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育法制工作计划(共12篇)(共12篇)
1.学校教育法制工作计划 篇一
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计划
一、指 导 思 想
本学期的学校法制教育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素质教育为主线,以法制教育的落实为重点,以学生知法、懂法、守法为目的,结合我校实际和“五五”普法工作要求,全面提高青少年法制观念,坚持预防为主,进行网络文明教育,强化对有不良行为学生的帮教责任制。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学生的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努力实现法制教育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我校学生的道德修养,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二、工 作 目 标
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为成年人犯罪法》和《小学生不良违法行为与道德法律规范》、《小公民道德规范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加强网络文明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抵制不健康网站,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明确教师的人生目标。使每个教师都做到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落实对不良行为学生的帮教责任制,健全帮教工作机制,保证帮教工作不留死角。法制教育宣传要深入家庭教育,让每个家长明确家长在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要求与法律责任。加强校园及校园周边地区的治安综合治理,保证学生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三、具 体 措 施
以法制宣传月为突破点,认真分析新形式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晨会、班队活动和社会实践课等为主要阵地,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切实从“校园常规训练”入手,与学校“三风”建设、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及创建文明校园相结合,增强教职工的法制教育责任心,教育学生从小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组织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通过团队主题活动、讲座、出黑板报、调查问卷、讨论等形式,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网络文明教育,以学生为主体,进行自我教育,强化学生的道德意识和法制观念。努力做好对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帮教工作。校园内,要求全体教师与之开展手拉手活动,同时要求各班主任不仅了解学生在校的情况,还要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社区情况。对父母离异、单亲的、家庭出现变故的学生要格外给予关怀和温暖,对不良行为学生从心理障碍上进行分析,给予耐心的疏导。加强与公安、司法、街道办等部门的联系,充分发挥社会作用。通过邀请法制教育副校长到学校作讲座等形式,指导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和综合治理,协助学校做好对不良行为学生的帮教工作。
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综合治理,积极争取派出所的支持,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四、具 体 安 排
(一)启动阶段:
1、利用国旗下讲话,对学生进行网络文明教育宣传动员。
2、制订活动计划,并分发各班级。
3、班主任深入学生中间,将最突出的情况及不良行为学生的名单汇总上交。
4、定期召开班主任会议。
5、各班制定班级文明公约。
(二)实施阶段:
1、各班班主任利用班会课开展相关法制教育知识。
2、聘请好学校法制教育副校长,并作网络文明教育知识讲座。
3、学校团委开展相关活动。
4、校园广播做好法制专题节目。
5、建立好后进生帮教网络。
6、校园广播进行法制教育宣传活动。
7、举行家长会,对家长做好法制教育宣传工作。
8、各班进行争做守法学生活动。
(三)总结阶段:
1、组织座谈,总结学习心得体会。
2、通过学习,要求各同学改正一个小缺点,远离不健康网站。
3、做好资料积累工作。
丰溪镇中心学校 二O一三年九月一日
2.学校教育法制工作计划 篇二
充分认识在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
在社区开展普法教育是法制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开放的不断深入, 居民的生活方式、思想状况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已呈现多样化。
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多种经济体制并存, 社会成员固定地从属于一定社会组织的管理体制已经被打破, 大量“单位人”转为“社会人”, 这部分人由于没有一个具体的组织来管理, 法制教育状况非常薄弱;二是社会流动人口增加, 使得社区治安存在很大的压力;三是随着劳教制度的改革, 社会服刑和安置帮教人员将逐步增加, 对加强社区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四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 企业剥离出来的社会职能和政府转移出来的服务职能, 大部分由社区来承接。同时,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住房、医疗、养老、就业等各项制度改革的深入, 社区居民与所在社区的关系愈来愈密切。社区居民不仅关注社区的发展, 参与社区的活动, 而且对社区的服务管理、居住环境、文化教育等方面提出了多层次多样化的要求。
通过分析社区现状, 我们认为在社区进一步加大普法教育力度, 提高居民的法律素质和文明程度显得越来越重要和紧迫。为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的法治环境, 对于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对于推进“文明城区”和“首善之区”建设, 保持社会稳定, 推动依法治区的进程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确保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 在城市社会的转型过程中, 相当数量的“单位人”向“社会人”过渡, 社区的“社会人”的人数不断在增加。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加强社区法制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使社区法制教育工作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就要紧紧结合社会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 研究新思想, 探索新途径, 解决新问题, 扎扎实实把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一) 在组织措施上要做到“两个到位”
一是要组织到位。作为以居委会为单位的社区主管部门要成立负责这项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党政主要负责人必须担任领导小组组长, 并指派有一定工作能力和水平的班子干部负责此项工作。领导要亲自动员, 亲自部署, 亲自抓检查落实。切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 分管领导具体抓, 职能部门全力抓, 其他部门配合抓, 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保障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网络的科学完善。
二是要制度到位。为保证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根据形势和工作实际, 社区要有社区法制教育考评制度, 要将社区法制教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 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
(二) 在普法宣传对象上要做到“三个突出”
一是要突出社区居民骨干。特别要注意调动和发挥居住在社区内的党员和法律工作者以及离退休干部的作用, 因为他们是做好居民群众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中坚力量, 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示范带头作用。二是要突出社区青少年。各社区要加强与辖区内中小学校的沟通, 有条件的社区可以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阵地, 使在校的学生出了校门走进社区同样感受教育氛围, 形成“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形式, 使社会每个环节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都不失控。
三是要突出外来流动人口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员。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的今天, 人口流动越来越多, 外地人员来津务工经商的人员也随之增多, 在新兴居民小区购房居住和在老旧小区租房居住的外来人员也越来越多。随着劳教制度的改革, 社会服刑和安置帮教人员将逐步增加。因此, 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是现在和今后一段时期相当艰巨的任务和重点。
(三) 在普法内容上要贴近广大人民群众现实生活所需
街道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应由两方面组成, 第一是相对比较固定的学习内容, 这部分基本上要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如《婚姻法》、《继承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义务教育法》、《国旗法》以及涉及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第二是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形势、不同地区的实际, 有侧重、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性的法制宣传教育。社区要充分借助社会上大型的法制宣传活动的舞台, 如综治宣传月、“6.26”禁毒日、“11.9”消防宣传日、“12.4”宪法宣传日等, 对社区群众开展适宜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 在方式方法上要丰富多彩、灵活多样
目前仍在采用的传统的宣传方式, 如法制橱窗、板报、法制图片展、印刷发放宣传资料等, 这些方式已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 要根据各社区的实际和形势发展需要, 在创建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上下功夫。如利用网络开展法制动漫、利用播放广场电影时播放法制宣传短片、利用社区文艺宣传队开展法制文艺演出、利用社区电子显示屏做普法公益广告等。要注意开拓普法教育与维权相结合, 普法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 普法教育的传统与创新相结合的新途径和新渠道, 使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朝更有益于群众接受的方向扩展, 通过好的形式进一步增强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今年河西区司法局为配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 为每个街道制作了一套与广大社区居民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展板, 由各街负责到各社区进行循回展览;还印制了普法凉扇和普法宣传彩页向社区居民发放;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3.学校教育法制工作计划 篇三
1. 农村普法的难点
1.1法律价值观取向不够 由于中国几千年封建统治的阴影难以磨灭,农民的封建思想根深蒂固,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难以深入。受几千年封建传统观念的侵蚀和影响,部分农村尤其是边远、贫困山区的农村,宗教意识很浓,封建迷信盛行。尽管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革命和五十多年的发展和变化,给广大农村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农村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仍有部分农民的封建思想不易消除,平时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的现象普遍存在,遇事凭传统习惯、不能正确运用法律处理。“法”的意识十分淡薄,这给农村普法造成了一定困难。
1.2地理位置的影响 受农村特殊的地理位置影响,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难以开展。尽管近几年加大了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费投入,乡村道路修了不少,电力、电话、电视等基础设施逐渐兴建和完善,但农村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的现状仍然存在,这对农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加了难度。一些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但由于受农村特殊的地理位置影响,苦于无积极的应对办法和措施,只得做做表面文章,抓抓而已,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难以取得实效。
1.3普法队伍力量不足 农村面广点多,而司法行政工作既繁杂又琐碎,特别是在基层,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普法工作人员往往身兼数职,疲于应付。目前农村的普法工作主要还是依靠乡镇司法所和有关单位的配合来做,存在着普法力量薄弱,上面布置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临时抽人“应对”,上面“雷声大”,下面“雨点小”的现象。可以说,无人管事,责任不明是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能取得突破的关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制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
1.4宣传形式单一 农村普法工作在宣传形式上没有新的突破,仍是靠传统的出专栏、设置咨询台、发放资料、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缺乏富有时代气息、寓教于乐、行之有效的普法措施,无法充分调动农民学法的积极性。绝大部分村民是通过看资料、听广播了解普法的,年年如此,学不到新东西。
1.5普法对象素质不高 在农村,青壮年大多进城务工,在家务农的大多是年龄偏大、文化素质偏低的中老年人,学法处于被动状态。只有遇到问题时,才急着了解法律知识。然而,只有法律条文,没有工具书,对规范的、抽象的法律条文看得不懂,理解不透,似是而非,一旦个人利益受到侵害,相当一部分农村群众仍按照传统习惯或利用宗族势力来解决,而不是寻求法律的保护,制约着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发展。
2.建议及措施
2.1加强道德教育,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宣传教育并重的原则 随着社会生产的深刻变化,农民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呈现多样化。一方面,农民感谢党的好政策,让他们过上好日子,相信党、依靠党、追求知识、崇尚科学,这是广大农民群众的思想价值主流。另一方面,农民对社会上的一些丑恶现象和不正之风存在强烈不满,加上不良生活方式的影响,思想陷入迷茫和困惑之中,造成一些农民特别是一些青年农民缺乏正确的价值取向。传统的勤劳、善良、纯朴、厚道、以义制利的传统美德缺乏。在利益机制的驱动下,在城市物质文明高消费的诱惑下,在某些社会分配不公现象的刺激下,当代农民在价值目标的取向上更趋功利。不少人把“一切向钱看”当作自己的行为准则,集体观念淡薄,个人主义日趋严重,只讲实惠、不讲情义,只讲权利、不讲义务,对公益事业漠不关心。要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广泛深入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不断引导农民把爱家乡、爱社会主义、爱集体联系起来,要进行艰苦创业精神的教育,鼓励广大干部群众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积极做贡献。
2.2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是深入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保障。特别是农村的公路建设,农村公路的发展,无疑可以改善农村运输条件和投资环境,促进农村“生产发展”;可以增加农村收入,扩大农民就业,促进“生活宽裕”;可以加快农村信息传播和对外交流,改变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激发农村自力更生、奋发图强的进取精神;可以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改善村容村貌,促进“村容整洁”;可以提高农民自身素质,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奠定良好的“硬件”基础和“软件”基础。
2.3建立保障有力的队伍 建立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工作队伍,是搞好农村普法工作的组织保证。要从战略的高度,切实抓住三个基本环节:一是认真配备。要求普法工作者必须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要认真配齐、配好这支队伍,真正把那些政治思想好、文化素质高,并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调整、充实到这支队伍中来;二是合理使用。要管好用好农村普法工作工作队伍,一方面要在工作上给予关心和支持,让他们大胆工作,另一方面对那些年富力强,群众公认,政绩突出的同志要大胆启用;三是精心培养。采取多种形式和通过各种渠道,对农村普法工作队伍加强政治、业务培训,努力使他们适应农村普法工作的需要;四是要采取“稳定专职,发展兼职,壮大业余,鼓励义务”的办法,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老师、回乡知识青年的作用,发动他们担任村组宣传员。
2.4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创新宣传教育载体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全社会的齐抓共管工作,没有群众的广泛支持和参与是很难开展的,因此要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富教于乐,促进农村普法。要针对当前农村干部群众思想观念、从业结构、居住状况、行为方式等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和多样化、个性化需求的实际出发,多编辑一些由典型案例诠释法律条文、朗朗上口的法制短语等组成的法律手册,制作一些图文并茂的法制挂图、年画,创作一些法制文艺精品节目,建立农村普法网站,在农村远程教育和村村通电视中开辟“法制栏目”,农村报刊、杂志中设立“法制专栏”等,从方便群众、易于理解、乐于接受的方式进行教育,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发展。
2.5有针对性的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针对农村容易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实际,适时加强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农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定要结合农村的实际,针对农民的思想反映和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效果。如围绕农村易出现土地纠纷、山林权属纠纷、房屋拆迁等问题,基层法制宣传工作者就可与土地、工商、规划、税务等部门联合起来,到农户家中宣讲《土地法》、《农业法》、《森林法》等,依法解释和处理各种问题。围绕农村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问题,基层法制宣传工作者就可与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部门一道去做工作,宣传实行计划生育和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让农民自己明白其中道理,带头实行计划生育,带头搞好安全生产。围绕农村易出现赌博、吸毒、打架、斗殴等行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基层法制宣传工作者就可与政法委、公安、法院、检察等部门,共同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宣传禁赌、禁毒、反邪教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会环境。总之,要紧密结合农村实际,开辟一条“以创新方式求普法实效”的农村普法路子。
摘自《重庆司法行政网》
4.学校法制工作计划 篇四
一、工作目标。
(一)普及和宣传法律常识,让全校师生不断提高和增强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
(二)普及和宣传法律常识,增强法律意识,用法律保护自己。
(三)普及和宣传法律常识,彻底铲除学生中违法乱纪行为。
二、具体工作。
(一)健全四个机制,工作责任具体化。
健全和完善领导责任机制、工作运行机制、各方监督机制和各类奖惩激励机制。
1.继续健全法制工作小组,聘请法制副校长,实实在在地将学校法制工作落实到个人,由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统筹领导、协调我校的“法制校园”建设,接受政府及教育局有关部门的检查与指导;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督察各项活动落实到位;老师负责校园及周遍环境的安全整治工作;各班班主任老师负责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
2.认真制定依法治教和“法制校园”建设工作计划,并将其纳入
学校工作计划,将法制教育落实在平时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将法制安全教育纳入到我校的校本培训课程中。通过全校教职工集体学习,提高对依法治教和“法制校园”建设的认识。采用责任承包制原则,划分责任区、签定责任状,责任落实到个人。加强监管力度,提升监管水平,将法制安全教育纳入教师年总考核,遵纪守法与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对违法乱纪行为采取一票否决制。
(二)普法教育见行动、要成果。
1.加强教师职业道德的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好老师胜过好妈妈》,明确教师的人生目标,使每个教师都做到热爱教师事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根据我校实际情况,重点加强《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根据相关的要求,利用每周四下午的全校教师学习培训时间进行法律法规的学习,学校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年末进行检查和开展教职工读书心得体会评比活动,并组织教师举行法律知识竞赛。
2.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切实从“佛堂小学一日常规”为抓手,与“班级文明公约”相结合,教育学生从小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在宣传普法教育的同时,要高度重视预防和减少在校生犯罪,特别要关注后进生的转化。这项工作我们将细化到班,以班为单位开展积极有效的思想教育工作,进行跟踪了解,做好工作笔录,开放学校心理咨询室进行心理疏导,必要时进行心理干预。建立学校、社区、家庭教育网络,及时加强信息沟通,坚决遏止我校在校生进入三室一厅的现象发生,争取转化好每一个后进生,杜绝出现流生、辍学生,确保
在校生违法犯罪率为零。
3.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在今年的法制宣传活动中,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如开展“安全伴我行”等中队活动,将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进行生动的教育;邀请法制副校长及政法部门工作人员来学校进行法制宣传及讲座;利用“小荷之声”广播站、法制黑板报、法制小报等宣传形式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与结对社区开展“一帮一牵手互动”法制宣传活动等。此外,利用“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6.26”国际禁毒日及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等进行普法宣传,开展保护妇女儿童、道路交通安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集中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全校师生参加“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通过各项普法活动的开展,让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真正深入人心,全校师生人人知法懂法,将各种犯罪消灭在萌芽中,强化学生的道德意识和法制观念。
4.加强与派出所的联系,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的综合治理。加强与社区联系,宣传、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法制建设,共同营造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良好的环境,共建和谐、平安的校园。
5.学校法制教育年度工作计划 篇五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我们又将迎来新的喜悦、新的收获,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工作计划吧。但是要怎么样才能避免自嗨型工作计划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法制教育年度工作计划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法制教育年度工作计划1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依法治国同以德治国紧密结合”的重要思想,认真实施《关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切实把青少年法制教育摆上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把法制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课内教育和课外教育相结合,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增强做尊纪守法的合格公民意识。
二、主要工作目标和任务
1。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树立法制教育意识。
继续深入开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和新颁布的《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材料的学习活动,提高广大学生正确认识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树立牢固的法制教育意识。在学习过程中,学校还将安排学生重点学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倡导写一些心得体会,进一步加深对法制教育的认识。
2、完善在校学生的知识结构,增强法制教育意识
普及青少年法制知识,把法制教育纳入教育大纲、计划,确保课时到位,充分运用思想品德课、班会讲授法律知识,在相关学科渗透法制教育,开设法制教育的专门课程,使法制教育与综合实践活动的结合,加强自护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综合实践活动。
在法制教育的方法上,既要坚持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内容,利用黑板报、法制讲座、观看录像、知识竞赛等丰富多彩的形式,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扎扎实实地学习并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文。
3、加强沟通,提高普法工作成效。
(1)教育在青少年学生成长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利用告家长书和家长学校,向家长传授法律知识,明确家长的法律责任,树立法制观念。
(2)通过家访、家长会、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及时把学生在校期间的遵纪守法表现告诉家长;同时也能从家长的反馈中了解学生在双休日、节假日、寒假中的表现。使学校和家长能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教育,真正使法制教育与学校教育相沟通。
三、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二月份:开展法制教育主题班会,各班评选“行为规范监督员”。
三月份:邀请八甲镇派出所法制副校长做法制讲座
四月份:“法制教育”黑板报,学习园地评比活动
五月份:学习《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和矫治》讲座
六月份:暑假前对全校学生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讲座
九月份:开一次主题班会。政教处组织各班学习《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十月份:林校长在校园广场为学生作法制讲座。
十一月份:组织开展学生安全知识竞赛和全体师生与八甲镇派出所消防队进行安全消防演习。
十二月份: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月系列教育活动,发挥每周国旗下讲话、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开辟专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和教育,力求使全校师生能做到知法、守法、护法,依法办事。
学校法制教育年度工作计划2一、指导思想:
以素质教育为主线,以法制教育的落实为重点,以学生知法、懂法、守法为目的,结合我校实际和“五五”普法工作要求,全面提高青少年法制观念,培养他们良好的思想道德觉悟和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而努力开展卓有成效的工作。
二、总体目标:
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使人人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全面提高师生法律素质,落实素质教育要求,培养“四有”新人。
三、主要工作内容及措施:
建立健全法制领导小组。以学校校长为组长,分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以德育处、团支部书记、教务处主任、政治教师、年级组长、班主任为成员。
1、健全组织,抓责任到位。
组长郭士江:对法制教育工作全面负责
副组长胡金祥:对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全面具体负责,做好各项协调工作。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配合行政副校长抓好教职工的法制教育工作。
德育处:
(1)对教职工进行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学习、宣传法律法规文件开展系列法制教育活动,杜绝违法犯罪。对教师进行法制教育,进行依法执教工作的督导检查。
(2)对全体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制定法制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系列法制教育活动,法制教育与素质教育,德育教育相结合,与共青团、少先队教育活动相结合。
(3)认真抓好共青团员、少先队员学习法规、法律文件工作,发挥团、队组织的作用,与教育处配合开展系列化法制教育活动。
(4)政治组:发挥政治教研组作用,组织政治课、品德课教师通过政治课,发挥课堂主渠道的作用,寓法制教育于政治课、品德课之中,组织开展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法制教育活动。
(5)年级组长、组处负责人: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处、团队组织开展;有效的教育活动,认真实施学校工作计划,做好本部门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带头依法执教、依法管理,促进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2、加强对教师的法制教育。
充分利用政治学习,组织广大教职员工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及文件,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自觉性。通过这些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领会和掌握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初步掌握与教育有关的法规基本知识,强化法制观念,熟悉与教育工作相关的、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违反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倾向,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学校、管理教育、管理教学。
3、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
(1)行为规范教育。守纪是守法的最基础的环节。以《守则》和《规范》为切入口,以“与好习惯同行”为养成教育主题,通过《守则》和《规范》的学习,养成良好的守纪习惯,要求各个学生能记、会背、能对照、会执行,同时利用广播、黑板报等宣传阵地进行有关规定的宣传。还要继续对学生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教育的同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对未成年人禁毒教育、安全上网教育。引导学生增强法制观念,坚决防止青少年的违法犯罪。
(2)法律常识教育。对学生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的有关法律常识的教育,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开展法制教育征文活动,定期出墙报,营造出学法、知法、守法的氛围。召开以“法制教育”为主题班会、座谈会,对学生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教育,把握学生的思想脉搏,把法制教育落在实处,真正能指导学生的学习、生活。
(3)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自尊是指自己要尊重自己,不许别人侮辱自己,自己也不必向别人卑躬屈膝;自律是指自己要管好自己,自强是指自己要有一种奋发向上的态度。开展竞赛活动,让学生体验成功的喜悦,增强自信。
(4)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辨别是非能力是一个判断对错、合法违法等情况的基本能力,自我保护能力是一个人不接受外来的不良影响,进行自己保护自己的能力,教育学生用法律当武器,对周围的不良行为进行教育,保证我们生存环境能够安定团结。
(5)加强品德偏差生管理。对品德偏差生的帮教制订切实措施,反复抓,抓反复。针对不良行为进行揭发检举,继续抓好后进生的帮教工作,开展活动促进其健康快乐成长。
(6)把法律教育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对教师及学生进行考核评定。
4、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
为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让法制教育进课堂、进头脑,学校要做到“三落实”,即落实教材、落实课时、落实教师。在教学中既要讲清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观点,基本原理,又要结合学生思想、行为实际和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实际。
(1)根据不同年级不同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及认识水平,坚持用好法制教育教材,将法制教育内容分解到各年级、各学期,做到年年有主题,月月有目标,实现教育内容的序列化。对学生主要进行法律常识、民主法制观念、防毒禁毒等教育。
(2)是针对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实际,选择典型案例或事例,激发学生主动参与,让学生用身边的事例学法、说法,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学生想学、爱学。
(3)是在教学中讲述一些做人处事的道理,教会学生如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意外事故。
(4)是充分挖掘学科教学中的法制教育因素,自觉进行课渗透。如在地理课中,教师要结合《水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对学生进行爱护水资源、森林资源、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等方面的教育。
5、以法制教育为主线建立社会育人网络,拓宽教育渠道。
(1)在学校内部,要建立法制教育管理网络,形成法制教育四条线,即政教工作线、团委工作线、教学管理线、后勤服务线,实行全体参与,全员育人。
(2)学校、社会、家庭紧密配合,建立起全方位的社会育人网络,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对学生进行全方位法制教育渗透,形成强大的正向合力。
(3)是加强阵地建设,不断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学校要建立德育室、法制教育室,法制教育长廊,法制教育宣传栏、宣传橱窗、展室、板报等,充分利用广播、录像、图片等,进行法制宣传,使法制教育工作有声有色,形象感人,学生置身校园,时时处处都能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
(4)把法制教育纳入素质教育之中,与德育工作相结合,与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组织开展系列活动。学校要定期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学生带法回家、征文等活动,要充分利用“两会”(晨会、班会),“两活动”(团队活动、课外活动)进行法制教育。
(5)积极开展包括法制报告会、专题黑板报、主题班会、征文赛等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培养学生自我保护和自我约束能力。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开展警校共建,建立健全校内外共同关心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运行机制,把法制教育与公民道德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结合起来,培养现代文明中学生。
6、从落实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出发,探索新时期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新思路。
我校计划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
(1)要加强对中学生法制教育的延伸度。
根据调查发现,14—16周岁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发年龄段,而此年龄段的学生是初中阶段的学生,现有的对中学生的法制教育只是安排在初二这一学年,这样就可能因为法制教育的延伸度不够而造成中学生对所受的法制教育印象不深,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因此,我校在整个初中阶段对中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制教育。
(2)加强对中学生法制教育内容的完善。
现有的中学法制教育的内容不是很完善,与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特别是中学生犯罪结合不够,因此我校在对中学生法制教育时要注意加强法制教育内容的完善。如有意识的结合一些未成年人特别是中学生的犯罪案例,以案释法,从而达到完善法制教育内容的目的。
7、加强对中学生法制教育方式的改革。
6.学校教育法制工作计划 篇六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总体要求,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法制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提高省直机关法治化水平,为构建和谐湖北、推动“三个文明”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促进省直机关和全省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总体目标:通过广泛、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增强省直机关公务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和自觉性;提升省直机关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开展宪法知识学习宣传,努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准确把握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内涵。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了解、尊重、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强化法治理念,不仅知法、尊法,更能守法、护法,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
2、深入学习宣传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知识。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深入学习宣传《公务员法》和《行政许可法》等行政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公务员的管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强化行政监督,推进政府工作法治化。
3、深入学习宣传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倡导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促进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行政管理机关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4、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围绕群众关切、反映强烈和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法制宣传教育;以打击规避招标、假招标、转包和违法分包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法制宣传教育;以打击偷税、骗税为重点的税收征管法制宣传教育;以整顿出版物市场、文化娱乐市场、信息网络市场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5、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生产安全、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济、优抚安置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意识。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培养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营造建设创新型社会的良好氛围;加强与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国有企业改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6、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由网站收集整理]矛盾纠纷。开展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7、深入学习宣传公正司法相关的法律知识。开展规范公权力运行和尊重保障公民权利为内容的专门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公正司法和执法为民的理念。通过学习宣传三大诉讼法和相关程序规则,进一步推进司法公正。进一步完善岗位职责、执法程序、办案流程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加快形成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长效机制,着力提高广大干警公正司法的素质和能力。
三、普法对象、实施步骤和工作方法
1、普法对象
省直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及直属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重点人员是处以上领导干部,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和近三年来新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员;重点单位是职能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部门和要害部门、敏感部门。
2、实施步骤
省直机关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从2009年开始实施,到2012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各部门各单位要联系实际制定五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于12月上旬报省直机关工委宣传部备案。
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至2009年。根据各部门各单位“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08年开展中期督导检查活动。
3、工作方法
把法律学习与其它学习结合起来。以“法律进机关”活动为载体,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常规性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充分利用机关学习园地、网络等阵地,建设机关法制学习资料信息平台,为干部职工学法提供条件;建立和落实公务员学法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
把集中教育与自学结合起来。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请部门领导、专家教授讲课,组织专题讨论,举办短训班等形式,组织好机关干部的集中学习。要求“五五”普法期间,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两次。其余时间强调以自学为主。各部门普法职能处室要在每年年初,按照普法工作计划的安排,明确提出本普法学习内容和学习要求,进行督促检查,切实落实到位。
把分层次组织与分类指导结合起来。要根据不同对象,因人施教。厅局级干部和机关普法工作部门专兼职干部要按要求参加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直工委组织的有关培训学习,同时还要积极参加本部门本单位组织的法律学习,在学习中发挥好表率带头作用和组织辅导作用。中心学习组每年要至少组织一次专题法律知识的学习研讨。各部门处以下干部的学习,由各部门按照计划自行组织安排。探索推行对公务员法律知识的定期培训,公务员参加培训,考试考核合格率要达到95%以上。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要进一步强化学法用法,每年参加法律知识更新培训不少于15天。
把开展主题教育与开展形势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在省直机关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与此同时,还要通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组织观看法制录像片、影视片,举办法制宣传文艺演出,设置法制宣传橱窗,开展新闻媒体宣传等形式,进行当前形势任务的宣传教育,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增强省直机关干部学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
把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结合起来。普法教育一定要注重实效,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十一五”规划的实现,围绕建设和谐湖北,围绕解决[由网站收集整理]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鼓励公民积极参与公共管理,增强“五五”普法工作效果;探索和推进部门、行业依法治理的实践形式,积极开展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提高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服务水平。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1、省直机关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全省2006—2012年依法治省暨“五五”普法工作规划的要求抓好落实。
2、各部门“五五”普法工作在本部门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法律法规职能处室负责具体落实。各部门机关党组织配合抓好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3、省委省政府已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部门目标责任管理,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与工作成绩考核挂钩。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作好相关工作。没有达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标准的部门和单位不得评授为文明单位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荣誉称号。
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现有教育阵地的作用,根据自身实际,在新闻媒体、内部刊物、橱窗等开辟法制宣传栏目,营造声势,扩大影响。有条件的单位要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和流动法制宣传设施,设立便民服务场所、法律服务热线等,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网络法制宣传教育,具备条件的单位要开办网站或栏目宣传与业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解疑释惑,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高宣传的力度和成效。为集中展示省直机关法制宣传教育的动态成果,工委在主办的“湖北机关党建网"上特辟有“普法教育”专栏,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本部门本单位“五五”普法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反映给工委,工委将择优在专栏上刊发,以利各部门学习借鉴,共同提高。
5、坚持并完善普法依法治理考核验收与奖励激励机制。各部门要根据学习教育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安排阶段性的考试考核,及时检验学习效果。考试考核结果记录备查。五年普法总结验收阶段,工委将建立考试考核题库,于2009年统一组织考试测评。考试测评结果作为各部门五年普法验收依据之一一并检查,合格者发放“五五”普法合格证。各部门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其他相关工作的评先创优挂钩,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进行评比奖惩。省直机关工委将依据省依法治省办公室统一安排,于“五五”普法结束后,组织评选省直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6、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由各部门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列入部门预算,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7.学校教育法制工作计划 篇七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 农民工逐渐成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根据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出版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提供的数据, 目前我国农民工总数约为2亿人, 其中在本地乡镇企业就业的约为8000万人, 外出务工的约为1.2亿人。然而, 在现实生活中, 农民工往往成为用人单位牟取经济利益的牺牲品, 各种合法权利屡遭侵害。正如《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中指出, “民工面临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主要是工资偏低, 被拖欠现象严重;劳动时间长, 安全条件差;缺乏社会保障, 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多;培训就业、子女上学、生活居住等方面也存在诸多困难, 经济、政治、文化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就业环境的恶劣, 法律意识的淡薄, 往往使农民工寻求非法途径获得“自我保护”, 从而导致不和谐现象的产生, 直接表现之一就是农民工犯罪率不断上升。上海、广州、沈阳三市的刑事犯罪研究结果表明, 近年来, 农民工作案发案率大幅度上升, 上升幅度分别达到70.15%、182.27%、99.87%, 平均增长速度分别为6.074%、12.177%、1.998%。只有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 增强他们的法律维权意识, 才能正确引导他们在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从而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 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因此,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背景下, 农民工普法是一项十分必要而且相当紧迫的法制宣传教育任务。
2 我国推进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现状与问题
2006年,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首次把农民工列为普法重点对象。各地、各部门都把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放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突出位置, 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 由于种种原因, 我国的农民工普法工作在实践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
2.1 对农民工普法工作的思想认识不到位
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虽然得到了各地相关部门的重视,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 一些地方的个别领导还存在着认识上的偏差。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 对农民工普法教育的长期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他们认为农民工的普法非但产生不了直接的经济效益, 反而需要投入, 是一种现实浪费。这种错误认识导致普法工作组织在一些地方不健全、不得力, 这些地方自然成为农民工普法的盲区、死角。其二, 对农民工的普法教育工作流于形式。他们认为普法是软任务, 没有硬性指标, 做表面文章就可以了。这种认识的偏差使得普法中一直沿用的“一摆” (摆摊咨询) 、“二赛” (知识竞赛) 、“三训” (以会代训) 、“四考” (开卷测试) 等做法逐渐流于形式。此外, 用人单位对农民工普法工作的认识也存在着错误。在现实中, 用人单位重使用、轻教育的现象尤为突出。
2.2 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不健全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只有在健全和规范的机制运作下, 才能卓有成效地开展。然而, 现实是我们针对农民工的普法教育工作缺少完善而有序的制度, 严重影响到了普法工作的效果。一方面, 普法主体不明确。我们目前还没有专门的农民工普法教育工作机构, 这容易导致农民工普法工作的形式化;而且, 在责任追究上, 各部门也常常会因此互相扯皮或推诿。另一方面, 考核机制不健全。我们在对农民工的普法工作中, 既没有普法实效的评价标准, 也没有专门的监督检查机关对普法工作实效进行监督检查。对地方政府来说, 农民工普法教育好坏与否不会影响其可用数字表达的政绩, 因而, 他们对农民工的普法教育工作总是“本本一发、万事大吉、喇叭一响、完成任务”, 普法教育的考评、检查、验收更是走过场。
2.3 普法内容缺乏针对性和时效性
在内容方面, 我们对农民工的普法存在着缺乏针对性和时效性的问题。不同的农民工群体有不同的工作性质和生活环境, 因而有不同的法律需求, 而我们现在的普法教育在针对不同群体农民工有所侧重地开展普法教育方面还做得不够。有的地方在对农民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时, 无视其文化水平、思维习惯和实际需求, 简单地宣读法律规定, 手段单一, 内容乏味, 普法效果差。此外, 对农民工的普法教育重实体、轻程序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使得许多农民工在发生劳动争议后, 往往不懂得怎样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很多农民工不知道诉讼时效问题, 不知道仲裁时效的规定, 不知道认定工伤的程序, 不知道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及时采取维权措施而导致超过仲裁或诉讼时效的情况经常发生。
2.4 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单一
在我国, 农民工中文化程度在中小学以下水平的占绝大多数, 整体文化素质偏低, 这给他们学习法律和运用法律增加了难度。在实际的普法工作中, 我们的工作人员往往不善于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 灵活采用各种生动活泼的普法方式, 而是采取传统的挂横幅、贴标语、设立宣传橱窗、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在普法模式上, 往往采用“我说你听”、“我教你学”等单向的信息传输方式, 这种静态的普法方式, 枯燥的条文解读, 让农民工一味地被动接受, 容易使人产生厌倦心理, 难以调动起农民工学法的积极性, 使法律守在农民工门外而无法真正进入农民工的生活。
3 推进我国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对策
3.1 统一思想, 深化对农民工普法工作的认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 法制宣传教育理念创新是实现工作创新的重要前提。我们要把农民工的普法工作提高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战略高度上, 认识到农民工是改革开放和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一个特殊群体, 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 提高对农民工法制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 对促进我国的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有重要的意义。此外, 我们还要认识到我国农民工普法教育不是一朝一夕之事, 我们不能“三天打鱼, 两天晒网”, 搞突击、搞运动, 而应当把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当作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政治任务来对待。
3.2 加强领导, 完善农民工普法工作的机制
农民工的法制宣传工作是一项规模宏大、历时久远的社会系统工程, 要确立“大普法”格局。其一, 要整合政府各相关部门资源, 形成合力, 对农民工开展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普法部门要在农民工中大力宣传《劳动法》、《合同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各级劳动部门要结合岗前培训, 对农民工进行劳动法律法规教育;公安部门要结合办理暂住证, 组织农民工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城市街道社区和乡镇利用普法志愿者队伍, 对广大农民工进行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其二, 针对农民工居住分散, 流动无序, 普法教育难组织等问题, 由司法行政部门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用人单位、劳动力输出地或农村基层部门等相关组织协同合作, 把对城市农民工的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其三, 建立科学的普法工作考核机制。从组织建设到措施保障、从长远规划到具体计划、从实现目的到阶段目标等各个方面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考察, 发掘、表彰一批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机构或人员, 惩戒一批敷衍了事、推诿扯皮的人员, 做到“奖惩得力, 赏罚分明”, 充分调动普法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3.3 联系实际, 准确定位农民工普法工作的内容
法制宣传教育要具体到位, 事半功倍, 就需要给农民工讲授实用的法律知识。在定位农民工普法教育的内容时, 首先要贴近农民工实际, 把农民工的需求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要让农民工从自己外出务工的准备, 到寻找工作及签订劳动合同, 从工资与社会保险、劳动安全、女职工与未成年人保护, 到劳动争议、投诉及寻求法律援助的方式, 从进城务工应当遵守哪些法律法规, 享有哪些合法权益, 到应当承担哪些法定义务, 怎样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等方面都有清楚的了解。其次, 在农民工普法内容的选择上, 还要重视有关程序法的普及。对农民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宣讲相关的法律法规时, 就不应仅仅停留在实体法的层面, 更重要的是要让农民工清楚寻求法律救济的程序。
3.4 创新形式, 拓宽农民工普法工作的渠道
普法的形式关系到普法的效果。农民工的文化素质偏低, 让他们去记忆那些枯燥的法律条文, 没有任何价值。因此, 要选择那些生动形象、浅显易懂的普法方式, 摸索和创造行之有效、新颖多样、为农民工喜闻乐见的教育方法。一是利用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拓宽农民工接受法制宣传教育的渠道。调查显示, 绝大多数农民工常见的业余生活是聊天、打牌、看电视、听收音机、逛街、看书报。所以, 必须充分发挥现代传媒的作用, 积极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提高农民工学法的积极性, 提升普法教育的效果。二是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结合发生在农民工身边的案例, 讲解法律条文, 进行法律分析, 帮助大家用生动、具体的案例进行普法学习, 以案说法, 贴近农民工实际, 农民工喜欢听、印象深, 能够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三是各有关部门在农民工办理法律事项、解决法律问题的过程中进行普法, 这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这种普法活动具有真切性和情境性的特点, 让农民工容易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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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谈技工院校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性 篇八
关键词:技工院校 法制教育 重要性 举措
技工院校一直以来在国家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新时期的技工教育不仅要求学生要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更要求学生具备较强的法制意识和综合职业能力。但是,目前技工院校的法制教育还停留于传统模式,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学生的要求。因此,技工院校应该改变目前法制教育的模式,认识到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将法制教育融入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中,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一、典型案例,触目惊心,引人深思
2015年10月,某技师学院两名女生发生矛盾,另一女生劝架时被抓伤,其男友得知此事后,便与抓伤人的那名女生的男友发生口角,后来进一步发展到打群架,年仅17岁的高嘉(化名)在群殴中付出了生命的代价。2015年3月,某护理学校的学生小荷到医院检查时,发现肠子上有硬伤,在父母的再三询问下,小荷终于说出自己在学校长期被同学欺负、殴打的事。笔者查阅了媒体的相关报道,发现类似的事件层出不穷。这些事件反映出技工院校的学生正处在身心迅速发展的阶段,容易沾染一些不文明、不道德的坏习气。同时,也提醒教师要认识到对技工院校的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重要性,要进一步改变传统的法制教育的工作方法,使法制教育工作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
二、技工院校法制教育工作的不足
1.把法律素质排除在综合职业能力教育内容之外
目前,部分技工院校仍然过多地强调学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忽视了对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的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工作进展缓慢,特别是未能将学校法制教育工作与人才培养模式有效地结合起来,导致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出现短板,进而影响了技工院校新一轮教育教学改革的效果。
2.法制教育拘泥于传统的教学方法
大多数技工院校对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在资金投入上更显不足,这就使得技工院校法制教育工作的局限性更加突出,教学方法更加单一。
3.任课教师水平参差不齐, 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
目前,技工院校大多数从事法制教育的教师教学能力不足,教学方法简单,甚至欠缺法律意识,在教学设计和教学组织上不能适应时代发展对学生法制素养的要求,导致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教学效果一般,进而影响了法制教育工作的效果。
三、创新技工院校法制教育工作的相关举措
1.技工院校应该努力营造法治的氛围
要创新法制教育工作,技工院校首先要创建一种良好的氛围,在学校管理中应注重依法治校、讲求民主、健全规章制度,让全校师生置身其中,日积月累,形成共同学法、共同守纪的习惯,最终实现法律教育工作的目标,使法制教育工作事半功倍。
2.加强家校联合,共同促进教育效果
现在的技工院校学生多为独生子女,家长对孩子过分溺爱,有求必应,哪怕是不合理的要求也要满足。这就造成了孩子自私、任性,心中无他人,更别说孝敬父母了。因此,学校应当建立家校联合教育体系,班主任、任课教师要进一步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联系,教给学生生存的本领,让学生学会关心他人,知道回报父母、回报社会,将来为祖国做贡献。
3.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正确引导学生
学生的自觉意识、自我控制力是现代学生自身素质的重要体现。对技工院校的学生来说,经过多年的教育都养成了自身的一种处事方式和习惯。教师要掌握学生思维发展的规律,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对技工院校学生的教育更应该侧重于此。班主任、任课教师要抓住新生入学的良好时机,从日常的小事抓起,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从而全面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
4.采取多种形式的教学
法制教育不应局限于校内,还要结合网络信息更新快、传播广的特点,打造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内容。此外,还要呼吁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家长的配合,例如,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讲座,充分利用网络教育平台,邀请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宣讲,组织法律知识演讲、竞赛等活动,通过各种活动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中,并将其内化为学生的法制意识,从而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更好地预防违法犯罪行为。
在教学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明确依法治国是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基本要求,法制教育工作更是技工教育发展创新、提高学校综合实力的重要途径。
9.法制教育工作计划 篇九
法
制
教
育
工
作
计
划
金钩小学
2012年9月
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
法制教育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法制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任务,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法制教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学生的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努力实现法制教育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小公民的道德修养,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目标:
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和法治实践,使少年儿童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培养良好的法律素质,学会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从而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加强学生的文明行为教育,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加强法制安全教育,确保学期内师生违法犯罪率为零。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对教师的法制教育。
按照“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政治学习,组织广大教职员工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学校《章程》、《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及文件。通过学习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和必要
性,提高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自觉性。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学校、管理教育、管理教学。
(二)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
1、行为规范教育。以新修订的《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行为规范》为切入口,以“学规范、争当文明生”为养成教育主题,通过《守则》和《规范》的学习,养成良好的守纪习惯,要求各个学生能记、会背、能对照、会执行。重视学生文明习惯的养成,坐、立、行、走、用餐、与同学老师的相处等,都符合一定的标准。通过纠偏和教育使学生养成文明的行为习惯,提高自身的整体素质。
2、法律常识教育。对学生进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的有关法律常识的教育,邀请法制副校长来校作法制、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讲座,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3、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辨别是非能力是一个判断对错、合法违法等情况的基本能力,自我保护能力是一个人不接受外来的不良影响,进行自己保护自己的能力,这两种能力都会对一个人的行为产生影响,必须要通过多方的比较、判断、分析等训练,提高学生该方面的能力。
4、利用橱窗板报、升旗仪式等宣传阵地或集会,向学生传授基本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知识,使学生提高防范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在每周四的小广播中开辟“法
制教育”栏目,对学生进行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的法律启蒙,培养自护意识,养成守法习惯,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5、充分发挥群少先队的组织作用,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班队活动、节日庆典活动,把学生吸引到自己的周围。充分发挥队组织的帮助教育职能,以增强学生抵御各种不良现象的侵蚀的能力,帮助学生从小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6、加强品德偏差生管理。对品德偏差生的帮教要反复抓,抓反复。要建立学校领导、优秀教师与后进生结对帮教制度,定期召开个别教育会议制度,与家长联系互访制度,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加强对家长的法制教育。
10.法制教育工作计划 篇十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坚持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坚持近期教育与长远教育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与守法意识,加强学校管理,把我校地法制教育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二、实施目标
1、普及和宣传法律常识,让每一位教师、学生不断提高和增强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和自觉性
2、普及和宣传法律常识,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3、普及和宣传法律常识,遏制学生犯罪心理的产生,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和乱纪行为的发生
三、具体安排
1、每学期,至少举办2―3次由司法人员主讲的法制教育讲座,主要内容有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青少年犯罪心理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等。
2、每月份的最后一周,利用校会时间,对全校学生进行一次法律常识教育课,并收集学生受教育感想体会
3、学期期末,举办一次由街派出所领导、社区有关领导、学校领导和主任、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四方联席”会,专题研讨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
11.学校教育法制工作计划 篇十一
一、贫困地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存在认识误区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虽然贫困地区农村经济发展迅速,但农民中也普遍存在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精神文明和思想道德建设的情况。很多地方存在会难开的现象,这不利于集中开展普法教育。另外,由于社会上存在一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使法律的权威性在农民心目中大打折扣,动摇了学法用法的信心,造成农民对普法抱着被动、冷漠的态度,存在着回避、应付的情况。部分农村基层干部也存在一些认识上的偏差。有些镇、村干部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甚至认为对农民普法后,农民的法律意识增强了,会给自己的工作和管理带来更多的困难。还有的认为经济、计生这些工作是硬指标,普法则是个软任务,费时又费力,还不见经济效益,因此,大大减轻了普法工作的分量。
(二)农村普法队伍单一,普法力量不足
农村面广点多,而司法行政是个烦琐的工作,特别是在基层,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基层普法工作人员往往身兼数职,疲于应付。目前,农村的普法工作主要还是依靠镇、街道司法所和村、社区等有关单位的配合来做,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普法力量薄弱、队伍建设青黄不接、普法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
(三)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缺乏新的途径与方法
农村普法的方法比较单一,新的办法不是太多,大多时候还是采取横幅、标语、黑板报、宣传橱窗、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有时候通过挂横幅、贴标语进行宣传,往往造成农民只知法律名称而不知其内容。至于分发的宣传资料,虽然内容详细,但很多农民未必能看得懂。
(四)农民文化素质偏低,对法律知识的接受能力差
贫困地区农村人口居住分散,有知识、有文化的青壮年大都从事非农工作,或在当地企业工作,或外出打工,剩下一些老弱病残和农村妇女留在家中。农民的文化素质普遍不高,法律知识接受能力也较差。另外,随着经济的发展,外来务工人员越来越多,他们中大多学历不高,法律意识淡薄。人员流动性的加大,加大了普法工作的难度。
二、贫困地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产生的不良影响
贫困地区农村发展宣传教育工作的弱化和农民法制观念的淡薄,导致农村工作难做、群众工作难做,农村矛盾集中,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民间矛盾纠纷量大面广
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经济社会关系的调整,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和新的变化,涉及群众利益的一些矛盾日益突出,由此引发的民间纠纷量大面广。由于法制观念淡薄,一些邻里纠纷、宅基地纠纷等小纠纷不能依法协调解决,也不通过法庭诉讼、人民调解等法律途径去解决,往往由小事酿成大事。
(二)信访案件大幅上升
从近几年的情况看,贫困地区农村信访呈现出总量上升、形式激烈的特点。一些群众法制观念淡薄,往往不寻求合法渠道解决问题,而是抱着“找上找大容易解决”、存在“人多势众、法不责众”的思想,不论问题的大小、涉及的复杂程度和解决的难易程度,往往采取越级访、集体访的形式。
(三)民转刑案件高发
通过笔者不完全调查了解,近几年贫困地区命案的70%发生在农村,70%的案件属于民转刑案件。引起农村命案的主要原因是家庭婚姻、邻里纠纷和经济纠纷。一些农民文化素质低下,法律意识淡薄,目无法纪,遇到矛盾纠纷时不知道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往往采用蛮干的办法,使一般民事纠纷发展成恶性刑事案件。
(四)封建迷信、赌博及邪教组织活动屡禁不止
近些年,贫困地区农村个别地区封建迷信活动泛滥,一些地方巫婆、神汉大行其道,大肆骗取村民钱财,一些地方烧香拜佛成风。聚众赌博问题在一些地方也比较突出。“门徒会…实际神”等邪教组织的活动主要集中在农村的偏远地区,其危害性不可低估。
三、加强贫困地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对策措施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涉及的方面很多,但从根本上讲,建设新农村的过程就是实现农民现代化的过程。在大力开展对农民的思想道德和科技文化教育的同时,切实加强法制教育显得尤为重要。这不仅是解决农村当前各种矛盾,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必须做好的一项带有基础性、根本性和长远性的工作。根据贫困地区农村现状和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客观需要,笔者认为,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要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突出对重点人群进行法制教育,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培养农民的法律思维,使他们能够依照法律去正确看待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寻求法律的途径去解决这些问题。目前在贫困地区农村中存在这样一些人,他们成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打架斗殴、小偷小摸,扰乱社会治安,败坏村风民风。而农村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大多是这部分人所为。要把这部分人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加强对他们的约束、教育和管理。要坚持教育和惩戒相结合,要重视日常法制宣传教育,在他们有轻微违法行为时敢于依法进行教育引导,防止因放纵小错而最终酿成大错,以致走上犯罪的道路。与此同时,还要注意做好那些平时表现比较好,但容易感情用事的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制教育,关注他们的权益保障
目前,大量进城务工的农民租住在城乡接合部,他们虽离开了农村,但却在城市的边缘又“复制”了另一个乡村社会。由于农民工的生存状态不佳,加之得不到应有的教育和管理,导致他们违法犯罪率较高。要探索建立输出地和输入地相衔接的法制教育形式,进城务工前输出地要对农民工进行必要的法律培训,进城务工后输入地要把对农民工的教育纳入当地的法制教育体系,开展经常性地送法进工地、进流动人口聚居区活动,逐步提高他们遵法守法的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三)切实加强对农村青少年的法制教育
青少年时期是一个人法律世界观形成的重要阶段。一个人在成年后能不能做到自觉守法,关键看他在青少年阶段是否接受过良好的法制教育。贫困地区农民刑事作案成员增多,且基本上是文盲、半文盲,与他们在青少年时期没有接受过较好的教育、文化和法律素质低有直接的关系。要减少农民的违法犯罪,提高农村整体法制水平,根本的还是要从娃娃抓起,使他们从青少年起就树立崇尚法律的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增强明辨是非、依法自我保护和抵御社会不良影响的能力。
(四)创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切实增强工作实效
法律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学科,如果只是采用简单灌输的办法,不但收不到预期效果,反而会使农民群众对法律知识望而生畏。对于贫困地区的农民来说,只有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方式,才能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首先,要大力推进开展“法律进村社、进农家”活动。法制宣传不能总在街头、广场进行,要更多地走进村社、走进家庭,以耳濡目染的方式,起到潜移默化、点滴渗透的作用,不断提高农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知晓率。其次,要注重以案说法。事实证明,一般化的法制宣传教育,农民往往印象不深,很难做到入脑入心。但是,农民群众对发生在自己周边的案件都比较关注,如果能以案说法,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就能取得比较好的效果。再次,要组织开展农村法制巡回演讲。演讲成员既要选择一些精通法律业务的专业人员,也要选择一些长期在农村从事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在时间安排上,要尽量安排在农闲季节;在演讲的内容上,要从当地的实际出发,哪一类的矛盾纠纷多,哪方面的治安刑事案件突出,就要有针对性地宣讲那方面的法律法规。最后,要把普法宣传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要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确立基本道德观念,使道德成为守法的基础,针对道德失范行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法律成为校正道德缺失、维护社会秩序的保障。
(五)坚持法制教育与依法治理并重,提高农村法制化水平
我们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仅要向农民普及法律知识,更重要地在于运用和实践。只有让农民在学习中参与、在实践中提高,使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才能不断提高农村的法制化水平。要继续开展依法治乡(镇)、依法治村活动,促进农村各项事业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提高农村基层法制化管理水平。要通过健全和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通过建立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和“村规民约”,填补农村社会管理中存在的不少体制和组织机制方面的空白或缺陷,维护和促进农村社会的有序变化。
(六)制定科学的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目标体系并严格考核,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现在,贫困地区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之所以容易流于形式,主要还是缺乏一个易于检查考核的目标责任体系,致使搞与不搞一个样,搞好搞差一个样。为此,有必要建立并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将贫困地区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细化量化,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在考核上不能只看组织了几次活动、发了多少本教材,更重要的是要看实际效果、看有没有化解矛盾纠纷,降低刑事治安案件,减少封建迷信,社会治安状况有没有好转,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有没有增强。只有这样,法制宣传教育才会在贫困地区农村取得实际效果。
12.学校法制教育的若干启示 篇十二
这个故事说明了我们无法回避的一个事实:我们这个社会对法律、规则的漠视根深蒂固,法律意识在我们的心中少得可怜,法律在有些人眼中形同虚设,毫无地位和威信可言。当年向温家宝总理说了句实话的农妇熊德明不仅讨回了拖欠的工资还成为中国十大新闻人物,这真是中国法治的悲哀和无奈。我们在学校中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不仅是传授课本中的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树立依法办事的观念和养成良好的法律心理,同时渗透给学生一定的优秀法律思想,使学生从内心真正尊重法律,依靠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我们很难想象一个不相信法律的人和一个不依靠法律的人,法律对他能有什么指导、保护、威慑和惩罚的作用。下面通过几个故事来看一下其对学校法制教育的一些启示。
一
我们都知道,扁鹊是春秋战国时期的神医;但一般人不知道扁鹊兄弟三人的医术都很高明。有一次,魏文王问扁鹊:“你们家兄弟三人,医术谁最高明?”扁鹊答道:“大哥最好,二哥次之,我最差。”魏文王不解:“那为什么你的名气最大?”扁鹊解释:“我大哥治病,是治于未发之时。一般人不知道他事先能铲除病根,他的名气也就无法传出去。我二哥治病,是治于病初起之时。一般人以为他只能治些小病,所以他的名气只传于乡里。而我治病,是在病情严重之时,所以大家认为我的医术高明,名气因此传遍全国。”
“良医治未病”其实和我们通常所说的“防患于未然”“大水不来先挡坝”等是同一意思。它要求我们学校的法制教育要有超前意识,有预防措施,要针对校园经常发生的违法现象和行为,在没有发生和变为现实之时,就对学生进行相应的教育和预防,不能等出现了多起刑事案件再讲刑罚和犯罪,也不能等到校园的治安不可收拾了,再想起给学生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方面的教育。学校法制教育重要的是进行预防教育而不是矫正教育或治理教育。实践也证明预防教育的成本要远远小于矫正教育或治理教育,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是以事先投入的预防性法制教育为前提的。一叶知秋,见微知著,平日里学校的法制、安全保卫等管理部门要有一个掌握学生情况畅通的信息渠道,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心理变化,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全面及个别的法制教育,做到法制工作具体细致,准确到位。
二
1950年6月25号,朝鲜战争爆发,当日美国总统杜鲁门宣布全国处于“紧急状态”,随后发布总统令,要求商业部长征用多家钢铁公司的厂房和设施。可钢铁公司的老板们以总统的命令缺乏法律基础为由,起诉执行总统令的商业部长。官司一直打到联邦最高法院,结果最高法院以6比3压倒多数判总统违法。当时的裁决书中这样写道:“……如果总统具有任何权力下达命令,那么他必须来自国会法案或宪法本身,但我们找不到任何立法以明确授权总统在本案中占有财产,也不存在国会的任何法案能清楚地蕴含这类权力……本案中的执法行动产生于总统的个人意志,并代表与行使着没有法律基础的权力……”
这个故事说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拥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依法办事是每一个法治国家中所有成员的基本准则,不管这个社会成员是公民个人还是总统抑或是其他国家机关,其行为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因为法律是国家和社会有序活动与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我们在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时,也要注重教育学生不但要自觉地遵守法律,还要树立起尊重法律、维护法律、依靠法律的思想与意识,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在学生中普遍地树立起来并根深蒂固,让法律成为学生判断自己行为合法性的唯一标准,使他们认识到不能因为家庭、职业、经济状况、性别、学习好坏、身体力量的大小等等而拥有以强欺弱、以大制小的权利,更不能因别人有过错而成为我们更强烈地伤害对方的理由。任何人都是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的,法律不允许我们个人动用私权对他人的违法或犯罪行为进行惩罚,更不允许任意地侵害他人的权利,随意地践踏法律。否则,只能是玩火者自焚,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
三
美国心理学家詹巴斗曾进行过一项有趣的试验:把两辆一模一样的汽车分别停放在两个不同的街区。其中一辆原封不动地停放在帕罗阿尔托的中产阶级社区,而另一辆则摘掉车牌、打开顶棚,停放在相对杂乱的布郎克斯街区。结果,停放在中产街区的那一辆,过了一个星期还完好无损,而打开顶棚的那一辆,不到一天就被偷走了。于是,詹巴斗又把完好无损的那辆汽车敲碎一块玻璃,结果刚过了几小时,这辆汽车就不见了。以这项试验为基础,美国的政治学家詹姆斯·Q·威尔逊和犯罪学家乔治·凯琳共同提出了一个“破窗理论”。这个理论已为诸多实践所证明。“破窗”的出现,助长了人们的四种心理:第一种是“颓丧心理”。坏了的东西没人修,公家的东西没人管,很多人对社会的信任度就会随之而降低。第二种是“弃旧心理”。既然已破废,既然没人管,那就随它去吧。第三种是“从众心理”。律是大家的律,法是大家的法。别人能够走,我就可以走;别人能够拿,我就可以拿。第四种是“投机心理”。“投机”是人的“劣根性”之一,尤其是看到有机可乘或者投机者占到“便宜”的时候。
“破窗理论”更多的是从犯罪的心理去思考问题,当然,它也不是没有破解的方法。威尔逊和凯琳在提出这个理论的时候,就指出了它的必要前提,那就是“没有及时修复”。它给我们的启示是:环境具有强烈的暗示性和诱导性,“勿以恶小而为之”,必须及时修好“第一扇被打碎玻璃的窗户”。学校的法制教育更是如此,如果一起打架事故没有及时处理,那么很快就会出现很多起打架斗殴事件。我们要创建和谐校园,法制教育必须从源头上抓起,把违法违纪现象及时控制住,消除校园违法乱纪现象的暗示性和诱导性,为学生的学习创造一个温馨环境。
四
在中国我们习惯于教育学生或子女面对利益分配或选择时,总是让他们选小的、坏的、少的,把好的、大的、多的留给别人,并称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事实上教育的结果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好。在学习诉讼法时,教师强调程序重于实体,其中讲了一个外国父母如何让子女分饼的故事。说的是一个外国人,有两个孩子,有一张饼要尽可能地平均分给他们,这个外国人并没有过多的教育和说服,只是为分这张饼设置了一个程序,即将饼的分割权与分割后的优先选择权分别由两个人来行使,切饼的人不拥有分割后的优先选择权,切饼的人切完饼,要先让另一个去选,如果切得不均等,受损失的只能是自己,为了自己免受损失,切饼的人必须把饼分得尽可能均匀。通过这样一种制度的设计,很顺利地实现了公平的利益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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