需设岗,按岗聘任。
2、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优化结构,坚持向教育教学一线倾斜,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稳定和激励专业技术骨干,建设高水平的师资队伍。
3、坚持“立足现状,着眼未来,平稳过渡,稳步实施”的原则。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岗位考核制度,促进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的发展。对年龄偏大的教师适当照顾。
二、岗位聘用范围
与学校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岗位聘用配额
根据《泉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精神,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分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三类,原则上高级岗位数不超过教职工总数的25%,中级岗位数不超过教职工总数的40%,初级岗位数不超过教职工总数的35%。
四、岗位聘用基本任职条件
除具备《泉州实验中学教职工全员聘用制试行方案》规定的相应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能力。
2、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3、具备专业技术职务。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5、上一聘期内无出现重大教学事故。
五、各类岗位必备任职条件
(一)高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
(1)上一聘期内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为合格以上。
(2)承担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及管理任务,达到学校规定的工作量。(3)按学校《教学常规管理条例》开展工作,完成相应的教学常规任务。
(4)教学成绩与其他老师无明显差距。体、音、美、信息技术教师在上一聘期内指导本校学生至少1人次获得市(区)级以上学科竞赛奖励。(5)每学期至少开设1节校级(含校级)以上公开课,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节(听课后须参加集体评课)。
(6)积极参与教育科研活动,每学年至少主持或参与一项校级以上(含校级)教育教学课题科研(成功申报并完成校本课程授课视同为参加一项校级课题);每学年撰写或发表1篇以上(含1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教育教学反思、德育工作总结或教育教学论文(限第一作者),并送交教研室或政教处备案;每三年(第一周期为2010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至少有1篇CN级论文(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基础教育课改成果评选获市级三等奖以上、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获市级一等奖以上、负责市级以上独立课题并结题、在省级以上学科会议交流的论文均视为同等级别)并送交教研室备案。
(7)积极承担培养指导青年教师任务。上一聘期内至少培养指导一名青年教师,培养指导期间必须如实填写《青年教师业务进修记录本》,所培养指导的教师在思想理论水平、教育教学业务能力等方面有相应的提高。
(8)上一聘期内所承担班主任的班级的整体表现与本年段其他班级无明显差距。(接班的班主任视情况另行评价)
(9)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没有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记录。
(二)中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
(1)上一聘期内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为合格以上。
(2)承担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及管理任务,达到学校规定的工作量。(3)按学校《教学常规管理条例》开展工作,完成相应的教学常规任务。
(4)教学成绩与其他老师无明显差距。体、音、美、信息技术教师在上一聘期内指导本校学生至少1人次获得市(区)级以上学科竞赛奖励。
(5)每学期至少开设1节校级(含校级)以上公开课,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听课后须参加集体评课)。
(6)积极参与教育科研活动,每学年至少主持或参与一项校级以上(含校级)教育教学课题科研(成功申报并完成校本课程授课视同为主持一项校级课题);每学年撰写或发表1篇以上(含1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教育教学反思、德育工作总结或教育教学论文(限第一作者),并送交教研室或政教处备案;每四年至少有1篇CN级论文(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基础教育课改成果评选获市级三等奖以上、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获市级一等奖以上、负责市级以上独立课题并结题、在省级以上学科会议交流的论文均视为同等级别)并送交教研室备案。
(7)积极承担培养指导青年教师任务或积极参与“同伴互助”教学研究工作。上一聘期内至少培养指导一名青年教师或与一名本校同学科教师建立“同伴互助”关系,培养指导青年教师必须如实填写《青年教师业务进修记录本》,建立“同伴互助”关系必须如实填写《教师同伴互助工作记录本》。
(8)上一聘期内所承担班主任的班级的整体表现与本年段其他班级无明显差距(接班的班主任视情况另行评价);上一聘期内承担值日教师工作当年评价合格以上。(9)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没有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记录。
六、优先聘用条件
为鼓励先进,推进“名师工程”建设,学校对确有真才实学且教育教学成绩特别突出的教师,给予优先聘用。具备上述相应岗位的任职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优先聘用:
1、上一聘期内获得市级以上综合表彰。
2、上一聘期内被确定为省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参训对象。
3、上一聘期内出版专业著作(独著或本人撰稿3万字以上),或在有国际统一刊号(ISSN)的期刊、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者。
4、上一聘期内在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委托组织的全市(全国)性教学技能活动中,示范课、公开课、观摩课或其他技能竞赛获得市一等奖及以上者。
5、上一聘期内主持的教育教学、教研课题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颁发的教育教学改革(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者。
6、上一聘期内所任教班级中考、高考本学科成绩特别突出者。
7、上一聘期内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含科技创新比赛)成绩特别突出的指导教师。(设立竞赛指导组的竞赛项目指导教师特指竞赛指导组人员)
8、上一聘期内成功实施并正式出版校本课程教材或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秀校本课程评选获市级一等奖以上者。
9、上一聘期有其他突出贡献者。
七、破格聘用条件
上一聘期内教育教学或教育科研成绩优异,经聘用制领导小组鉴定认为为学校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可给予破格聘用。破格聘用不占用当年的岗位聘用配额。
八、附则
1、新入校人员第一年按其具备的专业技术职务予以聘任,但不占用当年相应岗位聘用的配额。
2、本任职条件可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同步修订、完善。
3、本任职条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1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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