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牌生产的法律风险

2024-09-20

贴牌生产的法律风险(2篇)

1.贴牌生产的法律风险 篇一

浙江一强实业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生效日期:

数:*********

浙江一强实业有限公司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

产品定牌生产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交货时间

1、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见价格表,此价格包含:内、外包装箱、标识、说明书、保修卡、合格证、铭牌、商标印刷品等内外包装物(由乙方提供样版)。

乙方首付印刷定金

万元人民币,待双方合作终止,一切费用清算完毕,甲方返还定金。

2、数量和交货时间以乙方定单为准,乙方每次下定单采取传真方式(盖章生效)给甲方,甲方收到传真

个工作日给予盖章确认并回复。乙方款到后

天内交货。乙方必须在 个月内将生产完成的冰箱提完,否则甲方按

收取滞纳金。若甲方未按自己确认的时间交货,超出自己确认时间满______,甲方承担对乙方欠发货物价值按_________标准收取。

二、产品技术质量标准

1、甲方应提供产品技术质量企业标准,其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2、甲方提供乙方所签订产品的样件作为封样件。

三、乙方产品商标及其产品管理

1、乙方委托甲方定牌生产的指定产品应严格执行产品技术质量标准生产,没有乙方的授权委托书,甲方不得私自生产乙方的产品。乙方对所需产品的生产向甲方下授权定单,甲方只能在授权范围内和授权有效期内生产。

2、乙方授权甲方印制的专用件(指含有“乙方产品”商标字样或其他乙方产品专用的图案、标识、铭牌、说明书、包装物等),甲方应妥善保管,决不允许流失给

浙江一强实业有限公司

免费配送易损件,主要配件以旧换新。

九、本协议定牌产品甲方无权销售,其销售权统一归乙方委托代理人全权处理。如被乙方发现甲方进行销售或直接与

2.贴牌生产的法律风险 篇二

一、我国贴牌生产企业面临的困境及产生的负面影响

“贴牌生产”一词源自O E M (O r i g i n a l E q u i p m e n t Manufacturer),英文原义是原始设备生产商,在我国往往从不同角度称之为“贴牌生产”、“代工生产”、“委托生产”、“委托加工”、“定牌制造”、“生产外包”等。虽然称谓各异,其本质都是指拥有优势品牌的企业为了降低成本、缩短运距或抢占市场,委托其他企业进行加工生产,并向这些生产企业提供产品的设计参数和技术设备支持,来满足对产品质量、规格和型号等方面的要求,生产出的产品贴上委托方的商标出售的一种生产经营模式。从理论上讲,OEM代表的实际上是国际分工的一种新现象——产品内分工,其最大的特点在于实现了品牌与生产的分离,使生产者更专注于生产,品牌持有者则从繁琐的生产事务中解脱出来,而专注于技术、服务与品牌推广。例如,美国耐克公司,其年销售收入高达20亿美元,自己却没有一家生产工厂,只专注于研究、设计及营销,产品全部采用OEM方式,成为目前世界上OEM经营的成功典范。

近年来,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OEM方式。据统计,我国每年可以从全球的OEM市场上获得一至三万亿美元的业务。无庸质疑,这种生产方式为我国企业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如广东顺德的许多家电品牌公司就是当年为他人做贴牌逐渐成长起来的,从而形成了“顺德家电”的地域品牌。但是,我们必须看到,众多处于成长中的我国中小企业,作为贴牌生产企业面临种种困境。

第一,在市场竞争逐渐突现品牌价值的背景下,许多贴牌生产企业面临两难选择。一方面,每一个贴牌生产企业均认同品牌的价值并将拥有自主品牌作为自己的追求,而另一方面又不得不从事贴牌生产,以赚取廉价的加工费。据调查,目前,许多义乌知名制袜企业都存在这种情况——保留部分生产线专门给欧美大品牌做贴牌产品,然后把自有品牌产品的订单下发给中小型企业,弥补因生产能力不足造成的市场供应真空。同样,在顺德,家电产品的生产也是如此。许多贴牌企业在为品牌公司做产品的同时,也有自己的开发产品同时在上线,不过,自己的开发产品只是少量的,而且更多的带有一种试验性。而且,品牌公司规定,贴牌产品全部由品牌公司收购销售,不得私自生产,即使生产了也不能私自对外销售,否则就是侵权。可见,大多数贴牌企业正处于两难选择之中。

第二,面对多层次的国际品牌市场,我国贴牌企业处于国际分工的最底层,能够获得的利润空间非常有限。目前,全球品牌市场大致呈金字塔型的三层:顶端是国际知名品牌;处在第二层的为国内知名品牌,这些知名品牌也都拥有自己的贴牌厂家;其余的数量众多的效应微弱品牌几乎处在金字塔的最底层。这种由“贴牌生产”串起来的国际市场的“品牌价值链”决定了不同企业在同一产业的国际分工中所处的地位,从而决定了其所能分享的利润空间。而我国贴牌企业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属于成长中的小企业,占大多数,品牌效应微弱或者根本没有品牌;二是拥有自己的品牌,在国内也有一定的影响,但在国际品牌市场中没有话语权,这类企业只占小部分。面对这种格局,我国许多国内知名的品牌企业便做出了理性选择,即把主要精力放在为国际大品牌做贴牌上。因为,只要国内知名企业为国际大品牌做贴牌生产的利润高于支付下线贴牌企业的费用,两者差额不低于国内知名企业生产自有品牌产品的利润即可。例如,我国浙江义乌的袜子生产就是如此。许多义乌的知名制袜企业专门保留部分生产线给欧美大品牌做贴牌产品,然后把自有品牌产品的订单下发给中小型企业。实际上,不仅仅是义乌的袜子行业,国内许多行业都有类似情况。

与传统的制造业产业链相比,在“贴牌生产”的产业链中,尤其突出了国际知名品牌的价值,并且,存在着强者恒强,弱者恒弱的“马太效应”。例如,尽管大量的耐克鞋是由中国公司所生产,但是,面对最终消费者的只有耐克这一品牌,久而久之,在消费者心目中更加强化了耐克的品牌形象,同时也就弱化了中国制鞋公司自己的品牌。其结果必定是强化了国际知名品牌商在“贴牌生产”的产业链中的强势地位,使得我国贴牌企业在与国际品牌商谈判过程中始终处于劣势,从而能够分享的利润空间非常有限。以耐克鞋为例,耐克鞋大部分是中国制造,其收购价是12美元一双,而市场售价为120美元。

第三,长期的“贴牌生产”会使企业组织结构发生扭曲,势必不利于提升企业的持续发展能力。从企业组织结构(研发—生产—营销)看,一个企业要想获得持续的发展能力,必须具备哑铃型(两头大中间小)的组织结构,即企业应该将主要精力放在研发和营销层面上。但是,“贴牌生产”使许多企业忙于“接单”而忽视了研发和营销,从而使贴牌企业只相当于一个单纯的加工厂而导致其组织结构的扭曲,即许多贴牌企业被塑造为橄榄型组织结构(两头小中间大),这种结构不可能有利于自身竞争力的提升。

就拿“贴牌生产”最突出的我国汽车制造业来说,满大街跑的是帕萨特、马自达,表面上是在中国生产,其实核心技术、图纸、品牌都来自国外。2006年商务部出台《中国汽车产业国际竞争力评价研究》报告,从四个方面14项具体指标研究了我国汽车业的国际竞争力。最后得出结论:“我国汽车企业与跨国公司存在巨大差距,国际竞争力十分低下。”其中,有一组数据最能说明问题——研发费用的投入分析。2001年我国一汽、东风、上汽的平均研发费用是1.32亿美元,而美国、日、韩国、德国的平均值为26.42亿美元。结果,商务部得出结论是,研发是中国汽车工业最落后的环节,由于研发能力低下,我国汽车技术始终落后于世界汽车技术发展水平。

由此可见,“贴牌生产”的背后潜在着很大的危机,不仅使企业组织本身发生扭曲,而且还容易使企业满足于现状,只考虑眼前利益,从而失去了开发自主品牌的驱动力。其结果便是, 长期从事“贴牌生产”不但没有达到“以市场换技术”的初衷,而且还使自己在整体上陷入低层次的比较优势循环之中。而国外品牌商利用贴牌生产的最本质动机,就是借助贴牌生产将制造环节外包转移,来重新调整自己的企业资源在价值链上的分布结构,舍弃增值潜力频于枯竭的生产加工环节,集中资源打造自己的核心竞争力,而我们正好满足了国外品牌商的这一要求。

二、实现从比较优势向竞争优势的转化是我国贴牌企业走出困境的惟一出路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贴牌生产”的价值链中之所以陷入被动,主要原因在于过分依赖比较优势,因此,实现从比较优势向竞争优势的转化是我国贴牌企业走出困境的惟一出路。

1. 借鉴韩国三星电子的经验,提升我国贴牌生产企业本身的技术积累能力。

韩国和我国台湾省的发展水平和比较优势大致相同,比较其信息产业中最著名的三星电子和台积电(台湾积体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会给我们有益的启示。韩国的资金密集优势不如欧、美发达国家,而三星电子却以开发技术等级比发达国家开发的计算机中央处理芯片低一档的记忆芯片为主,这种发展思路使其承受了较高的资产负债率,不得不依靠外债来补充其国内资金的不足。台积电的发展思路与三星电子完全相反,即根据比较优势来选择产品和技术,在其公司章程里明确规定不作研究开发,主要依靠引进技术,然后根据用户需要加以改造。也就是说,韩国三星公司追求的是竞争优势,注重长远发展能力的积累与提升,而台积电追求的是比较优势,注重短期资金报酬率这一财务指标。这两种不同的发展模式所带来的结果是显而易见的,三星电子目前已经成为世界著名品牌,而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时,三星电子还在为美国通用电器贴牌生产微波炉。三星的成功给我们的启示:第一,国际技术转移可以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包括许可、文献、样品和人员之间的交流等。在三星电子发展的早期,技术许可是技术转移的主要形式,更重要的一点是,他们始终把企业本身技术能力的积累作为追求的目标。第二,技术可以转移,但是能力不可以转移,因此,建立学习型企业,消化与吸收其合作项目中的隐含知识(即技术构思、设计理念、生产的技术诀窍等,一般存在于技术人员的头脑之中),是他们提升自身竞争优势的保障。这一点恰恰是我国企业所忽视的。例如,我国汽车产业形成的“引进—生产—再引进—再生产”依附性格局,究其原因在于汽车企业自身的急功近利思想,不注重企业本身技术能力的积累。有关资料显示,我国汽车业引进技术的费用占全部制造业引进技术费用的15%,而消化吸收费用仅占制造业的8%。

2.发挥政府和行业协会的扶持作用,使处于成熟阶段的贴牌企业更加注重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品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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