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养老保险好吗

2024-10-23

社会养老保险好吗(精选12篇)

1.社会养老保险好吗 篇一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调查报告

农村 社会养老保险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推进我国农村稳定发展的基本社会政策,是政府的重要职能行为,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民承担的重大责任。开展农保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农保工作的开展体现了我党始终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五保供养制度、特困户救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长久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建立健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我对东平县梯门乡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试行和落实反馈进行了实地调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面临的问题

1、多数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认识不足

我国大多数农民依赖于他们所认为的那种安全的、可靠的、保险的个人储蓄存款养老。农民对于几十年以后能否领到养老金一般均持怀疑态度。所以,在农村人口老龄化条件下,农民明明知道现有的家庭养老方式并不是最为理想,但他们就是不愿意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而是常常采用诸如减少日常消费、减少风险投资、增加安全有保障的储蓄存款等方式,以此来防范今后可能面临的养老风险。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缺乏必要的 法律 基础

法律是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的基础和可靠保障。西方各国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养老保障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都是以立法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我国农村养老保险从20世纪80年代起到现在几乎没有一部成文法规,只有一些地方行政规章及条例。不但如此,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案几易其稿,没有统一性、连续性和一致性,因而也就没有强制性、严肃性,广大农民对此缺乏依赖感、安全感和信任感。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广。

3、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素质不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深入开展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和专业性都很强的工作,要求其工作人员特别是管理干部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良好的业务素质。然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队伍的现状与这一要求有一定距离。这支队伍中有不少人员社会保险业务素质较低,未经系统学习和正规训练即开始从事业务活动。他们对社会保险原理不很了解,对社会保险的常识也知之甚少。法律、金融、投资方面的知识则更少。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深入开展。第二、为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提出的建议

1、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队伍建设

要进一步加大农保专业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提供人才保证。一方面,要适当引进一些懂法律、懂保险、懂金融、懂投资的专业人才充实农保队伍;另一方面,要加大对现有农村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增强农保干部的综合分析能力、业务技术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从而不断提高农保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农村养老保险的管理水平,适应专业化、组织化和市场化管理的需要。

2、确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 法律 地位。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提供有力的法律、政策保障

通过立法的形式建立与健全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障制度,是世界各国开展社会保险工作的通行做法。目前正在起草《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这将促进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健康 发展。农村社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明确其法律地位。应当从法律中明确,不仅城镇要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农村也可以搞养老保险。应当允许开展农村养老保险,并成为全国社会保险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并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同时,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政策要稳定。如果关于农村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变化无常,农民就会产生政府“政策多变”的心理,不利于政府树立稳定的形象,对今后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也会产生消极的后果。

3、加大宣传、解释力度,增强农民对参加养老保险必要性的认识

各级政府应结合 农村 家庭养老面临的实际情况,抓住农民养老心态,做好示范、总结 工作,使农民真正清楚参加养老保险是为了自己的将来。从根本上讲,农民如果不知道养老保险对自己有利,决不会由衷地参与和拥护。要充分考虑农民养老的文化背景、敬老养老心态等等,当前要特别注意向农民说清楚社会养老保险与缴纳各种集资费用的性质完全不同,要特别注意向农民说清楚社会养老保险的收益性、可靠性和规范性,让农民像了解银行储蓄存款利率那样明白缴纳养老保险金的预期收益,要特别注意向农民说清楚社会养老保险是对家庭养老的有益补充。

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根本目的是解决农村人口的养老问题。本世纪二十年代,我国就将进入老龄化时代,以家庭养老为主的传统模式显然不能适应这种前所未有的老龄化时代的要求。解决农村养老的根本出路就在于大力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同时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利于促进农村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有利于计划生育国策的落实,有利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缩小城乡差别。

2.社会养老保险好吗 篇二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现状,原因,改革与完善

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和农村劳动力的输出, 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人口进入城市, 年龄结构出现“两头大, 中间小”的局面。据统计, 2000年中国农村8.33亿人口中, 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估计占7.36%, 到2030年6.64亿农村人口中, 65岁的老年人口将达到17.39%为1.29亿。而我国的养老保障制度不甚健全, 老年农民老无所养的问题渐渐浮出水面, 解决“三农”问题, 就要从农民的最基本的保障问题上下功夫, 使农民老有所养, 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使老百姓真正的“乐活”。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组成部分, 它是指在既定的社会政策的指导下, 由国家对农村的非城镇户口人员征收保险费, 形成保险基金, 用以对其在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支付养老金, 保障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的基本社会政策行为, 是政府的重要职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坚持从农村实际出发, 以低标准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坚持保险资金以个人缴纳为主, 集体补助为辅, 国家予以政策扶持;坚持建立个人帐户, 采取自助为主、互济为辅、储备积累的保险方法;坚持社会养老保险与家庭养老保障相结合。

1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现状

关于农村养老, 许多地区没有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体系, 已建立的地区也存在很多缺陷, 运行中也出现了很多的问题, 所以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体系的必要性与紧迫性日益体现出来。

1.1 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与城市相比缓慢

从养老方式来看我国农村居民的养老方式一直是以家庭供养为主, 养老资金的主要来源一个是子女供养, 另一个是土地收入;而在城市中, 依靠子女经济支持的老年人只占很少一部分。这种家庭养老方式一直持续至今, 并仍是现今农村养老的主导方式。从收入和农村和城市居民的参加养老保险的情况看, 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的养老保险水平相差是巨大的。

1.2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太小, 覆盖对象有缺陷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 我国进城务工者已从改革开放之初的不到200万人增加到2006年的1.14亿人, 所以很有必要考虑这个特殊群体的养老保险问题。基本方案中没有体现出对留在农村的农民和进城务工的农民给予区别对待。进城务工的农民既没被纳入到农村养老保险体系中, 也没被纳入到城市养老保险体系中, 处于法律保护的空白地带。

1.3 传统的家庭养老保险的功能被削弱了

养儿防老的观念在我国农村根深蒂固, 家庭赡养一直是最重要的养老方式。以自给自足为基本特色的农业社会中, 生产技术基本稳定, 社会分工程度很低, “子承父业”高度概括了上下两代人之间的密切关系。这种稳定的世代交替, 能在家庭内部自然的完成赡养老人的职能, 并形成相应的道德规范。但是随着以社会分工为特征的工业社会的到来, 这一自然稳定的关系就被打破了, “子承父业”不复存在, 父子两代除了血缘关系和未成年时的抚养关系之外, 几乎没有其他关系。子女的劳动技能要靠自己的努力去掌握, 劳动机会要靠自己去争取, 为此往往必须离开生养之地、离开父母。父母不可能像传统经济条件一样控制子女的劳动和收入, 子女也不可能像小农经济条件下一样听命于父母。家庭结构也发生了重大变化, 代与代之间的独立性增强, 子女的负担很重。这一切使赡养老人只有传统道德这一个约束力, 而这个约束力也在日益递减。随着农村经济改革的深入, 农民的养老观念发生了重大的转变, 养儿防老的观念则在逐渐减弱。

1.4 农村养老难于完全依赖土地保障, 但是土地对于有的农民来说仍然是重要的生产资料

目前农民家庭经营收入中, 大约40%来自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 1/4左右来自劳动收入。来自转移性与财产性的收入约占纯收入的5.7%。由此可见, 来自土地的农业收入已难以保证农民的基本生活, 以之养老更是奢望。有的农民已经摆脱土地的束缚, 参与到现实的社会保障中。但是, 土地对于有的农民来说仍然是很重要的生产资料。近年来农民的承包地被大量征用, 对价是极少的土地补偿费。所以完全依靠土地来养老的选择也是不可行的。

1.5 对农村的养老保险管理失去控制

我国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一个严重弊端是管理体制混乱, 部门分工不明确, 缺乏统一的设计和协调。“劳动部门、民政部门、人事部门及商业保险公司分别管理不同劳动者群体的养老保险业务。不仅如此相同的项目也分成多个部门管理, 造成多头分散管理, 互相争执扯皮, 机构重叠, 业务交叉。”这种现象已经在农民的心目中形成了一定的阴影, 影响了广大农民广泛参与养老保险的积极性, 也增大了该项工作的成本, 降低了其效率的正常发挥。同上,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也做出了规定:“在机构改革中, 理顺管理体制, 稳定机构队伍, 是稳定农保工作局面的关键, 是做好整顿规范工作的前提, 也是目前最为紧迫的任务。”

1.6 养老保险的实际模式脱离农村的实际情况

目前的情况是, 农村的养老保险金虽然规定的是国家和农民个人共同筹集, 但是主要的还是农民自身缴纳的多, 而且现在的农村养老保险的运作方式还是和商业保险很相似的, 这就有一个问题, 在比较落后的农村, 商业保险由于环境、制度等原因是不能发挥它的功能的, 所以在农村养老保险的实际模式还是现实的一个盲区。

2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现状的产生原因

现阶段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形成是多年的社会经济、文化背景积淀的结果, 是很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中农村经济落后是导致养老保险现状的最基本的原因。

一方面由于农业本身是第一产业, 创造生产力的效果没有其他产业那么明显, 所以国家对其管理与监督的力度不够。另一方面, 由于农业的发展主要在农村, 国家的管理可能会因管理层级太多而导致管理的失灵。所以, 由于农业产业的弱势, 在刚刚实行市场经济要求大力发展经济的时候, 国家就制定了牺牲农业来发展工业的政策。国家有关研究表明, 从1952~1990年, 中国农业通过税收方式、“剪刀差”方式和储蓄方式为工业化提供资金积累总量达11594亿元, 其中, 通过税收方式提供1527.8亿元;通过“剪刀差”方式提供8707亿元;通过储蓄方式提供1359.2亿元。1952~1990年, 中国工业化建设从农业中净调动了约l万亿元的资金, 平均每年高达250亿元。经济的发展也需要建设用地, 而建设用地的主要来源即是对集体土地的征用。

可见我国农民对国家工业化资本积累的付出是多么巨大。我国的国情是人口太多, 地区发展的速度快慢不一, 所以, 国家进行干预, 规定政策为部分地区先富起来, 然后带动较为贫困的地区, 政策的倾向对于农村的发展极为不利。

3 改革与完善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

3.1 因地制宜的发展社会养老保险, 强制性与自愿性相结合

即应该立足于我国国情, 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 根据各地农民对社会养老保险的需求, 缴费能力的不同适时、适当地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只有当地区经济的总体实力能够提供剩余积累, 而且从积累中提取的资金用于社会养老保险对地区的经济发展和人们当前的生活消费没有影响时, 建立社会保险才具有可能性, 在尚未解决温饱问题时就谈建立社会养老保险是不现实的。所以, 农村经济发展达到比较富裕的水平是建立社会养老保险的必要条件, 我们只能根据各地经济的发展水平, 适时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而不能不顾经济发展水平强行推行。

3.2 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监管立法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基本保障项目, 应采取严格定量限制式监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托管机构和投资管理机构应当全程监管, 对信息进行真实性披露。建立风险分散机制, 以保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此外完善城乡制度衔接, 农民工返乡时可以将城镇社会统筹账户的既得受益权转移到农村的非缴费型账户;被征地农民可以通过转换农村养老账户权益和土地统筹的方式获得城镇基本养老金。

3.3 建立多层次、全覆盖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

为确保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障实现全覆盖, 必须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人群的养老方式、不同区域农村养老保障水平的现状, 进行分类设计和分步实施。在农村贫困地区, 养老保险必须通过政府的非纳费型社会救助养老金来进行, 建立以生活救济和生活资助为主的救济性质的社会保障制度。在能达到温饱水平的农村, 农民基本生活需求已得到满足, 应为这些地区的农民提供养老和医疗方面的基本保障, 同时积极进行新型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农村富裕地区农民收入水平高, 思想观念新, 对社会保障的要求也比较高, 这类地区可积极实施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险试点。

3.4 循序渐进原则

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 逐渐扩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第二, 资金的筹集在现阶段坚持个人交纳为主, 集体补助为辅, 国家给予财政与政策支持。今后, 随着农民收入的不断增加, 集体和国家支持的份额逐渐减少。第三, 逐渐与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衔接, 实现城乡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第四, 现阶段应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 与家庭养老等保障制度相结合, 今后慢慢过渡到完全的以社会养老保险解决养老问题。

参考文献

[1]韩俊江、刘明慧, 我国发达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经验及借鉴.

[2]殷俊, 我国农村与城镇养老保险体制衔接问题的探讨[J].社会保障研究.

[3]郑杭生、李路路, 当代中国城市社会结构现状与趋势[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4]张德元,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昨天……今天!明天.

[5]吴志远, 当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革建议.

[6]刘岚, 发展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几点思考[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3.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汇报 篇三

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

自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启动以来,我乡以对群众高度负责为准,不断强化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乡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我乡辖4个行政村,27个村民小组,1556户,派出所户籍人口5631人,实有人口5446人,其中16岁以下人员1077人,16-59周岁人员3854人,其中符合参保3153人,不符合参保701人,60周岁以上人员515人。截止目前已参保2524人,占应参保3668人的68.8%,其中参保缴费1930人,占应缴人数3003人的64%,收缴保费193000元,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试点动员会议以后,我乡于11月4日召开了紫坊畔乡养老保险工作启动会议,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副乡长为副组长,各包村领导为成员的紫坊畔乡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养老保险工作办公室,确定了3名专职工作人员,配备电脑3台、打印机1台、复印机1台,为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组建了强有力的工作队伍。

二、加强宣传,全面动员。

在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中我们采取多层次、全方位、大角度的宣传办法。从11月8日开始止11月14日结束,利用6天时间

1在全乡4个行政村27个组民小组全部召开了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宣传动员会议,共计参会人数4320人,分发宣传画1556份,宣传单3120份,乡村两级干部利用集市、红白喜事和人口密集地进行宣传动员2850人次,在全乡范围内使养老保险的政策知晓率达到了100%。

三、细化工作,积极引导。

由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我们乡村两级干部在召开村组会议的基础上把工作细化到户到人。深入农户采取群众乐于接受、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扎实地给每家每户做好思想工作,细致的给每位农民测算责任账、经济账、道德账,给群众讲明政策,讲清好处。我们首先从村组干部和党员群众入手,让他们响应号召,带头参保;其次是从家中有60周岁以上老人的家庭入手,让他们首先参保,家中的老人便可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惠政策,从而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保缴费。

四、强化职责,全面落实。

我乡以村为单位,各村以村支书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协调本村的工作措施和工作进度,实行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联动工作机制。同时积极发挥老党员,老干部的传、帮、带作用,协助村干部开展工作,全面落实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经过全乡上下一个多月的共同努力,我们的养老保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县上的要求还在着很大的差距。在这次会议结束以后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工作,狠抓工作落实,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认真总结经验,仔细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调整宣传方案,在原来多层次、全方位、大角度宣传的基础上对重点村庄、重点人群和群众认识上的误区进行重点宣传,特别是对“年轻农民”和“富裕农民”的参保意识问题,通过邀请受保人现身说法,“以发促缴”等宣传方式,消除农民参保缴费的疑虑,进行重点强化、重点突破。确保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力争赶年底前收缴率达到95%以上。二是继续完善乡社保人员的配置和管理。在保持统一规范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业务流程,认真做好参保登记、个人缴费,待遇发放等基础管理工作,确保经办规范、管理科学、服务到位。让广大农民群众自觉自愿,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中来,使广大农民群众都能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沐公共财政阳光、享受到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所带来的实惠。

汇报完毕!

紫坊畔乡人民政府

4.社会养老保险好吗 篇四

试点经验交流会召开

7月4日,全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部署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经验交流会在济南召开。省委副书记、省长姜大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朱加云,县委常委、副县长张俊之,县政协副主席、县财政局局长王俊君在我县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建立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件大事,是中央惠民利民的一大德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两项试点工作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会议强调,要加强个人账户管理,加强政府补贴资金管理,加强经办能力和信息化建设,加强基金安全管理,为建立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开好局、起好步。要坚持和完善新农保试点的政策,坚持行之有效的做法,扎实做好新农保扩大试点工作,切实把两项试点工作做实做好。

5.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退保、兑付 篇五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退保所需资料:

1.双流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退保申请表(黄水镇便民中心或各社区劳动保障站领取)

2.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保人邮政银行存折复印件(账户类型为个人结算账户)

4.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领取证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如遗失开遗失证明)

5.任何时间都可以在黄水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退保业务。

兑付(即继续领钱)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邮政银行存折复印件(账户类型为个人结算账户)

3.将个人编码抄写在存折复印件上

6.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 篇六

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目标模式:本质属性和中国特色

长期以来, 中国在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存在着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 而农村社会发展这条腿更短。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 公共服务严重不足, 是农村发展中最薄弱的环节, 也是农民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就农村居民的养老问题而言, 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中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 年轻农民外出务工人数不断增加, “空巢家庭”、“老年村”问题开始出现, 而且农村人口老龄化快于城市, 这对依靠家庭保障、土地保障及国家救助的传统农村家庭养老模式提出了挑战, 其可能造成的各种社会矛盾不容忽视。

中国农村应该建立什么样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或者说, 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目标模式是什么?本文认为, 未来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必须遵循社会保险的基本规律和要求, 充分借鉴世界各国社会养老保险运作的经验和做法, 同时, 必须考虑到中国的具体国情和中国农村的特殊性, 建立富有特色、切合实际的制度体系。

(一) 未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本质属性

本文认为, 未来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本质上应是一种社会保险, 必须坚持社会保险运作的一般规律。 (1) 非营利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非营利性保险, 它不以营利为目的, 而以实施社会政策为目的, 不能以经济效益的高低来决定项目的取舍和保障水平的高低。如果其财务出现赤字影响运作, 国家财政负有最终责任。 (2) 强制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 其缴费标准、待遇项目和保险金的给付标准等, 均由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统一规定。 (3) 普遍保障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对于农村居民具有普遍的保障责任。

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来看, 必须坚持以下一些原则: (1) 因地制宜, 量力而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必须充分考虑到不同地区的特殊情况, 必须要与国情、国力相适应, 与中国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 (2) 统筹兼顾, 合理规划。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建立、发展和完善要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因此, 在实施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做到统筹兼顾, 既要重视其普遍保障性, 又要考虑到国家的财政经济状况;既要照顾重点, 又要兼顾到各地区的利益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 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这些规定体现了社会保险的一般规律和原则, 也是建立和完善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必须遵循的要求。

(二) 未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中国特色

中国是农业大国, 三农问题非常复杂, 农村情况千差万别, 决定了在中国农村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必须要从实际出发, 考虑到各种特殊情况, 符合中国的国情, 特别是要符合农村的现实情况。

总的来讲, 未来中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必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方针, 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广覆盖, 就是要应保尽保, 把所有农村居民纳入社会养老保险范围, 从制度上根本解决农村居民的养老问题, 打破城乡二元分割, 体现社会公平正义, 使广大农村居民拥有基本的生活保障, 生活的更有尊严。保基本, 就是要实事求是, 量力而行, 充分考虑到国家财政承受能力和中国农村的特殊情况, 不要脱离实际、盲目追求高标准, 保障水平不能过高, 要从保障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水平起步, 逐步提高标准。可持续, 就是要求国家财政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投入和补助必须是长久的、持续的, 国家财政负有最终责任。

在世界上农村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大国, 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前无古人的重大探索。中国疆域辽阔, 各地发展水平不一, 要实现农村社会养老全面覆盖, 需要一个过程。这就决定了这项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 需要做好顶层设计, 在中央确定的政策框架下坚持先行试点和农民自愿的原则, 因地制宜, 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水平、集体经济实力和农民收入水平等实际情况, 制定具体办法和试点实施方案, 取得经验后逐步推进。

(三) 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探索

2008年1月, 中央1号文件提出, 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必须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 提高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水平。明确要“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鼓励各地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2008年10月,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 要“贯彻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原则, 加快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首次明确了建立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指导思想、目标模式和基本思路。

2009年2月, 中央1号文件要求, 抓紧制定指导性意见, 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2009年8月, 国务院召开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 部署在全国10%的县市先行试点, 十年内基本实现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随后, 2009年9月, 《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国发[2009]32号) 颁布。一场亘古未有的变革在全国广袤的农村展开。这是中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破除城乡二元结构、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迈出的历史性一步。

2010年10月28日,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该法总结新农保试点取得的宝贵经验和做法, 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作出了规定, 将其上升为国家法律。该法第20条规定,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第21条规定,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 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 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近两年来, 全国各地按照国发[2009]32号文件的要求, 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 积极探索, 新农保试点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截至2010年底,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覆盖农业人口约1.8亿人。 (1) 以重庆为例, 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将城乡居民统筹考虑, 把农村居民、城镇没有养老保障的老年人, 以及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还有困难的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全部纳入覆盖范围。截至2010年底, 全市实际参保人数达到了770万, 包括城镇老年居民、城镇职工、农村居民。全市已有30个区县开展农村养老保险试点, 试点面达到了75%, 比全国平均试点面超出了52个百分点。国家预计在“十二五”规划末期实现农村养老保险的全覆盖, 而重庆将在2011年提前四年实现全覆盖, 确保全市农村60岁以上老人每月领到不少于80元的养老保险金, 使300多万农村老人老有所养。 (2)

二、“养老不犯愁”: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意义

敬老、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这是千百年来普遍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但在漫长的农业社会乃至工业化初期, 广大农民主要还是依靠子女和土地养老。在过去很长时间中, 限于国家的财力, 农民的养老保障主要也只能靠土地、家庭和集体组织解决。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 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 农民的养老保障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

前些年, 有些地方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 已对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开展了一些局部性的试点, 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这些局部性的试点主要是在经济较发达、农村集体组织较有实力、农民收入水平相对较高的地区进行, 在其他地区难以推行。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是由国家财政来全额支付农民的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 这就可以使经济不发达乃至贫困地区的农民也能纳入新农保制度之中, 从而使全国农村居民都有了社会养老保障。农民在实现“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的基础上, 再加一句“养老不犯愁”, 从而逐步消除农民的后顾之忧、对实现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发挥巨大作用。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1.在当前应对金融危机的背景下, 对亿万农民发出国家将为他们建立由财政全额支付的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这一信号, 使他们老有所养。农民无后顾之忧, 就会敢于消费, 这对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国内消费需求, 无疑将产生强大而持久的动力。

2.从整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来看, 建立新农保制度, 就实现了城乡居民在社会养老保险方面的制度平等, 随着经济发展、国力增强, 就可以逐步缩小乃至最终消除城乡居民在这方面的差距, 这对于改变城乡二元结构、逐步做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无疑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程。

3.从农村当前的新情况来看, 建立新农保制度, 有利于化解农村社会中的各种矛盾。首先, 它将极大地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经济自立能力, 从而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增强他们对生活的自信心;其次, 它减轻了子女的经济负担, 在相当程度上避免了因经济利益引发的家庭矛盾, 从而有利于形成敬老爱幼的风气与更为和谐的家庭关系;最后, 它将有效化解一些农村集体组织无钱办事的困境, 使它们能够集中有限财力更好地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从而形成文明的乡村风气与和睦的邻里、干群关系, 有利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方案简析

(一)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方案的基本内容

1. 基本原则。

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

2. 任务目标。

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 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 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 (市、区、旗) , 以后逐步扩大试点, 在全国普遍实施, 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3. 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 (不含在校学生) 、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 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4. 基金筹集。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1) 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个档次, 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 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2) 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 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3) 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 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 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 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 可给予适当鼓励, 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 (区、市) 人民政府确定。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 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5. 建立个人账户。

国家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 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 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 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6. 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支付终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 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 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参保人死亡, 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 除政府补贴外, 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7. 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 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时, 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不用缴费, 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8. 待遇调整。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 适时调整全国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二)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主要特点

与以自我储蓄为模式的“老农保”相比, 新农保的制度创新, 最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养老待遇, 国家财政全额支付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二是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 地方财政对农民缴费实行补贴。新农保制度的这两个显著特点, 强调了国家对农民老有所养承担的重要责任, 明确了政府资金投入的原则要求。归纳起来, 新农保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基本性、公平性、普惠性。

1. 基本性:

为农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从基础养老金的概念可以看出, 政府提供的是一种基本保障。国家财政全额支付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的标准不会太高, 因为要达到广覆盖的目标, 在现有国情下, 只能是一种基本的保障, 这样才能保障财政资金的可持续投入。这种保障标准不可能一成不变。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国力的增强, 保障水平会稳步提升。

2. 公平性:

基础养老金标准相同。中央政府提出, 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给予全额补助, 对东部地区补助50%, 这样, 无论在发达地区还是贫困地区, 无论集体经济组织有无能力补助, 同一地区参保农民将来领取的基础养老金水平是相同的。由于新农保刚刚起步, 这样的规定能够较好地体现公平。不过, 未来新农保制度应该根据不同地方的生活标准来进行调整, 让各地农民享受到相同的生活水平。此外, 中国城市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比较完善, 但是农村居民养老一直处于制度缺失状态, 随着新农保制度的建立, 农民逐渐可以和城市居民一样享受社会养老保险, 享受到公共财政的阳光, 这也体现了新农保的公平性。

3. 普惠性:

农民年满60岁均可享受。中央政府提出, 对已经年满60岁的农民, 只要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参保缴费, 就可以直接享受最低标准的基础养老金。这就意味着过了这一年龄门槛, 不分天南地北, 不分男女, 农村老年人都可以直接享受到最低标准的基础养老金。这体现了新农保的普惠性, 而这种普惠性可以使这项制度得以迅速建立起来。另外, 这也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 有助于消除老年贫困。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 老年贫困问题愈加明显。为所有农村居民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有助于改变农村生活方式。

(三)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难点及对策

建立新农保制度, 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 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作任务。能否顺利推进和完善这项制度, 取决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取决于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支付能力, 也取决于农民的认识和接受程度。新农保推进工作还面临大量棘手的问题, 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1. 部分农民参保意识有待增强。

一些中青年农民认为养老问题离自己还很遥远, 对参保关心程度低, 存在观望心理。新农保是为农民谋福利的。一方面要加强宣传, 让农民充分理解参加新农保的好处, 使这项重大惠农政策深入人心, 使符合条件的农民在理解的基础上自觉自愿地参保缴费。对广大农民来说, 新农保是一个前所未闻的新事物, 要允许他们有一个理解过程。试点时, 不能搞强迫命令, 不能片面追求参保率。另一方面要让农民见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养老保险要到未来才受益, 交了钱要到规定的年龄后才能领到养老金, 这个时间差往往会使许多农民心里不踏实。对已经年满60岁的农民, 只要他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参保缴费, 就可以直接享受最低标准的基础养老金。这个立竿见影的做法将具有很强的说服力。

2. 部分地区地方财政补助资金不到位。

建立新农保制度, 关键是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相结合的基础养老金必须到位, 地方政府对农民个人缴费的补助必须到位。国家财政支付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 是实现“保基本”目标的基础。地方财政对农民缴费实行补贴, 是实现“广覆盖”目标的支撑。从农村当前情况看, 不少地方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上没有多少能力对参保农民进行补助。部分农民个人缴费也有一定困难。由地方财政对所有参保农民给予缴费补贴, 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保险费, 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农民给予适当鼓励, 有利于调动农民参保积极性, 有利于帮助困难群众参保, 也有利于增加个人账户积累。

3. 基金管理工作亟待加强。

农村居民居住分散, 新农保基金管理环节多、在途时间长、金额大, 存在安全隐患。基金如何归集、应由哪一级集中管理、如何保值增值等都需要认真研究和切实加以解决。有关主管部门应抓紧研究制定农村养老保险财务制度, 明确农保基金的性质、基金管理的原则、账户、科目设置和记账方法, 统一相关票据。

4. 经办力量严重不足。

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在制度运行初期已显现出难以满足经办业务的实际需要。对全国农保经办机构队伍建设情况的调查显示, 2 209个县级市中有1 267个建立了农保经办机构, 占57.4%;29 378个乡镇中, 共有4 137个建立了农保经办机构, 占14.1%。农保经办业务主要由县 (市、区、旗) 、乡 (镇) 和行政村三级经办, 而恰恰这三级经办机构力量十分薄弱。

5. 经办手段比较落后, 业务流程不统一。

不少地方经办工作还以手工操作为主, 经办成本高、效率低。目前全国没有统一的系统软件和网络建设规划。另外, 各地的新农保经办管理模式不统一, 操作流程差别较大, 增加了管理成本和难度。为此, 要加快农保信息系统建设。

摘要:未来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本质上应是一种社会保险, 必须坚持社会保险运作的一般规律:非营利性、强制性、普遍保障性。同时, 必须符合中国的国情, 特别是要符合农村的现实情况,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方针, 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基本性、公平性、普惠性。新农保推进工作还面临大量棘手的问题, 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关键词:社会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参考文献

[1]孙祁祥.保险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9:7.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N].新华社, 2008-01-30.

[3]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008年10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N].新华社, 2008-10-19.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N].新华社, 2009-02-01.

[5]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Z].国发[2009]32号.

7.个人如何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篇七

个人如何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1.在单位工作,单位和个人就有参加社会保险的责任和义务,国家有强制性的规定,不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是要受到处罚的,你们应当敦促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对职工而言社会保险现在通常说的是“五险一金”,具体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一金即: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具体单位和个人承担的比例是各承担50%,那是按照个人全年平均工资计算的.国家规定的是:住房公积金不低于工资的10%,效益好的单位可以高些,职工和单位各承担50%.所以说交住房公积金对职工很划算啊!”五险"方面,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生育保险1%全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0.8%也是全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2.如果个人参加社会保险,就应当按照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执行.自由职业者,只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纳,有具体规定:养老保险: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失业证和2张1寸照片,到当地的社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医疗保险:办完了养老保险手续后,带着上述的材料和办好的养老保险手册,到当地的医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按照规定正常缴纳费用就可以了!自由职业者,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医疗保险方面,自由职业者,个体户参保,可以选择只建统筹基金,不建个人帐户,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以选择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建立个人帐户!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是单位承担6%,个人承担2%;

3.具体缴费数额,按照实际自己大致计算一下!

8.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说明 篇八

着实相对付平凡参保者而言,每每单元的养老保险报酬会更好一些,虽然姑且工或没有与单元签署劳动条约的员工除外。而对付20最新养老保险政策中却初次提出了养老保险的权益归属题目,这在海内的保险礼貌中也是第一次呈现。而据相干人士透露,这次礼貌的颁布最明明的是修改了退休养老保险金,并且配置了最低享受年限为缴费满。这个数字在必然水平上表白了我国生齿布局的变革,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保险行业的出入均衡。

今朝面临最新养老保险政策的调解,许多单元也是起劲做出了回应来共同新政策的实验,对付新员工从进入单元的那一天就严酷贯彻新的政策,以是员工在缴费的题目上是不会存在差此外。关于养老保险的资金构成照旧跟原本一样的模式,以是您不消担忧本身缴纳的部门会增添金额。这项新政策的实施将符号着我国全面推进“全民社保”的模式,可谓是天衣无缝的社会保障制度。

9.社会养老保险好吗 篇九

(一) 社会养老保险现状。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在2015年第一季度发布了2014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年度数据。截至2014年底, 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总参保人数为34, 115万人, 基金的总收入金额为25, 252.3亿元, 基金的总支出金额为21, 752.4亿元, 与2013年同期数据相比, 期末的参保人数增加了1, 903万人, 增加比例为5.91%, 基金的收支比例比上一年度降低了4.90%。通过这样的调查结果我们可以看到, 城乡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基金的收支水平相差甚远。导致这种现象的因素非常多, 而其中缴费水平低下是影响保险待遇水平最直接最主要的原因。

(二) 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1、人口老龄化现象愈发严重。根据统计, 截至2012年我国人口达到13亿过半, 其中满足年龄在15~64周岁的可用劳动力人群总数则超过10亿。占全部人口总数的71.4%, 相比于2011年的比重有所下降, 下降幅度约为0.3%;并且通过这份统计报告我们可以看到65岁以上基本不从事劳动生产活动的老年人口已经突破1.2亿, 在当年人口中占比约为9.7%, 相较前一年有0.3%的上升。由此可见, 养老保险基金能否做到收支平衡, 是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程的重中之重, 是需要首先考虑并解决的问题。

2、“统账结合”模式下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存在历史隐含的债务问题。如今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前所遗留的问题没有解决, 个人账户基本是在“空账”运行, 国家正在用社会统筹账户中的报废收入来补充新旧养老模式转轨所带来的成本。但是当社会统筹账户中的报废首日不足以支付当下应当支付的退休金的时候, 个人账户中的保费收入就会被用来补充支付退休金。若一直这样将个人账户的保费补充到养老金支付, 个人账户则一直会“空账”运转, 这样下去则会使以后我国养老金缺口越来越大, 财政压力也会随之增加。

二、商业养老保险现状

随着我国近几年经济的高速发展, 保险的认知度和推广力度逐渐加大, 国民的保险意识正在逐步增强, 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势头呈现持续的上升趋势。从企业年金的保费收入来看, 2002~2009年间的保费收入从不到400亿元上升到840亿元。有报告显示, 未来的20~40年我国社会养老问题将会愈发突出和严重。在未来20年内, 养老的需求将会更加多样化, 服务标准要求也会提高, 养老需求并不仅仅是资金的保障, 老年医疗服务、护理服务、看护服务、临终服务、老年生活文化服务等都将成为养老的需求。而社会保险的养老金支付并不能完全满足这些需求, 所以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商业养老保险为自己未来的生活提供更多保障。

三、商业养老保险与社会养老保险的衔接

(一) 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现状。现如今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水平是属于社会资源利用的分配与再分配的过程, 是政府职能的体现, 并且这种水平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现出了社会的公平性并且覆盖面广。第二层水平是个人与其所在的公司企业共同负担养老的模式, 企业主要以企业年金的形式, 通过职员自愿的选择, 以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为手段为企业员工提供养老金的保障。第三层水平就主要是商业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了, 这部分的保障是由个人自由选择购买商业保险公司相应的保障产品或者对已有资产进行储蓄和理财, 这是可以由个人做出选择和决定的养老保障部分。

(二) 商业养老保险与社会养老保险之间衔接现状。近几年我国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势头良好, 但是选择商业养老保险的人数依旧只是少数, 尤其是老龄人口的部分, 他们几乎不会选择商业养老保险作为保障的方式。大部分劳动人口只是抱着小部分尝试或者观望的态度看待商业养老保险, 他们并不了解哪种类型的商业养老保险是适合他们的, 或者不确定年老之后这份保险是否依旧可以给他们的生活带来很好的保障。他们更愿意用交保费的钱去进行别种类型的投资, 他们更偏向于中短期可以看到回报的投资项目。而对于那些已经退休的老年人, 目前大部分商业保险都是需要在退休之前开始参保并在退休后开始领取养老金, 他们无法找到合适自己投保的商业养老保险。

四、商业养老保险与社会养老保险衔接不完善的原因

(一) 经济水平制约人们对商业养老保险的选择。不同于社会养老保险的强制性和普遍性, 商业养老保险是由投保人自由选择的, 而投保人是否选择投保或选择投保何种养老保险, 则完全是由投保人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和对以后养老的生活标准来决定的。若投保人的生活较为优越且对退休后的生活要求较高, 那么只依靠社会养老保险所给付的养老金远远不能达到他们所期望的生活标准, 那么他们就会选择保障标准相对来说较高的商业保险投保, 而相对较高的保费他们也能够负担得起。而商业养老保险的保费相对社会养老保险来说相对较高, 并且全部需要由投保人自行承担, 所以经济水平是投保人是否愿意选择商业养老保险进行投保的一个比较重要的因素。

(二) 老年人思想和意识对保险养老并不完全接受。老年人群本身就是对新鲜事物接受能力比较低的群体, 而国家或保险公司虽然近几年都在大力宣传保险的保障特性和保障能力等优势, 但不得不承认的是保险对大部分人来说依旧是新鲜的, 而且基本上都不完全、了解保险的运作和特点。老年人群一般追求的是稳定的有保障的理财目标, 在他们的思想观念里, 银行储蓄, 以房养老和养儿防老等都是他们认可并且会选择的养老方式。保险对他们来说太过新颖, 方式也很陌生, 他们会对把钱放进保险这种方式不放心。

(三) 商业保险险种不能满足老年人对老年生活的需求。商业养老保险作为一种发展时间并不长的新兴产业, 目前其实在很多方面都并不成熟, 尤其是在产品设计上缺乏一定的区别性。现在生活当中我们一般能接触到的商业养老保险大部分都是以养老金的给付作为保障方式。但是在老年人的日常生活中, 金钱并不能完全满足他们的需要, 他们需要的不仅仅是金钱的保障, 老年生活中的一些服务, 如日常陪护、医院护工, 或基础设施, 如养老院、老年活动中心等都是老年人生活里所需要的保障, 但是在目前我国的商业养老保险中对这些进行保障的保险可以说几乎是没有的, 由此可见养老保险产品的设计并没有完全适应市场需求。

五、对商业养老保险补充社会养老保险的建议

随着保险的发展日趋成熟, 国民认可度与普及率也在逐步提升, 商业养老保险将会更多地参与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 针对以上问题, 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 提高国民人均收入水平。一个国家的经济水平是政府对国民社会保障能力大小的决定性的因素, 只有在整体提高我国人均收入水平后, 我国的整体养老保障水平才能得到提升, 国家才能有更坚实的力量对国民的整体社会福利进行保障。虽然一直以来我国也致力于提升国民人均收入, 但是现在更需要努力改善人均收入水平低、贫富差距明显的问题。

(二) 推行商业养老保险与社会养老保险结合养老的理念。目前在生活里, 保险对于大众来说依旧是一个较为新颖的理财产品, 依旧有部分人对保险的认知并不正确或存有误区。所以, 国家和保险公司依旧要以宣传和推广保险保障理念为主要目标, 并且适当推广商业养老保险与社会养老保险相结合的保障模式。让更多的人了解两种保险和其之间相互结合后的优势, 并明确他们对养老保障的需求。

(三) 增加商业养老保险的险种和保障范围。商业养老保险是我国目前发展潜力很高的保险, 应该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开发。更多的养老保险保障内容和更宽的保障范围会吸引更多投保人进行投保, 也会使得商业养老保险得到良性循环和良好发展。也可以很好地对社会养老保险的不足进行更充分的补充, 使人们年老退出劳动以后拥有更优越的生活。

摘要:本文从两种保险的联系出发, 提出社会养老保险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商业养老保险今后的市场潜力, 通过介绍商业养老保险不同的种类和对社会养老保险在多方面的补充作用, 对两种保险相结合问题进行讨论, 并对两种保险衔接存在的问题提出看法。最后针对目前我国商业养老保险对社会养老保险补充并不充分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商业养老保险,社会养老保险,社会保障

参考文献

[1]肖迎春.论我国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的和谐发展[D].江西财经大学, 2009.

[2]韩帅.我国商业保险对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充作用分析[J].劳动保障世界, 2009.7.

[3]高海霞.养老保险的界定及其政策影响[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 2005.1.

[4]周蕊.江苏城镇社会养老保险水平的测定与分析[D].南京理工大学, 2006.

[5]张旸, 袁春生, 王丽芳.浅谈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在养老方面的结合[J].赤子, 2013.5.6.

10.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汇报 篇十

工 作 汇 报

*县位于*省东部、*市北部,辖*镇*乡、***个行政村,面积***平方公里,耕地**万亩,是一个典型的平原农业县。全县人口**万,其中农业人口**.*万,城镇人口*.*万。农业人口中,**—**周岁人口**.*万,**周岁以上人口*.**万。城镇人口中,符合参保条件人口*.**万。****年*月,*县被批准列为全国第三批新农保试点县,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此高度重视,坚持以科学发展为统领,以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深入落实“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机制,分解落实责任,初步建立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截止目前,我县新农保试点工作在*个乡镇的***个行政村全面铺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万人,参保率达到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人,并在*月初发放了首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试点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重大民生工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新农保试点工作,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努力提高各级各部门对试

构对试点工作的重视程度,为试点工作的成功启动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强化措施,统筹推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新农保试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没有先前的经验做法可以借鉴。我县在组织人员外出学习周边地区成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县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严格按照要求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保证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位。

(一)加强经办机构标准化建设。****年*月,我县成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副科级规格,全额事业单位,编制*人,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空调、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各乡镇组建了劳动保障工作站,股级规格,全额事业单位,每个乡镇编制*人;每个行政村(居委会)明确了*名群众威信高、有一定会计基础的协办员。目前,各级经办人员已全部上岗工作。*月**日,我县开通了新农保信息系统,实现了乡镇与县农保中心的信息联网。按照管理规范化、服务社会化的总体要求,制定和完善了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参保人员档案管理制度等,为试点工作的有序推进提供了制度保证。

(二)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做好新农保政策措施的宣传发动工作关系试点工作能否顺利推进,关系着这项利民工程能否真正惠及广大农民群众。县人社局紧密结合农村、农民工作特点,印

(五)县财政全力保障。*县县委、县政府对实施试点工作态度坚决,一致认为宁可少上几个项目也要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先后拨付办公经费**万余元,为各级经办机构配备了办公设施,并在资金极其紧张的情况下,划拨专款垫付了近***万元的养老金。*月*日上午,我县举行了首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集中发放仪式,县四套班子领导分别深入到*个行政村,为***位**周岁以上参保人员发放了每人**元的基础养老金。

三、明确目标,完善机制,全面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目前,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费征缴、参保登记和信息录入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对全县**周岁以上参保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审核,预计*月底前即可发放。为确保我县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今后我们将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扩大宣传力度,扩大参保范围。将进城务工人员、处于劳动年龄的农村居民等作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的重点对象,通过进村入户讲解政策、算账对比等方式,有针对性的开展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其树立新的养老观念,增强其参保积极性,从而进一步扩大新农保参保覆盖面。

(二)加大经办人员培训力度。通过举办新农保政策、业务培训班,分期分批对各乡(镇)劳动保障工作站工作人员、村协办员进行政策规定、工作流程、系统操作进行全方位的培训,并组织各乡镇骨干人员到周边先进县学习交流,使之成为一支熟悉政策、精通业务的基层经办服务队伍。

11.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问题 篇十一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人口老龄化;农村城市化;公共财政

“三农”问题一直都是我国全局性、战略性的问题,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本文在分析农村养老保险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财政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险的新思路和具体措施。

一、建立健全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一)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带来的挑战

按国际通行的标准,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或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超过10%和7%,即可看作是达到了人口老龄化。2003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就已经达到了11%,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显著特征是“城乡倒置”,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城市。农村不仅是我国老年人口最多的地区,也是老龄化程度和老年抚养比最高的地区。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显示:2000年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中城镇有2873万人,农村有5938万人,农村人口的老龄化程度已经高于城市,65岁及以上人口占农村人口的比重为7.35%,城镇为6.30%。

因此,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所带来的前所未有的挑战,需要我们认真探索并建立健全适应我国国情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二)农村传统养老模式面临严峻考验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养老保障主要依赖家庭养老、土地养老和集体养老这三种方式。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这种养老保障格局将受到严峻挑战。

家庭养老在我国传统悠久,长期以来发挥着积极作用,但随着家庭规模的小型化、家庭结构的核心化、居住代际分离倾向的出现,越来越多家庭的养老功能出现弱化,老年人照料需求的满足将越来越多地求助于社会的支持和帮助。土地保障功能日趋衰减。我国人多地少,农民承包的土地数量有限,农业的比较收益低,土地承载负担重。来自土地的收入在农民收入来源中所占比重呈下降趋势,土地对农民的养老保障作用越来越不明显。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引发了与之相适应的分配方式的变革,集体的内部积累机制受到相当程度的削弱,影响了集体对社区保障的投入,使农民丧失了集体的福利保障。

(三)农村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必然要求

城市化是指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由农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历史过程,它不是简单的城乡人口结构的转化,是传统劳动方式、生活方式向现代劳动与生活方式的转化。2005年,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之比已达3.22∶1。

同时,一些制度性的不平等加剧了城乡差别,农民的弱势地位逐渐显现。如果考虑水电、交通、文教卫生、社会保障等差别,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实际已达6∶1左右,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仅为1.5∶1。城乡差距大使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向城市,促进了城市化的进程。农民工作为城市化进程中的特殊群体,他们普遍不具备进入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的经济承受能力,而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中没有为他们提供相应的制度安排。

二、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现状

(一)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不稳定,缺乏法律保障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制度上的不稳定性。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基本上都是在民政部1992年颁布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的基础上稍作修改形成的,这些办法普遍缺乏法律效力,因此各地对这一政策的建立、撤消,保险金的筹集、运用以及养老金的发放都只是按照地方政府部门,甚至是某些长官的意愿执行的,不是农民与政府的一种持久性契约,缺乏稳定性。

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民政部门移交给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这个阶段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全国大部分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出现了参保人数下降、基金运行难度加大等困难,一些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甚至陷入停顿状态,导致了本来就心存疑虑的农民更加不愿投保,这也是缺乏法律保障的结果。

(二)财政投入少,资金来源单一,造成农保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社会互济性差

1992年颁布的《基本方案》规定,农保资金的筹集要坚持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但多年来在实行过程中,基本是由农民自己缴费自己养老,集体和国家的责任基本没有体现,大多数集体无力或不愿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给予补助,绝大多数普通农民得不到任何补贴,而且不存在社会统筹。这样农村养老保险金只能由个人全部缴纳,在这种资金筹集方式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储蓄或个人自我储蓄积累保障。造成农村养老保险投保人数少,覆盖面小,总体缴费水平偏低,养老待遇计发办法不合理,每人平均月养老金只有十几元,甚至几元,这样的待遇水平远远不能使养老人员安度晚年。由此可见,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保障水平低,社会互济性差,缺乏社会保障应有的社会性和福利性。

(三)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设计存在缺陷

1、没有建立起切合我国农村实际的可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是存在失地农民、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还有仍以土地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民,这些不同身份和背景的农村劳动力,其负担能力不同,所以应因人制宜,针对不同身份的农村劳动力,根据其经济社会属性和负担能力的不同,分层次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2、现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未能实现城乡养老保险体系的有机衔接。我国现有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障制度是完全不同的两套体系,两者不存在可换算的基础,根本无法衔接。但是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深入,城市化的步伐将会加快,有更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将流向城市,两种不相衔接的养老保险体系将成为劳动力自由流动的障碍。农民工作为城市化进程中的特殊群体,他们普遍不具备进入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的经济承受能力,而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中没有为他们提供相应的制度安排,使他们成为没有任何养老保障的真空阶层。

三、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的对策与建议

(一)确立农村养老保险的法律地位,保持其制度上的稳定性

应当确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地位,使其具有制度上的稳定性。国家关于农村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变化无常,不利于这项工作的开展。全国各地在这方面也没有规范统一的业务、财务及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都导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不稳定性。而立法是达到稳定政策的最好途径。同时,注重制度化建设,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以及基金管理、财会制度、审计监督、定期公示等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并且在试点中不断完善,强化制度化、规范化、法律化的管理。

(二)优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设计,分类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1、完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制度。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生活保障,围绕构建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保障体系这一目标,加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与城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

2、将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使他们在向非农产业的转移过程中,逐步从土地保障转换到现代社会保障系统。在制度设计上,要适应农民工流动性大的特点,使其社会保险权益可以方便地转移接续,并保证其流动就业过程中社会保障权益不受侵害。对于长期在城市就业并定居的农民工,应逐步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3、对于仍然固守在农村以土地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民,则需要逐步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提高保障能力。明确政府在建设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的主导作用,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变“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为“个人、集体和政府”三方共同筹资,根据各地农民人均纯收入情况逐步提高农村养老保险的筹资水平,并同步增加保险的享受标准。

4、积极探索“城保”和“农保”相对独立,又可以相互转换的运行模式,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打好基础。针对传统农保保障水平偏低且固定不变的缺陷,实行将最低缴费和给付标准与农村最低保障标准挂钩的方法,建立缴费的增长机制,缴费标准的可选择机制和待遇调整机制。扩大政府对农民提供适当保费补贴的范围,调动农民参保积极性。

(三)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扩大农保覆盖面和提高其社会保障功能

财政是国家宏观调控的必要手段,也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支持农村建设的重要财力保障。过去受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宏观政策的影响,财政政策及其财力分配存在重大缺陷,对农业的生产力投入不足,对农村的社会性投入更为匮乏,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发展滞后,这是长期以来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得以固化的一个关键性原因。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城乡统筹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原则精神,防止城乡差距过度扩大,必须调整和改变现行财政分配不合理的现状,切实加大对“三农”投入的倾斜力度,要让公共财政逐步覆盖农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需求弹性非常大,无论是经济发达地区还是贫困地区都如此。少量的补助就能大大增加农民参保积极性和参保率。

从政策意义角度讲,财政补助是农保事业发展的催化剂,较少的投入就能较大程度地提高参保率和覆盖面,这对农保事业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借鉴意义。要根据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投入”的要求,以缴费补贴、老人直补、基金贴息、待遇调整等多种方式,逐步扩大农村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建立农民参保提高待遇水平。

公共财政要全过程支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降低农民参保门槛,提高保障水平。公共财政要加大对工作体系的投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不再提取管理服务费,人员和工作经费应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尽快解决原制度从保险费中提取管理费,用于人员和工作经费的问题。同时要以多种方式建立农民参保补贴制度。在面向农民的筹资上,要降低门槛,坚持政府组织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以政府投资为主,低水平起步,建立农民的最基本养老保障制度。

参考文献:

12.社会养老保险好吗 篇十二

一、新农保试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推行试点的新农保与17年前开始实行的由个人负担的“旧农保”相比有了很大的进步:明确个人、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 权利与义务相适应。但是, 新农保在解决农村养老方面也面临着许多挑战, 其发展依然任重道远。

(一) 县级财政资金配套压力大, 财务可持续性差。

旧农保之所以难以为继, 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政府责任不到位。新农保注重强化政府责任, 基础养老金部分由财政出资, 中央和地方财政各分担一部分。这意味着财政在农村社会养老上的巨大投入。如何保证地方财政, 特别是县、乡财政充分安排资金对农民养老缴费进行补贴, 将是需要解决的主要难题。当前, 河北省张家口、承德等地, 县、乡财政基本上是“吃饭财政”, 入不敷出。如果仅简单地匡算新农保资金配套一项, 或许短期财政农保支付压力不大, 但是考虑到近年来出台的与民生相关的惠民政策, 都要求地方政府给予“资金配套”, 如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每人每月40元, 新农保每人每月30元, 城市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低保县分担10%, 看起来哪项都不高, 但是加起来就是一个很庞大的数字, 这对县级财政的压力是显而易见的。如何保证县级财政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将是影响新农保持续发展的关键点。一些专家建议用土地出让金、国有资产利润及增值减持等反哺农民, 但在当前行政考核评价体系没有根本改变的情况下, 短期内让地方官员转变急功近利的心态, 克服GDP偏好、工程偏好而关注民生, 是不太现实的。为此, 应重构省级政府、市级政府及与县级政府之间的财政关系, 省级、市级财政应按照各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不同对养老保险的保费补贴予以分担, 以加大对贫困县的支持力度。

(二) 新农保基层管理平台脆弱, 管理能力严重不足。

新农保的高效运行, 需要建立一套完备、统一的管理信息系统。虽然各地多为经办机构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等管理设备, 但距离信息化管理还有很大差距。一方面“新农保”的经办力量严重不足, 目前我国的县级市, 只有57.4%建立了农保经办机构, 乡镇只有14.1%;经办机构基础设施落后, 经办人员编制缺位、业务素质偏低, 很多基层经办人员不熟悉业务流程、对新农保政策把握不准, 工作效率低、工作漏洞多, 难以适应新农保制度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信息平台建设滞后。在一些乡镇, 新农保整个业务流程的实施还停留在手工操作层面, 经办自动化水平较低, 目前的机构网络对于保费缴纳、归集上解、待遇领取等无法做到简单、便捷、安全, 信息平台严重滞后。一些地方的新农保保费和养老金由县邮局代收代发, 制度平台、管理平台、技术平台亟待加强。因此, 必须加大管理建设投入, 一方面配备较为先进的管理硬件, 为信息化管理奠定基础;一方面加大基层管理人员、特别是一线经办人员的培训力度, 提高其业务素质, 实现新农保制度的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服务创新。

(三) 保障水平过低, 难以发挥养老保障功能。

新农保养老金账户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55元, 而2010年河北省农村平均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是58元, 就是说目前的基础养老金比农村的低保还要低。个人账户储蓄额为个人缴纳的保险费加上当地政府对每人每月30元的补助以及其他集体补助之和。个人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 多缴多得。缴纳15年并到60岁后, 每人每月可以领到养老金。我们以最高档次个人缴费额进行计算:一位村民选择最高档次缴纳, 500元×15年=7500元, 加上各级政府补助30元×15年=450元, 那么他个人账户至少有7, 950元, 另外还加上一年期的利息。这位农民缴满15年新农保后, 他个人账户金额8, 000元, 而他60岁后每年每月可以按时领到的养老金只有:8, 000元÷139 (系数) +55元 (基础养老金) =112.6元。

如果将这一数字进一步与其他群体的养老金待遇相比, 更显捉襟见肘。2010年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为1, 320元, 公务员的养老金待遇平均比企业职工高出1.1倍。这意味着, 每月112元的农民养老金, 仅仅是企业退休金的8%, 更不到公务员退休金的7%。对于这些已经丧失劳动能力、贫病交加的老人而言, 每月100元左右的生活很难想像, 新农保的养老保障功能严重缺失。

二、分区域、多层次、复合式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重构

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 必须建立分区域、多层次、复合式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才能使农民真正实现老有所养。

(一) 强化政府在新农保制度推进中的主导作用

1、政策责任。

省、市、县、乡各级政府要把新农保作为振兴农村经济的重要配套工程, 逐步推行新农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从筹划组织实施、沟通协调服务、运营监督管理等方面提高行政职能和公共服务能力。在制度推进过程中, 省政府应明确渐推渐进的改革路径, 构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整体和统一的框架, 既考虑各地实际, 又统筹全局。市、县、乡政府也要及时跟进, 明确定位, 形成省、市、县、乡四位一体的政府主导体系。

2、财政责任。

新农保制度持续发展的关键, 是政府财政补贴的及时、足额到位。虽然新农保提出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 但集体补助并不是强制性的, 而且河北的集体经济远不如东部沿海发达, 这很容易造成集体补助的缺失。因此, 各地在制定具体政策时, 要合理确定筹资标准的高低和各方责任的负担比例。特别是省、市、县三级政府的财政负担比例, 可以考虑按3∶3∶4的标准承担筹资责任, 这一方面可减轻农民负担, 另一方面也可避免基础养老金过分依赖县乡财政的窘境, 防止由于县乡财政不发达导致农民的实际待遇下降。在具体补贴方式上也要有所侧重:一是对参保农民实行普惠式补贴;二是对贫困区域实行倾斜性补贴;三是对特殊群体 (农村低保户、五保户等) 实行重点补贴, 以此来保证新农保制度的普惠性。

3、法律监管责任。

河北新农保制度实行县级统筹, 这是比较低的统筹层次, 地方部门管理往往容易造成账目的混乱、责任不清、制度变更频繁, 这就容易发生基金的挪用、侵占、流失等问题。同时, 管理体制的不顺畅也会加大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县市农保工作监督的难度。从目前来看, 一方面国家应尽快出台有关这方面的法律法规, 依靠法律的强制性保证新农保制度的顺利开展;另一方面应建立一个有法律界人士参加的、独立于政府之外的监督机构, 负责对新农保整个工作的专门监督。

(二) 因地制宜, 差异化、非均衡式推进。

河北省地区发展水平差异很大, 无论是在人均收入水平、经济结构和城市化水平、财政能力等方面, 各地差距都很大, 而且这种差距在一个较长时期内都必将存在。这种差异性也说明新农保制度需要在因地制宜的基础上, 允许和鼓励地区之间存在多样性。因此, 新农保在扩面过程中, 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状况, 在同一制度模式下, 实施差异化、非均衡式发展策略。一方面唐山、秦皇岛、廊坊、石家庄、沧州等地经济较发达, 集体经济活跃, 应鼓励村集体等经济组织为农民参保提供补助, 具体补助比例可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对于五保户、伤残家庭等弱势群体, 应强制性要求村集体按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个人账户缴费, 并承担基础养老金的支付, 以保证制度的普惠性;另一方面张家口、承德等地区经济欠发达, 集体经济不活跃, 有些地方甚至没有集体经济,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缴纳就要靠省、市、县、乡四级财政共同努力。省、市两级财政要承担较高补贴比例, 对国家级贫困县省、市按7∶3全额补贴, 对经济发展一般的县按70%进行补贴, 剩下的30%由县乡自行解决。

这里所指的差异化、非均衡, 是指我们可以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将省内各市划分为不同区域, 同一个市内也可以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划分为若干区域, 不同区域的省级财政支持力度、各方缴费比例、优惠政策是不一致的, 但同一区域内的政府支持力度、各方负担比例、待遇水平应是一致的。这种区域式非均衡发展策略, 既能够调动市县积极性, 发挥集体补贴的作用, 又能够减轻省级财政的压力, 让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力, 保证经济不发达地区新农保制度的顺利推进。在此基础上, 随着收入水平和经济结构趋同, 地区之间财政支付的养老金给予水平也逐步趋同, 最终实现制度模式与制度实践的完整统一。

(三) 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调查发现, 很多农民对新农保不了解, 经常把新、旧农保混为一谈, 由此造成参保意愿不强。为此, 各省、市、县、乡、村应依托现有机构和人员, 成立专门的新农保宣传办公室, 加大宣传力度, 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业务指导下, 印发宣传手册、明白纸, 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新农保进行全方位宣传, 各镇也采用拉横幅、贴标语、深入村组等办培训班等形式进行宣传。可在每个村设立一名业务宣讲员, 由村主任担任, 在接受系统培训后, 专门负责深入农民家中、深入田间地头, 将新农保制度的具体政策对农民讲清、讲透, 彻底打消农民心中的疑虑, 保证适龄农民都加入到新农保中来。

摘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全国的试点, 使8亿农民“老有所养”逐渐成为现实。从河北试点情况看, 还存在诸如县级财政配套资金难到位、新旧农保制度难衔接等问题。应进一步明确政府责任、加大宣传力度, 按照差异化、非均衡式发展路径, 加快试点工作的开展。

关键词:新农保,政府责任,差异化

参考文献

[1]王俊杰.新农保的制度创新与挑战.领导之友, 2009.6.

[2]王平.当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当代经济, 2009.10.

[3]战梦霞, 杨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亟待解决的问题.特区经济, 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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