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矿长岗位职责

2024-10-14

生产矿长岗位职责(精选4篇)

1.生产矿长岗位职责 篇一

广西博白县澳通矿业有限公司

主管安全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职责

一、协助主要负责人(矿长)抓好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领导本单位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及时主持专题研究,解决存在问题,部署各时期的工作。

三、领导贯彻落实国家、地方、行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领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通知的工作。

四、领导研究解决重大工程项目、重大科研科目、重大技术改项目和其它重大任务的安全生产方案和技术措施。

五、组织、领导本单位的安全检查。矿级每月一次、工区级每周一次、班组每日一次检查活动。落实整改措施,定期或者不定期向本单位的办公会或工作例会报告分析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情况,提出各时期工作的部署意见。

六、组织解决生产中发现的重要安全隐患,在发生安全和伤亡事故时,必须亲临现场负责事故指挥,调查了解情况,主持分析和处理。

七、组织召开安全、环保、职业健康专项会议,研究解决重要问题。组织和领导企业安全生产教育、技术培训、考核上岗的工作,落实员工安全教育和检查防范措施。

八、督促检查所属责任单位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向主要负责人(矿长)汇报。

九、负责支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作,收集和采纳安全生产工作的合理化建议,抓好并确保安全生产体系正常运转,确保安全保护和安全生产管理有序运作。

十、组织编制、修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十一、依法依规参加各种安全教育培训。

十二、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并确保证件合法有效。

2.生产矿长例会汇报材料 篇二

今年以来,新巨龙公司按照集团公司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3336”总体思路,以“铸精品矿井,创一流企业”精品创建为主线,以“一井一面一千万吨”为奋斗目标,以科技创新为主要手段,突出抓好重大工程建设,狠抓矿井灾害治理,强化示范矿井建设,上半年安全生产原煤306万吨,掘进进尺完成9063米,质量标准化水平大幅度提升,实现了上半年的安全生产。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强化安全管理,依靠科技治理灾害,保持矿井安全健康发展。

1、强化全员素质提升。制定下发了《关于员工素质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全员安全学习培训活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理顺了管理职责、完善了操作流程、严格了考核目标,形成了“周周有讲座、天天有培训、班班有学习、会会有考试”的培训机制,快速提升了年轻员工的业务技能。同时,积极加强与中国矿业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集团公司党校、职大等高校的联系,发挥培训中心和实训基地的优势,积极推动重点专业人才的学历升级,上半年共有52名青年员工报考函授专科、本科学历,14人考取了中国矿大研究生班。大幅度提升了全员素质水平。

2、狠抓顶板管理。建设了矿井高精度微地震监测、实 1 时预警监测系统,开展了矿井BMS高精度微地震监测与CRMS冲击地压实时预警监测。研发并成功应用了综放工作面四通道数显、无线传输矿压监测系统。开创性地开展了深井厚煤层、大断面、综放工作面小煤柱护巷研究工作,并采用煤体应力计在线监测系统,对1301综放工作面采空区围岩运动与侧向影响进行了实测分析,为合理确立了沿空小煤柱尺寸,提供量化分析数据,保证了1302下巷安全快速掘进,确保了高应力区等特殊地点施工的顶板安全。

3、加强高温热害治理。进一步完善了矿井综合制冷系统,实现了冰冷敷设系统与WAT制冷系统并联运行分区供冷,实现了两台WAT制冷机组并机运转,最大效率地发挥了制冷系统系统作用。2301面安装应用德国450KW空冷器4台,300KW空冷器1台,使上巷温度始终控制在20℃以下。

4、加强防治水治理。安装了矿井水文监测系统,研发引进了矿井水水质监测系统。按照中央泵房不排污水的理念,将井下清水和污水分流,清水直接进入2号水仓,应用超磁分离水处理系统对井下污水进行净化,实现了达标排放,杜绝了中央水仓清挖,提高了水泵的使用效率,提高了矿井抗灾能力,同时每年可节约费用近千万元。

5、强化一通三防管理。引进国内外先进控尘技术设备,加大了回采和掘进工作面粉尘的治理力度。掘进巷道推广应用了封闭式控尘装置、KCS-700D型大功率除尘风机、KCS-408ZZ型振弦式除尘风机等除尘设备。2301面上安装了郑州光力科技公司设计生产的ZPZ127型自动喷雾降尘装置,实现了与采煤机的联动,并与CFT公司订购了HCN600/1型高效湿式除尘风机,减少了职业病危害。

强化矿井质量基础,促进质量标准化示范矿井创建。

1、规范、完善精细化标准体系,促进示范矿井创建。实施了“完善标准、规范施工、创新提升”的质量标准化示范矿井建设理念,完成了八大专业三百余项标准的制定。应用了真石漆喷涂和高分子板装修,对井下主要大巷、硐室、井底车场进行了装饰、装修,大大改善了矿井安全环境,提高了矿井整体形象。并对巴斯夫TSL865喷涂料进行了井下巷道喷涂试验,取得了较好的推广效果。

2、改进、推广应用各类新设备,提高机械化水平。先后引进巷道修复机、水沟清挖机、移动式压风机、掘进巷道小型装载机等设备,实现了矿建零星工程机械化施工。改革了综掘传统前探梁临时支护方式,研发了适应新巨龙大断面、托顶煤、煤层节理发育、易片帮条件下的综掘机机载临时支护,提高了临时支护可靠性,减轻了员工体力消耗,提高了工作效率。

3、加快三维数字化矿井建设,提升矿井品牌。开发三维数字化矿山系统,为矿井的安全生产管理搭建了数字信息平台。与北京科技大学合作,利用WLAN技术研发建设井下无线声像信息传输平台,为矿井自动化建设开创了新模式。

4、完成了矿井皮带运输系统自动化控制。通过对矿井皮带运输实施自动化控制,实现了分采区集中控制皮带,大大减少了岗位和人员,优化了系统,提高了管理水平。原煤主运输系统应用了“胶带在线监测系统”,实现了对胶带运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减少了岗位作业人员。

5、优化了辅助运输系统。引入了“城市公交化”运输理念,通过合作研发了井下运人公交工具,成功合作研制了 井下新型运人车辆,实现了大巷考斯特运人结合长距离顺槽双向顺槽车运人的新模式。建成了快速绿色通道,实现了井下“半小时运人圈”,创新了深井长距离运送人员新模式。研发了各种运料胶轮车,逐步形成了大巷和采区上下山以无轨胶轮车为主,采区内顺槽以单轨吊为主的辅助运输模式,实现了矿井辅助运输立体化、交互式、高速化的“高速公路”运行新模式。利用辅助运输“信集闭”集中指挥系统实现了矿井辅助运输一站式服务,为特大型矿井辅助运输系统建设提供了先进经验,并填补了国内空白。

6、合理巷道布局,优化运输、排矸系统。通过在1302一联巷和1303一联巷施工一条排矸联络巷,满足了1302下巷外段掘进排矸,缩短了1302面安装运输线路,保证了1302面安装期间的负压通风。设计二采边界轨道下山与运输下山联络巷,为二采区的通风系统优化,轨道下山的排矸系统以及下部的辅助运输系统优化奠定了基础。优化了北回大巷进风巷的布置,避免了在一采轨道上山开门施工对一采区生产的影响,减少全岩掘进工程量。

主要工作亮点

1、围绕“三个工作面”的总体思路,全力推进综放工作面的安全高效安装、回撤及开采。

四月份顺利完成了1301工作面的安全快速撤除工作。采用中间掐茬,上下巷同时撤除的回撤方式,利用铰接旱桥配支架车,回柱绞车配滑板,结合单轨吊的综合辅助运输方式,仅用20天顺利完成了1301面撤除工作。共撤除支架128架、超前支架四组、端头支架和锚固支架各一组、前后刮板运输机各一部,煤机及转载机各一部等设备。及时对采空区实施了封闭。组织了千万吨工作面达产的生产试验。四月份在2301面进行了千万吨工作面生产能力校验,全面验证了工作面设备的生产能力及开采工艺的可靠性和先进性,同时对矿井的原煤运输系统和洗选系统能力进行了校验。4月份矿井实际完成原煤产量72.2万吨,最高日产可达3.2万吨,达到了生产试验的目的。

创新了超前支架支护切眼,刷扩切眼与支架安装同步施工的安装模式。自行研制了ZCZ2800/21/38型超前支架,用于1302工作面刷扩切眼的顶板支护,拖后迎头25-30米安装液压支架,实现切眼刷扩与工作面支架安装同步进行。优化了断面宽度10米的切眼顶板支护方案,提高顶板支护可靠性,取消了顶板锚索梁加强支护和液压单体补强支护,基本实现了刷扩切眼顶板无单体支护;减少了支护费用,减少支护材料投入近60万元、单体支柱租赁费用40余万元;同时实现了支架运输与切眼刷扩的平行作业,可减少工期1.5个月,加快了工作面安装进度。

2、落实“一条主线”的工作重点,保证北风井明风工程的形象进度。

为保证北风井明风工程的施工进度,对北回大巷优化施工层位进行了优化,由原来水平全岩掘进,改为沿三层煤顶板掘进,有效地利用EBZ230型综掘机的截割优势,配套机载液压临时支护,实现全煤巷道的快速掘进,上半年两个月达到了260米水平,保证了工程的形象进度,上半年引进两台奥钢联硬岩综掘机,加快了辅二大巷、北胶大巷的掘进进度。

3、推广和运用湿喷混凝土技术,取得了显著效果。依靠湿喷机和搅拌系统配套技术,研究,基本消灭了矿 井潮潮料喷浆作业。取得了回弹小、粉尘低、混凝土吐料量大、强度高等效果。并与山东科技大学合作成功研制了国产湿式喷浆机,为矿井湿喷混凝土施工作业提供了先进经验。目前矿井在籍湿喷机五台,井下湿喷作业线五套。

回顾上半年的工作,新巨龙公司在安全管理上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和兄弟单位相比,还存在着一定差距。我们的管理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管理方式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我们一定会以此次工作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兄弟单位好的经验和作法,不断创新安全管理方式,把新巨龙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有效,为山东能源集团、集团公司的和谐发展和新巨龙的腾飞做出积极的贡献。

3.煤矿生产矿长2013年总结 篇三

在2013年济煤六矿工作的一年中,能始终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按照地矿局文件精神,结合本矿现场实际,总结往年经验教训,解放思想,精心管理,制定了切合实际的各项管理制度,狠抓安全生产,投入了精力,奉献了智慧,同矿领导班子精诚团结,同心同德,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促进了我矿安全生产不断向好的方面发展,现在正朝更好、更高的标准稳步前进,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学有方向,干要有目标,利用学习会、班前会及其它活动引导干部职工以科学的发展观认真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一人为本的管理观念,积极开展基层基础年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通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推进了我矿向科学化、规范化方向的发展。经宣传教育,开展各项有益活动,干部职工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逐步提升。

二、健全制度、加强班组建设

区队班组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基础工作,因为区队班组是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只有保证现场每个人每个班组的安全才能确保企业的安全。因此结合国家安全总局等六部门关于学习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进一步加强煤矿班组建设通知精神。认真学习借鉴,以学习推广活动为契机,实现班组规范化管理,强基固本,夯实安全基础,根据我矿的实际情况,建立了各项班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以人性化管理和亲情感召凝聚职工思想意志,努力形成安全生产的整体合力,包成一个团,心向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经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稳定了职工队伍。严格执行了安全管理制度,做到不安全不生产,时刻注意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认真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这七条规定的确定就是为保护矿工生命安全,应该把维护矿工的生命安全作为第一职责,把矿工当成亲人、当成兄弟,关心他们的安全,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为他们撑起一片安全蓝天。因此我作为一名生产副矿长自觉得遵守矿领导带班下井的各项制度,坚持同工人同上同下,杜绝替代带班下井行为,带班时限在井口公示,自觉接受职工的监督。在带班下井时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全面掌握当班井下安全生产状况,巡回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督察,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制止“三违”。确保正常安全生产。

四、正视实情,坚定信心,搞好安全生产

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我矿基础条件薄弱,井下地质构造复杂,采掘工艺落后,安全生产条件还是很脆弱,资源面临枯竭,可持续发展的难度大,企业如何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通过认真的总结思考,合理调整安排、周密部署、深入现场,以求实务实的精神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消除安全生产过程中的障碍和隐患,确保了安全生产向上良好的发展,提前实现了公司年初下达的生产计划。

回顾过去的一年,经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它只代表过去,展望未来,在2014年工作还很艰难,在现有的生产条件基础上周密部署,按照上级领导所作出的部署和决策,努力完成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指标,积极工作,实现扩界。为以后的发展奠定基础,因此在上级领导的正确指导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适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解放思想,开拓进取,顽强拼搏,强化安全质量管理和现场生产管理,为我矿的发展作出新贡献。

4.煤矿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篇四

生产副矿长是煤矿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对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防治水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生产副矿长必须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生产副矿长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合理组织生产。

一、岗位职责

第1条积极配合矿长开展工作,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必须加强对分管职能部门的领导,对职能部门提出需要解决的安全生产问题,要协调好相关的工作,及时发现、解决有关问题。

第3条协助矿长主持召开生产办公会议,主持召开各类安全生产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安排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并对生产中的安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第4条组织有关人员编制各专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并组织实施。

第5条组织编制各专业考核管理目标和考核奖罚细则。

第6条根据煤矿的长远规划、接续计划,参与制定、季度、月度的开拓、掘进、采煤等生产计划,合理组织生产。

第7条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煤矿生产班组长例会,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分析安全生产中(特别是“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制定解决措施、检查上一次会

议确定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第8条定期组织进行生产系统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保证人员、时间、奖金、措施、质量“五落实”,出现“十种”险情,必须立即撤人,建立完善“三条”生命线。

第9条坚持开展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防治水、调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本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第10条负责组织编制煤矿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技措工程计划。

第11条对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害治理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经常深入现场,及时组织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防治水专业安全生产(质量)大检查,督促相关部门(人员)整改安全隐患。

第12条负责监督采煤、掘进区队落实“采煤、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以及其他区队按章施工。

第13条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采煤、掘进工作面投产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组织复查。

第14条负责组织成立采煤工作面安装、初采、初放、回撤领导小组,并进行指导。

第15条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第16条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

第17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生产副矿长警告处分;造成严

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18条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生产副矿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9条未及时组织进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给予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

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的,给予记大过直至撤职的处分。

对排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

第20条对煤矿生产管理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

第21条在原煤生产过程中未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生产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22条生产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生产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23条未按规定主持召开每月至少一次的煤矿生产班组长例会,及时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标、分析安全生产中(特别是“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制定解决的措施、检查上一次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的,生产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24条分管的有关部门工作不协调,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的,生产副矿长负领导责任。

第25条采煤、掘进中不落实“工作面作业规程”,生产副矿长负领导责任。

第26条采煤、掘进工作面投产验收不认真,生产副矿长应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第27条未成立采煤工作面安装、初采、初放、回撤领导小组,或在采煤工作面安装、初采、初放、回撤时未及时进行指导,发生事故的,生产副矿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8条未对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害治理工作及时监督检查,不能够经常深入现场,或未及时组织专业安全生产(质量)大检查,或督促相关部门(人员)整改有关隐患不及时、措施不力的,生产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29条未及时编制原煤生产系统安全技措工程计划,或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不能够保证按照安全投入计划及时完成相关工程、落实相关措施的,生产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30条分管的职能部门、区队,安排没有操作资格、没有上岗资格证的人员上岗操作的,生产副矿长应负领导责任。

第31条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生产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32条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生产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33条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安全审查中,生产副矿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生产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34条外出期间未明确专人代行职权,生产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35条在分管部门、区队领导人直接责任的事故中,生产副矿长负领导责任。

第36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煤矿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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