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工作委员组建章程(9篇)
1.心理工作委员组建章程 篇一
家长委员会工作章程
一、成立家长委员会的目的:
为提高学校教育的整体效能,使学生能在一个良好、优美的环境中生活、学习和健康成长。我校将成立家长委员会,行使好家长委员会组织的职能、使他们参与学校的管理、监督学校的各项工作,把我校建成一个使学生幸福、快乐,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的学校。
二、家长委员会的性质与任务:
(一)家长委员会的性质:家长委员会是由我校家长代表、校长、教师代表组成的一个群众性团体组织,它代表着全体学生、学生家长和教职工的利益,是体现民主管理的一种形式。
(二)家长委员会的任务:
1、帮助家长了解学校的工作计划和要求。
2、协助、参与学校的工作,及时反映、协助解决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协助学校组织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和各项活动。
三、家长委员会的作用:
1、家长委员会作为学生与学校联系的纽带,起者疏通家校信息渠道的作用。(如积极调节家庭与学校、家长与家长、家长与教师间的人际关系,在调节的过程中化误会为信任,化矛盾为和谐,使家长更了解学校的教育和生活情况,学校也更了解家长的要求和意见,做到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有机结合并能同步进行。)
2、委员会作为群众性组织起着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学校各项工作的作用,使学校的管理体制智能能更加完善。(如家委会可以确定明确的工作目的,协助学校所能顺利的完成保教工作,参与教学管理、家长工作等重点问题的商讨、决策等)
3、委员会起着提高整个学校家长水平和家庭教育水平的作用,要动员所有家长积极学习科学教育知识,并与学校教师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学校教育。
4、家长委员会起着利用家长人力资源和社会资源与学校共同解决问题的作用。(如采用口头汇报、书面建议等多种形式,听取、联系、反映全校家长所关注的饿有关教师师德、施教水平,教育质量等问题)了解学校工作面临的各种问题,协助并参与解决这些问题)
2.全国寄卖工作委员会章程 篇二
全国寄卖工作委员会章程(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为中国旧货业协会寄卖工作委员会。
第二条中国旧货业协会寄卖工作委员会是经民政部核准,由各地寄卖
企业及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受国家商务部、民政部、公安部和中国旧货业协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加强行业自律,为企业和政府部门提供双向服务,为促进寄卖行业发展,繁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出贡献。
第四条委员会的任务:
(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政府部门开展行业管理;
(二)对我国寄卖行业的发展现状进行调查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建议,为相关企业和消费者提供政策、技术与管理方面的咨询;
(三)制订行规行约及行业服务规范,加强行业自律,及时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四)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人才培训,提高寄卖行业整体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
(五)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含国际研讨会)、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和管理方法;
(六)开展与国外相关团体的合作与交流,组织相关企业到国外进行学习考察;
(七)引导和促进国内外、地区间寄卖工作者的合作,组织相关企业经贸洽谈;
(八)组织编写有关寄卖行业经营管理方面的资料和书籍;
(九)创办会刊、网站,发布行业信息,加强信息交流,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十)承办政府部门和中国旧货业协会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会 员
第五条凡从事寄卖服务的企业和各地的寄卖行业组织以及热爱寄卖
事业的个人,承认本会章程,按规定缴纳会费的,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第六条要求入会者,须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报企业经营状况资
料,由寄卖工作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接纳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八条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九条会员严重违反本会章程、行规的、以及二年以上不参加本会一
切活动,也不交纳会费的,经委员会讨论后,取消会员资格,并通报全体会员。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由委员会主任主持工
作。会员大会每年举行一次。
第十一条会员大会的任务是:
(一)听取和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审定和修改章程及行规行约。
(二)审定和研究委员会的工作任务及活动,研究与本会有关的重大问题。
(三)审议委员会经费的预决算。
(四)协商选举委员会委员若干名,组成委员会。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委员应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任期内人员变动时,新的法定代表人为继任委员。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第十二条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协商选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主任主持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执行会员大会决议,决定召开会员大会;
(三)根据主任委员提名,任命秘书长;
(四)聘请名誉会长、顾问;
(五)研究确定委员会工作任务,以及有关重大问题;
(六)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及财务收支状况;
(七)审查吸收新会员。
第十三条秘书处的任务是:
(一)完成委员会交办的事项;
(二)处理委员会日常事务性工作;
(三)收集信息情报,办好会刊。
第四章经费及财务管理
第十四条 财务制度的原则:取之于行业,用之于行业。
第十五条 经费及来源:
(一)会费是委员会主要经费来源,会员必须交纳会费。会费标准,由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核定;
(二)委员会其他活动收入;
(三)其他单位资助。
第十六条经费使用范围:
(一)召开会议和举办活动的费用补贴;
(二)出版信息刊物的支出;
(三)办公费和旅差费开支;
(四)本会工作人员工资补贴。
第十七条经费收支由委员会办事机构管理,并定期向委员会及全体会员大会
提出预决算报告。
第五章章程修改及委员会注销程序
第十八条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章程需要修改时,需经委员会研究后交会
员大会讨论,半数以上会员单位通过后修改。
第十九条寄卖工作委员会需要变更或撤销时,由委员会提出意见经会员大会
讨论,半数以上单位通过,报国家商务部审核同意后,再送民政部核准后变更或撤销。
第六章附 则
第二十条本委员会常设机构在北京市。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3.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工作章程 篇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深圳市罗湖区江某某双语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家委会)是由各班家长代表组成的群众组织。家委会在幼儿园园长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家委会主要任务: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园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助幼儿园工作,及时反映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幼儿园组织和交流家庭教育经验。
第三条:家委会具体工作:、协助幼儿园顺利完成保教任务。、注重提高全体家长的家教水平,并与教师配合,共同提高对幼儿的保教质量。、听取、联系和反映全园家长所关注的问题,把有关的信息进行归纳、分析,把急需解决的意见、建议提供给园领导或教师,促进幼儿园各项工作的改进与提高。、以达到更好的幼教效果的目的,热情为全体家长服务。
第二章 机构组成的职责
第四条:家委会成员由各班教师和家长推荐,选举产生(一般每班一名),家委会迁出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其主要职责如下:1、参与幼儿园管理及时与幼儿园园长沟通工作信息,共同研究解决每学期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以便使家长与幼儿园配合好各方面的工
作。、与园长共同召集家委会全体委员会议,每学期至少一次。3、在幼儿园园长的指导下,协助主持好家委会日常工作。
第五条:各班家园及家长集体活动,应及时通知家委会。
第六条:家委会每年换届一次,换届时间为每年十月中旬。
第三章 附则
第七条:本章程自家委会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八条:本章程可视情况由家委会会议进行修改补充。
4.心理工作委员组建章程 篇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加强未成年人教育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艺术品鉴定评估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是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配合文化部加强未成年人文化建设规划,开展对全国青少年进行祖国文化遗产鉴赏和保护知识辅导,向社会提供文化艺术品鉴定评估、研究、资讯等服务的常设机构,在文化部有关司局指导下开展工作,并为科学规范、健康有序发展全国艺术品市场提供服务。
第三条 本委的宗旨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实践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维护人民的文化权益,依靠科学文化工作者的和市场专业人士的专业智慧,应用先进科学检测技术,引入司法公证与法律咨询公正权威,联合组成科学规范的艺术品鉴定评估、知识辅导体系,开展艺术品鉴定评估业务和鉴赏保护知识辅导。为加强全国青少年对祖国文化遗产鉴赏和保护知识辅导工作,实践全社会对下一代寄予的“赢在起点”的美好愿望;逐步培育和规范艺术品市场,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提供服务。
第四条 本委由国家文化、公安、工商、科技、海关、司法行政监督机关,国家科研机构、文化艺术机构、高等院校等团体及艺术品领域专家和优秀教师等共同组成。
第五条 本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影响,始终按照公正、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二章 任务
第六条 本委的重要任务是在依靠、应用和联合上述机构与科学文化及教育工作者的基础上,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从对全国青少年进行祖国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知识辅导工作为起步,正确认知和掌握鉴赏祖国文化遗产知识,不断培育和提高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为传承和弘扬中华文化创造良好的环境;同时为维护人民的文化权益,立足文化部管理的艺术市场,开展文化艺术品鉴定、评估、检测、防伪、资讯和研究、培育等服务工作,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辅导、信息、动态等服务。
第七条 本委在为配合文化部加强未成年人文化建设工作中,从青少年关系着一个国家和民族未来的高度和大局出发,将竭诚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相关服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本委办事机构设在中心,由该中心负责日常运营服务管理。
第九条 本委设名誉主任一名,顾问若干名;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委员若干名;执行委员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下设评委会秘书处和工作站,日常工作由秘书处统筹。
第十条 本委设立开展业务工作的九个工作委员会,即: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委员会、书法绘画雕塑鉴定评估工作委员会、玉器珠宝鉴定评估工作委员会、金属器鉴定评估工作委员会、陶瓷鉴定评估工作委员会、综合艺术鉴定评估工作委员会、科技检测工作委员会、法律资讯工作委员会、市场资讯工作委员会。
第十一条 根据工作需要,本委副主任可分别兼任工作委员会主任。第十二条 本委设立秘书处和工作站,在本委秘书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为本委提供服务和相关管理工作,保障本委工作的正常运行。秘书处负责制定本委工作文件、工作计划,统一协调和安排本委工作,并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根据工作需要,本委秘书长可授权秘书处组建鉴定评估业务的分支服务机构。
第十四条 本委在每年第四季度召开一次工作年会,总结本工作和安排下一工作。
第十五条 根据本委主任提议或有本会1/3委员以上联合提议,可临时召开本委会议。
第十六条 本委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书面委托本委其他成员代理。如无书面委托则视为缺席或弃权。
第四章 委员
第十七条 本委委员分个人委员和单位委员。本委委员分设:
(一)个人委员:非遗传承工作委员、文化艺术品鉴定委员、科技检测委员、法律资讯委员和市场资讯委员。
(二)单位委员:非遗传承工作单位委员、文化艺术品评估单位委员、科技检测单位委员、法律资讯单位委员。
第十八条 本委委员按照本章程的规定,开展非遗传承辅导、文化艺术品的评估、检测、防伪、资讯、研究和培训等服务工作。
第十九条 本委委员在实施鉴定评估工作时,应严格遵守本委的《工作鉴定程序》、《鉴定评估指导意见》和《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第二十条 本委文化艺术鉴定评估委员负责提供文化艺术品的艺术价值评估结果;市场咨询委员负责开展评估品的市场价值评估、理论研究、艺术评论,提供艺术品市场信息,为国家有关部门提供政策和管理的有关建议;科技检测委员负责提供文化艺术品科技检测结果并对鉴定评估品进行科学防伪标记处理;法律资讯委员提供法律资讯服务。
第二十一条 本委委员不得以本委的名义从事下列活动:
(一)非属本委任务范围的;
(二)非属本工作委员会专业业务范围的;
(三)以本委委员名义为艺术品经营机构和个人评估的;
(四)非属本委秘书处统一安排的;
(五)收受贿赂或弄虚作假的;
(六)盗用或滥用本委名义的;
(七)其他有损本委名誉和声誉的。
第二十二条 本委委员任期三年。任期届满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本委做出续任或调整的意见。
第五章 鉴定评估工作原则
第二十三条 本委业务工作在主任领导下进行,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具体负责本部门的日常业务工作。本委鉴定评估业务由本委秘书处及授权工作站统一安排和协调处理。本委委员不以个人形式直接受理社会各界和个人委托的鉴定评估业务。
第二十四条 本委秘书处及授权工作站对委托人送交的鉴定评估品,按本委的有关规定,与委托人签署《委托评估合同书》,并负责安排实施鉴定评估业务。
第二十五条 鉴定评估品可根据需要履行以下鉴评程序:
(一)文化艺术鉴定评估工作委员会的艺术价值鉴定;
(二)科技检测工作委员会的科学检测和防伪处理;
(三)市场资讯工作委员会的市场价值评估;
(四)法律资讯工作委员会的相关法律服务。
第二十六条 本委各工作委员会在对鉴定评估品进行评估、检测、防伪和提供法律意见时,均由三名(含)以上委员进行,并由三名(含)以上委员共同签署评估结论或意见。
第二十七条 本委各工作委员会对评估品进行鉴定评估后,应出具相应的鉴定评估证书。
第二十八条 如鉴定评估结论或意见出现争议,由本委分管副主任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鉴定评估办公会进行集体研究,鉴定评估结论或意见需有超过到会委员半数以上通过后方可做出决定。鉴定评估中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需服从本委的集体决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委应服从上级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十条本章程经本委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向文化部有关部门备案后生效。
5.心理工作委员组建章程 篇五
旅游管理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章程
(讨论稿)2011年9月23日
为探索适应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学院与社会、教学与生产实践、教学与科研工作的紧密结合,建立学院与社会双向参与、双向服务、双向受益的新机制,促进旅游管理专业的发展和建设更加主动、灵活地适应社会需求,能够更加有效的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特成立旅游管理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一、总则
旅游管理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为学院旅游管理专业建设指导和顾问性质的专家机构,对该专业改革和建设起着指导和监督作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各成员应积极为专业的建设创造发展的空间和条件,推进旅游管理专业进一步优化,为社会经济建设培养更多的优秀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
二、组织机构
(一)旅游管理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由热心于高等职业教育、关心支持旅游管理专业建设和发展的行业专家和领导,以及本院学术水平高、教学管理经验丰富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组成。
(二)旅游管理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由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审批,院外委员由学院颁发聘书。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根据实际情况个别人员可以在任期内作调整。
(三)旅游管理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设名誉主任若干名,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2名,秘书1名,委员15-19名。应尽可能吸收行业协会代表,劳动技能培训机构代表以及企业法人代表参加。院外委员不少于二分之一,主任和副主任委员中至少有一名是院外委员,秘书由本院人员担任,负责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并根据主任要求,有效组织各委员召开工作会议。
三、工作制度
(一)旅游管理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至两次全体委员会议,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为委员会会议召集人,秘书负责组织工作,主任委员负责会议的主持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扩大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和增加会议的次数。
(二)旅游管理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在主任委员主持下、由全体委员讨论制定,由各专业委员负责实施。
(三)旅游管理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要与院外委员定期联络沟通,增进交流,创造专业建设发展的机会。
(四)旅游管理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参与专业建设发展的指导和规划工作,积极为学院提供有利于专业建设发展的良好建议。
(五)旅游管理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指导本专业教学计划、校企合作计划,专业主干课程教学计划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对该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课程设置、校企合作办学等具体工作提供建议。
(六)旅游管理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参加专业学生实习、毕业设计(论文)与答辩等实践教学环节计划的制订与实施。
(七)旅游管理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参与本专业的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指导本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为本专业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和开展社会服务提供支持和帮助。
(八)欢迎院外成员以客座教授的身份定期来学院开设讲座、以及兼课工作,并对学生校外实习工作给予指导,参与人才培养过程。
(九)院外成员可与学院联合申报、共同承担科研技改项目和产学研联合开发项目,对学院承担的各类研究课题和应用技术的开发提供技术支持和帮助。
(十)院外成员应尽力协助学院及时了解社会、行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变化情况,为专业建设提供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
四、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院外委员待遇
(一)受聘委员所在单位可优先参与本专业组织的“产学研结合、校企合作”活动,合作进行课题开发和研究。
(二)优先挑选毕业生。
(三)可利用本院相关专业的教学资源和教学设备,优先安排委员单位的员工轮训及其客户培训。
(四)由我院正式颁发聘书。
五、附则
6.家长委员会组建方案 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畅通家校沟通机制,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落实家校一体共谋发展的战略决策,根据《湖北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组建方案。
一、性质与定位
家长委员会是由本校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和监督学校做好教育工作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学生家长的桥梁和纽带。
二、组织机构及任期
(一)成立郧西一中学校家长委员会:
1.校级家长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秘书长1名,委员若干。下设组织部、宣传部、教育教学部、事务部、财务部、活动部等,各设部长一名。
2.由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部部长等组成校级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二)建立班级家长委员会:
班级家长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秘书长1名,委员若干。
(三)各级家长委员会委员任期一般为三年,每学年可适当改选,可连选连任。
三、组建程序和办法
1.学校在网站上公布家长委员会组建方案,通知学生家长。
2.报名:
(1)有意参加班级家长委员会的家长向各班班主任报名,班主任将报名情况汇总后,报学校社会联络部,并确定人选。
(2)有意参加校级家长委员会的家长,通过网上报名或电话报名,直接报学校社会联络部,由社会联络部综合报名家长在各年级、各学段的分布情况,与家长代表协商确定竞选名单,参加竞选活动。
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3)报名参与班级家长委员会的家长,可同时报名参与校级家长委员会。
(4)报名时间:10月31日前。3.产生:
(1)班级家长委员会的产生,由班主任主持召开候选人及其他部分家长会议,任课教师代表列席,民主协商产生班级家长委员会组成名单,交班级家长会会议通过,报学校备案。
(2)校级家长委员会的产生,学校根据意愿,召开家长代表会,学校领导及教师代表列席,通过民主形式从候选人中产生常务委员会成员,并从中推选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等人选,并交各班级家长委员会会议通过。
4.相关事宜:
(1)校级和班级家长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完全按照家长意愿,学校不指定人员。
(2)家长委员会产生过程中,学校邀请家长代表作为监督员全程参入。
(3)学生毕业、转学等离校的学生家长,其家长代表、委员会委员身份自动取消。
(4)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子女在其任期内毕业离校时,由委员中推选人员暂时代任;若距离改选时间超过半年,可考虑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从委员中补选人员接任。
四、学生家长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1.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家长代表大会,听取学校工作报告,就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校级家长委员会会议每学期至少2—3次,由主任、副主任制定工作计划,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和学校共同讨论通过,秘书长组织实施,班级家长委员会视工作需要每学期不定期召开若干次。
3.校级家长委员会委员要参与家长沙龙、家长开放日活动的筹划、组织实施工作;要利用网上学校、家长学校等形式和家长进行广泛交流。
4.学校领导、班主任及教师代表可列席各级家长委员会会议,社会联络部、班主任为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委员之间的主要联系人。
5.家长委员会每学期结束前要对本学期开展的工作和效果进行总结,每学年配合学校开展优秀家长评选表彰活动。
五、家长委员会职能:
1.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制定工作计划草案,听取学校工作报告,就学校发展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建立与学校定期沟通协调的议事机制,收集其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与学校进行沟通协商。
3.为学校发展创设有利环境。家长委员会要发挥全体家长的优势和特长,在依法治校、学校管理、校园文化建设、心理健康咨询辅导、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开展校外教育实践、重大疫情或灾害应急处理等方面,积极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4.帮助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积极向其他家长和社会宣传解释学校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每学期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家庭教育讲座活动和家长培训,可与家长会一起合并举办。
5.选派家长委员与学校一起组织家长听课、家长接待日,参与对学生和教师的评价。选派委员或代表参加主题班会等活动,倾听学生心声,了解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心理需求,改进家庭教育工作。
6.尊重教师劳动,大力宣传教师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宣传学生家长尊师重教典型事例,宣传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先进班集体。
7.促进社会教育,支持和帮助学生的校外实践活动、国防教育和劳动教育等,为学校和学生开展各种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六、权利与义务
家长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享有与其上述职能相匹配的权利与义务;家长委员会有权派代表出席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家长委员会向学校反映意见和建议后,有权要求学校在合理期限内答复。
七、学校支持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1.学校重视家长委员会工作,将家校一体作为学校铸就品牌,战略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
2.学校成立社会联络部,专门负责与家长委员会沟通联络,并组织家校联谊活动。
3.学校为家长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办公条件,并有计划地组织家庭教育培训,在学校网站等设置家长委员会专栏,设立“家长信箱”等。
郧西一中家长委员会报名表 家长信息 姓名
别
性
工作单位
特长爱好
子女信息 姓名
别
性
级
7.心理工作委员组建章程 篇七
步骤
一、公司经同级党组织同意后,成立建会筹备组,筹备组向开发区(同里镇)总工会申请成立请示(提交《关于成立×××公司工会组织的请示》)《关于召开×××公司工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
步骤
二、举行选举会议选举工会委员会、经审委员会(二个委员会的委员再选举工会主席副主席经审委主任)。
步骤
三、选举大会结束后向开发区(同里镇)总工会报选举结果的请示,提交《关于×××公司工会成立暨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选举结果的请示,并附选举结果情况表。
步骤
四、企业拿到工会选举结果的批复后带刻章证明、工会主席(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向吴江行政审批中心公安窗口申请刻制印章。
步骤
五、取得公章后到开发区(同里镇)总工会办理工会社团法人登记证书;提交材料:批复复印件1份,工会主席1寸证件照片3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填写表格(一式两份),《基层工会社团法人核准登记申请书》,《基层工会社团法人核准登记表》,《基层工会社团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注:有的银行开户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需要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凭开发区(同里镇)总工会对企业工会的选举结果批复、社团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所有章、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向吴江行政审批中心质监窗口申报办理; 步骤
六、企业工会凭开发区(同里镇)总工会对企业工会的选举结果批复、所有章、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工会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时到银行开户,建立工会独立账户(银行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的需要同时提供、法人必须亲自到场签字)。说明:1.向开发区(同里镇)总工会提交的材料:企业成立工会(筹备组)请示,需要召开工会选举大会请示,选举结果请示并附相关表,为简化材料可一次性提交,但成立筹备组后及选举大会召开前需向吴江开发区(同里)总工会通气沟通。
2.向开发区(同里镇)总工会申请领取的材料:二个批复、社团法人登记证书。
3.向吴江申报领取的材料:所刻公章、印鉴等章(有的银行需要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然后去银行开户。
4.企业工会委员会、经审委员会组成为奇数,工会委员会实行差额选举、经审委员会实行等额选举,参加选举人数是应参人数的三分之二选举大会有效,工会委员、经审委员得票数大于应选人数的50%以上当选。
企业需要操作流程细化的材料:
步骤一:选举大会前工作
1.公司经同级党组织同意后,成立建会筹备组,筹备组向开发区(同里镇)总工会申请成立请示,公司向开发区(同里镇)总工会上报《关于召开×××公司工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待开发区(同里镇)总工会批复同意后,做好宣传动员,发展会员,并依法民主选举建立工会小组或分工会,筹备组研究制定大会选举方案,并召开所属分工会主席和工会小组长会议,进行宣传教育,动员部署;
2.公司及时下发召开会议的通知,各分工会和工会小组,按照代表分配名额选举会员代表,并按照筹备组的要求,推选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建议名单;
3.公司工会筹备组对各分工会和工会小组上报的大会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向同级党组织汇报代表资格审查情况,同级党组织与上级工会协商,做好“各委”候选人协商提名工作;
4.筹备组向上级工会上报召开选举大会的请示,请示应包含相关内容(详见《关于召开×××公司工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并附选举建议名单通气表和工会干部候选人呈批表。步骤二:选举大会会议流程
8.08心理班心理委员工作计划 篇八
员工作计划
心理委员的职责主要有三方面:(1)观察班级动态,提高团体凝聚力(2)注意同学的心理状态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3)积极与辅导员联系,汇报本班心理动态。
吸取上学期经验,开拓新思路,本学期我和我的搭档将贯彻将想法贯彻到行动中,让每位同学体验到心理委员存在的价值性与重要性。具体措施如下:
(1)采取分组管理制 以每个宿舍为单位,每月与宿舍长交谈,了解本宿舍人员的心理动态。当同学有心理困惑时,首先宿舍长应调动宿舍内部力量帮同学渡过难关,并积极与心理委员联系,便于采取措施,让同学体验到班级的温暖,同学之间的真情。
(2)开展主题活动 本学期计划开展“XX,我想告诉你”主题活动,目的是为增进同学之间的了解,深化同学之间的感情,增加团体凝聚力。具体步骤是:让每位同学准备一个笔记本,扉页写上自我介绍,随着对自己的认识及同学之间的认识,我想此时的自我介绍肯定比开学时更自然更深刻,也可以为以后深化自我认识奠下基础。写完后交给后一位学号的同学,依次往下传,传完后,回到本人手里,再找一个适当的时间同学之间做一次分享,交流一下内心的感觉。
(3)完善自我,积极与同学展开沟通 心理委员本身需要树立一个积极乐观能让人相信的角色,所以我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自我,多与同学沟通。
以上是这学期的工作计划,望上级给予关注并加强指导!
9.公司组建篮球队章程 篇九
一 目的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增强团体合作意识,增强员工的凝聚力,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推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增近与同行及其它行业公司之间的关系,扩大公司在外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 球队组织及职责
1、经理1名:负责球队事项的审核及为球队的发展指明方向;
2、领队1名:负责篮球队的组建策划、球队的日常活动、球队的外交、赛程的安排、球队物品、球员补贴及奖励等费用的申请;
3、队长1名:(兼职教练)负责球队的集合、整队、训练;
4、裁判2名:负责球队比赛的判罚和球员犯规指导;
5、球员12名:从公司内部选取篮球技术好,身体素质好的员工。
三 球队活动计划
1、日常训练:每周不少于1次。训练安排在非生产时间,以免影响生产,因无法全面顾及,若用加班时间训练的,将按加班给予补贴。
2、特殊训练:公司内部或外界重要赛事,在时间、场所、教练等情况需要,由领队提出,经球队经理同意,报(中山)事业部总经理审批。
3、赛程安排:每月至少安排一场对外的篮球赛;
4、外部赛事:积极参与市镇乡及其它同行、同区等篮球赛活动;
四 权利及福利
1、享受球队发放的服装、球鞋;
2、参与外界赛事按50-100元/人/次给与生活补贴;
3、有权联系比赛,但须提前报球队领队处讨论执行。
五 球员义务
1、遵守球队章程,维护球队及公司荣誉;
2、认真进行篮球训练,比赛,加强体能训练,服从领导安排;
3、赛场内外要展现巴洛克(中山)事业部的风采,维护公司名誉;
六 入队
1、篮球技术好,身体素质好,爱好篮球的公司内部员工,可向球队队长提出,并填写《巴洛克(中山)事业部篮球队报名申请表》;
2、由球队队长考核合格后,经领队同意,方可入队;
3、入队后可享受球队训练及相关福利。
七 退队
1、因工作或者个人原因,可提前半月向球队队长提出退队申请,经领队同意后方可同意退队;
2、连续3次或者累计4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球队的训练
及比赛者,将视为自动退队处理;
3、入队不满一年退队的,服装及球鞋将按折旧收取金额。不满半年的,按50%的折旧费收取。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按25%的折旧费收取。超过一年的,将不收取折旧费;
4、退队后将不享受球队的相关训练及福利。
八 球队纪律:
1、必须严格遵循球队队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比赛活动,服从领导的安排及队长的战术安排指导;
3、准时到比赛训练场地,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有事需提前请假;
4、训练及比赛中,都要严格严肃,不得嬉戏打闹玩耍;
5、发扬良好的赛场作风,服从裁判,尊重对手,严于律己,宽于待人;
6、外出比赛时,球队代表公司形象,球员要有良好的组织纪律性,着装干净整洁,行动整齐划一,言行举止礼貌得体。
九 球队费用
1、根据实际需求提报费用
2、预算
1,球队补贴:1800元/月
领队100元/月
队长(兼教练)100元/月裁判100元/月球员150元/月 2,服装:球服700元(50元/套X 14套)球鞋3500元(250元/双X14双)3,饮食:矿泉水 180元/月
伙食380元/月
4,药品: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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