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合作社规章制度

2024-07-29

水果合作社规章制度(11篇)

1.水果合作社规章制度 篇一

水果店员工规章制度

1.店内员工规章制度 2.店员工规章制度

3.店面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4.水果店员工管理制度

1、店内员工规章制度

1、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工作期间保持微笑,不可因私人情绪影响工作。

3、上班第一时间打扫店里卫生,必须做到整洁干净,如:(冰箱、冰柜、收银台、地板等)随时补货,做到货架丰满,并查看商品日期。

4、上班时间不得睡觉,不穿高跟鞋,不穿拖鞋,不披长发,不红妆艳抹,不和顾客开玩笑。

5、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

6、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毁本店形象,透露本店机密。

7、认真听取每位顾客的建议和投诉。

8、偷盗本店财物者交于公安部门处理。

9、热情接待每位顾客,做好热情、热爱的服务。尽快了解店内的食品摆放,以便更好的为顾客服务,如“您好,欢迎光临”、“谢谢光临,请慢走”的口头语和顾客打招呼,禁止和顾客争吵,说脏话、粗话。

10、员工奖罚规定

奖:全勤每月100元,卫生干净每月100元

罚:透露店里机密将扣除本月的工资

私下使用本店电话者扣罚20元

11、应聘条件:

①需交身份证复印件;

②所有应聘者试用期3-4天。

③试用期间必须遵守本店规章制度;

④新员工不得进收银台。

店里宗旨:以食品安全为保障,以信誉经营为理念,以服务优质、信誉良好为追求目标!

2、店员工规章制度

一、每天早上提前二十五分钟正常开门营业。

二、开门时,必须经理或主管、当值日人员至少二人以上在场方可开门。

二、(衣服整洁、严禁披头散发、留海须齐眉毛,严禁穿高跟鞋、拖鞋、短裤、裙子),(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10元),必须提前做好营业时的准备,到岗位后应认真、迅速的上货、擦货,拉架,保证商品货架的整齐,干净卫生和货架的丰满,(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5—50元)。

三、上班时间必须站立规范,严禁坐、手插口袋、抱肩、靠货架,(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10元),严禁在营业场内吃东西,嚼口香糖、哼歌、吸烟、聚堆聊天、嘻笑打闹、看书看报,(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5—50元)。

四、文明用语、热情为顾客服务,不准与顾客顶嘴、吵架、不得以貌取人,(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5—50元)。如遇顾客来店退换货、质量问题或其它税费部门来店,热情告之对方稍等,立即通知主管,若主管不在,可电话联系,不允许不报告主管或经理擅自处理来店顾客退换货或质量问题等事情。(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50元/次)。

五、严禁私自倒班,若确需要倒班者应提前给经理或主管说明原因,以便及时安排、调整.请事假者,应提前一天递交假条,主管批准后,方可休假。请假一天(35元/天),加班一天(35元/天加提成),旷工(50元/天)。

六、各街区员工要及时在各管辖区内巡视,及时拉架并为顾客导购,同时应提防盗窃行为,保证商品安全。

七、凡遇供货商来货(或进货),必须先核查售价、进价再订价,方可标价,再上架,如若不按规定标价谁标错价由谁补齐标错差价。过期商品及被损商品要及时下架,如不及时下架而给超市造成损失者,由区域负责理货员承担一切责任。

八、服装、鞋柜组销售严禁。内部营业员收顾客钱单独到收银台为顾客交钱。必须带实物商品协助顾客到收银台交款。(营业员违反规定给以10元/次经济处罚,收银员违反规定给以1元/次经济处罚,严重不按规定,按当次收顾客实际钱数处罚)

九、上班时间员工不得购物,早班员工须在下班时间购物,晚班员工必须在下班前五分钟购物,若未吃(用)完者,必须与当日下班时间带离超市。带离超市必须让主管查看实物和电脑小票才可下班离开超市,(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10元/次)。

十、上班期间,不得干与工作无关事情.不准携带手机,携带手机必须关机(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5-50元;如:接、打手机处以50元/次;私会亲朋友处以5元/次;等等)。

十一、每天上班前10分钟要签到,迟到五分钟处罚5元,迟到半小时扣除当天工资并参加当日工作,如不参加工作者视为旷工计算(50元/天)。

十二、全体员工偷、吃、用行为一经发现,给以此商品十倍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上班期间卖错商品价钱,谁出错由谁补齐卖错差价,少收卖出商品钱数,谁出错由谁补齐少收钱数,可按店内规定最低价补齐。

十三、损坏任何设施(打价枪、条码称、等等)、任何商品照价赔偿。

十四、各早班营业员每天上班必须各自负责区域货架地面及门外玻璃、门外地面清扫一遍,各营业员下班后必须把各自负责区域商品整理整齐,门内外清扫干净并进行卫生签到才可签到下班,(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10元/次)

十五、在工作方面全体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主管的一切安排管理;在纪律方面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初次进行提醒,严重批评警告,展教不改报之经理签单处罚)。

3、店面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创造一支以店面利益至高无上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商店严格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一、值日生需提前到岗,7:50前卫生打扫完毕,卫生包括室内、卫生间、室外门脸玻璃,柜台由个人负责,保持清洁明亮。

二、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毁店面形象,透露店面机密,精神饱满地进入工作状态,不得面带倦意,坐姿、立姿都要大方得体。

三、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做好本职工作。

四、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上班时间不得嬉笑、打闹、睡觉而影响本店面形象,迟到30分钟扣50元,30分钟后扣100元,当天未来者按旷工处理,早退人员扣100元,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旷工三天当自动离职处理,请假需提前一天申请,经过经理同意方可请假。

五、工作时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1分钟,不许用店面电话打私人电话,如有违反1次罚款20元,下次再犯则罚款50元。

六、员工服务态度:

(1)热情接待每位顾客(您好!金立手机专卖店);微笑是每个销售人员的基本表情,面对顾客应表现出热情、真诚、亲切、友好、专业、不准不理不睬。

(2)了解各产品性能,向顾客合理的介绍,说话语气要轻。

七、员工奖罚规定:

(1)全勤奖力60元,迟到、早退,每分钟扣罚1元;旷工一天扣罚120元,工作时间不允许请假,请假10分钟罚5元,请假一天扣除当日工资,未经批准按照旷工处理,周六日不得请假。

八、卫生区域不清洁扣罚5元一次,卫生未整理干净者扣罚5元一次。

九、上班时间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1分钟,违者扣罚5元一次,工作时间不得玩微信、QQ等违者罚10元。

十、辞职条件

(1)员工合同期满后方可离职,离职将发放所有工资,合同期满后如继续续约者当次奖励100元。

(2)如需离职者须提前3个月提呈辞职报告,书写详细理由批准后方可离职,离职只发工资,不发提成。

公司宗旨:敏锐观察和自我创新,以时尚品质、温馨、潮流为产品风格,以信誉、创新、完美经营为理念,以包装精美、质量上乘、价格合理、服务优质、信誉良好为追求目标!

4、水果店员工管理制度

为明确水果间员工岗位职责及工作要求,提高水果间卫生质量,增强水吧工作职能,监督管理内部员工,特结合本门店实际情况制定该制度。

一、适用范围:

银座歌唱家旗舰店全体人员

二、水果间管理制度:

1、水果间内不得打闹嬉戏,禁止聚众聊天;

2、除水果间吧员外其他员工、客人不得进入水果间逗留,员工如工作需要,得到吧员授权后方可进入;

3、除水果间吧员外,其他员工不得打开、使用水果间内物品、不得翻阅水果间内柜子;

4、除水果间吧员外,其他员工、客人不得擅自使用水果间内设备、食用食品;

5、如员工需要食品、饮品等,告知水果间吧员,并在水果间操作台外侧等候;

6、水果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例如:个人的清洁、洗刷);

7、水果间禁止放置私人物品。

三、惩罚措施

1、未通过水果间吧员允许,私自使用水果间物品、食品、设备,(1)违规一次,罚款15元;

(2)违规二次,罚款30元;

(3)违规三次100元;

(4)三次以上交由店长处理。

2、于水吧内进行个人清洁卫生工作(例:洗头、洗衣物),(1)发现一次,罚款15元;

(2)发现二次,罚款30元;

(3)三次以上(含三次)交由店长处理。

3、擅自食用或使用水果间食品、饮品等,(1)违规一次,罚款30元;

(2)违规二次,罚款50元;

(3)违规三次,罚款100元;

(4)三次以上交由店长处理。

4、无故于水果间逗留者,(1)第一次警告

(2)违规二次,罚款15元;

(3)违规三次,罚款30元;

(4)三次以上交由店长处理。

5、于水果间放置私人物品者,(1)第一次警告;

(2)违规二次,罚款15元,;

(3)违规三次,直接将放置物品回收或处理;

(4)三次以上交由店长处理。

五、水果间卫生要求

1、水果间台面:

(1)工作台整洁、干净、无污渍、无油渍;

(2)除水吧用品外不能出现不属于水果间的东西(如员工私人物品、衣服、充电器、零食等);

(3)票据、钥匙、台面的小型设备(微波炉等)摆放整齐。

2、水果间柜子

(1)每周对柜内进行清理,确保干净无灰尘、无污渍;

(2)水果间柜子内物品按分类摆放整齐;

(3)水果间柜子内做好防潮、防热、防虫。

3、水果间清洗区(1)水龙头光亮,无污渍,无油渍,无手印;

(2)水盆内无垃圾,无污渍,无油渍;

(3)水盆内使用过的器具及时进行清洗;

(4)水果间清洗区台面上物品摆放整齐;

(5)清洁工具(如手套、抹布、洗涤液等)统一摆放。

4、设备

(1)水果间内设备表面清洁,无灰尘,无污渍,无油渍;

(2)对果汁机等设备储槽内的饮料及时清理,确保水槽干净。

5、水吧器具

(1)器具表面清洁、光亮、无灰尘、无污渍、无油渍。

(2)玻璃杯上无手印。

(3)水杯等倒置摆放且朝向相同。

(4)盘子、食碟等正置摆放且朝向相同。

(5)器具在使用后立即清洗,不得重复使用。

(6)使用的器具,当次使用当次清洗,一周84消毒一次。

6、地面

(1)地面干净,清洁,无垃圾,无污渍,无油渍,无水渍。

7、垃圾桶

(1)垃圾达到垃圾桶2/3时及时更换。

(2)如有特殊气味的垃圾立即更换。

2.水果合作社规章制度 篇二

在农业税废除以后, 农产品增值税成为了与我国农业生产、加工关系最为紧密的一大税种, 对于我国农业, 特别是农产品加工行业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从总体层面上来看, 我国农产品增值税制度对于农产品加工行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但其中部分规定, 如农产品一级收购按票面全额计税而其他环节按照不含税价计税、农产品根据加工程度不同按照13%和17%征税以及允许企业在农产品收购业务中自开自抵, 造成了农产品增值税制度上的一些欠缺, 削弱了其对于我国农产品加工行业的促进作用以及对税收财政的组织监管。笔者根据实地调查走访获取的资料, 分析得出造成该困境的罪魁祸首就是农产品增值税税收部分规定带来的“行业歧视”与“凭证混乱”问题。

二、“行业歧视”与“凭证混乱”问题分析

1. 农产品加工行业的“行业歧视”问题。

农产品加工分为初级加工和精深加工。一方面, 初级加工企业在进行农产品一级收购可按票面全额的13%抵扣而在销售环节按照不含税价的13%计税。此税款抵扣政策在企业进销差价不大的条件下往往造成为农产品初级加工企业增值税“低征高扣”、应交增值税长期倒挂的现象。以云霄县枇杷鲜果销售企业为例, 其运营模式为向当地果农收购枇杷鲜果, 再进行筛选、包装, 最后对外销售枇杷鲜果礼盒, 属于典型的果品初级加工企业。假设企业当年从果农处收购的枇杷鲜果成本为100万元, 按照我国税法的规定, 该企业当年可抵扣进项税额为13万元;另假设当年果盒的销售额为110万元, 则其销项税额为[110/ (1+13%) ]×13%=12.65 (万元) 。企业当期进项税额明显大于销项税额, 应纳税额为负, 导致无税可征。进一步分析, 为了使企业的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 行业的毛利率至少需要达到[ (100-87) /87]×100%=14.942 5%, 而我国农产品初级加工行业的平均毛利率不足10%。有的企业甚至抵消了非农产品应税货物销售的应缴增值税, 增值税长期负申报、零申报, 造成国家税收大量流失, 在实质上形成了国家增值税的反向补贴局面。

另一方面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的采购进项税率为13% (生产者处采购时折算税率为14.94%) , 销售时按17%计算销项税额, 而非农产品行业进项税率与销项税率普遍为17%, 进销税率差为零。农产品精深加工行业是国家鼓励的行业, 但在增值税率方面非但没有优惠, 反而高于其他工业品加工业, 这就导致了农产品精加工行业的“高征低扣”。以云霄县枇杷酒企业为例, 其收购批杷鲜果醇酒属于典型的果品精深加工企业。不考虑酒类消费税, 若企业当年从果农处收购的枇杷鲜果成本为100万元, 则该企业当年可抵扣进项税额为13万元;假设当年酒品销售收入为200万元 (含税) , 其他各项成本为80万元, 若按农产品精深加工销项税率为17%, 则企业当年的销项税额为[200/ (1+17%) ×17%]=29.06 (万元) , 应交增值税额为16.06万元, 利润仅为3.94万元, 若将销项税率调整为13%, 则企业当年的销项税额为[200/ (1+13%) ×13%]=23.00 (万元) , 应交增值税额为10万元, 则企业利润达10万元, 增长了153.8%。可见, 由于“高征低扣”使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税收负担重, 成为微利行业。

2. 农产品税收抵扣凭证的“凭证混乱”问题。

增值税作为针对商品流通过程发生的增值额计税的流转税, 其计税原理是征多少扣多少, 未征税则不扣税。但除了2012年7月1日开始实行的进项税额新抵扣方式的特定农产品行业一般纳税人, 其余农产品加工行业的现行农产品抵扣政策仍然采取的是“前免后抵、自开自抵”的方式, 这在很大程度上背离了我国增值税征税扣税一致的基本原则, 造成了自开抵扣凭证标准不清、管理缺失的现状, 使得购销双方相互制约的增值税征扣税链条机制失效, 在税制上为虚开扣税凭证从而漏税骗税提供了可能。

再看云霄县枇杷加工行业, 目前枇杷企业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主要可归结为三种情况: (1) 从云霄县附属乡镇的水果进销中间商采购, 但直接将其作为农业生产者来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 对此类收购发票税务机关在原则上是不予认可的, 但是由于云霄县枇杷产量大, 辨认工作繁重、监管难度高, 给了企业浑水摸鱼之机; (2) 企业在向枇杷种植个体户收购时直接依照过磅单金额付款, 事后再根据供货明细汇总或逐户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 此类收购发票的发票联大多不交给农业生产者而留在企业了; (3) 在向枇杷种植个体户收购时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 但农业生产者索要发票意识差, 对发票金额也鲜有核对, 往往导致企业放大收购金额的现象出现。

还有一些不法企业利用税务机关对农产品收购发票控管难的弱点想方设法在农业产品收购发票上做文章, 以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这些手段可概括为三个核心词汇: (1) 偷天换日, 即非法填开农产品收购发票扩大抵扣范围或虚增农产品收购价格和数量, 从而虚增进项税抵扣额; (2) 本末倒置, 即在会计期末根据当期的生产成本倒推收购发票金额, 自行填开以人为调节产品成本, 进行盈余管理; (3) 斗转星移, 即利用监管漏洞对开票时间进行滞后或提前, 以调整当期的应纳税额。对这些问题, 税务部门难以举证和监管, 给云霄县的税收监管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三、完善我国农产品增值税制度的建议

1. 修税基同税率, 防止“行业歧视”。

农产品的初级加工, 一个重要特点是其通常仅为对农产品进行简单处理, 如清洗、分类、速冻和包装, 增值环节的附加值不高, 对于农业发展只起辅助作用;与此相比, 农产品精深加工, 往往涉及对农产品内在价值的深度挖掘, 能创造较大的附加值, 对农业的总体发展起着中流砥柱的作用。而目前的农产品增值税体制, 不仅使初级加工有税收漏洞可钻, 而且使农产品精深加工行业的税收负担沉重, 从而总体导致了我国农产品加工行业向初级加工偏斜的局面, 形成了实质上的“行业歧视”, 从长远来看不利于我国农业的全面发展, 容易造成农产品加工长期集中于低端环节而缺乏国际竞争力。

为了改变当下局面, 当务之急应从税制上切实地解决初级加工“低征高扣”和精深加工“高征低扣”的局面。对于“低征高扣”, 应当改变目前普遍对农产品采购以买价计提进项税额的规定, 统一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的计税依据, 即根据增值税原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应将收购凭证和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换算为不含税价格, 以此作为计税依据来计算进项税额。这样不管是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还是销项税额, 统一以不含税的销售额作为计税依据, 从根本上解决因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的计税依据、计算口径不同而造成的“低征高扣”问题, 解决了农产品初级加工企业税金长期倒挂的问题, 避免了税收流失。而对于“高征低扣”, 税务部门应当考虑将农产品增值税税率统一定为13%的低税率, 以体现增值税中性税收的本质, 最大限度地维护税法公平和落实优惠政策, 以提高我国农产品精深加工行业的竞争力, 促进我国从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过渡。

2. 完善抵扣制度, 杜绝“凭证混乱”。

从本质上可采用两个途径来完善抵扣制度, 一是摈弃难以监管的抵扣凭证, 通过核定扣除的方法进行进项税额计算;二是规范农产品抵扣凭证的开具, 通过身份认证或经由第三方公允来防止农产品抵扣凭证的虚开、错开。

(1) 全面普及核定抵扣方式。自2012年7月1日起, 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纳入了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 其购进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生产上述产品, 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抵扣。该试点办法摈弃了农产品抵扣凭证的抵扣功能, 通过投入产出法、成本法和参照法, 对于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进行税收核定, 杜绝了农产品抵扣凭证虚开、错开的问题。虽然该方法目前仅仅应用于特定行业, 但其计算方式普遍适用于整个农产品加工行业, 可以大面积进行推广。在推广的同时, 税务机关应当建立起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的纳税档案系统, 定期检查更新各个企业核定抵扣的必要数据, 将核定过程电子化、档案化, 提高税收核定效率。

(2) 采取身份认证制度。2003年6月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居民身份证法》, 全面推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因此第二代身份证在各大农业产地已逐步普及, 为农产品抵扣凭证身份认证制度提供了可能。税务机关完全可以通过协同民政部门进行农业生产者居民身份证的系统联网:首先, 税务机关对农业生产者进行身份核实和登记, 同时在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配置身份识别装置和农产品收购凭证打印装置, 只有在采购时核实供货方身份信息, 才能开具可抵扣农产品收购凭证。其次, 企业开票信息通过互联网汇总至税务部门数据库, 用于农产品收购凭证的认证, 也便于税务部门的取证、核实, 有利于规范农产品收购的进项税额抵扣, 有效地防止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虚开、错开抵扣凭证, 侵蚀国家税收。

(3) 第三方中介机构介入。随着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在广大农村地区的普及, 农产品收购交易的第三方公允成为了可能。在条件和成本允许的前提下, 税务机关可要求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银行支行或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向农产品生产者支付, 并由金融中介代行开票职责。此措施对于农产品加工企业来讲, 既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省现金收购成本, 又符合现金收付管理规定, 减少了现金使用风险;对于主管税务机关来讲, 能帮助其检查核对收购免税农产品的真实性, 压缩了企业通过现金支付收购款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虚抵增值税进项税额、虚增原材料成本的可操作空间。

参考文献

[1] .欧阳晖.农产品增值税虚增进项税问题及对策.吉林农业, 2012;4

3.合作社各项规章制度 篇三

1、专业合作社必须在当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并且只能在一家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现金结算户。

2、专业合作社库存现金的最高限额为2000元,用于日常零星支付和备用金的需要。

3、为了加强现金管理,专业合作社在现金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白条”抵库。

(2)、不准出租、出借和转让银行账户。

(3)、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4)、不准将专业合作社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进行储蓄。(5)、不准设立“小金库”,保留账外公款。

(6)、不准“坐支”现金,即不得从单位和社员收入的现金中直接支付所需开支。

(7)、不准报销手续不完备、开支不合理的未经审批的发票。(8)、不准公款私借。

(9)、不准将库存现金和私人现款混在一起。

4、专业合作社监事会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对现金的核对和清查。专业合作社现金管理部门不得拒绝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5、专业合作社及其管理人员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要承担法律责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和罚款等处罚,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专业合作社社务公开制度

实行社务公开,是本专业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工作要求,是落实国家关于专业合作社的相关政策和提高本专业合作社的服务质量的重要措施。

1、每年年初公开一次本社的发展规划和计划。

2、每半年公开一次计划的落实及执行情况。以及下半规划的详细安排。

3、每季度公开一次财务收支情况。及工作要点。

4、随时公开本社农机每季的耕种面积及资金收支情况,以及重大投资活动和合作事项。

5、及时公布管理人员的调整,以便广大社员能够及时的联系上主管人员。

6、年底公开当年生产、经营绩效,决算和盈利分红办法,及返利分红数额。

7、接受本社社员的监督,对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召开理事会议,随时给予合理的解释和答复。

×××专业合作社民主理财制度

1、专业合作社民主理财工作由监事会组织实施,建立民主理财小组,保证社员对专业合作社财务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2、专业合作社的账务由监事会专人保管,实现账款分开,主管人员做到认真核对,账目清楚。

3、专业合作社向单位和个人收取现金时,必须手续完备,开具收款收据。收取的现金超过规定库存限额部分应及时送存开户行。现金支付时,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

4、专业合作社必须建立现金日记账,逐笔序时登记,每日结账核对,准确、及时反映现金的收付、提存和结余情况,做到账面与金额相符。

5、专业合作社年初财务收支计划和重大财务事项必须通过社员代表大会形式,征得社员同意并记录在案。

6、专业合作社社员对财务有下列民主管理的权利。⑴ 有权对新公布的财务账目提出质疑; ⑵ 有权要求监事会查阅审核有关财务账目;

⑶ 有权逐级反映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专业合作社民主管理制度

1、专业合作社实行分级负责制。重大事项由社员代表大会按照“一人多票”或“一人一票”方式审议表决通过。

2、专业合作社实行逐级管理,理事长若请假或外出时,由副理事长暂时行使理事长的职权。

3、专业合作社监事部门,负责日常理事会工作和管理的监督工作,并及时向理事会反应广大社员的意见和建议。

4、日常事项由理事长召集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一般由主管理事召集会议讨论决定,在行使职权过程中碰到特殊情况应向理事长汇报,由理事会研究决定。

5、专业合作社实行办公会议制度。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和部门负责人组成,理事长确立议题,召集和主持会议,监事会负责监督。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理事长认为有必要时也可以临时召集,对专业合作社重要事项进行研究决策。

6、专业合作社社员大会需半年召开一次,由理事主持会议,监事长汇报半年合作社工作开展以及财务监管情况。

7、专业合作社实行请示和报告制度。部门负责人应经常向理事长报告工作,汇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理事应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工作,每年年终要作出书面报告。

×××专业合作社奖惩制度

为提高广大社员的积极性和创新性,特设立了奖惩制度。

1、奖励对象:专业合作社社员职工及相关人员。

2、奖励条件:

(1)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制度,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在推广农机操作新模式,引进管理新方法,开拓业务新领域,带动农机新用户,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产工作中成绩显著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业绩突出者给予重奖。

(2)对本社作出特殊贡献的非社员,经理事会提议,社员大会通过,参与专业合作社管理。

3、处罚对象: 专业合作社社员职工违反本社章程和制度规定,以权谋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损害专业合作社利益等行为。

4、处罚方式: 根据不同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理、政纪处分、除名退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专业合作社互助协作制度

1、专业合作社社员应当发扬专业合作社互助精神,及时向本社反馈情况,提供有关信息。

2、专业合作社定期召开社员生产经营经验交流会,社员之间应当相互提供业务渠道、分享农机技术信息,交流机械操作经验,促进专业合作社共同发展。

3、在业务开展的季节,社员之间要做到业务资源共享,需求互补,相互协作。

4、专业合作社根据生产经营发展及社员的需求,及时为社员开展产前、产中、产后的统一服务。

5、专业合作社为社员提供法律咨询、文化、福利事业等方面的服务。

6、社员之间要做到团结一心,对违背合作社的互助互补精神的社员,交由理事会会议决定处罚方式,情节严重者开除出专业合作社。

×××专业合作社仓库管理制度

专业合作社的仓库,下设农机和农资仓库,实行专人管理。

1、农机具管理

(1)入库要求;农机具是特殊工具,是季节性生产工具,在农机具入库时,要做到外表整洁干净,无三漏现象。做好入库时间登记,码表时间登记。

(2)保养要求:对需要保养或维修的农机具,要及时上报主管理事,以便安排联系厂家或销售公司维修人员,及时的处理故障,不误下季节的操作使用

(3)出库要求;农机具出库时,领取人员需出示分管理事批示或电话告知,并当面发动农机具验收,并记录出库时间及机具使用码表的时间。签字确认后出库。

2、农资管理

(1)出入库要求:进仓时仓管人员必须做到确认数量、品名、生产厂家方可收货入库。出库时,做到领用人员当面验收签字。(2)保管要求;仓库内各类物品的数量和时效,要及时的掌握并上报主管理事,做到下季节需要物品有足够的储存。保障合作社业务有序的开展

3、做好仓库安全工作,严禁烟火,不得在库内吸烟。

4、仓管员要认真做好收发检查工作。账目清楚,随时接受仓库盘点,若出现农资数量短缺或农机具损坏,由所属仓管员承担。

×××专业合作社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1、农民专业合作社执行财务开支审批要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的原则。分档逐级审核、限额授权,由理事长负责审批。

2、生产经营性开支,金额在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由理事长审批;金额在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不含10000元)的,由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后,由理事长审批;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由社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由理事长审批。

3、非生产经营性开支,凡金额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不含5000元)的,由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后,由理事长审批;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由社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由理事长审批。

4、财务开支的原始凭证,必须真实、规范、合法,并要证明事由、时间、经办人和证明人姓名。

4.合作社共青团规章制度 篇四

xx合作社是在团县委、镇党委政府和镇团委领导下,负责合作社团支部共青团工作和团员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带动周边团员青年发家致富,指导团员开展工作,发展经济,负责合作社团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为更好地明确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岗位责任制。

一、团委书记职责

1、全面负责团支部工作,主持召开全体支部会和团支部扩大会,传达党的指示和上级团委决议,研究确定团支部的工作任务。

2、负责合作社共青团工作的计划、检查、总结工作。经常向党委反映情况,汇报并请示工作,及时向团组织布置工作,交流情况。

3、经常帮助指导各小组开展工作,组织好团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团干部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4、开展调查研究,熟悉团情,掌握团员的工作和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5、集中力量抓好每阶段的中心工作,解决团员青年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

6、抓好团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当好“班长”,加强团支部内部的团结,增强领导班子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关心团支部人员的工作、生活,充分调动内部人员的积极性。

二、团委副书记职责

1、按照团支部的工作职责,协助团支部书记处理日常工作。

2、了解各下属支部组织建设情况,注意考察、选拔团干部,对团的活动、组织生活安排、团组织的加强、调整、充实等提出计划和建设。

3、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负责各种活动的组织协调,组织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活跃合作社生活,给青年发展经济出谋划策。

4、配合合作社做好宣传工作。

5、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及时掌握团员思想动态,解决新问题,探索新规律。

6、抓好分管的工作。

7、完成合作社领导和书记交办的其他有关事宜。

三、组织委员职责

1、负责团支部的组织工作,围绕合作社中心工作对团的组织生活安排并提出计划。

2、负责协调团支部的机构设置、班子配备、干部队伍建设。

3、研究制订落实团内生活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团组织的工作考评,管理兼职团干部。

4、做好团籍管理和团员纳新工作,做好团员民主评议、推优入党工作。

5、负责团费的收缴工作,年终作出团费收支报告。

6、具体办理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评选表彰工作。

7、完成正、副书记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宣传委员职责

1、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团组织的有关决议精神,抓好经常性的宣传报道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参与研究团组织和合作社的发展战略,探索新时期团的工作思路,配合合作社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3、负责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特别是团员青年在合作社重要政策出台前后的思想动态,及时上报突发事件信息。

4、负责办好团支部的工作简报等。

5、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和团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6、完成正、副书记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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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霞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团支部组织结构

书记: 副书记:

5.合作社财务制度专题 篇五

资金来源

1、社员股金。社员股金是为了取得专业合作社社员身份而缴纳的股金,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社员股金按实现的利润进行分红。

2、提留的风险金和企业发展基金。按现行财务制度的规定提取的一般盈余公积金作为风险金,以及按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提取一定比例的发展基金。

3、公益金按现行财务制度提取。

4、盈余积累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金。

5、银行贷款。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业务需要按照银行贷款的要求向各类商行申请贷款。

6、供销合作社投入的资金。

7、其他来源,包括政府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盈余分配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分配,是由理事会提出具体分配方案,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一般应按以下顺序分配:

1、按现行财务制度提取一般盈余公积金。

2、按现行财务制度提取公益金,用于本社职工的福利设施支出。

3、对社员股金,政府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供销合作社的投资等按比例分红。

4、按社员提供的产品,服务交易额或交易量实行二次分配。

5、按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6、按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提取企业发展基金。核算体制

专业合作社遵循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合作制原则,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财务管理体制。其最高权力机构为社员(代表)大会,依据社章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各类专业合作社应依据原行业财务制度,结合自身的特点,制定本社的财务制度。定期向政府主管部门送报财务和会计报表,定期向社员公布财务状况。财务控制

完善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保证企业生产经营顺利进行,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的有力手段专业合作社具有人员少经营环节多,手续制度多的经营特点,更必须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1、建立人员控制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日常工作人员易少面而精,人员的数量素质应由理事会确定。厂长(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实物保管员、出纳员的任用,解聘应提交理事会确定。特别是财务人员应统一聘用,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确定其在合作社行政管理责任及地位。并定期考核、评审,确定奖惩是否续聘。

2、强化资金管理制度。企业的资金、商品物质的流通必须制定严密交接,运转手续,经手人、保管员、批准人的签字必须齐全,各负其责。

3、建立生产经营成本,费用等开支的审批制度。企业的日常开支,要区分不同性质,不同额度分别审批,属于日常零星开支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厂长(经理)签字后,厂长(经理)最后审批,属于大宗开支,非正常开支。需经理事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批准。

4、建立投资、重大管理措施的可行性论证制度。投资重大管理措施的实施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企业必须慎重行事,理事会应聘请有关专家进行认真的研究论证并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确定。

5、建立财务审计制度,加强审计监督。为了取得广大社员的信任,财务管理必须高度民主化,透明化,除了实行企业自身的会计报告制度外,理事会还应定期或年终聘请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和咨询活动,确定企业经济活动的真实性,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6、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后,应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度,规定管理部门专人负责制度的更新与完善,定期了解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搜集反馈意见,确保制度符合实际发展需要。坚持综合治理、财务适当先行的理念,逐步树立财务在企业运行中的核心地位。从管理资产提升到管理资本,推行创新型的财务管理,切实提高资产监督水平。

台安县华辉大果榛子栽植专业合作社

2014年10月10日

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实在农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以自愿联合、民主管理形式形成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核心问题是利益分配问题,即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问配体制问题。专业合作社的活动有:

1、从农资供应商处购入农业生产资料;

2、向社员供应农业生产资料;

3、收购社员的农产品;

4、销售农产品;

5、向非社员供应农业生产资料;

6、向非社员收购农产品;

7、获得国家的各项补助收入等。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

“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

公式是:可分配盈余=当年盈余-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 合作社的分配实行按交易量(额)返还为主、按股金分红为辅的盈余分配制度,这是与公司依据出资额进行利润分配的根本不同之处。

合作社可分配盈余的计算公式是: 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额)返还+股金分红

在上述公式中,需要注意三个问题:第一,在分配顺序上,首先按交易量(额)的份额向成员返还然后再进行按股金分红。第二,在分配比例上,每个合作社按交易量(额)返还和股金分红在可分配盈余中所占比例,由章程或成员大会规定,但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的总额不得低于整个可分配盈余的60%,股金分红总额不得高于整个可分配盈余的40%。这一法律规定,体现了合作社以按交易量(额)二次返还为主的办法,是成员实现互助合作社的重要体现。第三,不能以股金分红替代按交易量(额)返还。一些合作社只给入股成员分红,而不按交易量(额)返还,或者以股金分红替代交易量(额)返还,或者混淆按交易量(额)返还和股金分红。

台安县华辉大果榛子栽植专业合作社

2014年10月10日

合作社议事决策制度

一、议事决策范围

1、传达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传达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指示、决定;

3、需要会议决定的其他事宜。

二、议事决策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决定、决议,确保依法照章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坚持民主科学决策的原则。班子议事决策要实行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结合,不搞个人说了算,也不搞极端化民主。

三、议事决策程序

1、召开议事决策会议一年不少于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则随时召开,对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到会方能举行。

2、一名班子成员负责报告和介绍议题的情况,然后进行讨论,个人充分发表意见,再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集中意见时,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意见作出决策外,应进行一步调查研究,充分交换意见后再表决。

3、在具体落实过程中,要注意经常掌握有关情况,做好协调、指导工作,及时解决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保证决策落到实处。对因可观情况变化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决策无法落实的,应尽快提出处理意见。

台安县华辉大果榛子栽植专业合作社

6.合作社工作制度 篇六

本社的工作是组织我村及邻村棉花种植户,对棉花种植的新品种新技术提供服务,并统一收购、储存、初加工、销售棉花;增加农民收入为根本目的,以推广科学化种植、产业化管理、共同发展为原则,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合作社要组织成员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国家政策,使成员能依法生产、合法经营,依法有序的开展工作。

二、年初要根据县、镇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的培训重点和方向,制定培训计划,制定培训计划要充分听取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技术问题要给予充分体现。

三、为成员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合作社负责联系科技人员针对棉花种植过程中的品种更新、种植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技术难点进行技术咨询,并进行新技术推广,从而开展服务。

四、组织成员开展经验技术交流,定期召开种植技术经验交流会,使成员之间能相互学习,取长补短。

五、本合作社成员有义务为广大棉花种植户提供种植技术指导。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范围

本规则所称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生产工具等。

第三条 会计科目列帐原则

前项固定资产,耐用年数在二年以下,不具生产性,未超过一定金额者应以费用科目列帐,而不得以固定资产科目列帐。第四条 编号

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合作社统一管理,并会同会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统驭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样签。第五条 移交

人员移交时,对于固定资产应详列清册办理移交。第六条 增减报告

会计部门应于次月15日前就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等项目编制固定资产增置表一式三联送管理部门核对,并填列异常或更正内容后,第一联管理部门留存,第二联送返会计部门自存,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第七条 盘点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会计部门每年盘点一次。另应于每季就固定资产的项目中根据登记卡册,每一类别至少抽点十项,盘点后应填造盘存单一式三份注明盈亏原因,一份自存,二份呈报合作社社长核决后一份送会计部门,一份送总管理处备查。管理部门对于盘盈或盘亏除应专案叙明原因呈核外,并应依增置或减损的规定办理手续。第八条 增置、营造、修缮处理

固定资产的增置、营造、修缮应分别依照材料管理办法、工程修造发包事务处理规则及营建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第九条 受赠处理

固定资产因上级部门拨入,捐赠而取得者,应填明价格,如原价无法查得或根本无原价者,得由管理部门会同会计部门予以估列,并按第十条固定资产增置手续办理。第十条 登记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等不动产取得所有权后,由合作社统一办理产权登记后,转记入房屋、土地登记卡,变更时同时登记。第十一条 本规则经合作社全体社员通过颁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一、本社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核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过程中的成本与费用。

二、本社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和会计制度,实行每月十日财务定期公开制度。

本社财会人员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和出纳互不兼任。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社的财会人员。

三、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名记载于各该成员的个人账户中,作为按交易量(额)进行可分配盈余返还分配的依据。利用本社提供服务的非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行单独记账,分别核算。

四、会计终了时,由理事长按照本章程规定,组织编制本社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经执行监事审核后,于成员大会召开十五日前,置备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并接受成员的质询。

五、本社资金来源包括以下几项:

(一)成员出资;

(二)每个会计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

(三)未分配收益;

(四)国家扶持补助资金;

(五)他人捐赠款;

(六)其他资金。

六、本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库房、加工设备、运输设备、农机具、农产品等实物、技术、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成员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

七、本社成员认缴的出资额,须在六个月内缴清。

八、以非货币方式作价出资的成员与以货币方式出资的成员享受同等权利,承担相同义务。

经理事长审核,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成员出资可以转让给本社其他成员。

九、为实现本社及全体成员的发展目标需要调整成员出资时,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形成决议,每个成员须按照成员大会决议的方式和金额调整成员出资。

十、本社向成员颁发成员证书,并载明成员的出资额。成员证书同时加盖本社财务印章和理事长印鉴。

十一、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十的公积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弥补亏损或者转为成员出资。

十二、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十的公益金,用于成员的技术培训、合作社知识教育以及文化、福利事业和生活上的互助互济。其中,用于成员技术培训与合作社知识教育的比例不少于公益金数额的百分之三。

十三、本社接受的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均按本章程规定的方法确定的金额入账,作为本社的资金(产),按照规定用途和捐赠者意愿用于本社的发展。在解散、破产清算时,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处置办法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接受他人的捐赠,与捐赠者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法处置。

十四、当年扣除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成本,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后的可分配盈余,经成员大会决议,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按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具体比例由成员大会讨论决定;

(二)按前项规定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并记载在成员个人账户中。

十五、本社如有亏损,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用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也可以用以后盈余弥补。

本社的债务用本社公积金或者盈余清偿,不足部分依照成员个人账户中记载的财产份额,按比例分担,但不超过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

7.班级小组合作规章制度 篇七

1.小组成员共六个,成员的分配主要采用互补式,将思想素养、文化成绩、行为习惯、男女比例均衡搭配。

2.一个优秀的小组就要让每一个组员都发挥他的用处。所以,我们组有一正一副两个组长,负责管理组员的纪律和行为习惯,并给予适当的提醒和批评;同时还要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分配班级上下发的任务,组员必须配合组长,不得推脱,不得产生依赖思想,把所有的责任都交于组长。另外四个组员分别负责收发语数外物四门功课的练习本及相关材料,这样安排是为了培养组员的责任心和办事能力,同时也是想让他们从中理解组长的辛苦。

3.同时,小组内实行一对一捆绑制度,学习能力较强的三位同学必须耐心负责地对待帮助对象,给予他们态度上的调整和学习上的帮助。

4.小组内实行每天一小结,每周一总结,客观公正地评选出组内“三最”,发言最积极、学习最勤奋、进步最明显。对于这些评比作好记录,以后小组里推选名额优先考虑这些同学。

5.每一个组员都应该积极参与课堂。规定每人每天至少要回答一次问题,或在课堂上积极参与展示、质疑、补充。如有不达标者,则一周罚写一篇200字的阅读感悟。

6.当小组里组员在课堂上讲话,或有违规行为时,周边的人应及时提醒,如果提醒无效,则可以交于组长处理。

8.合作社养殖管理制度 篇八

为了合作社的工作秩序,节约和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实施科学、规范、制度化管理,明确员工权力与职责,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合作社在公司领导与管理指导下,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一定的权力,承担相应的责任,权责统一。

1、合作社人员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权力,承担责任。

2、合作社主管负责场部对全体员工和日常事务的管理,对公司负责,及时汇报合作社情况。

3、各岗位员工坚守岗位职责,做好本质工作,不得擅自离岗。

4、做好合作社的安全防盗措施和工作。

5、晚上轮班,看护好场部的牲畜和其他物品。

6、做好每日考勤登记,不得作假或叫同事帮填写。

7、分工与协作统一,在一个合作团队下,开展各自的工作。

8、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为保障养殖顺利进行,安全生产,特建立如下管理制度,希望全体社员遵守执行。

1、不准喝酒、不准打架斗殴、不准拉帮结派,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直至开除。

2、吸烟应远离易燃物品,同时不影响工作,不影响环境卫生。

3、服从领导指挥,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4、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对每位员工提出的好建议进行鼓励并奖励。

5、保持合作社环境卫生,不许将生活垃圾乱扔,应采取措施,生活垃圾要选好地址统一堆放,定期销毁。

6、保持水槽,食槽,牲畜舍清洁,工具摆放有序。

7、合作社物品实行个人负责制,注意保管、保养,丢失按价赔偿。如因丢失影响生产,另行处罚。

8、实行请假销假制度。有事提前请假,以便调整安排,以不耽误生产为原则。全体员工应团结配合,扎实工作,以社为家,以社为荣。

三、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1、生活区的垃圾具备防护措施,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2、养殖用具每天清洗一次,保持干净。

3、外来人员不得随时进入养殖区。

4、发现局部发生疫病时,养殖用具食料槽,饮水槽专用,并进行消毒,做好发病食料槽,饮水槽的有效隔离。

5、病、死牲畜当天烧毁或深埋,用过的药品外包装等统一放置并定期销毁。

6、购进的种牲畜经过检疫,防止病原体传入。

9.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 篇九

一、为了保护社员的合法权益,体现合作社的本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峡江县砚溪烟业专业合作社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参加盈余分配的人员为持有本社《社员证》的社员。

三、合作社在进行年终盈余分配工作以前,要做好财产清查,准确核算全年的收入、成本、费用和盈余;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合作社的盈余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盈余公积按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用于发展生产,可转增资本和弥补亏损。

2、提取风险基金。按照章程或成员大会决议规定的比例提取。用于以丰补欠。

3、向社员分配盈余。合作社的盈余经过上述分配后的余额,按照交易量(额)向社员返还,返还比例不低于60%;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方案要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10.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篇十

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合作社资金来源包括社员会费、社员股金、经营收益、专项拨款、社会捐助和其他资金。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平调和挪用合作社资产。

五、合作社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

六、合作社费用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一般经费开支在元以内,由理事长直接审批;元以上,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重大项目建设及投资,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办理各项支出,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凭证必须有经手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帐。

七、合作社年度收益要优先计提积累,并按以下顺序分配:

(1)提取公积公益金;

(2)提取风险金;

(3)向投资者分红;

(4)向社员分配。

八、合作社设会计一名,会计负责建立总帐和明细分类帐,作好资金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桉管理工作及负责建立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以及合作社财务收支、帐款划转和支取。

九、合作社银行帐号、帐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未经理事会批准,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11.农机合作社培训制度 篇十一

为了提高农机合作成员素质,满足农机合作社发展和成员发展需求,创建优秀的职工队伍,建立学习型组织,特制定本培训制度:

一、入职前教育:合作社新入职人员均应进行职前教育,使新入职人员了解合作社的经营理念、发展历程、经营业务、管理制度等方面内容。

二、岗位技能培训:根据合作社发展规划及工作岗位需求不同进行技能培训。驾驶作人员必须有国家承认的驾驶证、农机维修、保养技术人员、农技人员、财会人员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三、合作社内部培训:合作社内部培训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职员进行小规模的、灵活实用的培训。合作社购买不同专业书籍100余册,每月定期组织人员阅读与专业有关的书籍。

四、外派培训:培训地点在合作社以外,包括参加各类培训班、管理人员及专业来务人员外出考察学习等。合作社参加培训人员签订培训合同。

五、个人出资培训:合作社鼓励职工在不影响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参加各种业余教育培训活动。职工因培训占用工作时间,经负责人批准办理请假手续。

六、培训结束后,要开展评估工作,以判断培训是否取得预期效果。

七、培训过程前、中、后所有记录和数据由相关关门统一收集、整理、存档。

八、合作社投入的培训费用应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实施,杜绝浪费。

九、凡受训人员在接获培训通知时,应在指定时间内向组织单位报到,特殊情况不能受训,应请示理事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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