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申请保障房

2024-09-25

怎样申请保障房(精选9篇)

1.怎样申请保障房 篇一

保障房申请资料

保障房申请资料在每一个地方都会有一定的出入,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北京保障房申请资料的详情: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

(2)派出所出具的同期暂住证明(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或低收入认定书、低保证;

(5)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交清单(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

(6)户籍所在地及现住址的住房产权证明(产权证、公房使用证、购房发票、房屋租赁合同等);

(7)家庭资产情况相关证明;

(8)审核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军烈属、残疾、宅基地、病历、死亡等证明资料)。

其他事项:

(1)申请需由申请家庭推选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提出;

(2)申请表封面编号、保障家庭类别由区住房保障部门工作人员负责填写;

(3)若户口簿不能反映申请人及家庭其他成员之间的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申请家庭需提供收养、抚养、出生等证明资料;

(4)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协议离婚的`需附加盖民政局公章或档案馆公章的财产分割协议;法院判决的提供判决书或调解书; 配偶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单身及离异人员需提供婚姻情况证明(由民政部门开具);

(5)在职人员收入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退休人员由社会养老部门提供;失业或无业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确无法提供收入证明的,由相关部门人员调查后,予以确认。

北京简化保障房申请材料 取消五项证明

北京市住保办发布《关于简化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证明材料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发布之日起,申请家庭按照北京市住房保障有关规定,提出保障性住房申请时,此前必备的社保、纳税等5项证明材料不再需要提交,住房证明也有所调整简化。

目前,北京市保障房申请除申请核定表本身外,需提交证明材料共18项。

其中,证明家庭户籍人口基本情况材料共4项,证明家庭住房情况共3项,证明收入情况共6项,证明属于低保、低收入、大病、重残、劳模及成年孤儿优先配租情况的共5项。

此次重点简化的证明材料,主要针对申请家庭反映较为强烈的住房和收入证明材料,其中住房证明材料由原来的3项,简化为2项;收入证明材料将现行的6项,取消掉5项,仅保留1项,简化力度最大。

5项可不再提交证明材料为个税缴纳凭证、社保缴纳凭证、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单位情况以及无业、失业人员收入证明等材料。

今后,申请家庭不用再到地税、社保等各个部门以及所在单位要求出具、打印这些纸质材料,将大大节省申请时间。

此次文件规定有1项证明材料,即关于住房情况证明,将予以调整。

按照此前规定,需要申请家庭提交家庭成员户籍地、现居住地以及户口迁入本地前原地址三地的住房《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等住房证明。

此次简化后,仅需申请家庭提交家庭成员实际承租公房的租赁协议或购买房屋的产权证,户籍地、现居住地或户口迁入本地前原地址的住房,与本人没有公房承租关系或产权所有关系的,不用再提交出具。

《关于简化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证明材料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住审[2016]33号)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东城区、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房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现就简化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证明材料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申请家庭按照本市住房保障有关规定,提出保障性住房申请时,对本通知附表中所列第1-5项证明材料可不再提交,第6项证明材料予以调整简化。

申请家庭应诚信申报、书面承诺符合相关条件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报情况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并通过部门联网进行信息比对核查。

二、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辖区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切实做好窗口服务工作。

对应当受理的申请,必须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或须补齐材料的,应一次性告知,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

三、各区、各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要严格实行审核管理双岗制,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强化审核人员、台账和档案管理,提高审核人员业务水平和法律法规意识,实现审核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四、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京住审字〔2015〕41号)要求,各区、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将资格审核备案、变更、复核等工作全面纳入信息比对核查管理,对因住房、收入情况系统锁定的家庭要重点核查,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根据锁定内容要求申请家庭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五、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执行街道(乡镇)、区“两次公示”制度,公租房租金补贴及市场租房补贴申请家庭申请及获得补贴情况,应全程在区网站公开。

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完善举报受理、处理和反馈制度,及时处理群众反映问题。

六、对审核中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住房和资产状况以及伪造相关证明行为的申请人,要记入不良信用档案,供相关部门查询,五年内不允许该家庭申请保障房。

七、按照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规定需进行复核及本通知发布前提出申请的家庭,仍按原规定执行。

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2016年3月11日

2.上海保障房申请 篇二

分层施策,目前还不会有细则

上月末的“330房产新政”,降低了二套房首付比例,调整了房产交易的税收;本月中旬开始实施的公积金新政,提高了公积金贷款限额。

这些政策,都直接影响房地产交易的走势。

“去年到现在,上海的房地产市场整体平稳健康。”刘海生说。

去年截至目前,上海房地产投资和销售面积都有增长。

从价格来看,上海除了涨幅较大,其他时间都相对平稳,去年5月开始,一二手房价格略有下降,但今年,由于各类政策预期和影响,二手房价格开始回升,一手房则尚未出现涨价。

“上海将根据‘分层施策’的原则,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但目前还不会有相关细则。”刘海生说。

被问及对房价走势的判断时,刘海生表示:“房价除了供需关系外,很大程度上还受货币政策、市场预期等条件影响,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在其中。”

不动产登记

上海有基础,将与国家对接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上月公布,细则也开始征求意见。

不少市民认为,不动产登记可能是全面开征房产税的预兆,同时还肩负“反腐功能”。

对此,刘海生明确表示,不动产登记的好处,更多体现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保障不动产的财产安全和提高政府行政效率上。

“比如你买房子,如何确保房产是交易对象的?有了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相关权利人拿到授权后就可以上网去核对。”

上海暂未被列入第一批不动产登记试点范围。

刘海生对此表示,上海自1995年起就实行了房地产统一登记,有完善的`登记基础,下一步将与国家政策对接。

对“全国开征房产税”和“存量房征收房产税”等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刘海生表示,不动产登记的确是房产税开征的基础,但开征房产税是非常复杂的事,上述问题,目前还难有明确时间表。

保障房准入

基本覆盖,今年不会再调整

目前,3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7平方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5200元、人均财产低于8万元即可申请廉租房;3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即可申请共有产权住房。

今年这一标准是否会再次放宽?

对此,刘海生表示,目前各类保障房的准入门槛已能基本覆盖到目标人群,今年不会再作调整。

“比如,共有产权住房现在要求家庭人均每月可支配收入6000元,而且是税后的,基本上可以覆盖中等收入人群。”

刘海生特别强调,尽管目前上海人均住房面积达到了24平方米,但共有产权住房“人均15平方米”的面积标准不会调整,“这是基于上海土地供应紧缺的基本情况确定的,已经可以确保基本需求。”

此外,刘海生着重强调了旧房改造。

“上海还有不少二级旧里以下的老房子,以及部分条件较差的老公房。

对这部分住房,除了动拆迁,还有加装马桶、扩大厨房等改造工程。

这些政府一直在做,而且投入很大。”

上海第六批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将于四季度起受理(3)

上海观察客户端10月12日消息,解放日报·上观记者从上海市住建委获悉,上海第六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受理工作将于四季度开展。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准入标准维持不变,继续执行《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沪府发[]53号)及相关配套文件,第六批申请人的年龄、婚姻状况年限和户口年限以12月31日为截至时点前溯计算。

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上海近年来加大了保障房的建设和供应力度。

其中,在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方面,自在徐汇、闵行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全市面上已经集中开展了五个批次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供应工作。

预计到第五批次结束,历年累计签约的家庭将达9万余户。

据上海市住建委介绍,此次第六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在经过各区需求情况摸底,上海市住房保障机构为保障供应,已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筹措落实房源,本批次房源主要分布在奉贤南桥东、松江南站和佘山北、嘉定黄渡、浦东惠南民乐、宝山顾村拓展和闵行马桥等基地,并视具体情况作必要调整和补充。

此外,部分远效区也将自筹解决一批房源。

按照“沪九条”相关要求,在总结前批次工作的基础上,相关部门将于今年四季度分三个轮次在全市推开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受理工作,全市各个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将陆续启动申请受理。

第一轮次于10月中旬启动申请受理,包括虹口、杨浦、长宁、松江、青浦和崇明6个区;第二轮次于10月下旬启动,包括徐汇、静安、宝山、闵行、奉贤和金山6个区;第三轮次于11月上中旬启动,包括黄浦、普陀、浦东和嘉定4个区,12月底各区申请受理工作结束。

上海市住建委表示,在受理结束后,将对申请人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市统筹房源建设情况,力争明年三季度确定房源价格。

房源定价工作将按照新颁布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价格管理办法(沪发改价督 004号)规定,并考虑土地成本上升、近期市场价格上升等因素,更加合理地确定第六批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销售基准价格和购房人产权份额,预计本批次供应房源价格较批次将有一定幅度上涨。

3.保障房申请书 篇三

我叫xxx,现年xx岁,家庭人口共xx人。

本人由于家庭经济收入有限,生活也比较困难,无力购买住房,所以只得租住房屋居住,现居住在xxx。

此次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镇低收入家庭和弱势群体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政策,是党中央惠民政策以及民生工程的具体体现,是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为此,根据本人及家庭的困难现状,现特向你处提出廉租住房保障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敬请组织能批准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4.申请保障房需提交材料 篇四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印在一张纸上,正面是首页和本人页,背面是变更页); 同时,提供房屋产权人及共同居住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房屋产权人如丧偶需提供由公证处开具的申请人放弃房屋继承的公证证明);(户口本婚姻状况没变更必需先变更婚姻状态)。

3.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单身的需提交婚姻登记处单身证明。

4.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申请家庭成员去所在村(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包括申请家庭住址、户口所在地地址、户口迁入本地原地址及他处住房等;租房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楼房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大票。(户籍地住房证明与居住地住房证明可开在同一证明中)。

5.夫妇双方一方户口不在申请所在地的,须提供其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的开具的住房证明; 原住房已经拆迁的,需提供《拆迁补偿协议书》;

6.收入证明为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收入。其中有工作单位由家庭成员工作单位开具(并附有银行工资对账单或现金工资条)。无正式单位打零工由村(居)委会出具。离退休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离退休费的凭证,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证明;

7、无收入或低收入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的,须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或可以替代的证明材料。

8、新毕业参加工作不满12个月的申请家庭成员,其年收入不足月份的收入按照有收入月份的月收入均值计算。

9、申请人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含申请时点的劳动(聘用)合同、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公务员录用证明。

10、本市工作单位提供的加盖公章的就业单位资料复印件。

1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上缴税凭证;

12.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成员需提供社保、公积金、地税部门出具的申请前12个月缴纳情况证明。具体材料如下:

(1)劳动局出具的缴存人社会保险缴纳信息凭证,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帐单》或《参保职工四险缴费情况表》及医疗保险缴费情况证明表等。

(2)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信息》或“住房公积金对帐簿”打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

(3)地税局出具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包括完税证、缴款书、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13、未成年子女上学的学籍证明。(小学以上开,幼儿园不用)

14、如申请人名下有车需提供本人行驶证复印件,购车大票,行驶证复印件(要印车照片页)。

15、申请家庭成员中有重残人员的,需提供区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

16、申请家庭成员中有患大病的,需提供三甲医院出具的大病诊断证明;

17、劳模家庭需提供市总工会出去的省部级劳动模范证明。

18、成年孤儿提供本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成年孤儿安置证明。

19、申请廉租补贴资格的家庭,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低收入证明,无民政部门核发的相关证明的,由低收入家庭成员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收入证明。

5.石家庄保障房申请条件 篇五

只有具备以下条件,才可以申请廉租房:

1、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

2、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

3、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5、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二、申请廉租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申请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及复印件,所需复印件一式三份: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2、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

3、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 4、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表》(须提供原件);

5、低保和优抚家庭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或优抚证明;

6、原住房拆迁的家庭须提供拆迁补偿协议;

7、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需同时提交以下相应材料:

1、重残家庭须提供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

2、有患大病成员家庭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大病诊断书;

3、居住危房的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险房屋鉴定书。

注:申请家庭须做出声明,同意市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其它有关政府部门(如工商、税务、交通等)、公/私营机构(如银行、证券交易所、车辆管理所等)或其工作单位调查其家庭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并索取相关证明。

6.怎样申请保障房 篇六

外来务工人员将在今年纳入到北京保障房范围内。住建部发布的《关于做好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适当上调收入线标准,有序扩大住房保障覆盖范围。今年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明确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保障的条件。

住建部表示,今年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是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国务院决定,本届政府任期内改造各类棚户区(危旧房)1000万套以上。各地要加快改善棚户区(危旧房)居民的住房条件。到“十二五”期末,力争基本完成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

保障房选址较偏,交通不便利一直是社会反映的问题。住建部要求,要合理规划选址,尽可能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地段及住房供需矛盾突出、外来务工人员聚集的区块。自2014年起,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要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同时,各地要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政策,使困难群众能够获得住房保障、最困难群众优先获得住房保障。适当上调收入线标准,有序扩大住房保障覆盖范围。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明确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保障的条件、程序和轮候规则。并健全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制度,做好建设计划、开竣工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分配退出等各环节信息的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7.保障房 篇七

第一条 根据《宿松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松政【2011】56号)文件精神及规定,制定本分配销售细则。

第二条 申请时间

从2012年6月18日起至2012年7月18日止,逾期未申请的不予受理。

第三条 申请条件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对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㈠具有县城规划区内非农户口,家庭成员均属于首次购房(含房改房),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家庭年收入低于全县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2倍以下,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人均低于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㈡符合条件㈠的离异人员必须离异达到两年以上;㈢符合条件㈠的未婚青年必须达到二十六周岁以上。具体细化申请条件:

1、具有县城规划区内非农户口是指申请人具有县城规划区内(按照2003年《宿松县城总体规划》规定,县城规划区范围是孚玉镇全部区域及破凉镇、五里乡部分区域)的非农户口,以户口簿登记为准;

2、家庭成员均属于首次购房(含房改房)是指申请人夫妇双方属于首次购房(含房改房),以房管部门产权登记及入户核查材料为准;

3、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是指申请人在县城规划区内实际居

米的;

3、父母无住房,但与其共同生活的子女有住房且现住房面积人均(含父母)超过15平方米的;

4、无特殊原因将自有住房出售或赠予的;

5、申请人夫妇双方已享受房改政策的;

6、其他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政策规定的。第五条 申请审批的程序和步骤:

1、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由其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上报。申请人在所在单位申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填写“宿松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入户调查、组织群众评议、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所在单位签署初审意见,上报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汇总上报县保障性住房分配审核小组办公室(同时报送“宿松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电子档案),办公室会同保障性住房申请分配审核小组成员单位复审,并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复审单位签署复审意见,上报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审批。

8.保障房参考标准 篇八

①申请家庭符合我市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人均月收入400元以下含400元

②无房、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或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上,但属于危房(即危房签订达到C,D级)以及设施不配套,近期需拆除重建的简易住房。③申请家庭为本市户籍的常住户。

④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⑤符合我市廉租住房政策的其他标准。

申请廉租住房办理程序

①申请家庭把材料交给社区以后各社区进行入户摸底调查,评估、研究讨论,决定符合条件的家庭公示(公示期限为15天)

②经15天无异议的家庭上报到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调查,经调查符合条件的家庭公示(公示期限为15天)

③经15天无异议的家庭上报到民政局,民政局主要评估认定申请家庭的收入情况

④最后移交到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审批,通过的家庭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条件办理。

购买经济适用房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①有本市城镇户口。

②无房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以下(含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③家庭收入符合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④未购买过房改房、单位集资合作建房、解危解困住房或未购买过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⑤符合其他规定的条件。

购买经济适用房提供什么样的材料?

①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②现住房的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

9.城区保障房申请书 篇九

你和你母亲的收入加起来已经超过申请低保最低限额,估计够呛了。

你可以在低保上想想办法,跟办事处提个申请,因为你家有病困,问问是不是有帮扶政策。

低保一定要办好,不然廉租房没戏的。

你吃低保之后,还要看你家庭人均住房面积,要低于一定平米数,这个就没问题了,你家条件已经符合了。

以上条件都符合之后还要上报纸公示,在一段时间之后无人对你的条件提出异议

你才能申请到廉租房。

以上是办理廉租房的有关硬件条件。

办理的程序是确定你具备这些条件,然后到属地社区提出申请,然后由社区向办事处(或乡镇)申报,办事处再向当地房管部门申报,然后根据不同地区审查严格程度,由房管部门、办事处、社区三级到你家实地审查实际情况,有松一些的地区可能就是单个部门来。

全部审查通过,上报纸公示,一段时间无异议就可以审批给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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