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工程补充协议

2024-09-15

防水工程补充协议(精选12篇)

1.防水工程补充协议 篇一

补 充 协 议 书

发包人(甲方):凯里市洗马河街道办事处

承包人(乙方):凯里市旭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签约双方于2016年8月27日签订了凯里市洗马河街道九寨排污沟建设项目工程(以下简称“原协议”),协议工程量清单的排污沟是以600米计算。由于在现场600米排污沟无法全部实施及无法满足村民需求,因此需要生活污水排污沟变更为生活污水排污管道及增加排污管道,原合同价需作相应调整。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新增工程的相关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的组成部分,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承包内容

承包范围:生活污水排污沟由原来的600米变更为269.3米的生活污水排污管道及330.7米生活污水排污沟;增加工程量为生活污水排污管道331.1米、项目简介碑1块、水源点周边硬化1口。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16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16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三、质量标准及等级

增加工程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四、合同计价及结算

1、原合同排污沟198元/米不变。

2、新增工程的合同单价:增加排污管道综合单价包干,按260元/米算。

3、生活污水排污管道为:(269.3+331.1)m×260元/m=156104.00元)。

4、生活污水排污沟为:330.7m×198元/m=65478.60元。

4、项目简介碑1500元/块。

5、水井周边硬化1500元/口,共一口。

6、总工程量造价为224582.60元(大写:贰拾贰万肆仟伍佰捌拾贰元陸角整)。

7、最终工程造价以凯里市洗马河街道的结算价为准。

五、付款方式

本合同价款为排污管道工程增加工程款,追加工程款支付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六、其他事宜

1、本补充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副本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监理人执壹份。本补充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补充合同与主合同相应条款有矛盾时,按本补充合同执行,其他未涉及的条款按主合同相应条款执行。本补充合同与主合同一并执行。

七、合同生效:与原合同一起执行。

合同订立时间: 2016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凯里市洗马河街道办事处

发包人(甲方):(公章)承包人(乙方):(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2.防水工程补充协议 篇二

在市场日趋成熟的今天, 如何降低成本, 最大限度地满足用户的需求, 实现最大的利润, 是现代企业追求的目标。准时化生产制 (Just in time, JIT) 就是实现这一目标的一种现代管理方式, 准时化生产也就是要求在需要的时候生产出需要的产品和数量。而看板管理却是实施拉动式准时化的一种非常有效的手段, 它以“彻底消除无效劳动和浪费”为指导思想, 以市场需求作为整个企业经营的初始拉动点, 以市场需求的品种、数量、时间和地点来准时地组织各环节生产, 前工序仅生产后工序所取走的品种和数量, 不进行多余的生产, 不设置多余的库存, 使企业形成一个逆向的、环环相扣的物流链。后工程取货补充生产方式是TPS实现准时化的一种方法, 看板管理则是其中一种行之有效的管理技术, 它的最终目的是降低库存, 使准时化思想广泛地渗透到生产现场中, 延伸至企业的管理工作中, 迅速、有效地反映问题、解决问题。在汽车生产企业中实施看板管理, 就是以市场为拉动源, 以总装为拉动起点, 各生产环节都以取货看板为指令, 按照后工序的需要组织生产和物流, 一直向上游延伸至原材料、外协件供应商处, 从而降低各环节的库存成本。同时, 通过发挥看板的现场自动微调功能, 平顺排产和物流作业, 降低调度协调难度和工作量, 提高系统化管理水平。

1 车架装配线存在问题分析

解放公司卡车厂的生产组织模式为推动式生产, 计划部门与每条生产线之间都存在相对独立的信息流, 而生产线与库房之间、生产线与生产线之间不存在信息流。每条生产线都按计划生产零部件, 并将加工完的零部件送到下一道工序或下序生产车间, 却不考虑下一道工序或下序生产车间是否需要这些零部件。由于工序间缺少必要的信息沟通, 造成中间产品生产过多或过早生产, 中间在制品大量积压。车架车间横梁装配小件班供应3条车架装配线的生产, 其生产是依据车架装配线生产计划组织生产, 车架物流情况见图1。

因为小件品种多、批量小, 为保证装配线的生产, 小件班加工的成品储备为装配线3天的生产用量, 中间在制品多, 以2801130-318为例, 中间在制品为392件, 作业者周围都是工件, 操作受限制, 导致作业者走动、搬运零件浪费工时。过多生产横梁, 工位器具的数量无法满足零件数量的需求, 大部分零件摞放在现场 (见图2) , 每摞35件以上, 采用吊运方式供应装配线, 存在安全隐患。当生产计划变更时, 生产过多的零件长时间地积压在现场, 造成零件大量锈蚀, 既占用资金, 又导致二次返修、二次搬运浪费工时。据统计, 1机台共生产8种横梁, 在制品金额占用达35.805 7万元/天。

2 后工程取货补充生产方式

拉动式生产是由代表客户需求的订单开始, 根据市场需求指定主生产计划和总装顺序计划, 从产品总装配出发, 每个工作中心按照当时对零部件的需要, 向前一工序提出要求, 发出工作指令, 前工序完全按照这些指令进行生产, 这样反工艺顺序地逐级“拉动”前工序, 甚至“拉动”到供应商。“拉动”是靠看板系统来实现的, 看板起到指令的作用, 即对各加工、子装配过程没有统一的生产指示, 需要生产什么, 生产量多少, 何时工作等都由看板进行控制。而作为生产指令和取货指令的看板, 由后工序向前工序传递, 其结果是在工厂内许多制造过程被相互地连接起来, 借助于工厂内各种制造过程的相互结合, 能更有效地控制生产, 防止超量生产, 从而达到准时化的目的。

后工程取货补充生产方式主要是以看板做媒介来控制在制品, 进而达到指挥生产, 抑止生产过剩, 及时掌握工程进展的快慢。看板中记载着生产量、时间、方法、顺序及运送量、运送时间、运送目的地、放置场所、搬运工具等信息, 从装配工序逐次向前工序追溯。在装配线将所使用的零部件上的看板取下, 以此再去前工序领取, 前工序则只生产被这些看板所领走的量。“后工序取货”以及“适时适量生产”就是这样通过看板来实现的。其原则是:“在必要的时候只生产或领取必要数量的必要品种”。其生产组织方式见图3。

3 后工程取货生产方式的实现

依据“后工程取货补充生产方式”的理论, 确定车架横梁加工物流情报图, 见图4。将车架装配线所使用的零部件上的看板取下, 传递到车架小件班, 小件班依据传递回来的看板组织加工, 加工后的横梁放在“横梁店铺”, 依据生产线的信号指示发送。厚板车间依据车架车间“冲压件店铺”传回来的看板, 按照信号看板组织冲压生产, 其成品存放在“冲压件店铺”。

(1) 横梁店铺位置的确定

为了适合上、下序物流的畅通及各个环节的有效配合, 按照最短距离原则确定“店铺”最佳位置, 将“横梁店铺”确定在小件班的右侧位置, 以保证小件班与冲压件店铺之间、横梁店铺与车架装配之间物流的有效循环。

(2) 确定工位器具的结构

零件使用何种形式的工位器具, 盛装多少件, 如何运送, 是后工程取货补充生产方式运行的基本条件。依据人体力学和人机工程分析, 确定横梁小件储运车的结构。为便于取送、减少天车或叉车的负荷, 将横梁的储运器具设计为可移动式小车。考虑到横梁结构尺寸的不同, 制作活动挡板, 以便于装运不同尺寸的横梁, 实现工位器具通用化。依据人机工程和人体力学原理, 在保证装卸、推送的前提下, 确定小车最大收容数为24件。每台小车焊有看板夹, 便于取放看板。

针对生产车型多、生产计划变化频繁等现状, 为了方便有效指导生产设计了2种看板, 一种是生产指示看板, 另一种是使用中看板。

看板主要应用5W2H方法进行设计, 见表1。

看板枚数的确定是实行后工程取货补充生产方式的关键。不同的生产组织模式其看板枚数的计算方法不同, 同时还要考虑计划、物流模式等综合因素。这里仅介绍小件班所使用看板和冲压生产指示看板的计算方法。

a.小件班看板枚数的确定

车架车间小件班铆接一件横梁需用时间1.2 min, 加工周期为12 min, 装配线每小时用量为20根, 单件使用速度为4min, 则看板枚数计算如下。

看板枚数= (1 2/6 0+1.2/4) ×20/8=1.25, 取整数为2枚。

由上述计算可以看出, 工件等待时间越长, 所需传送看板数量越多;同样, 生产时间越长, 所需生产看板数量越多。反过来, 如果我们要缩短工件等待时间和加工时间, 可以通过减少发出的看板数实现。当然, 减少看板数并不能直接缩短工件等待时间和加工时间, 只能暴露出生产管理中的问题, 让人们看到, 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工件等待时间和加工时间不能进一步缩短, 从而采取措施, 改进管理。

b.厚板冲压件看板枚数的确定

车架车间每班次需要2801130-228横梁60根, 每箱收容数为40, 则厚板冲压件看板枚数计算如下。

看板枚数=60× (3+0.5) /40=5.25

看板枚数取整数为6枚。

修正批次生产量=看板枚数×每箱收容数=6×40=240根

信号看板位置数=60×1.2÷40=1.8

信号看板位置数取整数为2。

信号看板的位置是第4箱。

看板的形式及运行流程方面, 后工程取货补充生产方式 (店铺管理) 主要是通过看板来传递生产信息, 也就是说当生产线 (后工序) 在必要的时间发出要货的信号, 小件班人员按照信号指示从横梁店铺推出所需零件, 并将看板放在小件班的生产指示板上, 作业人员按照生产指示板看板的顺序进行小件装配。受外协件质量、物流等影响, 车架装配线的生产无法按规定节拍正常组织, 给小件班的准时化配送带来新的问题。为确保零件配送的准时化, 避免小件班过剩加工、等待或贻误装配线进程, 在生产线和配送区之间建立“安东”系统, 生产线物流配送位置定置化、各个工位上安装缺 (要) 件信息按钮和复位按钮、零件缓存区设立3个信息显示箱 (1个/线) , 并按工位数安装对应的显示按钮和报警灯。当生产线某个工位缺件时操作者按下按钮, 物流区显示箱对应的工位按钮就会闪亮, 同时报警, 物流人员接到缺件信息后, 将店铺中零件送到所需工位。

4 结束语

3.和IE再签一个补充协议 篇三

2007年第11期《跟IE签订一个协议》介绍了怎样让IE启动一些程序,感觉内容很新颖。但美中不足的是,利用这个协议,不能打开一些绿色软件,也不能打开各种类型的文件,看来这个协议有点不完整,让我们和IE再签一个补充协议吧!

问题分析

按照原文作者的方法,在run.vbs文件中添加两行代码(见图1):

Case "tool"

WshShell.Run "TweakNT.exe"

在IE浏览器的地址栏中输入run:tool,就会出现一个错误提示窗口(如图2)。经过实验,原文介绍的方法不能打开一些绿色软件,也不能打开个别类型的文件,如MP3文件,RM文件等。

小提示:TweakNT是笔者的一款系统优化软件。

图1

图2

解决方案

只要给要打开的程序或者文件加上一个绝对路径(程序、文件存放的位置)就可以了,还是以打开TweakNT为例说一下。将上文run.vbs文件中的“WshShell.Run "TweakNT.exe"”替换为“WshShell.Run "C:TweakNTTweakNT.exe"”,并保存。

在IE浏览器的地址栏中输入run:tool,TweakNT就打开了。

有了这个补充协议,IE才真正做到了言出必行,无论是各种程序抑或是各种文件,它都能打开,从不违约。还犹豫什么,赶快签下这个补充协议吧!

程序下载:http://work.newhua.com/cfan/200719/19hyb1.rar

创新度:★★☆实用度:★★☆分类:新型方案

小编手记:绝对路径不能包含空格,否则就会出现错误,这是因为run在运行解析时,遇到空格会停止,解决的方法是使用三个"号,例如:让IE运行QQ,代码为“run """C:Program FilesQQ2007QQ.exe"""”,当有三个"号,就能解决空格的问题了。

4.水电改造工程补充协议 篇四

为了使甲、乙双方公正、公平的实现家居装饰工程交易,特制定本补充条款,交易双方遵守执行。

1、施工方须自觉按合同约定进料,对该工地材料质量、施工质量把关;业主提供的材料,施工方应检验后方可使用(施工方不能以业主提供材料质量问题推托施工质量问题,业主提供材料确有质量问题的须经业主签字认可后方可使用)。

2、施工方所供主材及数量清单,必须与施工合同中材质品牌约定相符,并在进场时通知甲方进行核实。乙方应该向甲方出示材料的购买凭证(发票或者购物票据或公司统一供货证明)、环保证明、保修证明、材料来源等相关材料,甲方有权向施工方总部或厂商或者经销商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如果发现乙方提供的材料属假冒伪劣产品或不符合国家、地方、相关部委标准、规定的产品,乙方必须及时更换为合同中约定的产品或其他甲方认可的同等价位的合格产品,并按照合同约定材料市场价的双倍价格对甲方进行赔偿。已经施工使用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重做,由此引发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电工、水暖工须持相关上岗证书并经查验后方可上岗施工。

4、项目变更须有文字约定,详细注明变更数量及价格并经业主及施工方双方签字认可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5、施工工艺标准执行<GB50327—2001>工程验收标准执行<GB50210—2001>环保标准执行<GB50325—2001>未达到此标准的施工方承担不达标项目的赔偿。

6、业主提供的装饰材料到达现场,施工单位经品质、数量验收后方可使用,一经使用即视为合格,由此造成的施工质量问题由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果乙方能在事后证明该质量问题确实是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引起的,且该质量问题不能通过观察、手摸、尺量等工地条件允许的常规手段发现,则甲乙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

7、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妥善保管,如发生损坏、丢失等问题,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有义务将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及时收集并运送堆放在物业部门指定的场所。

8、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乙方在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施工和保修期间乙方工程施工人员所发生的所有民事、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

9、工程中非业主意愿增加项目或属设计计算失误或有意漏项的不增加工程款,业主需增加项目的价格参照合同单项报价执行。

10、施工期间甲方认为乙方施工人员因工艺水平、工作态度、品格等原因,不能胜任本项装饰工作时,有权要求装饰企业更换施工人员。

11、工程进行中,甲方有权对原设计进行改动。在未接到甲方申请时,乙方施工单位无权变动任何设计方案及材料品质。

12、乙方施工人员应认真施工,不得在甲方居室内吸烟、饮酒、吐痰、做饭,同时不得使用已安装好的如炊具、洁具以及其他设施、设备,并保持居室内的清洁和卫生。如由于施工人员过失,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已施工完成的部位的损坏以及其他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同时乙方在施工中应加强成品保护,特别是对玻璃制品、陶瓷、已完成最后工序的油漆工程、木地板、木门等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成品保护不当引起的损坏,应由乙方负责修补或者赔偿。

13、在进行设施、设备安装时,应经过甲方确认安装位置和安装方式后方可进行。如未经

甲方确认,在安装后发生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问题时,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整改,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损失。

14、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擅自挪用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乙方无权擅自更换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由甲方采取更换、补齐等补救措施。

15、在乙方进行电路施工时,应合理布线,经过相同位置的线路应采用同一管材或护套线包裹,施工长度按单条管线计算,不分别计算。水电路改造的方案均须经甲方签字认可,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意愿重新修改,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6、甲方有权在乙方完工后委托由国家认定的第三方监理单位独立对甲方标的居室进行室内水电改造工程进行验收。如验收结果不合格,乙方退回甲方的工程全部价款,并赔偿其他损失。

17、本合同甲方供货清单中以外的材料和工具均由乙方提供,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18、在水电工程验收合格后、工程结算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一套。工程竣工资料包括:

a)竣工图纸:主要包括给排水竣工图和电气竣工图,图纸应特别标明暗埋或暗敷设管道的位置、深度、尺寸、材质、管径、线径等。

b)工程洽商记录:在整个过程中经双方签字确认的变更内容,必要的应附图。

c)工程阶段验收记录和竣工验收记录:主要包括材料进场验收记录、水电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构造、骨架的验收记录、闭水试验验收记录、竣工验收记录。

d)乙方提供的给水管材、电气管材、电线等材料的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环保检测报告、使用说明书等。

e)工程结算单、工程保修单。

f)其他双方书面约定的资料。

如乙方竣工资料不齐全或者不能按时提供,甲方有权有暂缓支付结算款。

19、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国家标准并以业主或业主委托的监理公司的验收结果为最终验收结果。

20、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保修期间业主通知施工方需要维修的,施工方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如果由于乙方施工或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而导致报修,在甲方报修以后48小时内仍未能提出解决方案的,甲方可自行解决,并且甲方支出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在保修期内,因工程质量问题引发涉及水、电、燃气等危及人身安全或其他财产安全的事故,甲方可以先行处理,并由乙方事后支付甲方所花费的所有合理费用。保修期内如发现有严重变形或修复后影响整体美观的乙方应承担更换责任。

21、业主与施工方签订的合同与本条款有冲突时以本条款为准。

22、本《补充条款》的内容有效期至保修期结束。

23、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由业主和施工方各持一份。

24、本《补充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业主和施工方协商解决。

甲方(业主): 乙方(施工方):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5.工程量增加补充协议 篇五

建设单位:无锡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甲方)施工单位:南通五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光伏产品及发电系统户外检研平台建设项目工程由南通五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根据建设单位要求需增加工程量。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协商一致,订立以下补充条款。

1、增加工作量明细详见附表;

2、以上增加工程量概算金额:约600万元;

3.工期要求:按原来合同工期不更改; 4.承包方式、双方权力责任同原合同;

5.工程款支付、结算办法以及其他条款同原合同; 6.在协议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7.本协议一式4份,甲方2份,乙方2份; 8.本协议经双方签订后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设单位:(公章)

施工单位:(公章)负责人:

6.补充协议-工程改造设备采购 篇六

委托运营管理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拥有的咖啡厅体育健身中心委托乙方运营管理等相关事宜于2014年6月30日签订了《委托运营管理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现就乙方为运营需要进行相关工程改造、添置设施设备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乙方应先向甲方提供工程改造图纸及设备设施采购清单及单价,经甲方审

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鉴于所委托运营项目为新开项目,为尽快推动项目运营进入良性快速发展,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为运营需要进行工程改造、添置设施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以下简称“协议金额”,具体费用明细见附件1:工程改造及设施设备采购报价清单)。

三、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改造、设施设备采购进行监督指导,于工程改造完

工时参加竣工验收,并对采购的设施设备进行验收。

四、对于不符合甲方验收标准的施工项目、设施设备,甲方有权拒付对应的费

用,该笔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进行工程改造、添置设施设备的协议金额为¥ 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六、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首期款 元(大写人

民币整),该期款项应自乙方已依据主合同支付约定的押金并向甲方开具 的合规发票后支付。

2、甲方自工程改造成果、设施设备验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

协议金额,即¥ 大写 圆整)。

七、资产处置方式:

1、自甲方支付上述协议金额之日起,上述所有工程改造成果、设施设备所有

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并享有全部财产、资产的所有权及处置权。

2、如双方在主合同期满后续订委托运营管理合同或签订其他承包经营合同的,则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后,上述资产中由乙方负责采购的设施设备所有权归属于乙方所有。

3、主合同期内或主合同期满,发生下述情形之一:

(1)主合同期满,双方因故未能继续签订委托运营管理合同或签订其他

承包经营合同的;

(2)乙方单方面解除主合同或不再履行主合同的;

(3)因乙方原因导致主合同事实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4)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单方面解除主合同的;

(5)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主合同的;

双方就上述资产的处置方式做如下选择:

(1)除工程改造外的其他由乙方采购的设施设备所有权归属于乙方所有

并处置,乙方应自双方主合同期满之日或主合同解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返还该协议金额之80%即人民币 整,或

(2)上述工程改造成果、设施设备所有权仍归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并享

有全部财产、资产的所有权及处置权。

八、本协议未涉及或未约定的事项(如违约责任、法律救济条款等等)依据双

方主合同之约定执行,主合同未涉及事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九、本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主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工程改造及设施设备采购报价清单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签订日期:2014 年7月18日

7.办公楼维修工程补充协议 篇七

工程名称:

发包方:

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 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 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 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本维修项目属原昭苏***办公楼维修工程的补充内容,其中包括部分漏项变更增加项目,部分新增维修项目。由于漏项变更增加项目在原办公楼维修项目中已完成,故此项目施工仍由原施工单位承建。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昭苏***围墙及煤房子,公共卫生间维修工程。1.2 工程地点: 昭苏县 1.3 工程内容:围墙,煤房子,公用卫生间。第2条工程承包范围

2.1 承包范围:包工,包料,依照施工规范施工。

二、承包人工作

1.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3)承担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对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4)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承担;(5)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交工验收前清理现场建筑垃圾及多余土方。

三、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 2011年5月 20日 竣工日期: 2011年7 月30日

四、安全施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五、合同价款和支付

1.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金额(小写):¥(人民币)(大写): 元(单位工程费用汇总表)

3.对承包人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 拨付工程进度款时间(工程进度、部位)占合同承包总造价百分比

材料进场付总工程款的 40% 已完成工程量的90% 40% 交工验收合格后 10% 质保期(验收合格)一年后 5%

六、进度计划

1.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七、延期开工如发生:

1.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八、违约条款: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工程进度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0.1%的违约金。

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0.1%的违约金。

5.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九、质量保修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十、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十一、,保修费用

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2.双方约定的工程施工期间水、电费用的承担:甲方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 2011 年 5 月 20 日

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篇八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工程承包资质等级为级,法定代表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利奥.璟都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并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项目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该项目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包括砌砖、粘贴、粉水工程)建设,按图施工,据实结算。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形式:

1、工程承包范围为该项目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初次装修工程(包括砌砖、粘贴、粉水)建设,实行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等大包干形式。

2、装饰装修工程和门窗、消防、水电等安装工程及其它附属工程,另行商定议价,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承包。

三、工程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为十五个月,从开工日起主体三楼封顶时间为75天,三楼到主体封顶为150天,从开工日起十五个月内,本工程完工。若乙方十个月内完工,甲方奖励乙方壹拾万元,若逾期完工,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贰仟元。

2、开工日期:甲方完成相关部门报建手续后,具体时间以甲方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如甲方未能按照上述约定时间开工,乙方有权要求退还保证金。

3、竣工日期:从开工之日起,顺推十五个月之日为竣工之日,遇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延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四、双方约定的工程计价(取费)标准。

1、该项目主体工程和基础工程取费标准为四川省2000年工程预(决)算定额三级二档标准及其配套规定取费计价,按四川省及绵阳市当月材料、人工信息价调差。

2、该项工程的赶工(加班)补偿费、临时设施费、施工图预算包干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及增加费等不计价,不取费;在施工中单项工程变更,增减量的造价在贰仟元内的单项工程不计价,不取费。乙方对上列全部费用进行大包干,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贰拾万元

1工程费用(大包干价款)。

3、该项工程竣工结算后,乙方按工程总造价的3%下浮,让利给甲方。

4、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和水电工程及附属工程,另行商定并议价。

五、双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完成本开发项目的正式立项手续后,乙方中标后,甲方必须以本协议条款约定为原则,与乙方签订建筑工程施工正式合同及相关协议条款。

(2)、甲方应在开工前做好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工作,以便保证该工程顺利开工。

(3)、甲方应在开工前办理好自己应办的各种证件、批文、批件。

(4)、在开工前3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

(5)、开工前甲方应书面提供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满足施工测量要求。

(6)、在开工前7日内,甲方应组织好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工作。

(7)、对乙方每月工程量进行审核,甲方收到每月工程量表后10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根据本协议约定支付工程款。

2、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乙方应在施工前办理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手续,应处理保护好施工场地周围上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甲方协助,因此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在进场开工7日内,向甲方提交总工期施工进度计划;每月25日前向甲方主动提交下一月月度计划,每月25日前主动向甲方交付当月所完工程量表,交甲方审核。

(3)、乙方有义务和责任保护好已完工程成品,本工程交付甲方前其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须接受甲方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和现场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指导。

(5)、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国家相关规定,程序化、规范化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避免一切不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的发生,如有发生其后果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6)、乙方对本工程必须按照国家及地方的各项规定进行安全文明施工,达到国家及地方的各项标准,乙方对该项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及增加费已大包干取费,乙方不得要求按定额(或实际开支)计价取费。

(7)、开工前,乙方应向行政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开工前应办的一切手续,并缴纳乙方应缴纳的各种办证费用。

(8)、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交付300万元履约保证金。乙方中标后,乙方

必须以本协议约定为原则,按时与甲方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保证金退付时间为:地下室施工至正负零封顶施工完毕经验收合格后退付100万元,主体工程施工至地上三层封顶经验收合格并由乙方提供办理预售许可证的全部资料且办得预售许可证后退付100万元,余下100万元于主体完工验收合格后退还。在双方预约期内,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为确保工程质量,乙方对本工程所需的各项建筑材料(如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砖、沙子、石子、预制构件、木材等)必须按照设计条件、施工图的要求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建筑材料,各项建筑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乙方对主材(如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等)必须按甲方指定品牌购买或乙方提供品牌由甲方书面签字认可,否则按市场最低价计价,不调差。乙方对各种材料须提供材质证明书,甲方有权委托材料检测单位随时对各项建筑材料进行检测,若检测不合格,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并且乙方承担包括材料、人工等工程返工过程中的一切直接、间接损失,并承担本合同违约责任。

七、设计修改、变更和增减工程量:

1、施工中,甲方如需对工程的设计进行修改和变更,乙方必须执行;乙方不得擅自对设计进行修改、变更;设计的修改和变更必须由甲方驻现场工程师签署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

2、设计变更的增减工程量,经甲、乙双方的现场工程师和监理签证,并报送甲方签字后生效,按约定的工程计价标准计算。单项工程量增减在2000.00元以内的不计价、不取费。

八、工程款拨付及条件:

1、乙方须向甲方交付300万元履约保证金,并按甲方销售部的销售价格销售利奥.璟都项目商品房30套(房源限定为2—4楼的商品住房15套,4—17楼的商品住房15套),该30套商品房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银行要求交齐按揭贷款资料,此30套商品房首付款在应付工程款中抵扣。

2、工程款拨付:主体工程建至8楼封顶和乙方销售完30套商品房且30套商品房的银行按揭款到甲方帐户后按甲方审核的当期所完工程量80%拨付当期工程款;主体至12楼完工验收合格,按当期甲方审核的所完工程量80%拨付工程款;主体封顶完工验收合格,按当期甲方审核的所完工程量80%拨付工程款;后续工程按当月进度完成量的70%按月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后乙方提供决算书经甲方审核并委托建设工程审计师事务所审计完后一个月内办理结算,拨付工程款至全部已完工程量的97%,余下3%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缺陷责任期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审计时间为三个月,因乙方原因除外)

各期应拨付工程款在甲方审核当期工程量后,甲方先扣除乙方30套商品房首付款所分摊的应扣款(8楼封顶拨付时扣除40%,12楼封顶拨付时扣除30%,主体封顶拨付时扣

除30%),甲方于30套商品房的银行按揭款到甲方帐户后5日内拨付当期剩余部分工程款。

九、违约责任: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协议:

1、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项,甲方应承担应付工程款的资金利息,逾期一个月以上,甲方应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停工的,工期不顺延,经甲方通知复工后,乙方在五日内未复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施工合同,甲方并有权单方另行发包本工程。甲方对乙方所完工程仅按工程直接费用对乙方进行结算,乙方并按所完工程结算款20%向甲方承担违约金,甲方于本工程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解除合同的应付款项。

3、因甲方责任直接造成乙方停工的,乙方无责任的,甲方赔付乙方实际损失,并追究违约责任,不可抗拒原因除外。

4、乙方未按总工期施工进度计划完工,逾期十日以上的;或未在开工后75天内地上三楼未完工,未按期向甲方提供办预售许可证相关资料的;或未在开工后225天内主体未完工的;或未在开工后十五个月内未全面完工的,以上行为均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违约金,5、本合同违约金按本工程决算价的3%计算。

十、双方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本工程施工合同,若其内容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双方仍按照本协议执行。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并在甲方收到乙方300万元履约保证金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余送有关部门。本协议签订时无任何涂改或修改,涂改或修改的协议无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9.道路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篇九

施工合同补充 协议

发包人(全称):XXX 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XXX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发承包双方与 20XX 年 XX 月 XX 日签订《XX 目道路 XX 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合同暂定总价 XX000 万元。现双方就委托承包人进行一期范围内综合管网施工一事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补充协议对原合同进行补充。

一、补充协议内容:

1、发包人在原合同工作内容基础上,继续委托承包人承担一期道路区域及周边综合管网;车间区域及周边综合管网;入口广场区域及周边综合管网。

1.1

给水:市政给水总表至各楼栋给水总阀及水表为止的给水管网工程,包含管道及配件、阀门、水表、阀门井、土方等建筑与安装工程施工、调试、验收等相关内容。

1.2

排水系统(雨水、污水、废水)一期图纸范围内排水管道安装,包含管道及配件、雨水检查井、排水检查井、土方等建筑与安装工程施工、调试、验收等相关内容。

1.3

强电:市政接口到会展中心开闭所只预埋管,开闭所到每个变压

器之间一期图纸范围内电缆沟、管道和土方开挖、回填,电缆支架、沟盖板、检查井、埋地电缆套管。

1.4

弱电:市政接口到会展中心总机房只预埋管,总机房到每个分机房之间包含室外智能化管道预留预埋、管道内穿铁丝,管道基础,人孔井,手孔井,管沟和人孔井、手孔井的开挖回填。

2、综合管网工程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形式进行计价,暂定总价 (大写):XXXXX,(小写):XXX 元。全费用综合单价清单见本补充协议附件。

综合单价是指按照图纸、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而包干的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设备费(含损耗、包装、运费、上下车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二次及多次转运费、赶工费、措施费、配合费、规费、利润、税金、成品保护费、可能出现的市场波动,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招标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不论其对应的项目内容是否描述完全,都将被认为已包括实施对应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辅助工作的费用。

3、新增综合管网工程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XX 年 XX 月 XX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XX 年 XX 月 XX 日; 以上工期为绝对工期,不考虑节假日和因素(不可抗力除外)。本补充协

议工作内容与原合同工作内容工期分天气开进行考核,如发生逾期,将分别进行处罚。

4、新增部分付款方式:

新增部分综合管网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与原合同工程款付款方式一致。补充协议新增工作内容与原合同分别报送月进度款、当月完成进度产值不足 XX 万元的,当月不予结算,所完成工程进度产值累积到下月一并支付。

5、新增部分综合管网工程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应就新增部分缴纳银行履约保函 XXX 万元,新增的银行履约包含在本补充协议新增的综合管网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 14 天内退还承包人。

6、新增的综合管网工程承包人指定 XXX 为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工程初期必须长驻现场,待现场工作顺利后,技术负责人每月在现场时间不低于 22 天,且重要施工节点技术负责人必须在场。如因为技术负责人不在场指导工作导致工程质量问题,技术负责人少在场一天罚款 5000元。

7、综合管网工程技术及规范要求:工程质量必须满足设计图纸要求、《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94D101-5

35KV 及以下电

缆敷设》标准图集、《07SD101-8 电力电缆井设计与安装》标准图集及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程和相关地方标准,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其他约定:

1.本补充协议一式陆份,发承包双方各执叁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且发包人收到承包人履约保函后生效,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

2.本补充协议作为对原合同及补充协议一的补充,如与原主合同有矛盾时以本补充协议书为准。未阐明事宜,仍按原合同执行。

3.对于路灯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新增工程项目的计价方式如下:

1)工程量清单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按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2)工程量清单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工程的综合单价确定; 3)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综合单价的,消耗量按贵州 04 定额为依据进行组价,定额中乙供的未计价材料或设备投标文件中有相同的按照投标文件中的单价执行,没有的材料设备单价投标方报甲方认质认价,工程造价不上下浮,审核后的综合单价作为进度款及结算的依据。

附件一:综合管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附件二:材料品牌表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0.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工程补充协议书 篇十

发包人(全称):某某某某集团有限公司

土建主体单位(全称):某某某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分包人(全称):

就某某市委办公楼改造工程,由于主体工程由某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施工并办理相关建管手续,故分包人向土建主体施工单位交纳相应的建管费用,向土建主体施工单位交纳施工配合费3%,施工用电费1.7%,合计交纳4.7%,另据实交纳办证相应的建管费用。分包人在收取进度款时,按同比例一周内交纳给土建主体施工单位。

土建主体施工单位:(公章)分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11.土方工程施工补充协议书 篇十一

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中冶天工上海十三冶基础分公司

经双方共同协商,现对所签订的《土方工程施工协议书》所如下补充说明,说明内容如下所述:

一、本工程土方施工中所产生的挖土和回填土的计量规则按现场施工实际挖运、回填量如实计算,经双方现场负责人确认签字为准。

二、施工过程中的测量、放线、基坑的实测、清底、排水工作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现场施工机械的管理工作。

三、乙方不承担因地质、勘探、降水、灾害性天气等造成的额外的施工任务所产生的工程量损失。

四、场地内所有回填土方量按指定堆土场挖运回填土计量单价计算为准。

五、场内施工安全区及现场文明施工所应实施的工作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场外道路安全运输、道路文明施工等所应实施的工作。上述补充说明内容均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甲方:(章)乙方:(章)住所:住所:

负责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12.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篇十二

签定日期: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补充协议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在《“”建筑施工工程合同》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和理解本补充协议条款的情况下,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钢构工程

2.工程地址:

3.建筑面积:14688㎡

4.结构类型:钢构、网棚、车库挡雨棚

5.设计单位:

6.监理单位:

二.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乙方负责对本工程钢构部分进行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为:基础、主体、网架装饰装修工程(见本协议附件一: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2.包括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因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增减工程。

3.甲方指定分包工程内容见本协议附件二。

三.合同工期(本协议中所列日期均为日历天数计)

1.开、竣工日期

1.1开工日期:2012年04月10日;竣工日期:2012年07月15日;总工期:95天(含法定节假日)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所载日期为准。

2.施工进度

2.1本工程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为一、二号棚。二期工程为三、四号棚和棚内隔热层另计(见本协议附件三:即总平面图)。

2.2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并收到施工图后10天内向监理和甲方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甲方和监理在乙方施工组织设计提交后的10天内若未予以书面形式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则视为同意。

2.3一区棚隔热层顶板完成时间:一号楼:2012年5月25日;二号楼:2012年5月30日;四号棚:2012年7月10日。

2.4三号楼一层顶板完成时间:2007年1月31日;地下室完成时间:在2007年7月31日。

3.工期违约责任(总工程合同奖惩部分)

3.1如因乙方原因延误二层顶板工期(房屋销售起始工期),甲方按2000元/天对乙方进行罚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2000元/天给予乙方奖励,累计奖罚金额不超过4万元。

3.2若总工期延误,甲方按3000元/天对乙方进行罚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3000元/天给予乙方奖励,但奖罚累计不超过10万元。

4.如有奖励或罚款金额在工程决算时办理。

5.工期不顺延情况:

5.1各种自然因素(如下雨、大风、高低温天气等);

5.2停水、停电、节假日及地方性政策调整等因素对工期的影响(若一周内停电、停水累计超过8小时,工期予以顺延);

5.3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以及擅自变更设计而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6.工期延误:由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应相应顺延:

6.1按《通用条款》第十三条执行。

6.2甲方直接分包的施工项目影响乙方施工进度造成的工期延误。四.质量与检验标准

1.1工程质量:合格。基础、主体验收及竣工验收均应一次性通过龙泉驿区质监部门验收合格;

1.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必须无条件及时免费修复或返工重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工程合同造价总额的5%的违约金和相应返工价款。

1.3乙方应及时向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办理移交手续。

1.4设计图中室内天棚不抹灰,乙方按常规普通法施工,若甲方有其他要求,另行办理相关手续。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3818880元(叁佰捌拾壹万捌仟八佰捌拾元)。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

1.1合同价款中的规费、措施费

(一)、措施费

(二)由乙方在工程全过程中包干使用,不作任何调整。具体包干费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1.1.1规费:即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1.1.2措施费

(一):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1.1.3措施费

(二):即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1.1.4其他不可预见费及风险包干费

1.2本工程税金按国家税法及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2.合同价款的调整:由于工程量清单漏项、新增项目、设计变更引起的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结算价格按以下方式计算:

2.1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已有适用于此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按已有的综合单价计算;

2.2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只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可参照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确定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2.3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工程项目的,依据200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套用相应定额子项后确定该项目的综合单价。该项目的材料由甲方认质认价,人工费按施工期间政策规定调增,综合费按27%计取,机械费按定额子项计取,(措施

一、规费、措施二不计取)。

2.4施工期间人工费按政府规定系数并结合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随施工进度进行调整。

2.5奖励

2.5.1若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协调配合、节约成本、现场管理等符合合同要求,甲方奖励乙方项目部1-3万元。

2.5.2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若经甲方采纳而节约的工程直接费,甲、乙双方按6:4的比例分享。

3.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3.1工程形象进度必须满足合同及本协议的约定,工程量进度报表经甲方及监理审核后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

3.2支付时间:

一、二号棚主体隔热层顶板完成后,甲方支付已完工程量90%的进度款,隔热层按另外的预算实际工程量支付款项;

三、四号棚主体立柱部分完成后,甲方支付已完工程量90%的进度款,主梁焊装到顶盖网架完工后验收完工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或甲方及监理单位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按审定产值的90%支付上月进度款;支付总额至合同总价款的90%时,暂停支付;

3.3若乙方发生严重质量事故或严重安全事故(按国家有关安全质量事故规定进行界定),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

3.4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甲方将暂停支付当期工程进度款。下一期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应在乙方将工程进度调整到甲乙双方约定的工程进度计划范围内后,甲方才恢复支付工程进度款。

3.5隔热层附加工程款的说明: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市场预算价格实际的工程量报价计算。甲方根椐实际的工程进度按照每个棚体完成进度给予支付相应的工程进度款项,但应同乙方协商。本工程附加作价的原则、方式及相关办法由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6如发包人出现延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情况,按通用条款第26.3及26.4条执行。

3.7工程结算

3.7.1乙方竣工结算经审计后30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5%(不得与3.5条相冲突);工程结算总价款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结清。

3.7.2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各分部分项工程保修期届满、经甲方对工程质量确认无异议后14天内,按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金额,甲方与乙方办理保修款结算,将剩余保修款一次性支付乙方;

3.8结算审计:

3.8.1结算审计时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应在双方确认竣工结算资料真实、完备之日起原则上在3个月内完成本工程的结算审计。

3.8.2结算审计费的支付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履约保证金: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五日内,在甲方专用帐户存入人民币伍拾万元,作为本协议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三号棚、四号棚的封顶后10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50%;合同内工作内容竣工后10日内无息退还剩余50%.六.材料价格及材料的采购(主体工程总合同部分)

1.材料价格调整

1.1若甲方对某项主要材料进行调整(套用定额不发生变化),仅对材料差价进行调整。

1.2非暂定价材料不作调整,但砂、石、石灰材料价格风险系数±5%,超过±5%部分按实调整,税金按规定计取。乙方无权更换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材料。

2.材料采购

2.1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品牌采购,并且在采购前15天将样品及价格送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代表认可后方可采购。对于非暂定价材料部份,如甲方采纳乙方建议的性能相同且价格较优的其它品牌,即按第五条的2.5款进行奖励。

2.2甲方对于暂定价格材料及主要材料价格表中的材料认为有必要自行采购时,乙方应予以支持。

七.工程变更及签证

1.工程变更及签证必须注明:事由、工作范围及部位、具体作法、尺寸、工程数量和费用组成。签证文字的表述应做到鲜明、准确,必要时应附图,且在签证单结尾处注明“此项后无内容”。

2.本工程的所有变更及签证,均应经甲方代表或甲方现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生效,甲方、监理、施工单位均应保留原件。

3.甲方有权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

4.乙方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应及时通知甲方工程部、监理部和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或甲方)提供设计变更文件,经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签字批准后实施。

5.甲方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进行变更,乙方应在施工前将施工方案报甲方及监理单位确认。乙方应谨慎保护可能重复利用的材料、设备。若乙方拆除措施不当或保护不当造成材料、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6.需办理签证的隐蔽工程,乙方应在隐蔽前三天填写签证单,并由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代表确认。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量无法核实,则不予办理签证。

7.乙方应在设计变更实施前48小时向甲方提交书面报价,由甲方及监理审核,按审核后的造价决算。

8.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计价原则:按5章第2条执行。

9.临时用工签证应明确: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作时间、工作人数及用工价格。

10.办理签证时,乙方应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有关方案或数据原件,签证单原件一式四份。

八.竣工验收:按《通用条款》执行。

九.工程质量保修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2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均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其维修费用和因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应由乙方承担;不属于乙方责任,但是经由双方协商由乙方施工的,乙方应配合检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质量保修期限如下(以双方在工程移交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

2.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2屋面防水工程、棚内加装设备、通电通水、车库和外墙面的渗漏(包括台风、暴雨等自然条件下的影响)为5年;

2.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2.4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2.5供热及制冷系统为2年;

2.6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2年

3.质量保修责任

3.1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要求甲方给予赔偿等,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2保修期内的维修:一般性维修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紧急事故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8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业主验收交付棚内出现渗漏水、有水区域返水,乙方应在16小时内修复。

3.3乙方未及时维修或未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权自行请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在支付乙方质保金时扣除,但不等于解除乙方应负的责任。

3.4乙方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取得业主和甲方(或物管公司)的验收签字。

3.5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后,由乙方实施保修。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代表及职责

1.1本工程甲方代表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甲方如另行委托其他人员代行上述全部或部分职责的,以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授权委托文件或书面通知为准。

1.2本工程甲方现场代表为()。甲方现场代表的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负责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的签署,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和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核,以及与设计单位等相关部门的协调。

2.乙方驻工地代表及其他人员

2.1乙方项目经理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为,其它管理人员名单按乙方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

2.2乙方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坚守施工现场,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对人员、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变更,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报经甲方同意。

2.3乙方的要求、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加盖乙方公章或项目专用章后递交甲方。

2.4乙方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8小时向监理部请假、并在获得监理部同意后方可缺席。

2.5乙方代表除以下原因外,在竣工验收完成前不能替换

2.5.1因病而不能坚持工作者;

2.5.2无法担任与该工程建设相关的工作。

2.5.3因刑事责任或经济纠纷无法继续担任此项工作。

2.5.4被吊销资格证。

2.5.5甲方认为不称职者或没能经过安全审核和政治审查的人员。

2.6乙方代表换人,必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其接任人仍必须无条件全面继续承担乙方应有的责任。

2.7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有关人员资质证书及岗位证书等证件。

2.8以下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的人员,经甲方要求,必须调离本工程范围。同时,乙方应尽快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人员。

2.8.1对施工质量、进度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

2.8.2业务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

2.8.3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

2.8.4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2.8.5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持证上岗者);

2.8.6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及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

2.8.7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等。

3.甲方的工作

3.1施工前准备

3.1.1完成红线以外的“三通”,提供水、电接口到红线。乙方进场后,甲乙双方及时办理临时水电设施的移交手续。

3.1.2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合法手续,乙方协助办理。

3.1.3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资料,必要时乙方应进一步探明。

3.1.4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现场交验予乙方,由乙方自费负责保护,若保护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3.1.5向乙方提供()套施工图。

3.2施工期间

3.2.1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决算等。

3.2.2根据销售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发出调整、变更指令。

3.2.3负责协调周边关系和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

4.乙方的工作

4.1执行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与乙方有关的权利和责任。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交施工现场布置方案,经甲方代表、项目总监批准后进场作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并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和工期完成本工程。

4.2遵守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甲方和监理的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

4.3负责搭建工地现场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管线的施工、保养、移位及拆除,现场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及邻街交通要道、人行道的防护。向甲方、监理提供现场办公室三间。

4.4负责从甲方指定的施工用电、用水接驳点按甲方批准的接驳方案接驳。施工用水、电的费用及接驳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5提供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年检证等资料。

4.6乙方须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总进度计划(采用时标网络图绘制)、甲供材料计划及乙供材料计划,并严格按照经甲方及监理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4.7如甲方提供的施工文件不完整,乙方须于合同签订后十日内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补充施工文件(须列清单),并提供时间表,列明在不影响进度的情况下,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补充施工文件的内容及最后期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亦有义务以书面形式及时向甲方进行提示。

4.8每月二十五日前向甲方及监理书面报送本月完成工程量报表和下月施工进度计划,下月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若不按时、按要求报送,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进度款或支付时间顺延。

4.9工地实行旬报制度。旬报在每半月例会前一天报送甲方及监理,旬报内容包括本旬计划和上旬完成工作、未完成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

4.10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不漏、不洒、不扬,对进出工地的车辆须派专人及时进行冲洗清扫,防止污染交通道路,达到文明施工。以上工作甲方有权检查。甲方要求整改的部份,若乙方逾期未整改,则另行处理,并从工程款中扣除所发生的费用的两倍作为罚金。甲方指定分包单位应协助乙方完成上述工作,并承担同样责任。

4.11本工程现场所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须按甲方代表指令免费清理并运出本工地(甲方直接分包工程的垃圾除外)。乙方须自行联系政府规定弃置地点,不论距离远近和运输进程中发生的环保费、城市卫生费、堆放费、各种可能发生的罚款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若乙方不及时按甲方指令清运,甲方可另行委托其他单位清运,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将从乙方进度款中按所发生费用扣除,乙方应予以支持。

4.12在室外工程开工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影响室外工程的临时设施,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对此不予补偿。但经甲方批准的除外。

4.13按合同约定,对甲方直接分包工程进行配合管理,对分包工程进行协调及配合,参加分包工程的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并提出整体验收意见。

4.14工程竣工前应将现场清理干净,做到工毕场清。

4.15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工作以及施工期间的例会、专题会、协调会。按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设计修改(或变更)通知单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作好自检工作。

4.16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施工技术资料作为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甲方。甲方分包工程的竣工资料由分包单位按规定整理,在竣工前15日内提交给乙方,由乙方按规定整理汇总。

4.17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未移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成品和半成品保护、施工围墙的维护、提供临时厕所,直至工程全部竣工完毕并移交甲方为止。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出资修复。如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发生的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4.18与本工程无关的设备、材料均不得进入现场,甲方有权进行检查。

4.19乙方的现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等必须满足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若乙方进度不能满足甲方要求,则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增加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等,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甲方不予补偿。

4.20乙方施工前应组织专业人员仔细审阅设计文件,有责任发现并提出设计文件存在的问题。若发现工程按现有施工设计文件或指令施工将要发生质量缺陷,应立即书面报告甲方。经甲方决定按原要求施工,乙方应予执行。

4.21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甲方销售需要,积极配合样板房的施工。

4.22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夜间施工、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并按照环境检查审核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4.23加强施工队伍法制教育,在工程场地内和工程场地周边不得有扰社会治安。若有违法犯罪活动和人员,应立即交由公安机关处理,不得私自违法处理。

4.24墙改、散装水泥、临时路口、临时场地及城建档案资料等保证金或押金由甲方负责缴纳,乙方按有关部门相应要求(若有)及时提供相应资料,乙方未及时提交合格的资料或未交还占用的场地造成有关保证金或押金未能全部或部分退回等、由于乙方原因扣除的保证金或押金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从支付乙方的任何工程款项中扣回。

4.25乙方须与甲方签订《廉洁合作协议书》,并严格遵守。

4.26乙方施工期间,其公司内部任何劳资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因乙方劳资纠纷影响甲方工程进度及项目声誉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5.现场管理

5.1安全施工与检查: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组织施工,并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采取必须的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本合同施工范围内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2安全防护: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尘操作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在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监理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认可后实施。

5.3事故处理: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监理及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或参照争议解决条款。

5.4文明施工:本工程以总平面红线范围作为施工场地,施工平面布置须考虑周全,并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实施。

5.5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

5.6乙方现场办公室应配置齐全、完好的办公设备。

5.7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场清。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

5.8乙方应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施工场地交通、噪音、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有关手续,发生的费用及造成的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

5.9现场用水用电管理

5.9.1乙方用电用水必须安装水表、电表(乙方水、电表安装及移位须报甲方同意)。安装完成后双方共同抄底度数,并签字认可。

5.9.2施工中根椐水、电表用量按供电局、自来水公司规定的价格支付费用。价格按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出具的收费单为准。

5.9.3乙方负责提供本工程范围内分包单位施工用水用电的接口,其水电费用由分包单位自理。十一.其他

1.乙方对甲方指定分包单位的配合及管理

1.1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范围见本协议附件四。

1.2对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乙方应负责管理配合。分包工程配合费按以下费率收取:

1.2.1普通水电工程按中标价的2%收取;

1.2.2售楼部土建工程按中标价的1%收取;

1.2.3外墙保温隔热、外墙涂料工程按中标价的1.5%收取。

1.3按甲方及指定分包单位的要求提供指定分包工程开工条件。

1.4指定分包方应在进场前对已完成的临时工程及场地进行检查接收。

1.5乙方对工程进度、安全及文明协助管理。

1.6乙方应对分包商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汇总分析,对施工中有矛盾的地方进行协调并提出解决办法。

1.7乙方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须与指定分包方联系,并在隐蔽工程施工前一天请各分包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否则,由此而导致的额外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分包方不配合,由分包方负责并承担乙方的损失。

1.8提供标高、定位点线等。

2.乙方分包管理

2.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承包内容或任何分项工程对外进行转包。

2.2乙方分包要求

2.2.1分包须经甲方及监理书面批准,并向甲方及监理单位提供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分包合同、分包工程施工方案。

2.2.2乙方应在分包施工现场派驻监督管理人员,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负责。乙方分包单位的违约行为,均视为乙方违约。

2.2.3乙方应在开工前30天内提交乙方分包工程内容并经甲方认可。乙方分包工程的进、退场时间,经甲方、监理确认后执行。

4.销售配合

3.1甲方将根据销售需要,安排施工现场不定期对社会开放。乙方在开放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并作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3.2为配合销售而需要提前施工的项目,应按甲方的书面要求及时安排施工完毕,要求如下:

3.2.1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完成各种施工设施、设备的迁移。

3.2.2样板间所在楼栋中的单元门至样板间的入户门之间的楼梯间地面材料的铺贴、墙面抹灰、油漆及楼梯栏杆的安装。

3.2.3样板间内的墙面的抹灰、油漆、地面的找平、厨房、洗手间的防水处理、防护门的安装。

3.2.4样板间外施工通道的上层防护措施应按规范做好。

3.2.5样板间外施工用安全网,在样板间开放前应换用新购置的安全网。

3.2.6以上工程内容若在乙方承包范围(清单报价书)外,费用由甲方支付。

3.2.7如乙方未按甲方以上要求及指定期限完成销售配合工作,甲方可另请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若因甲方要求增加部分工程,以现场签证的形式支付相关费用。

十二.协议解除

1.除本协议约定的解除条件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解除本协议。

2.当乙方擅自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按约定提出解除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送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可依本合同有关的约定处理。

5.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并在十日内向甲方完成移交工作。甲方应为乙方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将自有的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乙方未完善移交手续擅自撤场的,应该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已完工程价款在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全撤出施工现场并办理完决算手续后支付。

6.甲方不支付乙方因撤出施工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和解除订货合同,并承担相应损失。

7.乙方退场条款: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为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完工并交付购房人使用,保证双方纠纷的顺利解决,乙方均应在合同解除达成协议或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清退出场,否则,乙方按每日10万元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无论以何种理由起诉甲方,甲方为保证工程的顺利完工和交付购房人,以及为维护社会稳定,均可要求乙方立即退场,退场办法按上述规定办理

8.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时,乙方投入施工的工程费用,只按工程直接费进行结算。

9.因乙方违约造成合同解除(如:乙方公司内部民工闹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因乙方原因延误工程关键工期、乙方不能按约定实现合同承诺等),应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并按上述退场条款的约定退场。

10.因甲方无力支付工程款,并未提出有效的经认可的办法,乙方有权为维护自身利益而停止继续施工。其停止施工期间的费用和其后的一切损失,甲方有责任给予赔偿

11.在竣工时,须提交竣工资料4套。

十三.合同生效与终止、争议的处理

1.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5日内乙方向甲方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除正常质量保修外,甲乙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本合同即告终止。

3.本补充协议一式陆份(其中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4.本补充协议系《观景上东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非实质性补充,若二者不一致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5.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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