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人员商业贿赂感想

2025-03-01

医疗人员商业贿赂感想(4篇)

1.医疗人员商业贿赂感想 篇一

反商业贿赂与我国医疗体制改革

[摘要]:中国的医疗体制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之后,取得了一定成就,但同时医疗领域内新的矛盾和问题也进一步突现,商业贿赂屡禁不止,医疗体制改革面临着新的攻坚阶段。为此,我们需要对商业贿赂和医疗体制改革之间的关系有一个更清晰而深刻的认知。文章正是从这一现实问题和需要出发,从医疗体制内各层级、组成部分探寻商业贿赂发生的原因,认为医方权力过大是商业贿赂产生的根源,也是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难点。通过分析医方隐性权力的来源以及进一步扩张的因由,提出从制约医生隐性权力和坚持医疗卫生公益性的角度出发,整顿医药生产流通和完善医疗补偿机制,减少医院和医生的逐利动机等有针对性的医疗体制改革方案,以减少卫生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促进我国的医疗体制改革。

关键词:商业贿赂医疗体制信息不对称隐性权力

医疗行业商业贿赂行为既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不良产物,同时又与医疗体制有着密切的联系。作为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贿赂不仅助长不正之风,恶化“看病难,看病贵”等关系到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社会问题,更严重激化了医疗服务领域的矛盾,使医疗体制改革面临着更艰难的困境,影响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因而研究商业贿赂和我国的医疗体制改革之间的关系,优化医疗领域的不良风气,是我们必须认真研究的一项重大课题,我们任重而道远。

一、新时期医疗行业商业贿赂的特征及危害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商业贿赂是指在市场交易过程中,经营者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个人财物、或采用其他手段,以获得交易机会或更为有利的交易条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现阶段医药行业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主要为现金、实物形式以及提供各种旅游、考察等除财物以外的其他利益手段,以医药公司和经销商、代理商之间,医药公司、经销代理商和医疗机构之间为商业贿赂发生的主要空间。

1、回扣 分为两种形式:其一是医药生产流通企业在药品和医疗器械购销过程中按货款的一定比例给予医院和医生回扣及为达到销售目的以“捐赠、赞助费、业务宣传费、推广费”等名义向医院给付的款项;其二是医院为提高利润,增加医疗和药品销售收入,向开具处方和检查单的医生给付一定比例的回扣。

2、实物贿赂 经营者在商品交易中向对方单位或个人赠送除按商业惯例赠送小额广告礼品之外的其他附赠现金和物品。这些附赠现金和物品实际是根据销售量等计算出来,以账外销售奖励,折算成实物形式再返还给经销商、代理商、医院及医生。

3、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休闲等报销各种费用的贿赂方式 譬如,采取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考察等名义,给予财物以外的好处。这种方式在帐外以私人或组织邀约的形式表现,外界很难察觉。

二、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危害

1、阻碍医疗体制的改革 商业贿赂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为假冒伪劣药品流向市场打开方便之门,破坏了公平竞争,使药品和医疗服务的价格不能真实的反映市场的供求状况,扭曲了市场机制的健康运行。在扭曲的市场机制下形成了各种利益集团,这种强大的利益集团之间联系千丝万缕,形成强大的改革的阻力,使得医疗体制的改革步履维艰。

2、阻碍人力资源发展和社会经济的长远发展 据商务部最新测算,仅在药品行业,由于商业贿赂,每年侵吞的国家资产就约占全国医药行业全年利税收入的16%,达7.72亿元。[1]这些钱流落到私人,成本却由患者、国家和社会承担。患者为此承受着巨大的经济压力,国家也为此支付巨大的财政税收。医疗可及性、规范性和公益性下降影响国民的健康素质,而良好的国民健康素质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条件之一。世界银行曾经测算,在过去40年的世界经济增长中,约8%~10%来自于人们健康水平的提高。

3、助长不正之风的蔓延,淡化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下降,破坏医务人员的社会形象,加剧医患之间的不信任,恶化医患关系,医院暴力的事件不断增加。据2001 1

年北京医师协会调查,1998至2001年北京市共发生殴打医护人员事件502起,影响医院正常诊疗秩序事件1567起。据湖南省卫生厅统计,从2000年1月至2001年7月,全省发生医院陈尸事件179起,医疗纠纷1110起,发生围攻医院、殴打医护人员事件568起,有398名医护人员被打伤,32人致残。[5]诚然,医院暴力的发生并不都是医方的责任,有患者的不理解和误会,有法律制度不健全,但医方不能不说是其中的一个原因,有时甚至是医院暴力发生的主要原因。

三、医疗行业商业贿赂行为的原因探析

客观的说,商业贿赂的产生有体制不健全的因素,也有卫生政策本身及执行失误的原因,对复杂问题的分析,我们应保持开放的心态,从元方法论的视角对其进行观察,厘清各层次之间的相互关系,分析原因以得出更加客观公正的结论。[6]

一般商品经济的原因 商业贿赂作为商品经济中一种不良社会现象,有着商品经济的一般因素。市场经济讲究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各市场组织以利润最大化为导向,为了在市场中取得竞争优势,不正当竞争的方式和手段就可能成为企业谋取利益的途径,商业贿赂就属于这样一种竞争方式。

医疗行业的独特原因 这是医疗行业商业贿赂行为产生的最重要原因,根源在于医生(医院)的隐性权力,而且这种权力在现行的体制下过大。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患者将治疗的权力委托给医生(医院),形成委托-代理关系。从表面上看,医生只是具有治疗的权力,但实际上对如何安排治疗、用药和检查,医生具有多种选择。选择的合理合法与否,外界很难进行界定,形成一种隐性权力。由于政府监管“缺位”和市场化导向,医院和医生遵循“经济人在市场经济中有着天然合理性”的原则,在医务活动中忽视公利,以私利为中心,在个人偏好的尺度上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方案,谋取私利,实现个人“理性”。在信息不对称的“黑箱”、专业及其技术壁垒的限制下,外界很难对这种权力进行约束和监督,促使医方具有将这种权力非法扩大的动机,并且可以轻易的隐蔽这种非法扩大的权力,这种权力的存在,使医疗领域内的各方都想利用这种权力,通过各种途径勾结这种权力,使自己得到更多利益。遵循“绝对的权力将导致绝对的腐败”原则,这样一种权力也无疑将产生腐败,回扣、大处方、大检查、手术红包等商业贿赂行为就是这种隐性权力腐败的具体表现形式。

在不规范的医疗市场化条件下,根源于这种权力的商业贿赂呈加剧趋势,表现形式也更加多样化。现行的医疗体制和卫生政策执行不到位在客观上又起到了为这种隐性权力挡风遮雨、推波助澜的作用,滋长了腐败的蔓延。对此我们可以从医疗卫生体制上的各主要环节、层级、组成部分及其政府的卫生政策上进行因果分析,其中医院(医生)在这个体制中居于中心地位。

1、医疗服务机构 在“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和政府减少卫生投入的政策下,医院要谋求生存和发展,就只能提高业务收入。据统计,医院目前的收入,政府的财政预算和专项补助不到总收入的10%,80%的收入依赖于业务收入,这其中包括社保机构和患者支付的诊疗费用,但大部分是检查费、药品批零差价和药厂让利形式的收入。[7]此种情况下,医方极有可能利用信息不对称和患者医疗需求刚性以及“以药养医”的价格补偿机制进行诱导需求和“寻租”,而在现行的体制下这种行为的发生几乎是必然的,出现医疗领域中供给创造需求的“萨伊定律”。[7]在医疗市场化、医疗补偿机制没有健全的情况下,任何试图减少医院收入来源的措施,如药品招标采购、降低药价和医药分离的措施都会遭到医院的反对。

2、卫生行政部门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商业贿赂的严重性是我国卫生行政部门长期以来改革滞后的产物。卫生行政部门“管办结合”,既是公办医院的主办者,又是监管者,二者利益交织,在这种“父子连裙”的体制下,当监管的力量与医院内在的逐利动机相冲突时,监管的成本是高昂的,而且由于政府“管办结合”,政府很难对医疗机构做出处罚的决定。因而外界对医方的监督作用极其有限,而且行业改革的经验是:监管的范围越广泛、细致,就越容易导致“寻租”和腐败的发生。医保中心和招标办公室,成为新的炙手可热的部门就是明证。

3、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物价部门 药监部门是药品生产的管理部门,在促进生产结构调整和保证用药安全有效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对药品的生产流通及其生产成本都比较理解熟悉。但对药价进行核定的却是物价部门而不是药监部门,两个部门的职能不统一,信息缺乏沟通,难以共享,物价部门难以确定药品的真实成本和利润。所以政府尽管采取了多次降价,实行药品招标采购,但作用极其有限,反而在药品流通环节上增加了障碍,为商业贿赂在这些部门发展增添了可乘之机。

4、药品生产和流通企业 从药品生产的角度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药行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成为世界上十大医药生产国和原料出口国之一。1996年我国医药企业有5396家,其中国家特大型企业4家,大型企业117家,中型企业548家,占全国医药工业总产值的2/3以上,利润占90%左右。[7]剩余的绝大多数是重复生产的中小企业,这些企业在产品结构、质量标准、制剂工艺等都尚未形成相对的竞争优势,产品科技含量低,创新能力弱。而且截至2004年底,还有1340家未通过GMP认证。[4]由于企业数量多、规模小,难以实施有效监管,很容易产生恶性竞争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于是药厂之间的竞争就转变为各医药公司给医院回扣多少的竞争,医生沦为药品销售员。从药品流通上看,药品从出厂到患者手中,经过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招标单位——批发企业——代理商——医药代表——医院和药店等各环节,其中医院又须打通药事管理委员会、药剂科主任、科主任、临床医生、财务科、库管等环节。这每个环节都可能存在商业贿赂行为。价格在这些环节暴涨,商业贿赂也主要在这些环节发生。可以说流通环节是医疗领域商业贿赂的主要阵地,也是医疗体制改革的阵地。

5、医保制度 第三方支付使部分患者存在治疗零成本的心理而过度消费,甚至出现一张医保卡全家用,商场购物也用的情况。而医生过度供给行为恰迎合了他们的这种心理。[4]这种状况使医生的权力进一步扩大,甚至滥用的可能,“大处方”、“乱检查”应运而生。在这种情况下医药企业如果能够得到医生(医院)的帮助,无疑能使他们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增加销售额和利润。

6、患者 患者群体在医疗体制改革和反商业贿赂行为的过程中属于弱势群体。卫生资源的倒三角配置和农村、社区缺医少药的情况,导致医疗服务的提供和利用与居民对医疗服务的实际需求不相匹配,高端市场得到发展,基本和常见的医疗服务却被忽视,大医院人满为患昭若廷市,小医院却门可罗雀,造成资源的大量浪费和卫生服务成本的急剧上升。近年来,医疗事故和医疗行业失信行为的屡屡暴光,更加促使患者选择大医院就医以寻求安全。根据有关研究表明,目前在大医院就诊和住院的慢性病人中分别有64.8%和61.6%可以分流到区级或街道医院,并可分别接生卫生费用40%和46%。[7]这种状况一方面增加了公民的就医成本,另一方面再次扩张了少数大医院和医生控制的资源,有了更多的和政府、社会谈判的砝码,增加了医疗腐败的几率。

四、构建良好医疗体制,杜绝商业贿赂行为

构建公平、效益的医疗体制,关键在于制约医生的隐性权力,这是杜绝医药行业商业贿赂行为的一个有效途径和根本措施。隐性权力的制约,是一个系统的工程,涉及到整个医疗体制的改革,甚至可能涉及到行政管理体制、政治体制改革,涉及到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但无论任何,我们面临的问题已非常严重,改革的工作刻不容缓。笔者认为我国的医疗体制改革必须把握一个根本点:就是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不能脱离化医疗卫生的福利性和公益性质,完全市场化的道路只会使医药行业的商业贿赂行为愈演愈烈,我国的医疗体制改革也只会面临着重重障碍。纵向上看,这已为我国卫生体制改革的经验所证明;从横向上看,世界各国也没有一个国家在医疗卫生领域是完全实行市场化的,都保留了卫生的公益性,只是比例各有不同而已。在1997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出:“我国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这指明了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的方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卫生事业需要引入市场机制,但要坚持卫生事业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和公益性质,医疗卫生机构不能成为逐利的场所,政府要承担公共卫生和维护居民

健康权益的责任。脱离了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医疗体制的改革就只会在偏离的道路上渐行渐远。因而要构建我国良好的医疗体制,减少医疗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要把握两个方向:其一,坚持医疗卫生的公益性不能变,减少医院和医生逐利的动机;其二,控制医生手中的权力,这个权力主要是指隐性的权力。

1、整改卫生体制条块分割的局面,健全医药卫生的法律保障,为实现区域卫生规划的全行业管理奠定基础。法律制度的缺失,已经成为影响医疗行业健康发展的最大障碍。除卫生部几年前颁布的《医院管理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与《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外,我国目前尚无一个明确医院产权属性的国家法律或行政法规。[8]合理配置卫生资源,改变目前卫生资源倒三角配置,一要提高农村卫生投入,健全农村医疗服务网,在广覆盖和常见病、多发病治疗的基础上,再不断开拓新的和更高一级的医疗服务,避免农村居民因一些可在地方解决的问题带到城市解决,这样不仅可以实现就医人员的分流,而且还可以减轻农村居民的负担,提高生活水平;二要对城市大医院和小医院、社区医院进行改革。建立大型、昂贵的医疗设备的共享机制实现就医人员的分流,扩大治疗主体,改变目前绝大多数人在大医院就医的情况,增加社区中小医院的卫生资源投入和门诊量;三要明确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的功能定位。公立医院着重于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满足居民基本的医疗需求;私立医院应定位于发展高端市场和特殊服务,满足中高收入人群更高层次的医疗需求。公办医院的社会职责目标模糊不清和公益性淡化的市场倾向,是整个医疗行业竞争环境的不公平和医疗产业的畸形化的重要原因。

2、加强医药生产和流通行业的管理,加强GMP和GSP认证体系建设,严格执行药品生产和经营的市场准入制度。实行对技术含量低的中小企业的兼并重组,减少重复建设,扩大规模,提高质量,优化资源配置;[9] 加快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加大政府对药品价格的监管力度, 加强药品生产成本核算与市场供求分析,建立药品价格合理定价体制,重新核定政府定价的药品价格;加强对零售药品的价格监督检查,鼓励药品经营企业集团化、连锁化;引入听证制度,强化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健全药品市场公开、公平、合法竞争新秩序,改变“药价虚高”的局面,压缩药价操作空间,重建医疗社会信用体系。[10]

3、医保机构对在不同级别医院就医的人员给予不同级别的保险支付,促使患者选择医疗机构时做到“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目前我们对医保病人实行的医保病人自由选择定点医院治疗政策的合理性,有待进一步商榷。从表面上看自由选择可以增强医疗机构之间的竞争,但实际上由于医院的垄断地位和共同利益,这种作用是有限的。在我国全科医生制度还未建立的情况下,反而促使患者盲目就医,选择高档的医疗机构,浪费卫生资源。[7]

4、改革医药合一体制,健全医疗补偿。通过对医疗市场特殊性的理解和改革的实践经验,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没有医院本身的内在动力支持,仅靠建设社区诊所和外部的监管力量,想要实质性地降低医疗费用是不可能的。这就要求建立一个合理的医疗补偿机制,弱化医疗机构提高自身效用与医疗服务供给量的正相关关系,才能引导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合理用药,减少经营者商业贿赂的动机。因此一个完善的补偿机制对于医疗体制的改革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保证医院的平稳过渡,才能真正保障病人的利益,医药分业才会成功。关于这一点,可从以下角度进行思考:一是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的价格管理形式。这一方面是在政府坚持医疗公益性质的同时又可避免财政压力太大而陷入财政危机;另一方面又增加了灵活性,适应了市场经济的发展。二是可以筹备成立由门诊药房托管中心,对辖区内的医院门诊药房进行政府托管,托管后的门诊药房与医院财务脱钩,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财务由托管中心统一管理,托管中心对每个医院门诊药房的业务量单独核算,财务公开,由医院核对监督。[11]政府托管的模式在国家财政不宽裕的情况下,为解决医药分业中存在的许多问题提供了一种良好的思路。

腐败,权力之永恒使然。其二者相会,而权力不受约束,腐败就成为权力的必然。由于信息不对称,医方所拥有的权力就成为他们谋取利益的手段,贿赂也就在这种温床中逐渐的蔓延,且呈愈演愈烈之势。因而医疗体制改革和医疗领域的反商业贿赂行为就要针对这种特性,制约医方的隐性权力,降低其逐利的动机和“寻租”的机会,坚持医疗的公益性和政府主导作用,在这基础上再引入市场竞争,实现卫生资源的再次优化配置,重塑医院诚信,这才是现阶段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根本出路。

2.医疗人员商业贿赂感想 篇二

1 以正面教育为主对医务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正面教育是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方法,是以灌输革命真理及正面道理,宣传正面事例为主要内容的教育,使人们知晓革命道理,提高思想觉悟,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在对医务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坚持正面教育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因素,让医务人员自觉接受先进思想,促成自身的转化和进步。

1.1 对医务人员进行必要的党性教育

对医务人员进行必要的党性教育,这是思想政治教育党性原则的体现,也是正面教育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之一。我们对医务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必须坚决坚持党性原则,牢牢把握住社会主义方向,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教育他们,采用灌输和潜移默化的形式,努力培养医务人员具有健康的社会主义理想人格,相信如果医务人员都具有了马克思主义信仰,能时时想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意义,能用“八荣八耻”观来鞭策自己的行为,那么医务人员医疗贿赂也就没有了容身之地。

1.2 发挥榜样的力量和集体的影响力

发挥榜样的力量和集体的影响,这也是在医务人员中进行正面教育的一个重要的内容之一。充分发挥古今中外优秀医务人员的榜样作用和领导干部的人格感召力以及现代社会发生在身边的一些先进典型的事例与人物,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人物,用先进人物的典型事例和先进行为去影响和带动职工,使医务人员学有榜样,干有目标,在职工中形成祟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愿做典型的良好风气,推进整个医院精神文明建设,从而涌现出一批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

1.3 长期性的进行医德教育,塑造良好形象

职业道德教育是医务人员思想品德教育和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培养和塑造医务工作者高尚情操、良好形象的重要途径。职业道德建设的好坏,关系到一个医院的兴衰成败、事业的前进后退,也关系到治理医务人员医疗贿赂的彻底如否。每个人的职业道德基础水平不同、职业理想各异,有高层次的即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不求索取;有中层次的即单纯医疗型(单纯为了做一名医生)、尊重型(渴望在治病中得到尊重)、成就型(希望成为专家);也有低层次型,即兴趣爱好型(从事医疗是为了满足个人的爱好)、金钱型(为追求一个经济实惠的工作)[1]。在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的过程中应针对每一个人的职业道德愿景因材施教,针对不同层次提出不同要求,使高层次的继续发扬光大,低、中层次的通过教育向高层次靠近。

对医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医德)教育,还需要把医德教育纳入制度化轨道,使职业道德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形成人人注意职业道德建设、人人抓职业道德建设的良好局面。只有多方面的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才能让医务人员考虑到医疗贿赂会给自己带来什么,从而积极的抵御医疗贿赂,也只有这样才能塑造“白衣天使”的良好形象。

2 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激励作用

思想政治教育对治理医务人员医疗贿赂具有非常重要的激励作用。因此,在对医务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时候,就应该做好激励作用这篇文章,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激励作用。

2.1 通过政治激励发挥激励作用

通过政治激励,即通过理论宣传、学习讨论和思想政治教育等方法激发医务人员学习和工作的积极性,这是一种最高层次的激励。政治激励有多种形式,如进行共产主义理想教育、进行革命传统教育、进行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的教育、在优秀医务人员中发展党员、给予各种荣誉称号等等。在多种形式中,最根本的是要引导和组织医务人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通过学习,使医务人员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和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激励医务人员养成团结、奋进求实和无私奉献的精神,激励医务人员把远大抱负同艰苦奋斗、埋头苦干、岗位奉献结合起来,脚踏实地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而奋斗。医务人员受到这些激励,具备了这些品质,毋庸置疑会主动、积极地参与到整个社会反医疗贿赂的行列中去。

2.2 重视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带来的激励作用

奖励的形式多种多样,总的来说就是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两种。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生活条件等物质条件的安定和改善,从学习、工作中寻找更高层次的精神需要,在事业成功中追求满足感、创造感、自豪感、喜悦感和幸福感,将日益成为人们行为的直接动机。思想政治教育是从事人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教育,应比较多地运用精神奖励,以此激发受教育者的积极性。这种正确的动机占了上风,自然就会把医疗贿赂的歪风邪气很好的压制下去。

在对医务人员实施激励时应注意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要相辅相成,配合得当,不能只讲精神奖励,没有物质奖励;也不能相反,只讲物质奖励,没有精神奖励,应依据不同人的需要把两者恰当地结合起来。

2.3 注重情感激励的激励作用

感情对人的认识活动起着重大影响。实践证明,要使思想政治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必须做到情真意切、情理结合。如果情理不结合,即使道理讲得再对,也不能打动人心。只有出于爱的动机,在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学习上、生活上对医务人员以真挚的爱,并从内心真诚地关心医务人员的生活和工作乃至家庭,让医务人员感受到这份真挚的情感,才能收到良好的感化效果。在制订思想政治教育目标时,应以真诚的感情与医务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交流,使医务人员站到主动的位置上来,积极认真地对待思想政治教育。同时,要做到行为影响,情理相交。可以组织医务人员参加由医院组织的医疗队进社区活动,让医务人员主动和病人交流;也可以组织医务人员观看一些真实的因为医务人员医疗贿赂而造成的医疗事故以及造成的其它的灾难性后果的专题展览,采用视频、图片等的形式向他们展示。通过这些活动使医务人员真切的感受到医务人员医疗贿赂带来的社会危害以及给病人带来的痛苦,激发医务人员内心的真挚情感和良知,然后组织相关理论教育,如此情理交融,从而达到思想政治教育的激励作用的良好效果。

3 关注与医务人员联系紧密的相关环境建设

思想政治教育很注重相关环境建设,任何人都是在一定环境影响下形成的。人的思想意识是人对环境的反映,人的品德和心理是环境熏染和磨砺的结果。医务人员所处的社会环境、单位环境、家庭环境、社交环境等等不同环境的有机联系,组成了思想政治教育的环境系统,它们制约着医务人员人格的发展和变化。因此,要从根本上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在治理医务人员医疗贿赂中的影响力,就必须重视相关的医务人员思想政治教育环境建设。

3.1 以建设和谐社会为契机构建良好社会环境

和谐社会建设是我国目前的主流。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方向和目标。社会的和谐发展必将有助于全国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和良好的社会风气的形成。医务人员处在这样的社会大环境下,必将主动参加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大潮当中,被良好的社会风气和社会文化氛围所熏陶,从而积极抵御医疗贿赂。所以,我们应该抓住和谐社会建设的这个契机,加大和谐社会建设的力度,多方努力,为治理医务人员医疗贿赂提供一个好的社会环境。

3.2 为医务人员提供良好的单位环境

单位环境也是思想政治教育环境的一个重要内容。对于医务人员来说,好的单位环境也就是一个好的工作环境。医务人员工作环境是指医务人员从事医疗工作所在单位即医院的物质环境和精神环境的总和。物质环境建设,主要就是要增加投入,以使医院硬件设施达到齐备和先进,医院土木建设符合医院正常运转需要,使医院自然和人文环境优美、良好,这样医务人员工作起来倍感心情舒畅,也愿意把医院当成自己的家,发挥主人翁作用。精神环境,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加强良好院风的建设。院风是全院医务人员经过长期努力而形成的占主导地位的处事原则、习惯和风气。本质上反映了医务人员的精神状态和群体意识。和社会风气一样,好的院风使人们乐观进取、精神振奋、道德高尚、勤劳朴实,从而主动和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反之亦然。因此要努力创造一个好的院风,为医务人员抵制医疗贿赂创造一个良好的精神环境。

3.3 关注医务人员家庭环境建设

家庭环境对人的影响是巨大的。医务人员家庭环境建设包括家风、家庭关系和家庭的文化素质的建设,这些看似非常隐私的内容,却同样是我们对医务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重要的突破口。家风淳朴、家庭关系和睦,家庭文化素质高尚的医务人员往往具有积极的人生态度,把这种态度带到工作上,必然会尽心尽力,脚踏实地。所以对医务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应该把触角延伸到医务人员的家庭,可以组织一些活动,邀请医务人员以家庭为单位来参加;可以为医务人员建立家庭健康档案,同时尽可能帮助医务人员解决一些家庭生活中的困难。

摘要:本文论述如何通过实施正面教育、发挥思想政治教育激励作用以及营造相关生活工作环境等加强医务人员思想政治教育的措施治理医疗贿赂。

关键词:医务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医疗贿赂

参考文献

3.医疗人员商业贿赂感想 篇三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近年来,随着医药产业的不断发展,有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为获取更多的商业机会和追求更大的商业利益,以回扣、开单提成等手段,进行商业贿赂,与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不正当交易。还有一些掌握着审评、审批等行政权力的工作人员,与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搞权钱交易。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直接增加了人民群众的经济负担,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权和生命权,甚至给人民群众造成了疾苦;也诱发了某些药品监管工作人员的权力寻租,腐蚀干部队伍,侵蚀党的肌体,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是滋生腐败和经济犯罪的温床。党中央和国务院决定集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是非常必要和及时的。

中央和省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都决定,对医药购销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涉及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的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前不久国家局、省局和市局相继召开了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下发了有关文件和治理方案。根据市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我局制定了《XX县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我们要结合我县药品市场实际情况,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切实抓出成效,保证治理工作不走过场。

二、明确任务,把握重点,认真开展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对全县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做如下部署。

(一)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中办、国办《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市局会议的要求,结合我县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和监管工作实际,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稳步推进,务求实效。

总体目标:通过自查自纠,使药械工商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深刻的法律、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坚决纠正药品、医疗器械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错误观念和行为,使企业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找准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通过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严惩违法犯罪行为,震慑犯罪分子,有效遏制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势头。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建立健全监管制约机制,堵塞监管漏洞,铲除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和条件。经过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建立药械工商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营造药械经营领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树立科学监管理念,提高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监管水平,切实做到廉洁从政,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二)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的工作重点

确实抓好上级确定的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6个重点:

1、药械工商企业及营销人员在推销药品、医疗器械过程中,以各种名义给予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回扣、提成等财物的行为;

2、药械工商企业及相关人员在批发零售、广告宣传、投标竟标过程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的行为;

3、药械工商企业在认证发证、检查验收、稽查处罚等重点监管环节中,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准入资质、减轻或逃避处罚的行为;

4、药械工商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虚报成本抬高药价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的行为;

5、药品监管工作人员插手干预药品、医疗器械企业经营或投资入股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6、药品监管工作人员在行使监管权力过程中,收受药械经营企业及相关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行为。

(三)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的指导原则

1、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综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对药械工商企业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综合治理。

2、统筹部署,有序推进。既要立足当前、搞好专项治理,又要着眼长远、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积极稳妥地把治理工作推向深入。

3、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要以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药

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正常秩序的问题为重点,着力治理各企业以及药品监管机构表现突出的问题。

4、坚持把握政策,维护发展大局。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的正常工作秩序,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

(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

工作的主要内容

1、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工作要突出抓好四个阶段的工作。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5月)。广泛宣传国家、省、市治理商业贿赂的部署要求,按照县局《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思想动员,使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和药品监管系统工作人员认清商业贿赂的严重危害性,增强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第二阶段为查摆问题(6月到7月)。开展调查摸底,摸清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分析药品监管工作的现状,掌握商业贿赂行为易发的关键环节和岗位;着重查找2003年以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存在的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查找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严重损害公众健康与安全的突出问题,同时认真查找药品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对查找出的问题逐一核实查证,确定重点,分类处理。

第三阶段为分析整改(8月到10月)。要从体制机制、经营理念、监管理念以及思想道德观念入手,深入分析不正当交易行为发生的内在规律、表现形式及其产生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逐一进行整改。

第四阶段为总结提高(11月到12月)。全面总结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巩固提高治理成果。

2、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是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方面,是惩治商业贿赂犯罪的有效手段。自查自纠与查办案件是两项重点工作,不能理解为前后两个阶段,要同步进行,相互促进。在查处工作中,一要畅通举报渠道。认真查找案件线索,充分发挥来信来访、举报投诉网络的作用。县局向社会公布治理商业贿赂的举报电话和举报电子邮箱,鼓励有关人员举报投诉。二要建立案件协查机制。要与检察、公安、工商等执纪执法部门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对在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药品监管系统中的违法违纪案件,加大查处力度,深挖背后的商业贿赂行为。三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要正确区分正当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行为的界限。对主动交待问题、悔过自新、积极退赃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案范围广、影响面大的商业贿赂案件要依法从严惩处。四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县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地开展自查自纠、群众举报反映出的突出问题,组成重点案件督查组,到一线进行现场督查。五要严肃查处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经营、谋取不法利益,特别是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贪赃枉法、索贿受贿的案件。对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的腐败分子,无论涉及到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3,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我局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的力度,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要采取加强宣传教育、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诚信建设手段,引导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树立守法经营、诚实守信、优质服务的经营理念倡导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自觉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努力营造科学监管、依法行政、规范经营、公平交易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实效

第一,要建立健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要求,县局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由我担任组长,XXX、XXX任副组长。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第二,要周密安排部署,加强协调配合。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我局要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方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工作中要主动与纪检监察、检察、工商、审计等部门加强沟通与协调,建立信息通报、情况交流等工作机制,形成治理商业贿赂的整体合力。

第三,要加强调查研究,提高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调查研究是做好治理工作的基础。我局要把调查研究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全过程。及时总结经验,提高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县局党组成员将分别带队对重点、难点工作进行调研,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第四,要加强对药品监管队伍的管理,提高队伍素质。要按照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科学监管理念,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监管队伍。近年来,我县药品监管工作人员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勤奋工作,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必须看到,我们这支队伍的现状,与党和人民的期望,与药品监管任务的要求还有差距,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因此,一定要非常重视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思想道德建设。

4.医疗人员商业贿赂感想 篇四

----治理医药商业贿赂活动心得

根据卫生院治理商业贿赂涉精神,在开展治理医药商业贿赂活动中,我认真学习了治理医药商业贿赂《学习资料》、观看了影片。这些活动,对我来说从思想灵魂深处触动很大。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建设发展迅猛,形势喜人。但是,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医药商业贿赂也随之蔓延,这一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碍了公平竞争,影响了国家资源优化配置,加大了企业成本,败坏了社会风气,滋生了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已成为社会经济建设发展的一大毒瘤。

何谓医药商业贿赂?医药商业贿赂是指在商业活动中违反公平竞争原则,采取给予、收受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等手段,以提供或获取交易机会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医药商业贿赂其危害极大,它违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破坏了市场秩序,妨碍了公平竞争和资源配置,影响投资环境;它无疑增加了企业经营成本,造成公有财产被侵吞;它为假冒伪劣商品行了方便之门,直接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发了突发公共事件和其他社会问题;它同时败坏 了社会风气,腐蚀党员、干部和企业从业人员,成为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如原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吴某、原华中电力集团公司总经理林某、原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主任朱某等贿案就是典型的商业贿赂。

为何医药商业贿赂越演越烈、治理困难呢?究其原因:一是改革开放以来,立法有缺陷或法规不健全,一些投机者钻政策的空子;二是司法追究不严,使行贿者屡屡得手,而且得到了很大的经济利益;三是商业贿赂具有隐蔽性,一些受贿者抱有侥幸心理,长此下去,胆量越来越大,胃口也越来越大;四是一些企业、公司内部管理混乱,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五是商品经济的负面影响,市场秩序紊乱。

医药医药商业贿赂涉及面广,且越演越烈,它如一个毒瘤滋生在我国市场经济运行中,已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如何治理?第一要加强反医药商业贿赂教育宣传,增强抵御商业贿赂意识和防范能力。第二,要加强反医药商业贿赂监督管理,建立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和监管措施。第三,要加强治理医药商业贿赂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抓一起,从严治理一起,绝不手软,采取黑名单,并公示社会。第四,要从源头抓起,治理和防范医药商业贿赂,对于政府部门行政审批、采购、金融机构贷款、保险、工程招投标等方面增加透明度和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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