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 金融在职研究生 河南教学中心 简介(精选2篇)
1.厦门大学 金融在职研究生 河南教学中心 简介 篇一
2012年河南大学经济学院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经济学院拥有在校本科生、留学生及硕士、博士研究生共3000 余人。下设经济系、贸易系、财政系、金融系,统计系以及保险系6 个教学单位。学院现有教职工122人,其中专业教师108人,教授 27人,副教授 55人,讲师助教26人。在教师队伍中,有博士生导师15人,博士55人,硕士25人;有国际学会副会长2人,全国性学会副会长1人,在全国级学会及专业委员会担任学术职务者11人次,有河南省经济政策顾问1人,黄河学者4人,河南省特聘教授2人,校级特聘教授2人。学院目前共拥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2个博士后流动站,统计学、应用经济学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含15个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以及2个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原理(共建)。几十年来,学院为国家培养了近万名各个层次的经济建设人才,目前在国内外各行各业的岗位上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为了适应河南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我院2012年继续招收在职攻读经济学硕士学位学员。攻读河南大学的经济学硕士是您的首选
一、招生专业方向:
金融专业方向:金融投资与证券实务、金融管理与投资实务、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货币银行理论与政策、国际金融理论与实务、资本市场与风险管理、公司 金融理论与政策、保险经营管理与创新、银行金融等
管理专业方向: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方向、财务管理、项目管理方向等
二、招生报名:
1.报名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并获有学士学位一年以上,(大专可报,无法申请硕士学位)在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2)本科毕业证书及复印件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3)正面1寸近照6张。
2.报名费以及建档费:300 元。
三、学制、学位
从研究生教学和在职人员不脱产学习的实际出发,采取面授的方式进行授课。课程学习为1.5年,每月集中授课或双休日授课。通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所有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考试,修满学分,成绩合格,课程学习结束时发给河南大学硕士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符合国务院学位办申请学位条件的学员可申请我校经济学硕士学位。申请条件:(1)获得学士学位3年以上;(2)通过同等 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全国统考和经济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考,并获得合格证书。硕士论文阶段一般为1年,申请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工作。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我校将授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颁发的经济学硕士学位证书。
注:全国统考每年2月底报名,5月下旬考试。外语统考约4-5级水平。经济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包括的五门课程内容均在我院开设的课程之列。若考试不及格,下可以再考,我院将认真组织考前复习。
四、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以我校本专业现行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为基本依据。所有课程均由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主讲。课程名称及学分数如下:
1、学位课程:
(1)微观经济学(2)宏观经济学(3)社会主义经济理论(4)货币银行学
(5)国际经济学(6)财政学(7)英语
2、专业选修课程
(1)金融投资分析与实务(2)财务战略与财务报表分析(3)个人理财(4)金融工程学(5)公司理财(6)投资管理与组合分析(7)证券投资与金融市场专题(8)证券与基金投资策略(9)项目融资与可行性分析
五、授课方式;
从不脱产学习的实际出发,采取面授与自学方式进行授课,每月集中上课一次,集中3天,为周五,周六,周日。
六、学习费用及缴费方式:
14000元/人,其中课程学习费用8000元/人,入学前一次性交清;论文指导答辩费 6000元/人,做论文前一次交清,教材费自理。(课程班开课后因学员个人原因不能坚持学习的,视为自动退学,不退学费)缴费方式 通过银行转账,或者来校财务处现金/刷卡现场缴费 收款单位:河南大学
账号:4100***01546
开户行:建行河大支行(注 河南大学经济学院在职研究生班学费)汇单请来电告知报名电话;0378-3880665***黄老师
报名地址;河南大学经济学院3楼A314在职 研究生报名中心
河南大学经济学院
2012年2月1日
2.厦门大学 金融在职研究生 河南教学中心 简介 篇二
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招生学位类别、专业及计划
(一)招生学位类别
招生学位类别包括:工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MPA)、公共卫生硕士(MPH)、法律硕士(J.M)4种。其中,工程硕士有24个招生工程领域,如下表: 序号 工程领域
代码*********2110852120852***2160852************ 工程领域名称 机械工程 材料工程 冶金工程 动力工程 电气工程 电子与通信工程 控制工程 计算机技术 软件工程 建筑与土木工程 测绘工程 化学工程 地质工程 矿业工程 交通运输工程 安全工程 环境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 车辆工程 制药工程 工业工程 生物工程 招生学院代码及名称 037机电院 031材料院033粉冶院056资生院(招生方向:无机非金属材料)035冶金院023化学化工院(招生方向:冶金物理化学)056资生院(招生方向:钢铁冶金)039能源院 046信息院 022物理院046信息院 046信息院 046信息院007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招生方向:教育技术)047软件学院 048土木院056资安院013建筑与艺术学院 050地信院 023化学化工学院 050地信院 055资安院(招生方向:采矿工程)056资生院(招生方向:矿物加工工程)042交通院 055资安院 035冶金院 080肝胆肠中心050地信院066肿瘤研究所(招生方向:分子诊断、生物信息学、分子影像、抗体工程、干细胞工程)037机电院 023化学化工院 016商学院037机电院 025生物学院
056资生院
23085239 085240 项目管理 物流工程 016商学院048土木院 042交通院
016商学院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安排如下表: MPA MPH J.M 类别 工程硕士
总招生计划自定,项目管理领域限招10075 100 100 招生人数 人
二、报考条件
(一)工程硕士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9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注:录取人数受10%限制)。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三、报考程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注意: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一)网上报名
时间:6月25日-7月10日。
程序: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注意:在报考院系栏内要填写清楚报考学院)、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生成并打印《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请考生仔细核对确保信息无误。
注意:(1)我校将在考生上传照片后48小时内进行照片审核,若照片不合规定,报名信息平台将发送手机短信通知,收到者请及时按要求再次上传照片。照片未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2)过了规定时间,报名网站将关闭,不再受理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标准如下表:
MPH J.M 类别 工程硕士 MPA
160 160 160 报名费(元/人)
(二)现场报名确认
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按下列要求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时间:7月14—16日。
地点:中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校本部三办公楼)。
程序:
1、提交下列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①《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完成网上报名后的打印件,签名确认);
②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注: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③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注:考生持其它身份证件不接受报名。
2、报名确认
2012年专业学位全国联考首次采用基于互联网的现场确认系统,所有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和报名确认信息将直接上传至学位中心服务器。
报名确认时将在报名确认系统中刷验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证(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考生须提供网上报名号和姓名),打印《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考生核对无误后签名上交,报名确认工作完成!
考生若有报考信息错误,应予当场在报名数据库中更正,并重新打印《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再次核验签字。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注意: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诚信品质,因不符合报名考试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信息错漏而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报名证件要求与预报名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报名。
根据《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务院、中央军委第510号令,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从事有关社会活动,需要证明公民身份的,凭居民身份证证明;执行任务、办理公务、享受抚恤优待等,需要证明现役军人或者人民武装警察身份的,凭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制发的身份证件证明”。因此,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报名参加此项考试,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否则不予报名。
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上述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在现场确认时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见附件),并于10月10日至11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进行身份证信息修改和确认工作。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在现场确认环节中,使用经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核准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对考生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鉴别,联机阅读与核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内的个人信息,进行“人证同一性”认定。同时,在线采集考生身份证内的电子照片。对于个别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内信息不能正常读取的考生,采用预报名方式处理。
四、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一)考试科目 类别 考试科目 复试内容
工程硕士
1、GCT(全国联考)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2、专业考试(学校命题、另行组织)复试着重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
公共卫生硕士
1、政治理论(学校命题、另行组织)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MPH)
2、外国语(英语)(全国联考)合考察,择优录取。
3、公共卫生综合(全国联考)
法律硕士(J.M)
1、政治理论(学校命题、另行组织)
2、外国语(英语)(全国联考)
3、专业综合(全国联考)
(二)参考书目
代码
085200 类别 工程硕士 联考科目 GCT 考试大纲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
(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三)考试科目相关说明
(1)“GCT”全称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为全国联考,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英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试卷不含听力,全部为单项选择题。考生取得的“GCT”成绩当年有效。
(2)公共管理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法律硕士联考英语考试科目,使用同一试卷,全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试卷不含听力测试。
五、考试工作安排
(一)考试时间:2012年10月28日。
(二)考试地点:湖南省学位办统一安排,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具体安排 时间10月28日10月28日复试时间及内容 学位类别 8:30-11:30 14:30-17:00
2012年12月中下旬:专业考试和相关测GCT--工程硕士 试
注:考试时务必带上规定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四)准考证发放
2012年10月17日后,考生自行在学位网(http://)下载准考证。
六、复试录取工作
考试成绩发布后,我校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上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携带相关材料由我校二级招生单位通知参加复试。
(一)资格审查表
通过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http://)下载本人《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符合报考条件及复试要求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报考法律硕士符合报考条件及复试要求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二)复试工作
考生在规定复试时间(2012年12月中下旬)持《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到我校二级招生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参加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内容由我校二级招生单位通知安排。
考生参加复试后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三)调剂复试录取
符合我校各招生学位类别复试分数线的、报考湖南省内其它高校有效考生在我校招生计划尚未完成条件下,可申请调剂我校参加复试,通过复试后录取为我校研究生。工程硕士考生报考领域一旦确定,不能在复试中通过调剂进行更改。
七、培养工作
对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采用进校不离岗、半脱产形式进行培养管理。有关学习方式、培养计划、学习年限、学位论文和答辩事宜等详见中南大学有关规定及入学须知。各类别研究生培养费收取标准如下: 类别 工程硕士
1.2 学费标准(万元/人.年)3×
八、代码表
类别 工程硕士
085200 代码
注:湖南地区代码:43
九、工程硕士培养基地建设
同一单位工程硕士考生报名人数45人以上或录取人数达到30人以上的可向学校申请建立培养基地,基地单位的专业数量应控制在2~3个内为宜。拟申请建立培养基地的单位应与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和培养部门取得沟通,并与主要招生学院挂钩联系,签署协议,以便报名、考试、培养工作的顺利开展。
十、招生咨询
(一)中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电话: 0731-88876806,88876474(传真)
地址:湖南长沙麓山南路中南大学校本部三办公楼3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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